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前面說到神的以撒被捆在祭壇上,預備獻祭,並且仇敵為之誇勝;這裡說的是拯救工作開始醞 釀,並且有了良好的開端。I。站在猶太人一邊的人意識到危險,極其哀慟(第
1-4 節)。II。末底改和以斯帖商議要阻止這事。1. 以斯帖過問此事,得知實情(第 5-7 節)。2. 末底改催促她求王收回成命(第
8-9 節)。III。以斯帖不同意,說若不蒙召,直接去求王,會有危險(第 10-12 節)。IV。末底改催促她要冒險前往(第 13-14 節)。V。以斯帖禁食三天,承諾照辦(第 15-17 節);後來我們發現她所行的十分順利。
猶太人大大哀慟(主前 510 年)
1-4。1 末底改知道所做的這一切事,就撕裂衣服,穿麻衣,蒙灰塵,在城中行走,痛哭哀號。2
到了朝門前停住腳步,因為穿麻衣的不可進朝門。3 王的諭旨所到的各省各處,猶大人大大悲哀,禁食哭泣哀號,穿麻衣躺在灰中的甚多。
4 王后以斯帖的宮女和太監來把這事告訴以斯帖,她甚是憂愁,就送衣服給末底改穿,要他脫下麻衣,他卻不受。
這裡說的是哈曼的血腥王命一出,猶太人中普遍哀慟不已,真是百姓的患難期。
1. 末底改痛哭哀號,撕裂衣服,穿麻衣(第 1-2 節)。他不只是發洩,還當眾宣告,並不忌諱,公開承認站在猶太人一邊,與他們同甘苦,是他們在患難中的弟兄和伴侶,不論哈曼一夥如何污蔑他們,說他們是可鄙的民。既然知道這是正義的,是屬神的,儘管貌似並無勝算,他也公開表態,真是高尚的行為。末底改比別人更清楚危險逼近,因他知道哈曼的怨恨主要是針對他,知道猶太人遭殃是因他的緣故;有人說他太過固執,不肯下拜(5:9);他雖不後悔,但一想到本族的人竟要因他的緣故遭難,想到會有人怪他太過較真,心裡就大大不安。但他既能在神面前申訴,說自己所行的乃是憑良心,便將自己和百姓都坦然交給按公義審判的神。為良心的緣故遭遇危險的,神必保守。這裡提到一條定例,凡是穿麻衣的不可進朝門;君王專制常常造成很多悲哀,但穿麻衣的卻不可靠近王,只因他不願聽見他們的悲聲。在王宮露面的,必須興高采烈,哀慟的要排除在外;王宮裡個個穿細軟衣服(馬太福音 11:8),無人穿麻衣。但若以為只要排除憂愁的現象,便可排除憂愁的起因,只要禁止穿麻衣的進入,便可禁止疾病、災禍和死亡進入,那就真是可笑之極。但這條定例迫使末底改不得靠近,只能止步在朝門前,不能坐到自己的位上。
2.
各省的猶太人都極為痛心(第 3 節)。他們得不到飯桌上的安慰(或禁食,或眼淚落在飲食中),夜間也得不到床上的安慰,穿麻衣躺在灰中。當年塞魯士允許他們回歸故鄉,他們對神信心不足,對故鄉的愛不足,選擇留在被擄之地,如今也許懊悔不已,怪自己愚昧,不該不回應神的呼召。
3.
