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4, 2026

[何西亞書]第三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三章

耶和華再次吩咐何西阿


神仍在藉著先知向這滿不在乎的百姓循循善誘,所用的方式與先前相同,藉著預表或異象,通過丈夫如何對待淫亂妻子這個比喻。本章說的是:

I。以色列民眼下的惡品行;他們如使徒說雅典人那樣,是滿城都是偶像(使徒行傳17:16)(第1節)。

II。他們由於被擄,由於神與他們相爭,淪落到十分悲慘的地步(第2-4節)。

III。到了末後的日子,他必在他們身上展開蒙福的改革(第5節)。

 

以色列人拜偶像;先知的感歎;給悔改之人的應許(主前760年)

1耶和華對我說:「你再去愛一個淫婦,就是她情人所愛的;好像以色列人,雖然偏向別神,喜愛葡萄餅,耶和華還是愛他們。」2我便用銀子十五舍客勒,大麥一賀梅珥半,買她歸我。3我對她說:「你當多日為我獨居,不可行淫,不可歸別人為妻,我向你也必這樣。」4以色列人也必多日獨居,無君王,無首領,無祭祀,無柱像,無以弗得,無家中的神像。5後來以色列人必歸回(或譯:回心轉意),尋求他們的神 - 耶和華和他們的王大衛。在末後的日子,必以敬畏的心歸向耶和華,領受他的恩惠。

有人覺得本章經文指猶大那兩個支派,因為先知所娶的那淫婦(1:3)代表那十個支派,因為這個不能休她,與那十個支派不同,而是任由她荒涼很長時間,然後回歸,如那十個支派一樣。但這裡稱為以色列人,就是那十個支派,所以也許更應該將這比喻理解為他們,和先前的一樣。神重複對先知說:你去,你再去。注意:為了叫罪人認罪回頭,就有必要命上加命,令上加令。若不信一個神蹟,就再行一個(出埃及記4:8-9)。

I。我們可在這個比喻中看到:

1.神的良善和以色列的敗壞竟然相互襯托(第1節)。以色列好比被情人所愛的婦人,娶她的人愛她,奉承她的人也愛她,但她又是個淫婦;神與以色列之間的情景就是這樣。論到彼此相愛的人,我們常說他們之間的愛不受影響,這裡我們卻發現神的愛大受影響,竟然不再愛這配不上愛、忘恩負義的民。以色列的神為以色列百姓存留了極大的愛,他們卻是個邪惡淫亂的世代。諸天哪,要因此驚奇(耶利米書2:12)!

(1)神的良善沒有止住他們的敗壞;耶和華愛他們,恩待他們,不斷向他們施恩;他們知道這點,不得不承認他對他們一向友善,如父親一般;但他們還是偏向別神,就是肉眼可見的別神,跟隨眼目的情慾愛別神,帶著崇拜的眼神看別神(向它們奉獻所有的),又帶著倚靠的眼神看別神(指望一切安慰從它們而來);即便被禁止,不能向偶像屈膝,仍對他們含情脈脈,滿眼是淫色(彼得後書2:14)。他們喜愛大酒壺1,與拜偶像的人為伍,興高采烈,飲酒狂歡;喜愛別神,只因有大量美酒,在偶像廟宇裡狂飲。偶像崇拜和肉體情慾往往是肩並肩的;人若以肚腹為神,像酒鬼那樣,就很容易以任何東西為神。神的祭司在進去事奉的時候禁止飲酒,屬神的拿細耳人更是滴酒不沾。但是拜別神的人卻是大碗喝酒,不用大酒壺,就不得滿足。

1欽定本將第1節中的「葡萄餅」譯作「大酒壺」。

(2)他們的敗壞沒有止住神對他們源源不斷的恩惠。這真是奇妙的憐憫,因她這樣被情人所愛,又是個淫婦;這就叫做耶和華還是愛他們。神說:你去,愛這樣一個婦人;看你是否有心這樣行。不,你不能,沒有哪個男人能容忍這樣的人;但我就是這樣愛以色列人的;這就是愛那沒有愛的,是愛那不可愛的,愛那早已撇棄愛的。注意:神對可憐罪人表達善意,他的意念和道路遠超過我們的意念和道路,他的愛比我們的愛更充滿感情,超過我們所能的;這方面和別的方面一樣,都表明他是神,並非世人(11:9)。

2.如何使如此良善的神和如此敗壞的民走到一起來;這就是目標,是神所要達成的目標。大大出乎我們意料,我們發現像海那樣寬的破口竟然得醫治,只要神的憐憫不止息,神蹟就不止息。請注意看這裡:


我便用銀子十五舍客勒,大麥一賀梅珥半,買她歸我。

(1)神採用什麼方法使他們謙卑下來,認識自我(第2節):我便用銀子十五舍客勒,大麥一賀梅珥半,意思是:我主動與她和好,叫她離開惡道,回歸前夫,如2:14所言:我必勸導她,對她說安慰的話,就如那利未人去追那行淫離開他、與別人一同逃走的妾,用好話勸她回來(士師記19:3)。不過這裡,先知帶給她、將她買回來的禮物看來很小,但這只是當作她的生活費用;給她的費用少一些,顯得寒磣一些,是為了刑罰她的驕傲。參孫和背叛他的妻子講和的時候,帶去了一隻山羊羔(士師記15:1),那是紳士風度。先知在此帶了十五舍客勒銀子去見她,價值不高,但她應當滿足,可以維持生活好一陣子,直等到她丈夫認為是時候恢復她先前的產業。她另外還要得大麥一賀梅珥半,可做餅吃;尚未完全謙卑以前,尚未經過時間的考驗以前,尚未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她確實是悔改以前,只能有這些了。要叫她明白,她丈夫想與她和好,不是因為她自己的義。他對她的估價十分寒磣;一個僕人的價格是三十舍客勒(出埃及記21:32);這只是一半價格,但她應當知道這已經超過她所配得的。神曾經使埃及作以色列的贖價,因他們當時在他眼中為寶為尊(以賽亞書43:3-4)。如今他們行邪淫離棄他,他就只給十五舍客勒;他們因為犯罪的緣故,所失去的價值何其大!注意:神為誰預備尊榮和安慰,就先讓他們意識到自己全然不配,叫他們像那浪子那樣承認說: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曾幾何時,以色列有上好的麥子給他們吃(詩篇81:16),如今越來越放蕩,竟然喜愛大酒壺;所以為了叫他們謙卑下來,就必須趕他們到被擄之地去吃粗糧,還要省著吃,從未有過這樣寒磣,真是咎由自取。注意:貧窮和羞恥有時是使大罪人變成大懺悔者的可喜途徑。

(2)神願意和他們講好什麼新的條件(第3節):你當多日為我獨居,不可歸別人為妻,我向你也必這樣。他本可理直氣壯給他們休書,決意不再與他們有任何關涉,但他願意向他們施恩,願意妥協。他不嚴格待他們,不按律法規條待他們,而是照他豐富的憐憫;這表示神恩待叛逆的人類,恩待行邪淫離開他的人;他用不可估量的價錢將他們買來,不是為他們的尊榮,而是為他自己公義的尊榮。他向他們提建議,願意將他們領進恩典之約:他們必須作他的民,他就願意作他們的神,和給以色列人的建議相同。

[1.] 要因為自己背叛了神而感到慚愧,必須順服在因罪所受的刑罰之下,必須接受刑罰:你當多日為我獨居,安靜獨居,好比不生育的寡婦,獨自憂傷;必須摘下各樣妝飾,耐心順服,等候神對他們的處置,看他是否願意接納如此不配的惡人,是否願意再向他們施恩,如出埃及記33:4-5那樣。他們的父親,他們的丈夫,吐唾沫在他們臉上(就如神說米利暗那樣),把他不悅的記號加在他們身上,因此他們也該像米利暗那樣蒙羞七天,在營外關鎖七天(民數記12: 14),直到未受割禮的心謙卑了(利未記26:41)。要叫他們獨坐無言,靜默等候耶和華的救恩,同時要叫他們負軛(耶利米哀歌3:26-28)。不要以為神會速速施恩給他們;不,要讓他們嚮往,讓他們等候多日,在被擄的日子等候,並且要看作是憐憫的神蹟,是值得等候的,因為最後必臨到他們。注意:神要向誰施憐憫,就必先叫他們謙卑,叫他們看重他的恩惠。

