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本章再次領我們來到以色列王的故事,特別是耶戶家的故事。這裡說的是:I。他兒子約哈斯作王,並持續了十七年。1. 他的品行普遍敗壞(第 1-2 節);他陷入麻煩(第 3 節),處境艱難(第 7 節)。2. 他在神面前自卑,神就憐憫他(第 4-5,23 節)。3.儘管如此,他仍在拜偶像(第 6 節)。4.他的死(第 8-9 節)。II。他孫子約阿施作王,並持續了十六年。這裡照例簡述他的統治(第 10-13 節),但具體提到以利沙在他的時代離世。1. 王前去拜訪他(第 14 節),他鼓勵王與亞蘭人爭戰(第 15-19 節)。2. 以利沙的死和葬禮(第 20 節),他的骸骨行神蹟(第 21 節)。最後按他所預言的,約阿施果然戰勝了亞蘭人(第 24-25 節)。
約哈斯作王(主前 839 年)
1-9。1 猶大王亞哈謝的兒子約阿施二十三年,耶戶的兒子約哈斯在撒馬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十七年。2
約哈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的那罪,總不離開。3 於是,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將他們屢次交在亞蘭王哈薛和他兒子便哈達的手裏。4 約哈斯懇求耶和華,耶和華就應允他,因為見以色列人所受亞蘭王的欺壓。5
耶和華賜給以色列人一位拯救者,使他們脫離亞蘭人的手;於是以色列人仍舊安居在家裏。6 然而他們不離開耶羅波安家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的那罪,仍然去行,並且在撒馬利亞留下亞舍拉。7 亞蘭王滅絕約哈斯的民,踐踏他們如禾場上的塵沙,只給約哈斯留下五十馬兵,十輛戰車,一萬步兵。8 約哈斯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的勇力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9 約哈斯與他列祖同睡,葬在撒馬利亞。他兒子約阿施接續他作王。
這段經文簡述約哈斯作王以及他十七年治下的以色列;經文雖短,卻足以讓我們看見極其動人而又很有教導意義的兩件事:
I。以色列的榮耀落於塵埃,風光不再,並且化為羞辱。以色列曾經何等風光,本可繼續風光下去,何竟落得如此地步!它的冠冕何竟被玷污,它的尊榮何竟臥於塵埃之中!
1. 以色列單單敬拜獨一永生的真神,這是他們的尊榮;神是個靈,是永恆的意念,敬拜祂必須按祂所定的規則;他們卻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變為牛犢的樣式,
將 神 的 真
實 變 為 虛 謊 (羅馬書 1:23, 25),因而失去了這份尊榮,使自己變得像那些膜拜人手所造之物的列邦一樣。這裡說王 效 法 耶 羅 波 安 的 那 罪 (第 2 節),百姓也陷在其中, 總 不 離 開 (第 6 節)。這民得了服事神的指示,又有神的聖言相托,竟然拜那兩個牛犢,沒有比這更丟人的。在十個支派的整個歷史進程中,我們從未見過拜牛犢一事受到任何衝擊,無論誰當王,牛犢仍是他們的偶像,真是沒有比這更恥辱的。
2. 以色列受上天的特別保護,這是他們的尊榮;神親自庇護他們, 他 是 他 們 的 盾 牌 ,
