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本章開始好王約西亞的故事;剛剛經過那樣大的惡,那樣大的毀滅,他的善就顯得更明亮;那惡他有幸除去,那毀滅他卻不幸不能避免。這裡在簡介以後(第 1-2 節),特別提到他:I。尊重神的家,施工維修(第 3-7 節)。II。尊重神的書,讀後深受感動(第 8-11 節)。III。尊重神的使者,向他們請教(第 12-14 節)。他從他們得到神的警告,要毀滅耶路撒冷(第 15-17 節),又得到神的應許,要施恩給他(第 18-20 節);因著這樣的應許,他就推動那光榮的改革工作,這項工作在下一章有詳細描述。
約西亞虔誠作王;誦讀律法書(主前 623 年)
1-10。1 約西亞登基的時候年八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十一年。他母親名叫耶底大,是波斯加人亞大雅的女兒。2
約西亞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行他祖大衛一切所行的,不偏左右。3 約西亞王十八年,王差遣米書蘭的孫子、亞薩利的兒子-書記沙番上耶和華殿去,吩咐他說:4「你去見大祭司希勒家,使他將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就是守門的從民中收聚的銀子,數算數算,5 交給耶和華殿裏辦事的人,使他們轉交耶和華殿裏做工的人,好修理殿的破壞之處,6 就是轉交木匠和工人,並瓦匠,又買木料和鑿成的石頭修理殿宇,7
將銀子交在辦事的人手裏,不與他們算帳,因為他們辦事誠實。」8 大祭司希勒家對書記沙番說:「我在耶和華殿裏得了律法書。」希勒家將書遞給沙番,沙番就看了。9
書記沙番到王那裏,回覆王說:「你的僕人已將殿裏的銀子倒出數算,交給耶和華殿裏辦事的人了。」10 書記沙番又對王說:「祭司希勒家遞給我一卷書。」沙番就在王面前讀那書。
關於約西亞,這裡告訴我們:
I。他很年輕就開始作王(第 1 節),年僅八歲。所羅門說:邦國啊,你的王若是孩童,你就有禍了(傳道書 10:16)!但我要說:邦國啊,你的王若是這樣的孩童,你就有福了!我們的英國以色列曾有過這樣一個孩童,愛德華六世1。約西亞既然很年輕,就沒有受到父親和祖父壞榜樣的影響,反倒很快看清了他們的錯誤,並且神施恩給他,使他引以為戒。參考以西結書 18:14 等。
1愛德華六世(1537-1553):第一位信奉基督教新教的英國國王;九歲登基,十五歲離世。
II。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第 2 節)。可見神的恩典滿有主權:將父親拋棄,任由他在罪中滅亡,兒子卻是蒙揀選的器皿。又可見神的恩典滿有果效:約西亞的父親邪惡,沒有給他好教育,也沒有給他好榜樣,並且周圍的人想必勸他步父親後塵的多,給他好建議的少,但神仍施恩,使他成為傑出的聖徒,將他從野橄欖樹上砍下來,嫁接在好橄欖樹上(羅馬書 11:24)。在神的恩典之下,沒有難成的事。他行正道,不走歧途(不像有的前任那樣只是開頭好),不偏左右。或左或右都有錯誤,但神保守他,使他走正道,他就沒有落入迷信,也沒有落入褻瀆。
III。他致力於維修殿宇。這件事在他作王第十八年開始進行(第 3 節)。參考歷代志下 34:8。他很早就開始尋求耶和華(歷代志下 34:3 似乎是這樣說的),但恐怕改革工作進展緩慢,多有阻力,使他所想、所計畫的不能實現,直到他真正開始掌權。年幼的時間不可避免地浪費掉,這點應當激發我們在長大成人後更加努力事奉神。既然開始得晚,就更需要努力工作。他打發書記沙番去見大祭司希勒家,要他數算守門的為修理殿宇所徵收的銀子(第 4 節);看來他們徵收銀子的方法和約阿施所用的類似(12:9)。一點一點地徵收,就不會有負擔,又因這是自願的,就不會有人抱怨。這銀子收集起來,他就吩咐拿出來修理殿宇(第 5-6
