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25, 2026

[阿摩司書]第四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四章



本章說的是:

I。警告以色列中欺壓人的,因為他們欺壓窮人(第1-3節)。

II。放棄以色列中拜偶像的,既然要與偶像聯合,就任憑他們放縱心裡的情慾(第4-5節)。

III。以色列雖常有各樣的天意譴責,仍在罪中頑固,拒絕回頭,因而要罪加一等(第6-11節)。

IV。最後還是呼籲他們要在神面前自卑,因為與他相爭是徒然的(第12-13節)。

 

警告欺壓人的;懲罰驕傲的欺壓者(主前790年)

1你們住撒馬利亞山如巴珊母牛的啊,當聽我的話 - 你們欺負貧寒的,壓碎窮乏的,對家主說:拿酒來,我們喝吧!2主耶和華指著自己的聖潔起誓說:日子快到,人必用鉤子將你們鉤去,用魚鉤將你們餘剩的鉤去。3你們各人必從破口直往前行,投入哈門。這是耶和華說的。4以色列人哪,任你們往伯特利去犯罪,到吉甲加增罪過;每日早晨獻上你們的祭物,每三日奉上你們的十分之一。5任你們獻有酵的感謝祭,把甘心祭宣傳報告給眾人,因為是你們所喜愛的。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巴珊母牛般驕傲貴族,欺壓貧窮,伯特利吉甲虛假獻祭

這裡奉神的名預言,欺壓人的必降為卑,拜偶像的必剛硬。

I。驕傲的欺壓者因為欺壓人的緣故,必降為卑,因為那行不義的必受不義的報應(歌羅西書3:25)。請注意看:

1.如何形容他們的罪(第1節)。這裡將他們比作巴珊的母牛;這種牛很大很壯,尤其是牧養在撒馬利亞的山上,儘管未必生在那裡,因為那裡的草場極其肥沃。阿摩司曾經是個牧人,他用本行的語言,把生活奢靡放蕩的富人和貴胄比作巴珊的母牛,桀驁不羈,不願被限定在草場的疆界內,想要突破籬笆,突破欄杆,闖進鄰居的地界;不僅如此,還要衝撞傷害較小的、敵不過他們的牲畜。那些在撒馬利亞山上擁有夏天房屋的,當他們去那裡乘涼的時候,就如巴珊山上的母牛一樣,傷害周圍的人。

(1)他們欺壓貧窮的和有需要的,將他們壓碎,拼命壓榨。他們趁對方貧窮、缺乏,無力自助,就使他們更加貧窮,更加缺乏。他們身為審判者和當官的,利用職權,侵犯他人權益和產業,窮人都不例外,他們甚至連醫院的錢財都毫不猶豫地搶劫。。

(2)他們與幹這些勾當的人聯合,對家主說(指窮人的家主,就是本該幫助窮人、卻反倒虐待他們、兇狠搶奪他們的人):拿酒來,我們喝吧!拿出因欺壓所得的,我們飽餐一頓,那時我們就保護你們,給你們撐腰,駁回窮人對你們的訴訟。注意:用暴力搶來的,往往也用來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羅馬書 13:14);人之所以要欺壓窮人,就是因為已經淪為肚腹的奴隸。拿酒來,我們喝吧!這是壓碎窮乏人之人所用的語言,仿佛受欺壓之人的眼淚與酒摻和,酒就好喝一些。他們聚到一起,飲酒作樂,過度狂歡,就更加合夥逼迫人、欺壓人,彼此之間的心也更加剛硬。

2.如何形容他們的刑罰(第 2-3 節)。神必用鉤子將他們鉤去,用魚鉤將他們的後代鉤去1;他要打發亞述軍隊來攻打,把他們當作獵物,不只是用網將國民整體圍住,還要用鉤子把他們一個個鉤起來,像魚鉤一樣,把他們擄去,必將他們趕出故土,好比魚被趕出習慣生活的水域,連同他們的兒女一起,或者他們和他們的後代在各自的日子被得勝的敵軍趕出去,也就是他們遭遇一系列毀滅性的審判,最終全然滅絕。這些巴珊的母牛以為不可能被魚鉤趕出去,好比鱷魚以為不可能被繩索捆綁(約伯記41:1-2)。但神要叫他們知道,他有鉤子,可以鉤上他們的鼻子,有嚼環,可以放在他們口裡(以賽亞書37:29)。敵人要輕易將他們擄去,好比漁夫鉤小魚一般,且要當作他們的娛樂和消遣。敵人佔領撒馬利亞的時候:

1欽定本將第2節中「他們餘剩的」譯為「他們的後代」。

(1)有的試圖逃跑:你們各人必從破口直往前行,指城牆上的破口,想要奪路而逃;那時巴珊的母牛要被馴服,要被壓碎,如他們壓碎窮乏人一般。注意:人若從神領受了美好的草場,如果在其中揮霍放蕩,公義的神就將他們趕出去;人若不願持守神誡命的籬笆,就不再得益於神保護的籬笆,不得不穿過自己在籬笆上所挖的破口徒然逃命。

(2)也有的想躲在宮殿裡,因為那裡十分堅固,有重兵把守:你們必投入宮殿2,有人理解為:你們必將他們(指你們的後代、兒女或至親的人)投入宮殿,那裡反倒更容易被敵人所俘獲。注意:用欺壓手段得來的,不可能長久滿足享受。

2欽定本將第3節中的「哈門」譯為「宮殿」。

3.如何證明這樣的宣判:主耶和華指著自己的聖潔起誓。他說過很多次,他們都聽不進去,以為神和他的眾先知不過是和他們開玩笑,所以他就在怒中起誓(詩篇95:11);他所起誓的事,決不收回。他指著他的聖潔起誓,聖潔是他大有榮耀的屬性,又因刑罰惡人而大得榮耀;神既然是聖潔的神,凡是耕罪孽、種毒害的人都照樣收割(約伯記4:8)。

II。頑固拜偶像的必在偶像崇拜中剛硬(第4-5節):任你們往伯特利去犯罪。這話帶有諷刺語氣:只管去,只管走你們的路;多多獻祭,多多犯罪,你們不就是這樣的嗎?但結果會如何呢? 這裡要注意的是:

1.他們事奉起偶像來是何等起勁,花錢在偶像上又是何等甘心;他們獻祭牲,獻十分之一,獻甘心祭,指望這樣就必蒙神悅納,但這一切都在他看為可憎。拜偶像的人在事奉假神的事上出手大方,可叫事奉又真又活之神的我們感到羞愧。

2.他們如何仿效神的典章。他們在伯特利的壇上每日獻祭,與在神的壇上一樣;他們也有感謝祭,不過他們允許其中有酵,那是神所禁止的,因為他們的祭司不喜歡乏味的餅,不發酵就顯得乏味。聖潔的餅他們不喜歡,除非可口。

3.他們何其喜歡自己的這些事奉:以色列人哪!這是你們所喜愛的。自己所發明的,就自己喜愛,並且只因與所幻想的相合,就以為神也喜愛。

4.他們如何因此受嘲諷:任你們往伯特利去,到吉甲去;每日獻祭,奉上你們的十分之一,把甘心祭宣傳報告給眾人,迫使他們也這樣多多獻祭;只管這樣去做。這話的意思是:

(1)顯然你們已經決意這樣行,無論神如何反對,無論良心如何反對。

(2)你們的先知要任憑你們這樣行,不再像過去那樣規勸你們,規勸沒有用。人都不必爭辯,也不必指責(何西阿書4:4)。

(3)你們愚蒙的心要越來越黯淡昏暗,神要給你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你們信從虛謊(帖撒羅尼迦後書2:11)。

(4)你們這樣做,能得到什麼?只管往伯特利去,只管多多獻祭,看看有何收穫,能從這些祭物得回什麼,到了災禍的日子有什麼用。那時你必因倚靠伯特利而羞愧(耶利米書48:13)。

