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前面說到有兩道諭旨同時生效,並且都從書珊王宮發出,其中一道簽署的日期是一月十三日,指定十二月十三日要滅絕所有猶太人,另一道簽署日期是三月二十三日,授權給猶太人,在指定被殺的那日拔刀自衛,奮勇殺敵。想必人人都期待那日到來,期待那日的結果。猶太人要一戰定勝負,爭戰的日子已經確定。仇敵不願放棄第一道諭旨的優勢,指望以多勝少,一舉滅絕他們;猶太人則仰望神的美善和正義的呼聲,決意盡最大努力抗擊敵人。那日終於到來,這裡告訴我們:I。那年的那日以及接下來的兩日,對猶太人而言是何等榮耀的日子,得勝的日子,誇耀的日子,在書珊城是如此,在國中其餘各省也是如此(第 1-19 節)。II。那日對後世而言是何等值得紀念的日子;他們每年守節,紀念這場大拯救,稱為普珥日(第 20-32 節)。
猶太人報仇雪恨(主前 509 年)
1-19。1 十二月,乃亞達月十三日,王的諭旨將要舉行,就是猶大人的仇敵盼望轄制他們的日子,猶大人反倒轄制恨他們的人。2
猶大人在亞哈隨魯王各省的城裏聚集,下手擊殺那要害他們的人。無人能敵擋他們,因為各族都懼怕他們。3 各省的首領、總督、省長,和辦理王事的人,因懼怕末底改,就都幫助猶大人。4 末底改在朝中為大,名聲傳遍各省,日漸昌盛。5
猶大人用刀擊殺一切仇敵,任意殺滅恨他們的人。6 在書珊城,猶大人殺滅了五百人;7又殺巴珊大他、達分、亞斯帕他、8 破拉他、亞大利雅、亞利大他、9 帕瑪斯他、亞利賽、亞利代、瓦耶撒他;10 這十人都是哈米大他的孫子、猶大人仇敵哈曼的兒子。猶大人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
11 當日,將書珊城被殺的人數呈在王前。12 王對王后以斯帖說:「猶大人在書珊城殺滅了五百人,又殺了哈曼的十個兒子,在王的各省不知如何呢?現在你要甚麼,我必賜給你;你還求甚麼,也必為你成就。」13
以斯帖說:「王若以為美,求你准書珊的猶大人,明日也照今日的旨意行,並將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在木架上。」14 王便允准如此行。旨意傳在書珊,人就把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起來了。15 亞達月十四日,書珊的猶大人又聚集在書珊,殺了三百人,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
16 在王各省其餘的猶大人也都聚集保護性命,殺了恨他們的人七萬五千,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這樣,就脫離仇敵,得享平安。17 亞達月十三日,行了這事;十四日安息,以這日為設筵歡樂的日子。18 但書珊的猶大人,這十三日、十四日聚集殺戮仇敵;十五日安息,以這日為設筵歡樂的日子。19
所以住無城牆鄉村的猶大人,如今都以亞達月十四日為設筵歡樂的吉日,彼此餽送禮物。
這裡說的是猶太人和仇敵之間的決戰,最後猶太人大獲全勝。雙方都不覺得突然,都知道必有一戰,因而這是一場公平較量。並且雙方都不能說對方是叛逆者,因為雙方都有王命在身。
