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本章故事中出現的幾個段落,叫我們不得不做一番回顧。I。我們先前見過一位書念婦人曾經有恩于以利沙,這裡告訴我們,她後來得到了回報,她聽了以利沙的建議,王因他的緣故施恩給她(第 1-6 節)。II。我們先前見過哈薛註定要當亞蘭王(列王紀上 19:15),這裡我們看到他登上了王位,他殺了主人、強行篡位(第 7-15 節)。III。我們先前見過約蘭替代其父約沙法作了猶大王(列王紀上 22:50),這裡我們看到他又短又可悲的故事,關乎他那短暫而邪惡的統治(第 16-24 節),又看到他兒子亞哈謝登基作王(第 25-29 節)。
以色列鬧饑荒;書念婦人的財產得歸還(主前 886 年)
1-6。1 以利沙曾對所救活之子的那婦人說:「你和你的全家要起身往你可住的地方去住,因為耶和華命饑荒降在這地七年。」2
婦人就起身,照神人的話帶著全家往非利士地去,住了七年。3 七年完了,那婦人從非利士地回來,就出去為自己的房屋田地哀告王。4
那時王正與神人的僕人基哈西說:「請你將以利沙所行的一切大事告訴我。」5 基哈西告訴王以利沙如何使死人復活,恰巧以利沙所救活、她兒子的那婦人為自己的房屋田地來哀告王。基哈西說:「我主我王,這就是那婦人,這是她的兒子,就是以利沙所救活的。」6
王問那婦人,她就把那事告訴王。於是王為她派一個太監,說:「凡屬這婦人的都還給她,自從她離開本地直到今日,她田地的出產也都還給她。」
這裡說的是:
I。長時間的饑荒臨到,為的是刑罰以色列的惡行;饑荒是律法書中多次出現的嚴厲審判之一。迦南地原是肥沃之地,竟然淪為荒蕪,只因住在其上的人犯罪。撒馬利亞的饑荒很快結束,因為圍城大軍撤去,但他們在審判面前無動於衷,在憐憫面前也無動於衷,於是耶和華命饑荒降在這地;祂若審判,就必得勝。規模小一點的審判不能叫人悔改,祂就降下規模大一點的,時間長一點的;祂有的是審判的手段,只要一發命,審判就臨到。祂誠然藉著祂的使者,呼籲要悔改順服,人若不理會這些呼籲,祂就吩咐某種災禍降下來,叫人不得不聽祂的。這場饑荒持續了七年,和以利亞時期的相同;人若與祂背道而馳,祂就把火爐燒得更熱。
II。好心的書念婦人曾經善待先知,於是就在這場饑荒中得了回報;她和撒勒法的寡婦不同,不是靠神蹟吃飯,而是:
1. 她事先得知饑荒將至,就早作預備,遷移到別處去;除以色列外,到處都有糧。在約瑟時代,埃及大得好處,因為事先得知饑荒將至,這位書念婦人也是如此;別人都是到最後不得不遷移,那時已經飽受饑荒之苦,耗盡資財,不像她早早遷往別處,趕在眾人之前,條件要優厚得多,沒有財產損失。要是能預見災禍,那就是好事,一旦預見,就該躲避。
2. 天意使她安居在非利士地;非利士人雖被大衛制服,但並未全然剷除。這場饑荒似乎單單針對以色列地,周圍的鄰國都有糧,清楚表示這其中有神的直接干預(好比降在埃及的災禍,以色列人和埃及人所受的截然不同),表示這場饑荒是直沖著以色列來的,他們的罪孽比鄰國的罪孽更加惹怒神,因為他們自稱與神有關係。
在 地 上 萬
族 中 , 我 只 認 識 你 們 ; 因 此 , 我 必 追 討 你 們 的 一 切 罪 孽 (阿摩司書 3:2)。別國有雨,他們卻沒有,別國沒有蝗蟲螞蚱,他們卻有大量蝗蟲螞蚱,吃盡他們的糧,有人覺得這就是約珥書 1:3-4 提到的那場饑荒。鄰國都有糧,卻無人進口糧食到以色列地,防止人員流失,這點有些奇怪;不過他們既然在拜偶像的事上犯傻,在民間利益的事上愚蒙也就不奇怪了。
III。她回來之後向王請求,並且因她及時懇求,就得了恩惠。
