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25, 2026

[以西結書] 第四十四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四十四章

他又帶我回到聖地朝東的外門;那門關閉了


本章說的是:

I。指定殿的東門為君王的入口(第1-3節)。

II。責備以色列家先前褻瀆神的聖所,囑咐他們將來要更為嚴格(第4-9節)。

II。先前犯了拜偶像罪的利未人要降級,持守正直的撒督家要在祭司職任上堅立(第10-16節)。

IV。關於祭司的各樣律例和典章(第17-31節)

 

有話臨到以色列家(主前574年)

1他又帶我回到聖地朝東的外門;那門關閉了。2耶和華對我說:「這門必須關閉,不可敞開,誰也不可由其中進入;因為耶和華 - 以色列的神已經由其中進入,所以必須關閉。3至於王,他必按王的位分,坐在其內,在耶和華面前吃餅。他必由這門的廊而入,也必由此而出。」

先知被帶到這裡來,回顧先前所觀察到的;我們雖然常學習神的事,仍有必要多多回顧,因其中內涵豐富。要溫習所學的功課。每當我們重溫記在聖經中的,都會發現一些新東西,是先前沒有注意到的。先知第三次被帶到東門,見門關了,表示其餘的門隨時向敬拜的人敞開。這裡提到東門關閉:

1.是歸榮耀給以色列的神。內院的那道門是他的榮耀在充滿那殿時所經過的,日後永遠關閉,不許別人從那裡進來,這是歸榮耀給他(第2節)。將此門和別的門區別開來,這道門關閉,而別的門敞開,意在永遠紀念耶和華的榮光莊嚴進入這殿,叫人對神的威嚴心生敬畏,一想到他超越萬有的榮光,就肅然起敬;神在荊棘叢中所吩咐摩西的話也是這樣的用意:當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出埃及記35)。神理當有專門的通道。

2.是歸榮耀給以色列的王(第3節)。他雖不能從此門進入(因為無人能從這裡進入),但只因以下幾點,他仍得尊榮:

1他必坐在其內,在耶和華面前享用平安祭物,那是神聖的食物。

2他必由這門的廊而入,經由一個小門而入,可能是鑲嵌在其上或緊靠著的小門,這裡稱作這門的廊。這象徵神將他一部份榮光賜給掌權的,賜給他百姓的君王,因為他曾說:你們是神。有人將這裡的王理解為大祭司或大祭司助理,說唯有他才能從這門進入,因為他是神的代表。基督是我們的大祭司,他進入聖所,又向所有信他的打開天國的門

 

利未人拜偶像(主前574年)

4他又帶我由北門來到殿前。我觀看,見耶和華的榮光充滿耶和華的殿,我就俯伏在地。5耶和華對我說:「人子啊,我對你所說耶和華殿中的一切典章法則,你要放在心上,用眼看,用耳聽,並要留心殿宇和聖地一切出入之處。6你要對那悖逆的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啊,你們行一切可憎的事,當夠了吧!7你們把我的食物,就是脂油和血獻上的時候,將身心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領進我的聖地,玷污了我的殿;又背了我的約,在你們一切可憎的事上,加上這一層。8你們也沒有看守我的聖物,卻派別人在聖地替你們看守我所吩咐你們的。9「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中的外邦人,就是身心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入我的聖地。」


我觀看,見耶和華的榮光充滿耶和華的殿,我就俯伏在地。

這裡和第43章開頭那段內容相仿。先知既然要回顧所看見的,也就應該再聽一次所聽見的。這裡和先前一樣,他看見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頓時肅然起敬,趕緊仆倒,這是表達聖潔敬畏的最謙卑的姿勢:我就俯伏在地(第4節)。注意:我們看見神的榮耀越多,看自己就越
低。

I。神吩咐先知要特別留心所看見的和所聽見的(第5節)。

1.你要用眼看,尤其是殿宇的一切出入之處,所有聖所的入口和出口;這些都應當特別留心。注意:我們認識神的事,不能一味地好高騖遠,抽象猜測,應當照著所定的簡單途徑熟悉這些事,這樣才能出入得草吃(約翰福音10 9)。

2.要用耳聽我對你所說殿中的一切典章法則,並將其教導百姓。注意:凡指定為教師的,自己應當勤奮學習,這樣,受託所要教導的內容,才不致遺忘,也不致弄錯。

II。神打發他到百姓那裡去,到那悖逆的以色列家去(第6節)。以色列家在無所不知的神眼中竟然是這樣的形象,與神立約的民竟然是悖逆他的,真是可悲。就連以色列家都悖逆他,他的臣民會如何呢?但這體現了神豐富的憐憫,他們雖然悖逆,但他沒有將以色列家全然剪除,他仍打發使者前去,呼籲並鼓勵他們回歸忠誠;他若喜悅將他們剪除,斷不至如此行。整個人類都墮落,如這裡所形容以色列的家那樣,但我們的主耶穌已經升上高天,在人間受了供獻,就是在悖逆的人間,誠如這裡所說的悖逆,叫耶和華神可以與他們同住(詩篇6818

1.要指出他們的錯誤,指出他們的悖逆,向雅各家指出他們的罪行來。注意:凡是受差遣,前去安慰神百姓的,首先要指出他們的罪孽,這是預備他們領受安慰。你們行一切可憎的事,當夠了吧!注意:長期身陷罪孽的,現在應當醒悟,意識到已經犯罪很久了,太久了,要趕緊抽身,遠離惡道。往日的生活,時候已經夠了(彼得前書43),所行可憎之事已經太多了,你們已經厭煩了。這裡所譴責他們的罪名是:

1)允許不該得享聖所特權的人來享受聖所特權;神曾說過:近前來的外人必被治死(民數記151),他們卻容忍外人入侵聖所,甚至還把他們邀請進來(第7節):將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領進我的聖地;既然未受割禮,那就按律不可進入聖所,不然就是干犯割禮之約,是撇棄自己子民的憑據,將自己和世上其餘的人等同起來。這些外人如果是虔誠善良的,雖然未受割禮,這罪也不至於這麼大,但他們心裡也未受割禮,乃是不自卑、不悔改、不認識神、不懂良善的外人。他們來獻祭的時候,把這些外人一同帶來享用祭肉,只因喜悅與他們作伴;這是可憎之事,是玷污神的聖所,是把聖物給狗(馬太福音76)。注意:允許公然作惡褻瀆的人參加聖禮,這是玷污神的聖所,是大大冒犯他。

