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在這章經文裡:
I。先知論到義人死亡,為的是安慰至死持守正直的人,斥責至死都不思悔改的人(第 1-2 節)。
II。先知論到猶太人拜偶像,行淫亂離棄神,指出他們正招來毀滅性的審判 (第 3-12 節)。
III。先知論到神滿有恩典地回到百姓中間,領他們出被擄之地,叫他們復興(第 13-21節)。
義人之死(主前 706 年)
1 義人死亡,無人放在心上;虔誠人被收去,無人思念。這義人被收去是免了將來的禍患;2 他們得享(原文是進入)平安。素行正直的,各人在墳裡(原文是床上)安歇。
先知在前一章結尾時怒斥守望者愚昧無知;這裡他揭露世人愚昧。連守望者都如此,難怪人人都遲鈍無知。我們在這裡注意到:
I。義人離世是神的旨意。世上的義人死亡,他們離世,所在的地方不再紀念他們。虔誠不能叫人免死;在逼迫時代,義人反而更容易受害。世上第一個死去的人殉道而死。公義叫人免於死亡的毒鉤,但不能免於死亡的襲擊。稱之為“死亡”,因為他們徹底離開了我們。他們離世對這個世界來說是極大的損失;他們死不是他們遭殃,但往往是他們所在所服事的地方遭殃。不僅如此,虔誠人被收去,這些人比一般的義人還要出色,甚至有人願意為他們死(羅馬書 5:7)。不該死的往往死去;結果子的樹被砍下來,不結果子的反倒白占地土。虔誠人常常死於惡人之手。他們做許多好事,卻因這些好事被石頭打死。百姓被擄到巴比倫之前,似乎有大批義人死去,以致剩下的極少
(耶利米書 5:1)。正所謂:虔誠人斷絕了,忠信人沒有了(詩篇 12:1)。
義人歸回安息,得享永福
II。義人離世,無人關心在乎:無人放在心上,無人思念。這是一種損失,卻很少有人哀慟;這是一種示警,卻很少有人關心。義人死去非同一般,人人都當放在心上,都當思念。人人都當認真思想:是否神在為難我們,我們能學到點什麼,應如何彌補這樣的損失,填補這樣的空白。人不把這些事放在心上,無視管教人的杖,尤其是看到見證人被殺還要興高采烈(啟示錄 11:10),公義的神就不喜悅。神給世人的上好福份如此輕易離去,其損失實在被嚴重低估,說明世人十分無知。孩童在未懂事以前不會因為父母離世而傷心,因為他們不明白這損失意味著什麼。
III。義人離世的喜樂。
1. 他們被收去是免了將來的禍患;
(1)這是神向他們施憐憫,使他們不致親眼看見將來的禍患(列王紀下 22:20),不在禍患中有份,不受禍患的試探。洪水將至,他們蒙召進入方舟,在天上有藏身安息之處,在地上沒有這樣的地方。
(2)這是神向世人發怒,刑罰他們迫害義人虔誠人的惡行。這些人曾站在破口防堵(以西結書 22:30),堵住神的審判,如今被收去,世人還能指望什麼呢?豈不是洪水滔滔嗎?這好比神召回他的大使,預備開戰。
2. 他們既得免禍患,就享受安息。義人在世素行正直,死後就進入平安,在床上安歇。注意:
(1)人若素行公義,死就是一種益處(腓立比書 1:21),是安息,是福祉。他們在臨死前能像希西家那樣向神禱告(列王紀下 20:3):耶和華啊,求你紀念!
