Monday, September 16, 2024

[以斯拉記 ] 第七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七章

我們在本書的標題見到了以斯拉這寶貴的名字,但在故事中卻沒有見到,直到本章將他引進公眾視野,那時已是亞達薛西作王時期。所羅巴伯和約書亞想必已經年邁,甚至可能已經離世;我們也不再有哈該和撒迦利亞的消息,他們已經完成了各自的見證。這些有用的器皿被置於一旁,神和以色列的事怎麼辦?我們要相信神,聖靈自會興起別人取代他們。他在這裡興起以斯拉,又在下一卷書興起尼希米;二人在各自的時代所發揮的作用並不亞於先前那幾位。這裡說的是:I。簡單介紹以斯拉,他為眾人的利益啟程回歸耶路撒冷(1-10 節)。II。亞達薛西給他的諭旨(11-26 節)。III。他為此感謝神(27-28 節)。我們會在下一章見到更多關於他的隨從,他的旅途和他到達耶路撒冷時的情形。

 

以斯拉到達耶路撒冷(主前 457 年)

1-101 這事以後,波斯王亞達薛西年間,有個以斯拉,他是西萊雅的兒子,西萊雅是亞撒利雅的兒子,亞撒利雅是希勒家的兒子,2 希勒家是沙龍的兒子,沙龍是撒督的兒子,撒督是亞希突的兒子,3 亞希突是亞瑪利雅的兒子,亞瑪利雅是亞撒利雅的兒子,亞撒利雅是米拉約的兒子,4 米拉約是西拉希雅的兒子,西拉希雅是烏西的兒子,烏西是布基的兒子,5 布基是亞比書的兒子,亞比書是非尼哈的兒子,非尼哈是以利亞撒的兒子,以利亞撒是大祭司亞倫的兒子。6 這以斯拉從巴比倫上來,他是敏捷的文士,通達耶和華-以色列神所賜摩西的律法書。王允准他一切所求的,是因耶和華-他神的手幫助他。

7 亞達薛西王第七年,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門的、尼提寧,有上耶路撒冷的。8 王第七年五月,以斯拉到了耶路撒冷。9 正月初一日,他從巴比倫起程;因他神施恩的手幫助他,五月初一日就到了耶路撒冷。10 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

 

這裡說的是:

I。以斯拉的家譜。他是亞倫的子孫,是祭司。祭司制度因被擄的緣故已經黯然失色,他是神所揀選為以色列造福的器皿,要為祭司制度增色。這裡說他是 西 萊 雅 的 兒 子 ,想必就是巴比倫王攻陷耶路撒冷時被處死的那個西萊雅(列王紀下 251821)。從他的死到那時,少說也有七十五年,許多人覺得還不止,又因以斯拉應該是壯年時期蒙召出來服事,所以不少人覺得西萊雅不是他父親,而是祖父或曾祖父,但他是家譜中倒數上去的首位知名人士;這份家譜一直追溯到亞倫,但因從簡的緣故,其中跳過了不少代,詳情可參考歷代志上 64 等。以斯拉不是長子,也許他父親是約書亞的父親約薩答,因而不是大祭司,而是大祭司的近親。

II。他的品性。他雖不是長子,其個人品性卻極為出眾。

1. 他很有學問,是個文士, 是 敏 捷 的 文 士  , 通 達 摩 西 的 律 法 書 6 節)。他很熟悉聖經,尤其是摩西的書,能脫口而出,並且深曉其中的含義。猶太人在巴比倫恐怕知識學問很差,而以斯拉則在恢復聖經學問的事上發揮了極大作用。猶太人說他收集整理了所有倖存的律法書抄本,並發表了一個標準版本,連同所有受感而成的先知書,包括故事型的和詩歌型的,又加上同時代的先知書和歷史書,形成了舊約正典。他既是神所興起的,有能力又有心完成這樣的壯舉,歷代的人都應當稱他為蒙福的,並因他的緣故稱頌神。神果真 差 遣 先 知 並 文 士 到猶太人這裡來(馬太福音 2334)。以斯拉屬於後者那一類。當時先知預言即將止息,最後幾位先知按神的旨意,大力推廣聖經知識: 你 們 當 紀 念 摩 西 的 律 法 (瑪拉基書 44)。福音傳道人也稱為 文 士 受 教 作 天 國 的 門 徒 馬太福音 1352),乃是新約的文士。可惜在墮落的猶太會眾時代,這個有價值的頭銜居然被那些公然與基督和他福音為敵的人所濫用( 你 們 這 文 士 和 法 利 賽 人 有 禍 了 ;馬太福音 2313),他們對律法的字句很有造詣,對律法的精意卻一竅不通。