幫 助 他 們 , 是 他 們 威 榮 的 刀 劍 (申命記 33:29)。在這方面,以色列啊!你有福了!可到如今,如先前經常發生的那樣,我們發現他們榮耀不再,反倒備受鄰國的欺淩。他們因犯罪,惹動神的怒氣,祂就 將 他 們 交 在 亞 蘭 王 哈 薛 和
他 兒 子 便 哈 達 的 手 裡 (第 3 節)。 哈 薛 欺 壓 以 色 列 人 (第 22 節)。從未有過一國的民像以色列那樣,備受鄰國的欺淩和擄掠。這都是這民因罪的緣故咎由自取;神被他們惹怒,就撤去籬笆,肥美的地只會引誘鄰國向他們予取予求。亞蘭人多次擄掠以色列,令其在這個王執政期間十分弱小,乃至國中的軍事力量加到一起,能上陣打仗的只有
五 十 馬 兵 , 十 輛 戰 車 , 一 萬 步 兵 ,實在少得可憐(第 7 節)。數十萬以色列何竟落得如此地步?黃金何其失光(耶利米哀歌 4:1)!國民敗壞,自然身價大跌。
II。以色列古時的尊榮在塵埃中仍有些亮光。神雖與他們相爭,但仍紀念這百姓是屬神的以色列,祂是以色列的神。
1. 以色列是禱告的民,這是他們古時的尊榮;這裡我們看到那尊榮略有復蘇的跡象,因為他們的王約哈斯在急難中 懇 求 耶 和
華 (第 4 節),求祂相助,不是求牛犢幫助(牛犢如何幫得了他),而是求耶和華幫助。君王在神的門前乞討,最偉大的也要在祂寶座的腳凳前謙卑懇求,這是理所當然的。他們迫不得已,就必如此。
2. 以色列 有 神 與 他 們 相 近 , 在 求 告 祂 的 時 候 與 他 們 相 近 (申命記 4:7),這是他們古時的尊榮;這裡祂也是如此。祂雖可斷然拒絕他們的祈禱,視作可憎,但
耶 和 華 應 允 約 哈 斯 ,應允他為自己為百姓的禱告(第 4 節), 並 賜 給 他 們 一 位 拯 救 者 (第 5 節),不是約哈斯本人,因為他在世的日子,哈薛苦待以色列(第 22 節),而是他兒子,神回應他父親的懇求,使他得以戰勝亞蘭人,收復他們從他父親奪去的城邑(第 25節)。神施恩回應約哈斯的懇求,不是因他的緣故,也不是因那不配之民的緣故,而是紀念祂和亞伯拉罕所立的約(第 23 節),祂早有應許,要在這樣的危難時刻顧及他們(利未記 26: 42)。可見神及時施憐憫,隨時聽禱告,想著法子施恩給人,不然祂大可不必追朔到古時的聖約,這約以色列人早已干犯,早已失去了聖約的好處。但願我們為此永遠忠於祂,並且鼓勵那些已經離棄祂的人回頭悔改。 在 祂 有 赦 免 之 恩 ,
要 叫 人 敬 畏 祂 (詩篇 130:4)。
以色列王約阿施登基(主前 839 年)
10-19。10 猶大王約阿施三十七年,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在撒馬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十六年。11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的一切罪,仍然去行。12 約阿施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與猶大王亞瑪謝爭戰的勇力,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13 約阿施與他列祖同睡,耶羅波安坐了他的位。約阿施與以色列諸王一同葬在撒馬利亞。14
以利沙得了必死的病,以色列王約阿施下來看他,伏在他臉上哭泣,說:「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戰車馬兵啊!」15 以利沙對他說:「你取弓箭來。」王就取了弓箭來;16 又對以色列王說:「你用手拿弓。」王就用手拿弓。以利沙按手在王的手上,17
