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尋 求 神 的 旨 意 的 事 上 , 信 徒 很 容 易 流 於 極 端 。 一 些 人 以 為 神 在 任 何 甚 至 最 細 微 的 事 上 均 有 祂 的 旨 意 , 若 我 們 不 努 力 尋 求 祂 的 旨 意 是 甚 麼 , 則 會 失 去 神 為 我 們 所 預 備 , 也 是 唯 一 祂 所 喜 悅 的 ; 這 是 屬 於 規 條 式 的 信 徒 。 另 一 些 人 則 以 為 作 了 基 督 徒 以 後 便 有 自 由 作 任何 事 的 決 定 , 所 以 凡 是 自 己 心 中 覺 得 平 安 的 事 都 可 以 做 , 都 是 神 的 旨 意 ; 還 有 更 多 的 人 根 本 不 會 考 慮 到 神 的 旨 意 , 信 了 主 以 後 還 是 我 行 我 素 , 自 己 喜 歡 怎 樣 行 便 怎 樣 行 。
人對神旨意的一些誤解
1. 以 為 事 情 順 利 便 一 定 是 神 的 旨 意
大 衛 犯 姦 淫 、 謀 殺 等 事 , 一 切 皆 十 分 順 利 , 但 神 十 分 不 喜 悅 大 衛 之 罪 ; 祂 不 單 差 拿 單 去 揭 發 他 的 罪 行 , 且 在 他 家 中 施 行 審 判 , 可 見 事 情 順 利 與 否 不 能 決 定 那 是 否 神 的 旨 意 。
2. 以 為 內 心 覺 平 安 便 是 神 的 旨 意
此 舉 無 疑 將 自 己 良 心當 作 標 準 , 神 的 旨 意 變 得 完 全 個 人 主 觀 感 受 , 沒 有 客 觀 憑 據 。 主 張 這 種 說 法 者 認 為 , 信 徒 皆 有 聖 靈 內 住 在 心 中 , 若 不 是 出 於 神 心 意 , 聖 靈 一 定 會 使 他 心 中 覺 不 安 。 但 我 們 忽 略 了 在 人 之 生 命 中 , 仍 有 自 我 、 無 知 的 存 在 , 人 亦 可 能 會 「 消 滅 聖 靈 的 感 動 」 ( 帖 前 五 19 ) 。
3. 以 為 結 果 好 便 是 神 的 旨 意 , 不 好 便 不 是 神 的 旨 意
不 少 異 端 如 摩 門 教 、 耶 和 華 見 證 會 、 統 一 教 等 增 長 甚 速 , 但 我 們 絕 不 能 因 此 便 以 為 他 們 是 合 神 心 意 的 。 有 些 人 在 外 邦 人 法 院 控 告 弟 兄 得 勝 , 便 以 為 是 合 神 的 旨 意 , 但 我 們 知 道 神 明 明 在 林 前 六 1-8 禁 止 信 徒 彼 此 告 狀 ( 特 別 在 不 信 的 人 那 裏 ) , 神 豈 會 前 後 矛 盾 ? 可 見 任 何 與 神 明 顯 吩 咐 有 抵 觸 之 決 定 或 行 動 , 無 論 結 果 是 好 是 壞 , 均 不 是 神 的 旨 意 。
4. 以 為 有 其 他 人 做 或 贊 同 便 是 神 的 旨 意
不 少 人 喜 歡 用 一 些 較 有 名 氣 的 人 所 行 的 作 為 自 己 照 樣 行 的 依 據 。 有 人 離 婚 , 為 了 證 明 自 己 合 乎 神 的 旨 意 , 便 以 某 某 人 的 例 子 , 或 某 些 人 贊 同 作 支 持 的 理 由 。 若 某 些 決 定 與 神 明 顯 教 訓 有 衝 突 , 則 無 論 誰 贊 同 , 也 不 是 神 的 旨 意 。
5. 以 為 大 部 份 人 贊 同 便 是 神 的 旨 意
在 一 些 非 絕 對 事 情 之 決 定 上 , 我 們 尚 可 引 用 「 眾 人 以 為 美 的 事 , 都 要 留 心 去 作 」 一 話 作 參 考 , 以 便 決 定 。 然 而 , 若 某 些 決 與 神 明 顯 教 訓 或 原 則 有 所 衝 突 , 則 無 論 多 少 人 贊 同 , 那 亦 不 是 神 的 旨 意 。
尋求神旨意的方法
1. 看 看 自 己 的 決 定 與 神 在 道 德 之 旨 意 是 否 有 衝 突
若 是 與 神 的 直 接 命 令 、 原 則 性 的 命 令 、 直 接 的 原 則 與 及 間 接 的 原 則 明 顯 有 或 沒 有 衝 突 , 則 我 門 根 本 不 須 再 問 了 。 但 若 聖 經 沒 有 明 顯 啟 示 , 而 你 所 作 之 決 定 的 對 與 不 對 , 應 該 不 應 該 等 亦 與 聖 經 原 則 並 沒 有 關 係 , 那 只 關 係 到 我 們 個 人 前 途 之 問 題 , 那 種 選 擇 比 較 好 一 點 等 問 題 的 時 候 , 則 我 們 可 參 考 其 他 方 法 。
2. 看 看 客 觀 環 境 有 沒 有 開 路
