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本章說的是:
I。從廣義上宣告神對待列國列邦的方法,他輕而易舉,隨己意待他們,如同窯匠弄泥(第1-6節),但所行的都必公義公平。即便宣告他們行將滅亡,只要他們悔改,他就回轉,憐憫他們,而他一旦沿著憐憫的道向他們走來,任何事都不能阻止他繼續施恩,除非他們犯罪(第7-10節)。
II。特別指出猶大和耶路撒冷居民的愚昧,竟離棄他們的神,去拜偶像,儘管常有公平的警示臨到他們,神又滿有善意,他們終究還是走向毀滅(第11-17節)。
III。先知向神控訴那些與他為敵的,逼迫他的,譭謗他的,他們卑鄙無情,不可理喻陷害他;他求神清算他們的惡(第18-23節)。
神的主權;神的良善和公平(主前600年)
1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2「你起來,下到窯匠的家裡去,我在那裡要使你聽我的話。」3我就下到窯匠的家裡去,正遇他轉輪做器皿。4窯匠用泥做的器皿,在他手中做壞了,他又用這泥另做別的器皿;窯匠看怎樣好,就怎樣做。5耶和華的話就臨到我說:6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待你們,豈不能照這窯匠弄泥嗎?以色列家啊,泥在窯匠的手中怎樣,你們在我的手中也怎樣。7我何時論到一邦或一國說,要拔出、拆毀、毀壞;8我所說的那一邦,若是轉意離開他們的惡,我就必後悔,不將我想要施行的災禍降與他們。9我何時論到一邦或一國說,要建立、栽植;10他們若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不聽從我的話,我就必後悔,不將我所說的福氣賜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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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色列家啊,泥在窯匠的手中怎樣,你們在我的手中也怎樣 |
I。神有不容挑戰的權柄和不可阻擋的能力,隨己意使列邦列國成型,並得塑造,以成就他的意圖:「耶和華說:我待你們,豈不能照這窯匠弄泥嗎?(第6節)論能力論權利,我對你們豈不擁有絕對主權嗎?」神對我們的主權,甚至大於窯匠對泥土的主權,因為窯匠只是將泥土做成形狀,而我們的本質和形狀都從神而來。泥在窯匠的手中怎樣,隨他的意思,或倒入模子,或捏成形狀,你們在我的手中也怎樣。這表示:
1.神對我們的主權不容挑戰,他不虧欠我們,可隨己意待我們,也不必向我們交帳,倘若在這點上與他相爭,那是極其荒唐的,好比泥土與窯匠相爭。
2.神隨己意使用我們,改變我們,那是輕而易舉,我們阻擋不了。手一翻,輪子一轉,就能改變泥土的形狀,或做成,或不做成,或重做。同樣地,我們的時日在神手中,不在我們自己,想要與他相爭,那是徒然。這裡說的是列國,再高明、再強大的國,也是神隨己意所造,僅此而已。約伯說得好(約伯記12:23):他使邦國興旺而又毀滅,他使邦國開廣而又擄去。參考詩篇107:33 等,對照約伯記34:29。在神面前,萬民都像水桶的一滴,很快擦去,又算如天平上的微塵,瞬間吹去(以賽亞書40:15),猶如窯匠弄泥一般。