(5)只管去犯罪,只管去多多犯罪,那時你就要惡貫滿盈,瀕臨滅亡。基督也是這樣對猶大說:你所做的,快做吧(約翰福音13:27)!又對猶太人說:你們去充滿你們祖宗的惡貫吧!(馬太福音 23:32)

 

 

以色列人屢教不改;呼籲他們回想以前的審判;警告必有更大的審判(主前790年)

6我使你們在一切城中牙齒乾淨,在你們各處糧食缺乏,你們仍不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7在收割的前三月,我使雨停止,不降在你們那裡;我降雨在這城,不降雨在那城;這塊地有雨,那塊地無雨;無雨的就枯乾了。8這樣,兩三城的人湊到一城去找水,卻喝不足;你們仍不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9我以旱風、黴爛攻擊你們,你們園中許多菜蔬、葡萄樹、無花果樹、橄欖樹都被剪蟲所吃;你們仍不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10我降瘟疫在你們中間,像在埃及一 樣;用刀殺戮你們的少年人,使你們的馬匹被擄掠,營中屍首的臭氣撲鼻;你們仍不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11我傾覆你們中間的城邑,如同我從前傾覆所多瑪、蛾摩拉一樣,使你們好像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你們仍不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12以色列啊,我必向你如此行;以色列啊,我既這樣行,你當預備迎見你的神。13那創山、造風、將心意指示人、使晨光變為幽暗、腳踏在地之高處的,他的名是耶和華 - 萬軍之神。

這裡說的是:

I。神感歎他的百姓在他降給他們、要他們自卑和悔改的審判之下屢教不改。他多次向他們表示他的不悅,希望他們藉著悔改與他和好,但卻沒有果效。

1.這段經文中有一句話重複了五次:你們仍不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你們多次受管教,卻沒有果效,不回頭,沒有一點改過的跡象。使者一個接一個奉差遣到你們那裡,你們卻不回轉,不回家。

(1)這表示一切天意的責罰都是意在叫他們盡忠,叫他們歸向他。

(2)只要他們歸向他們的神,就必蒙悅納,他定會歡迎他們回歸,他們所經受的苦難就會挪去。

(3)神降下更多的苦難,就是因為先前的苦難不起作用,全能者斷不致無故降災。(4)神見他們頑固,心裡憂傷,並且視他們為不義,因為他們強迫他做他很不願意做的事:我是你們所背叛的,我是與你們立約的,我隨時會接納你們的,我多次呼喚你們,但你們仍不歸向我。

2.他歷數先前意在領他們悔改的較小的審判,為的是突顯他們屢教不改,表示他施行更大的審判,是全然公義的。


饑荒、乾旱、蟲災,歷經災禍仍不歸向神

(1)有時出現嚴重缺糧的事,但卻沒有明顯的緣由(第6節):我使你們在一切城中牙齒乾淨,因為無糧可吃,不用牙齒,尤其是無肉可吃,不會弄髒牙齒。也可理解為:我使你們牙齒空空,沒有可填滿你們嘴的東西。維繫生命的糧食緊缺,撒種很多,收的卻少,如哈該書1:9所言。有人覺得這指的是以利沙時代的七年饑荒,在列王紀下8:1 可以看到。神既然適時收回他們的穀物,只因他們為巴力預備,他們就該說:我要歸回前夫(何西阿書2:7),因為離棄神而代價慘重,但卻沒有那果效。他們仍不歸向他,這是耶和華說的。

(2)有時出現嚴重缺雨的事,那時地裡長不出莊稼。這災禍是從神而來:我使雨停止,不降在你們那裡。神握有雲彩的鑰匙,他若關閉,誰能開啟呢(第7節)?在收割的前三月,雨已經停止;平時到了那時就會下雨,所以不下雨就是一件很不尋常的事,如果自然規律變了,他們就該承認其中有大自然之神的手;並且那是最需要雨水的時候,所以不下雨,就是沉重的審判,使他們的豐收指望破滅。更為特別的是,有些地方缺雨,因無雨而枯萎,有些鄰近地區卻有大量的雨。神降雨在這城,不降雨在那城,且在同一地區,甚至這塊地有雨,令其肥沃興旺。而下一塊地,就是籬笆的另一邊,甚至是同一塊地的另一部份,卻沒有一點雨,並且長期無雨,以致莊稼枯乾。毫無疑問,這是真實發生的事,我們可以普遍見到很多這樣的例子。

[1.] 由此可見,無雨並非偶然,而是按神的指示和安排,降雨在地的雲是藉他的指引遊行旋轉,行他一切所吩咐的,或為責罰,或為潤地,或為施行慈愛(約伯記37:12-13)。雨水和星相無關(不像凡人所言),乃是神所差遣的。

[2.] 我們有理由認為,不下雨的那些城邑是作惡最多的,譬如伯特利和吉甲(第4節),而下雨的那些則是城中有人持守了信仰和美德。一塊地是下雨還是不下雨,取決於地的主人;我們相信耶和華咒詛惡人的家庭,也咒詛惡人的地,但他賜福與義人的居所(箴言3: 33),義人的田地也是耶和華所賜福的田地(創世記27:27)。

[3.] 若有人因為缺雨而田地荒蕪,卻看見鄰舍的田地得澆灌,鬱鬱蔥蔥,定會更加憂愁煩躁。我的僕人必得吃,你們卻饑餓(以賽亞書65:13)。惡人看見便惱恨(詩篇112:10)。可能受欺壓的得了雨,失而復得,而欺壓人的卻枯乾,得而復失。

[4.] 而就國民整體而言,這是審判之中有憐憫,結果就是加強悔改和改革的呼籲,鼓勵他們歸向神,以致盼望只有憐憫沒有審判,因為即便是神在責備他們的時候,也有大量的憐憫。然而,他們沒有善用這減緩審判的恩典,因而就得不到其中的益處;這樣,兩三城的人湊到一城去找水,如乞丐一般,若有可能就帶一些回家,卻喝不足;有水的城極少,很多都缺水,於是就不像往常那樣水都免費。有水的也要留些,以備不測,只能給缺水的提供少量的水,說:恐怕不夠你我用的(馬太福音25:9)。前來喝水的卻喝不足,因為喝水也要按制子,驚惶而喝(以西結書4:16),並且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約翰福音4:13)。他們喝不足,因為他們貪心,並且所得的沒有神的賜福(哈該書1:6)。也許你會以為他們既然諸事不順,就該思想自己所行的事,就該悔改,但卻不是那樣:你們仍不歸向我,甚至不用正確的方式,向我求春雨秋雨(撒迦利亞書10:1)。看看屬世之心的愚昧;他們從一城走到另一城,從一人走到另一人,想要追求滿足,卻總得不到;他們用勞碌得來的買那不使人飽足的(以賽亞書55:2),但仍不歸向神,本可在他裡面得滿足,卻不願聽他的。福音的傳揚好比下雨;神有時賜福給一處多於另一處;有的國家,有的城市,如同基甸的羊毛,得了雨露就濕潤,周圍的地卻是乾的;由於缺雨,全都枯乾。唯願世人能在靈魂的事上聰明,如同在肉體的事上聰明,附近沒有福音的雨,就到有雨的地方去尋求;只要按正確方式尋求,就必尋見。

(3)有時出現地裡的莊稼被蚱蜢吃盡或黴爛的事(第9節)。天和地都拿起武器,要攻擊與神為敵的。神若願意,就是說他若不悅:

[1.] 他們就受惡劣氣候影響,或太熱或太冷,莊稼歉收,不能無視,不可阻擋,防不勝防。

[2.] 他們就受惡劣動物影響。葡萄樹和園中菜蔬多多生長,無花果樹和橄欖樹也多多生長,只是尚未成熟,尚未有收成,就被剪蟲所吃。這可能就是我們在約珥書1:4-6見到的那場審判,也可能是同樣性質但規模較小的審判,奉差遣而來,作為那次審判的警告。但他們視若罔聞:你們仍不歸向我。


