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先知在本章奉神的名,又是責備又是警告,
I。在不負責任的首領當中,或作百姓的牧人(第1-2節),還承諾要照顧他們不管不顧的群羊(第3-8節)。
II。在作惡的先知和祭司當中,這裡指出他們品性極壞,並列舉很多例子,尤其是欺騙百姓,假意受感;為此先知極其驚訝,因為這樣做必受懲罰(第9-32節)。
III。在褻瀆的百姓當中,他們數落神的先知,嘲笑他們(第33-40節)。人人都如此敗壞,因而人人都應當聆聽忠告。
福音的預言(主前590年)
1耶和華說:「那些殘害、趕散我草場之羊的牧人有禍了!」2耶和華 - 以色列的神斥責那些牧養他百姓的牧人,如此說:「你們趕散我的羊群,並沒有看顧他們;我必討你們這行惡的罪。這是耶和華說的。3我要將我羊群中所餘剩的,從我趕他們到的各國內招聚出來,領他們歸回本圈;他們也必生養眾多。4我必設立照管他們的牧人,牧養他們。他們不再懼怕,不再驚惶,也不缺少一個;這是耶和華說的。」5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6在他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 - 我們的義』。」7耶和華說:「日子將到,人必不再指著那領以色列人從埃及地上來永生的耶和華起誓,8卻要指著那領以色列家的後裔從北方和趕他們到的各國中上來、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他們必住在本地。」
![]() |
| 耶和華說:「那些殘害、趕散我草場之羊的牧人有禍了!」 |
II。這番話對於被忽略的群羊而言是個安慰。小牧人雖然不看顧,不殷勤,還要背叛他們,大牧人卻眷顧他們。我父母離棄我,耶和華必收留我(詩篇27:10)。神國的利益本當由他們看顧,但儘管他們怠忽職守,只顧自己個人利益,神國的利益也不會因此沉沒。神所用的人不盡本份,神仍必履行他所應許的。
1.被趕散的猶太人最終必回到故土,在好的政權下安然居住(第3-4節)。儘管神的群羊所剩不多,只有餘剩的驚險逃過毀滅,他仍要招聚所剩的,無論他們在何處,他也能將他們找出來,用各樣方法從趕他們到的各國內招聚出來。因為牧人犯罪,他們就被趕散,這是神的公義;而背叛他們的牧人一旦被剪除,群羊就被招聚起來,這是神的憐憫。他們要被領回到先前的居所,好比羊回歸羊圈,且要在那裡生養眾多。先前的牧人不看顧,並不意味著他們就不再有牧人。即便有人玷污聖職,並不說明聖職要被廢除。「他們毀壞群羊,但我仍要為他們設立盡心餵養的牧人。」先前他們不斷經受危險和攪擾,嘗盡各樣驚嚇,如今他們不再懼怕,不再驚惶;外面不再有危險,裡面不再有驚嚇。先前他們中間時不時會有被野獸抓去的,如今不再缺少一個,一個都不少。會眾長期以來雖在逆境之中,但必不總是如此。像所羅巴伯和尼希米這樣的牧人,雖不像約雅敬和耶哥尼雅那樣浮誇,沒有他們那樣的排場,不像他們是百姓的禍患,而是百姓的大福份。會眾的平安不取決於管理者的浮誇。
![]() |
| 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 |
(1)這裡說基督是大衛的苗裔,僕人大衛的苗裔(撒迦利亞書3:8),沒有佳形美容,出身寒微,像嫩芽,並且似乎出於地,但卻變得青翠,漸漸長大,結滿果實。出自大衛家的苗裔,像根出於乾地(以賽亞書53:2)的時候似乎被掩埋,不太可能復興。基督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啟示錄 22:16)。大衛的角在那裡發生(詩篇132:17)。他是神所興起的苗裔;神潔淨了他,差他到世上來,給他使命,給他能力。他是公義的苗裔,因他本身公義,並且凡屬他的,也都因他稱義。他提倡公義,他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翰一書2:1)。
