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十五章
約伯也許很確信自己站在正義一方,即使不能說服那三個朋友,至少能叫他們閉嘴。但事實正相反:在這一章裡他們開始了第二輪攻擊,一個接一個發出新的指控,氣勢與先前一樣兇猛。世人多顧及自己的情感,多固執己見,不願意讓步,這是很自然的。以利法在這裡堅持自己的觀點,I。他責備約伯自以為義,且以極不公平的推測把許多惡事強加在他頭上(第 2-13
節)。II。他勸約伯要謙卑在神面前,要自覺羞愧(第 14-16 節)。III。他向約伯朗誦一段很長的演講,內容有關心裡剛硬的惡人所面臨的禍患以及為他們所預備的審判(第 17-35 節)。他簡單明瞭的責備和剛正有理的教訓對我們都有益處,只是兩者都錯用在約伯身上。
以利法第二次發言(主前 1520 年)
1-16。1 提幔人以利法回答說:2 智慧人豈可用虛空的知識回答,用東風充滿肚腹呢?3 他豈可用無益的話和無濟於事的言語理論呢?4 你是廢棄敬畏的意,在神面前阻止敬虔的心。5
你的罪孽指教你的口;你選用詭詐人的舌頭。6 你自己的口定你有罪,並非是我;你自己的嘴見證你的不是。7
你豈是頭一個被生的人嗎?你受造在諸山之先嗎?8你曾聽見神的密旨嗎?你還將智慧獨自得盡嗎?9
你知道甚麼是我們不知道的呢?你明白甚麼是我們不明白的呢?10 我們這裏有白髮的和年紀老邁的,比你父親還老。11
神用溫和的話安慰你,你以為太小嗎?12 你的心為何將你逼去?你的眼為何冒出火星,13
使你的靈反對神,也任你的口發這言語?14 人是甚麼,竟算為潔淨呢?婦人所生的是甚麼,竟算為義呢?15
神不信靠他的眾聖者;在他眼前,天也不潔淨,16 何況那污穢可憎、喝罪孽如水的世人呢!
以利法對約伯十分惱火,因為他與自己和同伴所說的背道而馳,不如他所設想的那樣聽從或認同自己的話。傲慢的人常常這樣,若不能專橫跋扈、發號施令,就指責別人無知頑固,要全盤否定不同意見。以利法在這裡指責約伯幾宗大罪,唯一的理由是他不承認自己是不虔敬之人。
I。他責備約伯愚昧荒唐(第 2,3 節)。雖過去以智者聞名,現在卻威名掃地。人人都會說智慧離他而去,因為他說話如此狂妄,如此漫無目的。比勒達率先這樣指責他(8:2),瑣法也回應(11:2,3)。人在爭論中一旦發怒,就常常這樣過分貶低對方的言辭,斥之為無禮荒唐,卻忘記了罵自己弟兄為拉加為魔利的(馬太福音
5:22)不會有好下場。誠然,
1. 世上有許多徒然的知識,妄稱之為科學,實際上卻毫無用處,毫無價值。
2. 世人常常妄自尊大,過分誇耀自己的成就。
3. 人在頭腦中不論有什麼徒然的知識,若要做智慧人就不要誇耀,讓那些知識與自己一起悄悄死去。
4. 沒有益處的話就是惡言。在大而可畏之日,我們不但要為自己說過的壞話受審判,也要為無謂的話受審判。因此,沒有益處的話,不能事奉神或事奉鄰舍的話,沒有公義可言的話,不能造就人的話,最好都不要說。像風那樣又輕飄又空洞的言語,尤其是像東風那樣又傷人又有害的言語,不論是灌滿自己還是灌滿別人,都是十分有害的。
5. 對智者而言,徒然的知識或無益的言語尤其應當受到責備和勸誡,因為這些與智慧大相徑庭,也會因壞榜樣而造成極大惡果。
