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21, 2025

[詩篇 ] 第十五篇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十五篇



這首短而精湛的詩,意在為我們指出通往天堂的路,叫我們相信若要幸福,就當聖潔誠信。基督就是道路,我們應當行走其間;這裡所指給我們的路,他也曾指給我們: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馬太福音 1917)。這首詩:

I。用提問的形式引導並激發我們詢問這條路。

II。用回答的形式引導我們走這條路(2-5 節)。

III。最後保證這樣的人必有平安和幸福,並以此鼓勵我們走這條路(5 節)。

 

錫安的公民

1-51(大衛的詩。)耶和華啊,誰能寄居你的帳幕?誰能住在你的聖山?2 就是行為正直、做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3 他不以舌頭讒謗人,不惡待朋友,也不隨夥譭謗鄰里。4 他眼中藐視匪類,卻尊重那敬畏耶和華的人。他發了誓,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5 他不放債取利,不受賄賂以害無辜。行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

 

這裡說的是:

I。一個十分嚴肅而又重要的問題,關乎錫安公民的特徵(1 節):「耶和華啊,誰能寄居你的帳幕?求你讓我們知道誰能上天堂。」這裡不是問姓名(唯有主才知道誰是屬他的),而是問特徵:「什麼樣的人才能蒙你承認,領受冠冕,得著特殊而永恆的恩惠?」這說明當一名錫安的公民是極大的特權,是不可言喻的尊榮和福份,說明並非人人都得此殊榮,唯有所剩的餘民才能得著,說明此事不按出身或血統,有亞伯拉罕為祖先的,並非人人都住在神的帳幕,各人所得的份乃是按各人所想所行的。這個問題,人人都當自問:耶和華啊,我應當成為何等人,做何等事,才能住在你的帳幕中?參考路加福音 1818;使徒行傳 1630

1. 這個問題向誰詢問:向神。注意:若要得著通往天堂的路,必須仰望神,從他的話語得指示,從他的靈求指示。由他向僕人頒佈律法,指定蒙恩的條件,判斷誰是屬他的,這是合宜的。

2. 如何用舊約的語言表達出來:

1)這裡的帳幕,可理解為爭戰的教會,以摩西的帳幕為預表,適合設在曠野,乃是簡陋的,可遷移的。神在那裡顯現,又在那裡會見百姓,如同古時在帳幕、在會幕一般。誰能住在他的帳幕?誰才算得是真正有生命的屬神教會的一員,蒙允許位列屬靈祭司之中,住在這帳幕的院中?我們都應當這樣問,因為有不少人以為在這帳幕中有一席之地,實際上卻在這件事上無份。

2)這裡的聖山,可理解為得勝的教會,以錫安山為喻,所羅門的聖殿建造在其上。能住在那聖山上,這是得榮耀聖徒的幸福;他們在那裡好比住在家裡,並且要住在那裡,直到永遠。知道誰會住在那裡,這對我們意義重大,可確保自己也有一席之地,便可得安慰,並且因展望聖山就歡喜快樂。

II。一個十分簡單而又具體的回答。凡渴望並且下決心要明白自己本份的,都會發現聖經是信實的嚮導,良心則是信實的監督。讓我們來看看錫安的公民有些什麼具體的特徵。

1. 他在信仰的事上誠實,一心一意:行為正直,按聖約的條款行:「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創世記 171)(這裡用的詞相同),你就會發現我是全能的神。」他口裡所宣告的,與真實面目相稱,心中坦蕩,凡所行的,都在神面前問心無愧;他言行如一,心裡平安,一心按神的旨意做完全人。他的眼目也許昏花,但卻是單一;他雖有瑕疵,但並不粉刷;他是個真以色列人,心中沒有詭詐約翰福音 147);參考哥林多後書 112。沒有誠信就沒有信仰。

2. 他行事誠實公義,待人誠信公平:做事公義;謹守一切耶和華的典章和誡命,不虧欠人,對神對人都正直,在神在人面前心裡說實話;在神面前的禱告、宣告和承諾,沒有花言巧語,與人打交道不敢撒謊,不拐彎抹角。他所行的,都按公義和誠信的原則,藐視並憎惡不義之財。用謊言所得的,他都不算為好買賣,不算佔便宜;欺侮鄰舍的,儘管貌似有理,最終都傷害自己。