[2.]不可再轉去妄行,這是神應許將平安賜給他百姓和他聖民的條件(詩篇85:8),別無他路。不可行淫,不可在被擄之地拜偶像,在那裡要遠離污穢。注意:我們因為所犯的罪而感到羞愧,並且承認神管教我們是公義的,但這還不夠,還要決心憑藉神恩典的能力,不再犯罪,不再行邪淫離棄神, 不再隨從世界,隨從肉體。神是應當稱頌的,我們不再犯錯這一點,雖是聖約的條例,但不是聖約的條件:但你不可行淫,不可事奉別神,不可歸別人為妻。他們在被擄之地,必有人引誘他們拜當地的偶像,那對他們是一種試驗,是漫長的試驗,持續多日;但只要堅持自己的立場,持守正直,當這些事臨到的時候,你不向外邦神伸手,神的恩惠就回歸。注意:倘若我們因著神的恩典得蒙保守,在苦難中沒有被試探所勝,那就明顯表示苦難對我們大有好處,並且是更多好處的憑據。

[3.]若能做到這些,造物主就必再作他們的丈夫:我向你也必這樣。這就是神和回頭罪人之間的約:只要他們願意事奉他,他就願意搭救他們。唯願他們摒棄一切和神在心裡爭奪王位的對手,將自己全然奉獻給他,單單奉獻給他,他就必作他們全能的神。只要我們誠實一貫在神面前盡本份,決不離開他,也不撇棄他,他就必沿著憐憫的路向我們走來,決不離開我們,也不撇棄我們。再也沒有比這更公平的建議了。

II。最後兩節經文是解釋這個比喻,並將其應用在以色列身上。

1.他們要像寡婦那樣獨坐,一切喜樂和尊榮均被奪去;參考耶利米哀歌4:1-2。他們必多日獨居,無君王,無首領;落得如此光景的民真可稱作是寡婦。

(1)缺乏政府的祝福:要獨居,沒有自己的君王和首領。上頭有君王和首領欺壓他們,嚴嚴地轄管他們,卻沒有君王和首領保護他們,為他們爭戰,在他們中間行使公義,關懷他們日常生活的安全和利益。注意:政府是百姓的大祝福,而缺乏政府,則是十分可悲的刑罰。

(2)缺乏公眾敬拜的祝福:要獨居,無祭祀,無柱像(或作塑像或石柱,這個詞指類似雅各所立的石柱;創世記28:18;31:45;35:20),無以弗得,無家中的神像。家中的神像這個詞與以弗得同時出現,指的是大祭司胸牌上的烏陵和土明。這裡的意思是他們在被擄之地,不但沒有民族的形象,也沒有會眾的形象,如一位學識淵博的解經家所言,他們沒有自由公開進行信仰操練,不能按自己所選擇的,無論真偽。七十士譯本作:無祭牲,無祭壇,因為沒有壇,所以沒有祭牲。他們沒有以弗得,沒有家中的神像,沒有合乎律法的祭祀制度,沒有認識神心意的管道,遇到難題沒有神的話可以求問,一切盡在黑暗中。注意:當眾敬拜神的機會若被奪去,那是十分可悲的。被擄之地的猶太人就是這樣的光景,直到今日,散居的猶太人也是這樣的光景,他們雖有自己的會堂,卻沒有聖殿的供奉。與神隔絕,不能與神相通,沒有機會藉著祭牲和祭壇求告神,沒有機會藉著以弗得和神像從神領受指示,這樣的人,其處境實在是艱難。

2.他們最終要被重新接納為妻子(第5節):在末後的日子,隨著時間的遷移,經歷的管教,他們就必歸向耶和華,就必懊悔拜偶像,將其盡數拋棄,必求告神,緊緊跟從他,因而就蒙他的悅納。這裡應許兩件事,作為他們回歸的體現,作為他們在回歸中蒙神悅納的體現:

歌篾歸回,安靜等候

(1)他們必求問神:尋求他們的神耶和華和他們的王大衛。注意:凡是願意尋見神、尋見他恩惠的,都應當尋求他,應當求問他,渴望與他相識,渴望與他和好,定意愛他,努力蒙他悅納。尋求他,意味著他們曾經失去了他,並且哀歎失去他,乃至定意要尋回曾經失去的。他們必尋求他,以他為神;百姓不當求問自己的神嗎?(以賽亞書8:19)他們還必尋求他們的王大衛,這必是彌賽亞無疑,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大衛的子孫,大衛的根和後裔,大衛稱他作主(詩篇110:1),神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路加福音1:32)。迦勒底譯本作:他們必尋求事奉耶和華他們的神,必順服彌賽亞,大衛的子孫他們的王。對照耶利米書30:9;以西結書34:23;37:25。注意:人若願意尋求耶和華以致尋見,就應當求告耶穌基督,應當以他為王尋求他,甘心作他的百姓,並且發誓效忠於他。

(2)敬畏神:必敬畏耶和華,敬畏他的恩惠2。有人將這裡的恩惠理解為聖殿,就是他們在敬拜神的時候面向聖殿方向。猶太人說:以色列人在羅波安年間拋棄了三樣東西:天國,大衛家和聖所;若不回頭尋見這三樣,那就永遠不得好轉;這裡所應許的就是這三樣。他們要在耶和華他們的神裡面尋見天國,在大衛他們的王裡面尋見王家,在耶和華的恩惠裡面尋見聖殿。也有人將這裡的恩惠理解為基督,和他們的王大衛相同。不過我覺得應該將其理解為神的屬性,就是他作為他的榮耀所顯明的,並且他以此宣告他的名。注意:我們不但要敬畏耶和華和他的至大,也要敬畏耶和華和他的恩惠,不但敬畏他的威嚴,也要敬畏他的憐憫。有人理解為:他們必因敬畏的心,奔向耶和華和他的恩惠,以他為逃城。我們應當敬畏神的恩惠,意思是應當稱頌他的恩惠,以為詫異,以為讚美,像摩西那樣在敬拜的時候宣告這名(出埃及記34:6)。要畏懼,不可冒犯他的恩惠,不可恩將仇報,免得失去他的恩惠。在神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他(詩篇130:4)。要在神的恩惠中存戰兢而快樂(詩篇 2:11),不要自高(提摩太前書6:17),只要心存敬畏。這應許應驗在大量猶太人和外邦人藉著基督的福音歸向神,歸入新約教會,在基督裡事奉神,敬畏神的恩典,蒙神的悅納,成為屬神的以色列。有人認為這應許還有更進一步的應驗,就是尚未信基督的猶太人要回頭,尋求他們的彌賽亞,尋求大衛他們的王,並藉著他,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羅馬書11:25-26)。曾幾何時,他們尋找他,要置他於死地,說: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約翰福音19:15);然而日子將到,他們必尋找他,以他為元首,將自己的頸項服在他的軛下。在此應許他們必如此行的,也必賜他們能力如此行,必成就這偉大的工,按他的方法,在他所定的日子,就是末後的日子,彌賽亞的日子。不過,誰能活著看見神成就這件事呢?那國的民何時普遍回頭,我不敢說,但我相信我們應當禱告,求神使猶太人回轉。

2欽定本將第5節後半句譯為:在末後的日子,必敬畏耶和華,敬畏他的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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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原文

下一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HTH 編輯版) — 全書總目錄 


[何西亞書]第二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二章

你們要與你們的母親大大爭辯;因為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


本章的內容似乎和前章的大致相同,指向相同的事件以及這些事件的緣由。這裡和那裡一樣:

I。神藉著先知向他們揭露罪惡,尖銳譴責他們犯了拜偶像的罪,行邪淫,事奉偶像,忘記神,忘記在神面前的本份(第1,2,5,8節)。

II。他警告要除去他們用來事奉偶像的豐富美物,任憑他們滅亡,不可挽回(第3,4,6,7,9-13節)。

III。不過他最後還是應許要為他自己的緣故,沿著施憐憫的路走回來(第14節),恢復他們以往的豐盛(第15節),醫治他們拜偶像的頑疾(第16-17節),與他們重新立約(第18-20節),用各樣的美物賜福給他們(第21-23節)。

 

以色列的罪孽(主前764年)

1你們要稱你們的弟兄為阿米(就是我民的意思),稱你們的姊妹為路哈瑪(就是蒙憐憫的意思)。2你們要與你們的母親大大爭辯;因為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叫她除掉臉上的淫像和胸間的淫態,3免得我剝她的衣服,使她赤體,與才生的時候一樣,使她如曠野,如乾旱之地,因渴而死。4我必不憐憫她的兒女,因為他們是從淫亂而生的。5他們的母親行了淫亂,懷他們的母做了可羞恥的事,因為她說:我要隨從所愛的;我的餅、水、羊毛、麻、油、酒都是他們給的。

