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二十一章
這是約伯對瑣法的回答。他不像前面那樣過多埋怨自己的處境(既然朋友一點都不為自己的怨言所動),而是針對他與他們之間爭論的普遍問題:家產富足,且長久如此,這到底是不是真教會的標誌?到底是不是真信徒的標誌?如果是這樣,那麼這些東西若是沒有了,單憑這點就可證明此人是虛偽之人。他們認為是這樣,而約伯則不同意。I。他在這裡先動之以情,好吸引他們的注意力(第 1-6 節)。II。約伯希望自己的話能說服他們,糾正他們的錯誤。他承認神有時確實在這個世界上以明顯可見的方式審判惡人,以此警示他人。但他不認為神對每個惡人都如此。不但如此,他認為神常常不這麼做,反而容忍罪大惡極的人在世上活得逍遙自在,沒有任何跡象表明神的忿怒臨到他。1. 他形容惡人興旺發達(第 7-13 節)。2. 他表明惡人的大不敬,富足的環境反而使他們心裡剛硬(第 14-16 節)。3. 他預言他們最終要毀滅,但毀滅卻不會立即臨到(第 17-21 節)。4. 他注意到神對待世人的方法多種多樣,對惡人也是多種多樣(第 22-26 節)。5. 他推翻他們指責他的論據,表明惡人滅亡是另一個世界的事,在今世惡人常常躲避審判到底(第 27 節到最後一節)。在這點上,約伯顯然是對的。
約伯回答瑣法(主前 1520 年)
1-6。1 約伯回答說:2 你們要細聽我的言語,就算是你們安慰我。3
請寬容我,我又要說話;說了以後,任憑你們嗤笑吧!4 我豈是向人訴冤?為何不焦急呢?5
你們要看著我而驚奇,用手摀口。6 我每逢思想,心就驚惶,渾身戰兢。
約伯在這裡懇請朋友們帶著憐憫的心考慮他的困境和言語,考慮他所受的和他所說的。
1. 他這麼懇請是合情合理的,他們理應寬容他說話(第 3 節),不要像瑣法那樣打斷他。人若在逆境中就該被允許說話,人若被控告被指責卻不許為自己說話,就會受冤屈,無法為自己分辯。他懇請他們認真聽他說(第 2 節),如同願意明白他的人那樣,若是他們錯了就改過來。他懇請他們“看著他”(第 5 節),人若不認真聽也不仔細想,還不如不聽。
2. 他要他們聽的話也是有理的。
(1)他們是來安慰他的。“不,”他說:“你們認真聽,這就算是你們安慰我(第 2
節)。若不能做別的事安慰我,至少要認真聽。請你們有一點仁慈,有一點公義,能耐心聽我說,這就算是給我安慰了。”不僅如此,他們若不准他把案子展開,不准他自我分辯,就不知道如何安慰他。也可理解為:“你們若善待苦難中的朋友,而不是惡待他,以後你們回想起來就會算是自己的安慰。”
( 2 ) 輪到他們說話的時候,他也會聽。“我說完以後,你們可以隨便說,即使你們繼續取笑我, 我也不阻止你們。”爭論中人必須準備別人說粗魯話,預備耐心忍受別人的指責,因為一般說來,取笑人的會繼續取笑,不管你如何勸他不要取笑。
(3)他指望說服他們。“我不在乎你們取笑我,只要還我一個公正的聽訟機會。不過我相信我的話能改變你們的看法,使你們同情我而不是取笑我。”
(4)他們並非審判者(第 4 節):“我豈是向人訴冤?不,我若是向人訴冤,那就毫無意義。可我是向神訴冤,向他訴求。願神判斷你我之間的是非。在神面前我們是平等的,因此我和你們一樣,都有權獲得聽訟機會。我若是向人訴冤,心中就會煩惱,因為他們不會理睬,也不明白我的話。但我是向神訴冤,他會聽我的,你們不會。”朋友有時會惡待我們,神若是也這樣那就慘了。
