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的香港社會,約每2對男女結婚,便有1對以離婚收場。教會怎樣面對會友的離婚和未婚會友的分手?
教會也受離婚率急升影響
據政府統計處資料,香港離婚數字由1981年的2,062宗,上升至2010年的18,167宗,20年間的升幅接近9倍。維護家庭基金董事、播道會港福堂周弦毅牧師指,即使離婚是教會不願看見的現實,但實際上離婚問題已在教會出現,教會需要面對。他在教會提供婚姻輔導時,留意到曾離婚的準婚信徒的比率愈來愈高。
周牧師說,按照聖經標準,教會只會在以下三個情況才同意會友離婚,包括婚外情、配偶離世,以及未信的一方提出離婚,其他原因是一概不予認同。不過,現實中有些個案有家庭暴力問題,雖然聖經未提及這是可接納的離婚原因,但忽略受虐者人身安全亦有商榷之處,所以會作個別考慮。
教會內,有夫婦因性格不合、婚姻關係不愉快、不能溝通等原因而想到離婚,但因為知道這些離婚原因不合乎聖經,所以很少以這些原因提出離婚。令周牧師感到遺憾的是,信徒若遇上婚姻問題,會拖延到最後一刻才告知牧者,或由旁人發現到問題才處理,令婚姻危機未能盡早得到疏解。周牧師說,教會的離婚個案中,大部分與婚外情有關。無論是甚麼離婚原因,他深信牧者必須幫助夫婦挽救婚姻到最後一刻。
如何處理會友離婚?
一對夫婦若決定離婚,乃是生命的一大衝擊,之後又要面對一連串問題,包括經濟問題、重新適應單身身分、贍養費及撫養權的法律訴訟等,不能單靠一個牧者應付,需要整個教會群體共同面對,而離婚者、牧者、教會群體各自的角色均需小心處理。
一旦會友提出離婚,周牧師認為,首要處理的是當事人的情緒反應,如果未能幫助他們紓解負面情緒,就難以引導他們進一步解決問題,更無法扶助離婚者的生命。以婚外情個案為例子,離婚後願意留在教會的信徒需時間重新適應,而旁人簡單的問候關懷,可能已給他們構成壓力,所以,教會需因應當事人的處境,建議他們轉到合適的團契牧區,減輕他們面對教會群體的壓力。
離婚者的內心世界複雜,有時想要安靜空間,不願多談;有時會頓感孤單,需他人關心問候,信徒表達關心時,須拿捏時機,以免好心做壞事。周牧師說,有時可能不需對離婚者問長問短,簡單的一份接納已足夠。
周牧師認為,離婚者需向所屬團契,及教會內關係緊密的群體清晰交代離婚原因,以免他人亂猜,或在背後有更多討論,這對當事人帶來負面影響。而為了保護離婚者的緣故,牽涉當事人但又跟婚姻的真理教導無關的事,則毋須向教會群體交代。
教會需要向不忠的一方,以及在違反聖經原則下離婚的人採取紀律行動,以免教會群體誤以為教會輕看婚姻價值,但過程中要小心平衡「懲」與「教」,避免令當事人感到被無辜指責而離開教會。教會群體的反應亦要小心處理,信徒容易在不了解整件事情下歸邊了。
周牧師說,教會在鞏固婚姻關係上有重要角色,他鼓勵採取「預防勝於治療」的態度。婚前輔導可幫助準夫婦及早面對、處理關係的問題,婚後輔導也很重要,教牧可考慮每半年跟新婚夫婦面談一次,了解婚後關係發展。
好好分手
維護家庭基金在2月29日舉辦「戀愛『婚』、『fun』、『分』」講座,探討牧者如何幫助未婚的會友面對分手,好好戀愛學堂堂主任杜婉霞是其中一位講員。
有些人寧願拖著一個不合適自己的人,也不願意自己「無得拖」。有些人寧願維持拍拖,卻又不打算結婚,繼續下去只會磋跎歲月,或令關係愈來愈不健康,但沒有勇氣分手,生怕要向家人朋友交代,或怕別人罵自己對感情不認真、不負責任。杜婉霞說,很多人怕失戀,因為害怕失去盼望,害怕失去愛的動力,害怕失去與對方一同建立的理想;有些人甚至在分手後想死,因為覺得自己失去太多,難以復原,這是因為他們把愛情看得太大,教牧需要幫他們發現生命還有其他的重要東西。
戀人如何判斷一段戀愛關係是時候需要終止?杜婉霞表示,要考慮二人性格是否存有嚴重分歧;人生期望是否不同,如一方想生育,另一方不想,沒有辦法取得共識;承載不起對方的生命,如對方或家人有長期病患;不能接納對方生命現狀,如對關係不忠、態度冷淡等,並知道對方婚後不會有很大的改變。有些人可能還未處理好往日的情傷,帶著傷痕進入一段新的關係,給更多人帶來傷害,這就要評估二人是否適合繼續一起。
拍拖目的是為結婚,但不保證每段關係可以順利進入婚姻,因為交往日子已久而決定結婚的做法亦不可取。杜婉霞強調,整個戀愛關係需要足夠評估,判斷是否適合進入關係的下一階段。她分享「感情七相」,一段關係必要經歷這七個階段:相遇、相知、相處、相識、相信、相愛及相守,各個階段時間長短則因人而異。
一段理想的戀愛關係能令二人邁向成長、成熟,情緒更穩定,更愉快,人生方向更清晰,事奉更有能力,並經歷到滿足、溫暖、被理解、被珍惜、互相分憂等等。這都可作為參考,以評估自己的戀愛關係是否走在正途上。
(摘錄國度復興報香港網路版:記者赤紙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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