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19, 2025

[詩篇 ] 第七篇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卷一)

 第七篇



從題目來看,大衛作詩,正受到仇敵的惡意誹謗。他受了冤屈:

I。就求神的恩惠(1-2 節)。

II。求神在他被指控的事上還他清白(3-5 節)。

III。求神為他伸冤,審判逼迫他的(6-9 節)

IV。堅信神必如此行,叫那些蓄意害他的自害己身(10-16 節)。

V承諾要因自己得救,歸榮耀給神(17 節)。大衛在詩中預表基督;基督也曾受這樣的冤屈,今天在他的肢體裡仍在受這樣的冤屈,但最終必扭轉過來。

 

大衛求神懲罰仇敵;為罪人代求,為聖徒代求

(大衛指著便雅憫人古實的話,向耶和華唱的流離歌。)1-91 耶和華-我的神啊,我投靠你!求你救我脫離一切追趕我的人,將我救拔出來!2 恐怕他們像獅子撕裂我,甚至撕碎,無人搭救。3 耶和華-我的神啊,我若行了這事,若有罪孽在我手裏,4 我若以惡報那與我交好的人-連那無故與我為敵的,我也救了他,5 就任憑仇敵追趕我,直到追上,將我的性命踏在地下,使我的榮耀歸於灰塵。(細拉)6 耶和華啊,求你在怒中起來,挺身而立,抵擋我敵人的暴怒!求你為我興起!你已經命定施行審判!7 願眾民的會環繞你!願你從其上歸於高位!8 耶和華向眾民施行審判;耶和華啊,求你按我的公義和我心中的純正判斷我。9 願惡人的惡斷絕!願你堅立義人!因為公義的神察驗人的心腸肺腑。

 

流離歌是一種曲調或詞牌(這個詞只出現在這裡和哈巴谷書 31)。有人理解為徘徊歌:將不同的題材和組合拼湊在一起;也有人理解為迷人的歌,悅人耳目。大衛不但作這首詩,還親自在靈修時在耶和華面前唱出來;本詩是指著便雅憫人古實的話,或與他相關的事,可能是掃羅,他野蠻惡待大衛,稱得上是個古實人,衣索比亞人,不像天生的以色列人。但更有可能此人是掃羅的親屬名叫古實,此人一心要與大衛為敵,污蔑他背叛掃羅,慫恿掃羅迫害他(其實大可不必慫恿,掃羅自己就會迫害他);他是個小人,誠然是彼列之子;大衛曾經控訴過有這樣的人(撒母耳記上 2619),在他和掃羅之間挑撥離間。大衛深受其害,卻有耶和華幫助他。我們若受傷害,就當來到神面前,將自己的案件展開。大衛向耶和華唱頌歌,他處亂不驚,並不喪志,而是滿懷平安喜樂,神聖的歌聲仍然和諧,手裡的豎琴也不走調。我們也當如此,別人的傷害不但不應該激怒我們,反倒要挑旺我們敬虔的火。在這段經文裡:

I。他置身於神的保護之下,奔向神,以神為自己的幫助和避難所(1 節):「耶和華啊,求你救我脫離一切追趕我的人,救我脫離他們的權勢和惡意,不容他們隨心所欲惡待我。」他禱告的依據是:

1. 他和神的關係:「你既是我的神,除了你,我還能去哪裡呢?你既是我的神,就是我的盾牌(創世記 151,你既是我的神,我就是你的僕人,就可指望你的保護。」

2. 他信靠神:「耶和華啊,求你拯救我,因我倚靠你:我投靠你,不投靠任何血肉的膀臂。」體面的人必不叫投靠他們的失望,尤其是他們自己鼓勵別人來投靠;我們的光景也是如此。

3. 他的仇敵又瘋狂又邪惡,他身處險境,隨時會被吞吃:「耶和華啊,求你救我,不然我就完了;他會像獅子撕裂我,像撕裂獵物一般;」傲慢,殘暴,還覺得痛快,何等輕而易舉,又是何等兇殘。保羅曾把尼祿比作獅子(提摩太后書 417),大衛在此也把掃羅比作獅子。

