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六章
以利法把握十足結束了發言。他相信自己的話又清楚又中肯,簡直無可挑剔。然而先訴情由的,似乎有理;但鄰舍來到,就察出實情(箴言 18:17)。約伯不完全認同他的話,仍認為自己埋怨是合理的,並且指責以利法立論不足。I。 他表示如此訴苦是合理的,在任何一位秉公斷案的法官面前都無懈可擊(第 2-7 節)。II。 他仍激動地盼望自己早早死去,得以解脫所有的苦楚(第 8-13節)。III。 他責備朋友們對他狠心指責,待他不夠寬厚(第 14-30)。必須承認,約伯這些話雖然有一定道理,但卻摻雜著怒氣和人性的軟弱。在這一輪爭辯中雙方都有錯。大多數爭辯都是雙方都有錯。
約伯回答以利法(主前 1520 年)
1-7。1 約伯回答說:2 惟願我的煩惱稱一稱,我一切的災害放在天平裏;3
現今都比海沙更重,所以我的言語急躁。4 因全能者的箭射入我身;其毒,我的靈喝盡了;神的驚嚇擺陣攻擊我。5
野驢有草豈能叫喚?牛有料豈能吼叫?6 物淡而無鹽豈可吃嗎?蛋青有甚麼滋味呢?7
看為可厭的食物,我心不肯挨近。
以利法開始的時候語氣十分尖銳,但約伯似乎並沒有打斷他,而是耐心聽完。人若要公正判斷一段話,就必須先聽完然後全面判斷。既然聽完了,就開始回答。這段話十分感人。
I。他形容自己遇到的災難遠重於自己所形容的,也重於他們所理解的(第
2,3 節)。他無法完全形容,他們也無法完全理解,至少他不認為他們會完全理解。為此,他很想求助於其他人,能用公平的砝碼與公平的天平來稱一稱他的悲傷和禍患,公正無私地稱一稱。他希望他們把他的憂傷和訴苦的話放在天平的一邊,把禍患和具體所受的苦放在另一邊,他們就會發現(儘管他的憂傷不完全合理)他的責罰比他的唉哼還重(如他自己所言,23:2)。不論他如何憂傷,他的苦難比海沙更重:難以形容,重重迭迭,像海沙那樣數不勝數。“所以(他說)我的言語急躁,”意思是,“所以你們要原諒我的傷感和苦言。若是我的話不像能言善道的演說家那樣彬彬有禮,不像陰鬱沉悶的哲學家那樣莊重沉穩,不要以為奇怪。不!在這種情形下我不能裝作演說家,也不能裝作哲學家。我的言語如同我自身那樣已經被耗盡。”讓我們看一看,
1. 他的朋友還未完全明白他的處境,還未完全理解問題的嚴重性,就胡亂給他開屬靈的藥方,這令他十分不悅。安逸中人很難確切掂量受苦之人的痛苦。人人都能感覺自己的重擔,卻很少有人能感覺別人的重擔。
2. 他在前面用激烈的言詞咒詛自己的日子,這裡他表示歉意。儘管他意識到自己所言不合理,但他認為朋友們仍不應該如此定他的罪,因為這實在是特殊情況。在一般情況下不允許,但像他眼前這樣的痛苦,這也許是可以諒解的。
3. 他希望朋友們同情他,希望強調苦難的嚴重性,使他們不再發怒。受苦人若得同情,痛苦就能減輕。
II。他感歎最重的苦難莫過於心靈的攪擾和恐懼(第 4 節)。這裡他預表基督,在苦難中最感歎靈魂之苦。我現在心裡憂愁(約翰福音
12:27)。我心裡甚是憂傷(馬太福音 26:38)。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馬太福音 27:46)?可憐的約伯在這裡感歎的是,