2)啟用不配在聖所供奉的人在聖所供奉。雖然只有祭司和利未人才能在聖所供職,但想必並非所有的祭司和利未人都直接在那裡供職,而是有選擇性的,有資質的,最聰明、最認真、最誠心、最能盡心負責聖物的;然而他們在人選的事上不擇優而用:「你們派別人在聖地替你們看守我所吩咐你們的,或賣人情,或從中得利,或合自己心意,置聖所律例於不顧;由此你們也沒有看守我的聖物。」注意:在看守聖物的人選問題上,若想達到某種世俗自私的意圖而啟用不配不誠的人,那麼罪就伏在門前,因為他們背叛了聖物,將其交到不合宜的人手中

2.要指出他們的本份(第9節):外邦人不可入我的聖地,除非首先遵守聖地的律例。但為了避免有人以為悔改信神的外邦人也被摒棄在外,這裡將外邦人說成是心裡未受割禮的,就是沒有誠意、不認同聖約、不除去肉體污穢的;真正信神的外邦人是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歌羅西書211)。心裡所受的割禮關乎精意,不是字句,乃是不信的猶太人所不明白、不關心的,他們只顧一味地將未受割禮的外邦人摒棄在聖所之外;他們懷疑保羅將希臘人領進聖殿,就向他大發雷霆(使徒行傳2128

 

拜偶像的祭司降級(主前574年)

10「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有利未人遠離我,就是走迷離開我、隨從他們的偶像,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11然而他們必在我的聖地當僕役,照管殿門,在殿中供職;必為民宰殺燔祭牲和平安祭牲,必站在民前伺候他們。12因為這些利未人曾在偶像前伺候這民,成了以色列家罪孽的絆腳石,所以我向他們起誓: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這是主耶和華說的。13他們不可親近我,給我供祭司的職分,也不可挨近我的一件聖物,就是至聖的物;他們卻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和所行可憎之事的報應。14然而我要使他們看守殿宇,辦理其中的一切事,並做其內一切當做之工。」15「以色列人走迷離開我的時候,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孫仍看守我的聖所。他們必親近我,事奉我,並且侍立在我面前,將脂油與血獻給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16他們必進入我的聖所,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守我所吩咐的

家主既然要重建自己的家,就巡視他的僕人祭司,看哪些不能留用,哪些應該留用,且相應對待

I。行詭詐的要降級,要在利未人之下;先前在以色列叛道的時候隨波逐流的祭司,他們走迷離開神,隨從他們的偶像(第10節),迎合拜偶像的以色列和猶大諸王,在他們的偶像前伺候這民(第12節),在臨門廟跪拜,為他們設立祭壇(如烏利亞為亞哈斯設立祭壇),成了以色列家罪孽的絆腳石,引他們犯罪,使他們在罪中剛硬;一旦祭司走迷了路,就會有許多人跟他們走惡道。可能在巴比倫的時候,有猶太人的祭司順應當地的偶像習俗,使自己的信仰大大蒙羞。這些祭司如此左右搖擺,神就向他們發怒,這是公平的。他們即便死了(倘若這罪是在被擄以前犯下的,那很有可能他們已經死了),其罪孽要向他們的子孫追討。也可能這裡指有此過犯的亞比亞他全家,現在要向他們追討。

1.其判決是他們要失去一部份職任,從祭司的尊位降到與普通利未人相同。神向他們起誓,他既然說了,又起了誓,他們就必擔當自己的罪孽(第12節),必為此受苦,為此蒙羞,要擔當自己的羞辱(第13節),雖然悔改了(但願如此),但仍不可親近我,給我供祭司的職份,不可擔任唯有祭司才能擔任的職份,不可挨近聖所裡的聖物(第13節)。注意:若有人搶奪神的尊榮,他自己的尊榮就被奪去,這是公平的。不准他們靠近神,這真是極大的刑罰;凡是離棄神的,就被視作不配,不許靠近他,不得不遠離他,直到永遠,這是公平的。

2.不過這判決中仍有憐憫。神本可嚴辦那些向他行詭詐的人,但他不嚴辦,反倒減刑(第1114節)。他們只是被奪去了一部份職份,似乎不是全部薪酬。他們仍可協助宰殺祭牲,這樣的事利未人可以做,並且是在殿裡做的,不是在祭壇上,而是在桌子上(4029)。他們仍可看守殿宇,辦理其中的一切事,並做其內一切當做之工。注意:人若配不上一項服事,也許配得上另一項,哪怕是犯了罪的,也可能有用,不能撇在一邊,更不能將其撇棄

II。忠心的要得尊榮,得堅立(第15-16節)。這樣的人要分別出來:在普遍叛道、普遍走迷路的時候,撒督的子孫持守了正直,他們必親近我,侍立在我面前。注意:若有人在動搖試煉的時代能證明自己對神一貫忠心,神就賜尊榮給他們;若有人在別人都退後、不再事奉神的時候能夠堅持事奉他,神就啟用他們侍立在他面前。堅立本位應當被看作是又真又大的獎賞。我們堅持親近神,神就叫我們侍立在他面前

 

關於祭司的指示(主前574年)

17他們進內院門必穿細麻衣。在內院門和殿內供職的時候不可穿羊毛衣服。18他們頭上要戴細麻布裹頭巾,腰穿細麻布褲子;不可穿使身體出汗的衣服。19他們出到外院的民那裡,當脫下供職的衣服,放在聖屋內,穿上別的衣服,免得因聖衣使民成聖。20不可剃頭,也不可容發綹長長,只可剪髮。21祭司進內院的時候都不可喝酒。22不可娶寡婦和被休的婦人為妻,只可娶以色列後裔中的處女,或是祭司遺留的寡婦。23他們要使我的民知道聖俗的分別,又使他們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24有爭訟的事,他們應當站立判斷,要按我的典章判斷。在我一切的節期必守我的律法、條例,也必以我的安息日為聖日。25他們不可挨近死屍沾染自己,只可為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弟兄,和未嫁人的姊妹沾染自己。26祭司潔淨之後,必再計算七日。27當他進內院,進聖所,在聖所中事奉的日子,要為自己獻贖罪祭。這是主耶和華說的。28「祭司必有產業,我是他們的產業。不可在以色列中給他們基業;我是他們的基業。29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他們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物都要歸他們。30首先初熟之物和一切所獻的供物都要歸給祭司。你們也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面給祭司;這樣,福氣就必臨到你們的家了。31無論是鳥是獸,凡自死的,或是撕裂的,祭司都不可吃。