II。他責備約伯不敬虔,沒有信仰(第 4 節)(譯者注:欽定本第 4 節譯為“你廢棄敬畏之心,在神面前阻止禱告”):“你廢棄敬畏之心,不再敬畏神,不再當他作神。在他面前阻止禱告。”信仰的真諦是什麼?就是敬畏,就是禱告。前者是最有必要的原則,後者是最有必要的行為。不敬畏神就沒有良善,沒有禱告的生活必是心中無神的生活。人若不禱告,就說明他不敬畏神。而人若不尋求神的恩典,必然就不敬畏神的權能,不懼怕他的忿怒,也不在乎自己的靈魂和永恆的事。不禱告的人就是不敬畏神的人,就是沒有恩典的人。人若廢棄敬畏之心,什麼罪都會進來,等於給所有的褻瀆行為大開方便之門。尤其糟糕的是有些人原來還有敬畏之心,後來廢棄了,原來常常禱告,現在制止禱告。這樣的墮落,這樣失去起初的愛心,真是可惜!似乎有一種權勢臨到他們,敬畏之心要內住,卻被廢棄;禱告之言要說出口,卻被制止,結果在這兩件事上都進退兩難。阻止禱告就是省略、限制或草草了事,就是壓制禱告的靈,剝奪自己盡責的自由。這已經夠糟糕的,而若是阻止別人禱告,若是像大利烏那樣(但以理書 6:7)禁止或不讓別人禱告,那就更糟糕了。讓我們看看這裡:
1. 以利法這樣責備約伯,
(1)可能指的是約伯的行為。他覺得約伯與神說話的口氣如此膽大妄為,仿佛與神平起平坐,如此情緒激動指責神惡待他,如此挑戰神給予公正的審判,這簡直就是廢棄
了信仰。這樣的指控當然是錯的,卻並非一無是處。我們不但應當堅持禱告敬畏神,也應當警惕,不要叫人尋隙質問我們對信仰的真誠和恒久。
(2)也可能指的是他所堅持的觀點會給別人負面影響。以利法想,“若這是真的
2. 以利法含沙射影指控約伯不敬虔(第 5 節):你的罪孽指教你的口,原來這個詞的意思是指教罪孽。“你不但自己對神對信仰心生惡念,還教別人這樣。”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是犯罪,而教訓人這樣做(馬太福音 5:19)就更是犯罪。我們若是心中有惡念,最好捂住自己的口(箴言 30:32)不要說出來。如若不然,那就無異於為惡念頒發出版許可,虧缺神的榮耀,也傷害他人。請注意看,人若是廢棄敬畏之心,若是阻止禱告,就會口吐罪孽。人若不再行善,很快就會行惡。人若沒有神的恩典來裝備自己,什麼罪孽都抵擋不了,這樣的人除了作惡還會做什麼呢?你選用詭詐人的舌頭,意思是,“你口吐罪孽,卻還裝作敬虔,好話壞話混為一談,如同商人叫賣商品一樣。”有了詭詐的舌頭,口吐罪孽才會有如此大的傷害。古蛇就是用詭詐令夏娃犯罪的。另參考羅馬書 16:18。詭詐的舌頭言語中帶著陰謀,所以說這樣話的人被稱為是選用,就是選用能達到自己目的的話,而不是正直的話。然而到了最後都要顯明惟有誠實話才是最好的話。以利法在第一次發言的時候只是猜想約伯不敬虔(4:6,7),可現在卻從約伯的言語中得到了證據(第 6 節):你自己的口定你有罪,並非是我。但他應當思想,是他和他的同夥惹怒約伯說那些話的,如今又拿約伯的話來大做文章,這實在有欠公平。若要定人的罪,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讓他們定自己的罪(提多書 3:11;路加福音 19:22)。有許多人不必勞煩他人,自己的舌頭就能責備自己。
III。他責備約伯太過狂妄自大。約伯曾經公平合理而且謙遜地說道(12:3):我也有聰明,和你們一樣。看看他們是如何尋隙攻擊他。他們完全誤解他的話,覺得他自以為比別人更有智慧。約伯不允許他們獨佔智慧,他們就認定約伯自己想獨佔(第 7-9 節),認定他以為自己在以下兩方面都勝於其他人:
1. 在世長久,處世經驗豐富:“你豈是頭一個被生的人嗎?豈是比我們年長、豈是更有能力談論遠古之事、評論最早、最有智慧、最純潔的時代嗎?你比亞當還早嗎?”可以這樣理解。“他不也犯罪了嗎?你受如此大難,難道還不承認自己犯罪嗎?你受造在諸山之先嗎?如同智慧在諸山之先那樣嗎(箴言 8:23)?神的謀略如同大山(詩篇 36:6),像永存的山嶺堅不可摧,難道也要聽從你的意見,也要臣服於你嗎?你瞭解這個世界比我們都多嗎?不,你不過是昨日才有,與我們一樣(8:9)。”
2. 與神關係密切(第 8 節):“你曾聽見神的密旨嗎?你以為自己是天上的內閣成員,比別人更善知神的作為嗎?”神有隱密之事不為人知,因此人不應自以為明白,不然就是自以為是。以利法還把約伯說成是:
(1)以為自己具備別人所沒有的知識:“你還將智慧獨自得盡嗎?除你以外再沒有智慧人了嗎?”約伯曾說(13:2):你們所知道的,我也知道。現在他們用不耐煩的辯論家慣用的伎倆回擊他,以為抬高自己是理所應當:你知道什麼是我們不知道的?在激烈爭論中說這樣的話是多麼自然!而若是事後回味一下就會發現這些話是多麼愚昧無知!
(2)逆遠古教訓的潮流,這教訓乃是值得敬重的,辯論各方都要努力以此遮蔭:“我們這裡有白髮的和年紀老邁的(第 10 節)。我們這邊有父輩,所有遠古的學者學派都站在我們一邊。”說倒容易,要證明卻難。一旦證明了,事實往往不如大多數人所料想的那樣。大衛信奉神的話語甚于古人的教訓(詩篇 119:100):我比年老的更明白,因我守了你的訓詞。也許約伯的朋友中有一兩個比他年長,或者三人都比他年長(32:6),於是他們就認為他應該承認他們一定正確。辯論者居然可以仗著歲數毫無意義地爭吵一番。若是比對方年長,就說對手尚未出生自己已經知道什麼事,這樣的傲慢並不表明自己有理,因為最年老的不表示最有智慧(32: 9)。
IV。他責備約伯藐視朋友給他的勸誡和安慰(第 11 節):神用溫和的話安慰你,你以為太小嗎?
1. 約伯不看重朋友給他的安慰,不把他們的話當真,不當一回事,這讓以利法很惱火。他們有些話確實說得不錯,只是應用在約伯身上就顯得他們實在不會安慰人。注意,我們往往自以為說的話十分了得,而別人看來渺小平常。保羅認為那些有名望的,並沒有加增他什麼(加拉太書 2:6)。
2. 以利法認為約伯這樣的態度是輕看神的安慰,似乎神的安慰對他來說不重要,這實在是冤枉。若是他不看重神的安慰,就不會在苦難中如此堅忍了。注意,
(1)神的安慰本身並非小事,而是大事,因為這是直接來自神的安慰,特別是在主裡的安慰。
(2)神的安慰本身既不是小事,但若被我們看作小事那就不好了。這是對神的大不敬,顯明人心的墮落,不珍惜屬靈的樂趣,藐視喜樂的地土。“什麼?”以利法說:“難道你還有什麼秘密嗎(譯者注:欽定本在第 11 節後有這句,其它譯本無)?難道你有什麼秘方可以依賴,或有什麼無人知曉的秘密嗎?”也可理解為:“難道你心中深藏什麼不可告人的罪,使你不能接受神的安慰嗎?”惟有背地裡貪愛世界貪愛肉體,才會輕看神的安慰。
