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17, 2024

[約伯記 ] 第二十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約伯記第二十章

約伯在前一章結尾的地方既作出如此精妙絕倫的信仰宣言,你也許會以為他的朋友們必定很滿意,至少不會再叨叨不休。然而他們仿佛並未注意聽,所以這裡輪到瑣法向約伯叫陣,其攻擊約伯的怒火與先前有過之而無不及。I他的開場白很短,但卻火氣十足(23 節)。II。他的發言很長,說的是同一個題目,與比勒達所說的基本相同(18 章),就是惡人必定走向可悲的下場,等待他們的只有毀滅。1. 他強調惡人昌盛不過是一時,惡人毀滅卻是必然的(4-9 節)。2. 他用許多例子證明惡人的可悲下場:渾身是病,良心欠安,家產散盡,家庭破裂,名聲受損,自己也要在神的忿怒下滅亡等,他且用傲慢的詞句和生動的比喻來形容這一切。人若不悔改,誠然在今世往往會有這樣的下場,而在將來的世界這樣的下場更是必然的(10-29 節)。但這裡有一個極大的錯誤(如派翠克主教所言),也是他話中的焦點錯誤(不僅是他,其他人也有同樣的問題),那就是他以為神處理這些事是一成不變的。由此得出結論,約伯必是大壞人無疑,儘管他除了言語不當以外,其他方面看起來不像是大壞人。

 

瑣法第二次發言:惡人的毀滅(主前 1520 年)

1-91 拿瑪人瑣法回答說:2 我心中急躁,所以我的思念叫我回答。3 我已聽見那羞辱我,責備我的話;我的悟性叫我回答。4 你豈不知亙古以來,自從人生在地,5 惡人誇勝是暫時的,不敬虔人的喜樂不過轉眼之間嗎?6 他的尊榮雖達到天上,頭雖頂到雲中,7 他終必滅亡,像自己的糞一樣;素來見他的人要說:他在哪裏呢?8 他必飛去如夢,不再尋見,速被趕去,如夜間的異象。9 親眼見過他的,必不再見他;他的本處也再見不著他。

 

在這裡,

I。瑣法一開始就情緒激動,似乎對約伯說的話十分生氣。既定意要證明約伯是壞人,當約伯說出義人的言語來,他就十分不悅,於是他好像打斷了他的話,猛然開口說道(2 ):所以我的思念叫我回答。約伯希望得到他們的同情,希望能證明自己的正直,瑣法卻不顧這一切,反而緊緊抓住他最後責備他們的話,覺得那簡直是恥辱。他覺得必須予以回擊,因為約伯警告他們要懼怕刀劍,自己卻仿佛並不懼怕所面臨的威脅。在對手面前,再好的忠告也常被誤解,因此還是不說的好。瑣法好像要急著發言,不像智慧人所為,但他替自己給出兩個理由:


1. 約伯極大惹怒了他(3 節):我已聽見那羞辱我、責備我的話,我是忍無可忍。我覺得約伯的朋友們心中十分傲慢,不屑於面對如此潦倒之人。而傲慢之心往往容不得相反意見,若有人不同意他們的觀點就會認為是受到了侮辱。他們容不得責備的話,覺得那是侮辱,因此必須立即回擊以捍衛自己的尊嚴。

2. 他心中的話憋不住要說出來。他的思念叫他回答2 節),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路加福音 645)。可他把這衝動歸咎於他的悟性3 節):悟性誠然應當引導人的回答,我們應當正確理解每一件事,深思熟慮以後方能說出來。但這裡的回答是否出於悟性則有待商榷。人常常把自己的怒氣誤以為是理智,覺得自己發怒都有道理。

II瑣法十分清楚地表明惡人必遭毀滅,暗示既然約伯已被毀滅,就無疑必是惡人,必是虛偽之人。請注意看:

1. 他如何引進這個觀點(4 節),有什麼憑據。

1)憑約伯自己的知識和信念:你豈不知?你豈能忽視如此簡單的真理嗎?豈能懷疑這在整個人類歷史中顛撲不破的真理嗎?人若不知道罪的工價乃是死,那就是無知。

2)憑歷代的經驗。自古以來就是這樣,自從地上有了人就是這樣。自從人被造以來,這條真理就已寫在人的心裡:罪人所犯的罪必定要毀滅他們。自從地上有了罪惡(人被安置在地上之後不久就有了罪惡),也就有了對罪惡的懲罰,看看亞當和該隱就知道了。罪既入了世界,死也就隨之而來。全世界的人都知道罪人必受災禍,天理還不容他活著使徒行傳 284)。惡人有禍了!他必遭災難以賽亞書 311。這是遲早的事。

2. 他如何表明這個觀點(5 節):惡人誇勝是暫時的,不敬虔人的喜樂不過轉眼之間。請注意,

( 1 ) 他所強調的可悲下場,不僅適用於公然邪惡褻瀆之人,還適用於不敬虔之人,就是表面信神卻暗中行惡的人,因為他認為約伯就是這樣的人。誠然,敬虔的外表若成了罪惡的外衣,那是惡上加惡。偽裝的敬虔是雙倍的過犯,隨之而來的毀滅也必是雙倍的毀滅。地獄裡最滾燙的地方是為假冒為善之人預備的,正如我們的救主所提示的那樣(馬太福音 2451)。

2)他承認惡人可能暫時興旺,暫時穩妥安逸,十分快活。也許他們誇口,因自己的財富和權勢而誇口,因自己的排場和成就而誇口,向那些被他們逼迫欺壓的貧窮誠實人誇勝。他們不覺得會有災禍,也不懼怕災禍。約伯的朋友們起先甚至不願意承認惡人會興旺(49),直到約伯明確證明了這一點(9 24126),瑣法在這裡才不得不承認。但是,

3)他強調惡人絕不會長久興旺。他們的喜樂 是短暫的,很快就會消失在無盡的哀慟之中。不敬虔之人雖貌似強大、富貴、快活,必定要被降為卑,要失去性命,難逃可悲的下場。

3. 他如何形容這個觀點(6-9 節)。

1)惡人以為自己興旺昌盛,如日中天(6 節)。他的尊榮和自我價值不在於智慧和品德,而是在於他的屬世財富或地位。假如他的財富和地位達到天上,他的心境也隨之上升,不難想像他的頭也頂到雲中。他凡事春風得意,極盡榮華富貴。他鄙視世人,而世人卻都仰視他,又羡慕又嫉妒又懼怕。他簡直就是統治全世界的獨裁君王。雖然在登頂以前多有樹敵,可他卻認為自己高居雲霄,必能躲過仇敵的箭頭。

2)可以斷定他的毀滅必將十分巨大,升得越高,墜落得就越可怕:他終必滅亡7 節)。驕傲穩妥不過是他可悲下場的預兆。一切頑固不化的罪人在另一個世界都會這樣滅亡,都將徹底滅亡。但是瑣法指的是惡人在今世要滅亡。臭名昭著的罪人在今世有時確實被如此剪除,人人都當懼怕瑣法在這裡對誇口罪人的警告。

[1] 那是可恥的滅亡:他終必滅亡,像自己的糞一樣,或作糞堆,在神在義人面前,惡人是如此令人厭惡,整個世界都要遠離他(詩篇 119119;以賽亞書 6624)。

[2] 那是出人意料的滅亡。他們轉眼之間成了何等的荒涼詩篇 7319),以致素來見過他的人要說:他在哪裡呢?。如此顯赫的人物怎麼會忽然消失不見了呢?

