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在這一章裡,先知奉神的名指出百姓的過犯,就是雅各家的罪孽,以及這些罪孽所導致的審判:
I。 用不結果子的葡萄園作為比喻,說明神賜給他們極大的恩惠,但他們辜負了神的期望,以致受到應有的毀滅(第
1-7 節)。
II。列數他們比比皆是的罪孽,警告他們要因這些罪受懲罰。
1. 貪戀世上財富,要受饑荒的懲罰(第 8-10 節)。
2. 醉酒狂歡(第 11,12,22,23 節),要受被擄的懲罰,且受盡痛苦(第 13-17 節)。
3. 公然犯罪,無視神的公義(第 18,19 節)。
4. 混淆善惡界限,藐視信仰原則(第 20 節)。
5. 自傲(第 21 節)。
6. 偏離公義,還有其他作惡的例子。先知警告該地要落入極大的荒涼,全地都要荒蕪(第 24,25 節),要有外族人入侵(第 26-30 節),也許指的是不久之後發生的西拿基立大軍的浩劫。
以色列比作葡萄園(主前 758 年)
1 我要為我所親愛的唱歌,是我所愛者的歌,論他葡萄園的事:我所親愛的有葡萄園在肥美的山岡上。2 他刨挖園子,撿去石頭,栽種上等的葡萄樹,在園中蓋了一座樓,又鑿出壓酒池;指望
結好葡萄,反倒結了野葡萄。3 耶路撒冷的居民和猶大人哪,請你們現今在我與我的葡萄園中,斷定是非。4 我為我葡萄園所做之外,還有甚麼可做的呢?我指望結好葡萄,怎麼倒結了野葡萄呢?5 現在我告訴你們,我要向我葡萄園怎樣行:我必撤去籬笆,使它被吞滅,拆毀牆垣,使它被踐踏。6 我必使它荒廢,不再修理,不再鋤刨,荊棘蒺藜倒要生長。我也必命雲不降雨在其上。 7 萬軍之耶和華的葡萄園就是以色列家;他所喜愛的樹就是猶大人。他指望的是公平,誰知倒有暴虐(或譯:倒流人血);指望的是公義,誰知倒有冤聲。
至大的神用各樣的方式喚醒罪人悔改,定他們的罪,並指出犯罪的下場和危險。有時他明言,有時用比喻,有時用散文體,有時用詩歌,這裡用的就是詩歌。「我們曾彼此辯論(1:18),現在我要用詩歌,好鐫刻下來,為榮耀我之所愛。」父神寫下這首歌,為的是榮耀他所喜悅的愛子基督,曾立他為葡萄園的主。先知唱出這首歌,也是為了榮耀基督,因為他是基督所喜悅的。舊約的先知都是新郎的朋友。基督是神的愛子,是我們的可愛救主。教會中所傳的、所唱的,都是為了讚美他,即便是揭露我們的羞辱(如同這裡一樣),也是為了讚美他。這個比喻用詩歌譜寫,為的是聽起來更動人,更容易學,更容易記,也能更好地傳給後代。這首歌也是對摩西之歌的詮釋(申命記 32 章),表明摩西當時的預言現在應驗了。耶柔米說:愛子基督在看見耶路撒冷並為它哀哭時(路加福音 19:41)實際上唱了這首哀歌,且在葡萄園的比喻裡引用了這首歌(馬太福音 21:33 等)。只不過這裡說的是樹枝的錯,那裡是園戶的錯。這裡我們看到:
I。神為猶太教會和猶太民族所行的大事。世上萬民得不到神的啟示,以致虛度年日,猶太教會卻是神的葡萄園,猶太人是神的選民。神認他們為屬自己的,為了自己的緣故將他們分別出來。所栽種的土壤不同尋常,那是肥美的山岡,滴油的角。那裡物產豐富,是個聚寶盆,滿地佳美之物:他們在那裡吃得肥美,喝得甘甜,有豐盛的美物用來獻燔祭和甘心祭,榮耀神。我們的福分則要在將來某一天才體現出來。再看看神為這葡萄園所做的事:
1. 他豎起籬笆,專心保護,晝夜看顧,不讓它受傷害(27:2,3)。若不是他們自己拆毀籬笆,無人能鑽得進去(詩篇 125:2;131: 4)。
2. 他撿去石頭,既不許外來的傷害,也不許園內之物阻礙結果。他施以恩典,軟化石頭般的心。
3. 他栽種上等的葡萄樹,在他們中間建立純正的信仰,賜給他們完美的律法,設定條例使他們與神相通。參考耶利米書
