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7, 2026

[但以理書]第四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四章

夢中大樹 

本章經
文的筆者是尼布甲尼撒自己:這裡所記載的故事用他的口說出來,像是由他起草,由他發布,不過先知但以理受神的靈感動,將這段內容安插到自己的書中,於是就成了聖經的一部份,並且是很有紀念意義的一部份。尼布甲尼撒在主權的事上公然與全能神相抗衡,其膽大妄為的程度也許超過任何人,但在這裡他卻認輸了,承認以色列的神在他之上。這裡說的是:

I。這番話的前言,其中他承認神在他之上(第1-3節)。

II。這番話本身,其中他談到:

1.他做了一個令術士無法解釋的夢(第3-18節)

2.但以理替他解了夢,告訴他這夢預言他將要隕落,並勸他悔改(第19-27節)。

3.預言成真,他癲狂達七年之久,然後恢復理智(第28-36節)。

4.這番話的結尾,其中他謙卑承認並稱頌神是萬有的主(第37節)。這番話是掌管人心的神施展大能,強迫他說的,寫在經上,永遠見證神是至高無上的,是他榮耀的紀念碑,是他得勝的獎盃,也是警告世人,倘若心裡剛硬與神為敵,就別想興旺發達。

 

尼布甲尼撒尊神為大(主前570年)

1尼布甲尼撒王曉諭住在全地各方、各國、各族的人說:「願你們大享平安!2我樂意將至高的神向我所行的神蹟奇事宣揚出來。3他的神蹟何其大!他的奇事何其盛!他的國是永遠的;他的權柄存到萬代

這裡說的是:

I。形式上的東西,常用於君王的書信、宣告或手諭(第1節)。尼布甲尼撒的王家寫作風格沒有威勢,又平淡又簡短,不嬌柔做作:尼布甲尼撒王。即便他在其它場合使用誇大其詞的頭銜,這時盡都撇在一邊,因為他老了,剛從一場自卑蒙羞的大病中復原,真正開始思想神的偉大和主權。這段宣告不只是面向他的百姓,也是面向所有人:住在全地各方、各國、各族的人。他願意人人都知道,儘管其中提到令他蒙羞的事(若不是他自己發佈,想必無人敢發佈,所以但以理將原件發佈出來),並且他嚴格命令各階層的人都要知道,因為人人都有關,人人也都可得益處。他用一句常用語向所有人問安:願你們大享平安。注意:君王在頒佈命令時祝福他人,這是合宜的,他們好比國中的父,為百姓祝福。我們平時也是如此,送禮物的時候寫道:致收禮物的,祝你健康;有時還會寫道:祝你健康,祝你永遠得救。

II。實質性的東西。他寫此信:

1.是為將他所遭遇的事曉喻別人(第2節):我樂意將至高的神向我所行的神蹟奇事宣揚出來;他稱神為至高神,所以也稱他為真神。他覺得這似乎(原文如此)是他的本份,是應該做的,是他欠神的,也是欠世人的;他既已康復,就該向遠方的人和後世的人宣告,公義的神如何使他謙卑,最後又如何施恩醫治他。各國想必都已聽聞尼布甲尼撒的遭遇,且都震驚;但他還是覺得應該親自向他們說明,好叫他們知道這其中有神的手,也知道他自己有何感受,乃至不會將其看作新聞,而是看作信仰的內容。他所遭遇的,不只是令人詫異的奇事,也是很有教導意義的兆頭,向世人表明耶和華比萬神都大。注意:神向我們所行的,無論是責罰還是施恩,我們都理當向別人表明,儘管這樣的描述可能令自己蒙羞,正如這番話令尼布甲尼撒蒙羞,但只要神大得榮耀,我們就不該隱瞞。很多人說起神施恩來滔滔不絕,因為他們也得稱讚,但卻隻字不提神如何責罰,他們又如何該受責罰;其實我們應當歸榮耀給神,不只是稱頌他的憐憫,也要承認自己的罪,因罪的緣故接受刑罰,且在這兩方面都叫自己蒙羞,正如這位大王在此所行的。

2.是為表明他因這些事深受感動,並且信服(第3節)。我們說起神的話語和作為來,理當嚴肅認真,顯得我們因神的這些大事深受感動,並且渴望別人都能知道。

1)他稱頌神的作為,表達出極大的詫異:他的神蹟何其大,他的奇事何其盛!尼布甲尼撒在那時已經年邁,作王逾四十年,閱歷無數,深曉王國興衰之理,不亞於任何人,但直到這時,直到臨死的時候,他才開始詫異神的神蹟奇事所帶出的結果。何其大!何其盛!注意:世間大事,我們越是看作是耶和華的作為,越是看出這些都是神權能的產物,是神智慧的作為,這些大事在我們眼中就越顯得精彩;參考詩篇11823662

2)他由此看出神的主權。這點他終於承認了:他的國是永遠的,不像他自己的國;很久以前他在夢中就已預見自己的國速速告終,如今果然如此。他承認有一位神掌管世界,世人大小事務都在他掌管之下,乃是普世性的,不容置疑的,絕對的。唯有這國的榮耀才能存到永遠。別的王僅限於一代人,別的朝代也都僅限於幾代人,但神的權柄卻要存到萬代。尼布甲尼撒在這裡所指的,似乎就是但以理曾經預言的一國,就是天上的神要堅立的那永不敗壞的國(244);雖然那指的是彌賽亞國度,他卻理解為世上的國度。有不少預言性的經文我們不完全明白,也許不能正確明白,但仍可實際應用,從中得益處。

 

尼布甲尼撒二次做夢;尼布甲尼撒說夢(主前570

4「我尼布甲尼撒安居在宮中,平順在殿內。5我做了一夢,使我懼怕。我在床上的思念,並腦中的異象,使我驚惶。6所以我降旨召巴比倫的一切哲士到我面前,叫他們把夢的講解告訴我。7於是那些術士、用法術的、迦勒底人、觀兆的都進來,我將那夢告訴了他們,他們卻不能把夢的講解告訴我。8末後那照我神的名,稱為伯提沙撒的但以理來到我面前,他裡頭有聖神的靈,我將夢告訴他說:9『術士的領袖伯提沙撒啊,因我知道你裡頭有聖神的靈,甚麼奧秘的事都不能使你為難。現在要把我夢中所見的異象和夢的講解告訴我。』10「我在床上腦中的異像是這樣:我看見地當中有一棵樹,極其高大。11那樹漸長,而且堅固,高得頂天,從地極都能看見,12葉子華美,果子甚多,可作眾生的食物;田野的走獸臥在蔭下,天空的飛鳥宿在枝上;凡有血氣的都從這樹得食。13「我在床上腦中的異象,見有一位守望的聖者從天而降。14大聲呼叫說:『伐倒這樹!砍下枝子!搖掉葉子!拋散果子!使走獸離開樹下,飛鳥躲開樹枝。15樹墩卻要留在地內,用鐵圈和銅圈箍住,在田野的青草中讓天露滴濕,使他與地上的獸一同吃草,16使他的心改變,不如人心;給他一個獸心,使他經過七期(期:或譯;本章同)。17這是守望者所發的命,聖者所出的令,好叫世人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或立極卑微的人執掌國權。』18「這是我 - 尼布甲尼撒王所做的夢。伯提沙撒啊,你要說明這夢的講解;因為我國中的一切哲士都不能將夢的講解告訴我,惟獨你能,因你裡頭有聖神的靈。

尼布甲尼撒還未談到神的審判因他驕傲的緣故臨到他,先說他在審判臨到之前所得的警告,他若重視警告,審判本可避免。事情還沒有成就,他就已得知這些事以及這些事的結局,要叫他到事情成就的時候,與所預言的相對比,便可明白並且述說這是耶和華的作為,便可相信世上不只是有神的旨意,也有神的啟示,並且相信神所行的符合他所說的;參考約翰福音1319

他在夢中得知將來的事,並在此把他的夢說了出來,我們可從中注意到:

I。他得此驚夢的時間(第4節)。那時他正安居在宮中,平順在殿內。前不久他剛剛征服埃及,打完了勝仗,結束了戎馬生涯,當上了世界的霸主,那是他在位約三十四或三十五年;參考以西結書2917。那時他做了此夢,大約一年後應驗。他精神錯亂達七年之久,復原之後寫下這段宣言,又活了兩年左右,在位第四十五年駕崩。他在戰爭年代歷盡艱辛,在戰場上經歷許多艱難危險的搏鬥;如今終於安居在宮中沒有仇敵,沒有災禍(列王紀上54)。注意:神可叫最大的驚恐臨到世上最偉大的人,並且是在他們自以為最穩妥、最安康興旺的時候。

II。他得此驚夢之後的印象(第 5 節):我做了一夢,使我懼怕。他戎馬一生,戰場上視死如歸,本不會因一點小事就懼怕,但只要神願意,一個夢就能叫他驚恐。他的床榻想必是柔軟舒適,守衛嚴緊,但他在床上的思念卻令他不安,腦中的異象,想像中的怪物,使他驚惶。注意:再偉大的人,神也可叫他們心中不安,即便他們告訴靈魂說:你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路加福音1219);神可叫那些攪擾世界、折磨萬人的人自我攪擾,自我折磨,叫那些使勇士驚恐的人自我驚恐。這夢如此驚恐,印象如此深刻,乃至他斷定這不是普通的夢,而是從神而來,有特殊的使命。

III。他召集術士和星相家來解夢,卻沒有結果。這次的夢他沒有忘記,與先前那次不同(第2章)。他能說出所做的夢,但他不知道這夢的解釋,代表什麼(第6節)。他立即下令召集巴比倫的一切哲士,這些都是愚蠢之人,裝作用法術、交鬼、查驗野獸內臟或觀看星象等方式,預言將來的事。王將他們聚集一處,要看是否有人能解王夢,或一起商議如何解夢。可能這些人曾給王解過夢,令他滿意,曾憑藉他們的手段回答過王的問話,令他喜悅,至於對錯,是否靈驗,則是另一回事;但這次他大失所望:他將那夢告訴他們(第7節),他們卻不能把夢的講解告訴他,儘管他們曾經誇口,曾經保證(247),只要把夢告訴他們,就定能解出來。解這夢的關鍵在乎神聖的預言(以西結書313 等),那裡將亞述比作被砍斷的樹,與這裡的尼布甲尼撒一樣,只因他驕傲;那卷書他們沒有學過,不熟悉,不然就可能會知道這夢的奧秘。天意使然,叫他們一籌莫展,但以理卻能解出來,那就是但以理的神大得榮耀。由此,以賽亞所預言的應驗了,他說當巴比倫的毀滅臨近時,國中行邪術的,觀天象的,看星宿的,都無能為力(以賽亞書4712-13

