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大衛既然先求神的國神的義,一旦站穩腳跟,立即迎回約櫃,我們在此見到其他東西都加給了他(馬太福音 6:33)。這裡說的是:I。他南征北戰。1. 戰勝了非利士人(第 1 節)。2. 戰勝了摩押人(第 2 節)。3. 戰勝的瑣巴王(第 3-4 節)。4. 戰勝了亞蘭人(第 5-8,13 節)。5. 戰勝了以東人(第 14 節)。II。他將各地送來的禮物以及從被征服的列國奪來的財富,都獻給了神(第 9-12節)。III。他的宮廷,政權治理(第 15 節)和主要官員(第 16-18 節)。這些向我們展示大衛作王期間極其興盛。
大衛南征北戰(主前 1042 年)
1-8。1 此後,大衛攻打非利士人,把他們治服,從他們手下奪取了京城的權柄(原文是母城的嚼環);2 又攻打摩押人,使他們躺臥在地上,用繩量一量:量二繩的殺了,量一繩的存留。摩押人就歸服大衛,給他進貢。3 瑣巴王利合的兒子哈大底謝往大河去,要奪回他的國權。大衛就攻打他,4 擒拿了他的馬兵一千七百,步兵二萬,將拉戰車的馬砍斷蹄筋,但留下一百輛車的馬。5大馬士革的亞蘭人來幫助瑣巴王哈大底謝,大衛就殺了亞蘭人二萬二千。6 於是大衛在大馬士革的亞蘭地設立防營,亞蘭人就歸服他,給他進貢。大衛無論往哪裡去,耶和華都使他得勝。7
他奪了哈大底謝臣僕所拿的金盾牌,帶到耶路撒冷。8 大衛王又從屬哈大底謝的比他和比羅他城中奪取了許多的銅。
前面說神使大衛平安,免受四圍敵國的攪擾;他充分利用了這段太平日子,現在得了神的使命,要向敵國開戰,發動進攻,為以色列伸冤,恢復他們的權益,因為那時以色列民尚未完全擁有神所應許給他們的地。
I。他制伏非利士人(第 1 節)。他們曾經攻打過他,以為他弱小(5:17),卻大敗而歸;如今他強盛起來,就發動進攻,佔領了他們的地。過去他們一向騷擾欺壓以色列。很久以前,參孫就已開始拯救以色列民脫離他們的手(士師記
13:5),掃羅沒有什麼建樹,大衛卻成就了這一偉業。米特·亞瑪1就是迦特(迦特是非利士人的都城)和屬城的村莊,其中有非利士人的防營,在亞瑪山上(2:24),這山就是米特(意思是嚼環),要遏制以色列人;大衛從他們手中奪了這防營,並用來反過來遏制非利士人。正是,有一個比他更壯的來,奪去他所倚靠的盔甲兵器(路加福音
11:22),反過來制伏他。眾聖徒和黑暗權勢之間經過長期頻繁的爭戰,好比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之間的爭戰,大衛的子孫必將他們踩在腳下,使眾聖徒得勝有餘。
II。他攻打摩押人,使他們向以色列進貢(第 2 節)。他將摩押地分成三塊,摧毀其中的兩塊,拆毀堡壘,殺盡其中的人,放過另外一塊,叫他們耕地,服事以色列人。萊福特博士說:“他叫他們躺臥在地上,用繩子丈量,來決定誰被殺,誰活命;”這就叫做丈量疏割穀(詩篇
60:6)。猶太人說他這樣苦待摩押人,是因為他們殺了他的父母兄弟;他在逃亡時曾把家人託付給摩押王(撒母耳記上
22:3-4)。他這樣做是公義的,因為摩押一向是屬神以色列的勁敵;他這樣做也是明智的,因為若不削弱他們,將來仍會是屬神以色列的勁敵。但請注意:儘管不得不剪除三分之二,他還是吩咐丈量活命的那繩要用足足的一繩2。要量足;願憐憫的繩撐足,珍惜生命。豁免條例應當被視作珍惜生命的條例。這時巴蘭的預言應驗了:有杖要興於以色列,必打破摩押的四角(民數記
24:17),奪命的繩要延伸到摩押的四角。摩押人開始向以色列人進貢,直到亞哈死後(列王紀下
3:4-5)。那時他們又叛亂,沒有再被制伏。
III。他攻打敘利亞或稱亞蘭。亞蘭由兩個獨立的王國組成,詩篇第
60 篇的題目中提到有兩河間的亞蘭,都城在大馬士革(那裡的河很出名;列王紀下 5:12),以及瑣巴的亞蘭,與前者相連,但一直延伸到幼發拉底河。兩個都是北方的王國。
