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11, 2026

[但以理書]第六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六章

王又想立但以理治理通國


但以理沒有續寫他所在王朝的歷史,也沒有續寫迦勒底和波斯國的國事,儘管他自己在這些國事中是個大官,那些東西對我們而言算得了什麼?他所選的具體故事,是用來堅固我們信心、鼓勵我們順服神的,因為先前所寫的都是叫我們學功課。本章所說的故事令人深思,很有教導意義,就是但以理如何因著信,堵了獅子的口,得了美好的證據(希伯來書113339)。三位年輕人被扔進火窯,只因不願犯已知的罪;但以理被扔進獅子坑,只因不願忽略已知的本份;神奇蹟般拯救了三位年輕人,又拯救了但以理,這些事寫下來,為的是激勵歷代神的僕人,要堅定不移,不惜代價,憎恨惡的,持守善的。本章說的是:

I。但以理在大利烏宮裡當官(第1-3節)。

II。仇敵嫉妒他,設計害他(第4-5節)。

III。他們得了王命,禁止禱告三十天(第6-9節)。

IV。雖有此王命,但以理堅持禱告(第10節)。

V。有人因此告他,他被扔進獅子坑(第11-17節)。

VI。他在獅子坑裡奇蹟生還,並被救出來(第18-23節)。

VII。指控他的人被扔進坑中,在那裡盡都喪命(第24節)。

VIII。大利烏為此下令,要榮耀但以理的神,後來但以理興旺(第25-28節)。這位神真是我們的神,直到永遠。

 

大利烏提拔但以理(主前537

1大利烏隨心所願,立一百二十個總督,治理通國。2又在他們以上立總長三人但以理在其中,使總督在他們三人面前回覆事務,免得王受虧損。3因這但以理有美好的靈性,所以顯然超乎其餘的總長和總督,王又想立他治理通國。4那時,總長和總督尋找但以理誤國的把柄,為要參他;只是找不著他的錯誤過失,因他忠心辦事,毫無錯誤過失。5那些人便說:「我們要找參這但以理的把柄,除非在他神的律法中就尋不著。

關於但以理,這裡告訴我們:

I。他何其偉大。大利烏憑藉武力,登上了巴比倫的王位,重組政府,封但以理為宰相,管理國事,又封他為首席財務大臣,掌管玉璽。大利烏的版圖很大,他南征北戰,所得的不過是有更多的國家需要治理;他一人分身乏術,不得不啟用屬下的其他人。他立一百二十個總督(第1節),分管各自地區,掌管司法行政,維護社會治安,為王徵收稅賦。注意:下屬官員不只是王的使者,也是神的使者,為我們謀利益;我們理當順服在上的王,也理當順服王所委任的官長;參考彼得前書213-14。在這些總督之上,又立總長三人,管理國事,聽取總督的報告,若有管理不善的,則聽取對總督的指控,免得王受虧損(第2節),免得稅賦受損,也免得他所賦予總督的權力被用來欺壓百姓,對王而言,那才是真正的損失(不論他本人是否這樣認為),因為那會導致百姓對他不滿,也會惹怒他的神。但以理位列這三位總長之首,因為他在各方面都比他們優秀。他超乎其餘的總長和總督(第3節),王十分滿意他的管理,於是就想立他治理通國,任由他提拔和罷免。

1.在這件事上我們應當稱讚大利烏,因為他提拔人,完全看人的品德和做事能力;君王若想得能人,就應當本著這樣的原則。但以理是被征服國中的頂尖人物,因此你也許會以為他定會被視作敵人,或囚禁或放逐。他來自外國,本國早已被滅,是個外人,又是個被擄的,本該被輕看。可是大利烏在判斷人才幹這方面很有獨到的見解,他很快意識到這個但以理很有才華,他雖有自己的親信,指望在這剛剛被征服的國中當官的不在少數,過去是他親信的,如今都以為能當他的總長,但他一心為國事著想,既然但以理論智慧論品德都勝過他們,也許他還聽說他裡頭有神的靈,於是就立他在自己右邊。

2.在這件事上我們應當歸榮耀給神,因為但以理雖然年紀老邁(他被擄到巴比倫已超過七十年),但他論體力論智力,都和以往一樣能幹,又因他在前朝諸多試探中得以持守自己的信仰,在新政府就如先前那樣備受尊敬。他堪比橡樹而不是柳樹,持守美德,不向邪惡妥協。這樣的誠信是上策,能確保人的聲譽;如此榮耀神的,神必賜尊榮。

II。他何其良善:有美好的靈性(第3節)。他凡事盡忠職守,在君王和百姓之間處事公平,確保無人蒙冤,因而別人找不著他的錯誤過失(第4節),不但不能指控他詭詐或虛偽,甚至一點小錯或過失都沒有。他從不犯錯,從來不必請人諒解他的疏忽或健忘。這件事記下來,是要作為所有擔任公職之人的榜樣,凡事要認真、誠懇,不致故意犯錯,也不致無知犯錯,不但避免犯罪,也避免犯錯。

III。只因他又偉大又良善,於是就有人心生惡意。總長和總督嫉妒他,因為他的官職在他們以上,也許恨他,因為他常監督他們,防止他們假公濟私。由此可見:

1.凡是好事,都是嫉妒的起因。所羅門曾經感歎各樣靈巧的工作被鄰舍嫉妒,說這是捕風(傳道書44);越是良善,就越被對手看為惡人。但以理受人嫉妒,因為他的靈性比別人優秀。

2.凡是壞事,都是嫉妒的後果。嫉妒但以理的人非要置他於死地不可。叫他蒙羞遠遠不夠,一定要他死,才稱心如意。忿怒為殘忍,怒氣為狂瀾,惟有嫉妒,誰能敵得住呢(箴言 274但以理的仇敵派人窺探他履行職責,想要尋找他的把柄,尋找任何可用來控告他誤國的事,疏忽、偏袒、失言、得罪人或誤事。只要能找到一點小過犯,哪怕是一點疏忽,也可小題大做,說成是無可原諒的大罪。但他們找不著他的錯誤過失,並且承認找不著。但以理一向誠實處事,如今更加小心翼翼,更加警惕,只因監視他之人的緣故(詩篇 2711)。注意:我們很需要謹慎處事,因為有很多眼睛正盯著我們,有的正在挑我們毛病。手中的杯盛滿,就更應當端平。他們終於斷定找不出他任何瑕疵,除非在關乎他神律法的事上(第5節)。看來但以理當時持守信仰,緊緊抓住,並不動搖,也不退縮,但這不妨礙他晉升;當時並無法律規定他依從王的信仰,並無法律禁止他擔任要職,除非與王信仰相同。他向什麼神明禱告,王並不在乎,只要他盡忠職守就行。他在王身邊服事,直來到壇邊,隨後離去。於是他的仇敵就想在這件事上給他設圈套。格勞修斯說:不能告他犯叛國罪,就告他犯叛教罪。注意:有信仰的人言行舉止都十分溫和得體,在神的事上憑良心行事,乃至最會吹毛求疵的仇敵也找不著把柄,只能在神的事上做文章,這實在是一件美事,是大大榮耀神。值得注意的是:但以理的仇敵找不著他誤國的把柄,但仍稍有公義的常識,沒有買通假證人誣告他,誣陷他叛國,許多自稱猶太人、自稱基督徒的人理當感到羞愧。

 

陰謀陷害但以理(主前537

6於是,總長和總督紛紛聚集來見王,說:「願大利烏王萬歲!7國中的總長、欽差、總督、謀士,和巡撫彼此商議,要立一條堅定的禁令(或譯:求王下旨要立一條……,三十日內,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甚麼,就必扔在獅子坑中。8王啊,現在求你立這禁令,加蓋玉璽,使禁令決不更改;照瑪代和波斯人的例是不可更改的。」9於是大利烏王立這禁令,加蓋玉璽。10但以理知道這禁令蓋了玉璽,就到自己家裡他樓上的窗戶開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雙膝跪在他神面前,禱告感謝,與素常一樣

但以理的對頭在當時的法典找不到一點可用來為難他的條文,於是就設謀制定新的條文,希望以此給他設陷阱,並且他們知道這件事萬無一失;他對他的神如此忠心,使得他們有機可乘。這裡說的是:

I。大利烏不虔不敬的律法條文。我將其稱作大利烏的條文,因為是他蓋了玉璽,不然不可能實施;但實際上這不能算是他的,設謀的不是他,他只是糊裡糊塗同意了而已。總長和總督發起草案,提請討論,並且巧妙運作,使得國會同意,可能國會當時正在開會商討國事。他們謊稱這份草案是經過深思熟慮,說國中的總長、欽差、總督、謀士和巡撫彼此商議,不只是同意,還提出建議,經多方商議討論,盡己之能,立下一條堅定的禁令;他們甚至向王暗示,這條禁令是全體通過:各總長的意見都一樣;但我們相信但以理身為三總長之首,必是不同意的,並且我們有理由相信很多總督也不認同,視作荒唐,不合理。注意:並非全體同意,卻說成是全體同意,並且語氣十分肯定,這不是新事;少數人同意的事,有時被自信滿滿地說成是全體同意。當君王的何其不幸!他們不得不通過別人的眼睛來看,又通過別人的耳朵來聽,於是就往往受騙上當。這些人別有用心,假意尊重王,其實意在除去他的寵臣;他們給他壓力,將此立成法律條文,加蓋玉璽,宣佈三十日內,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什麼,就要用最殘酷的手段將其處死,就必扔在獅子坑中(第7節)。這就是他們醞釀的條文,擺在王面前,請他簽字,正式立法。

1.這其中沒有一點良善,不過是高抬王,使他在臣民面前顯得又高大又仁慈,他們說這對他十分有利,因他剛剛登基,可以堅固他的根基。人人都應當相信王極其富有,凡有所求的,他都能滿足,若有缺乏或困難,不必求助於神或人,只需求他。整整三十天,他願意傾聽所有向他求助的人。君王惠顧臣民,傾聽他們的冤情或懇求,這固然是好事,但若以獨一的恩主自居,刻意取代神,擅取單單屬於神的尊敬,那就不但不得榮耀,反倒自取其辱。

2.這其中多有邪惡。禁止求助於任何人,這已是夠糟糕的。乞丐豈不該求施捨嗎?鄰舍之間豈不該彼此求助嗎?孩子若想要吃的,豈不該有求於父母嗎?若有人求助,就要扔到獅子坑去呢?不僅如此,那些與王有生意往來的,難道不該有求於王身邊的人、求他引見嗎?更糟糕的是,這條文竟然禁止求助於任何神,這是公然冒犯所有的信仰。我們藉著禱告歸榮耀給神,藉著禱告求神施恩憐憫,也藉著禱告保持與神相通;禁止禱告三十天,就是三十天內不許神從人得讚美,也不許人從神得安慰。自然之光教導我們,神的旨意掌管安排人間事務,自然之法豈不要求我們藉著禱告順服他、尋求他嗎?人一旦缺乏,一旦落難,豈不在人心的引導下呼求神嗎?這也算是叛國罪嗎?若沒有神,我們活不過一天,人豈能三十天不禱告仍然活著呢?王自己也是三十天不能求告神嗎?倘若准許他禱告,他的臣民豈不也應該得准許嗎?豈有一國如此輕看他們的神嗎?可見心中一旦有了惡意,人就變得不可理喻。為了叫但以理因祈求他的神而陷入麻煩,他們寧可禁止自己和所有的朋友祈求各自的神。其實他們只需提出禁止猶太人祈求他們的神,就足以叫但以理落入圈套,但他們知道王不會同意這樣的條文,於是就擬出這種普遍性的條文來。王的虛榮心膨脹,自以為這條文可立他作小神,於是就喜悅錦上添花(不過是普通的花,不是桂冠上的花),並加蓋玉璽(第9節);按照米底亞和波斯聯合王國的憲法,一旦蓋上玉璽,無論如何不能更改,不能廢除,凡干犯的都不能赦免。

II。虔誠的但以理不服從這條文(第10節)。他沒有退到鄉村去,也沒有暫時躲起來,儘管他知道這條文是沖著他來的;只因是沖著他來的,他就站穩立場,深知他得了大好機會,可在人前榮耀神,表示他看重神的恩惠,看重自己在神面前的本份,勝過自己的性命。但以理知道這禁令蓋了玉璽,他本可進宮向王解釋,甚至提出抗議,理由是他們謊稱所有的總長都同意,但他作為總長之首,竟然無人與他商議。但他沒有去見王,而是回到自己家裡,專心盡本份,歡歡喜喜將事情的結局交托給神。請注意看:

1.但以理平時的習慣;這點在此之前沒有告訴我們,但我們有理由相信這是虔誠猶太人的普遍做法。

一日三次,雙膝跪在他神面前,禱告感謝,與素常一樣

1)他在家裡禱告,有時獨自禱告,有時與家人一同禱告,已經養成習慣。哥尼流也在家中禱告(使徒行傳1030)。注意:家不僅可作禱告之家,也理當成為禱告之家;只要我們有帳棚,神就該有祭壇,應當在其上獻靈祭。

2)他每次禱告都感謝神。我們在需要時求神憐憫,在得到時應當稱謝他。感恩是任何禱告所不可或缺的。

3)他在禱告感謝時定睛於神,以他為神,以他為立約的神,且將自己擺在他面前。他在他神面前如此行,極其尊崇他。

4)他在禱告感謝時雙膝跪下,這是禱告中最合宜的姿勢,在神面前最能表達自卑、敬崇和順服。下跪是個祈求的姿勢,我們來到神面前,好比乞丐,乞求活命,理當執著。

5)他打開窗戶,看見肉眼可見的天空,就受感動,對住在諸天之上的神心生敬意;還有:他開窗面對耶路撒冷,面對聖城,儘管當時已經荒廢,表達他愛那裡的每一塊石頭,每一粒塵土(詩篇 10214),表達他在每日禱告中關心耶路撒冷的疾苦。他雖在巴比倫當大官,但他為自己作見證,證明他與被擄的同胞中最卑微的人相同,都思念耶路撒冷,看耶路撒冷為最喜樂的(詩篇1375-6)。耶路撒冷是神所揀選立他名的所在;聖殿落成的時候,所羅門在禱告中說,倘若他的百姓在敵人的土地面向神所賜的故土向神禱告,面向神所揀選的聖城禱告,又面向奉神之名所建的殿禱告,那時就求他垂聽,為他們伸冤(列王紀上848-49)。但以理在這樣場合下的靈修,與所羅門的禱告相吻合。

6)他一日三次如此行,仿效大衛的榜樣(詩篇5517):我要晚上、早晨、晌午禱告。定時禱告很有好處,這不是約束,而是提醒良心;身體要求每日三次進食,靈魂的要求難道會少一些嗎?若要做到不住地禱告,想必這是最起碼的。

7)他公開如此行,凡認識他的,都知道這是他的習慣;他如此表現,不是以此為傲(以他當時的地位,沒有驕傲的餘地,因為這樣做只會招來責難,而不是聲譽),而是不以此為恥。但以理雖然位極人臣,但他一日三次在造物主面前屈膝,並不覺得丟人;他雖然年紀老邁,也並不覺得此事可免;他雖然自幼就有此習慣,但他並不厭倦這樣的好行為。他雖然公務繁忙,為公眾事務日理萬機,但他不以此為由放棄每日靈修操練。而那些在世上無所事事、卻不願為神為靈魂多做一點的人,就實在是無可推諉了!但以理以禱告聞名於世,又以禱告的果效聞名於世(以西結書1414),皆因他誠心禱告、天天禱告所致;他既能如此行,神就奇妙賜福給他。

2.但以理持守這習慣,哪怕按律這成了死罪。他知道這禁令蓋了玉璽,仍堅持如此行,與素常一樣,並無半點改變。很多人會覺得應該放聰明些,在這三十天內避避風頭,不然性命堪憂,甚至很多義人也會這樣想;等三十天過了,不再有危險,再多多禱告補回來,或者可在別的時候,別的地方暗中禱告,不至於讓敵人發現,這樣既可良心平安,與神相通,也可避免犯法,繼續發揮作用。但他若如此行,無論是敵是友,都會覺得他由於怯懦懼怕的緣故,在這段日子放棄了本份,乃至虧缺神的榮耀,也使朋友灰心。身處低位的也許應當謹慎,但以理不同,許多人的眼目正盯著他看,他應當表現出勇氣來,因為他知道這條文就是沖著他來的。注意:我們不能因為怕受苦,就忽略自己的本份,稍有忽略也不能。在試煉面前,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在人面前認基督(馬太福音1032);我們應當謹慎,免得以明智通達為由,在神的事上反倒顯得怯懦。即便但以理這件事未必是要求我們全然效法,但我敢肯定這是禁止我們批評效法他的人,因為神認他如此行。他既然一如既往持守本份,那就表示他從不允許任何忽略本份的藉口,因為倘若真有什麼藉口可將本份擱置一邊的話,這次就是很好的藉口:

1)因為這件事是他的主人所禁止的,是王的禁令,也是為了王得尊榮;然而對此最好的回應是一條顛撲不破的真理:我們理當順服神,而不是順服人。

2)因為這件事性命攸關,然而對此最好的回應是一條顛撲不破的真理:凡為活命而喪掉靈魂的(活著不禱告的人定是喪掉了靈魂),都是做一樁大大賠本的買賣,儘管如泰爾王那樣,自以為比但以理更有智慧(以西結書283),到頭來都是愚拙之人

 

但以理在獅子坑(主前537

11那些人就紛紛聚集,見但以理在他神面前祈禱懇求。12他們便進到王前,提王的禁令,說:「王啊,三十日內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甚麼,必被扔在獅子坑中。王不是在這禁令上蓋了玉璽麼?」王回答說:「實有這事,照瑪代和波斯人的例是不可更改的。」13他們對王說:「王啊,那被擄之猶大人中的但以理不理你,也不遵你蓋了玉璽的禁令,他竟一日三次祈禱。」14王聽見這話,就甚愁煩,一心要救但以理,籌畫解救他,直到日落的時候。15那些人就紛紛聚集來見王,說:「王啊,當知道瑪代人和波斯人有例,凡王所立的禁令和律例都不可更改。」16王下令,人就把但以理帶來,扔在獅子坑中。王對但以理說:「你所常事奉的神,他必救你。」17有人搬石頭放在坑口,王用自己的璽和大臣的印,封閉那坑,使懲辦但以理的事毫無更改

這裡說的是:

1.有人指證,但以理雖有禁令,仍向神禱告(第11節):那些人紛紛聚集,原文作:那些人聚集,亂哄哄前來,與第6節的用詞相同,源自詩篇21中的用詞:外邦為什麼爭鬧?他們知道但以理平時禱告的時間,於是就在那時一同來見他,可能假意來商議國事;若見他不在禱告,就會責備他膽小,不信靠他的神,但卻見他在神面祈禱懇求(他們寧可見他在禱告)。他們與他為敵以報他愛,但正如先祖大衛,他專心祈禱(詩篇1094)。

2.有人在王面前告他。他們一旦抓住但以理的把柄,就立即來向王稟報(第12節);他們先是請王表態,叫他承認確有這樣的禁令,並且是不可更改的,然後就開始指控但以理(第13節)。他們在稟報時故意用言辭激怒王為難他,說他是被擄之猶大人中的,是個猶大人,屬於那可鄙的民,如今被擄,落在可鄙的處境,除了王的恩惠,他一無所有;可是,王啊,他不理你,也不尊你蓋了玉璽的禁令。注意:誠心所行的,在神面前憑良心所行的,竟被污蔑為藐視政府權柄的頑固行為,最好的聖徒竟被說成是最壞的人,這都不是新事。但以理尊重神,所以才禱告,並且我們有理由相信他也為王、為政府禱告,但這竟然被說成是不敬重王。但以理所擁有的優秀靈性,所得的好名聲,都不能保守他免受這些毒箭。他們不說:他向他的神祈禱,免得大利烏為此稱讚他,只說:他祈禱,這正是禁令所禁止的。

3.王聞言十分不安。他總算明白了,無論這些人如何假裝,立此禁令原來不是要榮耀他,而是要為難但以理,於是他甚愁煩,覺得不該同意他們的提議(第14節)。注意:放縱驕傲虛榮的情緒、並以此為足為樂的,真不知道為自己預備多少煩惱;諂媚他們的,到頭來就都是折磨他們的,就是設網羅絆他們的腳(箴言295)。王一心要救但以理,他又是論理又是論權柄,籌畫解救他,直到日落的時候,就是說他試圖說服控告他的人,不要堅持起訴他。注意:我們往往在不經意間鑄成大錯,日後才意識過來,並且追悔莫及,所以真該思量腳下的路1,那時才能堅定一切的道(箴言426)。

1欽定本和多種譯本將箴言426譯為:要思量你腳下的路,堅定你一切的道。

4.起訴他的人堅持要嚴辦(第15節)。這裡沒有說但以理有何話說;王親自為他說話,他就不必自我辯護,只是靜靜地將自己和這件事交給憑公義審判的那一位。起訴者堅持法律至上;當時是米底亞和波斯王朝統管天下,王朝法典中有一條根本性的準則,就是凡王所立的禁令和律例都不可更改。同樣的事也出現在以斯帖記119 88。迦勒底人崇尚王的意願,王有權隨意立法廢法,隨意生殺。波斯人則崇尚王的智慧,只要是王莊嚴確立的律例,都是好的,無需更改,也無需廢除,仿佛在立法的事上,人的遠見足可防止錯謬。這條準則若適當應用在但以理的案件上(我覺得並沒有適當應用,反倒是十分勉強),雖是捍衛王的立法權,卻是妨礙他的執法權,使他失去施憐憫的能力,失去大赦的能力,這些能力都是維護王位的,是王權的榮耀。即便不給君主權柄廢除無效的條文,也不該質疑他有權赦免犯法罪行。大利烏卻沒有這樣的權力。可見我們真有必要為君王禱告,求神給他們智慧,因為他們常在大事上犯難,再有智慧的,再良善的,也不能例外。

王下令,人就把但以理帶來,扔在獅子坑中。


5.向但以理行刑。王十分勉強,不得不昧著自己的良心,簽署了行刑命令;而但以理這位德高望重的人,臉上常有威嚴和甜美的神情,無論是在審判席上,還是在謀士團中,都顯得如此偉大,跪地禱告時尤其顯得偉大,他與神與人較力,並且都得勝,卻單單因為敬拜他的神,被扔在獅子坑中(第16節),任由獅子吞吃,活像個十惡不赦的罪犯。一想起這件事,不由得叫人對這位滿有恩德的受害者深表同情,又對這些滿心苦毒的逼迫者深表憤怒。為了萬無一失,他們還搬石頭放在坑口,封閉那坑,還說服王(真是棉花耳朵)用自己的玉璽封印,就是那曾用來簽署將但以理絆倒之條文的玉璽。大臣們還不放心,還要加上他們各自的印。基督也是這樣,他在被埋葬的時候,他的對頭也把大石頭滾到墓穴門口。

6.大利烏鼓勵但以理信靠神:你所常事奉的神,他必救你(第16節)。

1)他說這話,是證明但以理無罪,承認他所犯的,不過是堅持事奉他的神,並且即便被判為有罪,仍堅持事奉他的神。

2)他說這話,是仰望神救他免於刑罰,因他自己無能為力:他必救你。他確信但以理的神有能力救他,因他相信他是無所不能的神,並且他有理由相信他會如此行,因他聽說他曾在一件類似的事上救但以理的同伴出了火窯,因而斷定他必以信實對待向他盡忠的人。注意:人若持續事奉神,神必持續保佑他,必保守他們事奉他。

 

但以理得保守,得拯救(主前537年)

18王回宮,終夜禁食,無人拿樂器到他面前,並且睡不著覺。19次日黎明,王就起來,急忙往獅子坑那裡去。20臨近坑邊,哀聲呼叫但以理,對但以理說:「永生神的僕人但以理啊,你所常事奉的神能救你脫離獅子嗎?」21但以理對王說:「願王萬歲!22我的神差遣使者,封住獅子的口,叫獅子不傷我;因我在神面前無辜,我在王面前也沒有行過虧損的事。」23王就甚喜樂,吩咐人將但以理從坑裡系上來。於是但以理從坑裡被系上來,身上毫無傷損,因為信靠他的神。24王下令,人就把那些控告但以理的人,連他們的妻子兒女都帶來,扔在獅子坑中。他們還沒有到坑底,獅子就抓住(原文是勝了他們,咬碎他們的骨頭

這裡說的是:

I。王為但以理的緣故終夜悲傷(第18節)。他確實說了神必救他脫離危險,但他還是不能原諒自己,因為是他自己把他扔進危險的;既然他對朋友如此薄情,公義的神就奪去他的朋友。他回宮,因自己所行的滿心煩惱,怨自己不明智不公平,只因不願廢除米底亞和波斯法典,就不守神的律法,也不守自然法。他不吃飯,終夜禁食,心中充滿愁苦和懼怕。他不許人彈奏樂器,心情沉重的人最討厭的就是有人唱歌。他躺在床上,卻不能入睡,輾轉反復直到天明。注意:若要夜晚睡得安穩,最好的方法是保持良心平安,那時就能安然躺臥。