IV。他求助於但以理,請他來替他解夢:末後但以理來到他面前(第8節)。可能先前他不願與其他人為伍,只因他們極為敗壞,也可能他們不願與他為伍,只因他極為良善;也可能是王很想讓自己的術士出出風頭,不願讓但以理出風頭;也可能但以理作為哲士的總管(248),往往到最後關頭才請教他。很多人把神的話看作最後一根稻草,不到山窮水盡的時候,不來求助。他大大稱讚但以理一番,用他親自起的名來稱呼他,他覺得選用這名很好,有好兆頭:「他名稱為伯提沙撒,乃是照我神的名。」他稱讚他的絕世才華,說他裡頭有聖神的靈,還當面這樣說(第9節),想必但以理聽了,不但不覺得自命不凡,反倒覺得憂愁,因為他的恩賜來自以色列的神,又真又活的神,卻被當成是來自尼布甲尼撒的外邦神。尼布甲尼撒的心思出奇地複雜,凡是在敗壞和悔改之間掙扎並且傾向於敗壞的,往往是這樣的。

1.他仍保留著拜偶像所用的語言和口氣,看來並非真心敬拜永生的神。他是個拜偶像的,所說的話露出了馬腳;他口口聲聲說諸神,雖然不得不承認神的能力,卻不承認他的全能。他提到聖神的靈,有人說他覺得世間有很多惡神,世人爭相膜拜,只是為了免受這些惡神之害,也有很多善神,但以理大有能力,就是因為具備這些善神的靈。他仍然將彼勒看作是他的神,儘管他曾經不止一次承認以色列的神是萬神的主(247329)。他稱讚但以理,卻不說他是神的僕人,只說他是術士的領袖(第9節),認為他的知識不同凡響,但不是質的不同,而是量的不同;他請教他,卻不當他是先知,只是傑出的術士,因而可在行法術的人大大出醜的時候,試圖挽回法術的顏面。可見他拜偶像是根深蒂固。他心裡形成了諸神的理念,又選擇了彼勒為他的神,於是就無法勸自己擺脫這樣的理念和選擇,盡管事實不止一次證明他的理念和選擇都很荒唐。他和其他異教徒一樣,不願更換他的神,儘管它們都不是神(耶利米書211)。很多人堅持走歪道,只因他們覺得要是離開就會有損顏面。可見他的悔改極不可靠,很容易就放棄。他曾經稱以色列的神為萬神的主247),現在卻把以色列的神看作與別神一樣,一概稱為聖神。注意:悔改之心若不及時堅固,那就多半瞬間消失遺忘。尼布甲尼撒承認真神掌管一切,但既然沒有更進一步,就很快倒退,回到了敬拜假神的老路。不過:

2.他對但以理還是十分看好,知道他是真神的僕人,也知道他單單敬拜真神。他覺得他有獨到的見解,獨到的遠見,是其他術士所沒有的:我知道什麼奧秘的事都不能使你為難。注意:先知的靈遠勝過交鬼的靈,就連仇敵自己也不得不承認;因為經過一場能力的較量,這件事在此已有定論。

V。詳細講述他的夢

1.他看見一棵華麗茂盛的樹,勝過林間所有的樹。這棵樹栽種在地當中(第10節),代表他在巴比倫作王,十分合宜,因為巴比倫位於當時已知的世界中心。這棵樹很高,極其高大,高得頂天,代表他在鄰國中尊貴傑出。他比別人都高大,並且覬覦神的榮耀;這棵樹極其堅固,代表他勝過別人,統領強大的軍隊,所向披靡:那樹漸長,而且堅固。尼布甲尼撒之強盛早已是列國熱議的話題,人人都注目於他(有的嫉妒,有的驚訝),乃至這裡說這棵樹從地極都能看見。這棵樹樣樣都不缺,既悅人眼目,又好作食物(第 12 節):葉子華美,代表尼布甲尼撒宮中的氣派,別國的民驚歎,本國的民自豪。這棵樹不只是好看,不只是華麗,還很有用:

1)可起保護作用,其上的樹幹為野獸和飛禽所棲身。君王理當為臣民遮風避雨,寧可自己遇險,也要確保他們平安,理當致力於臣民的安康。荊棘一旦高升,統管眾樹,就邀請他們前來,投在他的蔭下(士師記 915)。若要人效忠,就當提供庇護。地上的君王對百姓而言,不過是大樹的樹蔭,但基督對他百姓而言,卻是大磐石的影子(以賽亞書322)。又因磐石雖堅固,卻很冷,所以經上說基督的百姓隱藏在他翅膀的蔭下(詩篇178),又安全,又溫暖。

2)可起供給作用。經上把亞述王比作香柏樹(以西結書316),只能提供樹蔭,但這棵樹卻多結果子:果子甚多,可作眾生的食物。由此可見,這強大的王不只是強大,還做了不少好事,沒有使本國貧窮,反倒令其富強,憑藉他的權能和在國外的影響力,將財富和商貿帶到本國。那掌權管他們的稱為恩主(路加福音2225);維護權柄的最有效途徑,是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恩主。可見偉人的財富和權柄所能發揮的最大作用,不過是很多人靠他們吃飯,因為貨物增添,吃的人也增添(傳道書511)。

2.他聽見有聲音宣告這棵樹的下場,並且他全然記得,這裡說出來,也許是逐字逐句說出來。這宣告由一位天使轉達,他看見他從天而降,又聽見他大聲宣告判決。這位天使在此稱為守望的,或作守望者,不只是因為天使就本性而言都是靈,因而不打盹不睡覺,也因為就職責而言都是服役的靈(希伯來書114),不住地服役,守望各樣服事主人的機會。他們作為守望的,在敬畏神的人四圍安營,搭救他們,堅固他們的手。這位天使是個信使,或作使者(有人這樣理解),並且是個聖者。神的殿永稱為聖,是合宜的(詩篇935),所以服事神、為他所用的天使稱為聖者;他們持守本性的純潔和正直,凡事順應神的意思。讓我們來看看對這棵樹的宣判。

1)有命令下達,要將這棵樹砍下來(第14節);現在斧子已經放在這棵樹的樹根上(馬太福音310)。任憑它又高大又堅固,日子一到,就不得不倒下;在樹枝裡和樹枝下棲身的野獸和飛禽都四散而去;樹枝被砍下來,樹葉紛紛落下,果子撒在地上。注意:世間的榮華哪怕達到極致,也是十分捉摸不定;常有人在生活上有錢有勢,但平時所倚靠、所誇耀的卻被奪去。天意輪轉,不可一世的成為被擄之人,生活富裕、揮霍過度的淪為貧窮,入不敷出,曾經被多人倚靠奉承的,不得不討好別人。但耶和華所栽的公義樹(以賽亞書613)卻要為他結果子,永不伐倒,葉子永不枯萎。

2)要留下樹根(第15節):樹墩卻要留在地內,任其風吹雨淋,任其被忽視,埋在草地。原先在樹下棲身的野獸,如今要在樹墩上安歇;但要用鐵圈和銅圈箍住,不致被耙碎,也不致被踐踏塵埃,表示要存留到將來的好日子。注意:神在審判中紀念憐憫,有時有福份為處境悲慘絕望的人存留。樹若被砍下,還可指望發芽,及至得了水氣,還要發芽(約伯記1479)。

3)這其中的意思由天使自己向尼布甲尼撒解釋(第16節)。這棵樹所代表的人,無論是誰,被判要失去尊貴、地位和人的尊嚴,要失去理性,要像獸那樣過日子,直到經過七期。要給他一個獸心。這誠然是今世審判中最可悲、最痛苦的,比死亡還要糟糕一千倍;儘管落入這種境地的人感覺不到什麼,如同死了一般,卻是最可怕、最可詛的。不僅如此,神無論降什麼苦難給我們,我們都具備理性,可耐心承受,並且感恩,因他不斷使我們運用理性,乃至良心平安。而對於那些居心自比神(以西結書282)的驕傲暴君,神卻要奪去他們的人心,給他們獸心,這是公義的。

4)這件事確信無疑(第17節):這是守望者所發的命,聖者所出的令。這件事由神決定,他是公義的審判者,命令由他簽署,按照他永恆的謀略,命令已經發出:

[1.] 天上的天使認同、見證、同意、贊同。這是守望者所發的命,這不是說至大的神所決定的或者所行的,需要天使的意見和認同,但他使用天使的服役,有時天使就代表他執行計畫,用人的話說,仿佛是與他們商量一般。我可以差遣誰呢(以賽亞書68?誰去引誘亞哈呢(列王紀上 2220這也表示這場宣判十分莊嚴。王的手諭很短:欽此;所發的王命卻由眾位大臣簽名;宣判尼布甲尼撒也是這樣,由眾守望者發出。

[2.] 只是天使認同,還有地上的聖徒請願:這是聖者所出的令。神的百姓受苦,在尼布甲尼撒的獨裁重壓下長期呻吟,如今呼求伸冤;他們祈求,神就回應,因為受欺壓的哀求神,他就應允(出埃及記2227)。在亞哈時期曾有判決,以利亞的話語一出,以色列就不下雨(列王紀上171