1. 他感覺到全能者的箭射入他身。置他於困惑、貧乏、羞辱和肉體痛楚的不僅僅是禍患而已。一想到他所愛所事奉的神居然如此降災給他,露出如此不喜悅他的跡象,不由得心如刀割,心煩意亂。注意,心靈之苦是最重的苦。心靈憂傷,誰能承當呢(箴言 18:14)!不論神有意叫我們在肉身或財物上承受什麼樣的苦難,我們都可以順服,只要他仍叫我們有理性,良心得平安。但若是理性或良心受到攪擾,那就真糟糕透頂了。要躲避神的禍患之鏢,必得用信德的藤牌抵擋撒但的試探之鏢。請注意,他稱之為全能者的箭,表明神的能力遠超過人的能力,他的箭能射進人的靈魂。造靈魂的能用他的劍刺透靈魂。這些箭的毒或熱說是被他的靈喝盡了,因為他的理性受到攪擾,決心受到動搖,精力枯竭,生命受到威脅。因此,他的過激言語雖然不合理,也是情有可原。
2. 他所懼怕的事。他看見自己受到神的驚嚇,猶如擺開陣勢的軍隊,圍困住自己。神用驚嚇來攻擊他。他反省自己的內心,看不到安慰,仰視蒼天,也看不到安慰。神的安慰過去曾多多鼓勵他,現在卻一點都感受不到,反而還在神驚嚇面前大驚失色。
III。他想起朋友們嚴厲責備他埋怨,想起他們不能善待他的事。
1. 他們的責備毫無道理。他在苦難中確實訴苦了,但他以前亨通的時候從不抱怨,不像那些心神不定之人。他有草時從不叫喚,有料時從不吼叫(第 5 節)。可現在他失去了一切的安慰,若是不發洩一下悲傷之情,就必與木樁或石頭無異,連牛或野驢都不如。他被迫咽下難以下嚥的食物,窮得連一點鹽都沒有,也不能使蛋青稍有滋味,這對他已經是上等佳餚(第 6 節)。過去極為討厭的食物,現在也要當成寶,成了他可厭的食物(第 7 節)。注意,我們自己或兒女在吃喝方面不該過於講究,因為我們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衰落,也不知道現在不屑一顧的食物,以後也許不得不吃,這是智慧。
2. 他們的安慰毫無作用。有人這樣理解第 6,7 節。他覺得朋友們所給的不能減輕他的痛苦,對他不合適,不能叫他振作起來。他們所給的本身就像蛋清那樣乏味,而應用在他身上就更是如同可厭的食物,令人厭惡,令人心煩。我很遺憾他竟然如此回應以利法的精彩言語(5:8-13)。暴怒中人常常就是這樣對待安慰者的。
8-13。8 惟願我得著所求的,願神賜我所切望的;9 就是願神把我壓碎,伸手將我剪除。10 我因沒有違棄那聖者的言語,就仍以此為安慰,在不止息的痛苦中還可踴躍。11
我有甚麼氣力使我等候?我有甚麼結局使我忍耐?12 我的氣力豈是石頭的氣力?我的肉身豈是銅的呢?13
在我豈不是毫無幫助嗎?智慧豈不是從我心中趕出淨盡嗎?
情緒失控的人聽到一些責備的話常常會變本加厲。翻騰的海水遇上礁石就掀起大浪。約伯在前面想死,以為死了就一了百了(第 3 章)。以利法為此嚴厲責備他,但約伯不但不收回自己的話,在這裡又說了,而且用詞更加激烈。在他所有的言論中,這段也許是最不中聽的,寫在這裡是要作為我們的鑒戒,不是效法。