(2)人若素行正直,且持守到底,死時就會坦然。那時他們的靈魂進入平安,進入安息的世界,那裡全然平安,沒有禍患。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馬太福音 25:23)。他們的肉身安然躺臥在床上。注意:對屬神之人來說,墳墓是安息的床,在那裡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啟示錄 14:13)。在世上受的苦越多,就越享受那樣的安息(約伯記 3:17)。這床雖在黑暗之處,卻顯得更寧靜。到了復活的清晨,他們必從這床上以全新的姿態興起。
責備世人(主前 706 年)
3 你們這些巫婆的兒子,姦夫和妓女的種子,都要前來!4 你們向誰戲笑?向誰張口吐舌呢?你們豈不是悖逆的兒女,虛謊的種類呢?5 你們在橡樹中間,在各青翠樹下慾火攻心;在山谷間,在石穴下殺了兒女;6 在谷中光滑石頭裡有你的分。這些就是你所得的分;你也向他澆了奠祭,獻了供物,因這事我豈能容忍嗎?7 你在高而又高的山上安設床榻,也上那裡去獻祭。8 你在門後,在門框後,立起你的紀念;向外人赤露,又上去擴張床榻,與他們立約;你在那裡看見他們的床就甚喜愛。9 你把油帶到王那裡,又多加香料,打發使者往遠方去,自卑自賤直到陰間,10 你因路遠疲倦,卻不說這是枉然;你以為有復興之力,所以不覺疲憊。11 你怕誰?因誰恐懼?竟說謊,不紀念我,又不將這事放在心上。我不是許久閉口不言,你仍不怕我嗎?12 我要指明你的公義;至於你所行的都必與你無益。
這段經文嚴厲而公義地責備這邪惡的世代。義人被取去,因為這世界不配擁有他們。請注意看:
I。這裡形容世人的品性,也可稱之為他們被定罪的罪名(第 3 節)。他們被傳喚前來聽訟,在被告席前,被指控是巫婆的兒子,姦夫和妓女的種子。他們自己就是姦夫妓女,所作所為都顯明自己是姦夫妓女,他們的祖宗也是姦夫妓女。犯罪就是交鬼,就是犯姦淫,因為犯罪就是離棄神,與魔鬼聯合,全然是悖逆之子(以弗所書 2:2)。“來吧!”先知說:「近前來,我要宣告你們的下場。對義人來說,死意味著得平安享安息,對你們卻不是這樣。你們是悖逆的兒女,虛謊的種類(第 4 節)。你們作惡的種類,本性就是惡。你們離棄神,行事詭詐。」參考 48:8。
惡人計謀虛空,必被旋風卷去
II。歷數他們的罪狀。
1. 藐視神,藐視神的話。他們是褻慢的一代人(第 4 節):「你們向誰戲笑?你們以為自己只是踐踏那些可憐的先知嗎?實際上你們是抵擋神,因為先知奉神的差遣,傳神的話。」取笑耶和華的使者,這是耶路撒冷的大罪,因為取笑使者就是取笑神。先知責備他們犯罪,警告他們神的審判將至,他們卻以最粗野的態度、最不雅的言語取笑神的話。他們不但不嚴肅認真,不但不謙卑自己,反而放蕩嬉笑。他們嘲笑先知,向他們做鬼臉,全然違背義人的法則。他們對先知無禮,不把他們看成貴胄派來的使者。注意:凡嘲笑神、無視神審判的,最好看清楚是在向誰撒野。
2. 拜偶像。這是猶太人被擄以前犯下的最大的惡;經歷被擄之難,這一頑疾得到醫治。在以賽亞時代,偶像處處可見,看看亞哈斯和瑪拿西那些可憎的偶像就知道了。有人認為這裡指的就是亞哈斯。
(1)他們很喜歡偶像,到了瘋狂的程度,猶如慾火攻心一般(羅馬書 1:27)。人因偶像癲狂(耶利米書 50:38)。他們見到偶像就瘋狂,拼命去拜,好比巴力的先知,在壇的四周踴跳,用刀槍自割(列王紀上 18:26,28)。注意:惡人越想滿足內心的敗壞,就越慾火攻心。他們在各青翠樹下拜偶像,在日光之下拜,在樹蔭下也拜。樹蔭沒能使他們浮躁的慾望有所降溫,悅人眼目的青翠樹反而使他們更喜歡在那裡拜偶像。自然界中的宜人之物不但沒能叫他們歸向神,還使他們遠離神。他們拜假神的熱度真是叫我們這些拜真神的人羞愧,因為我們敬拜真神往往很冷漠。他們慾火攻心,我們卻心如死灰。