1. 饑荒過後,她從非利士地回來;那地方不合適以色列人居住,除非萬不得已,不能久住,因為她在那裡不能像以往那樣,和先知門徒一同守月朔和安息日(4:23)。
2. 回來之後,她發現自己失去了原有的產業,可能被收歸國有,可能被地主奪去,可能有鄰舍趁她不在就奪了去,也可能受託人玩弄手段,不肯歸還,或在利潤方面不能達成協議;患難時期想要找個可靠的人真是不容易;參考箴言 25:19;彌迦書 7:
5。
3. 她直接來求王替她解決問題;看來這王還算比較親民(值得稱讚),親自過問民間疾苦。曾幾何時,她住在本民中間極其安穩,素來並沒有向王或元帥有所求的(4:13);如今她把產業託付給朋友,朋友卻對她不仁不義,她只好來求王出頭。世間的事真是捉摸不定,我們以為最靠得住的,往往靠不住,我們以為最不需要的,卻成了朋友。
4. 她見王正在和基哈西說話,論到以利沙所行的神蹟(第 4 節)。王到現在才聽說以利沙的神蹟,真是丟臉;在以利沙行神蹟的時候,他就該親自過問,只可惜他故意閉著眼睛不看那些足以證明以利沙使命的有力證據;不過現在他有所好轉,居然願意和一個熟悉這些事的長大痲瘋的人說話,不至於一無所知,這點還是值得稱讚。律法並不禁止和大痲瘋病人說話,只是禁止和他們同住。以色列那時沒有祭司,可能由王或王所指定的人來查驗大痲瘋病人,判斷他們是否潔淨,可能由於這個原因,他才有機會和基哈西說話。
5. 這次巧遇真是好,有助於基哈西講他的故事,也有助於她向王呈遞她的請求。世間萬事的因果關係,都應當看作是神的旨意,有時看似無關緊要,往往會有大結果,這件事就是這樣,因為:
(1)這使得王比較願意相信基哈西所講的,因為直接和神蹟相關的人剛好在這時出現:這就是那婦人,這是她的兒子;讓他們自己說(第 5 節)。倘若只有基哈西一面之詞,王也許不很相信,因為基哈西背上了撒謊的惡名,他的大痲瘋就是證明;神卻用這個方法,令他不得不信。
(2)這使得王比較願意恩准她的懇求,神所恩待的,誰不願意恩待?憑藉神蹟所得來的性命,誰不願意幫助?一想到此,王就下令將土地歸還給她,並將她離開期間所得的利潤全都歸還給她。倘若這土地和利潤都歸了王自己,那麼他這樣補償她,就是慷慨仁慈的行為,因他不願臣民遭災,王室得益(約瑟時代的法老也是如此)。倘若是別人侵吞她的產業,那麼王這樣解決她的問題,就是公義行為,是他份內的事;參考詩篇 82:3-4;箴言 31:9。掌權的自己不做惡事還不夠,還應當懲惡揚善。
預言哈薛的暴行(主前 885 年)
7-15。7 以利沙來到大馬士革,亞蘭王便‧哈達正患病。有人告訴王說:「神人來到這裏了。」8 王就吩咐哈薛說:「你帶著禮物去見神人,託他求問耶和華,我這病能好不能好?」9
於是哈薛用四十個駱駝,馱著大馬士革的各樣美物為禮物,去見以利沙。到了他那裏,站在他面前,說:「你兒子亞蘭王便‧哈達打發我來見你,他問說:『我這病能好不能好?』」10 以利沙對哈薛說:「你回去告訴他說,這病必能好;但耶和華指示我,他必要死。」11
神人定睛看著哈薛,甚至他慚愧。神人就哭了;12 哈薛說:「我主為甚麼哭?」回答說:「因為我知道你必苦害以色列人,用火焚燒他們的保障,用刀殺死他們的壯丁,摔死他們的嬰孩,剖開他們的孕婦。」13
哈薛說:「你僕人算甚麼,不過是一條狗,焉能行這大事呢?」以利沙回答說:「耶和華指示我,你必作亞蘭王。」14 哈薛離開以利沙,回去見他的主人。主人問他說:「以利沙對你說甚麼?」回答說:「他告訴我你必能好。」15 次日,哈薛拿被窩浸在水中,蒙住王的臉,王就死了。於是哈薛篡了他的位。
在這裡:
I。我們也許會問,以利沙為何出現在亞蘭的都城大馬士革。難道他奉差遣,除了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還去別處嗎?看來是這樣。可能他去那裡,是想訪問因他而信神的乃縵,幫助他在選擇真信仰的事上堅固信心,並且那時更有必要,因為乃縵似乎已經不當元帥了(哈薛才是軍隊的元帥);可能是他自己辭去元帥一職,也可能他是被罷免的,只因不願在臨門廟屈身,或者不願甘心屈身。有人覺得他去大馬士革是因為饑荒的緣故,其實他去那裡,是順從神給以利亞的吩咐:你往大馬士革去,膏哈薛作亞蘭王(列王紀上 19:15);你去,或者你的繼任去。
II。我們會注意到便哈達這位富強的大王竟然病了。尊貴、財富和權柄不能確保世人免于人生的普通疾病和災禍;無論是王宮王位,還是最卑微的草屋,都難逃疾病和死亡的攻擊。
III。我們會覺得奇怪,亞蘭王病了,居然向以利沙問卜。
1. 很快有人告訴他,有神人來到大馬士革;自從他治癒了乃縵,亞蘭上下都以他為神人(第 7
節)。便哈達說:正好托他求問耶和華。他健康時在臨門廟屈身,如今病了,卻不信任他的偶像,要派人來求問以色列的神。在順境中輕看神的,大難臨頭就到神面前來了;病痛有時使人睜開眼睛,糾正錯誤。這件事尤其引人入勝:
(1)因為前不久以色列王在病痛中派人去求問以革倫的神(1:2),仿佛以色列沒有神。注意:神有時從外邦人得榮耀,口稱信神的百姓反倒拒絕祂,疏遠祂,不歸榮耀給祂。
(2)因為前不久這便哈達還派大軍前來,把以利沙當成敵人(6:14),現在卻來討好他,當他是先知。注意:人在病痛中往往改變主意,這裡就有一例,病痛叫人想起神的使者來,叫人學會原先所恨惡、所輕看的,應當尊重他們的勸言和禱告。
2. 為了對先知表示尊敬:
(1)他打發人去拜訪先知,而不是打發人叫他來,他和那百夫長一樣,自覺不配請神人到他的屋簷下。
(2)他打發宰相哈薛去拜訪他,而不是普通的信使。地位再高,服事耶和華的先知都不失顏面。他要哈薛到指定的地點去拜會他。
(3)他叫人送去一份厚禮,將大馬士革的各樣美物,用四十個駱駝馱著帶去(第 9 節),表示他對先知很有誠意,歡迎他到訪大馬士革,願意在他到訪期間為他提供一切方便。可能以利沙接受了這份厚禮(為何不受?),儘管他拒絕了乃縵的禮物。
(4)他吩咐哈薛要稱他作你兒子便哈達,按照以色列的規矩,尊先知為父。
(5)他畢恭畢敬,當他是熟悉天上隱密事的,求問他道:我這病能好不能好?世人生來渴望知道將來的事,永恆的事卻少有人關心或詢問。
IV。哈薛和以利沙之間的對話尤其精彩。
1. 以利沙回答了王的求問,說他必能康復,病不致死,但卻有另一種死法(第 10 節),不是病死,而是暴斃。離開世界有很多條路,人有時以為躲過其中一條,卻落進了另一條。
2. 他盯著哈薛看,帶著極不尋常的關注,直到哈薛臉紅,隨後先知就流下眼淚(第 11 節)。哈薛身經百戰,神人卻能盯著他看,直到他退縮;這不是說以利沙從哈薛臉上看出他想做什麼,而是神在這時向他啟示,令他落下淚來。人越是能預見將來,就越悲痛。
3. 哈薛問他為何流淚,他說他預見到哈薛日後必大大苦待屬神的以色列(第 12 節),必給他們的堅固城帶來大荒涼,必殘酷殺害男女兒童。以色列人犯罪惹怒神,導致他將他們交在兇殘的仇敵手裡,但以利沙想起以色列人如此遭災,仍落下淚來,因為他雖預言災禍,卻並不希望有那樣的日子。可見戰爭導致何等混亂,罪孽導致何等悲痛,世人墮落導致人性改變,連生命都被奪去。
4. 哈薛聽見這預言,大驚失色(第 13 節),說:你僕人不過是一條狗1,焉能行這大事呢?