4. 別人都幫不了他:「耶和華啊,求你拯救我,不然就無人搭救2 節)。」幫助無助之人,乃是神的榮耀。

II。面對指控他的那些事,他莊嚴宣告自己是清白的,並且詛咒發誓,祈求鑒察人心的神為他辯屈3-5 節)。請注意看:

1. 一般來說,即便我們被人冤枉,但倘若良心證明自己清白,那就是極大的安慰:

願此成為你的銅牆鐵壁,保守你的良心清白1

他們所告的,不但不能證實(使徒行傳 2413),我們的心還要證明他們不實,這才叫人安心。

1摘自賀拉斯的《書信集》;昆圖斯·賀拉斯(前 65-8):奧古斯都時期的著名詩人、批評家、翻譯家。

2. 神為受冤屈的無辜人伸冤。大衛在世上沒有可以投訴的法院。他的王本當洗清冤屈,反倒成了他誓不兩立的仇敵。但他可以奔向天上的法院,那裡有秉持公義的法官,他稱之為他的神。這裡可以看見:

1他有何罪名,要宣告無罪:他被控蓄意圖謀掃羅的王位和性命,圖謀篡位謀殺,並且招募兵丁,預備開戰。這些他全然否認。他從未做過這樣的事,手裡沒有這樣的罪孽(3 節);他甚至憎惡這樣的念頭。他從不以惡報那與他交好的掃羅或別人(4 節)。他不像別人,從不以惡報惡,從不傷害那些傷害過他的人。

2)他宣告無罪有何憑據。要證明不存在的事並不容易,但大衛卻能提供強有力的證據:連那無故與我為敵的,我也救了他4 節)。由此顯明大衛無意加害於掃羅。天意使然,讓掃羅一次次落在大衛手裡,大衛手下的人急於要取他性命,但都被大衛制止了,顯得既大度又良善;他只是割下掃羅的衣袍(撒母耳記上 244),後來又取了他的長槍(撒母耳記上 2612),說明本可殺他。連掃羅自己都承認這兩件事足以證明大衛的正直和善意。倘若我們以善報惡,克制自己的怒氣,這樣的做法,也許有一天會出乎意料地成為我們的見證。

3)他若有罪,又當如何(5 節):任憑仇敵將我的性命踏在地下,任憑他們置我於死地,敗壞我的名聲,使我的榮耀歸於灰塵。這表明:

[1.] 他若果真害過人,別人若報復他,他就不會覺得奇怪。若有人伸手攻擊別人,就該明白別人的手也都會攻擊他。

[2.] 倘若如此,他就不敢到神面前來,求他拯救,求他伸冤。若有人犯了罪,或理當受苦,卻到神面前來申訴,裝出一副無辜的樣子,受委屈的樣子,那就是膽大妄為,是極其危險的;這樣的人應當謙卑自己,因自己所犯的罪,接受刑罰,不能指望公義的神眷顧他們的不義。

[3.] 他心裡坦然,知道自己是無辜的。人人都希望自己安康,那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所以若有人起假誓,致使咒詛落在自己頭上,那就會被看作是最糟糕的誓言。大衛如此詛咒發誓,證明他是清白的,不過這不代表我們在輕微瑣碎的事上也可這樣效法;畢竟這裡的事比較重要。

III。他的良心既然見證自己的清白,他就謙卑禱告,求神替他出頭,制裁逼迫他的;他的每一樣祈求都有合宜的依據,顯然很清楚如何在神面前陳明自己的案件。

1. 他求神向他的仇敵顯明忿怒,因為他們向他發怒:「耶和華啊,他們向我發怒是不義的,求你按你的公義向他們發怒,並且叫他們意識到你在發怒(6 節)。求你在怒中起來,坐到審判席上,彰顯你的權能和公義,抵擋我敵人的暴怒,震怒,狂怒(原文用複數)。」神若為我們的緣故發怒,我們就不必懼怕人的怒氣。誰曉得他怒氣的權勢9011)?