(2)他們拜假神時十分野蠻,沒有人性。他們殺自己的兒女,在欣嫩子谷(那是拜偶像的中心)把他們當作祭物獻給偶像,在其他山谷也一樣;在山谷間,就是那黑暗孤獨的地方,最適合幹黑暗的勾當。
(3)他們多多地拜,卻從不滿足。他們從不知足,拜偶像毫不吝嗇。亞蘭人曾以為以色列的神是山神,不是平原的神(列王紀上 20:28)。拜假神的人山神平原神都拜。
[1.] 他們在低窪地、在河邊拜平原神(第 6 節):在谷中光滑石頭裡有你的份,在溪邊也有你的份。一塊線條光滑的石頭,本可用來做路標或里程碑,他們卻拿來膜拜,好比天主教徒拜十字架那樣。也可理解為他們在石頭谷中設立偶像,稱之為他們的“份”,以偶像為他們的份,好比屬神的民視神為他們的份一樣。然而這些石頭像根本不是什麼份,與附近河裡的石頭沒什麼分別。有時他們連江河也拜。「這些就是你所得的份,是你所仰賴所鍾愛的,但你必因此而見棄,必遭災禍。」看看罪人是何等愚昧,竟把河裡的石頭當作自己的份,卻不把屬神的耶路撒冷的寶石看作自己的份,不把大祭司的以弗得看作自己的份。既視偶像為自己的份,他們就大大歸榮耀給偶像:「你向他澆了奠祭,獻了供物,仿佛供你吃喝的是偶像。」他們喜愛偶像,勝於喜愛自己的兒女,寧可犧牲家中日常需用,也要向偶像的祭壇獻祭。我們可曾把神看為我們的份?神豈不是我們的份嗎?既然如此,我們應當又吃又喝事奉他,而不是像他們那樣不吃不喝。然而無論吃喝,都要歸榮耀於神。這裡插進來一句話,表達神向這些惡人發怒:因這事我豈能容忍嗎?豈能容忍這些人嗎?他們用神所賜的禮物來事奉巴力,難道神還會喜悅他們、悅納他們獻在祭壇上的祭物嗎?百姓若忠心事奉神,神就喜悅他們;但這些人不但不為神作見證,還去拜偶像,神豈能喜悅他們呢?因這事我豈能憐憫呢(有人這樣理解)?因這事我豈能懊悔呢(也有人這樣理解)?「他們這樣惹怒我,我豈能饒恕他們、不刑罰他們呢?我豈不因這些事討罪呢(耶利米書 5:9)?」
[2.] 他們也拜山神(第 7 節):「你在高而又高的山上安設床榻(仿佛要與至高至上的神一比高低,第 15 節),安設你的偶像,安設偶像的廟宇和祭壇,安設你那污穢的床,你在這床上行姦淫得罪神,其上滿有偶像的污穢,大大違背你神的聖約。你也上那裡去獻祭,不在乎高山峻嶺。」有人理解為他們拜偶像越來越肆無忌憚:起初還有一點羞恥感,躲在山谷中鮮為人知的地方偷偷拜,後來連羞恥感也沒有了,於是就公然到高山上來拜。他們並不羞恥,也不臉紅。
[3.] 他們似乎還嫌不夠,還要在家中設立神像,設立門神、灶神。他們在門後,在門框後(第 8 節),本當在那裡寫上律法條例提醒自己的職責,他們卻設立神像作為紀念,不是為了紀念偶像(如此熱衷,必不會忘記偶像),而是為了向人炫耀自己並沒有忘記,也叫自己的子女不要忘記,教他們從小就尊敬這些糞堆中的神像。
[4.] 他們不斷地拜,簡直離不開偶像。邪惡之心越來越剛硬,在公眾場合下公開膜拜,並無羞恥,也不懼怕審判。他們成群結隊地往偶像廟裡去,如同從前他們成群結隊前往神的殿去。他們像肆無忌憚的淫婦,向外人赤露,向假神跪拜。他們引誘別人拜偶像,還自鳴得意;他們不但上到高處,還擴張床榻,擴大偶像廟宇,鑿出的神像比別人的大,比仿造的原作還大;不但仿造神像,還仿造祭壇,就如亞哈斯從大馬士革仿造祭壇那樣(列王紀下 16:10)。他們為偶像癲狂,離不開半步。以法蓮喜愛偶像,與偶像結盟。
