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筆者開始接近大衛統治的尾聲,便在此給我們講述:I。大衛受感留下遺言,關乎前章結尾時提到的那要存到永遠的後裔(第 1-7 節)。II。他手下的高官,特別是打仗的勇士,前三個(第 8-17節),後三個中的兩個(第 18-23 節),然後是三十個(第 24-39 節)。
大衛末了的話(主前 1015 年)
1-7。1 以下是大衛末了的話。耶西的兒子大衛得居高位,是雅各神所膏的,作以色列的美歌者,說:2 耶和華的靈藉著我說:祂的話在我口中。3 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磐石曉諭我說:那以公義治理人民的,敬畏神執掌權柄,4
祂必像日出的晨光,如無雲的清晨,雨後的晴光,使地發生嫩草。5 我家在神面前並非如此;神卻與我立永遠的約。這約凡事堅穩,關乎我的一切救恩和我一切所想望的,祂豈不為我成就嗎?6
但匪類都必像荊棘被丟棄;人不敢用手拿它;7 拿它的人必帶鐵器和槍桿,終久它必被火焚燒。
這裡說的是大衛王的臨終遺言,應該算是遺囑的附錄,因他已確立將王冠傳與所羅門,將財富用於將要興建的殿。偉大而良善之人的遺言往往特別值得紀念。大衛這些話早已寫了下來,或出現在他的詩篇裡(好比前章的詩歌),或出現在他作王的史記中。尤其是第 5 節的話,前面雖曾記載過,但想必他經常重溫,即便快要咽氣了,仍在重複,以此安慰自己,所以稱為他末了的話。我們若見死亡將近,就應當用自己末了的話來榮耀神,造就身邊的人。唯願那些長期經歷神的良善和智慧之樂的,在即將走完人生道路時,能將自己的經歷記下來,見證應許的真實性。我們見過雅各和摩西的遺言,這裡是大衛的遺言;這些遺言都是留給後世的遺產。這裡告訴我們:
I。這是誰的遺囑。可能這像往常一樣,是立遺囑人自己寫的,也可能這是本書筆者所寫(第
1 節):
1. 說他出身寒微:耶西的兒子。人若升為高,成了房角石,理當多想想自己被鑿而出的磐石(以賽亞書
51:1),要常被提醒,也要自我提醒。
2. 說他升為高:得居高位,蒙神恩待,要作大事,興起作王,坐在列邦之上,又作為先知,洞悉將來;
(1)因為他是雅各神所膏的,在屬神百姓的社會利益、國家安全和法制等方面發揮作用。
(2)因為他作以色列的美歌者,在他們的信仰操練方面發揮作用。他寫詩篇,定曲調,指定歌唱者和樂器,大大激發並推動義人的敬拜。注意:唱詩是甜美的聖禮,符合歡喜讚美神之人的心意。大衛乃是美歌者,這點算為他得居高位的尊榮,就是說他之所以偉大,不只是因為他是雅各神所膏的,也因為他是作美歌者。注意:若能在教會敬拜活動中發揮作用,推動禱告和讚美的蒙福之工,那就是得居高位。請注意看:大衛是王,乃是為雅各當王;他是美歌者,乃是為以色列作歌。注意: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哥林多前書
12:7),所以,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彼得前書 4:10)。
II。主旨是什麼:形容他與神相通的經歷。請注意看:
1. 神在他作王的事上引導他,鼓勵他,這些對他的後繼同樣有意義。虔誠人想起神所說的,回想起祂的話來,並在腦海中不斷重溫,便覺甘甜。正所謂,神說一次,大衛聽兩次,聽多次(詩篇
62:11)。這裡可見:
( 1 ) 是誰在說話: 耶 和 華 的 靈 , 以 色 列 的 神 , 以 色 列 的 磐 石 ,有人覺得這裡暗示三位一體的神:
以 色 列 的 神 為聖父, 以