5)這裡宣告這件事的意圖。有命令發出,要伐倒這棵樹,好叫世人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這場審判必須施行,叫這不明白不相信的世界知道,在地上果有施行判斷的神(詩篇5811),果有掌管世界的神,他不僅在世上有他自己的國,掌管國中事務,還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世人被高舉,都從他而來(詩篇756-7)。沒有野心的,他賜給他們能力和權柄,野心勃勃的,他挫敗他們的計謀。有時他立極卑微的人,藉著他們成就他的意圖。他立卑微之人,從羊圈中提拔大衛;他從灰塵裡抬舉貧寒人,使他們與王子同坐(詩篇1137-8)。有時他甚至立惡人,叫他們刑罰惹怒他的民。他有能力如此行,他可以如此行,也往往如此行,因他的事都不對人解說(約伯記3313)。他把尼布甲尼撒降為卑,就是為了叫世人知道這點。死人知道,去到靈界、下到陰間的人知道,他們知道至高者掌權;但活人也應當知道,應當記在心裡,便可趕緊與神和好,免得後悔莫及。

於是尼布甲尼撒詳細而誠實地說出了他的夢,將所看見、所聽見的都說了出來,隨後要求但以理替他解夢(第18節),因他發現並無別人能解,但他相信但以理能:因你裡頭有聖神的靈1,也 可指那一位聖潔之神,那是以色列的神所特有的頭銜。人若具備聖潔之神的靈,就必大有能力。 尼布甲尼撒是否知道這夢是宣告他的下場,這點不太清楚,也許他自以為是,以為這關乎其他與 他相爭的王,以為別王隕落的預兆出現在他的夢中,便沾沾自喜;但無論是凶是吉,他都很想知 道其中的真意,很希望但以理能向他解釋。關乎神施行審判的警告一旦臨到,我們就應當儘量明 白他的心意;耶和華向這城呼叫(彌迦書 69),我們就應當聽。

118節原文「聖神」用複數。

 

尼布甲尼撒的夢得到解釋(主前 570 年)

19於是稱為伯提沙撒的但以理驚訝片時,心意驚惶。王說:「伯提沙撒啊,不要因夢和夢的講解驚惶。」伯提沙撒回答說:「我主啊,願這夢歸與恨惡你的人,講解歸與你的敵人。20你所見的樹漸長,而且堅固,高得頂天,從地極都能看見;21葉子華美,果子甚多,可作眾生的食物;田野的走獸住在其下;天空的飛鳥宿在枝上。22「王啊,這漸長又堅固的樹就是你。你的威勢漸長及天,你的權柄管到地極。23王既看見一位守望的聖者從天而降,說:『將這樹砍伐毀壞,樹墩卻要留在地內,用鐵圈和銅圈箍住;在田野的青草中,讓天露滴濕,使他與地上的獸一同吃草,直到經過七期。』24「王啊,講解就是這樣:臨到我主我王的事是出於至高者的命。25你必被趕出離開世人,與野地的獸同居,吃草如牛,被天露滴濕,且要經過七期。等你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26守望者既吩咐存留樹墩,等你知道諸天掌權,以後你的國必定歸你。27王啊,求你悅納我的諫言,以施行公義斷絕罪過,以憐憫窮人除掉罪孽,或者你的平安可以延長。


但以理解夢勸王


這裡說的是但以理替尼布甲尼撒解夢;一旦應用到自己頭上,宣告他就是夢中的那棵樹,(古人云:只需改個名,這寓言說的就是你),一旦說:你就是那人(撒母耳記下 127),就不必再多費口舌。憑你的口定你的罪(路加福音1922);他的下場必然如此,是他自己定的。此事極其明顯,乃至但以理聽完他說夢,就驚訝片時(第19節)。如此巨大的審判要臨到如此偉大的王,他不由得又驚訝又懼怕。我因懼怕你,肉就發抖(詩篇119120)。同時他又極其惶恐,因為他不得不將這些壞消息告訴王;王向來恩待他,他真希望這些壞消息由別人帶給他;他很不願意看見降災禍的日子,甚至感到害怕,一想到這事,他就不安。至於沉淪的罪人,後世的人要驚奇他的日子,好像以前去的受了驚駭(約伯記1820),他們如但以理,預見到這一幕就驚駭

I。解夢之前先是一番客套話,他作為臣宰,自然以禮相待。王見他站在那裡,極其驚駭,仿佛不願說出來,因怕得罪他,就鼓勵他有話直說:不要因夢和夢的講解驚惶。他說這話的語氣:

1.像是很想知道事實真相。注意:求問神意思的人必須預備好聽實話,無論是禍是吉,所以應當允許傳道人坦言。

2.又像是輕看事實真相。因他後來無視這警告,我們覺得他這句話的意思是:「不要因夢和夢的講解驚惶,因為我已定意不驚惶,也不會放在心上。」但無論他是否在乎自己,但以理卻很在乎他,所以他說:「願這夢歸與恨惡你的人。願這凶兆落在你仇敵頭上,而不是落在你頭上。」尼布甲尼撒雖是個拜偶像的,是個逼迫人的,又是欺壓神百姓的,但此刻他卻是但以理的王;所以但以理雖然預見到他要遭災,也準備預言他要遭災,卻不敢咒詛他遭災。

II。夢的講解不過是重複這夢,且應用在王身上:你所見的樹漸長(第20-21節),王啊,這樹就是你(第22節)!但願王耐心聽完(上次他聽說:你就是那金頭,那時他可是很願意聽的),只是這次不同。他指出王的夢表示他眼下極其興旺:你高得頂天,不亞於任何人,從地極都能看見(參考237-38)。至於這棵樹的下場(第23節),臨到我主我王的事是出於至高者的命(第24節)。他不僅要被奪去寶座,還要被趕出離開世人,被奪去理智,有獸心給他,與野地的獸同居,如獸一般:吃草如牛,如獸露宿野外,讓天露滴濕,直到經過七期,就是七年,那時他就知道至高者掌權;一旦知道並且承認這點,他要再作王(第26節):等你知道諸天掌權,以後你的國必定歸你,必如地裡的樹墩那樣堅固,且必歸你所有。這裡稱神為諸天,因為他在天上立定寶座(詩篇13019),從天上觀看世人(詩篇3313)。天是耶和華的天(詩篇11516);肉眼可見的諸天對大地的影響力,不過是稍微表示天上的神掌管世界;經上說:我得罪了天(路加福音 1518)。注意:唯有由衷承認神擁有並且掌管我們和我們所有的一切,才能安然指望得享我們的權益和治理。

III。講解到最後,是但以理以先知的身份,給王一番虔誠的忠告(第27節)。無論他是否在意這夢的講解,給他的忠言都是很及時的:他若不在意,就該喚醒他,他若不安,就該安慰他;並且這番勸言與夢和夢的講解並不衝突,因為但以理不知實情,以為這是帶條件的,好比預言尼尼微的滅亡。請注意看:

1.他謙遜相勸,語氣溫和,彬彬有禮:「王啊,求你悅納我的諫言;請你往好的方面想,因為我所說的是出於愛,是出於好意,請不要誤解。」注意:罪人需要聽好話,才能得益處,需要以禮相待,才能好自為之。使徒曾經懇求別人聽他勸勉的話(希伯來書13 22)。人只要聽得進善意的勸言,甚至只要耐心聽,那我們就算大功告成了。

2.有何勸言。他沒有勸他吃藥,防止頭腦發病,而是離開惡道,恢復生命。他曾欺壓臣民,惡待盟友,如今應當施行公義斷絕罪過,拖欠的要還,傷害的要補償,不可仗勢欺人。他曾殘害窮人,殘害屬神的窮人,殘害貧窮的猶太人,如今應當憐憫窮人除掉罪孽,被欺壓的要憐憫,被擄的要釋放,或者使他們過得輕省。注意:既然悔改,就不只是停止作惡,還要學會行善。

3.為何要採納這勸言:或者你的平安可以延長。這樣做雖然不能全然避免審判,或者能得延緩,誠如亞哈自卑那樣(列王紀上 2129)。災禍或延緩或縮短,他不能保證,只是或者而已,可能會這樣。注意:哪怕只是有可能避免今世的審判,也足以叫人趕緊行善,遠離罪孽,改變生命,更不用說這樣做必能免去永世滅亡。有人理解為:這樣便可治癒你的疾病,不再與你相爭,一切都會好起來。

 

尼布甲尼撒被趕出去,與野獸同居(主前569

28這事都臨到尼布甲尼撒王。29過了十二個月,他遊行在巴比倫王宮裡(原文是)。30他說:「這大巴比倫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為京都,要顯我威嚴的榮耀嗎?」31這話在王口中尚未說完,有聲音從天降下,說:「尼布甲尼撒王啊,有話對你說,你的國位離開你了。32你必被趕出離開世人,與野地的獸同居,吃草如牛,且要經過七期。等你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33當時這話就應驗在尼布甲尼撒的身上,他被趕出離開世人,吃草如牛,身被天露滴濕,頭髮長長,好像鷹毛;指甲長長,如同鳥爪


王遊行宮中自誇
這裡說的是尼布甲尼撒的夢成為現實,但以理的解夢得到證實。王聽了但以理的解釋如何回應,是喜悅但以理還是不喜悅他,這裡沒有說,但這裡告訴我們:

I。神對他極為忍耐:這事都臨到他,但卻是過了十二個月(第29節),他果然是平安延長,儘管他似乎沒有斷絕罪過,也沒有憐憫窮人,沒有憐憫被擄之人,因為神與他相爭的焦點仍然是他不釋放被擄的人歸家(以賽亞書1417)。但以理勸他悔改,神也證實了他所說的,並且給他悔改的空間:今年且留著(路加福音 138),再留一年,審判就落到他身上。注意:神長期忍耐那些惹怒他的罪人,因為他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後書39)。