(5)他的案子有驚人之處,需要他們認真思考,也值得他們認真思考。這不是一般的案子,而是極不尋常的。
[1] 他自己十分吃驚,驚訝神竟給他這樣的苦難,驚訝朋友們竟這樣指責他(第 6 節):“我每逢思想,想起我所有的安慰都忽然被奪去的那天,想起我身上長滿毒瘡的那天,想起你們說的一切惡言,我承認我心就驚惶,渾身戰驚。尤其是當我想起那些逍遙快活的惡人,想起他們在鄰舍的奉迎下走過這個世界,我就更是戰驚。”注意,神管理這個世界的方式往往令人十分吃驚,連智慧良善之人也不例外,他們常常絞盡腦汁都不能明白。
[2] 他希望他們也感到驚訝(第 5 節):“你們要看著我而驚奇。與其分析解釋我的苦難,還不如稱頌神那深不可測的旨意,你們明知我沒有邪惡,卻仍受如此的苦難。你們應當用手捂口,默默等待事情水落石出,不要論斷。神的道在海中;他的路在大水中(詩篇 77:19)。我們若不明白他的作為,不明白他為何容忍惡人昌盛、義人受苦,若測不透這些作為的奧秘,就應當靜下心來讚美神。正直人因此必驚奇(17:8)。你也要驚奇!”
惡人亨通;濫用地上的財富(主前 1520 年)
7-16。7 惡人為何存活,享大壽數,勢力強盛呢?8 他們眼見兒孫,和他們一同堅立。9 他們的家宅平安無懼;神的杖也不加在他們身上。10
他們的公牛孳生而不斷絕;母牛下犢而不掉胎。11 他們打發小孩子出去,多如羊群;他們的兒女踴躍跳舞。12
他們隨著琴鼓歌唱,又因簫聲歡喜。13 他們度日諸事亨通,轉眼下入陰間。14
他們對神說:離開我們吧!我們不願曉得你的道。15 全能者是誰,我們何必事奉他呢?求告他有甚麼益處呢?16
看哪,他們亨通不在乎自己;惡人所謀定的離我好遠。
約伯的三個朋友在最後的發言中都用亢長的篇幅描述惡人在世上的淒慘光景。“誠然,”約伯說: “神有時確實會出其不意審判臭名昭著的罪人,但他並不總是這樣。世上有許多公然犯罪的惡人享大富貴,享大壽數。儘管他們在罪惡中頑梗剛硬,神卻還是容忍他們昌盛。”
I。他在這裡從各個方面形容惡人的昌盛。“如果你們的話是真的,那麼請告訴我,惡人為何存活?”(第 7 節)
1. 這是不容置疑的事實,我們每天都看到這樣的事。
(1)他們存活,沒有忽然被神的忿怒所剪除。開口褻瀆神的仍在褻瀆,抵擋神的仍在抵擋。他們不但存活(就是獲死緩),而且還是富戶(撒母耳記上 25:6)。不但如此,
(2)他們還享大壽數,享受尊榮、滿足、長壽,生兒育女,家財萬貫。經上曾提過有百歲死的罪人(以賽亞書 65:20)。還不止這些,
(3)他們勢力強盛,占據有權有勢的位置,地位顯赫,大搖大擺。俗話說:他不但存活,還春風得意。為什麼會這樣呢?注意,明白惡人外表昌盛的原因,這對我們有好處。這絕不是因為神棄絕了大地,也不是因為神沒看見、不恨或不能懲罰他們的惡,而是因為他們的罪孽數目仍未滿足。今天仍是神忍耐的日子,他要利用惡人以及他們的昌盛來達到自己的目的,惡人也同時正走向滅亡。更主要的原因是神要向世人顯明這個世界不是申冤的世界,另外那個世界才是。
2. 這裡形容惡人的昌盛:
( 1 ) 是完美至極。
