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亞瑪謝作王的故事記在本章;他不是最壞的一個,但也遠遠不是最好的。本章大多數內容我們在列王紀下第 14 章簡單見過。我們在這裡發現亞瑪謝:I。替父報仇(第 1-4 節)。II。順從神的吩咐(第 5-10 節)。III。殘酷鎮壓以東人(第 11-13 節)。IV。愚蠢膜拜以東諸神,並且不接受批評(第 14-16 節)。V。草率挑戰以色列王,並且因為草率的緣故受到擊打(第 17-24 節)。最後在恥辱中死去(第 25-28 節)。
亞瑪謝作王,並且打了勝仗(主前 838 年)
1-13。1 亞瑪謝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十九年。他母親名叫約耶但,是耶路撒冷人。2
亞瑪謝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心不專誠。3 國一堅定,就把殺他父王的臣僕殺了,4
卻沒有治死他們的兒子,是照摩西律法書上耶和華所吩咐的說:「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各人要為本身的罪而死。」
5亞瑪謝招聚猶大人,按著猶大和便雅憫的宗族設立千夫長、百夫長,又數點人數,從二十歲以外,能拿槍拿盾牌出去打仗的精兵共有三十萬;6
又用銀子一百他連得,從以色列招募了十萬大能的勇士。7 有一個神人來見亞瑪謝,對他說:「王啊,不要使以色列的軍兵與你同去,因為耶和華不與以色列人以法蓮的後裔同在。8
你若一定要去,就奮勇爭戰吧!但神必使你敗在敵人面前;因為神能助人得勝,也能使人傾敗。」9 亞瑪謝問神人說:「我給了以色列軍的那一百他連得銀子怎麼樣呢?」神人回答說:「耶和華能把更多的賜給你。」10 於是亞瑪謝將那從以法蓮來的軍兵分別出來,叫他們回家去。故此,他們甚惱怒猶大人,氣忿忿地回家去了。11 亞瑪謝壯起膽來,率領他的民到鹽谷,殺了西珥人一萬。12 猶大人又生擒了一萬帶到山崖上,從那裏把他們扔下去,以致他們都摔碎了。13
但亞瑪謝所打發回去、不許一同出征的那些軍兵攻打猶大各城,從撒馬利亞直到伯‧和崙,殺了三千人,搶了許多財物。
這裡說的是:I。概述亞瑪謝的為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敬拜真神,堅持殿裡的供奉,在國中推動信仰;但他心不專誠(第 2 節),就是說他本人在虔誠的事上不認真,在信仰操練的事上沒有熱忱。他不是信仰的敵人,但卻是個冷漠的朋友。在這老底嘉時代,這樣的人太多了:也做善事,只是不用心,心不專誠。
II。他向謀殺他父親的叛徒行使必要的公義,將他們處死(第 3 節)。這些人的本意雖然是報仇,因為王殺了先知(24:25 好像是這個意思),但這不能作為他們行惡的藉口,因為他們不是報仇,而是狂妄地把神的工奪過來;所以亞瑪謝理當向他們追討,但他禁止他們的兒女因為父親的罪也被處死(第 4 節)。
III。他出兵攻打以東人;以東人反叛,脫離猶大的治理,已經有些日子了;他試圖再次制伏他們。請注意看:
1. 他為這次出征做足了準備。
(1)他集結軍隊,清點人數(第 5 節),發現猶大和便雅憫加到一起,能上陣打仗的只有三十萬,相比之下,約沙法時代(那是五六十年前)的兵力有四倍之多。罪孽削弱一國之民,令其減少,缺乏銳氣,人數和形象都減弱。
(2)他從以色列國招來雇傭軍(第 6 節)。他見本國人數不足,以為能用錢來彌補,於是就雇來十萬以色列人。如果他事先與眾先知商議,或者如果考慮到他的先祖與以色列結盟無功而返,也許就不會那樣做。草率行事,往往令人後悔。