V。他責備約伯與神為敵,與信仰為敵(第 12,13 節):“你的心為何將你逼去,竟然說出這樣不屬靈的話來?”注意,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雅各書 1:14)。我們若是離棄神,離棄自己的責任,一頭栽進罪孽中,那都是出於自己的私慾。你若褻慢,就必獨自擔當(箴言 9:12)。有一種暴力,一種無法控制的力,在人的靈魂深處;敗壞的心牽引著人,昧著良心硬把他們擄去。“你為何皺眉頭?為何對我們的話如此無動於衷,如同半睡的人?為何對我們的話如此不屑一顧,好像不值得你思考?我們說了什麼讓你如此輕慢、讓你的靈反對神?”人心若離棄神是犯罪,若抵擋神那就更是犯罪。然而離棄神的人很快也會公開與神為敵。以利法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你說出這樣的話,埋怨神,埋怨神的公平和良善。”惡人的口褻瀆上天(詩篇 73:9),這是他們的特點,也清楚表明他們的靈抵擋神。他以為約伯的靈對神不滿,因此離了原來的所在,轉而怨恨神對他的作為。以利法缺乏坦率與愛心,不然的話,面對這樣一位曾享有敬虔的盛名而如今正落在試探中的人,他不會對他說的話如此吹毛求疵。這實際上是幫了撒但的忙,就是認定約伯正如撒但所說,已經當面棄掉神了(1:11)。
VI。他責備約伯自以為義,竟然不承認自己不過是凡人,也有敗壞受污染的人性(第
14 節):人是什麼,竟算為潔淨呢?意思是人竟然自以為潔淨,或竟然指望別人視他為潔淨。婦人所生的是什麼,竟算為義呢?不過是犯罪的婦人所生。注意,
1. 義是潔淨的,能使人蒙神悅納,也能使自己安心(詩篇 18:24)。
2. 世人墮落,因此不能自以為潔淨,不能在神面前稱義,不能在神的審判面前自稱無罪,或自以為可蒙恩惠。
3. 人被宣判為不潔不義,因為人是婦人所生,承繼了敗壞的本性,就是他的罪孽和污染。以利法以為能用這些淺顯的道理來說服約伯,其實他自己剛剛才說過類似的話(14:4):誰能使潔淨之物出於污穢之中呢?但這能否說明約伯是虛偽的惡人,只是不承認而已?絕不。人為婦人所生固然不潔,但若是為聖靈所重生就必然潔淨。
4. 這裡他進一步說明,
(1)被造之物再輝煌,在神面前也是不完全不純潔的(第 15 節)。神不信靠聖徒和天使。他使用他們,但若不常給他們力量和智慧,就不會把事務完全交托給他們,因為神知道他們本身不足以勝任,惟有依靠恩典方能行事。神也不把諸天放在眼裡。天對我們來說是何等皎潔,但在神眼裡仍是滿有斑點瑕疵:在他眼前天也不潔淨。卡萊爾先生說,若是眾星在日頭面前暗淡無光,那麼日頭在神面前能有什麼光呢!另參考以賽亞書 24:23。
(2)世人更是如此(第 16 節):更何況那污穢可憎的世人呢!聖徒尚且如此,更何況罪人呢!諸天如神所造尚且不潔,更何況墮落的世人!不但如此,世人在神眼中污穢可憎。人若是悔改了,自我反省也覺得污穢可憎,所以就厭惡自己。罪發出臭氣,令人憎惡。罪惡的身體就是如此,所以稱為死屍,是可憎之物。人若吃豬食或喝可憎之物,豈不是污穢、令人噁心嗎?人的污穢在於他貪婪地喝罪孽(就是神所憎惡的東西),還興高采烈,好像口渴之人喝水那樣。這是他常用的飲料,罪人犯罪習以為常。罪能填滿人的肚腹,卻不能滿足人。這好比水腫之人喝水。人越犯罪就越想犯罪。
17-35。17 我指示你,你要聽;我要述說所看見的,18 就是智慧人從列祖所受,傳說而不隱瞞的。(19 這地惟獨賜給他們,並沒有外人從他們中間經過。)20
惡人一生之日劬勞痛苦;強暴人一生的年數也是如此。21 驚嚇的聲音常在他耳中;在平安時,搶奪的必臨到他那裏。22
