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們在前章讀到大衛末了的話,那真是好,令人欽佩,本章我們讀到他末了的行為,卻不是最好的;不過他還是悔改了,改過自新,因而結局還是好的。這裡說的是:I。他犯了罪,出於內心的驕傲,數點百姓(第 1-9 節)。II。他認罪悔改(第 10 節)。III。刑罰因此臨到他(第 11-15 節)。IV。刑罰止息(第 16-17 節)。V。他築壇,象徵神與他和祂百姓和好(第 18-25 節)。
數點百姓(主前 1017 年)
1-9。1 耶和華又向以色列人發怒,就激動大衛,使他吩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2 大衛就吩咐跟隨他的元帥約押說:「你去走遍以色列眾支派,從但直到別是巴,數點百姓,我好知道他們的數目。」3 約押對王說:「無論百姓多少,願耶和華―你的神再加增百倍,使我主我王親眼得見。我主我王何必喜悅行這事呢?」4 但王的命令勝過約押和眾軍長。約押和眾軍長就從王面前出去,數點以色列的百姓。5 他們過了約旦河,在迦得穀中、城的右邊亞羅珥安營,與雅謝相對,6又到了基列和他停·合示地,又到了但·雅安,繞到西頓,7 來到泰爾的保障,並希未人和迦南人的各城,又到猶大南方的別是巴。8
他們走遍全地,過了九個月零二十天,就回到耶路撒冷。9約押將百姓的總數奏告於王:以色列拿刀的勇士有八十萬;猶大有五十萬。
這裡說的是:
I。大衛吩咐約押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第 1-2 節)。這裡有兩點似乎有些奇怪:
1。這居然算是犯罪。數點百姓有什麼害處呢?為何摩西兩次數點,都不算犯罪?統計人數不是君王國策的一部份嗎?當牧人的豈能不知自己羊群的數目?凡屬大衛子孫的,他豈不都能一一稱其名嗎?統計人數豈不是大有好處嗎?他如此行,有何禍患可言?答案:這一定是犯罪,並且是大罪,但錯在哪裡卻眾說紛紜。
(1)有人覺得他錯在數點了二十歲以下還沒有足夠身量和力氣拿武器的人,這個數目沒有記錄下來,因為不合乎律法(歷代志上
27:23-24)。
(2)也有人覺得他錯在沒有徵收那半舍客勒,每次數點,都要徵收半舍客勒為聖所使用,作為生命的贖價(出埃及記
30:12)。
( 3 ) 也有人覺得他數點人數,是想向他們徵稅,入自己的庫;知道了人數,便知要征多少稅。但這些都不像是真的,大衛也從不徵稅。
(4)有人說他的錯在於他如此行,並不是神所吩咐的,也沒有什麼特別的理由。這是無端自找麻煩,也是給百姓找麻煩。
(5)有人覺得這是干犯了神曾給亞伯拉罕的古老應許,就是他的後裔要像海邊的沙那樣多;數點人數有點不信那應許的意思,或者故意顯得這應許尚未完全實現。神說過不能數的,他偏要數。人若想要證明神的話是錯的,那就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6)數點百姓最糟糕的,在於大衛如此行,是出於心中的驕傲;希西家把自己的財寶拿出來給使者看,所犯的罪相同。
[1.] 這是自高自大,以為統領這麼多人;人數加增,本當完全歸功於神的祝福,他卻以為是自己的功勞。
[2.] 這是自恃有力量。在列邦公佈百姓人數,以為顯得更強大,打起仗來,必能率領大軍攻克敵軍,而不是信靠神。神判斷罪孽不同於我們。在我們看來無害的,至少害處不大,在神眼中可能是大罪;祂看人的出發點,祂鑒察人心,鑒察人心中的動機。但我們堅信祂的判斷都按真理。
