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5, 2024

[歷代志上 ] 第二十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二十章

這裡重溫大衛打仗的故事:I。與亞捫人打仗,攻取拉巴(1-3 節)。II。與非利士的巨人打仗(4-8 節)

 








打敗亞捫人(主前 1306

1-31 過了一年,到列王出戰的時候,約押率領軍兵毀壞亞捫人的地,圍攻拉巴;大衛仍住在耶路撒冷。約押攻打拉巴,將城傾覆。2 大衛奪了亞捫人之王所戴的金冠冕,其上的金子重一他連得,又嵌著寶石;人將這冠冕戴在大衛頭上。大衛從城裏奪了許多財物,3 將城裏的人拉出來,放在鋸下,或鐵耙下,或鐵斧下,大衛待亞捫各城的居民都是如此。其後大衛和眾軍都回耶路撒冷去了

 

我們在前章看見亞捫人的軍隊和他們的盟軍在戰場上大敗。這裡則是他們國中的都市拉巴被摧毀1 節),他們的王冠戴到了大衛的頭上(2 節),他們還要受酷刑(3 節)。這些在撒母耳記下第 11 12 章有詳細記載;我們還不由得想起一件不幸的事,就是約押在包圍拉巴的時候,大衛在烏利亞的事上犯了那大罪。但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故事的其餘部份在此重複,那件事卻沒有重複,只給了一個小小的暗示,在括弧裡寫了幾個字: 大 衛 仍 住 在 耶 路 撒 冷 。他若與大軍在外,就會遠離那場試探,但只因他貪圖安逸,就落入不潔之中。記載大衛犯罪,體現了聖經筆者的公正誠信,而這裡本有機會舊事再提,卻沒有提,這是要教導我們,提別人的過犯和失誤有時雖然合理,但不能對此津津樂道。那應該永遠被看作是不愉快的話題,有時雖不得不提,但不該抓住不放,窮追猛打。無論是人是事,如果沒有好的可說,那就最好什麼都不說。


與非利士巨人爭戰

4-74 後來,以色列人在基色與非利士人打仗。戶沙人西比該殺了偉人的一個兒子細派,非利士人就被制伏了。5 又與非利士人打仗。睚珥的兒子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的兄弟拉哈米;這人的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6 又在迦特打仗。那裏有一個身量高大的人,手腳都是六指,共有二十四個指頭,他也是偉人的兒子。7 這人向以色列人罵陣,大衛的哥哥示米亞的兒子約拿單就殺了他。8 這三個人是迦特偉人的兒子,都死在大衛和他僕人的手下。

 

非利士人幾乎已被制伏(181),但誠如約書亞消滅迦南人的時候是亞衲族的人最後被制伏約書亞記 1121),這裡同樣地,在制伏非利士人的時候,是迦特的巨人最後傾倒。在恩德和敗壞之間的較量中,有些罪好比這些巨人,長期堅守陣地,不易攻取,需要長期作戰,但審判終究要臨到他們。請注意看:

1. 我們在以色列人當中從未見過巨人,非利士人當中卻有巨人;有迦特的巨人,沒有耶路撒冷的巨人。神所栽的樹在乎實用,不在身量。人若貪圖身量多加一肘(馬太福627),定是沒有想到那樣會使他們變得更笨重。在聖所的天平上,大衛的份量遠超過歌利亞。

2. 大衛的僕人雖然都是普通身材,但每次與迦特的巨人交手,都得了勝,因為他們有神的同在;神喜悅使高傲之人降為卑,喜悅治死地上的巨人,儘管他們都是英武有名的人,正如他借用洪水在遠古時代所行的那樣。與教會為友的,面對仇敵的威勢和傲慢,千萬不要灰心。有至大的神為我們而戰,就不必懼怕不可一世的人物。每只手上多一根指頭,每只腳上多一個腳趾頭,豈能與無所不能的神相抗衡呢?

3. 這些巨人向以色列人罵陣(7 節),就因自己的狂妄付出代價。註定滅亡的最明顯特點,莫過於辱駡神和屬神以色列的。神必行大事,決不允許仇敵驕傲行事(申命記 3227)。大衛的子孫得勝好比大衛打勝仗,是漸漸成就的。我們還不見萬物都服他希伯來書 28,但很快會看見。最後的仇敵是死,好比這些巨人,終究要被他所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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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英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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