I。他仍然很想死,仿佛在這個世界上他不可能再見到好日子,也不可能藉著恩典和敬虔把這些受苦的日子當作好日子。他看不見苦難的盡頭,只能看見死,卻無耐心等候所命定的死日。他有一事相求,有一事他十分盼望(第 8 節),是什麼呢?你也許會覺得這必是“願神拯救我,使我東山再起。”不是!他的盼望是願神把我壓碎(第 9 節)。“既然神任憑我潦倒,任憑我得病,那就讓他再任憑一次,取了我的性命。給我一擊致命,給我來個痛快的,”在法國,給垂死之人最後一擊稱為來個痛快的。有時神降的災禍使他恐懼(31:23),但這時他卻希望災禍使他肉體滅沒,使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得救。請注意,雖然約伯很想死,也惱恨死亡遲遲不至,但他從未想過自殘,也從未想過自行了斷,他只是求神把他壓碎。塞內卡的道德律提出,人可以合法地用自殺來解決無法忍受的悲痛。這在約伯時代是聞所未聞的。人若是對神的律法和人性稍有認識,就會對這種道德律感到不齒。靈魂困在身體中無論有多不舒服,也不能自行越獄,必須等待公平的釋放。
II。他把這心願放在禱告中,求神應允,神若願意就替他成全。他如此衝動想快快死去,這是犯罪;即使把這心願呈給神,也是犯罪。不僅如此,原本就錯誤的意願,放在禱告裡就更加錯誤,因為我們向神所求的都應該憑信心求,而憑信心求的都應當按著神的旨意求。衝動的祈禱是最壞的衝動言語,人人都應當無忿怒,無爭論,舉起聖潔的手(提摩太前書 2:8)。
III。他相信一擊致命的死是有效的解脫,能終止所有的苦楚(第 10 節)(譯者注:欽定本第 10 節可直譯為“我死了就得安慰;我會在痛苦中堅忍:儘管來吧,因我沒有違棄那聖者的言語”): “我死了就得安慰,可現在卻沒有安慰,直到死後才有指望。”請看:
1. 人生的虛空。生命雖美好卻十分不穩定,以致世人常視生命為重擔,很想擺脫它。但願我們蒙恩在神呼召的時候樂意離世。不然的話,神還未呼召之時,我們自己都可能想離開。
2. 義人死後的指望。若是約伯良心不安,他說到死後的光景不可能這樣理直氣壯,畢竟死曾叫那富人與拉撒路的位置對調。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路加福音 16:25)。
IV。他面對死亡毫不懼色。即使他必須經過可怕的劇痛才能死,或必須受折磨才能死,一想到死後的盼望,他絕不會皺一下眉頭。“我會在痛苦中堅忍,要開懷迎接死亡之箭,絕不躲避。儘管來吧,我不求減輕死亡之痛,假如這痛能圓滿結束這一切的苦難。與其這樣活著,乾脆讓我死吧,嘗嘗死的滋味。”這些都是衝動的言語,還是不說為好。我們在苦難中應當存溫柔的心,好好思想,臉上雖有憂傷之色,溫柔的心靈卻能得到益處。相反如果我們心中剛硬,就會惹怒神繼續降災。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羅馬書
3:4)。若是對神說,儘管來吧,這就是極大的放肆,我們比他還有能力嗎(哥林多前書
10:22)?我們應當求憐憫,若是自暴自棄就不好了。但願我們像大衛所言:求你寬容我(詩篇 39:13)。
V。他堅信死後能得安慰,因為他的良心見證自己在信仰上一向忠心堅定,在某種程度上算是為了神的榮耀替當時的人謀利益:我沒有違棄那聖者的言語。請注意,
1. 約伯領受了聖者的言語。神的百姓在那時蒙福領受了神的啟示。
2. 他因沒有違棄神的言語而得安慰,意思是他沒有徒然領受神的恩典。
(1)他沒有拒不接受神的言語,而是完全敞開自己,讓神的話在自己身上動工,凡事順服神話語的引領和管理。他沒有拒不認罪,沒有用不義阻擋真理(羅馬書 1:18),沒有阻撓屬靈食糧的消化,也沒有阻撓屬靈良藥的功效。但願我們不要違棄神的話,要永遠在光中領受。
