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1, 2024

歷代志下 ] 第二十六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二十六



本章說的是烏西雅作王的故事(在列王紀稱作亞撒利雅),比我們先前見過的更為詳細;他雖然作王很長時間,並且在某些方面相當傑出,但在列王紀下 1421 151 等只是簡單記載。這裡概述:I。他的好品行(1-5 節)。II。他的爭戰、建造和國中一切事務都十分興旺(6-16 節)。III。他狂妄擅取祭司職任,因而得了大麻瘋,並且因此受困(16-21 節),直到死日(22-23 節)

 


烏西雅強盛(主前 800 年)

1-151 猶大眾民立亞瑪謝的兒子烏西雅接續他父作王,那時他年十六歲。(2 亞瑪謝與他列祖同睡之後,烏西雅收回以祿仍歸猶大,又重新修理。)3 烏西雅登基的時候年十六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五十二年。他母親名叫耶可利雅,是耶路撒冷人。4 烏西雅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父亞瑪謝一切所行的;5 通曉神默示,撒迦利亞在世的時候,烏西雅定意尋求神;他尋求耶和華,神就使他亨通。

6 他出去攻擊非利士人,拆毀了迦特城、雅比尼城,和亞實突城;在非利士人中,在亞實突境內,又建築了些城。7 神幫助他攻擊非利士人和住在姑珥巴力的阿拉伯人,並米烏尼人。8 亞捫人給烏西雅進貢。他的名聲傳到埃及,因他甚是強盛。9 烏西雅在耶路撒冷的角門和谷門,並城牆轉彎之處,建築城樓,且甚堅固;10 又在曠野與高原和平原,建築望樓,挖了許多井,因他的牲畜甚多;又在山地和佳美之地,有農夫和修理葡萄園的人,因為他喜悅農事。11 烏西雅又有軍兵,照書記耶利和官長瑪西雅所數點的,在王的一個將軍哈拿尼雅手下,分隊出戰。12 族長、大能勇士的總數共有二千六百人,13 他們手下的軍兵共有三十萬七千五百人,都有大能,善於爭戰,幫助王攻擊仇敵。14 烏西雅為全軍預備盾牌、槍、盔、甲、弓,和甩石的機弦,15 又在耶路撒冷使巧匠做機器,安在城樓和角樓上,用以射箭發石。烏西雅的名聲傳到遠方;因為他得了非常的幫助,甚是強盛。

 

這裡講述關於烏西雅的兩件事:

I。他很虔誠。在這方面他不算十分出色,也不十分熱忱,但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他堅持單單敬拜真神,與他的列祖一樣,並且比他父親強,我們沒有理由懷疑他像他父親那樣拜偶像,即便在他晚年,心高氣傲的時候,也沒有拜偶像。這裡說(5 節),撒迦利亞在世的時候,烏西雅定意尋求神;有人認為此人是他祖父約阿施所殺那位撒迦利亞的兒子。這位撒迦利亞通曉神的默示,這些默示可能是他自己蒙恩所得,也可能是先前的先知所得。他通曉預言,常與天上的世界相通,並且聰慧、虔誠、良善;看來他大大影響了烏西雅。大人物身邊若有這樣的人,又願意聽他們的勸言,那就有福了;但若唯有這樣的人在身邊才尋求神,自身並不定意堅持到底,那就會很不幸。

II。他很強盛。

1. 從廣義上說,只要他尋求耶和華,關心信仰的事,神就使他亨通。注意:

1)唯有神叫人亨通,人才能亨通,因為強盛是神所賜的。

2)信仰和虔誠往往也伴隨著世間亨通。有很多人發現,並且承認,只要他們尋求耶和華,持守本位,就必亨通;一旦離棄了神,就諸事不順。

2. 這裡提到他強盛的幾個具體例子:

1)他爭戰得勝:神幫助他(7 節),他就勝過非利士人(他們是神百姓的死敵),拆除他們的堅固城,在他們中間設立他自己的營壘(6 節)。他強迫亞捫人向他進貢(8 節)。他使鄰國都平安,不敢妄動。

