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17, 2024

[約伯記 ] 第九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約伯記第九章

這一章和下一章是約伯回應比勒達的發言。他談到神滿有尊崇,談到自己十分謙卑,談到自己的苦難則十分動容,卻隻字不提他的朋友們,不提他們的不仁,也不正面回答比勒達所說的話。他很聰明地抓住自己案情的有利點,不評論指控他的人,也不尋隙攻擊他,在這一章裡,I。他堅信神是公義的(2 節)。II。他用神的智慧、能力和主權來說明神的公義(3-13 節)。III。他從幾個方面彰顯神的公義,1. 承認自己不論在法庭上還是在戰場上都不能與神相抗衡(14-21 節)。2. 堅持自己的觀點,就是人的遭遇不說明人的品性(22-24 節)。3. 訴說自己極大的痛苦,極大的困惑,實在不知道該說什麼,該做什麼(25-35 節)。

 

約伯回答比勒達(主前 1520 年)

1-131 約伯回答說:2 我真知道是這樣;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3 若願意與他爭辯,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4 他心裏有智慧,且大有能力。誰向神剛硬而得亨通呢?5 他發怒,把山翻倒挪移,山並不知覺。6 他使地震動,離其本位,地的柱子就搖撼。7 他吩咐日頭不出來,就不出來,又封閉眾星。8 他獨自鋪張蒼天,步行在海浪之上。9 他造北斗、參星、昴星,並南方的密宮;10 他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11 他從我旁邊經過,我卻不看見;他在我面前行走,我倒不知覺。12 他奪取,誰能阻擋?誰敢問他:你做甚麼?13 神必不收回他的怒氣;扶助拉哈伯的,屈身在他以下。

 

比勒達一開始就責備約伯話太多(82)。約伯沒有理會他,儘管他大可以反駁比勒達自己話太多。他同意比勒達的觀點,也強調神絕不偏離公平。我真知道是這樣(2 節)。注意,我們與人爭論的時候,若是對手提出的是真理,就應當認同,不能因為這是對手提出來的、是硬塞給我們的,就輕視它,甚至抵擋它。我們應當在光中在愛中接受它,不管對手是否應用得當。我真知道是這樣,邪惡叫人滅亡,敬虔人受神的特別保護。這些真理我一向持守,可是人焉能在神面前做義人呢?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詩篇 1432)。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有人把這句話理解為約伯的激烈言辭,抱怨神對人太嚴厲,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不可否認,這一章確有一些激進的言辭用這樣的口氣。但我覺得這句話應該是敬虔人承認世人的罪,特別是他自己的罪。神若是按著人的過犯來待我們,那麼我們必定都要滅亡。

I。他陳明一條真理,就是人不是造物主的對手,不能與之爭辯,也不能與之爭戰。

1. 不能與神爭辯(3 節):若願意與他爭辯,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不論是在法庭上還是在辯論中都一樣。

1)神能提出一千個令人不解的問題,與他爭辯的人或指控他的人都會啞口無言。神在旋風中與約伯說話的時候問了他許多問題(你能曉得嗎?你能嗎?),約伯一句都回答不了3839 章)。神可以輕而易舉叫自以為有智慧的人顯出愚昧來。

2)神能指控我們一千條過犯,能列出一千條罪狀,無人能就任何一條為自己辯護開脫,只能承認這些都是事實。無人能辯解說不適合,不重要或不真實。無人能抵賴事實稱自己無罪,也不能顛倒黑白,為自己找藉口。不,我們無法回答他,只好用手捂口4045),叫喊道:有罪,有罪!

2. 不能與神爭戰(4 節):誰向神剛硬而得亨通呢?答案很簡單。膽大妄為的罪人若向神剛硬,若頑固抵擋他,最終無不自尋死路,無不為自己的愚昧付上極大代價。自從創世以來無一例外。這樣的罪人不亨通,沒有平安,得不到安慰,也一事無成。人與造物主比才幹比頭銜,有什麼益處呢?一切抵擋神的行為都好像在烈火中堆上荊棘蒺藜,既愚昧又無果效,又要遭毀滅(以賽亞書 274;以西結書 2824;哥林多前書 1022。大紅龍與神爭戰,最後被扔到地上啟示錄 129)。惡人向神剛硬,挑戰神的智慧,不遵行神的律法,不悔改自己的罪,吃了苦頭也屢教不改。他們拒絕神的恩典,抵擋聖靈的感動,無視神的警告,在世上與神為敵。他們興旺了嗎?他們能興旺嗎?不能,這些都不過是為自己積蓄忿怒,等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羅馬書 25)。這樣的人都自取滅亡。