2. 這裡所說此事的緣由更加奇怪(第 1 節)。 耶 和 華 向 以 色 列 人 發 怒 ,這不奇怪。神發怒乃是情理之中。以色列人在大衛治理下享福,卻不感恩,竟受人蠱惑,先是支持押沙龍,後又支持示巴。我們有理由相信他們因為平安富足,便自以為穩妥,放縱情慾,因而神向他們發怒。但令人不解的是,祂在怒中,竟然
激 動 大 衛 去 數 點 百 姓 。我們堅信神不可能叫人犯罪,祂從不試探人;經上說是 撒 但 激 動 大 衛 數 點 以 色 列 民 (歷代志上 12:1)。撒但作為仇敵,把犯罪的念頭放進猶大的心裡,使他出賣基督。神作為公義的審判者,允許這樣的事,意在藉著大衛犯罪,刑罰以色列其它的罪;大衛若不犯罪,神當然也能刑罰以色列民。但正如他先前因為掃羅犯罪而降饑荒,如今他也因為大衛犯罪而降瘟疫,好叫當王的從這些例子學功課,日後見神的審判臨到,就當警醒,看是否自己犯罪所致,並且及時悔改,改過自新,乃至帶動國民也改過自新;百姓也可從中學功課,為掌權的禱告,求神保守他們遠離罪孽,因為君王若犯罪,全國也跟著受擊打。
II。約押不同意大衛的命令。就連他都看出這其中有大衛的愚昧和虛榮。他注意到大衛並沒有解釋為何數點,只說:你去數點百姓,我好知道他們的數目;於是約押試圖消除他的驕傲,並且語氣畢恭畢敬,與他在押沙龍死後試圖消除他情緒時的語氣完全不同;那時他的言語魯莽驕橫(19: 5-7),這次則和他的身份比較相稱:
願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再 加 增 百 倍 (第 3 節)。如今不需要徵稅,不需要徵召軍士,也不需要發放什麼。人人安居樂業;約押盼望百姓人數加增,盼望王雖年邁,也可活著看見他們加增,便心滿意足。“
我 主 我 王 何 必 喜 悅 行 這 事 呢 ? 這樣行有必要嗎?”常言道:任憑窮人數羊群。大衛一向以神為樂,操練敬虔,如今年邁,理當摒棄幼稚想法,為何要喜悅(他用這個詞是客氣的,其實他的意思是驕傲)這種性質的事呢?注意:許多事本身不是罪,只因過份喜悅,才成為罪。約押意識到大衛虛榮,但大衛自己卻沒有意識到。如果我們的所言所行有什麼驕傲或虛榮,若能得一朋友誠實批評,那真是好事,因為我們經常無意間驕傲虛榮。
III。王命還是執行了。 王 的 命 令 勝 過 約 押 (第 4 節)。他一定要數點,約押就不好說什麼,免得別人以為他在王的事上不願盡心。大人物身邊有人協助作壞事,實在是不幸。約押奉命,不情不願地執行這令人不快的任務,並有眾軍長協助。他們從東邊最偏遠的地區開始,就是約旦河對岸(第
5 節),又到北邊的但(第 6 節),再往東邊的泰爾,再往南邊的別是巴(第
7 節)。數點人數花了九個月,在國中造成了很多麻煩和驚擾(第 8 節),最後將總數呈給耶路撒冷的王(第9
節)。這裡沒有說這些資料是否合乎大衛的期望,也沒有說他的虛榮是滿足還是打消。人數是很多,但也許不如他想像的那樣多。他們在迦南人數增長不如在埃及,只比四百年前在約書亞帶領下進迦南的時候多出一倍多;不過這表明迦南地十分富饒,這彈丸之地居然能養活幾百萬人。
因數點百姓而受刑罰(主前 1017 年)
10-17。10 大衛數點百姓以後,就心中自責,禱告耶和華說:「我行這事大有罪了。耶和華啊,求你除掉僕人的罪孽,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11
大衛早晨起來,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迦得,就是大衛的先見,說:12「你去告訴大衛,說耶和華如此說:『我有三樣災,隨你選擇一樣,我好降與你。』」13
