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本章寫作時適逢大乾旱,缺雨。這場審判始于約西亞作王後期,但似乎一直延續到約雅敬作王的前期:較小的審判奉差遣而來,警告人們若不藉著悔改避免受審判,就會有更大的審判到來。這次災禍先前提到過好幾次,但本章則更為詳細。這裡說的是:
I。淒涼的形容(第1-6節)。
II。求神止息這場災禍,向他們的地再施憐憫(第7-9節)。
III。嚴正宣告神必繼續與他們相爭,因為他們繼續犯罪(第10-12節)。
IV。先知責怪假先知,以此替百姓開脫,又向欺哄人的和被欺哄的宣告判決(第13-16節)。
V。神指示先知,與其替他們代求,還不如為他們哀歎,但他仍繼續為他們代求(第17-22節)。
大乾旱引發哀歌;求憐憫;與神爭辯(主前606年)
1耶和華論到乾旱之災的話臨到耶利米:2猶大悲哀,城門衰敗。眾人披上黑衣坐在地上;耶路撒冷的哀聲上達。3他們的貴胄打發家僮打水;他們來到水池,見沒有水,就拿著空器皿,蒙羞慚愧,抱頭而回。4耕地的也蒙羞抱頭;因為無雨降在地上,地都乾裂。5田野的母鹿生下小鹿,就撇棄,因為無草。6野驢站在淨光的高處,喘氣好像野狗;因為無草,眼目失明。7耶和華啊,我們的罪孽雖然作見證告我們,還求你為你名的緣故行事。我們本是多次背道,得罪了你。8以色列所盼望、在患難時作他救主的啊,你為何在這地像寄居的,又像行路的只住一宵呢?9你為何像受驚的人,像不能救人的勇士呢?耶和華啊,你仍在我們中間;我們也稱為你名下的人,求你不要離開我們。
第一節是本章的標題:本章確實關乎乾旱之災,其中卻多有先知的禱告;但若說這是耶和華論到乾旱之災的話臨到他,也並非不可,因為凡是蒙悅納的禱告,都是神放在我們心裡的;所達到他面前的,沒有一句是我們的話,都是首先從他而來的。我們在這段經文中看見:
I。本性的語言,因災禍而哀歎。諸天如銅,露水凝結,大地就如鐵,寸草不生,遍地憂愁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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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地的也蒙羞抱頭;因為無雨降在地上,地都乾裂 |
2.那地的高官感覺到了這場審判(第3節):他們的貴胄打發家僮打水,也可能是打發自己的兒女,因為用不起僕人,不得已將他們辭去,只好訓練自己的兒女在很小的時候就幹活,尤其是像打水這樣必不可少的活。經上說亞哈和俄巴底亞在類似的困境中親自出來找水,一個是王,一個是家宰(列王紀上 18:5-6)。不過更有可能是他們的手下,或僕人或下級官員,是打發他們出來找水,沒有水就不能活命;但他們一無所獲:拿著空器皿,抱頭而回;沒有雨水,泉源乾涸,打發他們出來的主人就蒙羞慚愧,極其失望。他們蒙羞不因犯罪,不因罪惡感,在神話語的責備下仍不自卑,以為仗著自己的財富和尊貴便可不必悔改;但他們引以為傲的,神卻叫他們引以為恥,叫他們明白即便還未到地獄,高貴的身份也不能換來一滴水涼涼舌頭(路加福音16:24)。當我們讀到這段形容災禍的經文,但願我們都能因為有水而感恩,不必親身經受災禍,也能學會珍惜。最不可或缺的,也是最豐富的。
3.務農的尤其首當其衝(第4節):耕地的蒙羞抱頭,田地乾硬,不能下鋤,地土乾裂,仿佛不需要鋤頭一般。他們因閒散而蒙羞,無事可做,也就沒有指望。懶惰人因冬寒不肯耕種(箴言20:4),他不因愚蠢而感到羞愧,反倒是勤懇的農夫,因為太過乾熱不能耕地,就為自己的遭遇而羞愧。可見務農的真是一點都離不開神的護理,總要時時注目,若不是神澆透地的犁溝(詩篇65:10),他們就不能耕地,也不能滿懷盼望撒種。
