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篇
這首詩和接下來的十首,在標題中都提到亞薩的名字。倘若亞薩就是筆者(許多人這樣認為),那麼就該將這些詩稱為亞薩的詩。倘若他只是個伶長,這些詩是交給他演唱的,那我們譯本的註腳就是正確的,那裡說是為亞薩所寫的詩。這些詩有可能是他寫的,因為經上提到在希西家時代用大衛和先見亞薩的詩詞來讚美神(歷代志下 29:30)。先知的靈藉著聖詩流傳下來,雖然主要是通過大衛,因而他也被譽為以色列的美歌者(撒母耳記下 23:1),但神也將先知的靈賜給他周圍的人。這首詩很實用,描述了詩人在大試探中的掙扎:就是眼紅惡人享平安。他先是立下一條神聖的原則,並且緊扣主題,以此為依據,陳述自己的觀點(第 1 節)。然後他告訴我們:I。如何陷入試探(第
2-14 節)。
II。如何擺脫試探,勝過試探(第 15-20 節)。
III。如何從試探中學功課(第 21-23 節)。每當我們歌唱這首詩,若能堅固自己抵擋生活中的試探,那就十分有意義。別人的經歷應當成為我們的教訓。
神善待他的百姓;不聖潔的財寶
(亞薩的詩。)1-14。1 神實在恩待以色列那些清心的人!2 至於我,我的腳幾乎失閃;我的腳險些滑 跌。3 我見惡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懷不平。4 他們死的時候沒有疼痛;他們的力氣卻也壯實。5他們不像別人受苦,也不像別人遭災。6 所以,驕傲如鏈子戴在他們的項上;強暴像衣裳遮住他們的身體。7 他們的眼睛因體胖而凸出;他們所得的,過於心裡所想的。8 他們譏笑人,憑惡意說欺壓人的話;他們說話自高。9 他們的口褻瀆上天;他們的舌譭謗全地。10 所以神的民歸到這裡,喝盡了滿杯的苦水。11 他們說:神怎能曉得?至高者豈有知識呢?12 看哪,這就是惡人;他們既是常享安逸,財寶便加增。13 我實在徒然潔淨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無辜。14 因為,我終日遭災難;每早晨受懲治。
這首詩的開頭有些突然:但神是恩待以色列的(我們的註腳這樣說)。他正在思想惡人享福的事,怒火正往上竄,卻忽然醒悟過來:無論如何,神還是良善的。神普世的恩澤,惡人雖也得了不少,但必須承認神特別恩待以色列;他們所領受的恩惠,是別人所沒有的。
詩人意在形容一場猛烈攻擊他的試探:就是眼紅惡人享平安,。這個試探十分普遍,曾經考驗過許多聖徒的恩德。
I。首先他立下大原則;這原則他決心謹守,在和試探周旋的時候決不放棄(第 1 節)。約伯遇到過類似的試探,他的原則是神無所不知:定期罰惡的日子不能向全能者隱藏(約伯記 24:1)1。耶利米的原則是神的公義:耶和華啊,我與你爭辯的時候,你顯為義(耶利米書 12:1)。哈巴谷的原則是神的聖潔:你眼目清潔,不看邪僻(哈巴谷書 1:13)。詩人在這裡的原則是神的良善。這些都是不可動搖的真理,無論生死都要持守。雖然天意所為,我們不盡明白,但我們要相信神的作為是可以明白的。注意:相信神的良善,有助於堅固自己,抵擋撒但的試探。神實在是恩待我們;關於神的旨意,詩人有許多聯想,但歸根到底卻是一句話:「不管怎樣,神是善的,他恩待以色列,恩待以色列那些清心的人。」注意
1欽定本將約伯記 24:1 譯為:定期罰惡的日子既然不能向全能者隱藏,為何認識他的人看不見他的日子呢?