( 2 ) 他沒有拒不分享神的言語,而是隨時隨地與人交流,為別人謀利益。他公開承認神的話就是他行為的法則,且從不以此為恥。他努力叫別人也聽神的話,從不懈怠。注意,惟有義人,惟有在生前行義的人才能指望死後得安慰。
VI。他相信這樣求死是合理的,因為他的處境十分糟糕(第 11,12 節)。以利法在結束發言時要他盼望在苦難中看到好的結局,但可憐的約伯一點都聽不進去。他不受安慰,自暴自棄,既聰明又頑固地反駁以利法的勉勵話。孤獨的心靈常常跟自己過不去。他在回應中表示,
1. 他沒有理由期待那樣的事:“我有什麼氣力使我等候?你看看我多麼軟弱無力,多麼卑微,無法自控。我有什麼理由盼望自己能擺脫這痛苦見到好日子呢?我的氣力豈是石頭的氣力?難道我是鋼筋鐵骨嗎?不,不是的,我不能長期忍受這痛苦,很快就要被壓垮了。倘若我有氣力能控制自己的情緒,也許還能自持,可是我做不到。我的力量衰弱,因此也就年日短少(詩篇 102:23)”。注意,我們不論在什麼情況下都不能指望在這個世界上永遠活下去。我們有什麼氣力?不過是仰仗的氣力,是神賜給我們的氣力。我們能活著又能動,都是因著他。我們有什麼氣力?不過是正在衰殘的氣力,日日都在耗費,且要漸漸耗盡。我們的氣力遠不足以應付將要遇到的事,病兩三天就會渾身軟綿綿,還有什麼氣力可言?不但不能指望長壽,反而應當思想自己能存活至今,是否正飛快地離去。
2. 他沒有理由嚮往那樣的事:“我有什麼結局使我嚮往長壽(譯者注:這是欽定本第 11 節下半句的直譯)?若與死後的安慰相比,我今生還能指望什麼安慰?”注意,人若是在恩典中準備好迎接另一個世界,今生就沒有什麼值得留戀或仰慕的。若神的旨意是要我們活著多事奉他,更充分更成熟為天堂做準備,那麼盼望長壽也許還有目的,且不是首要目的。不然的話,我們賴在這裡不走究竟是為何?人活得越久,擔子就越愁煩(傳道書 12:1);活得越久,就越沒有喜樂可言(撒母耳記下 19:34,35)。我們已經看到這世上最美的,卻不知是否見過最惡的。
VII。他表明自己並非神智不清(第 13 節)(譯者注:欽定本第 13 節直譯為“在我豈是毫無幫助嗎?智慧豈是從我心中趕出淨盡嗎”):在我豈是毫無幫助嗎?意思是,“我豈不是還有理智嗎?感謝神,雖然你們不幫我,我還能幫自己。你們以為智慧已經離我而去了嗎??以為我精神分裂嗎?不,以利法大人,我不是癲狂,我說的乃是真實明白話(使徒行傳 26:25)。”注意,領受恩典且能見證恩典並行出恩典的人,心中都有智慧,這智慧能在最糟糕的時候成為他們的幫助。他們心中有光。
14-21。14 那將要灰心、離棄全能者、不敬畏神的人,他的朋友當以慈愛待他。15
我的弟兄詭詐,好像溪水,又像溪水流乾的河道。16 這河因結冰發黑,有雪藏在其中;17
天氣漸暖就隨時消化,日頭炎熱便從原處乾涸。18 結伴的客旅離棄大道,順河偏行,到荒野之地死亡。19
提瑪結伴的客旅瞻望;示巴同夥的人等候。20 他們因失了盼望就抱愧,來到那裏便蒙羞。2
1現在你們正是這樣,看見驚嚇的事便懼怕。
以利法對約伯的責備十分嚴厲。他的同伴們雖然還沒說上話,似乎也站在他一邊。所以約伯在這裡埋怨他們不仁,仿佛他們令他更加痛苦,使他更希望死去。原本應該安慰他的反倒折磨他,這個世界上他還有什麼指望?