4.就連野獸的處境也很可憐(第5-6節)。世人犯罪,導致審判臨到大地,連動物也跟著呻吟;先知提到這點,是為了求神憐憫。猶大和耶路撒冷犯了罪,但母鹿和野驢呢?他們做了什麼?母鹿是歡快的動物,可愛溫順,對小鹿尤其呵護;但它們的處境糟糕到了極點,不得不逆著本性,離開小鹿,只因要往別處尋覓青草,哪怕是剛產的,離不開母鹿的;如果找不到,只好撇棄它們,因為無法哺乳。母鹿沒有青草給小鹿吃,極其難過,甚於自己沒有青草吃,真該叫那些本該為家人積攢但卻只顧自己揮霍的人羞愧。母鹿生子,經上說是除掉疼痛(約伯記39: 3),但她仍操心不斷;不過正如那裡後面的經文所言,她很快就能看見好結果,這子漸漸長大,不再給她添麻煩(約伯記39:4)。這裡則不同,她最大的麻煩是它們沒有吃的。就連野驢都可憐得很(儘管這樣的動物,無人喜歡);雖說曠野作牠的住處(約伯記39:6),但即便如此還是太熱,呼吸困難,只好儘量往高處去,那裡的空氣最涼快,牠們喘氣好像野狗,像那些因為太熱不斷喘氣的動物。牠們眼目失明,氣力不加,因為無草,沒有食物。家養的驢服事主人,可享用主人的槽(以賽亞書 1:3),主人供牠吃喝,使牠效力,野驢卻嗤笑趕牲口的喝聲(約伯記39:7),不得不露宿曠野;既不願效力,就只好自生自滅。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帖撒羅尼迦後書3:10)。
II。恩德的語言,因罪孽而哀歎,因災禍的緣故向神哭訴。百姓禱告不積極,先知在此替他們禱告,因而也激發他們為自己禱告,並且將禱告的話放在他們口中,供他們使用,希望蒙垂聽(第7-9節)。這段禱告:
1.謙卑認罪。每當我們祈求避免審判或挪去審判的時候,都應當承認我們的罪孽作見證告我們。我們的罪見證我們的不是,凡真心悔改的,都是這樣看待罪孽的。罪孽作見證,清楚明白,無可否認。罪孽見證我們的不是,定我們有罪,導致我們現在蒙羞,將來被定罪。罪孽否定並推翻我們一切辯詞,因而不只是指控,也是反駁。倘若我們鼓吹自己優秀,倚靠自己的義行,罪孽就見證我們的不是,證明我們剛愎自負。倘若我們與神相爭,說是他給我們受苦,不仁不義,我們的罪孽就見證我們的不是,證明是我們錯怪了他;因為我們本是多次背道,叛逆極大,因而得罪了你,次數太多,無法掩蓋,又多又惡,無法開脫,果然是得罪了你。
2.迫切乞求憐憫。「我們的罪孽雖然作見證告我們,很不利於我們在急切關頭求恩惠,但我們還是求你行事。」他們沒有說求神具體做些什麼,只將這件事交托給神,凡悔改祈求的,本該如此:任憑你隨意待我們吧(士師記10:15)。不能說:求你這樣行,這時行,而應該說:求你為你名的緣故行事,行那最能榮耀你名的事。注意:禱告中最有力的辯詞,都從榮耀神的名而來。「主啊,求你行此事,好叫你的憐憫顯為大,你的應許成全,你在世上的利益得維護;我們自己乏善可陳,一切都在乎你。」這段禱告中還有一個請求,並且相當適宜(第9節):“「你不要離開我們,不要收回你的恩惠,你的同在。」注意:我們應當擔心神離開我們,而不是擔心屬世的福份被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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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和華啊,你仍在我們中間;我們也稱為你名下的人,求你不要離開我們 |
(1)他們想當然地認為他定會在他們落難時施行拯救,儘管他們的罪孽作見證告他們,因為在他,憐憫常向審判誇勝。先知好比古時的摩西,很願意盡力替他百姓說好話,他雖不得不承認他們犯了很多大罪(出埃及記32:31),卻仍祈求說:你是以色列所盼望的。神鼓勵他百姓以他為所盼望的,常自稱是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磐石,以色列的聖者。他將他的話語賜給以色列,叫他們以他的話語為所盼望的;在以色列中仍有人單單以神為所盼望的,指望他在患難時作他們的救主,不指望在別處得著拯救;「你多次拯救了他們,在他們山窮水盡的時候拯救他們。」注意:神既然是他百姓的全能救主,他們就應當在困境中以他為盼望;
