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七章
約伯在這一章繼續傾倒苦水,繼續辯解自己求死之念。I。 他向自己訴苦,也向朋友訴苦,傾訴揮之不去的苦楚(第 1-6 節)。II。 他轉向神,開始求告他(第 7 節直到最後)。1. 他祈求死亡給人生畫上的最後句號(第 7-10 節)。2. 他情緒激動地傾訴自己的苦境(第 11-16 節)。3. 他猜想也許是神有意與他作對,於是開始求神寬恕自己的罪,儘快救他脫離苦楚(第 17-21 節)。絕望中人的言語,很難理出頭緒來(6:26)。
約伯回答以利法(主前 1520 年)
1-6。1 人在世上豈無爭戰嗎?他的日子不像雇工人的日子嗎?2 像奴僕切慕黑影,像雇工人盼望工價;3
我也照樣經過困苦的日月,夜間的疲乏為我而定。4 我躺臥的時候便說:我何時起來,黑夜就過去呢?我盡是反來覆去,直到天亮。5
我的肉體以蟲子和塵土為衣;我的皮膚才收了口又重新破裂。6 我的日子比梭更快,都消耗在無指望之中。
約伯在這裡為自己過分的求死之念找理由。既然結束生命就能結束一切禍患,為什麼就不能求死呢?為了強調這一點:
I。他談到世人的普遍處境(第 1 節):“人日子短少,多有患難(14:1)。人人早晚都有一死,人人早晚或多或少要想死。如今我求死,你們為何當成一宗大罪緊咬不放呢?”也可這樣理解, “請不要誤解我求死之念,仿佛我想改變神所命定的日子。不!我知道這日子早已命定,我說那樣的話不過是傾訴眼前的苦楚。人在世上豈無定期(原文作爭戰)嗎?他的日子不像雇工人的日子嗎?”請注意看,
1. 世人的所在。他在地上,地,神卻給了世人(詩篇 115:16)。這表明人卑微低下。與高高在上、美妙無比之境地的居民相比,世人實在相形見拙!這也表明神憐憫世人。人還在地上,不在地下;在地上,不在地獄裡。我們在地上的日子極為有限,且受困於這塊地。但天堂是無可測度的,那裡的日子也數不勝數。
2. 世人的壽數。人生在世豈不都有定期嗎?一定有。而由誰定也是顯而易見,就是那造我們且把我們安置在這裡的那一位。我們不會永遠在這地上,不會呆很久,人人都有定期。我們的定期都在他手裡,由他來定。別以為我們被不定的運氣所捉弄,我們都活在神那滿有智慧的、聖潔的旨意之中。
3. 世人生存的光景。人生如爭戰,如雇工的日子。人人都應當:
(1)視自己為當兵的,飽受疾苦,出生入死。我們必須服侍人,必須聽從命令。戰爭結束後都要卸甲歸田,不論是榮是辱都要歸隱。
(2)視自己為雇工人,白日有工要做,晚上還要交帳。
II。他談到自己此時的處境。他自認為有足夠的理由求死,如同可憐的雇工厭倦了工作,盼望夜幕降臨,好領取一點工錢然後去安歇(第
2 節)。雇工盼望夜幕如同守夜者盼望黎明(詩篇 130: 6)。大自然的神為雇工預備安息,難怪他們如此盼望。勞碌的人睡得香甜(傳道書 5:12)。有錢人花天酒地,卻無法體會勞碌之人得安息時的那種感恩和享受,也無法享受雇工帶著工價歸來時的那份滿足。這裡的對比十分鮮明,且運用得簡練,又略帶晦澀。不過我們若加上一兩個字,意思就清楚了:約伯身處這樣的環境是很難用詞貼切的。“像奴僕切慕黑影,照樣我也盼望死去,我也照樣經過困苦的日月,等等。”讓我們聽聽他的哀聲。