II。他驕傲,傲慢,濫用神的忍耐。他遊行在巴比倫王宮裡,大肆顯擺,眺望那大城,心裡喜悅,周圍各地區盡都由他執掌;他自言自語地說,也可能是向身邊的人說,也許有外國來使在他身邊,他正向他們展示他的國和其中的榮華:這不是大巴比倫嗎?是的,確實很大,很寬闊,城牆內徑達七十六公里。城中住滿了人,並且都很富有。這是一座金城(以賽亞書 1442,光憑這點就足以稱為大城。看看城中的房屋、城牆、高臺和公共大樓是何等壯麗。他覺得巴比倫城中樣樣都大:這是我所建的大巴比倫。早在他出生前很多年,巴比倫就已建成,但只因他加固美化了該城,想必在他長久興盛的在位期間,城中很多部份得到重建,他就吹噓說是他所建的,好比奧古斯都凱撒吹噓羅馬說:我來的時候是磚,去的時候是大理石。他誇口說他將其建為京都,建為帝國的都城。這大城相對於他所治理的諸國而言,不過如一座房子而已。建造該城需要臣民的協助,他卻誇口說是他用大能大力所建的;建造該城是為他的安全和方便,他卻仿佛不需要這些,反倒誇口說這純粹是為了顯他威嚴的榮耀。注意:大人物在世上幹大事,最容易纏累他們的罪,莫過於驕傲和自負。他們很容易把專屬於神的榮耀占為己有。

2欽定本將以賽亞書144 中「強暴的何竟止息」譯作「金城何竟止息」。

III。他因驕傲而受刑罰。他正在自吹自擂、自命不凡之際,驕傲的話在王口中尚未說完,那大有能力的聲音已經從天降下:


天音降下,王被逐吃草如牛

1.這聲音立即奪去了他作為君王的尊嚴:你的國位離開你了。他自以為立起了堅不可摧的屏障,可永保國家太平,國位卻要瞬間離他而去;他自以為防守穩固,無人能從他奪去,國位卻離開他了。他一旦沒有能力治理,自然就被奪去。

2.這聲音立即奪去了他作為人的尊嚴。他失去了理智,自然也就失去了王位:你必被趕出離開世人(第32節)。這件事果然應驗了(第33節):當時他被趕出離開世人。他忽然變得瘋癲,神志不清,超過任何人。他的悟性和記憶盡都喪失,理性思維能力盡都失去,成了十足的獸,空有人形。他赤身露體,四肢爬行,如獸一般,不能與有理性的人共存,在田野和樹林裡狂奔,又被他自己的僕人趕出來,他們經過一番嘗試,斷定他不可能再恢復理智,就將他放棄,不再尋找他。他不具備捕食動物的心,沒有雄獅的風範,只具備卑劣而不體面之動物的心,因他吃草如牛;可能他不能用人的聲音發聲說話,只能像牛那樣哞哞叫。有人認為他渾身長毛,但即便不是那樣,他的頭髮和鬍鬚不剪不梳,長長了就好像鷹毛,並且指甲長長,如同鳥爪。讓我們停一停,思想這悲慘的景象,唯願我們從中學功課。

1)但願我們從中明白,能夠善用理性實在是一種憐憫,我們理當感恩,千萬不可做任何惹怒神的事,不可做任何可能導致失喪靈魂的事。但願我們學會珍惜自己的理性,學會憐憫那些極度悲哀、神志不清或精神錯亂的人,對他們的責備和行為要溫和,因為這樣的試煉很常見,說不定什麼時候會輪到自己頭上。

2)但願我們從中明白,世人的尊榮和威勢都是虛空。尼布甲尼撒不是很偉大嗎?何竟落得如此可鄙的獸,連最可憐的乞丐都不如?他在寶座上何其榮耀,在軍營中何其強大,他的手段足以制伏並管轄列國,如今卻連穿衣服的理念都沒有,這是他嗎?使大地戰抖,使列國震動的,是這個人嗎(以賽亞書1416-17正是: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耶利米書923)。

3)但願我們從中明白,神抵擋驕傲的,喜悅把他們降為卑,輕看他們。尼布甲尼撒想做超人,公義的神就叫他不如人,他想挑戰造他的主,神就叫他與獸同列。參考約伯記4011-13

 

尼布甲尼撒恢復理智(主前 562 年)

34日子滿足,我 - 尼布甲尼撒舉目望天,我的聰明復歸於我,我便稱頌至高者,讚美尊敬活到永遠的神。他的權柄是永有的;他的國存到萬代。35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為虛無;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他手,或問他說,你做甚麼呢?36那時,我的聰明復歸於我,為我國的榮耀、威嚴,和光耀也都復歸於我;並且我的謀士和大臣也來朝見我。我又得堅立在國位上,至大的權柄加增於我。37現在我 - 尼布甲尼撒讚美、尊崇、恭敬天上的王;因為他所做的全都誠實,他所行的也都公平。那行動驕傲的,他能降為卑


王舉目望天,恢復理智
這裡說的是尼布甲尼撒從精神錯亂中復原,恢復理智,預先定好的日子滿足,就是七年。整整七年時間,他作了神行公義的紀念碑,作了神勝過驕傲世人的紀念品;就這點而言,他受擊打導致瘋癲猶勝過被雷劈;然而他竟然得以存活,這實在是憐憫,只要還活著,就還有指望稱頌神,正如他在此稱頌神一樣:日子滿足(他說),我舉目望天(第34節),不再如獸俯視,而是開始像正常人那樣仰望。古人云:天堂令人站立仰望。但這裡另有深意;他舉目望天,是以虔誠人的面貌,以悔改之人的面貌,謙卑祈求憐憫,也許直到那時才真正感覺到自己的苦楚。

I。他恢復了理智,就用理智來榮耀神,謙卑在他大能的手下。先前有話告訴他,他要落在那悲慘的境地,直到他知道至高者掌權,這裡我們看到他果然知道了:我的聰明復歸於我,我便稱頌至高者。注意:凡是不稱頌神的,就該算為沒有理性;人唯有開始信神,才可算是正確使用理性,唯有活著榮耀神,才可算是像人活著。理性是信仰的基礎和臣民(所以沒有理性的動物不能有信仰),信仰則是理性的桂冠和榮耀,若不善用理性榮耀神,那就是徒然擁有理性,並且總有一天會恨不得沒有理性。尼布甲尼撒恢復理性後所作的第一件事是稱頌神,一旦把理性用在這件事上,在這時,也唯有在這時,他就有資格享受理性的其它用途。他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不能在其它事上使用理性,如今得以用在這件事上,這也是理性賜給我們的一大目的。他的愚拙成了通向智慧的途徑;他在夢中間見到這場審判,夢沒有使他復原(那不過是夢,他很快就忘卻),他就不得不經歷審判,那時他的耳朵就開通,得受教訓(約伯記3610)。他醒悟之前,必須先癲狂(馬可福音321)。由此可見他心中好的想法以及心中的善工都不是出於他自己(因他已不由自主),而是神所賜的。讓我們來看看尼布甲尼撒最後承認了什麼,也許可從中學會在神的事上應當信什麼:

1.至高的神活到永遠,他的存在永不改變,永不止息,因為他自有永有。奉承王的人常對他說:願王萬歲。現在他相信君王不能永遠活著,唯有以色列的神才永遠活著,他永不改變。

2.神的國和神一樣,都是永存的,他的國存到萬代,國中沒有新舊交替,沒有改朝換代。他永遠活著,永遠掌權,他的政權沒有窮盡。

3.世上所有的居民在神面前都算為虛無。他並非離不開他們,也不必向他們交帳。與他相比,再偉大的人也是不及虛無。凡是尊神為大的,都看自己為小。

4.他的國是普世性的,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都是他的臣民,都受他約束和掌控。天使和人都為他所用,也都向他交帳;天使再高,不能超越他的命令,世人再低,不能躲避他的眼目。天使是他的軍兵,世人是他的佃戶。

5.他的能力不可阻擋,他的主權不可控制,因他憑自己的意旨行事,憑他的意圖和目的行事,憑他的誡命和謀略行事;只要他願意,他就行出來,只要他命定,他就完成;無人能攔阻他的意願,改變他的謀略,無人能攔住他手,或問他說:你做什麼呢?無人能盤問他的作為,質疑其中的含義,或要求他解釋清楚。人若與造物主相爭,若問他說:你做什麼呢?你為何如此行?這樣的人有禍了!

6.神所行的盡都完美:他所做的全都誠實,因為都符合他所說的。他所行的也都公平,滿有智慧,滿有公義,全然符合智慧和公平的法則,毫無瑕疵。

7.他有能力把與他為敵、與他相爭的最狂妄的仇敵降為卑:那行動驕傲的,他能降為卑(第37節);他有能力對付那些自以為有能力與他相抗衡的人


王復位,眾臣朝見稱頌神

II。他恢復了理智,就用理智來享福,再次興旺,得享福樂(第36節):那時,我的聰明復歸於我;他重複了這句話,因為我們能善用理智,這實在是一種憐憫,理當多多感恩。現在他的大臣都來朝見他;他不必去見他們,他們很快意識到他不僅恢復了理智,恢復了作王的能力,而且變得更加出色,比以往更適合當王。也許人人都知道他的夢和夢的解釋,且在宮中常有議論;預言的前半部份既得應驗,他果然精神錯亂,大臣們就按照所預言的,相信他七年後必恢復知覺;既然相信,一旦日子滿足,他們就擁戴他,那時他的榮耀和光耀也都復歸於他,所得的和他在瘋癲之前所得的相同。他在國中如先前那樣堅立,仿佛從未間斷過。他變作愚拙,好成為有智慧的(哥林多前書318),比先前更有智慧;不久前他聲名狼藉,如今有威嚴加給他,勝過他橫掃列國、勝了又勝的威嚴。注意:

1.人一旦開始榮耀神,尤其是認罪悔改,相信並且承認神的主權,那時便可指望神賜尊榮給他們,不僅能重獲因第一個亞當犯罪而失去的尊嚴,還能因第二個亞當的公義和恩典而得威嚴,也唯有到那時,才能有此指望。

2.苦難一旦成就奉差遣所行的工,就不再持續。這位君王一旦承認神在他之上,就恢復理智。

3.神無論如何待我們,我們最終都應當稱謝他。尼布甲尼撒一旦重新得國,不是先料理國事,而是先讚美、尊崇、恭敬天上的王(第37節)。我們有理智,是為有稱頌他的能力;我們有財富,是為有稱頌他的緣由

