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18, 2026

[耶利米書] 第三十五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三十五章



為了喚醒猶太人意識到自己的罪孽,領他們悔改歸正,真是嘗試了各樣方法。先知很多篇講章的內容和傾向是要叫他們懼怕,將頑固不順服的後果擺在他們面前,乃至不再不順服。本章這篇講章的內容則是要叫他們羞恥,乃至不再不順服,他們心裡若還有一絲榮譽感存留,這樣性質的話就能發揮作用。

I。他擺在他們面前的,是利甲族人順從祖先約拿達留給他們的吩咐,並且一貫持守,決不受試探離棄的例子(第1-11節)。

II。由此他嚴厲譴責猶太人不順從神,藐視他的誡命(第12-15節)。

III。他預言神的審判必落在猶太人身上,因為他們不虔不敬,不順從神(第16-17節)。

IV。他保證利甲人必蒙神的祝福,因為他們虔誠順從他們的祖先(第18-19節)。

 

利甲族人的案例(主前607

1當猶大王約西亞之子約雅敬的時候,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2「你去見利甲族的人,和他們說話,領他們進入耶和華殿的一間屋子,給他們酒喝。」3我就將哈巴洗尼雅的孫子雅利米雅的兒子雅撒尼亞和他弟兄,並他眾子,以及利甲全族的人,4領到耶和華的殿,進入神人伊基大利的兒子哈難眾子的屋子。那屋子在首領的屋子旁邊,在沙龍之子把門的瑪西雅屋子以上。5於是我在利甲族人面前設擺盛滿酒的碗和杯,對他們說:「請你們喝酒。」6他們卻說:「我們不喝酒;因為我們先祖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曾吩咐我們說:『你們與你們的子孫永不可喝酒,7也不可蓋房、撒種、栽種葡萄園,但一生的年日要住帳棚,使你們的日子在寄居之地得以延長。』8凡我們先祖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所吩咐我們的話,我們都聽從了。我們和我們的妻子兒女一生的年日都不喝酒,9也不蓋房居住,也沒有葡萄園、田地,和種子,10但住帳棚,聽從我們先祖約拿達的話,照他所吩咐我們的去行。11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上此地來,我們因怕迦勒底的軍隊和亞蘭的軍隊,就說:『來吧,我們到耶路撒冷去。』這樣,我們才住在耶路撒冷。

本章的日期比先前很多篇都略早,因為這裡所說所行的,發生在約雅敬的時候 (第1節);不過那應該是他作王的晚期,因那是巴比倫王率領大軍上此地來之後(第11節),可能指列王紀下242所提到的那次入侵,只因約雅敬背叛尼布甲尼撒。神的審判落在這叛逆的百姓身上之後,他仍不斷通過先知與他們打交道,要叫他們轉離罪孽,他的忿怒也可隨之轉離。為此,耶利米將利甲族人的榜樣擺在他們面前;這族人獨自生活,不與以色列人混在一起,也不與別國人混在一起。他們原先應該是基尼人:這都是基尼人利甲家之祖哈末所生的(歷代志上255)。基尼人 是摩西的岳父何巴的後代(士師記116),至少在以色列地定居的那些人是何巴的後代。經上說他們從亞瑪力人當中分別出來(撒母耳記上156);參考士師記417。基尼人中有一個家族從利甲而來。他有一個兒子或譜系中有一個後裔名叫約拿達,當時以智慧和虔誠而出名。他在耶戶作以色列王的時候很興旺,距離當時大約有三百年了,因為經上說那位正在興起的王曾向他示好,因他為神大發熱心(列王紀下1015-16),他覺得若要向百姓證明他為神大發熱心,最好的辦法就是像約拿達這樣的義人和他坐在同一輛馬車裡。這裡告訴我們:

於是我在利甲族人面前設擺盛滿酒的碗和杯,對他們說:「請你們喝酒。
I。約拿達吩咐他的子孫後代要遵循恪守的生活準則,可能是他的臨終遺言,寫成文字,慎重畫押生效,並且我們有理由相信這些都是他自己在世的日子所恪守的。

1.遺言包含兩條顯著的誡命:

1)按照拿細耳人的條例,不可飲酒。得酒固然能悅人心(詩篇10515),若有節制便可適當享用,但我們很容易濫用,因而受傷害,並且義人心中若因神仰臉光照而不斷喜樂,就不需要用酒來悅人心(詩篇46-7),乃至若能完全不喝酒,或像提摩太 那樣只用少許,作為藥物(提摩太前書523),那就是刻苦己心的表現,值得稱讚。

2)指定他們要住帳棚,不可住房屋,不可買地,或租或住都不行(第7節)。這是一種嚴格律己的表現,超過了拿細耳人所當行的。帳棚是簡陋的住處,能學會謙卑,又是寒冷的住處,能學會堅強,不放縱肉身,又是可遷移的住處,能學會不去想定居的事,不在今世任何地方紮根。一生的年日要住帳棚。從小就養成吃苦耐勞的習慣,到了年老的時候也就不是難事。

2.約拿達為何要為後代定下這些生活準則?這不只是顯示他的權威,向他們行使權柄,將他覺得合宜的東西強加在他們身上,而是顯示他的智慧,真心為他們的利益著想,他知道對他們有益處的,就推薦給他們,但並未賭咒發誓要他們遵守這些準則,否則嚴懲,只是建議他們遵守,只要他們覺得能得造就便可,若有必要大可免去,像這裡一樣(第11節)。他為他們定下這些規矩:

1)好叫他們保持古時家族的特色,別人也許對此表示輕蔑,他覺得這是真正的好名聲。他的祖先留戀田園生活(出埃及記216),他也希望後代能持守,不致像以色列人那樣拋棄這樣的生活習慣,以色列人原先也是牧人,也是住帳棚的(創世記4634)。注意:祖先的職業雖卑微,只要誠實,我們就不可引以為恥。

2)好叫他們行為舉止合乎所得的份,能面對現實。摩西曾使他們心生被同化的念想(民數記1032),但他們似乎沒有被同化,仍是寄居的(第7節),沒有產業,只靠打工謀生,難怪要適應艱苦的待遇和艱苦的住處;像他們那樣寄居的,不能指望像有地的人那樣生活奢靡講究。注意:我們要適應自己的地位,不可好高騖遠,這是智慧,也是責任。列祖的份若成了我們的份,要我們過一樣的日子,為何就不甘心呢?不要志氣高大(羅馬書1216)。

3)好叫他們免受鄰舍的妒忌和騷擾。寄居者若生活奢靡,有大產業,揮霍浪費,本地人就會眼紅他們富裕,會用妒忌的眼光看他們,好比非利士人對待以撒那樣(創世記2614),於是就會向他們挑釁,傷害他們;所以他覺得要保持低調,生活簡樸便可持續久遠,使他們的日子在寄居之地得以延長。注意:謙卑,滿足於無聞,這些往往是最好的策略,是世人的最佳保護。

4)好叫他們免於奢華和肉體情慾的試探,這在他們所生活的年代和地方是最流行的罪。約拿達看見當時的人行為普遍敗壞,以法蓮的酒徒甚多,他擔心子孫也被他們所敗壞,於是就要求他們獨自居住,隱居鄉村,避免捲入不合律法的宴樂之中,即便是合律法的樂趣也拒絕享用。要有節制,要溫和,要節儉,這樣才有助於身體和意念的健康,活得久遠,活得安逸,在寄居之地回想起來便得安慰。注意:我們想到自己是寄居的,是客旅,就當遠離一切肉體的情慾,在生活上擺脫屬肉體的事,用超然和恩德的輕蔑眼光看待這些東西。

