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10, 2012

基督、生命和宗教

作者:厲未




在我們周圍可能有許多這樣的基督徒,信主許多年了,也真是從心裡相信全備的救恩,也讀經、禱告、聚會,也在教會作聖工,聖經的話也知道很多,但就是在生活中沒有好行為見證主,就是缺乏勝過罪惡的能力。老我的脾氣似乎也改了一些,但試探一來,猶如火山爆發;自己也不是不想悔改,但就是改不了。禱告也常常痛哭認罪,但就是不見悔改的果效。明知道和神之間本無任何阻隔,但就是缺乏那種基督裡的喜樂和平安,常常灰心,懷疑自己的得救;但一到教會,自己似乎又覺得在信徒中又是較有靈命之人,禱告話語流利,交通侃侃而談,簡直是變了一個人。相信這樣的人你見過不少,或許你我就是這種光景。這樣的基督徒在信仰上出了什麼問題呢?

讓我們看一段聖經:

我厭惡你們的節期,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 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我卻不悅納,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要使你們歌唱的聲音遠離我,因為我不聽你們彈琴的響聲。 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以色列家啊,你們在曠野四十年,豈是將祭物和供物獻給我呢? 你們抬著為自己所造之摩洛的帳幕和偶像的龕,並你們的神星。 所以我要把你們擄到大馬士革以外。」這是耶和華─名為萬軍之 神說的。(阿摩司書5:21-27)

當年阿摩司先知在傳講神這段資訊的時候,我想會引起以色列人相當的困惑。節期、嚴肅會、燔祭、素祭和平安祭這些條例,都是神自己所定並吩咐以色列人遵守的,為什麼今天他又不喜悅呢?“鼓瑟彈琴讚美神”是神所要求的(見詩篇150 篇),為什麼今天他又說“不聽你們彈琴的響聲”?這是因為以色列人把神的這些吩咐變成了儀式、變成了宗教,表面上也在獻祭悔改,而內心深處仍然“抬著為自己所造之摩洛的帳幕和偶像的龕”。神多麼希望他們能從心裡把這祭物獻上(“你們要將心裡的污穢除掉,不可再硬著頸項。”申命記10:16;“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箴言23:26)。但以色列人只是將其做在外表的儀式上(“他們口是與你親近,心確與你遠離。”耶利米書12:2),內在生命沒有改變,光認罪不悔改,仍然陷在偶像的淫亂之中,遭神離棄。可他們通過獻祭歌唱這些宗教儀式,仍然覺得自己是神的選民,及至神親自道成肉身來到他們中間,指出人內心的罪惡,但他們為了維護這些外表的宗教,剛硬不肯悔改,生怕耶穌揭去這層宗教外衣,所以一心要除掉耶穌。

以色列人的失敗是否也反映出我們今天的信仰狀況呢?為什麼我們的信仰會落入前面的那些光景?有的信徒聚會很是火熱,而且到處做工,甚至在教會中身負要職,甚至被按立,禱告也是很下工夫,常常禁食,但就是從他身上看不出生命的長進,找不到聖靈的果子。什麼原因呢?和以色列人一樣,把聚會讀經禱告儀式化、宗教化。用這種宗教的情感和事奉的火熱掩蓋了內心的空虛,不去和主建立起生命的聯繫。雖然也常常痛哭流涕地認罪,認的只是外表:“我又動怒了、我又和人吵架了、我又說污穢的話了、我又論斷人了┅┅。”但內心深處的貪婪、淫亂、狂傲被這宗教的外衣厚厚包裹,不肯向主敞開,基督那豐盛的生命無法流入。但因為那些外表的事奉,還認為自己信得不錯,失去了徹底悔改的心志,這就是宗教的害處。

我們多數基督徒包括傳道人雖然都是重生得救的,都願意把一切的罪擺在主的面前,求他洗滌;但是,為什麼那麼多時候我們離神那麼遠,有時再被某樣罪轄制難以掙脫,有時覺得沒犯什麼罪,但就是禱告沒有感動,事奉沒有果效,讀經沒有亮光,生活失去見證?我們極力地省察,刻苦己心,卻收效甚微,這說明我們和神之間還有罪的阻隔,那為什麼我們省察不出來呢?就是因為我們的信仰裡有了宗教,我們的一些罪被它所包裹,“不讓基督榮耀的光照進去”,以致于我們查不出,看不到。

