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十章
約伯承認他十分困惑(第 15 節)。心裡困惑,言語自然也困惑:他不知道該說什麼,甚至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在這一章裡,I。 他埋怨自己的苦楚(第 1-7 節),而後又自我安慰,說自己在造他的神手中,並求告造他的主(第
8-13 節)。II。 他再次埋怨神待他太嚴厲(第 14-17 節),而後又自我安慰,覺得死能了結自己的苦難(第 18-22 節)。
約伯回答比勒達(主前 1520 年)
1-7。1 我厭煩我的性命,必由著自己述說我的哀情;因心裏苦惱,我要說話,2
對神說:不要定我有罪,要指示我,你為何與我爭辯?3 你手所造的,你又欺壓,又藐視,卻光照惡人的計謀。這事你以為美嗎?4
你的眼豈是肉眼?你查看豈像人查看嗎?5 你的日子豈像人的日子,你的年歲豈像人的年歲,6
就追問我的罪孽,尋察我的罪過嗎?7 其實,你知道我沒有罪惡,並沒有能救我脫離你手的。
這裡我們看到,
I。他情緒激動,執意訴說(第 1 節)。他懼怕神的主權,不敢在他面前訴說自己的案情,於是就發洩怒氣,以求好過一些。他一開口就滿有怒氣:“我厭煩我的性命,厭煩這個軀體,忍無可忍,不願再活,不喜歡生命,活夠了,真想死。”他心裡軟弱,竟然逆著人性求死。我們若要行為像聖徒,就要首先像凡人。我們憑著信心和忍耐,不應當厭煩生命(有人解釋為“不惡待生命”)。即便神叫我們活得疲憊不堪也要忍耐,因為厭煩生命就是厭煩神的管教。約伯既厭煩生命不得解脫,就定意抱怨,定意說話。他不是用過激行為,而是用過激言語來發洩內心的苦。失意的人往往覺得自己最有發言權。失控的脾氣猶如失控的胃口,令人無法自持,狂飆一番。智慧與恩德有什麼用呢?不就是管好自己的舌頭嗎?約伯在這裡言語敗壞,不過也流露出一些恩德。
1. 他抱怨,卻是述說自己的哀情。他沒有指責神,沒有責怪神不義或不仁。雖然他不清楚神到底為什麼與他作對,也不知道他如何作對,可總的來說他還是認為原因在自己身上,也願意承擔一切罪責。
2. 他說話,卻是因為心裡苦惱,並非帶有成見。我若是說錯了話,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羅馬書 7:17)。他說的不是心裡話,而是倒苦水。
II。他謙卑地祈求神。他要說話,但第一句卻是祈禱。我覺得這是善意的祈禱(第 2 節)。
1. 他祈求自己蒙拯救,脫離苦難的毒鉤。苦難的毒鉤就是罪:“不要定我有罪,不要永遠離棄我。雖然我身處苦痛之下,不要叫我身處咒詛之下。雖然我被父的杖所擊打,不要叫我被審判者的劍所剪除。你管教我,我儘量忍受,但請你不要定我有罪!”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雖然受苦卻不定罪(羅馬書 8:1),這是他們的安慰。不但如此,他們乃是被主懲治,免得他們和世人一同定罪(哥林多前書 11:32)。因此人在苦難中,千萬不要被定罪。“主啊,不論你如何待我們,不要定我有罪。朋友們定我有罪,但請你不要。”
2. 他祈求神能告訴他苦難的真正原因,而苦難的原因也是罪:主啊,要指示我,你為何與我爭辯?神叫我們受苦,那就是與我們爭辯;而他與我們爭辯,就必有原因。神從來不會無故發怒,人才會無故發怒。我們應當明白其中的原因,使自己能悔改,能治死罪,遠離罪,與神和好。找出其中的原因,我們的良心就可誠心誠意行使自己的職能,好比創世紀 42:21 所記載的一樣。
