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1, 2024

[列王紀上 ] 第二十二章 (全書完)(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二十二章

本章講完亞哈作王的歷史。前章結尾處曾有應許,說他全家滅亡這件事不會發生在他在世的日子,但他的日子很快就過完了。本章說的是他在基列的拉抹與亞蘭人打仗的事。I。預備打仗;各方商議:1. 和謀士商議(第 1-3 節)。2. 和約沙法商議(第 4 節)。3. 和眾先知商議。(1)和他自己的先知商議;他們鼓勵他出征(第 5-6 節),特別是西底家(第 11-12 節)。(2)和耶和華的先知米該雅商議;約沙法堅持請他來(第 7-8 節),他被請來(第 9-14),責備亞哈相信假先知(第 15 節),預言他要在征戰中倒斃(第 16-18 節),還解釋他如何被他的先知所騙(第 19-23 節)。米該雅被西底家所打(第 24-25 節),被亞哈所囚(第 26-28 節)。II。戰事本身:1. 約沙法遇險。2. 亞哈則被殺(第 29-40 節)。本章的結尾:(1)概述猶大王約沙法,他是個好王(第41-50 節)。(2)概述以色列王亞哈謝,他是個惡王(第 51-53 節)。

 

約沙法與亞哈結盟(主前 897 年)

1-141 亞蘭國和以色列國三年沒有爭戰。2 到第三年,猶大王約沙法下去見以色列王。3 以色列王對臣僕說:「你們不知道基列的拉末是屬我們的嗎?我們豈可靜坐不動,不從亞蘭王手裏奪回來嗎?」4 亞哈問約沙法說:「你肯同我去攻取基列的拉末嗎?」約沙法對以色列王說:「你我不分彼此,我的民與你的民一樣,我的馬與你的馬一樣。」5 約沙法對以色列王說:「請你先求問耶和華。」6 於是以色列王招聚先知,約有四百人,問他們說:「我上去攻取基列的拉末可以不可以?」他們說:「可以上去,因為主必將那城交在王的手裏。」7 約沙法說:「這裏不是還有耶和華的先知,我們可以求問他嗎?」8 以色列王對約沙法說:「還有一個人,是音拉的兒子米該雅,我們可以託他求問耶和華。只是我恨他;因為他指著我所說的預言,不說吉語,單說凶言。」約沙法說:「王不必這樣說。」9 以色列王就召了一個太監來,說:「你快去,將音拉的兒子米該雅召來。」10 以色列王和猶大王約沙法在撒馬利亞城門前的空場上,各穿朝服,坐在位上,所有的先知都在他們面前說預言。11 基拿拿的兒子西底家造了兩個鐵角,說:「耶和華如此說:『你要用這角牴觸亞蘭人,直到將他們滅盡。』」12 所有的先知也都這樣預言說:「可以上基列的拉末去,必然得勝,因為耶和華必將那城交在王的手中。」13 那去召米該雅的使者對米該雅說:「眾先知一口同音地都向王說吉言,你不如與他們說一樣的話,也說吉言。」14 米該雅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耶和華對我說甚麼,我就說甚麼。」

 

亞哈雖然仍在罪和忿怒之下,仍把自己賣給情慾的權勢,但為獎賞他表面的悔改和自卑,雖他戰死沙場的日子臨近,我們見他仍然蒙福,享受了三年的太平日子(第 1 節),並有猶大王約沙法大駕光臨(第 2 節)。猶太人有個難以置信的傳說,他們說亞哈因罪自卑,身穿麻衣,還打發人去請約沙法來責打他,還說二人同住了一段時間,每天抽他幾鞭。這樣的傳說毫無根據。他此次前來,可能是共商國家大事。像約沙法這樣的偉人居然如此關心一個背叛大衛家的國,像他這樣良善的人居然如此善待一個不再敬拜神的王,真有點奇怪。但他雖是個虔誠人,其個性太過溫和,使他陷入網羅和不利環境。亞蘭人不敢騷擾亞哈,但是:

I。亞哈卻盤算要攻打亞蘭人,於是就與身邊的人商議(第 3 節)。亞蘭王曾經招惹過他,投降後承諾歸還幾座城池(2034),愚蠢的亞哈居然信了他的話;他本不該放他回去,直到城池到手。他早就該想到的,現在終於從經驗中得知, 仇 敵 連 連 親 嘴 卻 是 多 餘 (箴言 276),仇敵的承諾也是多餘;急難中被逼立約的,都靠不住。如果像便哈達這樣的王說要信守諾言,那不過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他是否歸還了別的城池,我們不得而知,但基列的拉抹沒有歸還,那是約旦河外屬於迦得支派的大城,也是利未人的城,是個逃城。亞哈怨自己,也怨眾人,因為他們沒有激發自己,將該城從亞蘭人手裡奪回,沒有教訓便哈達違約;現在他決定要叫那忘恩負義、背信棄義的王知道,先前給他太平,現在可以給他製造麻煩。亞哈固然是有理的一方,但最後卻功敗垂成。戰爭是否正義,不可按其結果而論。

II。他把約沙法拉了進來,希望與他聯合出征,收復基列的拉抹(第 4 節)。亞哈居然指望如此虔誠而又興旺的鄰國相助,我覺得一點不奇怪。即便是壞人,有時也試圖與好人結交。和與天交往的人交往,和與神同在的人同在,這都是很有好處的。但約沙法為了亞哈的利益居然全力以赴,甚至說: 你 我 不 分 彼 此 , 我 的 民 與 你 的 民 一 樣 ,這就有點奇怪了。但願他們不一樣;約沙法和他的民不像亞哈和他的民那樣邪惡敗壞。很多好人只因過於姑息作惡之人,於是就不知不覺,與那些 行 暗 昧 無 益 之 事 的 人 同行(以弗所書 511)。約沙法因這樣的恭維,後來在戰場上被人誤以為是亞哈,差點丟了性命。不過也有人注意到,他和以色列聯手攻打亞蘭,也許是想彌補他父親的過犯,因他曾與亞蘭聯手攻打以色列(1519-20)。

III。在約沙法的特別要求下,亞哈就出征的事與眾先知商議。亞哈本以為和他的謀士商議就夠了,但約沙法提出動議,應當 求 問 耶 和 華 (第 5 節)。注意:

1. 義人無論去哪裡,都渴望與神同去,凡所行的都以祂為主,求祂的允准,並把結果仰望在祂手裡。

2. 義人無論去哪裡,都應當與信仰同去,不以信仰為恥,即便在無視信仰的人面前,也當如此。約沙法沒有把他對耶和華話語的感情和尊敬留在耶路撒冷,他不但自己持守,還努力將其帶進亞哈的宮廷。亞哈要拉他一同打仗,他就拉亞哈一同敬拜神。

IV。亞哈的四百名先知是他的常駐兵團(也稱為亞舍拉的先知);他們一致鼓動他出征,還保證他定會馬到成功(第 6 節)。他問他們的話看似公道: 我 上 去 攻 取 可 以 不 可 以 ?但他們明白他的心思,又一心想討好這兩個王。為了討好約沙法,他們冒用耶和華的名: 主 必 將 那 城 交 在 王 的 手 裡 ;這話是從真先知那裡偷竊來的(耶利米書 2330),是說他們的話。為了討好亞哈,他們說: 可 以 上 去 。他們這一方固然有勝算,亞哈不久前兩次打敗亞蘭人,如今公理在手,又與約沙法結盟,實力大增。但他們裝作是在說預言,而不是按理推測,裝作憑藉神的預見,而不是人的預見:你定能收復基列的拉抹。這些先知當中領頭的名叫西底家,他模仿真先知的舉動,用兆頭來說明他的假預言(第 11 節);他造了兩個鐵角,代表兩個王,代表他們的尊貴和權能(尊貴和權能都可用角來代表,又高舉又有能力),要用這兩個角抵觸亞蘭人。眾先知異口同聲,一致同意亞哈必得勝歸來(第 12 節)。同心未必是真教會和真事工的標記。這裡有四百人說預言,同心同口,卻都是錯誤的。

V。約沙法不喜悅這一類說教,一點不像他平時習慣的。假先知不可能完全模仿真先知,凡有過屬靈悟性操練的,都能看出破綻來,所以他要求見 耶 和 華 的 先 知 (第 7 節)。他很有禮貌,不會公然責怪王的坐上客,但他仍要見耶和華的先知,表示他不把這些人當作耶和華的先知。 不 論 他 們 是 何 等 人 , 都 與 他 無 干 , 並 沒 有 加 增 他 什 麼 (加拉太書 26),他一點不滿意。只要有一位忠誠的耶和華的先知,其價值就遠勝過他們所有人。

VI。亞哈還有一位先知,名叫米該雅,但卻是他所恨惡的;他為了取悅約沙法,還是打發人去請他來(第 8-10 節)。亞哈承認 他 們 可 以 托 他 求 問 耶 和 華 ,承認他是個真先知,明白神的心意。但是:

1. 他恨他,並且在猶大王面前承認恨他,並不以為恥,理由是: 他 指 著 我 所 說 的 預 言 , 不 說 吉 語 , 單 說 凶 言 。這是誰的錯呢?亞哈若行得好,從天上傳來的只會是吉語;他若行得不好,神的譴責和警告所造成的一切不安,他就應當負全責。注意:若有人仇恨神的使者,只因他們直截了當,忠實警告他們犯罪的惡果和危險,若有人將直言真理的都算為敵人,那就是鐵了心要犯罪,且必速速滅亡。

2. 他已將他囚禁(似乎是如此),因為他後來吩咐手下的 將 他 帶 回 (第 26 節),意思是帶回到他原先的所在。想必這就是責備他放走便哈達的那位先知(2038 等),只因他責備了王,就被關進大牢,在監獄裡度過了這三年。這可以解釋為何亞哈一下就能找到他(第 9 節)。他雖被囚禁,仍得神的眷顧,先知的靈仍與他同在。他被捆綁,但耶和華的話語不被捆綁。他被囚禁,但他的勇氣絲毫不減,傳遞神的話所需的信心和忠心絲毫不減。亞哈向忠心的先知發怒,約沙法責備他的話則太溫和: 王 不 必 這 樣 說 (第 8 節)。他本該說:你說這話,是對先知不義,對自己不仁,是冒犯他的主,也是冒犯你的主。像亞哈這樣的罪人理當尖銳譴責。不過他聽了這責備話,還是讓步了,因他不願得罪約沙法,不願影響結盟的事;他吩咐立即將米該雅帶來(第 9 節)。兩位君王身穿朝服,坐在撒馬利亞城門口的高位上,準備接待這可憐的先知,要聽他說些什麼;很多人只是願意聽一聽神的話,卻不願帶著順服的耳朵。在他們身邊有一大堆說奉承話的先知,他們不能說任何預言,只能向這兩位已經結盟的高貴君王說些甜言蜜語。喜愛聽奉承話的,不愁沒有奉承的人。

VII。前來提取米該雅的太監想勉強他說一樣的話(第 13 節)。這太監企圖把話強加給先知,真是配不上以色列人的名號;但他以為這位先知也和其餘的一樣,都是取悅人不取悅神的。他告訴米該雅,別的先知異口同聲預言王必勝,王聞言十分高興,暗示他要是說一樣的話,定會大得好 處,加官進爵。凡是貪戀世俗之物的,都會覺得人人都貪戀,不論真偽,不論對錯,所說所行的都應當只顧自己的世俗利益。他還暗示眾先知人多勢眾,且已全票通過,想要說相反的話根本沒用,必遭人嗤笑,被說成是愚昧孤僻。然而米該雅知道更美的事,他聲稱他一定會忠心傳遞神的話,不論他的王是否愛聽,還起誓為證(第 14 節):耶 和 華 對 我 說 什 麼 , 我 就 說 什 麼 ,不添加,不刪減,不修改。這是高貴的信念,真不愧是神的先知,定睛於那更大的王,身穿更耀眼的朝服,坐在更高的寶座上。