對但以理說:「永生神的僕人但以理啊,你所常事奉的神能救你脫離獅子嗎?」

II。次日早晨他立即去打聽但以理的下落(第19-20節)。他早早起來,很早就起來;入睡就會夢見但以理,靜靜躺臥又會想他,這樣豈能躺在床上呢?他剛起來,就急忙往獅子坑那裡去;他無意打發僕人去(那樣不足以證明他關心但以理),也沒有耐心等僕人回報。他來到獅子坑邊,僥幸希望神已施恩糾正他的惡行;他哀聲呼叫,滿懷關切和不安:但以理啊!你還活著嗎?他很想知道答案,問起來卻是戰戰兢兢,深怕回答他的是獅子的吼叫聲:永生神的僕人但以理啊,你所常事奉的神可曾顯明他有能力救你脫離獅子?他稱神為永生的神,如果他真明白這話的含義,就不會懷疑神是否有能力保守但以理的性命;神既然在自己有生命,也必能隨己意賜生命,只是在這件事上他是否覺得應該彰顯他的能力呢?他滿心狐疑的事,我們卻十分肯定,那就是永生神的僕人有一位主,他有足夠的能力保護他們,扶持他們事奉他。

III。他得到喜訊:但以理還活著,好端端活著,在獅子坑裡毫髮無傷(第21-22節)。王用的是哀聲,但以理還是聽得出來,於是就用王所配得的尊敬語氣回答說:願王萬歲!他不責怪王對自己不仁,不責怪他輕易向逼迫者讓步,反倒向他問好,顯得自己發自內心原諒他。注意:既然知道別人待我們不仁是出於無奈,並且已經自責,我們就不該責怪他們。但以理向王所說的話令人興奮,是得勝的話。

因我在神面前無辜,我在王面前也沒有行過虧損的事。」
1.神行神蹟保守了他的性命。大利烏先前稱他為但以理的神(你所常事奉的神),但以理的回答像是回應:是的,他是我的神,我認他,他也認我,因他差遣使者。那明亮而榮耀的存在,曾被人看見其相貌好像神子325),在火窯中與三位年輕人同在,這次又眷顧了但以理,並且很可能在黑乎乎的獅子坑中發光彰顯,終夜與但以理相伴,還封住獅子的口,叫牠們不傷他。天使的同在甚至把獅子坑變成了他的堡壘,他的宮殿,他的樂園;他一生中從未有過這樣美妙的夜晚。可見神有能力掌控哪怕是最兇殘的野獸,我們應當相信他有能力制伏那些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之人的吼叫獅子(彼得前書58),叫他們不傷屬他的人。可見神關愛忠心敬拜他的人,尤其是蒙他所召為他受苦的人。他既保守他們的靈魂遠離罪孽,用他的平安來安慰他們的靈魂,又接受他們的靈魂歸他自己,那實際上就是封住了獅子的口,叫獅子不能傷他們。可見眾天使隨時待命,為神的百姓效勞,因為他們認自己是一同作僕人的(啟示錄611)。

2. 神由此為他伸冤。他被人說成是不愛王,不愛政府。我們沒有見他替自己說過一句辯護的話,而是全然仰望神還他清白;如今神行神蹟保守他的性命,實際上就是還了他的清白。但以理所行的,既不得罪神,也不得罪王:我在神面前無辜。他不炫耀自己的義行,只求良心見證他的誠信:我在王面前也沒有行過虧損的事,也從無冒犯之意。

IV。但以理被放出來。起訴他的人不得不承認律法條文已得滿足,儘管他們不滿足;即便不守條文,那也是出於上頭的權柄,在米底亞人和波斯人以上,因而沒有任何理由不放但以理出來(第23節):王見他還活著,就甚喜樂,立即下令將他從坑裡繫上來,好比將耶利米提上來一般;經過查驗,但以理身上毫無傷損,沒有一處撕裂或劃傷,完好無損,因為信靠他的神。注意:人在盡本份的路上若能勇敢而歡喜信靠神的保守,就必不蒙羞,必發現神是他們隨時的幫助。

V。起訴他的人被送到相同的監獄,應該叫做刑場(第24節)。發生在但以理身上的神蹟激發了大利烏,他開始鼓起勇氣行使王權。那些人不許他向但以理施憐憫,如今神既然親自向他施憐憫,那些人就應當感受他的憤恨,並且他願意替施憐憫的神行使公義。但以理既已得了清白,有天上的神親自為他作證,那就應當按律刑罰作假見證的人(申命記1918-19),指控他、為他量刑的人要受同樣的刑罰。但以理既已證明無罪,這些人就要被清算,因為所指控的雖然屬實,卻不是犯罪。這些人被扔在獅子坑中,也許這刑罰是他們自己剛剛設計出來、想用來陷害但以理的。古人云:設計酷刑的被判死於該項酷刑,這是最公平的律法;參考詩篇715-16915-16。這正應了所羅門的觀察:義人得脫離患難,有惡人來代替他(箴言118)。我們可從這次行刑中看到:

1.王極其殘酷,竟然下令將他們的妻兒也一同扔給獅子。神的律例之公平,遠超過萬國的律例,因為神吩咐兒女不該因父輩的罪行而死(申命記2416)。不過在特殊案例上也有兒女被殺的,譬如亞干、掃羅和哈曼。

2.獅子極其兇殘。他們還沒有到坑底,獅子就抓住他們,將他們撕碎。獅子放過但以理這場神蹟,就此得到印證,得到彰顯,因為這表明獅子並非沒有胃口,只因沒有准許。戴上口套的獵犬,一旦口套摘除,往往更加兇狠;這些獅子也是如此。並且耶和華藉著他所施行的審判將自己顯明(詩篇 916

 

大利烏傳旨(主前537

25那時,大利烏王傳旨,曉諭住在全地各方、各國、各族的人說:「願你們大享平安!26現在我降旨曉諭我所統轄的全國人民,要在但以理的神面前,戰兢恐懼。因為他是永遠長存的活神,他的國永不敗壞;他的權柄永存無極!27他護庇人,搭救人,在天上地下施行神蹟奇事,救了但以理脫離獅子的口。」28如此,這但以理,當大利烏王在位的時候和波斯王塞魯士在位的時候,大享亨通


他護庇人,搭救人,在天上地下施行神蹟奇事,救了但以理脫離獅子的口。」


這裡說的是大利烏想做點什麼,來彌補他對神、對但以理的不敬,將他扔進了獅子坑;他很想對他們表示尊敬。

I。他榮耀神的方法是:降旨給各民,要求人人都敬畏神。這樣的法令才應該是不可更改的,按照米底亞人和波斯人的律法,因為所要傳給住在地上之人的,是永遠的福音,應當敬畏神,將榮耀歸給他(啟示錄146-7)。請注意看:

1.這道聖旨頒佈給誰:住在全地各方、各國、各族的人(第25節)。這些都是大話,誠然,凡住在地上的,都應當遵守這條文所規定的,不過這裡只是指他所統轄的全國人民,其中雖有諸多民族,但並非所有的民族;這個世界就是這樣,凡擁有很多的,往往覺得自己擁有一切。

2.這道聖旨的內容是什麼:要在但以理的神面前戰兢恐懼。尼布甲尼撒在一個類似的場合傳過旨,但那只是約束各人不可謗瀆神,這道聖旨更進一步,要求人人在神面前戰兢恐懼,對他保持並且表達敬意。所幸這道聖旨的開頭有這樣一句話:願你們大享平安!因為真實而富足之平安的基礎,在於敬畏神,那是真智慧。只要我們敬畏神,凡事以此為准則,就必有平安臨到,就必大享平安。不過這道聖旨雖然覆蓋面很廣,卻還是不夠;他若做得好,若順應當時的信念,本該命令所有人不僅要在這位神面前戰兢恐懼,還應當愛他,信靠他,摒棄偶像事奉,單單敬拜他,像但以理那樣求告他。然而偶像崇拜根深蒂固,不是君王降旨所能除去的,唯有與基督的榮耀福音相輔相成的能力,才能除去。

3.他因何降此聖旨,有何考量。這些考量足夠使他降旨,徹底限制偶像崇拜。人人都當在這位神面前戰兢恐懼,這是理所當然的,因為:

1)他有超然的存在。他是永遠長存的神,是永生的神,而他們所拜的都是死的,連動物的生命都沒有。

2)他的政權不可抗拒。他有一國,有主權,他不但是永生的,還永遠作王。

3)他的存在和他的政權都永不改變。他本身永存無極,在他沒有轉動的影兒。他的國也永不敗壞,外在勢力不能銷毀它,內在也沒有任何令其衰敗或傾向於衰敗的,所以他的國必永存。

4) 他有足夠的能力維繫這樣的權柄(第27節)。他拯救忠心的僕人脫離災禍,將他們從災禍中搶出來;他施行神蹟奇事,遠超自然界最大的能力,遠超天上地下一切能力,表示他是天上的主,又是地上的主。