這事以後不久,尼布甲尼撒的王朝終結,他的性命也終結。尤西比烏3引用雅比底納斯4的迦勒底傳說,說尼布甲尼撒在臨死前預言塞魯士要奪取巴比倫。他在這裡表現出良好的意念,我們不知道他日後是否能延續下去,也不知道他日後是否做出有違這些意念的事來;然而如此褻瀆神、逼迫人的人得蒙憐憫,他決不是最後一個。倘若我們從愛心的角度出發,希望他果然蒙了憐憫,那就應當稱頌神白白賜予的恩典,他藉著神的恩典暫時失去理智,好叫他的靈魂永遠得救。

3尤西比烏275-339):凱撒利亞教會主教。

4雅比底納斯:古希臘歷史學家;生卒年份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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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文

下一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HTH 編輯版) — 全書總目錄 


Friday, September 4, 2026

[但以理書]第三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三章

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個金像,高六十肘,寬六肘,立在巴比倫省杜拉平原


我們在前章結尾處看見但以理的同伴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得了尊榮和權柄,升任省長,因為他們與以色列的神有關,在他裡面有份。我不知道是否該說但願所有的聖徒都得此尊榮。不能,並非人人都能因此得好處,聖徒的尊榮乃是為另一個世界所存留。這裡我們看到同樣是這三個人,在受王恩的同時又遭遇王怒,但神賜尊榮給他們,比王所賜的更真實,也更大;他施恩,使他們寧可受苦也不願犯罪,又將他們從苦難中拯救出來。這個故事令人難忘,大大體現神的權能和良善,並且大大激勵他的百姓在試煉中堅忍。使徒提到過這個故事,他在歷數信心偉人的時候提到有人因著信,滅了烈火的猛勢(希伯來書1134)。我們在此看到:

I。尼布甲尼撒設立金像,並且要求各階層的百姓都要在金像面前俯伏敬拜,並且全國上下的人都聽命於他(第1-7節)。

II。有人告密,說猶太人的首領拒絕跪拜這金像(第8-12節)。

III。王大大發怒,他們仍堅持不拜(第13-18節)。

IV。他們被扔進火爐裡(第19-23節)。

V。因著神的大能,他們在烈火中奇妙生還,於是王施恩,將他們從火裡提出來,因他見此神蹟,就覺得自己不該將他們扔進火裡(第24-27節)。

VI。王因此大大榮耀神,並且恩待誠信之人(第28-30節)。

 

尼布甲尼撒的金像(主前587年

1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個金像,高六十肘,寬六肘,立在巴比倫省杜拉平原。2尼布甲尼撒王差人將總督、欽差、巡撫、臬司、藩司、謀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員都召了來,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開光之禮。3於是總督、欽差、巡撫、臬司、藩司、謀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員都聚集了來,要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開光之禮,就站在尼布甲尼撒所立的像前。4那時傳令的大聲呼叫說:「各方、各國、各族(原文是:下同)的人哪,有令傳與你們:5你們一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當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6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窯中。」7因此各方、各國、各族的人民一聽見角、笛、琵琶、琴、瑟,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都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這個故事所發生的日期,我們不能確定,不過如果尼布甲尼撒所立的像和他夢中所見的像有任何關聯的話,那麼這故事就可能發生在他做夢之後不久;有人推算這也許是尼布甲尼撒在位第七年,比約雅斤被擄早一年,以西結和約雅斤同時被擄。請注意看:

I。立金像膜拜。巴比倫早已偶像林立,但這獨裁王定要再立一個才得滿意;人若離棄了又真又活的獨一神,開始設立多神,就必發現所立的不能令人滿足,心中的渴望既不能滿足,於是就拼命加添,盲目追求,並且永遠不會滿足。拜偶像的人喜好新穎,喜好變化。他們選擇新神(士師記58)。已經有了很多,還想要更多。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個金像(第1節),為的是炫耀王權,顯得他能隨意立神。請注意看:

1.其價值:乃是金像,想必不全是金的;他雖富有,也許還不至於富得做純金的像,應該是鍍金的。注意:拜假神的人不惜代價立像膜拜,從囊中抓金子(以賽亞書466),真叫人羞愧,因為我們敬拜真神反倒小氣。

2.其規模:高六十肘,寬六肘。這像超過常人身量十五倍(常人的身高不過是四肘,不足兩米),仿佛只要造得高大,就能彌補其無生命的不足。尼布甲尼撒為何要造這像呢?有人設想他前不久大大尊崇以色列的神,還提拔了幾個敬拜神的人,因而可能有人責怪他變成了猶太人,於是他就立像,澄清自己。也可能這是替他自己立像,意在受別人的膜拜。傲慢的君王喜歡被神化;亞歷山大就是如此,自稱是朱·庇特·奧林匹斯的兒子。他先前聽說他所夢見的像當中,金頭代表他自己,後來的國都是次等金屬,這裡所造的像則全是他自己,因為整座像都是金的。由此可見:

1)當時的良好印象,如今幾乎無存,消失得很快。當時他承認以色列的神是真神,是萬神之神,萬王之王,現在卻公然違背真神的明文規定,立像膜拜,不僅先前的偶像仍在拜,還要立新偶像。注意:空有一時衝動,往往缺乏真正的悔改。許多人承認罪的荒唐和危險,卻仍繼續犯罪。

2)那夢兆和夢兆的解釋當時給他留下良好印象,現在的果效卻適得其反。他當時俯伏在地,像個謙卑敬拜神的人,現在卻膽敢立像,與神相抗衡。當時他覺得能當像的金頭很了不起,並且為此稱謝神,現在卻越來越狂妄,竟然以金頭為小,要抗拒神,抗拒神的聖言,要在萬物之上。

II。王召集各地官員前來參加金像的開光典禮(第2-3節)。他派出使者到全國各處,召集總督(相當於公爵和勳爵,民政和軍政的首領)、欽差(軍隊元帥)、巡撫、臬司、藩司、謀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員,吩咐他們務必參加金像的開光典禮,違者重罰。他把各官員召集起來,要使他的偶像大得尊榮;因而經上說:列王必帶貢物獻給你(詩篇6829),那是基督大得尊榮。王覺得只要各地官員膜拜金像,眾百姓自然也會跟隨。於是全國各地的官員放下各自的政務,奉王命來到巴比倫參加金像典禮,許多人為了這樁愚蠢的差事,不得不長途跋涉,並且耗費鉅資,然而偶像既是不可理喻之物,拜偶像的也都不可理喻。

III。傳令官宣告,吩咐在金像前的大小官員,一聽到號令,就要一同俯伏,膜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號令傳遍聚集的人群,連同諸多侍者和隨從,無疑還有眾多沒有受邀的人;人人都要留神:

1.王下嚴令,大小官員都要俯伏敬拜這金像;在別時可自由跪拜各自的神,但在這時則必須跪拜這個像。

2.眾人要同時跪拜,象徵他們同心事奉這偶像,且有各樣樂器齊奏,渲染盛會,痲痺眾人意識,乃至順應王命。神是個靈,屬靈敬拜單單屬於他;屬世的人不理解屬靈敬拜,在敬拜時往往陶醉於這種歡愉和花哨。

IV。眾人一致順從王命(第7節)。他們聽見音樂聲起,有管樂,有弦樂,有角、笛、琵琶、琴、瑟、笙,聽見使人陶醉的美妙音樂(激發這樣的膜拜正合適),就立即俯伏在地,如同一人,如同士兵聽見戰鼓一般,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俯伏敬拜那金像。有火窯預備,凡不願拜這金像的,要立時扔在烈火的窯中(第6節)。動聽的音樂引誘他們順應,可怕的火窯又脅迫他們順應。試探如此圍攻,眾人就都聽命。注意:多數人按感覺行事;滿不在乎的世人或受音樂的引誘,或受火窯的脅迫,再壞的事也幹得出來。假神敬拜就是通過這些手段來加以維護的。

 

希伯來人首領受指控;猶太人首領的堅毅(主前587

8那時,有幾個迦勒底人進前來控告猶大人。9他們對尼布甲尼撒王說:「願王萬歲!10王啊,你曾降旨說,凡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聲音的都當俯伏敬拜金像。11凡不俯伏敬拜的,必扔在烈火的窯中。12現在有幾個猶大人,就是王所派管理巴比倫省事務的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王啊,這些人不理你,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13當時,尼布甲尼撒沖沖大怒,吩咐人把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帶過來,他們就把那些人帶到王面前。14尼布甲尼撒問他們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你們不事奉我的神,也不敬拜我所立的金像,是故意的嗎?15你們再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若俯伏敬拜我所造的像,卻還可以;若不敬拜,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窯中,有何神能救你們脫離我手呢?」16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對王說:「尼布甲尼撒啊,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17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啊,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18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沙得拉、米煞和亞伯尼歌想必知道這次集會的用意,竟然也參加了,有點奇怪。但以理應該不在場,可能另有公務,也可能他得了王的允准,不必出席;當然也有可能他深得王的寵愛,即便拒絕跪拜,也無人敢說什麼。但他的同伴為何不躲開呢?想必他們都願意盡可能遵行王命,並且願意公開見證這場鬧劇的不是。他們覺得只是拒絕下拜還不夠,既然身在其職,就認為有必要站出來反對,哪怕這是主子所立的,又在膜拜之人眼中看為金像。


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王啊,這些人不理你,不事奉你的神
I有幾個迦勒底人向王稟告,說這三個人不遵行王命(第8節)。控告他們的迦勒底人可能就是那些行法術邪術的,特別稱作迦勒底人(224),他們因但以理的緣故對他的同伴心懷怨恨,因為他和他的同伴勝過他們,令他們威風掃地。但以理和他的同伴藉著禱告得了憐憫,救了這些迦勒底人的性命,他們卻恩將仇報,以惡報善。耶利米也遇到過這樣的事,他站在神面前為他們代求,他們竟挖坑害他的性命(耶利米書1820)。我們如果遇到這樣忘恩負義的人,不要覺得奇怪。也可能這些迦勒底人原指望升官,官職卻被他們占去,就心懷嫉妒;唯有嫉妒,誰能敵得住呢(箴言 274他們向王當面稟告,對他表示最高敬意,口稱萬歲(仿佛只關心他的尊榮,只在乎他的利益,實際上是將他推到滅亡的邊緣,推到王國滅亡的邊緣)。