[3] 那是迅速的滅亡(8 節)。他必飛去如夢,以自己的罪行為翅膀;他必速被趕去,被眾人的詛咒所趕去,大家都要拍手稱快。

[4] 那是徹底的滅亡。是完全的滅亡,他必飛去如夢,如夜間的異象,成了幻影,只能滿足人的幻覺。要一去不復返,所剩下的只能成為人的笑談。

[5] 那是最後的滅亡(9 節):親眼見過他的,本想稱讚他,必不再見他。他所在之地也不再見他,在他往自己地方去的時候與他永別,像猶大那樣(使徒行傳 125

 

惡人的下場(主前 1520 年)

10-2210 他的兒女要求窮人的恩;他的手要賠還不義之財。11 他的骨頭雖然有青年之力,卻要和他一同躺臥在塵土中。12 他口內雖以惡為甘甜,藏在舌頭底下,13 愛戀不捨,含在口中;14 他的食物在肚裏卻要化為酸,在他裏面成為虺蛇的惡毒。15 他吞了財寶,還要吐出;神要從他腹中掏出來。16 他必吸飲虺蛇的毒氣;蝮蛇的舌頭也必殺他。17 流奶與蜜之河,他不得再見。18 他勞碌得來的要賠還,不得享用;不能照所得的財貨歡樂。19 他欺壓窮人,且又離棄;強取非自己所蓋的房屋。20 他因貪而無厭,所喜悅的連一樣也不能保守。21 其餘的沒有一樣他不吞滅,所以他的福樂不能長久。22 他在滿足有餘的時候,必到狹窄的地步;凡受苦楚的人都必加手在他身上。

 

這裡用極其豐富和流暢的語言舉例說明世上的惡人要面臨淒慘的下場,一樣的意思只是用不同的詞句罷了。所以讓我們將其濃縮歸納一下:

I。惡人因什麼樣的惡行受懲罰。

1. 肉體的情慾,這裡稱為青年之力11 節),因為這些罪是青年人最大的試探。遭禁的肉體樂趣這裡稱為口內的甘甜12 節),他放縱肉體的情慾,過度追求肉體的滿足,以此為最大的快樂。這是藏在舌頭底下的滿足,在舌頭底下滾動,堪比最精緻可口的食物。他含在口中13節):只貪圖這點,再也不想要別的,不願意代之以屬靈屬神的樂趣,對此他毫無興趣,無動於衷。含在口中,表明他頑固堅持自己的罪孽(他愛戀不捨,寧死不鬆手)。他屢屢犯罪,回想起來還津津有味,如同那邪淫的婦人,加增她的淫行,追念她幼年行邪淫的日子以西結書 2319)。這裡的惡人就是這樣的。藏在舌頭底下這一句,也表明他盡力掩藏自己的情慾。他是偽善之人,在暗中犯罪,企圖顧及自己的顏面。然而能看透人心的神也必能看透舌頭底下之物,且很快要將之顯露出來。

2. 貪愛世界,貪愛世上的財富。惡人以世上的財富為樂,因而心系財富。看看這裡,

1他是何等貪婪(15 節):他吞了財寶,如同饑餓中人急切吞吃肉食,仍大叫道:給呀,給呀箴言 3015)。他渴望財富(20 節),在他眼裡那是上好的佳品,多多益善。

2他是何等迫不及待:他為之勞碌18 節),不是正當誠實努力工作,而是不擇手段,不顧是非,只要致富。 我們勞碌不是為了求富(箴言 234),而是為了愛心,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以弗所書 428),不是為了自己花費。

3)他是何等自以為是,表現在河、流、流奶與蜜等這些用詞上(第 17 節)。既然大失所望,說明他對這些東西寄予很大希望:他指望屬肉體的樂趣如同河流一般。

3. 對貧窮鄰舍的殘暴、欺壓與不義(19 節)。這是古時巨人所犯的罪,是神要審判萬國萬族的大罪。惡人所犯的罪表現在:

1離棄窮人,不關心他們,對他們不仁,不捐助他們。也許他先是像法利賽人那樣假裝捐助一些,想要得些好名聲。一旦達到目的就撒手不管了,就離棄先前關心過的窮人。行善之人若不是出於善意,儘管多有善行,也不能持久。

