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三十六章
以利戶在前面大大責備約伯一些不當的言辭。既然約伯無話可說,他在這裡開始糾正他對神的看法。其他朋友堅持說,因為約伯是惡人,所以他的苦難又大又持久。但以利戶認為苦難降臨不過是試煉,只因約伯仍未完全謙卑下來,仍未順服,所以苦難才延續。他在這一章和下一章列出許多原因試圖說服約伯順服神的作為,並論及神的智慧和公義,對百姓的關懷,特別是他的偉大和全能。在這裡我們看到,I。前言(第 2-4 節)。II。描述神如何按著世人的行為待他們(第 5-15節)。III。隨之給約伯的告誡和建議(第 16-21 節)。IV。顯示神的主權和無所不能,從廣義上說明神的普遍作為,我們都應當順服他的作為(第 22-23 節)。他並在下面一章有更多的發揮。
以利戶發言(主前 1520 年)
1-4。1 以利戶又接著說:2 你再容我片時,我就指示你,因我還有話為神說。3 我要將所知道的從遠處引來,將公義歸給造我的主。4 我的言語真不虛謊;有知識全備的與你同在。
以利戶再一次請求聽眾耐心聽他說,尤其是約伯要耐心。他還沒有說完,但不會說太久。再忍耐我片時(第 2 節)(有人這樣理解)。“惟願你們仍注意聽,再忍耐片時,我只說一遍,儘量言簡意明。”為了讓他們認真聽,他表示,
1. 他本意是善的,所談論的都是正當有益的話題:我還有話為神說。他儼然以神的擁護者自居,大膽要求庭上的人都注意聽。有些人表面上替神說話,實際上是替自己說話。而誠心為神出庭的人,為神的尊榮、神的真理、神的道以及神的百姓說話的人,必不會無言以對(到那時候,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 馬太福音 10:19),也不會敗訴,也無需擔心理屈詞窮。為神說話的人,即使說了很多話,仍有許多話可說。
2. 他有獨到的見解,有與眾不同的觀察:我要將所知道的從遠處引來(第 3 節),意思是,“我們做任何事都要本著首要原則和最高觀念。”從遠處引來神的知識是值得的,要挖掘,要探索。認識神能撫平我們的痛苦,雖從遠處引來,卻不必用重價來買。
3. 他的用意毫無疑問是誠實的。他的目的無非是要證明造物主的公義,要持守這條真理,解釋這條真理,就是神一切所行的道都是公義的。人若論到神或為神說話,最好能記住他是造我們的主,稱他為造物主,隨時準備盡力事奉他,事奉他的國。他既然是造我們的主,我們的全人都從他而來,就應當全身心為他,為他的尊榮大發熱心。
4. 他的表達必會又公平又公正(第 4
節):“我的言語真不虛謊,不會離題,也不會言不由衷。為了真理的緣故,我一定盡力本著誠實和坦率來辯論。”他的論點坦率實在,不會拐彎抹角。“與你講理的是在知識上全備正直的人,所以不但要好好聽,還要往好的方面思想,這些都是善意的話。”我們若真誠信實地尋求真理,將真理應用在自己身上,且為了他人的益處將自己的知識行出來,那麼我們在世上的知識就完全了。
5-14。5 神有大能,並不藐視人;他的智慧甚廣。6 他不保護惡人的性命,卻為困苦人伸冤。7 他時常看顧義人,使他們和君王同坐寶座,永遠要被高舉。8
他們若被鎖鍊捆住,被苦難的繩索纏住,9 他就把他們的作為和過犯指示他們,叫他們知道有驕傲的行動。10
他也開通他們的耳朵得受教訓,吩咐他們離開罪孽轉回。11 他們若聽從事奉他,就必度日亨通,歷年福樂;12
若不聽從,就要被刀殺滅,無知無識而死。13 那心中不敬虔的人積蓄怒氣;神捆綁他們,他們竟不求救;14
必在青年時死亡,與污穢人一樣喪命。
以利戶既是替神說話,尤其是要證明造物主的公義,就在這裡表示神一切的旨意都是按照他永恆的謀略和永恆公平的法則。神做事好比一個公義的掌權者。
I。再卑微的臣民他也關注且不以為恥,他的恩澤也臨到貧困無名的人。身處高位的人往往傲視那些平凡無名望的人,但神有大能,有無盡的大能,卻並不藐視人(第 5 節)。他降卑自己,眷顧最卑微之人的事,替他們伸冤,以仁慈待他們。約伯認為自己的事被忽視,因為神沒有立即向他顯現。以利戶說,不是這樣的。神不藐視人,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尊敬所有的人。他的智慧甚廣,卻從不輕視那些軟弱愚昧但心裡誠實的人。不但如此,他不藐視人,正是因為他有無窮的智慧和能力,以致他能施恩給世人而不虧損自己。智慧良善的人不輕看任何人。