節)。看來工匠(和約阿施時代一樣)相當守信,不必與他們算帳(第 7 節),提到這件事,自然是稱讚工匠,說他們得了誠信的好名聲,但是否稱讚雇用他們的人,我就不知道了。常言道:親兄弟明算帳;他們本該與工匠算帳,好叫別人也放心他們的誠實。
IV。他們在修理殿宇的時候發現了律法書,並且帶到王面前來,真是好事一件(第
8,10 節)。有人覺得這是摩西五經的原件,是摩西親筆所寫;也有人覺得這是古時的抄本。很有可能這就是摩西所吩咐要存在至聖所的那份(申命記 31:24 等)。
1. 這卷律法書看來已經遺失。可能被人不小心放錯了地方,被忽略,扔在角落裡(像有的人把聖經亂扔),被不知道這卷書價值的人遺忘在那裡;也可能這卷書被拜偶像的王或他們的手下惡意藏匿,他們受到天意的約束,受到自己良心的約束,沒有燒毀,只是埋起來,指望它永不見天日;也可能如有的人所想的,這卷書被好心人細心收藏,免得落入仇敵手中。無論收藏此書的器皿如何,我們都應當承認這其中有神的手。如果這是當時僅存的一份摩西五經抄本,那就可說是九死一生,差點遺失,凡是義人,想必都會為那神聖的寶藏而心裡擔憂,好比以利為約櫃心裡擔憂(撒母耳記上 4:13);我相信如今我們都該雙膝跪下稱謝神,因為希勒家湊巧在那時發現了這卷書,在沒有刻意尋找的時候尋見了它(以賽亞書 65:1)。聖經若不是出於神,今天就不會存在;神精心護理聖經這件事,清楚表明祂很在乎這卷書。
2. 無論這個抄本是不是當時僅存的,似乎其中的內容對王和大祭司來說都很新鮮,因為王聽了這書上的話,就撕裂衣服。律法規定王要親自抄寫律法書,並且每七年一次,要當眾宣讀律法書(申命記 17:18;31:10-11);我們有理由相信這些條例已經很久沒有人守了;持守信仰的條例既被忽略,信仰本身很快就衰敗。不過話說回來,倘若律法書已經遺失,那就很難判斷約西亞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用的是什麼準則,祭司和百姓又如何持守信仰禮儀。我傾向於認為,當時眾人普遍參照律法書的概要,有點像律法誡命的簡易版,乃是祭司所提供的,省了自己抄寫的麻煩,也省了眾人聆聽的麻煩;這樣就成了例行公事,只是帶領他們謹守信仰,卻按自己的判斷隨意刪減,尤其是省去應許和警告(利未記第 26 章;申命記第 28 章等),因為我注意到這些才是律法書中最打動約西亞的部份(第 13 節),並且對他而言這些都是從未聽聞的。聖經的概要、摘錄或簡寫本雖各有其用處,但都不能像聖經本身那樣有效傳遞和保存神的知識和神的意願。律法書在民間如此短缺,難怪百姓如此敗壞;
沒 有 異 象
, 民 就 放 肆 (箴言 29:18)。試圖叫他們墮落的人,無疑是想盡方法不讓他們得到那書。羅馬教會唯有禁用聖經,才能繼續使用雕像。
3. 這件事體現了神的恩惠,對約西亞和祂百姓來說是個好兆頭,律法書能及時亮相,引導並激發眾人繼續開展約西亞已經開了頭的改革。神若在民間宣導律法,使律法得享尊榮,又為他們提供增加聖經知識的途徑,那就表示神有憐憫為那民存留。將聖經翻譯成民間語言,這是改革,是脫離羅馬教皇的榮耀、力量和喜樂。值得注意的是:他們正在開展善工,正在修理聖殿,就發現了律法書。人若按知識盡己之本份,所得的知識就必加增。凡有的,還要加給他。他們在修理殿宇時需要付出很多操勞和費用,這卷律法書對他們是大大的補償。
4. 祭司希勒家發現律法書以後極其興奮。他對沙番說:“你當與我一同歡樂,因為我得了律法書;我找到了!我找到了!我找到了那無價之寶。趕緊拿去給王看,這是他王冠上最名貴的珍珠。要念給他聽。他效法他祖大衛,他若像他,就必喜愛並歡迎律法書,他和他的謀士都要同喜。”
預言猶大將亡;神施恩給約西亞(主前 623 年)
11-20。11 王聽見律法書上的話,便撕裂衣服,12
吩咐祭司希勒家與沙番的兒子亞希甘、米該亞的兒子亞革波、書記沙番和王的臣僕亞撒雅,說:13「你們去為我、為民、為猶大眾人,以這書上的話求問耶和華;因為我們列祖沒有聽從這書上的言語,沒有遵著書上所吩咐我們的去行,耶和華就向我們大發烈怒。」14