I。猶太人的仇敵率先進攻。雖有第二道諭旨,他們仍試圖憑藉第一道諭旨轄制他們(第 1 節),先發制人;他們組成多股人馬,聯合起來進攻,要害他們(第 2 節)。迦勒底譯本說攻擊猶太人的只有亞瑪力人,他們鬼迷心竅,心裡剛硬,好比法老對抗以色列,拿起武器,卻是自取滅亡。他們對猶太人恨之入骨,即便哈曼墜落,末底改高升,仍不信服,反倒被激怒,更加瘋狂,定要趕盡殺絕。尤其是哈曼的眾子,他們發誓要為父親的死報仇,要成就父親的計謀,稱作高尚勇敢的計謀,不惜赴湯蹈火;於是在書珊城和各省形成強大勢力。他們要一見高下,儘管深知這是有違天意,真是鬼迷心竅,自取滅亡。如果他們靜坐不動,不向神的百姓發動攻擊,自己一根頭髮都不會落在地上,但他們無法靜坐,哪怕要滅亡,哪怕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也要一決雌雄。
II。但猶太人最後得勝。指定滅絕他們的諭旨生效那日,仇敵滿以為是他們的日子,卻成了神的日子(詩篇 37:13)。他們指望轄制猶太人,猶太人反倒轄制了恨他們的人(第
1 節)。這裡告訴我們:
1. 猶太人為自己做了什麼(第 2 節):他們在城裡聚集,聯合起來保護自己,不主動傷害人,但卻堅決抗擊攻打他們的。若沒有諭旨授權,他們斷不敢如此行,如今有王命在身,所行的就是合法的。若分別行動,各自為政,就會成為仇敵的獵物;但若統一行動,在城中聚集,便彼此堅固,敢於面對仇敵。常言道,團結就是力量。現代猶太歷史學家解釋他們雖在各處人數眾多,並且相當富有,為何仍如此卑微,只因他們普遍自私,不能抱團,處在散居各地的咒詛之下,不團結,不能聚集(如這裡所言),不然的話,若論人數和財富,足以震懾最強大的帝國。
2. 各省的官長在末底改的影響下為他們做了什麼。王手下所有的官員,奉了那道血腥的諭旨,原本要出手滅絕他們(3:12-13),如今紛紛按第二道諭旨辦(兩道諭旨都不可收回,使這件事有些撲朔迷離,官員可隨意行事),出手幫助猶大人(第 3 節),天平便傾向猶太人。各省一般都按省長的意思行,省長站在他們一邊,他們便士氣大振。當官的為何幫助猶太人?不是因為好心,而是因為懼怕末底改,因他明顯得了神的恩寵,又得了王的恩寵。他們覺得幫助末底改的朋友,符合自身的利益,因為他不僅在朝中為大,受眾臣宰的追捧(不少臣宰自身並無價值,配不上所受的榮譽),並且他智慧和美德的名聲傳遍各省,各地都尊他為大。他還被視作興旺發達之人,日漸昌盛(第 4 節),各地官員因為懼怕他,紛紛幫助猶太人。坐尊位的應當利用自己的影響力多多行善;有許多人不懼怕神,卻懼怕這樣的人。
3. 神為他們做了什麼:使各族都懼怕他們(第 2 節),如同迦南人懼怕以色列(約書亞記 2:9;5:1);他們雖十分剛硬,要攻擊猶太人,卻沒有勇氣,不敢輕舉妄動。到了交手的時候,便心中害怕,沒有一個英雄能措手(詩篇 76:5)。
4. 他們如何行動:無人能敵擋他們(第 2 節),反倒是他們任意殺滅恨他們的人(第 5 節)。猶太人用刀擊殺一切仇敵,大有能力,士氣高漲,仇敵則大大削弱,灰心喪膽,凡註定滅亡的,無一人逃脫。具體地說:
(1)亞達月十三日,他們殺了書珊城中五百人(第 6 節)和哈曼的十個兒子(第 10 節)。猶太人在普珥日誦讀以斯帖記的時候,要一口氣念出哈曼十個兒子的名字,中間沒有停頓,因為他們說十個人是同時被殺,在同一時刻一同斷氣。迦勒底譯本說那十人被殺時,細利斯和哈曼的另外七十個子女逃脫,後來不得不挨家乞討。
(2)十四日他們又殺了書珊城中三百人;這些人逃過了前日的刀劍,卻逃不過這日(第 15 節)。這件事,以斯帖事先征得了王的允准,大大震懾了仇敵,徹底摧毀了這群惡黨。王記下首日所殺的人數(第 11 節),並告訴以斯帖(第 12 節),問她還要什麼。她說:「別無所求,只求照樣再行一天。」以斯帖絕非好流人血、好殺戮之輩,她有此請求,自有她的道理。她還希望將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在他們父親所掛的木架上,使他們的家族更加蒙羞,使這群人更加驚恐(第 13 節);於是事就成了(第 14 節)。有人說他們被掛在鐵鍊上,還掛了好一陣。