2. 他非常虔誠,滿有聖潔的熱忱(10 節):定志考究耶和華的律法。

1)他所選擇考究的是 耶 和 華 的 律 法 。他自小在迦勒底人當中長大;迦勒底人的學問很有名,尤其是星相學,以斯拉既是好學之人,想必也會受引誘學習那些東西。但他勝過了試探;神的律法在他眼中勝過迦勒底術士和觀兆者的一切作品,他瞭解了那些東西,便斷然藐視。

2)他尋求 耶 和 華 的 律 法 ,以查考神的律法為己任;他研讀聖經,在聖經中尋求神的知識、意念和意願;這些在聖經中都能尋見,但若不考究,就不能尋見。

3)他一心遵行 耶 和 華 的 律 法 ,以神的律法為準則,照神的律法形成自己的情感和性情,按神的律法管理自己的言行舉止。我們得了聖經知識,就當如此應用;若能按神的意願行事,這人便為有福。

4)他定志將律法書上的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他願意將所學的傳與別人,叫人得益處,因為 聖 靈 顯 在 各 人 身 上 , 是 叫 人 得 益 處 (哥林多前書 127)。但請注意他的方法:乃是先學後教導,先尋求 耶 和 華 的 律 法 ,積攢寶貴財富,然後教導別人,將所積攢的分享出來。並且他是先行後教導,自己先行出神的誡命,然後引導別人操練;這就叫做所行的證明所教導的。

5)他定志如此行,就是下定決心如此行。他不辭辛苦,努力鑽研,一心一意豐富自己,然後下決心持之以恆,因而成了 敏 捷 的 文 士 。摩西在埃及,以斯拉在巴比倫,二人都在被擄之地,卻奇妙地得了裝備,為會眾發揮大作用。

III。他啟程回耶路撒冷,為故鄉謀利益: 他 從 巴 比 倫 上 來 6 節),花了四個月,到達耶路撒冷8 節)。像他這樣的人居然逗留在巴比倫這麼久,而他的同胞弟兄早已上去,這有點奇怪;但神沒有立即差遣他,直到有工給他做;凡是上去的,都是被 神 激 動 他 心 的 人 15)。有人說這個亞達薛西就是在第 6 章降旨的大流士,還說以斯拉是在建殿完工第二年回來的:完工在第六年,他回歸在第七年(8 節);萊福特博士也認同。我那知名博學的已故朋友他連特先生,他在他的年表中把以斯拉回歸時間定在聖殿完工後五十七年左右;有的人定得更晚。我只有以下幾點觀察:

1. 王真是恩待他,竟 允 准 他 一 切 所 求 的 ,無論求什麼,只要是為故鄉效力,他都允准。

2. 他的民真是恩待他。他回去的時候,許多人與他同行,因為他們見他走了,就不再留戀巴比倫,見他去了耶路撒冷,就都想住到那裡去。

3. 神真是恩待他。王和國民都恩待他,皆因 耶 和 華 他 神 的 手 幫 助 他 69 節)。注意:萬物如何待我們,都按神的意思,我們的審判都從祂而來。我們應當明白萬事都在神的手中發生,也當明白所發生的萬事中都有神的手;一旦感覺到祂施恩的手,就當感恩讚美祂。

 

