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21, 2024

[以斯帖記 ] 第十章 (全書完)(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十章



這是一章經文的部份章節;其餘的從第 4 節開始連同另外的六章,只出現在希臘文譯本,被視作次經,排除在正典之外。我們在這三節經文中只看到一些簡短的暗示:I。關於寶座上的亞哈隨魯,何等強大的王(1-2 節)。II。關於他的寵臣末底改,對他的本民而言是何等不尋常的祝福(第2-3 節)

 

末底改的榮耀(主前 495 年)

1-31 亞哈隨魯王使旱地和海島的人民都進貢。2 他以權柄能力所行的,並他抬舉末底改使他高升的事,豈不都寫在米底亞和波斯王的歷史上嗎?3 猶大人末底改作亞哈隨魯王的宰相,在猶大人中為大,得他眾弟兄的喜悅,為本族的人求好處,向他們說和平的話。

 

這裡告訴我們:

I。亞哈隨魯王何等強大。他的疆界遼闊,又有旱地,又有海島,並且得了大量稅收。除了波斯諸王常有的稅收(以斯拉記 413),他還向臣民徵收額外的稅,以備不時之需(1 節):王使人民都進貢。我們這個島國相當蒙福,所征的都是國會議員批准的,國會議員又都是普選的,不致受獨裁王權的壓榨和剝削,與其他一些鄰國不同。除了徵稅這件事表現出亞哈隨魯的強大,還有很多別的事,都是他以權柄能力所行的。但這些不適合記在神聖歷史當中;神聖歷史僅限於猶太人,即便提到別國的事,也都與猶太人的事有關;他的事蹟寫在波斯王的歷史上2 節),那些歷史早已散落,被人遺忘,但神聖歷史卻存在,在榮耀中存在,並且要存到時間的末了。世上的國、君王和王朝都必隕落,連他們的名號都歸於無有詩篇 96),而神在人間的國以及神國的歷史則要永存,如天之久詩篇 8929;參考但以理書 244

II。末底改為大為善。

1. 他為大;眼見美德和虔誠得享尊榮,令人振奮。

1)他在王面前為大,在他身邊,是他最喜悅、最信賴的。末底改在朝門坐了很久,如今終於升到智囊團的首座。人的才華有時似乎被埋沒,但最後往往被發現,得升為高。王抬舉末底改使他高升的事,記載在王國歷史,算作值得記念的大事,也算作王的大成就。末底改坐在他右邊,他行使權柄得心應手,是從未有過的。

2他在猶太人中為大3 節),不只是超越他們,比任何人都更尊貴,也在他們面前為大,看他們為寶貴,與他們相親,備受他們尊敬。他們絲毫不妒忌他高升,反倒為之歡喜,並且放心由他掌管他們的利益,各樣的事都順從他的引導。

2. 他為善,因他行善。良善使他為大,而為大又給他機會多多行善。王提拔他:

1)他沒有不認自己的同胞猶太人,他承認和他們沾親,並不以為羞恥,儘管他們都是外人,都是被擄的,散居在各處,被人輕看。他寫到自己的時候仍自稱猶太人末底改,想必也持守猶太信仰,因而與眾有別,但這不影響他高升,也沒有被看作是污點。

2)他不為自己求財,不為自己和家人積攢財富;多數人在宮裡當大官,主要目的就是斂財,但他顧及百姓的利益,一心為他們著想。他利用自己的權柄、財富以及他在王和王后面前的影響力,多為百姓造福。

3)他不僅行善,還保持謙卑俯就的作風,平易近人,行為舉止彬彬有禮,凡前來求他的,他都向他們說和平的話。又有錢又有權的,其至關重要的就是行善,但說和平的話也值得稱讚,可使他們的善行更容易被接受。

( 4 ) 他在民中不拉幫結派,不培植親信,不忽略或打壓人;無論各人有何差異,他對他們都如父親一般,得眾弟兄的喜悅,不輕看眾人,向他們說和平的話,一視同仁。他又謙卑又仁慈,受眾人愛戴,廣受稱讚。感謝神,我們能有這樣的國家,真是蒙福,為本族的人求好處,向他們說和平的話。願神使它長久,使我們在它的保護和影響下,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提摩太前書 22)!

