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篇
這首詩關乎大衛,但更是關乎基督。本詩開頭的祈禱可應用於基督,而結尾對復活的信念(且要很快復活,不致見朽壞),則必須應用於基督,也只能是他,不可能是大衛;彼得和保羅都注意到了這點(使徒行傳 2:24;13:36),因為大衛已死,已埋葬,已見朽壞。
I。大衛作為基督的肢體,說出了良善基督徒的心聲,宣告他信靠神(第 1 節),以神為神(第 2
節),愛屬神的百姓(第 3 節),持守真神敬拜(第 4 節),並且以神為全然的滿足,全然的份(第 5-7 節)。
II。大衛作為基督的預表,說出了基督的心聲;本詩的餘剩部份在使徒行傳
2:25 等被直接引用。大衛預見到耶和華常在他面前,等等,說的就是基督(不是他自己),並且他是以先知的身份說這番話(使徒行傳 2:30-31)。
1. 他說到救贖主在服事和受難時常有神的特別同在(第 8 節)。
2. 他說到救贖主展望他的復活和接踵而至的榮耀,且在所行的一切事上歡喜快樂(第 9-11 節)。
投靠神;分別為聖歸向神
1-7。(大衛的金詩。)1 神啊,求你保佑我,因為我投靠你。2 我的心哪,你曾對耶和華說:你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3 論到世上的聖民,他們又美又善,是我最喜悅的。4 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或譯:送禮物給別神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他們所澆奠的血我不獻上;我嘴唇也不提別神的名號。5 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你為我持守。6 用繩量給我的地 界,坐落在佳美之處;我的產業實在美好。7 我必稱頌那指教我的耶和華;我的心腸在夜間也警戒我。
這首詩的題目,有人譯為金詩,就是很寶貴的意思;我們理當珍惜它,勝過金子,勝過精金,因為它清楚明白談到基督和他的復活,他是藏在舊約田野中的真寶藏。
I。大衛在此懷著信靠的心奔向神的保護(第 1 節):「神啊,求你保佑我!保佑我脫離死亡,尤其是保佑我脫離罪孽,因我常受到罪孽的威脅;因為我投靠你,單單投靠你。」人若憑信心委身於神的呵護,順從他的引領,就必得益於他的呵護和引領,也必有盼望的緣由。這也可應用於基督,他禱告說: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約翰福音 12:27),並且相信神必拯救他。
II。他回想他曾莊嚴委身於神,以他為神(第 2 節):「我的心哪,你曾對耶和華說,你是我的主,所以大可放心投靠他。」注意:
1. 承認耶和華為我們的主,臣服於他,並且持之以恆,這是我們的本份,也是我們的利益所在。「主」這個詞意思是我的守望者,乃是我心裡的力量。
2. 承認耶和華為我們的主,這必須是發自內心的:「我的心哪!這是你說的。」與神立約是心裡的運行,要一心一意。
3. 人若承認耶和華為自己的主,就應當常回想自己所行的。「你豈不是對耶和華說「你是我的主」嗎?那就再說一遍,並且要持守,不可半途而廢。你不是說了嗎?那就從中得安慰,活出應有的樣式來。他是你的主,你要敬拜他,願你永遠定睛於他。」
III。他一心服事聖民,歸榮耀給神(第 2-3
節):我的善行不伸向你,而是伸向世上的聖民1。請注意看:
1欽定本將第 2-3 節譯為:我的善行不伸向你,而是伸向世上的聖民,伸向美善的人,他們是我最喜悅的。
1. 人若以耶和華為主,就應當效法他,要良善,要行善;沒有良善,不能指望蒙福。
2. 我們要謙卑承認,不論內心有何良善,也不論有何善行,都不能伸向神,不能在他面前誇耀。神並非離不開我們的事奉,我們的事奉對他沒有一點好處,不能在他永遠的完美和福祉上加添什麼。世上最有智慧、最良善、最有用的人,也不能給神帶來什麼益處;參考約伯記