II。地位再高的惡人他也不偏袒(第 6 節):他不保護惡人的性命。惡人也許長壽,但神卻不會特別保護他們,不過是普通的保護。約伯說惡人存活,享大壽數,勢力強盛(21:7)。以利戶說,“不是這樣的,神不會容忍惡人長壽。神不會順他們的心,使他們延年益壽,安逸滿足。他們活著只是為了積蓄忿怒,等待審判的日子來到(羅馬書
2:5)。”
III。他隨時替受傷的人伸冤,為他們辯護(第 6 節):他為困苦人伸冤,替他們討回公道,迫使逼迫他們的歸還擄掠之物。人若是不替受傷的窮人伸冤,神定會伸冤。
IV。他特別關懷保護良善的臣民(第 7 節)。他關注他們,眼目從不離開他們:他時常看顧義人。雖然有時他們似乎被冷落被遺忘,所受的遭遇仿佛是神的疏忽,但實際上天父溫柔關懷的眼目從未離開過他們。我們若盡心盡力定睛在神的身上,神就滿有憐憫定睛在我們身上。即便我們情緒低落,他也不會輕看我們。
1。有時神將義人推上尊貴的地位(第 7 節):和君王同坐寶座,別人的捆都向他們的捆下拜(創世紀 37:7)。義人若得高升,坐上尊貴權勢的位置,那是神給他們的憐憫,因為神的恩典臨到他們,要幫助他們抵擋因高升而產生的試探,賜給他們能力更好地行善。這也是神給臣民的憐憫:義人增多,民就喜樂(箴言
29:2)。義人坐上尊貴的地位就得堅立。有良心的人坐高位能堅如磐石,不會像別人那樣在高位上摔下來。但是我們在世上不常看見義人坐高位,所以這裡也許指的是救贖主末了必站立在地上(19:25)時義人被高舉,只有到那時義人才會永遠被高舉,永遠得堅立。到那時他們要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馬太福音 13:43),為我們的神作王,作祭司。
2. 神若在任何時候叫義人受苦,那必是對他們的靈魂有益處(第 8-10 節)。有些義人坐上尊貴有權勢的位置,也有些陷於苦難之中。請注意看,
(1)所列出的困苦(第 8 節):他們若被鎖煉捆住,像約瑟那樣坐牢,或被苦難的繩索纏住,陷於病痛之中,窮困潦倒,無計可施,雖極力掙扎仍不得解脫。約伯就是這樣的。他被困,被牢牢困在苦難的繩索裡(有人這樣理解)。但請注意,
(2)神叫他的百姓陷於苦難的目的,就是對他們的靈魂有益處。想到這點,我們就當甘心領受,思想苦難的益處。神叫我們受苦,有三方面的用意:
[1] 指出我們以往的罪孽,叫我們想起來。這時他把他們以前沒有意識到的過犯指給他們看。他指出具體的過犯:他把他們的作為指示他們。罪孽就是我們的作為。若我們有什麼善工,那必是神的工。我們應當意識到自己哪些作為是犯罪。神指出他們罪孽的錯誤, 就是“犯”了神的律法。神也指出他們罪孽的嚴重性,就是“過”,十 分嚴重。真心悔改的人心中憂傷痛悔,不會遮掩,只會坦承,只會承認自己的罪十分嚴重。苦難有時是罪孽的反映。它能喚起人的良知,叫人深思。
[2] 叫我們專心聆聽教誨。這時他開通他們的耳朵(第 10 節)。神所管教的,他也必教誨(詩篇 94:12)。苦難教人虛心學習,心中軟化,將所學的牢記在心。但人心本身卻做不到,惟有神的恩典在人心中作工才能做到。惟有神才能開通人的耳朵,開啟人心,因為神掌握著大衛的鑰匙(啟示錄 3:7)。
[3] 叫我們今後遠離過犯。這就是苦難臨到的使命。它命令我們離開罪孽轉回,不再犯罪,厭惡罪孽,遠離罪孽,並下決心從此不再回到罪孽中去(何西亞書 14:8)。
3. 若是苦難起了作用,達到了奉差遣的目的,神就會按照他們受苦的程度再次安慰他們(第 11節):他們若聽從事奉他,若遵從神的計畫,在一切事上順服他的旨意,若在苦難離去以後仍能遵守自己受擊打時所立下的誓言,若順從神的誡命,特別是那些與事奉和敬拜有關的誡命,凡事憑良心盡忠盡責,那時就必度日亨通,歷年福樂。敬虔是通往亨通福樂的必經之路。這是千真萬確的,卻很少有人相信。我們若是真心事奉神,
(1)就蒙應許得外在的亨通,有今生的應許,且得安慰。只要榮神益己,誰還要別的呢?
