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篇
這首詩是故事型的,描述神賜給以色列的大憐憫,描述他們犯大罪惹怒他,也描述他們因為犯罪的緣故,常見他發怒的跡象。詩人在前面那首詩已開始談到神在古時的奇妙作為,為的是在困境中鼓勵自己;他在前面戛然止住,這裡為了造就會眾,又接著同一個話題往下講,並且更為詳盡,不但指出神對他們何等良善,乃是將來施恩憐憫的憑據,也指出他們對神何等卑鄙,因而他的管教乃是公義的,不可埋怨。這裡說的是:
I。這段會眾歷史的引言,要求當時的世代認真聽,也要求將來的世代認真學習(第 1-8 節)。
II。故事從摩西開始直到大衛;用詩歌的形式寫成,便於記憶,也便於傳給後代,唱起來容易因其中的內容受感動,強如平鋪直敘。這首詩的大致內容概括在第 9-11 節,提到眾人眼下所受的責罰(第 9 節),導致這些責罰的罪行(第 10 節),以及神先前的憐憫,突顯他們罪上加罪(第 11 節)。至於具體的內容,這裡告訴我們:
1. 神向他們行了奇妙的事,領他們出了埃及(第 12-16
節),在曠野養活他們(第 23-29 節),降災禍給仇敵(第 43-53 節),最後使他們得了應許之地(第 54-55 節)。
2. 他們忘恩負義,多次大大惹怒神。他們向神發怨言,不信靠他(第 17-20
節);受到刑罰時,假意悔改順服(第 34-37 節),卻試探他,使他憂愁(第 40-42 節)。進了迦南以後,還拜偶像冒犯神(第 56-58 節)。
3. 公義的神在曠野刑罰他們所犯的罪(第 21-22
節),罪惡本身成了他們的刑罰(第 29-33 節),前不久約櫃還要被非利士人擄去(第 59-64 節)。
4. 滿有恩典的神饒恕他們,回過頭來憐憫他們,不計較他們惹怒他。他先前曾赦免過他們(第 38-39 節),前不久還除去了他們自找的刑罰,帶領他們在信仰和政局上都安然居住(第 65-72 節)。每當我們歌唱這首詩,其大致內容對我們很有用,可幫助我們重溫神為我們和他的教會所行的大事,重溫我們在何事上得罪他;其具體內容對我們也很有用,可警告我們遠離古時的以色列人所犯的不信不義的罪;這些事記下來叫我們學功課。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鑒戒(哥林多前書 10:11);參考希伯來書 4:11。
信仰教訓的重要性
(亞薩的訓誨詩。)1-8。1 我的民哪,你們要留心聽我的訓誨,側耳聽我口中的話。2 我要開口說比 喻;我要說出古時的謎語,3 是我們所聽見、所知道的,也是我們的祖宗告訴我們的。4 我們不將這些事向他們的子孫隱瞞,要將耶和華的美德和他的能力,並他奇妙的作為,述說給後代聽。5 因為,他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設律法;是他吩咐我們祖宗要傳給子孫的,6 使將要生的後代子孫可以曉得;他們也要起來告訴他們的子孫,7 好叫他們仰望神,不忘記神的作為,惟要守他的命令。8 不要像他們的祖宗,是頑梗悖逆、居心不正之輩,向著神,心不誠實。
這幾節經文是這段故事的引言,說明本詩真是名副其實,果然是訓誨詩;倘若我們沒有領受其中的教訓,那就是我們自己的錯了。這裡說的是:
I。詩人提請眾人認真注意他所寫的(第 1 節):我的民哪,你們要留心聽我的律法1。有人將之理解為詩人自己的語言。大衛以君王的身份,或亞薩以大衛的名義,以國務大臣的身份,或以文士的身份寫給以色列的歌唱者,在此呼籲眾人,就是他所管轄的民,要留心聽他的律法。他稱他的訓誨為律法或法令,因為這些話本身帶有命令的口吻。凡是在真理的光和愛中所領受的真理,都有律法的能力作用在人心裡,但還不止這些:大衛乃是君王,願意行使王權使他的民得造就。倘若神施恩,使偉人成為義人,行善的能力就大於別人,因為他們的話對人來說乃是律法,人人都要留心聽;神的啟示臨到我們耳邊,若不留心聽,若不謙卑自己專心聽,有什麼益處呢?也可將這句話理解為詩人以先知的身份說話,作為神的出口,稱他們為神的民,並且要求他們聽從這裡所說的律法。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示錄 2:7)!