於是迦得來見大衛,對他說:「你願意國中有七年的饑荒呢?是在你敵人面前逃跑,被追趕三個月呢?是在你國中有三日的瘟疫呢?現在你要揣摩思想,我好回覆那差我來的。」14大衛對迦得說:「我甚為難!我願落在耶和華的手裡,因為他有豐盛的憐憫。我不願落在人的手裡。」15 於是,耶和華降瘟疫與以色列人,自早晨到所定的時候;從但直到別是巴,民間死了七萬人。16 天使向耶路撒冷伸手要滅城的時候,耶和華後悔,就不降這災了,吩咐滅民的天使說:「夠了!住手吧!」那時耶和華的使者在耶布斯人亞勞拿的禾場那裡。17
大衛看見滅民的天使,就禱告耶和華說:「我犯了罪,行了惡;但這群羊做了甚麼呢?願你的手攻擊我和我的父家。」
這裡說的是大衛認罪悔改,卻還是受到了刑罰;神後悔,不再降災,令大衛更加懊悔。I。大衛回顧數點百姓一事,心中後悔,並且認罪。大衛在數點人數的九個月裡,似乎沒有意識到自己犯罪,不然定會收回成命;一旦數點完畢,結果擺在他面前,那天夜裡他卻幡然猛醒,還沒來得及大大高興一番,就已感覺到痛,還沒來得及大大滿足,內心已是苦膽;罪惡感令他高興不起來(第
10 節)。
1. 他意識到自己犯了罪:先知還未來見他,他就已心中自責(我覺得第
11 節不應該翻成因為1,應該翻成正當大衛早晨起來,原文如此),良心向他表明此事的惡,原先以為無害,現在顯出罪來,並且此罪極大。他回想起來十分後悔,心中自責。注意:人若犯了罪,若能心中自責,便是好事,表示裡面還有恩德的原則,是向悔改自新邁出可喜的一步。
2. 他向神認罪,迫切請求饒恕。
(1)他承認犯了罪,犯了大罪,儘管在別人眼裡這似乎根本不是罪,或只是小罪。凡是真心悔改的,良心溫順清醒的,都能看到罪之惡,別人看不到。
(2)他承認所行的乃是愚昧,甚是愚昧,因為那是出於內心的驕傲;因人數眾多而驕傲,那是愚昧,因為這些都是神的百姓,不是他的百姓;即便人多,神也可很快使他們減少。
(3)他呼求神寬恕他:耶和華啊,求你除掉僕人的罪孽。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便可憑信心求神赦免我們的罪(約翰一書
1:9),只要我們真心悔改,摒棄罪孽,神便藉著赦罪之恩,除去我們的罪。
1欽定本將第 11 節上半句譯為:因為大衛早晨起來。
II。大衛因為這罪,受了公義而又有必要的管教。他在罪惡感的折磨下,整夜輾轉不能入睡,全身的骨頭不得安歇,於是早晨起來,預備領受神的不悅,或打算和他的先見迦得談論此事。迦得稱作他的先見,因為他常在左右,在神的事上開導他,是他的知己和謀士;但神引導先知迦得把當說的話告訴大衛(第
11 節):
1. 有三件事非做不可:
(1)大衛因為犯錯,必須受管教。此罪甚大,虧缺了神的榮耀,不可不罰,連大衛自己都這樣想。神所恨惡的七樣中,驕傲列在第一(箴言
6:17)。注意:真心認罪悔改而又蒙赦免的,往往在今世仍要受擊打。
(2)所受的責罰必須和所犯的罪相稱。他因為人數多而驕傲,所受的管教就必須導致人數減少。注意:我們所引以為傲的東西,公義的神或挪去,或將之變為苦澀,或使之成為刑罰。
(3)這刑罰必須由百姓一同擔當,因為神向以色列人發怒(第
1 節)。雖然打開水閘的是大衛犯罪,但匯成洪水的卻是百姓的罪孽。
2. 至於所要遭受的刑罰:
( 1 ) 神要大衛自己挑選管教的杖(第 12-13 節)。天父必須管教他,但為了表示祂很不情願管教他,就讓大衛自己在三樣災禍中選一樣:戰爭,饑荒和瘟疫,任何一樣都會大大削弱減少國民。神讓他自己選,其用意是:
[1.] 叫他為罪的緣故更為謙卑,想到每樣刑罰都格外可怕,就意識到自己的罪格外嚴重。
