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本章就分地的事作出具體指示,地的疆界已在前章設定。
I。十二支派的分地,七個位於聖所北邊(第1-7節),五個位於聖所南邊(第23-29節)。
II。聖所和祭司的地業(第8-11節),利未人的地業(第12-14節),城邑的地業(第15-20節),君王的地業(第21-22節)。這裡很多內容我們在第45章見過。
III。城邑和城門的規劃,城的新名(第30-35節);本書的異象和預言到此結束。
分地(主前574 )
1眾支派按名所得之地記在下面:從北頭,由希特倫往哈馬口,到大馬士革地界上的哈薩•以難。北邊靠著哈馬地(各支派的地都有東西的邊界),是但的一分。2挨著但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亞設的一分。3挨著亞設的地界,從東到西,是拿弗他利的一分。4挨著拿弗他利的地界,從東到西,是瑪拿西的一分。5挨著瑪拿西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以法蓮的一分。6挨著以法蓮的地界,從東到西,是流便的一分。7挨著流便的地界,從東到西,是猶大的一分。8挨著猶大的地界,從東到西,必有你們所當獻的供地,寬二萬五千肘。從東界到西界,長短與各分之地相同,聖地當在其中。9你們獻與耶和華的供地要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10這聖供地要歸與祭司,北長二萬五千肘,西寬一萬肘,東寬一萬肘,南長二萬五千肘。耶和華的聖地當在其中。11這地要歸與撒督的子孫中成為聖的祭司,就是那守我所吩咐的。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他們不像那些利未人走迷了。12這要歸與他們為供地,是全地中至聖的。供地挨著利未人的地界。13利未人所得的地要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與祭司的地界相等,都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14這地不可賣,不可換,初熟之物也不可歸與別人,因為是歸耶和華為聖的。15這二萬五千肘前面所剩下五千肘寬之地要作俗用,作為造城蓋房郊野之地。城要在當中。16城的尺寸乃是如此:北面四千五百肘,南面四千五百肘,東面四千五百肘,西面四千五百肘。17城必有郊野,向北二百五十肘,向南二百五十肘,向東二百五十肘,向西二百五十肘。18靠著聖供地的餘地,東長一萬肘,西長一萬肘,要與聖供地相等;其中的土產要作城內工人的食物。19所有以色列支派中,在城內做工的,都要耕種這地。20你們所獻的聖供地連歸城之地,是四方的:長二萬五千肘,寬二萬五千肘。21聖供地連歸城之地,兩邊的餘地要歸與王。供地東邊,南北二萬五千肘,東至東界,西邊南北二萬五千肘,西至西界,與各分之地相同,都要歸王。聖供地和殿的聖地要在其中,22並且利未人之地,與歸城之地的東西兩邊延長之地(這兩地在王地中間),就是在猶大和便雅憫兩界中間,要歸與王。23論到其餘的支派,從東到西,是便雅憫的一分。24挨著便雅憫的地界,從東到西,是西緬的一分。25挨著西緬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以薩迦的一分。26挨著以薩迦的地界,從東到西,是西布倫的一分。27挨著西布倫的地界,從東到西,是迦得的一分。28迦得地的南界是從他瑪到米利巴•加低斯的水,延到埃及小河,直到大海。29這就是你們要拈鬮分給以色列支派為業之地,乃是他們各支派所得之分。這是主耶和華說的。30城的北面四千五百肘。出城之處如下;