I。他指出他為何希望他們仁慈一些,這是基於人道的一般原則(第 14
節)(譯者注:欽定本以及 多種譯本第 14 節直譯為“那將要灰心的人,他的朋友當以慈愛待他,不然就是不敬畏全能者”): “那將要灰心的人,就是在苦難中心灰意冷的人,他的朋友當以慈愛待他;不然就是不敬畏全能者。”注意,
1. 同情受苦之人應當像欠債那樣。安逸中人最起碼應當對悲痛苦難中人表示同情,表示誠摯溫柔的關心,憐憫他們,關心他們的疾苦,安慰他們的傷痛,聆聽他們傾訴,與他們同流淚,安慰他們,盡一切所能幫助他們減輕痛苦。這才像是同一個身體的肢體,感同身受,因為同樣的痛苦也可能會臨到自己。
2. 缺乏人道就是不敬虔,就是沒有信仰。人若不以慈愛待自己的朋友就是不敬畏全能者(亞蘭文意譯本這樣翻譯),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約翰一書 3: 17)?若對苦難中人缺乏同情心,必然對神的杖也缺乏沒有畏懼之心。另參考雅各書
1:27。
3. 患難見真情。人在苦難中最能看出誰是真朋友,誰是假朋友。弟兄為患難而生(箴言 17:17;18: 24)。
II。他指出他對他們是多麼失望(第 15 節):“我的弟兄詭詐,好像溪水。他們應當幫助我才是。”他們相約而來,做足了禮節,就是要與他同悲傷,要安慰他(2:11)。約伯對這些具備智慧、學問與名聲的特別來客寄予厚望。毫無疑問,他們滔滔不絕的演講,其動機都是為了安慰約伯,要他想起自己過去的敬虔,堅信神對他的恩惠,展望榮耀的將來。然而他們不但沒有做到這些,反而野蠻地責備攻擊他,指控他不敬虔,且因他的禍患羞辱他。不在傷口上抹油,反而撒鹽,竟如此以詭詐待他。注意,背叛友情固然是欺騙詭詐,令朋友失望也是欺騙詭詐。而勾起他們的盼望再令他們失望,就更是欺騙詭詐。還要注意,不要對人有什麼指望,這是智慧。對人的指望越少越好,對造物主的指望則越多越好。弟兄盡行欺騙(耶利米書 9:4,5;彌迦書 7:5),這並不是新事。因此,但願我們寄希望於永世的磐石而不是壓傷的蘆葦,寄希望於生命的泉源而不是破裂的水池。世人令我們失望,但神要加倍成就我們的盼望。約伯在這裡把自己的失望比作夏天流乾的河道。
1. 這個比喻十分生動(第 15-20 節)。
(1)他把他們自以為是的神情恰如其分地比作河道。冰雪融化,水源充足,因泥濘而發黑(第 16 節)。
(2)他們煞有介事地前來安慰他,勾起了他的指望。他把這指望比作又累又渴的客旅在夏天指望找到水源,在這個季節他們應該能找到充足的水源(第 19 節)。提瑪人與示巴人的經商車隊,風塵僕僕走在通往阿拉伯沙漠的路上,瞻望等待從這河道裡打水上來。“這裡打水很難,”一人說,“再走遠點,”另一人說,“上次我路過這裡看見有許多水。我們應該可以好好歇一歇。”凡過去曾蒙解脫之處,現在在相同的地方很自然會指望再得解脫,但這次卻不能。
(3)他把自己的失望比作這些可憐客旅的迷茫,原本指望有水的地方,現在卻是一堆堆黃土。冬天不渴的時候,到處都是水。人人都奉迎恭維富足亨通的人。但夏日炎炎之時,需要水的時候卻沒有水。水已經用完(第 17 節),已經流向別處(第 18 節)。富足高貴之人一旦降為卑,需要安慰之時,那些以前圍著他們轉、恭維他們的人現在卻落井下石。就這樣,對被造之物寄予厚望的,在有需要之時會很失望。而信靠神的人則會得到隨時的幫助(希伯來書 4:16)。視金錢為指望的遲早要羞愧,為自己竟然倚靠金錢而羞愧(以西結書 7: 19),越是倚靠金錢就越羞愧:他們因失了盼望就抱愧(第 20 節)。人若盼望虛空之物就是走入迷茫。人若靠在蘆葦上,蘆葦必要折斷。人若把房子建造在沙土上就必倒塌,因為這樣的房子經不住暴風雨。若指望它能站立得住,那就只能怪自己愚昧。自欺是真正的受騙。