1. 大衛先拿瑣巴的亞蘭人開刀(第 3-4 節)。他在幼發拉底河邊設定疆界(神所應許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的地一直延伸到幼發拉底河;創世記 15:18),瑣巴王前來抵擋他,還佔據著以色列的領土;大衛打敗了他的軍隊,奪了他的戰車馬兵。這裡說馬兵有七百3,但歷代志上 18:4 卻說馬兵是七千。可能他們的馬兵十人為一隊,倘若如此,領隊的就有七百,馬兵卻是七千。大衛砍斷了馬的蹄筋,令其瘸腿,不能使用,至少不能用來打仗;神曾禁止他們加添馬匹(申命記
17:16)。一千戰車中,大衛只留下一百自己使用,因他不靠車不靠馬,靠的是永生的神(詩篇
20:7),還作詩提醒自己,靠馬得救是枉然的(詩篇 33:16-17)。
2. 大馬士革的亞蘭人前來馳援,卻和瑣巴王一同滅亡,在戰場上被殺的有二萬二千(第
5 節)。大衛輕易奪得亞蘭,並在那裡設立防營(第 6 節)。與屬神教會為敵的人相互結盟,自以為穩妥,到頭來必自取滅亡。任憑你們同謀,終必破壞(以賽亞書
8:9-10)。
IV。在這一系列爭戰中,
1. 大衛蒙保守:無論往哪裡去,耶和華都使他得勝。他應該是親自出征,為了神和以色列的事業,在戰場上甘冒風險;但神保守了他,他在詩篇中多次提及,歸榮耀給神。
2. 大衛致富:他奪了哈大底謝臣僕所拿的金盾牌(第 7
節),又奪了亞蘭諸城中的許多銅(第 8 節);這些都是他應得的,不只是因為勝者為王的定律(既得之,便取之),更是仗著來自天上的使命,這些地區在古時就已應許要賜給亞伯拉罕的後裔。
1欽定本將第 1 節下半句譯為:從他們手下奪取了米特·亞瑪。
2欽定本將第 2 節中「量一繩的存留」譯為「量足足一繩的存留」。
3欽定本將第 4 節上半句譯為:擒拿了戰車一千輛,馬兵七百,步兵二萬。
大衛征服以東(主前 1042 年)
9-14。9 哈馬王陀以聽見大衛殺敗哈大底謝的全軍,10 就打發他兒子約蘭去見大衛王,問他的安,為他祝福,因為他殺敗了哈大底謝(原來陀以與哈大底謝常常爭戰)。約蘭帶了金銀銅的器皿來,11大衛王將這些器皿和他治服各國所得來的金銀都分別為聖,獻給耶和華,12 就是從亞蘭、摩押、亞捫、非利士、亞瑪力人所得來的,以及從瑣巴王利合的兒子哈大底謝所掠之物。13
大衛在鹽穀擊殺了亞蘭(或譯:以東,見詩篇六十篇詩題)一萬八千人回來,就得了大名;14 又在以東全地設立防營,以東人就都歸服大衛。大衛無論往哪裡去,耶和華都使他得勝。
這裡說的是:
1. 哈馬王想和大衛拉關係,那時他似乎正和瑣巴王打仗。他聽說大衛勝了他的敵人,便打發兒子為使臣來見大衛(第
9-10 節),祝賀他打了勝仗,感謝他幫忙打破了他所畏懼的權勢,想和大衛交好。這樣他不僅可得平安,也可壯大自己。大衛將這小小的王納入自己的保護之下,並不吃虧;古羅馬也慣用這樣的策略,用擄掠的方式對付被征服的國家以致富,又用禮物和酬勞的方式對付這樣的小國,同樣致富:金銀銅的器皿。自願送上門的,總強如用武力強取。
2. 大衛把從列國奪來的擄物和各地送給他的財物都獻給了神,分別為聖獻給耶和華(第
11-12節)。這使得他所打的勝仗錦上添花,遠勝過亞歷山大或凱撒的勝仗;他們不過是為自己的榮耀,大衛卻是為神的榮耀。他所得的一切寶物都獻給神,用來建殿;這象徵外邦人要在日子滿足的時候蒙恩,象徵神的殿要成為萬民禱告的殿,因為建造聖殿用了外邦列國的擄物和禮物;而啟示錄
21:24 提到地上的君王必將自己的榮耀歸與新耶路撒冷,也是用了這裡的典故。列國的金像大衛將之焚燒(撒母耳記下
5:21),但他們的金器他卻獻給了神。屬靈爭戰也是如此,藉著大衛子孫的恩典,凡是抵擋神的,都要消滅,情慾要治死,要釘十字架,凡是榮耀神的,則要獻給神,改變其屬性。即便是貨財和利息,都要歸耶和華為聖(以賽亞書
23:18),所得的獻與普天下的主(彌迦書 4:13),那時才真正屬於我們,才可安心享用。
3. 大衛聲名大振,尤其是勝了亞蘭人和與他們結盟的以東人;他為這場戰役寫下來詩篇第
60 篇(比較詩題和這裡的第 13節)。他得了大名,因他作戰英勇,是個人人稱讚、與眾不同的將領。從那首詩的第
12 節來看,很有可能那場戰役中發生了極不尋常的事:我們倚靠神才得施展大能。
4. 大衛勝過了以東人。他們都歸服他(第 14 節)。以撒的祝福就此應驗了,因他立雅各為以掃的主(創世記 27:37-
40);以東進貢給猶大王,就像摩押進貢給以色列王,直到約蘭的時候才反叛(歷代志下 21:8),正如以撒所預言的,說以掃日後必從頸項上掙開他的軛。大衛打了勝仗:
(1)為他兒子贏得了太平,使他有時間建造殿宇。
(2)為他兒子贏得了財物,使他有資源建造殿宇。神使用祂的僕人有不同的途徑,有的這樣,有的那樣,有的從事屬靈爭戰,有的從事屬靈建造;有的為別人作預備,最後都是神得榮耀。大衛的勝仗預表福音勝過撒但的國,大衛的子孫騎馬向前,勝了還要勝;祂要作王,直到祂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哥林多前書
15:24);祂也像大衛一樣(第 2 節),用繩量一量,量一繩的殺了,量一繩的得救;同樣是福音,在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氣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氣叫他活(哥林多後書
2:16)。
大衛治理以色列政權(主前 1042 年)
15-18。15 大衛作以色列眾人的王,又向眾民秉公行義。16 洗魯雅的兒子約押作元帥;亞希律的兒子約沙法作史官;17 亞希突的兒子撒督和亞比亞他的兒子亞希米勒作祭司長;西萊雅作書記;18
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統轄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大衛的眾子都作領袖。
大衛忙著在外南征北戰,但他並不疏於國內的治理。
I。在他治下的方方面面,他都極為關心:他作以色列眾人的王(第
15 節);他不只是名義上作各支派的王,他也確實作了他們的王;他們在他保護下盡都平安,共用盛世的果實。
II。他行公義,決不偏心,決不手軟:向眾民秉公行義,不冤枉人,也不侵犯人的權益。這表示:
1. 他做事兢兢業業,親歷親為,平易近人,善解民意。國中百姓,即便是最卑微的,出自最小支派的,他都歡迎當他的謀士。
2. 他斷案公平無私,從不屈枉正直,不徇情面。由此他預表基督;基督也是誠信真實,他審判,爭戰,都按著公義(啟示錄
19:11)。參考詩篇 72:1-2。
III。朝內秩序嚴明,朝中大臣都向善。大衛作為第一位政權堅立的王(掃羅為王時期很短,並且極不穩定),在治理方面堪稱楷模。在掃羅期間,除了元帥押尼珥,朝中似乎沒有名人。但大衛的重臣甚多:
1. 約押為元帥;比拿雅統轄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這些可能是攻城的特種兵(迦勒底譯本作:弓箭手和機弦手),也可能是侍衛,跟隨君王左右,是衛戍部隊,或者是民兵。他們在國內當差,協助君王治理,維護社會治安。經上提到他們被用來宣告所羅門為王(列王紀上
1: 38)。
2. 負責祭祀事務的官員有兩位元:撒督和亞希米勒作祭司長,主要在大祭司亞比亞他手下擔任祭司。
3. 民政官員有兩位:一位是史官,或作秘書,負責隨時提醒君王各樣事務(乃是國中的宰相,但不負責君王的良心,與我們的宰相不同,只負責君王的記憶,提醒他各項事務,具體執行仍是君王自己的責任),另一位是書記,或作國務卿,負責撰寫公告和官方報告,判案記錄
等。
4. 大衛的眾子長大成人後,都作了領袖,得了尊位,各有任命,或在家中,或在軍營,或在法院,按各人的才華而定。他們都在王的左右作領袖(按歷代志上
18:17 所言),在他身邊當差,受他監管。我們的主耶穌也在祂的國裡任命官員,為了他的榮耀,也為了國民的利益;祂升上高天的時候,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以弗所書
4:8),分派各人當做的工(馬可福音 13:34)。大衛的眾子當領袖,但眾信徒作為基督的屬靈後裔,官銜更高,乃是神的王和祭司1(啟示錄 1:6)。
1欽定本將啟示錄 1:6 上半句譯為:又使我們成為他父神的王和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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