1欽定本將第 1 節上半句譯為:我的民哪,你們要留心聽我的律法。
II。詩人給出幾個原因,為何要留心聽這裡所說的話。
1. 這些事至關重要,值得深思,又是非同尋常,有必要深思(第
2 節):我要開口說比喻,我要說的話超然卓越,值得認真聽:我要說出謎語,挑戰你的極限,好比東方諸王和學究們用來互相試驗的難題。之所以稱為謎語,不是因為難懂,而是因為歎為觀止,耐人尋味。經上說這應驗在我們救主所說的比喻(馬太福音 13:35),他的比喻(好比這裡的謎語)代表神的國度在人間。
2. 這些都是古老的紀念碑,是古時的謎語,是我們的祖宗告訴我們的(第 3 節)。這些事千真萬確,是我們所聽見、所知道的,不容置疑。路加福音被稱作是述說在我們中間最為真實可信的事2(路加福音 1:1),這裡所說的也是最為真實可信的。我們既尊敬列祖和古人,就當留心聽他們所告訴我們的事,若是真實良善的,就更應該重視,恭敬領受。
2欽定本將路加福音 1:1 中的「在我們中間所成就的事」譯為「在我們中間最為真實可信的事」。
3. 這些事要傳承給後代,要視作自己的責任,謹慎傳給他們(第 4 節),因為祖宗所告訴我們的,不可向他們的子孫隱瞞。我們的子孫在此稱作是他們的子孫,因為他們關懷子孫的子孫,將他們視為自己的子孫,因而我們將神的知識教導給子孫,也是聊以回報父母對我們的教導之恩。不僅如此,倘若我們沒有自己的子孫,就當將神的事傳給他們的子孫,就是別人的子孫。我們應當關注後代,不僅關注自己的後代;不僅關注正在興起的世代和已經出生的孩子,也要關注將來的世代和尚未出生的孩子。我們所要傳承給子孫的,不僅是語言、藝術和科學方面的知識,不僅是自由和產業,更要傳承讚美耶和華,以及他在奇妙作為中所彰顯出來的能力。我們的重點在於將我們的信仰,就是那寶貴的財富,純正完全地交在後代手裡。所傳承給後嗣的,有兩方面的知識必須完整清楚地保存:
(1)神的律法,因為神頒佈律法的時候,就已特別吩咐要殷勤教導子孫(第 5 節):他在雅各和以色列中立法度,就是立約,就是頒佈律法,將誡命和應許賜給他們,並且吩咐他們要傳給子孫;參考申命記 6:7,20。神的教會(正如歷史學家點評羅馬)不是一代人的事,而是要代代相傳;正如神在利未支派和亞倫家興起一代代服事的人,照樣他也命定父母要在律法的事上訓練子女,他們長大以後,也要起來告訴他們的子孫(第 6 節),乃至服事神、敬拜神的一代過去,另有一代又來,教會卻永遠長存,好比地永遠長存(傳道書 1:4),並且使神的名在人間好比天上的日子。
(2)神關乎他們的旨意,包括憐憫的旨意和審判的旨意。提到第一點,似乎是為了第二點的緣故;神既吩咐要將他的律法傳給後代,自然就要求將他的作為也傳給他們,就是向順服的人成就他的應許,向不順服的人宣告審判。這些也要告訴我們的子孫:
[1.] 為的是鼓勵他們遵從神的旨意(第
7 節):好叫他們仰望神,不忘記神的作為,不忘記他在古時的作為,唯要守他的命令,以他的命令為準則,以他的約為根本。唯有盡心謹守他的命令,才能憑信心仰望他的拯救。若能認真思想神的作為,必能大大堅固我們的信念,又能以他為盼望,又能守他的命令,因為他有能力保守我們做到。
[2.]為的是告誡他們不要效法列祖的樣子(第 8 節):不要像他們的祖宗,是頑梗悖逆的世代。由此可見:
第一,祖宗的特點。雖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在神的聖約之下,並且看來在當時是世上唯一信神的民,但他們頑梗悖逆,與神背道而馳,直接違背他的心意。他們誠然是承認與神的關係,但卻居心不正,與神打交道並非出於真心,也不從心裡敬拜他,所以心不誠實,一有機會就離棄他。注意:虛偽乃是通往叛教的大路。居心不正的,自然在神面前就不誠實,陽奉陰違。
第二,給子孫的吩咐:不要像他們的祖宗。注意:不虔不敬之惡人的後裔,只要能思想神的話和神的作為,便有足夠理由不走祖宗的老路。虛妄的行為即便是祖宗所傳,也不能當作理由(彼得前書 1:18);既知他們的惡行,就當以此告誡自己,不僅要懼怕他們所受的刑罰,也要遠離他們所走的人財兩空的路。
神為以色列行奇事;以色列人犯罪
9-39。9 以法蓮的子孫帶著兵器,拿著弓,臨陣之日轉身退後。10 他們不遵守神的約,不肯照他的律法行;11 又忘記他所行的和他顯給他們奇妙的作為。12 他在埃及地,在瑣安田,在他們祖宗的眼前施行奇事。13 他將海分裂,使他們過去,又叫水立起如壘。14 他白日用雲彩,終夜用火光引導他們。15 他在曠野分裂磐石,多多地給他們水喝,如從深淵而出。16 他使水從磐石湧出,叫水如江河下流。17 他們卻仍舊得罪他,在乾燥之地悖逆至高者。18 他們心中試探神,隨自己所欲的求食物,19 並且妄論神說:神在曠野豈能擺設筵席嗎?20 他曾擊打磐石,使水湧出,成了江河;他還能賜糧食嗎?還能為他的百姓預備肉嗎?21 所以,耶和華聽見就發怒;有烈火向雅各燒起;有怒氣向以色列上騰;22 因為他們不信服神,不倚賴他的救恩。23 他卻吩咐天空,又敞開天上的門,24 降嗎哪,像雨給他們吃,將天上的糧食賜給他們。25 各人(或譯:人)吃大能者的食物;他賜下糧食,使他們飽足。26 他領東風起在天空,又用能力引了南風來。27
他降肉,像雨在他們當 中,多如塵土,又降飛鳥,多如海沙,28 落在他們的營中,在他們住處的四面。29 他們吃了,而且飽足;這樣就隨了他們所欲的。30 他們貪而無厭,食物還在他們口中的時候,31 神的怒氣就向他們上騰,殺了他們內中的肥壯人,打倒以色列的少年人。32