2欺壓窮人,碾碎他們,傷害他們,從中取利。為了致富就掠奪窮人,使貧窮的更窮。

3)他強取他們的房屋,這房屋本不是他的,如同亞哈強奪拿伯的葡萄園,且不是暗中使壞,不是造假偽造,也不是鑽法律的空子,而是用武力公然強奪。

II。惡人受什麼樣的懲罰。

1. 他一切指望都要落空,世上的財富不能滿足他(17 節):流奶與蜜之河,他不得再見,原以為可以滿足自己的卻不得滿足。世人貪愛世界,迷戀世界,仰慕世界,但世界卻不像世人幻想的那樣。他們指望極高,失望也極大。

2. 他要得大病。人若擁有財富卻沒有健康,那是多麼可憐!疾病與痛楚,尤其是極度的疾病痛楚,令一切享樂化為烏有。惡人追求肉體享樂到了極點,可是當他的骨頭滿有青年之力11 節),意思是他的骨頭滿有犯罪的後果,他還有什麼喜樂可言呢?他年輕時大吃大喝,污穢淫亂,染上的疾病要伴隨他終身,令他一生都十分淒慘。如所羅門所言,終久要吞吃他的皮肉和身體(箴言 511)。也許他年輕時爭強好鬥,不在乎皮肉之傷,但年老時他的骨頭就感覺到了。他能否得到解脫呢?不能,他要帶著病痛進墳墓裡去。更恰當地說,是這些病痛要帶著他進墳墓,所以說這些病痛要和他一同躺臥在塵土中。屍首在墳墓裡腐爛就是犯罪的後果(2419),他的骨頭上有本身的罪孽(以西結書 3227)。罪人的罪孽隨著他們去到死的另一側。

3. 他心中會不得安寧:他的肚腹必不得安寧20 節)(譯者注:這是欽定本第 20 節上半句的直譯)。旁人以為他心中安逸,其實不但沒有安逸,且有不斷的煩惱。他所吞吃的不義之財令他作嘔,如同不消化的食物,時時譴責他。人若有不義之財,就不要指望能安然享用。

1)回想過去,不得安寧,因為十分懼怕神的忿怒。縱然行惡的時候為甘甜,如同舌頭底下的佳餚,回顧起來卻是苦澀,思想起來滿有恐懼煩惱。他的食物在肚裡要化為酸(14 節),好比約翰吃的書卷,在口中果然甜如蜜,吃了以後,肚子覺得發苦了啟示錄 1010)。罪就是這樣的,在他裡面成為虺蛇的惡毒,沒有比這更苦的,成為虺蛇的毒氣16 節),沒有比這更致命的。他所吸飲的如此甘甜如此快活,卻要成為虺蛇的毒氣,一切不義之財也是如此。奉承之舌要成為蝮蛇的舌頭。人的良心一旦蘇醒,罪孽中一切迷人的樂趣都將變為狂風驟雨。

2)展望將來,憂心忡忡。在滿足有餘的時候22 節),當他覺得最快活、最有把握逍遙度日的時候,他必到狹窄的地步,意思是他會覺得自己如此,因為心中滿有焦慮困惑,如同那富人在糧食滿倉的時候喊道:我該怎麼辦呢路加福音 1217)?

4. 他會失去自己的產業。產業都要化為烏有,使他不能歡樂18 節)。他不但沒有真快樂,也不會長久快樂。

1)他用不義手段吞吃的,都要被迫吐出來(15 節):他吞了財寶,以為已經得到,仿佛已是嘴邊的肥肉,事實卻不是這樣:他還要吐出。也許這不義之財使他良心十分不安,為了心中平安,只好物歸原主,不是出於德行,而是經受嘔吐之痛,十分勉強。也可理解為,並非他主動歸還強奪之物,而是神的旨意迫使他如此,藉用各種途徑使他不得歸還不義之財:神要從他腹中掏出來,可他心裡仍貪愛罪孽。被惡人所逼迫的窮人如此高聲抗議,使他們不得不派兒女去安撫他們,請求他們原諒(10 節):他的兒女要求窮人的恩,他也要蒙羞親手歸還他們的財物(18 節):他用盡一切欺壓的計謀勞碌得來的要賠還,不能吞下去,無法消化,都要蒙羞歸還。既強取許多不義之財,他也要歸還許多,以致到頭來自己所剩無幾。人若是受那使人成聖的恩典所催逼,把一切不義之財都歸還,那是極大的憐憫。撒該就是這樣,他甘心情願歸還四倍,仍有許多剩下可以周濟窮人(路加福音 198)。但人若是怕受良心的責備而不得不歸還,就得不到憐憫也得不到安慰。猶大就是那樣,他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馬太福音 27 5)。