 

米該雅的預言(主前 897 年)

15-2815 米該雅到王面前,王問他說:「米該雅啊,我們上去攻取基列的拉末可以不可以?」他回答說:「可以上去,必然得勝,耶和華必將那城交在王的手中。」16 王對他說:「我當囑咐你幾次,你才奉耶和華的名向我說實話呢?」17 米該雅說:「我看見以色列眾民散在山上,如同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耶和華說:『這民沒有主人,他們可以平平安安地各歸各家去。』」18 以色列王對約沙法說:「我豈沒有告訴你,這人指著我所說的預言,不說吉語單說凶言嗎?」19 米該雅說:「你要聽耶和華的話!我看見耶和華坐在寶座上,天上的萬軍侍立在祂左右。20 耶和華說:『誰去引誘亞哈上基列的拉末去陣亡呢?』這個就這樣說,那個就那樣說。21 隨後有一個神靈出來,站在耶和華面前,說:『我去引誘他。』22 耶和華問他說:『你用何法呢?』他說:『我去,要在他眾先知口中作謊言的靈。』耶和華說:『這樣,你必能引誘他,你去如此行吧!』23 現在耶和華使謊言的靈入了你這些先知的口,並且耶和華已經命定降禍與你。」24 基拿拿的兒子西底家前來,打米該雅的臉,說:「耶和華的靈從哪裏離開我與你說話呢?」25 米該雅說:「你進嚴密的屋子藏躲的那日,就必看見了。」26 以色列王說:「將米該雅帶回,交給邑宰亞們和王的兒子約阿施,說27 王如此說,把這個人下在監裏,使他受苦,吃不飽喝不足,等候我平平安安地回來。」28 米該雅說:「你若能平平安安地回來,那就是耶和華沒有藉我說這話了」;又說:「眾民哪,你們都要聽!」

 

米該雅在此做得好,但正因為他做得好,就受大苦;這樣的事常有發生。

I。這裡告訴我們,他忠心傳遞神的話;他只在乎討神的喜悅,不在乎討好大官,討好眾人。他所傳的資訊有三點,對亞哈而言都是不順耳的:

1. 他說了其餘先知所說的話,卻是帶著諷刺的口吻: 可 以 上 去 , 必 然 得 勝 (第 15 節)。亞哈問他的話和問眾先知的話一樣( 我 們 上 去 可 以 不 可 以 ),表面看來是想知道神的心思,其實他和巴蘭一樣,早已拿定了主意;米該雅看清了這一點,所以才說: 可 以 上 去 ,只是他的神情和語氣清楚表明他是在說反話,仿佛是說:我知道你已決定要上去,我聽說你的先知同聲保證你必得勝歸來;既然如此,那就上去了吧。他們說: 耶 和 華 必 將 那 城 交 在 王 的 手 中 ,但我不會說 這 是 耶 和 華 說 的 ,他說的正相反。注意:凡是喜愛聽奉承話的,都配得被人嘲諷;人若放縱自己的情慾,公義的神就任憑他們隨著心之所欲(傳道書 119)。亞哈要求他說實話,不要開玩笑(第 16 節),表面看來他真想知道神要他如何行,真想知道神要如何對待他,其實他是想把先知說成是性格古怪的人,不願說真話,直到要他發誓,或者強迫他說真話。

2. 王既再三要他說真話,他就明確預言王必死於沙場,全軍潰敗(第 17 節)。他在異象中(或在異夢中)看見他們 散 在 山 上 ,好比無人引領的群羊。 擊 打 牧 人 , 羊 就 分 散 (撒迦利亞書 13 7)。這表示:

1)以色列要失去他們的王,他是他們的牧人。神看到了這點: 這 民 沒 有 主 人

2)他們要被迫撤退,功虧一簣。他不是預見大軍折損,而是恥辱敗退。 他 們 可 以 平 平 安 安 各 歸 各 家 去 ,王死了,雖潰不成軍,卻無大損失;王必陣亡,他們卻可平安回家。米該雅在預言中見證了他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論他們是否願意聽),別的先知則是 從 己 心 發 預 言 (以西結書 13 17)。看看耶利米書 2328 怎麼說: 得 夢 的 先 知 可 以 述 說 那 夢 , 得 我 話 的 人 可 以 誠 實 講 說 我 的 話 ,而不是他的話。 糠 秕 怎 能 與 麥 子 比 較 呢 ? 亞哈聞言心中不快,他轉向約沙法,想叫他評理,看米該雅是否對他心懷惡意(第 18 節)。對別人心懷惡意的,往往懷疑別人對自己心懷惡意,儘管無憑無據,因而無論別人說什麼,他們都往壞處想。米該雅向亞哈說預言,告訴他倘若出征就必死無疑,好叫他選擇是否要出征,這有什麼不好呢?若有人正步步走上險路,對他最大的恩情就是告訴他前頭有危險。

3. 他告訴王眾先知為何鼓動他出征,那是因為神允許撒但通過他們來誘騙他走向滅亡,他已在異象中得知;這件事向他顯明,如今他又向亞哈顯明:天上的神已經決定叫他在基列的拉抹倒斃(第 19-20 節),為的是用便哈達和亞蘭人的手,來懲罰他放走便哈達的惡行,並且他要在是否去基列的拉抹這件事上舉棋不定,然後決定詢問他的先知,他們要勸說他上去,並且他果然聽勸(第 21-22 節);所以他們才如此自信,鼓動他出征;這是謊言,是出於那說謊之人的父(約翰福音 844),也是神所允許的。這件事用人能夠理解的形式表達出來。我們不該因此以為神不時產生新的想法,不該以為祂不知如何成就祂的旨意,不該以為祂需要與天使或別的被造物商議,不該以為祂是罪的源頭,是世人說謊言或相信謊言的起因;但是這件事除了與亞哈相關的用意之外,還教導我們:

1)神是萬王之王,祂的寶座在地上一切君王的寶座之上。米該雅對這兩位王說:你有你的寶座,你以為能隨心所欲,以為人人都該按你的心思說話;但我看見耶和華坐在寶座上,對世人的審判都從祂來;所以我不得不說祂所說的;祂不是人,和你不同。

2)神常有無數天使服事,天上的萬軍侍立在祂身旁,隨時聽候差遣,按祂所吩咐的行,在祂右手有施憐憫的使者,在祂左手有忿怒的使者。

3)祂不但深知地上一切事,還掌管地上一切事,照著祂旨意所預定的(以弗所書 111),裁決世間萬事。君王的興衰,爭戰的結果,以及智者和高官所商討的國家大事,都超不過祂的指示,最貧窮草屋中的最卑微的事,也逃不過祂的眼目。

4)神有很多方法成就祂的計畫,尤其是關乎罪人在合該滅亡的時候倒斃;祂可以這樣行,也可以那樣行。

5)有說謊言的邪靈到處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們到處行騙,尤其是將謊言放在假先知口中,通過他們來引誘很多人走向滅亡。

6)魔鬼欺騙人,並非沒有神的允准,即便如此,神還是成就祂的計畫。 在 祂 有 能 力 和 智 慧 , 被 誘 惑 的 與 誘 惑 人 的 都 是 屬 祂 (約伯記 1216)。只要祂願意,祂不僅能將 撒 但 釋 放 出 來 迷 惑 地 上 四 方 (啟示錄 207- 8),還能給人 一 個 生 發 錯 誤 的 心 , 叫 他 們 信 從 虛 謊 (帖撒羅尼迦後書 211)。

7)神任憑誰如此行,誰就註定要滅亡。神任憑誰被謊言的先知所騙,就是向誰說凶言。由此,米該雅不僅公正警告亞哈出征的危險性,還公正警告他相信那些鼓動他出征之人的危險性。經上也是這樣告誡我們, 要 防 備 假 先 知 (馬太福音 715), 要 試 驗 那 些 靈 (約翰一書 41)。謊言的靈騙起人來最致命的,是出自先知的口。

II。這裡告訴我們,他傳遞神的話如此忠心,如此明確,又有說服力,又有果效,但卻因此受虐待。

1. 西底家是個惡先知,竟然在宮廷上公然欺侮他, 打 他 的 臉 ,責怪他,叫他閉嘴,向他洩憤(我們那可稱頌的救主也曾被打;馬太福音 2667;祂就是那以色列的審判者;彌迦書 5 1);西底家的口氣仿佛他不僅具有耶和華的靈,還獨佔了這靈,未經他允許,這靈不能離開,他問道: 耶 和 華 的 靈 從 哪 裡 離 開 我 與 你 說 話 呢 (第 24 節)?假先知永遠是真先知的最大敵人,他們不但聳動官府與真先知為敵,自己對真先知也是極其兇狠,如西底家一樣。在宮廷上打人,尤其是當著王的面,按我們的法律來說是重罪,但這個惡先知卻打了耶和華的先知,並且無人訓斥,也無人制止。亞哈見狀很高興,約沙法沒有勇氣替受傷的先知出頭,裝作這事超出他職權範圍;米該雅雖不還手(神的先知不打人,不逼迫人,不敢報私仇,不以牙還牙,不做任何傷害和平的事),但西底家既然誇口有神的靈,就如那些對聖靈動工的事一竅不通的人所經常誇口的那樣,他就任由他用事情的結局來證明錯謬: 你 進 嚴 密 的 屋 子 藏 躲 的 那 日 , 就 必 看 見 了 (第 25 節)。可能西底家與亞哈一同出征,帶著他的鐵角,給士兵壯膽,想親眼看著他的預言成真,然後與王一同凱旋;誰知大軍敗北,他和其餘的人逃脫了敵軍的刀劍,像便哈達當年那樣藏在嚴密的屋子裡(2030),免得和那些被他矇騙的人一同倒斃,像巴蘭那樣(民數記 318),免得瞎眼的先知連同被他所惑的瞎眼王一同落在溝裡。注意:凡聽了神的話仍不及時改正錯誤的,到時必在神的審判面前追悔莫及。

2. 亞哈是個惡王,竟然將他下在監裡(第 27 節),不僅下令囚禁,或送回監獄,還要他吃不飽喝不足,只給粗糧和污水,直到他歸來(堅信自己必得勝而歸),那時就當他是假先知,將他處死(第 27 節):竟然如此惡待一位本可避免他滅亡的人!但這一切都說明神定意要滅他,如歷代志下 2516 所言。亞哈對戰事成竹在胸,堅信他定能平安回來,但他卻忘了他提醒便哈達的話:才頂盔貫甲的,休要誇口(2011)。他把神的先知關在牢裡,就不可能平安歸來。米該雅接著他的話,呼籲所有人見證他是否果然平安歸來:你 若 能 平 平 安 安 地 回 來 , 那 就 是 耶 和 華 沒 有 藉 我 說 這 話 了 (第 28 節)。王若活著回來,我願意承擔假先知所當受的羞辱和刑罰。他這樣說並非冒險,因他知道他所信的是誰;神使地上的王驚恐,踹著他們仿佛踹泥(以賽亞書 4125),哪怕一萬個王倒地,祂話語的一點一劃也不會落空;祂定會 使 祂 僕 人 的 話 語 立 定 (以賽亞書 4426)。