亞達薛西的諭旨(主前 457 年)

11-2611 祭司以斯拉是通達耶和華誡命和賜以色列之律例的文士。亞達薛西王賜給他們諭旨,上面寫著說:12 「諸王之王亞達薛西,達於祭司以斯拉通達天上神律法大德的文士,云云。13 住在我國中的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凡甘心上耶路撒冷去的,我降旨准他們與你同去。14 王與七個謀士既然差你去,照你手中神的律法書察問猶大和耶路撒冷的景況;15 又帶金銀,就是王和謀士甘心獻給住耶路撒冷、以色列神的,16 並帶你在巴比倫全省所得的金銀,和百姓、祭司樂意獻給耶路撒冷-他們神殿的禮物。17 所以你當用這金銀,急速買公牛、公綿羊、綿羊羔,和同獻的素祭奠祭之物,獻在耶路撒冷-你們神殿的壇上。18 剩下的金銀,你和你的弟兄看著怎樣好,就怎樣用,總要遵著你們神的旨意。19 所交給你神殿中使用的器皿,你要交在耶路撒冷神面前。20 你神殿裏若再有需用的經費,你可以從王的府庫裏支取。

21 「我-亞達薛西王又降旨與河西的一切庫官,說:『通達天上神律法的文士祭司以斯拉,無論向你們要甚麼,你們要速速地備辦,22 就是銀子直到一百他連得,麥子一百柯珥,酒一百罷特,油一百罷特,鹽不計其數,也要給他。23 凡天上之神所吩咐的,當為天上神的殿詳細辦理。為何使忿怒臨到王和王眾子的國呢?24 我又曉諭你們,至於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門的,和尼提寧,並在神殿當差的人,不可叫他們進貢,交課,納稅。』

25 「以斯拉啊,要照著你神賜你的智慧,將所有明白你神律法的人立為士師、審判官,治理河西的百姓,使他們教訓一切不明白神律法的人。26 凡不遵行你神律法和王命令的人就當速速定他的罪,或治死,或充軍,或抄家,或囚禁。」

 

這裡說的是波斯皇帝欽賜諭旨給以斯拉,授權給他為猶太人謀利益;權力範圍極其廣泛,超出想像。諭旨的格式想必和往常的一樣: 諸 王 之 王 亞 達 薛 西 。這樣的頭銜,凡是將死的人都當不起;他誠然是數王之王,但若說他是萬王之王,那就是擅奪掌管天地之神的權柄。他差人問候那可信賴又可愛的以斯拉,稱他為 通 達 天 上 神 律 法 大 德 的 文 士 12 節);從這點來看,以斯拉似乎很看重這個稱號,過於別的稱號,即便已經升到地方總督的尊位。他覺得當一名神律法的文士,比當帝國的大官更光榮。讓我們來看看這份諭旨的具體條款。

I。他允許以斯拉上耶路撒冷去,並且凡願意與他同去的同胞,都可上去(13 節)。他和他們都是被擄之人,所以若沒有王命,不能擅自脫離他的管轄。

II。他授權給他, 察 問 猶 大 和 耶 路 撒 冷 景 況 14 節),用他 手 中 神 的 律 法 書為察問的準則。他要調查猶太人在信仰的事上所有的和所行的,是否都按神的律法,聖殿是否建成,祭司供奉制度是否設定,獻祭事宜是否符合神所規定的。倘若經調查發現有誤,就應當糾正,好比 提 多 留 在 克 裡 特 , 要 將 那 沒 有 辦 完 的 事 都 辦 整 齊 了 提多書 15)。由此,神的律法大受尊榮,猶太恢復了古時的特權,得以用神的律法管理自己,不再 遵 行 不 美 的 律 例 以西結 2025),不再遵行壓迫他們之人的律例。

III。他把他和各謀士所奉獻的,以及從民間收集的錢財,都託付給他,用於神殿的供奉(15-16 節)

1. 提到這點:

1)是歸榮耀給神,祂是獨一的真神;就連拜別神的人也承認以色列的神掌管一切,乃至甘願花費鉅資求祂的恩惠。參考詩篇 45126826

2)是稱讚這位外邦王,願意歸榮耀給以色列的神,儘管敬拜祂的寥寥無幾,且都是被輕看的窮人,無力承擔信仰費用,又是他的奴僕;他雖不至於放棄自己的迷信,卻能保護並鼓勵猶太人參與信仰的事,不說: 願 你 們 穿 得 暖 , 吃 得 飽 雅各書 216),而是為他們提供所需要的。

3)是叫猶大的惡王蒙羞。他們自小學習以色列神的知識,學習敬拜,又有律法和先知,卻多次洗劫神的殿,令其貧瘠;而這位外邦王,卻要令其再富裕起來。後來的福音也是如此,猶太人拒絕,外邦人卻歡迎。正是: 因 他 們 的 過 失 , 救 恩 便 臨 到 外 邦 人 羅馬書 1111。參考使徒行傳 1346

2. 這裡告訴我們,以斯拉受託:

1)領受錢財,帶去耶路撒冷;他的正直人人皆知,值得信賴,公家的錢分毫不會用在自己身上。我們發現保羅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也有過這樣的差事, 帶 著 周 濟 本 國 的 捐 項 和 供 獻 的 物 上 去 使徒行傳 2417)。

2)妥善分派這些錢財,用於獻在神壇上的祭物(17 節),用於他和他同胞認為合宜的地方(18 節),唯一的條件是總要遵著神的旨意;論到神的旨意,他們比王更熟悉。願神的旨意成為我們一切花費的準則,特別是事奉上的費用。做神的工,就當按的旨意。除了錢財,殿裡的器皿也交給他,用於殿裡的供奉(19節)。原本就屬於殿裡的,塞魯士早已歸還,這些是超出原有的,乃是連本帶利歸還。王吩咐他將這些都 交 在 耶 路 撒 冷 神 面 前 ,就是祂立名的所在,歸榮耀給祂。

IV。他又降旨給 河 西 的 一 切 庫 官 ,要求他們從王的府庫支取一切所需用的,算在王的賬下(2022 節)。這點他想得很周到,因為以斯拉尚未展開調查,尚不知有何需求,又不擅開口求援。這點也是出於好意,說明他對聖殿有好感,對以斯拉很有信心。君王和高官善用錢財和權力,支持並鼓勵信仰事宜,這對他們大有好處。府庫豐盛有何益處,不就是使有心行這些善事的人有能力行出來嗎?

V。他囑咐他,為了榮耀以色列的神,殿裡的一切所需都不可缺乏。請注意看這句囑咐的話(23節):

1. 他說起神來極其敬崇。前面稱祂為 耶 路 撒 冷 的 神 ;這裡則懷著極大的敬意,兩次稱祂為天上的神,免得被誤以為他把神當成本地神明。

2. 他說起神的話和律法來畢恭畢敬,有可能他讀過神的律法,並且深深佩服: 凡 天 上 之 神 所 吩 咐 的 (他雖自稱 諸 王 的 王 ,但神的典章,他一筆一畫都不敢修改或加添),都要照辦,且要殷勤,要仔細,不可拖延。

3. 他十分懼怕神的忿怒: 為 何 使 忿 怒 臨 到 我 的 國 呢 ? 無視或輕看信仰,導致神的審判臨到王和王國;倘若神的忿怒即將臨到一民,最有可能轉離祂怒氣的方法,就是支持並鼓勵信仰。若要確保我們的平安和通達,就當謹慎,不要耽誤神的事。

VI。他豁免殿裡供奉人員的一切稅務。上至大祭司,下至尼提寧,政府官員 不 可 叫 他 們 進 貢 , 交 課 , 納 稅 ,這些都是普通百姓所當納的(24 節)。這使殿裡供奉人員大得尊榮,乃是享有豁免權的帝國公民,又使他們受人尊敬,乃是王所喜悅的;這也使他們在供奉的事上更喜樂,更自由。想必免稅僅限於自己和家人的生活費以及供奉所需的費用。若有人利用權利經商做買賣,那就合該失去這樣的權利。