1. 凡屬神的以色列,都是清心的,藉著基督的寶血成為聖潔,除去罪的污穢,一心榮耀神。正直的心就是清心;清心就是有真理在心中。
2. 神恩待所有人,特別恩待他的教會,他的百姓,正如他在古時恩待以色列民。神恩待以色列,救贖他們出了埃及,把他們領進他的聖約,把律法和典章賜給他們,並且在各樣場合恩待他們;同樣地,他也恩待一切清心的人。無論發生什麼事,我們都不可懷疑神的良善。
II。然後他談到自己信心動搖,懷疑神特別恩待以色列;他陷入大試探,眼紅惡人享平安,乃至以為屬神的以色列不比別的民強,神待他們也不如他待別的民。
1. 他的語氣仿佛十分驚險,他差點被試探所勝(第 2 節):「至於我,我雖很放心神恩待以色列,但我的腳幾乎失閃(那誘惑人的差點將我絆倒),我的腳險些滑跌(差點放棄了我的信仰,不再指望信仰的好處),因為我見惡人享平安就心懷不平。」注意:1.哪怕是信心堅固的信徒,有時也會信心動搖,幾乎跌倒。哪怕是最穩固的錨,也要經受風暴的考驗。
2. 不致滅亡的,有時卻極為驚險,以為自己滅亡了。許多寶貴的靈魂將來永遠活著,但生前卻多次遇險,差點滅亡,距離叛教不過一步之遙,像是從火中抽出來的柴;這將永遠突顯神豐富的恩典臨到得救的人。
3. 讓我們看看詩人受試探的過程,因何事而起,意欲何為。
( 1 ):他看見愚昧的惡人有時享大福:我見惡人享平安(第 3 節),心裡鬱悶。惡人真是愚昧,所作所為不可理喻,自害己身,但旁觀者卻見他們享平安。
[1.] 他們今生的苦難和災禍似乎最少(第
5 節):他們不像別人受苦(智慧良善之人所受的苦比他們多),也不像別人遭災,仿佛他們有某種特權,免受普遍的憂患。即便遇到麻煩,相比之下都不算什麼;小罪人往往受大苦。
[2.] 他們今生的安慰似乎最多,生活安逸,夜夜笙歌,眼睛因體胖而凸出(第 7 節)。可見過份享樂何其有害;有節制的歡樂使人眼目明亮,而放縱情慾則叫人眼睛凸出。享樂主義者真是自己折磨自己,表面上滿足本性,實際上是違逆本性。人之所有,若過於心裡所想的,過於自己所想所望的,就很容易吃撐。至少他們所有的,遠超過謙卑、安靜、滿足的心靈所願,卻仍嫌不足。許多人有大量今生的東西握在手裡,卻沒有一點來生的東西藏在心裡。他們毫無虔誠的心,不敬畏神,不敬拜神,卻在世上享平安,安常處順,不但富有,而且財寶加增(第 12
節)。在別人眼中,他們飛黃騰達;別人要費勁守住自己僅有的,他們卻財寶加增,名譽、權力、享樂更是加增。有人理解為:他們是時代的富豪。
[3.] 他們的死似乎很安詳。詩人先提到這點,只因這是最奇怪的:人們普遍把善終看作是敬虔之人的福份(37:37),但表面看來,這常常是不虔之人的份(第 4 節):他們死的時候沒有疼痛。他們沒有被驟然取去,固然是愚昧,卻不像愚頑人的死,手未曾捆綁,腳未曾鎖住(撒母耳記下 3:33-34)。他們沒有不到期而死,不像未熟果子從樹上被摘下來,而是掛在上面,直到年老自落。他們沒有死於病痛:死的時候沒有疼痛,沒有痛楚,他們的力氣卻也壯實,臨終時也是如此,似乎感覺不到死。他們至死身體強壯,盡得平靖安逸,而不是至死心中痛苦,終身未嘗福樂的滋味(約伯記 21:23,25)。不僅如此,他們臨死時良心不責備,想起自己的罪孽或想到將來的下場也不懼怕,而是安然自得而死。我們不能按照一個人在臨死時的光景和心態,來判斷他將來是禍是福。人可以像綿羊那樣死,卻與山羊同列。
( 2 ) 他看見他們奢華度日,並且仗著有錢,做起惡來變本加厲;這也強化了他所面臨的試探。倘若財富能使惡人向善,能使他們少一點惹怒神,少一點得罪人,他也不會如此心煩;但財富給他們的影響力似乎正相反:
[1.] 令他們更加驕傲自高。正因為生活安逸,驕傲如鏈子戴在他們的項上(第 6 節)。他們毫不掩飾自己的驕傲(人人都看得出來),好像顯擺首飾一般。以色列的驕傲當面見證自己(何西阿書 5:5;以賽亞書 3:9)。哈蒙德博士理解為:驕傲掛在他們的項鍊上。戴項鍊本身無害,但若把驕傲掛在其上,以此滿足空虛的意念,那麼項鍊就不再是首飾。穿戴什麼衣物首飾,這不是重點(儘管我們在這方面也有原則可循;提摩太前書 2:9),重要的是上面掛的是什麼原則,裡面是什麼心態。罪人的驕傲不但表現在衣著方面,也表現在言語方面:他們說話自高(第 8 節),喜歡說虛妄矜誇的大話(彼得後書 2:18),炫耀自己,蔑視他人;人若滿有驕傲的心,口裡就說大話。
[1.] 他們欺壓別人(第 6 節):強暴像衣裳遮住他們的身體。他們用詭詐兇狠的手段致富,也用同樣的手段越來越富,從不在乎傷害別人,也不在乎以強暴待人,一心只為自己致富強盛。
[2.] 他們敗壞1,好比那些巨人,遠古世界的罪人,地上滿了強暴(創世記 6:11)。他們作起惡來滿不在乎,為作惡而作惡,為自己的利益而作惡。他們憑惡意說欺壓人的話,欺壓了人,還覺得有理。若有人說犯罪是好事,那就是憑惡意說話。他們敗壞,有人理解為他們決意要過享樂奢靡的日子,嘲弄別人,口出惡言;他們不在乎譭謗的毒箭會傷到誰,信口說出欺壓人的話。
1欽定本將第 8 節中的「他們譏笑人」譯為:他們敗壞。
[3.] 於是他們就肆無忌憚,又得罪神又得罪人(第 9 節):他們的口褻瀆上天,藐視神,藐視他的尊榮,公然與他為敵,抵擋他的權能和公義,恨不得把手伸到天上 去,搖動神的寶座,並且口出狂言,顯出內心的惡意。他們的舌譭謗全地,無論看見誰,都隨意辱駡。再偉大再良善的,也難逃他們惡舌的攻擊。他們嘲笑世人,還引以為傲,引以為樂,簡直是社會的害蟲,不敬畏神,不尊重人。
[4.] 在這一切事上他們表現得極為褻瀆,目中無神。如此邪惡,只因他們學會說(第 11 節):神怎能曉得?至高者豈有知識呢?他們根本不嚮往神的知識;神的知識本可帶給他們各樣的好處,本可教導他們善用這些好處,但他們不相信無所不知的神曉得他們的惡,必與他們算帳,仿佛他既然是至高者,就不可能看得見,也不想看;參考約伯記81:12-13。事實上,正因為他是至高者,他才能看見世人所行、所言、所想的一切,也必看見。神的知識無限,世間的知識都從他而來,若有人問:神豈有知識呢?那是極大的冒犯。難怪他說(第 12 節):看哪,這就是惡人。
( 3 ) 他看見惡人又不敬虔,又享平安,並且倚仗財富表現得更加不敬虔;而義人卻身處大難,尤其是他自己,因而他受大試探,想要與神爭辯。
[1.] 他環顧四周,見有許多神的百姓受大苦(第 10 節):「正因為惡人太過囂張,神的民歸到這裡;他們與我同受災禍,不知該說什麼,和我一樣,因為喝盡了滿杯的苦水;他們不得不喝,不僅要喝大杯的苦水,還要把一整杯都喝盡;要全然喝盡那難喝的水,不留一滴,連水帶渣全都吃盡。他們聽見惡人褻瀆神,說褻瀆的話,不禁淚流滿面,像大衛那樣(119:136)。」這些就是他們所喝盡的水。
[2.] 他回想自己,以為神的忿怒常在他身上,惡人卻逍遙自在(第 14 節)。他說:「至於我,我終日遭災難;接連不斷,每早晨受懲治,與早晨一起準時臨到。」他所受的苦極大,又受懲治,又受災難,接二連三,每早晨如此,並且連綿不斷,天天如此。褻瀆神的反倒享平安,而像他那樣敬拜神的,反倒受大苦,這點他覺得很難理解。他提到自己的苦楚,語氣十分感人;皮肉受苦,無可爭辯,唯有憑信心,方能克服。
( 4 ) 這一切使他面臨嚴峻的試探,差點放棄信仰。
[1.] 有的人看見惡人享平安,尤其是同時看見義人受苦,就受了試探,不明白神的旨意,以為神離棄了大地。有人把第 11 節理解為這樣的意思。又有人(屬神的百姓當中也有這樣的人)說:「神怎能曉得?萬物都靠運氣,並非全知的神所安排。」有的異教徒在談到這個問題時還說:誰會相信神明呢?