2:21。
4. 他在園中蓋了一座樓,可能是為了抵禦強敵,也可能是給園丁居住,更有可能是為了園主自己,好坐在其中欣賞葡萄樹(雅歌 7:12),好比夏日乘涼的樓。這樓就是聖殿,祭司在四圍居住,神應許在那裡與人相會,表明他與他們同在,喜悅他們。
5. 他鑿出壓酒池,設立祭壇,園中的果子作為祭物帶到壇前。
II。神對他們非常失望:他指望結好葡萄,這指望合情合理。注意:神指望那些享受葡萄園特權的人結出好葡萄來,不只是長葉子(馬可福音 11:13)。空談信仰的人看上去一片青翠,但卻不管用,光有花苞、光開花也不夠。有好的動機,又有好的開頭,這些都很好,但還是不夠;要結果子,就是有好的內心,好的生活,要結葡萄樹的果子,就是心思意念、言語行為,都與聖靈相通(聖靈是葡萄園的脂油,加拉太書 5:22,23),與聖禮相合(聖禮是葡萄園的調料),蒙神的悅納(神是葡萄園的主),且按時結果子。神指望我們結出這樣的果子來,就是葡萄,是葡萄樹的果子,使神和人喜樂(士師記 9:13)。這指望並不過分,也並不苛刻,十分公平合理。然而, 看看神是多麼失望:他們反倒結了野葡萄,不但不結好果子,反而結了壞果子,比不結果子還糟糕,真是所多瑪的葡萄樹(申命記 32:32)。
1. 野葡萄就是人性敗壞的果子,是野枝子上的果子,不是嫁接枝子上的果子,是出自毒根的果子(希伯來書
12:15)。品德若不作工,敗壞就作工。
2. 野葡萄就是虛偽的信仰,看上去像葡萄,實際上又酸又苦,不但不蒙神喜悅,還惹怒神,好比 1:11 所言。虛假的品德就是野葡萄。
III。神叫他們自己判斷,在整件事上神是否公義、他們是否應當被譴責(第 3,4 節)。這案件十分清楚:耶路撒冷的居民和猶大人哪,請你們現今在我與我的葡萄園中,斷定是非。這裡暗示他們還怪罪神,要與神爭論,但公義很明顯在神這邊,以致神讓他們自己憑良心來判斷是非。「任何一個耶路撒冷的居民,任何一個猶大人,只要有一點理性,明白一點公義和公平,都可以公平地說出自己的看法。」這是要挑戰他們:
1. 看看神究竟還有何要做:我為我葡萄園所做之外,還有什麼可做的呢?他說的是結果子的外在因素,好比園丁該做的事,無人要求園丁改變葡萄樹的本質。我還應該做什麼呢?可以這樣理解。他們所需要的教誨和指教應有盡有,不斷催促提醒。他們不缺乏動力,不論是盼望還是警告,都已好話說盡。他們有足夠的機會謹守本分,有月朔、安息日、聖會,有聖經,有神的話,有祭司和利未人的當值,還有先知的特別傳諭。世上沒有其他民族享有如此公義的律例典章。
2. 看看他們有何理由如此背道而馳。「既是這樣,你為何還結野葡萄呢?我要的是好葡萄。」注意:口稱信神、享受恩典的人若是作惡,那就是世上最不可理喻、最不可原諒的事,罪人應當為此負完全責任。「你若褻慢,就必獨自擔當(箴言 9:12), 在審判的日子必啞口無言。」神必證明自己的道是公平的,罪人的道是不公平的(以西結書 18: 25)。
IV。他們的下場,因著他們對神的惡行,公義的判決要臨到他們(第 5,6 節):「既然對所控之罪沒有辯詞,現在我告訴你們,我要向我葡萄園怎樣行。我不要再為之煩惱愁苦;既然它沒有用,我就不用它。它將不再是葡萄園,它要成為荒場:猶太教會不再是教會,旗幟要被奪去,他們要成為羅˙阿米,就是非我民。
1. 他們不再被當作特殊選民分別出來,反倒要淪落到平凡之中:我必撤去籬笆,很快就要被吞吃,要像別處那樣成為荒場。」他們既然與別的民族混雜,所以把他 們驅趕到各國中去也是理所當然。
2. 「他們不再像神的百姓那樣受保護,反倒要面臨危險。神不但要讓這牆垮掉,他還要親手拆毀它,要挪去屏障,叫他們成為仇敵的獵物。仇敵早就蹲伏著等待時機,現在要來把他們踩在腳下。
