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1, 2024

[歷代志下 ] 第十九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十九章



這裡進一步講述約沙法的良善治理。I。他平安回到耶路撒冷(1 節)。II他受責備,不該與亞哈結盟,不該與他一同出戰(2-3 節)。III。於是他致力於在全國推動改革(4 節)。IV他指示審判官,包括城鄉低級法庭的審判官(5-7 節),也包括在耶路撒冷的全國最高法庭的審判官8-11 節)

 



約沙法的虔誠(主前 897

1-41 猶大王約沙法平平安安地回耶路撒冷,到宮裏去了。2 先見哈拿尼的兒子耶戶出來迎接約沙法王,對他說:「你豈當幫助惡人,愛那恨惡耶和華的人呢?因此耶和華的忿怒臨到你。3 然而你還有善行,因你從國中除掉木偶,立定心意尋求神。」4 約沙法住在耶路撒冷,以後又出巡民間,從別是巴直到以法蓮山地,引導民歸向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

 

這裡說的是:

I神大大施恩給約沙法:

1. 他跟著亞哈走上危險的征程,差點代價慘重,神將他平安領回(1 節):他平平安安回來,到宮裡去了。特別提到這點:

1)表示他死裡逃生,超乎他所意料的。他身處險境,卻能平安回來。每當我們平安回家,就應當感謝神的引領,保守我們出入平安。但若能在不尋常的危險中得蒙保守,那就更應當感恩。我們距離死亡不過一步之遙,卻得存活。

2)表示他死裡逃生,超乎他所配得的。他偏離本位,走上於神於良心都無法交代的征程,卻能平安回來,可見神不究查我們的過犯,我們拋棄祂的庇護,祂卻並非每次都收回祂的庇護。

3)表示他死裡逃生,勝過屍首被帶回去的以色列王亞哈。約沙法雖然對亞哈說:你我不分彼此,神卻叫他分出彼此,因為他知道義人的道,也承認義人的道, 惡 人 的 道 路 卻 必 滅 亡 詩篇 16)。異樣的憐憫令人感動。兩個王一同上陣, 取 去 一 個 , 撇 下 一 個 馬太福音 2440),一個淌著血回家,另一個平安回家。

2. 他與亞哈聯姻,神打發人責備他。人若覺察到自己犯了錯,犯了錯的時候有人及時指出,使他們悔改,糾正錯誤,免得為時過晚,那是極大的憐憫。奉差遣前去責備他的先知,是哈拿尼的兒子耶戶。他父親在前朝是個有名的先知,那時他因為直言不諱,亞撒給他上了刑枷;如今兒子卻無所畏懼,仍然責備君王。保羅勉勵他兒子提摩太,勸他受苦不可灰心,反倒要振奮(提摩太後31114)。

1)先知明確告訴他,與亞哈聯手是大大的下策:你是個虔誠人,你豈當幫助惡人、助他一臂之力呢?你豈能愛那恨惡耶和華的人呢?神所遠離的,你豈能揣在懷中? 怨 恨 神 羅馬書 130)是惡人的一大特點。第二條誡命把拜偶像之人看作是怨恨神的,所以凡是愛神的,都不可與惡人過於親近。大衛說: 耶 和 華 啊 , 恨 惡 你 的 , 我 豈 不 恨 惡 他 們 嗎詩篇 13921)?若因神的恩典而得尊榮,就不可自甘墮落。唯願神的百姓以神的心思為念。

2)先知明確告訴他,神十分不喜悅他如此行:因此耶和華的忿怒臨到你,你必須藉著悔改與祂和好,不然就糟糕了。於是約沙法悔改,神的怒氣就轉離。不過他仍遇上了麻煩,如下一章所記載的,這是責罰他,不該管理不幹己的爭競箴言 2617)。既然他喜愛打仗,就叫他打個夠。並且他的後裔在他以後因為亞哈家的緣故身遭大難,那是公義的刑罰,因為他與亞哈家聯姻。