(2)內心就有喜樂,就得安慰與神相通,良心得平安,就是深愛神的律法之人的平安。我們若不常以神為樂,不常盼望永生,那就是我們的錯。除此之外,還有更喜樂的人生嗎?
4. 若是苦難不起作用,火爐就會越燒越旺,直到他們被吞滅(第 12 節):若不聽從,若是在苦難中沒有長進,不醒悟不悔改,他們就要死於神忿怒的刀下。他的杖若不能醫治,他的刀就要殺滅;冶煉之火不管用,就用吞滅之火。神一旦審判就必得勝。亞哈斯王在急難的時候,越發得罪耶和華(歷代志下 28:22; 耶利米書 6:29,30),他就註定要滅亡。神通過苦難教訓他們,而他們不接受教誨,不接受提醒,以致無知無識而死,就是還沒有反應過來就死了,事先不再有警告。也可理解為他們必死因為他們沒有知識,儘管神賜給他們許多得知識的途徑。無知無識而死,就是沒有恩典而死,是永死。
V。他毀滅不敬虔的人,就是暗中與神國為敵的人(如以利戶所描述的那樣,第 12 節)。這些人雖然列在以利戶前面所提到的義人之中,卻不順服神。既為叛逆之子,黑暗之子,就成為忿怒之子,沉淪之子。這些人心中不敬虔,積蓄怒氣(第 13 節)。看看不敬虔的性質:不敬虔存於人心中,外表似乎是屬神屬信仰,其實是屬世屬肉體的。許多人表面上像聖徒,談吐像聖徒,心中卻不敬虔。心中的泉源受到污染,成了惡的所在。看看不敬虔的惡果:不敬虔積蓄怒氣。他們天天惹神的怒氣,在大而可畏的日子必要清算。為自己積蓄忿怒,等到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羅馬書2:5)。他們的罪孽都積蓄在神這裡,封鎖在神的府庫中(申命記
32:34)。參考雅各書 5:3。水汽上升,雨水必定降下,照樣罪孽滔天,若不悔改必有忿怒降下。他們以為自己積蓄財富積蓄功德,可當府庫打開就會證明他們積蓄的是忿怒。請注意看,
1. 他們都做了些什麼?有什麼事這麼惹神的忿怒?就是:神捆綁他們,他們竟不求救,意思是當他們在苦難中,被困苦的繩索捆綁的時候心中剛硬,頑固不謙卑,不呼求神,不求告神。他們愚昧無知,如同樹木石塊,藐視神的管教。
2. 積蓄忿怒的結果是什麼?他們必在青年時死亡,與污穢人一樣喪命(第 14 節)。這就是不敬虔之人的分,若他們拒不悔改,基督早已宣告他們有許多的禍(馬太福音第 23 章)。
(1)他們要突然死亡,在青年時死亡,出乎意料地死亡。不敬虔之人的死總是這樣。好比青年時死去的人一樣,想活的時候卻死了,照樣不敬虔的人死時想去天堂的時候卻去了地獄。惡人一死,他的指望必滅絕(箴言 11:7)。
(2)他們要經歷第二次的死。他們死後的生命(如這裡所言)與污穢人同列,與犯姦淫人同列(有人這樣理解),與最惡的惡人同列,儘管他們徒有其表。他們與所多瑪人同列,那些污穢的惡人,一味地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鑒戒(猶大書 1:7)。惡人死後靈魂不死,與不潔淨的在一起,與污鬼、魔鬼以及魔鬼的使者在一起,與新耶路撒冷永遠分離。凡不潔淨的總不得進那城(啟示錄 21:27)。
15-23。15 神藉著困苦救拔困苦人,趁他們受欺壓開通他們的耳朵。16 神也必引你出離患難,進入寬闊不狹窄之地;擺在你席上的必滿有肥甘。17
但你滿口有惡人批評的言語;判斷和刑罰抓住你。18 不可容忿怒觸動你,使你不服責罰;也不可因贖價大就偏行。19
你的呼求,或是你一切的勢力,果有靈驗,叫你不受患難嗎?20 不要切慕黑夜,就是眾民在本處被除滅的時候。21
你要謹慎,不可重看罪孽,因你選擇罪孽過於選擇苦難。22 神行事有高大的能力;教訓人的有誰像他呢?23
誰派定他的道路?誰能說:你所行的不義?