5)好叫他們預備面對災禍的日子。約拿達雖無先知之靈,卻可能預見到如此敗壞的民必將滅亡,他希望他的家人即便不能生活在平安之中,即便身陷災難,也能得平安。所擁有的少一些,失去的時候就少一點恐慌;所擁有的放鬆一些,被奪去的時候就少一點痛苦。注意:最能面對苦難的,莫過於向世界死、過刻苦己心日子的人。

6)好叫他們學會在生活上嚴格律己。人人都應當如此行,也應當教導子女如此行。年紀大的人(約拿達將這遺言留給子孫的時候也許年紀很大)能憑經驗指出世界虛空,世上的財富和娛樂多了,就是危險的網羅;他們告誡後人保持警惕,我們理當認真聽。

II。他的後代如何謹守這些準則(第8-10節)。他們在各自的世代,個個聽從先祖約拿達所吩咐的話,按他所吩咐的行。他們不喝酒,儘管所居住的地方有很多酒,妻子和兒女不喝酒,因為自己有節制的,理當確保手下的也有節制。他們不蓋房屋,不種地,只靠牲畜製品過活。這點一來是他們聽從先祖,出於對他的名和權柄的尊敬,二來是因為自己經歷過簡樸生活的好處。可見傳統觀念的力量,以及古人的榜樣和名聲對後世的影響力,看似很難做到的事,一旦養成了習慣,就變得輕鬆自然。這裡告訴我們:

1.他給後世的吩咐當中有一樣,他們在不得已的情形下干犯了(第11節):他們雖一向住帳棚,巴比倫王率領大軍上此地來的時候,他們不得不離開帳棚,來到耶路撒冷居住,將就著住在房屋裡。注意:嚴格的規條不可過於嚴格,在不得已的情形下應當允許免除,所以若要許願,就應當明確注明,免得日後說是錯許了(傳道書56)。這種性質的吩咐應當理解為具有這樣的局限。利甲人雖有家族的律例和習慣,但在災難中若不適當採取措施保全性命,那就是試探神,是不信靠他。

他們卻說:我們不喝酒
2.其餘的他們都能恪守,儘管當時形勢緊急。耶利米將他們帶到殿裡(第2節),帶到先知的屋子而不是隔壁首領的屋子,因為他有話從神而來,理當在神人的屋子傳達。他在那裡不只是問利甲人是否想喝酒,而是在他們面前設擺盛滿酒的碗和杯,就是能直接喝酒的杯,盡可能加大這場試探的程度,說:「請你們喝酒,免費喝。你們已經干犯了一條規定,住到耶路撒冷裡來了,為何不能干犯這條呢?既然住到城裡,就該做城裡人所做的。」他們斷然拒絕,一致拒絕:「不,我們不喝酒;這在我們而言是犯法。」先知很清楚他們一定會拒絕,見他們果然拒絕,並且主意已定,就不再勉強。注意:在美德的路上雖有信念卻不能痛下決心的,每天都會被試探所勝,而對於堅決有節制的人而言,這些試探就不起作用。

 

利甲人案例的應用(主前607

12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13「萬軍之耶和華 - 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去對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說,耶和華說:你們不受教訓,不聽從我的話嗎?14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所吩咐他子孫不可喝酒的話,他們已經遵守,直到今日也不喝酒,因為他們聽從先祖的吩咐。我從早起來警戒你們,你們卻不聽從我。15我從早起來,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去,說:『你們各人當回頭,離開惡道,改正行為,不隨從事奉別神,就必住在我所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的地上。』只是你們沒有聽從我,也沒有側耳而聽。16利甲的兒子約拿達的子孫能遵守先人所吩咐他們的命,這百姓卻沒有聽從我!17因此,耶和華 - 萬軍之神、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要使我所說的一切災禍臨到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因為我對他們說話,他們沒有聽從;我呼喚他們,他們沒有答應。」18耶利米對利甲族的人說:「萬軍之耶和華 - 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因你們聽從你們先祖約拿達的吩咐,謹守他的一切誡命,照他所吩咐你們的去行,19所以萬軍之耶和華 - 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利甲的兒子約拿達必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

試煉利甲人的堅毅,其用意不過是要顯一個兆頭,這段經文說的是應用。

I。利甲人謹守先祖的吩咐,這點被用來定猶太人有罪,因為他們不聽從神。叫他們來看這件事,就覺得羞愧。先知奉神的名問他們:「你們還是不聽從我的話嗎(第13節)?還是無動於衷嗎?沒有什麼能打動你們的嗎?沒有什麼能把罪孽和責任顯示給你們嗎?看看利甲人如何謹守先祖的誡命(第14節),你們卻沒有側耳聽我的(第15節)。」神的百姓聽從神,理當超過利甲子孫聽從祖先。猶太人乃是罪上加罪,因為:

耶和華說:你們不受教訓,不聽從我的話嗎?
1.利甲人所聽從的不過是像他們一樣的人,他不過是具有人的智慧和能力,不過是他們肉身的先祖;而猶太人所不聽從的乃是無限永在的神,對他們有絕對的權柄,是他們靈魂的父。

2.約拿達早已入土,對他們一無所知,他們若不聽從,他根本就看不見,也不能糾正;但神是存到永遠的,他能看見他們如何遵循他的律法,也必隨時報應那些不聽從的。

3.利甲人從來不需要有人來提醒他們對先祖的義務,神卻多次差派先知到百姓那裡,提醒他們在神面前的本份,他們卻不願這樣做。在此強調這點,是要顯得他們不聽從神,是極大的罪:「我從早起來警戒你們,藉著寫成的文字,又藉著良心的指示和勸誡(第14節),我甚至還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去,都是像你們一樣的人,不會嚇壞你們,我從早起來差遣他們(第15節),但都沒有用。」

4.神為他百姓所行的,約拿單從未向他後裔行過。他留給他們一番吩咐,卻沒有留給他們任何財產作為獎賞;神卻賜給他百姓一塊美地,還應許說只要他們聽從,就必永遠住在其中,論感恩論利益,他們都該聽從才是,他們卻沒有聽從,也沒有側耳而聽。

5.神沒有把這麼多艱苦綁在他百姓身上,沒有那麼多刻苦的規條,不像約拿達要求他後代那樣;然而約拿達的吩咐,他的後裔聽從了,神的吩咐,他百姓卻不聽從。

利甲的兒子約拿達的子孫能遵守先人所吩咐他們的命,這百姓卻沒有聽從我
II。這裡像先前常有的那樣,向猶大和耶路撒冷發出審判的警告,因為他們如此不順服。利甲人要起來審判他們,要定他們有罪,因為他們能遵守先人所吩咐他們的命,還能持之以恆(第16節);這百姓卻沒有聽從,真是叛逆背道的百姓,因為他們不聽從神的誡命(第17節),所警告的就要成為現實:「我要藉著迦勒底大軍,使我所說的一切災禍臨到他們,就是我在律法書和先知書上所說的,我對近處的人微聲細語,對遠處的人大聲疾呼,嘗試了各樣方法,叫他們相信,並且順服,我用言語,又用天意,都不起作用,他們沒有聽從,沒有答應。