22:2;35:7。神無限超越我們,沒有我們,他也快樂,並且我們的善行也都從他而來,因而是我們欠了他,不是他欠我們:大衛承認這點:我們把從你而得的獻給你(歷代志上 29:14)。
3.神既然是我們的神,我們就應當為他的緣故,把我們的良善伸向屬他的人,伸向世上的聖民;我們服事聖民,神就悅納,並且當作是服事他,也就是藉著聖民悅納我們的服事。注意:
(1)世上有聖民;我們都應當成為世上的聖民,不然就不能成為天上的聖民。人若藉著神的恩典重生,一心榮耀神,都是世上的聖民。
(2)世上的聖民都是美善的人,大有能力,活出精彩的人生,但其中有些在世貧窮,需要大衛的良善伸向他們。神施恩給他們,使他們成為美善。義人引導他的鄰舍(箴言 12:26),所以大衛稱他們為美善的人。他們在他眼中看為可敬,是他的珠寶,他的特殊寶藏。神是他們的榮耀,是他們的妝飾。
(3)人若以耶和華為主,就必以他的聖民為美善的人,也必喜悅他們,因為他們具備神的形象,也因為神愛他們。大衛雖是君王,卻與一切敬畏神、守他訓詞的人作伴(119:63),包括最卑微的,說明他喜悅他們。
(4)光是喜悅還不夠,若有機會,還要把良善伸向他們;要隨時善待他們,生活上幫助他們,多多向他們表現出愛心來。這可應用於基督。他為我們所成就的救恩,神沒有一點好處,正如我們滅亡,他也沒有壞處;但他救恩的良善和益處卻伸向我們世人,也是他所喜悅的;參考箴言
8:31。他說: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約翰福音 17:19)。基督喜悅世上的聖民,儘管他們多有軟弱;所以我們理當也喜悅他們。
IV。他宣告拒絕一切假神崇拜,拒絕與拜假神的人來往(第 4 節)。
1. 他宣告拜偶像之人的下場;這些人速速奔向別神,為偶像癲狂,拼命追求,生怕失去一般:他們的愁苦必加增,既離棄真神,必招來真神的審判,既擁抱假神,必因假神而大失所望。假神加增,愁苦也必加增;若有人覺得一位神太少,必覺得兩位太多,成百上千也覺不夠。
2. 他宣告他決意不與這些人來往,與暗昧無益的事沒有干係:「他們所澆奠的血我不獻上,不只是因為他們所祭奠的諸神都是虛妄,也因為所獻的盡都野蠻。」在神的壇前,只因血成了贖價,就嚴格禁止喝血,澆奠的祭都用酒;但魔鬼卻叫祭拜他的人喝祭物的血,教他們學會殘暴。大衛說:「我與這些血腥的假神沒有關係,我嘴唇也不提他們的名,決不喜悅,決無敬意。」我們也應當這樣,恨惡偶像和偶像崇拜,要全然恨惡。有人把這句話也應用於基督和他的工,表示他獻祭的實質(不按律法規條獻牛羊的血,不提名號,也從不提起,只獻上自己的血),也表示不信的猶太人愁苦加增,因為投奔別的王2,就是凱撒,如今仍在投奔別的彌賽亞,終必枉然。
1欽定本將第四節上半句譯為:投奔別神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
V。他重申他選擇了神為他的份,他的福樂(第 5 節),從中大得安慰(第 6 節),並且歸榮耀給神(第 7 節)。這是敬虔的心靈在恩典操練中所發出的心聲。
1. 選擇耶和華為自己的份,自己的福樂。「多數人以世界為主要利益所在,以享受世界為福祉;但我要說的是: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份,是我所選擇的份,我必歡然舉起,不論我在世上的境遇如何。願我得著神的愛和恩惠,蒙他悅納;願我得著與神相通的安慰,滿足於他的恩典和安慰;願我有份於他的應許,藉著應許得著永生,得著將來世界的福祉;我所有的,足以令我全然幸福,我別無所需,別無所求。」若要得福,得智慧,就必須在基督裡:
(1)以神為來世的產業之份。天堂是一份產業。神是眾聖徒在天上的產業,以他為樂是永遠的福祉。要以此為我們的產業,我們的家,我們的安息,我們常存和永存的福份,今世不過是旅途中經過的地方。