3. 他努力善待鄰舍,謹慎避免傷害人,尤其在乎別人的名聲(3 節)。他不惡待朋友,不故意惡待朋友,不使人憂心,不危害人的健康或平安,不損害人的產業、利益、家人或親人;凡事謹守平等的原則,希望別人如何待他,他就如何待人。他尤其謹慎不傷害別人的名聲,儘管不少人雖不傷害人,卻不在乎別人的名聲。若有人在這件事上不勒住自己的舌頭,他的信仰就是枉然。他知道好名聲的價值,所以不以舌頭讒謗人,不污蔑人,不說人的壞話,不議論別人的錯,更不嘲諷取笑,不幸災樂禍,絕口不提,除非是為造就人的緣故。他待人凡事往好處想,不妄加猜忌。他不隨夥譭謗鄰里,不傳謠,也不聽謠,不信讒言,恨惡讒謗人的舌頭,並堵住這樣的舌頭;參考箴言 2523。若有人在他面前惡意譭謗鄰舍,或惡意造謠中傷,他就儘量不聽,若不得不聽,就到此為止,不傳給人。他的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得前書 48)。

5. 他看重人的美德和虔誠,不看重人在世上的地位(5 節)。

1)寧可不要風光排場,也不可作惡。他眼中藐視匪類。惡人都是匪類,沒有價值,一無是處原意如此),像銅銹,像糠秕,像失了味的鹽。他們作邪惡的選擇(耶利米書 213),慣行褻瀆的事以賽亞書 326)。為此,智慧良善的人藐視他們,不是否定他們在社會上的尊榮,仍然尊敬他們,也許還敬他們是掌權的,是有能力的(彼得前書 217;羅馬書 137),但在判斷他們的時候則以神的話為准。 他們對這些人一點都不嫉妒,反倒憐憫他們,藐視他們之所得(以賽亞書 3315),視作徒勞無益,藐視他們的美食(1414)和享樂(希伯來書 1124-25),視作枯燥乏味。他們不與惡人交好(119115;列王紀下 314),輕看他們的嘲諷和威脅,不為所動,不受攪擾;輕看他們乏力的作惡企圖(214),且要在他們跌倒時誇勝(526-7。他們與神的心思相同,都輕看惡人。

2)寧可貧窮卑微,也要虔誠,他尊重那敬畏耶和華的人。凡敬畏神的,他都算為真虔誠,算為人的尊榮,叫人臉上發光,勝過財富、聰明或人前的美名。他尊崇敬畏神的人,憑愛心大大敬重他們,渴望與他們為友,與他們交往,渴望在他們的禱告中有份,願意找機會向他們表示尊敬,為他們效力,擁護他們的事業,說尊敬的話,見他們興旺就歡喜,見他們離世就憂心,並且在他們離世後常常紀念,以為寶貴。我們在某種程度上可以此來判斷自己。判斷別人用什麼準則呢?

5. 他凡事只求良心平安,不求世俗利益;倘若承諾要做某件事,即便後來發現對自己有損,有礙於世上的產業,仍堅持去做,並不更改(4 節)。可見即便是智慧良善的人,有時也會目光昏暗短淺,發了誓,到頭來卻是自己吃虧,只是發誓的時候不知道。又可見誓言何其堅定,寧可自己和家人吃虧,也不可背誓傷害鄰舍。誓言是神聖的,不可草率,不可當作等閒。

6. 他不取不義之財(5 節)。

1)不強取:不放債取利,只要自己有能力,決不坐享其成。借貸的獲利,放貸的共用,這不違反公平或愛心的法則,地主收租也是如此,或金錢或土地,或憑智力或憑勞力,都可用來獲利。但錫安的公民放貸給窮人,量力而行,不從中獲利,見有人因天意的緣故淪為貧困的,決不一味強調自己的權益。

2)不賄賂:不受賄賂以害無辜;若在司法機構做事,決不因為得利益或指望得利益,就做出傷天害理的事來。

III。本詩結束的時候再次認可錫安公民的特徵。他好像錫安山,永不動搖,永遠長存(1251)。教會中每一位有生命的真成員,都像教會一樣,建造在磐石上,陰間的門不能勝過他:行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原文的意思是永遠不會搖動。神的恩典必永遠夠他用的,必保守他平安,保守他無可指摘,直到天國。試探不能勝過他,苦難不能勝過他,今世的平安和來世的福祉,無人能奪去。

每當我們歌唱這首詩,就應當教導和勸勉自己,也應當彼此教導和勸勉,活出這裡所說的錫安公民的特徵,乃至在今世永不離開神的帳幕,並且最終來到不再有試探、不再有危險的聖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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