說:「你開朝東的窗戶。」他就開了。以利沙說:「射箭吧!」他就射箭。以利沙說:「這是耶和華的得勝箭,就是戰勝亞蘭人的箭;因為你必在亞弗攻打亞蘭人,直到滅盡他們。」18
以利沙又說:「取幾枝箭來。」他就取了來。以利沙說:「打地吧!」他打了三次,便止住了。19 神人向他發怒,說:「應當擊打五六次,就能攻打亞蘭人直到滅盡;現在只能打敗亞蘭人三次。」
這裡說的是耶戶的孫子、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坐上了以色列的寶座。耶戶家給這位明顯的王位繼承人起了一個與當時猶大王一樣的名字,也許意在向大衛家表示一點敬意。
I。這裡對他和他政績的簡述,和我們先前見過的大致相同,沒有什麼精彩之處(第
10-13 節)。他不是最壞的王,但只因他保留了古時耶羅波安家的策略性偶像,這裡就說: 他 行 耶 和 華 眼 中 看 為 惡 的 事 。光是這一條罪惡就足以叫他的名沾上不可磨滅的污點,因為這在人眼中也許無關緊要,在耶和華眼中卻是極其邪惡的事;我們堅信
神 必 照 真
理 審 判 (羅馬書 2:2)。值得注意的是,受感的筆者對於他的事蹟和他爭戰的勇力只是一筆帶過,留給普通歷史學家去寫,他只記錄他拜訪以利沙的故事。一件好事就能叫人在神的書中留下好形象,勝過二十件大事,就他而言,尊敬先知所贏得的好名聲,勝過打敗一個王和他的軍隊。
II。他和以利沙之間的具體對話有好幾個精彩之處。
1. 以利沙病了(第 14 節)。請注意看:(1)他壽高年邁,因他自從蒙召當先知以來已有大約六十年。這盞發光燃燒的燈持續這麼久,這是對以色列的大憐憫,對先知門徒而言尤其是大憐憫。以利沙終於作完了他的見證。神的眾先知壽數各有不同,有的長,有的短,皆由無窮智慧的神來定。(2)他膏立耶戶,那是約阿施開始作王之前四十五年的事了;後來的歲月,經上沒有提到他或他的事蹟,直到這裡,我們見他躺在病榻上。他至終都在發揮作用,只是不如先前那樣出名。他興盛的時日比他存活的時日少得多。唯願年邁人不要埋怨自己被人遺忘,應當坦然隱退。(3)以利亞的靈落在以利沙身上,但他不像以利亞,沒有火車接他上天,而是經過普通的路離開世界, 所 遭 的 與 世 人 相 同
(民數記 16:29)。人在恩賜或恩德方面也許不相上下,但神若賜尊榮給人,有的多得,有的少得,誰能埋怨呢?不都應該好自為之嗎?
2. 他在病中,有約阿施王來看望他,為他哭泣(第 14
節)。這表示他尚有良知,能夠看重並愛戴誠信的先知;他不仇恨,不逼迫,不把先知看作是使以色列遭災的人,反倒愛他,敬重他,視他作國中的最大祝福,並且因快要失去他而哀慟。有的人不願聽從神的話,卻被忠心傳神話的使者所感動,不得不敬重他們。請注意看這裡:
(1)王聽說以利沙病了,就來看望他,領受他臨死前的建言和祝福;他雖是君王,但他尊重神所看重的,這無損他的身價。注意:我們若能在良善的傳道人或其他義人的病榻前服事,那會有很大的屬靈好處,可學會如何死,也可因他們在臨死前得了活的安慰,在信仰的事上大受鼓舞。
(2)以利沙年紀老邁,長期以來作用顯赫,所剩時日無多,王見他病了,很可能死去,就為他哭泣。老年人是最有經驗的,也是最不可或缺的。在許多案件上,一個老年證人勝過十個年輕的。
(3)他所說的哀慟話,和以利沙哀慟以利亞離去時所說的相同:
我 父 啊 ! 我 父 啊 ! 以 色 列 的 戰 車 馬 兵 啊 ! 也許他聽說過或念過那段有名的故事。注意:凡按理尊重前輩的,往往會得著後輩的類似尊重。滋潤人的,用眼淚滋潤人的,輪到他們的時候必得滋潤,必得同樣的滋潤(箴言 11:25)。