3.從長遠的角度來看,無人能損壞神的榮耀,神若不藉著他們得榮耀,就必在他們身上得榮耀。窯匠做壞了器皿,就做成別的器皿;人若不願成為憐憫的紀念碑,就必成為公義的紀念碑。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就是惡人也為禍患的日子所造(箴言16:4)。神用泥土造我們(約伯記33:6),並且我們在他手裡仍像泥土(以賽亞書64:8);窯匠對泥土有權柄,神對我們豈不也有權柄嗎?參考羅馬書9:21;泥土順服窯匠的智慧和意願,我們豈不應當順服神嗎?參考以賽亞書29:1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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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何時論到一邦或一國說,要拔出、拆毀、毀壞 |
1.當神沿著審判的路向我們走來,那必是我們犯罪在先;這也表示全民悔改可阻止審判降臨(第7-8節):神何時論到一邦或一國說,要拔出保護它的籬笆,令其門洞大開,要拔出令其美麗富饒的果樹,使之荒涼,要拔出它的堡壘,使仇敵自由出入,要拔出其上的居所,使居民被趕逐,被拆毀,好比葡萄園或城邑被拆毀;這時,倘若那國接受了警告,認罪悔改,改變生命,人人轉離惡道,回歸真神,神就必施恩悅納他們,不再與他們相爭,必在憐憫中回轉;他的意念雖不改變,但他的做法會改變,乃至可以說:他必後悔,不將 他想要施行的災禍降與他們。在士師時代,這樣的事時有發生,一旦受欺壓的百姓悔改,神就為他們興起拯救者;一旦他們轉向神,事情立即出現轉機。尼尼微也是如此,但願耶路撒冷也能如此;參考歷代志下7:14。本著誠實的心轉離罪的禍患,可有效避免刑罰的禍患,這是不容置疑的真理;神可輕易使悔改的民從廢墟中興起,好比窯匠在手中做壞了器皿、又重新做一個。
2.倘若神沿著憐憫的路向我們走來,途中若有阻攔,那必是罪的阻攔(第9-10節):神何時論到一邦一國說,要建立、栽植,要為它推動並堅立一切真利益,乃是他所耕種、所建造的(哥林多前書3:9),他何時向它說恩言,事就必成,它就加增,就富有,就壯大,商業發達,政權堅立在義人手中,諸事興旺,凡所行的盡都順利。但如此蒙福的國,若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不聽從他的話,若失去美德,變得敗壞褻瀆,若信仰被人藐視,惡行成為時尚,受人追捧,被人推崇,民中的敬虔風氣普遍衰敗,那時神就向他們轉過手來,拔出他所栽種的,拆毀他所建造的(45:4); 正在進行的善工要停下來,且要任其傾倒,原本預備的恩典,如今要收回,這就叫做他必後悔,不將他所說的福氣賜給他們,就如他在以利家的事上改變主意(撒母耳記上2:30),又如他領 以色列出來,已能看見迦南,又將他們速速送回曠野。注意:在神和一民之間,罪孽是極大的禍患製造者,它奪去神所應許的好處,損壞禱告的功效。它破壞神對他們的善意(何西阿書7:1),影響他們對神的指望。它毀壞他們的安慰,延長他們的苦難,領他們走入困境,耽誤他們的拯救;參考以賽亞書59:1-2。
指責並警告神的百姓;拜偶像的愚昧(主前600年)
11現在你要對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說:『耶和華如此說:我造出災禍攻擊你們,定意刑罰你們。你們各人當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改正你們的行動作為。』12「他們卻說:『這是枉然。我們要照自己的計謀去行。』各人隨自己頑梗的惡心做事。」13所以,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且往各國訪問,有誰聽見這樣的事?以色列民(原文是處女)行了一件極可憎惡的事。14黎巴嫩的雪從田野的磐石上豈能斷絕呢?從遠處流下的涼水豈能乾涸呢?15我的百姓竟忘記我,向假神燒香,使他們在所行的路上,在古道上絆跌,使他們行沒有修築的斜路,16以致他們的地令人驚駭,常常嗤笑;凡經過這地的必驚駭搖頭。17我必在仇敵面前分散他們,好像用東風吹散一樣。遭難的日子,我必以背向他們,不以面向他們。
