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y 12, 2026

[耶利米書] 第十一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十一章



在本章:

I。神通過先知要百姓回想他和他們列祖所立的約,作為這約的條件,他曾一再強調要他們聽從(第1-7節)。

II。他責備他們步列祖的後塵,聯起手來,頑固拒絕聽從他(第8-10節)。

III。他警告要刑罰他們,叫他們徹底滅亡,只因他們不順服,特別是拜偶像(第1113),還告訴他們,偶像救不了他們(第12節),假先知不會為他們禱告(第14節);他還證明他對他們的審判是公義的,是他們自己的愚頑和任性,才導致這場災禍臨到(第15-17節)。

IV。這裡講述耶利米同城的人設計害他,就是亞拿突人;神將這件事告訴他(第18-19節),他求神懲治他們(第20節),並且預言神必為此事審判他們(第21-23節)。

 

責備猶大(主前606年)

1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2「當聽這約的話,告訴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3對他們說,耶和華 - 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不聽從這約之話的人必受咒詛。4這約是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脫離鐵爐的那日所吩咐他們的,說:『你們要聽從我的話,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去行。』這樣,你們就作我的子民,我也作你們的神;5我好堅定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正如今日一樣。」我就回答說:「耶和華啊,阿們!」6耶和華對我說:「你要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市上,宣告這一切話說:你們當聽從遵行這約的話。7因為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直到今日,都是從早起來,切切告誡他們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8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頑梗的惡心去行。所以我使這約中一切咒詛的話臨到他們身上;這約是我吩咐他們行的,他們卻不去行。」9耶和華對我說:「在猶大人和耶路撒冷居民中有同謀背叛的事。10他們轉去效法他們的先祖,不肯聽我的話,犯罪作孽,又隨從別神,事奉它。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背了我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

先知在此儼然像是奉神之名的原告,起訴猶太人,告他們故意違背合法主人的吩咐。為了更加莊嚴地處理這場官司

耶和華 - 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不聽從這約之話的人必受咒詛。
I。他表示自己是奉命起訴。他控訴自己的同胞,心中並無快意,是神吩咐他要將這話告訴猶大人(第1-2節)。原文在此用了複數:你們要告訴猶大人,因他向耶利米所說的,就是他吩咐所有僕人先知的。先知中無一人說了摩西律法以外的話,因而他們要常引用摩西律法來引導百姓:「當聽這約的話;當轉向聖經,按經上話來自我省察。」現在耶利米要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市上宣告這件事,叫人人都畏懼,因為人人都與此相關。眾先知所說的一切責備話都是基於這約的話,都與此相吻合,所以:當聽這些話,借此明白你們先前與神是什麼關係,然後再把自己和約上的話作一對比,就會明白你們現在和他是什麼關係。

II。他打開他們賴以立國、並以此為榮的憲章。他們竟然忘記了憲章的根本,竟然以為所領受的是永久性的,以為即便隨心所欲,也能得著神所應許的,以為神對他們的唯一要求,就是謹守各樣禮節。因此他要盡可能明確地向他們表示,神所強調的是聽命,是勝於獻祭的聽命。他說:你們要聽從我的話(第4節);第7節重複。「要認神為你們的主;要聽命於他,做他的臣民,他的僕人;要留心聽他把他的意念和意願宣告出來,要憑良心順應他的意願。要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去行,不是照我所吩咐的一部份,而是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尤其要憑良心盡道德義務,不要停留在禮節性的義務;要聽這約的話,要行出來。」

1.神在起初使他們成為一民的時候,和他們所立的約本是如此。這約是神將他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就吩咐他們的(第47節)。他引領他們,保護他們,所約定的就是這點,別無其它。他為他們行大事,領他們脫離鐵爐,唯一要他們回報的也是這點。他將他們買贖出來,不必再服事埃及人(那是全然奴役的服事),就是要他們服事他,乃是全然自由的服事;參考路加福音174-75

2.這不只是擺在他們面前,而是再三強調的(第7節)。神不僅吩咐他們如此行,還在與他們列祖立約的時候切切告誡他們。摩西也是一再強調,命上加命,令上加令。

3.這是他們作神子民的前提條件,他們因著這層關係大得尊榮,大大蒙福:「你們就作我的子民,我也作你們的神;我認你們是屬我的,你們也可呼求我作你們的神。」這表示倘若他們不再順服,就不再得此關係的好處。