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利甲的兒子約拿達必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
III。這裡應許必有憐憫臨到利甲人,因為他們堅定一致持守家族的規條。雖然他們的恒心受試驗只是為了叫以色列人蒙羞,但既然證明沒有動搖,那就是得了稱讚、尊榮和榮耀;神由此告訴他們,他有恩惠為他們存留(第18-19節),他們也必能因此得安慰。

1.只要以色列家尚在,他們的家族也必存留,他們在以色列家是寄居的,是客旅。他們必不缺人繼承所有的,儘管並無產業留給後人。注意:產業最少的,有時卻子孫滿堂,但那加添人口的也必確保他們有吃的。

2.在他們家中必信仰不斷:「必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事奉我。」他們雖然不是祭司,也不是利未人,在聖所供奉中沒有職位,但在平時靈修過程中,他們要侍立在神面前服事他。注意:

1)家中能傳承的最大福份,莫過於一代接一代都敬拜神。

2)節制,刻苦己心,向世界死,這些都與敬虔的操練相關,敬虔的操練有助於這些美德傳給後代。越是治死肉體的情慾,就越能一心服事神;但信仰在家中傳承過程中最致命的,莫過於驕傲和奢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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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英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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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 第三十四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三十四章



本章說的是神通過耶利米傳遞的兩段話。

I。一段是預言猶大王西底家的命運,說他必落入比倫王之手,必淪為被擄的,但卻要在被擄期間平安死去(第1-7節)。

II。另一段是宣告以詭詐待神的首領和百姓的下場,他們使按律釋放的僕人重新淪為奴隸,在神面前玩花招。他們既然出爾反爾,神就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在他們以為迦勒底大軍已經離去的時候,將迦勒底人重新召回(第12-22節)。

 

預言西底家要被擄;預言被擄巴比倫(主前 589

1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他的全軍和地上屬他的各國各邦,攻打耶路撒冷和屬耶路撒冷所有的城邑。那時,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2「耶和華 - 以色列的神說,你去告訴猶大王西底家,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將這城交付巴比倫王的手,他必用火焚燒。3你必不能逃脫他的手,定被拿住,交在他的手中。你的眼要見巴比倫王的眼,他要口對口和你說話,你也必到巴比倫去。4猶大王西底家啊,你還要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論到你如此說:你必不被刀劍殺死,5你必平安而死,人必為你焚燒物件,好像為你列祖,就是在你以前的先王焚燒一般。人必為你舉哀說:『哀哉!我主啊。』耶和華說:這話是我說的。」6於是,先知耶利米在耶路撒冷將這一切話告訴猶大王西底家。7那時,巴比倫王的軍隊正攻打耶路撒冷,又攻打猶大所剩下的城邑,就是拉吉和亞西加。原來猶大的堅固城只剩下這兩座

這段關乎西底家的預言在耶利米被囚之前傳給他,再由他傳給相關的人,因為我們發現這段預言是他說那番話的基礎,有些段落就是從這裡摘錄的(324)。請注意看

你去告訴猶大王西底家,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將這城交付巴比倫王的手
I。這段話傳給西底家的時間:是巴比倫王和他所有的軍隊(這些軍隊中有的來自地上屬他的各國各邦,歸他管轄)攻打耶路撒冷和屬耶路撒冷所有城邑的時候(第1節);先前多次擄掠這些城邑,如今意在毀壞。這裡提到當時還存留、還在堅持的城邑(第7節):拉吉和亞西加。這表示當時已是山窮水盡,但西底家頑固抵抗,心裡剛硬,於是就走向滅亡。

II。傳遞給他的這番話本身。

1.這是警告神的忿怒。先前已經告訴他的,現在又說一遍,就是迦勒底人將奪取城邑,用火焚燒(第2節),他自己將落到敵人手中,淪為戰俘,被帶到盛怒的尼布甲尼撒王面前,還要被擄到巴比倫去(第3節);但以西結預言他必看不見那地(以西結書12 13),他果然沒有看見,因為他的眼睛被剜了出來。這是西底家咎由自取,因他犯罪得罪了神,又因他在尼布甲尼撒面前出爾反爾。

2.這裡又有憐憫。他必死在被擄之地,但不被刀劍殺死,而是自然死(第4節),死時稍有安慰,乃是平安而死(第5節)。他向來也不在最惡的王之中,想必他雖行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卻在被擄期間悔改了,像瑪拿西那樣,得了赦免;神既與他和好,那就真可說是平安而死。注意:一個人可以死在獄中,卻仍是平安而死。不僅如此,他死得還算體面,按當時的處境,還算出人意料。他要像以前的先王焚燒一般下葬,意思是按君王的禮遇體面下葬,特別是那些在以色列行善的。看來他在被擄期間善待他的民,乃至他們願意尊敬他,又善待尼布甲尼撒,乃至他允許他們如此行。倘若西底家仍然風光作王,也許會越來越惡,最後去世無人思慕(歷代志下2120);但他所受的苦大大改變了他,乃至別人將他的死看作極大的損失。一個人或生或死,寧可在獄中悔改,也不願在王宮不悔改。人必為他舉哀說:哀哉!我主啊!他兄弟約雅敬就沒有這樣的待遇(2218)。猶太人說他們為他舉哀,說:哀哉! 西底家死了,他喝了歷代祖先的爵,意思是他擔當了祖先的罪孽,祖先的罪在他的日子滿盈。他們必這樣為他舉哀,耶和華說,這話是我說的;神所說的,必定成就。

III。耶利米忠實傳遞了這番話。他知道王聽不進去,也許還會對自己不利(後來果然如此,因他為此被囚禁),但他還是將這一切話告訴了西底家(第6節)。凡坐尊位的,倘若身邊的人真誠相待,將他們走惡道的惡果告訴他們,好叫他們悔改便活著,那是一種憐憫。

 

暫時改革;勉強僕人重新為奴(主前589

8-9西底家王與耶路撒冷的眾民立約,要向他們宣告自由,叫各人任他希伯來的僕人和婢女自由出去,誰也不可使他的一個猶大弟兄作奴僕。此後,有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10所有立約的首領和眾民就任他的僕人婢女自由出去,誰也不再叫他們作奴僕。大家都順從,將他們釋放了;11後來卻又反悔,叫所任去自由的僕人婢女回來強他們仍為僕婢。12因此耶和華的話臨到耶 利米說:13「耶和華 - 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將你們的列祖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時候,與他們立約說:14『你的一個希伯來弟兄若賣給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你們各人就要任他自由出去。』只是你們列祖不聽從我,也不側耳而聽。15如今你們回轉,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各人向鄰舍宣告自由,並且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在我面前立約。16你們卻又反悔,褻瀆我的名,各人叫所任去隨意自由的僕人婢女回來,勉強他們仍為僕婢。17所以耶和華如此說:你們沒有聽從我,各人向弟兄鄰舍宣告自由。看哪!我向你們宣告一樣自由,就是使你們自由於刀劍、饑荒、 瘟疫之下,並且使你們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這是耶和華說的。18-19猶大的首領、耶路撒冷的首領、太監、祭司,和國中的眾民曾將牛犢劈開,分成兩半,從其中經過,在我面前立約。後來又違背我的約,不遵行這約上的話。20我必將他們交在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手中;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21並且我必將猶大王西底家和他的首領交在他們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與那暫離你們而去巴比倫王軍隊的手中。22耶和華說:我必吩咐他們回到這城,攻打這城,將城攻取,用火焚燒。我也要使猶大的城邑變為荒場,無人居住。