雖是這樣,他們仍舊犯罪,不信他奇妙的作為。33 因此,他叫他們的日子全歸虛空,叫他們的年歲盡屬驚恐。34 他殺他們的時候,他們才求問他,回心轉意,切切地尋求神。35 他們也追念神是他們的磐石,至高的神是他們的救贖主。36 他們卻用口諂媚他,用舌向他說謊。37 因他們的心向他不正,在他的約上也不忠心。38但他有憐憫,赦免他們的罪孽,不滅絕他們,而且屢次消他的怒氣,不發盡他的忿怒。39 他想到他們不過是血氣,是一陣去而不返的風。
在這些經文裡:
I。詩人看到近來天意對以色列民的責罰,乃是因為他們背叛神而自取的(第 9-11 節)。示羅所在的以法蓮子孫雖武器精良,能射弓箭,卻在臨陣之日轉身退後。這似乎指的是以利時代在非利士人面前的可恥慘敗,致使約櫃淪陷(撒母耳記上 4:10-11)。詩人的故事從這裡開始,繞了一大圈之後又回到這裡(第 61 節)。那次事件直到四十多年後的大衛時期仍然歷歷在目,因為在那場值得紀念的戰役中被非利士人奪去的約櫃,雖很快離開了被擄之地,卻一直鮮為人知,直到大衛將其從基列·耶琳運回到他自己的城。請注意看:
1. 以法蓮子孫的怯懦極為可恥,這個勇士雲集的支派,素來以大能的勇士著稱,是約書亞所在的支派,裝備與原先一樣出色,遇見敵人卻轉身退後。注意:若沒有爭戰的心志,武器再好也無濟於事,而神若離去,爭戰的心志也就離去。罪孽叫人喪志,奪去人心。
2. 怯懦的緣由同樣可恥:
(1)可恥地干犯神的律法,干犯與他所立的約(第
10 節);卑鄙無恥,忘恩負義,不遵守神的約,又頑梗悖逆(如前所言;第 8 節),蠻橫拒絕,不肯照他的律法行,實際上就是公然聲稱不願接受神的管轄。
(2)可恥地辜負神給他們的恩惠,不但不稱頌,反倒忘記他所行的和他奇妙的作為(第 11 節)。注意:不聽從神的律法,歸根到底就是因為忘記神的作為。
II。因此他追溯往事,將這次事件與列祖的事相比,古人同樣忘記神的憐憫,辜負他們的創始者和恩主,也常惹他不悅。這段經文的描述十分精彩,繪出了神的良善和人的邪惡之間的一番較量,最終是憐憫向審判誇勝。
1. 神起初將以色列形成一民的時候,為他們行了大事:在他們祖宗的眼前施行奇事,不只是在他們眼前,也是為了他們的大業,為了他們的利益,所行的非同尋常,又極為仁慈,本當終身難忘。他在埃及地為他們所行的,在此略微提到(第 12 節),後來又提到(第 43 節)。隨後他指出:
(1)神為他們在紅海開路,使他們從中穿過,並賜給他們勇氣,儘管大水在頭上立起如壘(第 13 節)。以賽亞書 63:12-13 說神的手帶領他們經過深處,使他們不致絆跌。
(2)他為他們提供一位嚮導,穿行在無人走過的曠野(第 14 節);他一步步領著他們,白日用雲彩,同時也為他們遮蔽烈日,終夜用火光,也許還帶來暖流。至少夜間不那麼可怕,還使野獸不敢靠近;參考撒迦利亞書 2:5。
(3)他在乾涸之地,無水之處,為他們的營寨提供了豐富的淡水,不是打開天上的水瓶(那會顯得太過平常),而是叫磐石出水(第 15-16 節):他在曠野分裂磐石,令其出水,儘管磐石不能從上面的雲層和下面的泉源取水。他給他們水喝,乃是出自乾涸堅硬的磐石,不像蒸餾器那樣一滴滴出來,而是湧出來,如江河下流,如從深淵而出。神多多恩賜,他的憐憫豐豐富富;他應時而賜,有時讓我們感覺到憐憫的缺乏,便知憐憫的寶貴。神賜給以色列民的、從磐石而出的水乃是靈水,因而顯得更為寶貴;那磐石就是基督(哥林多前書 10:4)。
2. 神如此賜福給他們,他們卻開始冒犯他(第 17 節):他們變本加厲得罪他1,比在埃及的時候更甚,儘管在那裡也是夠糟糕的(以西結書 20:8)。為奴之苦能忍,蒙拯救之難卻不能忍,在督工手下不發怨言,對摩西和亞倫卻大發怨言,仿佛蒙拯救,是要行那些可憎的事(耶利米書 7:10)。罪有時因誡命而生,有時又因拯救而生,因而顯得尤其罪惡。他們悖逆至高者。他乃為至高,他們也都知道自己不是他的對手,但仍惹怒他,公然抵擋他的公義,並且這還是在曠野,還在指望他施憐憫,本來出於自身的利益考慮,應當取悅於他才是;他又如此憐憫他們,本當出於感恩的緣故取悅於他才是;但他們所言所行的,都是故意要惹怒他:他們心中試探神(第 18 節)。他們的罪始於內心,源於惡念。他們心裡常常迷糊(希伯來書 3:10)。於是就試探神,試驗他的耐心,看他能否承受得住,實際上就是挑釁。他們在兩方面惹怒他:
1欽定本將第 17 節上半句譯為:他們變本加厲得罪他。
(1)不賜給他們的,他們偏想得著,並且要強求:隨自己所欲的求食物。神賜給他們嗎哪作身體的食物,那是健康可口的食物,並且豐豐富富;他又砸碎鱷魚的頭,分給他們作信心的食物(74:14)。但這一切他們都嫌不夠,還要滿足私慾的食物,要多樣化的美味,窮奢極侈。最能惹怒神的,莫過於貪得無厭,在所得的份上吵鬧不休,放縱肉體情慾。