色 列 的 磐 石 為聖子,加上來自聖父和聖子的聖靈,藉著眾先知說話,這裡有且藉著大衛說話,神的話不只是在他心裡,也在他口中,叫別人得益處。大衛在此聲稱他受神的靈感動,無論是他的詩篇,還是他說的這番話,都是 耶 和 華 的 靈 藉 著 他 說 話 。他和別的聖者一樣,都是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得後書
1:21),寫出神的話來。這使詩篇這卷書大得尊榮,值得我們在靈修中多多使用,因為這些都是聖靈所教導的話。
( 2 ) 說了些什麼:這裡似乎有神的靈藉著大衛說話,包括他所有的詩篇,也有以色列的磐石告訴大衛的話,關乎他自己和他的家人。但願傳道人都能明白,神既藉著他們向別人說話,他們就應當留心神向他們說話。專職教導人盡本份的,自己應當學會盡本份。這裡所說的(第
3-4 節):
[1.] 可理解為針對大衛和他的王室成員。倘若這樣理解,那就是:
第一,囑咐他們掌權者的本份。神要向一個王說話,不會恭維他官高爵顯,而是要求他盡本份。我們常說王所當行的,這裡就是王所當行的:以公義治理人民,敬畏神執掌權柄;各地官員也當如此盡各自的本份。當官的應當牢記,他們所治理的是人,不是隨意奴役虐待的獸,而是與他們具有同等級別的有理性的人。所治理的人有自身的愚蒙和軟弱,應當包容。他們治理人民,但卻是在神之下治理人民,也是替神治理人民;因此:
1) 要以公義治理人民,對所治理的人要公義,保障他們的權利和財產,在人與人之間也要公義,行使權柄為受害的伸冤;參考申命記
1:16-17。不但自己不能傷害人,也不能允許別人傷害人。
2) 要敬畏神執掌權柄,就是說要有敬畏神的心,在實際生活中受約束,避免一切不義欺壓人的舉動。尼希米就是如此(我因敬畏神不這樣行;尼希米記
5:15),約瑟也是如此(創世記 43:18)。他們還要在所治理的人當中推廣敬畏神的心。掌權的應當謹守十條誡命的上下兩個部份,既要捍衛敬虔,也要捍衛誠信。
第二,應許他們若能盡此本份,就必興旺。凡是敬畏神執掌權柄的,必像日出的晨光(第 4 節)。光是佳美的,是可悅的(傳道書 11:7),人若盡自己本份,便得安慰,他的喜樂便可見證他的良心。光是明亮的,好王也是輝煌的,他的公義和虔誠就是榮耀。光是一種祝福,百姓最大最廣的祝福,莫過於君王敬畏神執掌權柄。掃羅以後的大衛政權好比黑夜以後的晨光,最受歡迎(詩篇
75:3),漸漸加增,越來越明亮,直到正午;好的政權就是這樣光輝四射。這也可比作大地長出為人效力的嫩草,帶來豐收的祝福;參考詩篇
72:6,16,那裡也是大衛的臨終遺言,似乎和這裡所記的相關。
[2.]也可應用於基督,大衛的子孫;這樣一來,這番話就是一個預言,原文也支持這樣的理解:在人間必有一王,或作必有一王治理人民,祂是公義的,敬畏神執掌權柄,就是按父神的意思規範信仰和敬拜事宜;並且祂必像日出的晨光,因祂是世上的光,又像嫩草,因祂是耶和華發生的苗,地的出產(以賽亞書
4:2);參考以賽亞書 11:1-5;32:1-2;詩篇 72:2。神藉著祂的靈,使大衛預見到這些,便在諸多家庭災禍中得安慰,不致悲觀地以為自己的後裔要敗亡。
2. 他因神所說的話大得安慰,並且他的回應說明他虔誠默想神的話(第
5 節)。這有點像他在另一個場合下的默想(7:18 等)。那段默想發生在以色列的磐石向他說話以前,這段則是神的靈藉著他說話,是他信心的最佳表白,是他盼望永約的最佳表白。(1)雖有困難:雖然我家在神面前並非如此,雖然他沒有令其增長1。大衛家和神的關係不像第 3-4 節所形容的那樣,不如他所願,沒那麼好,也沒那麼幸福;他在世時已並非如此,他預見到死後也並非如此;後代雖有這樣的先祖,但不會像別人所期望的那樣虔誠,那樣興旺。
[1.] 在神面前並非如此。注意:我們和我們的後代在神面前是什麼樣的人,就是什麼樣的人。大衛滿心希望自己的兒女能在神面前行正的事,以誠實待他,為祂大發熱心。但敬虔父母的兒女往往不如人願,不那麼聖潔,不那麼幸福。我們必須明白,敗壞是遺傳的,恩德卻不遺傳;快跑的未必能贏(傳道書