[1] 他們家中人丁興旺,親眼看見兒孫滿堂(第 8
節):他們眼見兒孫堅立。這裡先提到這點,是因為子孫滿堂使人喜樂,也給人美好的憧憬。
[2] 他們生活安逸(第 9 節)。瑣法說惡人活在無休止的恐懼中,約伯卻說他們的家宅平安無懼,沒有危險也沒有懼怕。他們遠離神的刀劍和弓箭,不受攻擊不受傷害,連神的杖也不加在他們身上。
[3] 他們富足,家道興旺。這點他只給了一個例子(第 10 節)。他們的牲畜加增,從不失望;母牛不掉胎,越生越多,誠如出埃及記 23:26 和申命記 7:14 所應許的那樣。
[4] 他們快活,快樂度日(第 11,12 節):他們打發小孩子出去,多如羊群,在鄰舍中行走炫耀自己。他們舉辦舞會音樂會,兒女踴躍跳舞。跳舞最適合孩童,因為他們不知道如何打發時間。他們天真無邪,也能免受舞會常常造成的傷害。雖然父母早已過了嬉笑的年紀,不會自己去跳舞,但他們隨著琴鼓歌唱。他們吹簫,兒女們和著簫聲跳舞,無憂無慮,樂器不走調,心中滿有喜樂。有人認為這不僅是昌盛的現象,也是虛空的表現。亞伯拉罕刻意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神的道(創世紀 18:19),這裡卻沒有這一套。他們的子女不禱告,不背誦信仰信條,只是一味地跳舞唱歌,又因簫聲歡喜。屬世之人只追求肉體的滿足,自己如此,教養出來的孩子也是如此。
( 2 ) 是經久不斷(第 13 節):他們度日諸事亨通,一輩子都是這樣。他們富貴,不知何為缺乏;他們歡樂,不知何為悲哀。最後轉眼下入陰間,沒有預警驚嚇,也沒有擔憂病痛。若是今世以後沒有來世,最令人嚮往的死法就是最快最短的死。既然人人都必須下入陰間,若那就是人生旅途的盡頭,那就希望我們轉眼下去,將苦藥一口吞下去,不要細嚼慢吞。
II。他表明惡人濫用自己的財富,且因富足而變得更加剛硬,更加不虔敬(第 14,15 節)。
1. 財富使他們更加剛硬,在罪孽中越來越頑梗,越來越放肆。他提到這點,
(1)也許更令人費解。惡人竟然如此昌盛,尤其是那些公開抵擋神、公然對神說他們不在乎的惡劣透頂的人。不但如此,他們還要長久昌盛,儘管自己也要強撐著。他們以財富當作武器與神為敵,神也不繳他們的械。
(2)也許令人不那麼費解。神允許他們昌盛,我們不要以為奇怪。愚頑人安逸,必害己命(箴言 1:32),因為安逸使他們在罪孽中剛硬(詩篇 73:7-9)。
2. 看看這些身處安逸的罪人如何藐視神,藐視信仰,仿佛他們在世上家產太過豐富,不再需要別的了。
( 1 ) 看他們如何詆毀神,詆毀信仰。他們一概拋棄,不去思想。
[1] 他們懼怕神的出現,叫道:“離開我們吧!但願我們永遠不要擔心神的眼目,也不要被懼怕所限制。”也許他們希望神離開,仿佛他們不需要神,也用不上。世界就是他們所選擇、所想往的,覺得自己很快樂,只要有世界就夠了,不需要神。對這些想要神離開他們的人,神滿有公義地說:離開我(馬太福音 25:41)。他滿有公義地照著他們的話成全了。
[2] 他們懼怕知道神,懼怕他的旨意,也怕對他盡責:我們不願曉得你的道。人若定意不走神的道,必不願明白神的道,因為一旦明白了,就會不斷責備自己不順服神(約翰福音 3:19)。