2. 神打發先知吩咐他不要用以色列軍人(第 7-8 節)。神不要他找幫手,那會顯得不信靠神。他若堅信有神的同在,自己的軍隊就足以打勝仗。神尤其不要他找以色列人來相助:因為耶和華不與以法蓮的後裔同在,因為他們不與祂同在,反倒去拜金牛犢。為何不能用他們,這就是個很好的理由:因為不能指望他們為自己效力。沒有神的同在,所行的事沒有神的賜福,這樣的人豈能指望得上呢?我們有理由相信,若啟用與神相通的人,就大得安慰,若與被神撇棄的人相連,就十分危險。先知向他保證,倘若他堅持要帶這些拜偶像、背叛神的以色列人去,以為這樣能增加實力,那就後果自負;他們定會拖累他的軍隊,會消沉,會背叛:“神必使你敗在敵人面前,這些以色列人會壞了你的好事。沒有他們,神照樣有能力助你得勝,但若與他們同去,神也有能力叫你吃敗仗。”
3. 亞瑪謝聞言還想分辨,先知的回答令他滿意(第 9 節)。王已經預付了一百他連得銀子給以色列人。他說:我若將他們遣散,就會失去定金,那一百他連得銀子怎麼樣呢?世人不願盡本份,常用這樣的藉口:害怕會有損失。先知說:“別管那些。耶和華能把更多的賜給你;你大可放心,他不會讓你吃虧的。在你和神之間,一百他連得銀子算什麼?祂有很多方法補償你的損失,這點東西,根本不值得一提。”注意:如果我們堅信神無所不能,定能在我們盡本份的路上扶持我們,彌補我們在事奉他的時候所經歷的一切損失,叫我們大得益處,那時祂的軛就是輕省的,祂的擔子就是輕的。何為信靠神?信靠神就是甘願捨去一切跟從祂,相信祂的良善,必不叫我們吃虧,我們為祂的緣故所失去的,祂都必施恩補償。若在為神為信仰的緣故捨棄什麼的事上感到糾結,有一點可叫我們滿意,那就是神有能力賜給我們更多。祂是公義的,祂是良善的,祂完全有能力償還。王因為順服的緣故,損失了一百他連得銀子,後來我們看到他孫子約坦剛好得了一百他連得銀子的貢物(27:5);那是本金歸還,還有利息,就是小麥一萬歌珥,大麥一萬歌珥。
4. 他聽從了神的吩咐,這件事記下來,是他的尊榮。他寧可失去錢財,解除盟約,在即將出征的時候遣散軍隊的四分之一,也不願得罪神:他將那從以法蓮來的軍兵分別出來,叫他們回家去(第 10 節)。他們氣忿忿回家去了,把這件事視作極大的冒犯,以為是受了愚弄,被人當作不能勝任,可能還有些失望,因為不能與猶大人一同攻擊以東人,分他們的擄物。世人的利益和名聲受了影響,往往就憤憤不平,儘管這實在是替他們消災。
5. 他打敗了以東人(第 11-12 節)。他在戰場上當場擊殺一萬人,又俘虜一萬人,並且殘忍地將他們從陡峭的山崖上扔下去摔死。是什麼事惹得他有此殘酷的行徑,我們不得而知,但想必一定是十分嚴重的事。
6. 被遣散的以色列軍兵在猶大各城作亂,可能是在歸途中,也可能是不久以後(第 13 節)。他們因為被遣散回家而發怒,既然不能與猶大共用以東人的擄物,他們就搶奪猶大的獵物。他們擄掠了邊境的幾座城,殺了三千奮起抵抗的人。但是神為何允許這樣的事呢?他們遣散回家,不正說明亞瑪謝順服神嗎?為何國家因此遭難?我們堅信神的道在海中(詩篇 77:19)!先知不是說神不與以法蓮的後裔同在嗎?但為何又允許他們勝過猶大呢?毫無疑問,神藉此要刑罰這些猶大城邑,因為他們拜偶像;拜偶像的現象在與以色列接壤的地區最嚴重。以色列人已將他們敗壞,如今又成了他們的禍患。可見撒但是又引誘又折磨。
亞瑪謝拜偶像(主前 826 年)
14-16。14 亞瑪謝殺了以東人回來,就把西珥的神像帶回,立為自己的神,在它面前叩拜燒香。15 因此,耶和華的怒氣向亞瑪謝發作,就差一個先知去見他,說:「這些神不能救它的民脫離你的手,你為何尋求它呢?」16