 

亞哈之死(主前 897 年)

29-4029 以色列王和猶大王約沙法上基列的拉末去了。30 以色列王對約沙法說:「我要改裝上陣,你可以仍穿王服。」以色列王就改裝上陣。31 先是亞蘭王吩咐他的三十二個車兵長說:「他們的兵將,無論大小,你們都不可與他們爭戰,只要與以色列王爭戰。」32 車兵長看見約沙法,便說:「這必是以色列王!」就轉過去與他爭戰,約沙法便呼喊。33 車兵長見不是以色列王,就轉去不追他了。34 有一人隨便開弓,恰巧射入以色列王的甲縫裏。王對趕車的說:「我受了重傷,你轉過車來,拉我出陣吧!」35 那日,陣勢越戰越猛,有人扶王站在車上,抵擋亞蘭人。到晚上,王就死了,血從傷處流在車中。36 約在日落的時候,有號令傳遍軍中,說:「各歸本城,各歸本地吧!」37 王既死了,眾人將他送到撒馬利亞,就葬在那裏;38 又有人把他的車洗在撒馬利亞的池旁(妓女在那裏洗澡),狗來舔他的血,正如耶和華所說的話。39 亞哈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所修造的象牙宮,並所建築的一切城邑,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40 亞哈與他列祖同睡。他兒子亞哈謝接續他作王。

 

神的先知和亞哈的先知之間的糾紛很快有了定論,這段經文顯出誰才是對的。

I。二王率領大軍向基列的拉抹挺進(第 29 節)。以色列的王仇恨神的先知,絲毫不相信他的告誡,一意孤行,這不奇怪;但約沙法乃是個虔誠的王,又有意求問耶和華的先知,並且不喜悅也不相信亞哈的眾先知,他聽了嚴正警告之後,居然仍然出兵,令人驚訝。不過他性本隨和,容易上當(就如巴拿巴隨夥裝假一般;加拉太書 213)。他聽信了亞哈的先知,因為他們謊稱也有神的話,他在本國從未見過這樣的欺騙。他更願意採納多數人的意見,斷定這是四百人對一人,必定成功。米該雅並沒有不讓他們去,他剛開始甚至還說:可以上去,必然得勝。即便有何差池,所預言的也不過是亞哈倒斃,於是約沙法覺得自己應該還是平安的。

II。亞哈耍了個花招,指望自己得保全,讓朋友冒險(第 30 節):我 要 改 裝 上 陣 ,扮成普通軍卒的樣子,但約沙法 可 以 仍 穿 王 服 ,穿元帥的衣服。他假意讓約沙法得尊榮,推舉他當這場戰役的獨一指揮官,由他來指揮,下達命令,亞哈在他手下甘當軍卒。但他的用意是:

1. 想使好先知的預言落空。他以為這樣就能躲過危險,化解先知的警告,仿佛只要改了裝,就能躲過神的眼目,躲過正在追趕他的審判。

2. 想愚弄好王;他根本不喜悅約沙法,因為他靠近神,顯得自己悖逆。他知道若有人死,必是牧人無疑(米該雅就是這樣預言的);也許他聽聞敵軍得了命令,只要和以色列王交手,所以他卑鄙地背叛約沙法,置他於險境,以求自保。亞哈註定要死,即便是在重賞之下,也無人會穿他的王服,但他可以勸說這個虔誠的王來為他統領三軍。看看與良心喪盡、不知廉恥的惡人聯手,會得到些什麼。以虛假待他神的,豈能指望他以誠實待他朋友呢?

III。約沙法敬虔有餘,策略不足,於是坐上了尊位,儘管那是個險位,並且差點丟了性命,但神施恩救了他。亞蘭王吩咐他的將領,不要對準猶大王,因他和猶大王沒有過節,要對準以色列王(第 31 節),並且要對準他個人,仿佛和他有特別大的敵視。亞哈放走了便哈達,現在終於遭報;便哈達猶如蛇的後裔所常做的,在庇護他、救他性命的胸膛上咬一口。有人覺得他只是想活捉亞哈,先前受了他的寬待,現在便可寬待他。無論是何原因,眾將領得了他的吩咐,就在這件事上儘量成全王的心意;他們看見約沙法穿著王服,誤以為他就是以色列王,於是就將他圍住。

1. 約沙法身陷險境,這是神要他知道,他不喜悅他與亞哈結盟。約沙法在向亞哈說好話時說:你我不分彼此(第 4 節);現在果然被人誤以為是他。人若與作惡之人為伍,就有可能有份於他們的災禍。

2. 約沙法蒙了拯救,這是神要他知道,祂雖不喜悅他,但沒有撇棄他。眾將領中有人認出了他,意識到弄錯了,於是就退回,不再追他;不過歷代志下 1831 說是神感動他們離開(世人的心都在祂手裡)。約沙法向神呼喊,不是膽怯的呼喊,而是敬虔的呼喊,祂立即伸出援手:亞哈卻一點不關心他的死活。神是我們最可靠的朋友,別的朋友都靠不住。

IV。亞哈雖化裝成普通士兵,儘量確保安全,還是在戰鬥中負了致命傷。但願無人以為能躲過神的審判,喬裝打扮也無濟於事。 你 的 手 要 搜 出 你 的 一 切 仇 敵 (詩篇 218),無論如何偽裝(第 34節)。射傷他的亞蘭人不覺得這是在為神效力,也不覺得這是在為他的王效力,他只是隨便開弓,並非瞄準任何人,但神引導這支箭:

1. 射中了該射的人,就是那註定要死的;他若被生擒,便哈達也許會留他性命。神判定要死的,不可能逃生。

2. 射中了他的要害, 射 入 他 的 甲 縫 裡 ,那是這支奪命之箭唯一能射入他身體的地方。再厚的鎧甲也擋不住神復仇的利箭。哪怕罪犯穿著鋼鐵般的外衣,都無濟於事, 創 造 他 的 給 他 刀 劍 (約伯記 4019)。在人看來是偶然的,實際上都是按著神的定旨和預見。

V。大軍被驅散,王下令收兵回家。下令羊群撤退的可能是約沙法,也可能是亞哈,因為牧人受了擊打: 各 歸 本 城 ,再打下去已經沒有意義(第 36 節)。亞哈還剩一口氣,眼見米該雅的這部份預言成真,就是全以色列人散在基列的山上(第 17 節),可能臨死前下了撤退的命令;他雖被抬出陣中,傷口得了包紮(第 34 節),但他不得不被人 扶 著 站 在 車 上 ,看他的軍隊是否得勝。他見戰事越來越不利,就喪了氣;他死了,但他不是立即死去,而是慢慢感覺到自己正在死去,不難想像,他想起自己所作的惡,想起他所輕看的警告,想起巴力的壇,想起拿伯的葡萄園,想起米該雅還在監中,心裡是何等恐懼。他終於明白是自己聽信讒言,終至滅亡;葬送他的不是亞蘭人,而是西底家的鐵角。就這樣,他死的時候沒有指望,被帶到驚嚇的王那裡(約伯記 1814)。

VI。王的屍首被運回撒馬利亞,葬在那裡(第 37 節);沾染著他血的車輛和鎧甲也帶了回來(第 38 節)。這裡提到一個細節,因為這是預言成真,就是有人把車輛帶到撒馬利亞的池邊清洗,有狗(七十士譯本說是豬)聚在四圍,像往常那樣舔那血,也有人覺得是狗舔那洗車的水,有血摻在其中:狗可不管這是王的血還是別的血。就這樣,流拿伯血的得到了報應(2119),大衛的話和以利亞的話都應驗了(詩篇 6823): 你 的 腳 踹 在 血 中 , 使 你 狗 的 舌 頭 從 其 中 得 分 。狗舔罪人的血,也許意在表示罪惡的靈魂死後必有驚恐隨著。

亞哈的故事終於用尋常寫作方式結尾(第 39-40 節)。他所行的,這裡提到他建造象牙宮;稱為象牙宮,是因為宮殿中很多部份有象牙鑲嵌;也許那是想與所羅門所建的猶大王的宮相媲美。

 

約沙法之死(主前 897 年)

41-5341 以色列王亞哈第四年,亞撒的兒子約沙法登基作了猶大王。42 約沙法登基的時候年三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十五年。他母親名叫阿蘇巴,乃示利希的女兒。43 約沙法行他父親亞撒所行的道,不偏離左右,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百姓仍在那裏獻祭燒香。44 約沙法與以色列王和好。45 約沙法其餘的事和他所顯出的勇力,並他怎樣爭戰,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46 約沙法將他父親亞撒在世所剩下的孌童都從國中除去了。47 那時以東沒有王,有總督治理。48 約沙法製造他施船隻,要往俄斐去,將金子運來;只是沒有去,因為船在以旬迦別破壞了。49 亞哈的兒子亞哈謝對約沙法說:「容我的僕人和你的僕人坐船同去吧!」約沙法卻不肯。50 約沙法與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裏。他兒子約蘭接續他作王。51 猶大王約沙法十七年,亞哈的兒子亞哈謝在撒馬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共二年。52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的父母,又行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的事。53 他照他父親一切所行的,事奉敬拜巴力,惹耶和華-以色列神的怒氣。

 

這裡說的是:

I。簡述猶大王約沙法的政績,這點在歷代志有更詳盡的敘述;這位王的偉大和良善,都是無可厚非的,但他和亞哈家交往甚密,這點從多方面來說都使他稍有遜色。我們先前見到他與亞哈聯手出征,差點丟了性命,後來他又與亞哈之子亞哈謝一同經商,結果也好不到哪裡去。他主動與他合夥,派商船前往俄斐運金子,像所羅門的船隊那樣(第 49 節)。參考歷代志下 2035-36。不過他們正準備啟航,船在一場暴風雨中嚴重損壞(在以旬·迦別破壞了),有先知告訴約沙法,這是神在責備他與邪惡的亞哈謝合作(歷代志下 2037);於是正如這裡所說的(第 49 節),亞哈謝第二次希望與他同行,或者即便不能同行,至少可差派他的僕人上約沙法的船,那時就被他拒絕了:約沙法卻不肯。神的杖加上神的話有了功效,使他不再與那不虔不敬的王合作。寧可花大價錢買智慧,也不願沒有智慧;不過也有人說經驗是愚人的情婦,若有人非得吃盡苦頭才會吸取教訓,尤其是非得與惡人交往經歷了危險,才會吸取教訓,那就是愚人。約沙法作王不算在最長的當中,卻算在最好的當中。

1. 不算在最長的當中,因他作王不過二十五年(第 42 節),但那正是他的當打之年,從三十五歲到六十歲;並且這二十五年加上他父親的四十一年盛世,使人感覺到猶大國和國中的信仰興盛了好一陣,而與此同時,以色列國則從各方面來說都是極其糟糕。約沙法作王時間雖不如他父親那樣長,但他至少沒有像他父親那樣晚節不保(歷代志下 1691012);享有智慧和尊榮名聲的,寧可帶著這樣的盛譽死,也不願活到後來晚節不保。