有人將本章開頭這句話歸到前章的結尾,並入神在此為他們行大事的諸多應許。當他們指定基督為元首,以他為中心,那時就要他們帶著誇耀和興奮的語氣彼此稱呼(迦勒底譯本作:要眾先知對他們說,安慰,安慰,我的民,這是他們的使命),要稱他們:阿米,路哈瑪;要一再重複,因為他們必不再背負羅•阿米和羅•路哈瑪的羞辱和命運;他們要再作我的民,再蒙憐憫。屬靈意義上的以色列由猶太人和外邦人組成,並無分別,彼此之間要以弟兄姊妹相稱,要相互稱為神的子民,蒙他所愛,為此也要彼此擁戴,彼此激勵,為有份於同得的救恩(猶大書第3節)而感恩,並且行事為人與同得的救恩相稱。但也可把這句話理解為定罪和蒙羞,因為它和接下來的話有密切關係。第2節中的母親似乎和第1節中的弟兄姊妹相同,都指十個支派的會眾,指百姓這個整體,他們是弟兄,有領頭的,領路的,如母親一般,其餘的通過他們得餵養,長大成人。但與他們爭辯的兒女又是誰呢?

1.可能是他們中間的虔誠人,見證時代的罪孽;要叫他們勇敢地繼續作見證,譴責偶像崇拜,譴責風靡在他們中間的敗壞。凡是沒有向巴力屈膝的,應當與向巴力屈膝的人大大爭辯,努力用這裡所指出的觀點來說服他們。注意:神的名和敬拜若普遍受到褻瀆,個人可以站出來爭辯,也理當按自己的本位站出來爭辯。當父母的若做錯了事,當兒女的可以用謙卑溫和的態度與他們爭辯:要與你們的母親大大爭辯,要爭辯,好比約拿單在大衛的事上與掃羅爭辯一般。

2.也可能是他們中間的受苦人,有份於時代的災禍;叫他們不要向神發怨言,不要與他相爭,也不要責怪他,仿佛是他苦待他們一般,不像個慈父。不!要與他們的母親爭辯,要怪她,本當如此;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她的過犯(以賽亞書50:1),是她咎由自取,你們遭災,也是因為她。讓我們來看看如何與她爭辯。

I。要叫她不忘她與神的關係,不忘他對她的恩情,不忘他曾經多多施恩給她,並且他原本還要向她施恩。要告訴他們的弟兄姊妹,他們曾經是阿米,是路哈瑪,曾經是神的子民,是承載他憐憫的器皿,並且若不是自己犯錯,本可持續下去(第1節)。注意:我們與神的關係,對他的倚靠,更加突顯我們對他的悖逆和反叛。

II。要奉神的名,譴責她干犯了她和神之間的婚約。要告訴她,神不再把她看作是他妻子,也不再把自己看作是她丈夫。要告訴她(第2節),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她因為行淫,已經拋棄了與神相關的一切尊榮和安慰,惹怒他給她休書。注意:最有力量喚醒我們悔改的,莫過於想到我們因為犯罪惹怒了神,使他不再認我們,將我們撇棄。神一旦威脅要拒絕我們,我們就應當自我省察,思想何去何從;他若不作我們的丈夫,我們就有禍了。要尖銳地譴責她(第5節):他們的母親行了淫亂,迦勒底譯本作:他們的會眾隨從假先知行邪淫,或作:隨從偶像行邪淫,受假先知的挑動;懷他們的母做了可羞恥的事,因她製作偶像,膜拜偶像。偶像也稱作可羞恥的(9:10),拜偶像則是可羞恥的事,不但冒犯神,也令人蒙羞,如先知所言,那是向木墩子叩拜(以賽亞書 44:19)。也可能這表示罪人不知羞恥,瘋狂犯罪,不臉紅;參考耶利米書6:15。也可理解為:她使人感到羞恥,叫所有看見她的,都為她感到羞恥;她的兒女因為與她的關係而感到羞恥。

III。要斥責她對自己的恩主神極其忘恩負義,竟然把他所賜她的禮物看作是偶像給她的,然後用這點來解釋她為何把唯有神才配得的敬拜給了偶像(第5節)。她說:我要隨從所愛的,我的餅和水都是他們給的;真可說是做了可羞恥的事。這裡請注意看:

1.她心懷惡意,決意拜偶像,不顧神藉著眾先知又藉著天意所說的想拉她回轉的一切話。她不顧一切地說:我要隨從所愛的,或作:我要隨從一切使我愛上的,隨從一切我情不自禁愛上的。迦勒底譯本將之理解為以色列所討好、所倚靠的盟國,為他們提供所需用的。但這應當理解為他們所拜的偶像,為了表示他們的愛合理,竟然稱它們為所愛的。看看是誰做可羞恥的事:就是故意犯罪、決意留在罪中的人,就是公然宣告要繼續犯罪的人。看看拜偶像之人的愚昧,竟然把沒有生命氣息的東西稱為所愛的;唯願我們都學會稱神為所愛的;唯願我們尊崇他,珍惜我們在他裡面的份,珍惜他的愛。

2.她如此決意拜偶像,是基於一個極大的錯誤:我要隨從所愛的,因為我所吃的餅和水,我所穿的羊毛和麻,我所享用的油和酒(原文作烈酒),都是他們給的。注意:

(1)屬世的心把感官的東西當作最好的東西,當作最有吸引力的東西,只要能得著,跟從誰都不在乎。以色列的神把律例典章陳明在他們面前(申命記4:8),比金子可羡慕,比蜜甘甜(詩篇19:10);他應許要施恩給他們,使他們心裡快樂,勝過那豐收五穀新酒的人(詩篇4:7);他們卻覺得這些東西索然無味。他們認定油和酒從何處來,就把感情放在何處。墮落的人哪!彎腰向著地,全然沒有一點屬天的東西!

(2)神不僅把更好的給我們,也把那些東西給我們,我們若因體貼肉體而離棄他,那就是大大冒犯傷害他。拜偶像的人把克瑞斯當作掌管糧食的女神,把巴克斯當作酒神,於是就愚蠢地幻想他們的穀物和酒都從他們而來,因而忘記了賜他們美地、給他們從地裡得貨財能力的,是耶和華他們的神。

(3)很多人因為在世昌盛,就在罪中剛硬。他們事奉偶像的時候物資豐富,以為是偶像賜給他們的,所以就拼命事奉偶像;難怪他們爭辯說:我們向天后燒香的時候吃飽飯、享福樂(耶利米書44:17-18)。

IV。要說服她悔改,說服她改革。如果她堅持行淫,神必不認她;所以要叫她除掉淫像(第2節)。要讓她相信回頭仍有可能;偶像雖然昂貴,仍可撇棄;若能回頭,一切都必好起來。注意:我們若與罪人爭辯,應當努力叫他們悔改,而不是叫他們絕望。要她除掉淫像和淫態;這裡用了兩個同義詞,並且都是複數名詞,表示他們拜偶像之多,若要神與他們和好,就必先全然離棄這些偶像。要叫她把偶像從眼前除掉,當作忍無可忍的可憎之物;要叫她對偶像說:去吧(以賽亞書30:22)。要叫她除掉臉上的淫像和胸間的淫態,就是叫她不要學妓女的樣子,塗脂抹粉,敞露胸懷,不僅暴露自己作惡的傾向,還引誘別人作惡;叫她不要這樣起勁拜偶像,又是自己拜,又引誘別人拜。要叫她停止這一切。任何犯罪的路,一旦頑固走下去,就是行邪淫離棄神。由此可見何為真正悔改,何為轉離惡道。

1.真正悔改的人撇棄所有的罪惡,不但除掉敞露在外的,也除掉藏在胸間的,就是那藏在舌頭底下的甘甜(約伯記20:12)。

2.真正悔改的人避開外在的犯罪機會,也治死內在的犯罪傾向。拜偶像的人隨自己的眼目行事,隨從偶像行淫(以西結書 6:9;申命記4:19),所以要把偶像從眼前除掉,免得受試探,又去膜拜。酒發紅,在杯中閃爍,你不可觀看(箴言23:31)。不過這還不夠,斧子必須放在樹根,心裡敗壞的傾向必須改變,要從胸間除掉,好叫基督獨佔最隱秘最重要的位置;參考雅歌1:13。

