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前章說到押沙龍自絕於父王的保護和恩惠,成了被放逐的逃亡者;本章說的是有人施巧計,要使他和父親言歸於好,並且果然和好了;這件事記在這裡,表現出大衛的愚昧,不該寬恕他,任由他作惡,以致他很快犯上作亂,釀成惡果。I。約押把一樁假想的案件(借用律師們的說法)呈到他面前;那是一位提哥亞窮寡婦的案子,於是就得了大衛的判決,免去殺人犯的死罪(第 1-20節)。II。他將這案子應用在當下,於是就得了大衛的允准,押沙龍可以回耶路撒冷,但不許進王宮(第 21-24 節)。III。簡單介紹押沙龍本人和他家人;約押最後還是將他領到王的面前,並且王與他盡釋前嫌(第 25-33 節)。
約押相助押沙龍的策略;約押的手段(主前 1029 年)
1-20。1 洗魯雅的兒子約押,知道王心裡想念押沙龍,2 就打發人往提哥亞去,從那裡叫了一個聰明的婦人來,對她說:「請你假裝居喪的,穿上孝衣,不要用膏抹身,要裝作為死者許久悲哀的婦人;3進去見王,對王如此如此說。」於是約押將當說的話教導了婦人。4 提哥亞婦人到王面前,伏地叩拜,說:「王啊,求你拯救!」5
王問她說:「你有甚麼事呢?」回答說:「婢女實在是寡婦,我丈夫死了。6 我有兩個兒子,一日在田間爭鬥,沒有人解勸,這個就打死那個。7
現在全家的人都起來攻擊婢女,說:『你將那打死兄弟的交出來,我們好治死他,償他打死兄弟的命,滅絕那承受家業的。』這樣,他們要將我剩下的炭火滅盡,不與我丈夫留名留後在世上。」8
王對婦人說:「你回家去吧!我必為你下令。」9 提哥亞婦人又對王說:「我主我王,願這罪歸我和我父家,與王和王的位無干。」10
王說:「凡難為你的,你就帶他到我這裡來,他必不再攪擾 你。」11 婦人說:「願王紀念耶和華―你的神,不許報血仇的人施行滅絕,恐怕他們滅絕我的兒子。」王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你的兒子連一根頭髮也不致落在地上。」12
婦人說:「求我主我王容婢女再說一句話。」王說:「你說吧!」13 婦人說:「王為何也起意要害神的民呢?王不使那逃亡的人回來,王的這話就是自證己錯了!14
我們都是必死的,如同水潑在地上,不能收回。神並不奪取人的性命,乃設法使逃亡的人不致成為趕出、回不來的。15 我來將這話告訴我主我王,是因百姓使我懼怕。婢女想,不如將這話告訴王,或者王成就婢女所求的。16 人要將我和我兒子從神的地業上一同除滅,王必應允救我脫離他的手。17 婢女又想,我主我王的話必安慰我;因為我主我王能辨別是非,如同神的使者一樣。惟願耶和華―你的神與你同在!」18
王對婦人說:「我要問你一句話,你一點不要瞞我。」婦人說:「願我主我王說。」19 王說:「你這些話莫非是約押的主意嗎?」婦人說:「我敢在我主我王面前起誓:王的話正對,不偏左右,是王的僕人約押吩咐我的,這些話是他教導我的。20
王的僕人約押如此行,為要挽回這事。我主的智慧卻如神使者的智慧,能知世上一切事。」
這裡說的是:
I。約押很想讓押沙龍從放逐之地被召回,罪得饒恕,財產得歸還(第
1 節)。他對這件事十分起勁:
1. 因他是個閒不住的大臣,總是挖空心思討好他的王,提高自己的威望:他知道王心裡想念押沙龍,知道他怒氣已消,對押沙龍念念不忘,只缺個出面勸和的,獻計給他,如何才能又和好,又不至於損壞他主持公道的名聲。約押猜出了大衛的心事,便開始著手這份好差事。