1. 他白晝荒廢無用,且已經很久了。他完全不能就業,完全不適合就業。每一天對他來說都是負擔,因為他沒有行善的能力,什麼都做不了。他無法投身到有意義的事上。他稱之為虛度歲月(第 3 節;譯者注:欽定本第 3 節上半句直譯為“我也照樣虛度歲月”)。對義人而言,若是身不由己變得如此荒廢無用,這無疑加增自己的病痛和歲月的折磨。他並非埋怨沒有喜樂的日子,而是埋怨不能行善的日子。因為不能行善,才虛度歲月。然而,即使我們失去了為神作工的能力,哪怕只是為神靜靜地坐著,也是與神合一,也必蒙悅納。
2. 他夜間難以入眠(第 3,4 節)。夜晚解脫白日的辛勞和疲乏,不但對勞碌之人是如此,對受難之人也是如此:病人若能在夜間有片時睡眠,那就很管用,就有康復的指望(約翰福音 11:12)。不論遇到什麼災禍,睡眠終究能調節人的擔憂、痛苦和悲傷,所以睡眠能暫緩人的憂傷。但是可憐的約伯卻得不到這樣的解脫。
(1)他夜間疲乏,不但得不到安息,還輾轉不能入睡,疲乏到天明。人若是睡不安穩,不論是身體痛楚還是心靈憂傷,都以為換一邊、換一個地方或換一種姿勢就能舒服些。但若內因不變,終是無效,不過像焦躁不滿足的心靈,翻來覆去,終不得安息。奴僕切慕夜晚,但約伯卻害怕夜晚,才躺下不久,就說:黑夜何時過去?
(2)這些疲乏的夜間是命定給他的。命定萬物的神把這樣的夜晚命定給他。我們若在任何時候遇到憂傷之事,要明白這都是命定給我們的,為的是叫我們學會順服。不但相信這是命定,是不可避免的,也要相信其中必有神聖的原因。我們若夜間睡得安穩,要明白這也是命定給我們的,為的是叫我們學會感恩。許多夜間不得安眠的人都比我們更良善。
3. 他的身體惡臭難聞(第 5 節)。傷口長蛆,傷疤如同塵土,皮膚裂開。這揮之不去的病令人作嘔。看看我們的軀體是何等卑劣,有何理由炫耀誇口!人的軀體生來就有敗壞的規律:不管今日如何喜愛自己的身體,總有一天我們會厭倦,且希望擺脫自己的身體。
4. 他的生命匆匆逝去(第 6 節)。他覺得自己不久於人世,因為他看著自己飛快衰敗下去(第 6節):我的日子比梭更快,意思是“我的日子所剩不多,滴漏裡的沙不多了,很快就滴完了。”離圓心越近,旋轉的速度就越快。約伯覺得自己的日子如飛而去,離死期不遠了。他覺得自己年華已逝,已經沒有指望恢復過去的榮華。這也適用於一般的人生。我們的日子如梭一般,轉眼間就從織布機的這一頭拋到另一頭,又再拋回來,拋來拋去,直到最終紡線用盡,我們的生命就從機頭被剪斷(以賽亞書 38:12)。時光如梭,不能阻攔,一旦過去就不再回來。我們活著,如同撒種(加拉太書 6:8),也像織布,每日像飛梭,紡線則留在身後。許多人織出蜘蛛網,就必敗壞(8:14)。若是為自己織出聖潔的外衣和公義的白袍,就有益處。那時我們的工要被查驗,人人都是種什麼就收什麼,織什麼就穿什麼。
7-16。7 求你想念,我的生命不過是一口氣;我的眼睛必不再見福樂。8 觀看我的人,他的眼必不再見我;你的眼目要看我,我卻不在了。9
雲彩消散而過;照樣,人下陰間也不再上來。10 他不再回自己的家;故土也不再認識他。11
我不禁止我口;我靈愁苦,要發出言語;我心苦惱,要吐露哀情。12 我對神說:我豈是洋海,豈是大魚,你竟防守我呢?13
若說:我的床必安慰我,我的榻必解釋我的苦情,14 你就用夢驚駭我,用異象恐嚇我,15