2. 他求神替他伸冤。

( 1 ) 他求告說:求你為我興起(意思是:求你聽訟)!你已經命定施行審判!

[1.] 這句話道出了神的大能;他的賜福大有功效,因而經上說他命定福份(1333);照樣他的審判也大有功效,因而這裡說他命定審判,無人能反駁;他既審判,也必施行審判。

[2.] 這句話道出了神的意圖和應許:「這是你所命定的審判,要審判一切與你百姓為敵的。你在世上命定君王和審判官,為受傷害的提供幫助,為受欺壓的報仇;耶和華啊,求你興起,施行審判。」神既愛公義,也要求別人愛公義,他就必施行公義。雖然他似乎容忍惡事,像是睡著的,但時候將到,他必興起(78 65),叫人知道耽延並非無視。

( 2 ) 他求告說(7 節):「願你從其上歸於高位,維護你的權柄;他們藐視你的主權,願你回到你的王座;他們藐視你的判決,願你回到你的審判席。願你歸於高位,當著眾人的面回歸,乃至人人都承認神替大衛伸冤。」有人將之理解為耶穌基督的復活和升天,他回到天上(歸於高位,被升為高),審判的事都交給他。也有人將之理解為他的再來,歸於高位,回到這個世界,向世人施行審判。受傷害的百姓等候並祈求他的回歸,將世人的不義譭謗向他申訴。

( 3 ) 他再次求告說(8 節):「求你判斷我,求你為我審判,求你的判決於我有利。」為了加強語氣:

[1.] 他強調他的案件已呈到合宜的法庭:耶和華向眾民施行審判8 節)。神是審判全地的,必行事公平,人人都當順從他的審判。

[2.] 他堅稱他在和掃羅的各樣分歧中始終是正直的,唯願神按他的公義和心中的純正判斷他,因他在晉升過程中的每一步都心中坦蕩。

[3.]他預言只要神為他辯屈,神就必得著榮耀,他的百姓就必得造就,必得安慰:「願眾民的會環繞你!求你為你的緣故施行審判,好叫眾民在你的院中等候你,又讚美又事奉。」

第一,他們必主動前來。神若替大衛辯屈,成就給他的應許,就會體現他的公義、良善和信實,就必大大激發眾民的心,忠心敬拜他,滿口稱讚他。大衛是國人的寵兒,尤其是國中義人的寵兒;當他們看見他光明正大登上寶座,就必歡欣鼓舞感謝神;必有許多人因神所賜的福,環繞在他的腳凳前讚美他。

第二,倘若大衛登基掌權,正如神所應許的,他必施展自己的影響力,帶領眾民歸入神的會,約櫃必不致被冷落,不像掃羅年間那樣(歷代志上 133)。

3. 他求神使罪人悔改,使聖徒堅立(9 節):「願惡人的惡斷絕!不只是斷絕與我為敵之惡人的惡,也斷絕一切惡人的惡;願你堅立義人!」這裡有兩件事,人人都當渴望,也可指望

1罪孽被消滅,在我們和別人身上斷絕。當敗壞被治死,一切惡道和惡念都被摒棄,流向世界和肉體的滾滾波濤被擋住,轉而流向神,流向天堂,那時惡人的惡就斷絕。當世人普遍回轉,目中無神、褻瀆神的認罪悔改,罪孽的傳染被切斷,惡人不能越雷池半步,他們的愚昧顯露出來,與教會為敵之人的陰謀被挫敗,權勢被敗壞,頑固犯罪的被消滅,那時惡人的惡就斷絕。這就是所有愛神、為他的緣故恨惡罪孽之人所盼望、所祈求的。