我是一個農村家庭教會的傳道人,又在某大學教書。家就住在教會所在的小城鎮,所以每次上班都須坐幾個小時的火車或汽車。剛開始十分感謝神給的這種生活,又充足又喜樂;軟弱時就覺得勞累疲乏,也想搬進大城市去享安逸,但幾次都遭神攔阻。和妻子談及此事時,開始時怨言四起,其勢頭不亞于當年曠野的以色列人,後悔當初為什麼不努力要住房,不早點把家搬去,弄得現在工資全搭在路費上;後來也明明曉得這是神明確的帶領,心裡有些受責備,於是便用幾句屬靈的話結束:“相信神給的錢一定夠用,相信神的帶領一定正確。”幾句話仿佛一下子又回到屬靈的光景之中。

上述的經歷中似乎看不出什麼毛病,其實,就在這短短的交談中,我們的信仰已經落入“叫人死的”宗教當中了。“察驗肺腑人心的神”(耶利米書11:20)照出我裡面的黑暗,其實我現在的生活並非貧乏,身體也並非勞累得難以支撐,那我為何要厭棄現在的生活呢?大家都知道現在的城鄉差別,我是有些羡慕城裡人那種宴樂,羡慕同事們那種奢華,有些羡慕那燈光閃耀的城市夜景,甚至有些羡慕那裡燈紅酒綠的罪惡——說白了,就是心裡有些“愛世界”了。

但這不是最可怕的,因為主凡事都受過試探,他會體恤我們;我們受聖靈責備後若立即悔改,他會赦免我們,而且給我們勝過世界的力量和生命,叫我們得勝有餘。最可怕的就是後面那兩句看似屬靈的話,這是我們講道時、在交通中常勸勉別人的話,但對我們自己不知不覺便形成了自我標榜。在這等軟弱犯罪的時候,因著這兩句宗教上的話語,我們仿佛一下子被“提升”起來;本來應該在受聖靈責備後立即省察、認罪悔改,現在反而根本想不起來必須認罪悔改了。虛假的宗教外表是何等的可惡,使我們失去了得赦免、得恩典、得能力、得生命的機會。所以主耶穌對法利賽人說:“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外表上的宗教事奉,正是讓人明明是瞎眼,卻還認為能看見;明明是軟弱,卻還認為是剛強;明明是在罪中,卻還認為自己是聖潔;明明是嬰孩卻認為自己已成人;明明是沒有重生,卻能為主大發熱心地做工。

以色列人宗教儀式的獻祭、守節為神所厭惡,今天我們在宗教上的事奉,也不會使我們與神建立任何聯繫,反倒與神隔絕,我們若只活在這上面,自然不會結出聖靈的果子,發出基督的馨香。就像那一盆盆用塑膠制做的假花一樣,只是外表好看,但卻是沒有生命,沒有花香。

記得一個傳道人,在文革時被公安抓去審問,問他是否信基督教,他回答:“我從來不信基督教,但我一天不能沒有耶穌!”外邦人自是不懂,但我們應該深深知道這句話的含義。我們今天成為基督徒,不是因為我們外表去聚會,去靈修,而是因著我們真是要悔改、要扭轉我們的人生方向,相信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以前為己活,為自己的家活,為這世上的生活而活,為罪中的享樂活,從今後只為主活,為永生活。儘管我們不可能一下子做到,但我們必須有這樣的心志。如果我們到教會裡來,不是為了這些,那我們只是在過一種宗教生活而已。我們若只在今生有指望,那就會比眾人更可憐(哥林多前書15:9)。

生命真正的長進要求我們不斷地認罪悔改,讓十字架釘死老我。我們所說的認罪悔改,決不是外表的儀式,痛哭的感覺。有位哲人說過:“眼淚並不表明一個人的誠意。”我們應當把我們擺在神的面前,求他光照我們,“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歸向耶和華”(耶利米哀歌3:40)。往往我們有些罪容易發現,也容易認,像發怒、爭吵、撒謊等等,但一些內心深處的罪卻不容易發現也不容易認,特別是老信徒和神的工人,經過多年宗教的事奉,覺得悔改只是新信徒的事。這種想法是要不得的。我告訴你,無論我們是信了多少年的信徒,或是傳道、牧師、長老、執事,內心深處仍可能存著驕傲、貪財、淫亂、詭詐等等的罪惡,不信我們仔細想想,我們為什麼和人爭吵、發怒、為什麼撒謊?特別是驕傲的罪,越是隨著時間經歷的增加和事奉的增多,就越是在我們心裡根深蒂固。所以認罪千萬不要只在浮皮潦草,更不要在宗教的外表,要進“內屋”,把心底的隱情向神述說,神向我們所要的是“憂傷痛悔的心”,神必要在內心洗淨我們,把他的生命放在裡面。