VII。他授權以斯拉在河西一帶為猶太人提名並任命審判官和官員(25-26 節)。猶太人能有自己的官員,又是以斯拉提名的,這是極大的福份。

1所 有 明 白 以 斯 拉 之 神 律 法 的 人 (就是一切口稱有猶太信仰的人),都要受這些官員管轄1,表示他們不必再受外邦官員的管轄。

2. 允許並鼓勵這些官員使別人也皈依猶太信仰: 使 他 們 教 訓 一 切 不 明 白 神 律 法 的 人 。王自己雖不願皈依猶太教,但若有臣民當猶太人,他卻不在乎。

3. 授權給這些官員按神的律法斷案、立法(神的律法在此成了王的命令),違者重罰,或監禁,或流放,或罰款,或治死,均按他們的律法所規定的。官員不可制定新法,但卻要確保神的律法妥善施行;他們受託手持公義的刀劍,為的是震懾作惡的人。即便是約沙法,希西家或大衛,在榮耀神、推動信仰的事上也不過如此。

1欽定本將第 25 節譯為:以斯拉啊,要照著你神賜你的智慧,設立士師、審判官,治理河西的百姓,就是所有明白你神律法的人,還要教訓一切不明白神律法的人。

 

以斯拉感謝神(主前 457 年)

27-2827 以斯拉說:「耶和華-我們列祖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祂使王起這心意修飾耶路撒冷耶和華的殿,28 又在王和謀士,並大能的軍長面前施恩於我。因耶和華-我神的手幫助我,我就得以堅強,從以色列中招聚首領,與我一同上來。」

 

以斯拉在接著講述他的故事之前,先插入一段感恩的話,感謝神在這件事上對他和他百姓的恩典。他抄錄完諭旨,不說:願王萬歲(即便那樣說也不算過份),而是說: 耶 和 華 是 應 當 稱 頌 的 ;我們理當凡事謝恩,無論遇到什麼喜事,都要承認神的手在其中,且要稱頌祂的名。以斯拉在兩件事上稱謝神:

1. 他的使命。想必他為此親吻了王的手,但他還說: 神 是 應 當 稱 頌 的 因 他 使 王 起 這 心 意 。人在 關 乎 生 命 和 虔 敬 的事上(彼得後書 13)原本無心的,神可藉著天意或恩典,使他們有心也有意。若有美善出現在我們心裡,或出現在別人心裡,就當承認是神使他們生出美善來,並為此稱謝祂; 因 為 我 們 立 志 行 事 都 是 神 在 我 們 心 裡 運 行 腓立比書 213)。君王或官員若除惡揚善,推動信仰,我們就當感謝神使他們起這心意如此行,且要看作是他們給我們的特別恩惠。神的殿落成,以斯拉很高興看見殿得了裝飾。我們沒有見到任何關於粉刷、裝潢、鑲嵌寶石等類的吩咐,只吩咐他們要確保按神的典章持守神的聖禮,謹慎無誤,持之以恆;那本身就是裝飾神的殿。

2. 得鼓舞行使使命(28 節):他 施 恩 於 我 。王賜尊榮給他,想必是看重他的美德,給他升官,是因為見他是個敏銳聰慧的人;但他卻將之完全歸功於神的恩惠。是神的恩惠使他在王面前蒙恩。以斯拉是個有勇氣的人,但他覺得自己受鼓舞,不是因為自己的心,而是因為神的手:我得以堅強,能夠擔此重任,是因為 耶 和 華 我 神 的 手 幫 助 我 ,引導我,扶持我。神若伸出祂的手,我們就壯膽,就歡喜;神若收回祂的手,我們就軟弱如水。我們若有能力為神、為我們的世代做點什麼,就當將一切榮耀歸於神。行事的能力從而來,理當稱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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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英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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