 

(全書完)

(這是一卷書描述基督徒在困難中,因信心而得勝的書卷,願我們都在聖靈的引導下過一個得勝的生活,如同以斯帖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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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英文原文


下一卷書:約伯記

[以斯帖記 ] 第九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九章

前面說到有兩道諭旨同時生效,並且都從書珊王宮發出,其中一道簽署的日期是一月十三日,指定十二月十三日要滅絕所有猶太人,另一道簽署日期是三月二十三日,授權給猶太人,在指定被殺的那日拔刀自衛,奮勇殺敵。想必人人都期待那日到來,期待那日的結果。猶太人要一戰定勝負,爭戰的日子已經確定。仇敵不願放棄第一道諭旨的優勢,指望以多勝少,一舉滅絕他們;猶太人則仰望神的美善和正義的呼聲,決意盡最大努力抗擊敵人。那日終於到來,這裡告訴我們:I。那年的那日以及接下來的兩日,對猶太人而言是何等榮耀的日子,得勝的日子,誇耀的日子,在書珊城是如此,在國中其餘各省也是如此(1-19 節)。II。那日對後世而言是何等值得紀念的日子;他們每年守節,紀念這場大拯救,稱為普珥日(20-32 節)

 

猶太人報仇雪恨(主前 509 年)

1-191 十二月,乃亞達月十三日,王的諭旨將要舉行,就是猶大人的仇敵盼望轄制他們的日子,猶大人反倒轄制恨他們的人。2 猶大人在亞哈隨魯王各省的城裏聚集,下手擊殺那要害他們的人。無人能敵擋他們,因為各族都懼怕他們。3 各省的首領、總督、省長,和辦理王事的人,因懼怕末底改,就都幫助猶大人。4 末底改在朝中為大,名聲傳遍各省,日漸昌盛。5 猶大人用刀擊殺一切仇敵,任意殺滅恨他們的人。6 在書珊城,猶大人殺滅了五百人;7又殺巴珊大他、達分、亞斯帕他、8 破拉他、亞大利雅、亞利大他、9 帕瑪斯他、亞利賽、亞利代、瓦耶撒他;10 這十人都是哈米大他的孫子、猶大人仇敵哈曼的兒子。猶大人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

11 當日,將書珊城被殺的人數呈在王前。12 王對王后以斯帖說:「猶大人在書珊城殺滅了五百人,又殺了哈曼的十個兒子,在王的各省不知如何呢?現在你要甚麼,我必賜給你;你還求甚麼,也必為你成就。」13 以斯帖說:「王若以為美,求你准書珊的猶大人,明日也照今日的旨意行,並將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在木架上。」14 王便允准如此行。旨意傳在書珊,人就把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起來了。15 亞達月十四日,書珊的猶大人又聚集在書珊,殺了三百人,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

16 在王各省其餘的猶大人也都聚集保護性命,殺了恨他們的人七萬五千,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這樣,就脫離仇敵,得享平安。17 亞達月十三日,行了這事;十四日安息,以這日為設筵歡樂的日子。18 但書珊的猶大人,這十三日、十四日聚集殺戮仇敵;十五日安息,以這日為設筵歡樂的日子。19 所以住無城牆鄉村的猶大人,如今都以亞達月十四日為設筵歡樂的吉日,彼此餽送禮物。

 

這裡說的是猶太人和仇敵之間的決戰,最後猶太人大獲全勝。雙方都不覺得突然,都知道必有一戰,因而這是一場公平較量。並且雙方都不能說對方是叛逆者,因為雙方都有王命在身。

I猶太人的仇敵率先進攻。雖有第二道諭旨,他們仍試圖憑藉第一道諭旨轄制他們1 節),發制人;他們組成多股人馬,聯合起來進攻,要害他們2 節)。迦勒底譯本說攻擊猶太人的只有亞瑪力人,他們鬼迷心竅,心裡剛硬,好比法老對抗以色列,拿起武器,卻是自取滅亡。他們對猶太人恨之入骨,即便哈曼墜落,末底改高升,仍不信服,反倒被激怒,更加瘋狂,定要趕盡殺絕。尤其是哈曼的眾子,他們發誓要為父親的死報仇,要成就父親的計謀,稱作高尚勇敢的計謀,不惜赴湯蹈火;於是在書珊城和各省形成強大勢力。他們要一見高下,儘管深知這是有違天意,真是鬼迷心竅,自取滅亡。如果他們靜坐不動,不向神的百姓發動攻擊,自己一根頭髮都不會落在地上,但他們無法靜坐,哪怕要滅亡,哪怕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也要一決雌雄。

II。但猶太人最後得勝。指定滅絕他們的諭旨生效那日,仇敵滿以為是他們的日子,卻成了神的日子(詩篇 3713)。他們指望轄制猶太人,猶太人反倒轄制了恨他們的人1 節)。這裡告訴我們:

1. 猶太人為自己做了什麼(2 節):他們在城裡聚集,聯合起來保護自己,不主動傷害人,但卻堅決抗擊攻打他們的。若沒有諭旨授權,他們斷不敢如此行,如今有王命在身,所行的就是合法的。若分別行動,各自為政,就會成為仇敵的獵物;但若統一行動,在城中聚集,便彼此堅固,敢於面對仇敵。常言道,團結就是力量。現代猶太歷史學家解釋他們雖在各處人數眾多,並且相當富有,為何仍如此卑微,只因他們普遍自私,不能抱團,處在散居各地的咒詛之下,不團結,不能聚集(如這裡所言),不然的話,若論人數和財富,足以震懾最強大的帝國。


