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8, 2024

[撒母耳記下 ] 第六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六章

掃羅作王期間,以色列民不只是擔心非利士人的騷擾,也擔心約櫃的下落。如今大衛制伏了非利士人,就為大眾著想,要將約櫃迎回自己的城,好使約櫃在身邊,成為他新根基的妝飾和力量。這裡說的是:I。試圖將約櫃運回,卻沒有成功。安排得很好(第 1-2 節),但是:1. 他們犯了錯,不該用牛車(第 3-5 節)。2. 他們因這錯誤受到懲罰,烏撒被擊打致死(第 6-7 節),大衛極其震驚(第 8-9 節),立即叫停此事(第 10-11 節)。II。最後約櫃迎回,眾人大喜,大得滿足(第 12-15 節)。1. 大衛和百姓彼此諒解(第 17-19 節)。2. 大衛和他妻子在這件事上產生矛盾(第 1620-23 節)。約櫃象徵神的同在,也預表基督;若能思想這些,這段故事就很有教導意義。

 

約櫃遷移(主前 1045 年)

1-51 大衛又聚集以色列中所有挑選的人三萬。2 大衛起身,率領跟隨他的眾人前往,要從巴拉·猶大將神的約櫃運來;這約櫃就是坐在二基路伯上萬軍之耶和華留名的約櫃。3 他們將神的約櫃從岡上亞比拿達的家裡抬出來,放在新車上;亞比拿達的兩個兒子烏撒和亞希約趕這新車。4 他們將神的約櫃從岡上亞比拿達家裡抬出來的時候,亞希約在櫃前行走。5 大衛和以色列的全家在耶和華面前,用松木製造的各樣樂器和琴、瑟、鼓、鈸、鑼,作樂跳舞。

 


約櫃被非利士人擄去回歸以後,一直留在基列·耶琳,除了有一次掃羅想求問它(撒母耳記上 1418),沒有再提起。先前何等壯觀,如今卻被冷落,撇在一邊多年。連約櫃都可逗留在一個人的家中許多年,但願我們看見教會在曠野許多年(啟示錄 1214),不要覺得奇怪。永遠可見性不是真教會的特徵。即使神的百姓缺乏神同在的跡象,神仍然施恩與他們的靈魂同在。但如今大衛的寶座已堅立,約櫃的榮耀開始復蘇,以色列思念約櫃的心如今又發生,並且毫無疑問,他們當中的義人向來就思念,只是沒得機會(腓立比書 410)。

I。這裡提到約櫃,語氣極其恭敬。只因很久沒有提到,請看這裡如何形容(第 2 節):這是神的約櫃,他的名稱為:「 坐 在 二 基 路 伯 上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或作:這約櫃就是求告萬軍之耶和華之名的所在,或作:「這 約 櫃 就 是 坐 在 二 基 路 伯 上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留 名 的 」所在,或作:這約櫃乃是宣告萬軍之耶和華之名的緣由(意思是:神因著約櫃前的神蹟大得榮耀),或作:這是神的約櫃,祂稱為聖名(利未記 241116),萬軍之耶和華的名,坐在二基路伯上。我們可從中學到:

1. 要在意念和言語上尊崇神。祂的名超乎萬名,祂是萬軍之耶和華,掌管天地萬物,接受萬物的膜拜,卻願意住在基路伯上,住在施恩座上,滿有恩典地向祂百姓顯現,藉著中保與他們和好,隨時賜福給他們。

2. 要在意念和言語上尊崇聖禮;聖禮對我們好比是約櫃對以色列民,象徵神的同在(馬太福音 282),也是我們與祂相通的管道(詩篇 274)。約櫃的榮耀在於它是神的約櫃;神為約櫃的緣故大發熱心,祂藉著約櫃彰顯自己,祂的名在約櫃前被求告。聖禮何其美好華麗,因為那是神所設定的;若不是神所設定的,聖禮就無形無華。基督就是我們的約櫃。神在它裡面,也藉著祂彰顯自己的恩惠,施恩於我們,悅納我們的讚美和祈求。