他既然是他們獨一的救主,他們就應當單單以他為盼望。他們也是這樣祈求的:「你仍在我們中間;我們有你同在的特別記號,就是你的殿,你的約櫃,你的聖言,我們也稱為你名下的人,你是以色列的神;所以我們大可盼望你不會離開;我們是屬你的,求你拯救我們。我們稱為你名下的,所以任何災禍臨到我們,都是有損你的顏面,仿佛你沒有能力拯救你的百姓一般。」先知常告誡眾人,口稱信神不能免於神的審判;這裡他卻用這點來與神辯論;摩西也是這樣(出埃及記32:11)。即便如此,就今世的刑罰而言,也有相當的果效,因為神是施憐憫的神。古人雲:盡力爭辯,方能有果效。
(2)所以他們一想到他沒有出面拯救,就滿心愁苦,雖不能怪他不義,卻仍謙卑與他理論,求他為榮耀他名的緣故施恩。如果他不施恩:
[1.] 就顯得不關心自己的百姓:埃及人會說些什麼?他們會說:「以色列的希望和救主不在乎他們,他在這地像寄居的,毫不關心當地的利益;他曾稱他的殿為永遠的安息,如今不再是永遠的安息,他在那裡像行路的只住一宵,如客棧一般,從不過問殿裡的事,也從不在乎。」神絕非如此,但有時卻似乎如此,仿佛不在乎教會的生死:基督的門徒遇見風浪,他卻在睡覺。
[2.] 就顯得沒有能力施行拯救。有一次仇敵說:耶和華沒有能力把這百姓領進迦南,所以任由他們死在曠野(民數記14:16),現在他們又會說:「他不是智慧不足,就是能力不足,不是受驚的人(雖有理性,卻因受了驚,束手無策),就是不能救人的勇士,被更有能力的勇士所制伏;雖是勇士,仍然是人,能力有限。」這些話中的任何一點,都是大大冒犯神的榮美,決不能容忍;所以,我們堅信神在我們中間,為何他變得像寄居的一般?全能的神為何像個普通的勇士,一旦受了驚,就愛莫能助,不能拯救?我們在禱告中,理當表示更關心神的榮耀,而不是我們自己得安慰。主啊,你為你的大名要怎樣行呢(約書亞記7:9)?
神的警告(主前606年)
10耶和華對這百姓如此說:這百姓喜愛妄行(原文是飄流),不禁止腳步,所以耶和華不悅納他們。現今要紀念他們的罪孽,追討他們的罪惡。11耶和華又對我說:「不要為這百姓祈禱求好處。12他們禁食的時候,我不聽他們的呼求;他們獻燔祭和素祭,我也不悅納;我卻要用刀劍、饑荒、瘟疫滅絕他們。」13我就說:「唉!主耶和華啊,那些先知常對他們說:『你們必不看見刀劍,也不遭遇饑荒;耶和華要在這地方賜你們長久的平安。』」14耶和華對我說:「那些先知托我的名說假預言,我並沒有打發他們,沒有吩咐他們,也沒有對他們說話;他們向你們預言的,乃是虛假的異象和占卜,並虛無的事,以及本心的詭詐。15所以耶和華如此說:論到托我名說預言的那些先知,我並沒有打發他們;他們還說這地不能有刀劍饑荒,其實那些先知必被刀劍饑荒滅絕。16聽他們說預言的百姓必因饑荒刀劍拋在耶路撒冷的街道上,無人葬埋。他們連妻子帶兒女,都是如此。我必將他們的惡倒在他們身上(或譯:我必使他們罪惡的報應臨到他們身上)。」
本章中神和先知之間的辯論有點像葡萄園主和園丁之間圍繞著無花果樹不結果子一事的辯論(路加福音13:7)。園主公義,要將它砍了,園丁好心,懇求緩刑。耶利米在前面迫切禱告,求神向這百姓再施憐憫。但在這裡:
I。神駁回他的求情,指出這樣做不妥。他在回答的時候說對這百姓(第10節)。他不是說對我的百姓,表示他不再認他們,因為他們毀約在先。他們確是稱為他名下的,在他們當中確有他同在的標記,但他們犯了罪,惹怒了神,神就離去。這點先知先前都承認,但儘管如此,他仍盼望通過代求和獻祭,為他們求憐憫。於是神在此告訴他:
1.他們不配得赦免。先知在前面承認他們多次背道(第7節),但話雖如此,若能回頭,就還有指望。這百姓卻沒有一點回頭的意思;他們到處漂流,喜愛漂流;背道本是他們的羞辱和痛苦,反倒成了他們的選擇和偏愛,所以才要滅亡。既然喜愛偏離神追求偶像,就不能指望神在他們當中安息。他們漂流,不是出於無奈,也不是因為粗心,而是喜愛。罪人都漂流離開神;他們漂流,乃至失去神的恩惠;而使他們自絕于神恩惠的,就是因為喜愛漂流。他們被告知漂流導致犯罪,接二連三犯罪,最後必滅亡,但他們不聽勸,不禁止腳步。他們不回歸他們的神,在犯罪的道上漸行漸遠,神的先知和神的審判都不能約束他們。如今神要追討他們的罪惡,其原因就在於此。他使天空不下雨,就是記念他們的罪孽,追討他們的罪惡;他們的肥地變為鹼地(詩篇107:34),就是因為他們的罪惡。
2.他們既然拒絕了神,就不能指望蒙悅納,哪怕是拼命禁食禱告,花大價錢獻燔祭和祭牲,也是不能:耶和華不悅納他們(第10節)。他不喜悅他們(原文如此);這百姓喜愛神的對頭,喜愛服事任何人,就是不喜愛服事神,喜愛和任何人相交,就是不喜愛和神相交,面對這樣的民,聖潔的神有何喜樂可言呢?“「們禁食的時候(第12節)(禁食本是表達悔改和改革的合宜方式)獻燔祭和素祭(燔祭和素祭本是表達對中保的信心),他們的禱告雖如此迫切,所獻的祭物也曾蒙悅納,但只因這些都不是出於謙卑、悔改、更新的心,只因他們仍然喜愛漂流,所以我不聽他們的呼求,再大聲也無濟於事;我也不悅納他們,不悅納他們的人,也不悅納他們的行為。」經上早有宣告:惡人獻祭,為耶和華所憎惡;唯有行得好,才能蒙悅納(創世記4:7)。
3.先知在禱告中為他們所求的福份,他們全然失去,因為不聽他所傳的道。神一次次阻止先知,其意義就在於此(第11節):不要為這百姓祈禱求好處,先前也曾阻止他(7:15;11:14)。這不是禁止他表達對他們的善意(神對摩西說:你且由著我;出埃及記32:10;摩西仍繼續為以色列代求),而是禁止他們指望從中得好處,如果他們仍然轉耳不聽律法(箴言28:9)。就這樣,死不悔改之人的下場已定,就如神對撒母耳所說的話決定了掃羅被棄絕一般:你為他悲傷要到幾時呢(撒母耳記上16:1)?所以接下來說(第12節):我要滅絕他們,不只是這場饑荒,還有更重的審判,就是刀劍和瘟疫;神的箭袋裡有很多箭,一支箭射出,人若仍不信服,仍不回頭,就必被另一支箭所滅絕。
II。先知再次為這百姓的固執尋找藉口,不過是個藉口,但他仍願意盡力替他們開脫;他說有先知謊稱有使命從天上來,欺哄他們,向他們保證雖繼續犯罪,必仍得平安(第13節)。他說這話的語氣十分悲哀:「唉!主耶和華啊,這可憐的百姓似乎願意聽從奉你名而來的,有人奉你的名告訴他們,說他們必不看見刀劍,也不遭遇饑荒,說這是你說的,語氣帶有先知般的穩重和自信,說:我要在這地方不斷賜你們長久的平安,真正的平安。我告訴他們正相反,但我眾口難辯,人人都愛聽順耳的話;所以,耶和華啊,求你可憐他們,放過他們,因為是引導這百姓的使他們走錯了路(以賽亞書9:16)。」神若從未警告這百姓要警惕假先知,從未賜給他們分辨真假先知的準則,這樣的藉口也許還說得過去;但如今他們被騙,完全是自己的錯。不過這也教導我們,只要不偏離真理,凡事要儘量往好處想,儘量用愛心來判斷他人。
III。神不僅否定這樣的理由,還譴責瞎眼領路的和瞎眼跟隨的,兩者都要掉到溝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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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先知常對他們說:你們必不看見刀劍,也不遭遇饑荒 |
2.他向那些奉承人的作出判決(第15節)。至於那些惡待這百姓、說他們必有平安、又冒犯神、說是奉了神之名的先知,要叫他們知道,他們自己必沒有平安。他們既向別人說好聽的話,使人以為可免於審判,如今他們自己要先落入這樣的審判。他們向百姓保證這地不能有刀劍、饑荒,但他們自己必被刀劍和饑荒滅絕,顯明他們的保證毫無意義。他們既不能保證自己,焉能保證別人?既不能預見自己的災禍,不能及時躲避,焉能向別人預言平安?注意:凡是向罪人保證犯罪免責的,必有最嚴厲的刑罰等著他們。