[2.] 詩人雖不至於質疑神的全知,但他還是受了試探,質疑信仰的好處;他甚至說(第 13 節):我實在徒然潔淨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無辜,實在是白費功夫。由此可見何為有信仰的人:首先藉著悔改和重生,潔淨自己的心,然後藉著生命的全面改變,洗手表明無辜。這樣做,決不徒然,事奉神、謹守他的聖禮,決不徒然;但義人有時會受試探,說:這是徒然,還說:有信仰並無好處,只因他們看見惡人享平安。但不管事情表面如何,只要潔淨自己的心,便為有福,必得見神(馬太福音 5:8),不會說:我徒然潔淨了我的心。
惡人的下場
15-20。15 我若說,我要這樣講,這就是以奸詐待你的眾子。16 我思索怎能明白這事,眼看實系為難,17等我進了神的聖所,思想他們的結局。18 你實在把他們安在滑地,使他們掉在沉淪之中。19 他們轉眼之間成了何等的荒涼!他們被驚恐滅盡了。20 人睡醒了,怎樣看夢;主啊,你醒了也必照樣輕看他們的影像。
我們在前面看見詩人受到極大試探,居然眼紅享平安的褻瀆者;這裡則告訴我們,他如何站穩腳跟,勝過了試探。
I。他看重神的眾子,因而就控制自己,不說出錯誤的想法(第 15 節)。他勝過試探,乃是漸漸的,這裡是第一步。他剛想說:我實在徒然潔淨了我的心,以為自己理直氣壯,但他沒有說出口,因為他想到:「我若說,我要這樣講,這就是以奸詐待你的眾子,就是背叛他們,就是最大程度傷害他們。」這裡要注意的是:
1. 他雖產生了錯誤想法,卻意識到這是惡念,就沒有說出口。注意:心生惡念固然糟糕,說出口那就更糟糕,因為那是給惡念頒發許可證,是允許,是同意,是發佈出來,傳染給別人。心裡的惡念若能控制住,不說出來,不影響別人,那就是悔改的好兆頭。若有人愚昧,心生惡念,就當用手捂口(箴言 30:32),不說出來,這才是智慧。我若說,我要這樣講。請注意看:雖然他敗壞的心因為惡人享平安而產生了那樣的念頭,但無論是否合適,他都沒有說出來。注意:說話以前要三思,不但因為有些事可想不可說,也因為再思往往能糾正先前的想法。
2. 他不說出來,因為他擔心絆倒神的百姓。注意:
(1)世上有一種民,乃是神的眾子,他們聽從神,愛他如愛父。
(2)我們要謹言慎行,不可使他們當中的一個小子跌倒(馬太福音 18:6),特別是不可使神的眾子跌倒,使他們擔憂,削弱他們的力量,動搖他們的利益。
(3)若有人說:我徒然潔淨了我的心,或說:事奉神是徒然的,那就最容易絆倒神的眾子,因為任何責怪神的話都和他們的普遍感情和經驗大相徑庭,也都最令他們憂心。
(4)若有人羡慕惡人的光景,那實際上就是想離開神眾子的帳棚。
II。他預見惡人必滅亡。前面他尊重神的眾子,抑制了試探,如今他預見惡人滅亡,就徹底勝過了試探。正因為他不敢說出心中所想的,免得絆倒人,他就開始思索那樣的念頭是否有理(第