(2)這裡說他是他教會的王。這苗裔必升為高,坐上他祖大衛的寶座,他必掌王權,凡事亨通1,不像當時大衛家的那些王敗事有餘。不,他要建立國度在世上,勝過一切攔阻。他要乘駕著永遠的福音奮勇向前,勝了又要勝(啟示錄6:2)。神既將他興起,也必使他亨通,必認同他手所作的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交給誰,就必在誰手中亨通(以賽亞書53:10)。他必亨通,因他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在全地施行公平和公義(詩篇96:13)。大衛家當時的王多行不義,欺壓百姓,難怪不能亨通。但基督憑藉他的福音,要打破撒但擅奪的權勢,制定聖潔生活的完美準則,使公義在全地得勝。其結果就是他忠心的百姓都必得享心中的平安和寧靜。在他的日子,在他治理下,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意思是,所有屬靈意義上的亞伯拉罕信心的後裔以及雅各禱告的後裔都必受保護,免受天上的咒詛和地獄的邪惡,免受神律法的刑罰,脫離撒但權勢的攻擊,蒙拯救遠離罪惡,遠離罪的影響和轄制,得以安然居住,任何災禍都不懼怕。參考路加福音1:74-75。若有人日後蒙拯救,遠離那將要來的忿怒,現在就可安然居住,因為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羅馬書8:31)基督在人心裡作王的日子,居首位的日子,人心就安然居住。
1欽定本將第5節中的「行事有智慧」譯為「凡事亨通」。
(3)這裡說他是耶和華 - 我們的義。請注意看:
[1.] 他是誰,是什麼。作為神,他是耶和華,這是難以言表的神之名,表示他自有永有。作為中保,他是我們的義。他替人贖罪,成就神的公義,他引進永義,且在恩典之約中展現給我們,叫我們因著信這恩典之約,這義就屬於我們。他是耶和華 - 我們的義,表示 他是我們絕無僅有的義。他是掌管萬有、自有永有的義。我們所有的義都從他而來,也都藉著他存在,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5:21)。
[2.] 宣告他的名: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 - 我們的義,不僅如此稱呼,還必如此傳揚。神必以此名稱呼他,因他命定他為我們的義。以色列必以此名稱呼他,一切真信徒也都如此稱呼他,求告他。這是我們的義,我們藉此求告,藉此在神面前稱義,免去罪責,蒙悅納蒙恩惠;我們祈求的依據不是別的,而是:基督已經死了,並且已經復活了,我們以他為我們的主。
3.猶太人在末後的日子從巴比倫回歸之後所經歷的大拯救極其壯觀,遠遠超過以色列民出埃及那場拯救(第7-8節):人不再指著那領以色列人從埃及地上來永生的耶和華起誓,卻要指著那領以色列家的後裔從北方上來永生的耶和華起誓。這我們在先前見過(16:14-15)。這裡似乎更明顯指向彌賽亞的日子,不只是比較這兩場拯救本身(強調後者),而是比較會眾在蒙拯救之後漸漸形成的國度。請注意看其中的比例:從出埃及到所羅門的殿建成(列王紀上6:1),剛好480年,在那段日子,被奇妙領出埃及的國民漸漸達到最高點,達到巔峰。從出巴比倫到彌賽亞大君建立福音聖殿,剛好490年(七十個七),而福音聖殿是那被奇妙領出巴比倫的國民最大的榮耀;參考但以理書9:24-25。那國民後半部份在屬靈意義上的榮光,尤其是轉移到福音教會的榮光,遠比它在前半部份所羅門時期的屬地榮光更叫人羡慕,更加輝煌,那時的榮光因這極大的榮光就算不得有榮光了(哥林多後書3:10)。
假先知的罪惡(主前600年)
9論到那些先知,我心在我裡面憂傷,我骨頭都發顫;因耶和華和他的聖言,我像醉酒的人,像被酒所勝的人。10地滿了行淫的人!因妄自賭咒,地就悲哀;曠野的草場都枯乾了。他們所行的道乃是惡的;他們的勇力使得不正。11連先知帶祭司都是褻瀆的,就是在我殿中我也看見他們的惡。這是耶和華說的。12因此,他們的道路必像黑暗中的滑地,他們必被追趕,在這路中仆倒;因為當追討之年,我必使災禍臨到他們。這是耶和華說的。13我在撒馬利亞的先知中曾見愚妄;他們藉巴力說預言,使我的百姓以色列走錯了路。14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見可憎惡的事;他們行姦淫,做事虛妄,又堅固惡人的手,甚至無人回頭離開他的惡。