2他聲名遠揚。列國都仰慕他的名(8 節),並且這是個好名聲,是為神為百姓做好事的名聲。這是真正的好名聲,使人真正得尊榮。

3)他大興土木。他在外征戰,同時也重視國內的防禦,在耶路撒冷建築城樓,且甚堅9 節)。在他父親的時代,耶路撒冷城牆大都倒塌,尤其是角門那一帶。不過他堅固耶路撒冷的最佳行為,是持守真神敬拜:他父親若沒有離棄神,耶路撒冷城牆就不會倒塌。他不僅堅固城邑,也堅固鄉村,在曠野建築望樓10 節),保護村民免受擄掠者的蠶食;如 2116 言,有時會有小隊敵人出沒,擄掠他們。

4)他振興農事,啟用很多人手,得了大量財富,並且很喜愛這樣做:他喜悅農事(10 節),也許他親自到各地察驗,不覺得有失身價,反倒鼓勵百姓勤奮工作。大衛家中最傑出的君王之一竟然喜愛農事,這是從事農業之人的榮耀。他不喜愛爭戰,也不熱衷於狩獵遊玩,而是喜愛單純平安的農事。

5他的常駐軍隊。看來他有兩支軍隊。

[1.] 有一支是軍兵,出征在外,分隊出戰11 節)。鄰國常擄掠猶大地,他們從鄰國奪取擄物,算是報復。

[2.] 又有一支負責守衛營壘,防止鄰國入侵(12-13 節)。這些軍兵人數眾多,都有大能,善於爭戰;無人敢小覷,無人抵擋得住。若沒有武器,打起仗來就乏力。於是烏西雅給自己預備了大量裝備,給他的士兵提供大量攻防兩端的武器(14 節),有槍、弓和甩石的機弦,有盾牌、盔、甲;這裡沒有提刀劍,也許人人都有自己的刀劍,隨身佩戴。在他的時候已經發明了機器,可從城樓和角樓上向圍城者發射箭枝和石頭(15 節)。爭戰鬥毆本是從人的私慾而來(雅各書 41),心靈手巧的人竟然要發明工具殺人,真是可悲。

 

烏西雅的罪孽以及所受的懲罰(主前 763 年)

16-2316 他既強盛,就心高氣傲,以致行事邪僻,干犯耶和華-他的神,進耶和華的殿,要在香壇上燒香。17 祭司亞撒利雅率領耶和華勇敢的祭司八十人,跟隨他進去。18 他們就阻擋烏西雅王,對他說:「烏西雅啊,給耶和華燒香不是你的事,乃是亞倫子孫承接聖職祭司的事。你出聖殿吧!因為你犯了罪。你行這事,耶和華神必不使你得榮耀。」19 烏西雅就發怒,手拿香爐要燒香。他向祭司發怒的時候,在耶和華殿中香壇旁眾祭司面前,額上忽然發出大痲瘋。20 大祭司亞撒利雅和眾祭司觀看,見他額上發出大痲瘋,就催他出殿;他自己也急速出去,因為耶和華降災與他。21 烏西雅王長大痲瘋直到死日,因此住在別的宮裏,與耶和華的殿隔絕。他兒子約坦管理家事,治理國民。

22 烏西雅其餘的事,自始至終都是亞摩斯的兒子先知以賽亞所記的。23 烏西雅與他列祖同睡,葬在王陵的田間他列祖的墳地裏;因為人說,他是長大痲瘋的。他兒子約坦接續他作王。

 

我們在這裡看到烏西雅王名聲上的唯一污點,是其他諸王所沒有的。姦淫、謀殺、壓迫、逼迫,特別是拜偶像,這些是惡王的寫照,甚至有些好王也染上這些污點,連大衛都不例外,譬如烏利亞那件事。我們沒有看到烏西雅犯過這些罪,但他還是干犯耶和華他的神,結果就落在神的忿怒之下;他不像別的王,不得不面對令人頭疼的爭戰或叛亂,而是得了不治之症。