4.迦南地賜給他們,也是以此為條件:你們要聽從我的話,我好堅定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第5節)。神隨時願意成就這應許,但他們必須滿足這條件;如若不然,這應許就不再成立,並且公義的神要將他們趕出應許之地。既然進入此地是因為善行,那麼倘若因為惡行被趕出去,就一點沒有委屈他們。聽命好比租賃所要求的租金,既然不付租金,就可逐出。

5.聽命不僅成了蒙福的條件,並且不聽命就必導致咒詛。這點先在這裡提到(第3節),好叫他們盡可能因著耶和華的驚恐而醒悟過來:不聽從這約之話的人必受咒詛,哪怕是一人不聽從,也要受咒詛,更何況是全民反叛。這約有祝福,也有咒詛;摩西不僅將生命和福份擺在他們面前,也將死亡和禍患擺在他們面前(申命記3015),叫他們知道不聽從的致命後果。

6.為了防止他們忘記此約,防止他們因為不常想起,就以為此約過時,神時時提醒他們,又藉著他的僕人先知,不斷前來收取租金,免得他們辯解說他們不付租金,是因為從未有人來收租;自從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直到今日(將近一千年),神用了各種途徑,多次多方(希伯來書11),告誡他們聽命的必要性。我們享受蒙恩的管道有多久,這些管道多麼有力,我們被告知、被提醒自己的本份有多少次,這些神都有案可查。

7.這約是大家都同意的(第5節):我就回答說:耶和華啊,阿們!這話是先知說的:

1)可能是表達他自己同意這約,表達他渴望得著這約的好處。神應許賜迦南給凡聽從他的;他就說:耶和華啊,這可是你說的,我願意聽從;請允許我得著以迦南地為預表的應許之地的繼承權。

2)也可能是表達他的善意和良好祝願,希望他的百姓能得著這約的好處:阿們!耶和華啊,請允許他們仍然得此美地,不被趕逐;請成就你向他們所應許的。

3)也可能是表達他的百姓認同此約:我就以百姓的名義回答說,阿們!倘若這樣理解,那就是指百姓宣告同意此約,不僅同意要遵行約的誡命,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出埃及記243),也同意以巴路山上所宣告的咒詛,說:阿們(申命記第27章)。我們與神確立關係越是莊嚴,就越有理由盼望這關係是永久性的,但這裡的事實並非如此。

III。他指控他們干犯了此約,結果就是失去他們的憲章(第8節)。神藉著律法和先知再三言道:你們要聽從我的話,要按所吩咐的行,就必凡事平安;他們卻不聽從,只因他們心中決意不聽從神的誡命,耳朵也不聽,離得遠遠的,乃至聽不見:隨從自己頑梗的惡心去行,隨心所欲,人人都按自己的幻想和私慾去行,無論對錯,無論是否合乎律法,在敬拜的事上是這樣,平時的言行也是這樣;參考 724。既然不願聽從約的吩咐和條件,那就落入約的咒詛,這是理所當然的,還能有別的指望嗎?所以我使這約中一切的話臨到他們身上,指的是約中一切咒詛的話,因為他們不按所吩咐的去行。注意:聖約的話絕不落空。我們若不因著聽從有份於約的祝福,就必因著不聽從落入約的咒詛。他們背離神,叛逆神,並且是普遍性的,仿佛是同謀背叛(第9-10節),乃至罪上加罪。耶利米親眼看見許多人公然不聽從神,但耶和華仍告訴他,事情比他想像的還要糟糕:在他們中有同謀背叛的事,神的眼睛能看出隱密的黑暗作為。他們聯手抵抗神,抵抗信仰,陰謀顛覆神的統治,擁立假冒者,擁立假神。這表示他們作惡是故意為之(他們悖逆神,不是因為不知不覺,而是故意為之,是蓄謀已久);這表示他們作惡極其詭詐狡猾,用盡手段試圖顛覆信仰;這表示他們狼狽勾結,和其他搞陰謀的人一樣,都是在惡中彼此打氣,生死與共,決心作惡到底。真是可詛的陰謀!今天我們何嘗沒有這樣的人呢!請注意看:

1.所設何謀。他們陰謀推翻神的啟示,將其棄在一邊,並且勸說百姓不要聽,不要留心聽神的話。他們盡力貶損聖經的權威,削弱聖經的價值;他們陰謀引誘百姓隨從別神,事奉別神,以別神為神諭,為恩主。理性成了他們的神,光也是他們的神,可靠的審判官成了他們的神,聖徒和天使成了他們的神,這國那國的神也成了他們的神;就這樣,他們在諸般的偽裝下,竟然加入了敵擋耶和華並他受膏者(詩篇22)的行列。

2.誰在設謀。也許你會以為其中有外邦人牽頭,其實沒有:

1耶路撒冷居民和猶大人共同謀定;城市和鄉村在別的事上有分歧,在這件事上竟然一致同意。

2)這代人似乎和先前那代人同謀,要代代相傳,抵擋信仰:他們轉去效法他們的先祖,他們興起,接續先祖,誠然是行惡的種類(以賽亞書14),增添罪人的數目(民數記3214)。約西亞時代有過一次改革,但他死後,百姓就重拾原先所摒棄的偶像。

3)猶大和以色列,就是那十個支派的國和那兩個支派的國,原先多次兵戎相見,如今卻同謀背叛,背了神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就是神與十二支派的首領所立的約。以色列家率先反叛,猶大家也緊隨其後。神必採取嚴厲措施,管教同謀者,粉碎他們的陰謀,這不是理所當然的嗎?無人能夠硬著心與神相抗衡,還能獲勝!搬起石頭的,必砸了自己的腳。

 

猶大的慘狀(主前606

11所以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他們,是他們不能逃脫的。他們必向我哀求,我卻不聽。12那時,猶大城邑的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要去哀求他們燒香所供奉的神;只是遭難的時候,這些神毫不拯救他們。13猶大啊,你神的數目與你城的數目相等;你為那可恥的巴力所築燒香的壇也與耶路撒冷街道的數目相等。14「所以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不要為他們呼求禱告;因為他們遭難向我哀求的時候,我必不應允。15我所親愛的,既行許多淫亂,聖肉也離了你,你在我殿中做甚麼呢?你作惡就喜樂。16從前耶和華給你起名叫青橄欖樹,又華美又結好果子;如今他用哄嚷之聲,點火在其上,枝子也被折斷。17原來栽培你的萬軍之耶和華已經說,要降禍攻擊你,是因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行惡,向巴力燒香,惹我發怒,是自作自受。

前面那段經文多有百姓的罪孽,緊接著的這段就順理成章,多有神的忿怒。神既然見他們中間多有邪惡,接下來出現這樣的話就不足為奇:所以我必使災禍臨到他們(第11節),罪孽的邪惡配得災禍的刑罰;並且沒有解藥,不能解脫;命令已出,判決必執行。

I。他們不能自救,軟弱無力,不能與神的審判相抗衡:這災禍是他們不能逃脫的,無論如何也擺脫不了。注意:凡是不願臣服於神治理的,必不能逃脫他的忿怒。無人能逃脫他的公義,無人能躲過他的眼目。災禍追趕罪人,使他們陷入網羅,不能脫身。

他們必向我哀求,我卻不聽
II。他們的神不願相助,天意不在他們一邊:他們雖向我哀求,我卻不聽。他們先前輕看神,在苦難中卻尋找他,先前不屑和他說話,在苦難中卻向他呼求。這樣能有什麼果效呢?他曾明確告訴我們,像他們那樣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的(第8 ),即便是禱告,他也以為可憎,而此時耶和華的話,他們以為羞辱610)。