(3)各地的猶太人謹守所吩咐的,只在十三日殺戮仇敵,各省共殺了七萬五千人(第 16 節)。猶太人說這些都是亞瑪力人;若果真如此,那麼亞瑪力的名號就真的從天下全然塗抹了(出埃及記 17:14)。不過,他們之所以殺那麼多人,是出於正義而有必要的自衛;他們要保護自己的性命,無論是按照自衛的法則,還是按照王的諭旨,都有權這樣做。
(4)在此期間,他們沒有下手奪取財物(第 10,15,16 節)。王的諭旨授權給他們奪取仇敵的掠物(8:11),這是個致富的良機;哈曼一黨的人若得手,必利用手中權柄大肆掠奪猶太人的財物田產(3:13)。但猶太人沒有這樣做,
[1.] 因為他們看重自己的信仰,對世上的財富表現出聖潔的蔑視,效法先祖亞伯拉罕,輕看所多瑪的擄物。
[2.] 表示他們的唯一目的就是自保,利用宮中的影響力保全性命,不是為了斂財。
[3.] 王命授予他們權柄,可殺戮仇敵的家人和婦孺(8:11)。但人道主義原則禁止他們如此行。他們只殺手拿兵器的,不取財物,而是留給存活的婦女孩童,供他們生活所需;他們若餓死,那就好比被殺,若奪去養生之物,就好比奪去性命。他們考慮周全,滿有憐憫,值得效法。
5. 他們蒙拯救,不禁歡天喜地。各地的猶太人在那月十三日擺脫了仇敵,於十四日安息(第 17節),定為感恩日(第 19 節);書珊城中的猶太人爭戰了兩天,於十五日安息,且定那日為感恩日(第 18 節)。城中的猶太人和各地的猶太人都在行動完成、目的達到的次日舉行歡慶盛會。一旦領受了神的特別恩典,就當趁熱打鐵,趁著記憶猶新,快快感恩回報。
普珥節(主前 509 年)
20-32。20 末底改記錄這事,寫信與亞哈隨魯王各省遠近所有的猶大人,21
囑咐他們每年守亞達月十四、十五兩日,22 以這月的兩日為猶大人脫離仇敵得平安、轉憂為喜、轉悲為樂的吉日。在這兩日設筵歡樂,彼此餽送禮物,賙濟窮人。
23 於是,猶大人按著末底改所寫與他們的信,應承照初次所守的守為永例;24 是因猶大人的仇敵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設謀殺害猶大人,掣普珥,就是掣籤,為要殺盡滅絕他們;25 這事報告於王,王便降旨使哈曼謀害猶大人的惡事歸到他自己的頭上,並吩咐把他和他的眾子都掛在木架上。26 照著普珥的名字,猶大人就稱這兩日為「普珥日」。他們因這信上的話,又因所看見所遇見的事,27就應承自己與後裔,並歸附他們的人,每年按時必守這兩日,永遠不廢。28 各省各城、家家戶戶、世世代代紀念遵守這兩日,使這「普珥日」在猶大人中不可廢掉,在他們後裔中也不可忘記。
29 亞比孩的女兒-王后以斯帖和猶大人末底改以全權寫第二封信,堅囑猶大人守這「普珥日」,30 用和平誠實話寫信給亞哈隨魯王國中一百二十七省所有的猶大人,31 勸他們按時守這「普珥日」,禁食呼求,是照猶大人末底改和王后以斯帖所囑咐的,也照猶大人為自己與後裔所應承的。32
以斯帖命定守「普珥日」,這事也記錄在書上。
末底改和以斯帖見猶太人勝過了仇敵,想必心中十分激動;看見那決定性日子的結果,真可謂當時有多擔憂,現在就有多滿意,因著神和祂的拯救,心中滿有喜樂,口中高唱讚美的新歌。這裡告訴我們,他們採取措施要將這件事在民間廣傳,在後世永為紀念,為的是榮耀神,並且鼓勵祂的百姓時時信靠祂。