2. 因他是押沙龍的朋友,可能特別喜歡他,至少視他作初升的太陽,覺得靠攏他有百利而無一弊。他料定他父親遲早會與他和好,心想倘能促成這樁美事,那就是同時巴結了兩個人。
3. 因他是個政治家,關心大眾利益。他知道押沙龍深得人心,倘若大衛死了,而他還在放逐之地,那麼國中支持他的人和反對他的人之間就有可能爆發內戰;即便全以色列都愛他這個人,但對他的行徑還是很有分歧的。
4. 因他自己也是個罪犯,是殺害押尼珥的兇手。他知道自己犯了流人血的罪,引起了公憤,若能為押沙龍討得恩惠,自己的罪也可得免。
II。他一手策劃,把一樁類似的案件呈到王面前;他所使用的人裝得十分逼真,王以為是真的案件,便作出判決,就如聽了拿單的比喻做出判決一樣。判決既然有利於罪犯,申訴人便以他的判決為依據,說出真相,大膽指出這就是王自己家人的案件;也許他還吩咐那婦人,如果王的判決嚴厲,就不要再說下去。
1. 這裡沒有提他所用的人叫什麼,只說這是個提哥亞的婦人,但他知道此人足可勝任。案件的背景必須模糊一些,乃至大衛不會覺得奇怪,為何自己從未聽說過。這裡說她是一個聰明的婦人,很有急智,口舌伶俐,勝過別人(第
2 節)。由當事人親口說出的故事,一般不容易引起懷疑。
2. 她所扮演的角色是個居喪的寡婦(第 2 節)。約押知道這樣的人比較容易贏得王的同情,因他隨時安慰哀慟的人,尤其是哀慟的寡婦,他曾說寡婦的伸冤者是神的尊稱之一(詩篇
68:5)。毫無疑問,神的耳向受苦人的喊聲打開,他的心也打開,勝過世上最有同情心的王。
3. 她所呈給王的案件十分動人,王若不向她網開一面,她就無法解脫,國法於她很不利,自然所有低級法院的判罰也於她很不利。她說她埋葬了自己的丈夫(第
5 節),說她有二子,本是她守寡年歲的扶持和安慰,說這二人(年輕人往往如此)出去打架,其中一個不幸打死了另一個(第
6 節),說她很想保護那誤殺人的(利百加在說到自己兩個兒子的時候也分辯說:為什麼一日喪你們二人呢?創世記 27:45);她作為被殺之人最近的親屬,願意不追究流人血的罪,但別的親戚卻堅持要按律將活著的兄弟治死;他們本不是出於公道,也不是紀念被殺的兄弟,而是想滅絕那承受家業的(還居然恬不知恥地承認自己的用意),產業便可歸他們。這樣做:
(1)是剪除她的安慰:“他 們 要 將 我 剩 下 的 炭 火 滅 盡 ,奪去我晚年的唯一支柱,叫我在今世永不得快樂,我在今世僅存的快樂就是這塊炭。”
(2)是剪除她丈夫的紀念:“他的家就要後繼無人,不與他留名留後在世上(第 7 節)。”
4. 王應允施恩於她,保護她兒子。請注意看她如何步步緊逼,直到王心軟讓步。
(1)他聽她敘述完自己的案件,便承諾會考慮,必下令(第
8 節)。看來這事有點起色,因為他沒有回絕她的請求,沒有說:“國法森嚴,不容違抗,血債血還,不可違逆;”但他仍想調查一番,看看她所求的是否屬實。
(2)婦人覺得不夠,便求他當場判她勝訴;如果她所言有詐,導致錯判,她願意負責,與王和王的位無干(第
9 節)。但倘若王果真不調查清楚,就胡亂斷案,她這樣說並不能免去王的責任。
(3)王只好進一步承諾不准別人傷害她,不准對頭為難她,承諾要保護她免受攪擾(第
10 節)。當官的理當站在受欺壓的寡婦一邊。
(4)婦人仍嫌不足,一定要她兒子得赦免,也受保護。當父母的總是不放心,除非兒女平安,今世和來世都平安:“願王不許報血仇的人滅絕我的兒子(第 11 節),我若失去了他,必不能活,還不如叫我去死。願王紀念耶和華你的神,”意思是:
[1.]“願王為這慈悲的判決,指著耶和華我們的神起誓為證,請耶和華神作證,證明這判決無可爭議,不可逆轉,那樣我才放心。”參考希伯來書 6:17-18。
[2.]“願王想到這慈悲的判決合情合理,便可下定決心。願王紀念耶和華你的神滿有恩典和憐憫,耐心忍受罪人,不按他們的罪孽待他們,隨時願意赦免。願王紀念耶和華你的神赦免了殺弟兄的該隱,還保護他脫離報血仇之人的手(創世記
4:15)。願王紀念耶和華你的神赦免了你流烏利亞的血;願王蒙了憐憫,也向別人施憐憫。”注意:在盡本份的路上,尤其是在一切憐憫恩慈的事上,最能激發我們的,莫過於紀念耶和華我們的神。
(5)執著的寡婦步步緊逼,終於得了王命,完全赦免她兒子,還如她所願,起誓為證: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你的兒子連一根頭髮也不致落在地上,意思是:我保證他在這件事上不受傷害。大衛的子孫也曾保證一切願意受他保護的,雖為他的緣故被害死,但他們連一根頭髮也必不損壞(路加福音
21:16-18),雖為他的緣故有損失,但絕不失喪。大衛要保護一個連逃城都不能保護的殺人犯,這一做法是否合宜,我不敢說。但從他當時所瞭解的案件來看,憐憫那母親合情合理,放過那兒子似乎也說得過去:他是殺了兄弟,但他與被殺的素無仇恨(申命記
19:6);那只是一時衝動,可能是出於自衛。他自己不上訴,但審判者理當為犯人著想;所以在這件事上,願憐憫向審判誇勝(雅各書
2:13)。
5. 此案的判決既然對她兒子有利,她就抓住機會將此事應用於王子押沙龍。面具摘下,新的一幕展開。剛剛還在謙卑祈求,如今搖身一變,開始責備起他來,儼然是王的謀士,王子的擁護者,百姓的出口,決意向王表達民意;王極其驚訝,但並不生氣。她祈求王的寬恕和耐心,說她還有話說(第
12 節),王因為很欣賞她的聰慧和談吐,便允許她繼續說。
(1)她指出押沙龍一案實際上和她兒子的案件相同;王既然願意保護她那殺了兄弟的兒子,就更應該保護他自己的兒子,使他的逃亡人回來1(第 13 節)。常言道:只要改一下名字,這故事就是你的故事。她不提押沙龍的名,沒有必要。大衛切切想念他,滿腦子都是他,馬上就明白她說的逃亡人是誰。她的話中有兩個詞很有說服力,深深打動王的心:“他是個逃亡人,在羞辱和恐懼中過了三年,經歷了逃亡生活的一切磨難。這樣的人受了這責罰也就夠了(哥林多後書 2:6)。並且他是你的逃亡人,是你親生兒子,是你身上的肉,你親愛的兒子,是你所愛的。”是的,押沙龍一案和她所陳述的案件大不相同。押沙龍謀殺兄弟並非一時衝動,而是有預謀的,是出於以往的過節;也不是在田野無證人,而是在筵席上,當著眾賓客的面。押沙龍不是獨子,和她的情形不同;大衛還有許多兒子,並且前不久剛生下一位,比押沙龍更有希望繼任王位,因他稱為耶底底亞,是神所愛的。但大衛聞言深受感動,乃至並不計較兩件事之間的明顯不同;他比這婦人更渴望把判給她的有利判決也判給自己的兒子。
(2)她和王講理,試圖說服他將押沙龍從放逐之地召回,寬恕他,言歸於好。
[1.] 她以押沙龍深得以色列百姓喜悅為由。“害他就是害神的民,百姓都指望他繼承王位,都看著與神立約的大衛家,不能眼睜睜看著大衛家凋零衰敗,在風華正茂的年歲折損許多枝子。王 的 這 話 就 是 自 證 己 錯 ,他願意我丈夫留名留後,不願剪除,但自己的名自己的後有了危險,卻不聞不問,王的名王的後豈不比我丈夫的更寶貴更重要千萬倍嗎?”