他們在我面前都像所多瑪;耶路撒冷的居民都像蛾摩拉。15所以萬軍之耶和華論到先知如此說:我必將茵陳給他們吃,又將苦膽水給他們喝;因為褻瀆的事出於耶路撒冷的先知,流行遍地。16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這些先知向你們說預言,你們不要聽他們的話。他們以虛空教訓你們,所說的異像是出於自己的心,不是出於耶和華的口。17他們常對藐視我的人說:『耶和華說:你們必享平安』;又對一切按自己頑梗之心而行的人說:『必沒有災禍臨到你們。』」18有誰站在耶和華的會中得以聽見並會悟他的話呢?有誰留心聽他的話呢?19看哪!耶和華的忿怒好像暴風,已經發出;是暴烈的旋風,必轉到惡人的頭上。20耶和華的怒氣必不轉消,直到他心中所擬定的成就了。末後的日子你們要全然明白。21我沒有打發那些先知,他們竟自奔跑;我沒有對他們說話,他們竟自預言。22他們若是站在我的會中,就必使我的百姓聽我的話,又使他們回頭離開惡道和他們所行的惡。23耶和華說:「我豈為近處的神呢?不也為遠處的神嗎?」24耶和華說:「人豈能在隱密處藏身,使我看不見他呢?」耶和華說:「我豈不充滿天地嗎?25我已聽見那些先知所說的,就是托我名說的假預言,他們說:『我做了夢!我做了夢!』26說假預言的先知,就是預言本心詭詐的先知,他們這樣存心要到幾時呢?27他們各人將所做的夢對鄰舍述說,想要使我的百姓忘記我的名,正如他們列祖因巴力忘記我的名一樣。28得夢的先知可以述說那夢;得我話的人可以誠實講說我的話。糠秕怎能與麥子比較呢?這是耶和華說的。」29耶和華說:「我的話豈不像火,又像能打碎磐石的大錘嗎?」30耶和華說:「那些先知各從鄰舍偷竊我的言語,因此我必與他們反對。」31耶和華說:「那些先知用舌頭,說是耶和華說的;我必與他們反對。」32耶和華說:「那些以幻夢為預言,又述說這夢,以謊言和矜誇使我百姓走錯了路的,我必與他們反對。我沒有打發他們,也沒有吩咐他們。他們與這百姓毫無益處。這是耶和華說的。」
這是一段針對假先知的長篇教訓。他們對神的真先知苦毒陰狠,無人可及,而真先知對他們也最嚴厲,這是公平的。先知曾向神控訴那些假先知(14:13),也曾多次預言他們必在普通災禍中有份,這裡則說的是專屬他們的禍患。
I。他說到這點時表達了極大的憂傷,眼見世人假冒神的使命和感動而自取滅亡,眼見與他們同住的人因著他們的虛假和詭詐而滅亡,他的心情無比沉重(第9節):我心在我裡面憂傷,我像醉酒的人。他的頭因詫異而眩暈,他的心被憂傷和煩惱所迫。耶利米是個多愁善感的人,任何對國土的威脅他都耿耿於懷。他在此表現得十分憂傷:
![]() |
| 論到那些先知,我心在我裡面憂傷,我骨頭都發顫 |
2.因為耶和華和他的審判像洪水一般傾瀉在我們頭上。想到毀滅和荒涼正從耶和華的面而來(原意如此),從他聖言的面而來,帶著神忿怒的權勢,按著他話語中的警告,且有他的聖潔為證,他就膽戰心驚。注意:即便是與神為友的,一想起與神為敵之人的下場,也會戰驚。
II。他哀歎這地充滿可憎的邪惡,哀歎他們正身處神發怒的跡象之下(第10節):地滿了行淫的人,滿了靈魂的淫亂和肉體的淫亂。他們行淫離棄神,不再畏懼他,在各樣淫亂中放縱自己;他們使自己和自己的身子蒙羞,又因草率起誓或起假誓,使神和他的名蒙羞,因此地就悲哀。作偽證,胡亂起誓,這些都是大罪,理當在真心悔改中哀歎,不然就必在神的審判下哀歎。他們的地當時正因饑荒而哀歎,那美地早已成為草場,曠野的草場,因缺雨而枯乾,悔改的跡象卻看不見。管教的目的沒有達到。各人言行的腔調和趨勢都是犯罪,所行的道乃是惡的,和以前一樣,並不返回。他們下決心有餘,卻都轉入歧途;他們空有熱情,卻不用在善事上;他們的勇力使得不正,一心只想行惡,雖看到神與他們相爭,仍沒有勇力為真理,沒有勇氣離開惡道。
III。他把這一切都怪在先知和祭司頭上,尤其是先知。他們都是褻瀆的(第11節);祭司褻瀆神的典章,只是假意服事;先知褻瀆神的話,只是假意傳遞;所言所行盡都褻瀆,難怪百姓如此敗壞。先知和祭司玩弄虛偽(原文如此),表面聖潔,心裡卻又最陰險的用意;這還不只是在他們家中,不只是在他們經常光顧的惡人之家,就是在我殿中我也看見他們的惡;即便在祭司主持、先知講道的殿中,也有偶像和不道德的惡事。看看何弗尼和非尼哈的惡行就知道了(撒母耳記上2:22)。神鑒察他的家,其中若有邪惡,他定能看見;作惡之人離他越近,就越冒犯神。這裡指責他們兩件事:
1.自己犯罪,百姓跟著犯罪。他將他們比作撒馬利亞的先知;撒馬利亞曾是那十個支派王國的首都,如今早已荒廢。撒馬利亞的先知藉巴力說預言,奉巴力的名,這是愚妄;亞哈的先知也是如此,使我的百姓以色列走錯了路,不再事奉真神,反倒膜拜巴力(第13節)。耶路撒冷的先知沒有這樣做,他們奉真神的名說預言,並以此為榮,不像撒馬利亞的先知藉巴力說預言;但他們傷風敗俗的作風敗壞了全民,比撒馬利亞的先知拜偶像敗壞全民,又能好多少呢?耶路撒冷的先知口稱聖潔神的名,所行的卻是各樣污穢,行姦淫不當一回事,真是可怕。他們口稱真神的名,卻做事虛妄,不但說假預言,還在平時交談中說謊,沒有一句可信的話,滿口不是玩笑兒戲,就是詭詐陰險。由此,他們鼓勵罪人繼續走惡道,因為人人都會說:先知所行的,我們也可行,豈能指望我們強如教師呢?結果就是無人回頭離開他的惡;他們在惡道上漸行漸遠,卻還說必有平安,因為先知告訴他們必有平安。結果就是猶大和耶路撒冷淪為所多瑪和蛾摩拉,惡事做盡,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創世記13:13),因而神也看他們為一無是處,只能用火與硫磺毀滅他們。
2.說假預言,慫恿百姓犯罪。他們覺得犯罪沒有害處,沒有危險,所以就犯罪,難怪別人也信以為真(第16節):所說的異像是出於自己的心;是自己編出來的,符合他們的心思,不是出於耶和華的口;這樣的話神從未向他們說過,不符合摩西律法,也不符合神藉著其他先知所說的。他們告訴罪人,縱然繼續犯罪,也都必平安(第17節)。看看被他們慫恿的都是些什麼人:藐視神的人,輕看他的權柄,不在乎他的典章,按自己的心而行的人,拜偶像、淪為情慾奴隸的人;人若只顧自己歡愉,就是藐視他們的神。再看看這些先知如何奉承他們:他們不說,凡在惡道上不回頭的,終究沒有平安,凡藐視神的,他必被輕視(撒母耳記上2:30),這樣的人有禍了,禍上加禍;反倒說:你們必享平安,必沒有災禍臨到你們。並且最糟糕的,他們告訴眾人這是耶和華說的,仿佛神縱容罪惡,自相矛盾。注意:人若在惡道上決意走下去,公義的神就任憑他們聽信大謊言,以為縱然犯罪也有平安。
![]() |
| 我沒有打發那些先知,他們竟自奔跑;我沒有對他們說話,他們竟自預言 |
1.就會把經上的話當作標準:必使我的百姓聽我的話,也必發自內心謹守遵行。但既然不按那原則說話,那就清楚證明所說的沒有依據。
2.就會致力於靈魂歸正,所有的講道也都以此為目標,必竭盡全力使百姓回頭離開惡道,離開所行的惡。他們一定會鼓勵並幫助眾人悔改,並以此為所有講道的內容,叫人離開罪惡;但他們所針對的,似乎從來都不在這裡,反倒鼓勵眾人犯罪。
3.所傳的就會帶有某種印記。這層意思我們的譯本有所體現:他們若是站在我的會中,所說的話就會是我的話,就會使眾人離開惡道;神的能力就會隨著他們所說的,使罪人歸正。神所設立的,他必賜福。不過這也未必;耶利米雖是神所差遣,但真正聽了他的勸離開惡道的卻不多。
V。神警告要刑罰這些先知的惡行。他們向百姓承諾必有平安,神為了顯出他們的愚昧來,就說他們自己必沒有平安。他們向眾人保證說必無災禍臨到,這樣做極其不妥,因為各樣災禍正要落到他們頭上,他們卻還不知道(第12節)。既然連先知帶祭司都是褻瀆的,因此他們的道路必像黑暗中的滑地。若有人試圖引導別人,只為誤導,並且明知故犯,自己就必得不到安慰。
1.他們假意替別人引路,自己卻在黑暗中,落入迷霧,看不見光,眼目昏迷,乃至面前的什麼都看不見,連自己的事都不能預測。
2.他們假意叫別人放心,自己卻站立不穩:他們的道路必像滑地,行走在其中一點不踏實,不穩妥,不放心。
3.他們假意說好話,使眾人安心,他們自己卻必不安心:他們必被驅趕2,像是被擄的,被迫前行,也可理解為:像是被追趕的,試圖逃竄,在這路中仆倒,不能逃脫,因而落入敵人之手。
2欽定本將第12節中的「他們必被追趕」譯為「他們必被驅趕」。