III。他言辭激烈地論及神如何待他。他說的話誠然是發洩,但也有一點埋怨神的公義。
1. 神施重手對待被造之物,超過他所能承受,約伯認為這不符合神的良善,不符合神憐憫的特性(第 3 節):你欺壓,這事你以為美嗎?不,當然不是。神不喜悅人做的事(耶利米哀歌 3:34-
36),自己當然也不會做。“主啊,你這樣待我,好像在欺壓自己的臣民,藐視自己手中的工,站到了仇敵一邊。主啊,這是什麼意思?就你的本性而言,你必不喜悅這樣做。就你的名而言,這樣做必不能得榮耀。既然如此,為什麼要這樣對我呢?我被害流血,有什麼益處呢(詩篇 30: 9)?”約伯從未想過神冤枉了他,但他實在看不出神的旨意和公義仍不衝突。義人常常看不出這點,只能等到顯明的那一天。但願我們現在不要心存歧見,因為到時候就會明白,我們的歧見是沒有道理的。
2. 神將罪犯置於刑架上,嚴刑逼供,約伯認為這不符合神無所不知的特性(第 4-6 節)。
(1)他十分確定神不像人那樣要去發現或推斷:他沒有肉眼(第 4 節),因為他是個靈。肉眼在黑暗中看不見,但黑暗卻躲不過神的眼。肉眼每次只能看一個地方,只能看一段距離;但神的眼目無處不在(箴言 15:3),他的眼目遍察全地(歷代志下 16:9)。許多事能躲過肉眼,連最敏銳的眼光也能躲過。礦中的路鷹眼也未見過(28:7)。但任何事都躲不過神的眼目,在神眼中萬物都是赤露敞開的(希伯來書 4:13)。肉眼只能看外表,且可能被幻覺所矇騙,但神看見的都是事
實。他的眼目不會被矇騙,因為他看人的內心,見證人的心思意念。肉眼只能逐步發現事物,看見一件事,就看不見另一件事,但神縱觀萬物。肉眼會疲倦,每夜都要合起來,但保護以色列的也不打盹也不睡覺(詩篇 121:4),他的眼目也從不衰敗。耶和華不像人看人(撒母耳記下 16: 7),就是說他不用人的方法判斷人。人無非是通過狀紙或證詞來判斷,通過事物的表面而不是根據事物的實質,且常常受到情感、怒氣、偏見與利益的影響。但我們知道神必照真理審判人(羅馬書 2:2)。他瞭解事實真相不是道聼塗説,而是親自觀察。人若要發現隱秘之事,就細心調查,盤問證人,比較證物,推測證據,極盡誘騙或逼供之能叫人承認。但神不需要這些,他不像人看人。(2)他十分確定神不像人那樣近視,也不像人那樣年歲有限(第 5 節):“你的日子豈像人的日子,又短少又兇險?豈是像人日復一日,變幻不測?不,絕不!”人經歷得多就越來越有智慧,觀察得多就越來越有學識。對人而言,真理猶如時間之子,必須花時間研究,一次實驗失敗就重新再來。神不是這樣。對神而言,沒有過去,沒有將來,萬物都是現在。時間衡量人的壽數,但時間相對永恆而言卻是無有,神的壽數在於永恆。
(3)所以他覺得很奇怪,神居然任憑他受折磨,要他不斷掙扎在苦難中,不給他聽訟的機會,也不拯救他,仿佛他需要花時間追問他的罪孽,需要採取措施尋察他的罪過(第 6 節)。約伯不覺得神故意尋隙折磨他,但神的做法似乎有失尊榮,讓人覺得他像個兇狠的主子。“主啊,就算你不屑給我安慰,請你顧及自己的尊榮吧!求你為你名的緣故,不辱沒你榮耀的寶座(耶利米書 14:21)。”
3. 神明知他是無辜的,仍將這可憐的囚犯困在牢籠,只因無人能從自己手中救他出去,約伯認為這仿佛是濫用自己的無窮大能(第 7 節):你知道我沒有罪惡。他已經承認自己是罪人,在神面前有罪。這裡他強調自己並非惡人,並沒有故意犯罪,沒有與神為敵,沒有離棄自己的信仰,未曾作惡離開神(詩篇 18:21)。“但並沒有能救我脫離你手的,所以我是沒有指望了。我不得不靜靜躺在這裡,等候你的定期,仰望你的憐憫,順服你的旨意。”看看這裡,