“用心靈和誠實敬拜神”,這幾乎是每一個基督徒都知道的。但正像哥林多前書8章2節所說:“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什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我們有多少時候真正地是用心靈誠實敬拜神,比如我們聚會前帶著憂愁重擔來在神面前,散會後仍然帶著重擔憂憂愁愁地離開,像那個少年財主,如果我們真是用心靈誠實來敬拜神,神怎麼會不照著他的應許,挪去我們的一切重擔,讓我們得喜樂享安息?所以這時的聚會只是走走過場,只是一次宗教活動。再比如我們為某一件事情擔心,向神禱告,禱告時不知說了多少句:“全能的主,我相信你┅┅我相信你┅┅”;禱告後卻仍然掛在心懷,還是要用人的方法去解決。試想,這哪裡是出於誠實?像猶大國,外表依靠神,實際仍然依靠的是亞述和埃及。當先知責備他們的時候,他們因著自己已經在遵從某些宗教的儀式而對先知的話不屑一顧。我們真要引以為戒,用心靈來敬拜主,從心裡相信主,如果我們信心不足也不要緊,就誠實地向主說:“主啊,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馬可福音10:24)千萬不要用宗教的外表來掩蓋隱藏不信的心,“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歌羅西書3:22)。

保羅稱神是他“用心靈所事奉的神”,這是我們事奉最根本的動機,我們所做的一切就是一個目標:“討主喜悅”,而不是討人喜悅,更不是要討己喜悅;否則那就是宗教的事奉。眾所周知,有的教會豎立著高高的十字架,聳立著巍然的禮拜堂,上百人的詩班,上萬人聚會,金銀成山,富麗堂皇,一對對帶著紅袖標的保衛穿梭于人群中間,好不氣派。但人到這裡來得不著安慰,得不著滿足,更不會有改變,為什麼?那是一個宗教場所,舉行的是宗教儀式,和以色列人當年在宏偉的聖殿前的獻祭儀式一樣。但有的教會雖然人很少,房屋很簡陋,金銀都沒有,但卻能奉耶穌的名叫一個個軟弱癱瘓的站立起來,為什麼?因為那裡的人是在用心靈事奉神。所以,各位同工們,千萬不要把我們的教會變成“按名是活的,實際是死的”宗教。

我們是追求裡面的,還是追求外面的?裡面的是生命,外面的是宗教;裡面是神的命令,外面是人的聲音;裡面的是神的誇獎,外面是人的榮耀。雖然順從神的帶領,不一定看見什麼果效,像以西結,明知道自己去的地方是“悖逆之家”,沒人會聽他的傳講,但若干年後,因他的傳講使一個形如枯骨的以色列再次復生,這就是心靈的事奉,生命的事奉。相反,像參孫,他因神給他的能力擊殺非利士人,外表好像是在事奉神,幫助以色列人,但其實質乃是為了自己的虛榮和好色,正在得意之中被非利士人捆住,“參孫從睡中醒來,心裡說,我要像前幾次出去活動身體,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士師記16:20)。

有的人一生做得轟轟烈烈,大有榮耀,最後卻因罪身敗名裂,無顏見主;因為他們雖然做得很大,但那是宗教,當魔鬼帶著罪惡襲來的時候,無力抵擋,因神已經離開他了。宗教並不能使我們和主關聯在一起。因此我們一定要糾正我們的事奉觀,我們事奉主要像保羅一樣,“不是要求人的榮耀”(帖撒羅尼迦前書2:6),“不是希圖外貌的體面”(加拉太書6:12),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哥林多後書11:7),更不是為了自己在神面前賺取什麼稱義的條件(羅馬書3:25)。我們做的工再大再多,不能遮蓋我們一絲一毫的罪,靠立功得救那更是叫人死的宗教。那我們事奉的目的是什麼呢?就是為了完成主對我們的託付,就是為了將來那句“忠心良僕”的誇獎,就是為了那存到永遠的公義冠冕。