9:11),但神所賜的靈沒有限量。
[2.] 沒有令其增長,論人數論權柄,都沒有增長;家族增長與否,全在乎神(詩篇
107:41)。義人見家庭凋零,往往悲觀。大衛的家預表基督教會,教會就是祂的家(希伯來書
3:3)。即便教會在神面前並非如此,不如我們所願,即便教會由於錯誤和敗壞的緣故,衰微,受苦,蒙羞,軟弱,甚至行將熄滅,但神已和教會的頭立約,就是大衛的子孫,必為他保守後裔,乃至陰間的門不能勝過他的家。神和他的約必堅立(以賽亞書
53:10-12);我們的救主在受難時以此得安慰。
(2)必有安慰:神卻與我立永遠的約。神的兒女無論因何緣由擔心,總能得到這樣或那樣的安慰來加以平衡(哥林多後書
4:8-9),這位詩人的經歷最能說明問題;這可以理解為:
[1.] 神與大衛和他後裔所立的王約(詩篇 132:11-12)。
[2.] 但我們應當看得更遠,看到神與所有信徒所立的恩典之約,就是神要在基督裡作他們的神;這也是王約所代表的,因而聖約的應許也稱為大衛那可靠的恩典(以賽亞書
55:3)。唯有這個約才是永約,大衛在詩篇很多地方清楚談到基督和福音恩典,決不可能在臨終遺言忘記這點。神在耶穌基督裡和我們立了恩典之約,這裡告訴我們:第一,這約是永遠的,約的設計和謀略是自有的,約的延續和結果是永有的。第二,這約是有序的2,凡事井然有序,要彰顯神的榮耀和中保的尊榮,也為了信徒的聖潔和安慰。這約有序,因為約中所要求的也都是所應許的,並非一旦干犯,就把我們摒棄在聖約之外,也因為我們的救恩不由我們保管,而是由中保保管。第三,這約是堅穩的,因為有序,所以堅穩;所賜的聖約乃為堅穩,所應許的恩典也堅穩,只要滿足條件。具體應用在真信徒身上堅穩,對一切後裔也都堅穩。第四,這約關乎我們的一切救恩。除此以外,別無拯救,乃是充足的,是我們得救的唯一倚靠。第五,所以說這約是我們一切所想望的。願我在這約中有份,在約的應許中有份,我就心滿意足,別無他求。
1欽定本將第 5 節中最後的短句「他豈不為我成就嗎」譯為「雖然他沒有令其增長」。
3. 宣告匪類的下場(第 6-7 節)。
(1)他們必像荊棘被丟棄,被拒絕,被拋棄。他們像荊棘,一點都摸不得,十分衝動憤怒,通達誠實的批評不起作用,不得不用公義的律法和刀劍來約束他們(詩篇
32:9);
(2)他們最後也必像荊棘,在一處被火全然燒盡(希伯來書
6:8)。
[1.] 這是要引導掌權者善用自己的權柄,懲罰並制止作惡,丟棄匪類;參考詩篇
101:8。
[2.] 這也是告誡掌權者,特別是告誡大衛的兒子和後繼,確保自己不要淪為匪類(他們當中很多人果然淪為匪類),如若不然,尊貴地位也好,與大衛的關係也好,都不能確保他們不被神公義的審判所丟棄。人管不住他們,神管得住。
[3.] 這也是預言一切頑固與基督國度為敵的,都必滅亡。有外在的敵人,公然抵擋,公然爭鬥,也有內在的敵人,暗中背叛,弄虛作假;兩者都是匪類,都是那惡者之子,蛇的後裔;兩者都是荊棘,都傷人,都煩人;兩者都要被丟棄;他們雖然敵視,基督仍要建立祂的國,祂必勇往直前,將其焚燒(以賽亞書
27:4),必在所定的日子賜平安給祂的教會,不再有刺人的荊棘,傷人的蒺藜(以西結書
28:24)。凡不願悔改、不願歸榮耀給神的,必在審判的日子(迦勒底譯本提到這點),在無盡的火中燒滅。參考路加福音
19:27。
2欽定本將第 5 節中的「這約凡事堅穩」譯為「這約凡事有序堅穩」。
大衛的勇士(主前 1054 年)
8-39。8 大衛勇士的名字記在下面:他革捫人約設·巴設,又稱伊斯尼人亞底挪,他是軍長的統領,一時擊殺了八百人。9
其次是亞合人朵多的兒子以利亞撒。從前非利士人聚集要打仗,以色列人迎著上去,有跟隨大衛的三個勇士向非利士人罵陣,其中有以利亞撒。10