(2)想要的,又不相信他有能力滿足。這誠然就是試探神。他們挑戰他,要他給肉吃;他若不給,他們就會說這是因為他做不到,而不是因為他認為不適合(第 19 節):他們妄論神。若有人給神的能力設限,那就是妄論神。他們說:神在曠野豈能擺設筵席嗎?這是極其惡毒的誹謗。他們有嗎哪吃,卻不覺得那是筵席為他們擺設,除非又蒸又烤,一道菜接著一道菜,就如在埃及有肉有魚有肉汁一般(出埃及記 16:3;民數記 11:5),大盤肉,大盤瓜果。奢侈的生活何等不可理喻,何其無法滿足!這些放縱肉體的人以為擺設筵席很了不起,神不可能在曠野做到;孰不知林中的百獸是他的,山中的飛鳥也都屬他(50:10-11)。他們不相信神的大能,同時又承認神行了大事,這更顯得他們罪上加罪(第 20節):他曾擊打磐石,使水湧出,他們和他們的牲畜都喝了。是在曠野擺設筵席比較容易,還是叫磐石出水比較容易?只要有錢,便可在曠野擺設筵席,然而世上最偉大的君王也不能叫磐石出水。就連不信的人(儘管不信本身極其不可理喻)也從未問過如此荒唐的問題:「他曾使磐石融化成水,他還能賜糧食嗎?他曾賜糧食,還能給肉嗎?」神無所不能,在他豈有難成的事?一旦自然能力窮盡,神就露出他的膀臂,那時我們就應當斷定在他凡事都有可能。我們所求的事再大,也應當承認說:主啊,你若肯,就必能行(馬太福音
8:2)。
3. 公義的神厭煩他們的挑釁,很不喜悅(第 21 節):耶和華聽見就發怒。注意:我們一切的怨言和不信,神都知道;他聽見就極不喜悅。有烈火向雅各燒起;耶和華的火在他們中間焚燒(民數記 11:1)。這也可理解為神的怒火向以色列燃燒。對於不信的人,神就是烈火。若不相信神憐憫的大能,就必感受到他惱怒的大能,不得不承認落在他手裡真是可怕(希伯來書 10:31)。這裡告訴我們:
(1)神為何惱恨挑釁(第 22 節):因為他們不信服神,就是說這表明他們不信服神;他們不信他給他們的啟示,因為不敢將自己全然交托給他,也不敢跟從他:神已在他們當中開啟拯救之工,他們卻不倚賴他的救恩,不然就不會質疑救恩的進展。人若在通往救恩的路上,無心信靠他的旨意得糧,就不能算是倚賴神的救恩,以他的救恩為最終的福祉。更何況他們經歷過神的大能和良善,這就更加突顯他們的不信(第 23-25 節)。他給過他們許多不可否認的事實,證明他的大能,不只是在地上,也在天上,他吩咐天空,以造物主的身份吩咐天空被造,並隨己意使用。一般來說,天空降下雨來,地上萬物生長,但這次神吩咐天空,天空卻是降下糧食來,所以這裡稱為天上的糧食;天不需要地也可成事,但地卻離不開天。掌管雲彩鑰匙的神開了天上的門,勝過打開天上的窗戶,而經上說天上的窗戶打開已是大福(瑪拉基書 3:10)。凡是憑信心和禱告祈求的,尋找的,叩門的(馬太福音 7:7),這些天上的門必隨時打開,因為天上的神對一切求告他的都滿有憐憫。他不但家大業大,還大開家門。神如此恩待他們,降嗎哪,像雨給他們吃,降主食給他們,天天降,逢時降,人人吃飽,他們卻仍不信,難怪他要發怒。人吃天使的食物2,就是像天使一樣,若想吃,就能吃,並且感恩;更確切地理解應該是這食物藉著天使的服事,從天使的居所落下來(正如迦勒底譯本所言)。各人吃大能者的食物(我們的註腳這樣翻譯),就連以色列中最小的孩童也不例外;最軟弱的胃也能消化,又足可當強壯人的乾糧。供求這樣大,卻一點不吝嗇,也從不匱乏,他賜下糧食,使他們飽足。若有人少收,那是自己的錯;不過即便是少收,也不缺乏(出埃及記 16:18)。神賜給我們每日的食糧,自從我們來到這個世界直到如今,都是如此,雖與嗎哪相比不能算是神蹟,但其中的憐憫卻一點都不少,所以倘若我們不信神,那真是罪上加罪。
1欽定本將第 25 節上半句譯為:人吃天使的食物。
(2)他如何表達他的惱恨,不是拒絕他們的過份要求,而是滿足他們。
[1.] 他們質疑他的能力嗎?他很快就讓他們親眼看見他有能力在曠野擺設筵席。雖說在他們安營的所在經常起風,但神若願意,可叫風給他們帶吃的來(第 26 節)。他領東風起在天空,又引了南風來,可能是東南風,也可能先是東風從那方向吹來鵪鶉,然後是南風吹來更多的鵪鶉,乃至他降肉,像雨在他們當中,都是極為可口的肉,不是市場上宰殺的,而是野味,並且數量極多,多如塵土,多如海沙(第 27 節),就連最卑微的以色列人也能吃飽;這一切還都免費,甚至不必上山去取,而是直接落在他們的營中,在他們住處的四面(第 28 節)。這段故事記載在民數記
11:31-32。可見神何等良善,即便對惡人、忘恩負義的人、以為神的良善勝不過他們邪惡的人,也是如此。又可見我們實在沒有理由用這樣的賜予來判斷神的愛,美味佳餚不是他特別施恩的跡象。基督把乾餅遞給他所愛的門徒,給賣主的猶大,卻是蘸了醋的餅。
[2.] 他們藐視他的公義、吹噓自己目的達到了嗎?神使他們為這些鵪鶉付上了慘重代價;他雖是隨了他們所慾的,還是貪而無厭(第 29-30 節),不得滿足,吃撐了也不得滿足,因為不知道接下來會如何。欲望的本質就是如此;怎麼都不會滿足,越是放縱,越是不滿足。放縱情慾的都得不到滿足。這也表示神慷慨賜予,他們仍忘恩負義,放縱情慾,並且不以為恥;但凡有一點羞恥心,也不至於如此。結果呢?食物還在他們口中的時候,還在舌下品味,神的怒氣就向他們上騰,殺了他們內中的肥壯人(第 31 節),就是那些最荒淫無度、最膽大妄為的人。參考民數記 11:33-34。他們好比喂肥的羊送去宰殺之地;宰羊的都先挑肥的。想必也有虔誠知足的以色列人,稍微吃了一點鵪鶉,並無大礙,因為食物本身無害,有害的是他們的情慾。但願凡是放縱情慾的,都在此看到自己的結局。若以自己的肚腹為神,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腓立比書 3:19)。愚頑人安逸,必害己命(箴言 1:32),而這樣的人,滅亡將更大。