[2.] 她以人之將死為由(第 14 節):“我們都是必死的。我們註定要死,不可避免,也不可延遲。我們都必須死;一旦死 了,就不再紀念,如同水潑在地上;即便活著的時候,也如同水潑在地上;我們的不朽已然不再,無可挽回。押沙龍若不殺暗嫩,暗嫩遲早也是要死的;若把押沙龍治死,暗嫩也不能復生。”這真是歪理,仿佛殺人的不必受罰;不過看來暗嫩確實不得人心,他死了,幾乎無人哀悼;而像押沙龍這樣高貴的,居然要為像暗嫩這樣低賤的人抵命,民間普遍難以接受。
[3.] 她以神的憐憫、赦免可憐的罪人為由:“神並不奪取人的性命,乃設法使逃亡的人,就是得罪祂、干犯祂公義的兒女,不致成為趕出、回不來的(第 14 節),正如押沙龍得罪你一樣。”這裡從兩個方面體現了神憐憫罪人,並且被用作施憐憫的緣由:第一,祂忍耐罪人。律法被干犯,但祂並不立即奪取干犯律法之人的性命,不將他們擊打致死;他們犯了罪,祂本可如此行,但祂多多忍耐,等候施恩。就連伸冤的神都能容忍押沙龍活著,大衛的法治為何就容不得他呢?第二,祂為他們預備重獲恩惠的路,他們雖因犯罪遠離了祂,但祂不將他們永遠趕出,永遠拋棄。罪人可獻祭得贖。大痲瘋患者或其他不潔的人被趕出,也有潔淨的途徑,雖暫時被排除在外,並非永遠回不來。罪人的光景好比被趕出,離開了神。可憐的罪人流放在外,若不設法使他們回歸,就有可能永遠離開神。這有違神的心意,因為祂不願意一人沉淪。無窮智慧的神設法叫他們不致如此,倘若罪人還是被拋棄,那必是他們咎由自取。神對我們的善意在此盡顯無遺,應當激發我們多多憐恤別人;參考馬太福音
18:32-33。
6. 她最後高度稱讚王,並且用強烈的語氣表示她堅信王在這兩件案子上都必公義仁慈(第
15-17節);她的口氣仍仿佛她的案件是真的,仍在為自己和她兒子祈求,但實際上她指的是押沙龍。
1欽定本將第 13 節中「王不使那逃亡的人回來」譯為「王不使他的逃亡人回來」。
(1)她說她本不會到王面前來上訴,只是百姓使她懼怕。若理解為她自己的案件,就是說她的鄰舍令她擔心報血仇的已將她和她兒子推到了滅亡的邊緣,她深感恐懼,所以才大膽來求王。若理解為押沙龍的案件,就是說她希望王能明白先前所不知道的,就是舉國上下都很不滿意他對押沙龍過於嚴厲,她擔心會發生騷亂或暴動;為避免這樣的大禍,她願意冒死來求王。她十分懼怕,希望王體諒她的冒失。
(2)她說她對王的智慧和憐恤很有信心:“我說,我要來將這話告訴我王,要親自來,不願別人代我說話;因為王是講道理的,我自己雖微不足道,他必垂聽受欺壓之人的呼聲,就連他百姓中最窮的,他也必不允許他們從神的地業上除滅,不允許他們被趕出以色列地,像押沙龍那樣,不得不在未受割禮的人中間避難;他的處境更加艱難,他不但從神的地業上除滅,還缺乏神的律例典章,悔改無門,很可能在寄居之地沾染外邦偶像崇拜,把這些惡習帶回家來。”她為打動王允准她的請求,還表現出極大的信心,相信王的回答必是安慰人心的,如同天使一樣(如派翠克主教所解釋的),天使乃是神施憐憫的使者。這婦人所說的稱讚話,出自先知的口,就成了應許:他們中間軟弱的必如大衛;大衛的家必如耶和華的使者(撒迦利亞書
12:8)。“為此, 惟 願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與 你 同 在 ,在這樁案件上幫助你,也在一切案件上幫助你。”指望越高,就越能激發坐尊位的人盡己所能,不叫倚靠自己的人失望。
7. 王懷疑整件事是約押在搞鬼,這婦人供認不諱(第
18-20 節)。
(1)王很快就起了疑心,因他不能想像這樣一個婦人在這樣的事上竟是自己的主意;並且他知道唆使她的人最有可能就是約押,因他很有心機,又與押沙龍交好。
(2)這婦人很誠實地承認了:“是王的僕人約押吩咐我的。此事王若以為美,就當謝他;若不以為美,就當怪他。”她雖覺得這事正合王的心意,卻並不為自己邀功,而是實話實說;也為我們立下榜樣要如此行,不可為了隱瞞而撒謊。常言道,要大膽說真話,凡事不需要謊言。
押沙龍被召回(主前 1029 年)
21-27。21 王對約押說:「我應允你這事。你可以去,把那少年人押沙龍帶回來。」22