(2)以神為今世的杯中之份,從中得養份,重新得力,不致灰心。若不以神為神,就不會以他的安慰為使人蘇醒的良藥,就不明白他的安慰,不能用他的安慰來平衡今世的一切憂患,也不能使患難的苦杯變甜。
2. 仰望神持守這份:「我的份,你為我持守。你既然藉著應許成為我的份,也必藉著恩典成就你所應許的,不會任憑我放棄這福份,也不會任憑我仇敵的權勢奪去這福份。誰也不能把我從你手中奪去,誰也不能攔阻你的愛,這是應許大衛那可靠的恩典(以賽亞書
55:3)。」聖民和聖民的福祉得以持守,乃是憑藉神的能力。
3. 以這份為樂,為滿足(第 6 節):用繩量給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處。人若以神為自己的份,就能理直氣壯說這樣的話;他們的份極其寶貴,乃是佳美的產業。還有比這更美的產業嗎?還有比這更值得追求的嗎?我的心哪!你要仍歸安樂(116:7),別無他求。注意:蒙恩之人渴望追求神,卻不渴望在神以外有任何追求;他們滿足於神的慈愛,全然滿足,不貪戀屬世的樂趣和屬血氣的愉悅,而是真心滿足於已有的,全然滿足於所盼望的。若像大衛那樣,將自己的份坐落在光明之處,坐落在認識神、敬拜神的異象谷,就能理直氣壯地說:用繩量給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處;若將自己的目標坐落在以馬內利之地,坐落在以馬內利之愛,那就更能理直氣壯說這樣的話。
4. 感謝神;感謝他施恩,使自己作出了這聰明蒙福的選擇(第 7 節):「我必稱頌那指教我的耶和華;是他指教我,以他為我的份,為我的福份。」我們何等無知愚昧,神若任憑我們,我們的心就會隨從眼目,選擇虛幻,信奉虛無的神,離棄憐愛的主;所以,倘若我們誠心以神為自己的份,為屬靈的福份,永遠的福份,而不是任何屬血氣、屬世的東西,那就應當以感恩的心,承認神恩典的能力和良善,是他引導我們,賜給我們能力作這樣的選擇。我們因此享樂,願神因此得稱頌。
5. 發揮作用。神藉著他的話語,藉著聖靈指教他,他自己的心腸(就是他自己的心思)也在夜間指教他;當他獨自靜坐、遠離世俗的時候,自己的良心(也稱為肺腑;耶利米書 17:10)不但因為想起自己的選擇而得安慰,還因為這選擇所生發的責任而指教自己,勸誡自己,管教自己,鞭策自己,活出以神為份的樣式,憑信心因他而活,向他而活。人若以神為自己的份,若向他盡忠,就應當允許自己的良心誠實直率面對自己。
這一切都可應用於基督,他以耶和華為自己的份,並且喜悅自己的份,以父的榮耀為最高目標,以尋求他的榮耀、遵行他的旨意為自己的食物(約翰福音 4:34),按父的旨意歡然做工,仰望他持守自己的份,在所行的事上倚靠他的保守。每當我們歌唱這首詩,也可將之應用於自己,以聖潔的歡喜和滿足,重申自己的選擇,以神為自己的份。
關乎彌賽亞的預言;基督受難,基督得榮耀
8-11。8 我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因他在我右邊,我便不致搖動。9 因此,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原文是榮耀)快樂;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10 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11 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