V。要叫她明白,倘若不悔改,不改革,犯罪的最終結果就是全然毀滅(第3節):免得我剝她的衣服,使她赤體。這話出現在此,不是向她宣判,而是對她的警告,意在使她避免:要叫她除掉淫像,以致我不剝她的衣服(可以這樣理解),表示神迫不及待要施恩給罪人,只要他們願意領受憐憫。這裡警告說神必待她如公義忌邪的丈夫最終待他行淫的妻子那樣;她給家裡生出一大堆野孩子,他決不相認,必將她和她孩子趕出門去,叫他們沿街乞討;我必不憐恤她的兒女(第4節);那些與國家和下一代一同遭受災難的人,必將因此而滅亡,因為他們是從淫亂所生的兒女,保留了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彼得前書1:18)。這裡警告說他們不只是要被剝去衣服,還要挨餓。他們以為偶像給他們提供餅、水、羊毛和麻,但神把這些東西取去,以此叫他們知道,這些都是他賜給他們的。

1.她要被剝去衣服:免得我奪去她引以為傲、用來勾引所愛之人的一切首飾,剝去她的衣服,使她與才生的時候一樣,打發她赤身離開世界,好比她赤身進入世界一般;死就是做這樣的事(約伯記1:21)。我要剝她的衣服,叫她受寒,叫她受羞辱,她既然行可羞恥的事(第5節),就任由她蒙羞。神把他們從埃及領出來的日子(那時他們誠如奴隸和乞丐一般),就是他們才生的時候;如今神警告說要叫他們回到當時那卑微悲慘的處境。眼下他們所具備的能贏得鄰國尊敬、遮罩鄰國蔑視的東西,都要被奪去。參考以西結書14:4,39。

2. 她要挨餓,不但尊榮被奪去,連安慰和生活必需品也被奪去。她必遭饑荒,落得如乾旱之地,因渴而死。她曾經大肆誇耀她的餅和水,她的油和酒,說這些都是她所愛的人給的,到那時連起碼的食物都沒有。這地將不再給居民提供糧食,因為缺雨;即便有糧食,也會被仇敵奪去,使得合法的主人反倒因缺吃而死。有人這樣理解:我要使她如在曠野一般,使她如在乾旱之地一般,隨時都會渴死。這就能解釋這節經文的前半部份:我要使她與才生的時候一樣,因為以色列民初次形成,是在荒蕪人煙的曠野。他們必如列祖那樣悲慘,倒斃曠野,並且從這個意義上說,比列祖還要糟糕,因為當時他們的兒女得以存留,承受應許之地;可是現在我必不憐憫她的兒女,因為他們的母親行了淫亂。

 

警告必有審判(主前764年)

6因此,我必用荊棘堵塞她的道,築牆擋住她,使她找不著路。7她必追隨所愛的,卻追不上;她必尋找他們,卻尋不見,便說:我要歸回前夫,因我那時的光景比如今還好。8她不知道是我給她五穀、新酒,和油,又加增她的金銀;她卻以此供奉(或譯:製造)巴力。9因此到了收割的日子,出酒的時候,我必將我的五穀新酒收回,也必將她應當遮體的羊毛和麻奪回來。10如今我必在她所愛的眼前顯露她的醜態;必無人能救她脫離我的手。11我也必使她的宴樂、節期、月朔、安息日,並她的一切大會都止息了。12我也必毀壞她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就是她說「這是我所愛的給我為賞賜」的。我必使這些樹變為荒林,為田野的走獸所吃。13我必追討她素日給諸巴力燒香的罪;那時她佩帶耳環和別樣妝飾,隨從她所愛的,卻忘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我也必毀壞她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

神在此繼續警告這詭詐拜偶像的民;他警告說他不會只是打破,只是擊傷。若有人不回頭,他的刀必磨快(詩篇7:12),但若回頭,他就收刀入鞘。他們沒有回頭,這一切就都臨到;事先警告,是要顯明這是神向他們施行審判,只因他們作惡;而將其寫下來,是要成為我們的鑒戒。

I。他們所有的謀算都必落空蒙羞,所有的指望都必成為失望。這點出現在第6-7節。但在這警告的同時,又出現了一個應許,目的是要他們意識到自己的愚昧,領他們回歸本位,使壞事變好事,表示神仍有憐憫為他們存留。這場苦難既然有這快樂的結果和果效,那就很難說這預言或者這場苦難應該算是警告還是應許。

1.神要在他們所行的路上興起困難和苦難,以致他們的謀算和事務都不亨通,也無法推進:我必用荊棘堵塞她的道,令其多有波折,好比荊棘和疾藜,乃是罪的產物和罪的咒詛,劃傷,撕裂,使人厭煩,所行的路上若有這些東西阻攔,我們就停止向前,不得不折返。她說:我要隨從所愛的,我要去和外邦勢力結盟,要倚靠他們。神說:她這些謀算都要落空,不能成事。我必用荊棘堵塞她的道,如果還不行,我就築牆擋住她。相對較小的困難若不管用,不能破壞她的計畫,神就興起較大的;神一旦審判,就必得勝。這樣的籬笆,這樣的牆,要使她找不著路。這裡的人稱有一個變化,我必堵塞你的道1,又說:使她找不著路;這樣的人稱變化在聖經中經常出現,尤其是帶著急切的語氣說話的時候:「罪人哪,你要注意,我要堵塞你的道,而你們所有的旁觀者都應當觀看結果,你們就會發現他找不著他的路。」她像個客旅,不只是前面有很多路她不知道走哪條,而是根本沒有路向前走。那時她必追隨所愛的,卻追不上;她竭力巴結亞述人和埃及人,想讓他們來保護她,但卻不能成功,他們不與她結盟,也不來相助;他們的幫助徒然無益(以賽亞書30:7),不過是壓傷的葦杖(以賽亞書36:6)。她必尋找他們,卻尋不見,必尋找她的偶像,以為能得滿足,卻是不能;她所信靠所討好的諸神不只是什麼都做不了,而是什麼都說不了,沒有一句安慰話。

1欽定本第6節中「堵塞你的道」用第二人稱,「使她找不著路」則用第三人稱;原文也是如此。

(1)這和所多瑪人所遇到的公義審判相同,眼都昏迷,摸來摸去,總尋不著房門(創世記19:11),也和亞蘭人所遇到的相同(列王紀下6:18)。注意:在犯罪的路上越頑梗,所遇到的挫折往往就越大。乖僻人的路上有荊棘和網羅(箴言22:5);神用這樣的辦法來對付他們(詩篇 18:26),行事與他反對的,他就要行事與他們反對(利未記26:23- 24)。流淚的先知感歎說:他用籬笆圍住我(耶利米哀歌3:7,9)。神的路,盡本份的路,往往有荊棘籬笆圍在四周,但我們有理由相信,犯罪的路上塞滿荊棘。

(2)這和巴蘭所遇到的譴責相同,那實在算是憐憫:有天使擋住去路,阻攔他去咒詛以色列(民數記22:22)。注意:惡道上的挫折和障礙是大福,應當看作是大福。這是神堵塞去路,叫我們遠離過犯,約束我們不致徘徊離開青草地,好叫人不從自己的謀算(約伯記33:17),使犯罪的路變得艱難,免得我們繼續走下去,叫我們遠離,不論我們自己是否願意。我們實在應當稱頌神的約束恩典和約束天意。

2.神在他們所行的路上興起這些困難,必使他們心生回頭之意:她便說,既然追不上我所愛的,我就要歸回前夫,要歸回神,在他面前自卑,求他重新接納我,因為我倚靠他的時候,那時的光景比如今還好。這裡有兩點,是這墮落叛逆的民所不得不承認的:

(1)不得不承認他們叛逆是愚昧的。他們承認先前倚靠神的時候,自己的光景要強如後來離棄他的時候。注意:人若不再事奉神,轉去事奉世界,事奉肉體,遲早會不得不承認自己越變越糟糕,承認當初若繼續與義人為伍,繼續走盡本份的路,憑良心花時間,所說的所行的都憑良心,那時的光景就好多了,所得的安慰和喜樂更多,強如走偏路的時候。

(2)不得不承認回歸本位是好事:我要歸回前夫;她深知前夫良善,願意赦免,乃至她說起他重新接納她、恢復她先前光景的時候,語氣沒有絲毫懷疑。注意:向被造的人追求滿足,終究要失望,那時就促使我們回歸造物主,唯有在他裡面才能得滿足。摩押人在高處疲乏,就到聖所祈禱(以賽亞書16:12)。浪子到了走投無路的時候,就想起父親家裡口糧有餘,說: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路加福音15:17-18)。

