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30, 2026

[以西結書] 第二十四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二十四章

煮肉的鍋——鍋放在火上


本章包含兩篇講章,針對一個具體事件,都出自西奈山,乃是驚恐的山,又都出自以巴路山,乃是咒詛的山,都宣告正臨到耶路撒冷的厄運。所針對的具體事件是巴比倫王圍困耶路撒冷,講章的用意是指出圍城到最後,他不但要佔領這地,還要毀滅這地。

I。用火上煮肉鍋為兆頭,表示圍城期間耶路撒冷必遭大難,並且這是公義的,因她淫亂不堪(第1-14節)。

II。用以西結不為妻子亡故而哀哭為兆頭,表示臨到耶路撒冷的災禍太大,來不及哀哭,災禍中人人都必沉浸在無語的絕望中(第15-27節)

 

肉鍋的比喻;比喻的解釋(主前590年)

1第九年十月初十日,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2「人子啊,今日正是巴比倫王就近耶路撒冷的日子,你要將這日記下,3要向這悖逆之家設比喻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將鍋放在火上,放好了,就倒水在其中;4將肉塊,就是一切肥美的肉塊、腿,和肩都聚在其中,拿美好的骨頭把鍋裝滿;5取羊群中最好的,將柴堆在鍋下,使鍋開滾,好把骨頭煮在其中。6「主耶和華如此說:禍哉! 這流人血的城,就是長鏽的鍋。其中的鏽未曾除掉,須要將肉塊從其中一一取出來,不必為它拈鬮。7城中所流的血倒在淨光的磐石上,不倒在地上,用土掩蓋。8這城中所流的血倒在淨光的磐石上,不得掩蓋,乃是出於我,為要發忿怒施行報應。9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禍哉!這流人血的城,我也必大堆火柴,10添上木柴,使火著旺,將肉煮爛,把湯熬濃,使骨頭烤焦;11把鍋倒空坐在炭火上,使鍋燒熱,使銅燒紅,熔化其中的污穢,除淨其上的鏽。12這鍋勞碌疲乏,所長的大鏽仍未除掉;這鏽就是用火也不能除掉。13在你污穢中有淫行,我潔淨你,你卻不潔淨。你的污穢再不能潔淨,直等我向你發的忿怒止息。14 - 耶和華說過的必定成就,必照話而行,必不返回,必不顧惜,也不後悔。人必照你的舉動行為審判你。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這裡說的是:

I。神將尼布甲尼撒包圍耶路撒冷的事告訴了身在巴比倫的以西結,那是他正準備圍城的時候(第2節):「人子啊,巴比倫王眼下正在國外指揮大軍,你不知道他在何處,今日就是他就近耶路撒冷的日子,你要將這日記下。」從耶路撒冷到巴比倫路途遙遠,要走很多天的路程。也許當時的最新消息是大軍意圖攻打亞捫人的拉巴,圍城戰役一觸即發。但神知道,他可以告訴先知:「就是今日,就在這時,耶路撒冷被困,迦勒底大軍已經兵臨城下。」注意:任何時候,任何地方,哪怕是最遙遠的地方,也都在神的眼目之下。他告訴先知,並叫先知告訴眾人,乃至不久以後消息傳來,證明此事分毫不差,先知的使命就得到確認,眾人就會說,既然他的消息正確,他的預言想必也是正確的,因為他的消息和預言都從天上來

II。神吩咐他要把這件事記下來。要寫在書卷上,作為備忘錄,在約雅斤被擄的第九年(以西結從那時開始計算日期,參考12;那也是西底家作王第九年,因為他在約雅斤被擄那年登基作王),十月初十日,巴比倫王包圍耶路撒冷;這裡的日期和歷史書上的日期完全吻合(列王紀下251)。由此可見神將事件啟示給他的先知僕人,尤其是可用來證明他們所傳之道的事件,也因此堅固他們自己的信心。注意:將精彩事件的日期準確記錄下來,這很有好處,有助於在這些事件中更多地彰顯神的榮耀,更好地解釋並證明聖經中的預言。神所行的,都顯明出來(使徒行傳15181

1欽定本將使徒行傳1518譯為:自從創世以來,神所行的,都顯明出來。

III。神吩咐他要將這件事告訴眾人,主要是表明這次耶路撒冷被圍困,最後的結局必定是耶路撒冷毀滅。要將這件事告訴這悖逆之家,告訴身在巴比倫的人,然後通過他們傳到故鄉去。悖逆之家很快要成為毀滅之家

1.要用兆頭向他們表明,因為那愚蒙的民需要像教孩子那樣受教。要用煮沸的鍋來打比方。這和多年前耶利米的異象相吻合,那時他剛開始當先知;這也許是為了叫他們想起這件事來(我看見一個燒開的鍋,從北而傾;耶利米書113;比喻的解釋出現在耶利米書115,象徵北方列國要包圍耶路撒冷);打這比方是要證明耶利米的異象,也是駁斥耶路撒冷眾首領的徒然指望,他們說(113):這城是鍋,我們是肉,意思是:我們在這裡安全得很,四圍好比銅牆鐵壁。神說:「那好,就讓你們在耶路撒冷煮沸,好比鍋中的肉,煮得稀爛;把這鍋放在火上,裡面盛水(第4節),裝滿肉,取羊群中最好的(第5節),最肥美的肉塊(第4節),裝滿骨頭骨髓,其餘的骨頭當柴燒,無論是鍋裡的,還是鍋下面的,整頭牲畜都用得上。」用骨頭當柴燒,雖是慢火(圍城曠日持久),卻是要燒很久,神向他們發怒就是這樣,不像鍋下燒荊棘的爆聲(傳道書7 6),只會發出聲響,火焰上竄,卻沒有熱度。從全國各處逃進耶路撒冷避難的,都必大失所望,因為很快就受不了這圍城的熱度,又無法逃出來,不得不忍耐,好比煮沸鍋中的肉

流人血的城——長鏽的鍋

2.
要對這兆頭發表點評。這是表示這流人血的城有禍了(第6節)。第9節又說一遍;既然是流人血,那就把它放在鍋裡煮,那是最合宜的去處。讓我們看看這裡

1)神如何對付它。耶路撒冷被圍期間好比火上煮沸的鍋,人人受熱,四處亂竄。

[1.] 要確保鍋下的火不滅,象徵包圍圈密不透風,也象徵圍城大軍多次發動猛攻,尤其是神的忿怒持續燃燒,攻擊他們(第9節):我必大堆火柴。有使命賦予迦勒底人(第10節),要他們添上木柴,使火著旺,叫城裡的居民感到越來越熱。注意:神所點燃燒滅不悔改罪人的火永不減弱,更不會因為缺柴而熄滅。陀斐特其中堆的是火與許多木柴(以賽亞書3033)。

[2.] 那肉煮熟了就取出,交給迦勒底人享用。要將肉煮爛,煮透;把湯熬濃,發出香味,叫人吃了香甜可口;要使骨頭烤焦,可能指鍋下的骨頭(使其和別的柴一同燒滅),也可能如有的人所認為的,指鍋裡的骨頭:讓這鍋煮透,不僅把肉煮爛,連骨頭都煮軟,叫耶路撒冷一切居民都在疾病、刀劍和饑荒中走投無路。隨後(第6節),要將肉塊從其中一一取出來,將每個人都交到仇敵手中,或被刀殺,或被擄去;叫他們成為唾手可得的獵物,叫迦勒底人撲向他們,好比饑餓的人撲向擺在面前的美味佳餚。不必為它拈鬮;鍋中的每一塊肉都要取出來,被人吞吃,或先取或後取,都是一樣,所以不必拈鬮決定先取哪塊。大衛用繩量摩押人,量二繩的殺了,量一繩的存留(撒母耳記下82)。那是極其嚴酷的軍事刑罰。但這裡不用繩,不用憐憫的份,人人都走一樣的路,都通向滅亡。

[3.] 鍋中之物燒完了,要把鍋倒空坐在炭火上,把鍋也燒了,象徵燒盡整座城邑(第11節)。肉塊的渣滓(也有人譯為肉塊的鏽)進到鍋裡,再洗再刷也不得乾淨,必須用火燒;要將其中的污穢全都燒盡,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將其熔化,與鍋一同燒盡。將毒蛇和毒蛇的巢穴一同滅盡。

2)神為何與它相爭。若非神被惹怒在先,他決不會如此嚴厲對待耶路撒冷;這是她咎由自取,因為:

[1.] 這是個流人血的城(第7-8節):城中所流的血。很多野蠻的謀殺事件就發生在城中心,更有甚者,他們性本殘暴,心裡喜悅流人血,所以說是城中。他們甚至在光天化日之下殺人,公開狂妄殺人,公然藐視神和人的司法制度。她殺了人,不把血倒在地上,用土掩蓋,像是羞於犯罪,或者懼怕刑罰。她也不把殺人看作污穢之事,加以掩蓋(申命記2313),更不覺得危險。 她甚至把血倒在磐石上,滲不進去,倒在淨光的磐石上,不怕神看見,不怕他的報應。他們以執法為由,流無辜人的血,還以此為誇耀,仿佛是為神為國人謀利益,所以行在淨光的磐石上。這也可能指他們在高處將自己的兒女獻為祭物,也許在淨光的磐石上。這就導致忿怒和報應臨到他們(第8節)。神必發怒,必因這些事討罪,必報復這樣的國民(耶利米書529),不可避免。如此血腥的城,定要叫她喝血,這是很有必要的,因她配得如此,這是要叫公義的神得榮耀。並且既然犯罪是公開的,臭名昭著的,所受的刑罰也當如此:我已將她的血倒在淨光的磐石上2。耶路撒冷要成為榜樣,要被世人觀看;神待她,乃是按照復仇的法則。在眾人面前犯罪的,理當在眾人面前受罰;人若膽大妄為,不掩蓋自己的罪行,那麼對他們的刑罰也就不必掩蓋,不必顧及他們的名聲。

2欽定本將第8節上半句譯為:我已將她的血倒在淨光的磐石上,不得掩蓋。

[2.] 這是個污穢的城。比方的這段解釋,多次提到鍋裡的鏽,象徵神的審判臨到耶路撒冷的時候,她的罪孽堆積起來,極為明顯。這是個長鏽的鍋,其中的鏽未曾除掉(第6節)。所長的大鏽仍未除掉(第12節),其餘的都燒盡,但鏽還沾在鍋裡,要在鍋裡熔化(第11節),有的落在火裡3(第12節),要直接被火燒,燒得更猛,最後全都除淨(第11節)。神的手已經向他們伸出,他們不但不自卑,不悔改,不接受罪的刑罰,反倒更加狂妄,犯起罪來更瘋狂,與神相爭,逼迫他的先知,並且彼此發怒,誓與迦勒底人作對到底,咆哮撕咬,像個野牛落在網羅裡。這就是他們的鏽,好比那亞哈斯王,在急難的時候,越發得罪耶和華(歷代志下2822)。本該變得更好,反倒變得更壞,本該因著神話語和天意的譴責受約束,反倒內心的敗壞發作出來,或者原本已經藉著悔改認罪除去了鐵銹,但後來又長回來,重蹈覆轍,原本似乎柔軟的心又再剛硬,這樣的人基本上沒有指望。耶路撒冷就是這樣的:她厭倦了謊言4,厭倦神要她悔改的用意和應許,持守不住,又厭倦自己屬肉體的倚靠,樣樣落空(第12節)。注意:人若追隨虛無的謊言,很快就會感到厭倦。現在來看看她的下場(第13-14節)。只因她作惡多端,無可救藥,就被撇棄,註定滅亡。

3欽定本將第12節下半句的「這鏽就是用火也不能除掉」譯為:這鏽要落在火裡。

4欽定本將第12節中「勞碌疲乏」譯為「厭倦謊言」。

第一,各樣改革的途徑都嘗試了,無一奏效(第13節):「在你污穢中有淫行, 你在其中變得越發頑固,越發狂妄,已經養成了習慣,因你一犯再犯。在你的污穢中有根深蒂固的淫行,我潔淨你,你卻不潔淨。我給你良藥,對你卻一點不管用。我想方設法潔淨你,對你卻一點不奏效,一點不起作用。」注意:聖禮和天意在很多人身上不起作用,想想都覺得惋惜。

第二,於是就決定不再採用這樣的方法:你的污穢再不能潔淨。這火不再是鍛煉的火,而是吞滅的火,不再像過去那樣又減弱又縮短,而是越燒越久,越燒越旺,直到成就毀滅之工。注意:人若不願被醫治,那就要被放棄,那時就無可救藥,這是公義的。日子將到,人們要說: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啟示錄2211)。

第三,到那時,他們必徹底滅亡,一無所剩:我的忿怒要留在你身上5。這和經上所說的關於後來的猶太人相仿:神的忿怒臨在他們身上已經到了極處(帖撒羅尼迦前書216)。這是他們配得的:人必照你的舉動行為審判你(第14節)。神也必如此行。這判決有一系列重複的話為證,為的是喚醒他們,明白他們的毀滅是確實無疑的:「我耶和華說過的,我說到做到;必定成就,無人攔得住;我必照話而行,必不返回,命令已經發出,我必不顧惜,不憐憫,也不後悔。」他的意念不改變,他的道路也不改變。由此,先知不能再替他們代求,他們也不能再指望逃脫。神已經說了,就必做到。注意:神向罪人發怒的宣告是不容干犯的,照樣,他向他百姓施恩惠的保證也是不容干犯的。神不可能虛假,他們必被定罪;落得如此地步,那就實在是可悲。

5欽定本將第13節中「直等我向你發的忿怒止息」譯為:我的忿怒要留在你身上。

 

先知妻子之死;耶路撒冷毀滅的兆頭(主前590年)

15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16「人子啊,我要將你眼目所喜愛的忽然取去,你卻不可悲哀哭泣, 也不可流淚,17只可歎息,不可出聲,不可辦理喪事;頭上仍勒裹頭巾,腳上仍穿鞋,不可蒙著嘴唇,也不可吃弔喪的食物。」18於是我將這事早晨告訴百姓,晚上我的妻就死了。次日早晨我便遵命而行。19百姓問我說:「你這樣行與我們有甚麼關係,你不告訴我們麼?」20我回答他們:「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21『你告訴以色列家,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我的聖所,就是你們勢力所誇耀、眼裡所喜愛、心中所愛惜的被褻瀆,並且你們所遺留的兒女必倒在刀下。22那時,你們必行我僕人所行的,不蒙著嘴唇,也不吃弔喪的食物。23你們仍要頭上勒裹頭巾,腳上穿鞋;不可悲哀哭泣。你們必因自己的罪孽相對歎息,漸漸消滅。24以西結必這樣為你們作預兆;凡他所行的,你們也必照樣行。那事來到,你們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25「人子啊,我除掉他們所倚靠、所歡喜的榮耀,並眼中所喜愛、心裡所重看的兒女。26那日逃脫的人豈不來到你這裡,使你耳聞這事嗎?27你必向逃脫的人開口說話,不再啞口。你必這樣為他們作預兆,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先知妻子的死——不可悲哀哭泣

以西結自從本書的開頭就在預言耶路撒冷即將毀滅,直到這裡,這個題目終告結束;他在後面雖仍多多預言別國的事,卻沒有再論到耶路撒冷,直到將近三年後耶路撒冷毀滅的消息傳來(3321)。在本章的前半部份,他叫人明白,若想避免這場災禍,那是沒有一點指望,這裡他叫人明白,若想為這場災禍哀哭,也是不能盡情。請注意看

I。用何兆頭來向他們表明:這兆頭真是叫先知代價慘重。他按神所命定的,付出如此代價,要叫他們能聽進他所傳的,他們仍然無動於衷,這就使他們更加蒙羞

1.他不得不失去好妻子,她要忽然死去,從他身邊被取去。神把這件事預先告訴他,使他不致措手不及(第16節):看哪,我要將你眼目所喜愛的忽然取去。注意:

1)婚姻和先知職任之間並無衝突;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希伯來書134),傳道人嫁娶,自然也不是犯罪。

2)人生的安慰,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關係融洽。以西結定是找到了一位聰慧溫柔的同負一軛之人,能分擔他的憂思和關切,在被擄之地與他愉快相伴。

3)夫妻之間不僅要互相遮眼(創世記2016),免得眼目留戀他人,還要互相眼目喜愛,彼此交換愉悅的眼神。所愛的妻是眼目所喜愛的,沒有比她更使人感到溫馨的。

4)越是寶愛,就越不安全;眼目之所愛也許隨時被取去,叫人心中憂傷,所以說,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快樂的,要像不快樂(哥林多前書729-30)。再虔誠、再有用、再可愛的,也免不了死的擊打。