5他救了但以理脫離獅子的口,以此重新證明這一切。這場神蹟,連同三位年輕人得拯救的神蹟,都是在眾目睽睽之下成就的,由世間兩位最大的君王親眼看見,親自發佈,親自證明,充分印證了信仰的首要原則;這首要原則從狹隘的猶太教提取出來,有效抨擊異教的一切錯謬,又為純正的基督教作合宜的預備。

II。他榮耀但以理的方法是(第28節):如此,這但以理大享亨通。看看神如何使他壞事變好事。膽大妄為的仇敵意在取他性命,結果卻是好事,是仇敵被剪除,連同他們的兒女在內,不然他們仍會阻攔他晉升,仍會尋隙找他麻煩;如今他大享亨通,更得王恩,在民間也更得名聲,使他有好機會為同胞謀利益。正所謂:吃的從吃者出來(那也是個獅子),甜的從強者出來(士師記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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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書]第五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五章

伯沙撒王為他的一千大臣設擺盛筵


早在巴比倫國滅亡之前很久,經上就已多次預言它滅亡,本章我們看到預言成真,就在預言成真的當天夜裡又有預言。當時是伯撒沙作巴比倫王;有人推算他作王一共十七年,也有人說只有三年;這裡說的是他的王朝終結。我們要知道這件事發生之前約兩年,日漸強盛的波斯王塞魯士率領大軍前來攻打巴比倫;伯撒沙與他交戰,在一場激戰中大敗而歸。他和殘兵退回城中,塞魯士隨即將其包圍。他們很安全,因有幼發拉底河為屏障,並且城中具備能維持二十年的物資,可在圍城的第二年,城池就被攻破,如這裡所說的。本章說的是:

I。伯撒沙舉辦了一場吵鬧不堪、拜偶像、褻瀆聖物的宴會,他的惡貫就此滿盈(第1-4節)。

II。他正在狂歡之際,忽見有字出現在牆上,哲士中無人能辨認,無人能解釋(第5-9節)。

III。最後他們請來但以理,他將這奧秘字句解釋出來,他直截了當,指出所寫的是宣告他的下場(第10-28)。

IV。所解釋的立即應驗,王被殺,國被奪去(第30-31節)。

 

伯撒沙的宴會;牆上的字(主前538

1伯沙撒王為他的一千大臣設擺盛筵,與這一千人對面飲酒。2伯沙撒歡飲之間,吩咐人將他父(或譯:;下同)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殿中所掠的金銀器皿拿來,王與大臣、皇后、妃嬪好用這器皿飲酒。3於是他們把耶路撒冷神殿庫房中所掠的金器皿拿來,王和大臣、皇后、妃嬪就用這器皿飲酒。4他們飲酒,讚美金、銀、銅、鐵、木、石所造的神。5當時,忽有人的指頭顯出,在王宮與燈檯相對的粉牆上寫字。王看見寫字的指頭6就變了臉色,心意驚惶,腰骨好像脫節,雙膝彼此相碰,7大聲吩咐將用法術的和迦勒底人並觀兆的領進來,對巴比倫的哲士說,誰能讀這文字,把講解告訴我,他必身穿紫袍,項帶金鏈,在我國中位列第三。8於是王的一切哲士都進來,卻不能讀那文字,也不能把講解告訴王。9伯沙撒王就甚驚惶,臉色改變,他的大臣也都驚奇

這裡說的是伯撒沙王正在興奮之際忽然變得鬱悶,正在奢華之際忽然變得拮据。讓我們來看看他如何冒犯神,神又如何使他驚嚇;讓我們拭目以待,看看這場爭競的結局,看看心裡剛硬抵擋神的,最後能否興旺。

I。看看王如何冒犯神,輕看神。他設擺盛筵,或作酒席;也許這是某種周年慶祝會,慶祝他的生日或加冕日,也可能是為敬奉某個偶像。歷史學家們說,當時率軍包圍巴比倫的塞魯士聽說有這場盛宴,料定他們必防守鬆懈,或沉睡或沉醉,於是抓住機會攻城,一舉攻取。盛會上,伯撒沙邀請了一千大臣來與他對飲。這些可能都是在守城戰役中的傑出將領,也可能是他的作戰參謀,等人人都喝足了,就想與他們商議下一步的軍事計畫。王與他們對面飲酒,人人都視作極大的榮譽,因為這些驕傲的東方君王很少公開露面。他在大臣面前喝酒,因為他擺設筵席的用意和亞哈隨魯一樣,都是為了展示他威嚴的尊貴(以斯帖記14)。就在這場奢華的宴會上:

1.他公然冒犯神的旨意,公然對抗神的審判。他的城邑正被包圍,強大的敵軍就在城門口,他的性命和王國的性命都危在旦夕。在這一切事上,耶和華的手已經伸出,要擊打他,以此叫他哭泣哀號,頭上光禿,身披麻布(以賽亞書2212)。神的聲音在城中呼喊,好比約拿在尼尼微呼喊:再等四十日,不到四十日,巴比倫必傾覆了(約拿書34)。他本該像尼尼微王那樣宣告禁食,但他反倒定意與神抗爭到底,竟然宣告筵席,誰知,人倒歡喜快樂,宰牛殺羊,吃肉喝酒(以賽亞書22 13),仿佛要與全能者一爭高低。為了表示他絲毫不擔心會有物資缺乏不得不投降的一天,他還把宴會辦得極其鋪張。注意:大意和奢華乃是瀕臨滅亡的可悲預兆。人若無視神審判的警告,就必被神的審判所傷。

2.他公然冒犯神的殿,公然對抗他的聖所(第2節):他歡飲之間,吩咐人將殿裡的器皿拿來,當酒杯用。濃郁醇香的酒一落肚,他就說:唉,如此美酒,若不用聖物當酒杯,真是可惜了!人人都覺得這個主意好,於是立即打發人去把殿裡的器皿拿來。這似乎不僅僅是嬉戲,這是惡意藐視以色列的神。從耶利米書2716-18可以看出,神的百姓日日思念這些神聖的器皿。他們在回歸時最關心的也是這些器皿(以斯拉記17)。當時他們想必正盼望拯救的日子臨近,算算七十年被擄的日子即將結束,有的也許還放出這樣的風聲,說聖所的器皿很快就要回歸原位;伯撒沙為了藐視這些傳言,就在此宣告這些器皿歸他所有,並且不再收藏在府庫,要拿出來當餐盤用。注意:褻瀆聖物,隨意取樂,這實在是犯罪,並且很快叫人惡貫滿盈。他們不要聽別的歌,只要錫安歌(詩篇1373),不要別的器皿,只要聖所的器皿,這就加速了巴比倫滅亡。但願如此糟踐分別為聖歸給神之物的人知道,神是輕慢不得的(加拉太書67)。

3.他公然冒犯神,公然對抗他的神性,因為他們飲酒,讚美金銀所造的神(第4節)。他們把單屬於又真又活之神的榮耀歸給柱像,歸給人手所造的,歸給假想中的神。他們讚美假神,向它們獻祭,對著它們唱讚美歌。濃酒下肚,頭腦發熱,心裡暢快,就最容易讚美金銀木石所造的神明,因為理智健全、思維清晰的人不可能作出如此荒唐的惡事來,必先喝醉,才會迷惑至此。喝醉酒敬拜神的不是人,而是獸,最適合服事假神,那不是神,而是魔鬼。他們因酒搖搖晃晃(以賽亞書 287)。喝醉了酒,就讚美偶像神明,仿佛是這些神明為他們舉辦筵席,為他們提供諸多好處。也可能是他們一邊喝酒,一邊讚美假神,舉杯祝他們健康;王與他們對面飲酒(第1節),意思是敬酒,先敬這神,再敬那神,直到念出一連串的神明來,連木石都不例外。注意:敗壞、不虔、邪惡、褻瀆,這些東西彼此堅固,彼此影響。醉酒當歌是拜偶像的前奏,相互敬酒又為醉酒鳴鑼開道。

II。看看神如何使王受驚嚇,心生恐懼。伯撒沙和眾大臣正在宴樂之中,杯盞交錯,尋歡作樂,也許舉杯咒詛塞魯士和他的大軍,並且高聲尖叫,自信很快就能解圍,然而時辰已到,很久以前關於巴比倫王的預言要應驗,他的城邑要被以攔人和米底亞人所攻破:我所羡慕的黃昏,變為我的戰兢(以賽亞書212-4)。這場宮中狂歡要被破壞,他們要乘興而來,敗興而歸,哪怕是王親自導演這場鬧劇;神一旦開口說話,我們看見他和他的賓客俱都震驚,狂歡之餘,竟然氣氛凝重。

忽有人的指頭顯出,在王宮與燈檯相對的粉牆上寫字

1.有人的指頭顯出,在粉牆上寫字,且是當著王的面(第5節);拉比們說這是天使迦百列引導這些指頭寫字。我們自己的拉比萊福特博士說:神的手曾為他百姓寫了兩塊法版,現在又將巴比倫和伯撒沙的下場寫在牆上。這不是大響聲嚇唬他們,不是威脅他們的性命,不是打雷閃電,不是滅命的天使拔刀在手,只是一支筆握在手中,寫在牆上,與燈檯相對,好叫他們藉著燭光都能看得見。注意:神若願意,只需寫幾個字,就足以叫最驕傲膽大的罪人驚恐。王看見寫字的指頭,卻看不見這手是誰的,這就顯得更加可怕。注意:我們所看見的神,看見寫字在被造之物書上的手以及寫字在聖經上的手(看哪,這不過是神工作的些微;約伯記2614),都該叫人對所看不見的神心生敬畏。倘若這不過是神的指頭,那麼他伸出來的膀臂會如何呢?