(4)王在此略帶私心;他因失去以利沙而哀慟,因為以利沙好比以色列的火車火馬,在以色列嚴重缺乏馬兵戰車之際,是最不可或缺的;第 7
節說他們只剩下五十名馬兵,十輛戰車。人若想到義人在國防方面的貢獻,令其免去神的審判,那麼在他們離世的時候就知道要哀哭了。
3. 以利沙向王保證。他必能勝過眼下正在迫害以色列的亞蘭人,並鼓勵他奮勇爭戰。以利沙知道王不願意分手,是因為視他作國家棟樑,同仇敵愾,並依賴他的祝福和禱告。以利沙說:“倘若這是你悲哀的原因,那你大可放心,因為我死後,你一定會勝過亞蘭人。 我 要 死 了 , 但 神 必 定 看 顧 你 (創世記 50:24)。 祂 有 靈 的 餘 力 (瑪拉基書 2:15),必能為你興起別的先知。”神的恩典不限於一人之手。祂的工人埋葬,祂仍可繼續祂的工。他為激發王對抗亞蘭人,就給他一個兆頭,吩咐他
取 弓 箭 來 (第 15 節),向他表示,若要拯救他的國脫離亞蘭人,他自己必須以戰士的姿態,勇敢面對戰爭的危險和艱苦。神固然是原動力,但他必須當器皿。為了使他得著必勝的信心,他給他一個兆頭:
( 1 ) 吩咐他對著亞蘭人的方向射箭(第 16-17 節)。王自然知道如何射箭,比先知更清楚,但只因眼下所要射的這支箭具備神所命定的意義,他就要聽從先知的命令:
用 手 拿 弓 , 開 窗 , 射 箭 。不僅如此,他還要像個從未射過箭的孩子,還要 以 利 沙 按 手 在 王 的 手 上 ,象徵他在抗擊亞蘭人的一切爭戰中必須仰望神的指示和力量,必須承認自己的手不足,應當繼續倚靠神的幫助。 祂 教 導 我 的 手 能 以
爭 戰 (詩篇 18:34;144:1)。臨死的先知雙手發顫,但他的手象徵神能力的認同和交通,因而賦予這支箭的力量勝過王年輕力壯的手。亞蘭人已經佔領了向東延伸的國土(10: 33)。這支箭要朝那個方向射去,儘管從某種意義上說並無固定目標,但先知卻將這支箭理解
為:
[1.] 賦予王的使命,要攻打亞蘭人,儘管他們相當富強。
[2.] 應許他必勝。 這 是 耶 和 華 的 得 勝 箭 , 就 是 戰 勝 亞 蘭 人 的 箭 。命定得勝的是神,祂要叫你得勝,誰能阻攔呢?得勝的箭是祂的。祂射出他的箭來,事就成了(詩篇 18:14)。“
你 必 在 亞 弗 攻 打 亞 蘭 人 (他們在那裡或安營,或集結大軍), 直 到 滅 盡 他 們 ,滅盡騷擾並欺壓你和你王國的人。”
( 2 ) 吩咐他用箭打地(第 18-19 節)。先知在前面奉神的名,向他保證必勝過亞蘭人,現在就試驗他,看他如何利用得勝的餘威,是否能乘勝追擊,強如亞哈在便哈達投降的時候。他吩咐他用箭打地:“要相信他們被耶和華的得勝箭打倒在地,伏在你腳前;現在你告訴我,你將他們打倒之後會如何待他們,是否像大衛,神把仇敵的頸項交給他,
他 就 搗 碎
, 如 同 風 前 的 灰 塵 (詩篇18:42)。”王在這方面沒有表現出應有的渴望和熱忱,他擊打了三次,就停了下來。可能是出於他對亞蘭人愚蠢的仁慈,擊打的時候,像是怕傷到他們,至少是怕將他們滅盡,像是願意憐憫那些過去和將來都不會憐憫他和他百姓的人。也可能他漫不經心擊打了三次,以為這樣做愚蠢得很,堂堂君王,用箭打地顯得太小孩子氣;他覺得打三次就夠了,足以敷衍先知。可他既然輕看異象,就失去了異象所代表的好處,臨死的先知見狀,很是傷心,向他發怒,說他本該擊打五六次。既然不受限於神的權能和應許,為何要限制自己的指望和努力呢?注意:倘若義人希望某人順利,卻眼見他們任意妄為,拋棄自己的福份,眼見他們失去勝過靈界仇敵的優勢,反倒給仇敵占了上風,心裡會是何等憂傷!