他們進內院門必穿細麻衣

神的祭司應該是正規軍,不是俗人,所以這裡為他們立下自律的章程,並鼓勵他們要持守這些章程。這裡所給的指示

。關乎服裝:進內院或聖所供職的時候要穿細麻衣,不可穿羊毛衣服,因為那樣容易出汗(第17-18節)。要穿涼快的衣服,做起事來更方便,又因要在壇前服事,常有火在其上燒,那就更加有此必要。要穿著整潔,不可穿任何出汗污穢之物,象徵事奉神的時候所該有的聖潔心境。汗隨罪一同進入世界,乃是咒詛的一部份。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創世記319)。衣服也隨罪一同進入世界,皮衣就是那樣的,所以祭司的衣物要盡可能少,盡可能輕,不可穿容易出汗的。供奉結束後要更衣,將供奉專用的細麻衣放在房間裡(第19節),先前也提到過(4214)。不可穿著聖衣到民中去,免得在人前自以為成聖,或作:免得使民成聖,就是說(如4214所解釋的)要穿上別的衣服才可以到屬民的外院

II關乎頭髮:頭髮不可太長,也不可太短(第20節):不可剃頭,像外邦人的祭司,像羅馬教會的祭司;也不可跳到另一個極端,容發綹長長,像紈絝子弟,或讓人以為自己是拿細耳人,其實不是;應當端莊謙遜,只可剪髮,頭髮要短。男人留長髮是不合宜的(哥林多前書1114),傳道人留長髮更不合宜,像女人

III。關乎飲食:供職的時候不可喝酒(第21節),恐怕喝了就忘記律例(箴言315)。連王子都不能喝過量,何況是祭司。參考利未記109

IV。關乎嫁娶(第22節)。要在這件事上顧及職份的聲譽,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那樣的婦人至少有不端莊的嫌疑,也不可娶寡婦,除非她是祭司的寡婦,已經熟悉祭司家族的習慣。有些事別人可行,祭司不可行,要刻苦己心,尊重職份。祭司本人和他們的妻子都應當有好名聲

V。關乎講道和會眾治理。

1.教導百姓是他們的職責,為此要證明自己是能幹的,又是忠心的(第23節):要使我的民知道聖俗的分別,善惡的分別,合法與不合法的分別,免得在合法的事上瞻前顧後,在不合法的事上膽大妄為,免得玷污聖物,也免得自己被褻瀆之物所玷污。傳道人應當盡力使眾人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免得他們分不清對錯,免得他們弄錯,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賽亞書520),要使眾人正確判斷自己的行為。

2.在爭訟的事上作判斷,也是他們的職責(申命記178-9);有爭訟的事,他們應當站立判斷(第24節)。要有誠信,站在正義的一方,一旦作出正確的判決,就應當敢於堅持。斷案不可照自己的想像或傾向,不可顧及屬世的利益,要按神的典章判斷,以神的典章為準則和標準。注意:傳道人應當按神的話來裁決糾紛,按神的律例典章。斷案不可偏待人。奉神的名斷案,主持神百姓的節期,這是他們的職責所在。為此,他們應當以律法書為本:在我一切的節期要守神的律法條例。神把他百姓的節期稱作他的節期,因為他們奉他的名守節,歸榮耀給他。傳道人是這些聚會的主人,要主持這些聚會,所行的都要謹守神的律法。他們作為會眾的官長,還有一部份工作,就是要以神的安息日為聖日,作那日的工應當謹慎認真,符合聖日之工的要求,並且確保神的百姓也使那日成為聖潔,不做任何玷污那日的事

VI。關乎為死人哀哭;這裡的條例與摩西律法相吻合(利未記21111節)。祭司不可靠近死屍(因為他們應當洗淨自己,除去死行;希伯來書914),直系親屬例外(第25節)。至親離世,為他們表達虔誠而體面的憂愁,這並非不符合傳道人的身份。但他們既靠近親屬的死屍,就是染上污穢,因而在重回供奉之前,應當通過獻贖罪祭來自潔(第26-27節)。注意:為死人哀哭固然是允許的,也是可稱讚的,但若過份哀慟,或裝假,那就有犯罪的危險;並且那些眼淚往往還需要再流

VII。關乎他們的供養;他們要以所供奉的祭壇為生,並且生活充裕(第28節):不可在以色列中給他們基業,沒有土地沒有房屋,免得有今生的事物纏身。神既然說:我是他們的產業,他們就不必另有打算;神既然說:我是他們的基業,他們就不必另有基業。他們可以擁有一點地(4810),但主要經濟來源應該是來自他們的供奉。神為自己所撥出的,他們是受益者,可妥善享用;他們以聖物為生,所以神就是他們的產業,是他們杯中的份。注意:凡是以神為產業、為基業的,應當學會知足,不可貪圖今世的基業和產業。有了神,就有一切,因而也當滿足。請注意看

1.祭司可從眾人得到什麼作為供給和鼓勵。

1)各樣祭牲的肉,包括贖罪祭和贖愆祭,可為自己和家人提供肉食;又有素祭,可為他們提供主食。我們獻給神的,自己也大得好處。

2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物都要歸他們,這些東西往往換成錢交給祭司。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物都要歸祭司,就是甘心祭(在推行改革的時代,這樣的奉獻有很多)。我們見過這方面的律法條例(利未記第27章)。

3初熟的麥子磨面,尚未進烤爐,要先歸他們,初熟的出產,尚未進糧倉,也要先歸他們。神是首先的,理當把初熟的獻給他;而既然是屬於神的,他的祭司就該擁有。我們所得的,若首先將其中一部份分別出來,用於虔誠和愛心的用途,餘剩的就可安然享用。這有點像使徒所定下的規則,就是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將用於虔誠的錢留出來(哥林多前書162)。祭司如此豐衣足食,倘若違背連普通以色列人都該謹守的律例,吃了自死的或是撕裂的(第31節),那就沒有藉口了。缺乏食物的,遇到這樣的情形也許情有可原。匱乏固然是一種試探,但祭司都是豐衣足食的,在這件事上沒有託辭

2.眾人可指望從祭司那裡得到什麼回報。凡善待先知、善待祭司的,必得先知或祭司所得的賞賜(馬太福音1041):這樣,福氣就必臨到你們的家了(第30節);福氣臨到,是神所命定的,也是祭司通過禱告求來的;奉耶和華的名為百姓祝福,這是祭司的職責所在,不只是為前來聚會的人祝福,也為他們的家人祝福。注意:一個家若有神的賜福,若有這福留在家中,住在其中,並且傳給後代,那就是家中最大的安慰。若想神的賜福常在我們產業上,就該用我們的產業來榮耀神,把應當留的留出來,給他和他的使者,給他和屬他的窮人。神賜福與義人的居所(箴言3 33),他必賜福。傳道人則應當為善待他們的家庭提供教導,為他們禱告,並且盡己之力使神的賜福臨到他們。願這一家平安(路加福音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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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文


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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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August 23, 2026