這裡是另一段預言,關乎一件特別的事,我們要先看一看這個故事,方能明白這段預言。

I。迦勒底大軍將耶路撒冷團團圍住,當時的首領和百姓同意要在一件關乎奴僕的事上進行改革。

叫各人任他希伯來的僕人和婢女自由出去,誰也不可使他的一個猶大弟兄作奴僕
1.神的律例很明確,不可使本族人為奴超過七年,一旦滿了期限,就當將他們釋放,還他們自由,哪怕是為還債,不得不賣身為奴,哪怕是審判官為刑罰他們的罪行,將他們賣為奴隸。自己的弟兄和外邦人之間要有這樣的區別,別國的人或淪為戰俘,或用錢買來,都可使他們終身為奴,永遠擁有;但自己的弟兄則最多只能服事七年。神將這件事稱為他在領他們出埃及地時與他們所立的約(第13-14節)。這是神給他們最早的司法條例之一(出埃及記212),這條律例十分合理。

1)神賜尊榮給那民,他要他們那樣做,乃至保持這份尊榮,使他們與別國的民有別。

2)神將他們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他要他們那樣做,乃至表達感恩之心,釋放家中的奴隸,不再成為他們的為奴之家,好比埃及曾是他們先祖的為奴之家。所以這裡特別提到那場拯救(第13節),作為這條律例的基礎。注意:神對我們的憐憫應當激發我們憐憫自己的弟兄;我們要釋放,正如我們被釋放,要饒恕,正如我們被饒恕,要解救,正如我們被解救。並且這件事稱為約,因為神所賜的恩惠要繼續,其條件就是我們能盡所當盡的本份。

你的一個希伯來弟兄若賣給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你們各人就要任他自由出去
2.這個條例他們和他們的列祖都已干犯。在他們眼中,世上的利益大於神的誡命或神的約。僕人和他們同住了七年,各事已然熟悉,操作自如,比剛來時熟練得多,所以決不能放他們走,哪怕神藉著這條律例親自釋放了他們:你們列祖在這件事上不聽從我(第14節),所以自從列祖的日子這條律例就已被干犯,他們以為列祖可行的,他們也可行,既干犯了這條律例,他們的僕人因而失去了神為他們所預備的好處。人若干犯明文規定的律例,尤其是干犯神明文規定的律例,任何習慣、風俗或規定都不足以成為理由。只因他們和他們的列祖犯下此罪,神如今叫他們落入為奴之家,那是公義的。

3.迦勒底大軍將他們圍得水泄不通的時候,有人責備他們在這件事上犯了罪,他們立即改正,按照神的律法條例,將應得自由的僕人盡數釋放,像法老一樣,災禍襲來,就同意讓百姓離去,還賭咒發誓要如此行。

1)眾先知忠心責備他們犯了此罪。他們從眾先知那裡得知,要讓希伯來僕人自由出去(第10節)。他們本可自己從律法書中得知,卻是沒有,也許沒有認真看,所以先知告訴他們何為律法。可見傳道的必要性;必須傳道給百姓聽,因為他們不能善用書上的道。

2) 各階層的人都同意這場改革。君王、首領和眾民都同意任他們的僕人自由出去,儘管如此行可能給他們造成各樣損失。君王和首領帶頭行善,眾民自然不敢怠慢,只有跟從。大人物的榜樣和影響力能在杜絕惡習的事上發揮大作用。

3)他們賭咒發誓要堅決貫徹,在神面前立誓,又彼此立誓。注意:神藉著他的誡命所要求我們的,我們就當藉著我們的承諾來要求自己。立約過程相當隆重,是在一個神聖的地方立的,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在我面前立約(第15節),有神的特別同在,在殿裡,神同在的象徵應當叫他們心生敬畏,在求告神的時候誠心誠意。這約又藉著一個很有意義的兆頭得到確認:他們將牛犢劈開,分成兩半,從其中經過(第18-19節),還發下毒誓說:若有違諾言,當如這牛犢,劈開兩半。這牛犢也許當作祭物獻給神,因而神就在這約中有了份。神在和亞伯拉罕立約時,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祭牲的肉塊中經過(創世記1517),作為立約的憑證。注意:為了有效謹守本份,我們應當懼怕因蔑視本份所造成的忿怒和咒詛的驚恐,那忿怒可將罪人腰斬(馬太福音2451),肉眼可見的兆頭有時很管用,可叫人印象深刻,不容易忘懷,像這裡一樣。

4)由此他們順應神的吩咐,順應與他所立的約,果然任他們的僕人自由出去,儘管當時城邑被圍,離不開那些僕人。由此他們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第15節)。儘管是因為大難臨頭,才不得不如此行,但神還是喜悅;若能堅持這憐憫窮人的做法(憐憫他們可憐的僕人),或者他們的平安可以延長(但以理書427

你們卻又反悔,褻瀆我的名,各人叫所任去隨意自由的僕人婢女回來,勉強他們仍為僕婢
II。一旦有了指望,仿佛圍城大軍即將撤去,危險即將過去,他們又反悔了,將所行的好事全然翻轉,強迫已得釋放的僕人回到各自的為奴之家去。

1.巴比倫王的軍隊暫離他們而去(第21節)。法老正率領一支埃及軍隊抵擋巴比倫王得勝的勢頭,迦勒底人聞訊,就暫時撤了包圍圈,如375所言:他們拔營離開耶路撒冷去了。可見只要他們稍有悔改的跡象,神就隨時願意停止他的審判,他真是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他們剛剛釋放了僕人,神就釋放了他們。

2.一旦稍稍感覺安全了,不再被包圍,他們就勉強他們的僕人回來仍為僕婢 (第11節),第16節重複。這是大大欺侮他們的僕人,剛剛嘗到自由的甜頭,為奴就更令人生厭。這也是大大羞辱自己,得了好心緒卻不能持守。這尤其是大大冒犯神,如此行,是褻瀆神的名(第16節),是藐視他給他們的吩咐,仿佛神的吩咐無力,或遵守或干犯,全憑他們說了算。這是藐視他們與神所立的約;他們曾發誓說若干犯此約,必有忿怒臨到他們,如今他們如此行,是藐視那忿怒。這是與全能的神開玩笑,仿佛可用虛假的承諾來哄騙他,一旦達到了目的,所承諾的就可不算數。這是用口諂媚他,用舌向他說謊(詩篇 7836)。這也是藐視神的審判,公然抗拒他的審判,仿佛神的審判一旦暫停,一旦中斷,就不再繼續,不再重來。事實上,緩刑絕不等同於赦免,倘若緩刑被濫用,罪人反倒因此變本加厲,回去犯罪,那麼緩刑就是伸冤的神所發出更重擊打的前兆。

III。他們如此以詭詐待神,因而在此受到嚴厲警告。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加拉太書67)。人若假意悔改,立假約,或部份暫時悔改,以為這樣就能騙得過神,到頭來都是對自己靈魂的最大欺騙,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神,名為忌邪者(出埃及記3414)。這裡用明顯能感覺到的憤怒語氣警告他們說:

1.既然他們不任由僕人隨意離去,神就任由他的審判隨意待他們,不予控制(第17節):你們沒有向僕人宣告自由。雖然宣告了自由(第10節),但又真可說是沒有宣告,因為沒有守住,反悔了;常言道:做了卻不能持久,就不能說做了。義行若被離棄,若轉離,就不被紀念,仿佛不存在一般(以西結書1824)。「看哪,我向你們宣告一樣自由;我要任由你們離去,不再服事我,使你脫離我的保護;凡不再忠於我的,就是自動放棄我的保護。我允許你們自由選擇被哪一樣審判所剪除,是刀劍,是饑荒,還是瘟疫;」同樣的自由也給了大衛,令他甚是為難(撒母耳記下2414)。注意:人若不願順服在神的律法之下,就是置身於神的忿怒和咒詛之下。這也表示犯罪究竟是何自由:那不過是遭受最痛審判的自由。

2.既然他們將僕人帶回,關在家裡,神就使他們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在別國為奴,既為寄居的,就不能指望自由公民的權益。

耶路撒冷的首領、太監、祭司,和國中的眾民曾將牛犢劈開,分成兩半,從其中經過,在我面前立約
3.他們發誓說若干犯此約,必有禍患臨到,如今既然干犯,神就使這些禍患落在他們身上。他要用他們口中所出的話來審判他們,他們的下場也必如此;既然沒有滿足條件,保釋金就要收回;有人這樣理解第18節:「凡干犯我約的,我要待他們像他們劈開牛犢那樣,將他們劈開兩半。」

4.既然他們不願放走僕人,神就將他們交在恨他們的人手裡,包括猶大和耶路撒冷的首領和貴胄(包括城裡的和農村的),太監(護衛長,或宮裡的高官),祭司和眾民(第19節)。他們都以詭詐待神,因而都要在這全面性的滅亡之中有份,沒有例外。他們都要被交在仇敵手裡,這些仇敵不只是要尋索他們的財產或勞力,還要尋索他們的性命;他們所尋索的,都必得著,還不甘休,取了他們的性命,還要任由死屍不得掩埋,在人眼中看為可憎,又給飛鳥和野獸作食物,身上落下不可磨滅的羞辱印記(第20節)。

耶和華說:我必吩咐他們回到這城,攻打這城,將城攻取,用火焚燒
5.既然他們膽大妄為,回頭犯罪,干犯聖約,只因迦勒底大軍撤退,神就將他再次帶回:現在他們暫離你們而去,你們的恐慌暫時過去,但我必吩咐他們回來,他們必回到這城,將城攻取,用火焚燒(第22節)。注意:

1)信靠神是拯救臨近的吉兆,而在罪中穩妥則是毀滅臨近的凶兆。

2)審判若在百姓尚未行出所當行的之前,就已挪去,就已離開,任由他們不自卑,不悔改,那就說明審判還要回來,暫退是為了再來時更有力量,神一旦審判,就必得勝。

3)人若見環境有了好轉就指望神的憐憫臨到,一旦忽略了所當盡的本份,或聲稱或假稱所承諾的本份,那麼神就叫他們的指望落空,這是公義的。倘若我們反悔,不再按所承諾的行善,神也就反悔,不把所應許的好處給我們。乖僻的人,你以彎曲待他(詩篇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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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英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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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HTH 編輯版) — 全書總目錄

 

 

[耶利米書] 第三十三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三十三章



本章的內容和前章大致相同,都是證實猶太人復興的應許,儘管眼下他們的國土荒涼,國民被趕散。這些應許意義深遠,預表福音教會,也引向福音教會,這第二版的猶太會眾要將其尊榮和特權轉給福音教會。這裡應許道:

I。城邑必重建,按原樣重新堅立(第1-6節)。

II。被擄之人既罪得赦免,就必回歸(第7-8節)。

III。這事必大大歸榮耀給神(第9節)。

IV。國家必滿有喜樂和豐盛(第10-14節)。

V。必為彌賽亞到來鋪平道路(第15-16節)。

VI。大衛家,利未家和以色列家都必再興旺,三者都必在基督的國度裡堅立;只要世界尚存,福音事工和福音教會必繼續不斷(第17-26節)。

 

鼓舞人心的展望(主前589年

1耶利米還囚在護衛兵的院內,耶和華的話第二次臨到他說:2「成就的是耶和華,造作、為要建立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是他的名。他如此說:3你求告我,我就應允你,並將你所不知道、又大又難的事指示你。4論到這城中的房屋和猶大王的宮室,就是拆毀為擋敵人高壘和刀劍的,耶和華 - 以色列的神如此說:5人要與迦勒底人爭戰,正是拿死屍充滿這房屋,就是我在怒氣和忿怒中所殺的人,因他們的一切惡,我就掩面不顧這城。6看哪,我要使這城得以痊癒安舒,使城中的人得醫治,又將豐盛的平安和誠實顯明與他們。7我也要使猶大被擄的和以色列被擄的歸回,並建立他們和起初一樣。8我要除淨他們的一切罪,就是向我所犯的罪;又要赦免他們的一切罪,就是干犯我、違背我的罪。9這城要在地上萬國人面前使我得頌讚,得榮耀,名為可喜可樂之城。萬國人因聽見我向這城所賜的福樂、所施的恩惠平安,就懼怕戰兢。

請注意看這裡:

I。神託付給耶利米這段安慰人心的預言的日期。時間方面不很準確,只說這是在前章預言之後,當時的形勢越來越糟糕;這是第二次。神說了一次、兩次(詩篇6211),為要鼓勵他的百姓。我們極其不順服,乃至需要命上加命,方能盡本份,並且我們極其不信任,乃至需要應許加應許,方能得安慰。這話和先前的一樣,是在耶利米被囚的時候臨到他的。注意:監禁不能使神的百姓與他相隔絕;門鎖門閂不能將他恩典的眷顧擋在門外;反倒往往是他們既多受苦楚,就多得安慰(哥林多後書15),世人唾棄他們之日,就是他們蒙恩最有活力之時。保羅所寫的書信中最甘甜的那幾卷,都寫於獄中。

看哪,我要使這城得以痊癒安舒,使城中的人得醫治
II。預言本身。其中含有大量的安慰,使被擄之人盼望拯救,不致落入絕望之中。請注意看

1.是誰向他們確保這安慰(第 2 節):成就的是耶和華,造作、建立的也是耶和華。他造作並建立天地,因而一切能力都在他手中;這話和耶利米的禱告相關(3217)。他造作並建立耶路撒冷和錫安,起初是他所建,因而也能重建;既要得稱頌,所以必重建。他造作,他建立,因而必堅立,直到引進那不可震動、要存到永遠的。這應許也是他所造作、所建立;他繪出了耶路撒冷復興的藍圖,既造作,就必建立,既應許,就必兌現,因為耶和華是他的名,藉著成就應許而使他的應許得名,並且因為如此行而聞名天下(出埃及記63),乃是完美的神。天地萬物都造齊的時候,直到那時,造物主就稱為耶和華(創世記24)。