3. 他們不再有葡萄園的模樣,不再有教會的形象和邦國的樣式,反倒要被夷為平地,成為荒涼之地。」在耶路撒冷變為亂堆(彌迦書 3:12)時,這預言就應驗了。
4.「執政的、掌權的,不必再努力作工(他們是葡萄園的園丁);葡萄園不再需要修剪也不必鬆土,一切都已荒蕪,只剩荊棘蒺藜。荊棘是罪惡和咒詛的產物」(創世紀 3:18)。過犯腐敗若無約束,邪惡敗壞若不控制,若不加以駁斥,若不加以抑制,就好比葡萄園不修剪,不施肥,不清理,很快就要淪為無知之人的葡萄園,荊棘遍佈。
5.「最大的災禍是天不下雨。手裡握著雲層鑰匙的神命令天不下雨,光是這一下就足以叫葡萄園淪為沙漠。」注意:人若長期揮霍神的恩典,神就不再施恩給他,這是公義的審判。總而言之,不結好果子的就一無所有。犯罪不結果子的,就要受咒詛,就要荒蕪,這是懲罰,如馬可福音 11:14 所言那樣。這預言在加勒底人攻陷耶路撒冷時部分應驗了,而當猶太人最後被徹底拒絕之時,這預言要完全應驗。神的靈離開那些長期抵擋他、與他為敵的人,福音離開那些長期詆毀福音的地方,這些都應驗了這預言。葡萄園荒蕪,對神來說沒有損失。只要他願意,他可以叫荒地變為良田。神廢棄一個葡萄園,好比廢棄伊甸園一樣。當亞當因犯罪失去了在園中的地位,伊甸園就被夷為平地。
V。這比喻的意義或關鍵所在。第 7 節告訴我們:
1. 葡萄園是什麼意思,就是以色列家,就是這個民族,形成一個教會,一個邦國。葡萄樹是什麼意思,就是喜樂樹,神的喜樂樹,是他所喜愛且願意為之造福的樹。這樹就是猶大人,神曾恩待他們,且指望他們有相應的回報。
2. 神所指望的葡萄指的是什麼,所出產的野葡萄又是什麼:他指望的是公平,就是百姓相互坦誠相待,掌權的嚴格秉持公道。神賜給這民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申命記 4:8),他們本當如此行,但事實卻相反。沒有公道,卻有欺壓人的暴虐;沒有公義,卻有受欺壓之人的冤聲。到處都是喧嘩吵鬧,沒有公義,沒有公理。審判之處有奸惡(傳道書 3:16),這是百姓的大禍患。靈魂的大禍患就是結不出神所指望的謙卑、虛心、忍耐、仁愛、輕看世界的好果子,反而結出驕傲、惱怒、不滿、 奸惡、褻慢神的野葡萄;結不出祈禱、讚美的好果子,反而結出咒詛、漫駡、得罪神的野葡萄。一些古時的學者認為這比喻指的是基督時代的猶太人,神指望他們結出公義的果子(就是接受基督,擁戴基督),但他們卻喊叫道: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路加福音 23:21)!
責備貪愛世界的人;懲罰體貼肉體的人(主前 758 年)
8 禍哉!那些以房接房,以地連地,以致不留餘地的,只顧自己獨居境內。9 我耳聞萬軍之耶和華說:必有許多又大又美的房屋成為荒涼,無人居住。10 三十畝葡萄園只出一罷特酒;一賀梅珥穀種只結一伊法糧食。11 禍哉!那些清早起來追求濃酒,留連到夜深,甚至因酒發燒的人。12 他們在筵席上彈琴,鼓瑟,擊鼓,吹笛,飲酒,卻不顧念耶和華的作為,也不留心他手所做的。13 所以,我的百姓因無知就被擄去;他們的尊貴人甚是饑餓,群眾極其乾渴。14 故此,陰間擴張其欲,開了無限量的口;他們的榮耀、群眾、繁華,並快樂的人都落在其中。15 卑賤人被壓服;尊貴人降為卑;眼目高傲的人也降為卑。16 唯有萬軍之耶和華因公平而崇高;聖者神因公義顯為聖。17 那時,羊羔必來吃草,如同在自己的草場;豐肥人的荒場被遊行的人吃盡。
世界和肉體這兩大敵人十分危險,隨時會將我們擊敗,但我們若不向它們妥協,就不會有危險。 先知在這裡奉神的名宣告,貪愛世界和體貼肉體之罪禍患無窮。這些罪當時在猶大人中間蔓延,結出了野葡萄(第
4 節),為此神警告要降災禍給他們。這些罪也應當引起我們的警惕,要畏 這些罪的後果。