2)公義永存:願你堅立義人。我們祈求,盼望壞的變為好的,也要祈求,盼望好的變得更好,不再受惡人詭計的引誘,也不再受惡人作惡的驚嚇,堅信走神的路是正確的選擇,決心持之以恆走下去,堅決擁護神的利益和信仰的利益,並且大發熱心,誓要斷絕惡人的惡。他祈禱的依據是:因為公義的神察驗人的心腸肺腑,所以神知道惡人隱而未現的惡,知道如何斷絕他們的惡,也能見證義人的真誠,自有辦法堅立義人。

每當我們受了冤屈,被人無故指責,只要公正的良心為自己作證,便可高唱這些經文,求告於公義的神,並且堅信他必判定我們為義,總有一天我們的正直要如光發出,最遲也遲不過末日。

 

逼迫者的下場

10-1710 神是我的盾牌;他拯救心裏正直的人。11 神是公義的審判者,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12 若有人不回頭,他的刀必磨快,弓必上弦,預備妥當了。13 他也預備了殺人的器械;他所射的是火箭。14 試看惡人因奸惡而劬勞,所懷的是毒害,所生的是虛假。15 他掘了坑,又挖深了,竟掉在自己所挖的阱裏。16 他的毒害必臨到他自己的頭上;他的強暴必落到他自己的腦袋上。17 我要照著耶和華的公義稱謝他,歌頌耶和華至高者的名。

 

大衛在本詩的前半段藉著禱告求神為他伸冤,又鄭重宣告自己的正直,後半段則仿佛是施行審判,相信神的話確保義人的喜樂與平安,而頑固的惡人則必然滅亡。

I。大衛堅信神是他強大的庇護者,拯救者,必還他的清白(10 節):「神是我的盾牌。神不只是我的盾牌,我以他為盾牌,並且除他以外,我別無盾牌,別無平安;唯有神才是我在危難中所盼望的避難所;倘若我有盾牌,那就必是神。」有人理解為:我的盾牌在乎神,在神有保障,必保護一切屬他的。他的名是高臺(箴言 1810)。大衛的信心有兩方面的依據:

1. 神特別恩待誠實人:他拯救心裡正直的人,以永遠的救恩拯救他們,因而也必救他們進他的天國(提摩太后書 418);他也救他們脫離今世的患難,只要對他們有益處;誠實和正直的特性能保守他們。心裡正直就是平安,在神的保護下就應當感到平安。

2. 神很看重公義和公平:神判斷義人1;凡是公義的,他都肯定,他必幫助義人持守公義,也必保守他。有人理解為:神是公義的審判者,不但自己行公義,也很在乎世人行公義,必刑罰一切的不義,向他們報仇。

1欽定本將第 11 節中的「神是公義的審判者」譯為:神判斷義人

II。他同樣也堅信凡逼迫他的,若不悔改將榮耀歸給神啟示錄 169),就必滅亡。他在此宣告他們的下場,乃是為了他們的益處,盡可能叫他們停止作惡,也是為了自己得安慰,不再怕他們,也不會因為他們一時享福亨通,就心生怨恨。他進到神的聖所,便明白了:

1. 這些都是忿怒之子。不要心懷不平,因為神向他們發怒:天天向惡人發怒。他們天天惹怒神,為審判的日子積蓄忿怒羅馬書 25)。神對他百姓的憐憫,每早晨都是新的耶利米哀歌 3 23),照樣他對惡人的忿怒,每早晨也是新的,因為惡人不斷犯罪。神向惡人發怒,即便在他們最得意忘形、最興旺發達的日子也是如此,即便在他們禱告的日子也是如此;神若容忍他們亨通,那也是在神忿怒之下的亨通;即便他們禱告,他們的禱告也是可憎的。神的震怒常在他們身約翰福音 336),並且不斷加增。

2. 這些都是死亡之子,凡是忿怒之子,都是死亡之子,幻滅之子,都必滅亡。

( 1 ) 神必滅絕他們。為他們所存留的,乃是毀滅從全能者來到約珥書 115),人人都要感到驚恐,因為那是來自神的忿怒(12-13 節)。這裡表示:

[1.] 罪人的滅亡可以藉著悔改得以避免,因為這裡的警告帶有一個條件:若有人不回頭,若不從惡道上轉回,若不停止與神的百姓為敵,那就必定滅亡;但言下之意,就是倘若他從惡道上轉回,他的罪必得赦免,就是皆大歡喜。可見,即便是神的忿怒,也在引言中暗藏恩典的憐憫,足以證明倘若他們永遠滅亡,神也是公義的;他們本可回轉過來就活著,但他們選擇繼續犯罪,於是就死,並且他們的血要歸到自己頭上。

[2.] 罪人若不回轉,他的滅亡就不可避免,並且是公義的神為他預備。從廣義上說(13 節),他預備了殺人的器械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 623),所有這些死的器械都是他預備的。神若開始殺戮,必不缺乏殺人的器械;他可隨己意,最小最弱的,都能當作殺人的器械。

第一,這裡列出各樣不同的器械,樣樣都散發出令人驚恐的氣息。有刀可近距離傷人殺人,又有弓箭可遠距離傷人殺人,無人能逃脫神公義的審判。倘若罪人躲避鐵器,銅弓的箭要將他射透(約伯記 2024)。

第二,這裡說這些殺人的器械都已預備停當。神不必去尋找,隨時可用。正所謂:刑罰是為褻慢人預備的箴言 1929)。陀斐特又深又寬,早已預備好了以賽亞書 3033)。

第三,神預備殺人的器械,也給罪人及時的警告,給他們悔改的空間,免得死亡。他不輕易刑罰,乃是寬容我們,不願有一人沉淪彼得後書 39)。

第四,毀滅耽延得越久,所給的悔改時間越長,時候一到若仍不悔改,所受的打擊就越大,跌得也越重,必永遠沉淪;神還在等候的時候,刀已出鞘,弓已拉滿。

第五,死不悔改的罪人要滅亡,雖然耽延,但終究要來到,因為這是註定的,從古時就已經註定。

第六,在罪人中,唯逼迫人的尤其是神忿怒的目標;神已命定他的火箭,專射這樣的人。他們既公然抵擋神,就逃不過他的審判。

( 2 ) 他們要自取滅亡(14-16 節)。這裡形容罪人在自取滅亡時要費極大的力氣,靈魂被定罪要比靈魂得救難得多。這裡將罪人的行為說成是:

[1.] 產難的婦人生出虛假(14 節)。罪人的頭多有惡謀,所懷的是毒害,滿腦子陰謀詭計,城府極深,深藏不露;罪人的心多有惡念,因奸惡而劬勞,拼命想生出謀害屬神百姓的惡毒計謀來。而到了生產的時候,能生出什麼呢?所生的是虛假,是自欺,是右手有虛謊以賽亞書 4420)。他不能達到自己的目的,即便達到,也不會滿足。他所產的竟像風一樣以賽亞書 2618),要生的是碎秸以賽亞書 3311),生出死來雅各書 115),也就是虛假

[2.] 勞累的人拼命挖坑,然後掉進去,死在坑裡。

第一,所有的罪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都是如此。他們為毀滅預備自己,裝滿罪惡,將自己交與敗壞,於是就為自己預備毀滅。

第二,對那些陰謀陷害神的百姓、陷害鄰舍的人來說,這也是常有的事;他們的強暴因著神公義的手,必落到他們自己的腦袋上。他們圖謀叫別人蒙羞毀滅,到頭來卻是自己蒙羞。

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這是最公平的定律2。有人將之應用在掃羅身上;他最後倒在自己的刀上。

1奧維德名言。奧維德(43-17):古羅馬詩人

每當我們歌唱這首詩,應當像大衛那樣(17 節):要照著耶和華的公義稱謝他,就是說,要歸榮耀給他,因為他滿有恩典,保護受苦的百姓,又滿有公義,向那些迫害他百姓的復仇。我們要這樣歌頌耶和華至高者的名,別看他的仇敵得意忘形,他遠在他們之上。

----------------------------------------------------------------------------------

第七篇英文原文


下一篇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