2.王立即嚇得目瞪口呆(第6節):他變了臉色(忽白忽紅),腰骨好像脫節,站立不穩,渾身打顫,極其驚惶,雙膝彼此相碰,戰兢不已,活像楊柳的葉子。他這是怎麼了?為何如此驚惶?他看不懂牆上寫的字,為何不覺得這也許是吉兆,預示著他和他的國即將得救?關鍵是他自己心意驚惶,受了良心的譴責,深知不能指望從天上得到什麼好消息,深知天使的手只會寫出令他驚嚇的字來。他既深知自己合該受神的刑罰,就立即斷定這是奉神之名而來的逮捕令,要傳他聽訟。注意:自以為穩妥的罪人,神可叫他驚醒,心中驕橫的罪人,神可叫他戰驚,並且神無需動手,只需鬆開他的自我意識,就足以叫他不安。

3.王立即召集巴比倫的哲士,看他們是否能解釋牆上的字(第7節)。王大聲吩咐,急不可待,極其迫切,召集所有的術士,看他們能否讀這文字,把講解告訴他,王和眾大臣都看不懂,實在是超出他們的能力範圍。研究神的啟示(像外邦人那樣研究,他們以為可以那樣研究),與鬼神世界交往,這些在外邦人中僅限於專門的職業,別人不得過問;而藉著神的指頭寫給我們的,則是人人都讀得懂,只要願意,便可在聖經中讀懂神的心意。王為了激發這些哲士在這件事上竭盡全力,踴躍爭先,就承諾凡有能解這些字的,必得享宮中最高榮譽。他知道這些自我標榜有智慧的人圖的是什麼,知道如何叫他們滿意,於是就承諾叫他身穿紫袍,項戴金鏈,在這些無知的人眼中,這些東西就是榮耀。不僅如此,他還承諾叫他在國中位列第三,僅次於王和太子。

4.王對他們十分失望,他們當中無人能讀那文字,更不用說解釋(第8節),於是王更加驚惶(第9節)。他感覺事態越來越嚴重,害怕會有大禍臨頭。眾大臣先前與他一同宴樂,如今與他一同驚惶,他們也都驚奇,束手無策;人多不能壯膽,酒興也不能壯膽。哲士們看不懂,不是因為所寫的字使用他們看不懂的語言或文字,而是神故意蒙住他們的眼,故意迷惑他們的心,叫他們看不懂,好將解釋這奧秘文字的榮譽留給但以理。注意:良心一旦醒悟,就會驚恐加增,任何人都無法安撫,無法平息。

 

但以理被領到伯撒沙面前(主前538

10太后(或譯:皇后;下同)因王和他大臣所說的話,就進入宴宮,說:「願王萬歲!你心意不要驚惶,臉面不要變色。11在你國中有一人,他裡頭有聖神的靈,你父在世的日子,這人心中光明,又有聰明智慧,好像神的智慧。你父尼布甲尼撒王,就是王的父,立他為術士、用法術的,和迦勒底人,並觀兆的領袖。12在他裡頭有美好的靈性,又有知識聰明,能圓夢,釋謎語,解疑惑。這人名叫但以理,尼布甲尼撒王又稱他為伯提沙撒,現在可以召他來,他必解明這意思。」13但以理就被領到王前。王問但以理說:「你是被擄之猶大人中的但以理嗎?就是我父王從猶大擄來的嗎?14我聽說你裡頭有神的靈,心中光明,又有聰明和美好的智慧。15現在哲士和用法術的都領到我面前,為叫他們讀這文字,把講解告訴我,無奈他們都不能把講解說出來。16我聽說你善於講解,能解疑惑;現在你若能讀這文字,把講解告訴我,就必身穿紫袍,項戴金鏈,在我國中位列第三。」17但以理在王面前回答說:「你的贈品可以歸你自己,你的賞賜可以歸給別人;我卻要為王讀這文字,把講解告訴王。18王啊,至高的神曾將國位、大權、榮耀、威嚴賜與你父尼布甲尼撒;19因神所賜他的大權,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在他面前戰兢恐懼。他可以隨意生殺,隨意升降。20但他心高氣傲,靈也剛愎,甚至行事狂傲,就被革去王位,奪去榮耀。21他被趕出離開世人,他的心變如獸心,與野驢同居,吃草如牛,身被天露滴濕,等他知道至高的神在人的國中掌權,憑自己的意旨立人治國。22伯沙撒啊,你是他的兒子(或譯:孫子),你雖知道這一切,你心仍不自卑,23竟向天上的主自高,使人將他殿中的器皿拿到你面前,你和大臣、皇后、妃嬪用這器皿飲酒。你又讚美那不能看、不能聽、無知無識、金、銀、銅、鐵、木、石所造的神,卻沒有將榮耀歸與那手中有你氣息,管理你一切行動的神。24因此從神那裡顯出指頭來寫這文字。25「所寫的文字是:『彌尼,彌尼,提客勒,烏法珥新。』26講解是這樣:彌尼,就是神已經數算你國的年日到此完畢。27提客勒,就是你被稱在天平裡,顯出你的虧欠。28毗勒斯(與烏法珥新同義),就是你的國分裂,歸與瑪代人和波斯人。」29伯沙撒下令,人就把紫袍給但以理穿上,把金鏈給他戴在頸項上,又傳令使他在國中位列第三。

這裡說的是:

太后說:願王萬歲!你心意不要驚惶,臉面不要變色。

I。太后將但以理的事告訴了王,說這件疑難事最應該諮詢他。這太后想必是米羅達的遺孀,就是希羅多德1曾提到過的那有名的尼托克麗絲,他說她極其聰慧。她沒有出席宴會,不像其他的皇后和妃嬪(第2節),狂歡晚會與她的年齡和身份不符。但是有人傳話進宮,說王和眾大臣極其驚惶,她就親自來到宴會廳,向王推薦一位能治他愁煩的醫生。她勸他不要因為哲士解不開謎語而煩惱,因為國中有一人曾經不止一次在關鍵時刻幫助了他祖父,眼下無疑也能幫助他(第11-12節)。她自己不認得那文字,卻叫他去找認得那文字的人:現在可以召他來,你本該先召他。請注意看:

1希羅多德(約公元前484-425):古希臘作家。

1.她大大稱讚但以理,說他裡頭有聖神的靈,有某種凡人所沒有的東西,不僅有人的靈(人的靈充其量是耶和華的燈;箴言2027),還有神的靈。這是她按本國的語言和宗教所能給人的最高稱讚;她對他的評價很高:

1)高度稱讚他的頭腦:心中光明、聰明、智慧,好像神的智慧。他對隱秘事有獨到的見解,對將來的事有獨到的遠見,必是受了神的靈感動;他在圓夢、釋謎語、解疑惑的事上,其知識和聰明遠在其他哲士之上。所羅門在這方面的能力出眾,不過但以理在這些事上似乎更具備來自神的直接指示。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馬太福音1242)。但若與藏在基督裡的智慧寶藏相比,這二人的智慧又算得了什麼

2)高度稱讚他的心:在他裡頭有美好的靈性,這是他智慧和聰明的一大妝飾,使他有資格領受恩賜,因為神把智慧、知識,和喜樂賜給在他眼中看為善的人(傳道書2262。他具有謙卑、聖潔、屬天的靈,具有虔誠、恩德的靈,熱衷於神的榮耀和人的利益。真是傑出的心靈。