I。貪愛世上財富,以世上財富為樂,用不法手段取利,以房接房、以地連地、以致不留餘地(第 8節),不給別人留餘地,這樣的人有禍了。他們若得逞,就會在世上獨存,就會壟斷所有的財富和權利,將一切利益占為己有。人擁有房產田地不是罪,有能力添置房產也不是罪,但是:
1. 他們的過犯在於:
(1)為謀利益貪得無厭,為擴大家產不擇手段,仿佛在這世界上除了財富就別無所念,別無所求,別無所為。他們從不滿足,得到越多就越想多得。他們好比螞蟥的女兒, 常說:給呀,給呀(箴言 30:15)。已有的他們不欣賞,也不用在正途上,而是一味地賺取,挖空心思斂財。他們想擁有許多居所,冬天有避寒的居所,夏天有避暑的居所;一看上別人的田地或房產,就想占為己有,如同亞哈霸佔拿伯的葡萄園那樣,不然就坐立不安。
(2)不但不關心別人,還要傷害別人。他們像是不讓別人活,只要自己活著。為了滿足那無休止的貪婪,不顧別人的安危,肆意侵犯別人的權利,虐待軟弱無助的人,用卑鄙邪惡的伎倆積攢財富。他們的財富臃腫之至,卻仍不知滿足(傳道書 5:10),就像亞歷山大那樣,當他以為自己征服了整個世界時反倒哭了,因為不再有可供他征服的地方。俗話說:人即便賺得了整個世界,也不能滿足。什麼!你希望這世界唯你獨存嗎?有人這樣理解。人人都需要他人説明,都因友情而得安慰,難道你真這麼愚蠢想獨存嗎?大地幅員廣闊,難道你真這麼愚蠢,指望大地為你見棄嗎(約伯記 18:4)? 里拉說(譯者注:法國中世紀釋經學者):難道這遼闊的世界單單為你而造嗎?
2. 他們所貪戀的房產田地都要歸於無有,這就是他們要受的懲罰(第 9,10 節)。神親自將默示傳到先知的耳朵裡,如同他在另一處默示給先知一樣(22:14):我耳聞萬軍之耶和華說,如同神默示撒母耳一樣(撒母耳記上 9:15)。先知覺得耳中仍迴響著神的話。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馬太福音 10:27)。
(1)他們所心儀的房屋要無人居住,要長久閒置,收不到租金,年久失修:必有許多又大又美的房屋成為荒涼。住在其中的人要死於刀劍、饑荒或瘟疫,或被擄到別處;或因市井蕭條,窮困襲來如同武士,管家不得不淪為投宿者,或遷往他鄉。又大又美的房屋,原本十分搶手,但即便價格再低也無人問津,只好閒置。神造大地,並非使地荒涼, 是要給人居住(45:18)。但是人的機關算盡,到頭來往往是一場空。我們有句俗話說:愚昧人蓋房,聰明人居住。實際上有時愚昧人蓋房,無人居住。神有許多方法叫繁華的城市淪為荒涼。
(2)他們所心儀的田地要不結果子(第 10 節):三十畝葡萄園只出一罷特酒(一罷特大約三十 升),一賀梅珥穀種只結一伊法糧食(一伊法大約只有十分之一賀梅珥),或因田地荒蕪,或因氣候惡劣,收成還不到種子的十分之一。注意:人若心儀世界,必大大失望。
II。貪愛肉體享樂的人有禍了(第 11,12 節)。體貼肉體叫人滅亡,如同體貼世界、如同欺壓人一樣。基督宣告富足的人有禍了(路加福音 6:24,25),也宣告奢華宴樂的人有禍了(路加福音 16:19)。請看:
1. 這些罪人是怎樣的人。
(1)他們沉迷於酒宴,終日飲酒,嗜酒成性,不能自拔。他們清早起來追求濃酒,就像農夫或商人晨起作工,生怕耽誤了最佳時辰。人通常都在晚上飲酒,那時他們卸 下了白晝的工作。但這些人卻不顧一切,全然拋棄自己的工作,放縱肉體。他們終日貪杯,留連到夜深,甚至因酒發燒,指的是欲火燃燒(酒後亂性),也可指怒氣燃燒,誰有爭鬥?誰無故受傷?不就是這樣的人嗎(箴言 23:29-35)?他們飲酒作樂,不像那些羞於酒醉在夜晚背地裡貪杯的人,而是喜愛白晝宴樂(彼得後書 2:13)。