[以西結書] 第四十三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四十三章

耶和華的榮耀從東門照入殿中


先知在前面向我們展示了那神秘的殿,就是福音教會,照著他從耶和華所領受的;為了表明它並非徒然建立,本章和下一章開始描述其中的敬拜,不過這是以舊約的供奉為預表。

I。神的榮耀充滿這殿(第1-6節)。

II。應許神必繼續與他百姓同在,條件是他們要恢復並持守神所定的敬拜方式,摒棄偶像和拜偶像的惡習(第7-12節)。

III。描述獻燔祭的祭壇(第13-17節)。

IV。指示要使那壇分別為聖(第18-27節)。以西結在此似乎是站在神和以色列民之間,就如耶和華的僕人摩西在會幕剛立起的時候那樣

 

殿的異象(主前 574 年)

1以後,他帶我到一座門,就是朝東的門。2以色列神的榮光從東而來。他的聲音如同多水的聲音;地就因他的榮耀發光。3其狀如從前他來滅城的時候我所見的異象,那異象如我在迦巴魯河邊所見的異象,我就俯伏在地。4耶和華的榮光從朝東的門照入殿中。5靈將我舉起,帶入內院,不料,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6我聽見有一位從殿中對我說話。有一人站在我旁邊

神的殿是地上最大的榮耀;以西結耐心丈量了神的殿,就得以進到更高層次,有幸目睹天上的榮耀;有話對他說:你上到這裡來(啟示錄41)。他看見了那殿,寬敞壯觀,但神的榮耀若不進來,他在異象中看見的不過如死屍一般(第37章),沒有氣息,直到有生命的氣進來。於是他就在這裡看見這殿充滿神的榮耀

I。他在異象中看見了神的榮耀(第2節),以色列神的榮光,就是與以色列立約的那位神,是他們所事奉所敬拜的那位神。外邦偶像的榮光取決於鐵匠或畫家的能力,但這裡則是以色列神的榮光。這榮光從東而來,所以他被帶到朝東的門,等候神的榮光顯現靠近。基督的星出現在東方(馬太福音22),他就是那另一位天使,從日出之地上來(啟示錄72)。他是晨星,是公義的日頭。先知在神的榮光出現時注意到兩件事:

1.所聽見的話語十分有力:他的聲音如同多水的聲音,遠遠就能聽見,並且印象深刻;涓涓溪流的聲音安慰人心,翻江倒海的聲音使人驚恐;參考啟示錄115142。基督在福音的榮耀中發光,這福音應當大聲宣告,叫遠方的都能聽見;對這等人,就作活的香氣叫他活,對那等人,就作死的香氣叫他死。

2.所看見的形象十分明亮:地就因他的榮耀發光;神是光,無人承受得住他的光芒,無人看見,無人能看。注意:神的榮光照耀在教會,也照耀在世上。神向大衛顯現時,在他面前的光輝擴散到了厚雲(詩篇1812)。以西結注意到,神的榮光這次顯現和他最初領受使命時所看見的異象相同(14),如我在迦巴魯河邊所見的異象(第3節),因為這是同一位神,他喜悅用相同的方式彰顯自己,在他並沒有改變(雅各書117)。他說:其狀如從前我來滅城的時候所見的異象1,指他來預言那城要毀滅的時候;他在說預言時帶著權柄和果效,事情的結果又與所預言的全然吻合,乃至可說是他滅了那城。他作為審判者,奉神的名,向那城宣告判決,並且很快執行。神打發他去說警告話,又打發他去說安慰話,兩次顯現相同,並且無論是警告還是安慰,神都得榮耀,將來也必如此。我使人死,我使人活;我損傷,我也醫治(申命記3239)。他的手毀滅,我們必須仰望同一只手來拯救我們。他打傷,他也纏裹(何西阿書61)。打傷的手,也是醫治的手

1欽定本將第3節上半句譯為:其狀如從前我來滅城的時候所見的異象

II。他在異象中看見這榮光進了殿宇。他一看見這榮光,就俯伏在地(第3節),像是承受不住神榮耀的光芒,更像是甘願以謙卑敬畏的敬拜,歸榮耀給神。但耶和華的榮光照入殿中的時候(第4節),聖靈將他舉起(第5節),好叫他看見這殿如何充滿神的榮光。他曾親眼看見耶和華的榮光因為殿宇被褻瀆的緣故而離開,心中憂傷;如今他又看見神的榮光回歸,心中大得滿足。參考1018-191123。注意:神雖暫時撇棄他的百姓,終究要以永遠的慈愛歸回。神的榮光充滿了殿,好比充滿摩西所立起的會幕(出埃及記4034),又好比充滿所羅門的殿(列王紀上8 10)。今天我們不再看見神的榮光充滿第二聖殿,因而這必是應驗在神恩典的榮光照耀在福音教會,並且充滿福音教會。這裡不像先前,沒有說雲彩充滿這殿,因為如今我們眾人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哥林多後書318),看見基督的面貌,不像古時,要藉著雲彩的預表才得看見

III。他直接從耶和華的榮光領受指示,就如神的榮光充滿會幕時摩西領受指示一樣(利未記11):我聽見有一位從殿中對我說話(第6節)。神的榮光既然照耀教會,我們就應當指望領受他的話。有一人站在我旁邊;若不是耶穌基督站在旁邊作我們的中保,我們聽見神的聲音就會受不住,看見他的面貌也會受不住。也可能這是一位受造的天使;倘若如此,那就是神開始對以西結說話的時候,他站立在一旁,沒有說話。他站在先知身邊,仿佛和他一同受教,因為神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以弗所書310)。這人站在旁邊,後來要帶他到他能領受新發現的所在(441

 

殿的異象(主前574年)

7他對我說:「人子啊,這是我寶座之地,是我腳掌所踏之地。我要在這裡住,在以色列人中直到永遠。以色列家和他們的君王必不再玷污我的聖名,就是行邪淫、在錫安的高處葬埋他們君王的屍首,8使他們的門檻挨近我的門檻,他們的門框挨近我的門框;他們與我中間僅隔一牆,並且行可憎的事,玷污了我的聖名,所以我發怒滅絕他們。9現在他們當從我面前遠除邪淫和他們君王的屍首,我就住在他們中間直到永遠。10人子啊,你要將這殿指示以色列家,使他們因自己的罪孽慚愧,也要他們量殿的尺寸。11他們若因自己所行的一切事慚愧,你就將殿的規模、樣式、出入之處,和一切形狀、典章、禮儀、法則指示他們,在他們眼前寫上,使他們遵照殿的一切規模典章去做。12殿的法則乃是如此:殿在山頂上,四圍的全界要稱為至聖。這就是殿的法則。

神再次降臨這殿,實際上是與他民以色列再次立約;以西結則是從中協商,就如摩西先前那樣。這對被擄回歸的人很有作用,給他們方向和鼓勵,但其中的意義更加深遠,對有份於福音聖殿特權的人也很有作用,使他們明白在神面前應當有好行為。