瘟疫戰禍、城邑傾覆;預備迎見創造萬有的耶和華

(4)有時出現瘟疫在他們中間橫行,也有爭戰的刀劍殺戮大量的人(第10節)。瘟疫是神的使者,奉差遣到他們中間,得了指示要擊殺,事就成了。這瘟疫像在埃及一樣;滅命的天使在半夜動手,死亡分散在他們中間。可能這場瘟疫和埃及那場瘟疫一樣,都是專門擊殺長子。註腳譯作:在去埃及的路上,意思是他們在逃往埃及的時候,或者是去那裡求救的時候,瘟疫在路上抓住他們,使他們不能前行。爭戰的刀劍也是耶和華的刀劍,帶著使命在他們中間拔出來,那時就殺戮他們的少年人,就是當代人的力量,下一代人的種子。神說:我殺戮他們;他發誓執行。被耶和華所殺的必多(以賽亞書66:16)。敵人擄掠他們的馬匹,換作自己使用;被刀劍或瘟疫所殺的死屍極多,又缺乏活著的友人掩埋,以致久久不能埋葬,營中屍首的臭氣撲鼻,又難聞又危險,便可叫他們想起自己在神面前所犯的罪,是何其可憎。但這仍不能叫他們自卑,不能叫他們回頭:你們仍不歸向擊打你們的神。如此悲涼的景象仍不能叫他們信神。

(5)在這些和其它審判當中,有的明顯被剪除,成了公義的紀念碑,也有的明顯存活,成了憐憫的紀念碑,這兩種人並列,人們也許會以為這樣對他們應該起作用,但卻還是沒有果效(第11節)。

[1.]有的幾乎毀滅,家破人亡:我傾覆你們中間的城邑,如同我從前傾覆所多瑪、蛾摩拉一樣。可能他們好比所多瑪那樣,被閃電所吞滅,或者房屋連同居民一同被燒,夷為平地。經上說判定所多瑪和蛾摩拉傾覆,作為後世不敬虔人的鑒戒(彼得後書2:6)。神曾警告要像傾覆所多瑪那樣毀滅全地(申命記29:23)。他先從幾個具體的地方開始,是要向他們發出警告,也可能先從幾個具體的人開始,因為他們的罪比較明顯,先到審判案前(提摩太前書5:24)。

[2.] 也有的驚險逃脫:你們當中很多人好像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如羅得出所多瑪,那時已經有火燒到你們了;但即便如此危險,你們仍不恨惡罪孽,神如此拯救你們,你們仍不愛他。你如此明顯獲救,如此與眾不同,卻仍不歸向我。

II。神在最後呼籲他的百姓,要他們在這日子知道關係他們平安的事(路加福音19:42),不然平安的事就會在他們眼前消失(第12-14節)。請注意看:

1.神如何警告他們,必有更重的審判臨到他們:以色列啊!既然你們受了管教仍不願改變,我必向你如此行。他沒有說要如何行,但那必是比先前更重的(約翰福音5:14)。也可理解為:我必繼續向你如此行,審判接二連三,好比降災給埃及一般,直到成全。罪惡國民的滅亡,唯有悔改才能避免。他們若不轉向他,他的怒氣就不轉離,他的手仍伸不縮(以賽亞書5:25),若不悔改,必刑罰他們七倍之多,正如律法書中所寫的(利未記26:23-24)。

2.他如何喚醒他們,叫他們思想與神和好:以色列啊!我既這樣行,既然無藥可救,你當預備迎見你的神。意思是:

(1)你要想想,你根本沒有能力與他正面交鋒。有人覺得這話帶有諷刺或挑戰的語氣:神正在前來與你相爭,你要預備迎上去。你能穿什麼鎧甲呢?你有何勇氣與他相爭? 啊!這不過是用荊棘和疾藜來抵擋吞吃的火;參考以賽亞書27:4-5。你能用不到一萬的兵去敵那超過二萬的兵嗎(路加福音14:31)?

(2)所以你要決定以懺悔者的身份去迎見他,以謙卑祈求者的身份去迎見他,以他為你的神,與你立約的神,臣服於他,不可再抵抗。我們應當預備在行審判的路上迎見他(以賽亞書26:8),應當持住他的能力,與他和好(以賽亞書27: 5)。注意:既然不能逃離神,就應當預備迎見他;他給我們警告,就是要叫我們預備好。既然要在聖禮上迎見他,就應當預備迎見他,預備尋求他。

3.他指出神的至大和權能,以此為由叫我們預備迎見他(第13節)。他既然是這樣的神,如這裡所形容的,那麼與他相爭就是愚昧,與他和好才是我們的本份和利益;與他為友大有好處,與他為敵大有壞處。

(1)他創山,創造大地,創造地上最堅固壯麗的部份,如今仍然用他話語的能力托住大地,托住眾山。無論有什麼從永世的山嶺生出,都是他造的,無論有什麼幫助從小山或從大山而來(耶利米書3:23),都是他奠基的;參考詩篇89:11-12。他既造大山,倘若大山擋住了他百姓蒙拯救的路,他也可將其變成平原。

(2)他造風。空氣的能力從他而來,也受他引導; 他從他的府庫帶出風來,吩咐從何處開始吹;造風的也掌管風,連風和海也聽從他(馬太福音8:27)。

(3)他將心意指示人。他藉著他的僕人先知將他的意念傳達給世上的人,包括他向不悔改的罪人所懷的公義意念,也包括他向悔改之人所懷的良善意念。他還能將人心裡的意念顯明出來,因他完全知道人心裡的意念;他從遠處知道他們的意念(詩篇139:2),到了定罪的日子,必將罪人的惡念連同別的罪都陳明在他們面前。

(4)他常使晨光變為幽暗,在光明的日頭剛升起的時候,在天空鋪開厚厚的雲;同樣地,在我們指望興旺喜樂的時候,他可以用某些意想不到的災禍叫我們希望破滅。

(5)他腳踏在地之高處,不僅比最高的還高,還要掌管萬有,腳踏驕傲的人,腳踏在高處被人膜拜的偶像。

(6)他的名是耶和華萬軍之神,因為他自有永有,是萬有的泉源,天上地上的萬軍都聽從他的號令。願我們在這位神面前自卑,預備迎見他,全然效忠於他,以他為我們的神。凡是以他為神的,那人便為有福,因為這一切的能力都為他們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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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司書]第三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三章




這裡呼籲愚昧無知、麻木不仁的民:

I。要意識到神的審判正向他們宣告,意識到他正警告他們必有那些審判,從而從自以為穩妥的境地中被喚醒(第1-8節)。

II。要意識到顯露在他們中間的罪行,這些罪行惹怒了神,所以他才警告,才刑罰,他與他們相爭完全是公義的,若不悔改回頭,其結果必然是神繼續與他們相爭(第9-15節)。

 

神譴責以色列(主前 790 年)

1以色列人哪,你們全家是我從埃及地領上來的,當聽耶和華攻擊你們的話:2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3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4獅子若非抓食,豈能在林中咆哮呢?少壯獅子若無所得,豈能從洞中發聲呢?5若沒有機檻,雀鳥豈能陷在網羅裡呢?網羅若無所得,豈能從地上翻起呢?6城中若吹角,百姓豈不驚恐呢?災禍若臨到一城,豈非耶和華所降的嗎?7主耶和華若不將奧秘指示他的僕人 - 眾先知,就一無所行。8獅子吼叫,誰不懼怕呢?主耶和華發命,誰能不說預言呢?