先知與王說話的時候,王對他說:「誰立你作王的謀士呢?你住口吧!為何找打呢?」先知就止住了,又說:「你行這事,不聽從我的勸戒,我知道神定意要滅你。」
這裡說的是:I。亞瑪謝背叛以色列的神,去拜以東人的諸神。真是糟糕的愚昧!亞哈斯膜拜征服他之人的神,稍稍情有可原(28:23)。亞瑪謝竟然膜拜被他征服之人的神,無力庇護膜拜者的神,那就是最大程度的荒唐!他在西珥子孫的神身上到底看見了什麼?竟然引得他將其立為自己的神,在它面前叩拜燒香(第 14 節)?如果他把偶像從山崖上摔下去,而不是把俘虜摔下去,也許就能顯出更多的虔誠,又能顯出以色列人應有的憐憫;但也許就因為那慘無人道的行徑,神就任憑他落入荒唐的偶像崇拜之中。
II。神打發先知譴責他不該如此犯罪。耶和華的怒氣向他發作,且是公義的;不過他在尚未打發人毀滅他以前,先打發人去叫他回頭,因而避免毀滅。先知和他講理,相當公平,又相當溫和:這些神不能救它的民脫離你的手,你為何尋求它呢(第 15 節)?凡是離棄神、去求助於其它的人,若能妥善思考那些東西本無能力相助,就不會那樣與自己過不去。
III。他不許責備他的人說話(第 16 節)。他說不上什麼話,能替自己的愚昧作開脫;先知的責備極其公平,他無言以對。但他卻沖著責備他的人發脾氣。
1. 他責怪他無禮,愛管閒事: 誰 立 你 作 王 的 謀 士 呢 ? 難道和他講理的,都要被斥為擅取謀士之位嗎?況且此人既然是先知,那就是萬王之王立他作王的謀士,王本該盡本份,不但應當聽,還應當請教他,採納他的建議。
2. 他叫他閉口,不要再說話。 他 們 對 先 見 說 : 不 要 望 見 不 吉 利 的 事 (以賽亞書 30:10)。世人很想給先知套上嚼環(借用我們的話來形容),按他們的時間,照他們的意願來說話,不然就不要說話。
3. 他威脅他說:“ 為
何 找 打 呢 ? 你若再多說一句,後果自負。”他仿佛是在提醒他前朝撒迦利亞的命運,他因為在王面前直言就被處死;他吩咐他要吸取教訓。他威脅這位先知,又把殺害那位先知的事合法化,因而就有份於二人所流的血。他先前聽從先知的吩咐,將以色列軍兵遣散回去,儘管那位先知反對他的策略,使他損失了一百他連得銀子(第 10 節)。但這位先知只是勸他不要拜以東人的神,他就莫名其妙大發雷霆,這只能歸咎於偶像崇拜的魔法。他很容易聽勸,甘願放棄一百他連得銀子,卻說什麼也不願放棄銀子製作的偶像。
IV。先知在這件事上宣告他的下場。他有更多的話要說,要教導他,勸誡他,只是見他在罪孽中極其頑固,就忍住不說。他既然親近偶像,任憑他吧(何西阿書 4:17)。可稱頌的聖靈倘若不再藉著傳道人或藉著良心與人相爭,那人就慘了!參考創世記 6:3。無論是公開責備人的,還是私底下責備人的,如果兩者都疲於奔命,最終都會忍住不說。所以經上說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羅馬書 1:24)。自以為是的罪人想堵住批評他們、鑒察他們之人的口,試圖擺脫他們,還自鳴得意,結果如何呢?“ 我 知 道 神 定 意 要 滅 你 ;你行這事,不聽從我的勸誡,那就表示你註定要滅亡。”凡是充耳不聞責備聲的,都是速速走向滅亡。參考箴言
29:1。
亞瑪謝之死(主前 825 年)
17-28。17 猶大王亞瑪謝與群臣商議,就差遣使者去見耶戶的孫子、約哈斯的兒子、以色列王約阿施,說:「你來,我們二人相見於戰場。」18
以色列王約阿施差遣使者去見猶大王亞瑪謝,說:「黎巴嫩的蒺藜差遣使者去見黎巴嫩的香柏樹,說:『將你的女兒給我兒子為妻。』後來黎巴嫩有一個野獸經過,把蒺藜踐踏了。19
你說:『看哪,我打敗了以東人』,你就心高氣傲,以致矜誇。你在家裏安居就罷了,為何要惹禍使自己和猶大國一同敗亡呢?」