2欽定本將傳道書226上半句譯為:神把智慧、知識,和喜樂賜給在他眼中看為善的人

2.她說他曾受尼布甲尼撒的器重、恩待和提拔:王的父(就是你祖父,即便很多代以後,尼布甲尼撒也大可稱為王族成員的父,因為能有如此輝煌,都是由於他),王的父立他為術士的領袖。可能伯沙撒有時驕傲起來,會輕看尼布甲尼撒,輕看他的策略和掌權手段,也輕看他所啟用的官員,自以為比他聰明,所以他母親再三強調說:「你父,就是王的父,你能有今天,都是拜他所賜,是他立他為巴比倫一切哲士的領袖,統管他們,還按本國神明的名,管他叫伯提沙撒,以為這樣就是賜尊榮給他;」不過但以理一向使用自己的猶太名(他決意使用本名,表示他忠心持守自己的信仰),並不用那名,只有這皇太后還記得,不然人人都會稱他作但以理。注意:常常紀念傑出人物所作的傑出貢獻,這是件好事,儘管他們自身謙遜,很願意所作的好事被人忘記。

3.她建議召他來,他必解明這意思。看來但以理當時在宮中已被遺忘。伯沙撒不認識他,不知道國中還有這樣的珍品。新王新政,舊人往往被撇在一邊。注意:很多人很有價值,本可發揮作用,卻長期被埋沒;不少人作過傑出貢獻,卻被忽視,無人注意;不過無論世人如何,神還是公義的,斷不會忘記為他國度的服事。但以理丟了官職,就隱居起來,並不刻意尋找機會出人頭地,但他仍住在王宮附近,巴比倫雖被圍困,但若有需要,他還是隨叫隨到,為自己百姓的緣故,願意效勞。天意使然,就在王朝即將隕落之際,他因太后推薦再次進宮,並且留在那裡,預備在隨之而來的新政府裡當官。正所謂:義人的光必在黑暗中發現(以賽亞書5810),尊榮以前,必有謙卑(箴言1812


但以理就被領到王前。

II。但以理進宮覲見,王請他讀出並且解釋這文字。他被領到王前(第13節)。當時他已將近九十歲;論年齡、尊貴和先前的官職,他本該有資格自由出入,但他甘願像個陌生人那樣,被人引進來。注意:

1.王的語氣顯得有些傲慢:你是被擄之猶大人中的但以理嗎?他是個猶太人,又是個被擄的,王有求於他,實在是情非得已。

2.他說有人對他稱讚有加(第14節),說他裡頭有神的靈,所以打發人請他來,要看看他是否配得上這樣的稱讚。

3.他承認巴比倫的哲士束手無策,無人能讀這文字,把講解告訴他(第16節)。

4.同時他承諾但以理若能解此文字,就必得同樣的賞賜(第16節)。奇怪的是,當時的眾哲士和尼布甲尼撒時代的哲士一樣,在一籌莫展之餘,並沒有試圖挽回顏面,倘若他們一口咬定說:這夢的意思是如此如此,這文字的意思是如此如此,有誰能反駁他們呢?不過神刻意叫他們一句話也說不出來,正如基督降生的時候,外邦人的術士啞口無言。

『彌尼,彌尼,提客勒,烏法珥新。』

III。但以理把這奧秘的文字解釋出來,王聽了,想必心中的恐懼不但沒有減少,反倒加增。當時但以理年紀老邁,伯沙撒很年輕,但以理在他面前說話的語氣似乎相當直率而嚴厲,勝過在尼布甲尼撒面前。批評人的時候需要有智慧考慮一切因素,尤其是批評大人物的時候,因為訓誨的責備是生命的道(箴言623)。但以理的這番話

1.是將這段叫他們大為震驚的文字念出來,並向他們解釋出來(第17節)。他對王所承諾的賞賜不屑一顧,並不以此為樂,因他不為銀錢行占卜(彌迦書 311)。尼布甲尼撒給他酬金,他很願意接受,但他絲毫不願討價還價,他為王讀這文字,也並非為了這樣那樣的榮譽:「你的贈品可以歸你自己,因你已經時日不多,你的賞賜可以歸給別人,你希望給哪個哲士,就給那個哲士,我不稀罕。」但以理知道他的國已剩最後一口氣,因而輕看王的贈品和賞賜。我們也應當如此,既憑信心的眼目,看見這個世界的末了速速來臨,就應當輕看世上的贈品和賞賜。可朽壞的贈品可以歸別人,我們的眼目和我們的心都在更美的贈品上;但願我們在世上盡本份,盡力而為之,憑藉自己的信仰宣告,念出神寫給這個世界的文字,又憑藉與信仰相符的言行,將神的文字解釋出來,然後就仰望神的贈品和賞賜;相比之下,這個世界所能給的都不過是垃圾,都是毫無價值的。

2.他向王多多講述神如何待他祖父尼布甲尼撒,其用意是要教訓他,警告他(第1821節)。這不是炫耀,也不是玩笑,而是解釋這段文字之前的必要步驟。注意:回顧神向別人所行的,這很有用,可叫我們正確理解神向我們所行的。

1)他講述神如何抬舉尼布甲尼撒,使他大有尊榮權柄(第18-19節)。他得了國位、大權、榮耀和威嚴,據我們所知,這些都遠超在他以前的外邦君王;他以為他得榮耀,是憑藉自己不同尋常的行為和勇氣,他把他的成就歸功於自己的才華,但以理卻告訴眼前這位坐享其成的王,是至高的神,萬神之神,萬王之主(正如尼布甲尼撒自己所稱呼的)賜給他國位,賜給他王朝,賜給他掌管朝政的大權,賜給他榮耀和威嚴。注意:世人無論得著什麼程度的興盛,都應當承認這是神所賜的,不是他們自己得來的。千萬不能說這貨財,這高官,是我力量、我能力得來的,要時時牢記,得貨財的力量是神給你的(申命記817-18),你做事順利,也是神給你的。這裡說神所賜給尼布甲尼撒的權能,就能力和權柄而言極大。

[1.] 他有極大的能力,不可阻擋;神所賜給他的極其威嚴,麾下的軍兵不計其數,並且他指揮大軍,運籌帷幄,乃至所到之處,盡都順利。他有能力震懾列國,將其制伏,不費一兵一卒,因為各國都在他面前戰兢恐懼,為了活命,都甘願俯首聽命。可見何為強權,又可見何為懼怕強權。動物世界是如此,人類世界的管轄和被管轄也是如此。

[2.] 他有絕對的權柄,無法控制。他所擁有的權能,以及落在他身上的權能,是無人匹敵的,是絕對的,專制的,無論是立法還是執法,都無人與他同享。他隨己意處罰:可以隨意生殺,無論有罪無罪。生殺大權完全在他手中。他隨己意賞賜:隨意升降,全憑自己的心情,不需要解釋,甚至不需要向自己解釋,完全是我行我素,自己的意願就是理由。東方獨裁的性情就是如此,東方君王的處事方式就是如此。

2)他向王陳述尼布甲尼撒所犯的惹怒神的罪行。

[1.] 他欺侮在他以下的人,變得專橫殘暴。對他所得能力的形容,表示他濫用權力,按自己的性情和衝動行事,不按理智和公平,使得無辜的往往被定罪,有罪的往往得開脫,這兩方面都在耶和華眼中看為可憎。有才華的被罷免,沒有能力的得晉升,大大傷害社會,為此要向賜給他能力的至高神交帳。注意:擁有絕對權柄而又不濫用,這樣的人少之又少。坎頓3引用過傑羅德斯4關於英國亨利二世的一副對聯,說從未有過像這樣手握大權卻不傷害人的:至於他,我可以歡呼雀躍地說,同樣是手握傷人的大權,卻從未有過這樣溫和的。更有甚者,

3威廉•坎頓(公元1551-1623年):英國歷史學家。

4傑羅德斯(約公元1146-1223年):威爾士神職人員,歷史學家

[2.] 他藐視在他以上的神,變得傲慢張狂(第20節):他心高氣傲,這是他罪孽和滅亡的開端;他十分驕傲,剛愎自負,在神的誡命和審判面前剛愎;他任性、頑梗,無論是神的話還是神的杖,他都聽不進去。注意:驕傲是一種罪,使人在別的罪中剛硬,使得悔改和改革的途徑變得沒有果效。

3)他提醒王,只因他驕傲頑梗,神的審判落在他身上,令他理智盡失,被革去王位(第20),被趕出離開世人,與野驢同居(第21節)。若不按理性的法則管轄臣民,就沒有足夠的理性管轄自己。注意:人若不可理喻,不善用理智,公義的神就奪去他們的理智,人若濫用權力欺壓人,公義的神就奪去他們的權力。他過野獸一般的日子有很長時間,直到他明白並且擁戴信仰的第一原則,就是至高神掌權。人有別於獸,比獸更尊貴,乃是本乎信仰,不是理智;在至高的造物主面前為臣民,那是極其榮耀的事,勝過在低等動物面前作王。注意:當君王的應當知道至高的神在他們的國中掌權(那是帝國中的帝國,不可排除),應當知道是神隨己意立王;若不知道,日後必不得不知道。立儲的是他,立王的也是他