4.他們裝作替別人消災,但在當追討之年,神必使災禍臨到他們,就是早已定好的、和他們算帳的時候;凡不省察自己的,必有這樣的日子為他所定;那是降災禍的日子。追討之年就是報應之年。這裡還進一步警告說(第15節):我必將茵陳給他們吃,指有毒的植物,不但令人作嘔,而且有毒,又將苦膽水給他們喝(9:15);有人理解為毒芹汁。那使人東倒西歪的爵(以賽亞書 51:17)首先放到他們手裡,這是公平的,因為褻瀆的事出於耶路撒冷的先知,流行遍地,而他們本當成為敬虔和可稱頌之事的楷模。國民墮落的最快途徑,莫過於管理者墮落。
VI。這裡警告百姓不要信這些假先知,他們說好話,使眾人以為不會受刑罰,但神的審判必要臨到,除非他們悔改(第16節):「要聽神所說的,不要聽這些先知所說的;將來你一定會知道,最後堅立的是神所說的,不是他們所說的。神所說的,使你警醒,他們所說的卻使人虛空,叫人徒生幻想,終究要落空。他們告訴你,必沒有災禍臨到你們;聽聽神是怎麼說的(第19節):看哪,耶和華的忿怒好像暴風,已經發出。他們告訴你,一切都會風平浪靜;神卻說:有暴風正在襲來,那是耶和華的旋風,奉他的差遣,在它面前無人站立得住。這旋風因神的忿怒而起,已經發出,乃是從報應之神的府庫出來的風,因而是暴烈的旋風,並且要夾帶著雨水和冰雹,落到惡人的頭上,無可避免,無處躲藏。」這要落在欺騙眾人的惡先知頭上,也要落在甘願被騙的惡人頭上。必有熱風作他們杯中的份(詩篇11:6)。這判決不可逆轉(第20節):耶和華的怒氣必不轉消,因為判決已經發出。神必不改變主意,他的怒氣也不轉離,直到審判得以施行,直到他心中所擬定的成就了。神的旋風一旦從天上來,就決不徒然返回,必要成就所命定的(以賽亞書55:11)。這點他們現在不考慮,末後的日子你們要全然明白,必恍然大悟(原意如此),必認真思想。注意:人若不懼怕這些警告,一旦施行起來,就必能感覺到,現在不承認警告的明證,到那時就必全然明白,落在公義忌邪的神手裡,真是可怕的(希伯來書10:31)。凡是不及時明白的,到了不得不明白的時候就晚了。兒啊,你該回想(路加福音16:25)。
VII。這裡列出幾件事,供這些假先知認真思想,倘若能行,或者能勸他們糾正錯誤,承認自己欺騙了神的百姓。
1.要叫他們思想,他們雖然騙了人,卻騙不過全智的神。人看不透他們的錯謬,神卻能看透,並且已經看透。
(1)神在此強調他是無所不在的,也是無所不知的(第23-24節)。假先知告訴百姓,即便在惡道上走下去,也不會有災禍落在他們身上,這是基於無神論的論調,仿佛耶和華看不見他們犯罪,不能透過密雲施行審判,不會過問;因而有必要將信仰的第一原則教導他們,且要展示最無可爭議的自顯真理。
[1.] 神的寶座雖安置在天,這地似乎離他很遠,但他仍是地上世界的神,不僅是天上世界之神(第23節)。神的眼目在地上在天上都一樣。他遍察全地(歷代志下16:9),正如他遍察諸天;世人的心思和被肉體遮蔽的靈魂,他看得一清二楚,正如他把天使的心思和天上圍繞在他寶座前的不遮蔽的靈魂看得一清二楚。神的能力在地上居民之中和在天上萬軍之中一樣。按我們的觀察和運作,近處和遠處差別很大,在神卻不是這樣;對他而言,光和暗都一樣,近處和遠處也都一樣。
[2.] 世人無論如何挖空心思偽裝自己,掩蓋自己的個性和念頭,都逃不過神全知的眼目(第 24 節):「人豈能在地上的隱密處藏身,使我看不見他呢?豈能在心裡的隱密處隱藏他的計謀和動機,使我看不見呢?」世人的隱藏手段,無一逃得過神的眼目,無一騙得過他的判斷。
[3.] 他無所不在,他不但在天地之間掌權,藉著全知的旨意托住天地,他本體的存在也充滿天地;參考詩篇139:7-8。無處能將他包含在其中,無處能將他排除在外。
(2)他將此應用在這些先知身上,因他們偽裝自己的手段十分特別(第25-26節):我已聽見那些先知所說的,就是托我名說的假預言。他們以為神全然忙於另一個世界,無暇顧及這個世界上的事。但神要他們知道,他知道他們所有的欺詐,知道他們在世上謊稱神啟示的所有謊言。他們想要強加給百姓的任何觀點,都裝作是在夢中從神所得,實際上根本沒有這樣的事。這點百姓無法察覺。倘若有人告訴我,他得了這樣那樣的夢,我無法反駁他;他知道我無法反駁他。但神揭露他們的詭詐。也許假先知將所要說的向他們的死黨耳語一番,說:我做了夢,我做了夢;但神聽見了他們的交談。神的眼目鑒察人心,他們無論用什麼手段欺騙百姓,神都看在眼裡,說:要到幾時呢?我豈能一直容忍下去?難道那些先知真以為(有人這樣理解)能永遠說假預言、預言本心詭詐嗎?難道他們不明白這是大大得罪神、大大欺負百姓、是為自己預備審判嗎?