II。為了說明這條真理,他顯明人所面對的是什麼樣的神:他心裡有智慧,人在法庭上爭不過他。他大有能力,人在戰場上鬥不過他。神具有無窮的智慧和能力,他無所不知,不所不能。無人能像他那樣有智慧,無人能像他那樣有能力。若妄想與他爭鬥,那簡直是最瘋狂的想法。魔鬼自認為約伯在苦難的日子會棄掉神,會說神的壞話。但約伯不但沒有棄掉神,反而還榮耀神,讚美神。他雖仍在劇痛苦楚之中,可一有機會頌讚神的智慧和能力,一提到這尊貴有益的話題,他就忘了自己的怨言,滿懷喜樂,心裡湧出美辭。他從幾個方面說明神的智慧和能力:

1. 從大自然王國說明神的智慧和能力,自然之神以他無限的權能隨己意行事。自然界中的一切秩序和能力都源於他,倚靠他。

( 1 ) 神可隨己意改變自然常態(5-7 節)。按照普遍的自然律,山嶺是穩固的,所以稱為永久的山哈巴谷書 36);地是穩固的,不得動搖詩篇 931)。大地的支柱堅固,日頭按時升起,眾星普照大地。但神若願意,他不但能突破自然常態,也能將秩序顛倒,改變自然律。

[1] 嶺之穩固世間無雙。世人用移山來形容不可能的事。但神有能力叫山嶺挪移本位:他把山翻倒挪移,山並不知覺,就是說神可以挪移群山,不管群山是否願意。他可以叫群山俯首,可以鏟平群山,可以在怒中掀翻群山。不管多高多大多堅硬,他能鋪張群山,好像農夫鋪張土堆一樣。在人看來,翻山越嶺實屬不易,但神卻可隨意叫山嶺廢去。他震動西奈山(詩篇 688)。大山踴躍詩篇 1144),永久的山崩裂哈巴谷書 36)。

[2] 大地在軸心上之穩固世間無雙。但神若願意,可以使地震動,離其本位,使其離開中心,甚至能叫地的柱子搖撼。神若一搖動,大地的支柱本身都需要支撐。神對我們真是忍耐!罪惡深重的人,在這大地上因罪的重擔而歎息,神有能力搖動這大地,將惡人從其中驅逐出來3813)。但他卻維繫大地,維繫其中的人,沒有立即吞滅那些叛逆之人。


[3] 日出之準時世間無雙,所命定的時刻從不錯過。但神若願意,可以叫日頭止住。神既能命令日頭升起,也能命令日頭不升起。日頭曾經停留(約書亞記 1013),也曾經逆行(列王紀下 201011),為的是表明它服在造物主管轄之下。神的能力如此之大,他的良善更大。儘管他能止住日頭,卻仍叫日頭普照世人,惡人和忘恩負義之人也不例外。創造眾星的神也可隨己意封閉眾星,叫人看不見。有時因地震或火山爆發的緣故,群山挪移,大地搖動。有時在烏雲密佈的日夜似乎日頭不升起,眾星也封閉(使徒行傳 2720)。約伯在這裡談的是神的能力。但若要理解為他在談神的具體作為,這些經文也可應用在挪亞時代,那時大地群山搖動,日頭眾星昏暗。我們相信今天的世界是為將來的審判預備的,那時群山要被火燒盡,大地要在炙熱中熔化,日頭要變為黑暗。

( 2 ) 神若願意,也能維持自然的秩序和規律。創造仍在延續。他獨自而為,以一己之力,沒有別的幫助,

[1] 鋪張蒼天8 節),不僅起初鋪張蒼天,現在仍在鋪張(就是說蒼天仍在展開)。如若不然,諸天定會像書卷那樣卷起來。

[2] 步行在海浪之上;意思是他限制海浪,不再轉回遮蓋地面(詩篇 1049),這成了我們敬畏神、在他面前肅立的原因(耶利米書 522)。他勝過洋海的大浪(詩篇 934657)。

[3] 他造眾星。這裡提到三個星系的名字(9 節),北斗、參星、昴星,也提到一個統稱:南方的密宮。神起初造眾星組成星系,安放停當,如今創造仍在繼續,就是維護眾星,引領它們運轉。他叫眾星顯于世人,激發人心去觀察它們。動物沒有觀察眾星的能力。不僅是這些可見、可命名的眾星,就連面向另一個半球的、在南極之上的、從未入世人之眼的眾星,這裡稱為南方的密宮,也在神的引導管轄之下。神是多麼有智慧,多麼有能力!