16節):「神的旨意不可思議,我很想弄明白,但眼看實系為難。靠我的理性思維能力,簡直是想不通。」這誠然是個問題,不能單單用自然之光來解釋;若今世以後不再有來世,我們就不可能完全理解公義的神為何允許惡人享平安。但(第 17 節)他進了神的聖所,開始通過靈修來尋找答案;他默想神的屬性,默想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明顯的事(申命記 29:29);他參考經文,詢問在聖所供職的祭司;他向神禱告,求他將答案向他顯明,幫助他解決難題;他終於看見惡人的可怕下場,並且可以清楚預見,儘管他們飛黃騰達,我們更應該哀歎,而不是眼紅,因為他們正速速滅亡。注意:世上有許多大事,有必要弄明白的事,但我們永遠弄不明白,除非能藉著神的話語,藉著禱告進到神的聖所。所以,聖所應當成為受試探心靈的避難所。還要注意:我們判斷人和事物,應當藉著神啟示的光,這樣才能有公義的判斷,尤其是要按人或事物的結局來作判斷。結局好的,就是好的,且是永遠好的;結局不好,就沒有好的,且是永遠不好。義人受苦,結局卻是平安,因而便為有福;惡人享樂,結局卻是毀滅,因而便為有禍。
1. 惡人享平安,不過是暫時的,是不穩定的。神雖把他們安置在高處,但那是滑地(第 18 節),站不穩;越往上爬,就越容易滑腳,越容易跌倒。他們雖享福,卻沒有穩固的根基,不是建基在神的恩惠或應許,並且他們心裡很不踏實,只因沒有穩固的根基。
2. 惡人沉淪卻是毫無疑問的,突如其來的,並且是巨大的。這裡所指的,不可能是今世的沉淪,因為他們想必度日諸事亨通,他們的死並無綁索,乃是轉眼下入陰間(約伯記 21:13),因而即便死了,也不能算是沉淪;所以這裡所指的,一定是死後的永遠沉淪,是地獄,是滅亡。他們繁榮一時,卻要永遠滅亡。他們沉淪:
(1)是毫無疑問的,不可避免的。詩人的語氣十分肯定:他們掉在沉淪之中,像是已經發生了一樣。他說這是神的作為,因而是不可阻擋的:你使他們掉在沉淪之中。這是毀滅從全能者來到(約珥書 1:15),是永遠沉淪,離開主權能的榮光(帖撒羅尼迦後書 1:9)。神要叫他們沉淪,叫他們背重擔,誰能扶持他們呢?
(2)是迅雷不及掩耳的,他們被定罪,並不遲延,他們轉眼之間成了何等的荒涼(第 19 節)!其果效之明顯,對他們對別人都是意想不到的。
(3)極其嚴厲,極為可怕,乃是全然徹底的毀滅:他們被驚恐滅盡了。被定罪的人既與全能者為敵,其悲慘就在於全能者的驚恐牢牢鎖住他們充滿罪惡感的良心,無處躲避,也承受不住;被驚恐所滅盡的,不是他們的身體,而是他們的福祉,不留一點安慰或希望;享福越大,掉在沉淪之中就跌得越痛(沉淪這個詞用複數),轉眼之間成了何等的荒涼。
3. 所以我們不該眼紅惡人享平安,反倒應該蔑視,這才是正題(第 20 節):人睡醒了,怎樣看夢,主啊,你醒了(有人理解為:他們醒了)也必照樣輕看他們的影像。迦勒底譯本作:在審判的大日,當他們睡醒,從墳墓裡出來,你就要在忿怒中輕看他們的影像,他們就要受羞辱,永遠被憎惡(但以理書 12:2)。由此可見:
(1)何為惡人享平安:那不過是影像,是一場戲,是崇尚即將過去的世界;那不是真實的,而是虛幻的,不過是敗壞的想像,以為很幸福;那不是實質,而是幻影,不是看上去那樣,不是我們所以為的那樣;那好比一場夢,只能在睡著的時候得意一時,況且是攪擾我們休息;不論多麼得意,一旦醒來,就發現那都是騙人的,都是虛假的。饑餓的人夢中吃飯,醒了仍覺腹空(以賽亞書 29:8)。人從來都不會因為做了發財致富的夢,就變得更富有,更尊貴。誰會去眼紅一個只會做夢的人呢?