第 一,與偶像結盟:與他們立約,與偶像立約,與拜偶像的人立約,與他們同生死。這是全然背棄聖約,公然離棄神。
第二,喜愛偶像:看見他們的床就甚喜愛,看見偶像的廟宇就喜愛。他們被自己心中的情慾所吞吃,真是咎由自取。
3. 他們尋求外邦人的援助,與外國強權訂立盟約,這是先知斥責他們的另一宗罪(第 9 節):你把油帶到王那裡;有人理解為偶像,譬如“摩洛”一詞有“王”的意思。「你千方百計迎合偶像的口味,在偶像祭壇上進香獻油。」也可能這裡指的是亞述王(亞哈斯曾想要討好他),或巴比倫王(希西家曾厚待他的使臣),或其他國家的王,因時常仰慕並仿效這些國的偶像,於是就與他們常來常往,為的是效法他們,與他們結盟,以此鞏固自己。看看這裡:
(1)收買、打造這樣的盟約是何等昂貴!他們把油帶去,又多加香料,可能塗在自己身上,美化自己,顯得自己高貴,得以高攀別國的大王;也可能送給別國的大王,討他們的歡心,指望以禮物開路,得以覲見權貴。「第一批貴重的香水嫌不夠,於是就多加香料。」許多人就是這樣討權貴的歡心,卻不紀念最後的審判都從神而來。他們一心要與列國的王交往;附近的,他們親自前去拜會,遙遠的,他們就打發使者前去;參考 18:2。
(2)他們如此行是何等作踐自己,竟然將自己的冠冕和國度置於塵埃:自卑自賤直到陰間。拜偶像是自卑自賤。拜偶像給世人抹黑,因為神賜給人理智思考的能力, 他們竟把自己想像出來的或自己手造出來的東西當作神來拜,竟向樹墩子下拜。拜偶像更是給神的兒女抹黑,因為他們有幸領受神的啟示,卻拋棄了自己所認識的神,代之以虛無、虛謊的假神。他們還向外邦人卑躬屈膝,倚靠他們,卻不倚靠與他們立約的自有永有的神。他們拋棄生命的泉源,代之以破裂的池子,拋棄永世的磐石,代之以折斷的葦子,這是何等的自卑自賤!注意:罪人犯罪就是作踐自己;罪的奴役是羞恥的奴役。凡這樣自卑自賤到陰間的,必在陰間得到他們的份。
III。他們罪上加罪。
1. 他們在惡道上疲憊不堪,卻仍不承認自己的愚昧(第 10 節):「你因路遠疲倦;你大費周章,想要尋求真正的滿足喜樂,到頭來得到的只是虛無和謊言。」人若無視神,若設立偶像以為膜拜的物件,設立君王以為信賴的物件,以為這樣就有好處,就得安逸,到頭來都不會有好結果:你因路途眾多而疲倦(有人這樣理解)。人若棄絕唯一的真道,必在千條道上漫無目的徘徊。他們尋出許多巧計,卻最終迷失自己。他們不斷追求,瘋狂追求,弄得筋疲力盡,仍一無所獲,像所多瑪人那樣,摸來摸去,總尋不著房門(創世記 19:11),最後還是找不到。犯罪的樂趣過剩,仍不得滿足。追求刺激的疲憊不堪,仍不得安然享受。這是經驗之談。所拜的偶像從未給過他們一點好處,所討好的王從未幫助過他們,反倒欺壓他們。然而他們仍糊塗愚昧,仍不願說:「這是枉然;指望受造之物,膜拜從未見過的假神,這都是虛空。」注意:人若對受造之物大失所望,若對罪的奴役大失所望,那是第一步,可叫人有根有基地盼望因神而樂,堅定信念事奉他。人若明知受造之物的虛空,卻仍不願說:「除造物主以外,別無盼望」,那是不可原諒的。
2. 他們雖不得不承認自己行在惡道上,但由於他們嘗到一點屬肉體的甜頭,得到一點屬世的好處,於是就執迷不悟:你以為有復興之力(或作生活的能力),你吹噓自己如何幸運,絕不後悔,如以法蓮人所言:我果然成了富足,得了財寶(何西亞書 12:8)。注意:在罪中興旺的,往往不知悔改。人若在罪中活得安然,必以為神恩待他們,以為不必悔改。有人將這句理解為諷刺,或一個問句:「你以為有復興之力,以為找到了真正的滿足和喜樂,你誠然是找到了,是嗎?難怪你死不悔改,在惡道上越走越遠。請你再看一看,重新權衡得失。你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羅馬書 6:21)?為這一切的事,神必審問你(傳道書 11:9)。」