2. 各省的官長在末底改的影響下為他們做了什麼。王手下所有的官員,奉了那道血腥的諭旨,原本要出手滅絕他們(312-13),如今紛紛按第二道諭旨辦(兩道諭旨都不可收回,使這件事有些撲朔迷離,官員可隨意行事),出手幫助猶大人3 節),天平便傾向猶太人。各省一般都按省長的意思行,省長站在他們一邊,他們便士氣大振。當官的為何幫助猶太人?不是因為好心,而是因為懼怕末底改,因他明顯得了神的恩寵,又得了王的恩寵。他們覺得幫助末底改的朋友,符合自身的利益,因為他不僅在朝中為大,受眾臣宰的追捧(不少臣宰自身並無價值,配不上所受的榮譽),並且他智慧和美德的名聲傳遍各省,各地都尊他為大。他還被視作興旺發達之人,日漸昌盛4 節),各地官員因為懼怕他,紛紛幫助猶太人。坐尊位的應當利用自己的影響力多多行善;有許多人不懼怕神,卻懼怕這樣的人。

3. 神為他們做了什麼:使各族都懼怕他們2 節),如同迦南人懼怕以色列(約書亞記 2951);他們雖十分剛硬,要攻擊猶太人,卻沒有勇氣,不敢輕舉妄動。到了交手的時候,便心中害怕,沒有一個英雄能措手詩篇 765)。

4. 他們如何行動:無人能敵擋他們2 節),反倒是他們任意殺滅恨他們的人5 節)。猶太人用刀擊殺一切仇敵,大有能力,士氣高漲,仇敵則大大削弱,灰心喪膽,凡註定滅亡的,無一人逃脫。具體地說:

1)亞達月十三日,他們殺了書珊城中五百人(6 節)和哈曼的十個兒子(10 節)。猶太人在普珥日誦讀以斯帖記的時候,要一口氣念出哈曼十個兒子的名字,中間沒有停頓,因為他們說十個人是同時被殺,在同一時刻一同斷氣。迦勒底譯本說那十人被殺時,細利斯和哈曼的另外七十個子女逃脫,後來不得不挨家乞討。

2)十四日他們又殺了書珊城中三百人;這些人逃過了前日的刀劍,卻逃不過這日(15 節)。這件事,以斯帖事先征得了王的允准,大大震懾了仇敵,徹底摧毀了這群惡黨。王記下首日所殺的人數(11 節),並告訴以斯帖12 節),問她還要什麼。她說:「別無所求,只求照樣再行一天。」以斯帖絕非好流人血、好殺戮之輩,她有此請求,自有她的道理。她還希望將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在他們父親所掛的木架上,使他們的家族更加蒙羞,使這群人更加驚恐(13 節);於是事就成了(14 節)。有人說他們被掛在鐵鍊上,還掛了好一陣。

3)各地的猶太人謹守所吩咐的,只在十三日殺戮仇敵,各省共殺了七萬五千人(16 節)。猶太人說這些都是亞瑪力人;若果真如此,那麼亞瑪力的名號就真的從天下全然塗抹了出埃及記 1714)。不過,他們之所以殺那麼多人,是出於正義而有必要的自衛;他們要保護自己的性命,無論是按照自衛的法則,還是按照王的諭旨,都有權這樣做。

4)在此期間,他們沒有下手奪取財物(101516 節)。王的諭旨授權給他們奪取仇敵的掠物(811),這是個致富的良機;哈曼一黨的人若得手,必利用手中權柄大肆掠奪猶太人的財物田產(313)。但猶太人沒有這樣做,

[1.] 因為他們看重自己的信仰,對世上的財富表現出聖潔的蔑視,效法先祖亞伯拉罕,輕看所多瑪的擄物。

[2.] 表示他們的唯一目的就是自保,利用宮中的影響力保全性命,不是為了斂財。

[3.] 王命授予他們權柄,可殺戮仇敵的家人和婦孺(811)。但人道主義原則禁止他們如此行。他們只殺手拿兵器的,不取財物,而是留給存活的婦女孩童,供他們生活所需;他們若餓死,那就好比被殺,若奪去養生之物,就好比奪去性命。他們考慮周全,滿有憐憫,值得效法。

5. 他們蒙拯救,不禁歡天喜地。各地的猶太人在那月十三日擺脫了仇敵,於十四日安息(17節),定為感恩日(19 節);書珊城中的猶太人爭戰了兩天,於十五日安息,且定那日為感恩日(18 節)。城中的猶太人和各地的猶太人都在行動完成、目的達到的次日舉行歡慶盛會。一旦領受了神的特別恩典,就當趁熱打鐵,趁著記憶猶新,快快感恩回報。

 

普珥節(主前 509 年)

20-3220 末底改記錄這事,寫信與亞哈隨魯王各省遠近所有的猶大人,21 囑咐他們每年守亞達月十四、十五兩日,22 以這月的兩日為猶大人脫離仇敵得平安、轉憂為喜、轉悲為樂的吉日。在這兩日設筵歡樂,彼此餽送禮物,賙濟窮人。