約押就面伏於地叩拜,祝謝於王,又說:「王既應允僕人所求的,僕人今日知道在我主我王眼前蒙恩了。」23 於是約押起身往基述去,將押沙龍帶回耶路撒冷。24 王說:「使他回自己家裡去,不要見我的面。」押沙龍就回自己家裡去,沒有見王的面。25
以色列全地之中,無人像押沙龍那樣俊美,得人的稱讚,從腳底到頭頂毫無瑕疵。26 他的頭髮甚重,每到年底剪髮一次;所剪下來的,按王的平稱一稱,重二百舍客勒。27 押沙龍生了三個兒子,一個女兒。女兒名叫她瑪,是個容貌俊美的女子。
這裡說的是:
I。王吩咐將押沙龍召回。婦人所為正合大衛的意思,又極其巧妙,妙語驚人,令他心情大好,於是就對約押說:「 你 可 以 去 , 把 那 少 年 人 押 沙 龍 帶 回 來 」(第 21 節)。他原本就寵愛他,只是礙於自己一向執法森嚴,若無人出面代求,就不能召他回來;這有點像神的施恩法則。神當然想要憐憫可憐的罪人,不願任何人沉淪,但祂通過中保與他們和好,由中保為他們代求,並且吩咐中保:你可以去,把他們帶回來。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哥林多後書
5: 19),於是祂來到我們這放逐之地,把我們帶到神面前。
約押奉命:1. 感謝王賜他尊榮,把這件眾望所歸的差事派給他(第
22 節)。約押把這份差事當作是自己蒙恩,有人覺得他把這份差事看成是一種表示,就是王不再追究他的謀殺罪。倘若他真是這樣認為,那他就錯了,日後我們就知道了(列王紀上
2:5-6)。
2. 他立即動身執行命令,將押沙龍領回耶路撒冷(第
23 節)。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創世記 9:6);遇到這樣的事,正義的官員理當不承認弟兄,也不認識自己的兒女(申命記 33:9);大衛卻把這古老的王法撇在一邊,真不知他如何自圓其說。神的律法決非蜘蛛網,只能抓蒼蠅,大一點的卻可捅破。大衛出於愚蠢的同情心,放過了押沙龍,公義的神就叫他成了大衛的禍害。大衛雖允許他回自己的家,卻不許他進王宮,也不想見他(第
24 節)。他下此禁令:
(1)是為了自己的面子,顯得他不寬容罪大惡極之人,不輕易饒恕他。
(2)是為了叫押沙龍自卑。也許押沙龍在約押去接他時的表現,大衛有所耳聞,覺得他並未真心悔改;於是就表現得仍在生氣,指望他醒悟過來,意識到自己所犯的罪,憂傷痛悔,與神和好;若有如此表現,大衛必第一時間主動接納他,重歸於好。
II。這裡借此機會對押沙龍作了一番介紹,但沒有提他是否聰明敬虔。他父親雖十分虔誠,經上卻從未提到押沙龍有任何靈修的習慣。當父母的不能把恩德傳給子女,但應當給他們良好教育。這裡只說:
1. 他英俊瀟灑;論長相,以色列全地之中,沒有可比的(第
25 節);空有外貌,別無長處,這是對一個人極差的評價。品行遠比外表重要得多。有多少污穢扭曲的靈魂,住在俊美秀麗的身體裡。看看押沙龍,被流人血的罪所污染,被叛逆父王的惡意所扭曲。他的身體毫無瑕疵,心靈深處卻是傷痕累累。可能他俊美的外表正是父親喜愛他、要保護他免責的原因之一。人若喜悅子女的美貌勝過美德,到頭來一定吃盡苦頭。
2. 他有一頭秀髮。也許是因為很長,顏色很好,或特別柔軟,總之他的頭髮相當貴重,令他大出風頭(第
26 節)。這裡提到他的頭髮,不是拿細耳人的頭髮(他遠不如拿細耳人那樣刻苦己心),而是花花公子的頭髮。他故意留長髮,雖極其沉重,也不輕易剪髮;虛榮心強的人感覺不到冷,同樣也感覺不到熱,只要能滿足自己的虛榮,再不方便也沒關係。他定時剪髮,為炫耀的緣故,還要秤一秤,表示遠比別人強;頭髮重二百舍客勒,有人折算成我們的重量約有三斤;即便加上髮油和粉,加上金粉(約瑟夫說塗金粉是當時的時尚),派翠克主教仍覺得這樣的重量一點都不可信。這頭秀髮日後成了他的韁繩(18: 9)。
3. 他的家人開始增多。可能他有好一陣沒有孩子,失望之極,便立了一根石柱為自己留名,在
18:18 提到;但後來他生了三個兒子,一個女兒(第 27 節)。也可能這些兒子在他密謀造反的時候被神公義的手所剪除,所以他才立此石柱。
押沙龍回歸(主前 1029 年)