II。他們生活所需的用品和安慰都要被奪去,因為他們濫用那些東西,虧缺了神的榮耀(第8-9節)。他們的地相當肥沃。請注意看:

1.神施恩所賜的,是何等豐富。神不但賜五穀維持生命,還賜新酒用作享受,賜油用作妝飾。他甚至加增她的金銀,用來和別國做交易,買回他們的出產,為後代積存。金銀存留的日子比五穀、新酒和油長得多。他還賜羊毛和麻,可遮蓋他們赤身,也可用作飾物;參考以西結書16: 10。注意:神是個多多賜福的恩主,哪怕是他預見到有人對他忘恩負義,也是這樣。

2.他們濫用神所賜的豐盛,是何等卑劣。

(1)奪去神所賜豐盛的榮耀:她不知道是我給她五穀、新酒和油,全然不紀念。律法書和先知書一再告訴他們,他們一切的安慰都是從神豐富的恩賜所領受的,但假先知和拜偶像的祭司卻常說他們的五穀從這個偶像而來,新酒從那個偶像而來,乃至他們幾乎忘記了自己與大恩主的關係,忘記了自己在他面前的本份。她不思想,也不願意承認。他們故意忘記(彼得後書3:5),還不如認識主人的牛,不如認識主人槽的驢(以賽亞書1:3)。她不知道,因為她不回報所得的恩賜,不思想應當如何回報,不從其中取出神所當得的,倒像是忘記是誰賜給她的。

(2)用神所賜的豐盛來事奉尊敬與神為敵的:她以此供奉巴力,用金銀來美化柱像(耶利米書10:4),用金銀妝飾自己膜拜柱像(第13節)。參考以西結書16:17-19。註腳譯作:以此製造巴力,就是製造巴力柱像。注意:神所賜的本該用來事奉他,用作順服他的潤滑劑,卻被用來滿足人的情慾,這是對天上的神極大的冒犯。

3.他們的豐富要被奪去,是何等公義:因此我必回來,換一種方式對待他們,採取別的措施,我必將我的五穀新酒和我所賜給她的其它美物收回。我必收回,這是個法律用詞,形容一個人通過法律程式收回別人用不義手段從他扣留的,又好比佃戶浪費,地主要追回損失。請注意看:神把他們的豐富稱作我的五穀,我的新酒,我的羊毛,我的麻。他們稱作是他們的(我的餅,我的水;第5節),但神要叫他們知道這不是他們的,只不過是他允許他們使用,像佃戶一般,是他把管理權交托給他們,像管家一般,但所有權仍是他的。「這是我的五穀,我的新酒。」神希望我們明白,我們在世的安慰和享樂都從他而來,也希望我們明白他對這些東西仍然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這些都是他的,不是我們的,因而要為他所用,也要向他交帳。他之所以要將他們的豐富收回,是因為他們不承認他的權利,因而就喪失豐富;這好比一個佃戶按主人的意願擁有產業,一旦轉贈,就自動放棄產業一般。他必收回,必將其釋放出來,不再被濫用,如經上所言:受造之物脫離敗壞的轄制(羅馬書 8:21),不再勞苦歎息。他必適時收回,必及時收回,就在他們指望得著、以為穩妥的時候收回。那將是避風港裡沉船,是所收割的都飛去(以賽亞書17: 11)。他必取去,或通過不合時宜的氣候,或通過不可理喻的人。注意:人若濫用神所賜的憐憫,虧缺他的榮耀,那就不可能長久享受他所賜的。

III。他們必失去一切尊榮,任人藐視(第10節):「我必顯露她的醜態,揭露她在暗中一切的惡行,將其公開,叫她蒙羞;我要藉著刑罰,表明她所犯的罪何其大,何其醜陋,何其惱人。真相曾被否認,如今要大白;錯誤曾被輕看,如今要顯得異常罪惡。並且要在她所愛的眼前顯露出來,在她所討好、所結盟、所倚靠的鄰國眼前顯露出來;人人都要蔑視她,因她而感到羞恥,因為她赤身,貧窮,多多作惡;他們都必不再願意與她交好。」這件事應驗在耶利米哀歌1:8:素來尊敬她的,見她赤露就都藐視她。也可理解為:在太陽和月亮面前,就是她所拜所愛的,要在太陽和月亮面前顯露她的醜態。對照耶利米書8:1-2:人必將猶大王的骸骨和他首領的骸骨,拋散在日頭、月亮之下,就是他們從前所喜愛、所事奉的。注意:犯罪就該蒙羞;但願做可羞恥之事的,都知道必蒙羞。這狂妄的淫婦能指望別的命運嗎?不就是妓女的命運、遊街示眾嗎?並且神一旦這樣處置她,必無人能救她脫離他的手,她所信靠的假神,所信靠的人,都是不能。注意:人若不願將自己交在神憐憫的手中,就不得不被交在他公義的手中。

IV。他們所有的歡樂都要被奪去,留下的只有悲哀(第11節):我必使她的宴樂止息。看來那時他們雖然行邪淫離棄神,卻仍有心像外邦人歡喜快樂(9:1),那是不允許的。注意:有很多人身處罪責之下,身處忿怒之下,卻仍然詼諧快樂,生活愉快;但無論他們在歡笑中心裡是否悲哀,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宴樂止息的時候心情沉重,因為是神使他們的宴樂止息。正如布林羅斯先生2在此所注釋的:罪和宴樂不能長久並存,人若不從宴樂中除去罪,神就必從他們的罪中除去宴樂。

2耶利米•布林羅斯(公元1599-1646年):英國清教徒傳道人。

1.神必除去他們守節宴樂的機會,除去他們的節期、月朔、安息日並她一切大會上的宴樂。神設定這些節日,是要他們按信仰的規矩來守,應當歡喜守節;看來他們雖然離棄了純正的敬拜,這些節日卻還在守,不是在耶路撒冷神的殿,因為他們早已離棄了聖殿,而是可能在但,在伯特利,就是金牛犢所在的地方,或者在別的聚會場所。他們守節,不是為了榮耀神,對神沒有任何真正的虔誠可言,只是為了宴樂,為了吃喝,唱歌跳舞,朋友相會,按著祖宗的傳統。由此,他們一方面失去了敬虔的權能,否定敬虔的權能,同時為了迎合徒然屬世的心態,仍然守著敬虔的形式;因此,他們的月朔和安息日就成了罪孽,神不能容忍(以賽亞書1:13)。這裡注意:

(1)神把這些節日稱作他們的月朔,他們的安息日,不是他的(他已不再承認),而是他們的。

(2)他使這些都止息。注意:人若因犯罪的緣故,使聖禮的生命和實質止息,公義的神就藉著審判,叫餘剩的外表和影兒止息。

2.神必除去他們屬世心態的倚靠。他們喜愛月朔和安息日,只是因為節日使人愉悅的緣故,不是因為信仰操練的緣故;信仰操練他們早已放棄,現在神就除去他們守節所需要的物資(第12節):我必毀壞她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注意:人若毀壞神的話語和神的典章,不再用這些在節日上榮耀神,公義的神就毀壞他們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叫他們不再能用這些東西來宴樂。他們一面喜愛這些東西,一面還因這些東西稱讚他們所愛的,說:「這是我所愛的給我為賞賜的;這些東西乃是拜眾星所賜,幸好我膜拜眾星,又是拜列邦所賜,幸好我與他們結盟。」因此神要毀壞這些東西,或令其瞬間凋零,或興起外邦敵軍前來,使地土荒涼,使他們的葡萄園成為樹林;籬笆拆除,如戰時一般;遍地都要荒涼,田野的走獸要吃盡他們的葡萄和無花果。也可理解為:必有東風吹過,使果樹變成荒林,既然凋零,一無是處,剩下的就必被田野的走獸吃盡。也可能是被仇敵所吞吃,被野蠻如獸的人所吞吃。這樣一來:

(1)他們的宴樂就被破壞:神必使她的宴樂止息。如何使她的宴樂止息呢?只是除去月朔和安息日,不能達到目的,他們可以輕易放棄這些節日,並無損失;但神必毀壞她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除去她感官上的歡愉,那時她就知道自己真是完了。注意:葡萄樹和無花果樹被毀壞,屬世之心的宴樂就止息;他們會像米迦那樣說:你們將我的神像帶了去,我還有所剩的嗎?(士師記18:24)