( 2 ) 看他們如何與神爭辯(第 15 節):全能者是誰?被造之人竟敢如此無禮,有理性的被造之物竟然說出這種荒唐無理性的話來。人與信仰緊密相連,無非通過兩條紐帶:責任和利益,而這些人竟試圖對這兩點都棄之不顧。
[1] 他們不認為信神是自己的責任:全能者是誰,我們何必事奉他呢?這很像法老說的話(出埃及記 5:2):耶和華是誰,使我聽他的話?請注意,
第一,他們提到神時是何等輕蔑:全能者是誰?仿佛這不過是個名字,毫無價值,從不涉足,毫不相關。
第二,他們提到信仰時是何等粗魯。他們稱之為事奉,意思是苦力活。他們認為與全能者互不相干就夠了,不需要事奉他,不需要煞有介事,當作任務來完成。
第三,他們提到自己時是何等狂妄: “我們何必事奉他?我們又有錢又有勢力,怎麼能順服他呢?不,我們就是主。”參考耶利米書 2:31。
[2] 他們不認為信神對自己有益處:求告他有甚麼益處呢?他們想要的是整個世界,無暇顧及智慧,因為他們覺得智慧沒什麼用。他們說事奉神是徒然的(瑪拉基書
3:14)。禱告不能還債,也不能給孩子當飯吃。敬虔說不定還影響人的仕途,使人受損。這又如何呢?難道世上除了財富和名聲就沒有別的益處嗎?人承蒙神的恩惠,領受屬靈的福分,享受永恆的福分,怎麼能說信神吃虧了呢?若是禱告沒有果效,那必是自己的錯(以賽亞書 58:3,4),必是因為自己妄求(雅各書 4:3)。信神絕不是徒然的,如若不然,我們的信仰必是假的(雅各書 1:26)。
III。他指出惡人的愚妄,堅信自己不與他們同謀(第 16 節):看哪,他們亨通不在乎自己,意思是說,若不是出於神,他們不可能亨通,因此他們如此藐視神實在是忘恩負義。人之富有,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撒迦利亞書 4:6)。人應當紀念是神給了他們一切。人若離開神也不可能守住自己的財富,因此他們對神沒有興趣,想要神離開他們,這實在是十分不明智。有人這樣理解:“他們的財富堆在倉房裡,藏在口袋裡,卻不握在手上向別人行善,這樣的財富有什麼用呢?”約伯說:“所以惡人所謀定的離我好遠。我絕不會有這樣的想法,絕不會說他們所說,做他們所做,絕不會效法他們。他們行的這道本為自己的愚昧;但他們以後的人還佩服他們的話語(詩篇 49:13)。可我必不從他們的計謀(詩篇 1:1)。”
惡人必受懲罰;神的主權(主前 1520 年)
17-26。17 惡人的燈何嘗熄滅?患難何嘗臨到他們呢?神何嘗發怒,向他們分散災禍呢?18 他們何嘗像風前的碎秸,如暴風颳去的糠秕呢?19
你們說:神為惡人的兒女積蓄罪孽;我說:不如本人受報,好使他親自知道。20 願他親眼看見自己敗亡,親自飲全能者的忿怒。21
他的歲月既盡,他還顧他本家嗎?22 神既審判那在高位的,誰能將知識教訓他呢?23
有人至死身體強壯,盡得平靖安逸;24 他的奶桶充滿,他的骨髓滋潤。25
有人至死心中痛苦,終身未嘗福樂的滋味;26 他們一樣躺臥在塵土中,都被蟲子遮蓋。
約伯在前面主要敘述惡人亨通,在這裡的幾節經文中:
I。他不同意朋友們所說的惡人必定在今生滅亡的觀點。“請告訴我,惡人的燈何嘗熄滅(第 17 節)?難道你們沒有看見惡人的燈常常是燒到燈座,自然熄滅的嗎?患難何嘗臨到他們呢?神何嘗發怒,向他們分散災禍呢?你們可曾常常見到嗎?難道你們沒看見他們常常嬉笑亨通到底嗎?”也許臭名昭著的罪人中,有許多確是快活度日到底,也有許多在痛苦中了結一生。這足以推翻朋友們對約伯的論斷,說明不能用人外表的光景來證明人的品性。