於是,祭司希勒家和亞希甘、亞革波、沙番、亞撒雅都去見女先知戶勒大。戶勒大是掌管禮服沙龍的妻;沙龍是哈珥哈斯的孫子、特瓦的兒子。戶勒大住在耶路撒冷第二區。他們請問於她。15
她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可以回覆那差遣你們來見我的人說,16 耶和華如此說:我必照著猶大王所讀那書上的一切話,降禍與這地和其上的居民。17 因為他們離棄我,向別神燒香,用他們手所做的惹我發怒,所以我的忿怒必向這地發作,總不止息。』18
然而,差遣你們來求問耶和華的猶大王,你們要這樣回覆他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至於你所聽見的話,19 就是聽見我指著這地和其上的居民所說、要使這地變為荒場、民受咒詛的話,你便心裏敬服,在我面前自卑,撕裂衣服,向我哭泣,因此我應允了你。這是我-耶和華說的。20
我必使你平平安安地歸到墳墓到你列祖那裏;我要降與這地的一切災禍,你也不致親眼看見。』」他們就回覆王去了。
修理殿宇的事不再提及:想必那善工一切順利,但在那期間所找到的律法書,則要叫我們忙上好一陣,真是美事。那書沒有被當成古董,安放在王的櫃子裡,當作稀世珍品,而是在王面前誦讀。唯有學習聖經,天天研習,當作每日食糧,當作腳前的燈,才是對聖經的最高尊敬。凡體面的,幹大事的,都應當把學習神的話當作自己最大的體面,最大的事。這裡說的是:
I。約西亞聽人誦讀律法書以後的反應。他撕裂衣服,表示因百姓的罪而感到羞愧,懼怕神的忿怒;他早就知道他的國很糟糕,只要看看國中各樣偶像和不虔不敬的行為,就知道了,然而聽了律法書上的話,他才明白他的國比他想像的還要糟糕得多。撕裂衣服象徵撕裂自己的心,因為神的榮耀受到了虧損,因為他看見毀滅正在逼近他的民。
II。於是他向神祈求:你們去為我求問耶和華(第 13 節)。
1. 想必有兩件事他很想知道:(1)求問耶和華,看看我們應當如何行;應當走哪條路才能轉離神的忿怒,避免我們所當受的審判。人一旦認了罪,知道忿怒將至,就應當如此求問。
我 當 怎 樣
行 才 可 以 得 救 (使徒行傳 16:30)? 我 朝 見 耶 和 華 , 當
獻 上 什 麼 呢 (彌迦書 6:6)?若要這樣求問,就當趕緊問,免得太遲。(2)求問耶和華,看看我們有何指望,有何應當預備的。他承認:我們列祖沒有聽從這書上的言語;聽從這書上的話既然是正確的,那列祖所行的就是錯誤的。正是: 誡 命 來 到 , 罪 又 活 了 (羅馬書 7:9),就顯出罪來,在律法這面鏡子面前,他看見百姓的罪孽比先前所見的更多,更惡,更有禍患。於是他得出結論:“難怪耶和華就向我們大發烈怒;倘若這就是神的話,並且這無疑就是神的話,倘若祂說到做到,並且祂無疑就是說到做到,那我們就完蛋了。我從未想到律法書上的警告如此嚴厲,聖約上的咒詛如此可怕;讓我們趕緊看看四周,看這些咒詛是否正在應驗。”注意:人若真的擔心神忿怒的份量,就會迫切尋求祂的恩惠,就會求問應當如何與祂和好。當官的應當替百姓求問,看見神的審判懸在眾人頭上,就當求問如何避免這些審判。
2. 約西亞這些求問:
(1)是委託他的幾位大臣,這裡提到他們的名字(第 12 節),第 14 節再次提到。他啟用最大官銜的前去求問,表示他很看重神的意思。
(2)是委託女先知戶勒大(第 14節)。先知的靈是不可估量的寶貝,這寶貝不僅放在瓦器裡,有時還放在軟弱的瓦器裡,
要 顯 明 這 莫 大
的 能 力 是 出 於 神 (哥林多後書