2)他的一切都要被奪去,要淪為乞丐。這毀滅人的,必被毀滅以賽亞書 331),惡人都必加手在他身上譯者注:這是欽定本第 22 節下半句的直譯)。受他愚弄的無辜人坐下來論到他們的損失,就如大衛那樣說:惡事出於惡人,我卻不親手加害於你撒母耳記上 2413)。但雖然他們原諒了他,不進行報復,神的公義卻不然。神往往借用惡人之手為義人伸冤,用惡人的手打碎另一個惡人。所以當他四面受敵之時,所喜悅的連一樣也不能保守20 節),不但不能全部保守,連一樣也不能保守。其餘的沒有一樣他不吞滅21 節)。他如此貪婪如此吞吃, 卻一樣都不剩。他的鄰舍和親戚看他陷入如此絕境,死的時候無人來過問他是否留下什麼,無人指望他會留下什麼,也無人關心他留下的遺囑。瑣法說這番話是隱射失去一切、淪為赤貧的約伯。

 

23-2923他正要充滿肚腹的時候,神必將猛烈的忿怒降在他身上;正在他吃飯的時候,要將這忿怒像雨降在他身上。24他要躲避鐵器;銅弓的箭要將他射透。25他把箭一抽,就從他身上出來;發光的箭頭從他膽中出來,有驚惶臨在他身上。26他的財寶歸於黑暗;人所不吹的火要把他燒滅,要把他帳棚中所剩下的燒毀。27天要顯明他的罪孽;地要興起攻擊他。28他的家產必然過去;神發怒的日子,他的貨物都要消滅。29這是惡人從神所得的分,是神為他所定的產業。

 

瑣法在前面描述欺壓殘暴之人的惡行所導致的許多羞辱與煩惱,這裡終於要表明他們的滅亡。

I。他們的滅亡來自神的忿怒和復仇(23 節)。惡人之手要加害於他(22 節):惡人都必加手在他身上。他曾加害於所有的人,現在人人也都來攻擊他。與這些人鬥,也許他還能佔便宜,但若與神鬥,他的心就驚恐,他的手也沒有力(以西結 2214),神要將這忿怒像雨降在他身上。這裡的每一字都帶有驚恐。不僅神的公義要與他為敵,神的忿怒也要臨到他。這真是猛烈的忿怒達到沸點的忿怒。這忿怒要迅猛地降在他身上。像大雨傾盆那樣降在他身上,像降在所多瑪的磺與火創世紀 1924那樣降在他頭上。詩篇 116 也提到:有烈火、硫磺、熱風,作他們杯中的分。神的忿怒無人能抵擋,惟有在基督裡才能躲得過,他是唯一的避風所和避暴雨的隱密處以賽亞書 322)。惡人正在吃飯的時候,正在面對不義之財得意忘形的時候,神的忿怒就要臨到他。他正吃喝、正覺得穩妥安逸、不覺得任何危險的時候,暴風雨的到來要使他大吃一驚。基督告訴我們,舊世界和所多瑪被毀的時候人們也是沉浸在穩妥宴樂之中(路加福音 1726- 29)。也許瑣法在這裡暗指約伯兒女在吃喝宴樂的時候喪命。

II。他們滅亡不可避免,不可逃脫(24 節):他要躲避鐵器。逃避意味著罪惡。他不願在神的審判面前謙卑自己,不願尋求與神和好。他只想逃避神的審判,卻是枉然。即使他躲得過刀劍,但銅弓的箭要將他射透。神有各樣的武器,他的刀必磨快,弓必上弦詩篇 712)。遠近的敵人都不是他的對手。他用刀劍對付那些想用蠻力近身格鬥的人,用弓箭對付那些想用巧計躲避他的人。參考以賽亞書 241718;耶利米書 484344。註定要滅亡的人即使躲得過一次審判, 另一次審判正等待著他。