I。神藉著先知,要他們回想以往的過犯,常惹動神的怒氣。叫他們知罪是為了預備叫他們得安慰。神雖然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雅各書15),可在他赦免的時候,我們理當責備自己冒犯了他。所以要叫他們想起:

1.他們曾經玷污神的聖名,神藉著聖物在他們中間彰顯自己,他們卻褻瀆並濫用這些聖物(第7節)。他們和他們的君王輕看自己的信仰,輕看他們與神的關係,犯了靈意的姦淫罪,就是拜偶像,稱偶像為王(摩洛這個詞的意思是王),為主(巴力這個詞的意思是主),實際上那些不過是君王的屍首,不僅毫無生氣,毫無用處,還要如死屍般可憎可厭;他們卻把這些東西立在高處。他們行可憎的事,玷污了神的聖名。是哪些事呢?就是使他們的門檻挨近我的門檻,他們的門框挨近我的門框,意思是:將自己所發明的加到神所命定的,並要求所有人都遵行,仿佛具有同等權柄,同等效應,其實那都是人的吩咐(以賽亞書2913);也可能是在殿的院中為偶像設立祭壇,這是最大程度狂妄冒犯神的威嚴。他們如此行,是在他們與神中間立了一道牆,擋住了神向他們施恩的溪流,使他們的服事不再蒙悅納。可見罪人對神的不敬是何等的大,竟然立起牆來,與他相抗衡,將他擋在外面;又可見他們對自己的傷害是何等的大,因為犯罪之人離神越近,他就離他們越遠。有人這樣理解這段話:他們的房屋雖然緊靠神的殿,他們的門檻門框緊靠神的門檻門框,仿佛是他的近鄰一般,他們與我中間僅隔一牆(註腳這樣翻譯),乃至他們本可親近他,蒙他喜悅,但他們的行為並不像近鄰。注意:離教會越近,離神越遠;這往往是事實。他們口稱與神立約,實際上卻玷污他寶座之地,他腳掌所踏之地,就是他的殿,他在那裡居住,又在那裡掌權。耶路撒冷稱為大君的城(詩篇482),又稱為他的腳凳(詩篇9951327)。注意:褻瀆神的聖禮,就是玷污他的聖名。

2.為此神與他們相爭,導致他們受難。他們不能怪他,因他不過是將他們犯罪的惡果降在他們身上:所以我發怒滅絕他們。注意:人若玷污了神的聖名,就必落入他公義的怒氣之下

II。他呼籲他們要悔改,要改革,還要因自己的罪過感到羞愧(第9節):當遠除邪淫;既然因邪淫受此沉重的擊打,既然神正向他們施恩,又在他們中間設立聖所,就當摒棄偶像,不再與偶像有任何關涉,不再拋棄經過慘痛的教訓才學會要珍惜的特權。要遠離偶像,要從我面前遠除那可憎的君王屍首,不再惹怒我。這真是十分及時的勸言,因為先知正把這殿的模型或樣式擺在他們面前:

1.一旦看見這樣式,就必因自己的罪孽慚愧(第10節);一旦看見神有憐憫為他們存留,儘管他們全然配不上,想想自己在神面前不忠不義,就滿心羞愧。注意:神以良善待我們,我們就應當悔改,尤其要感到羞愧。叫他們量殿的尺寸,看看這殿比先前的要大得多,從中思想神有大事為他們存留,那時想到自己的罪,就會心中不安。

2.一旦因罪孽慚愧,就必看見這樣式更多(第11節)。他們若因自己所行的一切事慚愧,若意識到神的良善,那就向他們更詳細地講述這殿。注意:人若看見並知道神的良善,並以此提高自己,就必看見並知道得更多。那時,也唯有在那時,唯有因自己的愚昧真心謙卑,才能預備好領受神的恩惠。你要將這殿指示以色列家;讓他們看見這建築何其壯觀,並將這殿的典章和律例指示給他們。注意:既然預見到我們的安慰,就應當明白我們的本份;既然得享神家的特權,也當熟悉神家的法則。要將這些典章指示他們,使他們謹守遵行。注意:之所以要明白自己的本份,就是因為要行出來,且在其中蒙福

III。他應許他們必重上正軌,那時他也必如他們所願(第7節)。

1.以色列家必不再玷污我的聖名。這是純粹的福音。律法的誡命說:不可玷污我的名;福音的恩典則說:你們必不再玷污我的名。就這樣,聖約中所要求的成了聖約中所應許的;參考耶利米書3240我要在這裡住,在以色列人中直到永遠;第9節相同。神在我們裡面作善工,以此保證對我們的善意。如果我們不玷污他的名,就可確信他永不離開我們

IV。這裡確立神家的普遍法則(第12節):先前唯有聖所才是至聖的,如今殿宇所在的整座山都是至聖的;四圍的全界,包括內院外院和所有的房間,都當視作至聖所,象徵在福音時代:

1.全體教會都得享至聖所的特權,都能親近神。福音之下所有信徒都能有幸坦然進入至聖所(希伯來書1019);大祭司進入,是因著牛羊的血,我們進入,則是因著耶穌的血,並且無論在何處,都能藉著他來到父面前。

2.全體教會都有一個極大的本份,就是要努力進到聖潔完全的地步,因那召我們的是聖潔的(彼得前書115)。人人都當至聖。你的殿永稱為聖,是合宜的(詩篇935),福音時代更是如此。看哪,這是殿的法則,不願順服殿的法則,就不能指望得殿的庇護

 

殿的異象(主前574年)

13以下量祭壇,是以肘為度這肘是一肘零一掌。底座高一肘,邊寬一肘,四圍起邊高一掌,這是壇的座。14從底座到下層磴台,高二肘,邊寬一肘。從小磴台到大磴台,高四肘,邊寬一肘。15壇上的供台,高四肘。供台的四拐角上都有角。16供台長十二肘,寬十二肘,四面見方。17磴台長十四肘,寬十四肘,四面見方。四圍起邊高半肘,底座四圍的邊寬一肘。臺階朝東。18他對我說:「人子啊,主耶和華如此說:建造祭壇,為要在其上獻燔祭灑血,造成的時候典章如下:19主耶和華說,你要將一隻公牛犢作為贖罪祭,給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後裔,就是那親近我、事奉我的。20你要取些公牛的血,抹在壇的四角和磴台的四拐角,並四圍所起的邊上。你這樣潔淨壇,壇就潔淨了。21你又要將那作贖罪祭的公牛犢燒在殿外、聖地之外預定之處。22次日,要將無殘疾的公山羊獻為贖罪祭;要潔淨壇,像用公牛犢潔淨的一樣。23潔淨了壇,就要將一隻無殘疾的公牛犢和羊群中一隻無殘疾的公綿羊24奉到耶和華前。祭司要撒鹽在其上,獻與耶和華為燔祭。25七日內,每日要預備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也要預備一隻公牛犢和羊群中的一隻公綿羊,都要沒有殘疾的。26七日祭司潔淨壇,壇就潔淨了;要這樣把壇分別為聖。27滿了七日,自八日以後,祭司要在壇上獻你們的燔祭和平安祭;我必悅納你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獻祭與灑血