II。這裡提到約櫃的遷移,場面極其隆重。約櫃終於有人過問了;先是大衛提出動議,眾首領一致同意(歷代志上 131-4)。以色列中所有挑選的人聚集到一起,參加這次盛典,迎接約櫃,見證他們迎回約櫃的喜樂。各地的貴胄,知名人士,長老和官員,總數達三萬人(第 1 節),此外還有許多平民百姓(歷代志上 135);有人覺得此事發生在三大節期之一。想必還有盛大的遊行,有助於激發國中年輕人對約櫃的崇敬,他們也許不常聽說過約櫃;既然君王和大臣親自等候,親自守護,那必是無價之寶。

III。這裡表達約櫃遷移時的喜樂場景(第 5 節)。大衛和其他有音樂才華的人一起演奏樂器,激發並表達他們的喜樂。眼見約櫃在眾目睽睽之下現身,想必他們都狂喜起來。約櫃在私人家中,總強如暴露在戶外,強如被當作大袞廟中的擄物;但將它安放在專門搭起的帳棚,求問起來更方便更開放,這乃是眾望所歸。暗中敬拜越隱蔽越好,公開敬拜則是越公開越好;限制一旦除去,我們就應當歡喜;神的約櫃迎回大衛城,得了政權的保護、支持和擁護;為此,他們在耶和華面前作樂跳舞。注意:凡是公眾喜樂,都應當在耶和華面前,要定睛於祂,並且到祂為止,不可墮落到屬世屬肉體的地步。萊福特博士1猜想大衛可能在這時寫了詩篇第 68 篇,因為那首詩的開頭是摩西古時在約櫃遷移時的禱告:願 神 興 起 , 使 他 的 仇 敵 四 散 」 (詩篇 681);那裡還提到歌唱的、作樂的(詩篇 6825),還提到幾個支派的首領(詩篇 6827);最後那句: 「神 啊 , 你 從 聖 所 顯 為 可 畏 」(詩篇 6835),可能是因為烏撒的死而加上去的。

IV。這裡說的是他們在這件事上犯了一個錯誤,就是用車輛運送約櫃,應該是眾祭司用肩膀抬(第 3 節)。負責約櫃的哥轄族沒有牛車分配給他們,因為他們辦的是聖所的事,在肩頭上抬聖物(民數記 79)。約櫃並不重,哥轄人完全可以用肩膀抬到錫安山,不必放在車上,像凡物一般。非利士人用車運載卻沒有受罰,但那不是藉口;他們不懂律法,也沒有祭司或利未人可以扛抬;用車運載,總強如被大袞的祭司扛抬。非利士人用車運約櫃而不受罰,但如果以色列人也如此行,那就有危險了。即便是新車,也不管用;不論新舊,都不是神所命定的。像大衛那樣聰慧良善、熟悉神律法的人,居然也如此疏忽,真有點不可思議。我們應當本著愛心的原則,希望他只因過於關心這項事奉的實質,而忽略了形式。

1約翰·萊福特(1602–1675):英國神職人員,猶太拉比學者。

 

烏撒因為摸了約櫃而被殺;約櫃在俄別·以東的家

6-116 到了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或譯:驚跳),烏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約櫃。7 神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神的約櫃旁。8 大衛因耶和華擊殺(原文是闖殺)烏撒,心裡愁煩,就稱那地方為毗列斯·烏撒,直到今日。9 那日,大衛懼怕耶和華,說:「耶和華的約櫃怎可運到我這裡來?」10 於是大衛不肯將耶和華的約櫃運進大衛的城,卻運到迦特人俄別·以東的家中。11 耶和華的約櫃在迦特人俄別·以東家中三個月;耶和華賜福給俄別·以東和他的全家。

 