彼得在首次講道中完整引用了這段經文,那是在五旬節聖靈澆灌下來的當天(使徒行傳 2:25- 28);他明確告訴我們,大衛在這段經文中指的就是基督,尤其是指他的復活。這其中可能也有大衛對神的敬虔感情在動工,仰望他的恩典,成全與他相關的事,並且憧憬蒙福的指望和離世後以神為樂的福祉,但他在此乘駕先知的靈飛向神,飛向天堂,超出了自我,超出了他自己的境遇,預言彌賽亞的榮耀,所表達的特指彌賽亞的榮耀,不能理解為他自己。新約提供了鑰匙,幫助我們打開這段經文的奧秘。
I。這段經文肯定應用於基督,先知說的就是他;他和許多舊約的先知一樣,都預先證明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彼得前書 1:11);這段預言的主題就在於此。這裡預言(正如基督自己所言,不只是這一點,詩中的其他預言也一樣)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裡復活(路加福音 24: 44,46);參考哥林多前書
15:3-4。
1. 他必受害受死。這層意思包含在第
8 節:我便不致搖動;意思是他要受擊打,要受到激烈的震動;他曾極其傷痛,求父神將這杯撤去(路加福音 22:42,44)。他說: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這暗示他要捨去肉身,要經過死的痛楚。這也清楚表明他的靈魂要與肉身分離,表明肉身被棄,面臨見朽壞的危險,就是說他不但要死,還要被埋葬,並且在死亡的權勢下度過一段日子。
2. 他在受害受死的過程中,大能的神必奇妙地扶持他:
(1)使他不致搖動,不致離開自己的本位,不致在重擔下消沉,不灰心,不喪膽(以賽亞書 42:4),而是持之以恆,堅持到底,直到他可以說:成了。雖然任務艱巨,苦難深重,還要獨自踹酒榨(以賽亞書 63:3),但他不搖動,不放棄,而是硬著臉面好像堅石(以賽亞書 50:7)。我就是,讓這些人去吧(約翰福音 18:8)。不僅如此:
(2)他還要心歡喜,榮耀快樂,欣然赴命,不但意志堅定,還要滿心歡喜,帶著不可言喻的喜樂和滿足,正如他自己所言: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約翰福音 17:11),又說: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約翰福音 18:11)?他還說了許多類似的話。這裡的榮耀,意思是口舌,如使徒行傳 2:26 所言。我們的口舌就是我們的榮耀,用口舌榮耀神,就更是如此。扶持他,使他欣然前往的,有三件事:
[1.] 他在所行的一切事上尊重父的意願和榮耀:我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他仍定睛於父的命令(約翰福音 10:18;14: 31),定睛於差他來者的旨意。他一心為父的榮耀,為在人間恢復他國度的利益,因而他能站立得穩,不被面前的困難所撼動;凡蒙他父所喜悅的,他都去行。
[2.] 他在苦難中確信父與他同在:他在我右邊,是我隨時的説明,在需要的時候就在我身邊。稱我為義的與我相近(以賽亞書 50:
8),在我右邊,引導、堅固、舉起我的手;參考 89:21。他在極度痛苦中,有天使奉差遣從天而降,加添他的力量(路加福音 22:43)。正因為這樣,才有十字架上的得勝和誇耀;在他右邊的主,必打傷列王(110:5);參考以賽亞書 42:1-2。
[3.] 他嚮往苦難之後的榮耀。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希伯來書 12:2)。他在盼望中安然居住,這使他的安息大有榮耀(以賽亞書 11:10)。他深知他必藉著復活,被聖靈稱義(提摩太前書 3:16),大得榮耀;參考約翰福音 13:31-32。
3. 他必經受苦難,並且藉著榮耀的復活,脫離死亡的權勢:
(1)他的靈魂必不撇在陰間,意思是:他人性的靈魂在那裡不會逗留太久,與其他人的靈魂不同,也就是不會與肉身分離太久,而是過不多久,就必回歸,與肉身再次聯合,不再分離。