2.要叫他們思想,把偽造的啟示加給百姓,把自己的想像說成是受神的感動,結果定會叫人藐視信仰,淪為無神論者,淪為不信的人;這正是他們的真實目的所在,儘管口頭上不斷提到神的名,在所說的話前面加上一句:這是耶和華說的。然而神說:他們想要藉著他們的夢使我的百姓忘記我的名。他們的目的是叫百姓不敬拜神,不理會神的律例典章,不理會真先知,正如他們列祖因巴力忘記神的名一樣。注意:撒但所圖的大事就是叫百姓忘記神,忘記神用以顯明自己的一切;他有很多詭計試圖叫人忘記神。有時他設立假神(叫人愛上巴力,很快就忘記了神的名),有時他歪曲真神,仿佛他不過就是和我們一樣的人。假裝得了新啟示,其後果十分危險,不亞於否定所有的啟示;奉神之名的假先知也許比奉巴力之名的假先知更容易傷害敬虔的實意,因為它往往不容易提防。
![]() |
| 耶和華說:「我的話豈不像火,又像能打碎磐石的大錘嗎?」 |
4.要叫他們思想,只要還在這條路上走,神就與他們反對。這句話說了三次(第30,31,32節)。看哪,我必與他們反對。他們裝作站在神一邊,使用他的名,實際上卻是與他反對;在他眼裡,他們就是與他反對的。全能的神與他們反對,他們豈能長久平安、豈能安穩呢?這些先知向百姓承諾必有平安,神卻向他們宣戰。這裡指控他們的罪名是:
(1)偷竊:那些先知各從鄰舍偷竊我的言語。有人理解為他們偷竊好先知所傳神的話;偷竊他們的講章和言辭,然後將自己的話摻雜進去,好比缺德的小販將壞商品混進好商品,指望賣出好價錢。這些人不明白真先知的心思,卻仿效他們的言語,從中挑出些好的來,然後傳給百姓,像是自己的話,卻是十分彆扭,和其餘的話不相配。瘸子的腳空存無用;箴言在愚昧人的口中也是如此(箴言26:7)。也有人理解為百姓當中有人領受了神的話;他們將其從別人心裡偷去,就如比喻中說的那惡者將好種子奪去一般(馬太福音13:19)。有人似乎因神的話語受了感動,他們就含沙射影,削弱神的話語在這些人心裡的權柄和功效。
(2)偽造印章。神與他們反對(第31節),因為他們在向百姓演講時隨意用舌,說自以為合宜的話,然後強按給神,謊稱這話從神而來,說:這是耶和華說的。有人理解為:他們花言巧語,向眾人獻殷勤,單說好聽的,從不批評人,也不警告人,他們的口如奶油光滑(詩篇55:21)。就這樣他們極盡諂媚,從百姓獲利,並且極其放肆褻瀆,竟然把神當成謊言的包裝,說是耶和華說的。他們將謊言之父的私生子放在神的門前,這是對真理之神最大的不敬。
(3)欺騙(第32節):我與他們反對,因為他們以幻夢為預言,謊稱受感,其實都是自己發明的。這真是可怕的欺詐;雖然常言道:買者自當謹慎,又道:若有人要受騙,那就讓他受騙;但他們仍是不可原諒的。百姓走錯路,輕易上當,不試驗各樣的靈,這固然是他們的錯,但這更是假先知的錯,因為是他們以謊言和矜誇使百姓走錯了路,是他們在講道時奉承,使得眾人沉迷在罪中,是他們鬆散污穢的言行,使得眾人在罪中不願回頭。
[1.] 神堅稱沒有差派他們:我沒有打發他們,也沒有吩咐他們;他們不是神的使者,他們所說的也不是神的話。
[2.] 所以他拒絕賜福給他們,這是公義的:他們與這百姓毫無益處。他們本想叫人安心,卻做不到,因為天意同時在運行,要叫他們不安。他們對這百姓沒有一點好處(有人這樣理解),這裡暗含深意:他們不但沒有給百姓帶來好處,反倒造成很多傷害。注意:凡是敗壞神話語的,即便表面上在傳講神的話,實際上也遠不能造就教會,反倒給教會造成難以想像的傷害。
百姓褻瀆;責備與警告(主前600年)