I。他所犯的罪,是擅取祭司職任。正道只有一條,歧途倒是不少。他的前任犯罪,是離棄耶和華的殿,全然拋棄(2418),並在偶像壇前燒香(2514)。他犯罪,則是進耶和華的殿,超過允許範圍,想在神的壇前燒香,也許他想表現出不同尋常的熱忱和感情。可見要想避免一個極端,同時又不走入另一個極端,那是很不容易的。

1. 他之所以犯罪,歸根到底就是心裡驕傲;驕傲是一種情慾,最容易使人滅亡(16 節):他既強盛(他得了神的非常幫助,甚是強盛;第 15 節),財富、影響力和實力都大大加增,就心高氣傲,以致行事邪僻,而不是高舉神的名,感謝大大幫助他的神。愚昧人興旺就是如此,既得意忘形,就走向滅亡。他辦成了大事,贏得了大尊榮,就開始以為任何事、任何尊榮都不在話下,連祭司職任也不在話下。世人好高騖遠,不該知道的,反倒很想知道,那都是由於內心的驕傲,是隨著自己的慾心,無故地自高自大歌羅西書 218)。

2. 他所犯的罪,是進耶和華的殿燒香,可能當時是個節日,也可能他自己有什麼特別的事,想求神的恩惠。他因何如此狂妄,如何有此念頭,我不得而知。他的前任當中,無論是最好的還是最壞的,都無人有這樣的企圖。他知道律法明確禁止他如此行,並且此事沒有先例。他也不能說這是不得已而為之,不同於大衛吃陳設餅。

1)可能他嫌祭司做事不夠麻利,不夠體面,不夠虔誠,不如他做得好。

2也可能他看見拜偶像的諸王都是自己在偶像壇前燒香;他父親如此行,還有耶羅波安(列王紀上 131。也許他們受引誘離開神殿的一個原因,就是覬覦這樣的尊榮,因為神的殿不許他們燒香;而他既然決心持守神的殿,就想打破這樣的約束,儘量靠近神的壇,就如拜偶像的諸王靠近偶像的壇。然而這樣的行徑被稱作干犯耶和華他的神。神賜尊榮給他,他還嫌不足,還要擅取所禁止的尊榮,如始祖一般。

3. 大祭司和其餘在旁協助的祭司出手阻止(17-18 節)。他們願意按各自的職份替王燒香;他想要自己動手,他們明確告訴他,這是插手份外事,後果不堪設想。他們雖然都是勇士,但沒有強行出手阻攔,而是和他講理,指出:

1)他自己燒香不合律法:烏西雅啊,這不是你的事,乃是祭司的事;這事歸亞倫的子孫負責,他們承接聖職,負責這項供奉。律法規定由亞倫和他的子孫負責燒香(出埃及記 307。參考申命記 3310;歷代志上 2313。大衛為百姓祝福,所羅門和約沙法為百姓禱告,又教導百姓。烏西雅本可如此行,就可得稱讚;至於燒香,那是唯有祭司才能做的事。按照摩西律法,君王職份有別於祭司職份,兩者唯有在彌賽亞身上才得合一。即便烏西雅的本意是想榮耀神,蒙祂的悅納,但他具體所行的,遠沒有達到這個目的;燒香既然完全是神所指定的,若不按神所命定的方法,不藉著神所命定的手,那就不可能蒙悅納。

2)他自己燒香不安全。耶和華神必不使你得榮耀。言下之意是:這會使你蒙羞,後果極壞。律法明確禁止外人靠近(民數記 310187),指的是祭司以外的所有人。可拉和他的亂黨雖然都是利未人,卻因為燒香的緣故而代價慘重,因為唯有祭司才能燒香(民數記 1635)。我們禱告的香氣必須憑信心交在主耶穌的手裡,他是我們所認的大祭司,不然就不能指望蒙神的悅納(羅馬書 83