(2)他既是神的聖者,分別為聖施行救贖大業,全然無罪,就必不見朽壞,也不感覺到朽壞。這暗示他不僅要從死裡復活,還要快快復活,乃至他的身體不見朽壞;按照自然規律,第三日若不復活,身體就要朽壞。人心多有敗壞,乃至身體也必朽壞(約伯記 24:19);但神的聖者沒有犯罪,就不見朽壞。律法之下有嚴令,祭物不在壇上燒掉的部份,不可留到第三日,免得腐爛(利未記 7:15,18);這可能指的是基督要在第三日復活,不見朽壞,連一根骨頭也不折斷。
4. 他多受痛苦,卻要因擺在前面的喜樂,得大賞賜(第 11 節)。他得了保證:
(1)必不錯過他的榮耀:「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引導我經過幽谷走向那生命。」他堅信這一點,以致在斷氣的時候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路加福音 23:46);還在稍早一些說: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約翰福音
17:5)。
(2)必蒙悅納與神同在,坐在他右邊。他蒙允許與神同在,表示他的服事蒙了悅納;他坐在神右邊,表示他的服事得了獎賞。
(3)必得著滿足的喜樂和永遠的福樂,作為一種獎賞,因為他因救贖我們的緣故經受了憂患;他不但在創世以前與神同享榮耀,還得了中保的喜樂,必看見後裔,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以賽亞書 53:10-11)。
II。基督既是教會的頭,我們是身體,因而這些經文大部份也可應用於所有良善的基督徒,蒙基督的靈所引導,所激勵。每當我們歌唱這些經文,要先歸榮耀給基督,因為這些經文已在他身上成就,乃是我們永遠的安慰;同時,我們也可用這些經文鼓勵並造就自己,也彼此鼓勵,彼此造就,並且從中學到:
1. 將耶和華常擺在面前,無論在何處都常看見他就在身邊,以他為我們的主要福份和最高目標,為我們的主,我們的王,我們的審判者,我們的恩主,我們確切的嚮導和嚴格的監督;這是智慧,也是我們的本份。若能這樣,就必在本份的事上不致搖動,在蒙福的事上也不致搖動。蒙福的保羅將耶和華擺在面前,雖有苦難和枷鎖等著他,他仍勇敢地說: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使徒行傳 20:24)。
2. 我們的眼目若常在神身上,我們的心和口舌就可常以他為樂;如若不然,就必是自己的錯。心若以神為樂,心裡滿有喜樂,口裡就會說出來,榮耀他,造就人。
3. 即將離世的基督徒,和即將離世的基督一樣,都可欣然放下肉身,憑信心盼望快樂的復活: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我們的肉身在今世少有安息,但到了墳裡卻在床上安歇(以賽亞書 57:2)。我們在今世少有指望,但我們要安息,盼望更美的生命,要懷著這樣的盼望放下肉身。死亡滅絕人的指望(約伯記 14:19),但不能滅絕良善基督徒的指望;參考箴言
14:32。義人死的時候有盼望,臨終時有活潑的盼望,盼望身體不永遠撇在陰間,雖暫時見朽壞,必在末世復活,不再朽壞;倘若我們是屬基督的,他的復活就是我們復活的憑據。
4. 人若活出敬虔的生命,定睛於神,便可在死的時候安然躺臥,定睛於天堂。我們在今世的份是憂愁,但在天堂有喜樂。今世的喜樂都是空洞的,有瑕疵的,但在天堂卻有滿足的喜樂。今世的福樂是暫時的,瞬間即逝,並且本質如此,不能持久;但在神右邊的喜樂卻是永遠的福樂,因為那是不朽靈魂的喜樂,得見永在的神,並得以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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