33「無論是百姓,是先知,是祭司,問你說:『耶和華有甚麼默示呢?』你就對他們說:『甚麼默示啊?耶和華說:我要撇棄你們。』34無論是先知,是祭司,是百姓,說『耶和華的默示』,我必刑罰那人和他的家。35你們各人要對鄰舍,各人要對弟兄如此說:『耶和華回答甚麼?』『耶和華說了甚麼呢?』36『耶和華的默示』你們不可再提,各人所說的話必作自己的重擔(重擔和默示原文同),因為你們謬用永生神、萬軍之耶和華 - 我們神的言語。37你們要對先知如此說:『耶和華回答你甚麼?』『耶和華說了甚麼呢?』38你們若說『耶和華的默示』,耶和華就如此說:『因你們說「耶和華的默示」這句話,我也打發人到你們那裡去,告訴你們不可說「耶和華的默示」。』39所以我必全然忘記你們,將你們和我所賜給你們並你們列祖的城撇棄了;40又必使永遠的淩辱和長久的羞恥臨到你們,是不能忘記的。」
這裡用一個實例來指責百姓褻瀆,不只是祭司和先知褻瀆;和他們所犯的其它大罪相比,這似乎是件小事,但平時話語的褻瀆以及國民語言的敗壞,都是罪惡滔滔的糟糕體現,難怪這裡說起這件事,語氣十分激烈。請注意看:
![]() |
| 你就對他們說:『甚麼默示啊?耶和華說:我要撇棄你們。』 |
1.這是眾先知常用的話;他們用起來極其嚴肅,表示神的話在他們心目中很有份量,十分重要,凡聽見的都應當感覺到其中的迫切。假先知的話沒有份量,神的話不同;他們的話像糠秕,神的話像麥子。褻瀆褻慢者聽了神的話,就當作兒戲,當作笑談;他們逗眾人笑,使得先知在說出神的話語時,眾人嚴肅不起來。注意:撒但將神聖的事當成玩笑和嘲諷的話題,這是他自古以來慣用的伎倆,意圖阻攔神聖事物的功效;嘲笑神的使者就是意圖混亂神的話。
2.也許褻慢人抓住這句話做文章,說成是不宜之詞,是先知的最新發明,古代作家沒有這樣用的。耶和華的話只在那一代和上一代被說成是耶和華的默示,在他們的詞典中找不到那種含義。我們常見世人在別的學術領域隨意創作表達力更強、更有意義的新詞,為何在神學領域不能有所創新呢?但我們尤其要遵行一條原則,那就是神的靈不受我們語言規則的限制。
3.有人認為耶和華的話一旦被稱為默示,那就表示某種責備和警告的話,仿佛將重擔加給了聽眾(我覺得這樣的說法並非全對),所以他們帶著嘲諷的語氣使用耶和華的默示一詞,言下之意是責怪神對他們總是凶得很,總是招惹他們,總是嚇唬他們,使得他們一聽見神的話,心裡總是忐忑不安。他們把神的話當成了重擔,於是就和神的使者爭吵,說是他們把神的話搞成了重擔。末世的褻慢人就是如此,輕看天堂和救恩,責怪忠心的傳道人在講道中談到地獄和定罪。總的來說,不論世人如何輕看神的話,至大的神看見有人把神聖之物當成笑談,拿聖經上的話來開玩笑,從而把經上的真理和律法當成兒戲,就向他們發怒。我堅信這樣的花招並無智慧可言,最後都會顯出愚昧來。現在你們不可褻慢,恐怕捆你們的綁索更結實了(以賽亞書28: 22)。犯這樣罪的,有假先知,也許他們來是向真先知偷竊神的話,有祭司,也許他們來是想找尋控告真先知的證據,也有百姓,他們從褻瀆的祭司和先知那裡學會拿神的事開玩笑。眾祭司和眾先知乃是眾人作惡的首領,若非他們指路,眾人不會這樣冒犯這位先知和他的神。