II。他同意神的聖潔和公義。雖然惡人也許一生亨通,但我們不能認為神會任憑他們的罪惡永遠不受懲罰。不會的。
1. 他們如此亨通,卻仍是像風前的碎秸(第 18 節)。他們輕浮無價值,不屬神,也不屬智慧良善之人。他們註定要滅亡,時刻都會滅亡。別看他們有權有勢,其實距離滅亡不過一步之遙。
2. 他們一生榮華富貴,但神為惡人的兒女積蓄罪孽(第 19 節),要在惡人死後,在後代身上清算。欺壓人的替子女積攢財寶,要叫他們成為上流人,但神為他們積蓄罪孽,要叫他們淪為乞丐。父輩的罪孽,神記得清清楚楚,都封鎖在神的府庫中(申命記 32:34)。受咒詛的財富一旦落入子女手中,神要公義地懲罰他們。
3. 他們今生亨通,卻要在另一個世界被清算。儘管對惡人的宣判不會立即執行,神最終要叫他們受報(第 19 節)。也許惡人現在不怕神的忿怒會臨到他,自以為能長久平安無事,但在神公義的審判顯明之日,惡人就會感覺到。他會知道的(第 20
節):他親眼看見自己敗亡,儘管過去他不相信。他們仍然不看;卻要看(以賽亞書 26:11)。人若故意閉眼拒不接受神的恩典,有朝一日就會睜眼看見自己敗亡。他要親自飲全能者的忿怒,那是他杯中的分。參考詩篇 11:6,啟示錄 14:10。這裡只用了幾個詞形容被定罪的惡人的下場,但這些都是極可怕的詞句。惡人服在全能之神的忿怒之下,神要叫惡人滅亡,以此顯明他的忿怒和權柄。惡人在另一個世界要有如此光景,在這個世界的亨通又有什麼益處呢?他的歲月既盡,他還顧他本家嗎(第 21 節)?我們的救主告訴我們,那在地獄裡的財主想起身後的本家是何等痛苦。生前所得的一切好處都不能涼涼他的舌頭,反而加增他的痛苦。想到家中的五個兄弟也可能跟著他到這受折磨的地方,就更是痛苦萬分(路加福音 16:25-28)。人若失去了自己的靈魂,世上的財富對他沒有意義。
III。他把惡人不同的下場歸結于神的智慧和主權(第 22 節):誰能將知識教訓他呢?人豈敢審訊神的作為或責怪他的行為?豈敢告訴他應當如何管理這個世界,告訴他誰應當寬恕、誰應當懲處?神有權柄、也有能力審判高傲的人。天上的天使或地上的君王官吏都要對神負責,都接受神的審判。神管轄他們,隨己意待他們。難道他還要對我們負責,還要聽我們的建議嗎?他是審判全地的主,所以他必是正確的(創世紀 18:25;羅馬書 3:6)。他的旨意看起來仿佛自相矛盾,但他要顯明這一切不僅不矛盾,還都互相作用,最終達成他的目的。不論惡人是否死于病痛,最終都要下地獄,就如人不論是突然死還是慢慢死,最終都入墳墓。地獄是所有惡人的最終歸宿,就時間與永恆之間的差異而言,他們前去的路上是興高采烈還是唉聲歎氣,其實沒多大區別。讓我們看看:
1. 人死時的光景有何等大的差異。人說入世之路只有一條,離世之路卻有千條。但誠如有人出生又快又易,也有人出生又慢又難,死亡也是一樣。有些人的死十分恐怖,有些人的死不是這樣。既然肉體的死就是靈魂在另一個世界的生,那麼把死亡之痛比作分娩之痛也並非不合適。注意看這差異:
(1)有人忽然死去,至死身體強壯,未曾在年邁或疾病中消瘦(第 23 節),盡得平靖安逸,從不擔心死亡臨近,也從不懼怕。因為他的奶桶充滿,他的骨髓滋潤(第
24 節),指他十分健康,充滿活力,身體結實(像一頭肥壯的奶牛),滿以為自己能快活長壽。他對生活指望甚大,卻在瞬間被剪除。注意,人在身強力壯的時候,在最健康的時候,最想不到死的時候,以為自己最能躲避死、最能遠離死、最能抵擋死的時候死去,那是十分平常的事。但願我們不要自以為穩妥。許多人身體健康,卻在一周內、一日內、或一個時辰內死去,甚至在一分鐘內死去。但願我們時刻準備著。
(2)也有人死得緩慢,死前受盡痛苦(第 25 節),至死心中痛苦,約伯自己就是這樣,終身未嘗福樂的滋味,因為疾病、年邁或心中憂慮而吃不下飯或吃不出味。人若身體健康又能嘗到福樂的滋味,那多麼應當感恩啊!人若只是偶爾嘗不到福樂的滋味,那實在不應當抱怨,因為有許多人從未嘗過!
2. 死時差異巨大,但到了陰間,這差異又是何等微不足道。富裕的和貧窮的都在陰間會合,健康的和不健康的也都在那裡會合(第 26 節):他們一樣躺臥在塵土中,都被蟲子遮蓋,都成為蟲的美食。惡人也是這樣,不論死于王宮還是死於牢籠都一樣,都要加入被定罪的死人的會中,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馬可福音 9:48)。死時的那點差異算不了什麼,不值得我們大費周章。
惡人的懲罰(主前 1520 年)
27-34。27 我知道你們的意思,並誣害我的計謀。28 你們說:霸者的房屋在哪裏?惡人住過的帳棚在哪裏?29
你們豈沒有詢問過路的人嗎?不知道他們所引的證據嗎?30 就是惡人在禍患的日子得存留,在發怒的日子得逃脫。31
他所行的,有誰當面給他說明?他所做的,有誰報應他呢?32 然而他要被抬到塋地;並有人看守墳墓。33
他要以谷中的土塊為甘甜;在他以先去的無數,在他以後去的更多。34 你們對答的話中既都錯謬,怎麼徒然安慰我呢?
在這幾節經文裡,
I。約伯不同意朋友們持守的觀點,就是惡人必定落入可見的、引人注目的滅亡中,如同約伯現在的處境那樣。既然唯有惡人會落入這樣的滅亡,所以他們斷定約伯必是惡人。“我知道你們的意思,”約伯說(第 27 節):“我知道你們不同意我的說法,因為你們論斷我,是基於你們的不滿和偏見,並誣害我的計謀,要奪去我的安慰和尊榮。我怎麼可能說服像你們這樣的人呢?”約伯的朋友們在回應關於惡人亨通的觀點時會說:“霸者的房屋在哪裡(第 28 節)?約伯的房屋在哪裡?子女們曾經設宴的長子房屋在哪裡?看一看約伯的房屋和他家人眼前的光景,再問一聲,惡人住過的帳棚在哪裡?比較一下,你就會發現約伯的房屋與兇暴欺壓者的房屋有同樣的下場,這就能斷定他毫無疑問也是兇暴的欺壓者。”
II。約伯提出自己的觀點,且以世人的普遍感覺和觀察加以證明。他十分確信自己是對的,以致他願意隨意問路過的人(第 29 節):“你們豈沒有詢問過路的人嗎?去隨便問一個人,他會回答你們的。我不像以利法(5:1)要去諮詢聖人的觀點,只要問凡人就可以了。無論問誰,你們會發現他都會贊同我的看法,就是懲罰惡人多半是另一個世界的事。亞當的七世孫以諾就是這樣預言的(猶大書 1:14)。難道你們不知道他們所引的證據嗎?這麼多人察看神對世人的旨意,難道還不夠嗎?”