4. 神的審判落在他們身上,並沒有使他們悔改,沒有達到目的,正如他的憐憫也沒有使他們悔改(第 32 節):雖是這樣,他們仍舊犯罪,發怨言,與神爭鬧,與摩西爭鬧,與先前一樣。神雖發怒擊打他們,他們卻仍然隨心背道(以賽亞書 57:17),不信他奇妙的作為。儘管他公義的作為大而奇妙,證明了他的能力,和他憐憫的作為一樣,但他們仍不敬畏神,不相信與神為友會有多麼大的好處。他們心裡真是剛硬,神的憐憫不能將其軟化,神的審判也不能將其擊碎。
5. 他們堅持犯罪,神也繼續審判,只是審判的性質變了,不再是忽然臨到,而是慢慢地臨到。他不再用急性病的方式,殺他們內中的強壯人,而是用慢性病的方式(第 33 節):因此,他叫他們在曠野的日子全歸虛空,叫他們的年歲滿有苦難3。他們面臨不可逆轉的下場,要在曠野百無聊賴地消磨掉三十八年,真是全歸虛空;這些年間所走的路,沒有一步是走向迦南地的,全是倒退的,像是走迷宮來回飄蕩,沒有打過一次征服的仗;不只是虛空,還要有苦難,要屍橫曠野,除了迦勒和約書亞以外,全都要倒斃在那裡。注意:仍舊犯罪的,必仍舊有苦難。我們的日子之所以滿有虛空和苦難,之所以得不到安慰,漫無目的,就是因為沒有靠信心而活。
3欽定本將第 33 節下半句譯為:叫他們的年歲滿有苦難。
6. 他們受了責罰,就聲稱悔改,卻並非出於真心。
(1)他們宣告悔改,聽起來還不錯(第 34-35節):他殺他們的時候,宣判要殺他們的時候,他們才求問他,才認錯,祈求赦免。有的人被殺,其餘的驚惶,就呼求神施憐憫,並且承諾要改過自新,回心轉意,切切地尋求神。表面上看來他們真渴望尋見他。他們這樣做,是因為儘管先前忘記了,現在卻追念神是他們的磐石,如今有求於他,可以奔向他,以他為避難所;至高的神是他們的救贖主,曾領他們出埃及,他們可以坦然近前來。苦難奉差遣而來,是要我們追念神是我們的磐石,我們的救贖主,因為我們在順境中容易忘記他。
(2)他們宣告悔改,並非出於真心(第 36-37 節):他們用口諂媚他,仿佛以為只要花言巧語,便可令他收回判決,挪去審判,危險一過就不再認帳;並非一心歸向神,不過是假意歸他(耶利米書 3:10)。所有的宣告、祈求和承諾,都是在刑罰面前的權宜之計。很明顯他們是言不由衷,並沒有持守;在陽光下開始解凍,在陰暗處又凍結起來。他們用舌向神說謊,因他們的心向他不正,在他眼中看為不正,結果就是在他的約上不忠心。他們的悔改不是出於真心,因為不是一貫悔改;若以為這樣就能瞞過鑒察人心的神,那就實在是更大程度的冒犯。
7. 神憐憫他們,就停止了所警告的、已開始實施的審判(第 38-39 節):但他有憐憫,赦免他們的罪孽。照理說這樣假惺惺的悔改必使他們惡貫滿盈。如此欺哄聖潔的神,把價銀私自留下幾分(使徒行傳 5:3),把主要的部份留下,還要什麼比這更惹怒神的呢?但他有憐憫,赦免他們的罪孽,他本可憑公義將他們剪除,但卻沒有毀滅他們,也沒有剪除這一國的民,而是饒他們不死,直到興起另一代人,並且讓新的一代進入應許之地。不要毀壞,因為福在其中(以賽亞書
65:8)。他屢次消他的怒氣(他能主宰他的怒氣),不發盡他的忿怒,不按他們所當得的待他們;為什麼呢?不是因為他們滅亡對他有什麼損失,而是:
(1)因為他滿有憐憫,他的憐愛大大發動,說:以法蓮哪,我怎能捨棄你?以色列啊,我怎能棄絕你(何西阿書 11:8)?
(2)因為他們雖居心不正,不紀念他是他們的磐石,他卻想到他們不過是血氣。他顧念他們性本敗壞,有作惡的傾向,願意以此為由饒恕他們,儘管那實際上不是犯罪的理由;參考創世記
6:3。他顧念他們本性既軟弱又脆弱,一碰即碎,是一陣去而不返的風。他們很快就要過去,而一旦過去,就再也回不來,這樣的話,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又當如何呢?他們不過是血氣,是風,思想起來,公義的神本可將他們立即剪除,並無損失,但正相反,神不願毀滅他們,而真正的原因是:他滿有憐憫。
審判和憐憫;奇妙大事臨到以色列;再施憐憫
40-72。40 他們在曠野悖逆他,在荒地叫他擔憂,何其多呢!41 他們再三試探神,惹動以色列的聖者。42他們不追念他的能力(原文是手)和贖他們脫離敵人的日子;43 他怎樣在埃及地顯神跡,在瑣安田顯奇事,44 把他們的江河並河汊的水都變為血,使他們不能喝。45 他叫蒼蠅成群落在他們當 中,嘬盡他們,又叫青蛙滅了他們,46 把他們的土產交給螞蚱,把他們辛苦得來的交給蝗蟲。47他降冰雹打壞他們的葡萄樹,下嚴霜打壞他們的桑樹,48 又把他們的牲畜交給冰雹,把他們的群畜交給閃電。49 他使猛烈的怒氣和忿怒、惱恨、苦難成了一群降災的使者,臨到他們。50 他為自己的怒氣修平了路,將他們交給瘟疫,使他們死亡,51 在埃及擊殺一切長子,在含的帳棚中擊殺他們強壯時頭生的。52 他卻領出自己的民如羊,在曠野引他們如羊群。53 他領他們穩穩妥妥地,使他們不致害怕;海卻淹沒他們的仇敵。54 他帶他們到自己聖地的邊界,到他右手所得的這山 地。55 他在他們面前趕出外邦人,用繩子將外邦的地量給他們為業,叫以色列支派的人住在他們的帳棚裡。56 他們仍舊試探、悖逆至高的神,不守他的法度,57 反倒退後,行詭詐,像他們的祖宗一樣;他們改變,如同翻背的弓。58 因他們的邱壇惹了他的怒氣;因他們雕刻的偶像觸動他的憤恨。59 神聽見就發怒,極其憎惡以色列人。60 甚至他離棄示羅的帳幕,就是他在人間所搭的帳棚;61 又將他的約櫃(原文是能力)交與人擄去,將他的榮耀交在敵人手中;62 並將他的百姓交與刀劍,向他的產業發怒。63 少年人被火燒滅;處女也無喜歌。64 祭司倒在刀下,寡婦卻不哀 哭。65 那時,主像世人睡醒,像勇士飲酒呼喊。66 他就打退了他的敵人,叫他們永蒙羞辱;67