這些經文的內容是告誡以色列民,神正在與他們相爭。先知想要告訴他們,耶和華有話要攻擊他們(第1節)。他們本是他的子民,超過別民,認識他的名,以他的名為名;但他仍有攻擊他們的話,這裡呼籲他們要聽這話,思想如何回應,好比告訴被告席上的犯人,要認真聽對他的起訴。神多次向以色列人說勸誡和安慰的話,他們卻不願聽,如今就不得不聽耶和華用來攻擊他們的批評和警告話,因他言之必行。

I。要叫他們知道,滿有恩典的神認識他們,廣施恩惠,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犯了罪就可免於刑罰。以色列是神從埃及地領上來的一個家(第1節),下埃及的時候不過是個家,他從埃及領他們上來,要作為一個家歸他自己。不只是十個支派要認真聽,以色列國要認真聽,猶大也應該認真聽,因為這話是針對被神領出埃及地的全家。神曾經把與眾不同的恩惠賜給他們,曾經認他們為他的子民。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注意:神在世上的教會是個家,比地上別的家都更尊貴。凡是認識神的,都為他所認識。在猶大,神為人所認識(詩篇76:1),所以猶大為神所認識,勝過別民。神認識他們,意思是他揀選他們,與他們立約,與他們交往,視作朋友。也許你以為接下來會是:因此我要寬恕你們,縱容你們犯錯,放過你們。不,接下來說: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注意:神給我們的特別恩惠,若不能約束我們遠離罪孽,也必不能叫我們免於罪責;正相反,人越是接近神,神越是認他們,一旦他們故意犯罪,褻瀆自己的品行,玷污他們與他的關係,干犯自己的責任,輕看他們所得的與眾不同的恩惠和尊榮,所受到的追討就越嚴厲。他們之所以受刑罰,是因為他們的罪行虧缺他的榮耀,冒犯他,使他憂傷,比別人犯罪更甚,也因為神要表示他恨惡罪孽,尤其是恨惡親近他的人犯罪,以此得回他的榮耀;倘若他們與別民一樣糟糕,那麼所受的刑罰應該比別民所受的更重,因為他們本該比別民更優秀。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得前書4:17),從聖所起首;神若不能通過親近他的人顯為聖,就必在他們身上顯為聖(利未記10:3)。


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

II
。要叫他們知道,除非先與神和好,不然就不能指望安心與他相通(第3節):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不能,如何同行呢?沒有友情就不會有交往;二人若有分歧,必先相互之間達成共識,然後才能有良好的溝通。以色列冒犯了神,干犯與他們之間的聖約,恩將仇報;如今他們不願通過悔改和改革趕緊與對頭和息(馬太福音5:25),以致轉離他的怒氣,卻仍指望他繼續與他們同行,給他們撐腰,替他們出頭,保證與他們同在。神說:豈能這樣呢?只要你們還是行事與神反對,那麼神也就行事與你們反對,不會有其它結局(利未記26:23-24)。注意:我們若不與神和好,就不能指望他與我們同在,替我們出頭。神和人之間若不同心,就不能同行。與神同心是神的榮耀,我們若不與神同心,就不能與他同行。

III。要叫他們知道,神警告審判降臨,不是無緣無故的,不是開玩笑,而是確實在宣告他的忿怒,若不趕緊悔改,勢必感覺到審判的威力(第4節):獅子若非抓食,豈能在林中咆哮呢?不會,獅子咆哮,必是對著獵物咆哮。老獅子若無所得,少壯獅子不會在洞中發聲;同樣地,若不是你們犯罪,淪為神忿怒的獵物,若不是他果真要使荒涼毀滅的審判臨到你們,他也不會這樣藉著警告的話語,又藉著較輕的審判來警告你們。注意:神話語的警告,天意的警告,這些都不是開玩笑,不是用來嚇唬孩子和愚人的,確實是因為世人犯罪,也確實是神審判的預兆。

IV。要叫他們知道,導致這些審判的根本原因就是他們自己作惡,並且若不達到目的,審判不會挪去(第5節)。神一旦出來與犯罪的民相爭,他們就很有必要明白:

1.是他們自己犯罪導致如此局面;若沒有機檻,雀鳥豈能陷在網羅裡呢?不能,大自然不會給被造之物設陷阱,只有人才設陷阱;雀鳥並非碰巧陷入網羅,那是捕鳥者的計謀;同樣地,天意為罪人預備麻煩,他們陷入網羅,乃是被自己手所做的纏住了(詩篇9:16)。患難原不是從地裡發生(約伯記 5:6),而是神的公義;我們自己的惡必懲治我們(耶利米書2:19)。

2.唯有他們自己悔改,才能擺脫這些審判;刻意埋在地下的網羅若無所得,豈能從地上翻起呢?照樣,神也不會挪去他所差遣的苦難,直到苦難完成它的工,成就奉差遣而來的目的。如果我們心存謙卑,因受苦難而認罪,並且摒棄罪孽,那時就是網羅有所得著,就是目的達到,那時,也唯有在那時,網羅才會破裂(詩篇124:7),才會從地上翻起,我們才會在慈愛和憐憫中得拯救。

V。要叫他們知道,他們所有的苦難都出自神天意的手,出自他的定旨謀略(第6節):災禍若臨到一城,臨到一家,臨到一民,豈非耶和華所降的嗎?豈非他所命定嗎?豈非他行使所命定的嗎?罪孽的禍患源自我們自己,是我們自己所為。但苦難的禍患,無論是個人的還是全民的,都從神而來,是他所為;無論器皿是誰,起主導作用的是神。禍福不都出於至高者的口嗎?(耶利米哀歌3:38)災禍臨到一城,那是耶和華所降的;一想到這點,我們就當用心忍耐,承受我們在普遍災禍中的份,努力回應神在其中的目的。

VI。要叫他們知道,眾先知警告他們審判將至,他們所傳的,無一不是從耶和華領受、要傳給他百姓的。

1.神事先顯明給眾先知(第7節):主耶和華若不將奧秘指示他的僕人 - 眾先知,就一無所行,前面所說的城中災禍,就沒有一樣會臨到,儘管對別人仍是奧秘。所以,人若輕看眾先知奉神之名所發出的警告,那就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請注意看:神的眾先知都是他的僕人,為他所用,奉他差遣到世人當中去。神與他們親密,從某種意義上說也與一切正直人親密(箴言3: 32),與一切敬畏神的人親密(詩篇25:14),但他尤其與眾先知親密,對他們而言,先知的靈是啟示的靈。如果說神有時喜悅將他所要行的顯明給他的先知,那已經是把足夠大的尊榮賜給了眾先知,但這裡說的是神若不將奧秘指示他們,就一無所行,把他們當成是他的謀士,那就是十分了不起了。我所做的事,豈能瞞著先知亞伯拉罕呢?(創世記18:17)所以,神賜尊榮給先知,凡是輕看他們的,神必追討。

2.神所顯明給眾先知的,他們不可能不顯明給眾人(第8節):主耶和華發命,誰能不說預言呢?他藉著異夢和異象,把隱密事顯明給他的先知,他們從神所聽到的,不可能不當眾傳給眾人聽。他們心裡充滿這些事,自己確信無疑,並且深受感動,以致不可能不說出來: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馬太福音12:34)。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使徒行傳4:20)。不僅如此,他們不只是受感,不只是有說預言的衝動,神的話似乎像燒著的火閉塞在他們骨中(耶利米書20:9),還從神領受命令,要把所託付給他們的話傳出去,若不如此行,就是有負重托。他們和傳福音的使者一樣,責任已經託付他們了(哥林多前書9:16-17)。

VII。要叫他們知道,一旦聽見嚴正的警告,就當在神面前戰兢:

1.好比聽見吹號聲戰兢一樣;號聲通知敵人臨近,人人都當拿起武器,嚴陣以待:城中若吹角,百姓豈不驚恐呢?(第6節)有人理解為:百姓豈不一同奔跑呢?豈不趕緊聚到一起、為公眾利益商議對策呢?然而神藉著眾先知通知他們危險將至,招呼他們聚到一起,列隊在他的旗幟之下,他們卻無動於衷,寧可相信城牆上的哨兵,也不願相信神所差遣的先知,寧可聽從城中官員的號令,也不願聽從掌管世界的主所發出的命令。神說:要聽角聲。他們不聽,甚至還公然說:我們不聽(耶利米書6:17)。

2.好 比聽見獅子吼叫一般。神有時如獅子,向猶大家如少壯獅子(何西阿書5:14)。獅子先吼叫,然後撕裂;神也是這樣,先警告然後擊傷。獅子若向可憐的過路人吼叫(如向參孫吼叫;士師記14:5),那人不可能不大大戰兢;但耶和華從錫安吼叫(1;2),卻無人害怕,人人都是我行我素、若無其事一般。注意:滿不在乎的世人若得了嚴正的警告,卻充耳不聽,到那日就要罪加一等。獅子吼叫,他們卻不挪移半步,不趕緊預備方舟。這不信的世代何其愚昧!哪怕是耶和華的驚恐,他們也無動於衷!