(1)他把這件大事看作是大有能力的行為,唯有頭戴王冠的人才能做到。“唯有大能的君王才有可能勝過以色列,所以那一定不是我。”很多人升到從未想過的高度,結果證明是自己受害2(傳道書 8:9)。
(2)他把這件大事看作是極其野蠻的行為,唯有喪失了所有尊嚴和美德的人才能做到。他說:“所以,我決不會有這樣的念頭:你僕人豈是一條狗?豈能這樣撕裂吞吃?除非我是一條狗,不然不可能這樣做。”由此可見:
[1.] 他鄙視這樣的罪行,看作是大惡,是禽獸的舉動,不是人的作為。注意:惡人受到自然良心的約束,對罪孽表現得深惡痛絕,但後來又順應罪孽,這是有可能的。
[2.] 他高看了自己,遠超過他所配得的;先知預見到他會行出這樣野蠻的事來,他覺得不可能。注意:我們常自以為抵擋得住一些罪,後來卻被這些罪所勝;彼得就是那樣(馬太福音
26:35)。
5. 以利沙只是回答說他必作亞蘭王;那時他就有能力行此事,也就有心行此事。尊榮改變人的脾性和風格,並且少有越變越好的:“你不知道你一旦當了王,會幹出些什麼事來,但我告訴你,這件事你一定會做。”世上的小人物無法想像權柄和富貴有何等大的試探在其中,一旦得了權柄和富貴,就會發現自己的心以前是何等詭詐,實際上比自己所想像的要壞得多。
V。從此哈薛就想害死他主人。即便他如此行,是因為以利沙向他說的那番話,那麼錯仍在他,而不在那番話。
1欽定本將第 13 節中的「你僕人算什麼,不過是一條狗」譯為「你僕人豈是一條狗嗎」。
2欽定本將傳道書 8:9 中的「令人受害」譯為「自己受害」。
1. 他卑鄙地欺騙主人,還謊稱這是先知說的(第 14 節):他告訴我你必能好。這是可憎的虛謊;先知告訴他說他必要死(第 10 節),他卻極不誠實,隱瞞真相,可能因為他不願看見王聽了壞消息就難過,也可能他想更有效地實行那流人血的陰謀;他一旦得知自己要繼位,就心生殺機。魔鬼毀壞人的時候,往往告訴他們一切都會好起來,以此叫他們昏睡大意;沒有比這更致命的。這是大大傷害王的利益,使他失去先知警告所帶來的好處,沒有作好死前的準備;這也是大大傷害以利沙的利益,會被人看作是假先知。
2. 他野蠻地謀殺了他的主人,先知的話就此應驗(第 15 節)。他把一塊厚布浸在冷水裡,然後把布蓋在他臉上,假意給他降溫,使他覺得舒服一些,實際上卻是叫他窒息,將他悶死;當時他虛弱得很(無法掙扎),也可能正在熟睡。人再尊貴,他的性命也不過是泡沫一般,君王常常暴斃。哈薛又是便哈達的密友,又是他的凶手,沒有人會懷疑他,真相也從來沒有曝光,直到受感的筆者將其記錄下來。曾幾何時,這狂妄的君王(列王紀上第 20 章)曾在活人之地使勇士驚恐,如今卻被殺下陰間,骨頭上有本身的罪孽(以西結書 32:27)。
約蘭作王(主前
884 年)
16-24。16 以色列王亞哈的兒子約蘭第五年,猶大王約沙法還在位的時候,約沙法的兒子約蘭登基作了猶大王。17
約蘭登基的時候年三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八年。18 他行以色列諸王所行的,與亞哈家一樣;因為他娶了亞哈的女兒為妻,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19
耶和華卻因他僕人大衛的緣故,仍不肯滅絕猶大,照他所應許大衛的話,永遠賜燈光與他的子孫。20 約蘭年間,以東人背叛猶大,脫離他的權下,自己立王。21 約蘭率領所有的戰車往撒益去,夜間起來,攻打圍困他的以東人和車兵長;猶大兵就逃跑,各回各家去了。22