這幾節經文似乎是將本章前半段所闡明的普遍真理具體應用於猶太民和他們的現狀。
I。神在前面說要拔出、拆毀、毀壞,這裡直接針對他們,因為他們的光景符合這部份審判的原則(第11節);神說:「現在你要去告訴他們,我造出災禍攻擊你們,定意刑罰你們。事態的發展明顯表示你們正走向滅亡。看看你們如何待神,便知這一切都是你們自取;再看看他如何待你們,便知這是他的用意。」他造出災禍,好比窯匠造出器皿,合他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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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們各人當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改正你們的行動作為 |
III。他預見到他們仍要頑固,拒絕他的呼籲,儘管這呼籲對他們有利(第12節);他們說:「這是枉然,如果說不回頭離開惡道就得不到拯救,那就不要拯救,因為我們要照自己的計謀去行。先知說得再多,理由再充分,強調得再多,也不管用;我們要不惜代價,照自己的計謀去行;各人隨自己頑梗的惡心做事,不受神律法的約束。」注意:罪人之所以導致滅亡,就是因為他們隨意妄行。他們隨心所欲,還妄稱這是自由,其實卻淪為情慾的奴隸,且是最糟糕的奴役。有的人被罪所騙,心裡剛硬,就連口頭承諾改正都不願意,真是奇怪;他們甚至公然抗拒神的審判,說:「我們要照自己的計謀去行,任憑神照他的計謀去行,後果我們負責。」
IV。他譴責他們頑固不化,恨惡改革,愚蠢至極。從未有過如此荒唐的百姓,從未見過標榜有理性的人,行出如此沒有理性的事來(第13節):你們且往各國訪問,各國不像猶大和耶路撒冷那樣有神的啟示,有神諭,有先知,但即便在他們當中,有誰聽見這樣的事?尼尼微人聽見了警告,就從惡道上轉回。哪怕是最壞的人,若知道錯了,尤其是因犯錯開始受到了擊打,也至少會承諾要改過,要努力自新。以色列的處女卻公然不願悔改,無論良心或天意如何勸說,仍一意孤行,於是就行了一件極可憎惡的事。她已許配給神,本當為他持守貞潔,但她卻遠離他,拒絕回歸。注意:若有人因罪而陷入困境,又因拒絕悔改而陷入絕境,那就是一件極可憎惡的事,足以叫人一想起來就發抖。故意不悔改是最令人作嘔的自我謀殺,是極可憎惡的事,人人都當厭惡。
V。他指出他們在兩個方面愚蠢至極:
1.所犯罪行的實質。他們離棄神,去拜偶像,那是最可憎的事,如此自欺十分危險(第14-15節):黎巴嫩山上融化的雪,流向田野的磐石,成了清澈甘甜、晶瑩剔透的泉水,口渴難禁的客旅豈能離開呢1?他怎會離開這泉水、視若罔聞、以為還不如水坑裡的髒水呢?在炎熱的夏日,從別處流下的涼水豈能離棄呢?不能,人在炎熱乾涸之地饑渴難忍,遇見清涼的溪水,必取而飲之,不會轉身離去。我們的註腳這樣翻譯:「出門在外的客旅豈能離開平坦的田野,走在崎嶇不平的岩石上?豈能走在深淺難料、行走艱難的黎巴嫩雪地裡?流淌的溪水豈能拋棄、代之以外邦的冷水?不能,在這些事上,人人都明白什麼是好的,並且都會持守好的,不會放棄所確定的,代之以不確定的。但我的百姓竟忘記我(第15節),竟離棄活水的泉源,去追求那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2:13)。他們向假神燒香,這些偶像都是虛無的虛無,不像所聲稱的,無力行出他們所期望的。」客旅所具備的一般常識,他們不具備,反倒是首領引他們走錯路,他們也甘願被誤導。
1欽定本將第14節譯為:人豈能離開來自田野磐石的黎巴嫩的雪?豈能離棄從別處流下的涼水呢?