3. 他們的罪在神面前不能接受。
(1)他們似乎有理由離開神,仿佛神太過威嚴,他們要找近人情的神。但是神說:「你怕誰?因誰恐懼?竟說謊。你以詭詐待我,在履行聖約時,在向我禱告時遮遮掩掩。我做了何事把你嚇跑了?難道我太過嚴厲、你竟想去找一個溫和一些的主子呢?」
(2)事實上他們並不真正敬畏神,也從未認真尊重他。所以這個問句往往被理解為:「你怕誰?因誰恐懼?你誰都不怕。你本當怕我,但你不怕。你向我說謊。」人若以詭詐待神,就是不敬畏他。「你不紀念我,不紀念我的言語,不紀念我的作為,不紀念我的應許,不紀念我的警告,也不記念我所應許的成真,我所警告的也成真。你又不將這事放在心上,你若敬畏我,必將此事放在心上。」注意:人若不把神的話放在心上,若不把神的旨意放在心上,必表現得不敬畏眼前的神。有許多人最後滅亡,皆因他們不敬畏神,不紀念神,粗心大意,凡事不論是非,無所畏懼,不記念,也不放在心上。不僅如此,
(3)神對他們越是寬容,他們在罪中就越是剛硬「我不是許久閉口不言嗎?對你的所作所為,我都閉口不言。所以你就不懼怕我。」仿佛神忍耐良久,必不懲罰(傳道書 8:11)。正因為神閉口不言,罪人以為他和人一樣,於是就不畏懼他。
IV。神雖長久容忍他們,他必定意追討他們的罪(第 12 節):「我要指明(如同詩篇 50:21 那樣:其實我要責備你),我要指明你的公義,就是你自我吹噓的公義,叫全世界看看,叫你自己也看看(且必蒙羞),這一切都是謊言,都是欺騙,事實絕非如此。若仔細鑒察,你的公義其實是不義,其中沒有誠信,盡是謊言。我要指明你所行的,你的所作所為,以及你所得到的益處。事實證明這一切都必與你無益,什麼都得不到。」注意:罪行既是黑暗之工,其中必無理性也無公義可言;罪行既是無果之工,最後必是一場空。不論眼下如何,到那日必現出原形。犯罪沒有好處,只會導致毀滅。
偶像的虛空;至大的神,降為卑的神(主前 706 年)
13 你哀求的時候,讓你所聚集的拯救你吧!風要把他們刮散,一口氣要把他們都吹去。但那投靠我的必得地土,必承受我的聖山為業。14 耶和華要說:你們修築修築,預備道路,將絆腳石從我百姓的路中除掉。15 因為那至高至上、永遠長存(原文是住在永遠)名為聖者的如此說: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要使謙卑人的靈甦醒,也使痛悔人的心甦醒。16 我必不永遠相爭,也不長久發怒,恐怕我所造的人與靈性都必發昏。
神在這裡指出:
I。凡拜偶像、倚靠受造之物的,必然什麼幫助都得不到(第 13 節):「你哀求的時候,在苦難中哀求、為自己的災禍而哀哭求助的時候,讓你所聚集的拯救你吧!讓你為自己所聚集的神像以及你所仰賴的聯合大軍拯救你吧!除了他們以外,不要指望有別的拯救。」以色列人在遇到麻煩呼求神時,神這樣對他們說:「你們去哀求所選擇的神,讓他救你們吧(士師記 10: 14)!」但指望他們的拯救是徒然的:風要把他們刮散,那是神的怒氣之風,是他口中的氣,要殺戮惡人。他們不過像糠秕,風必將他們吹散。他們本是虛空,一口氣要把他們都吹去,他們必歸回虛空,將來仍是虛空。偶像連同拜偶像的都必歸於無有。
II。神是自有永有的,凡信靠他的,必得著安慰和拯救。他們的平安和滿足顯得更安慰人心,因為他們所盼望的必結出累累碩果,而在別處尋求幫助的必大失所望:「那投靠我的,單單投靠我的,必得靈魂和身體的福樂,得著今世和來世的福樂。」
1. 一般地說:
(1)凡仰望神旨意的,物質方面的利益必最大化。他們必得地土,只要有益處就 必多得財富,並且所得的都來自正途,都是合法擁有:你當倚靠耶和華而行善,住在地上,以他的信實為糧(詩篇 37:3)。
(2)凡仰望神恩典的,屬靈方面的利益也必最大化。他們必承受我的聖山為業,在地上必享受神國的特權,直到得著天堂的福樂,必不被風吹散。
2. 具體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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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和華說,你們當回轉,歸向我 |
(2)痛悔之人若仰望神,就必甦醒(第 15 節)。凡信靠偶像、信靠受造之物的,帶著油和香料(第 9 節)去求助;但神在這裡表明,凡尋求神幫助的,都是世上貧困之人,遠離屬肉體的宴樂。神的榮耀得彰顯:
[1.] 因為他是至高至上的神:那至高至上的永遠長存。但願我們在心中大大尊崇這位神,因為:
第一,他的存在,他的榮美,全然超越一切受造之物,不但超越受造之物本身,還超越受造之物所能想像的,超乎一切稱頌和讚美(尼希米記 9:5)。他是至高至上的神,決非受造之物所能仿效、所能比擬。這裡所用的語言顯明神的主權超乎萬有,他有至高的權柄命令萬有,審判萬有。他比萬有都大(傳道書 5:8),他大過諸天(詩篇
108:4)。
第二,他無始無終,也不改變。他永不磨滅,永不改變。他獨一不死(提摩太前書 6:16)。他永遠常存,住在永恆,直到永遠。我們將來要進到永恆中,但神一直住在永恆。
第三,神的本性全然正直,他的所作所為都是為了得榮耀,這在他顯明自己的一切事上表明出來。他名為聖者,凡願意與他親近的都知道他是聖潔的神。
第四,他榮耀的居所和榮耀的彰顯都在至上的榮光之處:「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全世界都當知道。」凡與神同行的,都當尊神為天上的父,因為天是他的居所。這裡的頌讚都是為了激發我們的敬畏之心,鼓勵我們信靠他,傳揚他的慈愛和憐憫。他雖為至高,卻憐憫卑微的人;他雖行走在諸天之上,卻願意降卑自己,眷顧孤兒寡婦(詩篇 68:4-5)。
[2.] 因為他是滿有恩典憐憫的神。凡願意謙卑、憂傷痛悔的,他都憐憫,不論他們的地位如何。他憐憫自己的百姓,決不忽略他們,儘管他們社會地位低下,受歧視,被踐踏,但這裡主要指他們的性情。他特別憐憫那些在苦難中順服、在困境中專心等候、對自己的罪憂傷痛悔、懼怕神的忿怒、甘願領受神責罰的人。
第一,神必與這樣的人同住。他必施恩給他們,藉著他的道、藉著聖靈與他們相通,待他們如同家人。他必親近他們,必常與他們同在。住在高天的神也住在卑微的人心裡;他住在永恆,也住在信實之中。他喜悅他們。
第二,他必使他們的心靈甦醒,必向他們說話,藉著他的道和恩典的聖靈在他們心裡動工,以此叫他們的心靈甦醒,好比良藥叫昏迷的人甦醒一樣。他必叫他們的喜樂和盼望甦醒過來,除去令人傷心的愁苦和懼怕。他與他們同住。神的同在甦醒人心。
(3)與神相爭之人若仰望神,必蒙解脫,領受恩惠(第 16 節)。神使痛悔人的心甦醒,因為他必不永遠相爭。神若與人相爭,人心就痛悔;神若不再與人相爭,人心就甦醒。這裡的內容是:
[1.] 滿有恩典的應許。神從未應許不再向百姓發怒,因為他們仍犯罪惹怒他;神也從未應許不再與他們相爭,因為管教的杖是必須的。神所應許的是他必不永遠相爭,也不永遠發怒。神不輕易發怒,不長久發怒,也不總是喝斥。雖然他斥責他們的罪孽,但卻不永遠相爭,必叫他們除去奴役之靈,代之以兒女的靈。他撕裂,他也醫治。神斥責他們,與他們相爭,但管教是暫時的,必不會過於他們所當受的(彼得前書 1:6),也不會過於他們所能受的,一旦達到預期的果效就會停止。儘管世上多有艱難,但他們的結局必定平安,在永恆中也是平安。
[2.] 這應許是基於神的憐憫: 「我若與你們永遠相爭,我所造的人與靈性都必發昏。」注意:
第一,神是萬靈的父(希伯來書 12:9),他不願與他所造的靈永遠相爭。這些靈藉著神的創造有了形體、又藉著重生有了新的形體。
第二,耶和華關心百姓的身體,更關心百姓的靈魂,要確保他們的靈魂不致發昏,確保他們的靈魂得恩惠得安慰。
第三,苦難若久不離去,連義人都可能靈性發昏。他們受了試探,就開始埋怨神,以為事奉神是枉然的。他們開始拒絕安慰,對拯救不抱希望,以致靈性發昏。
第四,為了這個緣故,神才不永遠與他們相爭;他不願意廢棄他手中的工,也不願意叫他兒子的血白流。這不是因著我們的義行,而是因著我們的軟弱和缺陷。他想到他們不過是血氣(詩篇 78:39),凡屬血氣的都是軟弱的。
神的忍耐和憐憫(主前 706 年)
17 因他貪婪的罪孽,我就發怒擊打他;我向他掩面發怒,他卻仍然隨心背道。18 我看見他所行的道,也要醫治他;又要引導他,使他和那一同傷心的人再得安慰。19 我造就嘴唇的果子;願平安康泰歸與遠處的人,也歸與近處的人;並且我要醫治他。這是耶和華說的。20 惟獨惡人,好像翻騰的海,不得平靜;其中的水常湧出污穢和淤泥來。21 我的神說:惡人必不得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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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心裡圖謀罪孽,卻不知耶和華伸手 |
I。滿有公義的神斥責百姓犯罪:因他貪婪的罪孽,我就發怒擊打他。貪婪之罪在百姓當中盛行: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一味地貪婪(耶利米書 6;13)。人即便不拜偶像,也不由自主地陷進這靈意上的偶像崇拜之中,因為他們把錢財當作神來拜(歌羅西書 3:5)。連守望者都貪婪,難怪百姓也貪婪;參考 56:11。他們雖貪婪,拜起偶像來卻大方得很(第 6 節)。拜偶像時大方,在其他事上吝嗇,很難說這兩樣中哪一樣更惹神的怒氣。但貪婪和其它罪孽一樣,都惹神的怒氣,都會導致一個接一個的刑罰,最後被迦勒底人所毀滅。
1. 神向他們發怒。他很不喜歡百姓只顧自己,凡事為自己打算,全然向世界低頭,以世界為自己的份。注意:貪婪是一種過犯,為天上的神所不齒。貪婪是心裡犯罪,但神能看得見,並且十分痛恨,因為貪婪導致人在心裡與神較量。貪婪是自誇為有福(詩篇 49:18),鄰舍也祝福貪財的(詩篇 10:3),但神卻厭惡貪財之人。
2. 神擊打他們,藉著眾先知斥責他們,按他的旨意管教他們,並在他們所貪愛的事上刑罰他們。注意:罪人應當感覺到神在發怒。神向誰發怒,就擊打誰;而貪愛錢財的人特別能惹動神的不悅。人若心儀世上的財富,到頭來必大失所望,必因財富而嘗苦澀。貪愛世上的財富若不被十字架所阻,遲早必成為咒詛。
3. 神斥責他們、向他們發怒時,也向他們掩面。我們受神的管教時,神若向我們顯現,也許我們會好受一些;但倘若他又擊打,又掩面,又不差遣先知,又不向我們說安慰的話,不表示與我們和好,倘若他撕裂而去(何西亞書 5:14),那我們就真有禍了!
