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血腥的亞她利雅獨裁統治了六年;我們在本章見到她被廢黜,又被殺,合法的後裔約阿施登基。我們先前見過的故事(列王紀下 11:4 等)和這裡的幾乎相同。I。耶何耶大預備眾人迎接王,將自己的意圖告訴他們,又將他們武裝起來,把守各門(第 1-10 節)。II。他把王領到眾人面前,立他為王,膏立他(第 11 節)。III。他殺死篡位者(第 12-15 節)。IV。他在國中推行改革,重建信仰,恢復民事治理(第 16-21 節)。
收復猶大的預備工作(主前 878 年)
1-11。1 第七年,耶何耶大奮勇自強,將百夫長耶羅罕的兒子亞撒利雅,約哈難的兒子以實瑪利,俄備得的兒子亞撒利雅,亞大雅的兒子瑪西雅,細基利的兒子以利沙法召來,與他們立約。2
他們走遍猶大,從猶大各城裏招聚利未人和以色列的眾族長到耶路撒冷來。3 會眾在神殿裏與王立約。耶何耶大對他們說:「看哪,王的兒子必當作王,正如耶和華指著大衛子孫所應許的話」;4
又說:「你們當這樣行:祭司和利未人凡安息日進班的,三分之一要把守各門,5 三分之一要在王宮,三分之一要在基址門;眾百姓要在耶和華殿的院內。6
除了祭司和供職的利未人之外,不准別人進耶和華的殿;惟獨他們可以進去,因為他們聖潔。眾百姓要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7
利未人要手中各拿兵器,四圍護衛王;凡擅入殿宇的,必當治死。王出入的時候,你們當跟隨他。」
8 利未人和猶大眾人都照著祭司耶何耶大一切所吩咐的去行,各帶所管安息日進班出班的人來,因為祭司耶何耶大不許他們下班。9
祭司耶何耶大便將神殿裏所藏大衛王的槍、盾牌、擋牌交給百夫長,10 又分派眾民手中各拿兵器,在壇和殿那裏,從殿右直到殿左,站在王子的四圍;11
於是領王子出來,給他戴上冠冕,將律法書交給他,立他作王。耶何耶大和眾子膏他,眾人說:「願王萬歲!」
不難想像,亞她利雅篡位的六年間,耶路撒冷各樣光景極其糟糕,也許我們會覺得奇怪,神竟然允許這樣的事發生,祂的百姓也竟然能忍耐這麼久;然而經過這樣黑暗而漫長的黑夜,這場革命的早晨就更明亮,更受歡迎。關於大衛後裔和寶座的傳承,神曾經指著祂的聖潔起誓(詩篇 89: 35),中斷不等於廢去;政權的溪流在此重新流進正確的管道。這場變革的器皿和主要操控人是耶何耶大:
1. 他顯得相當有智慧,能存留幼王的性命這麼多年,直到他適合公開露面,直到國民開始厭倦篡位者,並且他提前預備諸事,其保密程度和執行效率都令人欽佩。神有工要做,必預備並且激發合宜的人。
2. 他顯得相當有影響力。眾軍長都與他聯手(第 1 節)。利未人和以色列各族長應召來到耶路撒冷(第 2 節),隨時願意聽從他的吩咐。可見智慧和美德給人何等樣的權柄。利未人和猶大眾人都照著祭司耶何耶大一切所吩咐的去行(第 8 節),並且知道這秘密的,都能謹守秘密,直到開始執行,有點奇怪。正所謂: 寧 可 在 安 靜 之 中 聽 智 慧 人 的 言 語 (傳道書 9:17)。
3. 他顯得相當有信心。他能如此行,不是出於普通的仗義(更不是因為他妻子是王室人員),而是重視神的話,重視王位傳承的神聖性(第 3 節): 王 的 兒 子 必 當 作 王 ,必須作王,正如耶和華所應許的。他定睛於神的應許,並且倚靠神的應許,使他這場壯舉顯得更加光榮。
4. 他顯得相當虔誠。這件事要在殿裡進行,就律法規條而言也許有些不當,但這樣做很有必要,因而是情有可原的;不過他特別囑咐眾人不可擅入耶和華的殿,不然就要處死,唯有祭司和利未人才能進去,他們是聖潔的(第 6-7 節)。聖物決不能褻瀆,即便是為了維護民間權益,也不能褻瀆。
5. 他顯得相當堅毅。一旦開始進行,他就進行到底,領王子出來,給他戴上冠冕,將律法書交給他(第 11 節)。他甘冒生命危險,但這是正義的,所以他剛強壯膽。這裡說他的眾子和他一同膏立新王。其中之一可能就是撒迦利亞,後來他因為批評約阿施,被他處死(24:20);這就使約阿施尤其顯得忘恩負義,因為撒迦利亞在膏立他為王的時候十分積極。