2. 卻算在最好的當中,論敬虔論強盛,都是這樣。(1)他行得好: 行 耶 和 華 眼 中 看 為 正 的 事 (第 43 節),謹遵神的誡命,踏著他好父親的腳步行,並且持之以恆: 不 偏 離 左 右 。但人總有不盡完美之處,他也不例外: 只 是 邱 壇 還 沒 有 廢 去 ,還沒有從猶大和便雅憫廢去,儘管這兩個支派緊靠耶路撒冷,本可輕易在那裡的壇獻祭燒香,不能像別的支派那樣推說路遠不方便。要拔除老舊的敗壞並不容易,尤其是先前有義人支持,撒母耳和所羅門等都曾有過邱壇。(2)他諸事順利。他避免了與以色列國交戰所造成的禍患,訂立了長久和約(第 44 節);倘若他只注重和平,而不是更進一步,與以色列結盟,也許會是更大的祝福。他委派總督去以東,那國就附屬於他(第 47 節),因而關於以掃和雅各的預言就應驗了: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創世記 25 23)。這裡簡單提到他的勇力和爭戰(第 45 節)。他蒙神喜悅,神賜福給他,給他力量,使他得勝。這裡提到他的死(第 50 節),作為他故事的結尾,但我們在後來以色列王的故事中還能見到他(列王紀下 37)。

II。 亞哈之子亞哈謝的故事從這裡開始(第 51-53 節)。他作王時間很短,不到兩年。有些罪人,神很快就將他們打發了。這裡說他是個極壞的人。他不僅隨從耶羅波安拜偶像,還拜巴力;他雖聽聞耶羅波安全家覆滅,雖親眼看見自己的父親被巴力先知引向滅亡,而這些巴力的先知往往被證明是假先知,但他不從中學功課,不吸取教訓,而是效法他邪惡的父親,聽從那更邪惡的母親耶洗別,那時她還在世。倘若當兒女的不只是從父母繼承到一大批敗壞的貨,還要從他們學會如何用這批貨來做買賣,那就是極其悲慘的兒女!而倘若當父母的有份於兒女的靈魂失喪,那就是極其不幸的父母,是最不幸的父母。(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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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英文原文


列王記下第一章

 

[列王紀上 ] 第二十一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二十一章

亞哈仍然是這段聖經故事中的不幸主人公;本章從他的軍事和國事,過渡到他的家事,講述了與他家務事相關的幾件醜事。I。亞哈貪戀拿伯的葡萄園(第 1-4 節)。II。耶洗別設計殺死拿伯,意欲奪他的葡萄園歸亞哈(第 5-14 節)。III。亞哈前往接收(第 15-16 節)。IV。以利亞迎見他,宣告神對他的審判,只因他不義(第 17-24 節)。V。亞哈自卑,審判得以延緩(第 25-29 節)。

 

拿伯拒絕賣葡萄園給亞哈(主前 899 年)

1-41 這事以後,又有一事。耶斯列人拿伯在耶斯列有一個葡萄園,靠近撒馬利亞王亞哈的宮。2 亞哈對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作菜園,因為是靠近我的宮;我就把更好的葡萄園換給你,或是你要銀子,我就按著價值給你。」3 拿伯對亞哈說:「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4 亞哈因耶斯列人拿伯說「我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就悶悶不樂地回宮,躺在床上,轉臉向內,也不吃飯。

 

這裡說的是:

1. 亞哈貪圖鄰舍的葡萄園;那葡萄園不幸靠近他的王宮,剛好可當菜園。也許拿伯曾經得意自己擁有這樣的園子,得天獨厚,鄰近王家花園,得意園子的果實可供給王家;但園子的具體位置卻使他丟了性命。如果他沒有葡萄園,或者他的園子位於某個偏僻處,也許就能保住性命。所擁有的,反倒成為網羅,與貴人為鄰,反倒釀成惡果,這樣的人為數不少,亞哈的眼目和心都在這個園子上(第 2 節)。這園子對他的產業真可說是錦上添花,可以很方便通向王宮,所以非要得到它不可。拿伯歡迎他得享其中的果子,歡迎他在其中漫步,為了取悅他,也許還願意租借給他終身;但這些他都不喜悅,他要徹底擁有,子孫後代,直到永遠。但他又不是暴君,不至於硬搶,只想作個交易,或足價購買,或用更好的葡萄園交換。神使他打敗了亞蘭人,給他天賜良機擴大疆界,為國爭光,這些他都靦腆放棄,現在卻因個人方便,一心想擴大自己的園 子,仿佛小事上的精明可彌補大事上的愚鈍。想給自己的產業圖些方便,這本身不是惡(若不想圖所購買的,就不會有購買;才德的婦人想得田地就買來;箴言 3116),但若過份貪圖,哪怕是採用合法手段,那也是自私的結果,仿佛定要占盡便宜,不許別人活,不許別人過好日子,這是違背滿足的條例,是直接干犯第十條誡命:不可貪戀人的房屋(出埃及記 2017)。

2. 他的貪圖碰了釘子。拿伯說什麼都不肯放手(第 3 節):耶和華不許我轉賣;確實是耶和華不許的,不然他不會對君王如此無禮,在區區小事上不順他的意。迦南地嚴格來說是神的地;以色列人是祂的佃戶;租賃合同上明文規定,落在他們分地之內的任何部份不可轉賣(甚至不可互相轉賣),除非萬不得已,即便是萬不得已,一到禧年也當歸還(利未記 2528)。拿伯料想他的葡萄園一旦賣給王,他的後裔就永遠要不回來,即便到了禧年也要不回來。他本可順應王的意思,但他不得不聽從神的意思,勝過人的意思,所以他希望在這件事上請求諒解。亞哈知道律法,或者說他本該知道律法,臣民不得不犯罪的事,他本不該要求。有人感覺拿伯把地上的產業看作是天上迦南的憑據,因而不願放棄前者,免得棄掉後者。他似乎是個憑良心做事的人,寧可惹得王不高興,也不願得罪神;他也許是那未曾向巴力屈膝的 7000 人之一,因而亞哈原本就對他有成見。

3. 亞哈於是大大不滿,大大不悅。他像先前那樣(2043),悶悶不樂(第 4 節),越來越鬱悶,倒在床上,茶飯不思,也不許人進來。他實在咽不下這口氣。高傲的心誇大了拿伯對他的不敬,變得忍無可忍。他咒詛拿伯一本正經、假意憑良心辦事的作風,就在暗中籌畫報復。他極其失望,不堪忍受;想得的得不到,如刀紮心,憂悶成疾。注意:(1)不滿足是一種罪孽,其本身就是刑罰,叫人自我折磨,心情憂悶,身體得疾,茶飯不思,心情沉重,骨中朽爛。(2)不滿足是一種罪孽,源自不滿足,不是源自外在的境遇,而是源自內心。保羅身在獄中能滿足,亞哈身在宮中卻不滿足。他擁有迦南地一切的美物,擁有那可悅的地,可隨意支配國中的財富,宮中的美物,王位的尊貴和權柄,但若得不到拿伯的葡萄園,雖有這一切榮耀,也與他無益(以斯帖記 513)。過份貪戀使人煩惱不斷,本性煩惱的人再幸福,也總能找到令他們煩惱的事。

 

拿伯被耶洗別所殺(主前 899 年)

5-165 王后耶洗別來問他說:「你為甚麼心裏這樣憂悶,不吃飯呢?」6 他回答說:「因我向耶斯列人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我給你價銀,或是你願意,我就把別的葡萄園換給你』;他卻說:『我不將我的葡萄園給你。』」7 王后耶洗別對亞哈說:「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只管起來,心裏暢暢快快地吃飯,我必將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給你。」8 於是託亞哈的名寫信,用王的印印上,送給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冑。9 信上寫著說:「你們當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10 又叫兩個匪徒坐在拿伯對面,作見證告他說:『你謗瀆神和王了』;隨後就把他拉出去用石頭打死。」11 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冑得了耶洗別的信,就照信而行,12 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13 有兩個匪徒來,坐在拿伯的對面,當著眾民作見證告他說:「拿伯謗瀆神和王了!」眾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頭打死。14 於是打發人去見耶洗別,說:「拿伯被石頭打死了。」15 耶洗別聽見拿伯被石頭打死,就對亞哈說:「你起來得耶斯列人拿伯不肯為價銀給你的葡萄園吧!現在他已經死了。」16 亞哈聽見拿伯死了,就起來,下去要得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

 

耶洗別一旦在故事裡出現,就必有惡事發生;真是個被咒詛的婦人(列王紀下 934)。

I。她表面上是安慰煩悶的丈夫,實際上卻加重了他的驕傲和怒氣,使他敗壞的炭火越燒越旺。她注意到他很煩惱,就問其原因,這是合宜的(第 5 節)。倘若夫妻之間不關心對方的愁煩,那就是忘卻婚姻關係的本份和親情。他告訴她何事心煩(第 6 節),卻刻意不提拿伯為何拒絕;原是憑良心辦事,被他說成是脾氣壞,他原是說:我不能給,被他說成:我偏不給。耶洗別說(第 7 節):什麼? 你 現 在 是 治 理 以 色 列 國 不 是 ? 只 管 起 來 吃 飯 。她幹得不錯,勸得他擺脫了苦惱,不致在重擔下消沉,變得輕快愉悅;無論何事愁煩,一味地苦惱不解決問題,心情愉快反倒能減緩。她的理由是: 你 是 治 理 以 色 列 國 不 是 ? 這也許可理解為好意:你作為一國之君,豈能為這樣的小事愁眉不展?這是令自己蒙羞,是褻瀆王冠;為這樣的小事憂悶,是有損你的顏面。你連自己的怒氣都治理不了,焉能治理以色列呢?如此富有的國都歸你支配,為何不能放棄這葡萄園呢?我們若遇到煩惱的事,應當思想所領受的憐憫,思想國度的盼望,因而學會靜下心來。但她絕對是出於惡意: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你要的東西,臣民豈能拒絕呢?你現在是王不是?買賣之事有損你的顏面,乞求之事更加有損你的顏面;你要利用你的權柄,得不到就該動手搶;你不該如此煩惱,要報復。你要是不知道如何逞君王的威風,那就把事情交給我;只需允許我以你的名義行事, 我 必 將 拿 伯 的 葡 萄 園 給 你 ;不論好歹,那園子很快就要歸你了,並且不費一分一毫。君王身邊若有人煽動他們施行暴力,挑唆他們濫用職權,這樣的王有禍了!必加速走向滅亡。

II。她為了滿足他,就盤算要治死拿伯。拿伯既冒犯了亞哈,非流他的血不能補償;又因他持守以色列之神的律法,她就更想流他的血。

1. 她若只是想要他的地,替她作偽證的人大可偽造地契,將他趕出去(她造不出假地契來,但只需耶斯列的長老認可,便可成事);然而 淫 婦 獵 取 人 寶 貴 的 生 命 (箴言 626)。她一心要報仇。拿伯必須死,必須像罪犯那樣死,她才能稱心如意。

( 1 ) 耶洗別頒佈給耶斯列地方官的王命,其惡是前所未有的(第 8-10 節)。她借來了玉璽,但不告訴王她拿玉璽有何用。這也許不是他第一次借玉璽給她,她曾用它簽發王命屠殺先知。她用王的名義行事,知道事成之後他定會歡喜,但又不願他對處事的方法有所顧忌;總之,她吩咐他們將拿伯處死,卻沒有告訴他們為何要如此行。倘若證人是由她委派,那麼本該照章辦事的審判官也許會受騙,作出誤判就不是犯罪,只是不幸;但她要求他們自己去找證人,自己去收買彼列之子,然後明知是偽證,仍作出判決,那就是絕無僅有地公然藐視一切正義和神聖。她還指望耶斯列的眾長老定會照辦,想必是把他們看作是全然不顧誠信和尊榮之人。她還指示他們如何行此事,表現出她不僅具有蛇的毒液,還具有蛇的狡猾。