若 神 根 本 沒 有 開 路 , 則 那 不 可 能 是 神 的 旨 意 , 例 如 你 很 喜 歡 某 一 姊 妹 / 弟 兄 , 但 對 方 卻 不 喜 歡 你 , 則 你 不 要 以 為 神 的 旨 意 是 叫 你 與 她 / 他 結 婚 , 因 為 你 這 樣 做 只 是 單 戀 , 這 一 定 會 使 你 徒 勞 無 功 , 且 造 成 各 種 痛 苦 。
3. 看 看 神 有 否 特 殊 的 感 動
這 感 動 常 會 發 生 於 一 些 願 意 尋 求 並 跟 從 神 旨 意 的 門 徒 身 上 , 是 直 接 的 、 有 可 能 是 超 自 然 的 。 它 不 會 跟 神 道 德 性 之 旨 意 有 衝 突 , 但 卻 不 一 定 與 眾 人 之 意 見 、 環 境 相 同 。 如 保 羅 前 往 耶 路 撒 冷 等 ( 徒 二十36 - 二十一26 )
4. 看 看 屬 靈 長 者 之 意 見
他 們 一 方 面 可 提 供 有 關 經 文 、 原 則 給 我 們 參 考 , 叫 我 們 知 道 是 否 與 神 道 德 性 旨 意 相 違 ; 另 一 方 面 , 他 亦 可 以 站 在 第 三 者 立 場 , 提 出 我 們 可 能 忽 略 了 的 , 但 卻 是 重 要 的 事 項 , 使 我 們 的 決 定 更 能 合 神 的 旨 意 。
5. 看 看 我 們 的 決 定 是 否 與 神 啟 示 之 人 生 觀 、 價 值 觀 相 抵 觸
太 十 28 - 31 說 : 「 那 殺 身 體 不 能 殺 靈 魂 的 , 不 要 怕 他 們 , 惟 有 能 把 身 體 與 靈 魂 都 滅 在 地 獄 裏 的 , 正 要 怕 他 。 兩 個 麻 雀 , 不 是 賣 一 分 銀 子 麼 , 若 你 們 的 父 不 許 , 一 個 也 不 能 掉 在 地 上 , 就 是 你 們 的 頭 髮 , 也 都 被 數 過 了 。 所 以 不 要 懼 怕 , 你 們 比 麻 省 還 貴 重 。 」 誰 有 能 力 與 權 柄 滅 人 的 身 體 與 靈 魂 ? 只 有 神 有 這 權 柄 。 這 段 經 文 之 中 心 不 是 叫 我 們 去 怕 神 , 也 不 是 告 訴 我 們 沒 有 任 何 人 能 滅 我 們 的 靈 魂 , 而 唯 一 有 權 柄 的 神 卻 是 愛 的 源 頭 , 祂 看 我 們 的 生 命 至 為 寶 貴 。 另 一 方 面 , 這 段 經 文 亦 帶 出 了 一 些 很 重 要 的 價 值 觀 :
a. 永 恒 的 比 短 暫 的 重 要
b. 靈 魂 比 身 體 重 要
c. 神 比 人 重 要
d. 人 比 物 質 重 要
要 是 有 兩 份 工 作 給 你 選 擇 , 一 份 薪 金 較 優 厚 , 但 常 要 出 差 和 加 班 , 連 崇 拜 與 家 庭 生 活 都 要 忽 略 ; 另 一 份 薪 金 較 低 , 但 絕 不 會 影 響 到 你 平 衡 的 生 活 , 則 你 應 考 慮 放 棄 那 高 薪 之 工 作 。 因 事 業 、 多 一 點 錢 而 忽 略 了 家 庭 及 自 己 靈 、 魂 、 體 之 健 康 , 是 很 不 值 得 的 。
6. 運 用 神 給 我 們 的 普 通 常 識
這 是 十 分 重 要 , 也 常 常 可 以 運 用 的 方 法 。 特 別 是 在 那 些 聖 經 沒 有 禁 止 , 又 不 影 響 到 我 們 人 生 觀 、 價 值 觀 的 事 情 ; 如 在 兩 份 工 作 中 選 擇 那 一 份 , 應 選 擇 那 一 信 徒 建 立 伴 侶 關 係 等 , 均 須 信 徒 運 用 普 通 常 識 作 決 定 。 在 工 作 的 選 擇 上 , 信 徒 可 在 工 作 地 點 與 居 住 地 點 上 、 該 地 是 否 有 好 教 會 上 、 前 途 上 、 公 司 穩 定 與 否 上 、 待 遇 上 等 , 加 以 比 較 , 然 後 作 決 定 。 在 配 偶 的 選 擇 方 面 。 雖 然 聖 經 明 顯 規 定 的 只 有 二 個 : ( 1 ) 一 定 要 信 主 的 ; ( 2 ) 必 須 合 法 ( 對 方 還 未 結 過 婚 , 雙 方 已 到 合 法 結 婚 年 齡 ) , 但 其 他 因 素 如 彼 此 溝 通 與 人 生 目 標 、 靈 性 、 習 慣 、 文 化 背 景 、 語 言 、 嗜 好 等 , 差 異 越 少 , 將 來 的 適 應 便 越 容 易 。 雙 方 家 長 越 是 贊 同 和 支 持 、 將 來 的 關 係 容 易 建 立 。
摘 自 《 新 生 命 與 新 生 活 ‧ 講 義 本 》 , 頁 83 至 95 , 蘇 穎 智 及 李 嘉 慧 合 著 , 種 籽 出 版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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