王后以斯帖聽說末底改悲痛難忍,甚是憂愁(第 4 節)。末底改的心事就是她的心事,她仍十分敬重他;猶太人的危難就是她的苦難,她雖貴為王后,卻沒有忘記自己的同胞。坐尊位的,哪怕用上等的油抹身,也應當為約瑟的苦難擔憂(阿摩司書 6:6),不可看作是自降身份。以斯帖派人給末底改送衣服,希望喜樂油代替悲哀,讚美衣代替憂傷之靈(以賽亞書 61:3);他卻不受,像是拒絕受安慰;他希望她知道他十分悲傷,進而便可知道悲傷的原因。
末底改求助於以斯帖,催促她去求王;以斯帖終於決定冒險(主前 510 年)
5-17。5 以斯帖就把王所派伺候她的一個太監,名叫哈他革召來,吩咐他去見末底改,要知道這是甚麼事,是甚麼緣故。6
於是哈他革出到朝門前的寬闊處見末底改。7 末底改將自己所遇的事,並哈曼為滅絕猶大人應許捐入王庫的銀數都告訴了他;8
又將所抄寫傳遍書珊城要滅絕猶大人的旨意交給哈他革,要給以斯帖看,又要給她說明,並囑咐她進去見王,為本族的人在王面前懇切祈求。9
哈他革回來,將末底改的話告訴以斯帖;10 以斯帖就吩咐哈他革去見末底改,說:11
「王的一切臣僕和各省的人民都知道有一個定例:若不蒙召,擅入內院見王的,無論男女必被治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不得存活。現在我沒有蒙召進去見王已經三十日了。」12
人就把以斯帖這話告訴末底改。13 末底改託人回覆以斯帖說:「你莫想在王宮裏強過一切猶大人,得免這禍。14
此時你若閉口不言,猶大人必從別處得解脫,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致滅亡。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15
以斯帖就吩咐人回報末底改說:16 「你當去招聚書珊城所有的猶大人,為我禁食三晝三夜,不吃不喝;我和我的宮女也要這樣禁食。然後我違例進去見王,我若死就死吧!」17
於是末底改照以斯帖一切所吩咐的去行。
波斯國法極為嚴格,當妻子的不可隨意走動,尤其是王后,因而末底改沒有機會和以斯帖面對面商議這件大事,但王所派服事以斯帖的太監哈他革多次往來傳話;看來這是個可靠的太監。
I。她差他去見末底改,希望詳細瞭解他有何難處,為何哀慟(第 5 節),為何不脫去麻衣。這樣的詢問與所有愛錫安的人相稱,叫我們知道如何表達憂愁和喜樂,如何禱告,如何讚美。若要與哀哭的同哀哭,就當先知道他們為何哀哭。
II。末底改傳話給她,說明原委,並且吩咐她去向王求情:末底改將自己所遇的事都告訴了他(第 7節),哈曼如何怨恨他,只因他拒絕跪拜,如何施詭計騙得諭旨等;他還把諭旨的抄本送給她,讓她知道她和她的本民大難臨頭;還說如果她對他還有敬意,對猶太民族還有好感,如今就該為他們出頭,在王面前闢謠,使其不受騙,澄清事實真相,相信屆時他必收回成命。
III。她將自己的難處告訴末底改,說她不能向王求情,那樣做會有生命危險;他這樣催促,令她十分為難。她為幫助猶太人,很願意等待良機,很願意屈身相求,但如果要她冒死相求,很可能會被當作罪犯而處死,那麼她只好說:請你准我辭了(路加福音 14:18),另請高明吧。
1. 當時有一個定例,人人皆知,就是無論何人,若不蒙召,擅自到王跟前來,必被治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而若要趕上他好心情,這樣的機會微乎其微(第 11 節)。這條定律不是出於明智,也不是考慮王的人身安全,更多是一種傲氣,叫人不常見到他,難得見他,便把他捧得像神明一般。這條定例實在愚蠢得很:
(1)把君王搞得很不愉快,整天關在住處,生怕被看見。王宮與監獄無異,君王鬱鬱寡歡,甚至消沉悲觀,人見人怕,對自己也是個負擔。許多人日子難熬,皆因傲慢乖僻。
(2)對臣民很不利,如果連求見的自由都沒有,疾苦不能解決,案件不能上訴,要王有何用呢?萬王之王的宮裡決不是這樣;我們隨時都可坦然到祂的施恩座前,只要是憑信心的禱告,都能得著平安的回應。我們藉著耶穌的寶血,不但能進入內院,還能進入至聖所。
(3)對王妻來說尤其不方便(定例中並無附加條款說她們是例外),她們乃是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也許這條定例另有其險惡用心,是故意針對她們的,要給王更大空間與嬪妃來往;這些以斯帖都知道。君王若利用法律條款來滿足自己的情慾,這國就有禍了。
2.
她眼下的處境十分為難。天意使然,在這關鍵時刻,她剛好被籠罩在陰雲之下,王對她有些冷淡,她沒有見王已經三十日;這是要試煉她的信心和勇氣,日後她再蒙王恩,就更突顯神的良善。可能哈曼酒色並用,試圖叫王分心,忘記所行之事;這樣一來,以斯帖就被冷落;哈曼知道以斯帖是自己的對頭,想必儘量使王疏遠她。
IV。末底改十分堅持,說無論有何風險,都要將這件大事稟告給王(第 13-14 節)。她必須出頭,萬勿推辭;他對她說:
1.
這是她自己的事,這道諭旨要滅絕所有的猶太人,並沒有將她排除在外:「你莫想在王宮裡得免這禍,別以為王宮是你的避難所,別以為王冠可以救你人頭;不能,你是個猶太女子,別的猶太人若被剪除,你也會被剪除。」冒險求見丈夫只是可能死,而落到仇敵手裡則是必定死,何去何從,她應當明白。
2.