(2)他們就因拜偶像而受懲罰(第13節):我必追討她素日給諸巴力燒香的罪;我必追討她所有拜巴力的行為,從他們列祖的日子起,直到今日。經上說他們早在士師時代,就已經在拜巴力;據我所知,可以一直追溯到那些時代,追溯到諸巴力的時候。在禁止拜偶像的第二條誡命中,神警告說要自父及子追討他們的罪;偶像罪這樣被追討,勝過別的罪,那是公義的,因為它往往藉著傳統和習俗維繫自己。如今,以色列的惡貫已經滿盈,先前所有的罪就一併追討,都向這個世代的人追討。也可把諸巴力的日子理解為他們用來尊敬偶像的節日。犯罪宴樂的日子,要在哀慟的日子追討。在這些日子,他們對著偶像燒香,歡慶節日,佩戴耳環和別樣妝飾,顯得十分富貴,向巴力所表示的尊敬也許更大。或者說她好比妻子佩戴丈夫送給她的耳環和妝飾,想以此贏得她所愛、所跟從、所在乎之人的寵愛。但她卻忘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注意:凡是詭詐離棄神的,都是由於忘記他,忘記他的神性,他的屬性,忘記他與我們的關係,忘記我們對他的責任。很多人強辯說他們記性不好,忘記神的事,但他們別的事卻都能記得;不僅如此,正是因為他們太在意虛無的神,才忘記神的憐愛(約拿書2:8)。

 

應許必有憐憫(主前764年)

14後來我必勸導她,領她到曠野,對她說安慰的話。15她從那裡出來,我必賜她葡萄園,又賜她亞割谷作為指望的門。她必在那裡應聲(或譯:歌唱),與幼年的日子一樣,與從埃及地上來的時候相同。16耶和華說:「那日你必稱呼我伊施(就是我夫的意思),不再稱呼我巴力(就是我主的意思);17因為我必從我民的口中除掉諸巴力的名號,這名號不再提起。18當那日,我必為我的民,與田野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地上的昆蟲立約;又必在國中折斷弓刀,止息爭戰,使他們安然躺臥。19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以仁義、公平、慈愛、憐憫聘你歸我;20也以誠實聘你歸我,你就必認識我 - 耶和華。21耶和華說:那日我必應允,我必應允天,天必應允地;22地必應允五穀、新酒,和油,這些必應允耶斯列民(耶斯列就是神栽種的意思)。23我必將她種在這地。素不蒙憐憫的,我必憐憫;本非我民的,我必對他說:你是我的民;他必說:你是我的神。」

後來我必勸導她,領她到曠野,對她說安慰的話

在本章的前半部份,由於自身犯罪的緣故而被毀的以色列國並不顯得十分黯淡可悲,而在本章的後半部份,由於神恩典制約的以色列國卻顯得明亮喜人得很,並且隨著應許緊接著警告出現在此,就更顯得出人意料地明亮喜人;更奇怪的是,宣告他們犯罪原是他們滅亡的依據,反倒成了應許的連接點,是應許的緣由:她隨從她所愛的,忘記我,耶和華說;所以我必勸導她3。「所以」這個詞用得十分恰當,是個連接點,緊接著是個欣賞點:看哪,我必勸導她!前面說:她忘記我,人們也許以為接下來會說:所以我必撇棄她,我必忘記她,不再眷顧她。不,所以我必勸導她。注意:神的意念和憐憫的道路遠遠高過我們,他的推理全都從他而來,沒有一點從我們而來;他的良善因為人的邪惡突顯出來,就顯得更加輝煌;參考以賽亞書57:17-18。正因為她不願被忿怒的宣告所制約,所以神就主動施憐憫,試圖用這樣的方式叫她回轉。有人覺得這個詞可以譯作「後來」或者「但是」。不過意思都一樣,其用意都是彰顯白白得來的恩典,臨到那些純粹為了憐憫的緣故而蒙神憐憫的人。這裡所賜給以色列的應許是:

3欽定本和多種譯本將第14節中的「後來」譯作「所以」。原文也是如此。

I。眼下他們不得安慰,近乎絕望,將來必重得安慰和盼望(第14-15節)。這點得到體現,因為這裡提到神領他們出埃及、經過曠野到迦南的時候如何待他們,而他們在被擄之地的悲涼景況常比作他們在埃及才生的時候(第3節)。慈愛和憐憫的神蹟要使他們重新成型,正如當初使他們成型一樣,所經歷的喜樂也和當初一樣。我們很難說這件事何時成就在那十個支派的國,但毫無疑問,這裡的主要用意是猶太人和外邦人因著基督的福音雙雙進入教會。這當然也可應用在具體的靈魂歸向神;我們甚至有理由相信這裡的用意本在於此。請注意看:

1.神向他們施恩的方式:

(1)他要領他們到曠野,正如他當初領他們出埃及那樣,他在曠野教導他們,與他們立約。眼下的被擄之地就好比是當初的曠野,乃是苦難的爐,神在其中揀選他們(以賽亞書48:10)。以西結書20:35-36 說:我必帶你們到外邦人的曠野,在那裡當面與你們爭辯。神在前面說要使他們如曠野(第3節),那是警告;這裡則把領他們到曠野當成是應許的一部份,便可理解為他施恩使他們想起自己的景況:他們必在使人謙卑的天意之下存謙卑的心;既然貧窮,就必在靈裡虛心,接受因罪所受的刑罰,那時就預備領受安慰的話。神救以色列出埃及記的時候領他們到曠野,為的是苦煉他們,試驗他們,叫他們終久享福(申命記8:16),將來也是這樣。注意:神有憐憫為誰存留,就先領他到曠野,領他到獨居隱退的所在,遠離世俗的塵囂,與神相通的管道更加暢通,領他到心中的憂傷,感覺到罪責,感覺到忿怒的可怕,心裡不知所措,便可預備得安慰,有時還領他到身外的憂傷和苦難,以此開啟他的耳朵,接受管教。

(2)他要勸導他們,對他們說安慰的話,要說服他們,說到他們心裡去,就是藉著他的話語,藉著聖靈,感動他們的心,使他們歸向他,並且鼓勵他們如此行。先前他忿怒的警告令他們驚恐,將來他施恩的應許則要勸導他們,先前藉著眾先知,藉著天意,向他們說嚴厲的話,將來則向他們說友善的話;參考以賽亞書40:1-2。迦勒底譯本作:我要藉著我僕人先知的手,把安慰的話說到她心裡去。這指的是基督的福音以及神在福音中主動施恩;福音使我們得勸導,要摒棄罪孽歸向神,福音恰到好處地說到悔改的罪人心裡去,人若為罪憂傷,在耶和華面前哀慟,福音就向他們說大量的安慰話。福音一旦藉著聖靈果真說到人心裡去,乃至觸動良心(唯有神才能做到這點),那會是何等蒙福的改變啊!注意:要叫四處飄蕩的靈魂歸向神,最佳的方法是通過正面途徑。基督應許我們可在他裡面得安息,我們就願意背負他的軛;說譴責的話可推動使人悔改的工,說安慰的話也可推動使人悔改的工。

(3)他要在那裡賜她葡萄園4。就在他使她吃苦頭的時候和地點(這是要叫她意識到自己的愚昧,乃至自卑),自那以後他要賜福給她,不只是向她說安慰的話,也賜福給她,除去她所受的苦難。他先前毀壞她的葡萄樹(第12節),如今要賜給她整座的葡萄園,仿佛先前每毀壞一棵葡萄樹,現在就還她一座葡萄園,連本帶利還給她;她不僅有必不可少的五穀,也有用來享樂的葡萄園。這些都表示福音的特權和安慰,為那些靠著良人基督從曠野上來的人(雅歌8:5)所預備。注意:神隨時願意把安慰人心的葡萄園賜給一切願意悔改歸向他的人,並且他能從曠野賜葡萄園,那是最受歡迎的,好比疲乏之人得安息。

4欽定本將第15節中的「她從那裡出來,我必賜她葡萄園」譯為「我必在那裡賜她葡萄園」。

(4)他要賜她亞割谷作為指望的門。亞割谷是用石頭打死亞干的地方;這個詞的意思是受罪谷,因為亞干使以色列人受罪,神也在那裡叫他受罪。那時進迦南的爭戰剛剛開始;他們在那裡除去當滅之物,並以此為依據,指望神繼續與他們同在,幫助他們完成征服。當神沿著施憐憫的路回到他百姓,他們又沿著盡本份的路歸向他,這對他們就是大大的吉兆。倘若在他們中間除去當滅之物,倘若治死罪惡,用石頭打死連累軍營的亞干,那麼制伏內敵就是勝過迦南諸王的憑據。還有一種理解:如果只是暗指這個地名,那就表示因罪所帶來的苦難實際上是打開了希望的門,因為真正連累我們的罪必不能叫我們毀滅。亞割谷是個肥美的山谷,有人覺得它就是隱基底谷,那裡的葡萄園很有名(雅歌1:14)。神將這谷賜給以色列,作為賜給他們整個迦南地的樣品和憑據;神必藉著福音將恩賜、恩典和今生的安慰賜給所有的信徒,使他們預嘗天國中更完美的,並使他們滿懷信心,盼望在所定的日子全然擁有這一切。學識淵博的普考克博士是這樣詮釋這句話的,他也從同樣的角度詮釋整個段落。