他起來擊殺非利士人,直到手臂疲乏,手黏住刀把。那日耶和華使以色列人大獲全勝;眾民在以利亞撒後頭專奪財物。11其次是哈拉人亞基的兒子沙瑪。一日,非利士人聚集成群,在一塊長滿紅豆的田裡,眾民就在非利士人面前逃跑。12 沙瑪卻站在那田間擊殺非利士人,救護了那田。耶和華使以色列人大獲全 勝。13 收割的時候,有三十個勇士中的三個人下到亞杜蘭洞見大衛。非利士的軍兵在利乏音谷安營。14
那時大衛在山寨,非利士人的防營在伯利恒。15 大衛渴想,說:「甚願有人將伯利恒城門旁、井裡的水打來給我喝。」16
這三個勇士就闖過非利士人的營盤,從伯利恒城門旁的井裡打 水,拿來奉給大衛。他卻不肯喝,將水奠在耶和華面前,17
說:「耶和華啊,這三個人冒死去打水;這水好像他們的血一般,我斷不敢喝。」如此,大衛不肯喝。這是三個勇士所做的事。18
洗魯雅的兒子、約押的兄弟亞比篩是這三個勇士的首領;他舉槍殺了三百人,就在三個勇士裡得了名。19 他在這三個勇士裡是最尊貴的,所以作他們的首領,只是不及前三個勇士。20 有甲薛勇士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行過大能的事;他殺了摩押人亞利伊勒的兩個兒子,又在下雪的時候下坑裡去,殺了一個獅子,21
又殺了一個強壯的埃及人;埃及人手裡拿著槍,比拿雅只拿著棍子下 去,從埃及人手裡奪過槍來,用那槍將他殺死。22 這是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所行的事,就在三個勇士裡得了名。23 他比那三十個勇士都尊貴,只是不及前三個勇士。大衛立他作護衛長。24
三十個勇士裡有約押的兄弟亞撒黑,伯利恒人朵多的兒子伊勒哈難,25 哈律人沙瑪,哈律人以利
加,26 帕勒提人希利斯,提哥亞人益吉的兒子以拉,27 亞拿突人亞比以謝,戶沙人米本乃,28
亞合人撒們,尼陀法人瑪哈萊,29 尼陀法人巴拿的兒子希立,便雅憫族、基比亞人利拜的兒子以太,30
比拉頓人比拿雅,迦實溪人希太,31 伯亞拉巴人亞比亞本,巴魯米人押斯瑪弗,32
沙本人以利雅哈巴,雅善兒子中的約拿單,33 哈拉人沙瑪,哈拉人沙拉的兒子亞希暗,34
瑪迦人亞哈拜的兒子以利法列,基羅人亞希多弗的兒子以連,35 迦密人希斯萊,亞巴人帕萊,36
瑣巴人拿單的兒子以甲,迦得人巴尼,37 亞捫人洗勒,比錄人拿哈萊(是給洗魯雅的兒子約押拿兵器的),
38 以帖人以拉,以帖人迦立,39 赫人烏利亞,共有三十七人。
I。筆者將大衛時期的勇士名單記錄在此,其用意是:
1. 大衛得榮耀;他指教他們打仗的技能,他以身作則,英勇頑強,作他們的榜樣。能得這樣的勇士輔佐,君王不僅得益,也得名聲。
2. 勇士得榮耀,他們在大衛登基、安邦定國、擴張疆界等方面都發揮了重要作用。注意:身居官職的,若能為國家利益奮不顧身,必得雙倍的尊榮,不但同時代的人敬重,後世也紀念。
3. 激發後世積極效法。
4. 表明信仰有助於激發人的真勇氣。大衛又寫聖詩,又在殿裡主動服事,在國內貴胄中大力推廣虔誠(歷代志上
29:6),他們既是出了名的虔誠,自然就是出了名的勇敢。
II。這些勇士在此分成三等:
1. 頭三位的成就最大,名聲也最大:亞底挪(第 8 節),以利亞撒(第 9-10 節)和沙瑪(第 11-12 節)。我覺得大衛的故事中從未提過這些人和他們的壯舉,除了這裡和歷代志上第 11 章。寫在史記裡的精彩大事件,大都關乎大衛作王期間的污點而不是榮耀,尤其是他在烏利亞的事上犯了罪以後,乃至我們可以斷定他的統治一定比我們所讀到的故事輝煌的多。這裡記錄這三位勇士的壯舉。他們在以色列和敵人的爭戰中,尤其是在和非利士人的爭戰中表現卓越。
(1)亞底挪有一次用長槍殺死了八百人。