2.應當如何得著這安慰:藉著禱告(第 3 節):你求告我,我就應允你。先知既領受了這類表示,就應當謙卑迫切禱告,進一步明白他的仁慈動機。他已經禱告了(3216),但仍需禱告。注意:人若指望從神領受安慰,就應當在禱告中恒久不斷。要求告他,那時他就應允。就連基督自己也必須求,才能得著(詩篇28)。我要將又大又難的事指示你(使你對這些事有清楚全面的認知),乃是隱密事,雖有一部份已經顯明,但仍是你所不知道的,是你不明白或不相信的。這不僅可理解為這些事的預言,耶利米若想知道,就可以知道,也可理解為這些事本身的成就,神的百姓受這預言的鼓舞,就當為之禱告。注意:應許是為激發和鼓勵禱告,不是為取代禱告。參考以西結書3637

3.耶路撒冷的處境何其悲慘,乃至提供這樣的安慰實在很有必要;但耶路撒冷雖處境悲慘,仍必在所定的時候復興(第4-5節):這城中的房屋,連同猶大王的宮室,都被敵人的高壘(或作攻城車)和刀劍所毀1,或作斧子或錘子。這個詞也用在以西結書269他必安設撞城錘攻破你的牆垣。再堅固再豪華的房屋,其中的擺設再精緻,也被夷為平地。第5節放在括弧裡,進一步表示耶路撒冷眼下的混亂。試圖與迦勒底人爭戰、想要擊退圍城大軍的,反倒幫了倒忙,惹怒了敵軍,令其攻勢更加兇猛,乃至死屍充滿耶路撒冷的房屋,這些人在攻擊圍城大軍時受傷致死。神說他們好比是他在怒氣中所殺的人,因為敵人的刀劍就是他的刀劍,敵人的怒氣就是他的怒氣。不過,看來這些被殺的,都是因為作惡,與眾不同,正是因為他們的一切惡,神就掩面不顧這城,乃至落到他們頭上的,都說明神是公義的。

1欽定本將第四節上半句譯為:論到這城中被敵人的高壘和刀劍所毀的房屋和猶大王的宮室

4.神有什麼福份為猶大和耶路撒冷存留,可緩解他們的苦楚。

1)他們的現狀得病了嗎?受傷了嗎?儘管這是致命的病,無可救藥,神仍為他們提供有效的醫治。「你們已經滿頭疼痛,全心發昏(以賽亞書15),但(第6節)我要使這城得以痊癒安舒;我要防止死亡,除去病痛,一切都要重上正軌。」參考3017。注意:處境再悲慘,只要神出手醫治,就必有果效。耶路撒冷的疾病就是它的罪孽(以賽亞書16),一旦改革便可痊癒。接下來這番話告訴我們改革如何成就:「我要將豐盛的平安和真理顯明與他們2,在所定的時候必顯明與他們,現在則要鼓勵他們展望這一切。」平安在這裡代表一切好處,平安和真理就是按應許所得的平安;平安和真理也可理解為平安和真敬虔,平安和誠心敬拜神,與引誘他們離棄神的諸多虛假和欺騙剛好相反。我們可從廣義來理解:

我也要使猶大被擄的和以色列被擄的歸回,並建立他們和起初一樣。
2欽定本將第6節中的「平安和誠實」譯為「平安和真理」。

[1.] 平安和真理是神啟示的大題材。這裡的應許引導我們來到基督的福音面前,神在福音裡向我們顯明平安和真理,就是真平安的方法,真理是為引導我們,平安則是為叫我們安心。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翰福音117),乃是豐盛的恩典,豐盛的真理。平安和真理是靈魂的生命,基督來,就是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1010)。基督藉著真理的權能作王(約翰福音1837),又藉著真理的權能使人大有平安(詩篇727);參考詩篇8510

[2.] 神關乎平安和真理的啟示給一切憑信心領受啟示的人帶來健康和醫治,醫治靈魂的疾病,這是成聖的途徑(約翰福音1717)。他發命醫治他們(詩篇10720)。神的啟示使靈魂走上正軌,保持健康,發揮作用,得享屬靈和屬神的生命。

2)他們被趕散、淪為奴隸了嗎?國家淪為廢墟了嗎?我要使被擄的歸回(第7節),包括以色列被擄的和猶大被擄的(在所羅巴伯帶領下歸回的雖然多半是猶大、便雅憫和利未支派的,但後來其他支派也有很多人回來),並建立他們和起初一樣。他們藉著悔改行他們起初的工,神就藉著他們的復興行他起初的工。

3)他們一切災禍的起因是罪孽嗎?罪要得赦免,要被制伏,災禍的根源要被殺死(第8節)。

[1.] 他們因罪就得了罪污,為聖潔的神所不齒,但神要潔淨他們,除淨他們的一切罪。這好比嚴禁不潔淨之人進入會幕,可一旦用除罪水彈在他們身上(民數記87),便可重新自由出入,他們也是如此,神一旦除淨他們的一切罪,便可自由出入自己的地,得享其中的特權。大衛在禱告中引用了除罪水的典故:求你用牛膝草潔淨我(詩篇517)。

[2.] 他們因罪就有了罪責,為公義的神所不齒,但他要赦免他們的一切罪,挪去他們因罪所當受的刑罰。凡是藉著成聖之恩得潔淨除去罪污的,都可藉著赦罪之恩除去罪責。

4)他們的罪行和苦難使神的榮耀受到虧損嗎?他們的改革和復興就必使他大得頌讚(第9節)。耶路撒冷如此重建,猶大如此復興,對神而言都是喜樂之名,過去惹怒神有多少,如今就使他喜樂有多少,要在地上萬國人面前使他得頌讚,得榮耀。他們既得復興,就必因順服而榮耀神,他也必因施恩給他們而榮耀自己。這個再生的國在信仰的事上過去羞辱有多少,現在的名聲就有多少。萬國都必聽見神藉著恩典在他們裡面所成就的福樂,以及藉著天意為他們所施的福樂。他們從巴比倫回歸的奇事,必在世上引起極大的反響,不亞於他們蒙拯救出埃及的奇事。他們眼見這一切福樂,就懼怕戰兢

[1.] 神的百姓自己要懼怕戰兢,他們大為驚訝,不敢再得罪如此良善的神,拋棄他的恩惠,必以敬畏的心領受他的恩惠(何西阿書35)。

[2.] 鄰國看見耶路撒冷興旺也必懼怕,眼見漸漸強盛的猶太國,實在是強大,因而害怕與他們為敵。教會一旦美麗如月亮,皎潔如日頭,那就是威武如展開旌旗軍隊(雅歌610)。

 

鼓舞人心的展望(主前589

10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論這地方,說是荒廢無人民無牲畜之地,但在這荒涼無人民無牲畜的猶大城邑和耶路撒冷的街上,11必再聽見有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並聽見有人說:要稱謝萬軍之耶和華,因耶和華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又有奉感謝祭到耶和華殿中之人的聲音;因為我必使這地被擄的人歸回,和起初一樣。這是耶和華說的。」12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在這荒廢無人民無牲畜之地,並其中所有的城邑,必再有牧人的住處;他們要使羊群躺臥在那裡。13在山地的城邑、高原的城邑、南地的城邑、便雅憫地、耶路撒冷四圍的各處,和猶大的城邑必再有羊群從數點的人手下經過。這是耶和華說的。」14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應許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恩言必然成就。15當那日子,那時候,我必使大衛公義的苗裔長起來;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16在那日子猶大必得救,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 - 我們的義』。