以利戶在這裡更多地針對約伯。
I。他告訴他,若在苦難中謙卑自己,神必救拔他:“我們都知道神很願意藉著困苦救拔困苦人(第 15 節);他永遠是這樣。他溫柔看顧靈裡貧窮、心中憂傷痛悔的人,當他們陷於苦難時他就幫助他們。他開通他們的耳朵,叫他們聽見喜樂聲,即使在受欺壓時也是這樣。還未救拔他們之前,他先對他們說善言,說安慰的話,為的是鼓勵他們的信心和耐心,除去他們的懼怕,撫平他們的憂傷。你若是順服他的旨意,行為正直,他也會這樣對你。他會救拔你,安慰你,我們就不會聽到這麼多怨言。你若是順服神的意願,他會恢復你的自由和財富。”
1. “你會興旺,不會像現在這樣深陷在病痛羞辱之中:神也必引你出離患難,進入寬闊不狹窄之地。你再也不必被束縛,再也不必束手無策。”
2. “你會致富,不會像現在這樣貧困。在你面前要擺設筵席,不是粗茶淡飯,而是上品佳餚”(參考申命記 32:14)。注意,我們都應當在苦難中靜默,若是行得好,凡事都好。我們若是達到苦難的目的,苦難就被挪去,在我們預備好的時候救拔就會到來。我們若行得好,神對我們也會行得好(詩篇 81:13,14;以賽亞書 48:18)。
II。他指責他自討苦吃,自己倒成了苦難延續的原因(第 17 節):“但你滿口有惡人批評的言語,”意思是,“不論你是善是惡,在這件事上你做得像惡人,說話做事都像惡人,令惡人滿意,幫了他們的忙。所以判斷和刑罰抓住你,如同抓住惡人一樣,因為你與他們作伴,所作所為好像都是為了他們的利益,成了他們的幫兇。你既為惡人說話,自然神的審判要臨到你。”派翠克主教這樣解釋。人若站錯了邊,那是十分危險的:幫兇與主謀同罪。
III。他告誡他不要剛愎自用。關於這方面,他提出了幾點忠告。
1. 不要輕看神的審判,不要自以為穩妥,仿佛自己不會受審判一樣(第 18 節)(譯者注:欽定本第 18 節直譯為“因為有忿怒,所以你要小心,免得他擊打你,將你除去。那時再大的贖價也不能救你了”):“因為有忿怒”,意思是,“因為神是公義的掌權者,所有藐視他管轄的,他都恨惡,因為他從天上對所有的不敬虔和不義顯明他的忿怒,因為你理應擔心自己已惹神的不悅,所以你要小心,免得他突然擊打你,將你除去。你要放聰明些,趕快與他和好,使他的怒氣轉離 你。”約伯曾經給過他的朋友們類似的忠告(19:29):你們就當懼怕刀劍;因為忿怒惹動刀劍的刑罰。辯論的人往往就是這樣過於大膽,用神的審判和神的忿怒來嚇唬對方,而心中良善的人則不需擔心驕傲之人的惡言。不過以利戶給約伯的是善意的告誡,也是很有必要的告誡。即使是義人也需要被提醒,要懼怕神的忿怒。“你是智慧良善的人,但你要小心,免得他將你除去,因為不論你多麼聰明良善,受神的擊打都是罪有應得。”
2. 神的忿怒一旦臨到你,不要以為你能逃脫他的擊打。
(1)花錢不管用,金銀和一切可朽壞之物都不能買贖赦免:“神若是審判你,再大的贖價也不能救你。公義的神不受賄,審判的使者也不受賄(譯者注:欽定本第 19 節直譯為‘他會看重你的財富嗎?不!金銀不管用,一切的勢力也不管用’)。他會看重你的財富嗎?會因你的財富減你的刑嗎?不!金銀不管用(第
19 節)。財富再多也不能使你心安,不會使你在神的忿怒擊打面前穩妥。發怒的日子資財無益(箴言 11: 4)”。另參考詩篇 49:7,8。
(2)救援不可能:“你縱然有一切的勢力,縱然能召集許多僕役為你出頭,試圖從審判的神手中把你奪下來,那都是枉然的。神根本不理會。誰也不能救人脫離神的手(以賽亞書 43:13)。”