(2)以利亞撒向非利士人罵陣,好比非利士人藉著歌利亞向以色列罵陣,但以利亞撒更有效率,也最勇敢;以色列人離去的時候1,他不但守住了陣地,還起來擊殺非利士人,神激發這位英雄的勇氣有多大,非利士人的驚恐就有多大。他手臂疲乏,卻仍緊握手中的刀2,只要力氣尚存,他就握緊武器,英勇殺敵。我們服事神也當如此,要有甘願和堅定的心志,儘管肉體軟弱疲乏;雖然疲乏,還是追趕(士師記
8:4),手臂疲乏,仍緊握手中的刀。以利亞撒打敗了敵人,本已撤離的以色列人(第
9 節),又轉回來奪取擄物(第 10 節)。人若看見有工要做就逃離,往往看見有利可圖就爭先恐後。
(3)沙瑪遇到一大群非利士人正在搶劫,就大大擊殺了他們(第
11-12 節)。但請注意:這項壯舉和先前那項都說:耶和華使他們大獲全勝。注意:器皿再英勇,一旦獲勝仍要稱頌神。打仗的是他們,但得勝卻出於神。但願強壯的不要誇耀自己的勇力,也不要誇耀自己的戰功;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哥林多前書
1:31)。
2. 接下來三位比另外三十位更尊貴,但不如先前三位(第
23 節)。偉大的人各有不同。許多明亮可愛的星並非上乘,許多好船也並非一流。這個三人組中只提到其中二人的名,亞比篩和比拿雅;他們多次出現在大衛的故事中,地位雖不及前面三位,但所發揮的作用似乎並不遜色。
( 1 ) 這三個人聯手做了一件大事。他們在大衛受苦時跟隨左右;當時他正逃亡,躲在亞杜蘭洞裡(第
13 節),他們和他一同吃苦,所以後來被提拔。大衛和跟隨他的勇士與非利士人打仗時英勇無敵,但在掃羅作王期間卻因為時代的罪孽被趕得無處藏身,不得不躲在山洞或堡壘,難怪非利士人在利乏音谷安營,甚至在伯利恒設立防營(第
13-14 節)。如果教會的首領被誤導,甚至要逼迫教會最好的朋友和勇士,共同的敵人就一定會趁虛而入。如果大衛可以自由行動,伯利恆絕不會落在非利士人手裡。但事實就是伯利恆落在了他們手裡;這裡告訴我們:
[1.] 大衛渴望喝伯利恆井裡的水。有人覺得這是個一心為公的心願,意思是:但願我們能把非利士人的防兵趕出伯利恆,奪回我那可愛的城!井代表這座城,好比河流常用來代表它流經的地區。但他如果真是這個意思,那就是身邊的人沒有聽明白;所以這更可能是他軟弱的表現。當時正是收割的時候,天氣炎熱,他渴了;可能好的水不多,他就心生一個強烈的願望:甚願我能喝一口伯利恆井裡的水!他年輕時常喝那井裡的水解渴,如今他最想要的就是那水,儘管幾乎不可能得到。他奇怪地陷入一種莫名其妙的心境。其它地方的水也能解渴,但他幻想那裡的水勝過一切。產生這樣的幻想是愚昧,而不顧一切想實現這樣的幻想,那就更是愚昧。即便真是可悅宜人之物,一旦過了量,也應當檢點約束自己(不可貪戀美食;箴言
23:3),而若只為迎合幻想,那就更應該檢點約束。
1欽定本將第 9 節中「以色列人迎著上去」譯為「以色列人離去」。
2欽定本將第 10 節中「手粘住刀把」譯為「卻仍緊握手中的刀」。
[2.] 他的三位勇士真是勇敢,亞比篩,比拿雅和另一位不知名的勇士竟然冒險穿過非利士人的軍營,身臨險境,瞞著大衛,到伯利恆井邊取水(第
16 節)。大衛雖渴望喝那水,卻絲毫無意讓他的人冒著生命危險去打水;但這三個人竟然去了:第一,表示他們極其看重自己的王,為他效力,萬死不辭。大衛雖已受膏,但還在逃亡中,是個落魄的王,並無外在的優勢贏得別人的愛戴和尊敬,也沒有能力封他們為官,給他們賞賜;但這三個人為了他大發熱心,堅信得獎賞的日子一定會來到。唯願我們甘心為基督的事業冒險,哪怕是吃苦的事業,也要堅信祂必得勝,堅信我們最終決不吃虧。他們的王只是稍稍表露心意,他們就甘冒風險,一心要取悅於他,我們豈不更應該隨時聽從主耶穌藉著祂的話語、藉著聖靈、藉著天意所給我們的暗示,渴望蒙祂的喜悅嗎?第二,表示他們絲毫不怕非利士人。他們很高興能有機會藐視他們。我們不確定他們是偷偷穿過敵軍陣地,不被非利士人發現,還是公然闖過去,一副殺氣騰騰的樣子,使非利士人不敢阻攔;看來他們是闖過去的,握刀在手。但請看:
[3.] 大衛得了這用大價錢買來的、從遠處取來的水,竟然如此刻苦己心,將水奠在耶和華面前(第
17 節)。第一,他以此表示十分在乎軍士的性命,決不揮霍他們的血(詩篇 72:14)。在神眼中,聖徒的死極其寶貴。第二,他以此表示懊悔說了愚蠢的話,導致那些人前去冒險。坐高位的應當謹慎自己的言語,免得被身邊的人誤解。第三,他以此希望防止自己的人日後再有類似的莽撞行為。第四,他以此打消自己愚蠢的幻想,刑罰自己姑息和放縱,表示他克制了自己的衝動,哪怕是最心儀的,並且刻苦己身。如此坦然謙卑,才配得上智慧、偉大、良善。第五,他以此歸榮耀給神。他覺得用這樣的代價買來的水太過貴重,自己不能喝,只適合作為奠祭,倒在神面前。倘若這是勇士的血,那就唯有神才當得,因為血是永遠屬祂的。第六,派翠克主教提到,有人覺得大衛以此表示他真正渴望的,不是那水,而是彌賽亞,在他有生命河;他知道彌賽亞要生於伯利恆,所以非利士人必不能毀壞伯利恆。第七,這些人冒著生命危險得來的水,大衛尚且看為極其寶貴,那可稱頌的救主用祂的血買來的福份,我們豈不是更應該珍惜?唯願我們不要低估聖約的血;低估聖約的福份,就是低估聖約的血。
( 2 ) 這三個人中的兩個還有別的壯舉。亞比篩有一次殺了三百人(第
18-19 節)。比拿雅多次行大能的事:
[1.] 他殺了兩個像獅子般英勇兇猛的摩押人1。
[2.] 他殺了一個埃及人,具體因何事沒有交代;那埃及人武器精良,但比拿雅沒有武器,只有一根棍子,但他巧妙地奪過槍來,用那槍將他殺死(第
21 節)。因為這些和其它類似的壯舉,大衛升他當了護衛長,或作常駐部隊的統領(第 23 節)。
3. 這裡還提到三十人的名字,官銜比第二個三人組稍低,但也很有名望(第
24 節等)。亞撒黑名列首位,他在大衛作王初期被押尼珥所殺,但沒有失去他在這名單上的位置。伊勒哈難名列第 二,他是第一個三人組中以利亞撒的兄弟(第
9 節)。這裡的姓氏似乎來自他們各自的出生地或居住地,我們許多姓氏原先也是如此。來自全國各地,最聰明最勇敢的被挑選出來服事王。這裡提到的名字中,有好幾個是大衛指定周年按月輪流十二班次的首領(歷代志上第
27 章)。表現優秀的,就按各人的表現當官。其中有一個是亞希多弗的兒子(第 34 節),父親在謀士當中出名,兒子在軍中出名。赫人烏利亞的名字出現在這些勇士的最後,不但令人想起大衛的罪來,也加重了他的罪:如此配得王和國家重用的人,竟被如此惡待。約押的名字沒有出現在這些人當中:
(1)可能因為這裡所提到的都是軍長的首領,但約押乃是元帥,在他們之上。
(2)也可能因為他很壞,不值得一提;他雖是公認的勇士,心裡又有神,願意將他的擄物歸給神的殿(歷代志上
26:28),但他殺了大衛的兩個朋友,因而失去了他殺敵所得的功勳。
大衛的子孫基督也有祂的勇士;他們好比大衛的勇士,以祂為榜樣,為祂的國度打那屬靈的爭戰,因著祂的力量而得勝有餘。基督的眾使徒是祂的貼身護衛,為祂行大事,也為祂受大苦,最後和祂一同作王。他們的名字赫然出現在新約聖經,特別在啟示錄 21:14,好比大衛勇士的名字出現在舊約聖經。不僅如此,凡是耶穌基督的好士兵,他們的名字比這些勇士的名字保存得更好,因為那是寫在天上的。祂的聖徒都有這樣的殊榮。
1欽定本將第 20 節中「他殺了摩押人亞利伊勒的兩個兒子」譯為「他殺了兩個獅子般的摩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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