23 於是,猶大人按著末底改所寫與他們的信,應承照初次所守的守為永例;24 是因猶大人的仇敵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設謀殺害猶大人,掣普珥,就是掣籤,為要殺盡滅絕他們;25 這事報告於王,王便降旨使哈曼謀害猶大人的惡事歸到他自己的頭上,並吩咐把他和他的眾子都掛在木架上。26 照著普珥的名字,猶大人就稱這兩日為「普珥日」。他們因這信上的話,又因所看見所遇見的事,27就應承自己與後裔,並歸附他們的人,每年按時必守這兩日,永遠不廢。28 各省各城、家家戶戶、世世代代紀念遵守這兩日,使這「普珥日」在猶大人中不可廢掉,在他們後裔中也不可忘記。

29 亞比孩的女兒-王后以斯帖和猶大人末底改以全權寫第二封信,堅囑猶大人守這「普珥日」,30 用和平誠實話寫信給亞哈隨魯王國中一百二十七省所有的猶大人,31 勸他們按時守這「普珥日」,禁食呼求,是照猶大人末底改和王后以斯帖所囑咐的,也照猶大人為自己與後裔所應承的。32 以斯帖命定守「普珥日」,這事也記錄在書上。

 

末底改和以斯帖見猶太人勝過了仇敵,想必心中十分激動;看見那決定性日子的結果,真可謂當時有多擔憂,現在就有多滿意,因著神和祂的拯救,心中滿有喜樂,口中高唱讚美的新歌。這裡告訴我們,他們採取措施要將這件事在民間廣傳,在後世永為紀念,為的是榮耀神,並且鼓勵祂的百姓時時信靠祂。

I。這件事寫下來,抄寫成多份,散發到帝國各省遠近所有的猶太人20 節)。關於這件事,人人有所聽聞,都意識到第一道諭旨所釀成的危險,也意識到第二道諭旨所帶來的挽救,但這件事如何被翻轉,眾人卻不知其詳。於是末底改將事情的原委記錄下來。很多人認為他所寫的就是這卷書;若真是如此,我不得不說末底改的寫作風格和尼希米的風格大不相同。尼希米每當關鍵時刻都提到神的旨意,提到神施恩的手幫助他尼希米記 28),很能夠喚起讀者的敬虔;但末底改在整個故事中連神的名都不提。尼希米寫於耶路撒冷,那裡的信仰風氣盛行,言談中常有信仰的氣息;末底改則寫于書珊宮中,那裡的政治氣息超過了信仰氣息,他所寫的符合地區特徵。即便信仰在心裡紮下根的,倘若天天與沒有信仰的人交往,也會失去信仰的氣息,漸漸凋零。我欣賞尼希米的寫作風格,願意效法,同時也要向末底改學習,他雖無刻意表達,仍是真虔誠,我們不可論斷或輕看我們的弟兄。不過,本書很少用到迦南語言,使不少人覺得這不是末底改寫的,而是波斯王朝日誌的摘錄,將事件原委記錄成冊,猶太人當然知道如何在這上面點評一番。

II。他們定下一個節日,猶太人世世代代,每年都要守這節,紀念神為他們所成就的奇妙之工,使將要生的後代子孫可以曉得;他們也要起來告訴他們的子孫,好叫他們仰望神詩篇 786-7)。這是神的榮耀,因祂保護祂的百姓,也是以色列的榮耀,因他們是上天所眷顧的;這是證明聖約的真實性,是邀請外邦人進入聖約,是鼓勵神的百姓在患難中歡喜仰望祂的智慧、能力和良善。子孫後代都能從這場拯救中得益處,所以理當紀念。關於這個節日,這裡告訴我們:

1. 何時守節:每年十二月十四、十五兩日,剛好是逾越節的前一個月(21 節)。這樣一來,每年的第一個月和最後一個月都守節,紀念過去神保守他們的歲月和日子。他們連續守節兩天,作為感恩日,讚美神的日子多多益善。祂施恩給我們的時候極其慷慨,我們讚美回報的時候不可吝嗇。請注意看:他們所守的,不是爭戰的日子,而是安息的日子,書珊城中的人在十五日安息,這兩天他們都守。安息日沒有定在神做完工的那日,而是定在祂做完工、安息的那日。現代猶太人將十三日守為禁食的日子,那是原來要被滅絕的那天,其依據在於第 31 節的「禁食呼求」。不過那指的是他們在患難的日子(4316),神一旦把他們禁食的日子變為歡喜快樂的日子(撒迦利亞書 819),就不該繼續禁食。

2. 用何名稱:普珥日26 節),源自一個波斯的詞,意思是掣簽,因為哈曼掣簽決定滅絕猶太人的時日,但定事都由耶和華,祂將那日定為猶太人的得勝日。節日的名稱可提醒他們以色列的神是主宰,祂借用外邦人愚昧的迷信行徑來成就祂的旨意,勝過那些在月朔說預言的(以賽亞書 4713),使說假話的兆頭失效,使占卜的癲狂以賽亞書 4425)。