並且他棄掉約瑟的帳棚,不揀選以法蓮支派,68 卻揀選猶大支派―他所喜愛的錫安山;69 蓋造他的聖所,好像高峰,又像他建立永存之地;70 又揀選他的僕人大衛,從羊圈中將他召來,71 叫他不再跟從那些帶奶的母羊,為要牧養自己的百姓雅各和自己的產業以色列。72 於是,他按心中的純正牧養他們,用手中的巧妙引導他們。
這段的題材和內容與先前的相同,都表示神大大憐憫以色列,他們如何惹怒他,他如何審判他們,而審判中最後又想起憐憫來。唯願蒙神憐憫的,不要因此大膽犯罪,因為得了憐憫還犯罪,就是罪上加罪,催動刑罰降臨;又唯願受了神責罰的,不要因此灰心,刑罰是通往悔改的途徑,不會影響神為他們所存留的憐憫。請注意看:
I。這裡再提以色列人在曠野犯罪,因為這些事寫下來,要作為我們的鑒戒(第 40-41 節):他們在曠野悖逆他,何其多呢?不是一次兩次,而是多次,重複犯罪就是罪上加罪。他們惹怒神多少次,神一一記錄在冊,他們自己倒不記得。民數記
14:22 說他們試探神十次。惹動他不僅是惹他發怒,更是惹他憂愁,因為他把他們當成自己的兒女(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出埃及記 4:22),兒女不忠不孝的行為確實造成慈祥父母的憂愁,勝過動怒;他們耿耿於懷,極其難過;參考以賽亞書 1:2。他們令他憂愁,因為他不得不叫他們吃苦,其實他很不願意這樣做。他們在他面前謙卑下來後,又轉回去試探神,與先前一樣,惹動以色列的聖者,強求他證明他的大能,證明他與他們同在,限定他引領他們、供養他們的方法。他們限定他要按他的方法和時間,仿佛他不介意他們的爭吵。若有人試圖限定以色列的聖者,那就是大膽妄為;他既是聖者,必致力於自己的榮耀;他既是以色列的聖者,必致力於為他們造福;倘若對他發號施令,那就是否認他的智慧,顯出自己的驕傲和愚昧來。正因為他們忘記了他先前的恩惠,才會限定他將來的作為(第 42 節):他們不追念他的手,不追念他的手有多強壯,能為他們伸多遠,也不追念他贖他們脫離敵人的日子,這敵人就是法老,就是一心要毀滅他們的大敵。有些日子十分精彩,有大拯救發生,應當永世不忘,想起這些日子便可在患難中受鼓舞。
II。神憐憫以色列,他們在試探神、惹怒神的時候都不記得這些;這裡列出一長串神為他們所行的奇事,其語氣比先前的更強烈(第 12 節等),內容也更詳盡。
1. 這裡從他們蒙拯救出埃及說起,提到神降災迫使埃及人容他們離去:這都是神在埃及地顯神蹟,在瑣安田顯奇事(第 43 節),指的是瑣安的鄉村。
( 1 ) 這裡具體提到埃及的幾個災禍,不僅充分說明神對他仇敵和以色列仇敵的震懾,也充分說明神的能力和對以色列的恩惠。譬如:
[1.] 河水變血;他們喝醉了神百姓的血,甚至是嬰孩的血,如今神給他們血喝,乃是他們咎由自取(第 44 節)。
[2.] 大群蒼蠅和青蛙襲來,來自沼澤和淺灘的各樣昆蟲吞吃毀滅(第 45 節)。神可隨己意,把最軟弱、最可鄙的動物當成他發烈怒的器皿;這些昆蟲鋪天蓋地而來,足以彌補自身力量的不足。
[3.] 蝗蟲之災吞吃了地裡的出產,辛苦得來的付之東流(第 46 節)。經上稱蝗蟲是神的大軍隊(約珥書 2:25)。
[4.] 冰雹打壞樹木,尤其是比較軟弱的葡萄樹(第 47 節),又打壞他們的牲畜,尤其是比較軟弱的羊群,在閃電中喪命(第 48 節);還有嚴霜,或作凝結的雨(原文如此),極其厲害,打壞了他們的桑樹。
[5.] 滅長子是埃及災禍的最後一災,也是最痛的一災,以色列蒙拯救就此成全了;神早有此意(出埃及記 4: 23),卻是最後才行出來;輕一些的刑罰若是管用,重的就可以避免;這裡詳盡描述了那場災禍(第 49-51 節)。
第一,起因是神發怒了。神的忿怒大大落在埃及人身上;屢次受罰之後,法老的心略有所動,但每次又都重新剛硬起來;於是神就發盡他的忿怒,使猛烈的怒氣和忿怒、惱恨、苦難臨到他們,這是最大程度的怒氣,是忿怒和患難(羅馬書 2:8)。他從高處使忿怒臨到他們,決不寬恕,不能逃脫(約伯記 27:22)。他為自己的怒氣修平了路,原文作:他為自己的怒氣權衡了一條路。他並非胡亂發作,而是有的放矢,在公義的天平上準確衡量,因而即便在盛怒之下,也從不冤枉他所造的,將來也不會:他怒氣的路永遠都是量過的。
第二,行刑的器皿是神的使者:他差遣降災的使者臨到他們,不是說這些使者本性為災為惡,而是說他們所要履行的使命是降災禍;這些都是滅命的天使,是刑罰的天使,遍及埃及地,並且嚴格按神所權衡過的怒氣之路,不是逢人就殺,而是單殺長子。神的使者對罪人而言成了降災的使者。人若與聖潔的神為敵,就不能指望聖潔的使者與他們為友。
第三,行刑過程極其慘烈:將他們交給瘟疫,使他們死亡,允許死亡向他們誇勝,在埃及擊殺一切長子,乃是他們強壯時頭生的(第 51 節),是各自家中的希望。兒女乃是父母的力量,而長子則是力量的力量1。就這樣,只因神看以色列為寶貴,所以他使人代替他們,使列邦人替換他們的生命(以賽亞書 43:4)。
1欽定本將第 51 節中「強壯時頭生的」譯為「力量的力量」。