(1)他們偏離了古道,這古道是神的律法所命定的,歷代聖者都走過,因而也是通往旅途終點的正道,是安全的道,很多人走過,很容易找到,也很容易走。可當你勸他們走那善道古道,他們卻斷然否定(6:16)。
(2)他們選擇了歧路,行沒有修築的斜路,不走大道,不走官路;若走官路,便可平安,且必通向正確的終點,但他們卻走泥濘的路,崎嶇的路,使人絆跌的路;拜偶像的路就是這樣的(所有犯罪的路都是這樣的路,是虛謊的路,佈滿絆腳石的路),他們卻選擇這樣的路,還要領別人走在其中。
2.所犯罪行的惡果。這事本身雖惡,但若以為其中有好處,或許還情有可原。但其直接的後果乃是全地荒涼,自己遭災(全地荒涼,其上的居民必然遭災),他們和他們的地都被人常常嗤笑。若有人被警告,仍一意孤行,那就配得被人嗤笑。凡經過這地的看見,都驚駭搖頭,曾是萬國的榮耀(以西結書20:6),如今成了荒涼之地,有的驚訝,有的惋惜,有的誇勝。他們搖頭,視為笑談,責備他們愚昧,竟然離棄神,離棄自己的本份,自食其果。注意:凡背離神的,人人都嗤笑;這樣的人既然嘲笑耶和華,自己就被嘲笑,這是公義的。他們的地既已荒涼,自己也趨向滅亡,這裡宣告說(第17節):我必在仇敵面前分散他們,好像用東風吹散一樣,用那猛烈的東風,將他們在仇敵面前趕來趕去,無路可逃。他們不但要在仇敵面前逃竄(不能有序撤退),還要分散,四處逃竄。而最大的災禍是:遭難的日子,我必以背向他們,不以面向他們。神若面向我們,向我們微笑,若支持我們,顯明他的恩惠,我們即便在苦難下,也比較容易承受;但他若背向我們,顯明他的怒氣,若不垂聽我們禱告,拒絕幫助我們,若離棄我們,任憑我們,遠離我們,那我們就遭殃了。他掩面,誰能見他呢(約伯記34:29)?神如此待他們,是因為他們如此待神:他們以背向我,不以面向我(2:27)。若有人在平順的日子對神粗魯無禮,不能盡職,公義的神就在他們遭難的日子遠離他們。神對那些表面虔誠、實際上作惡的人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離開我去吧(馬太福音7:23),到那日,這裡所說的就完全應驗了。
逼迫者的行為;預言性的詛咒(主前600年)
18他們就說:「來吧!我們可以設計謀害耶利米;因為我們有祭司講律法,智慧人設謀略,先知說預言,都不能斷絕。來吧!我們可以用舌頭擊打他,不要理會他的一切話。」19耶和華啊,求你理會我,且聽那些與我爭競之人的話。20豈可以惡報善呢?他們竟挖坑要害我的性命!求你記念我怎樣站在你面前為他們代求,要使你的忿怒向他們轉消。21故此,願你將他們的兒女交與饑荒和刀劍;願他們的妻無子,且作寡婦;又願他們的男人被死亡所滅,他們的少年人在陣上被刀擊殺。22你使敵軍忽然臨到他們的時候,願人聽見哀聲從他們的屋內發出;因他們挖坑要捉拿我,暗設網羅要絆我的腳。23耶和華啊,他們要殺我的那一切計謀,你都知道。不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也不要從你面前塗抹他們的罪惡,要叫他們在你面前跌倒;願你發怒的時候罰辦他們。
先知在此和早些時候一樣,引進了他自己的故事,但對我們仍然很有教導性。
I。看看逼迫者的慣用手段,在耶利米的仇敵身上可以看出(第18節)。
1.他們聚首商議如何處置他,既要因他所說的報復他,又要封住他的口,不准他再說:他們說,來吧,我們可以設計謀害耶利米。與神的百姓和傳道人為敵的,往往個個狡猾,還要彼此聯手傷害他們。一個人無法傷害信仰,就聯手作惡。惡人設謀害義人(詩篇37:12)。該亞法、祭司長和眾長老也是這樣對付我們那可稱頌的救主。地獄的門常用大量可詛的計謀抵擋天上的國。神在前面說(第11節):我造出災禍攻擊你們;他們在此卻仿佛定意要與他對抗到底,以為自己高明,勝過無窮智慧的神,決意要設計謀害神的先知,不只是謀害他的性命,還要抵擋他所傳的道,以為靠計謀就能得手。人若指望廢去神的計謀,那就是癡心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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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吧!我們可以設計謀害耶利米 |