3. 由誰所定,由誰實施。這日子不是神所定的,不能稱為聖日;這是人的決定,稱為吉日(1922 節)。

1)這是猶太人定的,為自己所定(27 節),並應承照初次所守的23節)。在這件事上他們一致同意。

2末底改和以斯帖同意他們的決定,吩咐子孫後代要謹守。

[1.] 他們以全權寫信29 節),以王后以斯帖和宰相末底改的名義。掌權的若能利用手中的權柄吩咐行善,那就是美事。



[2.] 他們用和平誠實話寫信30 節)。雖以全權寫信,語氣仍十分溫和,不發號施令,不強求,而是像耶路撒冷決議那樣的措辭:若能如此如此,就好了,願你們平安使徒行傳 1529)。這些信件用的是這樣的風格和問候:願平安和誠實歸於你們!

4. 誰應當守此節:所有的猶太人和他們的後裔,並歸附他們的人(27 節)。這節日是普世性的,也是永久性的;皈依猶太信仰的要守節,表示真心擁護猶太民族,與自己的利益休戚相關。聖徒相通的一種表現形式就是一同歡喜,一同讚美。

5. 為何要守此節:使後世不致忘記神為會眾所行的大事(28 節)。神行奇事,不為一日,應當永遠紀念。神一切所做的都必永存傳道書 314),理當永遠牢記。在這件事上:

1)他們要紀念哈曼謀害會眾的惡行,叫他永遠蒙羞(24 節):因他設謀殺害猶大人。這件事要牢記,只要還有如此苦毒的仇敵存在,神的百姓就永不可大意,要時刻警醒。仇敵一心所圖的是滅絕,所以要倚靠神的拯救。

2)他們要紀念以斯帖為會眾立大功,叫她永得尊榮。她甘冒生命危險,到王面前,勸他收回王命(25 節)。這件事應當紀念,每當守節的時候要誦讀這段故事,講述她的事蹟,紀念她。為屬神以色列所作的善舉,理當紀念,為的是鼓勵別人效法。神不忘記,我們也不可忘記。

3)眾人的禱告,和神的回應(31 節):禁食呼求。我們在患難中呼求越多,求拯救的呼聲越多,就越應當感謝神的拯救。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詩篇 5015),然後要獻上感恩祭。

6. 如何守節。從中可見:

( 1 ) 給他們的吩咐,真是相當好:

[1.] 要將這日當作喜慶的日子,設宴歡樂22 節),設擺筵席是為喜笑(傳道書 1019)。神賜給我們歡樂的緣由,我們為何不能表達歡樂呢?

[2.] 要將這日當作送禮的日子,彼此饋送禮物,表示歡喜,彼此尊重,既在這次事件中共命運,也在其它危難和拯救中共命運,就更加彼此相愛。正所謂:患難見真情。

[3.]要將這日當作表現愛心的日子:周濟窮人。我們不僅要送禮給親戚,給富足的鄰舍,還要給貧窮的,殘廢的路加福音 1412- 13)。領受憐憫的,理當施憐憫,以此表示感恩;並且這樣的機會並不缺乏,因為常有窮人與我們同在。感謝和周濟要同時進行,乃至我們在歡喜稱頌神的同時,窮人也可在心裡與我們一同歡喜,並且衷心祝願我們。

( 2 ) 又加上一條,真是錦上添花。守節的時候,要每日在會堂誦讀整個故事;按派翠克主教的說法,他們要向神禱告三次;第一是讚美神,允許他們參加這神聖的敬拜;第二是感謝祂行神蹟保護先祖;第三是稱頌祂保守他們得以存活,得以再次守節,紀念這件事。

( 3 ) 自那以後猶太人越來越墮落,真是十分糟糕。他們的作家承認在慶祝這節日時,常有貪食好酒之徒,常有暴力。猶太教的文獻公然說道,在普珥日,人要狂飲,直到分不清何為哈曼受詛,何為末底改蒙福。可見起初美善的,常毀在敗壞邪惡的人手中:好端端的節日,變成了狂歡,成了喧鬧的慶典,真應該醒悟。最能潔淨人心、妝飾信仰的,莫過於聖潔的喜樂,而最能污穢人心、玷污信仰的,莫過於屬世的宴樂和肉體的情慾。古人雲:一旦敗壞,最好的就變成最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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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英文原文


下一章

[以斯帖記 ] 第八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八章



前面說到主謀被掛起來,現在來看看這場陰謀的結果。I。哈曼想大發橫財;但卻因叛逆罪,所有產業被沒收,給了以斯帖和末底改(1-2 節)。II。他想滅絕猶太人,為此:1以斯帖迫切求王收回成命(3-6 節)。2王發出另一道諭旨,賜給猶太人權柄,奮勇自衛,抵擋仇敵,實際上廢除了先前那道諭旨(7-14 節)。III。於是猶太人和他們的朋友都大大歡喜(15-17 節)