[1.] 此事要披上信仰外衣:你 們 當 宣 告 禁 食 ;要向市民表示你們正擔心某種可怕的災禍即將臨到,要竭力阻止,不僅要祈禱,還要找出可詛之物,將其除去;要裝作極其害怕,因為在你們當中發現了犯大罪的人,為此神向你們的城發怒;要囑咐百姓,倘若知情,就當為城中百姓的利益著想,在嚴肅會上舉報;最後將拿伯鎖定為嫌疑人,也許因為他不參加鄰舍的敬拜。這足以當作一個藉口,使他 坐 在 民 間 的 高 位 上 ,成為被告。隨後要宣告,若有人願意在庭上告他,證明他就是亞干,就當站出來;然後就讓證人出場,提出證據控告他。注意:信仰有時竟被當成作惡的外衣,沒有比這更邪惡、更可怕的。禁食和禱告有時被濫用,但我們不能恨惡禁食和禱告本身,應該恨惡那些隱藏在禁食和禱告之下的陰謀詭計。

[2.] 此事還要披上司法外衣,要有正式的司法程式。她若打發他們雇用匪徒或亡命之徒去暗殺他,夜間在街上行走的時候向他行刺,那樣的行徑已是夠糟糕的;但通過法律程式來殺他,本該保護無辜人的司法,竟被用來謀殺無辜人,那就是 奪 去 公 義 公 平 的 事 ,真是禽獸不如,但正如經上所言,我們 不 要 因 此 詫 異 (傳道書 58)。他們指控他的罪名是 褻 瀆 神 和 王 ,真是複雜的褻瀆。她一定不會覺得拿伯給亞哈的回話中能有什麼褻瀆的意思,不會以為拒賣葡萄園給王就是褻瀆王,也不會覺得他以神的律法為由拒絕就是褻瀆神。不,她並不打算提出任何證據;雖無證據,證人還是要起誓,並且要不許拿伯分辯,不許盤問證人,只需立即 把 他 拉 出 去 用 石 頭 打 死 ,裝作民眾普遍憎恨這罪。若只是告他褻瀆神,雖可取他性命,但不能沒收財產,所以還要告他犯了謀逆罪,是褻瀆王,這樣才能沒收他的產業,葡萄園才能歸亞哈所有。

( 2 ) 耶斯列的地方官竟聽從邪惡的王命,其惡也是前所未有的。這王命雖然明顯不公,他們卻不質疑,不反對,反倒完全照辦,分毫不差;也許他們懼怕耶洗別的兇殘,也許他們恨惡拿伯的虔誠,也許兩樣都有: 他 們 就 照 信 而 行 (第 11 節),一點不算為難事,也無人阻攔,這件惡事就算成了。他們用石頭將拿伯打死(第 13 節),似乎是連同他的眾子一起打死,也可能是稍後將他們打死,因為當神來追討的時候,我們發現判決書上有這樣一句話:我昨日看見拿伯的血和他眾子的血(列王紀下 926)。也許他們在暗中殺了他的眾子,免得他們繼承父親的產業,也免得他們為他伸冤報仇。

2. 我們讀完這個可悲的故事:

1)應當對惡人之惡感到震驚,對撒但在悖逆之子身上的權勢感到震驚。眼見審判之處有奸惡(傳道書 316),真叫人滿有聖潔的義憤。

2)應當為被欺壓的無辜人感到哀慟,與受欺壓的同流淚,因為他們流淚,且無人安慰,而欺壓他們的有勢力(傳道書 41)。

3)應當將我們的性命和安慰交托給神,因為無辜本身不足以使我們免去災禍。

4)應當欣然堅信將來必有審判,像這種屈枉正直的審判,日後都要被追討。現在我們明白了何謂 義 人 所 遭 遇 的 , 反 照 惡 人 所 行 的 (傳道書 814),但在審判的大日,這一切都必糾正過來。

III。拿伯既已被除,亞哈就占了他的葡萄園。

1. 耶斯列的眾長老打發人來告訴耶洗別,其語氣相當平庸,像是報告平常消息一般: 拿 伯 被 石 頭 打 死 了 (第 14 節)。值得注意的是:耶洗別從撒馬利亞下令謀殺拿伯,耶斯列的眾長老對此極其巴結,後來耶戶從耶斯列下令謀殺亞哈七十個兒子,撒馬利亞的眾長老對此也是這樣巴結,所不同的是耶戶沒有走司法程式(列王紀下 106-7)。 這些暴君用邪惡的王命敗壞下屬官長的良心,最後證明這都是自作自受,而那些替他們作惡不皺眉頭的,日後向他們作惡也會毫不猶豫。

2. 耶洗別見所謀的圓滿完成,極為高興,就去告訴亞哈 拿 伯 已 經 死 了,所以, 你 起 來 得 那 葡 萄 園 吧 (第 15 節)。他本可吩咐手下的官長去接收那園子,但他很滿意自己的產業有此加添,竟然親自跑一趟耶斯列;看來他去的時候還是浩浩蕩蕩,像是打了大勝仗一般,因為耶戶後來在和畢甲一同坐車的時候想起了這件事(列王紀下 925)。如果拿伯的眾子均已處死,亞哈就認為自己有權佔有這份產業,按我們的法律來說,這是無繼承人產業;即便他的眾子還在世,但拿伯既是被判死刑而死,這份產業就可算為沒收。即便這兩樣說法都有些勉強,耶洗別的絕對權柄也能將這產業歸他,誰敢違拗她的意思呢?武力往往勝過權利,神竟然容忍這樣的事發生,真叫人驚訝不已。神一定是 眼 目 清 潔 , 不 看 奸 惡 ,而有時 惡 人 吞 滅 比 自 己 公 義 的 ,祂卻 靜 默 不 語 (哈巴谷書 113)。

 

預言亞哈的下場(主前 899 年)

17-2917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18「你起來,去見住撒馬利亞的以色列王亞哈,他下去要得拿伯的葡萄園,現今正在那園裏。19你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嗎?』又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20 亞哈對以利亞說:「我仇敵啊,你找到我嗎?」他回答說:「我找到你了;因為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21 耶和華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你,將你除盡。凡屬你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22 我必使你的家像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家,又像亞希雅的兒子巴沙的家;因為你惹我發怒,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23 論到耶洗別,耶和華也說:『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別的肉。24 凡屬亞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 25 從來沒有像亞哈的,因他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受了王后耶洗別的聳動;26 就照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亞摩利人,行了最可憎惡的事,信從偶像。)27 亞哈聽見這話,就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臥也穿著麻布,並且緩緩而行。28 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29「亞哈在我面前這樣自卑,你看見了嗎?因他在我面前自卑,他還在世的時候,我不降這禍;到他兒子的時候,我必降這禍與他的家。」

 

我們從這些經文可以看到:

I。亞哈的人品十分惡劣(第 25-26 節),這是要證明神降大禍給他,是公義的,並表示這雖然是因為他在拿伯的事上犯罪(大衛在烏利亞的事上所犯的罪極其相似),但他若沒有犯許多別的罪,尤其是拜偶像罪,神不會如此重重地刑罰他;大衛除了那一件以外,其餘的都是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至於亞哈,他犯起罪來的手段和本領,簡直令人髮指,無人能及。他自賣行惡事,全然變成了私慾的奴隸,在私慾面前唯唯諾諾,不亞於任何奴隸在主人面前。他一心犯罪,無論何事,只要能得著樂趣,他就不惜代價,甚至不惜死的代價(羅馬書 623)。蒙福的保羅歎息說他是已經賣給罪了(羅馬書 714),好比可憐的被擄之人,身不由己;亞哈卻是心甘情願,是自賣給罪,是選擇這樣做,是主動為之,伏在罪的權勢之下。他受王后耶洗別的聳動作惡,但這不是犯罪的藉口,反倒從多方面來說都使他罪上加罪。他心中本有這樣敗壞的火種,懷中又揣著這樣的引誘者給他點火,結果就是不虔不敬達到極點!他在許多事上作惡,而他所行最可憎的事是信從偶像,像迦南人一樣;他不道德的行為固然惹怒神,但他拜偶像的行為尤其惹怒神。以色列由這樣德行的王來治理,其處境真是悲哀。

II。他正要去接收拿伯的葡萄園,以利亞傳話給他(第 17-19 節)。

1. 在此之前神一直沉默不語,他沒有截獲耶洗別的王命,沒有干涉耶斯列眾長老的司法程式;但現在亞哈要受譴責,他的罪要明確擺在他面前。(1)傳話的是以利亞。傳恩言給他的是一位級別較低的先知(2013),而奉差遣去審訊他謀殺並且定他有罪的,則是先知之父。(2)地點就在拿伯的葡萄園,時間就在他準備接收園子的時候;要在那裡,要在那時,向他宣讀判決書。他既然來接收,就說明他與這一切脫不了干係,是事後幫兇,所以是有罪的。他在那裡被當場拿獲,對他的判決就顯得更有份量。你在這葡萄園有何貴幹?這是以人血買來的(哈巴谷書 2 12),你又使原主喪命(約伯記 3139),你還能指望有什麼好事嗎?他正因這不義之財洋洋得意,正吩咐手下將葡萄園改建成花園, 他 的 食 物 在 肚 裡 卻 要 化 為 酸 , 所 喜 悅 的 連 一 樣 也 不 能 保 守 ; 他 正 要 充 滿 肚 腹 的 時 候 , 神 必 將 猛 烈 的 忿 怒 降 在 他 身 上 (約伯記 20142023)。

2. 讓我們來看看他和先知之間的對話。

( 1 ) 亞哈向以利亞發洩忿怒,一見到他就火冒三丈,他本該在先知面前顫抖(歷代志下 36 12),但他卻像是隨時要發作一般: 我 仇 敵 啊 , 你 找 到 我 嗎 (第 20 節)?這表示:

[1.] 他恨他。二人上回在一起,是友好分手(1846)。那時亞哈支持改革,所以二人之間一切都好;如今他舊病復發,比先前更甚。良心告訴他,他已經與神為敵,因而他也不指望以利亞與他為友。注意:人若與神的話語為敵,那他的處境就是極其悲慘的,而若把傳神話的使者也算作敵人,只因他們 將 真 理 告 訴 他 們 (加拉太書 416),那他的處境就是到了絕望的地步。亞哈既已將自己賣給了罪孽,就決心把這樁買賣做到底,凡是想要助他脫身的,他都視作忍無可忍。

[2.] 他怕他: 你 找 到 我 嗎 ? 表示他一直設法躲著他,如今看見他,深感恐懼。看見他,好比伯沙撒看見牆上寫的字, 變 了 臉 色 , 腰 骨 好 像 脫 節 , 雙 膝 彼 此 相 碰 (但以理書 56)。就連可憐的欠債人或罪犯看見來抓他的官府,也不會那樣驚慌。人若使神和他的話成為一種驚恐,那就是咎由自取。

( 2 ) 以利亞向亞哈宣告神的忿怒: 我 找 到 你 了 , 因 為 你 賣 了 自 己 行 惡 事 (第 20 節)。注意:凡是將自己賣給罪的,遲早要被揭露出來,那時他們就驚恐萬分。亞哈如今在被告席上,好比拿伯在被告席上,只是他比拿伯顫抖得更厲害。

[1.] 以利亞向他宣讀起訴書,並以鐵證定他有罪(第 19 節): 你 殺 了 人 , 又 得 他 的 產 業 嗎 ? 他被控謀殺拿伯,他不能推說是法律殺了他(屈枉正直的司法就是最大的不義),也不能說不是他殺的,他一點不知情,因為行此惡事是為了討他歡喜,而他也表現得很歡喜,因而就有罪於冤枉拿伯的一切事。他殺人,又得他的產業。既得那園子,就是有罪。