2. 從神的意願說明神的智慧和能力,指的是他定意過問世人的事。一想到神如何管理世界,人不僅由衷感歎:他心裡有智慧,且大有能力

1)他行許多大事,又多又大,配得稱頌(10 節)。約伯在這裡說的與以利法說的一樣(59),一字不差,並不忌諱重複他的話,儘管他是對手。神真偉大,他行大事,是行奇事的神。他行奇事之多,不可勝數,行奇事之奧秘,不可測度。深哉!他的判斷何其難測羅馬書 1133)!

2)他所行的事隱而未現(11 節)。他從我旁邊經過,我卻不看見我倒不知覺。他的道在海中(詩篇 7719)。人能感覺到世間因果之事,但神在我們周圍行事,卻是未識之神(使徒行傳 1723)。世人有限的思想不能測度他的謀略,不能理解他的作為,也無法明白他的手段。我們無法判斷神的作為,因為我們不知道他做什麼,也不知道他的計畫何在。神的奧秘遠在世人之上,所以我們不能自作聰明妄自菲薄。

3)他的主權無人能挑戰(12 節)。他隨己意取去人的舒適和自信,取去健康、財產、親人、朋友,也取去生命。不管人失去什麼,都是神取了去。不論如何失去,背後都有神的手。他奪取,誰能阻擋?誰能使他轉意呢(2313)?(有人解釋為:誰能叫他逆轉)誰能勸告他,叫他改變計畫?誰能阻擋他的作為?誰能控制他、質問他?誰能制裁他?誰敢問他,你做什麼?也沒有人敢問,你為什麼這樣做(但以理書 435)。神沒有義務向我們解釋他的作為。現在我們無法明白他用意何在,將來總有一天會明白。神的作為貌似專橫,到那時就會顯明他的作為具有無窮的智慧,且達到最佳的果效。

4)他行事帶有不可抗拒的能力,任何被造之物都無法抗拒(13 節)(譯者注:欽定本第 13 節直譯為神若是不收回他的怒氣,褻慢人彼此聯手也要在他面前低)。神若是不收回他的怒氣(神可以這樣做,因為他是怒氣之主,可以隨己意發怒),褻慢人彼此聯手也要在他面前低頭,意思是,神必定擊碎那些互相勾結抵擋他的褻慢人。驕傲的人與神為敵,與神的作為為敵。他們手牽手。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一同商議詩篇 22),妄圖甩開神的軛,踐踏神的真理,迫害神的百姓。以色列人來幫助使徒行傳 2128;詩篇 838)!若是神國的一個敵人在神的審判中倒下,其餘的褻慢仇敵就前來相助,以為能施救脫離神的手。這是枉然,若不是神隨己意收回他的怒氣(他經常收回怒氣,因為這是他忍耐的日子),慢人彼此聯手也要在他面前低頭,也要一起倒下。誰曉得你怒氣的權勢詩篇 9011)?以為自己能幫助別人的,連自己都幫不了。

 

14-2114 既是這樣,我怎敢回答他,怎敢選擇言語與他辯論呢?15 我雖有義,也不回答他,只要向那審判我的懇求。16 我若呼籲,他應允我;我仍不信他真聽我的聲音。17 他用暴風折斷我,無故地加增我的損傷。18 我就是喘一口氣,他都不容,倒使我滿心苦惱。19 若論力量,他真有能力!若論審判,他說誰能將我傳來呢?20 我雖有義,自己的口要定我為有罪;我雖完全,我口必顯我為彎曲。21 我本完全,不顧自己;我厭惡我的性命。

 

約伯在前面談到世人無力與神相抗衡,這裡又聯想到自己。他很失望得不到神的恩惠。有人認為這種失望源於他認定神不論對錯決意與他作對,令他無法承受。可我認為這是因為他覺得自己不能完全稱義,也因為他在現階段十分擔憂神不喜悅他。

I。他不敢與神爭辯(14 節):既然褻慢人彼此聯手也要在他面前低頭,何況是我(不過是又窮又弱的被造物,不但不能助人聯手,還得不到幫助),怎敢回答他?神所作的,我能說什麼呢?若是與他理論,他必定發怒,我承受不住。若是窯匠拿一團泥做成卑賤的器皿羅馬書 921),或把做好的器皿摔得粉碎,這團泥或器皿的碎片能跟他理論嗎?世人回答神或認為可以與神理論商量,那是何等荒唐!但願一切血肉之軀在神面前都閉嘴!