這段經文關乎神秘殿宇中的壇,那壇也很神秘,因為基督就是我們的壇。猶太人從被擄之地回歸以後,是先有壇再有殿(以斯拉記33),但這個壇是在殿裡的。我們在此看見

I。壇的尺寸(第13節)。上面是六米見方,底下是七米見方;壇高四米半。下方有一個凳子或架子,這裡稱作磴台,離地面約一米,有的祭司站在上面供職;再往上兩米還有一個磴台,供其餘的祭司站立;磴台寬半米,四拐角上都有角,便於站穩。宰殺祭牲在先前提過的桌子上(4039)。要獻到壇上焚燒的祭牲,先是傳給站在底層凳子上的,再由他們傳給站在高層凳子的,由他們放到壇上。我們在事奉神的時候也應當這樣互相幫助

II。壇的典章。這裡所指示的:

1.關乎起初祭壇的奉獻禮。奉獻禮要花七天時間,每天都有祭物獻在壇上,具體地說,就是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第25節),還要獻一隻公牛犢作為贖罪祭(第19節);這是教導我們,要在一切信仰事奉中仰望基督這至大的贖罪祭。罪若不除去,我們的個人和行為都不能蒙神悅納;若不藉著基督的寶血,罪就不能除去;基督的血又潔淨這壇(他用自己的血進入至聖所;希伯來書912),又潔淨獻到壇上的禮物。還要用一隻公牛犢和一隻公綿羊來獻燔祭(第 24 節),意在榮耀神;這是教導我們,要在一切信仰事奉中定睛於神的榮耀;我們將自己獻上作為活祭,又將我們的靈修獻上作為靈祭,使他得名聲,得頌讚,得榮耀(耶利米書1311)。奉獻禮在此叫做:這樣潔淨壇,壇就潔淨了(第2026節)。基督就是我們的壇,他雖無瑕疵,不需要潔淨,但他自己分別為聖(約翰福音1719);我們將自己心裡的壇分別為聖獻給神,有聖潔之愛的火永遠在其上燃燒,就應當努力潔淨我們的壇,除去貪愛世界和情慾的念頭。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的奉獻禮有好幾處和出埃及記第29章所規定的略有不同,表示律法條例是可變的,這些改變是憑據,表示這些都要在基督裡終結。唯有一點,按照普通律例,所有的祭物都要撒鹽(利未記213),這裡特別吩咐(第24節)祭司要撒鹽在祭物上。恩德如鹽,我們一切信仰操練必須用這鹽調和(歌羅西書46)。永約也稱為鹽約,因為那是不能朽壞的。為我們所存留的榮耀是不朽壞、不玷污的;我們裡面所產生的恩德就是裡面存著長久溫柔的心(彼得前書34),那也是不朽壞的。

2.關乎奉獻以後壇的使用:自那以後,祭司要在壇上獻燔祭和平安祭(第27節);潔淨祭壇,是為了叫獻在壇上的禮物潔淨。再請注意看:

1)誰在壇前事奉:祭司撒督的後裔(第19節)。所羅門用這家替代了亞比亞他,並且得了神的認可。這個名字意思是公義,因為他們是公義的後裔,作神的祭司,又因著基督,他是耶和華我們的義(耶利米書 236)。

2)如何預備事奉(第 26 節):要自潔2,手拿祭物,象徵將自己連同祭牲一起獻給神。注意:我們在使用聖物服事主之前,要先自潔,手裡和心裡都要充滿這些聖物。

2欽定本將第26節下半句的「要這樣把壇分別為聖」譯為「要自潔」。

3)結果如何(第27節):我必悅納你們。神若悅納我們所作的,我們的事奉若蒙他喜悅,我們就滿足,就一無所缺。凡將自己獻給神的,都必藉著中保蒙悅納,先是個人蒙悅納,然後是所行的蒙悅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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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August 21, 2026

[以西結書] 第四十二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四十二章

本章繼續並講完對這神秘殿宇的描述和丈量;建築的細節很難明白,其中隱晦的含義更難明白。這裡是:

I。描述院子四圍的旁屋,各自的方位和結構(第1-13節),以及用途(第13-14節)。

II。丈量殿宇和所屬院子四圍的地(第15-20)。

 

這聖屋長一百肘,寬五十肘,有向北的門。

殿的異象(主前574年)

1他帶我出來向北,到外院,又帶我進入聖屋;這聖屋一排順著空地,一排與北邊鋪石地之屋相對。2這聖屋長一百肘,寬五十肘,有向北的門。3對著內院那二十肘寬之空地,又對著外院的鋪石地,在第三層樓上有樓廊對著樓廊。4在聖屋前有一條夾道,寬十肘,長一百肘。房門都向北。5聖屋因為樓廊占去些地方,所以上層比中下兩層窄些。6聖屋有三層,卻無柱子,不像外院的屋子有柱子;所以上層比中下兩層更窄。7聖屋外,東邊有牆,靠著外院,長五十肘。8靠著外院的聖屋長五十肘。殿北面的聖屋長一百肘。9在聖屋以下,東頭有進入之處,就是從外院進入之處。10向南(原文是在內院牆裡有聖屋,一排與鋪石地之屋相對,一排順著空地。11這聖屋前的夾道與北邊聖屋的夾道長寬一樣;出入之處與北屋門的樣式相同。12正在牆前、夾道的東頭,有門可以進入,與向南聖屋的門一樣。13他對我說:「順著空地的南屋北屋,都是聖屋;親近耶和華的祭司當在那裡吃至聖的物,也當在那裡放至聖的物,就是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因此處為聖。14祭司進去出了聖所的時候,不可直到外院,但要在聖屋放下他們供職的衣服,因為是聖衣;要穿上別的衣服才可以到屬民的外院。

先知在前面十分精准地巡視了這殿宇和所屬的建築,現在又被帶到外院,要查看那裡的旁屋

I。這裡描述這些屋子,和先前的一樣,這似乎也令人相當困惑,因為我們很不瞭解當時的希伯來語和當時的建築規則。我們只能粗略地看到:

1.殿宇的四周,就是眾人敬拜的所在,有不少個人使用的小屋子,這是要教導我們在參加聖會敬拜神之餘,不可忘記個人敬拜的本份。我們不只是要在神殿的院子敬拜神,還要在參加聖會之前和之後,進入自己的房間,就是進入密室,讀經默想,禱告我們在暗中的父(馬太福音66);屬神的百姓在獨自與神相通的經歷中大得安慰。