 

以色列被定罪(主前790年)

9要在亞實突的宮殿中和埃及地的宮殿裡傳揚說:你們要聚集在撒馬利亞的山上,就看見城中有何等大的擾亂與欺壓的事。10那些以強暴搶奪財物、積蓄在自己家中的人不知道行正直的事。這是耶和華說的。11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敵人必來圍攻這地,使你的勢力衰微,搶掠你的家宅。12耶和華如此說:「牧人怎樣從獅子口中搶回兩條羊腿或半個耳朵,住撒馬利亞的以色列人躺臥在床角上或鋪繡花毯的榻上,他們得救也不過如此。」13主耶和華 - 萬軍之神說:當聽這話,警戒雅各家。14我討以色列罪的日子,也要討伯特利祭壇的罪;壇角必被砍下,墜落於地。15我要拆毀過冬和過夏的房屋。象牙的房屋也必毀滅;高大的房屋都歸無有。這是耶和華說的。


列國見證撒馬利亞的欺壓;逃脫者寥寥

以色列人這裡再次被定罪,具體歷數他們所犯的罪行,以及所要受的刑罰。

I。這件事要告訴他們的列國。神吩咐先知要在亞實突的宮殿中傳揚;亞實突是非利士人的一個主要城市;不僅如此,這件事還要傳得更遠,要傳到埃及地的宮殿。那兩國的貴胄,住在宮殿裡的,關心鄰國事務的,消息靈通的,要叫他們聚集在撒馬利亞的山上(第9節)。在那裡,高高的寶座上(以賽亞書6:1),有審判者正襟危坐。受審判的罪犯就是撒馬利亞;要叫他們都來參加庭審,因為這是公開的,和其它的庭審一樣,是當著眾人的面;要叫他們從各地按時來到,在神和他的葡萄園中斷定是非(以賽亞書5:3)。神要所有不帶偏見的義人自己作判斷(以西結書23:45)。他們看了這案件,就會承認神判罰的公正性。注意:神與罪人相爭,從來不擔心查驗,即便是非利士人和埃及人,也可來查看,並且不得不說:主的道是公平的,我們的道不公平(以西結書18:25)。叫他們來參加庭審,不僅是叫他們承認神是公義的,見證神判罰公正,也是叫他們從中吸取教訓;既然看見審判從神的家起首(彼得前書4:17),那麼將來外邦人會如何呢?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路加福音23:31)這也可能是表示以色列的罪孽臭名昭著,就連鄰國都能見證他們的不是,所以受這樣的判罰是合宜的。倘若能隱瞞,我們就會說:不要在迦特報告;不要在亞實基倫街上傳揚(撒母耳記下1:20);可是就連他們自己都不在乎自己的名聲,他們的朋友為何要在乎呢?既然要頑固犯罪,就任憑他們蒙羞:要在亞實突傳揚,在埃及傳揚。

1.要叫他們看看所指控的何其嚴重,其證據又是何其充分。叫他們觀看撒馬利亞居民的作為,俯瞰四圍的群山,便可看出他們何其粗魯卑賤,便可聽見對他們罪孽的譴責聲何其高漲,如譴責所多瑪的聲音一樣。

(1)看看他們的街道,那裡充斥著暴力和混亂,城中有何等大的擾亂的事;理性和公平無影無蹤,代之以暴徒的呐喊和瘋狂;暴徒的瘋狂一旦占了上風,那就是國民的罪孽和羞恥,很可能導致滅亡。

(2)看看他們的監獄,那裡裝滿受傷害的無辜人:城中有何等大的欺壓的事,欺壓人的將他們摔倒摔碎,將他們制伏,無人安慰(傳道書4:1)。

(3)看看他們的法庭,那裡的審判官不知道行正直的事,只因習慣行不正的事,所行的仿佛沒有一點公義的理念,不在乎行公義,也不在乎別人行公義。

(4)看看他們的府庫,那裡裝滿暴力和搶奪,裝滿用不義手段得來的以及用不義手段積蓄的。就這樣,他們在這末世只知積攢錢財(雅各書5:3),但事實證明,這不過是為自己積蓄忿怒(羅馬書2:5)。我們可以這樣說:若有人以為作惡能致富, 那就是不知道行正直的事。

2.要叫他們看看所判罰的何其嚴重,判罰的執行又是何其完美(第11-12節)。

(1)他們的國土要被入侵,被毀壞;請注意看刑罰如何與罪孽相稱。

[1.] 這地有大擾亂,所以就有敵人來圍攻這地;亞述大軍必將其包圍,四面攻破。注意:民中若姑息罪惡,放縱罪惡,其必然結果就是敵人來圍攻,無論往何處去,都是落進虎口;參考路加福音19:43。

[2.] 他們頑固作惡,敵人就使他們的勢力衰微;他們的勢力曾用來欺壓窮人,到處施暴。注意:勢力若成了行不義的器皿,這樣的勢力就必衰微,必被打破。

[3.] 他們以強暴搶奪財物,積蓄在家中,所以他們的家宅就必被搶掠;用不義手段所得所積蓄的,都不能持久。即便是宮殿也不能作為詭詐和欺壓的屏障;再偉大的人,只要是搶奪別人的,自己必被搶奪,因為這一類的事,主必報應(帖撒羅尼 迦前書4:6)。

(2)他們的國民必不能逃脫(第12節),必落入仇敵的手,如同羊羔落入獅子的口,全然吞吃,沒有一點抵抗的能力;即便有逃脫的,沒有死於刀劍,也沒有被擄,那也是極少數,都是最卑微、最默默無聞的,好比兩條羊腿或半個耳朵,是獅子漏掉的,或者是牧人搶回來的,整體卻被吞吃;當亞述王攻擊撒馬利亞和大馬士革的時候,也許偶爾會有幾人從這兩處逃脫,但人數不多,並且逃脫的,在逃命的時候極其艱難,十分危險,不得不藏身床角,或躲在床底下,表示危險臨到時他們的心都消化蒙羞。他們不能藏身在山洞裡,只能藏在床角或床邊,躲在窮人滿足的所在。他們逃脫十分驚險,好比關於耶路撒冷最後毀滅的預言所說的:兩個人在一個床上,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路加福音17:34)。注意:神的審判一旦帶著使命臨到一民,想要逃脫是徒然的。躺臥在床角上,有人理解為躺臥在榻上,表示大意,貪圖享樂;他們自得其所,安然躺臥在床榻上,可是神一旦來與他們相爭,就必叫他們坐立不安,把他們從慵懶昏睡的床上趕下來。 神的審判臨到之時,若有人正在床榻上伸懶腰,就必在被擄的人中首先被擄(6:7)。