3.他以神的名義,列出伯沙撒的罪狀。他尚未讀出牆上的文字,尚未向他宣告判決,先指出他的罪行,表示神責備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的時候顯為清正(詩篇514)。所列出的罪狀是

1)神審判他的祖父,他卻不從中吸取教訓(第 22 節):伯沙撒啊,你是他的兒子,你雖知道這一切,你心仍不自卑。人心在神面前若不自卑,不順應他的誡命和旨意,不藉著悔改、順服和忍耐而自卑,那就是大大冒犯神;再偉大的人,也應當在他面前謙卑下來,應當承認自己雖然偉大,仍要向他交帳。若明知應當心裡謙卑,卻不予理會,尤其是明知別人因為剛硬已被折斷,因為不肯折腰已經傾倒,自己仍然剛愎自負,那就是罪上加罪。子孫後代若看見祖先因犯罪而付出慘重代價,看見他們犯罪的嚴重後果,卻仍踏著他們的腳步作惡,那他們的罪行就更可惡。既然知道,既然知道這一切,為何還不自卑呢?

2)他冒犯神,比尼布甲尼撒有過之而無不及;看看今夜這場盛宴就知道了,他正在尋歡作樂之際,猛然受此驚嚇(第23節):「你竟向天上的主自高,公然向他叫囂,抵擋他的王權和尊嚴,具體表現在你褻瀆他殿中的器皿,把他聖所的器皿當作你犯罪的工具,故意藐視他,讚美那不能看、不能聽、無知無識、金銀所造的神,仿佛這些假神勝過能看、能聽、無所不知的神。」決意犯罪到底的罪人滿足於不能看、不能聽、無知無識的假神,因為這樣便可安心犯罪;但他們遲早會意識到(那時就必抱愧蒙羞),這些雖然是他們所選擇的神,卻不是審判他們的神,而真正要審判他們的那位,萬物在他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希伯來書413)。

3)他沒有回應被造和存活的目的:你沒有將榮耀歸與那手中有你氣息、管理你一切行動的神。這是普遍性的譴責,適用於所有人;讓我們好好思想應當如何回應。請注意看:

[1.] 我們倚靠神;他造我們,使我們存活,恩待我們,擁有我們,管轄我們;我們的氣息最初來自他的手,並且至今仍在他手中;他使我們的性命存活(詩篇669),他收回我們的氣,我們就死亡(詩篇10429)。我們的時日既然在他手中,氣息自然也在他手中,因為氣息有多少,時日就有多少。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使徒行傳1728);我們因他活著,靠他活著,離開了他,就不能存活。人的道路不由自己(耶利米書1023),不由自己決定,不受自己支配,是他管理我們一切行動;我們的心在他手中,世人的心都在他手中,連貌似為所欲為的君王,他們的心也在他手中。

[2.] 我們既然倚靠神,就該在他面前盡本份;應當榮耀他,全力以赴榮耀他,事奉他,一心使他歡喜,一心讚美他。

[3.] 我們雖然倚靠他,卻沒能盡本份;我們沒能做到,是因為我們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這是對伯沙撒的訴訟,不需要提供證據,因為早已證據確鑿,他自己的良心不得不承認自己有罪。所以:

4.他開始按牆上的文字宣讀判決,但以理說:「你既然不虔不敬到了極點,甚至踐踏至聖之物,既然在拜偶像的褻瀆宴會上狂歡,你所公然冒犯的神就顯出指頭來寫這文字,他已忍耐你多時,如今不再忍耐,你就看見他打發使者來寫這文字(第24節)。是他按罪狀刑罰你,又使你擔當罪孽(約伯記1326)。」注意:罪人所犯的罪都寫在無所不知之神的冊上,照樣他們的下場也都寫在神的律法書上;日子將到,這些書都要打開,罪人要按此受審判。所寫的文字是:彌尼,彌尼,提客勒,烏法珥新(第25節)。幸好接下來有真實可靠的解釋,不然如此簡練的文字,我們都無法明白。這些字的意思是:他已數算,他已過秤,他們要分開。迦勒底的哲士不知道只有一位神,因而也就不明白這裡的他指的是誰;有人說他們看不懂這些文字的原因就在於此。

1彌尼;這個字重複出現,因為此事確實無疑:彌尼,彌尼,希伯來文和迦勒底文的意思都是:他已經數算,已經結束,但以理的解釋是(第26節):「神已經數算你國的年日,已經數算你國有多少年,多少日;這些都在神的謀略中數算過,如今已告終結;你掌權的大限已到,必須交出來。 你國的末日已到。」

2提客勒:迦勒底文的意思是你被過秤,希伯來文的意思是:你太輕。萊福特博士也是這樣理解。這位王和他的一舉一動在公義之神那分毫不差的天平上過秤。神全然知道他的真實面目,好比鐵匠全然知道,因他用最精確的天平過秤。神向他施行審判,必先權衡他的一舉一動,必有周密考量。你顯出你的虧欠,配不上所託付給你的,你是個徒然、輕微、空虛的人,輕如鴻毛,不值一提。

3烏法珥新:應該理解為:還要法珥新。法珥新在希伯來文的意思是波斯人,在迦勒底文的意思是分裂;但以理將兩者放到一起(第28節):你的國分裂,要從你手中奪去,歸與瑪代人和波斯人,作為他們瓜分的獵物。這句話能很容易用來形容罪人的下場。彌尼,提客勒,烏法珥新,可看作關乎死、審判、地獄。罪人在死時日子被數算,要終結;死後有審判,他要被稱在天平裡,顯出虧欠;審判後要被砍斷,作為獵物給魔鬼和他的使者瓜分。但以理在這裡沒有給伯沙撒任何勸言,也沒有鼓勵他悔改,不像他對尼布甲尼撒那樣,因為他見命令已經發出,已經沒有悔改的空間。你可能會以為伯沙撒定會向但以理發怒,見自己死到臨頭,必大大震怒。但他從心底裡相信他所說的句句有理,挑不出任何毛病;於是就不但不發怒,還按照所承諾的,大大賞賜但以理,給他身穿紫袍,項戴金鏈,又傳令使他在國中位列第三(第 29 節),因為他不願食言,也因為這段文字的解釋雖不如意,卻不是但以理的錯。注意:有很多人對神的先知表示極大的尊敬,卻不願敬重神的話。但以理並不在乎這些尊貴的頭銜和官銜,但也沒有拒絕,因為這是王的心意,但我們有理由相信他在領受的時候微微一笑,預見到這些東西很快就要和厚賞他的王一起枯萎,好比約拿的蓖麻樹,一夜長起,一夜枯萎,若為之大大喜樂(約拿書46),那就是愚昧

 

但以理直截了當,向伯沙撒解釋牆上的文字(主前 538 年)

30當夜,迦勒底王伯沙撒被殺。31米底亞人大利烏年六十二歲,取了迦勒底國

這裡說的是:


當夜,迦勒底王伯沙撒被殺。

1.王之死。他合該顫抖,因為他被帶到驚嚇的王那裡(約伯記1814)。當夜(第30節),就在他飲酒暢快的時候,圍城大軍攻破城池,直搗王宮;他們在那裡搜到王,將他殺死。他找不到任何隱秘之處藏身,也找不到任何堅固之處保命。外邦作家說,塞魯士出其不意攻取巴比倫,在兩個叛逃之人幫助下,找到了進城的最佳通道。經上曾預言王宮必有大震驚(耶利米書511139)。注意:死亡如網羅臨到酒足飯飽之人。

2.國位旁落。我們在此看見,金頭過渡到銀胸銀臂。米底亞人大利烏取了迦勒底國,他與塞魯士聯手,又得了他的允准,是塞魯士征服了迦勒底(第31節)。二人聯手征戰,又一同當王(628)。這裡提到他的年齡,說他當時六十二歲;正因為如此,身為他侄兒的塞魯士讓他佔先。有人注釋說他那時六十二歲,當時是被擄的最後一年,就是說他是被擄以後第八年出生的,也就是耶哥尼雅和其他貴胄被擄的時候(參考列王紀下2413-15)。最致命的打擊臨到之日,正是一位君王降生之時;他日後要為耶路撒冷的緣故,向巴比倫復仇,當年的創傷如今要得醫治。神關乎他百姓的謀略何其深,關乎他百姓的意圖何其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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