 

以斯帖和末底改致富(主前 510 年)

1-21 當日,亞哈隨魯王把猶大人仇敵哈曼的家產賜給王后以斯帖。末底改也來到王面前,因為以斯帖已經告訴王,末底改是她的親屬。2 王摘下自己的戒指,就是從哈曼追回的,給了末底改。以斯帖派末底改管理哈曼的家產。

 

以斯帖和末底改前不久還在流淚、擔憂,並且禁食、禱告,如今是黑暗中出現了曙光。這裡說的是:

1. 以斯帖致富。哈曼因叛逆罪被絞死,財產沒收歸了國庫,王將其所有的都賜與以斯帖,補償那惡人給她造成的恐懼,以及他自己給她帶來的煩惱(1 節)。哈曼的房屋、田產、動產,以及他當宰相以來搜刮到的錢財(想必數目不少),都給了以斯帖;她擁有這一切,外加原有的俸祿。正是:罪人為義人積存資財箴言 1322);他的銀子,無辜的人要分取約伯記 2717。哈曼用來作惡的錢財,以斯帖則用來行善;錢財的價值在於如何使用。

2. 末底改高升。那天上午他風風光光穿過城中的街道,但那不過是榮光乍現,這裡才是更為穩固而有益的高升,上午的風光不可與之相比。

1如今人人皆知他是王后的堂兄;在此之前,以斯帖雖當王后四年之久,王卻似乎不知他們之間的關係。末底改何等謙卑、低調,不羡慕宮中地位,也不聲張他和王后的關係,不以王后監護人的身份為強奪,不利用她的關係為自己謀利益。這樣大的尊榮,除了末底改,誰能輕看呢?如今他出現在王面前,用現在的話說,是親吻他的手,因為以斯帖終於說出了他們之間的關係;他不只是她近親,也是她在世上的摯友,曾在痛失雙親的時候蒙他照顧,至今仍敬他如父。王因妻子的緣故,覺得更應該喜悅尊榮末底改。王和王后的性命實際上都蒙他所救,功不可沒!他雖不願向亞瑪力人哈曼行禮,但來到王面前,想必免不得要鞠躬行禮,表示尊敬。

2王重用他,代替哈曼的位置。哈曼曾經得到的信任和權柄,如今都轉給了末底改;從哈曼追回的戒指也給了末底改;王把這可靠謙卑的人當成自己的寵臣、心腹和代理,如同先前待那驕傲、背信棄義的惡棍一樣;他更換了心腹,想必他和他的民很快就發現換得好。

3王后命他做管家,管理哈曼的財產:她派他管理哈曼的家產。可見積攢財寶在世上真是虛空;積蓄財寶,不知將來有誰收取詩篇 396)。那人是智慧是愚昧,誰能知道傳道書 219),就連是敵是友都不知道。如果哈曼事先知道他在世上最最痛恨的末底改竟要管理他勞碌所得的(傳道219),那麼眼看著自己的家產就不會有半點樂趣,反倒會煩惱不堪。由此可見,我們所應當確保的,不是留在今世的,而是可以帶到將來世界的。

 

鼓勵猶太人起來自衛(主前 510 年)

3-143 以斯帖又俯伏在王腳前,流淚哀告,求他除掉亞甲族哈曼害猶大人的惡謀。4 王向以斯帖伸出金杖;以斯帖就起來,站在王前,5 說:「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設謀傳旨,要殺滅在王各省的猶大人。現今王若願意,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以為美,若喜悅我,請王另下旨意,廢除哈曼所傳的那旨意。6 我何忍見我本族的人受害?何忍見我同宗的人被滅呢?」7 亞哈隨魯王對王后以斯帖和猶大人末底改說:「因哈曼要下手害猶大人,我已將他的家產賜給以斯帖,人也將哈曼掛在木架上。8 現在你們可以隨意奉王的名寫諭旨給猶大人,用王的戒指蓋印;因為奉王名所寫、用王戒指蓋印的諭旨,人都不能廢除。」

9 三月,就是西彎月二十三日,將王的書記召來,按著末底改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並猶大人的文字方言寫諭旨,傳給那從印度直到古實一百二十七省的猶大人和總督省長首領。10 末底改奉亞哈隨魯王的名寫諭旨,用王的戒指蓋印,交給騎御馬圈快馬的驛卒,傳到各處。11-12 諭旨中,王准各省各城的猶大人在一日之間,十二月,就是亞達月十三日,聚集保護性命,剪除殺戮滅絕那要攻擊猶大人的一切仇敵和他們的妻子兒女,奪取他們的財為掠物。13 抄錄這諭旨,頒行各省,宣告各族,使猶大人預備等候那日,在仇敵身上報仇。14 於是騎快馬的驛卒被王命催促,急忙起行;諭旨也傳遍書珊城。

 

