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四十一章
這裡形容鱷魚,那是一種又大又壯的魚或水族動物。神要進一步叫約伯意識到自己的無能以及神的永能,使他謙卑下來,不像先前那樣膽大愚蒙。I。為了叫約伯意識到自己的軟弱,神在這裡挑戰他,看他是否能制服鱷魚,作鱷魚的主人(第 1-9 節)。既然他做不到,就應當承認自己絕不能在偉大的神面前站立得住(第 10 節)。II。為了叫約伯意識到神的能力和華貴,這裡列出幾個特點表明鱷魚的力氣與可畏,但這些特點都來自於神,也都受制於神(第 11-12 節)。這裡描述鱷魚的臉極其可怕(第 12,14 節),鱗片密不透風(第 15-17 節),打噴嚏鼻子冒出火花(第 18-21 節),肌肉結實(第 22-24 節),力大無比,精神抖擻(第 25-30 節),動作迅猛,攪擾眾水(第 31,32 節)。總之,這是非常可怕的動物,人絕不是牠的對手(第 33-34 節)。
描述鱷魚(主前 1520 年)
1-10。1 你能用魚鉤釣上鱷魚嗎?能用繩子壓下牠的舌頭嗎?2 你能用繩索穿牠的鼻子嗎?能用鉤穿牠的腮骨嗎?3
牠豈向你連連懇求,說柔和的話嗎?4 豈肯與你立約,使你拿牠永遠作奴僕嗎?5
你豈可拿牠當雀鳥玩耍嗎?豈可為你的幼女將牠拴住嗎?6 搭夥的漁夫豈可拿牠當貨物嗎?能把牠分給商人嗎?7
你能用倒鉤槍扎滿牠的皮,能用魚叉叉滿牠的頭嗎?8 你按手在牠身上,想與牠爭戰,就不再這樣行吧!9
人指望捉拿牠是徒然的;一見牠,豈不喪膽嗎?10 沒有那麼兇猛的人敢惹牠。這樣,誰能在我面前站立得住呢?
這動物到底是鯨魚還是鱷魚,學者們議論紛紛,我也不願意下任何結論。這動物的一些特點酷似鯨魚,一些又酷似鱷魚。鯨魚和鱷魚都十分強壯兇猛,都彰顯造物主的能力。學識淵博的理查德·布拉克摩男爵同意多數人的看法,認為前面的“河馬”指的是大象,也同意學者波查特有關 “鱷魚”的看法,認為這就是鱷魚,在埃及河流域十分出名。我覺得這是鯨魚,不只是因為這動物比鱷魚大得多,高貴得多,也因為神在創造的過程中特別提到牠自成一類,不同於其它任何物種(創世紀 1:21),神就造出大魚)。這說明鯨魚在比約伯稍晚一些的摩西時代很有名,也說明鯨魚的被造彰顯了造物主的永能和神性。我們可以猜想,這就是摩西特別提到鯨魚被造的原因(不然真有些難以解釋),神又剛剛強調牠不同尋常的身量和力氣,來說明神的權能。再則,這裡提到的“鱷魚”生活在大海裡(第
31 節),而真鱷魚卻不在海裡。詩篇
104:25,26 說:那裡有海,又大又廣;其中有鱷魚游泳在其中(譯者注:詩篇
104:26
中提到的“鱷魚”原文與這裡的“鱷魚”為同一個字)。讓我們來看看這幾節經文:
I。神表明約伯根本無法控制鱷魚。
1. 他不能像釣魚那樣逮住牠(第 1,2 節),不能用魚餌來誘捕,不能用魚鉤來釣住牠,不能用魚線將牠拖出水面,也不能用藤條穿過魚鰓背回家去。
2. 他不能俘虜牠,不能逼得牠大叫饒命,或命令牠投降(第 3,4 節)。“牠知道自己力大無比,不會向你連連懇求,不會與你立約,不會為求活命寧願作你的奴僕。”
3. 他不能把牠關在籠子裡,像小鳥那樣供孩子們玩耍(第 5 節)。有些動物十分弱小,人可以輕而易舉把牠困住,向牠誇勝,但鱷魚絕不是這樣的動物。牠天生就給人驚恐,不是給人娛樂。
4. 他不能使牠成為自己的佳餚,親朋不能以此為宴。牠的肉太硬,不能吃。即使能吃也不那麼容易捕獲。