1.他們提醒他前不久所頒佈的法令,就是各國各族各階層的人都要俯伏敬拜這金像,還提醒他違令者所當受的刑罰,就是要扔在烈火的窯中(第10-11節)。毫無疑問,這是法令,至於是否公義則另當別論。

2.他們稟告說有此三人,沙得拉、米煞和亞伯尼歌,不遵王命(第12節)。也許尼布甲尼撒下此王命,並非有意為難他們,不然他定會親自察驗,不需要別人稟告;只是他們的仇敵尋隙發難,抓住這個把柄,主動控告。他們為了煽動王的怒氣,還添油加醋:

1)提醒他這些罪犯都是高官。他們雖是猶太人,是外國人,是被擄的,是被鄙視的國民,信奉被鄙視的信仰,王卻派他們管理巴比倫省的事務249)。他們既同享王恩,卻違背王命,那就是忘恩負義,不能容忍。此外,他們身在高位,如此違抗就顯得更加可惡,是作壞榜樣,給別人造成壞影響,因而應當嚴懲。如果君王受挑唆為難無辜人,那麼身邊往往就會有很多人竭力使他們變得更壞。

2)謊稱這是蓄意而為,是公然藐視王和王權:「這些人不理你,不事奉你所事奉的神,不事奉你要求他們事奉的神,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II。王聞言,立即打發人將這三位虔誠的猶太人帶來審訊。尼布甲尼撒大怒,沖沖大怒,吩咐捉拿他們(第13節)。這大王能管住這麼多的國,卻管不住自己的脾氣,擁有這麼多的臣民和俘虜,自己卻淪為怒氣的奴隸,被怒氣所俘,真是丟人!不受理性控制,焉能控制有理性的人?他聽說這三人不事奉他的神明,本不該覺得意外,因為他很清楚他們從不事奉別神,很清楚他們持守自己的信仰,他們的信仰不允許他們事奉別神。他也不該懷疑他們故意藐視他的權威,因為他們凡事盡忠職守,尊他為王。並且眼下正是他敬拜神明的時候,正在給他的金像行開光禮,如此發怒失控,實在是不合時宜。一般來說,人有見識,至少不該輕易發怒(箴言1911)。真正的敬拜平靜人心,使人安然謙遜,而迷信,敬拜假神,則點燃人的怒氣,使人怒氣沖沖,不可理喻。王的忿怒好像獅子吼叫(箴言1912),這個王的忿怒就是如此。王如此發怒,三人被帶到他面前的時候卻表現得十分勇敢,毫無懼色。

III。這樁案件很簡單,只需問他們是否願意順應王命。

1.王問道,別人都拜金像,他們不拜,此事是否屬實(第 14 節):是真的嗎1?有人理解為:「你們不事奉我的神,是故意的,還是無意的?我把你們培養出來,出錢讓你們受教育,得供養,對你們仁至義盡,況且你們如此聰慧,本該明白自己在王面前的職責,為何不事奉我的神,也不敬拜我所立的金像?」注意:神的僕人在神面前盡忠,這點常使仇敵和逼迫者覺得奇怪,見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彼得前書44)。

1欽定本將第14節中「是故意的嗎」譯為「是真的嗎」。

2.他願意再給他們一次機會;即便先前是故意的,也許現在能改變主意,於是就重申他們眼下的處境(第15節)。

1)王願意單為他們的緣故重新奏樂,叫他們聽了就軟化,願意順從;只要不像聾虺那樣把耳朵塞住,只要能聽行法術的聲音(詩篇584-5),只要拜金像,那就一切都好,先前的疏忽便可得原諒。但是:

2)倘若還是執迷不悟,王就立時把他們扔在烈火的窯中,不給任何緩刑的餘地。這樣一來,整件事就沒有一點迴旋的餘地,若不回頭,就必被焚燒;又因他知道他們之所以拒絕,是因為信靠他們的神,於是他就公然抗拒神,說:有何神能救你們脫離我手呢?只管來試試。此時他忘記了自己曾經承認他們的神是萬神之神,萬王之主247)。驕傲之人往往像法老那樣說:耶和華是誰,使我聽他的話(出埃及記 52)?或者像尼布甲尼撒那樣說:耶和華是誰,使我懼怕他的權勢?

IV。他們一致同意,回答表示仍不拜金像(第16-18節)。我們在此看到無與倫比的堅毅和大度。我們稱他們為三位年輕人,但實在應當稱他們為三位勇士,是人間神國的前三位貴胄。他們不沖著拜金像的人發怒,不羞辱,不冒犯,在試煉面前不冒失衝動,也不貿然殉道,而是在嚴峻的試驗面前巋然不動,表現出為正義而受難之人所特有的行為和勇氣。王造此偶像,顯得膽大行惡,他們見證這偶像的不是,顯得膽大行善。他們沉住氣,沒有罵王為獨裁,為拜偶像的(人的怒氣不成就神的義),而是安詳沉穩,莊嚴回答,決意不改變,令人欽佩。請注意看:


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對王說:「尼布甲尼撒啊,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

1.
他們坦然面對死亡,輕看眼前的困境:尼布甲尼撒啊,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他們沒有賭氣拒絕回答,沒有閉口不言,而是告訴他,他們不在乎。這件事不需要回答(有人這樣理解),既已決定不遵王命,王也決定倘若不遵就必死,那麼這件事已經定了,為何還要爭辯呢?不過這更應該理解為:我們不缺答案,也不尋找答案,我們來的時候,已經準備好了。

1)他們不必花時間商議該如何作答,因為在是否就範這個問題上他們沒有絲毫的猶豫。這事關乎生死,人們或許會覺得他們在作決定之前應該考慮再三;生命誠可貴,死亡誠可怕。然而在這件事上是犯罪還是盡本份,十誡中的第二條早有公斷,沒有一點爭論是非的餘地,因而是生是死也就不必考慮了。注意:若要避免犯罪,就不可向試探妥協。或受引誘,或受恐嚇,只要明顯是惡事,就當憤然拒絕,不可通融;不要猶豫,要像基督所教導我們的那樣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馬太福音16 23)!

2)他們不必花時間考慮該如何措辭。既然是替神說話,既然是蒙召見證神的義,他們就堅信到那時候,必賜給他們當說的話(馬太福音1019)。既然要他們乾乾脆脆地回答,他們就不含糊其辭,也不奉勸王不要堅持己見。他們的回答絲毫沒有奉承的意思;控告他們的人開口就說:願王萬歲!他們不那樣說,也不刻意掩飾,不刻意討好,而是直截了當,斬釘截鐵:尼布甲尼撒啊,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注意:人若以自己的本份為上,就不必在乎事情的結局。

2.他們信靠神,倚靠神(第17節)。正是因為這點,才能夠輕看死亡,輕看那耀武揚威、咄咄逼人的死亡;他們信靠永生的神,並且因著信,就寧可受苦害也不願犯罪;他們之所以不怕王怒,之所以恒心忍耐,是因為他們憑信心的眼目,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希伯來書112527):「即便如此,即便被逼上絕路,即便被扔進烈火的窯中,除非拜別神,那麼請你明白:

1)我們雖不拜你的神,卻並非無神;我們有自己的神,我們對他盡忠,決不動搖。

2)我們事奉這位神,為了他的榮耀絕無二意;我們作他的工,也倚靠他保護我們,供養我們,賞賜我們。

3)我們堅信這位神有能力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無論他是否願意,我們都堅信他有此能力,或阻止我們被扔進去,或將我們救出來。」注意:凡是神忠心的僕人,都明白他們的主有能力扶持他們事奉他,約束並挫敗一切為難他們的權勢。主若肯,就必能(馬太福音82)。

4)「我們有理由相信他會救我們的,」因為他若在這一大群拜偶像的人面前救他們,就必大大榮耀他至大的名,也因為尼布甲尼撒已經向他發出挑戰,說:有何神能救你們脫離我手呢?神有時奇妙彰顯自己,不僅回應百姓的禱告,也叫褻瀆他的仇敵閉口無言;參考詩篇7418-22;申命記32 27。「但即便他不把我們救出烈火的窯中,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尼布甲尼撒只能折磨他們的身體,只能殺他們的身體,僅此而已;那時他們就要擺脫他,就要脫離他的手。注意:思想神的良善,堅信只要我們與他同在,他就必與我們同在,這能大大幫助我們忍受苦難;神既然與我們同在,我們就不必擔心人能把我們怎麼樣。無論是死是活,神都必拯救我們。

3.他們堅定持守自己的原則,無論結果如何(第18節):「即或不然,即便神不把我們救出烈火的窯(我們知道他能做得到),即便他任憑我們落入你的手,因你的手而倒下,但是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這些神,哪怕是你的神,也不敬拜這金像,哪怕是你所立的。」他們宣告自己的信仰,不以為恥,也不懼怕,並且當著王的面說他們不怕他,也不願向他讓步;如果他們與屬血氣的商量,定會有人勸他們就範,特別是只有死路一條的時候,那可是極大的死亡(哥林多後書 110)。

1)王沒有要求他們發誓棄絕自己的神,沒有要求他們宣告放棄敬拜神,也沒有要求他們宣告承認這金像為神,只要求他們在金像前跪拜,他們本可做做樣子,暗中把自己的心留給以色列的神,在心裡憎惡這偶像,如乃縵在臨門廟屈膝。

2)他們不會走上偶像崇拜的路;王的要求只此一次,一分鐘就能做完,就不再有危險,事後再為此憂愁也不遲。

3)下此命令的王具有絕對權威,他們在這權威之下,不只是臣民,還是被擄的;倘若讓步,那純粹是出於無奈,是情非得已。

4)王一向恩待他們,為他們提供教育,給他們官職,就感恩回報而言,也本該盡量滿足他,哪怕是良心有所不安。

5)眼下他們被趕逐到異鄉;人若被這樣趕逐,實際上就是對他們說:你去事奉別神吧(撒母耳記上2619)。落得如此地步,原本都會事奉別神,並且那是審判的一部份(申命記428)。激流之中順水而下,本是情有可原的。