甚至我寧肯噎死,寧肯死亡,勝似留我這一身的骨頭。16 我厭棄性命,不願永活。你任憑我吧,因我的日子都是虛空。
約伯也許注意到,朋友們雖不打斷他卻已有厭倦之意。於是他就轉向神,開始向神說話。人若是不聽我們,神必垂聽;人若是不幫我們,神必幫助。他的膀臂必不縮回,他的耳朵也必不發沉。不過我們不要學約伯在這裡向神說話的樣子。必須承認,他的話語裡摻雜著怒氣和敗壞。但神都不追究他百姓說錯話,我們也應當儘量往好處想。約伯在這裡求神,若不能減輕他的痛苦,就要了他的命。
I。他在神面前表現得如同將死的人,正不可避免地且迅速地死去。人在病中想到死或談到死,那是有益的,因為疾病臨到,無非是提醒我們。而人若時時想到死,就會時時想到神,如同約伯在這裡那樣(第 7 節):求你想念,我的生命不過是一口氣。他在神面前表現得像蒙憐憫蒙慈愛的對象,想到自己不過是脆弱的受造物,在世之日又短暫又無定,離世之日又確定又迅速,回歸之日又不可能又無指望。生命不過像風一樣(譯者注:欽定本將第 7 節中“我的生命不過是一口氣”譯為“我的生命不過是一陣風”),人人生命都那樣,也許像風那樣喧鬧咆哮,到頭來卻是徒然虛空,瞬間而去,而一旦過去就再也回不來了。神真是憐憫以色列,他想到他們不過是血氣,是一陣去而不返的風(詩篇 78:38,39)。請注意看,
1. 約伯帶著敬虔反省自己的生與死。生命既短暫又虛空,而死亡則既不可避免又不可逆轉,這樣清楚明白的道理,若是結合自己好好思想,好好談論,就必有益處。現在就讓我們思想,
(1)不久我們就要拋下一切可見的短暫之物。要合上肉體的眼睛,再也見不到好處,就是大多數人心儀的好處。他們要呼喊,誰能指示我們甚麼好處(詩篇 4:6)?若是我們愚昧將自己的幸福寄託在可見的好處,那麼當這些東西從眼前挪去之時,當我們再也看不見好處之時,那時會怎樣呢?因此,我們應當憑著信心活,這信心就是那未見之事的實底和確據(希伯來書 11:1)。
(2)不久我們就要去到一個不可見的世界:在這裡觀看我的人,在那裡他的眼必不再見我。那世界是不可見的(第 8 節)。死將我們心愛的人和朋友挪到黑暗中去(詩篇 88:18),不久也要把我們挪去。我們在去而不返之地(詩篇 39:13),要與不可見之物來往,那就是永恆。
(3)神可以很容易在瞬間就取去我們的生命,把我們送往另一個世界(第 8
節):“你的眼目要看我,我卻不在了;你可以送我去永恆,也可以送我下陰間,隨你喜歡。”布拉克摩男爵有詩雲:
你若不喜歡就皺一下眉頭,
我就下沉,就死去,好似被閃電擊中。
他挪去我們的氣息,我們就死去。不僅如此,他看地,地便震動(詩篇 104:32)。
(4)我們一旦被挪去另一個世界,就再也回不到這個世界。常有人從這裡過去,但從未有人從那裡過來。“因此,主啊,開恩讓我安然死去吧,因為這是永久的安息。我再也不要回到今生的禍患中去。”我們一死就永遠離去,再不會回來。
[1] 再也不會從地下的居所回來(第 9 節):人下陰間也不再上來,再也回不到這個世界,直到所有人復活的那日。死亡之工只做一次,因此需要好好做:一旦錯了就不能返工。這好比雲彩的圖案被吹散,而一旦散開就融於空中,再也聚不起來。新的雲團會出現,但原來的卻再也聚不起來。同樣地,世人的新生代興起,老一代就過去。我們看著貌似巨大的雲層,似乎要遮蔽日頭,要吞吃大地,卻又忽然散去不見,不禁會說,“人生也是如此,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雅各書 4:14)。