[2.] 譴責他自以為掌管全以色列就得意洋洋。他如此偉大,也許開始覺得自己想要什麼就有什麼。神說:“那好,這三樣,你要哪一樣?”比較耶利米書 34:17:看哪!我向你們宣告一樣自由,大衛的自由居然是刀劍、饑荒和瘟疫;再比較耶利米書
15:2:定為死亡的,必致死亡。
[3.] 叫他在管教之下稍得安慰,讓他知道神沒有將他全然丟棄,仍向他透露秘密,雖擊打他,仍考慮到他的軟弱,考慮到他的承受力。
[4.] 叫他更好地忍耐,因這杖是自己選的。先知吩咐他要揣摩思想,他好回覆那差他來的。注意:傳道人乃是神所差遣來的,他們的使命,將來都要交帳。所以我們都要好好思想如何回覆,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希伯來書
13:17)。
( 2 ) 大衛只拒絕了刀劍的刑罰,另外兩樣則任由神來決定,但他還是暗示要選瘟疫(第
14節):我甚為難;他真該為難,恐懼、陷坑、網羅都臨近他,躲過一樣,躲不過另一樣(耶利米書 48:43-44)。注意:罪孽使人為難;智慧良善的人常常因為自己的愚昧而憂心。
[1.] 他祈求不要落在人的手裡。無論如何,我不願在敵人面前逃跑三個月;這將使大衛得勝的榮耀盡都蒙羞,給神和以色列的仇敵有機可乘,耀武揚威;參考申命記
32:26-27。“他們都是蛇蠍心腸,三個月內給國家造成的傷害,許多年都修復不了。”
[2.] 他拜伏在神的面前:我願落在耶和華的手裡,因為祂有豐盛的憐憫。世人乃是神的手(詩篇
17:14 如此說2,是神所差遣的刀),但有些刑罰更直接來自神,而不是來自人,譬如饑荒和瘟疫,大衛任由神在其中選一樣作為責罰,神選擇了持續最短的,為的是快快見證祂與他們和好。不過有人覺得大衛這句話,意在暗示他選擇瘟疫。當時的饑荒尚未過去,因為基遍人的事,全地受擊打已經三年,所以他說:“我不願被那根杖所擊打,因那也會成為鄰國的笑柄(經上曾提到饑荒的譏誚;以西結書 36:30);如果以色列民不得不減少,那我就選擇瘟疫,因為那是落在耶和華的手裡。”瘟疫往往出自神貼身使者的手,就是天使,埃及滅長子之災就是如此。這樣的災禍襲來,大衛和自己家人乃至最卑微的臣民,都是機會均等,不同於饑荒和刀劍;大衛既深切意識到自己的罪,於是就選擇瘟疫。刀劍和饑荒或吞滅這人,或吞滅那人,但滅命的天使想必是拔刀對準在神眼中罪惡最大的人。瘟疫持續時間最短,他很懼怕在神忿怒之下遲遲脫不了身。使徒曾說:
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希伯來書 10:31)!那是對死不悔改、自絕於神之憐憫的罪人而言。但大衛已經悔改,便敢於將自己交在神手裡,深知神有豐盛的憐憫。義人即便在神的忿怒之下,也不會對神心生歧見。祂雖殺我,我仍要信靠他3(約伯記 13:15)。
( 3 ) 於是就有瘟疫襲來(第 15 節),其範圍從但直到別是巴,從王國的一頭直到另一頭,表示這場瘟疫直接出自神的手,不是自然產生。大衛所選的果然發生,他遭難乃是神蹟,不是普通原因。瘟疫時長從早晨(就是大衛作出選擇的那天早晨)到所定的時候,就是第三日(普爾先生如此說),也可能按派翠克主教和其他人的說法,只到第一日的晚上,獻晚祭的時候;他們計算這場瘟疫持續了九個小時,神憐憫大衛,縮短了先前提到的時間。瘟疫的後果極其嚴重。短短幾個小時,民間死了七萬人。以色列全地想必一片哀嚎,堪比埃及長子被殺的那天!但埃及事件發生在半夜,這次則是在白天;參考詩篇
91:6。可見天使,一旦得了神的使命,或拯救或毀滅,其能力何其大!約押握筆行走九個月,天使握刀行走只需九個小時,就走遍以色列全地各個角落。神叫最驕傲的罪人謙卑下來,真是輕而易舉;我們真是每日都離不開神的忍耐。大衛犯奸淫,當時的刑罰只是一個嬰孩死亡,但他犯驕傲罪,居然有數萬人死去,說明神極其恨惡驕傲。被殺人數幾乎達到了半個十分之一,七萬人大約是總數的二十分之一。想必大衛因懼怕神,肉就發抖,也怕他的判語(詩篇