III。他們的滅亡十分恐怖。射透他的弓箭(神若射箭必定射中靶心,神若擊打必定擊中要害)要從他身上出來,發光的刀劍(原意是閃電般的),就是發火焰的劍,在天上已經喝足的刀(以賽亞345),要從他膽中出來,有驚惶臨在他身上!這是何等巨大的震撼,何等劇烈的痛楚!惡人的死是何等恐怖!

IV。有時他們的滅亡不知不覺就來到(26 節)。

1. 圍繞他的黑暗是隱蔽的黑暗,是完全黑暗,漆黑一團,沒有一絲亮光。他躲在隱密處,指望在黑暗中棲身。他從不捫心自問,只躲在黑暗中完全不知所措。

2. 吞吃他的火焰是人所不吹的火,沒有響聲就能燃燒,人人都看見它燒起來,卻無人看見火的起因。葫蘆在地上枯萎是可見的,但在根上導致它枯萎的蟲卻是不可見的。惡人在小火中消磨殆盡,必然滅亡,一點一點地滅亡。燃料若是易燃性強,火焰就不需要吹風,惡人滅亡也是如此,因為他滅亡的時候到了。凡狂傲的和行惡的必如碎秸瑪拉基書 41)。不滅的火要把他燒滅(有人這樣理解),地獄之火一定是這樣的火。

V。惡人不但本人滅亡,家人也要滅亡:要把他帳棚中所剩下的燒毀,因為咒詛要臨到他的家,也要被剪除,也許染上同樣痛苦的病。忿怒要遷怒到家人,要毀滅他的繼承人也要毀滅他的產業(28 節)。

1. 他的後代要被連根拔起:他的家人必然離去譯者注:這是欽定本第 28 節上半句的直譯),必驟然死去或被逼逃亡。惡人的家即使人丁興旺,在神的審判面前也很快要減少、散去、被消滅。


2. 他的產業要滅沒。神發怒的日子,他的貨物都要消滅,來得快去得也快,因為用詭詐欺壓的手段斂財之際,就是為自己積蓄忿怒之時。

VI。惡人的滅亡顯然是完全正義的,公義的,是他罪有應得,因為(27 節)天要顯明他的罪孽意思是,天上的神能察驗惡人一切隱藏的惡。他要通過各種方式讓全世界知道這惡人是何等卑劣之人,以致人若看到惡人的下場就都稱頌神的公義。地要興起攻擊他,要揭露他的惡,也要申冤。地也必露出其中的血以賽亞書 2621)。地要興起攻擊他(猶如人吃了污穢的東西反胃一樣),不再想留他。天要顯明他的罪孽,也不願接受他。除了地獄他還能去哪裡呢?若是天上的神和大地都與他為敵,天地都不憐憫他,天上的天使和地上的人都要向他宣戰。

VII。瑣法像演說家那樣結束自己的演講(29 節):這是惡人從神所得的分;這是分給他的,是為他預備的分。他最終要得到這個分,如同孩子得產業一樣。這分要存到永遠,他要永遠持有:這是神為他所定的產業。這審判早已宣判,之前曾多有警告。惡人哪,你必要死以西結書 338)!雖然頑固不化的罪人在今生不一定都落入這樣的審判之中(在這一點上瑣法弄錯了),但是神的忿怒必臨到,惡人要面臨永遠的審判,那結果會更加糟糕。若不是心中恐懼,陷入不可思議的驚恐,就是啞口無語,作為被棄之人走向永遠滅亡。無人能像瑣法那樣如此清楚地表明這個觀點,也無人能像他那樣如此錯誤地應用這個觀點,因為他說這些無非是要證明約伯是偽善之人。但願我們領受正確的教訓,更好地應用出來,告誡自己要敬畏神,不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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