5)倘若眼目所喜愛的忽然取去,我們就應當看見,並且承認,其中有神的手:我將你眼目所喜愛的取去。神隨己意,按他的日子,將我們在世的安慰取去;這些安慰本是他賜給我們的,但他仍保留其所有權,他的東西難道不可隨他的意思用嗎?(馬太福音2015

6)遇到這樣的苦難,我們就應當想到自己不過是人子,如神在此稱呼先知的那樣。既然是亞當之子,妻子是夏娃之女,因而就是將死的人。這樣的事,人人都可能遇到,難道大地為你見棄嗎?(約伯記184)先知照著這預言告訴他們(第18節):我將 這事早晨告訴百姓;神差遣眾先知,從早起來差遣他們(耶利米書265);他想,百姓若能聽得進,早晨也許是最容易聽得進的時候。請注意看:

[1.] 神雖提早告訴以西結,有此大難臨頭,但他並不因此停止做工,他仍決意繼續。

[2.]苦難臨到時,倘若我們正走在盡本份的路上,也許就更容易承受,只要持守在神的愛中,那就不會受傷,也不會出差錯

2.他不得不克制自己,不為亡妻盡情哀哭;哀哭本是向她致哀,也是緩解自己心中的壓抑。他心中的憂傷不能自然流露(第16節),不可哭泣發洩情緒,也不可流淚,儘管流淚向死者致哀是通情達理的;身體入土好比撒種,理當流淚澆灌。但以西結不能如此,儘管他以為自己和別人一樣,理當如此,並且若不如此,也許還會遭人議論。他更不能舉辦任何弔喪儀式;他仍要穿平時的衣服,戴頭巾,這裡稱作裹頭巾,仍要穿鞋,不可像舉喪之人那樣赤腳;不可蒙著嘴唇,不可用帕子遮臉(舉喪之人往往如此;利未記1345);不可面帶愁容,不叫人看出你禁食來(馬太福音618);不可吃弔喪的食物,不可指望鄰舍和朋友送食物來;遇有喪事朋友往往如此,知道弔喪者無心預備食物;即便有人送來,也不可吃,行事仍要像往常那樣。心之所愛死了,竟然不能哀哭,這真是大大有違屬血氣的人性,但既然這是神的吩咐,次日早晨我便遵命而行。他出現在眾人面前,像往常那樣,臉色如常,沒有一點哀慟的跡象。

1)這真是奇怪,以西結為了把自己當作兆頭,不得不強忍悲痛,頑強克制自己。注意:我們的感情應當永遠順服神的指示,哪怕是最困難的,哪怕是我們最不願意的,也應當遵行他的命令。

2)為死者舉哀雖是責任,但仍要受信仰和理性的管轄,不可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帖撒羅尼迦前書413);人死了,哪怕是最寶貴、最難捨難分的人死了,也不可哭得仿佛失去了神,仿佛我們的福樂都隨之失去;傳道人若遇到這樣的事,應當作節哀順變的榜樣。在這樣的時候,應當努力藉著苦難提高自己,努力順應苦難,在親人離世之際,加增我們對將來世界的認識,效法約伯,無論是賞賜還是收取,都稱頌耶和華的名(約伯記121


耶路撒冷被擄——眼目所喜愛的被取去

II
。兆頭的解釋和應用。眾人詢問這是何意(第19節):你這樣行與我們有什麼關係,你不告訴我們麼?他們知道以西結是個愛妻子的丈夫,知道他妻子亡故,對他是極大的苦難,也知道若非事出有因,若非為了教導眾人,他不會這樣無動於衷;也許他們以為這是個好兆頭,表示神如今要安慰他們,抵消他們所受的苦,又可以愉悅歡快。注意:若要詢問神的事,就應該問:這些事與我們有什麼關係?與我們有何關涉?對我們有何教訓,有何勸導,有何安慰?如何應用在我們身上?以西結所回答的,是逐字逐句按他從耶和華所領受的;是神告訴他應當向以色列家說什麼

1.要叫他們知道,神從以西結忽然取去他的妻子,照樣神也要從他們忽然取去他們所愛的(第21節)。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路加福音2331)神忠心的僕人尚且因為試煉的緣故遭此大難,悖逆神的世代豈能不受刑罰呢?藉著這震驚人心的天意,神表示他的警告是認真的,也是不可阻擋的。想必以西結曾經禱告,倘若合乎神的心意,求神放過自己的妻子,但神沒有垂聽;既然如此,他若為這惹怒神的民代禱,神豈能垂聽呢?不,這事已定:神要將你們眼目所喜愛的忽然取去。注意:別人的安慰被取去,我們就應當被喚醒,思想我們的安慰也可能離去,我們比他們強嗎?(羅馬書39)誰知道同樣的杯,或者更苦的杯,何時也會放到我們手裡,所以我們應當與哀哭的同哀哭,仿佛身在其中一般。神要取去他們心中所愛惜的,他們一旦失去,就會說:這東西竟然被剪除,竟然毀壞,真是可惜!有人理解為:他們心中所擔心的,就是最怕失去的。神要取去什麼?

1)要取去他們公開引以為傲的,就是殿宇:我必使我的聖所被褻瀆,交在仇敵手中,任憑他們擄掠焚燒。這點用愛妻之死來作為象徵,要教導我們,神的聖所應當比任何世上的安慰都更寶貴,更應當是我們眼目所喜愛的。基督教會是他的新婦,我們也該看作比任何世上的安慰都更寶貴。這民雖然十分敗壞,褻瀆了聖所,但聖所仍稱作眼裡所喜愛的。注意:空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摩太後書35),這樣的人很多;神為了刑罰他們的虛偽,就奪去他們敬虔的外貌,這是公義的。聖所在此稱作他們勢力所誇耀的;他們有很多堅固城,很多高臺,但聖所超越這一切。那是他們力量的誇耀,他們誇耀聖所是他們的力量,說他們就是耶和華的殿(耶利米書74)。注意:所誇耀的教會特權因人犯罪而被褻瀆,公義的神就藉著審判,任憑他們褻瀆。

2)還要取去他們的天倫之樂:你們的兒女(他們對你們而言更寶貴,因為已經所剩無幾,其餘的已在饑荒和瘟疫中喪命)必倒刀下,倒在迦勒底人的刀下。眼見自己的兒女,親生的骨肉,含辛茹苦養大、心之所愛的兒女,在無情的征服者面前死於非命,真是觸目驚心!這,這就是罪的刑罰

2.要叫他們知道,以西結不因苦難而哀哭,照樣他們也不能因苦難而哀哭。要告訴他們:你們必行我所行的(第22節)。不可悲哀哭泣(第23節)。耶利米也對他們說過類似的話,說人必不為他們哀哭,不用刀劃身(耶利米書166);這不是說會有任何外在的憐憫,或任何內在的智慧和恩德,使他們減輕憂愁,而是說他們不會哀哭:

1)因為愁苦太大,承受不住,情緒過於激動,即便發洩也不得心安。

2)因為災難來襲太快,一個接一個,久而久之,他們就在痛苦中剛硬,全然呆滯,麻木不仁。

3)因為不敢表達哀思,擔心引起征服者的不滿,把他們的哀慟看作是冒犯,影響他們誇勝。

4)因為無心哀哭,沒有時間,也沒有經濟能力舉辦哀慟儀式:你們要被實實在在的痛苦所占滿,無暇顧及痛苦的影兒。

5)因為舉哀者不必有別於他人,蒙著嘴唇,摘下首飾,赤腳行走,只因人人都是舉哀者。

6)因為感受到苦難和憂愁不能領他們悔改,只能令他們絕望,所以接下來的話是:你們必因自己的罪孽漸漸消滅,良心受傷害,意念被敗壞,你們歎息,不是藉著禱告和認罪在神面前歎息,而是相對歎息,是焦躁歎息,發怨言,埋怨神,導致擔子更重,傷口更深,好比沒有耐心的人在苦難下,將自己的情緒和苦難混在一起

III。叫人看了就相信這一切(第24節):「那事來到,正如所預言的,耶路撒冷如今正被包圍,即將被毀,淪為荒涼,如今你們不信,到時你們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已經警告過你們。那時你們就會想起以西結曾在你們面前作兆頭。」注意:人若聽見神的警告話無動於衷,當這些警告話都應驗的時候就不得不想起來。請注意看

1.耶路撒冷被困,其結局就是大荒涼(第25節):到那日,就是那可怕的日子,城邑被攻陷的日子:

1我必除掉他們所倚靠的,就是他們的力量,他們的城牆,他們的財寶,他們的堅固台,他們的勇士;沒有一樣靠得住。

2)我必除掉他們所誇口的,所歡喜的榮耀,就是最驕傲、最得意的,就是神殿和王宮。

3)我必除掉他們所喜愛的,眼中所喜愛的,心裡所重看的。注意:屬世之人心裡所看重的,就是眼裡所看重的,所看的都是可見之物,所愛的也是可見之物;心裡看重沒有把握的,隨時可能被取去的,那是愚昧;參考箴言 235。他們的兒女就是他們所依靠、所歡喜、所誇耀的,他們都必被擄去

2.這消息要傳到先知耳中,不是通過啟示,不同於圍城的消息傳給他(第2節),而是通過普通方式(第26節):那日逃脫的人必在特別天意的引領下來到你這裡,傳消息給你。後來果然如此(3321)。壞消息來得慢,可對以西結和一同被擄的人而言,這消息還是太快

3.他接到消息以後有何反應(第 27 節)。從這時到那時,以西結將閉口,不再說預言攻擊以色列地,但他還是說預言攻擊別國,我們在接下來幾章經文就會見到;可是到了那時,他會再次領受吩咐,向本國的子民說話(33222),那時他要再開口。眼下神不讓他再說預言攻擊他們,因為耶路撒冷被圍困,他的預言傳不進去,因為神藉著刑杖已經在大聲說話,不太需要用言語說話,因為那時他的預言成真,就全然證明他的使命,更有效地為他掃清道路,重新開始說預言。既然與結局相關,就應當等候結局。基督也是這樣,他不許門徒公開宣告他是基督,直到他復活以後,因為復活才能全然證明他是基督。「那時你必說話,更有確信,更有果效,或叫他們信服,或叫他們蒙羞。」注意:神的先知若閉口無言,必有其智慧和聖潔的用意。一旦神叫他們重新開口(他也定會在合宜的時候叫他們開口,見證人雖然被殺,也必復活),就必顯出他們閉口是為神的榮耀,是暫時閉口,好叫眾人更加確定,更全面地知道神是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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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文


下一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HTH 編輯版) — 全書總目錄 


 

[以西結書] 第二十三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二十三章


兩姐妹在埃及行邪淫


本章的經文比較長(和先前的第16章和第20章一樣),說的是百姓悖逆神的歷史,以世俗的淫亂為喻,突顯他們的悖逆。這裡分別討論以色列國和猶大國,分別討論十個支派和兩個支派,連同各自的都城撒馬利亞和耶路撒冷。這裡說的是:

I。以色列和撒馬利亞悖逆神(第1-8節),導致毀滅(第 9-10 節)。

II。猶大和耶路撒冷悖逆神(第11-21節),以及對他們的宣判,叫他們同樣也毀滅(第22-35節)。

III。兩者的惡加到一起(第36-44節),兩者的毀滅也加到一起(第45-49節)。這一切事寫下來,為的是告誡世人,不可犯偶像罪,不可倚靠屬血氣的膀臂,不可與惡人犯罪結盟(這裡所說的犯姦淫,指的就是這樣的罪),乃至叫人聽了就懼怕,不致效法以色列和猶大的過犯

 

撒馬利亞和耶路撒冷的罪行(主前591年)

1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2「人子啊,有兩個女子,是一母所生,3她們在埃及行邪淫,在幼年時行邪淫。她們在那裡作處女的時候,有人擁抱她們的懷,撫摸她們的乳。4她們的名字,姊姊名叫阿荷拉,妹妹名叫阿荷利巴。她們都歸於我,生了兒女。論到她們的名字,阿荷拉就是撒馬利亞,阿荷利巴就是耶路撒冷。5「阿荷拉歸我之後行邪淫,貪戀所愛的人,就是她的鄰邦亞述人。6這些人都穿藍衣,作省長、副省長,都騎著馬,是可愛的少年人。7阿荷拉就與亞述人中最美的男子放縱淫行,她因所戀愛之人的一切偶像,玷污自己。8自從在埃及的時候,她就沒有離開淫亂,因為她年幼作處女的時候,埃及人與她行淫,撫摸她的乳,縱慾與她行淫。9因此,我將她交在她所愛的人手中,就是她所戀愛的亞述人手中。10他們就露了她的下體,擄掠她的兒女,用刀殺了她,使她在婦女中留下臭名,因他們向她施行審判

神經常向以西結說話,自然也經常藉著他向百姓說話,現在他的話又臨到他,因為神說一次、兩次,說許多次,不厭其煩地說,世人卻不理會(約伯記3314)。注意:為了叫罪人意識到罪孽的害處,意識到罪孽所導致的苦楚和危險,就有必要命上加命,因為我們往往很遲鈍,不知道其中的利害關係。這裡所揭露的罪人是兩個女子,兩個國,是姊妹國,就是以色列和猶大,是一母所生,以前很長一段時間本是一國。所羅門的國疆界遼闊,人口眾多;他死後分成了兩個國。請注意看:

1.還是一國時的特點(第3節):她們在埃及行邪淫,因她們在那裡犯了拜偶像的罪, 如我們先前所見(208)。這些罪最能惹動神的怒氣,又最能傷害一國的民;將其比作淫亂,清楚表明淫亂是大罪,極其可憎,危害性極大。毫無疑問,淫亂本身是最糟糕的罪行之一,因為其它的大罪常比作淫亂,這裡是如此,別處也常如此;我們應當多多憎惡並懼怕各種形式的肉體情慾以及各樣肉體情慾的現象,因為淫亂與靈魂交戰,叫罪人不可自拔,神志不清,思想意念遠離神,遠離各樣的善,良心敗壞,乃至在聖潔的神眼中看為可憎,最後還要在毀滅和幻滅中沉淪。

2.成為兩國時的名(第4節)。以色列國稱作姊姊,因為她率先犯罪,從神所命定的君王家和祭司家分離出去;這個詞原文是大姊妹,因為這國有十個支派,另一國只有兩個。論到這兩姊妹,神說:她們都歸於我,因為她們都是他朋友亞伯拉罕的子孫,又是他所揀選的雅各的子孫;她們與神有約,身上帶有受割禮的記號,那是聖約的印記。她們都歸於我,所以她們的悖逆是極其不公平的。這是干犯神的產業,是對最美善恩主的最卑鄙的負義,是用背信棄義的詭詐手段,干犯最神聖的約定。注意:人若自稱是神的百姓,後來卻悖逆他,那是要受報應的,比從未自稱是神百姓的人所受的更重。「她們都歸於我,都是我的妻,為我生了兒女;」她們當中有很多人一心榮耀神,一心服事他,他們是國家的力量和榮美,好比兒女是各自家庭的力量和榮美。在這個比喻中,撒馬利亞和以色列國稱作阿荷拉,意思是她自己的帳幕,因為那國敬拜的地點是他們自己謀劃、自己選擇的,就連敬拜本身也是自己發明的,神從未承認過。有人將這個詞翻譯成她的帳幕歸她:由她去,好自為之。耶路撒冷和猶大國則稱作阿荷利巴,意思是我的帳幕在她那裡,因為他們的殿是神親自揀選要立他名的所在。他承認那殿是他的,還將與他們同在的象徵安置在其中,賜尊榮給他們。注意:在與神有關係、口稱他名的人當中,有些所得的特權比別人更大,條件更優越;這樣的人若是悖逆神,就因此顯得更加不可原諒,而所得特權較小的,則不會那樣不可原諒。