II這件事要告訴他們(第13節)。當聽這話,警戒雅各家,警戒所有以色列的後裔,因為這是主耶和華萬軍之神說的,他有判決的權柄,有執行判決的能力;要叫他們知道,神追討以色列罪的日子近了,他究查他們,與他們算帳的日子近了:將來必有追討的日子,刑罰的日子,當那日,所有他們引以為傲的,所倚靠的,都必叫他們大失所望,他們必因所犯的罪受擊打。

1.他們的祭壇有禍了,因為神要追討。他要究查他們在壇前所犯的罪,要清算他們一切的迷信和偶像行為,在假神身上的一切花費,以及對假神的一切指望;他要把他忿怒的記號加在祭壇上,壇角必被砍下,墜落於地,壇本身也必拆除,打成碎片。我們看見經上有預言,攻擊伯特利的壇(列王紀上13:2),那壇立即破裂(第3節),並且這預言應驗在約西亞在壇上焚燒死人的骸骨(列王紀下23:15-16)。這裡的話與那段預言遙相呼應,並且可能指同一件事。注意:人若不毀壞拜偶像的壇,神就必毀壞它們,也必毀壞一切崇拜這些壇的人。有人把這裡的壇角理解為所有他們自認為是避難的所在,可倚靠的對象,看作是他們的避難所:這些都必被剪除,叫他們沒有任何可倚靠的。


伯特利祭壇被毀、奢華房屋歸於無有



2.
他們的房屋有禍了,因為那些神也要追討。他要究查他們在家裡所犯的罪,積蓄在家中搶奪而來的財物,以及所享受的奢華:我要拆毀過冬和過夏的房屋(第15節)。他們的貴胄、紳士和富商在城裡有過冬的房屋,在鄉村有過夏的房屋,真會享受,冬天覺得鄉村太冷,夏天覺 得城裡太熱,就設法躲避,其實那美地氣候適中,和我們的地一樣,不會太冷,也不會太熱。他們愚蠢地貪愛變化,貪愛多樣化;但神要拆毀他們過冬和過夏的房屋,或藉著戰爭,或藉著地震,令其不能遮蓋他們躲避他的審判。象牙的房屋必毀滅(稱作象牙的房屋,因為其中的天花板或壁板或某種裝飾有象牙鑲嵌),或被焚燒,或被拆毀;高大的房屋都歸無有;再壯觀再寬敞的房屋,貴胄的房屋,也都必歸於無有,至少不再屬於他們。注意:世人房屋的威勢或享樂,不能阻攔神的審判,反倒使他們更加憂慮煩躁,因為鋪張奢華要算為他們的罪行,他們的愚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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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文


下一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HTH 編輯版) — 全書總目錄 


Friday, October 23, 2026

[阿摩司書]第二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二章



本章說的是:

I。神通過先知與摩押相爭,就如他先前與別國相爭一樣(第1-3節)。

II。他指出他和猶大有何爭執(第4-5節)。

III。最後他開始譴責以色列,而先前的內容都不過是這段譴責的引言。請注意看:

1.譴責他們所犯何罪:不義、欺壓、行淫(第6-8節)。

2.所犯的罪更顯得可惡,因為神曾賜給他們大量福份,今世的和屬靈的都有,他們卻忘恩負義,不思回報(第9-12節)。

3.神感歎他們犯罪,並且警告他們勢必滅亡,不可避免(第14-16節)。

 

對摩押和猶大的審判;對以色列的審判(主前790年)

1耶和華如此說: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因為她將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2我卻要降火在摩押,燒滅加略的宮殿。摩押必在哄嚷呐喊吹角之中死亡。3我必剪除摩押中的審判者,將其中的一切首領和他一同殺戮。這是耶和華說的。4耶和華如此說:猶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耶和華的訓誨,不遵守他的律例。他們列祖所隨從虛假的偶像使他們走迷了。5我卻要降火在猶大,燒滅耶路撒冷的宮殿。6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7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礙謙卑人的道路。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褻瀆我的聖名。8他們在各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臥在其上,又在他們神的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

這裡說的是:

I。對摩押的審判;摩押是以色列的另一個鄰國。他們和先前的國家一樣,也是三番四次地犯罪,因而要被追討,要受懲罰。


因焚燒以東王骸骨受審判,降火滅宮殿,剪除首領


1.摩押的第四樣罪和先前出現在被告席上的一樣,也是暴行。所舉的實例不是苦待神的百姓,而是苦待像他們那樣的外邦人:摩押王將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經上提到以東人和摩押人之間打過仗,那時摩押王在急難和忿怒之下,將自己的兒子獻作燔祭,想取悅他的神明(列王紀下3:26-27 節)。看來自那以後,他或者他的繼任向以東人復仇(因為是以東人逼得他走那樣的絕路),打敗了以東王,將他生擒並活活燒死,或者先殺了他, 然後焚燒他的屍首,或者是挖出已死以東王的骸骨,尤其是逼得他走投無路的那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表示極其忿怒,也許還把他骸骨燒出來的灰用來粉刷他宮殿的牆和屋頂,日後看見他復仇的紀念,就心滿意足。常言道:復仇的甘甜勝過生命。虐屍是野蠻行徑,因為人人都在身內;並且虐屍十分不可理喻,甚至十分不敬虔,因為我們相信並且展望死人將來復活;而若苦待君王的死屍(君王其人和其名尤其應當受尊敬),那就是冒犯王威;若有人看見活獅子就顫抖,看見死獅子卻踩上一腳,那就顯出他內心的卑鄙。

2.摩押犯了這樣的罪,其下場就是:

(1)死亡的審判。凡是苦待人的,也必受苦待(第2節):摩押必死;摩押人必死於爭戰的刀劍,在哄嚷呐喊吹角之中喪命,這些場景令其更加可怕,好比獅子吼叫,撕裂起來更加起勁。戰士在亂殺之間發出嘈雜聲(以賽亞書9:5)。

(2)對摩押審判者的審判,就是宣判把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的審判者。神說:我必剪除摩押中的審判者(第3節);他就必知道有一位審判者在他以上。摩押王、主審官以及一切低等的審判官和首領,都必一同剪除。即便百姓有時容忍他們的首領犯罪,但首領自己必不能逃脫。摩押受審判的話到此為止(耶利米書48:47)。


“我卻要降火在猶大,燒滅耶路撒冷的宮殿” 的預言宣告。


II。猶大也是以色列的鄰國,既然公義的審判繞行一周,猶大自然也不會放過。猶大墮落得像外邦人一般,與他們混雜,所以這裡對他們的指控,與指控其它外邦國家一樣:猶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他們所犯的罪和別國一樣多,我們看見他們與外邦人同流合污:就是埃及、猶大、以東(耶利米書9:26),將他們歸到一起,都是一丘之貉;這裡的宣判也相同(第5節):我卻要降火在猶大(儘管那是認識神的地),燒滅耶路撒冷的宮殿,儘管那是聖城,神曾經在其宮中,自顯為避難所(詩篇48:3)。但這裡指控猶大所犯的罪,與別國的罪不同。別國受追討,都是因為傷害別人,猶大受追討,是因為冒犯神(第4節)。

1.他們輕看神的誡命,堅持不順服他:厭棄耶和華的訓誨,像是不屑一顧、一文不值,因而不只是輕看立法者的權柄和主權,也輕看立法者的智慧、公義和良善;他們如此行,是因為不遵守他的律例,無心遵守,也不在乎。

2.他們尊敬神的對頭,就是他們的偶像,這裡稱作虛假的偶像使他們走迷,因為偶像是虛謊的師傅(哈巴谷書2:18)。人若被牽引,走進拜偶像的迷途,那就會被牽引,走進很多別的迷途。常言道:一件荒唐事引發一千件荒唐事。神是個無窮永在的靈,偶像崇拜一旦把神的真理變成虛謊,別的真理也就要變成虛謊;偶像使他們走上迷途,公義的神就任憑他們自欺,並且即便是他們列祖所隨從的,也不能成為他們犯罪的理由,因為他們本該從中吸取教訓,而不是效法那些手中有虛謊(以賽亞書44:20)以致沉淪的人。