2.他們滿懷喜樂迎接神施恩回歸:她必在那裡歌唱,與幼年的日子一樣。顯然這指的是摩西和以色列民在紅海邊高唱得勝並且帶有預言性的歌(出埃及記15:1)。他們在蒙拯救離開被擄之地時要重唱這首歌,並且對他們而言這是新歌,因為是在一個全新的環境唱出來,不亞於先前。神在前面說(第11節)他要叫她的宴樂止息,現在他卻要叫她的宴樂得到恢復:她必歌唱,與從埃及地上來的時候相同。注意:神重複先前的憐憫,我們就該重複先前的稱頌;我們發現摩西的歌在新約仍在唱(啟示錄15:3)。以色列民必歌唱這個應許,成就在基督的福音,因為基督的福音為我們提供了大量喜樂和讚美的題材,無論在何處,福音的權能都叫人心裡滿有喜樂和讚美;這就是流奶與蜜之地,亞割谷為它打開指望的門。我們在患難中歡歡喜喜(羅馬書5:3)。

II。他們先前雖然大大癡迷拜巴力,如今要全然斷絕,徹底撇棄所有拜偶像的現象,單單跟從神,按他所指定的方式敬拜他(第16-17節)。注意:神若使一民和他們所戀慕的罪行有效分離,那就是神要施恩給他們的最有力的憑據和跡象。拜巴力是最容易絆倒以色列民的罪,那是他們自己的過犯,是轄制他們的罪;如今要廢去偶像,就必在他們中間不留一點殘餘。

1.不再有人提起巴力偶像,在拜巴力時代名噪一時的巴力都不再提起:巴力啊,求你應允我們(列王紀上18:26)!就連巴力的名號都要從他們口中除掉,不再使用,近乎遺忘,仿佛巴力的名號從未在以色列出現過一般;巴力名號極其可憎,百姓自己不願提起,也不願聽別人提起,以致後世的人根本不知道曾有過那樣的東西。他們先前戀慕巴力,如今深感慚愧,願意盡一切努力除去那段記憶。他們要嚴格遵守那條抵抗偶像的律法條例:別神的名,你不可提,也不可從你口中傳說(出埃及記23:13);大衛也是這樣的(詩篇16:4)。使徒也用這樣的話來表示我們應當憎惡一切肉體的情慾:這些東西,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以弗所書5:3)。然而古實人的膚色如何有此改變呢?答案是:大能的神能成就此事,他也必成就此事。我必除掉諸巴力的名號;如撒迦利亞書13:2所言:我必從地上除滅偶像的名。注意:神的恩典在人心裡動工,必使人改變言語,叫人厭惡原先所戀慕的罪孽。西番雅書3:9說:我必使萬民用清潔的言語。有一位拉比說:這應許指外邦人靠著基督的福音,離棄原先所鍾愛的偶像崇拜;參考帖撒羅尼迦前書1:9。

2.就連巴力這個詞也要被撇在一邊,哪怕這個詞本身無害。神說:那日你必稱呼我伊施,不再稱呼我巴力;這兩個詞都是我夫的意思,也都用來形容神。以賽亞書54:5說:造你的是你的丈夫,原文作你的巴力,你的主,你的恩主,你的保護者。也許不少義人在敬拜以色列神的時候使用巴力這個詞;邪惡的鄰國向巴力屈膝的時候以此為誇口,說神是他們的巴力。神就說:你必不再稱呼我巴力,因為我要除掉巴力這個名號。注意:事物本身儘管無害,一旦被濫用,用來拜偶像,那就應當除掉,不再使用,免得偶像留在記憶中,更免得偶像仍有名號。稱呼神為伊施,照樣能表達其中的意思,不亞於巴力,所以就選用這個詞,免得因為稱他為巴力,別人就想起外邦的巴力來。有人認為這裡表達了另一層含義,為何要稱呼神作伊施而不是巴力;兩個詞都是我夫的意思,但伊施更多表達的是愛、甜蜜和親近,而巴力則表示尊敬和順服。伊施是我的人,巴力是我的主。在福音時代,神向我們顯明,是鼓勵我們坦然無懼來到他的施恩座前,在那裡是本著聖潔、謙卑的自由;我們應當稱神為我們的主,因為他就是我們的主,但我們更應該學會稱他為我們的父。伊施是人主(創世記4:1),表示在福音時代,教會的丈夫是人子基督耶穌,乃是和他眾弟兄一樣;所以應當稱呼他為伊施,不是巴力。

III。他們先前雖然多有苦難,仿佛整個被造的世界都與他們為敵,如今必得享全然的平安和安靜,仿佛他們與整個被造的世界結為盟友(第18節):當那日,當他們撇棄偶像、將自己置於神保護之下的那日,我必為他們立約。

1.他們必受保護,免於災禍,無人能傷害他們,也無人加害於他們。神一旦與我們和好,他也使一切被造之物與我們和好。動物必不傷害他們,不像先前有田野的走獸吃盡他們的葡萄園(第12節);惡獸曾經是神所降的大災之一(以西結書14:15,21)。飛鳥和昆蟲在這約中,因為神把牠們當成施行公義器皿的時候,牠們也很有殺傷力,如今不再這樣;因著這約,牠們要效力於他們,帶給他們利益。注意:神可以吩咐各樣動物,隨己意將牠們領到約中;他可叫田野的走獸尊重他(如以賽亞書43:20所應許的),也可叫牠們幫助他百姓得安慰。倘若動物有這樣的義務效力於我們,我們就該行使我們的義務,不苦待牠們,而是與牠們一同效力於神。有人覺得這點應驗在基督賜給門徒行神蹟的能力,就是手能拿蛇(馬可福音16:17-18)。這與以色列民從被擄之地回歸的時候特別針對他們的應許相吻合(以西結書34:25:我必使惡獸從境內斷絕),也和針對所有聖徒的應許相吻合;約伯記5:23 說:田裡的野獸必與你和好;詩篇91:13 說:你要踹在獅子和虺蛇的身上。還有,因為人與人之間的危險大於野獸給人的危險,所以這裡應許說神必止息爭戰,解除敵人的武裝:我必折斷弓刀,止息爭戰。他隨時能這樣做(詩篇44:9),人所行的,若蒙他喜悅,他就使他們的仇敵與他們和好。(箴言16:7)。這和福音時代的應許相吻合,就是要將刀打成犁頭(以賽亞書2:4)。他們必安居樂業,不擔心禍患。神不僅要保他們平安,還要使他們安然躺臥,他們知道自己身處天父的保護之下,於是就不怕地獄的權勢。

IV。神雖因他們行邪淫的緣故給了他們一紙休書,但他們一旦悔改,他就再次與他們立約,立婚約(第19-20節)。神為他們的緣故與動物立約,那是大恩惠;但相比之下,他自己與他們立約,一心為他們謀利益,這樣的恩惠則要大得多。請注意看:

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以仁義、公平、慈愛、憐憫聘你歸我

1.
這約的實質:這是個婚約,建基於揀選和愛,要建立最親密的關係:我必聘你歸我為妻;並且一再重複,重複三次:我必聘你歸我。注意:所有真心歸向神的,都受聘歸他;神向他們作出最為神聖、最不可干犯的承諾,要愛他們,保護他們,提供他們所需要的,乃至向他們盡丈夫的責任,也感動他們的心,使他們與他聯合,並且施恩悅納凡與他聯合的人。信徒的靈魂受聘歸於基督(哥林多後書11:2)。福音教會是新婦,是羔羊的新婦;若不是他憑藉恩典的權能聘他們歸自己,他們不可能與他建立這樣的關係。分離始於我們這邊,是我們與神疏遠。結合始於他這邊,是他聘我們歸他。