阿荷拉貪戀亞述人,與亞述行淫
3.以色列國行詭詐離棄神(第5節):阿荷拉歸我之後行邪淫。十個支派雖離棄了大衛家,但神還是把他們看作是屬他的;耶羅波安雖然設立金牛犢,自己犯罪,又使以色列陷在罪裡,但只要他們仍單單敬拜以色列的神,哪怕是對著雕像,他也不會將他們全然拋棄。然而犯罪的路是下坡路。阿荷拉行了邪淫,引進了巴力敬拜(列王紀上1631),設立了別神,就是那糞堆神,與耶和華相抗衡(列王紀上1821),好比卑劣的淫婦貪戀所愛的人,只因他們衣冠楚楚,道貌岸然,只因他們年輕帥氣(第6節),穿藍衣,作省長、副省長,是可愛的少年人,風度翩翩, 貌似尊貴人,於是她就貪愛鄰舍,尤其是貪愛征服了四圍國家的亞述人;她羡慕他們的偶像,於是就拜,又羡慕他們宮殿的氣派和軍事實力,於是就不顧一切與他們結盟,仿佛自己的神靠不住。經上說有一個以色列王甚至給了亞述王一千他連得銀子,請他出手相助(列王紀下1519)。她貪愛亞述人中最美的男子,以為他們值得信靠,委以國事(第 7 節),又因所戀愛之人的一切偶像玷污自己。注意:人無論貪愛什麼被造物,膜拜它,倚靠它,都是將這被造物當作偶像;人無論將什麼當作偶像,都是玷污自己。這裡再次追朔到國民的初始階段:自從在埃及的時候,她就沒有離開淫亂(第8節)。他們在埃及拜偶像這件事,永遠不會遺忘;他們在不斷懼怕埃及暴君和督工的同時,竟然還貪愛埃及的偶像!不過正如有人所注釋的,由於這個原因,當撒但誇口說他從地上走來走去、把大地當作是屬他的時候,神為了駁斥他的假冒,就不說:你曾用心察看我民以色列在埃及沒有(因他們已經拜了偶像,不可誇口),而是說: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在烏斯地沒有(約伯記18他們剛剛形成一民就有這種敗壞性情,那是我們與生俱來、根深蒂固的原始敗壞的標記,就是強烈傾向於屬世的,屬肉體的,就如以色列人強烈傾向於偶像崇拜一樣;偶像崇拜深入他們的骨髓,過了這麼久還受譴責,說他們自從在埃及的時候,就沒有離開淫亂。埃及雖是他們的為奴之家,淫亂卻從未除去。我們也是這樣,與生俱來的敗壞性情和傾向沒有除去,沒有清除,還保留著,儘管與生俱來的罪孽是人生所面臨一切災禍的起源。

亞述人羞辱阿荷拉,擄掠她的兒女

4.
以色列因悖逆神而亡國(第9-10節):我將她交在她所愛的人手中。公義的神先是任憑她放縱情慾(以法蓮親近偶像,任憑他吧;何西阿書417),後來又任憑她被交在她所愛的人手中。她順應鄰國的偶像崇拜,倚靠鄰國的友情,這兩樣都冒犯神,如今神就把鄰國當作毀滅她的器皿。她所戀愛的亞述人很快看上了那地,發現了她的盲點,於是就攻打她,奪去她一切的妝飾和防禦,因而就露了她的下體,使她赤身露體,又擄掠她的兒女,帶去被擄之地,又用刀殺了她,幾乎毀滅整個王國,令其終結。這段故事,列王紀下176等有詳細記載,那裡指出這曾經強盛的國被亞述人所毀滅,就是因為他們離棄以色列的神,事奉別神,效法外邦人所行的;所以神向他們大大發怒,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列王紀下1718)。而他們所戀愛的亞述人竟然成了向他們施行審判的器皿,這點非常引人入勝,表明神在施行公義審判的過程中,往往把罪人過份心儀的東西轉變為他們的禍患。死不悔改的罪人聽從魔鬼,順應引誘人的,到頭來魔鬼將是他們永遠的折磨。就這樣,撒馬利亞在婦女中聞名,實際上是留下臭名;原文作:她成了名;不只是因為她成了常見的話題,常被議論,好比城邑和王國荒涼的消息充滿報紙,也因為她是因拜偶像而遭毀滅,要警戒所有的人不可如此行,好比公開處決臭名昭著的罪犯使他們成了名,成了臭名,為的是震懾別人不可走這樣的惡道,免得落入可悲可恥的下場。申命記2121說: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

 

撒馬利亞和耶路撒冷的罪行(主前591年)

11她妹妹阿荷利巴雖然看見了,卻還貪戀,比她姊姊更醜;行淫亂比她姊姊更多。12她貪戀鄰邦的亞述人,就是穿極華美的衣服,騎著馬的省長、副省長,都是可愛的少年人。13我看見她被玷污了,她姊妹二人同行一路。14阿荷利巴又加增淫行,因她看見人像畫在牆上,就是用丹色所畫迦勒底人的像,15腰間系著帶子,頭上有下垂的裹頭巾,都是軍長的形狀,仿照巴比倫人的形像; 他們的故土就是迦勒底。16阿荷利巴一看見就貪戀他們,打發使者往迦勒底去見他們。17巴比倫人就來登她愛情的床,與她行淫玷污她。她被玷污,隨後心裡與他們生疏。18這樣,她顯露淫行,又顯露下體;我心就與她生疏,像先前與她姊姊生疏一樣。19她還加增她的淫行,追念她幼年在埃及地行邪淫的日子,20貪戀情人身壯精足,如驢如馬。21這樣,你就想起你幼年的淫行。那時,埃及人擁抱你的懷,撫摸你的乳


阿荷利巴貪戀亞述人

先知何西阿在他的時代注意到,在那十個支派悖逆神的時候,那兩個支派在很大程度上持守了正直(以法蓮用謊話圍繞我;猶大卻靠神掌權,向聖者有忠心;何西阿書1112;並且他們本該如此:以色列啊,你雖然行淫,猶大卻不可犯罪;何西阿書415);然而這件事並沒有持久。巴力崇拜因著大衛家和亞哈家的不幸聯姻,被引入猶大國,又被幾位推動改革的王所秉除;十個支派被擄的時候是希西家作王,那時一切都上正軌,但也沒有持續很久。到了瑪拿西作王的時候,就是猶大國目睹以色列亡國之後不久,他們竟然貪戀偶像,比以色列還要敗壞(第11節)。以色列亡國,他們本該吸取教訓,好自為之,卻反倒變本加厲,仿佛耶和華擊殺了以色列,他們就心裡愁煩(撒母耳記下68),因而不再愛他,不再服事他。他們本該因此敬畏他,以他為忌邪的神,卻反倒疏遠他,更喜悅那些任憑他們隨心所欲的假神。注意:若有人看見神的審判臨到別人,卻不因此吸取教訓,若在別人身上看見了犯罪的結果,卻仍不當一回事,神的審判就會臨到他們,這是公義的。本當使他們變得更好,他們反倒變得更壞,本當約束他們的情慾,情慾反倒被煽動起來,這實在是糟糕。耶路撒冷行淫亂比她姊姊撒馬利亞更多。這點在先前已經提到過(16 51):撒馬利亞沒有犯你一半的罪。

阿荷利巴貪戀迦勒底人的畫像
I。耶路撒冷曾經是忠信的城,如今成了妓女(以賽亞書121)。她也貪戀亞述人(第12節),與他們結盟,參與他們的敬拜,漸漸喜愛他們的省長、副省長,將他們吹捧為有風度、有成就的紳士,勝過以色列地歷來所產生的。看看他們衣著富貴光鮮,穿極華美的衣服,看看他們騎著馬,何其威風;再看看他們的儀態,都是可愛的少年人。就這樣,他們漸漸喜愛國外的一切,輕看本國的一切,連本國的信仰都覺得卑微,覺得土氣,不能與外邦人奇特花哨的殿宇相提並論。就這樣,她行淫亂更多,愛上了迦勒底人,與他們結盟。希西家自己也在這點上犯了錯,見巴比倫王恭維他,就驕傲起來,將自己的寶物都拿出來給他使者看(以賽亞書392)。這心態漸漸加增(第14節);她還愛上了巴比倫眾軍長的畫像(第15-16節),與那國結盟,邀請他們到耶路撒冷定居,叫他們訓練猶大國的精英,令其更有風度;更有甚者,他們打發人去尋找他們柱像、祭壇和殿宇的樣式,在敬拜中使用。就這樣,她被玷污(第17節),顯露淫行(第18節),顯露她自己拜偶像的強烈傾向。後來她受夠了迦勒底人,厭倦了他們,就隨意干犯盟約,如約雅敬和西底家所行的,她的心就與她生疏,轉去迎合埃及人,貪戀他們身壯精足(第20節),願意與他們結盟,並且為了堅固盟約,就與他們一同拜偶像,倚靠他們來保護自己,不受別國的攻擊,只因埃及人如此聰慧、富足、強壯,拜起偶像來又是如此完美,因埃及所得的滿足,沒有一國比得上。於是他們追念幼年在埃及地的日子(第19節),想起幼年的淫行(第21節)。