他不信自己能從黑暗中轉回;他被刀劍等候。23 他漂流在外求食,說:哪裏有食物呢?他知道黑暗的日子在他手邊預備好了。24
急難困苦叫他害怕,而且勝了他,好像君王預備上陣一樣。25 他伸手攻擊神,以驕傲攻擊全能者,26
挺著頸項,用盾牌的厚凸面向全能者直闖;27 是因他的臉蒙上脂油,腰積成肥肉。28
他曾住在荒涼城邑,無人居住、將成亂堆的房屋。29 他不得富足,財物不得常存,產業在地上也不加增。30
他不得出離黑暗。火焰要將他的枝子燒乾;因神口中的氣,他要滅亡。31 他不用倚靠虛假欺哄自己,因虛假必成為他的報應。32
他的日期未到之先,這事必成就;他的枝子不得青綠。33 他必像葡萄樹的葡萄,未熟而落;又像橄欖樹的花,一開而謝。34
原來不敬虔之輩必無生育;受賄賂之人的帳棚必被火燒。35 他們所懷的是毒害,所生的是罪孽;心裏所預備的是詭詐。
以利法斥責了約伯的回答以後,在這裡開始了一番演講來捍衛自己的理論,他指控約伯所用的就是這個理論。他認為作惡之人必定遭災,由此得出遭災之人必定作惡,所以約伯必是惡人。請注意看,
I。鄭重的前言,要提請約伯注意聽。其實他沒理由這樣要求,因為約伯說話的時候,他自己就沒怎麼留心聽,也十分不重視(第 17 節):“我指示你,很值得聽。我不像你那樣盡說些毫無益處的道理。”人就是這樣,在譴責別人理論的同時也標榜自己的理論。他要教導他,
1. 用自身的經歷和觀察來教導他:“我要述說所看見的,要舉例說明。”若能留心觀察神對世人的旨意,這是很有用的,能叫人學到許多好功課。我們所看到的,不但對自己有益處,也要隨時與人交流,叫別人也得益處。所以要把所看見的勇敢地宣揚出來。
2. 用古人的智慧教導他(第 18 節):就是智慧人從列祖所受。注意,現代人的智慧和學問有相當一部分來自古人。良善的子女向良善的父母學習良善;向先祖所學的也應當傳給後代,而不是向後輩們隱藏。另參考詩篇 78:3-6。若是經過許多代傳遞的知識因一代人的貽誤而中斷,沒有好好保持其純潔和完整,那麼將來的人就會越來越糟。以利法所仰仗的權威果然是權威,是有頭有臉的人(第 19 節),這地唯獨賜給他們,所以可以想像他們是天之驕兒,最有能力觀察地上的一切事。口傳智慧由所羅門那樣有權有勢的人傳下來,但也有一些智慧,有權有位的人沒有一個知道(哥林多前書 2:7,8)。
II。演講本身,目的是要表示:
1. 智慧良善的人通常在世上興旺發達。這一點他在第 19 節只是暗示一下。他們的心思與他的一樣,由大地賜給他們,唯獨賜給他們。他們徹底且平安地享用,沒有外人從他們中間經過,沒有外人分享,也沒有外人騷擾。約伯曾說,世界交在惡人手中(9:24)。“不是這樣的,”以利法說: “世界交在聖徒手中,按著他們的信心而運作。聖徒不會被外人或仇敵所擄掠,不會被他們所侵襲,不會像你那樣被示巴人和加勒底人攻擊。”神的許多百姓在世上都興旺發達,譬如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因此可以斷定像約伯那樣窮困潦倒的人必然不是神的百姓。
2. 作惡之人,尤其是欺壓人的人和殘暴的統治者,必驚嚇不斷,定無安寧之日,必淒慘地死去。他在這一點上繼續發揮,表明那些膽敢無視神審判的人,最終也不得不懼怕,且會感覺到神的審判。他這裡用的是單數:那個作惡之人,有人認為指的是寧錄(創世紀 10:8)或基大老瑪(創世紀 14:9),或某一位驍勇的獵戶。我懷疑他指的是約伯本身,因為這裡形容既殘暴又膽怯,這點他都曾公開指責約伯(22:9,10)。他覺得這太明顯了,就如鏡子一樣,約伯應該能在這樣的話語中看見自己的影子。