4. 他還沖著責備他的祭司發脾氣,並且不顧一切要上前(19 節):烏西雅就發怒,手拿香爐,並不撒手。他討厭約束,不能容忍別人干預。古人云:越是禁止,就越要做。

II。他所得的刑罰是終身不愈的大痲瘋;他正在和祭司相爭,額頭上忽然出現了大痲瘋。倘若他聽從祭司的勸誡,承認自己的錯,轉身離去,那就一切都好;可就在他向祭司發怒的時候,向他們發脾氣的時候,神就向他發怒,用大痲瘋的災禍擊打他。約瑟夫說他威脅說祭司若再攔阻,就下令處死他們,那時地大震動,聖殿的屋頂開了,有一束日光從裂開的口子直接照到王的臉上,大痲瘋立即出現。阿摩司書 11 和撒迦利亞書 145 提到在烏西雅年間發生過地震,有人猜可能就是這場地震。

1. 這突如其來的打擊終止了他和祭司之間的爭論;既然有大痲瘋出現,他們就大膽將他趕出殿去,其實他自己也急速出去,因為耶和華降災與他,這樣的病特別表示神不喜悅,他深知他不可再與人交往,更不用說到神的壇前。祭司所說的他既然不信服,神就採取有效措施叫他信服。神口中的審判既然不能叫狂妄的人意識到自己的錯誤,神手中的審判就要叫他們意識到。這件事在王的心裡激發起了些許畏懼感,哪怕是他正在犯罪的時候,乃至一旦察覺到神向他發怒,他就立即放棄自己的意圖,並且速速退出去。他雖與祭司相爭,卻不願與造他的主相爭。

2. 這次打擊成了永久性的刑罰,因他長大瘋直到死日,他被囚禁,遠離社會,不得不把國事交由他兒子治理(21 節)。由此,神表示他抵擋驕傲之人,體現出祂為祂典章的純潔和尊榮嫉惡如仇;祂也由此嚴正警告世人,哪怕是大人物,哪怕是義人,也都當明白,要保持距離,不該看的,不可僭越窺視;祂也由此向烏西雅大聲疾呼,呼籲他悔改,並且給他留下大量悔改的空間,我們有理由相信他定是很好地利用了這段空間。他曾經在世東奔西走,如今不再忙碌,住在別的宮裡,就有閒暇思想將來世界,並為之作準備。神這樣刑罰君王,意在叫百姓對聖殿、對祭司職任和其它聖物都心生敬畏,不然他們往往不當一回事。王得了大痲瘋,生不如死,活著也像死了一般,像是被活埋了一般;於是律法條例實際上就應驗了:外人靠近必被治死。他死後仍然蒙羞,因為眾人沒有把他葬在王陵,只因他是大痲瘋患者;這使他別的榮耀黯然失色。

3. 這樣的刑罰是專門針對他所犯的罪,好比照鏡子一般。

1他犯罪的根源在於驕傲,於是神就叫他謙卑,叫他蒙羞。

2)他僭越祭司職任,輕看祭司職任,神就使他得病,不得不接受祭司的察驗和判 斷;查驗大痲瘋的事歸祭司負責(申命記 248)。

3他擅闖神的殿,那裡唯有祭司才能進去,為此他就被扔到殿外,被扔到他臣民中最卑賤之人也可自由出入的地方。

4他沖著阻攔他的祭司發火,為此就有大痲瘋在他額頭上發出,在米利暗的事上,這樣的事堪比她父親吐唾沫在她臉上(民數記 1214)。

5他本無權享有祭司職任的尊榮,他卻僭越,為此就連他有權享有的帝王尊榮也被奪去。人若貪圖不該得的尊榮,連該得的也要奪去。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不該吃,亞當吃了,於是生命樹上的果子本可吃,他卻不得不失去。唯願凡是讀到這個故事的,都說:耶和華是公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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