III。偶像幫不了他們(第12節)。他們要去哀求他們燒香所供奉的神,向它們求救,說他們曾花大價錢供奉,指望它們出手相救,卻是枉然。你們不得不去哀求所選擇的神(士師記1014;申命記3237-38),結果呢?這些神毫不拯救他們,在拯救的事上毫無作為,也不給他們一點拯救的指望,不給他們一點安慰,災禍沒有擺脫,也沒有減輕。唯有神才是患難之交,是我們在患難中隨時的幫助(詩篇461)。偶像連自己都幫不了,豈能幫助拜偶像的呢?人若把世界和肉體當成偶像,在患難的日子必不能從世界得幫助。倘若偶像真能善待拜偶像的人,那也必善待這民,因他們離棄了真神,擁戴偶像,偶像數目與他們城的數目相等(第13節),甚至在耶路撒冷,偶像數目與街道的數目相等。他們既懷疑偶像無能,不能隨時幫助他們,於是就立很多偶像,免得不夠,還要把偶像分散在各個角落,免得用起來找不到。在神所立名的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大街上,每一條街上都有他們為那可恥的巴力所築的壇;他們如此行,真該感到羞恥,這是虧缺神的榮耀,是令他們自己蒙羞。如今他們有難,再多的神,再多的壇,也都不管用。注意:人若不以罪孽為恥,不以為惡事,到頭來必因指望落空而蒙羞。

IV。耶利米的禱告幫不了他們(第14節)。神先前向他說的話(716),這裡又說了一遍: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這話的用意不是吩咐先知不要祈禱,而是警告百姓,他們已經失去了朋友代禱的好處。神不鼓勵先知為他們祈禱,不激發禱告的靈,反倒潑冷水,叫他們不為全民祈禱,而是為他們中間餘剩的民祈禱,為他們永遠的救恩禱告,而不是為擺脫即將臨到的審判而禱告;其餘的代禱一概不聽。禱告的好處若被剪除,那實在是相當糟糕。「他們向我哀求的時候,我必不應允,所以你不要為他們祈禱。」注意:人若隨意丟棄神的恩惠,使得他不再應允他們的祈禱,那就也不能指望別人為他們代禱。

V。他們的信仰服事不管用(第15節)。他們曾經是神所親愛的,是他的配偶,藉著子民之約許配給他;即便是不信的猶太人,經上也說是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 (羅馬書1128)。既然如此,他們在神的殿中就有一席之地,蒙允許在他殿的院中敬拜,在神的壇前有份,在那裡吃平安祭的祭肉,這裡稱為聖肉,神得榮耀,他們得安慰。他們以聖所為榮,為倚靠。神所親愛的,在他的聖所保護之下,能有什麼禍患呢?即便作惡,他們仍喜樂,仍以聖所為榮,大大鼓噪一番。即便災禍臨到(註腳這樣翻譯),大難臨頭,他們仍喜樂,過於自信,而這自信就成了自欺,因為他們既然撇棄了常掛在嘴上的福份,神就撇棄他們。他們既行許多淫亂,犯下屬靈意義上的淫亂,多拜偶像,所以:

1.神的殿就不再保護他們;淫婦本當被逐出,被趕出家門,尤其是經常行淫、頑固不化、屢教不改的:「我所親愛的,你在我殿中做什麼呢?她玷污了這殿,所以這殿就不再成為她的避難所。」

2.神的壇不會令他們滿意,他們也不能指望從中得安慰:「聖肉也離了你,意思是:聖殿被毀之際,你的祭物就要止息;到那時,你所引以為豪的聖肉,將會在哪裡呢?」聖肉離了我們,聖潔的心就是安慰;外在蒙恩管道若缺乏,內在的蒙恩原則可以補償。但若聖肉離開,聖靈也離開,那就有禍了。

VI。神先前給他們的恩惠也不管用(第16-17節)。先前所得的恩惠,他們在苦難中想起來,也得不到安慰,神想起來,也不會因此幫助他們。

1.神確實為他們行了大事,那民曾是神之所愛,超乎日光之下所有的民;他們曾是天之驕子。神曾給以色列起名叫青橄欖樹,也曾使他們成為青橄欖樹,因他從不起錯名字;他曾栽培他們(第17節),使他們成為一民,他們的律法何其美好,他們的地何其美好。從未有過一民,如此栽培,如此澆灌,如此耕耘,人人都以為必像橄欖樹那樣常青,又虔誠又興旺;詩篇528。神稱他們是又華美又結好果子,又好作食物,又悅人眼目,對神對人都是又可愛又有用,如同橄欖樹的青翠和肥甘(士師記99)。

所以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不要為他們呼求禱告

2.
他們在神面前確實行了惡事。他栽培他們如同青橄欖樹,好橄欖樹,他們卻墮落成了野橄欖(羅馬書1117)。以色列家行惡,猶大家行惡,都向巴力燒香,惹神發怒,除了所應許的彌賽亞之外,還在他們和至高神之間設立別的中保,甚至還設立別神,與又真又活的神相抗衡,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哥林多前書 85)。