( 1 ) 現在讓我們看看他如何形容這些淒慘的罪人。他在前面沒有提到,而是在
[1] 他抵擋神,抵擋神的權柄和權能(第 25 節)。你把神的律法與人的責任告訴他,他卻要打破一切約束,不願意造他的主控制或管轄他。你把神的忿怒和威嚴告訴他,他卻藐視全能者,任意妄為,無視神的旨意,無視律法和良心,無視將來的審判。他伸手攻擊神,抵擋神,抵擋神忿怒的權勢。大罪人雖遠非神的對手,但仍要伸手抵擋神,仿佛他若有本事,就必不讓神為神。這裡指一些膽大妄為的罪人,他們其實是怨恨神的(羅馬書
1:30),其屬世的心思不但與神為敵,也與自己為敵(羅馬書 8: 7)。然而,罪人的惡又無能又愚昧,他能做什麼呢?他以驕傲攻擊全能者(有人理解為,他十分驍勇頑固)。他以為憑自己那異常專橫的能力就能改變節期和律法(但以理書 7:25),就能不顧神的旨意,終日搶掠,不受良心的責備。注意,自以為是的罪人敢與無所不能的神叫陣,那是極大的狂妄。禍哉,那與造他的主爭論的(以賽亞書 45:9)!第 26 節通常可理解為進一步形容罪人膽大妄為:他向全能者直闖,直接針對神,直接與他作對,直接對抗神的誡命和旨意,甚至挺著頸項,如同發瘋的鬥士,看見自己不是別人的對手也直撲過去,死於劍鋒之下或盾牌的尖釘之下。罪人往往躲避神的面,但自以為是的罪人則罪大惡極,膽敢直撲過來與神較量,與神為敵,結果可想而知。
[2] 他把自己包裹在安逸享樂之中(第 27
節):他的臉蒙上脂油,指的是他終日
宴樂以致身體浮胖,也指他心裡剛硬無視神的審判。注意,人若只顧滿足肉體需要,吃喝至極,往往會傷害自己的靈魂,傷害自己的利益。人怎會忘記神、輕慢神呢?不就是因為他們把肚腹當成了神、把快樂寄託在肉體享樂嗎?人若終日灌滿酒和烈酒,必定離棄嚴肅的事,滿以為明日必和今日一樣(以賽亞書 56:12)。在錫安安逸無慮的人有禍了(阿摩司書 6:1)!另參考路加福音 12:19。脂油蒙在臉上,使他看上去膽大驕橫,脂油蒙在肚腹,使他躺臥舒適,沒有感覺,但這決不能抵擋神忿怒的箭頭。
[3] 他因搶掠周圍的人而致富(第 28 節)。他所住的城荒涼,因為他把當地的居民驅趕出去,自己獨居境內(以賽亞書 5:8)。驕傲殘暴的人住在斷壁殘垣,住在自己親手拆毀的城邑(詩篇
9:6),也有一種莫名的快樂。既然不能占為己有,就把城邑變為亂堆的房屋,叫居民驚嚇逃離。注意,人若想稱霸世界,獨攬一切,必得不到安慰,在一切事上必苦不堪言。殘暴之人如何達到目的,成為這些滿有古跡的城邑的主人呢?第
35 節告訴我們,他用的是既狠毒又虛假的手段,這是徹頭徹尾的說謊之人和謀殺之人慣用的手段。他們所懷的是毒害,進而預備詭詐,陰謀征服別人但表面卻裝出要保護別人,結和平的盟約,為的是更有效地發動戰爭。神要從這樣的惡人手中救出義人。
( 2 ) 現在讓我們看看惡人將來面臨的下場,就是永世的審判和今世的審判。
[1] 惡人心中總是揣揣不安。周圍的人看他很安逸,於是就羡慕他,希望自己也能像他那樣。但是知道人內心的那位告訴我們,惡人心中沒有安慰沒有滿足,別人應當可憐他而不是羡慕他。
第一,他的良心責備自己,使他心痛欲裂,一生之日劬勞痛苦(第 20 節)。一想到自己的殘暴,想到手上沾滿了血,心中就十分不安。所犯的罪無時不在眼前晃動。罪的意識令人驚慌失措。