這裡說的是烏撒被擊打致死,因為在運回大衛城的途中摸了約櫃;這真是不幸,樂極生悲,約櫃暫停運回,大聚會解散,個個驚恐回家。

I。烏撒的過錯看似微小。他和他兄弟亞希約都是亞比拿達的兒子,約櫃暫存在他們家中多年,他們已習慣在約櫃前服事;這次他們為表示甘願把公眾利益放在個人榮譽和好處之上,就負責護送運約櫃的牛車,或許這是他們最後一次服事約櫃,一旦到達大衛城,就會由別人負責。亞希約走在前頭開道,若有必要,還要牽牛。烏撒則緊跟在車旁。不巧拉車的牛搖晃了一下(第 6 節)。解經家們對這裡的原文意思看法不同:我們的註腳說是牛失前蹄;有人說是踢刺,就是踢烏撒用來趕牛的刺;也有人說是陷入泥潭。無論如何,那必是意外,導致約櫃差點傾覆。烏撒於是伸手去扶,不讓它翻下車來,想必是出於好意,要捍衛約櫃的名聲,避免不祥之兆,但這卻是犯罪。烏撒是個利未人,但唯有祭司才能摸約櫃。律法明確規定哥轄子孫只能扛抬約櫃,只是不可摸聖物,免得他們死亡(民數記 415)。烏撒長期在約櫃前服事,也許有些不以為然,但這絕不是藉口。

II。他所受的刑罰看似很大(第 7 節):神耶和華向烏撒發怒(神在聖物的事上乃是忌邪的神),因他的冒失而擊打他(原意如此),他當場斃命。他在那裡犯罪,也在那裡死,死在神的約櫃旁;即便是施恩座也救不了他。神對他為何如此嚴厲呢?

1. 律法明文規定利未人不許摸約櫃,免得他們死亡;神通過這次嚴懲,表明他本可嚴懲始祖,因為他們吃了禁果,當時神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 217)。

2. 神看出烏撒心裡不以為然,缺乏敬畏之心。也許他在約櫃前面服事已久,就想在眾人面前顯擺自己很大膽。與可畏之物親近的日子久了,容易滋生輕蔑。

3. 大衛後來承認烏撒之錯,人人有責,不該用牛車運送約櫃。因為先前沒有叫利未人抬約櫃,所以耶和華闖殺我們(歷代志上 1513)。神特別針對烏撒,叫他成為眾人的鑒戒,可能是因為他在提議用牛車運送的時候最起勁,而導致他喪命的失誤,正是因牛車而起。約櫃本當用海狗皮蓋在上頭(民數記 46),可能當時沒有蓋,令其罪上加罪。

4. 神以此叫千萬以色列人驚恐,要叫他們知道,約櫃雖在卑微的所在數十年,仍不可有半點馬虎,因而教導他們當存戰兢而快樂,對待聖物總要本著崇敬和聖潔的敬畏。

5. 神以此也教導我們,善意不能開脫惡行;做了壞事,不能藉口說用意是好的。他要我們知道祂有能力保護祂的約櫃,祂也必保護祂的約櫃,不需要任何人用犯罪的手段來幫助祂。

6. 無權摸約櫃卻伸手摸了約櫃的,尚且被看作如此大罪,那麼不守聖約條款卻要享受聖約福份的,又該當何罪呢?神對惡人說:你怎敢口中提到我的約呢(詩篇 5016)?朋友,你到這裡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馬太福音 2212)?約櫃是神聖的,不可亂摸,那聖約的血豈不更加神聖嗎?參考希伯來書 1029

III。大衛因為這次擊打,反應很強烈,似乎有些不妥。他本當在神手下謙卑自己,承認自己的錯,承認神是公義的,避免神進一步發怒,然後繼續完成已經開始的善工。但這裡告訴我們:

1. 他顯得很不高興。這裡沒有說因為烏撒冒犯了神,而是說因耶和華闖殺烏撒(第 8 節):心裡發怒。同樣的詞也用來形容神發怒(第 7 節)。因為神發怒,大衛就發怒,發脾氣,仿佛沒有大衛的允許,神不該捍衛約櫃的尊嚴,向擅摸約櫃的人發怒。必死的人豈能比神公義嗎(約伯記 4 17)?豈能起訴祂、控告祂嗎?大衛此時的表現極為反常,不像個合神心意的人。神所行的任何事,無論我們心裡多麼不喜歡,都不可發怒。烏撒的死固然令大衛極其看重的盛會黯然失色,也許在不喜歡他的人當中還會生出一些猜想來,以為神也在離開他;但儘管如此,他仍應當認同神在其中的公義和智慧,不可發怒。神若向我們發怒,我們就當控制自己的怒氣。