[2.] 他宣告判決。他奉神的名,說他全家都要滅亡,要被連根拔起(第 21 節),所有的後裔都要剪除,他的家要像他作惡的前任耶羅波安和巴沙的家(第 22 節),具體地說, 死 在 城 中 的 必 被 狗 吃 , 死 在 田 野 的 必 被 鳥 吃 (第 24 節),這話曾用來預言耶羅波安的家(1411),也曾用來預言巴沙的家(164);他還特別提到耶洗別,說她必被狗吃(第 23 節),後來果然應驗(列王紀下 936);至於亞哈本人,他說狗要舔他的血,並且就在狗舔拿伯血的地方(第 19 節):你 的 血 ,就是你的血,那雖是王室血脈,雖在你的血管因驕傲而膨脹,在你心裡因怒氣而沸騰,仍要被野狗所享用。此事後來也應驗了(2238)。這表示他必突然倒斃,淌著血進墳墓,抱愧蒙羞;而這些事預先告訴他,是對如此驕傲之人的極大羞恥。這裡尤其強調死後的審判,雖只涉及肉身,卻可能意在預表死後靈魂的慘狀。

III。 亞哈聽完宣判大大自卑,於是就有善言臨到他。

1. 亞哈是另類的懺悔者。以利亞奉神的名傳給他的話令他當時極其驚恐,因而 撕 裂 衣 服 , 身 穿 麻 布 (第 27 節)。他是個驕傲剛硬的罪人,卻仍不得不低頭。注意:再驕傲的心,神也可叫他顫抖,再驕傲的人,神也可叫他自卑。 神 的 話 是 活 潑 的 , 是 有 功 效 的 (希伯來書 412),只要祂願意,也可變得 像 火 , 像 大 錘 (耶利米書 23 29)。神的話使腓力斯顫抖。亞哈披上懺悔者的外衣和偽裝,但他心裡不自卑,也不改變。我們發現他後來對真先知懷恨在心(228)。注意:空有悔改的表面,缺乏悔改的實質,這不是新事。亞哈的悔改不過是做給人看的;神對以利亞說: 亞 哈 在 我 面 前 這 樣 自 卑 , 你 看 見 了 嗎 ? 那不過是表面的,是撕裂衣服,不是撕裂心腸。假冒為善之人可在聖潔的本份方面做足表面工夫,實際上卻差了一大截。

2. 於是他得了緩刑,也許可稱作是另類的寬恕。這雖只是表面悔改(只是因刑罰而哀慟,不是因罪哀慟),他雖沒有離開偶像,沒有將葡萄園歸還給拿伯的後裔,但只因他稍稍歸榮耀給神,神就注意到這點,也吩咐以利亞注意到這點: 你 看 見 了 嗎 (第 29 節)?考慮到這點,先前關於他全家滅亡的警告既沒有限定時日,如今 要 到 他 兒 子 的 時 候 才降下來。判決不收回,但具體執行的日子卻推遲了。

1)這彰顯神極大的恩慈,極其願意施憐憫;正所謂:憐 憫 原 是 向 審 判 誇 勝 (雅各書 213)。桑德森主教1說:神施恩給這惡人,是為了彰顯祂的恩慈,即便這可能危及到上帝別的完美屬性,仿佛神寧可被誤以為不聖潔、不信實、不公義(儘管他並非如此),也不願無憐憫。

2)這使我們學會,哪怕是不那麼好的人,也要看到他們的優點,且要儘量稱讚。

3)這可用來解釋惡人為何有時長享太平;神以表面的憐憫,賞賜他們表面的服事。

4)這是鼓勵一切真正悔改的,堅信聖潔福音的,表面悔改的回家去,尚且得了緩刑,那麼真心悔改的 回 家 去 ,必是 算 為 義 了 (路加福音 1814)。

1羅伯特·桑德森(1587-1663):英國神學家,詭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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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英文原文


下一章

[列王紀上 ] 第二十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二十章

本章說的是亞蘭王便•哈達和以色列王亞哈之間的一場戰爭,結果亞哈一勝再勝。整個故事隻字不提以利亞或以利沙;也許耶洗別的怒氣漸消,對先知的逼迫開始冷卻,以利亞稍得喘息的機會。他不再到宮裡露面,神既告訴他以色列中尚有數千義人,超出他的想像,想必他就致力於在各地建立信仰聚會點、信仰學府或先知學堂,望能幫助國民改革,儘管君王和宮廷不願改革。他在各地奔波之際,神恩待國民,使他們接連打勝仗,正如這段故事所說的,並且這是打敗亞蘭王便哈達,就顯得更加精彩,因為他的繼任哈薛要被按立,苦害以色列民。不久以後他們要受亞蘭人苦害,現在卻勝過他們,或者神的恩慈能引導他們悔改,也未可知。這裡說的是:I。便哈達攻打以色列,並提出狂妄要求(第 1-11 節)。II。亞哈憑藉先知的鼓勵和指導,打敗了他(第 12-21 節)。III。亞蘭人捲土重來,亞哈再次得勝(第 22-30 節)。IV。亞哈活捉便哈達,但卻與他議和(第 31-34 節),為此先知責備他,警告他(第 35-43 節)。

 

便哈達的狂妄要求(主前 900 年)

1-111 亞蘭王便哈達聚集他的全軍,率領三十二個王,帶著車馬上來圍攻撒馬利亞;2 又差遣使者進城見以色列王亞哈,對他說:「便哈達如此說:3 你的金銀都要歸我,你妻子兒女中最美的也要歸我。」4 以色列王回答說:「我主我王啊,可以依著你的話,我與我所有的都歸你。」5 使者又來說:「便哈達如此說:我已差遣人去見你,要你將你的金銀、妻子、兒女都給我。6 但明日約在這時候,我還要差遣臣僕到你那裏,搜查你的家和你僕人的家,將你眼中一切所喜愛的都拿了去。」7 以色列王召了國中的長老來,對他們說:「請你們看看,這人是怎樣地謀害我,他先差遣人到我這裏來,要我的妻子、兒女,和金銀,我並沒有推辭他。」8 長老和百姓對王說:「不要聽從他,也不要應允他。」9 故此,以色列王對便哈達的使者說:「你們告訴我主我王說:王頭一次差遣人向僕人所要的,僕人都依從;但這次所要的,我不能依從。」使者就去回覆便哈達。10 便哈達又差遣人去見亞哈說:「撒馬利亞的塵土若夠跟從我的人每人捧一捧的,願神明重重地降罰與我!」11 以色列王說:「你告訴他說,才頂盔貫甲的,休要像摘盔卸甲的誇口。」

 

這裡說的是:

I。便哈達聲勢浩大前來攻打亞哈的國,並包圍了他的王城撒馬利亞(第 1 節)。這場糾紛的起因,這裡沒有明說;貪婪和野心一旦成了主導,就不會缺乏藉口。大衛在他的時代幾乎制伏了亞蘭人,使他們成了以色列的附庸國,但只因以色列背離神,亞蘭國就東山再起。亞撒曾經引誘亞蘭人入侵以色列(1518-20),這次是他們自己決定入侵。引外國軍隊進來,那是十分危險的,子孫後代也許要為此付上慘重代價。便哈達率領三十二個王,可能是他附庸國的王,有義務聽命於他,也可能是與他結盟的,見有利可圖,就來協助他。這麼多小地方的統治者個個自稱是王,使得王這個頭銜顯得很不值錢!

II。二王談判。想必以色列的保障已經離開,不然亞蘭人不可能長驅直入,幾乎沒有遇到抵抗,直到全國中心撒馬利亞;該城剛建成不久,想必沒有堅固的防禦工事,很快就會落到入侵者手裡;雙方都知道這一點,所以:

1. 便哈達極為傲慢,打發人帶給亞哈一個極其狂妄的要求(第 2-3 節)。他打發談判使者進城,告訴亞哈他可以撤去包圍圈,條件是亞哈要附屬於他,不僅要向他進貢,還要將王位轉讓給他,由他隨意待人,包括他的妻子兒女,包括他們當中最虔誠的。他說話的語氣是故意要激怒他們:全都是我的,沒有例外!

2. 亞哈極其怯懦,打發人帶給便哈達一個極其可恥的回應。這回應固然很籠統(便哈達的要求很具體,但他不能具體),但卻是有效的: 我 與 我 所 有 的 都 歸 你 (第 4 節)。可見犯罪的結果:

1)若不是亞哈犯罪惹怒神離棄他,便哈達不可能提這樣的要求。罪使人陷入如此窘境,得不到神的保護。神若不管轄我們,仇敵就必管轄我們。叛逆神的,就只好當別人的奴隸。亞哈為巴力預備金銀(何西阿書 28),公義的神就奪去他的金銀;既然濫用,就當沒收。

2)若不是亞哈犯罪干犯自己的良心,使得良心也與他為敵,他不可能如此卑躬屈膝。罪惡使人喪膽,變得怯懦。他知道巴力無力相助,又沒有理由指望神相助,因而只要能活命,他什麼條件都可答應。人以皮代皮,只要換得性命,甘願放棄一切;他寧可當乞丐活著,也不願當君王死去。

3. 便哈達見他服軟,傲慢的心膨脹起來,變得更加狂妄蠻橫(第 5-6 節)。亞哈將他所擁有的都堆在他腳前,求他饒命,以為一王必善待另一王,以為只要承認便哈達為尊,他就會滿意,眼下先給足面子,日後還可享用;常言道:對手倒地,獅子就罷休 ;但他並不因此滿意。

1)便哈達的貪婪程度絲毫不亞於他的傲慢程度,他不僅要轄管,還要擁有,不然就不甘休。他覺得光是屬自己還不夠,還要抓在手裡。既然已經屬自己,他就不願借給亞哈,哪怕只是借一天。

2)他的惡毒絲毫不亞於他的傲氣。倘若他親自前來選幾樣,也許還能給頭戴王冠的王稍有顏面,但他打發僕人來羞辱他,欺淩他,要搜查王宮,將王宮的寶物盡行奪去;更有甚者,他的僕人奉命而來,不僅要隨意搶奪,還要打聽亞哈特別喜愛哪些人哪些物,然後將這些盡行奪去,令亞哈更加苦惱:將你眼中一切所喜愛的都拿了去。最喜愛的,往往最惹麻煩,最寶愛的,往往最不安全。

3)他的無理絲毫不亞於他的不義;亞哈投降,他就以為他的臣宰也會投降,也會任由他宰割:不僅要搜查你的家,連同你僕人的家也要搜查,隨意搶奪。如今我們得享太平盛世,所擁有的可真正稱為屬自己的,真是感謝讚美神!