第二,擔心自己的財富和權勢不能持久:強暴人一生的年數向他們隱藏(譯者注:這是欽定本第
20 節下半句的直譯)。不論如何偽裝,他很清楚自己的年數不會永存,也不會持久,於是就害怕。
第三,他常常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他的烈火(希伯來書 10:27),這使他不斷陷入恐懼驚愕之中,與該隱同住在挪得之地(創世紀 4:16),好像巴施戶珥那樣,要稱為瑪歌珥・米撒畢(就是四面驚嚇的意思)(耶利米書 20:3)。驚嚇的聲音常在他耳中(第 21
節)。他很清楚天地都向他發怒,神向他發怒,整個世界都恨惡他。他不與神和好,也不與人和好,於是就以為凡遇見他的必殺他(創世紀 4:14)。也可理解為他像個躲債之人,覺得人人都向他追債。起初懼怕因罪而生(創世紀 3:10),直到現在,懼怕仍因罪而來。即使興旺發達,也懼怕隨時會毀滅。也許是神要差遣毀滅的天使追討他的悖逆,或是他所傷害的臣民自己來尋仇。曾在活人之地使人驚恐之人,必與下坑的人一同被殺(以西結書 32:25)。一想到此,他們就心驚肉跳。這點在第 22
節進一步得到發揮:他在驚恐中被刀劍等候,因為他知道用刀殺人的,必被刀殺(啟示錄 13:10)。良心中的罪惡感對罪人來說,如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創世紀
3:24),令人無法安寧。第 23 節又說:他知道黑暗的日子(更確切地說是黑暗之夜)在他手邊預備好了,就是早已命定,不能無視,且飛速前來,不能延遲。這黑暗之日是死後的事。主的日子對所有惡人來說就是黑暗無光之日,他們註定要在那日跌入永遠的漆黑之中。注意,有些惡人看似穩妥,心中已經接到死刑的判決,就是永死,已經清楚看見地獄正向他們張開大口。因此接下來說(第 24 節),急難困苦(就是內心的患難,就是羅馬書 2:8,9 提到的患難困苦,是神的忿怒惱恨催動他們的良心)叫他害怕,害怕將來還有更糟糕的。內心的地獄比眼前的地獄更加可怕。儘管他千方百計想要擺脫懼怕的纏繞,想要在吃喝嬉笑中忘卻,卻是枉然。急難要勝了他,要征服他,好像君王預備上陣一樣,勢不可擋。人若想要平安,首先要在良心上平安。
第四,他在急難中沒有指望(第 22 節):他不信自己能從黑暗中轉回,只能在無盡的黑夜中徹底放棄。義人在夜晚盼望光明(撒迦利亞書 14: 7),盼望光從黑暗裡照出來(哥林多後書 4:6)。然而人若不願意從罪的黑暗中轉回,又豈能指望從急難的黑暗中轉回呢?註定滅亡的罪人知道他們永不能從完全黑暗中轉回,也不能跨越所設定的深淵。
第五,揮之不去的焦慮困擾著他,即使未遇到饑荒也是如此(第 23 節)。他十分擔心貧窮,擔心家產喪盡,於是就想像自己已經漂流在外求食,要為日常所需而乞討,說,哪裡有食物呢?那富人家產萬貫卻喊著說:我該怎麼辦呢(路加福音 12:17)?也許他裝作貧乏,試圖掩蓋自己的貪婪,最終真的落到極端貧窮的地步。經上記著說,素來飽足的,反作用人求食(撒母耳記上 2:5)。這罪人卻不會這樣。他不能勞動,太胖(第 27
節),乞討又怕丟臉。參考詩篇 109:10。大衛從未見過義人被棄,也未見過他的後裔討飯,因為他們以神的信實為糧(詩篇
37:3,25)。惡人卻要缺乏,且不能指望得糧。無憐憫之人焉能指望憐憫?