6)他們的君王、首領、祖宗甚至祭司,都在神的殿立偶像、拜偶像,不只是跪拜,還立祭壇、燒香、獻祭,甚至把親生兒女都獻上了,不是嗎?多少年來,那十個支派不都在但和伯特利拜金牛犢嗎?他們定要比祖宗還較真嗎?常言道:人人都做的,必是正事。

7)倘若就範,就能保全性命,還能保持官位,可為身在巴比倫的同胞謀利益,且是長期謀利益,因為他們都還年輕,前途無量。然而,神所說的那句話,足可叫這樣那樣的屬世理由閉口無言: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出埃及記 205)。他們知道應當順服神而不是順服人,寧可受苦,不可犯罪,不可因為可能有好結果就作惡。於是這一切都不能叫他們動搖,寧可持守正直而死,不願作惡而苟活。留在故鄉的同胞自願拜偶像,身在巴比倫的他們卻被逼仍然不拜,竟然在拜偶像的地方堅決抵制偶像。無論從哪方面考慮,他們蒙拯救脫離罪惡這件事,都是恩典國度的極大神蹟,絲毫不亞於在自然國度蒙拯救脫離烈火的窯。先前他們決意不讓王膳玷污自己,現在又勇敢剛毅,不讓偶像玷污自己。注意:在小事上刻苦己心,緊緊抓住神,謹守本份,便可在大事上也得如此。在這點上,我們應當堅定,無論有何理由,堅決不拜偶像,也不說與拜偶像的人同謀。

 

三位希伯來人在火窯中;蒙拯救出火窯(主前 587

19當時,尼布甲尼撒怒氣填胸,向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變了臉色,吩咐人把窯燒熱,比尋常更加七倍;20又吩咐他軍中的幾個壯士,將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捆起來,扔在烈火的窯中。21這三人穿著褲子、內袍、外衣,和別的衣服,被捆起來扔在烈火的窯中。22因為王命緊急,窯又甚熱,那抬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人都被火焰燒死。23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這三個人都被捆著落在烈火的窯中。24那時,尼布甲尼撒王驚奇,急忙起來,對謀士說:「我捆起來扔在火裡的不是三個人嗎?」他們回答王說:「王啊,是。」25王說:「看哪,我見有四個人,並沒有捆綁,在火中遊行,也沒有受傷;那第四個的相貌好像神子。」26於是,尼布甲尼撒就近烈火窯門,說:「至高神的僕人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出來,上這裡來吧!」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就從火中出來了。27那些總督、欽差、巡撫,和王的謀士一同聚集看這三個人,見火無力傷他們的身體,頭髮也沒有燒焦,衣裳也沒有變色,並沒有火燎的氣味

這段經文說的是:

I。三位神的忠心僕人被扔進烈火的窯中。尼布甲尼撒曾經公開大大稱頌真神,也許你會以為他雖然驕傲虛榮,造了這金像,立起來叫人膜拜,但這幾個年輕人所說的(他先前還說他們比他所有的智者還要聰明)也許會使他回心轉意,至少是給他們豁免,但事實正相反。

1.他聽後不但沒有改變主意,反倒被激怒,更加憤怒(第19節)。他怒氣填胸,向他們變了臉色。注意:人越是放縱怒氣,就會越瘋狂,甚至要到變臉色的地步,真叫有智慧有理性的人蒙羞。尼布甲尼撒一怒之下,就失去了寶座上君王的威風,失去了審判席上法官的威風,代之以盛怒,好像黃羊在網羅之中(以賽亞書5120)。盛怒之下的人若能照照鏡子,就必因自己的愚昧而臉紅,必把所有的怒氣都發到自己身上。

2.他不考慮他們的品德和官職,不但不減輕刑罰,反倒要加重刑罰,吩咐人把窯燒熱,比尋常更加七倍,勝過處置別的罪犯;要加柴,比平時多七倍;其實這並不能使他們死得更慘,只能使他們死得更快,顯得王認定他們的罪比別人所犯的嚴重七倍,要叫他們的死顯得更不光彩。然而這暴君雖愚蠢發怒,神卻因此得榮耀,因為這樣做沒能叫他們死得更慘,反倒使他們蒙拯救的過程顯得更精彩。

將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捆起來,扔在烈火的窯中。

3.
他吩咐將他們連同衣物一起捆綁,扔進烈火的窯中,眾人立即照辦(第20-21節)。三人被捆綁,是為防止他們掙扎抵抗,連同衣物一起捆綁,是為王命緊急,也可能是為叫他們慢慢燒死。然而天意使然,神要借此進一步彰顯這神蹟,就是他們的衣物沒有燒焦。他們被捆綁的時候穿著外衣和內袍,帶著帽子或頭巾,像是眾人憎恨他們所犯的罪, 要把他們連同衣物一起燒了。這是何等可怕的死啊!竟然被捆著落在烈火的窯中(第23節)!想想都叫人心驚肉跳,極其恐怖。這暴君的心竟然如此剛硬,動用這樣的酷刑,而這幾個年輕人的心竟然如此剛毅,寧可受刑,不願得罪神。不過若與第二次的死(啟示錄2014)相比,與那把捆成捆的糠秕扔進去燒的爐子相比,與那永遠不滅的硫磺火湖相比,這又算得了什麼?尼布甲尼撒的火窯燒得再熱,被扔進去的不過是受幾分鐘的折磨,地獄的火卻是永遠折磨,永不幻滅。被定罪的罪人所受的要痛苦得多,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那些拜獸和獸像的,晝夜不得安寧(啟示錄1411),沒有間斷,痛苦不止;至於那些因為不拜這巴比倫人的獸和他的獸像而被扔進火窯的,他們的痛苦很快就過去。

4.捆綁他們、扔他們進火窯的勇士自己被烈火燒死或窒息而死(第22節),這真是精彩的天意。王命緊急,要立即燒死他們,還要確保乾淨俐落,於是勇士們決定到窯口去,好把他們扔到裡面去,但他們操之過急,來不及做好防衛工作。有偽經添加到但以理書,聲稱火焰在窯口上竄達四十九肘。也許這是神的作為,有風直接吹向他們,風助火勢,將他們燒死。這是神立即替他受傷害的僕人伸冤,向逼迫他們的人報仇,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但這些人不過是暴行的器皿,吩咐他們如此行的人所犯的罪更大,而他們因執行不義的王命而受到公義的審判,很可能他們在執行的時候幸災樂禍,躍躍欲試。尼布甲尼撒自己要存留到將來,自有進一步的追討。日子將到,所有驕橫的暴君都必受刑罰,不只是刑罰他們施暴,也要刑罰他們利用身邊的人施暴,導致他人落入神的審判。

II。這三位神忠心的僕人被救出火窯。他們被捆綁,扔進熊熊燃燒的烈火中,我們都會覺得他們都必死無疑,連骨頭都不會剩下,但我們驚訝地發現,沙得拉、米煞和亞伯尼歌都還活著。

1.尼布甲尼撒見他們在火中行走。他驚奇,急忙起來(第24節)。他感到驚奇,可能是因為執行他命令的人被燒死;他也真該驚奇,因為他會很自然想到接下來會輪到他自己;也可能是因為他腦海中閃過難言的念頭,使他急急起身,要到火窯旁看看被扔進去的那幾個人怎麼樣了。注意: 抵擋神、抵擋他百姓的人心裡再剛硬,神也可叫他們驚奇。造靈魂的可叫他的刀逼近靈魂,哪怕是最強大的暴君也不能例外。他驚奇地呼喚身邊的謀士,問道:我們捆起來扔在火裡的不是三個人嗎2?看來下命令的不只是王,也是謀士。他們不得不順應他的意思,是他強迫他們這樣做的,使得他們與他一同在罪中有份。他們說:「王啊,是!我們確實下了命令,並且已經執行。」王說:「可我在看這火窯,見有四個人,並沒有捆綁,在火中遊行(第25節)。」

2欽定本將第24節中的「我捆起來」譯為「我們捆起來」。

1)他們沒有捆綁。烈火沒有燒焦他們的衣服,卻燒斷了捆綁他們的繩索,鬆開了他們;神的百姓就是如此,仇敵製造苦難,意在限制、騷擾,但他們藉著神的恩典,心中反倒釋懷。

2)他們沒有受傷,沒有怨言,沒有疼痛,沒有一點不安;火焰碰不到他們,濃煙熏不到他們;他們還活著,在烈火中活得好好的。可見大自然的神隨己意掌控大自然的權勢,為己所用。由此,那滿有恩典的應許逐字逐句應驗了:你從火中行過,必不被燒,火焰也不著在你身上(以賽亞書432)。正是:他們因著信,滅了烈火的猛勢(希伯來書1134),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以弗所書616)。

王說:「看哪,我見有四個人,並沒有捆綁,在火中遊行,也沒有受傷;那第四個的相貌好像神子。」

3)他們在火中遊行。火窯很大,有空間供他們走動;他們沒有受傷,有能力走動;他們心中坦然,有心情走動,像是在樂園走動,在宜人的園中行走。人若在火炭上走,腳豈能不燙呢(箴言628)?他們沒有燙傷,反倒愉快行走,如同泰爾王在發光如火的寶石中間往來(以西結書2814)。既然沒有受傷,他們就並不試圖逃出來,而是仰望神;他既保他們在火中存留性命,也必救他們出來,於是他們就在火中往來遊行,絲毫不擔心。有偽經詳細記載三人中的亞撒利雅在火中禱告(他哀歎以色列所受的災禍和所犯的罪孽,祈求神施恩給他百姓),還記載三人在火中高唱讚美詩,其中不乏精彩的虔誠言辭;不過我們有理由相信(如格勞修斯所言),這些都是後世的猶太人所作,並非真實發生,只是有可能罷了,因而不在正典之中。