III。現在我們終於來到阿摩司所得的論以色列的默示(1:1)。前面是譴責和警告繞行一周,這裡則是聚焦在中心停下來。開頭的話和先前的相同: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既然別國都因罪受罰,以色列豈能不受罰呢?請注意看他們所犯何罪,神要向他們追討。

1.屈枉正直。這是受託負責司法的人所犯的罪,包括審判者、官員和其他相關人員。他們只為一塊銀元,就在斷案的時候肆意出賣義人;他們作判決,不按案情本身,而是受賄偏心,賣給出價最高的。他們可以為一雙鞋賣了窮人,只為一點蠅頭小利,就賣他們的性命和生計;只需給他們一雙鞋,給不起鞋的窮人就不能勝訴,不得不任由無憐憫的人隨意宰割。正所謂:人因一塊餅枉法(箴言28:21)。注意:人要是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就幹昧著良心的事,到頭來即便沒有利益,也會做昧著良心的事;原先為銀子而出賣公義的,很快就會為一雙鞋而卑鄙出賣公義,甚至為一雙舊鞋。

2.欺壓、傷害窮人,從中獲利: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侵吞窮人,貪得無厭,見有頭上蒙灰、正在悲哀的人,有孤兒正在為父母哀悼,就當作獵物,奪取他們的產業,絕不罷手,直到把窮人的頭按到塵土裡,踩在腳下。也可理解為:他們垂涎地上的塵土,指金銀,就是黃色白色的塵土,十分垂涎,將各樣不義的稅賦加在窮人頭上。注意:若有人通過叫別人貧窮的手段來使自己致富,神必不免去他的刑罰。這樣的行徑是阻礙謙卑人的道路,明知這些人溫和、忍耐,能承受傷害,就圖謀傷害他們。他們侵犯這些人的權益,破壞他們的計畫,阻攔有利於他們的公義措施,不許他們走正道,這就是阻礙他們的道路。注意:受害人越是忍氣吞聲,傷害他們的人所犯的罪就越大,受害人指望神幫助他們、替他們申冤的機會也越多。我如聾子不聽,那時,你必應允我(詩篇38:13,15)。

3.可憎的污穢,甚至是亂倫,這樣的事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哥林多前書5:1),收了他父親的妾: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其骯髒程度不亞於任何無節制的淫亂;不過凡是出現欺壓和屈枉正直的所在,也會出現這樣的事,因為人一旦突破公義的界限,拋棄公義的繩索,往往也就不顧體面謙遜的法則。這樣的惡行是給信仰抹黑,以致犯這樣罪的人被當作是故意褻瀆神的聖名,並在外邦人當中看為可憎;自稱是神的百姓,竟然有這樣的惡行,仿佛是神支持他們,倒像是和他們一樣。

4.他們盡情享用通過欺壓和勒索手段所得來的,還裝作用來榮耀神(第8節)。他們不僅行不義的事,還要拜偶像,以為只要拜偶像,就可為自己的不義行為代贖。

(1)盡情享用從窮人那裡壓榨而來的。他們安然躺臥;按照律法,人所當的衣服本該當天歸還(申命記24:12-13),他們卻臥在其上。他們還喝受罰之人的酒,就是用不義手段得罰金,用來滿足自己的情慾。

(2)他們以為只要在壇旁享用不義之財,在他們神的廟中喝酒,在他們拜牛犢的神廟中喝酒,就可為自己的惡行代贖,仿佛只要與神分贓,他就在他們的罪行中有份;這樣的伎倆,事奉假神還湊合,但真神是不可輕慢的; 他宣告他恨惡搶奪和罪孽(以賽亞書61:8),唯有誠實得來的,才能蒙悅納。

 

神譴責以色列(主前790年)

9我從以色列人面前除滅亞摩利人。他雖高大如香柏樹,堅固如橡樹,我卻上滅他的果子,下絕他的根本。10我也將你們從埃及地領上來,在曠野引導你們四十年,使你們得亞摩利人之地為業。11我從你們子弟中興起先知,又從你們少年人中興起拿細耳人。以色列人哪,不是這樣嗎? 這是耶和華說的。12你們卻給拿細耳人酒喝,囑咐先知說:不要說預言。13看哪,在你們所住之地,我必壓你們,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壓物一樣。14快跑的不能逃脫;有力的不能用力;剛勇的也不能自救。15拿弓的不能站立;腿快的不能逃脫;騎馬的也不能自救。16到那日,勇士中最有膽量的,必赤身逃跑。這是耶和華說的。

這裡說的是:

I。神要他民以色列回想他曾經為他們所行的大事,使他們佔有迦南地,這十個支派當時仍在享受其中的大部份地區(第9-10節)。注意:我們需要常常回想先前所領受的恩典,這些恩典最能突顯我們所犯的罪。神慷慨賜給我們,從不責怪我們卑微不配,他的恩賜和我們的義行之間完全不成比例;但他責備我們忘恩負義,濫用他的恩惠,這是公義的;他告訴我們,他向我們所行的,是叫我們羞愧,因為我們沒能按理回報所得的好處。兒啊,你該回想(路加福音16: 25);以色列啊,你該回想:


神回顧昔日恩典,百姓卻敗壞拿細耳人、禁止先知說預言。


1.神把你領出為奴之家,將你們從埃及地領上來,不然你們早就在奴役中淪喪。

2.他在曠野引導你們四十年,餵養你們,不然你們早就在那裡餓死了。祖先所得的憐憫也就是我們所得的憐憫,因為他們若被剪除,我們也就不存在。

3.他在迦南為他們騰出空間,通過一系列的奇事除滅當地人,這些奇事不亞於將他們贖出埃及的奇事:我從他們面前除滅亞摩利人,在此代表一切當滅的族。請注意看擋在他們面前的仇敵是何等強大,提到這點,是為更彰顯神制伏他們。仇敵身量高大(高大如香柏樹),以色列民在他們面前如灌木一般;並且仇敵十分強壯,不只是高大,也很穩健:堅固如橡樹。他們的國名揚列邦,在眾鄰國之上。他們的根基和守衛貌似不可撼動,如香柏樹那樣堅挺,如橡樹那樣堅固;然而神要在那裡栽種葡萄樹(詩篇80:8-9),亞摩利人就要被砍倒,還要被連根拔起:我卻上滅他的果子,下絕他的根本,叫亞摩利人不再成為一民,不復存在。神就是這樣抬舉以色列。他使人代替他們,使列邦人替換他們的生命(以賽亞書43:4)。由此可見,輕看他的人是何等忘恩負義!