(1)與無所不能的神相爭是徒然的。因此我們在遇到苦難時不應該發怨言。
(2)若能像約伯那樣禱告,就必得大安慰:“主啊,你知道我沒有罪惡。我不敢說我什麼都不缺,也不敢說我並非軟弱。但藉著恩典我敢說:我沒有罪惡。這你是知道的,因為你知道我愛你(約翰福音 21:15)。”
8-13。8 你的手創造我,造就我的四肢百體,你還要毀滅我。9 求你記念-製造我如摶泥一般,你還要使我歸於塵土嗎?10 你不是倒出我來好像奶,使我凝結如同奶餅嗎?11
你以皮和肉為衣給我穿上,用骨與筋把我全體聯絡。12 你將生命和慈愛賜給我;你也眷顧保全我的心靈。13
然而,你待我的這些事早已藏在你心裏;我知道你久有此意。
在這幾節經文裡我們可以觀察注意到:
I。約伯如何視神為造他的主,維繫他的主。神不但造了他,還維繫他的存在。這是第一件需要明白思考的事。
1. 我們是神所造,不是父母所造。父母不過是神的器皿,是神用他的能力和旨意造了我們。我們是他造的(詩篇 100:3)。你的手創造我,造就我的四肢百體,且把各體聯絡起來(第 8 節)。因我受造,奇妙可畏(詩篇 139:14)。使身體運行自如的靈也是神賜給的。身體和靈魂,約伯在這裡都提到了。
(1)神造人如摶泥(第 9 節),捏成形,如同窯匠按照自己的手藝和意願將泥土做成瓦器。我們是土造的瓦器,本身卑微不堪,不久也會摔成碎片,回歸泥土。但願受造之物不要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羅馬書 9:20)。不要誇耀自己的身體,因為身體的物質本出於土。也不要瞧不起自己的身體,因為模子和形狀來自神的智慧。這裡用了一個生動的比喻來形容人體在母腹中形成(第 10 節,你不是倒出我來好像奶,使我凝結如同奶餅嗎),也用了一些具體的形容手法(第 11 節)。雖然我們赤身來到這個世界,但身體卻是有衣有裝備的。皮與肉為衣,骨與筋為盔甲,不是攻擊的裝備,而是防衛的裝備。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心和肺,也是包裹著的,是不可見的保護,不致傷害。人體的奇妙結構說明了造物主的智慧、全能與良善。而令人惋惜的是,人的身體本該成為聖靈的殿,但卻成了不義的器皿!
(2)(譯者注:欽定本將第 12 節上半句譯為“你將生命和恩惠賜給我”)靈魂就是生命,就是人本身,是神賜給我們的: 你將生命賜給我,將生命之氣吹進我的鼻孔。若不是因為這口氣,身體不過是毫無價值的屍體。神是靈魂之父:他造出活的靈,賜給我們思維能力。他將生命和恩惠賜給我們。生命是一種恩惠,是極大的恩惠,遠勝於食物和衣裳。這是十分特別的恩惠,有了這恩惠,我們就有能力承載其他的恩惠。這時的約伯心情好了一些,不像先前那樣抱怨生命像重擔,也不質問自己為何不出母胎而死(3:11)。這裡的生命和恩惠也可理解為人生以及人一生的福分,指他過去的好日子。那時他行走在神恩惠的光中,如同大衛那樣,以為他的江山能藉著這恩惠而穩固(詩篇
30:7)。
2. 我們的生活所需由神供給。他點燃生命的燈,並未任憑它燃燒殆盡,而是不斷添加燈油:“你也眷顧保全我的心靈,使我存活,保護我不致喪命,儘管死亡常常發生,危險也無處不在。你賜福給我,賜我一切生活所需,賜我每日的生活供應。”
II。約伯如何祈求神。他懇請神紀念(第 9 節):求你紀念,是你製造我。為何要這樣懇求呢?