2.這約的期限:我必聘你永遠歸我。這約本身不容干犯;神不會干犯,你們也不該干犯;其中的福要存到永遠。有猶太拉比說:這應許要存到將要來的世界,就是那絕對永恆的世界。

3.立約的方式。

(1)以仁義和公平,就是說神要以信實和正直與他們立約;他們干犯了聖約,神是仁義的。但是神說:我要以仁義重新立約。事情必須如此安排,乃至神可以接納這叛逆的兒女回到家中,又不影響他的公義,不但不影響,他的公義還要因著這約的中保而大得榮耀。但這民如此多行詭詐,神為何還要與他們立約呢?原因何在?這豈不是影響到他的智慧嗎?神說:不,我要以公平重新立約,不是草率,而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我自有其原因,自會解釋我的作為。

(2)以慈愛和憐憫。神與他們立約過程中待他們十分溫和,滿有恩典,不僅說到做到,甚至還超過所說的;他憑藉公義信守此約,又憑藉憐憫使他們信守此約。他們原本多有軟弱,他若嚴格究查他們的過失,他們很快就會失去聖約的益處。所以他應許說這將是個恩典之約,立約過程中多多考慮他們的軟弱,因而干犯聖約並不意味著被拋到聖約之外;他要以永遠的慈愛將他

們收回(以賽亞書54:7-8)。

地必應允五穀、新酒,和油,這些必應允耶斯列民

(3)以誠實。約中的每一個條款都必準確實施。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他必成就這事(帖撒羅尼迦前書5:24)。他不能背乎自己(提摩太后書2:13)。

4.如何使他們謹守這約:你就必認識耶和華。這不只是應許神要顯明他自己,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完全更清晰,也是要賜他們認識他的心(耶利米書24:7);他們必認識他更多,用從未有過的方式認識他。他們之所以背叛,是因為不知道神是他們的恩主(第8節),所以為了防止類似的事,人人都要蒙神的教訓(約翰福音6:45),要認識他。注意:神保持他對靈魂的影響力,賜給他們良好的悟性,正確的知識;參考希伯來書8:11。

V。先前雖然是天為銅,地為鐵,如今天上要降下甘露,地裡要長出莊稼來(第21-22節)。神既然聘福音教會和其中所有的信徒歸自己,他和他兒子豈不是要把一切都賜給他們嗎?一切與生命和敬虔相關的,一切他們所需要、所渴望的,全是他們的,因為他們是屬基督的(哥林多前書3:22-23),受聘歸他;他們既然先求神國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他們了(馬太福音6:33)。不過這裡關於五穀新酒的應許也應當從靈意角度來理解(學識淵博的普考克博士這樣認為),所應許的是與靈魂相關的福份和恩典澆灌下來,以現世福份為比喻,就是天上的甘露,地上的肥土,並且是天上的甘露在先,和雅各所領受的祝福一樣(創世記27:28)。神在前面警告(第9節)要將五穀新酒收回,現在卻應許要還給他們,通過普通方式和自然規律還給他們。他們落在饑荒之下,曾呼求大地給他們五穀新酒,使自己和家人得糊口。大地很願意給他們,但她給不了,除非她先得,長不出五穀新酒,除非神的河澆灌她(詩篇65:9);於是她就呼求天降雨,春雨秋雨,沒有雨,她就悲哀乞求。天說:「我們下不了雨,除非那掌管密雲鑰匙的那位開了鎖,打開天上的瓶;耶和華若不幫你,我們也幫不了。」如今神與他們立約,大自然的輪子就重新啟動,使他們得福,憐憫的溪流必沿著平時的管道流動:耶和華說,那日我必應允,必接受你們的祈求(迦勒底譯本這樣翻譯);滿有恩典的神垂聽他們的祈求。那日,我必應允天,必回應天(可以這樣理解);天就聽見並且回應地,適時降雨在地上;地就應允五穀新酒,提供水份,五穀新酒就應允耶斯列民,為耶斯列的居民提供糧食。由此可見,第二因相輔相成,彼此連接,並且都倚靠神,神是第一因。注意:我們應當通過普通方式、按神所命定的途徑,指望從神領受一切安慰;倘若不能如願,就應當仰望神,超乎諸山,過於萬嶺(以賽亞書2:2);參考詩篇121:1-2。可見一切被造之物都很願意為屬神的百姓效力,很渴望這份尊榮:五穀向大地呼求,大地向諸天呼求,諸天又向神呼求,都很想為他們服務。神也很願意伸出援手:耶和華說,我必應允,是的,我必應允。諸天為百姓的緣故呼求,神尚且應允,何況是他愛子為他們代求?他豈不是在高天嗎?(約伯記22:12)可見凡與神立約的,見今世的安慰都從神的手而來,那是何等不同尋常的喜樂!他們能沿著溪流尋見源頭,在普通憐憫中嘗到聖約的愛,就倍感甘甜。

VI。眼下他們被趕散,不只是像西緬和利未支派那樣分開在雅各,散居在以色列,而是分開分散在世界各地,神必將咒詛變成祝福,就如西緬和利未的咒詛變成祝福一樣:我不僅要為她澆灌地土,還要將她種在這地;她散開,不像場上的糠秕隨風飄散,而是像種子撒在田裡,為的是結出更多的子粒來;他們散開所到之處,要向下紮根,向上結果(以賽亞書37:31)。好種就是天國之子(馬太福音 13:38)。我必將她種在這地。這裡暗喻耶斯列這個地名,意思是神的種子,或作為神的種子;她既被他散開(其中一層意思),就是被他播種;神撒的種子,必有好收成。當基督信仰在世界各地紮下根來的時候,各地都有信徒的時候,這個應許就應驗了:我必將她種在這地。注意:世上最大的祝福就是神有教會在其中,從中興起各樣的榮耀貢品歸他所有;這是他親自種下的,因而他也必牢牢抓住。

VII。他們雖然曾經是羅•阿米,非我民,是羅•路哈瑪,不蒙神的憐憫,如今必重獲他的恩惠,與他重新立約(第23節):素不蒙憐憫,貌似被撇棄;不是我的民,沒有分別出來作我的民,所遭遇的也不像我的民,與列邦無異。被拒絕的猶太人就是這樣的光景;外邦人的世界也是這樣,甚至更糟(使徒將此應用在外邦人的世界;羅馬書9:24-25),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以弗所書 2:12);然而當大量的猶太人和外邦人因信基督歸入基督教會的時候:

1.素不蒙憐憫的,神要憐憫他們。這些人素來不蒙恩惠,一向是忿怒之子,若不是神的憐憫臨到,就永不得翻身;如今他們蒙了神的恩惠,成了神所愛的兒女。注意:人只要還沒有進地獄,就還有指望得著神的憐憫。

本非我民的,我必對他說:你是我的民;他必說:你是我的神。

2.
素來是外人,是寄居的,神要與他們建立約的關係。他對他們說:你是我的民,是我所認、所賜福的,是我所保護、所供養的。他們就說:你是我的神,是我所事奉、所敬拜的,我要為你的榮耀全然奉獻自己,直到永遠。注意:

(1)信徒的終極喜樂就在於他們和神之間的關係,在於他是屬他們的,他們也是屬他的;這是一切應許的冠冕。

(2)這關係建基於白白得來的恩典。我們沒有揀選他,是他揀選了我們。是他先說:他們是我的民,使他們甘願在他掌權的日子作他的民,那時他們才宣告自己是屬他的。

(3)最令人感到幸福的,莫過於作神的民;同樣地,最令人感到放心、感到喜樂的,莫過於他保證我們要作他的民,藉著聖靈的同證,說:你是我的民。

(4)凡是接受耶和華為神的,必須向他宣告,必須藉著禱告來到他面前告訴他:你是我的神,並且要隨時在世人面前作這樣的宣告。

(5)與神立約,也意味著與聖徒相通,令人更得安慰;聖徒雖有很多,但在約中是一體的。這裡沒有說:我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我的民,而是:你是我的民;他看他們在基督裡是一體的,正如他向他們說話,與他們立約,都是在基督裡;他們也不說:你是我們的神,因為他們也看自己是一體的,並且渴望同心同聲榮耀他,所以他們說: 你是我的神。也可能這表示神在古時與他百姓以色列立約是普遍性的,如今在福音之下,他是與具體的信徒立約,向他們每個人說話,哪怕是最卑賤的,和古時向千萬以色列民說話的時候一樣歡喜,說:你是我的民,還邀請並鼓勵他們人人都說:你是我的神,並以此誇耀,如摩西和以色列眾民所誇耀的:這是我的神,是我父親的神(出埃及記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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