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這裡說的是約阿施作王的故事;其中的過程和最後的結局,與開頭很不相同,不如開頭那樣輝煌。我們先前讀到他奇妙存留性命,奇妙登上王位,這裡則告訴我們,他始於靈性,卻終於肉體。I。在他執政的初期,那時耶何耶大還在世,他表現良好,具體表現在維修聖殿(第 1-14 節)。II。到了執政的後期,耶何耶大死後,他背離了神,導致滅亡。1. 他重設巴力崇拜(第 15-18 節),儘管受到警告不可如此(第 19 節)。2. 他處死先知撒迦利亞,只因他責備他所行的(第20-22 節)。3. 為此神的審判臨到他。亞蘭人入侵(第 23-24 節)。他得了重病;臣僕謀害了他,並且作為他蒙羞的標記,他沒有葬在列王的墳墓裡(第 25-27 節)。
修繕聖殿(主前 855 年)
1-14。1 約阿施登基的時候年七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他母親名叫西比亞,是別是巴人。2 祭司耶何耶大在世的時候,約阿施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3
耶何耶大為他娶了兩個妻,並且生兒養女。
4 此後,約阿施有意重修耶和華的殿,5 便召聚眾祭司和利未人,吩咐他們說:「你們要往猶大各城去,使以色列眾人捐納銀子,每年可以修理你們神的殿;你們要急速辦理這事。」只是利未人不急速辦理。6
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來,對他說:「從前耶和華的僕人摩西,為法櫃的帳幕與以色列會眾所定的捐項,你為何不叫利未人照這例從猶大和耶路撒冷帶來作殿的費用呢?」(7
因為那惡婦亞她利雅的眾子曾拆毀神的殿,又用耶和華殿中分別為聖的物供奉巴力。)
8 於是王下令,眾人做了一櫃,放在耶和華殿的門外,9 又通告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百姓,要將神僕人摩西在曠野所吩咐以色列人的捐項給耶和華送來。10
眾首領和百姓都歡歡喜喜地將銀子送來,投入櫃中,直到捐完。11 利未人見銀子多了,就把櫃抬到王所派的司事面前;王的書記和大祭司的屬員來將櫃倒空,仍放在原處。日日都是這樣,積蓄的銀子甚多。12
王與耶何耶大將銀子交給耶和華殿裏辦事的人,他們就雇了石匠、木匠重修耶和華的殿,又雇了鐵匠、銅匠修理耶和華的殿。13
工人操作,漸漸修成,將神殿修造得與從前一樣,而且甚是堅固。14 工程完了,他們就把其餘的銀子拿到王與耶何耶大面前,用以製造耶和華殿供奉所用的器皿和調羹,並金銀的器皿。耶何耶大在世的時候,眾人常在耶和華殿裡獻燔祭。
這裡講述約阿施良好的開端,與我們在列王紀下 12:1 等見過的相似,但本章的後半段說到他離棄神這件事,列王紀卻說得很少。人的良善,我們應當抓住各樣機會多多述說,常常重複,邪惡的東西則只需偶爾提起,非提不可的時候才提起。我們在這裡只需注意以下幾點:
1. 年輕人剛剛涉世,若能得智慧良善又忠心之人的引導,那是大有好處,就如約阿施受到耶何耶大的影響,且在他在世那段時間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年輕人若常有人在身邊告誡他們遠離惡事,激發他們行善事,但願他們將之看作是祝福,而不是負擔,不是約束;而年輕人若聽從這樣的人,但願他們不要看作是軟弱臣服的標記,反倒應當看作是智慧通達的標記。人若不聽勸,那就沒有指望了。年輕人在婚姻的事上,尤其要聽勸,如約阿施那樣,他任由他的監護人替他物色妻子,因為耶洗別和亞她利雅都曾經是大禍患(第
3 節)。婚姻是人生的轉捩點,往往決定年輕人一生的成敗,所以應當格外謹慎。
2. 人若單憑教育的影響和朋友的影響,也可在信仰的事上有很多表面工夫,並且持續很長時間,實際上對神的事卻並非真心,也沒有內在的愛慕。外在的影響力可叫人向善,心裡卻沒有活潑的恩典原則。
3. 空有虔誠外表的,在信仰的事上唱起高調來,可強於具有虔誠權能的。在修繕殿宇的事上,約阿施比耶何耶大本人還要起勁,還要熱心,他還責備耶何耶大在這件事上的疏忽(第 6 節)。修建神的殿容易,要做神的殿就難了。
4. 修繕教堂是一件好事,為體面起見,也為方便聚會起見,教會各處都當妥善修理。學者們告訴我們,古時的基督教會把十一奉獻的一部份留出來,用來修理教堂。
5. 如果只有少數幾個人積極主動,很多本該完成的善工就不得完成。約阿施發現銀錢不如他預計的那樣籌集,他就換一種籌集方式,問題就解決了。很多人在善工的事上沒有足夠的熱忱衝鋒在前,卻有足夠的誠實尾隨在後。在櫃子上開個洞,上面蓋上蓋,銀錢從洞裡投進去,這樣的方式先前沒有採用過,也許是因為這樣的做法十分新穎,所以籌集銀錢的事上相當奏效,有很多錢投進來,並且人人歡喜(第 10 節)。新發明使人愉悅,有時可促使人盡本份。正所謂: 但 得 智 慧 指 教 , 便
有 益 處 (傳道書 10:10)。
6. 誠信是最大的稱讚,對於掌管公物或擔任公職的人而言,那也是最大的安慰。王和耶何耶大誠信付錢給工匠,工匠也誠信做工(第 12-13 節)。
約阿施被臣僕所殺(主前 845 年)
15-27。15 耶何耶大年紀老邁,日子滿足而死。死的時候年一百三十歲,16 葬在大衛城列王的墳墓裏;因為他在以色列人中行善,又事奉神,修理神的殿。17
耶何耶大死後,猶大的眾首領來朝拜王;王就聽從他們。18 他們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神的殿,去事奉亞舍拉和偶像;因他們這罪,就有忿怒臨到猶大和耶路撒冷。19
但神仍遣先知到他們那裏,引導他們歸向耶和華。這先知警戒他們,他們卻不肯聽。20 那時,神的靈感動祭司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他就站在上面對民說:「神如此說:你們為何干犯耶和華的誡命,以致不得亨通呢?因為你們離棄耶和華,所以祂也離棄你們。」21
眾民同心謀害撒迦利亞,就照王的吩咐,在耶和華殿的院內用石頭打死他。22 這樣,約阿施王不想念撒迦利亞的父親耶何耶大向自己所施的恩,殺了他的兒子。撒迦利亞臨死的時候說:「願耶和華鑒察伸冤!」
23 滿了一年,亞蘭的軍兵上來攻擊約阿施,來到猶大和耶路撒冷,殺了民中的眾首領,將所掠的財貨送到大馬士革王那裏。24 亞蘭的軍兵雖來了一小隊,耶和華卻將大隊的軍兵交在他們手裏,是因猶大人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所以藉亞蘭人懲罰約阿施。25
