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都以為「事奉」只是一種對神的「行為」表現,為了回應神的「愛」,為了報答主的「恩」,為了表示我們對祂的「忠誠」,於是我們就以各種不同的行為來表達我們對主的感謝,例如:教會或團契中的服務、事工上的參與、金錢上的奉獻、工作上的委身、生活上的表現等等。其實,事奉卻包括了更深,更廣的意義。當年摩西勸誡以色列民說:「以色列啊,現在耶和華你上帝向你們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上帝,遵行祂的道,愛祂,盡心盡性事奉祂,遵守祂的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為要叫你得福。」(申10:12-13)他又說:「你們要順從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敬畏祂,謹守祂的誡命,聽從祂的話,事奉祂,專靠祂。(申13:4)
事奉不單是一種行為上的表現,而是我們內心對神的態度,常言道:「思想生行為。」思想為先,行為其次。摩西強調我們必須先愛祂,敬畏祂,遵行,謹守,聽從祂的話,專靠祂,然後才盡心,盡性事奉祂。今天所選讀的舊約經文也有相同的教導。當年以色列民在立王的事上深恐得罪上帝,撒母耳勸告他們說:「不要懼怕,你們雖然行了這惡,卻不要偏離耶和華,只要盡心事奉祂……只要你們敬畏耶和華,誠誠實實的盡心事奉祂,想念祂向你們所行的事何等大。(撒上12:20, 24)
不錯,事奉的更新首先要看我們對神的態度,我們愛主愈深,事奉就愈有力。事奉的動機不是為了什麼,而是因為主無比的大愛,所以我們為了愛祂而事奉祂。要更新我們事奉的心志就要看我們愛主的心是否日日新,又日新,不斷地更新。王明道先生在晚年有人問他對事奉主數十年的感想,他只回答說:「沒甚麼,只感覺自己愛主不夠。」當年耶穌再三地向彼得發出挑戰:「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我們能否好像彼得毅然地回答:「主啊!你知道我愛為你。」
不要問我們能為主作甚麼?也不要問我們曾為主作甚麼?而要問我們到底愛主有多少?
不要問我們「能」作甚麼?「曾」作甚麼?而是我們到底「是」甚麼?我們「是」一個尊主為大,愛主更深,與神合一(參約17:20-26),為主而活(參徒16:19-30)的人嗎?
文章來源: 香港基督教循道衛理聯合教會2004年05月23日 靈音 - 李炳光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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