3.神雖施恩給他們,又有恩典為他們存留,但他們既然如此作惡,就不能有別的指望,如今他要把所宣告的災禍降在他們頭上。他栽種這青橄欖樹,指望這樹結果子,卻發現這樹沒有果子,並且變成了野橄欖,他就點火在其上,將之焚燒,既然沒有果子,就是死而又死,連根被拔出來(猶大書第12 節),就砍下來,丟在火裡(馬太福音310),那才是白占地土的樹所最該去的。枝子也被折斷,又高又華麗的樹枝(原文如此)要被折斷,君王和祭司要被剪除。由此證明在神面前行惡、惹他發怒的,實在是自作自受,是傷害自己的靈魂;傷不到神,只能傷害自己;參考719。注意:得罪神就是得罪自己,這結果遲早要顯露出來。

 

設計謀害耶利米;亞拿突人遭毀滅(主前606

18耶和華指示我,我就知道;你將他們所行的給我指明。19我卻像柔順的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我並不知道他們設計謀害我,說:我們把樹連果子都滅了吧!將他從活人之地剪除,使他的名不再被紀念。20按公義判斷、察驗人肺腑心腸的萬軍之耶和華啊,我卻要見你在他們身上報仇,因我將我的案件向你稟明了。21所以,耶和華論到尋索你命的亞拿突人如此說:「他們說:你不要奉耶和華的名說預言,免得你死在我們手中。22所以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刑罰他們;他們的少年人必被刀劍殺死,他們的兒女必因饑荒滅亡,23並且沒有餘剩的人留給他們;因為在追討之年,我必使災禍臨到亞拿突人。

先知耶利米常寫到他自己,比以賽亞多得多,因他所在的時代相當混亂。這裡似乎是他憂愁的起 頭,源自與他同城的人,就是亞拿突,那是祭司的城,卻又是邪惡的城。請注意看:

我卻像柔順的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我並不知道他們設計謀害我
I。他們陰謀陷害他(第19節):設計謀害他,聚首在一處,商議如何用最冠冕堂皇、最行之有效的方法置他於死地。惡人作惡,從來都是謀之巧妙,行之兇狠。他們說到耶利米的時候說:我們把樹連果子都滅了吧!這是一句諺語,意思是:「讓我們來將他徹底消滅,將他連根拔起,把他的父和他的父家一同消滅;」好比拿伯因叛國罪被處死的時候,他的眾子也一同被殺。也可理解為:「讓我們來把先知和他的預言一同消滅,殺先知,破除預言,把他當作假先知,從活人之地剪除,將譭謗和羞恥堆在他頭上,使他的名不再被紀念,不再受尊敬。讓我們來毀壞他的名聲,使他的預言變得不可信。」這就是他們的計謀;

1.這真是兇殘的計謀,不過逼迫神先知的都是這樣兇殘。他們尋索寶貴的生命,所尋索的乃是十分寶貴的生命。

2.但這又是要被挫敗的計謀。他們想要他性命,但大多數與他為敵的都死了,他卻還活著;他們想要使他不再被紀念,但如今人們仍在紀念他,並且要直到時間的末了。

II。神把針對耶利米的陰謀告訴了他。他原先毫不知情,他們隱藏得很巧妙;他來到亞拿突,毫無加害於他們的意思,也沒有防備他們加害於他,好比羊羔,又好比牛犢,以為像往常那樣被牽到田間,實際上卻是被牽到宰殺之地;可憐的耶利米做夢都想不到他的同胞對他恨之入骨,竟如此算計他。他的朋友中無人能通知他危險將至,叫他趕緊逃命,像保羅的侄兒向他報信,說猶太人正準備伏擊他;他的仇敵中無人願意通知他。耶利米距離死亡不過一步之遙,但這時耶和華指示他,可能是藉著異夢或異象,也可能是感動他的靈,幫助他逃命,好比以利沙通知以色列的王一樣(列王紀下610)。他這才知道。神將他們所行的給他指明;他們的詭計不過如此,一旦被發現,就不堪一擊。如果神不讓他知道危險將至,不可理喻的人就會趁機損壞他預言的信譽,說他能預言國家即將毀滅,卻不能預見也不能避免自己落難。可見神何等眷顧他的先知,他不容什麼人欺負他們(詩篇10514);無論仇敵如何兇狠,也不能除掉他們,直到他們完成自己的見證。與神為敵的,與他百姓為敵的,他們的密謀神都知道;他隨己意將之公佈於世。空中的鳥必傳揚這聲音(傳道書1020)。