這事無論如何都會成就,她大可放手去行。你若閉口不言,猶大人必從別處得解脫,蒙拯救。這話表現出十足的信心;大難臨頭,他仍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羅馬書 4:20)。器皿也許會失效,但神的約永不失效。
3.
此時她若因為怯懦或不信的緣故拋棄朋友,就該擔心天上會有審判臨到,毀滅她和她家人:「你和你父家必致滅亡,別的猶太人卻要存活。」人若想通過犯罪手段來保命,不在正道上信靠神,就必在犯罪的道上喪命。
4.
神使她當上王后,正是為了這件事:「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份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
(1)所以你要感恩,為神,為祂百姓,你有義務這樣做,否則就是沒有達到你高升的目的。
(2)所以你不必擔心做不成;既然是神要你如此行,祂必保守你,叫你成功。」
[1.]
如此看來,她到這個國家來,就是要成為拯救猶太人的器皿,末底改的猜想是對的。正因為神愛祂的百姓,所以讓以斯帖當上王后。神所行的一切,都有其智慧的謀略和意圖,乃是我們所不知道的,直到祂成就所行的,而結果證明萬事都是叫神的百姓得益處,都以他們的利益為中心。
[2.]
正因為有此可能,她就當鼓起勇氣來,盡全力為本族效力。神為何把我們放在特定的地位,這樣的事人人都當思想,要努力成就神的意圖;一旦有特別的機會服事神,服事這世代的人,千萬不可錯過,既然受託,就當發揮優勢。末底改將這些事向以斯帖陳明;有的猶太作者很會添油加醋,說他還把自己所遇的事(第 7 節)告訴她,說他前晚在回家路上,聽說哈曼的陰謀,心情極其沉重;他遇見三個猶太孩童正放學回家,就問他們那天學了些什麼;第一個說他學了箴言 3:25-26:忽然來的驚恐,不要害怕;第二個說他學了以賽亞書 8:10:任憑你們同謀,終歸無有。第三個說他學了以賽亞書 46:4:我已造作,也必保抱;我必懷抱,也必拯救。於是末底改驚呼道:「天哪,是誰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建立了能力(詩篇 8:2)!」
V。以斯帖終於下定決心,要不惜代價向王求情,但她和她朋友必須先求告神。她要他們先禁食禱告,求神的恩惠,然後才去求王的恩惠(第 15-16 節)。她說這話:
1.
滿有敬虔和信心,配得上以色列人的稱號。君王的心都在神手中,她仰望神,仰望祂感動王的心,向她施恩。她甘冒生命危險,但她既將靈魂交托給神,將自己交在祂保護之下,就感覺到平安和輕省。她相信藉著禱告可得著神的恩惠,相信祂的民是禱告的民,也相信祂是聽禱告的神。她知道義人在非常時期常聚在一起,或禁食或禱告,不少人聚在一起,是又禁食又禱告。於是:
( 1 )她希望末底改帶領書珊城的猶太人一同禁食,辦嚴肅會,在各自所屬的會堂為她禱告,一同禁食,三晝三夜不沾美食,儘量不吃任何食物,表示懺悔,表示配不上神的憐憫。若有人在追求神恩惠的時候不願付代價,不願刻苦己心,那就是不明白神恩惠的價值。
(2)她應允她和她的宮女都會在宮裡禁食,因她不能參加猶太人的聚會;她的宮女可能是猶太女子,也可能是皈依猶太信仰的外邦人,她們都會與她一同禁食禱告。這裡出現了一個好榜樣,值得效法,就是女主人與婢女一同禱告。請注意看:人若不得不留守家中,也可和參加神百姓聚會的人一同禱告;肉身不能出席,心靈仍可出席。若想請別人代禱,千萬不可以為自己不必禱告。
2.
滿有勇氣和決心,配得上王后的稱號。「如果我們在這件事上求告神,我就進去見王,為我的本族代求。我知道這不合王的定例,但卻合神的定例;無論結果如何,為了服事神,服事祂的百姓,我甘冒風險,不顧惜性命;我若死就死吧。這樣的死最光榮。我寧可盡本份,然後為我的民而死,也不願遠離本份,然後與他們同死。」她的推理和那幾個長大麻瘋的有點像(列王紀下
7:4):「若在這裡坐著不動,也必是死。若冒險前往,也許能活,我的民也能活。若真要死,那就死吧。」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她說這話,不是絕望,也不是衝動,而是出於聖潔的決心,要盡自己的本份,然後把結果交托給神,求他的聖潔旨意成全。在本書的次經部份(第
13-14 章)我們看見末底改和以斯帖為此事禱告,十分具體,十分中肯。隨著故事情節的發展,我們能看見神從不對雅各的後裔說:你們尋求我是徒然的(以賽亞書 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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