4:7)。米利暗曾協助將以色列人領出埃及(彌迦書 6: 4),底波拉曾當他們的士師,現在戶勒大要將神的意思指教他們;她雖為人妻,但絲毫不影響她當女先知; 婚 姻 , 人 人 都 當 尊 重 (希伯來書 13:4)。當時耶路撒冷聖經少,卻仍有先知(後來預言止息,卻多有聖經),這是一種憐憫,因為神未嘗不顯出證明來,好叫罪人不可推諉。耶利米和西番雅在這期間當先知,不過王的使者去向戶勒大求問神的話,可能因為她丈夫剛好在宮裡當官(他是掌管禮服的),他們認識她更多,時間也更長,更能確信她的使命,超過別的先知;也許他們曾在別的事上求問過她,知道神的話出自她的口都是真理。她就在附近,住在耶路撒冷,在王宮後面的第二區。猶太人說她在女子中間說預言,在宮裡的女眷當中說預言,因她自己也是宮裡的女眷,她們可能都住在那裡。王宮能有女先知在附近,並且知道要重用她,那就是有福的。
III。他如此求問,就得了神的回應。戶勒大的回復,不是用官宦的語氣:“我為陛下謙卑效勞,請向陛下轉達,將我為他從以色列的神那裡所得的資訊轉告給他;”而是用女先知的語氣,她為神說話,在神面前人人平等:你們可以回覆那差遣你們來見我的人(第 15 節)。王在人眼中如神一般,但即便是王,在神面前也是人,應該當作人來對待; 神 不 偏 待 人 (羅馬書 2:11)。
1. 她讓他知道,神有何審判為猶大和耶路撒冷存留(第 16-17 節):神的忿怒必向這地發作;何為地獄,不就是神忿怒的火向罪人發作嗎?請注意看:
(1)這火的程度和長度:總不止息。命令已經發出,勢在必行;耶路撒冷的罪孽不能藉著祭物或供奉除去。地獄的火永不止息。
(2)這裡提到:
[1.] 他們的罪孽:“他們犯了罪,乃是刻意犯罪,是故意惹我發怒。這火是他們自己點燃的;他們想要惹我發怒,如今我終於被惹怒了。”
[2.] 神的警告:“我所降的災禍是按照猶大王所念的書上的話;經上的話就此應驗。人若不受制於誡命,就必受制於刑罰。”對於死不悔改的罪人而言,神和祂的話裡所說的一樣可怕。
2. 她讓他知道,神有何憐憫為他存留。
(1)特別提到祂的溫順和關切,要榮耀神,為國謀利益(第 19
節):你心裡溫順1。注意:凡與眾不同的,神也待他們與眾不同。百姓普遍剛硬,不思悔改,先前的惡王也是如此,但約西亞心裡溫順。他聽了神的話極其震動,又顫抖,又順服,見列祖和百姓虧缺神的榮耀,心裡極其難過;他擔心神的審判,見審判逼近耶路撒冷,就迫切希望將其轉離。他在耶和華面前自卑,撕裂衣服,在神面前落淚,表達內心的敬虔,可能還是在自己的密室裡;這就是心裡溫順;然而能看出隱情的神說這是在祂面前,並且祂聽見了,還將溫順的眼淚都裝在祂的瓶子裡。注意:最懼怕神忿怒的,往往最不會經受祂的忿怒。看來利未記
26:32的話最能打動約西亞: 我 要 使 地 成 為 荒 場 ,因為他一聽見荒場、咒詛那樣的話,聽說神要拋棄他們,要降災給他們(在那以前他們既無荒場,也不受咒詛),他就撕裂衣服,表示這警告直擊他的內心。
(2)神的審判要延緩,直到他死後(第 20 節):我必使你歸到你列祖那裡。當時的聖徒想必都歡然展望死後的福樂,不然就不會把歸到列祖那裡當作是一種應許。約西亞不能阻止審判,但神應許他不會活著看見;倘若沒有將來世界,這點應許就不足以獎賞他傑出的虔誠(何況他還要英年早逝,不到四十就死了),說明他在將來世界要得大賞賜;參考希伯來書 11:16。義 人 被 收
去 是 免 了 將 來 的 禍 患 , 他 們 得 享 平 安(以賽亞書 57:1-2)。這裡應許約西亞:我必使你平平安安地歸到墳墓,指的不是他如何死(他死於戰場),而是他死的日子,就在被擄巴比倫那場大禍之前不久,相比之下,別的都不能算是災禍;凡沒有活著經歷那場浩劫的,都可說是平平安安死去。他在神的愛和恩惠中死去,這就保證他是平安死去,無論如何死,哪怕是死於沙場,也不能改變或影響其平安的性質。
1欽定本將第 19 節中的「你便心裡敬服」譯為「你心裡溫順」。
------------------------------------------------------------------------------------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