II。這裡不但責備他們說話褻瀆,還指教他們如何更為端莊表達自己。這裡並沒有叫眾先知不要使用這個詞,很久以後這個詞還在使用(撒迦利亞書9:1;瑪拉基書1:1;那鴻書1:1;哈巴谷書1:1),而耶利米本人在先前則從未用過,後來也沒有。誠然,很多時候若有詞語或事物被人濫用,那就不要使用;詞句本身雖沒有問題,但若有可能被人歪曲,將人絆倒,那就應該避免使用。但神在此囑咐先知要持守他的準則:他們必歸向你,你卻不可歸向他們(15:19)。不要停止使用這個詞,要叫他們停止濫用。耶和華的默示你們不可再提,不可再用這褻瀆、滿不在乎的口氣(第36節),因為你們謬用永生神的言語,是濫用他的話,那是不虔不敬,是很危險的;你們想,他是萬軍之耶和華—我們的神。注意:我們理當把神看作是至大至善的神,只要這樣看,只要明白我們與他的關係,明白我們在他面前所當盡的本份,就不敢冒犯他,不敢把他的話當作兒戲。冒犯永生的神,萬軍之耶和華,我們的神,那是非常不明智的。那麼他們應該如何表達呢?他告訴他們(第37節):你們要對先知如此說,在詢問他的時候要如此說,耶和華回答你什麼?耶和華說了什麼呢?在詢問鄰舍的時候也要這樣說(第35節)。注意:提起神的事,一定要恭恭敬敬,看作是神的聖言。詢問神的意思,向弟兄詢問他們聽見了什麼,向先知詢問神說了什麼,這樣的做法值得稱讚;但若要表示我們的詢問動機正確,就當按照正確方式來詢問。傳道人應當從中學會,在責備人言行過失的同時,還要教導他們如何改進自己的言行。
III。他們雖受了責備,仍不願離開言語上的惡道,神就在此警告他們必全然毀滅。神雖打發人去禁止他們,他們還在說:耶和華的默示(第38節)。這些人對神的權柄如此肆無忌憚,竟然不聽勸,不願放棄一句無聊話!看看結果如何:
1.凡謬用神言語的,肆意歪曲或濫用神話語的,必被嚴嚴地追討;要叫人知道,嘲笑神的使者是大大得罪神:我必刑罰那人和他的家(第34節),無論他是先知,是祭司,還是平民,都必向他追討。歪曲神的話,嘲笑傳神話語的人,這些都是導致毀滅性的審判臨到家人、導致咒詛臨到全家的大罪。這裡還有一句警告的話(第36節)。各人所說的話必作自己的重擔,意思是:這罪的罪責要重壓在他身上,令其沉到滅亡的深淵。神必叫他們被自己的舌頭所害(詩篇64:8)。神要叫他們因為兒戲而吃盡苦頭,乃至無心再提及耶和華的默示這句話,太過沉重,不敢再開玩笑。他們假意戲耍,實際上卻是像瘋狂的人拋擲火把、利箭,與死亡(箴言26:18)。
2.神的話雖被歪曲,仍必成就。他們不是問耶和華有什麼默示嗎?那就讓先知問他們:你說默示是什麼意思?是說:我要撇棄你們嗎?(第33節)這就是即將壓在他們身上的重擔(第39-40節):「看哪,我,就是我,必全然忘記你們,將你們撇棄。我要離開你們,並且沒有轉回的想法。」凡被神所撇棄、所忘記的,都極其可悲;世人嘲笑神的審判,但不能廢去他的審判。耶路撒冷是神親自揀選當作聖城的,那時他將這城賜給他們並他們的列祖;如今這城要被撇棄,被忘記。神揀選他們,當作親近他的民,如今他們要被撇棄,離開他的面。他們曾經在列國中又大又尊,如今神必使永遠的淩辱和長久的羞恥臨到他們。他們的罪以及所受的刑罰都必成為永遠的羞恥。這件事在此記錄在冊,叫他們遺臭萬年,直到世界的末了。注意:凡嘲笑神話語的,必歸於無有,貽笑四方,神的話卻要至大至尊。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撒母耳記上2:30)。
-------------------------------------------------------------------------------------------------------------------------------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