阿荷利巴追念埃及的淫行
1.他們想起來就洋洋自得。一旦開始心儀埃及,就很願意投靠那國,因為那是老相識,似乎仍在回味當年在那裡吃過的蔥蒜,更確切地說,仍在回味當年在那裡學會的偶像崇拜。一旦開始與埃及人來往,就想起他們的祖先拜金牛犢。是何等快樂,又是音樂又是舞蹈,都是從埃及學來的,並且希望這一切都能重現。就這樣,她行淫更多,重複以往的淫行,又因想起幼年的淫行,就挨近眼前的試探。注意:若有人想起以往的罪行不覺得憂愁和羞恥,反倒覺得快樂和驕傲,那就是由此染上新的罪污,就更加敗壞,實際上是公然抗拒悔改。這好比是狗轉過來吃它所吐的(箴言2611)。

2.他們說是神想起來,是惹怒他想起他們的罪來。神確實說過,為了那金牛犢,那埃及的偶像,要追討他們的罪(出埃及記3234),但他就是這樣耐心,似乎已不再紀念,直到他們現在與埃及人結盟,共同對抗迦勒底人,好像又使他想起來一般;他說到了追討的日子就必追討。看看這淫婦如何更換她所愛的:她先是貪愛亞述人,後來覺得迦勒底人更帥氣,於是就討好他們;過了一會兒又疏遠他們,覺得埃及人更強大(第20節),應該與他們交好。這就顯出他們的愚昧來:

1)肉體情慾的愚昧,一旦放縱自我,就脾氣暴躁,變幻無常,吃撐了都不覺得飽足,必須有變化,今天愛上,明天就厭煩。

2)拜偶像的愚昧。人若覺得一個神太少,那麼哪怕有一百個,也會覺得不夠,還想要更多,再多也覺得不夠。

3)尋求人的幫助,這是愚昧;一個接一個找,就一個接一個失望,直到以以色列的神為幫助,才能得安息。

II。信實的神將一紙休書給了這不忠的城,變成妓女的城,這是公義的。忌邪的神很快發現她的淫行(第13節):我看見她被玷污了,看見她敗壞了,看見她的心之所在,看見她姊妹二人同行一路,並且耶路撒冷比撒馬利亞更糟糕。倘若我們向別神舉手,神豈不鑒察這事嗎?(詩篇4420-21)是的,他必鑒察;他要是發現,豈能喜悅呢?不能(第18節):我心就與她生疏,像先前與她姊姊生疏一樣。聖潔的神豈能喜悅如此淫亂的世代?注意:罪孽使神的心與罪人生疏,這是公義的,因為罪人的心與神生疏。神的心與誰生疏,誰就有禍了,有大禍了,因為他轉離誰,就轉過來攻擊誰

 

耶路撒冷的刑罰(主前591年)

22阿荷利巴啊,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激動你先愛而後生疏的人來攻擊你。我必使他們來,在你四圍攻擊你。23所來的就是巴比倫人、迦勒底的眾人、比割人、書亞人、哥亞人,同著他們的還有亞述眾人,乃是作省長、副省長、作軍長有名聲的,都騎著馬,是可愛的少年人。24他們必帶兵器、戰車、輜重車,率領大眾來攻擊你。他們要拿大小盾牌,頂盔擺陣,在你四圍攻擊你。我要將審判的事交給他們,他們必按著自己的條例審判你。25我必以忌恨攻擊你;他們必以忿怒辦你。他們必割去你的鼻子和耳朵;你遺留(或譯:餘剩;下同)的人必倒在刀下。他們必擄去你的兒女;你所遺留的必被火焚燒。26他們必剝去你的衣服,奪取你華美的寶器。27這樣,我必使你的淫行和你從埃及地染來的淫亂止息了,使你不再仰望亞述,也不再追念埃及。28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將你交在你所恨惡的人手中,就是你心與他生疏的人手中。29他們必以恨惡辦你,奪取你一切勞碌得來的,留下你赤身露體。你淫亂的下體,連你的淫行,帶你的淫亂,都被顯露。30人必向你行這些事;因為你隨從外邦人行邪淫,被他們的偶像玷污了。31你走了你姊姊所走的路,所以我必將她的杯交在你手中。」32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必喝你姊姊所喝的杯;那杯又深又廣,盛得甚多,使你被人嗤笑譏刺。33你必酩酊大醉,滿有愁苦,喝乾你姊姊撒馬利亞的杯,就是令人驚駭淒涼的杯。34你必喝這杯,以致喝盡。杯破又齦杯片,撕裂自己的乳;因為這事我曾說過。這是主耶和華說的。35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忘記我,將我丟在背後,所以你要擔當你淫行和淫亂的報應。」


神審判阿荷利巴——仇敵從四圍攻擊
耶路撒冷被起訴,用的是阿荷利巴這個名,因她行詭詐,背叛耶和華天上的神,不懼怕他,反倒被魔鬼所操縱,所以是對神不忠,試圖掙脫他的治理,又和他的仇敵保持聯繫,與他們結盟,藐視他的冠冕和尊榮。對於這樣的起訴,她拒不認罪,說:我沒有玷污、沒有隨從眾巴力(耶利米書223)。然而證據確鑿,她被起訴,並且沒有任何實質性的東西表示不能審判,不能按律行刑。於是我們就在這段經文看見了判決

I。先前和她結盟的,現在要成為她的行刑者,先前領她犯罪的,現在要被當作刑罰的器皿(第22節):「我必激動你所愛的來攻擊你,就是迦勒底人,你先前極為羡慕,很想交往,後來你的心又與他們生疏,並且背信棄義,干犯與他們的盟約。」這裡稱他們為你所愛的人(第22節),第28節又稱他們為你所恨惡的人。注意:犯罪的愛很快轉變為恨,這是很常見的;暗嫩對待她瑪就是這樣(撒母耳記下第13章)。人若頭腦發熱,沒有理性,做事衝動,往往會向不久前還熱戀的人或物大發雷霆。愚昧人愛走極端,就連智慧人也有可能情緒波動。所以,我們不僅要在快樂和哀哭的事上要像不快樂,不哀哭,在愛和恨的事上也要像不愛不恨。常言道:要愛,但也要預備轉向

II。即將落在她身上的刑罰極其可怕

1.仇敵要在四圍攻擊她(第22節),就是組成迦勒底軍隊的列國(第23節),個個都是作軍長有名聲的,容貌傲慢,威武,閃亮,若是作為友人而來,保護幫助耶路撒冷,那就更顯得十分可愛,而若是為教訓她的詭詐而來,意在毀滅,那就更顯得可怕。

1)他們必帶著大隊人馬而來(第24節),有戰車,輜重車,上面裝著各樣安營紮寨的必需品,有武器彈藥,又有大隊人馬,全副武裝。

2)他們是正義之師:「我要將審判的事交給他們(他們不僅強大,還是正義的;巴比倫王有正當理由向猶大王宣戰,因為是他干犯了盟約),所以他們必審判你,不只是照著神的條例施行審判,作為神的行刑器皿,刑罰你對神的大不敬,還要照著他們自己的條例施行審判,照著列國的公約,刑罰你背信棄義。」

3)他們必氣勢洶洶投入戰鬥。這既是一場復仇之戰,他們就必以恨惡辦你(第29節),因而這場行刑極其慘烈,仿佛他們的刀沾了毒一般。你恨他們,他們也必以恨惡辦你;凡是恨人的,人也必恨他,並以恨惡辦他。

4)神親自領他們前進,神的忿怒和他們的忿怒混在一起(第 25 節):我必以忌恨攻擊你;火就點著,那時他們就必以忿怒辦你。如果人以恨惡辦我們,以忿怒辦我們,我們有神的同在,就不必懼怕,他們不能對我們造成真正的傷害。但如果人以忿怒辦我們,神也以他的忌恨攻擊我們,那時我們會如何呢

2.這裡向這臭名昭著的淫婦作出宣判,具體細節是:

1)她所有的都要被奪去。衣服和寶器本是她用來向所愛之人炫耀自己的,這些都要被剝去(第26節)。國中一切妝飾都要被奪去:「他們必奪取你一切勞碌得來的,奪去你的勞力,留下你赤身露體(第29節)。」城鄉都必貧困,所有的財富一掃而光。

2)她的兒女要被擄去。「他們必擄去你的兒女,使他們為奴(第25節),因為他們是從淫亂而生的(何西阿書24),配不上以色列的尊貴和特權。」

3)她必受羞辱,變得畸形:「他們必割去你的鼻子和耳朵,給你留下妓女的記號,叫你永遠蒙羞(第25節)。」 這表示迦勒底士兵用極其殘忍野蠻的手段對付落在他們手裡的猶太人。有人用靈意解釋這句話,說鼻子代表君王的尊貴,耳朵代表祭司職任。