這些小屋子有很多,共有三層
2.這些小屋子有很多,共有三層,高層雖然沒有底層的寬,但作為退隱之處,還是很理想的(第5-6節)。房間很多,方便像女先知亞拿那樣的虔誠人使用,他們並不離開聖殿,晝夜事奉神(路加福音237)。正是: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約翰福音142)。他在地上的家也是如此;很多人因著信,住在他的聖所,卻仍有空間。

3.這些房間雖是個人使用,卻靠近殿宇,看得見,夠得著;這是教導我們,公眾敬拜應當優先於個人敬拜(耶和華愛錫安的門,勝於愛雅各一切的住處;詩篇872;我們也當如此),個人敬拜應當為公眾敬拜服務。密室的禱告應當用來預備我們在公眾場合的信仰操練,幫助提高我們在公眾敬拜場合的程度。

4.這些房間前面有寬五米的夾道(第4節),住在屋子裡的可在夾道上見面交談,可在其上散步談話,彼此造就,交流各自的知識和經歷。我們雖然要花大量時間在教會,在家裡,並且都是正當的,但不能把所有的時間都花在這兩處。人被造,是需要交際的,基督徒被造,是需要聖徒相通的,我們應當盡心履行聖徒相通的本份,並且在聖徒相通的特權和喜樂上得安慰。有應許臨到第二聖殿的大祭司約書亞,說神要使他在這些站立的人中間來往(撒迦利亞書37

II。這裡說的是這些房間有何用途(第13-14節)。

1.親近耶和華的祭司所設,好叫他們靠近供職的所在,不至於來回奔走。這些房間之所以稱為聖屋,是因為這是供處理聖物的人在供職的時候使用。凡是為神為靈魂的緣故擔任公職的,都需要花不少時間獨處,裝備自己擔任公職。傳道人應當花很多時間在自己的密室,讀經、默想、禱告,使眾人看出他們的長進來(提摩太前書415);所以應該為他們提供這樣的方便。

2.祭司在那裡存放至聖的物,包括分給他們的祭肉;他們在那裡吃至聖的物,和家人一起吃,並且有一定的儀式,因為那地是聖的,所以應當分別為聖,不同於吃普通飯食。

3.他們還在那裡放置衣物,就是神吩咐他們在祭壇供職時所穿的,有細麻衣以弗得、外袍、腰帶、裹頭巾。經上說被擄回歸以後,他們為祭司預備禮服(尼希米書77072)。他們在祭壇前的供奉結束之後,應當脫去禮服放置在一邊,象徵這些禮服都只在那個時代使用;要穿上別的衣服才可以到屬民的外院,就是說倘若要做與眾人相關的事,譬如教導律法,回應諮詢等,衣著就與別人一樣。聖衣要妥善放置,保持乾淨整齊,使他們的供奉得著好名聲

 

殿的異象(主前574年)

他量四面,四圍有牆,長五百肘,寬五百肘,為要分別聖地與俗地


15他量完了內殿,就帶我出朝東的門,量院的四圍。16他用量度的竿量四圍,量東面五百肘(原文是竿;本章下同),17用竿量北面五百肘,18用竿量南面五百肘,19又轉到西面,用竿量五百肘。20他量四面,四圍有牆,長五百肘,寬五百肘,為要分別聖地與俗地

前面是丈量這神秘的殿宇,現在來看看我們所站的聖地延伸有多遠;這地也量了,結果顯示很遠。請注意看:

1.範圍。這地向四個方向都延伸五百竿(第16-19節),每竿長超過三米半,所以是向每個方向延伸超過一英里;這地是正方形的,所以其周長在四英里以上。這神秘殿宇的郊外(請允許我稱它為郊外)竟然這麼大,象徵福音時代的教會範圍極廣,那時萬民都作基督的門徒,世上的國都成了基督的國。要在神的院中造房間,因為有大量外邦人要蜂擁而至,正如經上所預言的(以賽亞書4918604)。外邦人上到教會來的時候,這點已經部份應驗,並且我們相信,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以色列全家都得救了(羅馬書1125-26),那時就要全面應驗。

2.為何如此寬大。這是為了作區分,要在聖地與俗地之間保持很遠的距離,所以四圍有牆,防止不潔的人靠近,將貴重的和卑賤的分開。注意:俗物和聖物應當分開,神的名和別的名應當分開,神的日子和別的日子應當分開,神的書和別的書應當分開,神的聖禮和別的節期應當分開;我們的屬世行為和信仰行為也應當分開,這樣才能懷著莊嚴的心態敬拜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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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 第四十一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四十一章

前章結尾處談到了廊子,這裡則帶我們來到殿本身;這裡的描述給解經家們造成極大困難,且在他們中間引起不少分歧。若對這段描述中各樣細節的含義很好奇,那就該諮詢他們;至於我們,只要注意以下幾點就夠了:

I。殿的尺寸,柱子(第1節),門(第2節),牆和旁屋(第5-6節),根基以及房間的牆和門(第8-11節),還有殿本身(第13節)。

II。至聖所的尺寸(第3-4節)。

III。另有一處分開的建築(第12-15節)。

IV。建殿的方式(第71617節)。

V。殿的裝飾(第18-20節)。

VI。香壇和桌子(第22節)。

VII。殿和至聖所之間的門(第23-26節)。時代不同,地區不同,建築方面所使用的名稱和規則也相當不同,乃至這裡若有隱晦難明的描述,不該成為我們的絆腳石,其中的含義學者們意見不同。不精通數學的人,聽不懂現代建築學中的數學概念;然而這裡所說的,對於當時猶太人中一個普通木匠而言,想必是一目了然的。

 

殿的異象(主前574年)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二節
1他帶我到殿那裡量牆柱:這面厚六肘,那面厚六肘,寬窄與會幕相同。2門口寬十肘。門兩旁,這邊五肘,那邊五肘。他量殿長四十肘,寬二十肘。3他到內殿量牆柱,各厚二肘。門口寬六肘, 門兩旁各寬七肘。4他量內殿,長二十肘,寬二十肘。他對我說:「這是至聖所。」5他又量殿牆,厚六肘;圍著殿有旁屋,各寬四肘。6旁屋有三層,層疊而上,每層排列三十間。旁屋的梁木擱在殿牆坎上,免
第二節  殿的面積

得插入殿牆。
7這圍殿的旁屋越高越寬;因旁屋圍殿懸疊而上,所以越上越寬,從下一層,由中一層,到上一層。8我又見圍著殿有高月臺。旁屋的根基,高足一竿,就是六大肘。9旁屋的外牆厚五肘。旁屋之外還有餘地。10在旁屋與對面的房屋中間有空地,寬二十肘。11旁屋的門都向餘地:一門向北,一門向南。周圍的餘地寬五肘