2. 這個比喻用在約伯朋友身上十分貼切(第
21 節):現在你們就是這樣,沒有一點益處(譯者注:這是欽定本及多種譯本第 21 節上半句的直譯)。他們看上去有點用,但說起話來沒有一點益處。參考加拉太書 2:6。他們來看他,卻並沒有使他變得更有智慧,也沒有變得更好。注意,我們對受造之物無論有多大期望,無論有多依賴,無論他們看上去多麼偉大,也無論他們對我們有多寶貴,遲早我們會對他們說:現在你們就是這樣,沒有一點益處。約伯亨通的時候他的朋友們還有些用,他欣賞他們的身份和地位。可現在“你們沒有一點益處,惟有神能安慰我。”人若是過去曾經或者將要躺在病床上行將死去,或是心中煩躁不安,這時若堅信受造之物是虛空,不足以給自己幸福,那就是有福的:“現在你沒有一點益處。你已經不像從前,不像你應有的樣子,不像你自稱的那樣,也不像我想像的那樣,因為你看見驚嚇的事便懼怕。你見我高升就與我親嘴,現在見我潦倒就躲著我。你不願以仁義相待,怕我大膽有求於你,或向你借錢(比較第
22 節)。你不願與我太接近,怕有義務幫助我。”也許他們不願意受約伯的氣,也許他們害怕靠太近會聞到臭氣。人若是躲著苦難中人,不敢靠近他們,不論是出於傲氣還是禮貌,不論是顧及自己的錢包,還是顧及自己的身體,都是很不厚道的。苦難也有可能臨到他們。
22-30。22 我豈說:請你們供給我,從你們的財物中送禮物給我?23 豈說:拯救我脫離敵人的手嗎?救贖我脫離強暴人的手嗎?24 請你們教導我,我便不作聲;使我明白在何事上有錯。25
正直的言語力量何其大!但你們責備是責備甚麼呢?26 絕望人的講論既然如風,你們還想要駁正言語嗎?27
你們想為孤兒拈鬮,以朋友當貨物。28 現在請你們看看我,我決不當面說謊。29
請你們轉意,不要不公;請再轉意,我的事有理。30 我的舌上豈有不義嗎?我的口裏豈不辨奸惡嗎?
可憐的約伯在這裡責備朋友不仁不義。他列數幾件事要證明自己的義,也要證明他們的惡。若是他們站在公正立場上思考,捫心自問,就不得不承認這些。
I。雖然他一貧如洗,卻並未向他們乞討,也沒有給朋友造成負擔。默默無聲的窮人往往比窮極所致不得不乞討的人更受人憐憫。約伯當然很願意見到朋友,但他沒有說,請你們供給我(第 22節),也沒有說,請你們拯救我。
1. 他不希望、也從未叫他們替自己籌款,幫助他重新在世上立足。雖然他大可哀求他們,說他的損失完全是出自神的手而不是自己的錯或愚昧所致,說他已經一貧如洗,說他曾經條件優越,當他有錢的時候曾經行善捐輸,隨時幫助患難中人,說這些朋友們富足,有能力幫助他。但是他沒有說,從你們的財物中送禮物給我。注意,義人在苦難中不願給朋友帶來麻煩。
2. 他不希望、也從未叫他們替自己重整家業,幫助他從示巴人和加勒底人手中奪回牲口,或去報復他們:“我說過要你們拯救我脫離敵人的手嗎?沒有,我從未指望你們會替我冒險或替我有什麼擔當。我不會敲詐朋友,還不如耐心坐下來受苦,自己調養安息。”保羅曾用自己的雙手工作,為的是不給別人添麻煩。約伯不向朋友們求助,並不表示他們就可以不必伸出援手。他還是有需要的,他們也有能力幫助,但他居然連一點好臉色、一句好話也得不到,這實在表明他們太不仁義。對人哪怕只有一小點指望,人也常常會令我們失望。但是對神哪怕有再大的指望,神也常常會超過我們所求所想(以弗所書
3:20)。
II。雖然他與他們看法不同,但並不固執,只要他們能指出他錯在哪裡,他隨時會認錯,領受真理(第 24,25 節):“若你們不是這樣群起而攻之,不是這樣含沙射影,而是開誠佈公,明確說出你們的教訓和論點,有憑有據,我會隨時認錯,承認自己的不對:請你們教導我,我便不作聲。我時常驚喜地發現,正直的言語力量何其大。但是你們的手段不能改變人:你們責備是責備甚麼呢?你們的前提大錯特錯,你們的推測沒有根據,你們的立論站不住腳,你們的運用浮躁不仁。”注意,