約阿施登基,亞她利雅被誅(主前 878 年)
12-21。12 亞她利雅聽見民奔走讚美王的聲音,就到民那裏,進耶和華的殿,13 看見王站在殿門的柱旁,百夫長和吹號的人侍立在王左右,國民都歡樂吹號,又有歌唱的,用各樣的樂器領人歌唱讚美;亞她利雅就撕裂衣服,喊叫說:「反了!反了!」14
祭司耶何耶大帶管轄軍兵的百夫長出來,吩咐他們說:「將她趕到班外,凡跟隨她的必用刀殺死!」因為祭司說:「不可在耶和華殿裏殺她。」15
眾兵就閃開,讓她去;她走到王宮的馬門,便在那裏把她殺了。
16 耶何耶大與眾民和王立約,都要作耶和華的民。17 於是眾民都到巴力廟,拆毀了廟,打碎壇和像,又在壇前將巴力的祭司瑪坦殺了。18
耶何耶大派官看守耶和華的殿,是在祭司利未人手下。這祭司利未人是大衛分派在耶和華殿中、照摩西律法上所寫的,給耶和華獻燔祭,又按大衛所定的例,歡樂歌唱;19
且設立守門的把守耶和華殿的各門,無論為何事,不潔淨的人都不准進去。20 又率領百夫長和貴冑,與民間的官長,並國中的眾民,請王從耶和華殿下來,由上門進入王宮,立王坐在國位上。21
國民都歡樂,合城都安靜。眾人已將亞她利雅用刀殺了。
這裡說的是:
I。眾人喜悅(第 12-13 節)。君王有權站在柱旁,他一旦出現在那裡,國民都歡樂,因為看見有枝條從耶西的本發出(以賽亞書 11:1)。那枝條原本好比枯枝落在乾地上,如今看見大衛家的王,對他們而言真是喜出望外。看見這一幕,人人奔相走告,稱頌君王,稱頌神,因他們當中有領人歌唱的。
II。亞她利雅被誅。她這是自投羅網;她自以為很得人心,於是就在那時闖入耶和華的殿,喊道:反了!反了!但無人支持她,無人站在她一邊。內心的驕傲蒙住了她的眼睛。她以為人人都向著她,實際上卻無人真心向著她。耶何耶大作為幼王的監護人,下令殺死她(第 14 節),立即執行(第 15 節),只是不可在耶和華的殿裡殺她,那是聖地,不可玷污,那惡女人也不能有此殊榮。
III。原先的律例得到認可(第 16 節)。列王紀說耶何耶大在耶和華和眾人並王之間立約(列王紀下 11:17)。這裡則說他在自己和眾人並王之間立約;他作為神的祭司,在這件事上代表神,也可理解為像摩西那樣的中保。這份契約是三方的,但整件事的真正用意和含義是他們要作耶和華的民。神通過耶何耶大與他們立約,要待他們如祂的民;王和眾人則立約,要作祂的民;然後是王與眾人立約,治理他們時要待他們如神的民,眾人也要像耶和華的民那樣臣服於他,敬畏他,為他的緣故。唯願我們看自己如耶和華的民,也彼此相待如耶和華的民,無論是在神面前履行義務還是在人面前履行義務,這都會給我們帶來極大的影響。
IV。巴力被摧毀(第 17 節)。若只是摧毀篡奪王權的,不摧毀篡奪神權的,若只是強調王位的尊榮,不顧祭壇的尊榮,那就遠遠不夠。亞她利雅治理期間的最大問題在於引進並且推崇巴力崇拜;所以首先要廢去這些東西。巴力的廟宇、祭壇、柱像都被拆毀,全都拆毀,願巴力祭司的血和其祭牲混到一起,因為神早有吩咐,凡是引誘人拜偶像的,都要被治死(申命記 13:5-6)。
V。聖殿的供奉得恢復(第 18-19 節)。這件事在前面幾任君王治理期間不受重視;君王既然不熱心,祭司和百姓不是缺乏權柄,就是缺乏熱心,於是殿裡的供奉不能維持。耶何耶大恢復耶和華殿裡各樣職份;這些職份前不久受到干擾和侵犯,如今重上正軌,交到合宜的人手中。
1. 他指定眾祭司按照各自的班次,按照摩西律法上所規定的,按時獻祭。
2. 他指定歌唱的按各自的班次事奉,按大衛所規定的。獻祭的時候歡樂歌唱,理當如此。既然與神和好,就當以神為樂(羅馬書
5:11)。
3. 他指定看門的按大衛所吩咐的回到各自崗位(第 19 節),他們的任務是防止不潔淨的擅入殿院。
VI。國家治理得重建(第 20 節)。他們領著王隆重回到王宮,使他坐在國位上,頒發法規,裁定案件,可能是親自為之,也可能是耶何耶大在旁輔佐。於是這件喜事就成全了。眾民普遍歡樂,個別的安靜,並不反對(第 21 節)。大衛的子孫一旦坐在靈魂的寶座上,人人都當安靜,喜樂的泉源都打開。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