II。他在神面前不敢認定自己是義人。雖然他在朋友面前申辯自己的正直,不承認如他們所言是不敬虔的惡人,可在神面前卻不敢仗著自己的義來懇求。我斷不敢申訴自己無罪,也不敢作無罪的申辯。約伯十分瞭解神,也十分瞭解自己,因此不敢在神面前自稱為義。

1. 他十分瞭解神,所以不敢在他面前聽訟(15-19 節)。他知道如何應對那些朋友,認為自己有能力應付他們。可雖然案情審理得還不錯,他仍十分清楚與神爭論是無益的。

1)神瞭解他勝於他瞭解自己,所以(15 節),我雖有義,自認為有義,良心也不責備自己,但神比我的心大約翰一書 320),他知道我那些隱而未現的、連自己都不知道的錯誤和過犯,他可以用那些過犯來指責我,因此我不回答他保羅的說法很相像:我雖不覺得有錯,沒有意識到有什麼惡在心中轄制我,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哥林多前書 44)。我不敢強調這點,免得神用我尚未發現的過犯來指責我。因此約伯放棄這個念頭,只向那審判他的懇求,意思是只求神的憐憫,不求用自己的義來開脫。

2)他覺得自己無法求得神的悅納或與神和好,覺得自己沒有什麼值得一提的事,只能完全仰賴神的恩典和憐憫。我們還未呼籲,神就應允我們,不是因為我們呼籲他才應允。他滿有恩典地回應我們的祈禱,也不是因為我們祈禱了他才回應(16 節):我若呼籲,他應允我,成就我所呼籲的事。我的祈禱再漂亮,也不過是又軟弱無力又殘缺不全。我不信他真聽我的聲音。其實他應允我,用右手拯救我詩篇 605)純粹都是為了他自己名的緣故。派翠克主教這樣解釋:神若是成就了我們所祈求的,千萬不要以為是我們的禱告成就了這事。你們要知道,我這樣行不是為你們(以西結書 3632)。

3)雖然約伯為人正直,但神仍叫他受這些苦楚。這使約伯更加體會到神在這個世界上處理安排世人境遇時的主權。雖然神從不虧待人,但也並非對所有人在今生就完全公平相待(就是說,好人不都得好報,惡人也不都得惡報),因為他將最終的賞罰存留到將來的世界。約伯不知道自己有過什麼特別的罪行,卻仍落入極度的苦難中(1718 節)。人人都不可避免遇上風浪,但約伯卻被暴風折斷。人人都不可避免被荊棘和蒺藜劃破,但約伯卻受損傷且多處受傷。人人都不可避免遇上不順心之事,偶爾還要嘗到苦杯,但可憐的約伯卻是大難當頭,沒有喘息的機會,滿心苦惱。他還覺得這些都是無故的,這樣的大禍不是惹出來的。迄今為止我們一直努力把約伯的話往好處想,與許多善意評論家的判斷不符。但這一次,毫無疑問他是用嘴說了急躁的話詩篇 10633)。他說神不容他喘一口氣(可是他仍有理性,仍能如此說話),這是責備神的良善。他說他受苦是無故的,這是責備神的公義。不過話說回來,有許多人犯下的大罪遠過於人性的普遍軟弱,但卻不承受人生的普遍疾苦。也有許多人所受的苦遠過於人生的普遍疾苦,卻不覺得自己所犯的罪過於人性的普遍軟弱,這也是事實。

4)他完全無力向神申辯(19 節)。

[1] 不能用武力。我不敢向全能者叫陣。若論力量,企圖以力量取勝,他真有能力!他遠勝過我,必定將我擊敗。凱撒曾說,將軍面前無道理可言。更何況這位統管天使天軍的神。到了我懲罰你的日子,你的心還能忍受嗎(就是你的勇氣和意志)?你的手還能有力以西結 2214)保護自己嗎?