3.那些愛聽奉承話的,將面臨同樣下場:聽他們說預言的百姓,既然故意容許自己如此受騙,就必死於饑荒刀劍(第16節)。注意:受騙者不信,欺騙者虛謊,這些都不能廢去神的警告;刀劍和饑荒定要臨到,無論他們如何說相反的話;最覺得穩妥的,必最不穩妥。不悔改的罪人不能因為說不相信會有這樣的事,就逃脫地獄的刑罰;他們所不懼怕的,必親身經歷。這裡警告說,這百姓不但要在刀劍和饑荒中倒下,還要被成串掛起,見證神的公義;他們的屍首要被拋出,拋在耶路撒冷的街道上;凡是街道,都不該出現這種令人作嘔之物:他們卻要在那裡躺臥,無人葬埋;他們的近親本當替他們收屍,但也許因為太窮,不能為之,也許因為餓得慌,無力為之,也許因為傷心過度,無心為之,也許因為絕情,不願為之。就這樣,神必將他們的惡倒在他們身上,使他們罪惡的報應臨到他們身上;盛滿神忿怒的碗必倒在他們身上,乃是他們咎由自取。注意:罪人遭遇大難,應當在其中看見是罪惡導致苦難臨到。這包括假先知的罪惡,也包括這百姓的罪惡;瞎眼的領瞎眼的,兩者一同掉進溝裡,在那裡必同病相憐。
先知的代求(主前606年)
17你要將這話對他們說:願我眼淚汪汪,晝夜不息,因為我百姓(原文是民的處女)受了裂口破壞的大傷。18我若出往田間,就見有被刀殺的;我若進入城內,就見有因饑荒患病的;連先知帶祭司在國中往來,也是毫無知識(或譯:不知怎樣才好)。19你全然棄掉猶大嗎?你心厭惡錫安嗎?為何擊打我們,以致無法醫治呢?我們指望平安,卻得不著好處;指望痊癒,不料,受了驚惶。20耶和華啊,我們承認自己的罪惡,和我們列祖的罪孽,因我們得罪了你。21求你為你名的緣故,不厭惡我們,不辱沒你榮耀的寶座。求你追念,不要背了與我們所立的約。22外邦人虛無的神中有能降雨的嗎?天能自降甘霖嗎?耶和華 - 我們的神啊,能如此的不是你嗎?所以,我們仍要等候你,因為這一切都是你所造的。
猶大和耶路撒冷的可悲現狀在此成了先知哀歎的題材(第17-18節),也成了他為他們禱告和代求的契機(第19節)。我覺得這段哀歎和這段代求一樣,都是受了神的引導,並且第17節這句話,你要將這話對他們說(或作:你要說關乎他們的這番話,或作:你要說這番話,使他們聽見),指這段哀歎的話,也指這段代求的話;這就意味著神收回了先前叫先知不要替他們禱告的話(第11節)。不過很明顯,從這段經文的禱告可以看出,先知並沒有將神的那句話理解為禁止,只是不鼓勵而已,就如約翰一書5:16所說的: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這裡說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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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願我眼淚汪汪,晝夜不息 |
II。他站出來為他們代求,誰知道呢?或者神回轉後悔,也未可知。只要還活著,就還有指望,還有禱告的餘地。他們當中雖有很多人自己不禱告,也不看重先知的禱告,但還是會有人受感動,與他一同禱告,在他禱告時,蓋上阿們的印記。
1.他謙卑與神爭辯,陳明他們的慘狀(第19節)。形勢十分可悲,因為:
(1)他們對神的指望落了空,以為他曾擔保猶大是屬他的,如今似乎全然棄掉,全然丟棄,不再承認和它有任何關係,不再關心它。他們以為錫安是他心之所愛,是他永遠的安息,如今他心厭惡錫安,厭惡那裡的供奉,只因那裡罪孽的緣故。