這裡進一步預言猶大和耶路撒冷從被擄之地榮耀回歸後的可喜局面,並且最終的榮耀成就在彌賽亞國度。

必再聽見有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
I。這裡應許長期處在憂患之中的民要重新滿有喜樂。當時人人都斷定這國家必永遠荒涼,猶大地必無牲畜,耶路撒冷街上必無人民,因而一無所有,到處悲涼,直到永遠;然而流淚雖要持續一段日子,喜樂終必歸回。先前曾有警告說(734169歡喜和快樂的聲音都止息,這裡則應許說這聲音必復甦,必再聽見有歡喜和快樂的聲音,因為被擄的人要歸回;那時他們就滿口喜笑(詩篇1261-2)。

1.那裡必有平時的喜樂:新郎和新婦的聲音;要像過去那樣,用歌聲來歡慶新婚,而在巴比倫他們早已不再歌唱,他們的豎琴掛在柳樹上。

2.必有敬拜的喜樂;聖所的歌聲要恢復,那是耶和華的歌,在外邦人的土地上不能唱。如今不只是在聖所聽見,也在各人家中聽見,在猶大城邑聽見,聽見有人說:要稱謝萬軍之耶和華。注意:國民最大的稱讚和尊榮,莫過於以神為榮,以他的權能和良善為榮;他們必稱頌他,以他為萬軍之耶和華,為良善的神,他的慈愛永遠長存。這雖是老歌,在這全新的場合下唱出來,就猶如新歌。經上說這在他們從巴比倫回歸的時候真實應驗了(以斯拉記311)。他們一起唱歌讚美耶和華,因他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公眾敬拜應當一貫不懈地持守:他們必奉感謝祭到耶和華殿中。凡祭物都是為了稱頌神,但這似乎特指屬靈意義上的祭物,就是謙卑頌讚,歡喜感恩,是嘴唇的祭代替牛犢獻上(何西阿書142),叫耶和華喜悅,勝過獻牛,或是獻有角有蹄的公牛(詩篇6931)。猶太人說在彌賽亞的日子所有的祭物都要止息,唯有感謝祭照舊,這裡的應許指向彌賽亞的日子。

II。這裡應許長期無人居住的國土要重新住滿人。這地眼下荒涼,無人民無牲畜,一旦回歸,草場就必重新以羊群為衣(詩篇6513)。猶大和便雅憫城邑必再有牧人的住處(第12-13節)。這表示:

1.回歸以後國家富強。所住滿的不是身無分文的乞丐,而是牧人和農夫,是擁有財產的人,回歸的土地上有好牲畜。

2.國家平安。所住滿的不是軍人,不設軍營或屏障,而是牧人,是帳棚,不再聽見打仗的警報聲,也沒有使牧人害怕的事。參考詩篇14413-14

3.國人勤奮,回歸原先的簡樸;這簡樸他們在敗壞的年代墮落,乃至失去,真是可悲。雅各的後裔起初以簡樸為榮,都是牧羊的(創世記473),如今要再當牧人,全心全意從事那純潔的職業,使羊群躺臥(第12節),從數點的人手下經過(第13節);群羊雖多,並非沒有數目,他們也並非疏於數點,便知是否有丟失的,好去尋回。注意:世上的產業再多,也應當有個數,這是智慧。有人認為他們從數點的人手下經過,是為了十一奉獻的緣故(利未記2732)。一旦神得著了所當得的,我們就因所得的而得安慰。像這樣眼下一貧如洗的民,日後竟然能復興,得著這樣的平安和豐盛,這似乎有點難以置信,所以這裡再次確認這些應許(第14節):我應許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恩言必然成就。應許有時似乎成就得較慢,但卻是必然成就。日子將到,儘管姍姍來遲。

我必使大衛公義的苗裔長起來;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
III。這裡是一段關乎彌賽亞的應許,應許他將引進永義(第15-16節),這是神為他們所存留的這一切福份的桂冠,也許就是末後的日子(就是將要來的日子)神所要成就的美事,那大大的美事,正如他應許猶大和以色列的那樣,而他們從被擄之地回歸、在自己土地上重新定居這樣的事,不過是預備性的。從被擄的時候到基督(馬太福音117),這是一段著名的時期。這段關乎彌賽亞的應許,我們在先前見過(235-6);出現在那裡,是為了證實神要差派牧人照管他們,因而這裡開頭關乎牧人和群羊的應許,想必應該按靈意來理解。這裡預言基督:

1.是合法的王。他是公義的苗裔,不是擅取,因他出自大衛,出自他的身中,王室之約與他所立,那約堅立,就在於那後裔,所以他的所有權無可非議。

2.是公義的王,無論是立法,是發動戰爭還是施行審判,盡都公義;為受欺壓的伸冤,刑罰冤枉人的,也都公義: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這可能指預表中的所羅巴伯,他秉持公平,不像約雅敬所行的(2217);但這更是指向那一位,審判的事都交與他,他必按公義審判世界。

3.是保護他臣民免受傷害的王。猶大必因他得救,免於忿怒和咒詛,並且既然如此得救,耶路撒冷就必安然居住,不再懼怕禍患,安享聖潔的穩妥和平靜的心態,仰望這位和平君的作為,他是他們平安的君王。

4.是受他臣民讚美的王:這就是他們所稱他的名(敘利亞的迦勒底譯本這樣翻譯,拉丁文也是如此);他們必歡慶這名,必誇耀這名,憑藉這名來求告他。原文這樣翻譯似乎更貼切: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 - 我們的義。摩西的壇稱為耶和華尼西(出埃及記1715),耶路撒冷稱為耶和華所在(以西結書 4835),表示他們以耶和華的同在為榮,以他是他們的旌旗為榮;這城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因為他們以耶和華是他們的義為榮。按哥塔科先生的說法,前面所說的基督的名,這裡成了耶路撒冷的名,是彌賽亞的城,是基督的教會。是他將義賜給了她,因為神使他成為我們的義,而她既然用了那名,就承認她的義不是來自她自己,而是從他而來。公義、能力,唯獨在乎耶和華(以賽亞書4524)。神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521)。耶路撒冷的居民必常將彌賽亞的名掛在嘴上,乃至必用這名來稱呼自己。

 

聖約的保證;聖職之約(主前589年)

17「因為耶和華如此說:大衛必永不斷人坐在以色列家的寶座上;18祭司、利未人在我面前也不斷人獻燔祭、燒素祭,時常辦理獻祭的事。」19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20「耶和華如此說: 你們若能廢棄我所立白日黑夜的約,使白日黑夜不按時輪轉,21就能廢棄我與我僕人大衛所立的約,使他沒有兒子在他的寶座上為王,並能廢棄我與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22天上的萬象不能數算,海邊的塵沙也不能鬥量;我必照樣使我僕人大衛的後裔和事奉我的利未人多起來。」23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24「你沒有揣摩這百姓的話嗎?他們說:『耶和華所揀選的二族,他已經棄絕了。』他們這樣藐視我的百姓,以為不再成國。25耶和華如此說:若是我立白日黑夜的約不能存住,若是我未曾安排天地的定例,26我就棄絕雅各的後裔和我僕人大衛的後裔,不使大衛的後裔治理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後裔;因為我必使他們被擄的人歸回,也必憐憫他們。

被擄期間,聖約中的三約似乎要盡數廢去,這三約就是與大衛和他後裔所立的王室之約,與亞倫和他後裔所立的聖職之約,以及與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所立的子民之約;但這裡應許道,雖暫時中斷,不能持續,但三約終必恢復,並且其真實意圖和意義都必在新約的福份當中大得迴響,而被擄回歸的猶太人所蒙的福份都不過是預表。