第四節 至聖所


雖然我們常常不明白這是什麼,對我們有何意義,但我們仍在跟隨一位受天使引導的先知,所以應當懷著敬畏的心。請注意看:






第6節:旁屋有三層,層疊而上,每層排列三十間。旁屋的梁木擱在殿牆坎上,免得插入殿牆


1.先知觀看了院子,現在終於被帶到殿裡(第1節)。我們若能謹守信仰方面較為明顯的指示,就必受引導,漸漸認識天國的奧秘。人若甘心住在神的院子,最終必被領進他的殿裡。以西結自己是個祭司;由於時代的罪孽和災禍,他失去了生來就有的在殿裡供奉的特權,但神彌補了他的損失,將他領進這先知性的、福音性的、天上的聖殿,並且啟用他為教會寫下這段描述,由此他就得了尊榮,勝過與他一樣等次的。

2.主耶穌說起拆毀這殿的時候,聽眾以為他說的是耶路撒冷的第二聖殿,其實他是以他的身體為殿(約翰福音21921);他說得如此含糊是有原因的,因為以西結的異象將兩者結合到一起,包括他奧秘的身體,就是教會(教會也稱為神的家;提摩太前書315),也包括這身體上的各個肢體,就是聖靈內住的活殿。

第7節:這圍殿的旁屋越高越寬;因旁屋圍殿懸疊而上,所以越上越寬,從下一層,由中一層,到上一層。

3.
殿的柱子,就是門柱,彼此間隔很大,就是說門很寬,相當於整個摩西會幕的寬窄(第1節),達十二肘(出埃及記26162225)。相對於律法之下的,我們可以說,引向教會的門是寬的(馬太福音 713),因為律法條例以及導致門很窄的中間隔斷的牆已被拆除。

4.至聖所是四方形的,每邊二十肘(第4節)。新耶路撒冷是正方形的(啟示錄2116),象徵穩固,因為我們所嚮往的是不能震動的城。


殿宇底層的牆厚六肘,中層的牆厚五肘
5.上層比下層寬(第7節)。殿宇底層的牆厚六肘,中層的牆厚五肘,最高層牆厚四肘,所以越往上,房間越大;但木材層層相扣(神不只是建得高,也建得堅固),不致顧此失彼;雖是相扣,但不是插入殿牆。旁屋越往上越寬,在頂層就是六肘,而底層則只有四肘,每上一層增加一肘。我們在聖潔的信心上建造自己越高,我們的心就應當越廣闊; 我們的心就是活殿。

 

殿的異象(主前574年)


第12節:在西面空地之後有房子,寬七十肘,長九十肘,牆四圍厚五肘。

第13~15節:他量殿,長一百肘,又量空地和那房子並牆,共長一百肘;殿的前面和兩旁的空地,寬一百肘

12在西面空地之後有房子,寬七十肘,長九十肘,牆四圍厚五肘。13這樣,他量殿,長一百肘,又量空地和那房子並牆,共長一百肘。14殿的前面和兩旁的空地,寬一百肘。15他量空地後面的那房子,並兩旁的樓廊,共長一百肘。16內殿、院廊、門檻、嚴緊的窗櫺,並對著門檻的三層樓廊,從地到窗櫺(窗櫺都有蔽子),17直到門以上,就是到內殿和外殿內外四圍牆壁,都按尺寸用木板遮蔽。18牆上雕刻基路伯和棕樹。每二基路伯中間有一棵棕樹,每基路伯有二臉。19這邊有人臉向著棕樹,那邊有獅子臉向著棕樹,殿內周圍都是如此。20從地至門以上,都有基路伯和棕樹。殿牆就是這樣。21殿的門柱是方的。至聖所的前面,形狀和殿的形狀一樣。22壇是木頭做的,高三肘,長二肘。壇角和壇面,並四旁,都是木頭做的。他對我說:「這是耶和華面前的桌子。」23殿和至聖所的門各有兩扇。24每扇分兩扇,這兩扇是摺疊的。這邊門分兩扇,那邊門也分兩扇。25殿的門扇上雕刻基路伯和棕樹,與刻在牆上的一般。在外頭廊前有木檻。26廊這邊那邊都有嚴緊的窗櫺和棕樹;殿的旁屋和檻就是這樣

1.這裡描述在在殿前西面的一座獨立的建築(第12節),對其進行丈量(第13節),和殿的尺寸相比較,似乎大小相同。這建築坐落在自己的院內;這裡量了那院(第15節),又量了所屬的房間,柱子、窗櫺和其上的裝飾等(第15-17節)。這個建築作何用途,這裡沒有明說;在異象中,這可能象徵有教會在外邦人中建立,不比猶太人的殿遜色,是另一種性質的,並且將來要取代猶太人的殿。

內牆從上到下刻有基路伯和棕樹

2.
這裡描述殿宇和另外這座建築的裝飾。內牆從上到下刻有基路伯和棕樹,交替出現,和所羅門的殿相仿(列王紀上629)。這裡說每基路伯有二臉,這邊是人臉向著棕樹,那邊是少壯獅子的臉向著棕樹(第19節)。這些似乎代表天使,論智慧,他們勝過人,論勇氣,他們又勝過獅子;並且二臉都定睛在得勝的棕樹,堅信在各樣爭戰中都必勝過黑暗的權勢。聖徒聚會時,天使以特殊形式在場;參考哥林多前書1110

每基路伯有二臉
3.這裡形容殿和至聖所的門柱:這些都是方的(第 21 節),不是圓柱,並且形狀和殿的形狀一樣。在會幕和所羅門的殿裡,至聖所的門比殿門窄一些,這裡則是一樣寬,因為在福音時代,通向至聖所的路已經顯明,勝過舊約時代(希伯來書98),因而至聖所的門更寬。第23-24節形容這些門。殿和至聖所都有各自的門,都是兩扇的,也都是折疊式的。

這裡形容香壇,這裡說是木頭做的
4.這裡形容香壇,這裡說是木頭做的(第22節)。這裡沒有說壇上包金,不過想必是包了金,不然就耐不住燒香的火,除非我們覺得這只是放置香的地方。也可能這表示福音聖殿所獻的香純粹是靈意的,火也是靈意的,不會燒壞木制的香壇。所以這香壇也稱為桌子:這是耶和華面前的桌子。這裡和先前一樣,我們發現壇成了桌子,因為那至大的祭牲既已獻上,我們只需在主聖餐的桌前享用祭肉。

5.這裡提到門和窗都刻有棕樹的圖案,與殿牆相吻合(第25-26節)。活殿也是這樣的妝飾,不用金銀,不用貴重的妝飾,乃是以裡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彼得前書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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