(2)他們沉迷於狂歡,終日宴樂,仿佛離開了音樂或樂器就無法用餐,如同大衛(阿摩司書 6:5),好比所羅門(傳道書 2:8)。彈琴,鼓瑟,擊鼓,吹笛,加上美酒,真是紙醉金迷,隨著琴鼓歌唱,又因簫聲歡喜(約伯記 21:12)。 音樂本身並非犯罪,然而一旦過度,癡迷不悟,浪費光陰,混淆屬靈的喜樂,心裡疏遠神,那就 是犯罪。
(3)他們從不思念正經事:不顧念耶和華的作為。他們濫用神的所造之物,以此為虛榮,看不見神在其中的權能、智慧和良善,用神所賜的豐富美善之物來滿足自己的私欲。神的審判已經臨到他們,神已經顯明他不喜悅他們,可他們不理會,不顧神在一切事上的作為。神的手已經高舉,但他們視若無睹,因為他們盡情作樂,竟不以神的審判為念。
2. 向這些人宣告怎樣的審判,且已部分執行。這裡預言道:
(1)他們要被迫離開自己的居所,這地要逐出這些酒鬼(第 13 節):我的百姓(他們自稱神的百姓,且引以為傲)因無知就被擄去。必定如此,好像已被擄去一樣。如此酗酒,如此愚昧,豈不是無知嗎?他們原本聰明,可是既然不顧神與他們理論,不在乎與神和好,那就真可謂是無知。他們故意為之,所以要因無知而滅亡。
(2)他們要淪為赤貧,過去揮霍無度,現在要貧乏:他們的尊貴人甚是饑餓,忍饑挨餓,以至於死。群眾極其乾渴。尊貴人與平民都因無糧無水而死。這是由於莊稼欠收導致的後果(第 10 節),因為君王也受田地的供應(傳道書 5:9)。當葡萄欠收時,酒醉的人要清醒哭泣,因為甜酒從他們的口中斷絕了(約珥書 1:5),不是因為沒有酒喝而哭泣,而是因為他們有酒的時候揮霍無度。
(3)許多人要死於饑荒和刀劍(第 14 節):故此,陰間擴張其欲。平時的葬埋之地陀斐特太小了,這麼多人需要葬埋,不得不將它擴大。陰間貪婪地張開大口,從不會說:夠了(箴言 30:15, 16)。這可以理解為受咒詛之人的去處,奢華享樂充斥著那黑暗恐怖的地方,只顧念肚腹的人在那裡受煎熬(路加福音
16:25;腓立比書 3:19)。
(4)他們要被降為卑,一切的尊榮都要歸於塵土,歸於死亡和陰間:他們的榮耀都落在其中,不只是落在地上,而是落在地下。不是隨他下去(詩篇 49:17)在死後為他所用,而是與他們同死同埋葬。可憐的尊榮何竟凋零!他們豈因人多而得意嗎?眾多的人都要落入坑中(以西結 31:18;32:32)。他們豈因名聲而得意嗎?他們的虛榮要終止,誇口的喊叫聲也要終止。他們因宴樂而得意嗎?死必變宴樂為哀聲,那些嬉笑浮誇、從不知何為莊重的人,要前往哀號痛哭的所在。卑微的和大能的都要在陰間相會,一起聽候審判。世人再囂張,死亡要叫他卑微;世人再卑微,死亡要叫他更加卑微。同樣地,眼目高傲的也要降為卑(第 15 節)。人既難免要在陰間躺臥,眼目卑微是理所當然的。
3. 審判之後有何結果。
(1)神要得著榮耀(第 16 節)。在這一切公義審判中,萬軍之耶和華,聖潔的神,要被高舉。他將高傲的人降為卑,顯明他的公義,因此就得榮耀。
[1.] 神具有無可抗拒的能力。他是萬軍之耶和華,他要被高舉。他能叫強壯的屈膝,叫傲慢的謙卑,叫殘暴的馴服。唯有萬軍之耶和華因公平而崇高。神雖有大能的膀臂,但公義和公平是他寶座的根基(詩篇 89:13,14),這就是神的榮耀。[2.] 神具有毫無瑕疵的聖潔。他聖潔,無限聖潔,要以公義審判驕傲的人,並因而顯為聖(就是說萬口都要傳揚他的聖潔)。注意,驕傲的人降為卑,至大的神就得著榮耀,我們應當榮耀他。
(2)義人要得釋放,要受保護(第 17 節):那時羊羔必來吃草,如同在自己的草場。溫柔的人在世上跟隨羔羊,受迫害,懼怕人的欺壓,他們要在青草地上平安吃喝,不再受驚嚇。參考以西結書 34:14。與教會為敵的一旦被剪除,教會就有平安。他們必歡快吃喝(有人這樣理解)。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馬太福音 5:5),在大平安中喜樂。他們必盡興吃喝(也有人這樣理解),因為他們得聽神的話,就是生命的糧。