[2] 再也回不到地上的家(第
10 節):他不再回自己的家,不再回到過去的財富和享受,不再回到過去的家業和珍品。由別人佔有享受,直到他們也過去並留給下一代人。地獄裡的那個有錢人指望拉撒路去他家,因為他知道若是請求讓自己去必是枉然。得尊榮的聖徒再也不必回到過去的擔憂、負擔和痛苦。被定罪的罪人也不能回到家中的宴席和樂趣。故土不再認識他們,不再認他們,不再與他們有任何關係,也不再受他們的影響。人要確保死後到一個好去處,因為現在這個地方將來不再認我們了。
2. 他從中得出衝動的結論。基於這一切他理當得出更好一些的結論(第 11 節):我不禁止我口,要發出言語,要吐露哀情。聖潔的大衛在默想人生脆弱的時候正相反(詩篇 39:9,因我所遭遇的是出於你,我就默然不語)。但約伯見自己行將死去,就急急忙忙訴苦,仿佛他想立下遺囑或作最後的見證,好像不發洩一下怒氣就死不瞑目。人若是只剩下幾口氣,就應當憑信心和禱告呼出聖潔恩德的香氣,而不是罪惡敗壞的臭氣。寧可在禱告讚美中死去,不在埋怨爭吵中死去。
II。他在神面前表現得好像精神錯亂的人,身心兩方面都錯亂,又痛苦又憂傷。這時他十分惱火,仿佛神虐待他,給他的重擔過於他所能承受:“我豈是洋海,豈是大魚(第 12 節)?
我豈是波濤洶湧的大海,需要定好疆界,限制巨浪?我豈是無法無天的大魚,需要以武力控制,才不至於吞吃海裡所有的魚?我有這麼強壯嗎?需要費這麼大勁抓住我嗎?我有這麼狂暴嗎?需要用這麼大的禍患來馴服我、使我就範嗎?”人在患難中很容易抱怨神和神的旨意,好像他故意叫我們多受痛苦,孰不知這些苦都很有必要,且從來不會過於我們所當受的。
1. 約伯訴苦說他不能在床上安睡(第 13,14 節)。人若在工作、痛苦或旅途中勞累,床能給人安息:“我的床必安慰我,我的榻必解釋我的苦情。睡眠要暫緩我的苦楚。”通常是如此,床確能起到這作用,也曾多次安慰我們,叫我們醒來時重新得力。這時我們就當感恩,但在約伯身上卻不是這樣:床並沒有安慰他,反而驚嚇他。榻並沒有減輕他的苦,反而加增他的苦。他剛睡著,就被惡夢攪擾,他一醒來,仍有驚恐的幻覺揮之不去。所以他十分厭倦夜間,感歎道(第 4 節):我何時起身?注意,神若願意,可以讓我們受驚嚇,即使我們自以為可得安逸和休息。不僅如此,神可以讓我們自己嚇自己,好比我們常常因產生不潔淨的幻想而染上罪惡,神也可以藉著我們自身的想像力造成許多愁苦,且以此來懲罰我們所犯的罪。約伯的惡夢雖然可能源自他的疾苦(人若發燒或出天花,渾身疼痛,常常夜不能寐),但我們有理由相信撒但在其中搞鬼,因為他很想恐嚇那些他無法毀滅的人。只是約伯仰望神,而神又允許撒但這樣做(你驚駭我),於是約伯誤以為神的驚嚇擺陣攻擊他(6: 4)。我們真該求告神,叫我們不要在夢中受驚駭,不要受到罪的試探,也不要受恐懼的折磨。保守以色列的神也不打盹也不睡覺(詩篇 121:4),必要在我們打盹睡覺的時候保守我們,不受魔鬼的傷害。這魔鬼時而是狡猾的古蛇,時而又是吼叫的獅子。我們若是能安靜躺下睡得香甜,不受驚嚇,就真該感謝讚美神。