4. 亞哈見他越來越狂妄,怯懦的心也開始膨脹;不是變得勇敢,而是變得絕望,寧可丟了性命,也不願如此放棄一切。

1)他與謀士商議,他們鼓勵他堅決抵抗。他說的話糟糕透了(第 7 節),竟然要他們評理,看便哈達是否蠻不講理,是否在挑釁。此人無緣無故發兵入侵,圍困王城,對他還能有什麼指望呢?亞哈承認他先前過於遷就,希望謀士給他出主意,在這危難關頭應當如何行。他們說的話很勇敢(不 要 聽  從 他 , 也 不 要 應 允 他 ;第 8 節),想必也承諾要堅決站在王一邊。

2)不過他回絕的語氣還是十分溫和(第 9 節)。他承認便哈達是自己的主:你們告訴我主我王,我無意冒犯他,也無意收回我已作出的讓步;我先前承諾的,仍然有效,但這次所要的,我不能依從;不屬於我的,我不能給你。像亞哈這樣厚顏無恥的,居然也敢拒絕,便哈達真是顏面掃地,不過從他的語氣來看,若不是受了百姓的激發,他決不敢這樣做。

5. 便哈達發誓要鏟平撒馬利亞。憤怒的浪潮遇到障礙,變得更加洶湧,發出巨響。他在怒中竟指著他的神明發誓報仇:撒 馬 利 亞 的 塵 土 若 夠 跟 從 我 的 人 每 人 捧 一 捧 的 (第 10 節,新譯本翻譯成:撒瑪利亞的塵土如果夠我部下每人抓一把),攻打撒馬利亞的大軍浩浩蕩蕩,他自信有十足的把握,以為攻城輕而易舉,如捧起一把塵土一般,他定能奪去所有的,就連該城所在的地都能奪去。他如此驕傲自信,又如此陰險殘酷,所以就步步走向滅亡,儘管眼見他滅亡這樣的滿足,這樣的王、這樣的民,一點都不配得。

6. 亞哈回話,斥責他過於自信;他不敢公然藐視他的威嚇,只是提醒他打仗勝負難料(第 11 節):才開始交戰、才頂盔貫甲的,不可誇口必勝,不可以為必勝,像摘盔卸甲、凱旋而歸的人一般。這是亞哈說過的話當中最有智慧的話,也是所有人的座右銘;不 要 為 明 日 自 誇 , 因 為 一 日 要 生 何 事 , 你 尚 且 不 能 知 道 (箴言 271),戰爭尤其是這樣,以為必勝的,很可能吃敗仗。輕敵是下策,太過自信,容易被打敗。我們的屬靈爭戰也是如此,彼得因為過於自信就跌倒了。只要我們還在這個世界,那就不過是頂盔貫甲,不可像摘盔卸甲的人那樣誇口。常存敬畏的,便為有福(箴言 2814);永不放鬆警惕的,便為有福。

 

便哈達被打敗(主前 900 年)

12-2112 便哈達和諸王正在帳幕裏喝酒,聽見這話,就對他臣僕說:「擺隊吧!」他們就擺隊攻城。13 有一個先知來見以色列王亞哈,說:「耶和華如此說:『這一大群人你看見了嗎?今日我必將他們交在你手裏,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14 亞哈說:「藉著誰呢?」他回答說:「耶和華說,藉著跟從省長的少年人。」亞哈說:「要誰率領呢?」他說:「要你親自率領。」15 於是亞哈數點跟從省長的少年人,共有二百三十二名,後又數點以色列的眾兵,共有七千名。16 午間,他們就出城;便哈達和幫助他的三十二個王正在帳幕裏痛飲。17 跟從省長的少年人先出城;便哈達差遣人去探望,他們回報說:「有人從撒馬利亞出來了。」18 他說:「他們若為講和出來,要活捉他們;若為打仗出來,也要活捉他們。」19 跟從省長的少年人出城,軍兵跟隨他們;20 各人遇見敵人就殺。亞蘭人逃跑,以色列人追趕他們;亞蘭王便哈達騎著馬和馬兵一同逃跑。21 以色列王出城攻打車馬,大大擊殺亞蘭人。

 

圍城者和被圍者之間的談判既已破裂,戰爭就一觸即發。

I。圍城的亞蘭人由一個醉醺醺的王來指揮,他端著酒杯發號施令:他和諸王正在帳幕喝酒(第 16節),並且正值午時。醉酒是軍人和軍官自古就有的罪。就這個意義而言,千萬不要說今不如昔,儘管今天也是夠糟糕的。若不是他大意,決不會坐下喝酒;而若不是他喝醉,也決不會如此大意。大意,體貼肉體,這兩樣在遠古世界就是密不可分的,在所多瑪時代也是如此;參考路加福音 1726 等。醉酒是便哈達隕落的前奏,也是伯沙撒隕落的前奏(但以理書第 5 章)。他貪圖肉體情慾,不顧正事,諸王本該在各自的陣地為他而戰,他卻留他們一同飲酒,這樣如何取勝呢?

1. 他一邊喝酒,一邊下令部署人馬,預備攻城器械,準備發動總攻(第 12 節),卻沒有放下酒杯,親自檢查部署情況。 邦 國 啊 , 你 的 王 若 是 孩 童 ,若是這樣的孩童,你就有禍了(傳道書 1016)!

2. 當被圍的發動反攻時(那時他還遠未戰敗),他一邊喝酒,一邊下令活捉他們(第

18 節),不是殺死(那也許較為容易,較為安全),而是活捉,使對方有機可乘;他的命令何其草率,何其不合理,竟然下令活捉前來議和、重啟談判的人。喝醉酒的往往都是如此忘記規條,忘記打仗的策略和公理。

II。被圍的以色列人由一位受感的先知來指揮,乃是耶和華的先知,是亞哈所恨惡所逼迫的:第 13 節可譯為: 看 哪 , 有 一 個 先 知 來 見 以 色 列 王

1. 要觀看,要驚奇!神竟然打發先知前來,向亞哈這樣的惡王傳遞恩慈的話;但他如此行:

1)是為祂民以色列的緣故;這民雖然大大敗壞,卻仍是祂的朋友亞伯拉罕的子孫,是祂所揀選的雅各的子孫,是聖約之子,尚未見棄。

2)是彰顯祂的憐憫,向如此作惡、忘恩負義的人行善,或領他悔改,或使他更加不可寬恕。

3)是治死便哈達的驕傲,限制他的狂妄。亞哈的偶像罪日後自會清算,但便哈達的狂妄罪現在就要懲治;神阻擋驕傲的人(彼得前書 55),祂願意說唯恐仇敵惹動我(申命記 3226-27)。撒馬利亞也許只能有一個先知,他近前來傳話,表示他先前被迫遠離。亞哈在順境中不可能見他,如今亞舍拉的先知中無一人管用,他只好迎見他。他不求問耶和華的先知,神卻派先知不請自來,因他等候施恩(以賽亞書 3018)。

2. 先知做了兩件事:

1)激勵亞哈,保證此戰必勝,超過以色列眾長老所能給他的(第 8 節),他們只是承諾站在他一邊。這位先知無名(因他奉神的名說話),他把神的話傳給亞哈,說就在當日,包圍圈必破,亞蘭大軍必敗(第 13 節)。亞哈一聽見先知說:耶和華如此說,想必就開始顫抖,以為是忿怒的話;一聽是施恩的話,頓時士氣大振。先知告訴他戰事有此轉機,是何用意:你 就 知 道 我 是 耶 和 華 ,萬物的主宰。神既然預言一件極不可能發生的事,就證明這是祂的作為。

2)指教他當如何行,便可獲勝。

[1.] 不要坐等敵軍打過來,要先發制人,突然襲擊他們的陣地。

[2.] 要派遣跟從省長的少年人,都是步兵,人數也不多,只有 232 人,且是沒有經驗的,在人眼中最不可能當突擊隊的;但就是這些人,這些軟弱愚拙的,要成為器皿,叫有智慧的和強壯的羞愧,為的是懲治便哈達的狂妄,同時也避免和防止亞哈的狂妄,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哥林多後書 47)。

[3.] 亞哈必須有所表示,證明他信靠神的話,要親自帶隊,儘管在常人眼裡,這是要他冒極大的風險。然而若要得著神應許的好處,就當進到其中去,這是合宜的。

[4.] 他可用別的兵力,一旦少年人得手,便可乘勝出擊。亞哈在撒馬利亞的,能直接指揮的,不過區區七千人(第 15 節)。值得注意的是,這數字和 未 曾 向 巴 力 屈 膝 1918)之人的數字相同,儘管也許不是同一批人。

III。結果不出所料。驕傲的亞蘭人大敗,被輕看的以色列人大勝。少年人在正午吃飯的時候突然襲擊亞蘭人,又有那小隊人馬傾巢而出,作為後盾(第 16 節)。便哈達先前輕看他們(第 18 節),一見他們英勇無比,各人遇見敵人就殺,陣角大亂,那驕傲的人竟然不敢應戰,醉醺醺上了馬,逃之夭夭(第 20 節)。看看神如何 挫 折 王 子 的 驕 氣 , 向 地 上 的 君 王 顯 威 可 畏 (詩篇 76 12)。此時他哪裡顧得上向亞哈索要金銀?哪裡顧得上捧一把撒馬利亞的塵土?最以為穩妥的,往往最膽怯。亞哈自然不放過這個機會, 他 大 大 擊 殺 亞 蘭 人 (第 21 節)。注意:神常常用一個惡人去折磨另一個惡人。

 

亞哈的愚昧行徑受譴責(主前 900 年)

22-3022 那先知來見以色列王,對他說:「你當自強,留心怎樣防備;因為到明年這時候,亞蘭王必上來攻擊你。」23 亞蘭王的臣僕對亞蘭王說:「以色列人的神是山神,所以他們勝過我們;但在平原與他們打仗,我們必定得勝。24 王當這樣行:把諸王革去,派軍長代替他們,25 又照著王喪失軍兵之數,再招募一軍,馬補馬,車補車,我們在平原與他們打仗,必定得勝。」王便聽臣僕的話去行。26 次年,便哈達果然點齊亞蘭人上亞弗去,要與以色列人打仗。27 以色列人也點齊軍兵,預備食物,迎著亞蘭人出去,對著他們安營,好像兩小群山羊羔;亞蘭人卻滿了地面。28 有神人來見以色列王,說:「耶和華如此說:『亞蘭人既說我-耶和華是山神,不是平原的神,所以我必將這一大群人都交在你手中,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29 以色列人與亞蘭人相對安營七日,到第七日兩軍交戰;那一日以色列人殺了亞蘭人步兵十萬,30 其餘的逃入亞弗城;城牆塌倒,壓死剩下的二萬七千人。便哈達也逃入城,藏在嚴密的屋子裏。

 

這裡說的是亞哈有神相助,再次打敗亞蘭人,其戰果比先前那次更加輝煌。真奇怪!亞哈是個拜偶像的,卻得了勝,他是個逼迫人的,卻凱旋而歸!神允許惡人興旺,自有祂智慧聖潔的用意,要借此榮耀祂自己的名。

I。先知告誡亞哈要預備另一場交戰(第 22 節)。當時他似乎有所大意,目光短淺。凡是不關心靈魂的,在屬世的事上往往也漠不關心;但神把亞蘭人的企圖顯明給先知,先知就告訴亞哈,亞蘭人來年必再來攻打,企圖挽回面子,報仇雪恨。他囑咐他要自強,預備抵抗,到時便可迎頭痛擊。神固然早已決定勝負,但亞哈仍需努力,不然就是試探神:你當自強,神必幫助你,使你堅固。屬神以色列的仇敵從不停止作惡,雖有時稍作喘息,仍要向教會口吐威嚇凶煞的話(使徒行傳 91)。我們理當時刻警醒,預備仇敵的攻擊,要留心怎樣防備。