5. 他不能叫牠成為自己的財富:豈能把牠分給商人?豈能將骨頭分給一人,將脂油分給另外一人?若是能捉到牠,他們真會將牠分屍。不過那時也許不像現在那樣,捉鯨魚的方法還不成熟。
6. 他不能殺了牠,不能用魚叉叉滿牠的頭(第 7 節)。捕殺魚群的工具捉不到牠,可能剛一接近牠就被牠逃脫。
7. 人別想捉住牠:人指望捉拿牠是徒然的(第 9 節)。人若想捉住牠,只要一看見牠的身量就會驚恐萬狀,再勇敢的人也會魂飛魄散。一見牠,豈不喪膽嗎?豈不叫人放棄自己的意圖嗎?神叫約伯在危急關頭按手在牠身上(第 8 節)。“你有膽量摸牠嗎?想到爭戰,若遇上強大的軍隊你就無能為力,想到這種爭戰的必然結果,你就不再這樣行吧,豈不應當收手嗎?”宣戰以前應當想想交戰的後果,若是預先知道硬撐對自己沒有好處,就該早點收手。神在這裡教訓約伯不要再與神爭競,應當與神和好。要知道一旦捲入這場爭戰,其必然後果是什麼。另參考以賽亞書
27:4,5。
II。由此得出結論,與全能者爭競是何等枉費力氣。沒有那麼兇猛的人敢惹牠(第 10 節),也沒有那麼愚蠢的人,牠顯然不是好惹的。這樣,誰能在我面前站立得住呢?誰能控告他的作為?誰能躲避他忿怒的權勢?就連服在人腳下的、受人管轄的、低等的被造物都能如此叫人畏懼,而我們偉大的主是管轄我們的,人卻長期悖逆他,他的威嚴豈不更令人震驚嗎?你怒氣一發,誰能在你面前站得住呢(詩篇 76:7)?
11-34。11 誰先給我甚麼,使我償還呢?天下萬物都是我的。12 論到鱷魚的肢體和其大力,並美好的骨骼,我不能緘默不言。13
誰能剝牠的外衣?誰能進牠上下牙骨之間呢?14 誰能開牠的腮頰?牠牙齒四圍是可畏的。15
牠以堅固的鱗甲為可誇,緊緊合閉,封得嚴密。16 這鱗甲一一相連,甚至氣不得透入其間,17
都是互相聯絡、膠結,不能分離。18 牠打噴嚏就發出光來;牠眼睛好像早晨的光線。19
從牠口中發出燒著的火把,與飛迸的火星;20 從牠鼻孔冒出煙來,如燒開的鍋和點著的蘆葦。21
牠的氣點著煤炭,有火焰從牠口中發出。22 牠頸項中存著勁力;在牠面前的都恐嚇蹦跳。23
牠的肉塊互相聯絡,緊貼其身,不能搖動。24 牠的心結實如石頭,如下磨石那樣結實。25
牠一起來,勇士都驚恐,心裏慌亂,便都昏迷。26 人若用刀,用槍,用標槍,用尖槍扎牠,都是無用。27
牠以鐵為乾草,以銅為爛木。28 箭不能恐嚇牠使牠逃避;彈石在牠看為碎秸。29
棍棒算為禾秸;牠嗤笑短槍颼的響聲。30 牠肚腹下如尖瓦片;牠如釘耙經過淤泥。31
牠使深淵開滾如鍋,使洋海如鍋中的膏油。32 牠行的路隨後發光,令人想深淵如同白髮。33
在地上沒有像牠造的那樣,無所懼怕。34 凡高大的,牠無不藐視;牠在驕傲的水族上作王。
神在前面表明約伯沒有能力管轄鱷魚,這裡神施展自己的能力管轄這龐然大物。
I。強調神的主權和自有(第 11 節)。
1. 神並不虧欠任何被造的人。若有人認定神欠了他什麼,那就叫他帶著證據前來討債,神必定全部償還,不必討價還價:“誰先給我什麼?”意思是:“誰曾經為我作了什麼事叫我欠他人情呢?誰能聲稱自己先給了神呢?若有這樣的人,我必不拖欠他,必立即償還。”使徒保羅曾引用這句經文,叫一切屬肉體的在神面前閉嘴: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羅馬書 11:35)?神並沒有照著我們應得的懲罰我們,卻照著我們不應得的施恩於我們。