大衛必永不斷人坐在以色列家的寶座上;祭司、利未人在我面前也不斷人獻燔祭
I。王室之約必得保證,其中的應許要全然應驗在基督的國度中,他是大衛的子孫(第17節)。以色列的寶座在被擄期間被推翻,王冠旁落,無人坐在以色列家的寶座上;經上說耶哥尼雅無子。回歸以後大衛家再次興旺,但大衛必永不斷人坐在以色列家的寶座上,大衛必有兒子在他的寶座上為王,這些應許都要成就在彌賽亞身上。只要基督耶穌還坐在神寶座的右邊,掌管世界,為教會的利益掌管世界(他是教會的頭,是得榮耀的掌管萬有的頭),只要他還在錫安聖山上的作王,大衛就不缺繼承人,與他所立的約就沒有廢去。當那頭生的來到世上時,關於他的事已有宣告說: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路加福音132-33)。作為這約的確據,這裡應許道:

1.與大衛所立的約必堅立,如同天體運行的規律一般;經上將神的應許比作天體定例那樣穩定(3135-36)。有一種自然之約,是用來命定自然規律的,也是自然規律的基礎,這裡稱作白日黑夜的約(第2025節),因為白日黑夜是這約中的條款之一,就是白日黑夜按時輪轉,按創世時在白日和黑夜之間所定的界限,那時神把光暗分開,命定兩者相互輪換,還命定兩者各自的管理機制,日頭管晝,月亮和星宿管夜(創世記14-516);洪水之後,這規律得到重申(創世記822),自那以後一向如此(詩篇192)。早晨和夜晚各有其出沒的規律(詩篇 658),清晨的日光知道本位(約伯記3812),知道自己的時辰,也持守本位,持守自己的時辰,夜晚的黑影也是如此;只要世界尚存,這規律必不改變,這約必不廢去。天地的定例(指天和地之間交互的定例,天的定例對地的掌管)是神所安排的(第25節;比較約伯記3833),這些定例必不落空。救贖主的救贖之約也必如此堅固,他是神的僕人,又是我們的大衛王(第21節)。這表示基督必有教會堅立在地上,直到世界的末了;他必看見後裔, 並且延長年日(以賽亞書 5310),直到時間的末了。基督的國是永遠的國(詩篇14513),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就把國交與父神(哥林多前書1524)。不過這也表示它在世上的處境會迴圈變化,時而興旺,時而遭難,好比光暗日夜交互一般。這一點清楚地教導我們,正如我們堅信日頭雖在黃昏落下,次日清晨必定升起,無論我們能否活著看見,照樣也堅信救贖主在世上的國雖因敗壞和逼迫暫時烏雲密佈,暗淡無光,但在所定的時候終究要再發光,恢復榮光。

2.大衛的後裔必如天上的萬象那樣多,指的是彌賽亞屬靈意義上的後裔,就是藉著他福音的果效和他的靈在其中運行由他所生的。你的民多如清晨的甘露(詩篇1103),乃是甘心的民。基督的後裔和大衛的後裔不同,他們不是他的後繼,而是他的臣民,但日子將到,他們也要與他一同作王(第22節):天上的萬象不能數算,我必照樣使我僕人大衛的後裔多起來,乃至這國絕不會因為沒有後嗣而滅絕。兒女甚多,既是兒女,便是後嗣(羅馬書817

II。聖職之約必得保證,約中的應許也都必全然成就。這點在被擄期間也似乎被人遺忘,沒有祭壇,也沒有殿的供奉,祭司無法供職,但這件事也要復興。果然如此,他們剛回到耶路撒冷,就有祭司和利未人預備獻燔祭,早晚獻祭(以斯拉記32-3),正如這裡所應許的(第18節)。不過那聖職很快就敗壞,與利未所立的約被人廢棄(可從瑪拉基書28看出),並在羅馬人毀滅耶路撒冷的時候徹底終結。所以我們應當從別的角度來理解這約在今世的成就,乃至與利未人、祭司、神的僕人所立的約必如白日黑夜的約那樣堅固,那樣永存。

1.這約大大成就在取代亞倫的基督祭司職任之中,那是影兒,這是實質。我們所認的這位大祭司永遠在神面前替我們代求,將他買贖我們之寶血的美德獻上,作為代求的馨香之氣,真可說是利未人在神面前也不斷人獻祭;參考希伯來書7317。他是永遠為祭司的。神職之約稱為平安的約(民數記 2512),也稱為生命和平安的約(瑪拉基書25)。我們堅信只要耶穌基督是我們的生命和平安,這約就沒有廢去,也沒有削弱半點。神職之約在此和王室之約一再並列,因為基督是在位上作祭司的(撒迦利亞書613),像麥基洗德一樣。

2.這約大大成就在既定的福音事工之中。只要有忠心的傳道人主持信仰聚會,獻禱告和讚美的靈祭,祭司和利未人就不缺繼承人,所得的職任就更美(希伯來書86)。使徒說傳福音的要取代在壇前服事的(哥林多前書913-14)。

3.這約大大成就在一切真信徒身上,他們是聖潔的祭司,君尊的祭司(彼得前書259),作我們神的君王和祭司(啟示錄16);他們獻靈祭,蒙神悅納,他們自身就是活祭。這段應許應當理解為這些利未人(第22節),是他們人數眾多,像海邊的塵沙一般,同樣的應許也賜給了以色列人(創世記2217),因為所有屬靈意義上的屬神以色列都是屬靈意義上的祭司;參考啟示錄59-107915

III。子民之約也得保證,約中的應許必全然成就在福音以色列之中。請注意看:

因為我必使他們被擄的人歸回,也必憐憫他們
1.這約在被擄期間如何被視作已經廢去(第24節)。神問先知:你沒有聽見嗎?你沒有揣摩這民的話嗎?可能指以色列的仇敵,他們誇耀曾經名噪一時的民被滅,也可能指不信的以色列人:就是與你同居的民。他們干犯了與神所立的約,又與他相爭,說是他對不起他們。耶和華所揀選的二族,以色列和猶大(其實他們在他揀選的時候本為一族),他已經棄絕了。他們這樣藐視我的百姓,就是藐視作為我的百姓所享有的特權,看作是毫無價值的特權。鄰國藐視他們,以為不再成國,已經滅亡,又藐視他們所有的尊榮,以為臥於塵埃,但是:

2.這約仍要堅立,如白日黑夜之約那樣堅固;神即便允許日夜止息,也不會棄絕雅各的後裔。這不可能指按肉身而言的雅各後裔,因為他們已被棄絕;這只能指基督教會,按使徒的說法,這些應許也都要應驗在基督教會(羅馬書111 等)。基督就是那大衛的苗裔,也永為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後裔;正如這百姓永不缺乏這樣的君王,這君王也永不缺乏這樣的百姓。基督信仰必在基督的管轄之下永存,在基督徒的順服之中永存,直到日夜的末了。作為這一切的憑據,這裡重申那應許:我必使他們被擄的人歸回,既將他們領回,我也必憐憫他們。經上說出了這應許是針對誰的:凡照福音的原則而行的,都要成為神的以色列民,願平安、憐憫加給他們(加拉太書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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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英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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