[2] 不能用辯術。 我不敢陳明自己的案情。若論審判,若是堅持自己的權利,誰能將我傳來呢?再沒有更高的權力機構容我上訴,也沒有最高法院重新聽訟。神是至高無上的,人的判決都從他而來,我不得不服從。

2. 他十分瞭解自己,所以不敢在神面前聽訟(2021 節)。我若聲稱自己有理,若申辯自己有義,這申辯本身就會成為我的過犯,不但開脫不了自己,反而自己的口要定我為有罪。義人明白自己心中有詭詐。他們嫉惡如仇,常常發現心中隱而未現的過犯,於是就更加警惕自己的惡,不敢在神面前稱義。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約翰一書 18)。不但自欺,還得罪神,因為這是指責聖經在撒謊,因為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加拉太書 322)。我若聲稱自己完全,若申辯自己無罪,認為神指控我是莫須有,這話本身就顯我為彎曲、傲慢、無知、自以為是。我雖完全,意思是即使神要稱我為義,我卻不顧自己,意思是我已經不願意在這充滿苦楚的生命裡苟延殘喘。也可理解為:雖然我未犯大罪,雖然良心沒有責備我犯什麼大罪,但我還是信不過自己的心,不能強調自己無辜,也不值得拿自己的生命與神較勁。總之,與神相爭是愚蠢的,人應當順服神,拜倒在他腳前,這是智慧,也是我們的責任。

 

22-2422 善惡無分,都是一樣;所以我說,完全人和惡人,他都滅絕。23 若忽然遭殺害之禍,他必戲笑無辜的人遇難。24 世界交在惡人手中;蒙蔽世界審判官的臉,若不是他,是誰呢?

 

約伯在這裡簡單提到了他與朋友們之間爭論的焦點。他們認為義人在世上必然亨通,惟有惡人才會受苦受難。約伯正相反,他堅持認為惡人亨通很常見,義人受苦也很常見。這是他與朋友們之間的主要分歧。既然他們無法證明自己的觀點,他就堅持自己的觀點:我已經說了,現在再說一遍,世人的遭遇都一樣。看這裡,

1. 必須承認,約伯這裡所表達的有相當一部分是事實。今世的審判一發出,落在惡人頭上,也落在義人頭上。毀滅的天使很少區分(儘管有一次他確實區分了)以色列人的家和埃及人的家。當所多瑪受審判之時,稱之為永火的刑罰猶大書 17),神絕沒有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創世紀 1825)。但在今世的審判中,義人常常也遭難,有時甚至遭大難。刀劍或吞滅這人或吞滅那人,沒有一定的撒母耳記下 1125),也吞滅約西亞,也吞滅亞哈。照樣,完全人和惡人,他都滅絕,兩者都不能倖免。義人與惡人都被擄到巴比倫(耶利米書 2459)。若忽然遭殺害之禍,將所有人都擊倒,神很樂意叫禍患毀滅惡人,同時也試煉無辜之人和他們的信心,就可得著稱讚、榮耀、尊貴彼得前書 17詩篇 6610)。布拉克摩男爵有詩雲:

全能者的箭射向義人,

因為他喜悅無辜之人受試煉,

要他們顯出恒久與敬虔之心,

不致被苦難擊碎,反而被煉淨。

惟願神的兒女在苦難中堅忍。苦難只是試煉,是為了他們的尊榮和益處。若神喜悅,願神的兒女不要不喜悅。若是他戲笑無辜的人遇難,因為他知道這是何等榮耀的事,願神的兒女在遇見災害饑饉時也嬉笑(522),並且勝過災害,宣告說,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裡哥林多前書 1555)?另一方面,惡人遠未受到神的審判,連世界都交在他們手中(第 24 節)(他們有錢有勢,隨心所欲,為所欲為)。世界交在那惡者手中(原文用單數)。魔鬼就是那惡者,稱之為世界的哥林多後書 44),宣稱世界交付在他手中(路加福音 46)。也可理解為:世界交在一個惡人手中,意思是(派翠克主教和聚會所注釋本是這樣猜的)在當時那個地區有一個出名的暴君,約伯和朋友們都知道此人作惡之大,財富之多。世界交在惡人手中,但天堂卻交在義人手中。你要天堂不要大地,還是要大地不要天堂?神隨己意叫惡人當道,他蒙蔽審判官的臉,就是那些有能力當審判官、又有智慧又良善、能管理國家之人。他使他們默默無聞,也許還忍心叫他們被踐踏被定罪,允許那些掌管世界的惡人蒙起他們的臉如同罪犯。我們常常看到這樣的事。若不是神如此行,會是誰呢?除了那位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但以理書 432),誰能行這樣的事呢?不過,