這裡用十分簡練而直接的方式,將地分給十二支派,不像約書亞時代那樣冗長,因為分配屬靈和屬天的福份,不會像分配屬世福份那樣可能引發諸多的怨言和爭吵。神在付工錢給工人的時候,若有人心裡不服,聽了神的這句話,就必啞口無言: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馬太福音 20:15)?在各支派中平均分地就是這樣。我們可在這次分地的事上看到:
1.這裡不同於約書亞時代的分地順序,不同於他們的出生順序,也不同於雅各或摩西的祝福順序。這裡的西緬沒有分居在雅各家裡(創世記49:7),西布倫也不是停船的海口(創世記49:13),這清楚表明這段經文不能按字面來理解,而是應該按靈意來理解,儘管其中的很多奧秘向我們隱藏。在福音時代,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5:17)。屬神的以色列被放進了新的模子。
2.但支派在首次分迦南地的時候最後得地(約書亞記19:40),這裡則是最先得地(第1節)。福音就是如此,在後的要在前(馬太福音 19:30)。神施恩的方式不同卡於天意運行的方式。不過但所得的地業,位於他先前所得的一城附近,位於大馬士革邊界上,距離聖所最遠,因為那支派背離神,拜偶像。
3.被亞述王擄去的那十個支派以及很多年以後被擄去巴比倫的那兩個支派,都在這異象地中得地為業,有人說這應驗在那些支派中具體的人或家庭與猶大和便雅憫一同回歸,這點我們在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經常見到;並且後來在各不同時期可能還有很多人回歸,是沒有記載下來的;原先屬於那十個支派的加利利和其它地區既然在猶太人手裡,與他們同住,那就是喜悅他們的。格勞修斯說,如果那十個支派悔改了,回歸真神,如猶大和便雅憫的族長、祭司、利未人(以斯拉記1:5)一樣,原本也可如那兩個支派那樣得福,只是他們因為犯罪,拋棄了這榮耀預言的好處。不過,我們相信這件事要應驗在福音教會的堅立和擴大,是一切真以色列人快樂安居,享受又有確據又甘甜的新約福份;這福份極為豐盛,足夠人人享用。
4.異象中每個支派的具體地界由神指定,因為福音的本意不是除去產業的籬笆,凡物共有;初期教會的基督徒凡物公用(使徒行傳2:44),那是出於愛心,不是出於權益,並且福音的很多誡命都表示人應當知道何為己物。是神的手決定我們的份,這點我們不僅要承認,還要認同,歡然領受,還要相信這對我們是最合宜的。他為我們選擇產業(詩篇47:4)。
5.各支派的地界彼此相連。各支派的地緊靠在一起,排成一排,秩序分明,如拱門的石頭,彼此固定,彼此堅固,彼此鑲嵌。看哪!弟兄如此和睦同居是何等地善,何等地美(詩篇133:1)!這象徵眾教會和眾聖徒在福音治理下彼此相通;雖有許多,卻是一個整體,且要在聖潔的愛和互相幫助的原則下相互連接。
6.流便的屬地原先在約旦河外,如今緊靠猶大,距離聖所僅隔一個支派的屬地;雅各曾說他必不得居首位(創世記49: 4),這樣的羞辱到這時已經開始除去。個人和民族所受的恥辱不可永遠紀念,最終還是要被遺忘。
7.聖所位於各支派屬地的正中央。聖所北邊有七個支派,利未人、君王的地、城邑屬地以及另外五個支派的屬地位於聖所的南邊,這樣一來,聖所就位於國的中心(理當如此),好將其正面的影響力擴散到全國,也好成為全國團結的中心。相互之間距離遠的各支派可在那裡相聚,彼此交接。同屬一個教區的人儘管彼此分散,平時互不相識,但若能在大型聚會上一同敬拜神,就可在聖潔的愛裡心心相印。
8.聖所在哪裡,祭司就在那裡:這聖供地要歸與祭司(第10節)。這一來表示傳道人所得的尊榮和安慰,他們平時所得的支持和供給算作是獻給耶和華的聖供地,二來也表示他們的責任,既然被指定在聖所供職,又得了供給,就當常常特管這事(羅馬書13:6),一心一意。靠祭壇吃飯的,就應當在祭壇前服事,不可自己拿工價,叫別人幹活;既然靠祭壇吃飯,不住在祭壇附近,如何服事祭壇呢?
