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本章講述羅波安作王的故事,比我們先前在列王紀見過的更為詳細;這是個悲哀的故事。我感覺我們又回到了士師記,因為:I。羅波安和他的民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第 1 節)。II。神因此將他們賣給了埃及王示撒,他嚴嚴地苦待他們(第 2-4 節)。III。神打發先知去,向他們說明審判的原委,並呼籲他們悔改(第 5 節)。IV。於是他們自卑(第 6 節)。V。神見他們悔改,就轉離祂的怒氣(第 7,12 節),但還是留下祂不悅的記號(第 8-11 節)。最後是概述羅波安和他作王期間的特點,以及他的死(第 13-16 節)。
埃及侵犯猶大
1-12。1 羅波安的國堅立,他強盛的時候就離棄耶和華的律法,以色列人也都隨從他。2
羅波安王第五年,埃及王示撒上來攻打耶路撒冷,因為王和民得罪了耶和華。3 示撒帶戰車一千二百輛,馬兵六萬,並且跟從他出埃及的路比人、蘇基人,和古實人,多得不可勝數。4
他攻取了猶大的堅固城,就來到耶路撒冷。5 那時,猶大的首領因為示撒就聚集在耶路撒冷。有先知示瑪雅去見羅波安和眾首領,對他們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們離棄了我,所以我使你們落在示撒手裏。』」6
於是王和以色列的眾首領都自卑說:「耶和華是公義的。」7 耶和華見他們自卑,耶和華的話就臨到示瑪雅說:「他們既自卑,我必不滅絕他們;必使他們略得拯救,我不藉著示撒的手將我的怒氣倒在耶路撒冷。8
然而他們必作示撒的僕人,好叫他們知道,服事我與服事外邦人有何分別。」
9 於是,埃及王示撒上來攻取耶路撒冷,奪了耶和華殿和王宮裏的寶物,盡都帶走,又奪去所羅門製造的金盾牌。10
羅波安王製造銅盾牌代替那金盾牌,交給守王宮門的護衛長看守。11 王每逢進耶和華的殿,護衛兵就拿這盾牌,隨後仍將盾牌送回,放在護衛房。12
王自卑的時候,耶和華的怒氣就轉消了,不將他滅盡,並且在猶大中間也有善益的事。
以色列分成了兩國,顏面大損,並且實力大大削弱,但猶大國既然擁有聖殿和王城,有大衛家和亞倫家,只要繼續謹守本位,仍可自強,只可惜我們在此所看到的是一片混亂。
I。羅波安和他的民離開了神:他離棄耶和華的律法,實際上就是離棄神,以色列人也都隨從他(第
1 節)。他先前遵行大衛和所羅門的道,就有三年的興盛期(11:17);三年以後,他在敬拜神的事上馬虎起來;這裡沒有舉例說明,但他越來越糟糕,並且猶大人也都隨從他;這裡稱他們為以色列,因為他們行耶羅波安引誘以色列國所行的惡道。他如此行,是在他的國堅立、強盛的時候。王位不穩的時候,他就持守本位,與神為友;一旦發現王位穩固,就覺得不再需要信仰,沒有信仰也足夠安全。正所謂:
愚 頑 人 安
逸 , 必 害 己 命 (箴言 1:32)。 耶 書 侖 漸 漸 肥 胖 , 粗 壯 , 光 潤 , 踢 跳 , 奔 跑
(申命記 32:15)。世人一旦興旺,不必擔心災禍,就很容易對神說: 離 開 我 們 吧 (約伯記 21:14)。
II。神很快降災禍給他們,為的是喚醒他們,叫他們悔改,免得他們心裡剛硬。羅波安在位第四年他們開始敗壞,第五年埃及王就率大軍上來攻打,攻取了猶大的堅固城,來到耶路撒冷(第 2-4節)。他們剛開始離棄神,不再敬拜祂,這場大禍就臨頭,又是通過意想不到的手(前朝和埃及有大量的友好往來),並且十分迅猛,以致羅波安前不久剛剛加固並且十分倚賴、看作是國家盾牌的猶大堅固城很快落入敵手,並無抵抗;這清楚表明這件事出自耶和華,因為他們得罪了祂。
III。神為了防止他們誤解這場災禍的意義,還用言語來解釋刑杖(第 5 節)。當時猶大眾首領都聚集在耶路撒冷,可能是召開軍事會議,商討在這關鍵時刻如何確保安全;神打發一位先知到他們那裡,就是先前奉差遣、吩咐他們不要出兵攻打十個支派的那位先知(11:2),名叫示瑪雅;他明確告訴他們,示撒之所以勝過他們,不是因為他們處事不當(眾首領當時也許正在查驗有何不當之處),而是因為他們離棄了神。神從不離棄任何人,除非他們先離棄祂。
IV。話語的責備和刑杖的責備一同出現,王和眾首領就在神面前自卑,認罪悔改,並且願意接受處罰,說:“ 耶 和 華 是 公 義 的 (第 6 節)。我們不能怨別人,只能怨自己;願神在判斷的時候顯為清正。”我們在遭到天譴的時候也理當如此,要承認神是公義的,要自我省察。哪怕是君王和首領,也要在神面前彎腰自卑,不然就要被折斷,就要滅亡。
V。他們一旦宣告要悔改,神就向他們稍微表示一點恩惠,救他們免於滅亡,但仍任由他們懼怕刑罰,防止他們再度叛逆。