(3)國土要成為荒場,被鄰舍吃盡:豐肥人的荒場,洋洋自得的有錢人,他們的財物要被不相干的陌生人所吞吃。百姓被擄之後,民中最窮的留下來修理葡萄園,耕種田地(列王紀下 25:12), 他們就是在豐肥之人草場上吃喝的羊。那些豐肥的猶太教會成了荒場,他們的特權轉給了外邦人,而外邦人則要受歡迎加入基督羊群的行列。
虛偽邪惡必受災禍
18 禍哉!那些以虛假之細繩牽罪孽的人!他們又像以套繩拉罪惡,19 說:任他急速行,趕快成就他的作為,使我們看看;任以色列聖者所謀劃的臨近成就,使我們知道。20 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21 禍哉!那些自以為有智慧,自看 為通達的人。22 禍哉!那些勇於飲酒,以能力調濃酒的人。23 他們因受賄賂,就稱惡人為義,將 義人的義奪去。24 火苗怎樣吞滅碎秸,乾草怎樣落在火焰之中,照樣,他們的根必像朽物,他們的花必像灰塵飛騰;因為他們厭棄萬軍之耶和華的訓誨,藐視以色列聖者的言語。25 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他的百姓發作。他的手伸出攻擊他們,山嶺就震動;他們的屍首在街市上好像糞土。 雖然如此,他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伸不縮。26 他必豎立大旗,招遠方的國民,發嘶聲叫他們從地極而來;看哪,他們必急速奔來。27 其中沒有疲倦的,絆跌的;沒有打盹的,睡覺的;腰帶並不放鬆,鞋帶也不折斷。28 他們的箭快利,弓也上了弦。馬蹄算如堅石,車輪好像旋風。29 他們要吼叫,像母獅子,咆哮,像少壯獅子;他們要咆哮抓食,坦然叼去,無人救回。30 那日,他們要向以色列人吼叫,像海浪匉訇;人若望地,只見黑暗艱難,光明在雲中變為昏暗。
這裡說的是:
I。導致一國受審判的罪孽:這也許主要是針對當時的猶大人,列數他們的罪狀,但不 僅僅是針對他們,也是警告各個時代所有的人,要謹防罪孽,因為罪孽會毀滅個人,也毀滅社會,招來神的忿怒和公義的審判。這裡指出以下這些人有禍了。
1. 迫不及待、喪心病狂犯罪的人(第 18 節):是那些以虛假之細繩牽罪孽的人,那些如牲口套繩那樣拼命拖拽之人,為滿足私欲把自己推向極限之人;為滿足卑劣的欲望寧可逆性而為之人。他們以為自己的惡謀必能得逞,仿佛用堅固的套繩拉車那樣穩妥,然而他們的指望必定落空,因為他們的繩索是虛假的繩索,一旦受力就會扯斷。耶和華是公義的,他砍斷惡人的繩索(詩篇 129: 4;約伯記 4:8;箴言 22:8)。他們犯罪的習性根深蒂固,無法擺脫。因軟弱而犯罪的,就是被罪所牽引了去,而故意犯罪的,就是主動把罪孽牽引到自己身上,不顧神的警告,也不顧良心的阻攔。有人把這裡的罪孽理解為懲罰罪孽:他們將神的審判拉到自己頭上,猶如拉套繩那樣。
2. 抵擋神的公義、惹動神怒氣的人(第 19 節):他們說:任他急速行,趕快成就他的作為。說這話,如同在末世好譏誚的人一樣:主要降臨的應許在哪裡呢(彼得後書 3:3,4)?像那些人一樣,他們以虛假之細繩牽罪孽,公然犯罪,順從肉體。
(1)他們嘲笑先知,用嘲諷的語氣稱神為以色列的聖者,因為先知以極其敬畏的語氣這樣稱呼。
(2)他們不相信神的啟示,不相信神要因他們的褻瀆和不義從天上降下怒氣來。除非他們親眼看見,不然就不明白,仿佛這咒詛不過是瞬間即過,所有的警告都只能嚇唬愚人和孩童。