(3)逃脫不可能(第 20 節):“不要切慕黑夜。敗軍常常藉著夜色撤退。別以為你能在黑夜逃脫神公義的審判,黑暗也不能遮蔽你(詩篇 139:11,12)。”另參考 34:22。“不要以為在夜間人人都安睡,正是逃脫不被發現的時候。不要以為神升了上去,看不見你。不!神也不打盹也不睡覺(詩篇 121:4)。他的眼目鑒察世人,無處不在,無時不在。岩石和大山都不能遮住他的眼睛。”有人理解為死亡之夜,就是眾民在本處被除滅的時候。約伯曾切切地盼望那夜,如同奴僕盼望黑影一樣(7:2)。“不要這樣,”以利戶說,“你不知道死亡之夜是什麼樣的。”人若切切求死,以為這樣就能躲避神的忿怒,那真是大錯。神的忿怒要追逐他們到那夜。
3. 不要再與神的旨意進行不義的爭鬧,要在苦難中順服(第 21 節):“你要謹慎,好好看顧自己的靈魂,不可重看罪孽,不可回歸罪孽(有人這樣理解),若是這樣就危險了。”但願我們不要膽大包天,不要有犯罪的念頭,不要任意妄為。以利戶認為約伯需要這樣的忠告,因為他選擇罪孽過於選擇苦難,意思是,他選擇顧及自己的驕傲和脾性,選擇與神爭競,而不是治死自己的驕傲,順服神,接受神的懲罰。我們可以從廣義來理解,選擇罪孽過於選擇苦難,那是十分愚蠢的選擇。人若安逸於罪惡的樂趣,若追求罪惡而致富,若用罪惡的計謀逃脫苦難,若昧著良心與罪惡妥協以此逃脫為公義的緣故所受的苦難,那就定會悔之莫及。小罪之禍大於大難之禍。罪是禍患,除了禍患還是禍患。
4. 不要膽敢對神發號施令,不要評判他(第 22,23 節):“神行事有高大的能力,”意思是, “神可以隨己意升高或降卑任何人,也有能力這麼做,你我都不是他的對手。”我們越尊崇神,就越謙卑自己。想想看,
(1)神有絕對的主權:他有高大的能力,自有的能力。他隨己意叫人升高,用他賜給百姓的力量和權能叫受苦的人和被擊倒的人升高。誰派定他的道路?誰能在上面管他的道?他向誰領受過使命、聽過誰的命令嗎?不!他是至尊的神,自有的神。有人理解為:誰叫他想起他的道路?永恆的神需要提醒嗎?不!他的道和我們的道都在他面前。他從未向任何人領受過命令或教訓(以賽亞書 60:13,14),也不必向任何人負責。他派定所有被造之物的道,但願我們不要去派定他的道,他自會管理整個世界,他也有這個能耐。
(2)神是無可比擬的教師:教訓人的有誰像他呢?神是光、真理、知識和教訓的泉源,人若想教訓神豈不荒唐!叫人得知識的,難道自己無知嗎(詩篇 94:10)?我們豈能面對日頭點蠟燭呢?請注意看,以利戶歸榮耀於神,視他為掌權者,也視他為教師,掌權之人理當做好教師。神就是這樣的。他用人的繩索捆綁。神在這一點與其他方面一樣,都是絕無僅有的。無人能指教他的行為。他知道要做什麼,如何做,不需要通風報信,也不需要建議。所羅門有自己的顧問團隊,但萬王之王不需要顧問。也無人像他那樣教誨有方。無人帶有這樣的權柄和說服力,這樣降卑自己,帶著這樣的愛心,也無人有這樣的權能和功效。神藉著聖經教導我們,這是最好的課本;神藉著他的兒子教導我們,這是最好的教師。
(3)神一切作為都極其公正:誰能說,你所行的不義?以利戶沒有說,誰膽敢這樣說(許多人行惡,若有人指出來則性命堪憂),而是:誰能說?誰會這樣說呢?誰能證明神的不義呢?萬王之王從來不做錯事。這句格言千真萬確。
24-33。24 你不可忘記稱讚他所行的為大,就是人所歌頌的。25 他所行的,萬人都看見;世人也從遠處觀看。26
神為大,我們不能全知;他的年數不能測度。27 他吸取水點,這水點從雲霧中就變成雨;28
雲彩將雨落下,沛然降與世人。29 誰能明白雲彩如何鋪張,和神行宮的雷聲呢?30