2. 必須承認約伯在這裡說的話帶有不少情緒,不少怒氣。他談到神叫人受苦時不該說,完全人和惡人,他都滅絕。他談到神樂意試煉無辜人時不該說,他戲笑無辜人遇難,因為神從不以世人受苦為自己的樂趣。人若因辯論或情緒而頭腦發熱,就更應當檢點謹慎自己的嘴唇,得以在論及神的時候端莊得體。

 

25-3525 我的日子比跑信的更快,急速過去,不見福樂。26 我的日子過去如快船,如急落抓食的鷹。27 我若說:我要忘記我的哀情,除去我的愁容,心中暢快;28 我因愁苦而懼怕,知道你必不以我為無辜。29 我必被你定為有罪,我何必徒然勞苦呢?30 我若用雪水洗身,用鹼潔淨我的手,31 你還要扔我在坑裏,我的衣服都憎惡我。32 他本不像我是人,使我可以回答他,又使我們可以同聽審判。33 我們中間沒有聽訟的人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34 願他把杖離開我,不使驚惶威嚇我。35 我就說話,也不懼怕他,現在我卻不是那樣。

 

約伯的牢騷越來越多,這一章的結尾不像開頭那樣敬畏神的智慧和公平。人一旦陷入抱怨情緒就會口無遮攔,說出不檢點的話,甚至說出不敬虔的話。紛爭的起頭如水放開,所以,在爭鬧之先必當止息爭競箴言 1714)。人若遭遇患難,可以如詩篇的作者那樣向神訴苦,但千萬不能像約伯那樣埋怨神。

I。他抱怨自己亨通的日子一去不復返。這還說得過去(2526 節):我的日子(就是我的好日子)已然過去,一去不復返,在不知不覺中倏然而去。我的安慰逝去,送快遞的人飛奔快跑(像古示人和亞希瑪斯,撒母耳記下 1819-22),出海的船快快歸家,撲食獵物的鷹迅猛異常,都及不上好日子如飛而去。好日子過去,不留下一點痕跡,如同鷹擊長空、船行大海不留下痕跡一般(箴言 3019)。看看這裡,

1. 時光過得飛快,張開雙翅,急速飛向終點,從來不等人。時光逝去,飛快前往永恆,難道我們還需要什麼消遣來打發時間?豈不應該好好珍惜時間?


2. 時行樂是多麼徒然!時光還在繼續,行樂卻可隨時終止。也許我們不會一輩子都興旺發達。亨通的日子一過,不留下一絲痕跡。日後若想起自己曾盡了自己的責任,心裡就喜樂。但若只是想起曾經擁有但卻全都散盡,心裡就沒有喜樂。急速過去,不可追回,不見福樂,不留痕跡。

II。他抱怨自己處境艱難。這還情有可原(2728 節)。

1. 他仿佛極力想克制自己,如同朋友們勸他的那樣。他盡力要做這些:要忘記自己的哀情,要讚美神,要除去自己的愁容,要心中暢快;預備好自己與神相通,與人相通。但是他做不到:我因愁苦而懼怕。我越是與患難爭戰,患難就越折磨我,實在招架不住!在這種處境下,知道該怎麼做容易,做出來則難。知道該有什麼心境容易,而具備這樣的心境,且持守這樣的心境就難了。勸說苦難中人要堅忍,叫他們不要抱怨,要心中暢快,這些都很容易,但做出來則要難得多。懼怕與憂愁都是專橫跋扈的,想要它們歸順在信仰和理智之下並非易事。

III。他埋怨神不通情理,不可撼動,這是不可原諒的。這是敗壞的言語。他自己都知道,換作平時他絕不會對神如此出言不遜,只是現在他心靈破碎於是就口出怨言。義人並不常說義人的話,神也顧念他們的軟弱,知道他們在試探中掙扎,允許他們日後懺悔自己的狂言,不追究他們的過犯。