猶太人的主要敵人哈曼上了絞刑架。他們的主要朋友末底改和以斯帖受到了有效保護;但王國範圍內仍有許多人痛恨猶太人,意圖滅絕,他們的怒氣和苦毒仍威脅到別的猶太人,因為滅絕猶太人的諭旨仍在生效,仇敵在指定的那日仍要發起攻擊;倘若猶太人抵抗,拿起武器自衛,就會被當作抵抗王和政權的叛亂分子。為了避免這件事:

I。王后在此作出感人而執著的代求。她在未蒙召的情形下,再次來見王(3 節),和先前一樣,王的金杖向她伸出,鼓勵她提出請求(4 節)。她說哈曼已除,求王也除去他的惡,除去陷害猶太人的陰謀,使其不會發生。很多時候,惡人死了,其禍仍在,所策劃的惡,在惡人死後仍在運行。世人所籌畫、所書寫的,死後仍有影響,或有利,或有害。為了徹底粉碎哈曼的陰謀,很有必要求王再次施恩,發詔撤回哈曼所傳的諭旨,那是他寫的(她沒有說這是王允准的,上面有他的戒指蓋印;她要讓他自己的良心說出這話來),結果會殺滅在王各省的猶太人5 節)。王若果真因為那道諭旨心中難過,就當將它廢除;何為懊悔,不就是盡全力糾正所犯的錯嗎?

1. 以斯帖的代求十分感人:她俯伏在王腳前,流淚哀告3 節),每一滴眼淚都像她項上珍珠一樣寶貴。神的百姓身遭險境,就當迫切禱告。只要能為神的教會和神的百姓略盡綿薄之力,再尊貴的,也不可不願低頭,再快樂的,也不可不願流淚。以斯帖雖自己很安全,仍俯伏在地,流淚乞求百姓蒙拯救。

2. 乞求的語氣十分謙卑,深深尊重王,尊重他的智慧和意願(5 節):王若願意,我若在王眼前蒙恩;又說:「此事王若以為正確合理,我若在王眼中看為可悅,請收回那道諭旨。」即便我們有十足的理由和正義,有最明瞭的冤情,在向上司說話時,仍應當謙遜低調,盡可能表示尊敬;乞求的話,不可像索求一般。端莊得體決不吃虧。回答柔和,使怒消退箴言 151);請求柔和,則蒙恩惠。

3. 乞求的緣由十分感人:「我何忍見我本族的人受害?若不能保全他們性命,我縱然活著也不能得安慰;我眼看災禍落到他們頭上,如同身臨其境;我何忍見我同宗的人被滅呢?這些都是我的骨肉至親。」王后以斯帖認她的窮親戚,說起他們來十分親切。此時她泣不成聲,流淚哀告;她在乞求自己性命的時候似乎沒有流淚,如今她自己性命得保,卻因她同胞的緣故落下淚來。憐憫關切的淚水最像基督。人若真心為大眾著想,在關鍵時候寧可死,也不願眼看著神的教會荒涼,眼看著他們國土淪喪。溫柔的心不堪忍受骨肉同胞被滅絕,不敢錯過任何幫助他們的機會。

II。於是王採取措施,要阻止哈曼所謀定的惡事。

1. 王深知波斯律法,他告訴王后,先前的諭旨不可撤回(8 節):奉王名所寫,用王戒指蓋印的諭旨,人都不能廢除,無論有何理由都不能。這是波斯國法的基本法規,任何律例或典章,一旦有了王的認可,便不可廢棄,不可收回,判決不可推翻,剝奪權利不可逆轉;參考但以理書 615。這絲毫不說明瑪代波斯人有智慧有尊榮,反倒說明他們驕傲愚昧,結果是自己蒙羞。任何人,任何團體,若自以為有十足的智慧,能預知所出法令的一切結果,那是十分荒唐的;所以,人若宣稱自己具有至高無上的權柄,法令一出,無論結果好壞,都不可收回,那是大大的不義,對社會極其有害。這很像古時的那種導致人滅亡的狂妄:我們便如神創世記 35。我們憲法中的律例要明智得多:任何條件下,任何法令並非不可廢棄,任何財產並非不可轉讓。有權立法,就意味著有權廢法。唯有神才做事不後悔,才能一言既出,永不更改,永不收回。


2. 但他另闢蹊徑,廢除哈曼的計謀,挫敗他的陰謀:他簽了另一道諭旨,授權給猶太人奮起自衛,以武力對抗武力,消滅入侵者。這樣便可確保他們安全。王表示他所行的,足以叫人相信他關心猶太民族,因為他已下令處死寵臣,只因他要下手害猶太人7 節),說明將來也必盡全力保護他們。他授權給以斯帖和末底改,用他的名義和權力挽救他們,正如他先前授權給哈曼,用他的名義和權力滅絕他們:「你們可以隨意寫諭旨給猶太人8 節),只要能維護憲法的尊嚴,在不收回王命的前提下除去那大惡。」三月二十三日,王的書記奉命起草諭旨(9 節),距離先前那道諭旨的發佈約有兩個月,但距離先前諭旨的執行時間還有九個月;這道諭旨要用各地的文字書寫,發往全國各省。就連地上的王發詔書,也用臣民能看懂的語言,神的話語和律法豈能關鎖在無人明白的語言中,不准神的僕人閱讀呢?這道諭旨要發給各省的官員,包括總督和首領。要小心發往全國各地,真實抄本火速發往各省。諭旨的大意是授權給猶太人,在指定要被滅絕的當日聚集在一起:

1)保護自己的性命;任何人膽敢前來攻擊,就自取滅亡。

2)不僅是自衛,還要剪除殺戮滅絕那要攻擊猶太人的一切仇敵和他們的妻子兒女(11 節),在仇敵身上報仇(13 節);還授權給他們,可隨意擄掠仇敵而致富。

[1.]這表示他恩待猶太人,確保他們的安全;後來的諭旨雖沒有明確廢棄先前的,但這是心照不宣,實際上已經廢棄。


[2.]這也顯出王命不可廢這種法規的荒唐,王不得不下令在國中展開內戰,乃是猶太人和他們仇敵之間的爭戰,雙方都拿起武器,都奉他的命,也都違背他的命。自作聰明的,往往沒有好結果。這道諭旨要火速發往各地,因為王心中極為不安,生怕太遲,先前的諭旨一旦生效,猶太人就會遭殃。於是驛卒被王命催促14 節),也被末底改催促,並預備了快馬(10 節)。這麼多性命受威脅,真是刻不容緩。

 

猶太人歡喜(主前 510 年)

15-1715末底改穿著藍色白色的朝服,頭戴大金冠冕,又穿紫色細麻布的外袍,從王面前出來;書珊城的人民都歡呼快樂。16猶大人有光榮,歡喜快樂而得尊貴。17王的諭旨所到的各省各城,猶大人都歡喜快樂,設擺筵宴,以那日為吉日。那國的人民,有許多因懼怕猶大人,就入了猶大籍。

 

不過幾天以前,末底改還在穿麻衣,猶太人還在悲痛不已;如今卻有了巨變:末底改穿紫色朝服,猶太人歡呼雀躍。參考詩篇 3051112

1. 末底改穿紫色外袍(15 節)。他既奉命挽救所有的猶太人,便覺心安,脫去麻衣,穿上朝服,可能是代表官銜的外袍,也可能是御賜朝服,代表蒙恩。他的外袍極其顯赫,又是藍色白色,又是紫色細麻布;冠冕也極其顯赫,是金子做的。這些東西本身不足掛齒,但卻象徵王恩浩蕩,是神恩待祂百姓的果效。尊貴的標記若能成為敬虔的妝飾,那就是當地百姓的福氣。末底改高升的好處,書珊城的民能普遍感覺到,所以個個歡呼快樂,不只是因為美德傳開,也因為這樣的義人被賦予權柄,便堅信將來更加美好。哈曼既被吊死,惡人滅亡,人都歡呼;末底改既高升,義人享福,合城喜樂箴言 1110)。

2. 猶太人歡喜(16-17 節)。他們前不久還在烏雲下,被唾棄,受羞辱,如今則歡喜快樂,設擺筵,以那日為吉日。若沒有受到威脅,沒有落難,就不會有這異常喜慶的場合。神的百姓就是如此,有時流淚撒種,為的是更加歡呼收割。事情轉機如此突然,如此奇妙,令他們喜上加喜。他們好像做夢的人,滿口喜笑詩篇 1261-2)。這場拯救的一個正面果效,是那國的人中有許多人經過深思熟慮,作出冷靜決定,願意加入猶大籍,皈依猶太信仰,摒棄偶像,敬拜獨一的真神。哈曼意在剷除猶太人,結果猶太人的人數卻大大加增,許多人加入會眾的行列。請注意看:猶太人正在歡喜快樂,那國的人民就有許多入了猶太籍。凡口稱信神的,聖潔的喜樂是極大的妝飾,可吸引並鼓勵別人也信神。為何有許多人在這時入猶太籍?這裡所給的原因是:因懼怕猶太人。他們注意到天意奇妙地向著他們,在關鍵時刻成全他們:

1)便看他們為大,若能成為他們當中的一員,便為有福;於是就加入進來,正如先知所預言的:我們要與你們同去,因為我們聽見神與你們同在了撒迦利亞書 823),甚至親眼看見了;神是你們的盾牌,幫助你們,是你們威榮的刀劍申命記 3329)。在教會遭難時敬而遠之的,一旦教會興旺,諸事順利,就會加入進來。

2)便看他們為強,覺得若與他們相爭,必無好下場。他們清楚看見了哈曼的命運,深知若有人傷害猶太人,必自取滅亡;於是為了自身安全,就紛紛加入。與以色列的神相爭是愚蠢的,唯有順從,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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