2. 他很害怕(第 9節)。他似乎是嚇呆了,因為他說:耶和華的約櫃怎可運到我這裡來?仿佛神在向他身邊的所有人找茬,仿佛碰不得祂的約櫃,拒人千里,他只好敬而遠之。常言道:避開雷神,就是避開驚雷。大衛本當說:願約櫃運到我這裡來,我要因這次事件吸取教訓,要多多敬崇。神說:不要惹我發怒,我就不加害與你們(耶利米書 256)。也可理解為:大衛從這次嚴懲中吸取了教訓。他沒有說:烏撒必是比一切的人更有罪(路加福音 134),因為他受此災禍;他更多的是自責,深知自己配不上神的恩惠,更深知是自己惹怒了神。神本可將我擊打致死,像擊打烏撒那樣。我因懼怕祢,肉就發抖(詩篇 119120)。神審判的用意就在於此,叫別人聽見就懼怕。於是大衛不將約櫃運到他的城裡(第 10 節),等自己做足了準備再說。

3. 為了永遠紀念這次擊打,他給那地取名叫毗列斯·烏撒,意思是闖殺烏撒(第 8 節)。前不久他因為闖殺敵人大獲全勝,就給那地取名叫巴力·毗拉心(撒母耳記下 520),意思是闖殺巴力的所在。這裡卻是闖殺自己人。我們看見一次闖殺,就應該想到下次不知在何處。紀念這次擊打,是要告誡子孫後代,在聖物的事上不可莽撞,不可輕率;神在親近祂的人中要顯為聖(利未記 103)。

4. 他把約櫃暫存在一戶好人家,就是利未人俄別·以東的家;他的家剛好在這場災禍發生的所在地附近;

1)約櫃在那裡受到歡迎和招待,逗留了三個月(第 10-11 節)。俄別·以東知道約櫃誅殺了囚禁約櫃的非利士人和窺視約櫃的伯示麥人。他看見烏撒因為摸了約櫃就被擊打而死,也明白連大衛自己都不敢碰;但他仍將約櫃歡喜接到家中,大開家門,毫無懼色,深知唯有不妥善處理的,才是死的香氣叫他死。皓爾主教1說:誠信之心何其勇敢!神在祂百姓心目中永遠是可愛的,即便是祂的公義,也是可愛的。

2)這樣的招待大有好處:耶和華賜福給俄別·以東和他的全家。神的手嚴懲驕傲輕狂的烏撒,也獎賞謙卑膽大的俄別·以東,使約櫃成了活的香氣叫他活。但願世人不要因為福音的審判臨到拒絕福音的人,就不看好福音,要作一對比,看到福音的福份臨到願意接受福音的人。從未有人可以理直氣壯地說:事奉神是徒然的(瑪拉基書 3 14),將來也不會有。唯願家主受激勵,在家中持守信仰,用自己的家和家業來事奉神,事奉神國的利益,因為那是蒙福之道。凡真心歡迎約櫃的,都不吃虧。約瑟夫說俄別·以東原先很窮,但在這三個月內,他的家業猛增,令鄰舍眼紅。敬虔是家境興旺的良友。智慧的左手有富貴(箴言 316)。俄別·以東全家蒙福。住在招待約櫃的人家裡真好,在約櫃旁邊的,凡事順利。

1約瑟夫·皓爾(1574-1656):英國主教,諷刺作家,道德家。

 

米甲瞧不起大衛(主前 1045 年)

12-1912 有人告訴大衛王說:「耶和華因為約櫃賜福給俄別·以東的家和一切屬他的。」大衛就去,歡歡喜喜地將神的約櫃從俄別·以東家中抬到大衛的城裡。13 抬耶和華約櫃的人走了六步,大衛就獻牛與肥羊為祭。14 大衛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在耶和華面前極力跳舞。15 這樣,大衛和以色列的全家歡呼吹角,將耶和華的約櫃抬上來。16 耶和華的約櫃進了大衛城的時候,掃羅的女兒米甲從窗戶裡觀看,見大衛王在耶和華面前踴躍跳舞,心裡就輕視他。17 眾人將耶和華的約櫃請進 去,安放在所預備的地方,就是在大衛所搭的帳幕裡。大衛在耶和華面前獻燔祭和平安祭。18 大衛獻完了燔祭和平安祭,就奉萬軍之耶和華的名給民祝福,19 並且分給以色列眾人,無論男女,每人一個餅,一塊肉,一個葡萄餅;眾人就各回各家去了。