1. 約伯似乎在這裡說,

1)儘管他能證明自己的正直,他已經不指望神會減輕他的苦楚:我知道你必不以我為無辜。我的痛苦持續如此之久,苦楚加深如此之快,我不指望你會還我清白,救我脫離苦楚,讓我再過上好日子。不論對錯,我都成了惡人。朋友們仍這麼認為,神也仍叫我受苦,令朋友們更加以為我是惡人。我何必徒然勞苦呢?何必費力洗刷自己、持守正直呢(29 節)?案子既已預先判決,再說也無益。無辜之人在人前自我辯護常常是徒勞的,雖證據十足,仍被定罪。不過在神面前則不同,神顧念被欺壓的無辜人,公義的案子交給神絕不會徒勞。約伯不但不指望蒙解脫,還認為自我辯護只會招致更大的指責(第 3031 節):我若用雪水洗身若證明我的正直,也是無益,判決仍不利於我。你還要扔我在坑裡(有人理解為毀滅之坑,應該是污穢的溝渠或下水道),四周的人都嗤之以鼻。連我的衣服都憎惡我,我也厭惡自己,連碰都不想碰。他認為他的苦難從神而來。這些苦難讓他在朋友眼中蒙羞。正因為如此,他抱怨這揮之不去的苦難不但毀了自己的安慰,也毀了自己的名聲。不過我們可以從這些話得到好的教訓。即使我們在人前拼命為自己申辯,想維護自己的聲譽,即使我們遠離顯而易見的惡罪,但神是鑒察人心的,他能查出我們許多隱而未現的罪,脫去我們純潔無辜的偽裝,叫我們看到自己在聖潔的神眼中是何等污穢。保羅在做法利賽人的時候就努力不犯罪。可是當律法來到,照明他心中的隱情,叫他知罪,就將他扔在坑裡。

2)他已經不指望神會給他公平的聽訟,這太難了。

[1] 他埋怨自己與神的較量不公平(32 節):他本不像我是人。我有膽量與像我一樣的人較量(瓦片可與地上的瓦片爭戰)。但神高高在上,我豈敢向他叫陣?若是向他挑戰,必定給扔出去。注意,第一,神不像我們是人。再了不起的君王,我們也能說,他們像我們一樣是人。但對神卻不能這麼說。他的意念和道路都遠遠高過我們,人不能以自己的標準來衡量神。人又愚蠢又軟弱,又脆弱又無常。神不是這樣。我們是不能自主的、將死的被造物,神卻是自有永有的造物主。第二,我們既然想到這點,就應當在神面前謙卑閉口。但願人不要妄想與神同等,應當時時仰望神在高天之上。

[2] 他埋怨自己與神之間缺乏斷定是非的仲裁者(33 節):我們中間沒有聽訟的人。這句怨言實際上是一個願望,希望有仲裁者出現,所以七十士譯本是這樣說的:但願我們之間有中保!約伯很願意叫中保來斷定是非,但受造之物中無人有這個能力,於是他只好請神自己來仲裁,只好聽憑神的判決。我們的主耶穌是賜福的中保,他在天地之間為中保,染指于神人之間。父神已將審判的事交給他,我們也要聽憑他的審判。不過,基督的福音在當時還沒有顯明出來。現在既已向我們顯明,我們就不應再有這樣的怨言。

[3] 他埋怨神使他驚恐萬狀,語無倫次,不知該說什麼,以往親近神時所具備的信心如今蕩然無存(3435 節)。神高高在上,拒我於千里之外。他這樣對我,令我十分沮喪。願他把杖離開我他指的不單是外在的苦楚,更是內心的重擔,擔心神向他發怒。這才是他的驚惶所在。願神的忿怒遠離我,使我重新得蒙他的憐憫,別叫我只看到他的怒氣。若是這樣,我就說話,在他面前陳明我的案情。現在我卻不是那樣。烏雲並未散去,神的忿怒仍在,折磨我的心靈,有增無減。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

2. 但願這一切能激發我們:

1)敬畏神,畏懼神的忿怒權勢。義人尚且如此驚慌失措,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彼得前書 418)?

2)憐憫那些心靈受傷的人,迫切為他們祈禱,因為他們在那種環境不知道如何禱告。

3)時時思想神的良善,不要心懷惡念,不然會導致許多傷害。

4)感謝神沒有叫我們陷入像可憐的約伯那樣的絕境,感謝神讓我們在主的光中行。讓我們快樂,當存戰兢而快樂詩篇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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