4.他使他們得亞摩利人之地為業,不只是交在他們手中,使他們因為征服的緣故佔有那地,還給他們一個更體面的產權,乃是因為應許的緣故得了那地。

II。他也照樣譴責他們,儘管他們作為聖潔的國民,享受各樣屬靈的特權和好處(第11節)。他們的靈魂得了幫助,教導他們如何善用世間的福份,因而是更加寶貴的。誠然,那十個支派沒有神的殿,沒有神的壇和神的祭司,那是他們自己的錯,因為是他們拋棄了,為此他們本該活在全然黑暗之中;但神未嘗不為自己留下見證人,也未嘗不為他們留下嚮導,指引他們當走的路。

1.他們有先知,那實際上都是在虔誠事上的教師,有神的靈感動,奉命向他們顯明神的意思,向他們指出何為蒙神喜悅的,何為不蒙神喜悅的,責備他們犯錯,警告他們有危險,在困境中引導他們,在苦難中安慰他們。神從他們當中興起眾先知,激發並使用他們作先知的工。他從他們子弟中興起先知,就在他們當中興起先知,就如摩西和基督,他們都是從他們的弟兄中間興起的先知(申命記18:15)。這是民族的光榮,是家族的光榮,有自己的兒女充當神的使者,說自己的語言,不是從別處來的陌生人,免得被懷疑對他們和他們的地有成見;他們知道這些人都是為他們好。注意:忠心的傳道人對於任何民族而言都是極大的祝福,是神興起他們作傳道人,使他們稱得上各自家族的光榮。

2.他們有拿細耳人,作他們虔誠的好榜樣:我從你們少年人中興起拿細耳人,他們向神許願事奉他,並且為此放棄許多合法的享樂,不喝酒,不吃葡萄。他們當中有風華正茂的少年人,本可享受今生的樂趣,但卻主動放棄;神本著恩典的權能將他們興起,叫他們見證他的恩典,歸榮耀給他,並且見證那墮落的世代不虔不敬。注意:任何地方,若有傑出的傳道人,那是極大的祝福,若有傑出的基督徒,那也是極大的祝福,因為這樣一來,就有了行事為人的好榜樣。我們必須承認,神若在民中興起有潛力的少年人,若使他們的少年人當拿細耳人,虔誠,誠信,治死肉體情慾,那民就大有好處;這樣的拿細耳人比雪純淨,比奶更白,誠然是彬彬有禮的少年人,像光潤的藍寶石一樣(耶利米哀歌4:7)。任何國民,若擁有這樣的人,擁有這樣的少年人,都必大有好處,在信仰的事上既能引導他們,又能鼓勵他們,倘若再不進步,將來就必被追討。以色列在此被追討,不只是因為有先知在他們當中興起,也因為有拿細耳人在他們當中興起。關於這件事的真實性,這裡叫他們自己作證:以色列人哪,不是這樣嗎?你能否認嗎?有先知和拿細耳人在你們當中興起,你們自己豈不都感覺到其中的好處嗎?注意:罪人自己的良心為神作證,證明他們並不缺乏蒙恩的管道,因而如果他們沉淪,那就定是因為自己不善用蒙恩的管道。猶大人自己要在神與他的葡萄園中,斷定是非(以賽亞書5:3-4)。

III。他譴責他們不善用蒙恩的管道;神有意為他們提供這些管道,他們卻竭力抵觸(第12節)。他們不行在光中,反倒悖逆,竭力熄滅燭光,免得照在他們臉上,就叫他們蒙羞。

1.他們盡可能敗壞義人,引誘他們不再認真靈修,行為舉止不再嚴謹:你們卻給拿細耳人酒喝,使他們違背所許的願,在一件事上違願,在別的事上就守不住。有的他們突然襲擊,拉攏引誘,用許多巧言誘他隨從(箴言7:21);有的他們強迫恐嚇,見他們比別人更嚴謹,就又嘲笑又威脅,引誘他們喝酒,做不成拿細耳人。注意:撒但和他的爪牙想要敗壞面朝上天的少年人,真可說是挖空心思,他們勝過了很多本可做拿細耳人的,給他們酒喝,引誘他們貪愛享樂,與酒鬼為伍。大量年輕人本可在信仰的事上嶄露頭角,卻因酒誤事,永遠沉淪。拿細耳人墮落,地獄是何等誇耀!

2. 他們盡可能叫良善的傳道人閉口,封住他們的嘴:你們囑咐先知說:不要說預言,若再說預言就威脅恐嚇(7:12),仿佛神的使者不得不聽他們的吩咐,若沒有他們的允准就不能傳遞神的話,這就是你們徒然領受神興起先知的恩典,還大大冒犯神,因為這些先知都是奉這位神的名說話。 注意:人若聽不進誠信的傳道,日後要被追討,而人若試圖制止誠信的傳道,日後就更要被追討。

IV。他感歎他們犯罪傷害他(第13節):看哪,我被你們所壓1,被你們所困,忍無可忍,所以我要擺脫我的對頭2(以賽亞書1:24)。我被你們所壓,你們的罪孽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壓物一樣,好比豐收的時候裝滿穀物,只要能裝就儘量裝。注意:至大的神感歎罪孽,尤其是感歎口稱是他百姓的人犯罪,像是他負重一般。他厭煩那世代(詩篇95:10),為他們心中何等傷破(以西結書 6:9);倘若罪人不因此深切悔改,就必因此大大滅亡。至大的神托住萬有,從不感歎萬有的份量過重(他並不疲乏,也不困倦;以賽亞書40:28),但他卻感歎以色列的罪孽深重,也感歎他們虛偽的事奉,心裡恨惡,以為麻煩(以賽亞書1:14)。難怪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羅馬書8:22),就連造物主都說:我被他們所壓。

1欽定本將第13節中的「我必壓你們」譯為:我被你們所壓。

2欽定本將以賽亞書1:24中的「我要向我的對頭雪恨」譯為:我要擺脫我的對頭。

V。他警告他們說,毀滅是不可避免的。有人把第13節理解為:看哪,在你們所住之地,我必壓你們,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壓物一樣;他們必裝滿審判,直到往下沉,並且要發出聲響,如同車輛超載一般。人若不願順服真道,不為真道所動,也不為身邊之人的言行所動,就必在神審判的重壓下沉淪。倘若神每日都把他的福份加在我們身上,我們卻把我們的罪孽加到他身上,那麼除了他把審判加到我們身上,還能有別的指望嗎?這裡的最後三節經文警告說,神一旦起來,與惹怒他的民相爭,他們就決不能在他面前站立得住,決不能逃脫,也根本不是對手;神一旦審判,就必得勝。他的忍耐有限,他的能力卻是無限的,並且罪人要付上極大的代價,方能明白這點。亞述大軍前來,肆意殺戮擄掠,使地土荒涼,那時必無人逃脫,人人都要有份於這遍地的荒涼。


人慌亂奔逃,卻無處可躲;烏雲籠罩全地。


1.敵人帶著使命而來,要叫全地荒涼,想要逃脫是徒然的:快跑的不能逃脫;素來以逃脫和撤退而聞名的,會發現自己的手段不再管用;或來不及逃,或無路可逃,或無力逃脫,或無心嘗試;束手無策,也就無路可逃。他們像亞撒黑,腳快如野鹿嗎?(撒母耳記下2:18)但他們也必像他那樣,更快跑向滅亡:腿快的不能逃脫(第15節)。以賽亞書30:16提到有人說:我們要騎馬奔走,我們要騎飛快的牲口;他們像這樣的人嗎?但還是要被追上:騎馬的也不能自救,不能擺脫追趕他們的。靠馬得救是枉然的(詩篇 33:17)。

2.想要頑抗是徒然的。神正在向他們開戰;難道他們比神還強嗎?有什麼軍事力量可以號稱是全能者的對手?沒有,剛勇的也不能自救。平時有力量的,在關鍵時候卻使不出來。勇士本該保護並拯救別人,卻救不了自己,救不了自己的靈魂(原意作靈魂),救不了自己的性命。但願強壯的不要因自己的力量而誇口,不可倚靠自己的力量,要倚靠耶和華 - 他的神(撒母耳記上30:6),因為耶和華是永久的磐石(以賽亞書26: 4)。況且身體的力量必衰退,爭戰的武器也必衰退。膀臂和裝備都十分靠不住,拿弓的不能站立,儘管站在遠處,反倒要逃跑,不信自己的弓能救他。膀臂再強壯,鎧甲再穩固,一旦灰心喪膽,就全無用處(第16節):勇士中最有膽量的,平時看危險如等閒,面不改色,到那日必赤身逃跑,不但丟盔棄甲,攻防武器盡都丟棄,就連本想帶著逃跑、指望以自己命為掠物的(耶利米書38:2)的財寶,也要被奪去。就這樣,神隨己意將地上民中首領的聰明奪去,使那些平時誇耀自己勇氣的,誇耀自己在戰場上英勇無敵的,在荒廢無路之地漂流(約伯記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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