3)不過先知也提起約沙法值得稱讚的事,我們在批評人的時候,理當如此行(3 節):然而你還有善行;所以,神雖然不喜悅,卻不將你撇棄,將來也不會。他能廢棄偶像,一心向著神,專心尋求祂,這是善行,這點神還是悅納的,並且希望他堅持下去,儘管他令神不悅。

II約沙法因為蒙神大恩,就回歸本位。他接受批評,不像他父親那樣遷怒於先見,而是順服。正是: 任 憑 義 人 擊 打 我 , 這 算 為 仁 慈 詩篇 1415)。看看他所受的批評有何果效:

1. 他住在耶路撒冷4 節),專注於國內自己的事,不再冒險出訪像亞哈那樣的。責備智慧人,他就越發有智慧箴言 98-9

2. 他虔誠遍訪全國,很有益處,我覺得這是為他拜訪亞哈贖罪:他出巡民間,親自出巡,從南端的別是巴直到北端的以法蓮山地,引導百姓歸向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盡力將他們挽回。

1他因先知所言,意識到他先前的改革蒙神喜悅,於是就繼續改革,完成未完的事。得了稱讚就更努力盡本份,得稱讚越多,就越努力行善,這是好事。

2可能他發現他近來與拜偶像的亞哈家和以色列國聯姻,對本國造成了負面影響。想必有不少人看見自己推行改革的王竟然與拜偶像的人親近,就在偶像崇拜的事上越發大膽,所以他覺得更有義務使他們回轉。若是真心悔改,就當盡全力修復因犯罪所造成的傷害,包括對信仰的傷害,也包括對別人靈魂的傷害,尤其要挽回那些由於效法我們的壞榜樣而落入罪孽之中或者心裡剛硬的人。

 

5-115 又在猶大國中遍地的堅固城裏設立審判官,6 對他們說:「你們辦事應當謹慎;因為你們判斷不是為人,乃是為耶和華。判斷的時候,祂必與你們同在。7 現在你們應當敬畏耶和華,謹慎辦事;因為耶和華-我們的神沒有不義,不偏待人,也不受賄賂。」

8 約沙法從利未人和祭司,並以色列族長中派定人,在耶路撒冷為耶和華判斷,聽民間的爭訟,就回耶路撒冷去了。9 約沙法囑咐他們說:「你們當敬畏耶和華,忠心誠實辦事。10 住在各城裏你們的弟兄,若有爭訟的事來到你們這裏,或為流血,或犯律法、誡命、律例、典章,你們要警戒他們,免得他們得罪耶和華,以致祂的忿怒臨到你們和你們的弟兄;這樣行,你們就沒有罪了。11 凡屬耶和華的事,有大祭司亞瑪利雅管理你們;凡屬王的事,有猶大支派的族長以實瑪利的兒子西巴第雅管理你們;在你們面前有利未人作官長。你們應當壯膽辦事,願耶和華與善人同在。」

 

約沙法在前面致力於使百姓行正事,這裡則通過設定管理機制,盡可能使他們保持行正事。他曾經派遣教師到各地去教導人(177-9),收穫很大;現在他又意識到,應當派遣審判官到各地去,按律執法,震懾作惡的。可能先前在各地已有審判官,但也許他們並不盡忠職守,也許百姓輕看他們,因而沒有達到設立審判官的目的,很有必要重新設立,啟用新人,賦予新的使命。這裡所行的,就是這件事。

I。他在國中各城設立低級法庭(5 節)。這些法庭的審判官負責監督民眾敬拜神,刑罰干犯律法的,裁決民間糾紛。這裡說的是他囑咐這些審判官(6 ):

1. 持守本位的途徑,有兩點:

1)要小心: 辦 事 應 當 謹 慎 6 節)。並且再三囑咐:謹慎辦事7 節)。要專注於自己的事,要謹慎,免得犯錯,不可誤解律法條例,也不可誤解事實真相。審判官尤其需要謹慎,因為他們的判斷正確與否,意義重大。

2)要虔誠:應當敬畏耶和華,以此約束自己不犯錯(尼希米記 515;創世記 4218),也以此勉勵自己積極持守本位。但願神降的災禍使他們恐懼約伯記 3123),正如約伯所言,那時就能使作惡的恐懼。