III。於是他向神申訴(第 20 節)。他定睛於神,以他為萬軍之耶和華,按公義判斷的神。人雖惡待我們,但我們仍得安慰,因為我們有神,能到他那裡去,他必為受害的無辜人伸冤,必刑罰傷害人的。神的公義是惡人的驚恐,是虔誠人的安慰。他定睛於那察驗人肺腑心腸的神,人的內心,人的心思意念,他全然看透。他知道耶利米心中的正直,知道他不是他們所污蔑的那樣。他知道他們心中的惡,任憑他們施巧計又隱藏又偽裝。

1.耶利米求神審判他們:「我要見你在他們身上報仇,按你的意思在我和他們之間行使公義。」有人覺得這段禱告反映了人性的軟弱,至少基督所教導我們的是另一門功課,就是要為逼迫我們的人禱告,他的訓誨和他的榜樣都是這樣教導。也有人認為這段禱告源自對神之榮耀的聖潔熱忱,源自對這些人的義憤,是虔誠的義憤,又是預言性的義憤;他們表面上是祭司,是耶和華的使者,實際上卻如此邪惡,竟然全力陷害一個從未傷害過他們的人,只因他是服事神的。這段祈禱也是預言他必看見神在他們身上報仇。

2.他將自己的案件全然交與神的審判:「我將我的案件向你稟明了;我將我的案件交托與你,不打算也不指望別人插手。」注意:我們受了傷害仍可得安慰,因為我們有神,可將我們的案件交與他;我們也有義務將自己的案件交與他,並且決意聽從他的裁決,順從他,而不是勉強他。

IV。神審判逼迫耶利米的亞拿突人。他若向耶路撒冷的法庭申訴,一定毫無用處,不可能指望他們討回公道:那裡的祭司必站在亞拿突的祭司一邊,不但不會刑罰他們,反倒會支持他們;但神要親自過問這件事,並且我們相信他必照真理審判他們(羅馬書22)。這裡說的是:

1.宣告他們的罪行,以此為判決的依據(第21節)。他們尋索先知的性命,不許他說預言,不然就害死他; 他們定意要叫他閉嘴,不然就取他性命。他們被他激怒,只因他奉耶和華的名說預言,沒有徵得當地城中官長的許可,沒有說他們想聽的奉承話。他們禁止他說預言,這本身就是尋索他的性命,因為這是試圖挫敗他存活的目的和使命,奪去他存活的安慰。若要神忠心的使者閉口不言,那還不如叫他們停止呼吸。他們尤其決意,如果他違背禁令,仍然說預言,就叫他死在他們手中;他們自以為是起訴者,是審判者,是行刑者。常言道:先知在耶路撒冷之外喪命是不能的(路加福音1333),因為大公會設在那裡;但亞拿突人對耶利米深惡痛絕,竟然要自己動手謀害他。那時的先知在自己國中不受尊重,也無人善待。

2.宣告判決(第22-23節)。神說:我必刑罰他們;讓我來對付他們。我必追討他們(原意如此)。神必鑒察,必追討。神四樣禍患中的兩樣足以毀滅他們的城:刀劍必殺死他們的少年人,儘管這些都是年輕的祭司,不是打仗的勇士(身份不能成為保護),饑荒必殺死他們留在家中的兒女,死於饑荒比死於刀劍還要悲慘;參考耶利米哀歌49。這必是徹底的毀滅(第23節):沒有餘剩的人留給他們,不留下餘種給下一代。他們尋索耶利米的性命,所以他們必定要死;他們想要把他樹連果子都滅了,使他的名不再被紀念,所以沒有餘剩的人留給他們;由此可見神是公義的。在追討之年,災禍必臨到他們,這就夠他們受的,是罪有應得。那時耶利米必看見敵人遭報(詩篇1128)。注意:神的使者和義人若求神報應誰,誰的處境就會極其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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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英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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