然而,這種完全合神心意的事奉觀很難從我們這些軟弱的、習慣於聽取頌揚稱讚的罪人心底自發產生,所以神就常常用他的杖和竿,把我們拉回羞辱、鄙視、孤單、逼迫的事奉之路,當我們發現這正是我們的主所走過的路時,我們才會感到無比的快樂和甘甜,才會心裡漠視那些誇獎之聲,厭煩那些虛浮的宗教上的榮耀,才會用心靈唱出“十字架永是我的榮耀”。下面簡單見證一下我事奉中的一些經歷。

我剛講道時是在一個比較大的三自教會,當每次借神給的一點恩賜工作後,面對那些誇獎稱讚之聲,雖然嘴上說著“都是神自己做的”、“我是卑微無用的瓦器”這些屬靈詞彙,心裡早就昏昏然自得起來。所以今天我一直認為那不是蒙召,那是神給我機會來認識自己作為一個人的罪性和軟弱。及至以後被逐,來到一個農村教會(也是三自),躊躇滿志的我自以為憑著那點宗教熱情和知識就會造福一方,滿腦子想的就是“蓋房子、立十架、弄門臉”,可幾年過後教會幾乎無一人增長,許多回講道就是面對三四個人和一個空蕩蕩的房間。我今天真是為那時的失敗感謝神,在人看起來那是失敗,豈不知那是愛我的主在給我反覆講述一個我自以為熟知的道理:“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

後來當神真正的呼召開始時,我心靈深處才感到震撼,那是主滿有能力的聲音:“來,跟從我!”(馬太福音4:19)原先我也常講這段經文,講彼得、安得烈等如何順服,撇下網、船跟從主走天路。其實當時的彼得等人並沒有那樣的靈性境界。那乃是神話語的能力,是神在受造物上絕對權柄的實施。神呼召我們不是先完成什麼宗教儀式,乃是先要讓我們去經歷風浪。當我們教會奇妙地蒙神從原來的地方帶出,走上正路之時,一下子四面楚歌,狂風驟起,眼看教會已不可能有一絲繼續存留的餘地。這時我才似乎懂得事奉的真正含義。在我們“奮力搖櫓也無濟於事”,沒有一點辦法的時侯,我們的禱告再也沒有那些宗教詞語,只有從心裡切切發出:“主啊,這教會若是你喜悅的,求你保守,使之存留!”這時神跡出現了,我們至今都不敢相信第二天所發生的一切。

此後不久,神再次讓火的試煉臨到我們。由於本地異端對我們極其仇恨,竟兩次向我們的禮拜堂——三間舊的草土房放火,企圖燒毀我們的聚會,甚至燒死住在裡面的姐妹。是燒著的《聖經》的煙嗆醒了姊妹。就在這時使我們又一次經歷了神的全能,整整燃燒了四十分鐘的大火(當晚風又很大),竟然沒把胳膊細的小檁子燒壞一根,僅是把房上的草燒壞一點。第二天在清理時,有個弟兄試著用小刀削一下被熏得漆黑的小檁子,竟露出白白的木質。九九年除夕夜,放火之人這次乾脆趁弟兄姐妹不在,撬門進屋,撒上柴油來燒,火只是把棚燒個窟窿,脆弱的小草房依然沒被破壞,兩次修房不到一百元錢。相反,兩次火卻把許多弟兄姐妹的冷淡的心燒得火熱起來。教會竟然從此復興起來,如果用人的方法,誰也不會用這種方法來讓教會復興。

所以,神做事總是和我們人不一樣,總是高過我們的道路,高過我們的意念。我從《上山之鑰》一書中看到摩西事奉的秘訣,那就是只要一有事,便伏在耶和華的腳前,向神交托。確實是這樣,我們與神同工,我們所做的不是用人的辦法建立宗教上的儀式陳規,用人的辦法把外表做得轟轟烈烈。相反,你越是少用人的辦法,神的榮耀就越多多彰顯;弟兄姐妹就越多經歷主的同在,生命就越長進。我們從心裡完全順服主,這才是完全的事奉。我們需要把我們的信仰,把我們的事奉,把我們的一切都從外表轉回來,轉到我們的心靈,使那裡成為神永遠的居所。


原文轉載中國基督教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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