以利沙之死(主前 837 年)
20-25。20 以利沙死了,人將他葬埋。到了新年,有一群摩押人犯境,21 有人正葬死人,忽然看見一群人,就把死人拋在以利沙的墳墓裏,一碰著以利沙的骸骨,死人就復活,站起來了。22 約哈斯年間,亞蘭王哈薛屢次欺壓以色列人。23 耶和華卻因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仍施恩給以色列人,憐恤他們,眷顧他們,不肯滅盡他們,尚未趕逐他們離開自己面前。24
亞蘭王哈薛死了,他兒子便哈達接續他作王。25 從前哈薛和約阿施的父親約哈斯爭戰,攻取了些城邑,現在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三次打敗哈薛的兒子便‧哈達,就收回了以色列的城邑。
我們在此看到:
I。以利沙的墓地:他年紀老邁而死,眾人將他葬埋,接下來所發生的顯示:
1. 他生前有何等的能力推遲審判,因他一死,就有摩押人的土匪犯境,不是大軍相見於戰場,而是流竄的匪徒,殺人擄掠,叫人猝不及防。神有很多辦法管教惹怒祂的民。王只顧來自亞蘭人的威脅,顧不上摩押人的入侵。禍患有時從最始料不到的地方襲來。以利沙一死就提到這件事,表示神忠心的先知一旦離世,就預示著審判將至。大使被召回,就必有大事發生。
2. 他的死屍有何等的能力:可叫另一個死屍復活(第 21 節)。這個大神蹟雖然只是一筆帶過,卻是他使命的鐵證,是他一切預言的印證。這也清楚表明今世之後還有來世。以利沙死了,但他還沒完,不然不可能做到這件事。從事物的運作,可知事物的存在。這件事表明耶和華神仍是以利沙的神;以利沙還活著,因為
神 不 是 死
人 的 神 , 乃 是 活 人 的 神 (馬太福音 22:32)。這件事也可能預表基督,因著祂的死和埋葬,陰間成了所有信徒通向永生的平安和幸福通道。這也表示以利沙雖然死了,但憑藉祂所應許的,以色列的利益雖貌似消沉失落,必再興旺發達。有鄰人將一個人的死屍帶到墳墓來,在埋死屍的地方不遠處有一股摩押人,他們擔心落在摩押人手裡,就隨手扔下死屍,剛好扔在以利沙的墳墓。死人碰到以利沙的骸骨竟然復活,想必和眾朋友一同回家去了。約瑟夫說的故事略有不同。他說有幾個賊人搶奪並殺害了一個誠實的客旅,將死屍拋進以利沙的墳墓,死屍立即復活。以利亞在離世的時候得尊榮;以利沙則在離世以後得尊榮。神隨己意分配尊榮給人,無論如何分配,所有的聖徒都得榮耀(以賽亞書 11:10)。接近聖徒,生前死後都和他們同住,那是一件好事。
II。以色列王約阿施的刀;我們看到他戰勝了亞蘭人。
1. 他得勝的緣由是神的恩惠(第 23 節): 耶 和 華 施 恩 給 他 們 ,見他們受苦就 憐 恤 他 們 , 眷 顧 他 們 。這裡連續用了幾個同義詞,是叫我們思想並稱頌神的良善,將這樣惹怒神的民拯救出來。他們沒有被消滅,是因為神的憐憫,因為祂還不願毀滅他們。祂預見到他們最終必自我毀滅,但仍給他們緩刑,給他們悔改的空間。神不輕易審判罪人,這點應當看作是祂的憐憫發出榮光,並非有損祂的公義。
2. 他得勝的果效是以色列得益處。他從便哈達手裡收復了亞蘭人搶去的以色列城邑(第 25 節)。對這些城邑本身而言,這是大有好處,得以掙脫壓迫人的軛;對整個王國而言,也是大有好處,使王國更強大。約阿施三次打敗亞蘭人,因他用箭打地三次,然後他得勝的路就走到了盡頭。很多人因為不信,因為限制自己的願望而後悔,卻是悔之莫及。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