1. 神施憐憫,阻止了差點臨到他們的毀滅。示撒統領這樣的大軍,又是屢戰屢勝,攻取了所有的堅固城,用不了多久,整個國家連同耶路撒冷,豈不都唾手可得嗎?然而一旦神說:你狂傲的浪要到此止住(約伯記 38:11),再兇猛的大軍也要萎縮,變得無力。來到耶路撒冷的滅命天使再次被禁止,不可毀滅:我不將我的怒氣倒在耶路撒冷;不在這時,不藉著這手,不全然滅絕(第
7,12 節)。注意:人若承認神降災給他們是公義的,就必發現祂滿有恩典。人若在神面前自卑,就必得蒙祂的恩惠。施憐憫的神一有機會就表示憐憫。只要我們誠心謙卑在叫人謙卑的天意之下,一旦苦難達到了目的,就會挪去;即便不挪去,也會改變性質。
2. 祂使他們稍得解脫,但不完全解脫,而是局部性的;祂使他們在敵軍面前占得一些優勢,又招募了一些新兵;有人理解為:祂使他們暫時得拯救。他們改革,卻是局部性改革,且是暫時的,很快就舊病復發;既然改革是暫時的,拯救也就是暫時的。不過第 12 節又說:在猶大中間有善益的事,就是開始有了轉機。
(1)虔誠有了轉機。在猶大出現了好事(註腳這樣說),好的使者,好的百姓,好的家庭,國家災禍使他們變好了。注意:在普遍敗壞墮落的時代,若在餘剩的民中仍有善益的事,那就是一種安慰,表示以色列中仍有希望。
(2)局面也有了轉機。在猶大,所有的堅固城都被攻破(第 4 節),事情就很糟糕;一旦悔改,局勢就有了改變,在他們中間就有了善益的事。注意:倘若諸事不如人意,但只要比所想像的好一些,比先前好一些,比我們所配得的好一些,我們就應當感恩。即便神只是使我們略得拯救,我們也應當感念祂的良善。
3.
但祂還是任憑他們被示撒的手重重擊打,在自由和財富方面都受到重創。
( 1 ) 自由方面(第 8 節):他們必作示撒的僕人(就是要看他的臉色,向他進貢,有的可能還要被他擄去),好叫他們知道,服事我與服事外邦人有何分別。有可能他們抱怨信仰規則過於嚴格,他們離棄耶和華的律法(第 1
節),因為他們覺得那是壓在身上的重軛。神說:“那好,那就叫他們好自為之;既然他們不要我管轄他們,那就讓外邦王管轄他們一段日子,看看他們是否喜歡。他們本可歡心樂意地事奉神,卻不願這樣做,那就讓他們在饑餓、乾渴中事奉仇敵(申命記 28:47-48),直到他們想起要歸回先前的主,那時他們的光景就比如今還好(何西阿書
2: 7)。”有人認為以西結書 20:24-25 說的就是這個意思:因為他們不遵行我的典章,我就任他們遵行不美的律例。注意:
[1.] 若把事奉神和事奉別的作比較越多,事奉神就顯得越合理,越輕省。
[2.] 在順服神的路上無論有何艱難困苦,也總比因不順服神所可能遭遇的刑罰好一千倍。節制的法則太難守嗎?不節制的後果更難應付。事奉美德是全然自由,事奉情慾則是全然奴役。
( 2 ) 財富方面。埃及王擄掠了聖殿和王宮,這兩處在所羅門離世的時候都是裝滿寶物的,埃及王卻盡都帶走;是的,全都奪了去,凡是能拿的,都拿了去(第 9 節)。這就是他此行的目的所在。大衛和所羅門行神的道,府庫就裝滿,一個通過爭戰,另一個通過貿易;但羅波安離棄神的律法,府庫就倒空。金盾牌被取去,用銅盾牌代替這件事(第 9-11 節),我們在列王紀上 14:
25-28 見過。
亞比雅作猶大王(主前 970 年)
13-16。13羅波安王自強,在耶路撒冷作王。他登基的時候年四十一歲,在耶路撒冷,就是耶和華從以色列眾支派中所選擇立他名的城,作王十七年。羅波安的母親名叫拿瑪,是亞捫人。14羅波安行惡,因他不立定心意尋求耶和華。
15羅波安所行的事,自始至終不都寫在先知示瑪雅和先見易多的史記上嗎?羅波安與耶羅波安時常爭戰。16羅波安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裏。他兒子亞比雅接續他作王。
羅波安作王的故事在此結束,與其他王的結局大致相同。這裡具體提到兩點:
1. 他終於在耶路撒冷自強(第 13 節)。猶大的堅固城沒能達到他所期望的,他就在耶路撒冷堅固自己,一心加固,並在那裡作王十七年,就是耶和華所選擇立他名的城。這體現他的尊榮和特權,王城竟然就在聖城,但這也更顯得他不虔敬,聖殿近在咫尺,他卻遠離神。他的百姓和耶羅波安的百姓常有摩擦,雙方時常爭戰(第 15 節),但他不落下風,仍在作王,並且看來他不再像作王第四年那樣公然離棄神的律法(第 1 節)。
2. 他在信仰的事上卻不自強(第 14 節)。他沒有全然離棄神,但他不立定心意尋求耶和華,因而是作惡。看看他錯在何處。
(1)他不事奉耶和華,因為不尋求耶和華。他不禱告,不像所羅門那樣求智慧和恩德。禱告若得改善,凡事都能改善。也可能他不求問神的話,不尋求神的旨意,不從中得指示。
(2)他不把信仰當一回事,因為他不立定心意,不應用,不上心,也不在信仰的事上拿定主意。他行惡,因為他從不立定心意行善。人若在善事上搖擺不定,不能持之以恆,不重視信仰,就很容易受撒但引誘去行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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