這樣,以東人背叛猶大,脫離他的權下,直到今日。那時立拿人也背叛了。23 約蘭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24
約蘭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裏。他兒子亞哈謝接續他作王。
這裡簡單描述約蘭的一生和政績;約蘭是猶大最壞的王之一,又是約沙法的兒子和繼承人,而約沙法卻是最好的王之一。注意:
1. 當父母的不能把恩德傳給兒女。很多人自己一生敬虔,卻深感憂愁和羞恥,因為眼見親生兒女又惡又壞。但願遭遇這樣痛苦的家庭不要覺得奇怪。
2. 良善父母的兒女倘若成了惡人,那他們就往往比其他人更惡。那汙鬼 另 帶 了 七 個 比 自 己 更 惡 的 鬼 來 (路加福音
11:26)。
3. 一國的民若得了好王所帶來的祝福和利益,卻不能善用,有時就會受刑罰,不得不經歷惡王所帶來的苦楚,這是公義的。
關於這個約蘭,請注意看:
I。這裡從廣義論到他的邪惡(第 18 節):他行惡,與亞哈家一樣,已到了極點。他的品行源自所效法的壞榜樣,正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年輕人最致命的錯誤,就是選錯衡量自我的標準,在價值觀的事上犯錯。約蘭選擇把亞哈家當成自己的榜樣,而不是選擇他父親的家,這樣的選擇導致他滅亡。歷代志下第
21 章具體描述了他的惡行:謀殺,拜偶像,逼迫人,無惡不作。
II。他行惡的起因。他父親是個很好的人,想必也努力要將耶和華的好知識傳授給他;但是:
1. 他使約蘭和亞哈的女兒結為夫妻,這件事絕對是錯的;與拜偶像的家庭聯姻,不可能有好結果,而這家庭若有像耶洗別那樣的母親,亞她利雅那樣的女兒,那就什麼禍事都會發生。遠古世界的墮落源自口稱信神的和褻瀆神的同負一軛。婚姻不當,就意味著毀滅過半。
2. 他在生前就立約蘭為王,我覺得這樣做是下策。這裡說(第
16 節)約沙法還在位的時候,約蘭登基作王;他這樣做,是縱容他的傲氣(對年輕人而言,沒有比這更有害的),任由他野心勃勃,指望用討好他的方式來改造他,導致咒詛臨到家人,像以利那樣,兒子作孽,他卻不禁止他們(撒母耳記上 3:13)。約沙法和亞哈一同下基列的拉抹時,約蘭已經代理朝政,因而約沙法在位第十七年(列王紀上 22:51)也就是約蘭在位第二年(列王紀下 1:17),後來在他第二十二年時又與約蘭一同作王,所以約蘭作王的八年應該從那時開始算,三年後他父親才死。許多人年紀輕輕得了產業,結果十分有害。撒母耳立他兒子為士師(撒母耳記上 8:1),結果沒有一點好處。
III。他因作惡遭到天譴。
1. 以東人背叛;自從大衛年間開始,以東就一向臣服于猶大王,達
150 年之久(第 20 節)。他想要制服他們,便將他們打敗1(第 21 節),但他沒能擴大戰果,沒能重新管轄他們:這樣,以東人背叛猶大(第 22 節);自那以後,以東人成了猶大的死敵,如俄巴底亞書和詩篇 137:7 所言。由此也應驗了以撒的預言,他說大的以掃要服事小的雅各,但隨著時間的遷移,他必從頸項上掙開他的軛(創世記 27:40)。
2. 立拿人背叛。立拿是個猶大城,位於猶大心臟地帶,是個祭司的城;城中的居民掙脫他的治理,因為他離棄神,還強迫他們也離棄神(歷代志下 21:10-11)。他們為了持守信仰,就宣佈獨立。這樣的事,可能還在其它城邑發生。
3. 他作王期間很短。他正在當打之年,不過四十歲,作王不過八年,神就將他剪除;正是: 流 人 血 、 行 詭 詐 的 人 必 活 不 到 半 世 (詩篇 55:23)。