1.“你造了我,所以你必然十分瞭解我(詩篇 139:1-13),不必用懲罰來檢驗我,也不必把我置於刑架上查驗我的內心。”
2.“你行使主權造了我,如同捏泥土。可你能否再次行使主權把我捏回原來的樣子呢?若是可以,我必順服。”
3.“你會毀滅自己所造的工嗎?”聖徒常常這樣祈禱:我們是泥,你是窯匠(以賽亞書 64:8)。你的手製造我,建立我(詩篇
119:73)。這裡也一樣,你創造我,你還要毀滅我嗎(第
8 節)?你還要使我歸於塵土嗎(第 9 節)?“難道你不可憐我嗎?難道你不放過我,不幫助我,不扶持你手所造的嗎(詩篇
138:8)?你造了我,知道我有多大能耐,你就忍心看著我受苦過於我能忍受嗎?我被造就是要受苦的嗎?我得以苟延殘喘,只是為了受這些災禍嗎?”若是這樣祈禱為的是更好地盡自己的責任,“神造了我,供給我日常所需,所以我要事奉他,順服他,”就可這樣祈禱求神的憐憫:你造了我,全新的我。我是屬你的,求你救我(詩篇 119:94)。約伯不知道如何將神過去的恩惠與現在的怒氣聯繫起來,但他斷定(第 13 節),“你待我的這些事早已藏在你心裡。必定都是按照你的旨意,所以毫無疑問是一致的,儘管看起來不像。”神若是令人費解地改變他的道路,我們雖不明白,也應相信他心中必有美意,不久必會顯明出來。我們不該胡亂猜忌,也無法猜忌,但我知道你久有此意。神很清楚自己的作為。
14-22。14 我若犯罪,你就察看我,並不赦免我的罪孽。15 我若行惡,便有了禍;我若為義,也不敢抬頭,正是滿心羞愧,眼見我的苦情。16 我若昂首自得,你就追捕我如獅子,又在我身上顯出奇能。17
你重立見證攻擊我,向我加增惱怒,如軍兵更換著攻擊我。18 你為何使我出母胎呢?不如我當時氣絕,無人得見我;19
這樣,就如沒有我一般,一出母胎就被送入墳墓。20-21 我的日子不是甚少嗎?求你停手寬容我,叫我在往而不返之先-就是往黑暗和死蔭之地以先-可以稍得暢快。22
那地甚是幽暗,是死蔭混沌之地;那裏的光好像幽暗。
這裡我們看到,
I。約伯滿腹牢騷。他在這根艱難愁悶的弦上彈奏許久,雖不通情理,卻也能夠理解。他並非無病呻吟,不像那些發怨言的以色列人,他抱怨是有原因的。若是我們覺得他出言不遜,那就更應當告誡自己不要動怒。
1. 他埋怨神的審判太重,對他下手太重,神的公義近乎嚴厲。他千方百計攻擊他:“我若犯罪,你就察看我(第 14 節)。
(1)我若走錯一步,說錯一個字,或看走一個眼神,我就必被傳訊。我的良心(也就是你的幫手)必聲討我,對我說這絞痛、這劇痛都是為了懲罰我的過失。”神若真是這樣計較我們的過犯,那我們就都完了。必須承認事實正相反,雖然我們犯罪,神並未用激進方式對付我們。
(2)他埋怨神用盡一切機會攻擊他:你並不赦免我的罪孽。他在苦難中得不到蒙赦免的安慰,聽不見喜樂的聲音。人若是總盯著神臉上的不悅和手中的杖,就不容易看見他心中的愛。
(3)不管約伯是義人還是惡人,畢竟他仍身處困境(第 15 節)。