4)她必受盡恥辱:你的淫行帶你的淫亂都被顯露(第29節),活像個受刑的罪犯,所有的罪行公諸於世,重複宣告,叫他蒙羞;原先在暗中的,如今要敞露出來,很久以前的,如今要想起來。

5)她必被剪除,必定滅亡:「你餘剩的人縱然逃過饑荒和瘟疫,必倒在刀下;你所遺留的必被火焚燒(第25節)。」這將是耶路撒冷的結局


耶路撒冷喝撒馬利亞的杯——受審判

III
。只因她效法撒馬利亞的罪行,就必與撒馬利亞同命運。審判往往參考前例,神在向耶路撒冷宣告判決的時候也是如此(第31節等):「你走了你姊姊所走的路,不從她致命的後果吸取教訓,所以我必將她的杯交在你手中,就是她遭災的份,就是耶和華忿怒之杯,對你而言,那是喝了使人東倒西歪的爵(以賽亞書5117)。」請注意看:

1.這裡說那杯又深又廣,盛得甚多(第32節),表示神的忿怒甚多,災禍甚多,災禍本是忿怒的結果。這樣的杯我們在耶利米書2515-16見過。神復仇的杯盛得甚多,這杯到了誰的手,誰就會知道。

2.他們不得不喝這杯,如詩篇758論到惡人時所說的:你必喝這杯,以致喝盡,不是因為這杯好喝,而是強迫你喝(第34節):杯破又齦杯片,撕裂自己的乳,因為這杯極其苦澀,盛滿了耶和華的忿怒(以賽亞書5120),好比極其苦惱的人抓自己的頭髮,瘋狂摔東西。你見別無選擇,不得不喝(因為這事我曾說過,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你就只好喝下去。

3.他們喝了就必喝醉,喝得反胃,失去理智,好比喝醉酒的,腳步踉蹌,站立不住(第33節):你必酩酊大醉,滿有愁苦。注意:醉酒與愁苦相連,到一個程度,這裡用醉酒來形容極度的慌亂和驚恐。誰能想到,如此有違人性、羞辱人性、奪去人的理智、令其混亂到極點、又用來形容最大苦楚的東西,竟然有很多人看為可愛的罪,乃至不惜失喪靈魂,糟踐身體?誰有禍患?誰有憂愁(箴言2329)?

4.既然喝得酩酊大醉,就理當像醉漢那樣被周圍的人嗤笑(第32節):你必被人嗤笑譏刺,所行盡都荒唐可笑。神若即將毀滅一民,就使他們的審判官變成愚人,使君王蒙羞被辱(約伯記121721)。

IV。神在這一切事上都要顯為義,他們則要藉著這一切事悔改,所以結果就是神得榮耀,他們得益處。

1.原先他們很壞,極壞,乃至神使這一切臨到他們,是公義的(第30節):我必向你行這些事1因為你隨從外邦人行邪淫,第35節又說:因你忘記我,將我丟在背後。注意:忘記神,藐視神,藐視他的眼目,藐視他對我們的權柄,這些都是世人行詭詐、犯淫亂、離棄他的根源。人之所以追隨偶像,是因為他們忘記神,忘記在神面前的本份;若不是首先將神丟在背後,視作不值得一顧,就不會這樣鍾愛罪孽的誘餌。如此冒犯神的,難道就不想想自己的結局嗎?所以你要擔當你淫行和淫亂的報應,就是說:你必因這些事受刑罰,且是咎由自取。一個人不需要別的,自己罪行的重量就足以叫他沉淪,人若不願遠離淫行和淫亂,就必擔當其報應。

1欽定本將第30節中「人必向你行這些事」譯為「我必向你行這些事

2.將來他們要很好,極好,這火雖然吞滅了很多人,卻必煉淨餘剩的民(第27節):這樣,我必使你的淫行止息。因罪而得的審判將他們和罪行分開,使他們學會說:我們與偶像有什麼關涉呢?(何西阿書14 8)請注意看:

1)這疾病是何等積習難改:你從埃及地染來的淫亂。拜偶像的傾向歷來就有,是與生俱來的,拜偶像的行為古代就有,根深蒂固。

2)儘管如此,這痊癒又是何等全面:「雖然根深蒂固,仍必止息,你不再仰望偶像,也不再追念埃及,不再心儀。」他們必遠離一切可能導致拜偶像的事,不再仰望偶像,免得心隨眼目。他們必秉除一切拜偶像的傾向:不再追念埃及,自幼戀慕的偶像,如今不再戀慕。他們有此傾向,是因為人性敗壞,因為在埃及為奴;如今秉除這傾向,是藉著神的恩典,因為被擄巴比倫;除淨罪惡(但以理書924)是被擄巴比倫的蒙福結果,尤其是除淨拜偶像的罪惡。被擄之前,沒有一國的民像他們那樣對偶像和偶像崇拜癲狂遷就,被擄之後,又沒有一國的民像他們那樣對偶像和偶像崇拜深惡痛絕,乃至今日羅馬教堂膜拜柱像的行為,證明他們和猶太人一樣,是抵擋基督信仰的。

 

指控以色列和猶大;預言審判將臨(主前591年)

36耶和華又對我說:「人子啊,你要審問阿荷拉與阿荷利巴嗎?當指出她們所行可憎的事。37她們行淫,手中有殺人的血,又與偶像行淫,並使她們為我所生的兒女經火燒給偶像。38此外,她們還有向我所行的,就是同日玷污我的聖所,干犯我的安息日。39她們殺了兒女獻與偶像,當天又入我的聖所,將聖所褻瀆了。她們在我殿中所行的乃是如此。40「況且你們二婦打發使者去請遠方人。使者到他們那裡,他們就來了。你們為他們沐浴己身,粉飾眼目,佩戴妝飾,41坐在華美的床上,前面擺設桌案,將我的香料膏油擺在其上。42在那裡有群眾安逸歡樂的聲音,並有粗俗的人和酒徒從曠野同來,把鐲子戴在二婦的手上,把華冠戴在她們的頭上。43「我論這行淫衰老的婦人說:現在人還要與她行淫,她也要與人行淫。44人與阿荷拉,並阿荷利巴二淫婦苟合,好像與妓女苟合。45必有義人,照審判淫婦和流人血的婦人之例,審判她們;因為她們是淫婦,手中有殺人的血。」46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多人來攻擊她們,使她們拋來拋去,被人搶奪。47這些人必用石頭打死她們,用刀劍殺害她們,又殺戮她們的兒女,用火焚燒她們的房屋。48這樣,我必使淫行從境內止息,好叫一切婦人都受警戒,不效法你們的淫行。49人必照著你們的淫行報應你們;你們要擔當拜偶像的罪,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

兩姐妹的罪行——獻兒女為祭,玷污聖所
十個支派被擄之後,那國基本荒涼了,餘剩的人漸漸併入猶大國,很多人在耶路撒冷安頓下來,因而這兩姊妹實際上已經合在一起;所以,先知在這幾節經文中向他們一同發難:「你要審問阿荷拉與阿荷利巴嗎?(第36節)你想替她們找藉口嗎?你知道事情極其糟糕,找不到藉口。」也可理解為:「你如今以神的名義審問他們(204)。他們合在一起的光景比先前更糟糕了。」

I。要叫她們知道自己所犯的罪:當指出她們所行可憎的事,要公開指出,大膽指出。

1.她們犯了可憎的偶像罪,這裡稱作行淫。她們與偶像行淫(第37節),干犯了與神之間的婚約,在敬拜神的過程中放縱屬世屬肉體的意念。這是他譴責他們的第一件可憎之事,也是最糟糕的一件。

2.她們犯了最野蠻的殺人罪,將兒女獻給摩洛,這罪大大違背人性,理當在各樣場合叫她們聽見譴責聲:她們手中有殺人的血,那是無辜人的血,是親生兒女的血,是她們叫兒女經火(第37節),不是獻給偶像,而是叫兒女被吞滅,表明她們愛偶像,勝過愛世上最親的人。

3.她們褻瀆聖物,就是神用來賜尊榮給她們、叫她們與眾不同的聖物:這羞辱,這傷害,都是向我所行的(第38節)。藐視聖物就是藐視神,因他是聖潔的泉源,凡是稱為聖的,都和他相關。神在她們中間設立聖所,她們卻玷污,令其成了做買賣的場所,成了賊窩,甚至還在那裡設立偶像,拜偶像,流神先知的血。神向他們顯明他的聖安息日,他們卻干犯,在安息日作各樣的工,可能還在那日尋歡作樂,不僅自己如此行,還利用權柄縱容甚至煽動別人如此行。他們在干犯安息日的同日玷污聖所。任何時候玷污聖所都是夠糟糕的,而在安息日玷污聖所,那就是罪上加罪。我們常說:好日子,好行為;這裡卻是好日子,壞行為。犯罪的場所和環境,神都知道,叫人罪上加罪。他指出(第39節)何為玷污聖所,干犯安息日。她們殺了兒女,作為祭物獻與偶像,大大虧缺神的榮耀,虧缺人性的榮耀;然後就在同一日,手上還沾染著兒女的血,衣服上還濺有他們的血,他們就來到神的聖所事奉,不是因自己所行的求饒恕,而是像別的以色列人那樣,來朝拜他,指望他的悅納,儘管犯了這些大罪,仿佛神不知道他們的惡行,即便知道也不恨惡。這就是玷污聖所,把聖所看作是大罪人的避難所,這就是她們在神殿中所行的。注意:公然褻瀆邪惡的人干犯聖禮的事奉和特權,如此狂妄蠻橫,那是褻瀆神的莊嚴聖禮。不要把聖物給狗(馬太福音76)。朋友,你到這裡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馬太福音2212)?