[2] 惡人外表的興旺很快要終結,所有的自信和安慰都要隨之終結。神要攻擊他,他怎能興旺呢?有人這樣理解第 26 節。神要攻擊,人必被撞倒;神要審判,無人站立得住。看看神的審判如何廢棄世上惡人的一切盤算、指望和計謀,使他加倍淒慘。
第一,他指望得著,卻不得富足(第 29 節)。貪婪之心使他從未真正富足。人若不滿足就不富足,而不覺得富足就不滿足。惟有滿足才是真正的富足。神故意叫一些人不富足,挫敗他們的生意,敗壞他們的伎倆,叫他們拮据。許多人以詭詐不義的手段斂財卻不能致富:錢財來得容易,去得也容易,因犯罪而來的錢財也因犯罪而去。
第二,他指望囤積所得之物,卻是枉然:他的財物不得常存,要漸漸衰殘,歸於無有。神要將它燒盡,一夜之間得來的要在一夜之間毀滅。不勞而得之財必然消耗(箴言 13:11)。有些人親眼看見自己的不義之財遭毀滅;即使沒有親眼看見,繼承這些家產的也必受咒詛。俗話說,不義之財不過三代。惡人為自己和後代囤積產業,有什麼意義呢?他的產業在地上也不加增,意思是他的財富所帶來的信譽和舒適不能持久,一旦失去就沒有意義了。誠然,萬物都是過眼雲煙,都要過去,我們在地上能指望什麼呢?
第三,他指望在身後把財富都留給後代。但卻不能;他指望自己的後代存活繁榮,享有盛譽,但家族的枝子要毀滅。他的枝子不得青綠(第 32 節),火焰要將他的枝子燒乾(第 30 節),要像還未結果的花那樣凋零,像葡萄樹的葡萄未熟而落(第 33
節)。他們要夭折,不能長成。有多少人的家毀於自己的過犯!
第四,他指望自己好好享受一番,但卻仍是不能。
1. 也許他要離去(第 30 節):因神口中的氣,他要滅亡,不得不將財產留給他人。神的忿怒如一股硫磺火使他著起來(以賽亞書 30:33),將他吞滅。神口中的氣也可理解為神的話。他話語一出,立即成就。今夜必要你的靈魂(路加福音 12:20),惡人在所行的惡上必被推倒(箴言 14:32),屬世之人也要在屬世的財富上被推倒。
2. 也許財富要被奪去,如鷹飛向天邊:他的日期未到之先,這事必成就(第
32 節),意思是,他仍要存活,但卻要失去財產,眼睜睜看著被奪去。
第五,他指望脫離急難(卻不指望如何吸取教訓),這也是枉然(第 30 節):他不得出離黑暗。一旦開始墜落,如同哈曼那樣,所有的人都齊聲喊道:“打倒他!”前面說到(第 22節)他不信自己能從黑暗中轉回。他懼怕自己的災難要成為永遠,神也必揀選迷惑他們的事,使他們所懼怕的臨到他們(以賽亞書 66:4),如同當年他待以色列民那樣(民數記 14:28)。神要叫惡人的擔憂和絕望成為現實。
第六,他指望同夥得穩妥,希望與他們結盟自己也就穩妥,但這也是枉然(第 34,35 節)。不敬虔之輩,就是惡人的整個聯盟,包括他們和他們的帳棚,都要成為荒涼,必被火燒。這裡指出他們是不敬虔之人和受賄賂之人,就是以詭詐對神對人,以宗教為幌子得罪神,以公義為外衣得罪人。這樣的人惟有死路一條。他們雖然作惡多端,雖然連手,必不免受罰(箴言 16:5)。
( 3 ) 這一切如何應用在世人身上。自以為是的罪人既然有如此淒慘的下場,那麼
[1] 人若倚靠犯罪斂財就是倚靠虛假,而虛假必成為他的報應,因為他們所指望的將要落空。他們的伎倆要欺哄自己,甚至要在今世毀了他們。
[2] 人若倚靠所得的財富,尤其是不義之財,就是倚靠虛假,因為這不能給他們滿足。其中的罪惡感要叫他們不能享用。在風中撒種,要在旋風中收割,最終要在極大的困擾中不得不承認,心中昏迷,使他偏邪,不過是用右手中的虛謊欺騙自己(以賽亞書 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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