[1] 他若是惡人,到了另一個世界必定要滅亡:我若行惡,便有了禍。注意,人若陷於罪孽之中就是處於禍患之中。這一點我們都應當如約伯那樣相信,且要應用在自己身上:“我若行惡,便有了禍,不管現今如何興旺快樂。”有些人尤其要受到雙倍的禍患。“我若知道這一切,若聲稱自己信神,若常常許下重誓,若有過許多承諾,若出身於義人家庭,若蒙福受過好的教育,若在義人家中長大,若長期享受恩典之福,我若行惡,便有了禍,且是千倍的禍。”
[2] 他若是義人,也不敢抬頭,不敢像以往那樣回答(9:15)。他被痛苦徹底壓垮,不能抬頭,沒有安慰,沒有信心。皮肉劇痛不堪,內心又滿有懼怕。內在與外在都十分艱難,不僅因為降卑蒙羞,因為朋友的指責,也是心靈的艱難。我受你的驚恐,甚至慌張(詩篇 88:15)。
2. 他埋怨這刑罰太難熬。他覺得神不但懲罰他每一個過失,還十分嚴厲地懲罰他(第 16,17 節)。
( 1 ) 痛苦,太痛苦,不可思議,太不可思議。神像獅子那樣追捕他,像兇猛的獅子追捕獵物那樣。神對他不僅十分陌生,還在他身上顯出奇能,將他置於不尋常的痛苦中,叫他成為傳奇,為世人所矚目。人人都驚訝神竟然叫人如此受苦,驚訝約伯竟然能如此忍受。令約伯痛上加痛的是他在苦難中感覺到神的惱怒,這使他的苦難更加苦澀,更加沉重。苦難似乎證明神要攻擊他,證明神不喜悅他。想到此,皮肉之痛傷到了內心。
(2)他所受的苦仍在加增,越來越重。他多次盼望苦難會逐漸減少,事實上卻越來越重。苦難在加增,神的惱怒也在加增。他覺得自己沒有好起來,也無法好起來。神要攻擊他的跡象不斷出現,若是一次定不了他的罪,再來一次必能定罪。如軍兵更換著攻擊他。神即使有什麼改變,也不會減輕他的痛苦,仍要與他刀兵相見。只要我們還在這個世界上,雨後就會有雲彩返回(傳道書
12:2),也許最痛苦最嚴酷的試煉還在後頭。神與他為敵,這是一個極大的改變。他對此很不習慣,也使他的痛苦更重更離奇。神通常對自己的百姓仁慈有加。如若在任何時候不是這樣,那就是非常的工,就是他奇異的事(以賽亞書 28:21),他這樣做是為了顯明他的奇能。
3. 他埋怨自己的生命,埋怨自己為患難所生(第 18,19 節):“若這一切都註定是我的分,我為何要出母胎呢?為何不在母胎裡窒息或生下來就夭折呢?”這是他的氣話,先前他已犯過這樣的罪,現在又來了。他剛剛稱生命為恩惠(第 12 節),可現在又稱之為負擔,且質問神為何要給他生命,為何要把生命強加給他。卡里爾先生為約伯說了幾句好話,他說:“我們可以本著愛心假設,約伯擔心自己的困境已經妨礙了他活著的主要目的,這個目的就是榮耀神。約伯的琴掛在柳樹上,若要讚美神必定走調。不僅如此,他還擔心自己的苦難會給神抹黑,使仇敵乘機褻瀆神。若是這樣,還不如當時氣絕。敬虔人活著若不能讚美榮耀神,就會覺得活著沒有意義。”如果他真是這個意思,那就是建立在一個錯誤的認知上:因為我們可以在火光中榮耀耶和華(以賽亞書 24:15)(譯者注:欽定本將以賽亞書
24:15 上半句譯為“你們要在火光中榮耀耶和華”)。 不過若真有這想法也有益處,可以使我們不要太迷戀生命,因為即使是智慧良善的人有時也難免埋怨生命。為何要懼怕氣絕呢?為何要出人頭地呢?有時我們不也希望早點氣絕,希望無人得見嗎?為何要過度哀慟孩子夭折呢?他們不就如沒有一般,一出母胎就被送入墳墓嗎?有時我們不也希望這是自己的分嗎?