(1)耶利米不可能是真先知,定是假冒的,是僭越者,因他沒有祭司授權,又和其他先知說得不同,倘若任由他繼續下去,其他先知的權柄就會被輕看。「倘若耶利米被看作神諭,那我們的祭司、智慧人和先知就會威風掃地;我們必須維護他們的名聲,所以一定要叫他禁聲。」
(2)他的預言不可能從神而來,因他責備先知和祭司,指責他們領頭作惡(5:31),欺騙百姓(14:14);他預言他們的心都要消滅,都要驚奇(4:9),又說智慧人要慚愧驚惶(8:9-10),祭司和先知都酩酊大醉(13:13)。這些話特別使他們心生苦毒。他們自以為神的應許與他們的祭司和先知同在,不相信他會離開他們。會眾的領路人不可能犯錯,若有人預言他們昏昧,就該被當作假先知。就這樣,他們假意為會眾大發熱心,實際上卻在詆毀會眾最好的朋友。
3.他們一致同意要盡可能詆毀他的名聲:「來吧,我們可以用舌頭擊打他,把惡名加到他身上,使他背上壞名聲,把他說成是可鄙的,配得譴責,說成是可憎的,不配寬容。」這就是他們的計謀:把最壞的譭謗盡數扔過去,指望總有些會粘在他身上,給他披上熊皮,不然就無法下套害他。設謀的人多半是有頭有臉的,從他們舌頭上出來的譭謗話非同小可,所說的無論多麼虛假,官府和百姓也會信,使他落入官府的刑罰,百姓的憤怒。這樣的口舌誹謗不只是鞭打,簡直是深深的傷害;人若能被隱藏,不受口舌之害(約伯記5:21),那是極大的憐憫。
4.他們為了給別人作樣子,就決意不聽他的,儘管他的話很有份量,證明是從神而來的信息:我們不要理會他的一切話;無論對錯,一概把他所說的當成是他的話,不是神的話。人若鐵了心不願聽,不相信,即便聽見了神的話,對他們又有何益呢?不僅如此:
5.他們為了叫他閉口,還決意要置他於死地(第 23 節):他們要殺我的那一切計謀。他們獵取人寶貴的生命(箴言6:26),那果然是寶貴的生命。耶路撒冷的這項惡名自古就有:你常殺害先知(馬太福音23:27),恨不得趕盡殺絕。
II。看看受逼迫者常用的解脫之法。這是耶利米在受難時常用的。他立即藉著禱告向神求,因而得平安。
1.他求神理會他和他的事(第19節)。他所說的,他們一概不聽,他所申訴的,他們一概不承認,他的疾苦,他們一概不問;但他說:耶和華啊,求你理會我。這對忠心傳道人來說是一種安慰,儘管人不理會他們的祈禱。他向神求,因為神是不偏待人的審判者,他聆聽雙方的說詞;凡是審判官,都當如此。求你理會我,且聽那些與我爭競之人的話;聽聽他們如何為自己辯護,如何攻擊我,然後求你顯明你坐在寶座上,按公義審判(詩篇9:4)。聽聽那些與我爭競之人所說的,何等吵嚷不休,何等虛假惡毒,求你按他們口裡所出的,定他們有罪,叫他們被自己的舌頭所害(詩篇64:8)。
2.他控訴他們卑鄙,有負於他(第20節):「豈可以惡報善呢?作惡的豈能逍遙法外?豈不應該以善報惡嗎?」參考撒母耳記下16:12。以善報善是人道,以惡報惡是禽獸,以善報惡是屬基督的,而以惡報善則是屬魔鬼的,極其荒唐可惡,難以想像,但神必伸冤。看看他們待他何其惡:
他們竟挖坑要害我的性命,意在奪去他的性命(不達目的決不甘休),並且不是正大光明,不是公開挑戰(那樣他也許還有自衛的機會),而是用卑鄙、怯懦、隱密的手段:挖坑害他,叫人防不勝防;參考詩篇119:85。再看看他待他們何其善:求你紀念我怎樣站在你面前為他們代求;