1欽定本將第 21 節下半句譯為:眾人就逃跑,各回各家去了;其語氣似乎是以東人逃跑。
IV。雖有約蘭作王期間的叛亂和災禍,神還是眷顧猶大國和大衛家(第 19
節):耶和華仍不肯滅絕猶大。祂本可輕易將其滅絕,即便如此行也是公義的,對祂並無損失;但祂不願如此行,只因大衛的緣故,不是因為大衛有何善行,像是神有所虧欠,不得不恩待他的家,而是因為神應許祂在先,要永遠賜燈光與他的子孫(就是說他的王位要代代相傳,他的名要保持明亮發光,好比一盞燈,燈油的供應不斷,永遠發光),他的家永不斷絕,直到大衛的子孫彌賽亞出現,他父家所有的榮耀,都掛祂他身上(以賽亞書 22:24),神給大衛的應許要成就在彌賽亞永遠的國度:我為我的受膏者預備明燈(詩篇 132:17)。
V。這不虔不敬、身敗名裂的王終於告終(第 23-24 節)。這裡沒有具體說他因何而死,但歷代志下 21:19-20 告訴我們,他是病重而死,並且去世無人思慕。
亞哈謝作王(主前 884 年)
25-29。25 以色列王亞哈的兒子約蘭十二年,猶大王約蘭的兒子亞哈謝登基。26
他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一年。他母親名叫亞她利雅,是以色列王暗利的孫女。27 亞哈謝效法亞哈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與亞哈家一樣,因為他是亞哈家的女婿。28 他與亞哈的兒子約蘭同往基列的拉末去,與亞蘭王哈薛爭戰。亞蘭人打傷了約蘭,29
約蘭王回到耶斯列,醫治在拉末與亞蘭王哈薛打仗的時候所受的傷。猶大王約蘭的兒子亞哈謝因為亞哈的兒子約蘭病了,就下到耶斯列看望他。
在平民百姓中我們把有些人稱為小人物,就是沒有作為、不受尊敬、無甚價值的人;而在君王當中也有類似的人,可以稱為小君王。亞哈謝就是這樣的王;他在歷史上顯得相當平庸,在神的眼上顯得很糟糕,只因作惡。約沙法和亞哈兩家明顯交往甚厚,因為在同一時期出現好幾個同名者,想必是為了相互恭維。亞哈有二子分別作王,名叫亞哈謝和約蘭;約沙法有一子一孫分別作王,名叫約蘭和亞哈謝。名字固然不是決定性的,但約沙法的家竟然仿效亞哈家起名,那是個很不好的兆頭;而倘若是那作惡的家仿效他家起名,那就是他沒有把其中的敬虔意義轉達給他們:亞哈謝一詞的意思是緊跟耶和華,約蘭一詞的意思是高舉耶和華。以色列王亞哈謝作王只有兩年,猶大王亞哈謝作王只有一年。這裡告訴我們,他和亞哈家的裙帶關係:
1. 直接導致他作惡(第 27 節):他效法亞哈家,就是那拜偶像、流人血的家;他母親是亞哈的女兒(第 26 節),因而他在吃奶的時候就吸收了很多惡。常言道:有其母必有其子。人們在為自己挑選妻子的時候,必須牢記他們是在為自己的子女挑選母親,所以應當謹慎挑選。
2. 直接導致他倒臺。他的母舅約蘭想叫他一同去收復基列的拉抹;上一次前往,亞哈丟了性命,這一次輪到他兒子約蘭,他在沙場受傷(第 28 節),回到耶斯列養傷,把大軍留在那裡。亞哈謝也回來,但他卻去了耶斯列看望約蘭(第 29 節)。天意使然,他既被亞哈家所敗壞,就在他們惡貫滿盈的時候,與他們一同被剪除,下一章就能看見。人若有份於罪人犯罪,就必有份於他們的災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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