2. 約伯希望能在自己的墳墓裡安息,在那張床上他不會再輾轉不能入睡,也不會做惡夢(第 15,16 節)。
(1)他厭惡生命,一想到生命就恨之入骨:“我厭棄性命;我活夠了。我不願永活,不僅不願在這種又痛又苦的處境下永活,即使在最安逸最興旺的日子裡我也不願永活,不願時時擔心淪落到這樣的地步。我的日子都是虛空,沒有真實的安慰,只有真實的苦楚,我實在不願意永遠活在這風雨飄搖之中。”注意,義人都不願意(若是可能的話)永遠活在這個世界上。不!即使世界向他微笑也不願意,因為這是罪惡的世界,充滿試探的世界。義人都盼望一個更好的世界。
(2)他盼望死去,一想到死就十分憧憬:我寧肯噎死,寧肯死亡, 勝似留我這一身的骨頭。怎麼死都好,都勝過這樣賴活著。他以為自己是這麼想的,其實不過是他的怒氣。毫無疑問這是約伯的軟弱所在,儘管義人不希望永遠活在這世界上,儘管他們像殉道者那樣寧可死也不願犯罪,但神若要他們活,他們就會心滿意足地活著,不會去求死,因為生命是我們榮耀神的機會,是我們為天堂做準備的機會。
17-21。17 人算甚麼,你竟看他為大,將他放在心上?18 每早鑒察他,時刻試驗他?19 你到何時才轉眼不看我,才任憑我咽下唾沫呢?20
鑒察人的主啊,我若有罪,於你何妨?為何以我當你的箭靶子,使我厭棄自己的性命?21 為何不赦免我的過犯,除掉我的罪孽?我現今要躺臥在塵土中;你要殷勤地尋找我,我卻不在了。
約伯在這裡與神理論:
I。談到神與人的普遍關係(第 17,18 節):人算什麼,你竟看他為大?這可以理解為:
1. 對於神之公義的過激反應。偉大的神竟與人相爭,這不免貶低作賤了自己。“大人物對下人都是不屑一顧,不會對他們的愚昧與惡習指指點點,因為這樣做有失自己的身份。但神為何要抬舉人呢?為何要親自來看望他們,試煉他們,生出這麼多事來呢?為何要向手無縛雞之力的人使這麼大的勁?為何要叫人受苦?這苦如同日發瘧,像晨光那樣準時臨到,每時每刻都在試煉人的忍耐。”人若以為神看顧我們這些卑微的被造之物就顯得失了尊嚴,那真是看錯了神,誤解了他的旨意。這段也可以這樣理解:
2. 讚歎神的恩典臨到世人,就像詩篇 8:4;144:3 那樣。他承認神普降恩澤給世人,儘管他仍傾訴自己的苦楚。“人算什麼,悲悲切切的人,可憐、卑微、軟弱的被造之物!而你,偉大尊榮的神,竟然如此待他們?人算什麼?”
(1)“你竟賜給他如此尊榮,竟看他為大,竟與他立約,與他相通!”
(2)“你竟如此關心他,將他放在心上,當作至寶,以恩慈待他!”
(3) “你竟每早鑒察他,以你的憐憫看顧他,如同我們每日都探訪一位特殊朋友,好比醫生每天清晨看望他的病人!”
(4)“你竟時刻試驗他,替他把脈,審視他的面色,如此關心他,在乎他!”人不過如地上的蟲一般,竟然成了天父的寵兒!我們實在要永遠讚美神。
II。談到神與他的特別關係。請注意看,
1. 他傾訴自己的痛苦,在這裡用三種表達加強語氣,如凡人所為,狠狠發洩一番:
(1)他成了神的攻擊對象:“以我當你的箭靶子(第 20 節)。我的處境十分特別,無人像我那樣被攻擊。”
(2)他成了自己的累贅,隨時會被生命的重擔壓垮。不論我們為自己積攢多少福分,神可隨意叫我們成為自己的累贅。神若執意與我們為敵,我們若不能蒙神的安慰,那麼我們還有什麼安慰可言?