( 2 ) 神降災給埃及人,由此開出了一條路,領出自己的民如羊,將他們從埃及人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馬太福音 25:32),在這些羊身上作記號,用羔羊的血塗在門楣上。他領出他們如羊(群羊尚不知往何處去),在曠野引他們如羊群,盡力呵護,如牧者一般(第 52節)。他領他們穩穩妥妥地(儘管道路兇險),使他們不致害怕,就是不需要害怕;他們在紅海誠然是害怕了(出埃及記 14:10),但神所說的、所行的,足以平息他們的懼怕。海卻淹沒他們的仇敵,淹沒了前來追趕的仇敵(第 53 節)。紅海對他們是通道,對逼迫他們的卻是墳墓。
2. 故事還在繼續,直到他們定居在迦南(第
54 節):他帶他們到他聖所的邊界2,就是他要在其上建立聖所的地,聖所好比那地的中心和都市,那地的冠冕和榮耀。與神的聖所相鄰的地乃是福地。神為人所認識,有神的帳幕和居所,那真是福地(76:1-2)。全地都是他右手所得的地,錫安尤其是如此,乃是他藉著自己的能力分別出來歸自己的;參考
44:3。他使他們乘駕地的高處(以賽亞書 58:14);參考申命記 32:13。他們見迦南人在那地密密麻麻,但神在他們面前趕出外邦人;他作為全地的主,不但奪去了迦南人的土地所有權,還作為萬軍之耶和華,親自向他們施行審判,將他們趕出去,又使他民以色列踏在他們的高處(申命記 33:29),用繩子將地量給各支派為業,使他們住在所滅之人的帳棚裡。神大可將無人居住、未曾開墾的曠野變為良田(也許面積與迦南地相仿),使他們定居在那裡,但他為他們所安排的地預表天堂,必須是在萬國中是有榮耀的(以西結書 20:6);並且要通過爭戰才能得來,因為天國是努力進入的(馬太福音 11:12)。
2欽定本將第 54 節上半句譯為:他帶他們到他聖所的邊界。
III。以色列人定居迦南後犯罪(第 56-58 節),像他們的祖宗一樣,把舊的敗壞帶進了新的居所。神為他們做了這麼多,他們仍舊試探、悖逆至高的神。他賜給他們法度,他們卻不遵守;開頭很有希望,後來卻退後了;開頭說得好聽,後來卻行詭詐,如同翻背的弓,似乎要射中靶心,一旦拉開,弓就折斷,箭落在弓箭手的腳下,也許其後坐力還要打到他的臉。他們一點都不可靠,承諾和宣告都不可信。有時似乎要委身於神,但很快又變卦,因邱壇和雕刻的偶像惹他的怒氣。最容易叫他們跌倒的就是偶像罪,在這件事上,他們雖屢次聲稱要悔改,但每次都積習難改。敬拜偶像或對著雕像敬拜神,這些都是屬靈層面犯姦淫,把神當成了偶像,所以說這些事觸動了他的憤恨;參考申命記 32:16,21。
IV。神的審判臨到他們。只因他們行了惡道,哪怕是以色列的後裔,仍在迦南地位不保。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阿摩司書 3:2)。外邦人拜偶像,神只是嘲笑,但以色列人不同。
1. 神向他們發怒(第 59 節):神聽見就發怒,他聽見他們罪孽的呼喊,這喊聲達到他的面前,他視作極其可憎,極其憎惡以色列人,儘管他們本是他所愛、所喜悅的。曾是他所揀選的民,如今成了他忿怒的世代。故意犯罪,尤其是故意拜偶像,即便是以色列人也在聖潔公義的神面前看為可憎。
2. 神離棄了他們當中的帳幕,挪去了全榮耀之上的遮蔽(以賽亞書
4:6)(第 60 節)。神從來不會離開我們,除非我們離開他,從來不會收回,除非我們把他趕走。他的名稱為忌邪,他乃是忌邪的神,難怪他所愛的民一旦變得可憎,一旦投入外邦人的懷抱,他就拒絕與他們同住。示羅的帳幕是他在人間所搭的帳棚,神在其中果真與世人同住在地上(歷代志下 6:18);可是當他的民負義拋棄,公義的神也就拋棄,於是榮耀離開。沒有了神的同在,以色列人在帳幕就沒有了喜樂。
3. 他把他們都交在仇敵手裡。神所離棄的,都會成為毀滅者的獵物。非利士人與神的以色列不共戴天,與以色列的神也不共戴天,但神還是把他們當成責打他百姓的工具。
(1)神允許他們奪了約櫃,當作戰利品抬走,表示他不但離棄帳幕,還離棄約櫃,而約櫃已不再是他同在的象徵(第 61 節):他將他的能力交與人擄去,仿佛他的能力被削弱、被勝過一般;將他的榮耀交在敵人手中,仿佛蒙羞一般。這段故事記載在撒母耳記上
4: 11。約櫃在以色列人當中成了陌路人,難怪要被非利士人擄去。
(2)他允許以色列大軍被非利士人所勝(第 62-63 節):他將他的百姓交與刀劍,那是他公義的刀劍,也是仇敵怒氣的刀劍,因為他向他的產業發怒;他的忿怒如火,燒滅少年人,在身強力壯的時候就死於刀劍或疾病,就連處女也無喜歌,意思是嫁不出去(出嫁在她們眼中是最光榮的),因為不再有少年人娶她們,也因為以色列災難深重,婚禮的喜樂已不合適;經上說:未曾懷胎的有福了(路加福音 23:29)!遍地有毀滅,男丁稀少。我必使人比精金還少(以賽亞書 13:12),乃至七個女人必拉住一個男人(以賽亞書 4:1);參考以賽亞書 3:25。這還不夠:
(3)就連在約櫃前服事的祭司也要倒在刀下,就是何弗尼和非尼哈(撒母耳記上第
4 章)。他們倒下,這是公義的,因為他們自甘墮落,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祭司職任不但不能保護他們,反倒令他們罪上加罪,速速滅亡。他們倒在刀下,這是公義的,因為他們擅自上陣,沒有呼召,沒有許可。人若擅離職守,偏離盡本份的路,就是自行脫離神的保護。祭司倒下,他們的寡婦卻不哀哭(第 64 節)。愁苦過大,乃至一切哀哭舉喪的禮節盡都免去;非尼哈的遺孀不但沒有為丈夫的死而哀哭,連她自己都死了,還給她兒子起名叫以迦博(撒母耳記上 4:19 等)。