4.她們與外邦結盟,引以為傲,以他們為倚靠。這也用淫亂罪來代表,因為這是離棄神,她們本該單單敬拜他,不拜偶像,也本該單單倚靠他,不倚靠人。以色列是特殊的民,是獨居的民,不列在萬民中(民數記239);她們卻褻瀆自己的桂冠,將尊榮棄於塵埃,貪愛和別民相似,與他們結盟。但她們如此行,與亞述人、迦勒底人和埃及人結盟,這些在當時都是最知名、最強大的國,同時又輕看周圍的小邦國,而這些小邦國也許對他們更有用。注意:喜愛和大人物相知相熟,這往往是義人的網羅。讓我們來看看耶路撒冷如何討好那些強國,以為這樣自己就能強大。

1)她在暗中請求他們派使團前來(第40節):你們打發使者去請遠方人。當時也許鄰國無意與耶路撒冷結盟,她卻死皮賴臉,暗中派人去討好:他們就來了。人再聰明良善,有時也不可避免地要和褻瀆邪惡的人相處,但若貪戀與這樣的人相熟,那就不是智慧良善的表現。

2)她們為了迎接國外的使者竟然大張旗鼓,大造聲勢,這裡比作淫婦精心打扮自己,好比那耶洗別,粉飾眼目,佩戴妝飾(第40節)。君王首領紛紛穿新衣,佈置大廳,美化擺設,確保樣樣光鮮。你坐在華美的床上(第41節),就是華美的寶座;前面擺設桌案,將我的香料膏油擺在其上。

[1.] 這可能是為使者擺設筵席,給他們貴賓待遇,與別的準備工作相稱。用香料熏大廳,用膏油抹頭。

[2.] 這也可能是為使者預備祭壇,用來祭拜偶像,使他們知道以色列人並不拘謹古板,外邦人在他們中間可以自由操練信仰;為他們預備香案,甚至恭維他們,參與他們的膜拜;神的律法嚴格禁止,但他們為了討好朋友,竟然如此遷就。這裡的香料和膏油,神稱作是他的,不只是因為這些都是天賜,也因為這些本當獻在他的壇前,所以他們事奉偶像,事奉拜偶像的人,那是罪上加罪。參考何西阿書28

3)使者來的時候人人興奮,仿佛耶路撒冷從未有過這樣的榮幸(第42節):在那裡有群眾安逸歡樂的聲音。眾人安逸,以為有了如此強大的盟友,就平安快樂,於是就興高采烈,喊叫著迎接使者。有一大群人前來歡迎他們。有粗俗的人在那裡湊熱鬧,渲染氣氛,示巴人從曠野同來2。註腳譯作:有酒徒從曠野同來,用酒杯來祝願這大盟約興旺發達,將其強加於別人,並且高聲喊叫。無論這些人是誰,為了歡迎使者,他們把鐲子戴在手上,把華冠戴在頭上,使歡迎隊伍顯得異常壯觀。

2欽定本將第42節中的「酒徒」譯為「示巴人

4)神通過眾先知警告他們,不可與外邦人有此危險的盟約(第43節):她們從起初就喜愛與外邦人結盟,喜愛與他們聯姻(士師記36),後來又喜愛與外邦人的國結盟,雖然屢屢失望,仍不聽勸(這就是她行淫衰老);我論這行淫衰老的婦人說,現在人還要與她行淫,她也要與人行淫嗎?無論是以往的經歷還是眼下的光景,都向他們和她表明,猶太國和外邦國之間的結盟,對雙方都沒有一點好處。他們一個是鐵,一個是泥,不能混在一處,神不會賜福、也不喜悅這樣的結盟。不過她既行淫衰老,行淫的念頭似乎並沒有斷,反倒變本加厲,更加狂妄,貪得無厭;雖有嚴厲的勸言,指出其中的愚昧,他們還是與她苟合(第44節)。很快,買賣談成,盟約簽訂,外邦國一個接一個,撒馬利亞是這樣,耶路撒冷也是這樣,活像淫亂的婦人。她們不滿足於神律法和關懷的懷抱,不滿足於神要庇護她們的保證,覺得神與他們之間的約不夠安全,非得要用立約結盟的方式,投入外邦王的懷抱,將自己的利益交在他們的庇護之下,還自以為聰明。注意:人若熱衷於屬世的虛榮,倚靠世上的財富,倚靠人血肉的膀臂(耶利米書175),就是離棄神行邪淫


兩姐妹受審判——石頭打死,房屋焚燒

II
。要叫她們預見到,因為這些罪行,審判正在臨到(第 45 節):必有義人審判她們。有人將毀滅她們的器皿理解為審判她們的義人。毀滅撒馬利亞的亞述人,毀滅耶路撒冷的迦勒底人,相對而言是義的,在人與人之間有正義感,憎恨猶太人的詭詐,那也是公義的,並且我們相信他們行使神的審判,那是全然正義的。也有人將之理解為眾先知,他們的職責是奉神的名審判她們,向她們宣告判決。我們也可將其理解為呼籲所有的義人,凡是有正義感的,叫他們在這些城邑的事上作判斷,並且認同對她們的判罰;因為她們犯了臭名昭著的淫亂罪和謀殺罪,又是全民犯罪,就該擔當婦人按律因犯流人血的罪和姦淫罪所該擔當的苦楚和刑罰。義人會說:流人血的污穢之人難逃罪責,流人血的污穢之城豈能逃脫呢?請你們來斷定是非(以賽亞書53)。這判斷既由義人提出,公義的神就吩咐行刑。我們在此看到:

1.有何刑罰(第46-47節)。和先前一樣(第23節等)。神必使多人來攻擊她們,用他們來成就他聖潔的意圖,儘管他們以為是在滿足自己罪惡的胃口和情緒。這些仇敵必輕易獲勝,因為神將她們交在仇敵手中,使她們拋來拋去,被人搶奪;這些人必用石頭打死她們,好比用石頭打死罪犯,必將她們挑出來,用刀劍殺害她們;還要像有時嚴酷行刑的樣子(好比亞干),殺戮她們的兒女,用火焚燒她們的房屋。

2.結果如何。

1)由此,她們要因自己的罪而受苦:人必照著她們的淫行報應她們(第49節),她們要擔當拜偶像的罪(第 3549節)。神就是這樣,他的律法被干犯,政權受傷害,他就強調他律法和政權的尊榮,叫全世界知道他是公義忌邪的神。

2)由此,她們必徹底擺脫自己的罪行:我必使淫行從境內止息(第2748節)。神的城毀滅就好比是神的聖徒離世,所起的作用是先前的典章和天意所不能行的;這必除去她們的罪孽,乃至耶路撒冷必從廢墟中重新奮起,好比金子在爐中得潔淨,除去渣滓。

3)由此,其它的城邑和邦國要受警戒,遠離偶像:好叫一切婦人都受警戒,不效法她們的淫行。這是刑罰罪犯的目的,叫他們成為別人的鑒戒,別人看見就懼怕。鞭打褻慢人,愚蒙人必長見識(箴言1925)。神審判一些人,意在教導另一些人,人若從中吸取教訓,不重蹈罪人的覆轍,不落入他們網羅,便為有福;人若因此學到功課,就知道神是主耶和華(第49節),他是掌管世界的,是審判全地的神,他不偏待人(羅馬書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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