亞蘭人離開約阿施的時候,他患重病;臣僕背叛他,要報祭司耶何耶大兒子流血之仇,殺他在床上,葬他在大衛城,只是不葬在列王的墳墓裏。26
背叛他的是亞捫婦人示米押的兒子撒拔和摩押婦人示米利的兒子約薩拔。27 至於他的眾子和他所受的警戒,並他重修神殿的事,都寫在列王的傳上。他兒子亞瑪謝接續他作王。
這裡說的是約阿施墮落和叛教的可悲故事。神為他行了大事,他也為神做了一些事;如今事實證明他對神並不感恩,他聲稱要向祂盡責,那也是假的。正是:黃金何其失光!純金何其變色(耶利米哀歌 4:1)!我們在此看見:
I。他叛教的背景。他行正事的時候心不專誠(25:2)。他不誠實,不是本於原則,只是順耶何耶大的意思,因為耶何耶大幫助他登上了王位,又因他在殿裡受到保護,並從偶像崇拜的廢墟上崛起;所以風向一轉,他就跟著轉。
1. 良師離他而去,被取去。耶何耶大一直活到一百三十歲(第
15 節),這對他和他的國都是個憐憫;看來耶何耶大生於所羅門年間,在這之前經歷了整整六朝君王。約阿施親眼看見耶何耶大隆重下葬,本該受激發,沿著從小就蒙耶何耶大所教導的正道走下去:他們將他葬在列王的墳墓裡,又贈以如此光榮的悼詞(也許這句話還刻在他的墓碑上):他在以色列人中行善。猶大稱為以色列,因為別的支派已經背叛了神,唯有猶大才是真以色列人。注意:為同時代的人行善,這是最大的光榮,
你 只 要 行
善 , 就 可 得 祂 的 稱 讚 (羅馬書 13:3)。他在神面前行善,這不是說人的善行夠得著神,而是說他在神殿的事上行善事,恢復了聖殿的供奉(23:8)。注意:人若窮極一生,盡己之力推廣信仰,那就是對本國最大的善事。好,耶何耶大光榮走完了他的路,約阿施僅有的一點信仰卻全都埋進了他的墳墓,他一死,王和王國就墮落了,真是可悲。可見一人的作用不容小覷,又可見虔誠、熱忱、有用之人離世,對君王或百姓而言是何等大的刑罰。又可見我們裡頭實在應當有鹽(馬可福音 9:50),如我們的救主所言,那時,在信仰的事上就能本著內在的原則,無論有何變故也能堅持下去。那時,即便喪了父母,喪了傳道人,喪了朋友,也不會喪了我們的信仰。
2. 壞人出現在他身邊,贏得他的賞識,極盡奉承,拼命朝拜他,不但不安慰他,反倒祝賀他,因為他年邁的師傅死了,長期以來的約束可得解脫。他們說他不必再受祭司的管轄,終於脫離了陳舊的教條和約束,可以為所欲為了;並且你能想像嗎?如此慫恿他墮落的,竟然是猶大的眾首領(第 17 節)。他父親和祖父被亞哈家所敗壞,那家固然沒有什麼好事。但猶大的眾首領竟然引誘他們的王,這實在是可悲。然而心儀褻慢人計謀的,從來不缺出壞點子的褻慢人。他們來朝拜王,說盡好話,使他自以為有絕對的權柄,並且承諾支持他把自己的意願和愛好當作法律,不顧神的誡命和典章。他聽從了他們:他們的言語使他愉悅,比耶何耶大的訓言好聽多了。君王和別人往往聽信惡人的讒言,終至滅亡;那些人空談自由和尊貴,其實是把他們領入最大的奴役和羞恥。
II。叛教的行為:他們離棄神的殿,去事奉亞舍拉和偶像(第 18 節)。眾首領可能向王請願,說耶何耶大還活著的時候,他們不敢向偶像獻祭,現在他們希望這樣做不算罪,就是把他作王前期所拆毀的亞舍拉和偶像重新立起來,因為他們不願受限於聖殿裡無聊陳舊的供奉。他不但允許他們如此行,還參與了進去。王和眾首領不久前還在修繕聖殿,如今卻離棄聖殿;前不久還拆毀了亞舍拉和偶像,如今卻去膜拜這些東西。人真是沒有恒心,真是不可靠!