(3)即便神如他所警告的那樣向他們顯現,他們也自以為有能力相抗衡,可以惹主的憤恨,好像自己比神還有能力(哥林多前書 10:22)。「我們聽過他的話,那不過是說說而已。任他急速行,我們有能力應付。」注意:故意犯罪的人無視神忿怒的權勢。
3. 顛倒是非、混淆善惡,稱惡為善,稱善為惡(第 20 節)的人:這些人不但不行善,還否定行善,阻撓行善,自己不行善,還不叫別人行,用各樣誹謗言語攻擊行善之人。他們不但作惡,還以作惡為義,以作惡為樂,並叫別人也作惡,稱之為又穩妥又好。注意:
(1)道德與敬虔是善的,既光明又甜美,既喜樂又正直;而罪孽邪惡則是黑暗,是一切無知和錯謬的果子,到了末世必苦澀。
(2)人若歪曲這些原則,混淆視聽,稱醉酒為友情,稱貪婪為殷勤,那就是大大得罪神,得罪信仰,得罪自己的良心和靈魂,也得罪別人的靈魂。他們迫害神的百姓,只因他們事奉神;他們視莊重為逆天性,視節制為逆人性,將一切惡行當作敬虔之道,竭力向別人灌輸偏見。常人都用顯而易見的證據和常理來區分光明與黑暗,判斷甘甜與苦澀,他們卻公然否定這些常理。
4. 雖如此荒謬絕倫卻仍高看自己的判斷、仍自命不凡的人(第 21 節):他們自以為有智慧,自以為能否定和混淆神話語的責備,能躲避神的鑒察,逃脫神的審判。他們自以為比無窮智慧的神還要聰明,於是就對抗神的旨意。也可從廣義來理解:神要抵擋驕傲的人,尤其是那些自以為有智慧、仰賴自己聰明的人。這樣的人必先降為卑,方能得真智慧。如若不然,最終必定在世人面前顯為愚昧。
5. 以酒量過人為自豪的人(第 22 節):那些勇於飲酒的人,渾身是勁,不用來報效國家,反而用來滿足私欲。但願醉酒之人從這段經文學到:
(1)神賜給他們力量為的是行善,他們卻忘恩負義,揮霍體力。這樣做只能叫自己漸漸衰弱。
(2)多飲而不醉,這不是酗酒犯罪的理由。
(3)誇口自己酒力過人的,必抱愧蒙羞。
(4)不管世人如何以為酗酒是小事,但這仍是犯罪,必然導致神的忿怒和咒詛。
6. 身為審判官卻偏離正義、違背公平律例的人(第 23 節):這句與上一句相關,他們喝酒就忘了律例(箴言 31:5),因酒搖搖晃晃,謬行審判(以賽亞書 28:7),收受賄賂供自己揮霍奢靡。他們稱惡人為義,找藉口替惡人開脫,使他們免受刑罰。他們判無辜人為有罪,將義人的義奪去, 駁回他們的上訴,奪去他們澄清自己的機會,並審判他們。在民事案件中,權勢與金錢取代了正直與公義,明顯理虧的一方可以略施賄賂就贏下官司,且賺回賄賂的花費。在刑事案件中,明顯有罪的罪犯可以因審判官貪財而被判無罪。相反無辜人反被定罪,只因沒有行賄,或因原告行賄,或因審判官與被告有嫌隙。
II。這些罪孽所招致的審判。如此作惡之人不要以為有太平日子,因為公義的神必伸冤(第 24-30節)。這裡我們可以看到:
1. 這是徹底的毀滅,是他們犯罪的下場,很有必要且是不可避免的。前面將這樣的人比作葡萄樹(第 7 節),根深葉茂,應該開花結果;但他們徒然領受神的恩典,於是樹根朽爛,樹身乾枯,花瓣自然就如塵埃吹落,輕如鴻毛。參考約伯記 18:16。百姓的力量如同樹根,罪孽削弱百姓的力量,於是就容易被連根拔起。百姓的榮美好比花瓣,罪孽玷污百姓的榮美,於是就不能結果。不結果子的罪孽就受沒有果子的懲罰。罪人使自己成了碎秸乾草,成了易燃之物,成了神忿怒之火的燃料。神的忿怒之火要吞噬他們,如同火苗吞滅碎秸一般,無人能阻擋,也無人願意阻擋。乾草被吞噬,無人相助,無人惋惜。
2. 這是公義的毀滅:因為他們厭棄萬軍之耶和華的訓誨,不願意神作王。他們廢棄摩西律法,還藐視以色列聖者的言語,就是神藉著他的僕人先知勸誡他們守法、呼籲他們順服的話。神不會計較人的每一次過犯,但人若藐視神的話,廢棄神的律法,那麼神必棄絕他。除此之外,人還能有什麼指望呢?