28-33。28 押沙龍住在耶路撒冷足有二年,沒有見王的面。29 押沙龍打發人去叫約押來,要托他去見王,約押卻不肯來。第二次打發人去叫他,他仍不肯來。30 所以押沙龍對僕人說:「你們看,約押有一塊田,與我的田相近,其中有大麥,你們去放火燒了。」押沙龍的僕人就去放火燒了那田。31於是約押起來,到了押沙龍家裡,問他說:「你的僕人為何放火燒了我的田呢?」32 押沙龍回答約押說:「我打發人去請你來,好托你去見王,替我說:『我為何從基述回來呢?不如仍在那裡。』現在要許我見王的面;我若有罪,任憑王殺我就是了。」33
於是約押去見王,將這話奏告王,王便叫押沙龍來。押沙龍來見王,在王面前俯伏於地,王就與押沙龍親嘴。
押沙龍被放逐,離開父親三年,現在回到家中,被軟禁兩年,這些都遠遠及不上他所當受的刑罰;但他心裡仍不謙卑,驕傲仍不治死,不但不因為死罪得免而感恩,反倒因為沒能要回宮中的地位,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他若真心悔改,此番遠離宮中的娛樂,獨自在家,尤其是在耶路撒冷聖城,本當對他正合適。殺人犯若能免死,願他永遠隱居。但就連這點又公正又輕微的苦,他都受不了。他渴望與王見面,假意說是愛他,實際上是尋找機會取而代之。他無法傷害父親,除非先與他和好;於是這就成了他陰謀奪權的第一步:這條毒蛇要先暖和父親的胸懷,然後再咬
人。他達到了目的,但所用的手段不是順從,不是承諾改過自新,而是(你能想像得到嗎?)欺侮和傷害。
1. 他用傲慢無禮的手段對待約押,令其為自己求情。他一次次打發人去請約押來商議,他自己不敢去見他;但約押不願意來(第
29 節),可能因為他好心把押沙龍帶回耶路撒冷,押沙龍卻不像他所想像的那樣感激他;驕傲的人把別人的好意都當成是欠他們的。你也許會覺得押沙龍身在這樣的處境,本當打發人去向約押說好話,送一份大大的厚禮:王公大臣都喜歡厚禮。但他不但沒有這樣行,反倒吩咐僕人放火燒約押的麥田(第
30 節),真是卑鄙至極。參孫給非利士人的最大傷害,莫過於此。押沙龍居然以為傷害了約押,就可使他幫自己辦事,以為表現得心狠手辣,就可叫他把自己引薦給王或百姓;這也是威脅到大眾的利益,因為這把火可能會燒到別人的田裡。不過這招還真奏效,約押果然來了(第
31 節)。神也是如此,藉著苦難將那些遠離他的人帶到祂面前來。押沙龍按律應當賠償(出埃及記 22:6),但他沒有主動提出,約押也沒有要求他賠償。可能約押覺得他拒絕來和他說話,有點說不過去;所以押沙龍才覺得用這樣的手段逼他來,很是說得過去。約押見押沙龍辦事大刀闊斧,可能有點忌憚,覺得他深得人心,再膽大妄為的事也做得出來,不然決不會燒他的田;於是他不但不計較這場傷害,還為他去求王。有些人就是靠恐嚇辦事,用高壓手段達到目的。
2. 他用傲慢無禮的態度傳話給王(說他傲慢無禮還是客氣的),要求恢復他宮中的地位,要常見王面,要當高級謀士(以斯帖記
1:14)。
(1)他的話極其傲慢,盛氣淩人,極不符合兒子和臣子的身份(第
32 節)。王將他從被逐之地召回,回到家中,回到耶路撒冷,但他輕看王的恩情:我為何從基述回來呢?他否認自己犯罪,儘管他犯了滔天的罪,不承認自己有何過犯,因而暗示他被責罰是受了冤枉。他公然藐視王的公義: “他若有心殺我,就讓他動手吧;”心裡卻知道王愛他,下不了手。
(2)不過這番話也真奏效(第
33 節)。大衛深愛他,竟把這番話看作是他極其敬重父親,渴望得父親的恩惠,誰知事實正相反!可見智慧良善的人很容易被心懷惡意的兒女所騙,尤其是盲目寵愛他們的時候。押沙龍用俯伏的姿勢,來證明他順從父親:他在王面前俯伏於地;大衛則用親嘴的方式,為特赦蓋上了印記。世上的慈父尚且能與不悔改的兒子和好,悔改的罪人豈能懷疑發慈悲之父的憐憫呢?以法蓮為自己悲歎,神馬上就為他悲歎,用慈父般的溫柔說:以法蓮是我的愛子,是可喜悅的孩子(耶利米書
31: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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