9.祭司若能證明自己在試煉時期仍然忠於神,就可得祭司的地業(第11節):這地要歸與撒督的子孫,看來他們在關鍵時刻與眾不同,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別的利未人走迷,他們不走迷。在普遍叛道的時代,若有人持守正直,神就賜尊榮給他,且有特別的恩惠為他存留。凡是逆流而上的,最後會發現他們是向上。
10.分給聖所祭司的地決不可轉讓。這實際上是地的初熟果子,是歸耶和華為聖的;祭司和利未人可以使用,他們的後裔也可以繼承,但不可賣,不可換(第14節)。凡是獻給神的,若用在別處,那就是褻瀆聖物。
11.指定給城和郊野的地稱為俗地(第15節),這不是說這城是聖城,淩駕於別城之上,只因耶和華在那裡,而是相對於聖所而言,那裡是俗地。不過事實也確實如此,即便像這樣的大城,有聖所在附近,也往往是俗地,真令人哀歎。古時就曾有過這樣的哀歎:褻瀆的事出於耶路撒冷,流行遍地(耶利米書23:15)。
12.這城是正方形的,四面的郊野向外均等擴張,好比第一次分地時利未人的城邑(第16-17節);這一點既然沒有任何一座城按字面應驗,那就該從靈意的角度,理解為福音教會的榮美和穩固;福音教會是永生神的城邑(希伯來書12:22),照著神的智慧和謀略而形成,又照著神的應許得堅固,不可撼動。
13.在以前,耶路撒冷的居民主要是猶大支派和便雅憫支派,該城在他們的屬地以內,如今這第一大城不在任何支派的屬地以內,在城內效力的,在其中供職的,就都來自以色列所有的支派1(第19節)。要從以色列各支派挑選最優秀的人到這城裡來效力,因為眾人的眼目都看著它,全國各地和列邦都有許多人彙集到此。住在城裡的,這裡說是在城內效力,我們無論在何處,都應當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為那地效力。他們從以色列各支派來,不是到城裡來圖安逸享福,而是為這城效力,盡己之力行善,並且這樣做對整個國家也都有好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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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欽定本將第19節譯為:在城內效力的,都來自以色列所有的支派。
14.對於那些在城裡和聖所專職服事的,要確保他們得著光榮而體面的供給;有專門指定的地,其中的土產要作城內工人的食物(第18節)。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哥林多前書9:7)?為國效力的官長,為教會效力的傳道人,都應得到該得的鼓勵和供給;我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羅馬書13:6)。
15.君王有自己的屬地,與他的尊位相稱(第21節);這點我們在先前見過(第45章)。王的屬地靠近聖所,那裡是以色列的法櫃,又靠近那城,那裡是審判的寶座;這是要叫他保護這兩處,並確保這兩處都能盡忠職守;可見他是神的使者,為全民造福。基督是教會的王,他在四圍保護它,為它立起籬笆;他自己就是籬笆,要捍衛它一切尊榮,以他的恩惠四面環繞它。
16.猶大的屬地緊靠聖所,在聖所的一邊,便雅憫位於聖所的另一邊,比其餘各支派都更靠近聖所;其餘十個支派離開大衛家、離開耶路撒冷聖殿的時候,凡能謹守的,就有尊榮為他們存留。行詭詐的、叛道的,若能悔改,固然必得赦免,但忠心不渝的必得賞賜,必升為
高。
城的規劃(主前574年)
31城的各門要按以色列支派的名字。北面有三門,一為流便門,一為猶大門,一為利未門;32東面四千五百肘,有三門,一為約瑟門,一為便雅憫門,一為但門;33南面四千五百肘,有三門,一為西緬門,一為以薩迦門,一為西布倫門;34西面四千五百肘,有三門,一為迦得門,一為亞設門,一為拿弗他利門。35城四圍共一萬八千肘。從此以後,這城的名字必稱為耶和華的所在。
這裡進一步講述要將這城建成榮耀之地的大都市,成為從各地到聖所來敬拜之人的彙集所在。這裡沒有稱它為耶路撒冷,也沒有把前面詳述分地情況的那地稱為迦南地;舊名已被遺忘,表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5:17)。關於這城,我們注意到:
1.城門和周邊屬地的尺寸;四個方向各延伸四千五百,共延伸一萬八千(第35節)。但這些數位用何計量單位卻不能確定2。本章經文從未說過是多少竿(我們的譯本在第8節加上了竿這個字;每竿是六肘零一掌;參考 40:5;除非是明說計量單位是肘,不然的話,若不用竿為單位,量聖所的人為何要手拿量竿呢?),也從未說過是多少肘;有人覺得這裡的計量單位是肘,因為45:2和47:3用到過這個字。不過我傾向於認為,凡是不直接提肘的地方,都應該是量竿的長度。但即便是理解為肘,人們也無法同意這是普通的肘(約為半米)還是地理肘,就是平時丈量土地所用的肘,有人說相當於六肘,也有人說約為三肘半,因而一千肘就相當於一英里。但我們既然在這點上十分不確定,那就表示這些都應當從靈意的角度來理解,這裡的主要含義是無窮智慧的神所規劃的福音教會十分精確,比例適中,我們現在雖看不清,到了天上就完全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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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48章中原文的數位都沒有計量單位;「肘」是中文聖經加上去的。
2.城門的數目。共有十二個門,每邊有三門,十分勻稱,因為城是四方形的;十二城門分別用十二支派的名來命名。因為以色列所有的支派都有人在城中效力(第19節),那麼各支派都有自己的城門,那就是合宜的;並且既然利未也包括在內,為使總數仍為十二,以法蓮和瑪拿西就在約瑟裡合成一個支派(第32節)。北邊是流便門,猶大門和利未門(第31節),東邊是約瑟門,便雅憫門和但門(第32節),南邊是西緬門,以薩迦門和西布倫門(第33節),西邊是迦得門,亞設門和拿弗他利門(第34節)。在約翰的異象中,新耶路撒冷與此相符(所以那裡稱為聖城,儘管這裡沒有這樣說),也有十二門,每邊三門,門上寫著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名字(啟示錄21:12-13)。注意:各支派、各地,都有人可以憑信心,坦然進入教會,爭戰教會是這樣,得勝教會也是這樣。基督已經為所有的信徒打開了天國的門。無論是誰,都能坦然來到生命河,生命樹。
3.這城的名:從此以後,自從那城按這規劃全新建起以來,其名不再像先前那樣稱為耶路撒冷—平安的異象,而是更合宜的名,耶和華沙瑪—耶和華的所在(第35節)。這表示:
(1)被擄之人回歸之後,無論是聖禮還是天意,都必有神同在、與他們同住的兆頭。他們不必像列祖那樣問:耶和華是在我們中間不是(出埃及記17:7)?因為人人都必看見,也都會說他確實與他們同在。那時,雖仍有很多苦難和威脅,但他們好比燒著卻沒有燒毀的荊棘,因為耶和華在那裡。而一旦神離開他們的殿,一旦他說:起來我們走吧(約翰福音14:31),那裡就成為荒場留給他們(馬太福音23:38)。既然不再是他的,自然很快就不再是他們的。
(2)福音教會也有神的同在在其中,雖然不像古時有耶和華的榮光顯現,但卻有聖靈的同在,這兆頭一點不比先前遜色。凡是忠心傳講福音的地方,謹守福音聖禮的地方,單單奉耶穌基督的名敬拜神的地方,都實在可說是耶和華的所在,因為說這話的是信實的,必信守他所說的: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20)。主在那裡,在他的教會作王,治理、保護、捍衛教會,施恩悅納承認凡誠信敬拜他的,凡求告他的,他便與他們相近(詩篇145:18)。這應當激發我們保持聖徒相通,因為那是耶和華的所在;除了那裡,還有哪裡能使我們進步呢?這對每一個良善的基督徒而言也是如此;他住在神裡面,神又在他裡面,裡面的靈魂有活潑的恩典原則,那時就實在可以說:這是耶和華的所在。
(3)天堂的榮耀和福樂主要也在於此,就是說那是耶和華的所在。約翰所形容的那蒙福的境界在很多方面確實大大超過這裡所說的。那裡滿有金子、珍珠和寶石,比這大得多,也亮堂得多,不用日月光照(啟示錄21:23)。但兩者都把神的同在當成福祉的主要成份。在那裡,得榮耀聖徒的福樂在於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啟示錄21:3),在於坐寶座的要用帳幕覆庇他們(啟示錄7:15)。而在這裡,耶和華的所在成了這座聖城的最大福祉。唯願人人努力,確保自己在那城內有一席之地,便可與主永遠同在。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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