(3)他在苦難中沒有喘息的機會(第 19 節):“你到何時才轉眼不看我,到何時才減緩你的責罰,至少讓我得以咽下唾沫?”看來約伯的許多煩惱都卡在喉嚨裡,幾乎窒息,連唾沫都不能下嚥。他傾訴自己的苦如裡衣的領子將他纏住(30:18)。“主啊,”他說,“你就不能給我一點緩解,一些喘息的時間嗎?”參考 9:18。
2. 他談到自己的罪(譯者注:欽定本第 20 節上半句直譯為“鑒察人的主啊,我是犯了罪,我該怎麼辦呢”)。再良善的人也要認罪,越是良善越是要認罪。
(1)他在神面前坦承自己有罪:我是犯了罪。神曾稱讚約伯是完全正直的人,但他卻說,我是犯了罪。正直人並非不犯罪,真心悔改的人藉著中保蒙悅納,在福音中得以完全。約伯在朋友面前堅持認為自己並非不敬虔,不是惡人,但在神面前他承認自己犯了罪。人即使不犯大罪,並不等於人就是無瑕疵。再好的人都必須在神面前承認自己是罪人。約伯稱神為鑒察人的主,或作保守人的主,可以理解為這更要定他的罪:
“儘管神的眼看顧我,要我行善,可我還是犯了罪。”人若在苦難中,就應當認罪,因為罪常常導致苦難。真心認罪可以制止衝動的怨言。
(2)他嚴肅詢問如何才能與神和好:“我該怎麼辦呢?我已經大大得罪了你,該怎麼辦呢?”我們真覺得自己犯罪了嗎?真的承認了嗎?若是這樣就必然希望做點什麼來避免罪的惡果。若是真意識到自己身處險境,就必然願意盡一切可能,不惜一切代價得到寬恕。於是就問當獻上什麼(彌迦書 6:6,7),該怎麼辦。這不是問該如何擔當神的公義審判(這只有中保才能做到),而是問如何按照福音之約領受他的恩惠。如此詢問,就應當視神為保守人的主,拯救人的主,而不是毀滅人的主。我們在懺悔中應當思想神的良善,他不願意眼看著他所造的人被毀滅,他真心希望人能回轉而得生。“你是世人的救主,也做我的救主吧!我把自己交在你的憐憫之中。”
(3)他迫切祈求自己的罪得赦免(第 21 節)。他心中火熱,一方面多有怨言,另一方面他的祈禱十分動容,十分執著。這裡就是一例:“為何不赦免我的過犯?你不是滿有憐憫、常常赦免人之罪的神嗎?你不是已經領我悔改了嗎?為何仍不赦免我的罪,不讓我聽見那喜樂的呼聲?”他指的必不只是除去外在的苦難,也迫切希望神的恩惠重新臨到他。他曾埋怨神的恩惠離開了他(6:4)。“主啊,求你赦免我的罪,賜給我蒙赦罪的安慰,這樣我就能忍受痛苦。”參考馬太福音 9:2;以賽亞書 33:24。神的憐憫赦免我們的過犯,他的恩典也要除去轄制我們的罪惡。神在哪裡除去罪惡,就在哪裡打破罪的權勢。
(4)他強調自己很快就要死去,所以他更迫切祈求蒙赦免:我現今要躺臥在塵土中。死會叫我們躺臥在塵土中,會叫我們睡在那裡,也許目前不是這樣,不久都要如此。約伯曾埋怨夜間不得安寧,睡意離開他(第 3, 4,13,14 節)。然而人若在床榻上睡不安穩,不久就要睡在塵土的床上,不必受惡夢的驚擾,也不必輾轉難眠:“你要殷勤地尋找我,要給我恩惠,但我卻不在了;那時就太晚了。若我活著的時候罪不得赦免,我就會淪喪,就永遠完了。”注意,人既然不久都要死去,也許會忽然死去,那就更應該殷切盼望自己的罪得赦免,盼望自己的過犯被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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