119:120)。
2 欽定本將詩篇 17:14
中「求你用手救我脫離世人」譯為「求你救我脫離世人,他們是你的手」。
3 欽定本將約伯記 13:15 上半句譯為:他雖殺我,我仍要信靠他。
III。災禍開始臨到耶路撒冷,神施恩減刑(第 16 節): 天 使 向 耶 路 撒 冷 伸 手 ,像是要大大降災,超過其它地區,甚至要滅城。全國都喝了苦杯,耶路撒冷必須喝爵。這裡似乎是數點人數的最後一站,因而受災也留到最後;也許耶路撒冷的惡比別處更多,更驕傲(這次所刑罰的罪就是驕傲),所以滅命天使的手伸出來;就在這時,耶和華後悔,就不降這災了,不是改變主意,而是改變方法;他吩咐滅民的天使說:「 夠 了 , 住 手 吧 !」憐憫向審判誇勝(雅各書 2:13)。耶路撒冷被放過,是為了約櫃的緣故,因為這是神所揀選要立名的所在。由此可見神十分願意饒恕,極不情願刑罰;願我們受鼓舞,在祂施行審判的路上藉著悔改迎上去。此事發生在摩利亞山上。萊福特博士注釋道,亞伯拉罕就在這裡得了天上的撤銷令,收手沒有殺兒子;這位天使也得了撤銷令,收手沒有毀滅耶路撒冷。我們早已丟棄了自己的生命,如今得以存留,免受滅命天使的手,乃是因為那至大祭牲的緣故。
IV。大衛見狀再次認罪悔改(第 17 節)。他看見了天使(神在此時開了他的眼),看見他伸出刀劍來,正要毀滅,手握髮火焰的劍,聽到住手的吩咐就收刀入鞘;他看到這一切就說,不是向天使說(他知道不該當著主人的面對僕役說話,不該把造物主當得的榮耀歸給被造物),而是對耶和華說:我犯了罪。注意:凡是真心悔改的,看見神赦免饒恕的恩典越多,就越謙卑認罪,越痛下決心抵擋罪孽,在神赦免他們的時候自覺抱愧(以西結書
16:63)。請注意看:
1. 他認罪,仿佛認錯再多也不嫌多:“我犯了罪,行了惡;犯罪的是我,請降災在我身上。願你的手攻擊我和我的父家。是我犯了罪,請讓我受罰。”他甘願因自己的罪孽受罰,儘管他的價值超過萬人。
2. 他為百姓代求,百姓受苦哀慟,令他心碎耳鳴:這群羊做了什麼呢?做了什麼!是他們犯罪惹怒了神,神才任憑大衛犯錯;但他正如懺悔之人,對自己從嚴,對別人從寬。神的審判一旦臨到,大多數人只會怪別人,只顧自己逃脫,不顧別人倒下。但大衛不同,他具有懺悔的心志,一心為民的心志。願我們想起主耶穌的恩典,祂為了我們的罪捨己,甘願讓神的手擊打祂,叫我們逃脫。牧人受擊打,好叫羊群得赦免。
瘟疫除去(主前 1017 年)
18-25。18 當日,迦得來見大衛,對他說:「你上去,在耶布斯人亞勞拿的禾場上為耶和華築一座壇。」大衛就照著迦得奉耶和華名所說的話上去了。20
亞勞拿觀看,見王和他臣僕前來,就迎接出去,臉伏于地,向王下拜,21 說:「我主我王為何來到僕人這裡呢?」大衛說:「我要買你這禾場,為耶和華築一座壇,使民間的瘟疫止住。」22
亞勞拿對大衛說:「我主我王,你喜悅用甚 麼,就拿去獻祭。看哪,這裡有牛可以作燔祭,有打糧的器具和套牛的軛可以當柴燒。23
王啊,這一切,我亞勞拿都奉給你」;又對王說:「願耶和華―你的神悅納你。」24 王對亞勞拿說:「不然。我必要按著價值向你買;我不肯用白得之物作燔祭獻給耶和華―我的神。」大衛就用五十舍客勒銀子買了那禾場與牛。25
大衛在那裡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獻燔祭和平安祭。如此,耶和華垂聽國民所求的,瘟疫在以色列人中就止住了。
這裡說的是:
I。大衛得了吩咐,要在他看見天使的地方築壇(第 18 節)。這是向大衛表示:
1. 因他多次順服謙卑,神如今已經與他全然和好,因為耶和華若要殺他,必不從他手裡收納燔祭和素祭(士師記
13:23),當然也不會吩咐他築壇。神鼓勵我們向他獻靈祭,這是安慰人心的證明,表示祂與我們和好。
2. 神藉著祭物與罪人和好,不是別的,乃是藉著基督那至大的贖罪祭,律法祭祀都是預表。滅命天使奉命住手,乃是為了祂的緣故。
3. 神若施恩止住刑罰,我們理當感謝讚美。這壇乃是為了獻感恩祭。參考以賽亞書
12:1。
II。為了築壇的緣故,大衛花錢買那塊地。原主人似乎是個耶布斯人,名叫亞勞拿;他雖生來是個外邦人,但想必他皈依了猶太信仰,因而不但被准許住在以色列人中間,還在城裡擁有一塊地(利未記
25:29-30)。這塊地是個禾場,乃是卑微的所在,卻得了尊榮;是勞苦的所在,所以得尊榮。
1. 大衛親自去和主人談條件。可見他處事公平,地主雖是外邦人,他乃是一國之君,又得了神的明確指示要在此築壇,但他不直接徵用這地,而是開價購買。神恨惡把擄物當作燔祭1(以賽亞書 61:8)。又可見他極其謙卑,沒有一點架子;他雖是王,卻是個懺悔之人,所以他為了表示謙卑,並不打發人去傳喚亞勞拿,也不打發別人與他商議,而是親自前來(第
19 節),雖看上去有損身價,實際上尊榮一點不減。亞勞拿見到他,便臉伏於地,向王下拜(第 20 節)。大人物謙卑,別人不但不會輕看,反倒更加尊敬。
2. 亞勞拿一旦明白他的意圖(第 21 節),便願意慷慨相贈,不但給地築壇,還為他提供獻燔祭用的牛,和獻祭所需要的一切器具(第 22 節),並且全部免費贈送,還加上良好的祝願:願耶和華你的神悅納你!他如此行:
(1)因為他產業大,心胸寬廣。他贈送起來像王一般2(第 23 節),雖是個普通臣民,卻有王者的心胸。希伯來原文作:他奉送,乃是王贈送給王,因而有人覺得亞勞拿曾在此地作耶布斯人的王,或者是耶布斯人的王族後代,只是當時已歸順大衛。
(2)因為他極其尊重大衛;大衛雖征服了他的民,但他佩服大衛的個人品德,為他效力再多也不嫌多。
(3)因為他愛以色列,迫切渴望瘟疫止住;如今他的禾場有幸成為瘟疫止住的所在,他就甘願將這一切都奉送給大衛。
3. 大衛決意按足價支付,便把價銀給了他(第 24 節)。兩顆慷慨的心在此相遇。亞勞拿很願意奉送,大衛卻決意要購買,並且他有很好的理由:他不願把免費的東西奉獻給神。虔誠的耶布斯人如此慷慨,他不願占他的便宜。他感謝他的好意,但還是用五十舍客勒銀子買了那禾場和牛,後來又付了六百舍客勒金子購買附近的地,預備建造聖殿。注意:只顧占便宜,只顧自己輕省,見不必出力出錢就暗喜,這樣的人不知道何為信仰。我們的錢財有何益處,不就是用來榮耀神的嗎?還有更美的用途嗎?
III。大衛築了壇,並在其上按規矩獻祭(第 25 節),獻燔祭榮耀神行使公義,又獻平安祭榮耀祂施恩,及時止住災禍。神由此表示(想必有火從天降下,吞滅祭物)祂垂聽國民所求的,施恩止住瘟疫,並表明祂與王和百姓和好。基督是我們的祭壇,也是我們的祭物;唯有在祂裡面,我們才能得著神的恩惠,脫離祂的忿怒,脫離祂的刀劍,脫離那把守生命樹道路的基路伯手中發火焰的劍(創世記
3:24)。(全書完)
1 欽定本將以賽亞書 61:8 上半句譯為:神恨惡把擄物當作燔祭。
2 欽定本將第 23 節中的「王啊,這一切,我亞勞拿都奉給你」譯為「亞勞拿像王一般,將這一切都奉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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