V。神的憐憫再次回歸,這些事以後再次為他們出頭。我們不見他們悔改歸向神,但耶和華因以色列人受的苦難,就心中擔憂(士師記 10:16),他也在乎自己的榮耀,唯恐仇敵惹動他,只怕敵人錯看(申命記 32:27)。那時,主像世人睡醒(第 65 節),像勇士飲酒呼喊,不是說他像不勝酒力的人,在睡夢中醒來,開始想起渾然忘卻的事,而是像醒來以後重新得力的人,因喝一點酒,心中暢快,顯得更有活力,勝任自己的工。神將他的約櫃交與人擄去,為他的榮耀發憤,很快又伸出他能力的膀臂,把約櫃救回,激發他的能力為他百姓行大事。
1. 他降災給擄去約櫃的非利士人(第 66 節)。他擊打他們,使他們後面生痔瘡1,傷及他們後面,仿佛要逃遁一般,儘管他們還以為自己得了勝。他叫他們蒙羞,他們在歸還約櫃時作為補償祭,製作痔瘡的金像,那才是令自己永蒙羞辱(撒母耳記上 6:5)。注意:神遲早要令仇敵蒙羞,自己得榮耀,儘管他們因為一點成就得意非凡。
1欽定本將第 66 節上半句譯為:他擊打他們,使他們後面生痔瘡。
2. 約櫃在被擄之地幾個月,又在鮮為人知之地幾年,然後神為它預備了新的居所。他誠然是棄掉了約瑟的帳棚,不再將其送回位於以法蓮支派的示羅(第 67 節)。那地被毀,成了公義神的永遠紀念。看我向示羅所行的如何(耶利米書 7:12)!但他沒有把以色列的榮耀全然除去;約櫃遷移不代表約櫃被挪去。示羅淪陷,以色列沒有淪陷。神在世上要有教會,乃是神國在人間,儘管這裡或那裡有燈檯被挪去;再則,示羅被棄,意味著錫安被立,正如很久以後,猶太人的過失意味著外邦人的富足(羅馬書 11:12)。神不揀選以法蓮支派(約書亞出自這個支派),卻揀選猶大支派(第 68 節),因為那是耶穌所在的支派,他比約書亞還大。約櫃從非利士人手裡救出來以後,暫存在基列·耶琳,那地屬於猶大支派。約櫃住在那支派,又從那裡遷往錫安,就是他所喜愛的錫安山(第 68 節),居高華美,為全地所喜悅(48:2);他在那裡蓋造他的聖所,好像高峰,又像永存之地(第 69 節)。大衛誠然只為約櫃立起了帳棚,但聖殿已在那時設計預備妥當,並由他兒子完成建造;
(1)那是個華麗的建築,好比君王的王宮,世上偉人的居所,甚至其壯觀程度勝過王宮。聖殿由所羅門建造,但這裡卻說是神蓋造他的聖所,因為他父親教導他,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127:1),也許這句話特指這項工程,而那首詩是為所羅門寫的。
(2)那是個穩固的建築,好比永存的地,雖不像地那樣永存,但它還在的時候卻像地那樣穩固,是神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的(希伯來書 1:3),永不毀壞,直到福音的殿建立起來,如日之恒一般,又如月亮永遠堅立(89:36-37),陰間的門不能勝過他(馬太福音 16:18)。
3. 他建立了一個公義的政權管理他們,為他們立王,乃是合他心意的王:他從千萬以色列人中,揀選他的僕人大衛,把權杖交在他手裡,基督也要來自他的身中,他預表基督(第 70 節)。關於大衛,這裡要注意的是:
(1)他開頭卑微。他的出身誠然高貴,因他是猶大支派首領的後代,但他沒有受過高等教育。他生來不是學者,不是軍人,而是牧者。神從羊圈將他召來,像摩西那樣;因為神喜悅賜尊榮給謙卑的、勤奮的,喜悅從塵埃興起窮乏人,與王子同坐;有時他所物色到的最合適幹大事的,往往在孤獨默想中度過早年。大衛的子孫被人嘲笑出身卑微:這不是木匠的兒子嗎(馬太福音 13:55)?這裡沒有說大衛帶領群羊,而是說他跟從母羊,尤其是跟從那些帶奶的母羊,表示大衛具有牧者好品性中最出色的一點,就是他關懷憐愛羊群中最需要他關懷的。這樣的性情適合當管理,也使他預表基督;基督在牧養群羊的時候,也是慢慢引導那乳養小羊的(以賽亞書 40:11)。
(2)他後來昌大。神將他升為高,牧養自己的百姓雅各(第 71 節)。神使他當了君王,尤其是當了雅各和以色列的王,是神子民的王,與神相近,與神相親,這是神賜給他的大尊榮;同時也是極大的託付落在他肩上,負責管理神的產業。神使他登上寶座,是叫他餵養他的百姓,而不是餵養他自己,是叫他行善,而不是光宗耀祖。同樣的吩咐也給了小牧者,包括掌權的,也包括傳道人,要他們餵養神的羊。
(3)在他的治下,人人快樂。大衛既然重任在肩,就蒙了神的憐憫,又能幹,又忠心,盡忠職守(第 72 節):於是他牧養他們;他管理、教導、引導、保護他們:
[1.] 極為誠實:按心中的純正牧養他們,一心只為神的榮耀和所託付給他的百姓利益;他信仰的原則成了管理的準則,所採用的,不是世俗的謀略,而是憑著神的誠實(哥林多後書 1:12),藉著神的恩典。凡他所行的,都出於善意,並無其它目的。
[2.] 極為通達:用手中的巧妙引導他們。他不但用意誠實,而且所行的極為通達,選用最合宜的方法,達到自己的目的,因為他的神教導他要凡事通達。百姓在這樣的政權下有福了!詩人以此收尾,強調神恩待以色列,因為大衛預表基督那至大至善的牧者;他也是先降為卑,後升為高,經上預言他要被智慧和聰明的靈所充滿,以公義和正直審判世界(以賽亞書 11:2-4)。凡是他的臣民, 都可全然仰望他心中的純正和手中的巧妙,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以賽亞書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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