他曾在神面前替他們代求,曾用自己在天上的影響力為他們祈禱,這是能從先知得到的最大恩情:他是先知,要為你禱告(創世記20:7)。摩西常為以色列禱告,他們卻與他相爭,有時還說要用石頭打死他。在他們即將滅亡的緊要關頭,在他們最需要他禱告的時候,他將這份恩情給了他們。神的忿怒由他們自己挑起,並且即將落在他們頭上,但他站在破口(像摩西一樣;詩篇106:23),使神的忿怒向他們轉消。
(1)這在他們實在是卑鄙。忘恩負義是最大的駡名,沒有更壞的。但這些人既忘記自己的神,自然也不認自己最好的朋友。
(2)這在他實在是痛苦,大衛也是如此(詩篇35:13),他們與我為敵以報我愛(詩篇109:4)。罪人就是這樣惡待那至大的代求者,將他活活釘死在十字架上,在地上說他的壞話,他的血卻在天上為他們說好話。參考約翰福音 10:32。
(3)但這對先知而言也是一種安慰;他們雖苦待他,他的良心卻為他作證,證明他對他們仁至義盡;在這樣的禍患日子能有良心作證,也必成為我們的喜樂。好流人血的,恨惡完全人,但正直人追求靈魂1(箴言29:10)。
1欽定本將箴言29:10譯為:好流人血的,恨惡完全人,但正直人追求靈魂。
3.他預言神必審判他們,這不是出於復仇心理,而是對他們的惡行表達預言性的義憤(第21-23 節)。
(1)願他們的家人缺食挨餓:「願你將他們的兒女交與饑荒,無雨之地的饑荒,被圍之城的饑荒。願父輩的罪孽在子女身上得清算。」
(2)願爭戰的刀劍將他們剪除,仇敵手中無論拿著什麼,都是神手中公義的刀劍:「願你用刀劍的手將他們倒出來(原文如此),願他們血流成河,願他們的妻無子,且作寡婦,願他們的男人被死亡所滅(有人覺得先知指的是瘟疫);願他們的少年人(少年人本是這一代的力量,也是下一代的希望)在陣上被刀擊殺。」
(3)願戰爭的驚恐和荒涼忽然抓住他們,令其措手不及,叫他們所受的刑罰與他們所犯的罪相當(第22節):「你使迦勒底軍忽然臨到他們的時候,捉拿他們和他們的家人、俘虜他們、奪去他們財產的時候,願人聽見哀聲從他們的屋內發出,大聲尖叫;」他們就是這樣對付耶利米的,意圖在他不知情的時候忽然將他消滅:「他們挖坑要捉拿我,像捉拿野獸一樣,暗設網羅要絆我的腳,像捉拿食人鳥一樣。」注意:若有人企圖給人暗設網羅,到了禍患的日子自己必落進網羅;這是公義的。
(4)願神按他們的罪待他們,決不輕饒:「不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也不要從你面前塗抹他們的罪惡;不要讓他們逃脫你公義的懲罰;願他們躺臥在那些罪不得赦免之人的痛苦之下。」
(5)願神的忿怒毀滅他們:願他們在你面前跌倒。這表示公義正在追趕他們,他們試圖逃逸,卻是枉然:「他們在逃跑的路上必跌倒,既然倒地,就必被追上。」那時,就是你發怒的時候,願你辦他們(他沒有說如何辦他們),按你的旨意辦他們,如同辦那些惹你發怒的人。不過這段話寫下來,不是叫我們模仿。耶利米是個先知,他受先知之靈感動,預見到毀滅必臨到逼迫他的人,便可這樣禱告,我們不可如此;倘若我們以此為榜樣,用這些話來詛咒別人,還以為有理,那就是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路加福音9:55);我們的主藉著他的誡命和榜樣教導我們: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淩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路加福音6:28)這段話寫下來,是要我們受教,從中學會:
[1.] 若有人撇棄屬神先知代禱的好處,就會受他們禱告的控訴,這是公義的。
[2.] 迫害是大罪,很快就會叫國民的罪孽滿盈,且必導致最痛苦的滅亡。
[3.] 人若在神和他先知的恩情面前不為所動,遲早會感覺到神和先知的忿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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