I。這件事寫下來,抄寫成多份,散發到帝國各省遠近所有的猶太人(第 20 節)。關於這件事,人人有所聽聞,都意識到第一道諭旨所釀成的危險,也意識到第二道諭旨所帶來的挽救,但這件事如何被翻轉,眾人卻不知其詳。於是末底改將事情的原委記錄下來。很多人認為他所寫的就是這卷書;若真是如此,我不得不說末底改的寫作風格和尼希米的風格大不相同。尼希米每當關鍵時刻都提到神的旨意,提到神施恩的手幫助他(尼希米記 2:8),很能夠喚起讀者的敬虔;但末底改在整個故事中連神的名都不提。尼希米寫於耶路撒冷,那裡的信仰風氣盛行,言談中常有信仰的氣息;末底改則寫于書珊宮中,那裡的政治氣息超過了信仰氣息,他所寫的符合地區特徵。即便信仰在心裡紮下根的,倘若天天與沒有信仰的人交往,也會失去信仰的氣息,漸漸凋零。我欣賞尼希米的寫作風格,願意效法,同時也要向末底改學習,他雖無刻意表達,仍是真虔誠,我們不可論斷或輕看我們的弟兄。不過,本書很少用到迦南語言,使不少人覺得這不是末底改寫的,而是波斯王朝日誌的摘錄,將事件原委記錄成冊,猶太人當然知道如何在這上面點評一番。
II。他們定下一個節日,猶太人世世代代,每年都要守這節,紀念神為他們所成就的奇妙之工,使將要生的後代子孫可以曉得;他們也要起來告訴他們的子孫,好叫他們仰望神(詩篇 78:6-7)。這是神的榮耀,因祂保護祂的百姓,也是以色列的榮耀,因他們是上天所眷顧的;這是證明聖約的真實性,是邀請外邦人進入聖約,是鼓勵神的百姓在患難中歡喜仰望祂的智慧、能力和良善。子孫後代都能從這場拯救中得益處,所以理當紀念。關於這個節日,這裡告訴我們:
1. 何時守節:每年十二月十四、十五兩日,剛好是逾越節的前一個月(第 21 節)。這樣一來,每年的第一個月和最後一個月都守節,紀念過去神保守他們的歲月和日子。他們連續守節兩天,作為感恩日,讚美神的日子多多益善。祂施恩給我們的時候極其慷慨,我們讚美回報的時候不可吝嗇。請注意看:他們所守的,不是爭戰的日子,而是安息的日子,書珊城中的人在十五日安息,這兩天他們都守。安息日沒有定在神做完工的那日,而是定在祂做完工、安息的那日。現代猶太人將十三日守為禁食的日子,那是原來要被滅絕的那天,其依據在於第 31 節的「禁食呼求」。不過那指的是他們在患難的日子(4:3,16),神一旦把他們禁食的日子變為歡喜快樂的日子(撒迦利亞書 8:19),就不該繼續禁食。
2. 用何名稱:普珥日(第 26 節),源自一個波斯的詞,意思是掣簽,因為哈曼掣簽決定滅絕猶太人的時日,但定事都由耶和華,祂將那日定為猶太人的得勝日。節日的名稱可提醒他們以色列的神是主宰,祂借用外邦人愚昧的迷信行徑來成就祂的旨意,勝過那些在月朔說預言的(以賽亞書
47:13),使說假話的兆頭失效,使占卜的癲狂(以賽亞書 44:25)。
3. 由誰所定,由誰實施。這日子不是神所定的,不能稱為聖日;這是人的決定,稱為吉日(第 19,22 節)。
(1)這是猶太人定的,為自己所定(第 27 節),並應承照初次所守的(第 23節)。在這件事上他們一致同意。
(2)末底改和以斯帖同意他們的決定,吩咐子孫後代要謹守。
[1.] 他們以全權寫信(第 29 節),以王后以斯帖和宰相末底改的名義。掌權的若能利用手中的權柄吩咐行善,那就是美事。
[2.] 他們用和平誠實話寫信(第 30 節)。雖以全權寫信,語氣仍十分溫和,不發號施令,不強求,而是像耶路撒冷決議那樣的措辭:若能如此如此,就好了,願你們平安(使徒行傳 15:29)。這些信件用的是這樣的風格和問候:願平安和誠實歸於你們!