(2)惡人享平安的結果如何:神必醒來,施行審判,為他自己伸冤,也為他百姓伸冤;惡人都要從自以為穩妥的美夢中醒來,那時神要輕看他們的影像;他必向世人顯明,他們的夢是何等可鄙,義人見了,都要發笑(52:6-7)。當神對那財主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路加福音 12:19-20),那才真是輕看他的影像。我們應當具有像神那樣的心思(他的判斷都憑事實),他所輕看的,我們不可羡慕,不可眼紅;用不了多久,整個世界都要具有像他那樣的心思。
誠的信心
21-28。21 因而,我心裡發酸,肺腑被刺。22 我這樣愚昧無知,在你面前如畜類一般。23 然而,我常與你同在;你攙著我的右手。24 你要以你的訓言引導我,以後必接我到榮耀裡。25 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26
我的肉體和我的心腸衰殘;但神是我心裡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遠。27 遠離你的,必要死亡;凡離棄你行邪淫的,你都滅絕了。28 但我親近神是與我有益;我以主耶和華為我的避難所,好叫我述說你一切的作為。
看哪,參孫的謎語再次被解開:吃的從吃者出來;甜的從強者出來(士師記 14:14),我們在此看到詩人在試探的猛攻下,差點敗下陣來,但卻反敗為勝。凡被絆跌、卻沒有倒下的,等他回過勁來,就更大踏步向前邁。詩人也是如此;他從試探中學到了很多寶貴功課,他與之較力,最後得勝。更何況神有豐富的恩典,必不允許他的百姓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不但要救他們免於傷害,還要叫他們從中學功課;即便是試探,也必互相效力,叫他們得益處。
I。他學會要自降為卑,在神面前自我反省(第 21-22 節);他回想起所經歷過的混亂和危險,在與試探周旋過程中自尋煩惱,不禁滿心羞愧:我心裡發酸,肺腑被刺,像是得了腎結石,疼痛不已。若有惡念進入義人的心,他不會覺得舌下甘甜,反倒是愁苦,是痛楚;試探對保羅來說好比身上的刺(哥林多後書 12:7)。這一場試探關乎嫉妒和不滿,也是極為痛苦的;嫉妒若揮之不去,就是骨中的朽爛(箴言 14:30),即便偶然來襲,也是肺腑被刺。人心煩躁乃是一種敗壞,本身就是刑罰。詩人回想起來:
1. 他承認自己愚昧,自尋煩惱:我這樣愚昧無知,自己折磨自己。願心中煩惱的,都能這樣責備自己,深感羞愧,除去心中的不滿:我豈可如此愚昧無知,豈可無故煩惱?
2. 他承認自己煩惱,乃是出於無知:「我本當知道,卻是愚昧無知;若能明白,便可平息我的怨言。我在你面前如畜類一般,如怪物一般。畜類只顧眼前的事,從來不顧將來,我就好比是畜類。若不是這樣愚昧,必不容這無稽的試探勝過我。什麼!我竟然眼紅惡人,只因他們享平安?竟然想與他們為伍,以為這樣就能改變現狀?我竟這樣愚昧無知!」注意:義人在任何時候由於突如其來的大試探,也許會想錯、說錯或做錯什麼,可是當他們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時,就會心懷憂愁和羞愧,厭惡自己,自我反省,稱自己為愚昧。我比眾人更蠢笨(箴言 30: 2);參考約伯記 42:5-6。大衛也是如此;撒母耳記下 24:10。
II。他借這機會承認他倚靠神的恩典,承認自己的義務(第 23 節):「然而,我常與你同在,我雖愚昧無知,卻常在你的恩惠之中;你攙著我的右手。」這可能指:
1. 神從一開始就眷顧他,恩待他。他在試探中曾說(第 14 節):我終日遭災難;這裡卻改了口,不再埋怨:「神雖管教我,卻沒有拋棄我;我一生中雖多有苦難,卻常與你同在;每當我向你呼求,你總是在我身邊;所以,我雖煩惱,卻沒有絕望。神有時給我吃苦頭,但他仍攙著我的右手,不只是拉住我,不讓我離棄他,躲避他,也是叫我在重擔下不致沉淪灰心,迷失在我所行過的曠野。」我們若蒙保守,得以走神的路,謹守本份,持守正直,就當感謝神白白施恩,是他保守了我們。我蒙神的幫助,直到今日還站得住(使徒行傳 26:22)。他既維繫我們的屬靈生命(屬靈生命是永生的憑據),我們就不應該有任何怨言,即便在今世遇到各樣的災難。也可能指:
2. 他剛剛經歷了神恩典的能力,攙著他經過大試探,並且得勝:我這樣愚昧無知,你卻憐憫我,指教我(希伯來書 5:2),保護我。世人雖不配,神的恩典仍源源不斷。我們若在試探中倖存,並且勝出,不可覺得是由於自己的聰明,我們是愚昧無知的,應當感謝滿有恩典的神與我們同在,感謝基督為我們代求,使我們不致灰心:「我的腳幾乎失閃(第 2 節),差點無可挽回,但你攙著我的右手,我不致跌倒。」
III。他鼓勵自己盼望神既救他脫離這兇惡,也必救他進他的天國,如保羅所言(提摩太后書 4: 18):「如今你既攙著我,以你的訓言引導我,一如既往,領我邁出許多艱難的腳步;我既常與你同在,以後你必接我到榮耀裡(第 24 節)。」這真是聖徒福樂的成全,乃至沒有理由眼紅罪人的屬世福份。注意:
1. 人若將自己交托給神,就必受他訓言的引導,他的話語,他的靈,乃是最佳的策士。詩人在試探中順從了自己的意思,為此差點付上了慘重代價,所以他決意將來要聽神的勸言;凡決意尋求並且聽從神勸言的,必不缺乏神的勸言。
2. 凡在今世受神的訓言引導的,必在另一個世界被接到榮耀裡。我們若在心裡以神的榮耀為目標,他就必將我們與他同在的榮耀當作我們永遠的福祉。想到這點,願我們永不再眼紅罪人,反倒要因自己所領受的福份稱謝神。神既引導我們走盡本份的道路,不致誤入歧途,到了將來,當我們的試煉和預備階段成為過去,他就必接我們進到他的國度、他的榮耀裡;倘若我們憑信心盼望並仰望這一天,就不會因為現今的幽暗環境而困惑不安,就能平息心中的痛苦,不致被某些貌似驚人的試探所攪擾。
IV。他勉勵自己要緊緊抓住神,確信自己選擇了他,並以此為安慰(第 25-26 節)。他滿懷喜悅,思想自己以神為樂,心中的快樂遠勝過不虔之人在世上享福的快樂。他們不過是以被造之物為安慰,他卻是以造物主為安慰,乃是更豐富、更美好、更有確據也更加甜美的安慰,因而他不但不再眼紅他們,反倒慶倖自己以神為樂。前面他滿腹苦水(第 14 節),但一想到以神為樂,苦難就變得輕省:只要神是我的神,那就皆大歡喜。我們在此感受到成聖心靈的氣息,以及他們在神裡面的平安,這在敬虔人是實實在在的,而屬世之人的享福卻是虛幻無實的: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整卷詩篇很難找到一節經文,能夠把心靈對神的敬虔和熱愛表達得如此淋漓盡致;這心靈飛向天上的他,緊緊跟隨他,同時又伴以全然的滿足和喜樂。
1. 這句話宣告唯有神才是義人的福祉和福份。他,唯有他,就是造靈魂的那位,才能使靈魂快樂;除他以外,無論是天上還是地下,沒有做得到的。
2. 這句話也表達心靈在神面前的運行和氣息。神既是我們的福祉:
( 1 ) 我們就應當以他為神(我還有誰呢?),要選擇他,確保自己在他裡面有份。倘若他是心靈的福祉,卻不是我們心靈的福祉,倘若沒有活潑的信心以他為我們的神,沒有在永遠的聖約中與他聯合,那對我們又有什麼益處呢?