2. 為了激發他們盡忠,要他們思想三方面的動力,這三方面都從神而來:

1)他們的使命從神而來,他們是祂的使者,手中的權柄由祂命定,也為祂行使權柄: 你 們 判 斷 不 是 為 人 , 乃 是 為 耶 和 華 ;你們的任務是榮耀祂,為祂在人間的國度謀利益。

2)神的眼目在他們身上: 判 斷 的 時 候 , 祂 必 與 你 們 同 在 ,凡你們所行的,他都鑒察,若有差錯,必向他交帳。

3)祂是所有官員秉公行義的好榜樣:祂沒有不義,不受賄,不偏待人。當官的也稱作諸神,因而必須努力效法祂。

II。他在耶路撒冷設立最高法庭,低級法庭的一切疑難案件可以呈到那裡,有異議的案件(借用我們的法律用詞),特殊法令等可在那裡審理。這法庭設在耶路撒冷,因為在那裡設立審判的寶座詩篇 1225),那裡也可受王的親自監督。請注意看:

1. 這個法庭所審理的案件:和我們的一樣,有兩種:

1)向王申訴的案件,這裡稱作耶和華的判斷,因為神的律法就是王國律法。凡是罪犯,都是被控干犯了祂的某部分律法,都是破壞了祂的平安,的冠冕和尊榮。

2)人與人之間的普通申訴,這裡稱作民間的爭訟8 節),也稱作弟兄爭訟的事10 節),流血案件(申命記 178),被殺之人的血和殺人之人的血。自從十個支派反叛以來,所有的逃城除希伯侖以外都屬於以色列國,想必殿裡的外院或者祭壇的角被用來當作主要避難的所在,所以殺人案件就安排在耶路撒冷的法庭。如果低級審判官在律法誡命和典章的事上意見不一,那麼這裡的法庭就負責裁定爭訟。

2. 這個法庭的審判官有的是精通律法的利未人和祭司,他們智慧出眾,並且是公認的正直無私,也有的是以色列的族長,也許可稱作是王國的貴胄,或者是德高望重的人,都是實幹家,最合適當審判官,就如祭司和利未人熟悉律法一樣。

3. 這個法庭有兩位主席。一個是大祭司亞瑪利雅,負責宗教事務,主持法庭,是法庭的代言人,眾位審判官在遇到難題的時候,可能最後由他裁決。另一位是宰相西巴第雅,負責所有民政事務11 節)。這樣就有各樣不同的恩賜和運作,卻都源自同一個靈,且對整個身體有益處。有的最清楚耶和華的事,有的最明白王的事,沒有人能對別人說:我不需要你,因為屬神的以色列兩者都需要; 各 人 照 所 得 的 恩 賜 彼 此 服 事 彼得前書 410)。有當官的,又有傳道的,有文士,又有政治家,有學者,又有實幹家;神是應當稱頌的!

4. 這個法庭的低級官員。在你們面前有利未人作官長(這些人也許沒有當審判官的能力)(11 節)。他們負責將案件帶到法庭,並且確保審判官所判定的得以實施。這些人好比手和腳,各有所用,好比眼睛和頭(審判官)各有所用一樣。王吩咐他們:

1)確保凡所行的都是基於正確的原則;凡事要敬畏耶和華,常把祂擺在面前,那時就能凡事盡忠,凡事憑良心,忠心誠實辦事(9 節)。

2)要凡事謹慎,避免罪孽,要告誡眾人,免得他們得罪耶和華,要激發他們懼怕罪孽,要明白罪不僅傷害自己,傷害社會治安,也得罪神,百姓若犯罪,官長若不懲罰,都會招來神的忿怒。這樣行,你們就沒有罪了。這說明手中有權的,若不利用權柄避免或約束別人犯罪,就是自己染上罪污。你們若不防止他們犯罪,那就是你們犯罪了。

3)要下定決心辦事。應當壯膽,不要怕人的臉色;盡本份的時候要勇敢剛毅,無論有誰與你們作對,神必保護你們: 願 耶 和 華 與 善 人 同 在 。無論何處,只要有良善的人,有良善的官長,就必尋見良善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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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英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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