III。這樣的叛教行為極其嚴重,罪上加罪。神差遣先知到他們那裡(第 19 節),譴責他們的惡行,指出其惡果,希望引導他們歸向耶和華。傳道人的工作是引導眾人歸向神,而不是歸向他們自己;眾人行邪淫離棄神,傳道人應當引導他們回歸。哪怕是最墮落的時代,神也未嘗不為自己留下見證人;他們對神不仁不義,神仍打發先知到他們那裡,勸說指教,並且保證只要他們回頭,就必有恩惠臨到他們,因他寧願罪人回轉,便可活著,不願他們繼續犯罪而死;凡是滅亡的,真是毫無藉口可言。先知該做的都做了:他警戒他們,他們卻不肯聽。很少有人聽,甚至無人肯聽。
1. 他們輕看所有的先知;他們不願聽,難以置信地抓住偶像,乃至先知的各樣譴責、告誡和警告,用盡各樣辦法,也不能使他們信服,不能叫他們回頭。聽的人很少,聽進去的更少,而聽了又信又受其約束的,那就更是少得可憐了。
2. 他們殺了其中最出名的,就是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也許還殺了其他人。關於他:
(1)他奉神的名向他們傳話(第 20 節)。當時眾人聚集在殿院裡(還未離去),可能正值某個節日;撒迦利亞被先知的靈充滿(可能人人都知道他是先知),站在祭司院中的桌子上,用直截了當卻並非咄咄逼人的語氣,指出眾人的罪來,並指出其惡果。他不針對任何具體的人,也不預言具體的刑罰(有的先知有時會那樣),而是用盡可能不得罪人的語氣,提醒他們律法書上所寫的。只要看看聖經,就會發現:
[1.] 他們干犯了誡命:“你們干犯耶和華的誡命,你們知道事奉亞舍拉和偶像是干犯神的誡命;為何要冒犯神,得罪自己呢?”
[2.] 所導致的刑罰:“你們知道,如果神的話是真的,那麼你們在這惡道上不可能興旺;不要指望作了惡事,還會有好結果。其實你們已經知道,因為你們離棄耶和華,所以祂也離棄你們,如經上所言(申命記 29:25;31:16-17)。”這就是傳道人的工作,藉著神的話,好比明燈,揭露世人的罪,解釋神的意思。
( 2 ) 他好心好意傳遞這話,他們卻殘酷惡待他(第 21 節)。眾首領設謀陷害,也可能是其中的幾人,又有王的命令,覺得被這公平的警告所冒犯,於是他們立即用石頭打死他,並且不是以法律為幌子指控他褻瀆、叛國或假先知,而是當眾騷亂,並且就在耶和華殿的院內,真是可怕的惡行,不亞於任何我們在列王故事中讀到的。此人是聖人,是個祭司,此處是聖地,是殿的院內(是內院,介於廊子和祭壇之間),此話更聖,我們有理由相信他們知道這話來自先知的靈。這段譴責公平,這段警告嚴正,有聖經為據,並且語氣中肯溫和,然而他們卻如此公然抵擋神,一定要流先知的血,不然就難消心頭之恨。 諸 天 哪 , 要 因 此 驚 奇 (耶利米書 2:12)! 大 地 啊 , 要 震 動 (詩篇 114:7)!如此大惡,人竟然行得出來,以色列人竟然行得出來,公然藐視並且干犯一切公平、光榮、神聖的;並且一個君王,與神立約的王,本該保護支持這樣的人,竟然下令將他謀殺!猶太人說這件事有七樁大罪:殺祭司,殺先知,殺審判官,流無辜人的血,玷污殿的院,干犯安息日,干犯贖罪日;猶太人傳說這件事發生在贖罪日。
( 3 ) 更有甚者,這位因為忠於神、忠於國家而殉道的撒迦利亞,竟然是耶何耶大的兒子;耶何耶大為以色列作了許多善事,待約阿施更是如同父親一般(第 22 節)。這裡不說這件事是冒犯神,是蔑視信仰,單單紀念耶何耶大,指出這是忘恩負義。約阿施不紀念父親的恩德,反倒殺兒子,只因兒子盡自己的本份,父親若在場,也會這樣做的。說某人忘恩負義,那是最大的惡名。