2. 神是公義的主,是一切被造之物的主宰:“天下萬物都是我的,不論是有生命還是無生命,都是我的(包括這鱷魚在內),都在我的掌控之中,都無可爭議地屬於我,在我管轄之下。”一切都是屬神的,我們是屬神的,包括我們的所有和所為。因此神不可能欠我們什麼,我們不過是把從神而得的獻給神(歷代志上 29:14)。一切都是神的,即便神欠了什麼,他也必有能力償還,不必擔心。一切都是神的,因此他不需要我們幫忙,也不會從我們身上獲益。我若是饑餓, 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詩篇 50:12)。
II。以鱷魚的奇妙構造為例說明神的主權和自有(第 12 節)。
1. 牠軀體的各部分,牠使的勁,特別是牠受到襲擊時使出的勁,還有牠美好的骨骼,神都不緘默不言,所以我們必須從中悟出神的權能。鱷魚雖是巨獸,卻有美好的骨骼。在世人眼裡,優美在於小巧玲瓏(俗話說:小巧本身就是優美),因為人自己就是小巧的。但在神眼裡,連鱷魚都是美的。神若宣稱鯨魚或鱷魚為美,我們就不能視任何神手所造的為醜陋或難看。人手所造的就有理由視為醜陋或難看。神在這裡仿佛讓我們從解剖角度看鱷魚。他的工若是分解成小片,從各樣零部件角度來看,就顯得最美最卓越,神的智慧和權能貫穿在其中。
(1)一眼看去,這鱷魚極為巨大(第 13,14 節)。牠若還活著,誰敢近前來仔細查看牠的外衣,就是猶如身著外衣的皮? 誰敢近前來像套馬那樣用韁繩套上牠牽走?誰敢走近牠,接近牠上下牙骨之間?誰敢查看牠的口如同查看馬的口?人若開牠的腮頰,必定看見牠牙齒四圍是可畏的,齒牙咧嘴,好像隨時要吞吃一樣。一想到手腳會夾在其中,人不由得顫慄。
(2)鱗甲是牠的美貌和力量,牠以此為可誇(第 15-17 節)。鱷魚的鱗甲果然不同凡響。倘若我們將之理解為鯨魚,那麼這些盾牌(原文如此) 就是牠的層層厚皮。也可能當地的鯨魚有鱗片。這些鱗甲的特別之處在於牠們緊緊合閉,不但可以取暖,密不透風,還很安全,刀槍不入。魚在水裡的安全起居全憑神的智慧。
(3)牠吐出的氣極其恐怖,面目猙獰。他一打噴嚏或噴出水來,就像射出金光,也許是泡沫所致,也可能是陽光照射所致(第 18 節)。有人說鯨魚的眼睛在夜間閃爍像火光,或如這裡所言,牠眼睛好像早晨的光線。有人說鱷魚也是這樣。這動物吐氣又熱又猛,從體內吐出大熱氣,好似口中發出燒著的火把,與飛迸的火星,足以點燃煤炭(第 19-21 節)。可能這些形象化的描述暗示神的忿怒,因為這些都是要叫人相信神的可畏。從他口中發火焚燒(詩篇 18:7,8)。原來陀斐特又深又寬,耶和華的氣如一股硫磺火使他著起來(以賽亞書 30:33)。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那惡者(帖撒羅尼迦後書 2:8)。
(4)牠力大無比,兇猛異常,叫一切擋道的驚恐萬狀,牠自己卻從不懼怕任何動物。看看牠的頸項,那是力量的所在(第 22 節)。頭連著身,十分勻稱。在牠面前的都恐嚇蹦跳,因為牠無論去哪兒都令人驚恐。也可理解為,暴風雨在別人眼裡是憂愁,在牠卻是喜樂;在別人是顛簸流離,在牠卻是起舞雀躍。牠身上的肉緊緊相連(第 23 節)。牠的肉塊互相聯絡, 緊貼其身,刀槍不入,仿佛渾身是骨。牠的肉堅硬如銅,約伯曾訴苦說自己的身體不是銅做的(6: 12)。牠的心結實如石頭(第 24 節)。牠不僅力大無比,還精神抖擻。雖然龐大,卻生機勃勃,絕不笨重。牠既然刀槍不入,就無所懼怕,反而叫一切遇到牠的都懼怕,都驚惶失措(第 25 節)(譯者注:欽定本第 25 節直譯為“牠一起身,連勇士就驚恐:因牠興風作浪,他們就潔淨自己”):牠一起身,如同高山在大水中移動,連勇士都驚恐,怕牠會顛覆他們的船,或加害於他們。由於牠在水裡興風作浪,威脅到人的生命,勇士們都潔淨自己,承認自己的罪,不斷祈禱,準備死去。我們在第三章第八節讀過,人們一驚動鱷魚就驚惶,以致他們要咒詛那日子。這樣的驚恐似乎催促一些人咒詛日子,也催促另一些人多多禱告。現在與那時一樣,雖然航海之人有不同的個性,大海給他們的恐懼也各有不同。但鱷魚一旦起身,對任何人來說都是極大的驚恐。