4)王看見三人之外還有一人,從尼布甲尼撒眼中看去,此人的相貌好像神子,像是神明的形象,來自天上的使者,不是僕人,而是兒子。有人理解為:好像天使,天使也稱為神的眾子(約伯記 387)。偽經在說到這個故事的時候說:耶和華的使者下到火窯中;尼布甲尼撒在這裡說:神差遣使者救護他們(第28節);並且但以理在獅子坑裡的時候,也是天使封住了獅子的口(622)。不過也有人覺得這位是那永在的神子,聖約的使者,不是被造的天使。他在道成肉身之前多次以人的形象出現;這一次他要把他所揀選的從火中救出來,於是就及時趕到,與他們一同在火中遊行;這真是非常及時,又非常合宜地顯明,他要在日子滿足的時候到世上來行大事。注意:凡是為基督的緣故受苦的,必在苦難中有他恩典的同在,哪怕是烈火的窯中,哪怕是死蔭的幽谷,所以他們即便在那裡,也不怕遭害。基督由此表明,凡是為難他百姓的,他都看作是為難他自己;人若把他們扔進火窯,實際上就是把他扔進去。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使徒行傳95)。參考以賽亞書639

2.尼布甲尼撒呼喚他們出來(第26節):他就近窯門,叫他們上這裡來。有人理解為:上來,上來吧!語氣十分溫和,像是很想搭把手,將他們拉出來一般。他們既然奇蹟生還,他就意識到自己不該將他們扔進窯中,於是就不願私下攆他們出來,這是不行的,而是自己來領他們出來(使徒行傳 1637)。請注意看他給他們的尊稱。他在氣頭上的時候也許稱他們為叛黨,亂賊,凡能想到的惡名都恨不得堆上去,如今卻承認他們是至高神的僕人,並且這位神有能力救他們脫離他的手。注意:人再驕傲,神也遲早會叫他們承認他是至高的神,遠在他們之上,遠比他們強大,即便是在他們發狂傲的事上(出埃及記1811)也是如此。他同時也會叫他們知道誰是他的僕人,知道他定會站在他僕人一邊。以利亞禱告說:求你今日使人知道你是神,也知道我是你的僕人(列王紀上1836)。尼布甲尼撒先前撇棄他們,見他們是天之驕子,就擁抱他們,向他們獻殷勤。注意:人若逼迫神的僕人,神一旦開他們的眼,他們就應當趕緊作出補償。那第四個相貌好像神子的如何退去,是消失還是在眾目睽睽之下升上去,這裡沒有告訴我們,卻告訴我們其餘三位的事:

1)他們從火中出來了,如同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出了迦勒底的吾珥(吾珥這個詞的意思是火);猶太人傳說他因為拒絕拜偶像,被扔進火裡,又被救出來,就如他這三個後裔一樣。既得釋放,他們就不試探神,不留在裡面,而是出了火窯,好比從火中抽出來的柴。

2)他們明顯毫髮無傷,在場的個個驚訝(第27節)。各高官都聚集觀看,見他們連頭髮也沒有燒焦。我們的救主向他受苦的僕人保證不會遭受真正的傷害,說:你們連一根頭髮也必不損壞(路加福音 2118);這是形象化的說法,在這裡卻真實發生了。他們的衣物連顏色都沒有變,也沒有火燎的氣味,他們的身體更是沒有一點損傷,火無力傷他們的身體。迦勒底人膜拜火,看作是日頭的形像,神限制了火的威力,不只是輕看他們的王,也是輕看他們的神,表示耶和華的聲音不僅使大水分開,也使火焰分岔(詩篇297),他隨己意在其中為他百姓開道。唯有我們的神才是吞吃的烈火(希伯來書1229);其餘的火,只要他一句話,就不能吞吃人

 

尼布甲尼撒歸榮耀給神;尼布甲尼撒稱頌神(主前587年)

28尼布甲尼撒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神是應當稱頌的!他差遣使者救護倚靠他的僕人,他們不遵王命,捨去己身,在他們神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別神。29現在我降旨,無論何方、 國、何族的人,謗讟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之神的,必被淩遲,他的房屋必成糞堆,因為沒 別神能這樣施行拯救。」30那時王在巴比倫省,高升了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

眾首領、省長和在場觀禮的大小官員嚴格查驗,查驗正身,想必他們不會袒護這些持守信仰的,令這場神蹟更加透明,神的權能和恩典更得彰顯。他們誠然行了一件明顯的神蹟,我們也不能說沒有(使徒行傳416)。讓我們來看看這對尼布甲尼撒有何果效

I。他歸榮耀給以色列的神,承認他有能力、有意願保佑凡敬拜他的(第28節):「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神是應當稱頌的!他當得尊榮,因為他的臣民效忠於他,也因為他施展大能保佑他們,這兩樣都是別國的神所不能比擬的。」王自己承認,自己稱頌他,並且認為人人都當承認,都當稱頌。沙得拉的神啊,你是應當稱頌的!注意:即便有人想要當面咒詛,神也能叫他口裡說出稱頌的話來。

尼布甲尼撒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神是應當稱頌的!

1.
王因神的權能歸榮耀給他,因他有能力保佑敬拜他的,脫離最強大最狠毒的仇敵:沒有別神能這樣施行拯救(第29節),沒有,連他立起的金像也是不能。正因為如此,沒有別神配得敬拜者單單抓住他,寧死不拜別神,像以色列的神那樣,因為別神不能像他那樣保守敬拜者。既然神有能力這樣施行拯救,別的神不能,那麼人就應當這樣順服他,不順服別的神。

2.他因神的良善歸榮耀給他,因他願意如此行(第28節):他差遣使者救護他的僕人。巴力沒有能力保守他的敬拜者在火窯口不被燒死,以色列的神卻能拯救他的敬拜者,哪怕被扔進火窯也不燒傷,因為他們不肯敬拜別神。由此,神清楚地告訴尼布甲尼撒,他之所以打敗了以色列民,日後還會打敗(就是他所誇耀的,以為勝過了以色列的神),都是因為他們犯罪;倘若那國的民持守自己的神,單單敬拜他,像這三個人一樣,全民都會像這三個人一樣蒙拯救,脫離他的手。這在當時,對他真是很有必要的功課。

II。他稱讚這三個人在信仰的事上持之以恆,並且算為他們的榮耀(第28節)。他自己不認他們的神為神,不敬拜他們的神,因為他知道這樣一來,他不得不單單敬拜他,摒棄別神;他稱神為沙得拉的神,不是我的神,但他稱讚他們能持守,在他們神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別神。注意:很多人自己不信神,卻承認凡持守信仰到底的都明顯是對的。他們自己不聽勸,不靠近,卻稱讚那些靠近的,持守的。若有人單單事奉神,為他的緣故捨棄自己的名,就該持守原則,單單事奉他,不惜代價。在真信仰上這樣持之以恆的,必受稱讚,就連沒有信仰的人也稱讚,而搖擺不定、行詭詐、三心二意的,則是人人都嘲笑。他稱讚他們能夠持守信仰:

1.輕看自己的性命,更看重神的恩惠和良心的見證。他們捨去己身,寧可被扔進火窯,也不願離棄神,不願冒犯神,不願把單屬於他的榮耀歸給別神,哪怕只是一次。注意:人若愛惜靈魂勝過身體,寧可丟了性命也不願丟了神,那麼即便不得人的稱讚,也必得神的稱讚。若有人認為不值得為信仰而受苦,那就是不明白信仰的價值。

2.毅然違背王命:他們不遵王命,就是違抗王命,也就是輕看他的法令和威脅,並使他後悔,使他收回成命。注意:王命若與神命相抵觸,那麼就連君王自己都不得不承認,人應當順服神的命令,而不是他們的命令。

3.坦然倚靠他們的神。他們倚靠他,相信在所行的事上必有他的同在,相信他或救他們脫離火窯,回歸地上的位置,或領他們穿過火窯,前往天上的位置;他們因著信,就不怕王怒,也不顧自己的性命。注意:堅定的信心必生堅定的忠心。這是一場精彩的見證,由王當著眾人的面,親自為神的僕人作見證,想必給被擄巴比倫的猶太人和即將被擄的猶太人帶來正面影響。鄰舍勸說不管用,羞恥感也不管用,如今他們的同胞做到了,卻得了王的高度稱讚。不僅如此,神為他僕人所行的,不僅幫助猶太人在被擄之地持守信仰,也幫助他們徹底摒棄拜偶像的傾向,這也是他們被擄的目的;既然得了這樣蒙福的果效,他們就堅信神也必救他們脫離那火窯,正如他救了這些弟兄脫離這火窯。

III。他發佈王命,嚴格禁止任何人譭謗以色列的神(第29節)。我們有理由相信,以色列民因為犯罪和受難的緣故,給了迦勒底人許多機會譭謗以色列的神,儘管這些都是不義的機會,可能尼布甲尼撒自己也曾鼓動他們譭謗神;如今他雖尚未真正悔改,也沒有定意敬拜神,但卻決定不再譭謗他,也不許別人譭謗他:「無論何人謗讟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之神的(有人理解為說錯話,不過應該理解為責難和譭謗,理解為說輕慢話),就當算為罪大惡極,要按律嚴辦,必被淩遲,好比亞甲死在撒母耳的刀下,並且他們的房屋要被拆毀,必成糞堆。」神行神蹟保守敬拜他的,當著巴比倫人數千人的面,足可證明這王命是合理的。被擄之地的猶太人也可因這王命受保護,免受嘲諷和譭謗的火箭,不然就仍要受騷擾。注意:教會的仇敵哪怕尚未回心轉意,但只要閉口不言,只要舌頭被捆住,那對教會就是極大的憐憫,就大有好處。外邦人的王尚且禁止褻瀆者驕傲的嘴唇,信基督的王更應當如此;並且在這件事上世人本該自律,就連如此不愛神、因而對他不屑一顧的,也無意謗瀆神,只因找不到謗瀆神的理由。

IV。他不僅收回成命,不再為難這三人,還官復原職(原文的意思是:使他們興旺),比先前的官職更大:他在巴比倫省高升了他們,使他們大得榮耀,也使被擄之地的同胞大得安慰。注意:君王高升、啟用持守信仰的人,這是智慧,因為凡是向神盡忠的,往往也最能向君王盡忠,有神所喜悅的人為他們辦事,往往對他們大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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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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