他將亮光普照在自己的四圍;他又遮覆海底。31 他用這些審判眾民,且賜豐富的糧食。32
他以電光遮手,命閃電擊中敵人。33 所發的雷聲顯明他的作為,又向牲畜指明要起暴風。
以利戶在這裡試圖叫約伯折服於神的偉大和至高,並以此勸說他,要帶著喜樂順服神的旨意。
I。他表示神的作為顯而易見(第 24 節)。 他所有的作為都是如此,絕不刻薄。這說明我們必須順服於他的一切作為,尤其是與我們相關的作為。神在大自然的作為是可見的,關係到整個世界,值得我們稱頌讚美。藉著自然我們看到造物主的智慧、權能和良善。既是這樣,我們豈能在他與我們相關的作為上挑刺呢?這裡呼籲我們要察看神的作為(傳道書
7:13)。
1. 明擺在我們眼前,再明顯不過:萬人都看見。人只要有半隻眼也能看見,也能從遠處觀看。不論往何處看,都能看見神智慧和權能的產物。我們看見已經成就的事,或正在成就的事,不由得說,這是神的作為,是神的手指,是主所做的。人人都能看見,向遠處觀看,天空和其中的星光,大地和其中的果實,都是無所不能之神的作為。向近處看那就更多了。透過顯微鏡觀看自然界中最細微的作為,豈不異常奇特?造物主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羅馬書 1:20)。人人都能看見,連那些還未領受神啟示的人也能看見。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詩篇 19:3)。
2. 我們應看為奇特。神的作為之完美卓越,各方面之協調,都值得我們誇耀和讚美,不只是頌讚其正確無誤,無可指摘,而是誇耀其智慧和榮耀,絕非被造之物所能比擬。世人可以看見神的作為,有能力看見神的手在其中(動物沒有這能力),所以世人應當稱頌神的作為,歸榮耀於神。
II。他表示神沒有窮盡,深不可測(第 26 節)。從神的作為、權能和完美,不由使人聯想到神本身。神為大,沒有窮盡。權能之大,因為他無所不能,自有永有。財富之大,因為他自足全足。本身之大,一切作為之大。神為大,所以當受極大的讚美。神為大,所以我們不能全知。我們知其然,卻不知其所以然。我們知其不然,卻不知其然。我們知道部分,卻不知道全部。說這些是為了說明我們不應當論斷他的作為,不應當挑他的錯,不然就是胡亂非議自己不明白的事,就是不聽清楚就回應。我們不知道他存在的時期,因為那是無限的。他的年數不能測度,因為那是永恆的,沒有年數。神的存在沒有開頭,沒有窮盡,沒有階段。他過去是,永遠都是,永遠不變,是偉大的自有永有。所以我們不該對他發號施令,不該與他爭論。他的存在,他的作為,我們都無法測度。
III。他舉例說明神的智慧、權能和主權,自然之工,天意盎然,在這一章談到雲彩,沛然雨下。我們不必推敲這段精彩演講的詞句或哲學。大致內容是要表明神無窮之大,是萬物之主,是第一因,是一切被造之物的至高首領。神具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馬太福音
28:18)(我們應當滿有謙卑和崇敬讚美他,述說他的美善,將榮耀歸於他)。千萬不要妄加評論他的法則以及對世人的特別旨意,或指望他解釋自己的作為,其實像隕石這樣再普通不過的現象都是千變萬化,深不可測。以利戶試圖以神的尊貴和主權來影響約伯,在前面曾引導他觀看雲彩(35:5)。在這幾節經文裡,他表示我們所看見的雲彩能引導我們思想造物主的榮美和完全。看看這些雲彩:
1. 作為大千世界的泉水,大地滋潤的源頭和寶藏,眾水循環的寶庫。這循環十分有必要,如同人體內血液循環一般,若是停滯就會嚴重損害這個世界。能看到這極為普通的現象很有價值,
(1)天上的雲沛然降到地上。諸天若成了銅,大地就成了鐵。因此才有這樣的應許:我必應允天,天必應允地(何西亞書 2:21)。這現象向我們表明,世上任何美善的恩賜都來自上頭,來自眾光之父,也是雨水之父。這現象教導我們要祈求神,仰望神。
(2)這裡說雲彩沛然降與世人(第 28 節);雖然神誠然也使雨降在無人之地(38:26;詩篇 104:11),但神特別眷顧世人,叫低級的受造物都服事人,也要求人以頌讚來回應。神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 5: 45)。
(3)這裡說雨水沛然降下,不是傾瀉而下,不像天上的窗戶敞開那樣(創世紀 7:11)。神曾經使大水傾注下來,遍滿大地,如今用另一種方式降下水來,為的是叫我們明白神何等憐憫,何等仁慈。雨水徐徐而下,帶來更多益處,更加均勻分散,如同人造水壺一般。
(4)有時涓涓細雨,有時也大雨傾盆,雨量不同只能緣於神的旨意。
(5)雖是涓涓細雨,卻豐富地降于世人,因而也稱為神的河滿了水(詩篇 65:9)。
(6)雲彩降下是由於吸取水點(第 27 節)。上天對大地如此公平,而大地對上天的回報卻不是這樣。
(7)雲彩所帶來的有時是極大的恐懼,有時又是極大的恩惠(第 31 節)。神隨己意用這些審判眾民。暴雨,風暴,雨量過多,摧毀地上的莊稼,造成水災,這些都來自天上的雲。但同時,雨水也使大地糧食滿倉,草場以羊群為衣;谷中也長滿了五穀(詩篇 65:13)。
(8)下雨以前有時會有預兆(第 33 節)(譯者注:欽定本第 33 節直譯為“響聲顯明快要下雨,牲畜也能預測”)。經上也說有多雨的響聲(列王紀上 18:41)。也可理解為下雨前的雷聲,這是令人喜悅的預兆。不只是響聲,天空也會變臉,表示快要下雨(路加福音 12:56)。牲畜也有一種特別的本能,天氣變化之際就惶恐不安,尋找棲身之處。這實在令人汗顏,因為人不會預測災禍,不知道躲避。
2. 作為天上世界的幔子(第 29 節):誰能明白雲彩如何鋪張?雲彩覆蓋大地,好比簾子或華蓋。但如何覆蓋,如何鋪張,如何懸在空中,我們都不明白,儘管我們天天都能看見。(譯者注:欽定本第 32 節直譯為“他用雲彩遮蔽日光,又命日光不穿透天地之間的雲層”)。我們既不明白雲彩如何鋪張,如何遮蔽日光,又豈能裝作明白神用什麼方式對待品性各異的世人呢?這雲層在天地之間(第 32 節)。另參考 26:9。我們都感覺到這點,雲彩被安放於我們與日頭之間,
(1)有時我們蒙恩惠,因為雲彩成了保護傘,遮蔽我們不受日頭的巨熱。若不是雲彩,我們早已烤焦了。露水的雲霧在收割的熱天(以賽亞書 18:4),令人精神振奮。
(2)有時我們也不蒙恩惠,因為雲層在白晝叫大地昏暗,遮蔽日光。罪孽好比厚雲(以賽亞書 44:22),因為它阻隔我們見不到神的榮光。然而雖然烏雲暫時遮蔽日光,雖然大雨傾盆,但是雨過天晴,日頭厭倦了烏雲,就將亮光普照在四圍(第 30 節)。雨後有晴光(撒母耳記下 23:4)。陽光普照,甚至遮覆海底,又令新的水點蒸發上升,為雲彩預備新的水分。這一切都使我們不由得誇耀神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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