1. 約伯在這裡要說明什麼?有兩點:
(1)頑固的罪人必定要在另一個世界受到懲罰,通常這懲罰 要延遲到那個時候。
(2)因此,惡人若在世亨通,若沒有明顯落入神忿怒之手,人不要以為奇怪。現在不受懲罰,到那時就要受懲罰。惡人茂盛如草,一切作孽之人發旺的時候,正是他們要滅亡,直到永遠(詩篇 92:7)。這裡所說的惡人:
[1] 在世有權有勢,不但在活人之地使勇士驚恐(以 西結書
32:27),也使智慧良善之人驚恐,以致他所行的,無人當面給他說明(第
31 節)。無人敢當面責備他,揭露他的惡道,指出他的下場。因此他不斷犯罪,不知羞恥,也不懼怕。愚頑人安逸,必害己命(箴言 1:32),因為人一旦安逸,就自恃無恐,聽不進令其悔改的責備話,而唯有悔改才能不致滅亡。註定要滅亡的人,神就任憑他們犯罪(何西亞 4:17)。既然無人敢於當面給他說明,當然也沒有人因他所行的報應他,叫他償還不義之財。他是一隻大蒼蠅,能逃脫只會抓小蟲子的法網。這使罪人在犯罪的道路上更加膽大妄為,藐視法律,以為法律不敢干涉他們。然而總有一天,那些如今不願意聽的人要知道自己的罪,他們的罪狀要清楚列出來,他們的惡道要顯明在面前。他們要驚慌失措,要被定罪。人若不追究自己的罪孽,神就要追究。
[2] 死的時候在富麗堂皇中下葬(第 32,33 節)。惡人必死,別無出路,這也是世人的分。但惡人極盡所能免受死的責難。
第一,他的葬禮十分豪華。人預備死居然如此自豪,實在是可憐,但對有些人來說,葬禮是一件大事。他要被抬到塋地,隆重非凡,享受報喪者的致敬以及前來向遺體告別的朋友們的敬意。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路加福音 16:22),卻沒有提到窮人的葬禮。
第二,顯赫的墓碑要為他豎立。他將存留在墳墓裡,墓碑上寫著某某人之墓,還有大字碑文。也許這是想保留其屍體不朽壞,古埃及人就是這樣向大人物表示尊崇的。他要在墳墓裡守望(原文如此),要忍受孤獨寂靜,如同守望之人在守望塔上。
第三,他要以谷中的土塊為甘甜。富貴的香氣終究無法驅除墳墓裡的惡臭,猶如燈檯無法驅散周圍的黑暗,也許面前的“他要在墳墓裡守望”就是這個意思。不
第四,為了減少死的羞辱,要說明死是世人的分:他不過是屈服於命運,在他以先去的無數,在他以後去的更多。注意,死是世人的必經之路。當我們走過那死蔭的幽谷,就應當想到,1) 有許多人在我們以先走過去。那是許多人走的路,這有助於我們免去懼怕。死不過是隨大流。2) 人人都要跟著我們前來。這不僅是許多人走過的路,後面還有許多人要走,我們走進這黑暗之門,絕不是第一個,也絕不是最後一個。人人都要在命定的時候走進來,就是神所命定的時候。
2. 約伯因此得出結論,他們的言語不合理(第 34 節)。
(1)他們的根基腐朽,他們的假設錯謬: “你們對答的話中既都錯謬;你們所說的不但未經證明,而且是錯誤的,充滿錯謬,難以澄清。”
(2)所以他們的立論不穩:“怎麼徒然安慰我呢?你們所說的絲毫沒有減緩我的苦難,你們說若是我歸向神就必昌盛,但你們假設敬虔之人必然亨通,這本身就是錯誤的,怎麼能由此來安慰我呢?”注意,言語若沒有真理,自然也就不能安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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