20 亞瑪謝卻不肯聽從。這是出乎神,好將他們交在敵人手裏,因為他們尋求以東的神。21
於是以色列王約阿施上來,在猶大的伯‧示麥與猶大王亞瑪謝相見於戰場。22
猶大人敗在以色列人面前,各自逃回家裏去了。23 以色列王約阿施在伯‧示麥擒住約哈斯的孫子、約阿施的兒子、猶大王亞瑪謝,將他帶到耶路撒冷,又拆毀耶路撒冷的城牆,從以法蓮門直到角門,共四百肘;24
又將俄別‧以東所看守神殿裏的一切金銀和器皿,與王宮裏的財寶都拿了去,並帶人去為質,就回撒馬利亞去了。
25 以色列王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死後,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亞瑪謝又活了十五年。26
亞瑪謝其餘的事,自始至終不都寫在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上嗎?27 自從亞瑪謝離棄耶和華之後,在耶路撒冷有人背叛他,他就逃到拉吉;叛黨卻打發人到拉吉,將他殺了。28
人就用馬將他的屍首馱回,葬在猶大京城他列祖的墳地裏。
這裡說的是這個墮落的王被鄰國所制伏,又被自己的臣僕謀殺。
I。從未見過驕傲的王像亞瑪謝那樣,被以色列王約阿施所羞辱。
1. 亞瑪謝愚蠢挑戰約阿施(第 17 節),約阿施傲慢而嘲諷地回應他(第 18 節),奉勸他在家安居,不要挑事(第 19 節),亞瑪謝仍固執要挑戰(第 20-21 節),最終吃了敗仗(第 22 節),且有災禍臨到自己和他的城(第 23-24 節);這段故事(列王紀下 14:8 等的記載很詳細,和這裡的一樣)印證了所羅門的兩句箴言:(1) 人 的 高 傲 必 使 他 卑 下 (箴言
29:23)。高傲是毀滅的開端,不僅招來毀滅,往往還直接導致毀滅。 凡 自 高 的 , 必 降 為 卑 (路加福音 14:11)。
(2) 不 要 冒 失 出 去 與 人
爭 競 , 免 得 至 終 被 他 羞 辱 (箴言 25:8);那時就不知如何是好了。喜愛爭競的,很快就會受夠了爭競。
2. 但這裡有兩段,是我們在列王紀沒有見過的。
(1)亞瑪謝在挑戰以色列王以前,先與群臣商議(第 17 節)。他採納了誰的建議?不是先知的建議(他沒有立先知作王的謀士),而是那些只會奉承他的政客,是他們慫恿他上去,說他必勝。與人商議是好事,但應當與合適的人商議。神的話領人走正道,人若不願聽從神的話,公義的神就任由他採納壞主意,終至滅亡。不願變聰明的,就讓他變愚蠢。
(2)亞瑪謝的頑固,在此被當作是刑罰他不虔不敬(第 20 節): 這 是 出 乎 神 ;是神任由他偏行己路,好將他和他的民交在敵人手裡,因為他們離棄了神,去尋求以東的神。人若不聽勸,不為靈魂謀利益,公義的神就任由他們按自己的謀略害自己,哪怕是在屬世的事上,也是這樣。
II。從未見過可憐的王像他那樣,被自己的臣僕窮追不捨。自從他離棄耶和華以後(第 27 節),他臣僕的心也就離棄他,並且開始在耶路撒冷謀劃要害他性命。也許他們對他不滿,更多是因為他草率挑起以色列的戰事,而不是因為他膜拜以東的神。最後,不滿情緒越來越高,他發現了背後這場陰謀,覺得應該離開王城,逃到拉吉去,那裡可能是個隱密的所在,可以藏身,也可能是個堅固城,可以抵禦;但他們打發人追到那裡,將他殺死。由此可見,將他殺死仿佛是故意為之,不是一兩個喬裝的臣僕,而是一股相當可觀的勢力。無論他們在這件事上是否公義,神都是公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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