3. 毀滅一旦臨到(第 25 節),那就是全能者的怒氣。
(1)神的公義命定他們毀滅,因為那是耶和華的怒氣向他的百姓發作,是神在聖潔和威嚴中得榮耀。
(2)神的權能導致他們毀滅:他的手伸出攻擊他們。神的手曾多次伸出幫助他們攻擊仇敵,現在伸出來要全力攻擊他們。誰曉得神怒氣的權勢(詩篇 90:11)?無論他們是否知曉,擊打他們的是神,燒毀葡萄樹、使之枯萎的也是神。
4. 毀滅的結果。神一旦帶著怒氣前來審判百姓,山嶺就震動,位高的懼怕,強壯的也懼怕。大地在人腳下晃動,好像隨時要塌陷。這感覺真是可怕(地震豈不是最可怕的嗎?)。同樣地,看見人的屍首被野狗撕裂,或像糞土那樣被扔在街市上,這情景不也是最可怕的嗎?這表示許多人要被殺戮,不僅士兵死于戰場,城裡的居民也要死于冷血的刀劍,倖存者無力或無心葬埋他們。真是可怕,而這一切都因罪孽而起。雖然如此,神的怒氣還未轉消,只要碎秸乾草還在,神的怒火就要燃燒。他的手仍伸不縮,既然百姓不願藉著禱告抓住神的手,也不願藉著悔改順服在神的手下,神就伸手擊打他們。
5. 毀滅所使用的器皿:藉著外族仇敵的入侵,大地要荒蕪。這裡沒有具體提到是哪國的仇敵,所以我們可以將之理解為預言神多次用這樣的方法懲罰猶太人,包括不久之後的西拿基立入侵、耶路撒冷毀於加勒底人之手,後又毀於羅馬人之手。我認為這也應理解為警告所有其他國家,前面經文裡提到的那些罪孽若是滋生氾濫,任何國家都要面臨這樣的荒涼,都要災禍不斷。神若定意毀滅惹怒神的民族:
(1)他有許多器皿可用。他可以從遠方興起軍隊,叫他們從地極而來(第 26 節)為之效力。不認識神的人被用來成就他的旨意,他們來自遠方,不可能有什麼別的目的。神若定意如此行,必能感動人的心前來效力,儘管他們不明白所為何事。萬軍之耶和華若隨己意調動軍隊,瞬間就能集結大軍,參考約珥書 2:2,11。他不需吹號,不需擊鼓,不需出令,也不需鼓動他們,只需發出嘶聲,或只需發出微聲。他們一聽見,就士氣高漲。注意:一切受造之物盡在神的掌管之中。
(2)他能叫他們急速前來服役:看哪,他們必急速奔來。注意:
[1.] 作神的工不該磨蹭拖延,神命定的時候一到,人也不會拖延。
[2.] 人若蔑視神的審判,必因自己的頑梗而蒙羞,悔之莫及。他們輕蔑地說(第 19 節):任他急速行,趕快成就他的作為。然而他們會驚恐地發現:一時之間他 們的刑罰就來到了(啟示錄 18:10)。
(3)他能叫他們奮勇而來,這裡用的語句十分生動(第 27-30 節)。
[1.] 雖長途跋涉,卻沒有疲倦的。他們渴慕戰鬥,竟不顧疲乏,也無怨言。
[2.] 雖路途艱辛,也許還要疲於應戰,卻沒有絆跌的,途中的種種困難都一一克服。
[3.] 雖不得不時刻警醒,卻沒有打盹的。他們專心致志,一想到攻城掠地,就不覺得疲勞。
[4.] 他們不鬆懈,不卸甲,腰帶也不放鬆,而是盔甲不離身,刀劍不離手。
[5.] 他們一路行軍,毫無拖延,連鞋帶也不折斷(約書亞記 9:13),免得停下來修補。
[6.] 他們彈藥充足,裝備精良。他們的箭快利,要致仇敵於死地,弓也上了弦,沒有斷了弦的,隨時准備戰鬥。
[7.] 他們的戰馬和戰車都準備妥當。戰馬強壯,馬蹄算如堅石,雖長途跋涉也不畏懼,車輪也不損壞,不需要修理,轉起來好像旋風,繞著車軸飛轉。
[8.] 士兵都勇猛無比(第 29 節):他們吼叫,像母獅子,在陣前叫喊,用這喊聲激勵自己,震懾對手。人若聽不見神藉著眾先知所說的話,若只顧聽自己的娛樂聲,神就叫他們聽見仇敵的呐喊聲。仇敵如同暴風雨中的海浪咆哮,仿佛要吞吃一切,好比獅子吼叫,要把獵物撕成碎片。
[9.] 毫無得救的指望。仇敵如洪水般洶湧而來,無人敢樹立大旗抵擋。仇敵擄掠,無人拯救,無人有能力拯救,也無人有膽量拯救,人人都落荒而逃。舉目望去,一片淒涼。神若向我們發怒,誰能有笑容呢?第一,四下望去,看看這地曾是光明的所在,全地的喜樂,如今只見黑暗艱難,人人都懼怕,人人都哀慟,人人都絕望。第二,抬頭望天,原先有光之處,現在卻黯淡無光。若是諸天都黑暗了,這黑暗是何等大呢(馬太福音 6:23)!神若掩面,諸天自然也掩面,一切就昏暗(約伯記 34:29)。我們要持守自己的良心,要使天人之間保持清澈,即使烏雲密佈、黑暗臨到,我們也能看見天上的光。這是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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