1. 公理很有說服力,人若是不服輸則十分罕見。相反歪理毫無說服力,人若是被激怒或變得更頑固則十分常見。
2. 誠實人的一大特點就是願意糾正自己的過錯,願意明白自己錯在哪裡。誠實人承認,正確的言語儘管與自己先前的想法格格不入,只要是正確的,就必有說服力且是應當接受的。
III。就算他有錯,他們也不該如此惡待他(第 26,27 節):“你們還想要駁正言語嗎?用巧妙的手法來駁斥(原文有這個意思)我在絕境中說的一些氣話,仿佛這些話成了不敬虔、無視神的鐵證。稍有公義憐憫之心的人都不會如此計較,都會凡事往好的方面想。人在突如其來的禍患中說幾句氣話,難道他的靈命就是用這些氣話來衡量的嗎?這樣的批評公平嗎?仁慈嗎?合理嗎?換作是自己,你們能忍受嗎?”有兩點說明他們不仁不義(譯者注:欽定本第 27 節直譯為“你們向孤兒逞威風,給朋友設陷阱”):
1. 向軟弱無助的約伯借題發揮:你們向孤兒逞威風,這是一句習慣用語,表示最野蠻最不人道的事。“孤兒無力抵擋侮辱,低劣惡毒之人就更加肆無忌憚,對他們羞辱踐踏。你們也這樣待我。”約伯淪為無子之父,此時視自己為無父之子,慘遭傷害(詩篇 127:5),對向他誇勝之人自然十分不滿。人若不擇手段、視人為孤兒就豪取強奪,應當知道這樣做不但喪失人的愛心,也與神的愛心為敵。神永遠都是無父之人的父親,是無助之人的幫助。
2. 對約伯假仁假義:“你們給朋友設陷阱。不但對我這個朋友不仁,而且以友情為幌子設陷阱害我。”當他們前來看望他、與他同坐的時候,他以為可以暢所欲言,以為說得越多、越苦,他們就越要安慰他。這讓他說起話來比以往更加大膽。大衛雖在惡人面前謹慎言行,但在朋友面前說不定也會發洩一番(詩篇 39:1)。因他們口口聲聲說關心他,他才說出心裡話。現在反倒成了他們攻擊他的把柄,所以他稱他們為設下陷阱。頭腦發熱不慎犯下的錯往往被曲解成有意為之。
IV。雖然他有些口無遮攔,但總的來說他並沒有錯。所受的苦雖然巨大,也並不能說明他是虛偽邪惡之人。他仍持守自己的義,決不放棄。為了證明這一點,
1. 他請他們看看他(第 28 節):“現在請你們看看我;在我身上有什麼癲狂或邪惡的特徵嗎?看看我的臉,除了忍耐和順服,你還能看見什麼?惟願我的面貌為我作證,雖然我咒詛自己的日子,卻沒有咒詛神。”也可這樣理解, “看看我流膿潰爛的傷口,就能證明我沒有說謊,並非無病呻吟。惟願你們自己的眼睛作證,我的處境已然十分糟糕,不會因為與神爭辯而更加惡化。”
2. 他請他們聽聽他(第 30 節):“聽聽我說的話,我的舌上豈有不義嗎?豈有你所指責我的那些不義嗎?我褻瀆神了嗎?棄掉神了嗎?我的爭辯豈不是義正言辭的?你們從我言語中聽不出我有能力分辨是非嗎?我能看出你們的謬論和錯誤,若是我有錯,我也能看得出來。不論你們怎麼看我,我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3. 他請他們回心轉意(第 29 節):“請你們轉意,摒棄偏見,重新思想,不要指責過犯,不要給出不公義的判決,你們會發現我的事有理,”意思是,“在這事上我是對的;雖然我應該控制自己的脾氣,至少我持守了自己的正直。我所言、所行和所受的,無不證明我是誠實人。”正義的案件必須有正義的訴訟,如有必要就應當再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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