( 2 ) 我們就應當渴慕他,以他為樂(愛慕這個詞有這兩方面的含義);我們喜樂,因為神已經賜福給我們,我們又渴慕,因為我們盼望他再賜福給我們。我們渴慕,不只是渴慕他,而且要以他為終極的渴慕,除了神,不再有別的渴慕,並且越來越渴慕他。渴慕涵蓋我們所有的禱告:主啊,請把你賜給我們;而以他為樂則涵蓋所有的應許:我要作他們的神(以西結書 37:27)。我們心裡所羡慕的是你的名(以賽亞書 26:8)。
( 3 ) 我們就應當以他為先,單單渴慕他。
[1.] 「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還有誰我可以尋求,可以信靠,得其青睞,得其眷顧?」神的榮耀超越萬象(89:6),本是我們最為渴慕的。天上有許多美好的存在,但唯有神才能叫我們快樂。他的恩惠遠勝過天上甘露的滋潤,勝過天上眾星的影響,勝過天上聖徒的友情,也勝過天使的效力。
[2.] 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不僅天上沒有(那是遙遠的所在,我們知之甚少),就連地上也沒有,儘管我們的許多朋友在這裡,今世的利害關係也都在這裡。大地往往是世人心儀的所在,但我在地上一無所求,不求人,不求事,不求產業,不求享樂,單單愛慕你,愛慕與你同在;你無與倫比。除他以外,我們所愛慕的都要因他的緣故(一無所求,除非是因他的緣故),都要從他而來,即便得不到也可在他裡面為滿足。除他以外,即便一無所有,也可享受他為我們所預備的福份。
( 4 ) 我們就應當在他裡面得享安息,全然滿足(第 26 節)。這裡要注意的是:
[1.] 世上難免有苦難:我的肉體和我的心腸衰殘。注意:肉體和心腸的衰殘,別人經歷過了,我們也在所難免。疾病、年齡、死,導致身體衰殘;皮肉的衰殘往往觸及我們的軟肋,觸及我們引以為傲的那部份。肉體衰殘,心也隨之衰殘;行為、勇氣、安慰,也都衰殘。
[2.] 苦難中有神的幫助:但神是我心裡的力量,又是我的福份,直到永遠。注意:蒙恩的心靈在極大的苦難中,若以神為他們屬靈的力量,永遠的福份,便可得享安息。
第一,他是我心裡的力量,是我心裡的磐石,穩固的根基,再大的壓力也承受得住,不致下沉。神是我心裡的力量,過去是如此,如今也是如此,並且我盼望他將來還是如此。詩人在苦難中經歷了雙重的衰殘,肉體和心腸都衰殘,但他只在一方面尋求解脫:他不考慮肉體,只要神是他心裡的力量,他就滿足。他的語氣似乎不在乎肉體(任憑肉體衰殘,無可挽回),但很在乎靈魂,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以弗所書
3:16)。
第二,他是我的福份,直到永遠:他不但是我今世的倚靠,也是我來世的福份。聖徒選擇神為他們的福份,以他為自己的福份。神是他們的福份,不朽的靈魂存留多久,這福份就有多久。這真是福份!
V。他堅信惡人必沒有好下場。這點是他這次進聖所學到的,並且永不會忘記(第 27 節):遠離你的,疏遠你的,希望全能者離開的,必要死亡;這就是他們的下場。既然選擇離開神,就必永遠離開。凡離棄你行邪淫的,你都滅絕了;這樣的人背叛神,口稱與神相近,實際上卻離棄他,離棄自己在他面前的本份,不願與他相通,投入外人的懷抱。這個下場極為可怕,無異於沉淪,徹底滅亡。這是普世性的:這樣的人全都要滅絕,無一例外;又是肯定的:都滅絕了,仿佛已經滅絕一般;有些不虔之人已經滅亡,這是所有不虔之人滅亡的憑據。神必親自滅絕他們,落在他手裡實在可怕:「你乃是無限良善,但凡是有損你榮耀、無視你忍耐的,你必清算,必將離棄你行邪淫的都滅絕了。」
IV。他大受鼓舞,緊緊抓住神,倚靠神(第 28 節)。既然遠離神的,必要死亡,那麼:
1. 願我們從中學功課,活出與神相通的生命;遠離他的人後果既然如此可怕,世人在今生就應當全力追求,確保與他親近,這是有益處的,很有益處,大有益處。我要親近神,又盼望他親近我;原意包含這兩方面的含義。我的理解是:至於我,神的親近與我有益。我們親近神,乃是因為神親近我們,與神相會,就是我們的終極福祉。這裡定下一條至大的真理:親近神大有益處;但唯有行出來,方能顯出這條真理的生命,方能「與我有益」。人若明白什麼才是與自己有益的,那就是聰明人。他說(義人都同意這個觀點):親近神是與我有益,是我的本份,是我的利益所在。
2. 願我們在生活中常倚靠他:我以主耶和華為我的避難所,決不離棄他行邪淫,決不倚靠任何被造之物。既然享平安的惡人必死亡,必被滅絕,我們就應當信靠耶和華神,單單倚靠他(參考
146: 3-5),而不是倚靠世上的財富。我們要信靠神,不要見了惡人享福就煩惱,也不要怕他們,要仰望神賜給我們更美的福份。
3. 我們若信靠神,就必有許多緣由稱頌他的名。願我們信靠耶和華,好述說他一切的作為。注意:若以正直的心信靠神,感恩的題材就必不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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