4. 誰應當守此節:所有的猶太人和他們的後裔,並歸附他們的人(第 27 節)。這節日是普世性的,也是永久性的;皈依猶太信仰的要守節,表示真心擁護猶太民族,與自己的利益休戚相關。聖徒相通的一種表現形式就是一同歡喜,一同讚美。
5. 為何要守此節:使後世不致忘記神為祂會眾所行的大事(第 28 節)。神行奇事,不為一日,應當永遠紀念。神一切所做的都必永存(傳道書 3:14),理當永遠牢記。在這件事上:
(1)他們要紀念哈曼謀害會眾的惡行,叫他永遠蒙羞(第 24 節):因他設謀殺害猶大人。這件事要牢記,只要還有如此苦毒的仇敵存在,神的百姓就永不可大意,要時刻警醒。仇敵一心所圖的是滅絕,所以要倚靠神的拯救。
(2)他們要紀念以斯帖為會眾立大功,叫她永得尊榮。她甘冒生命危險,到王面前,勸他收回王命(第 25 節)。這件事應當紀念,每當守節的時候要誦讀這段故事,講述她的事蹟,紀念她。為屬神以色列所作的善舉,理當紀念,為的是鼓勵別人效法。神不忘記,我們也不可忘記。
(3)眾人的禱告,和神的回應(第 31 節):禁食呼求。我們在患難中呼求越多,求拯救的呼聲越多,就越應當感謝神的拯救。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詩篇 50:15),然後要獻上感恩祭。
6.
如何守節。從中可見:
( 1 ) 給他們的吩咐,真是相當好:
[1.] 要將這日當作喜慶的日子,設宴歡樂(第 22 節),設擺筵席是為喜笑(傳道書
10:19)。神賜給我們歡樂的緣由,我們為何不能表達歡樂呢?
[2.] 要將這日當作送禮的日子,彼此饋送禮物,表示歡喜,彼此尊重,既在這次事件中共命運,也在其它危難和拯救中共命運,就更加彼此相愛。正所謂:患難見真情。
[3.]要將這日當作表現愛心的日子:周濟窮人。我們不僅要送禮給親戚,給富足的鄰舍,還要給貧窮的,殘廢的(路加福音 14:12- 13)。領受憐憫的,理當施憐憫,以此表示感恩;並且這樣的機會並不缺乏,因為常有窮人與我們同在。感謝和周濟要同時進行,乃至我們在歡喜稱頌神的同時,窮人也可在心裡與我們一同歡喜,並且衷心祝願我們。
( 2 ) 又加上一條,真是錦上添花。守節的時候,要每日在會堂誦讀整個故事;按派翠克主教的說法,他們要向神禱告三次;第一是讚美神,允許他們參加這神聖的敬拜;第二是感謝祂行神蹟保護先祖;第三是稱頌祂保守他們得以存活,得以再次守節,紀念這件事。
( 3 ) 自那以後猶太人越來越墮落,真是十分糟糕。他們的作家承認在慶祝這節日時,常有貪食好酒之徒,常有暴力。猶太教的文獻公然說道,在普珥日,人要狂飲,直到分不清何為哈曼受詛,何為末底改蒙福。可見起初美善的,常毀在敗壞邪惡的人手中:好端端的節日,變成了狂歡,成了喧鬧的慶典,真應該醒悟。最能潔淨人心、妝飾信仰的,莫過於聖潔的喜樂,而最能污穢人心、玷污信仰的,莫過於屬世的宴樂和肉體的情慾。古人雲:一旦敗壞,最好的就變成最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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