(2)既然對神的指望落空,所有別的指望也都跟著落空:他們受擊打,遍體鱗傷,卻無法醫治;他們指望平安,暴雨之後往往會有平和的晴天,卻得不著好處,形勢越來越糟糕。他們指望痊癒,卻連喘氣的機會都沒有。「看哪!我們原指望平安進來,但卻是災禍臨門。豈不是嗎?難道你果真棄掉猶大了?你原本大可如此。難道你的心果真厭惡錫安嗎?我們原本配得如此。但你在怒中豈不終究會想起憐憫嗎?」
2.他懺悔認罪,所說的話本是他們該說的,但說這話的人不多(第20節):「我們承認自己的罪惡,承認這地罪孽深重,也承認我們列祖的罪孽;我們學了他們的樣,理當受擊打。我們知道,並且承認,我們得罪了你,因而你是公義的,叫這一切都落在我們身上,但我們認了罪,所以我們指望你的信實和公義,赦免我們的罪。」
3.他表示懼怕神的憤怒,並且憑信心以他的尊榮和應許為祈求的依據(第21節)。他所求的是: 「求你不厭惡我們;你使我們受苦,但千萬不要厭惡我們;你的手擊打我們,但你的心千萬不可擊打,你的意念也不要遠離我們。」他們承認神即便厭惡他們,也是公義的,因他們自己墮落,在他眼中看為可憎;但他們在禱告時說,不要厭惡我們,意思是:「求你再施恩惠,求你的心不要厭惡錫安(第19節)。不要把我們的供奉看為可憎。」他們祈求的依據是:
(1)神的榮耀,他話語的榮耀,他藉著他的話語顯明自己,並且顯為大,超乎萬名:「求你為你名的緣故,不厭惡我們;我們都是稱為你名下的,我們也都求告你的名。」他聖所的榮耀成了祈求的依據:「耶和華啊,求你不厭惡我們,因為那樣會辱沒你榮耀的寶座。聖殿被稱作是榮耀的寶座,從太初安置在高處(17:12),向來是全地所喜悅的(耶利米哀歌2:15),求你不要令其成為嗤笑和驚駭(19:8)。我們蒙羞是當得的,但千萬不可讓我們的羞恥影響到你;不要使聖殿的荒涼導致外邦人嘲諷曾在那裡接受敬拜的那一位,說他不能保護,不願保護,像是對付不了迦勒底的諸神一般。」注意:義人在乎信仰的聲譽,在乎信仰在世上的宣告,勝過個人利益;由此而得的祈禱依據是強有力的,使信心大得堅固。我們可以肯定,神決不辱沒他在地上的榮耀寶座,若有某樣事件虧缺了他寶座的榮耀,必很快有另一樣顯出他的榮耀來,且比先前更加明亮。從長遠的角度來看,神的榮耀必不減少。
(2)神的應許;他們謙卑大膽請他紀念他的應許:求你追念,不要背了與我們所立的約。這不是說他們對神的信實有所懷疑,也不是說他們覺得有必要提醒他一番,而是說倘若他們斗膽以他所說過的話為依據來說服他,他就會以此來說服自己。我就要紀念我所立的約(利未記26:42)。
4.他表示仰望神施恩降雨,那時他們急需雨水(第22節)。即便喪失了以他為立約之神的福份,他們也要緊緊抓住他,以他為大自然的神。
(1)他們決不求告於外邦的偶像,那會是愚蠢的,毫無功效的:外邦人虛無的神中有能降雨的嗎?沒有,以色列遭遇大旱的時候,儘管亞哈時代的全以色列都向巴力求雨,他也愛莫能助;唯有那降火顯應的神(列王紀上18:24),才有能力降雨顯應。
(2)他們決不依賴第二因,不指望自然的供應:天能自降甘霖嗎?不能,若沒有天上神的吩咐,天不能自降甘霖,是他掌管密雲的鑰匙,是他傾倒天上的瓶(約伯記38:37),從樓閣中澆灌大地(詩篇104:13)。
(3)所以他們單單指望他,單單倚靠他:「耶和華 - 我們的神啊,能如此的不是你嗎?我們不是只能指望從你得幫助、只能求助於你嗎?降雨的,賜甘霖的,不就是你嗎?因為這些都是你造的;你造了它們,也賜規律給它們,掌管它們;你造了大自然的水,迴圈不止,成就你的旨意;你引導眾水,隨意使用,所以,我們仍要等候你,單單等候你;要向耶和華求雨(撒迦利亞書10:1)。我們要相信他必在所定的時候降雨,要甘願等候他所定的時候;我們理當如此,並且若如此行,就絕不徒然。」注意:神的主權使我們有義務常常等候他,以他為盼望,他的全能則鼓勵我們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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