II。神斥責他們頑梗不願悔改:他卻仍然隨心背道,仍行走在惡道上。他們不覺得神在向他們發怒。他們被擊打,卻不畏懼擊打他們的手。他們越追求世上的財富,心裡就越想得到。他們看不見自己的錯謬,即或看見也不願意悔改。貪婪是心中的惡道,是人的慾欲望所致,不願回頭,在急難中越發得罪神(歷代志下 28:22)。看看人性是何等敗壞,罪孽是何等可惡,竟不顧神怒氣的火焰,一味地向前沖。再看看世上的禍患對罪人悔改來說是何等蒼白無力,除非神親自動工,無人能悔改。
III。儘管他們大多數人仍頑梗不悔改,神卻奇妙地回頭向他們施憐憫。
1. 他們中大多數仍存心背道,但也有一些為眾人的頑梗而哀慟。神為了眷顧他們,更是為了自己名的緣故,於是就定意不永遠與他們相爭。乖僻的,你以彎曲待他(詩篇 18:26),行事與我反對,我就要行事與你們反對(利未記 26:23-24),這完全是公義的。罪人若存心背道,人們以為神必說:「我看見他所行的道,我必毀滅他,棄絕他,永不顧念他。」然而神的憐憫和恩典豐豐富富,他竟然說:我看見他所行的道,也要醫治他。正因為人的敗壞,神的良善顯得更加寶貴!正所謂: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羅馬書 5:20)。神施憐憫的緣由完全是出於自己。我們不但一無是處,反而還處處得罪他:「我看見他所行的道,但我卻要為我名的緣故醫治他。」神知道百姓有多壞,但他仍不願撇棄他們。讓我們看看神如何行。他先施恩給他們,然後才給他們平安:「我看見他所行的道,我知道他不會自己回轉,所以我就叫他回轉。」神要憐憫誰,就向誰施恩典,為的是叫他預備好,不再遠離神,與所受的憐憫相稱。
(1)神要醫治他們敗壞的惡念,醫治他們貪婪的心,儘管這惡已在他們心中根深蒂固。靈性上的頑疾再難治,全能者的恩典也能治癒。
(2)神又要引導他;不但叫他們在惡道上回轉,停止作惡,還要引導他們走正路,學習行善。他們存心背道,像掃羅那樣口吐威嚇凶煞的話(使徒行傳 9:1),但神引導他洗淨頭腦,走上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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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必安慰你,擦去你一切的眼淚 |
2. 百姓被擄去巴比倫時,他們當中有好的無花果,也有壞的無花果,好的極好,壞的極壞(耶利 米書 24:3),於是被擄對一些人有好處,對另一些人則是災禍。同樣地,他們離開被擄之地時仍是好的極好,壞的極壞,於是拯救對他們來說也有不同的意義。
(1)對其中好的來說,回歸就是平安,預表耶穌基督所傳的平安,也是耶穌所傳之平安的憑據(第 19 節):我造就嘴唇的果子,就是平安。
[1.] 神願意賜給他們稱頌感恩的素材,所以稱為嘴唇的果子(希伯來書 13:15),或稱為嘴唇的祭(何西亞書 14:2)。我造就。創造本是從無到有,這裡的“造就”更是從無到有,因為神為那些存心背道的人造就了稱頌的素材。
[2.] 正因為這樣,我們應當傳揚這平安的信息訊:願平安康泰歸與遠處的人(完全的平安,各樣的平安),也歸與近處的人。願他們與神和好;神雖與他們相爭,他必與他們和好,不再相爭。願他們與自己的良心和好,在被擄之地經歷無數良心的譴責和心靈的擔憂後,心中得著聖潔的平安和寧靜。神造就嘴唇的果子,不斷提供感恩的素材,因為當他向我們說平安的話,我們就當稱頌他。這平安是神親自造就的。唯有神才能造就平安;那是嘴唇的果子,是神嘴唇的果子—他親自命定;也是傳道人嘴唇的果子—他藉著傳道人說話;參考 40:1。這是傳道嘴唇的果子,是祈禱嘴唇的果子;是基督嘴唇的果子,他的嘴唇好像蜂房滴蜜(雅歌 4:11)。使徒引用了這句經文形容基督: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以弗所書 2:17)。這裡的“你們”指外邦人,也指猶太人,指當時近處的人,也指後世遠處的人,包括今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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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惡人如海浪翻湧,義人卻永不動搖 |
[1.] 因為他們身上帶有未被治死的敗壞。這些敗壞未被治癒,未被制服,失控的情慾使他們成了翻騰的海,得不到安息,對人煩躁不安,對自己也沒有平安可言。心中的怒氣通過污穢的言語發洩出來,好比翻騰的大海沖過來的淤泥。
[2.] 因為他們良心不安。良心受到罪惡感的驚嚇,受到神忿怒的驚嚇,無法安寧。剛想躺臥,卻焦慮不安;剛想嬉笑,卻心情沉重,就像該隱,只能流離飄蕩在地上(創世記 4:12)。良心的驚恐奪去了他們的福份,攪動淤泥,成了他們的重擔。先知在前面所說的(48:22)以及在這裡重複的話(第 21
節):惡人必不得平安!也許眼下不覺得,但這是千真萬確的。惡人不與神和好(只要仍活在罪惡過犯之中,就無法與神和好),心中沒有安寧,沒有滿足,沒有良善,死後也沒有平安,皆因沒有盼望。我的神說:神一開口,世上人人都當閉口。凡故意犯罪的就沒有平安。這些人與平安有什麼相干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