( 4 ) 殉道者臨死前預言,神必向謀殺他的人伸冤:願耶和華鑒察伸冤!這話不是出自復仇的靈,而是出自先知的靈:祂必伸冤!這將是他們所流之血的持續呼聲,好比亞伯的血控訴該隱:伸冤在神,願神伸冤,以血還血。祂也必伸冤,因為祂是公義的。這寶貴的血很快得到了清算,刑罰很快臨到這叛教的王;後來迦勒底人毀滅耶路撒冷的時候也提到過這件事,說他們惡待先知,終於導致滅亡,無可挽回(36:16);就連我們的救主也說凡逼迫祂和祂福音的,都要因這位撒迦利亞的血而被清算;殉道者之血的呼聲竟然如此響亮,持續得如此久遠。參考馬太福音
23:35。祭壇底下靈魂的呼聲也是這樣的(啟示錄 6:10): 祢 不 審 判 住 在 地 上 的 人 , 給 我 們 伸 流 血 的 冤 , 要 等 到 幾 時 呢 ? 不會永遠不受報應的。
IV。約阿施倒行逆施,神的審判就臨到他:
1. 亞蘭人一小隊人馬前來攻佔了耶路撒冷,殺了眾首領,擄掠了該城,將財貨送到大馬士革去了(第 23-24 節)。神的百姓若持守真神,哪怕仇敵人多勢眾,也往往能勝過他們,如今正相反,一小股微不足道的亞蘭人竟然能打敗大隊的以色列軍兵,只因他們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那時就不只是與仇敵戰個平手,而是大大不利,因為他們的神不只是離他們而去,而是反過來與他們為敵,與他們相爭。亞蘭人是神手中的器皿,要懲罰約阿施,儘管他們未必這樣想(以賽亞書 10:6-7);參考申命記 32:30。
2. 神擊打他,使他得大病,或身體得病,或頭腦得病,或兩者都有,或像他祖父那樣(21:18),或像掃羅,有惡魔從神而來攪擾他。亞蘭人在騷擾他的時候,他覺得只要能擺脫他們,他就可得痊癒。可是亞蘭人還未離開,神已經用疾病來擊打他了。伸冤一旦追趕世人,一場災禍的結尾就是另一場災禍的起頭。
3. 他自己的臣僕謀害他。也許他開始指望自己的病快要好起來,他不過是個中年人,應該能恢復,可是他剛從陷坑上來,就被網羅纏住(以賽亞書 24:18)。他以為快要躲過疾病的死,卻又遇上刀劍的死。他們殺他在床上,要報耶何耶大兒子流血之仇1,由此看來他不僅殺了撒迦利亞,還因他的緣故殺了耶何耶大別的兒子。殺他的人也許本意是報流血之仇,但無論是否如何,神允許他們殺他,其本意是報流血之仇。凡是喝聖徒之血的,到頭來必要喝自己的血,這是他們所配得的。這裡列出謀殺他之人的名(第
26 節),值得注意的是:二人的母親都是外邦人,一個是亞捫婦人,一個是摩押婦人。這樣的婚姻是律法所禁止的,為的是防止偶像崇拜;拜偶像的王卻可能支持這樣的婚姻,其結果就是自取滅亡。
4. 百姓不願將他葬在列王的墳墓裡,因為他辦事不當,玷污了自己的榮耀。願他不得記錄在義人之中(詩篇 69:28)。這些刑罰稱作他所受的重擔2(第 27 節),因為神的忿怒是極重的重擔,沒有人承受得住。這也可理解為神藉著先知警戒他,因為警戒也稱為重擔。神往往在今世就把特別的記號按在叛教者的身上,表示祂的忿怒,為的是告誡所有的人要回想羅得的妻子(路加福音 17:32)。
1欽定本第 25 節中「耶何耶大兒子」的「兒子」一詞用複數。
2欽定本將第 27 節中的「警戒」一詞譯為「重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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