II。約伯謙卑祈求。
1. 他禱告神能眼見他的苦情(第 15 節),能明白他的案情,能發發慈心。大衛如此禱告說(詩篇 25:18):求你看顧我的困苦,我的艱難。我們在苦難中也要這樣求告神。神知道我們的心靈受煎熬,這是給我們的安慰。
2. 他禱告神能減輕他的疾苦。即使不能完全除去苦難,能不能給他一點喘息的機會?“主啊,惟願我不要總在刑架上,不要總在極度煎熬中:求你停手寬容我,叫我可以稍得暢快(第 20 節)。讓我休息一下吧,給我片刻呼吸的時間,一點安樂。”他把這當成極大的恩惠。常處於安樂而又不感恩的人應當明白,人若是常受疾苦,那麼短暫的安逸將是何等寶貴!他祈求兩件事:
(1)生命和生命之光都十分短暫:“我的日子不是甚少嗎(第 20 節)?是的,確實很少,十分短暫。主啊,求你別叫我的日子滿有愁苦,多有禍患。我存活的日子不多,讓我有生之年得一些安慰吧。”約伯在禱告中緊緊抓住神的良善本性。一想到神的良善,受苦的心靈就蒙安慰。另外,既然我們以此來祈求神的憐憫(“我的日子不是甚少嗎?主啊,求你憐憫我”),那就更應當以此來勉勵自己盡責:“我的日子不是甚少嗎?那就應當抓緊時間,抓住機會,能做的就盡力去做,為沒有窮盡的永恆作準備。”
(2)死亡和死亡的幽暗十分長久(第 21,22 節):“主啊,在我死以前給我一些安逸吧,”意思是,“免得我在痛苦中 死去。”大衛如此禱告說(詩篇 13:3):免得我沉睡至死。“那時再指望解脫就太晚了;你豈要行奇事給死人看嗎(詩篇
88:10)?讓我死前得一些安慰,使我能平安離開這個世界,不至於像現在那樣艱難。”我們應當這樣迫切祈求恩典,應當這樣求告,“主啊,求你更新我的內心;主啊,求你在我死前潔淨我,不然就沒有機會了。”看看他這裡如何形容死亡的情形。
[1] 那是永遠的去處,人不能再回來過現在的日子(7:10)。人死了,就是對這個世界永別了。身體要安葬在此,靈魂在被判定的去處要存到永遠。人人都要認真對待這事關永恆的、一次性的事。
[2] 那是淒慘的去處,在人看來是這樣。聖潔的靈魂死後會去一個光明的去處,那裡沒有死亡,但身體卻要留在黑暗和死蔭之地。約伯在這裡用了一連串形容詞來表達他與其他人一樣,很自然懼怕死亡與墳墓。若不是他身處極度痛苦,絕不會想死。讓我們往墳墓裡看一眼,就能發現,第一,那裡沒有秩序:是混沌之地,永恆的夜晚,沒有白晝。人人都躺在同一個層面,君王與百姓沒有分別,但奴僕卻要脫離主人的轄制(3:19)。人被帶到墳墓不按某個順序,不按年齡排序,也不按貧富排序。人人都按著命定的時日前來,那是生命之主所命定的時日。第二,那裡沒有光。墳墓裡漆黑一團,伸手不見掌,然而享受生命之光的人不需懼怕。墳墓裡沒有知識,沒有安慰,沒有喜樂,沒有讚美聲,沒有機會做成得救的工夫,也沒有光。約伯羞于自己的瘡傷暴露在人前,害怕看見自己的傷疤,所以才企盼墳墓的黑暗遮蔽這一切。黑暗遲早會臨到,因此我們要趁著有光努力作工。既然墳墓是幽暗之地,若能合上眼被帶去那裡,那就再好不過,那是萬物歸一的所在。對人來說,墳墓是幽暗之地,人一旦前去就被認為是進入黑暗裡(詩篇 88:18)。但對神來說並非如此,聖徒的身體雖歸於塵土,雖散落在各處,雖與別的塵土混雜在一起,卻絲毫都不會丟失,因為神的眼目看顧一切,在大而可畏的日子就要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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