 

這裡說的是第二次嘗試將約櫃運回大衛城;第一次失利,這次卻成功了。

I。俄別·以東家因為約櫃的緣故蒙福,這件事似乎成了很大的誘因,促使大衛再次嘗試;他一聽到這個消息(第 12 節),就急著要運回來。

1. 因為這證明神與他們和好,祂的怒氣轉離。烏撒被擊打,大衛意識到這是神向所有人發怒,同樣俄別·以東蒙福,大衛也意識到這是神向所有人施恩;神既與他們和好,他們便可欣然前往,成就自己的意願。

2. 因為這證明約櫃不像有些人所想的,本身並不惹禍,正相反,凡親近它的,便為有福。基督對不順服的人來說,誠然是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但在信的人卻是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彼得前書 26-8)。大衛聽說俄別·以東因約櫃的緣故歡喜,就很想把約櫃運到他的城。注意:別人因敬虔而得益的經驗應當鼓勵我們敬虔。約櫃在別人家中成了祝福,願我們也迎接約櫃進入我們的家;我們可以擁有,可以蒙福,不必取別人的。

II。讓我們看看這次大衛如何安排。

1. 他糾正了先前的錯誤。這次他沒有用牛車,而是吩咐專人用肩膀扛抬。關於這點,第 13 節有暗示,而歷代志上 1515 則是明說的。若能被神的審判所喚醒,改正錯誤,神的審判就在我們身上有功效。

2. 他們剛出發,大衛就向神獻祭(第 13 節),以此彌補先前的過錯,並且感謝神賜福給俄別·以東家。凡事若從神開始,努力與祂和好,就很有可能順利。在聖禮上等候神的時候,必須定睛於那大祭牲,是他領我們進入聖約,與神相通;參考詩篇 505

3. 他親自參加盛會,手舞足蹈,大喜過望(第 14 節):在耶和華面前極力跳舞;他歡喜跳躍,像是因眼前的事而狂喜,更多是因為上次的失望。義人看見錯誤得到糾正,看見自己走在正路上,都大喜過望。他的舞步想必並不好看,沒有規律,沒有節奏,似乎也無人與他共舞;但那是他內心喜樂昇華的自然表現。他極力跳舞;我們在信仰事奉方面也當如此,專心致志,精益求精。要在聖潔的職責上盡力,多多益善。在這件事上,大衛脫去紫袍,穿上細麻布的以弗得,比較輕便,方便跳舞;這是祭司以外的人參加信仰操練時穿的,撒母耳也穿過(撒母耳記上218)。這位君王以約櫃侍從的形象出現,並不以為羞恥。

4.眾人見約櫃前行,就大聲歡呼(第15 節):他們歡呼吹角,將約櫃抬上來,進入王城,大聲表達自己的喜樂,也呼召別人同樂。民眾自由參加聖禮,若得政府部門的保護,甚至是鼓勵,那本身就是喜樂的緣由。

5. 約櫃平安運到,隆重安放在所預備的地方,就是在大衛所搭的帳幕裡(第 17 節),不是摩西所立的帳幕;摩西的帳幕在基遍(歷代志下 113),想必因為那是布料做的,幾百年後已經陳舊,不可移動;這裡的帳幕是專門搭起來迎接約櫃的。大衛不願把約櫃送入私人家中,包括他自己的家,免得太占地方,又因眾人常來求問,在約櫃前禱告,在私人家中極不方便;但他又不能為約櫃蓋房子,免得妨礙在適當時候要建的更為華麗的殿;於是他暫時將約櫃安放在幔子內,在帳幕內,模仿摩西的帳幕。安放妥當,他就獻燔祭和平安祭,感謝神,這次一切順利,沒有出紕漏,並且求神繼續施恩給他們。注意:我們的喜樂應當藉著讚美和禱告,成為聖潔,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希伯來書 1316)。他似乎就在那時寫下了詩篇第 132 篇。

6. 然後眾人散去,大大滿足。他吩咐眾人散去:

1)為眾人禱告:奉萬軍之耶和華的名給民祝福(第 18 節),他不僅是神所惠顧的先知,又是管理眾民的君王;從來位份大的給位份小的祝福(希伯來書 77)。他求神賜福給他們,特別賞賜他們,因為他們在約櫃面前表現得體,極其尊敬;他保證他們不虛此行,神必大大賜福給各家,遠超過他們的路費。他藉著禱告見證他對眾人的祝願,使眾人知道他們得了一位愛他們的王。

2)給眾人打賞;這應該算是禮物,不是周濟。有可能他在家中款待重要人物,而以色列眾人,無論男女(約瑟夫說包括兒童),他就給每人一個餅(有人說是香餅),一塊肉(有人說是一大塊上好的肉),約瑟夫說那是平安祭的祭肉,好叫眾人與他一同領受祭肉,還有一個葡萄餅,或作一瓶葡萄酒(第 19 節)。也許這是他吩咐各地為眾人所預備的。

[1.] 他如此行,是表示他以神為樂,表示他感謝神。人心因歡喜而寬廣,人手自然也慷慨放開。普珥節上,眾人彼此饋送禮物(以斯帖記 922)。領受神憐憫的,應當寬容憐憫,領受神恩賜的,同樣應當慷慨饋贈。

[2.] 他如此行,是向眾人示好,為得人心;正所謂:愛 送 禮 的 , 人 都 為 他 的 朋 友 (箴言 196)。若有人不在乎他的禱告,至少會喜歡他的禮物;這也是一種鼓勵,下次若有需要招聚眾人前來,他們可以再來。

 

大衛與米甲爭論(主前 1045 年)

20-2320 大衛回家要給眷屬祝福;掃羅的女兒米甲出來迎接他,說:「以色列王今日在臣僕的婢女眼前露體,如同一個輕賤人無恥露體一樣,有好大的榮耀啊!」21 大衛對米甲說:「這是在耶和華面前;耶和華已揀選我,廢了你父和你父的全家,立我作耶和華民以色列的君,所以我必在耶和華面前跳舞。22 我也必更加卑微,自己看為輕賤。你所說的那些婢女,她們倒要尊敬我。」23 掃羅的女兒米甲,直到死日,沒有生養兒女。

 

大衛為眾人祝福已畢,就將他們遣散,隨後回家要給眷屬祝福(第 20 節),與他們一同禱告,也為他們禱告,為這次國民蒙福而舉家感謝神。當傳道人的,不可因為公事繁忙而忽略家庭敬拜,在嚴肅會上祝福、教導、禱告之餘,應當回家為家人祝福,因為家人尤其是託付給他們的。大衛身邊雖有先知、祭司和利未人,可由他們代理,但他沒有把這樣的事推給他們,而是親自給眷屬祝福。敬拜神是天使的工,因而地位再高也無損顏面。

約櫃既已運回,大衛興沖沖地回家,從未有過這樣的興奮和滿足;但如此興奮的日子,還是鬧了一些不愉快,皆因他妻子的驕傲和壞脾氣而起。王宮內院也不免有家庭糾紛。大衛使以色列眾人高興,米甲卻不喜悅他在約櫃前跳舞。為了這件事,大衛還在遠處,她就蔑視他;等他回家,她就訓斥他。大衛慷慨待人,她不生氣,大衛熱情招待眾人,她也不吝嗇,但她覺得他在約櫃前跳舞有失身價。她生氣,不是出於貪心,而是出於驕傲。

I。她看見大衛在街上,在耶和華面前跳舞,心裡就輕視他(第 16 節)。大衛為神的約櫃大發熱心,為約櫃回歸而狂喜,米甲卻覺得這樣做很愚蠢,不符合他勇士、政治家和君王的身份。她覺得他只需鼓勵別人這樣做,自己如此投入則有失尊嚴。她想:我丈夫真是丟人現眼!這約櫃已在那裡多年,原本還要繼續留在那裡,他卻這麼喜歡!這樣的舉動真是瘋了。注意:信仰操練在幾乎沒有信仰的人眼中看為卑賤。

II。他回到家來,心情大好,她卻開始數落他,並且心裡充滿鄙視和怒氣,按捺不住,來不及等他進屋,自己就出門迎上去訓斥他。請注意看:

1. 她如何嘲諷他(第 20 節):以色列王今日有好大的榮耀啊!你今日在賤民面前真是大出風頭啊!與你的地位和身份一點都不配。她先是在心裡鄙視他,鄙視他的虔誠,然而心裡所充滿 的,口裡就說出來。她生氣是因為他愛約櫃,不願看見他善待約櫃過於她自己,但卻卑鄙地把他在約櫃前跳舞的舉動說成是粗俗,不合體統;她生氣的真正原因是她覺得跳舞有損他的尊嚴,但她卻裝作跳舞有損他的美德,是在婢女眼前露體,唯有不知羞恥的輕賤人才會這樣做。我們有理由相信這不是真的。大衛無疑是注重禮節的人,他的熱忱受理性控制。但斥責信仰的人往往肆意歪曲,竭力污蔑。如果普通人表現出這樣的敬虔熱忱,這樣數落他也算是褻瀆,但她所數落的,竟然是她本當敬重的丈夫,他的智慧和美德不容置疑,他也曾深深愛她,乃至他不願登基為王,除非先將她迎回(313)。她所行的,真是最卑鄙、最邪惡的事,顯得她更像是掃羅的女兒,不像是大衛的妻子,也不像是約拿單的妹妹。

2. 他如何回應她的嘲諷。他沒有斥責她行詭詐離開他,投入外人的懷抱。他早已原諒了那件事,也早已忘記,儘管也許他在這件事上責備自己愚昧,不該將她接回(經上說那是大大玷污了地;耶利米書 31);但他為自己的行為辯解。

( 1 ) 他那樣做是榮耀神(第 21 節):這是在耶和華面前,是定睛於他。不論她如何肆意歪曲,良心為他作證,他是真心為了神的榮耀,為了神,他哪怕傾其所有也不為過。他在此提醒她,她的父家已廢,他已作王,乃至她凡事不該指手劃腳:耶和華已揀選我,廢了你父,立我作以色列的君,今天我是尊榮的源頭;熱情洋溢的敬拜在你父的宮中被當成卑微,不合體統,但這是在耶和華面前,我要為這樣的行為正名。倘若這被看作卑微,我也必更加卑微(第 22 節)。注意:[1.] 別人熱情洋溢的敬拜未必合我們的胃口,但我們千萬不可指責,因為這其中可能是正直的心,我們是誰,豈能輕看神所悅納的呢?[2.] 我們在信仰的事上只要問心無愧,行在耶和華面前,就不必理會人的指責和嘲諷。只要在神眼中看為正,在世人眼中再卑微也無所謂。[3.] 行善的事越是被看作卑微,做起來就越應當堅定,越要持守信仰,緊緊抓住,因為撒但的差役要拼命動搖我們,想要我們蒙羞放棄。我也必更加卑微。

( 2 ) 他那樣做是謙卑自己:我自己看為輕賤,為了神的榮耀,我心甘情願。在審判席上,在戰場上,大衛的威嚴和王者風範無人能及,但他在敬拜的事上放下尊嚴,在耶和華面前自卑到塵埃,為了迎回約櫃,不惜加入最卑微的服事,並不以為恥。與耶穌基督的聖禮相比,地位再高,也是微不足道。

( 3 ) 他堅信這樣做只會贏得別人的尊敬,不會像米甲所擔心的被人嘲笑:「你 所 說 的 那 些 婢 女 , 她 們 倒 要 尊 敬 我 」。平民百姓不但不會輕看他敬虔自卑的舉動,反倒更加尊敬他。真正敬虔的人有時能在惡語中傷之人的良心裡顯明(哥林多後書 511)。但願我們不要因為怕被嘲諷,就偏離本位;在自己的本位堅定不移,也許反倒能贏得別人的尊敬,出乎我們意料。敬虔自會贏得稱讚。所以,但願我們不要灰心,不要懼怕,也不要覺得羞恥。大衛只為自己辯解,並不譴責米甲的狂妄;但神卻為此事刑罰她,判定她從此不再生育(第 23節)。她在敬拜的事上無端羞辱大衛,於是公義的神就叫她蒙受永不生育的羞辱。尊重他的,他必重看,但藐視他,藐視他僕人,藐視事奉的,就必被輕視(撒母耳記上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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