(5)所有殺人的武器都不能傷害他,都不起作用(第 26-29 節)。短兵相接用的刀槍對牠毫髮無傷;長距離交鋒的弓箭彈石也不起作用。牠從頭到腳都是天然屏障,任何武器都不管用。人與鱷魚交鋒時用的防禦武器,諸如盾牌之類,也都不比進攻武器強。銅鐵對牠來說不過是乾草爛木,牠為之發笑。這是一幅心裡剛硬的罪人的畫像,藐視全能者的忿怒,嘲笑神威嚴的話語。鱷魚不懼怕攻擊牠的武器,為了表明牠十分剛硬,寧可躺臥在尖瓦片上(第 30 節),且十分安逸,如同躺在軟席上。人若忍受堅硬就應當習慣堅硬。
(6)牠在水中移動時好似翻江倒海(第 31,32 節)。當牠在水裡翻騰、攪擾大水時,可能是在追逐獵物,能使深淵開滾如鍋,在水面上激起白浪,好比燒開的鍋一樣,特別像是燒開的一鍋膏油。牠行的路隨後發光,即使是船在海中行的道(箴言 30:19)也不會如此。人們能根據水面上的泡沫分辨出鱷魚的行動路線,但有誰敢利用這點來追逐牠呢?人們可以在雪地裡跟蹤野兔並將之擊殺,但跟蹤鱷魚的人不敢靠近牠。
2. 前面形容鱷魚身體各部位以及牠的能力和美好的骨骼,這裡提到有關這動物的四點作為結束:
(1)牠在動物界是獨一無二的:在地上沒有像牠造的那樣(第 33 節)。世上沒有別的動物像牠那樣強壯,那樣可畏。也可理解為這裡的地有別於大海:牠並不在地上稱霸(有人這樣理解),而是在水裡稱霸。地上的野獸都遠不如牠那麼龐大,那麼有力氣,而牠只住在水裡,且神緊緊盯著牠(7:12),這實在是人的福分。神若允許這樣可怕的動物橫行在地上,這原本供人居住的大地就會變得很不安全,很不舒服。
(2)牠比其牠任何動物都更勇猛:牠無所懼怕。動物的本性都如被造的那樣。鱷魚滿有勇氣,無人能驚嚇牠。其牠動物正相反,仿佛天生就會逃跑而不是爭戰。世人也一樣,有些人生來勇敢,也有些人生來懦弱。
(3)牠十分驕傲。雖然生活在深海裡,但凡高大的,牠無不藐視(第 34 節)。不論是翻滾的巨浪,飛快臨近的礁石,滾滾的烏雲,還是華貴的巨輪,都不放在這巨獸眼中,因為他從不認為這些東西會貶低牠或威脅到牠。位高的人往往瞧 不起別人。
(4)牠在驕傲的水族上作王,意思是,牠是驕傲中的驕傲。牠比世上最驕傲的人還要驕傲(卡萊爾先生這樣注釋);這是要治死世人的傲慢。不管世人以怎樣的成就為豪,不管如何吹噓,鱷魚都勝過他們,牠是管轄他們的王。有人將之理解為神:凡高大的,他無不藐視,他是驕傲之人的王。神能馴服河馬(40:19),也能馴服鱷魚,不論牠們有多大,有多傲慢。神這段話說到這兩種動物,是要說明惟有神才能見一切驕傲的人,使他降卑,把惡人踐踏在本處,將他們一同隱藏在塵土中(40:11-13)。這段話也表明,有一位神,他藐視一切高大的。無論世人多麼驕傲,神都高過他們。他在一切驕傲之子之上作王。無論是動物還是人,都要在他面前屈膝,不然就要被折斷。到那日,眼目高傲的必降為卑;性情狂傲的都必屈膝;惟獨耶和華被尊崇(以賽亞書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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