II。便哈達身邊的人給他出主意,下一場仗應該如何打。

1. 他們建議他改變交戰地點(第 23 節)。他們相信打敗他們的不是以色列,而是以色列的神明(那時的人對不可見的權勢普遍敬重),但他們對耶和華神卻相當無知:他們說是以色列的諸神,其實祂是獨一的,祂的名也是獨一的;他們說祂只是以色列的神,是本地神明,是專為那民的,其實祂是創造者,是世界的主宰;他們說祂只是山神,只因他們的大先知大衛曾說: 我 要 向 山 舉 目 ; 我 的 幫 助 從 何 而 來 (詩篇 1211)?又 說 他 所 立 的 根 基 在 聖 山 上 (詩篇 8717854),不少經文提到聖山(詩篇 151243);他們以為他和他們所想像出來的神明一樣,以為他僅限於山地,不能從山上下來,或者不願從山上下來,因而平原作戰的軍隊不受祂眷顧和庇護。外邦人的虛妄就是如此徒然, 無 知 的 心 就 昏 暗 了 , 自 稱 為 聰 明 , 反 成 了 愚 拙 (羅馬書 121-22)。

2. 他們建議他更換指揮(第 24-25 節),不再起用憑藉出身當指揮的諸王,代之以憑藉軍功當指揮的軍長,這些人善於打仗,不像諸王只是擺擺樣子。但願人人都從事他所擅長的工,按才幹用人。看來亞蘭人相當富有,人口眾多,經過一場大敗,仍有足夠的資源招募人馬, 馬 補 馬 , 車 補 車

III。兩軍進入戰場。便哈達和他的亞蘭人安營在亞弗附近,在亞設支派的地。可能那地已被他佔領,是他父親奪來的(第 34 節),那裡地勢平坦,正合他的意(第 26 節)。亞哈和他的軍隊則駐紮在不遠處(第 27 節)。雙方兵力相當懸殊。以色列只有兩營的人,看上去像兩小群羊羔,人數又少,裝備又差,被人輕看; 亞 蘭 人 卻 滿 了 地 面 ,人多勢眾,車輛裝備俱都齊全。

IV。亞哈受到鼓勵,前去迎戰,儘管亞蘭人占盡優勢,信誓旦旦。有神人奉差遣前來,告訴他這支人數眾多的大軍 必 交 在 他 手 裡 (第 28 節),但不是因他的緣故;他應當明白,他全然配不上神為他所行的。神如此行,不是因為亞哈讚美神或求告神(這些我們都沒有見到),而是因為亞蘭人褻瀆了神,說他是山神,不是平原的神;為此神要替自己報仇,要捍衛祂的尊名。倘若亞蘭人說:亞哈和他的民忘記了他們的神,失去了他的庇護,讓我們去攻擊他們吧!神也許會將以色列交在他們手裡;但他們的盤算大大傷害神無所不能的名,傷害萬軍之耶和華的尊榮,祂豈止是山上和平原的萬軍之主,也是天和地的萬軍之主;他們所引以為傲的龐大軍隊要覆滅,以此為代價,叫他們幡然猛醒。

V。兩軍對峙七日(其間也許亞蘭人在叫囂,以色列人則在顫抖),終於交手,亞蘭人大敗,在戰場上有十萬人死於以色列人的刀下(第 29 節),另有二萬七千在亞弗城牆下以為安全(那是個堅固城,若有敵軍追來,可在城牆上射箭;撒母耳記下 1124),但是滿以為能保護他們的,反倒成了禍根:城牆倒塌,壓在他們身上,可能因地震所致(迦南地的城邑往往有很高的城牆),他們或喪命,或受傷,或驚魂不定。便哈達滿以為他的城亞弗能抵擋敵軍,結果卻連城牆都沒有,剩餘的軍隊無心戀戰,紛紛逃散,不得不躲起來避難, 藏 在 嚴 密 的 屋 子 裡 ,免得被追兵捉住。可見凡過於自信的,其結果往往是過於膽怯。以色列的神到底是不是平原的神?在他不得不進 嚴 密 的 屋 子 藏 躲 的 那 日 2225),就知道了。

 

31-4331 他的臣僕對他說:「我們聽說以色列王都是仁慈的王,現在我們不如腰束麻布,頭套繩索,出去投降以色列王,或者他存留王的性命。」32 於是他們腰束麻布,頭套繩索,去見以色列王,說:「王的僕人便哈達說,求王存留我的性命。」亞哈說:「他還活著嗎?他是我的兄弟。」33 這些人留心探出他的口氣來,便急忙就著他的話說:「便哈達是王的兄弟!」王說:「你們去請他來。」便哈達出來見王,王就請他上車。34 便哈達對王說:「我父從你父那裏所奪的城邑,我必歸還。你可以在大馬士革立街市,像我父在撒馬利亞所立的一樣。」亞哈說:「我照此立約,放你回去」,就與他立約,放他去了。35 有先知的一個門徒奉耶和華的命對他的同伴說:「你打我吧!」那人不肯打他。36 他就對那人說:「你既不聽從耶和華的話,你一離開我,必有獅子咬死你。」那人一離開他,果然遇見獅子,把他咬死了。37 先知的門徒又遇見一個人,對他說:「你打我吧!」那人就打他,將他打傷。38 他就去了,用頭巾蒙眼,改換面目,在路旁等候王。39 王從那裏經過,他向王呼叫說:「僕人在陣上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人來,對我說:『你看守這人,若把他失了,你的性命必代替他的性命;不然,你必交出一他連得銀子來。』40 僕人正在忙亂之間,那人就不見了。」以色列王對他說:「你自己定妥了,必照樣判斷你。」41 他急忙除掉蒙眼的頭巾,以色列王就認出他是一個先知。42 他對王說:「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將我定要滅絕的人放去,你的命就必代替他的命,你的民也必代替他的民。』」43 於是以色列王悶悶不樂地回到撒馬利亞,進了他的宮。

 

這裡說的是以色列人打敗亞蘭人之後所發生的事。

I。便哈達屈膝投降。他哪怕躲在內室,也極其害怕,即便無人追趕,若有可能也定會逃得更遠。他的臣僕見他和他們窮途末路,就勸他無條件投降,甘當俘虜,求亞哈饒過性命(第 31 節)。由臣僕先行嘗試投降,隨後主子見機行事。他們走這步棋,是因為以色列諸王是出了名的寬容,勝過別國:我們聽說他們都是有憐憫的王,不欺壓臣民(就當時的政權而言,以色列政權是最輕省最溫和的),也不苦待戰俘。他們對以色列王有這樣的看法,可能是因為他們聽說以色列的神有憐憫有恩典,因而斷定他們的王也必效法他們的神。他們有這樣的看法,這是以色列諸王的榮耀,凡以色列人理當存憐憫之心。他們都是有憐憫的王,只要投降,也許能放過我們。可憐的罪人應當由此受鼓舞,在神面前悔改謙卑:豈不知以色列的神是有憐憫的神嗎?祂豈不是這樣的神嗎?我們理當 撕 裂 心 腸 歸 向 祂 (約珥書 213)。這是福音性質的悔改,源自感念神在基督裡的憐憫: 在 祂 有 赦 免 之 恩 (詩篇 1304)。便哈達的臣僕在亞哈面前儘量渲染兩點:

1. 將他們的主子說成是懺悔者, 腰 束 麻 布 ,像哀慟之人, 頭 套 繩 索 ,如上刑場的罪犯,假意後悔不該入侵他的國,騷擾他的安寧,並且承認自己配得絞刑。他們表示自己甘願苦修,原先傷害他,現在甘願俯伏在他腳前。很多人作惡不成,就假意懊悔,而一旦作惡得手,就會標榜正義,並且誇耀。

2. 將他們的主子說成是乞討者,乞求活命: 王 的 僕 人 便 哈 達 說 , 求 王 存 留 我 的 性 命 (第 32 節)。我縱然終身流放,遠離故鄉,被囚在此,也心甘情願,只求饒我性命。這真是大大的改變:

1)境遇變了!從威勢和興盛的高處跌進恥辱、痛苦、貧窮和奴役的深淵!可見世事難料,最高的可瞬間淪為最低的。

2)脾氣變了!本章開頭是又威嚇,又詛咒,又警告,所提出的要求沒有比他高的;如今卑躬屈膝,一副可憐相,所提出的請求沒有比他低的!先前被他踐踏的,如今卻向他求饒!在順境中最狂妄的,往往在逆境中最膽怯;而心志平衡的人不論在順境還是逆境都是一樣。正所謂: 神 見 一 切 驕 傲 的 人 , 使 他 降 卑 , 將 他 們 一 同 隱 藏 在 塵 土 中 (約伯記 4011-13)。

II。亞哈愚蠢受降,並且忽然與他結盟。他先前所懼怕的,如今居然這樣討好他,求他憐恤,不由得意起來: 他 還 活 著 嗎 ? 他 是 我 的 兄 弟 ,雖不是一同當以色列人,卻是一同當王:可見亞哈看重王位過於信仰,也過於其它:他是你的兄弟嗎,亞哈?他打發人帶給你那些蠻橫話(第 5-6 節),那時可曾當你是兄弟?他若打了勝仗,會稱你為兄弟嗎?若不是他落得山窮水盡,會在你面前俯首稱臣嗎?你豈能被這虛假的投降所矇騙呢?兄弟這個詞,使他們聽出了他的口氣(第 33 節),於是就壯著膽,將他領到王面前。既然稱他為兄弟,必讓他活命。唯願可憐的懺悔之人能聽見神稱他們為孩子(耶利米書 3120),從中聽出祂的口氣來,並且有所回應,稱他為父。便哈達既已投降,王就不但給他體面的待遇(王請他上車),還與他結盟(第 34 節):我照此立約,不與神的先知商議,也不與民間的長老商議,也不與自己商議,不提任何要求,而是任由便哈達開條件,仿佛他才是征服者。便哈達的城本可由他的得勝之師隨意支配,他本可索要幾座城池,但他只滿足於收復失地。他本可索要大馬士革的庫存、財寶和武器彈藥,加添本國的財富和實力,但他只滿足於一個小小的便利,得允許在那裡立街市(還要自掏腰包),那只是有名無實的噱頭,不超過亞蘭先前列王在撒馬利亞所得的,儘管他們從未有過像現在這樣的實力來提這要求。他與他立了約,就打發他離去,甚至都不譴責他褻瀆以色列的神,亞哈對神的榮耀一點不關心。注意:功成名就對有些人而言反倒是壞事;他們不知如何利用自己的優勢來服事神,服事那一代人,甚至不知如何顧及自己的真正利益。正所謂: 以 恩 惠 待 惡 人 , 他 仍 不 學 習 公 義 (以賽亞書 2610)。

III。亞哈大赦便哈達,還與他結盟,為此受到譴責。譴責的話由一位先知奉耶和華的名傳給他;猶太人說這位先知是米該雅,這並非不可能,因為亞哈曾抱怨說他單說凶言(228)。這位先知試圖用一個比喻來責備亞哈,希望能叫他捫心自問;拿單(撒母耳記下第 12 章)和提哥亞的婦人(撒母耳記下第 14 章)都曾用比喻責備大衛。為了使他的比喻顯得更為合理,他覺得有必要改扮成一名受傷的士兵。

1. 他費了點功夫使自己受傷,因他不願親手弄傷自己。他吩咐一位先知同僚出手傷他,是他的鄰舍,或作同伴(原文有同伴的意思),並且是奉神的名吩咐他如此行(第 35節);他願意挨打,那人卻不願打他,拒絕了;他覺得別人打先知很起勁,但先知不該互相毆打。我們不能不認為他這樣拒絕,是出於好意:若真要打,那就讓別人打,我不打;我實在不忍心打我的朋友。義人寧可無故挨打,也不願無故打人;但只因他違背了神的明確吩咐(他自己就是先知,因而罪加一等),所以他就要像另一位不順服的先知一樣(1324),被獅子咬死(第 36 節)。這不僅從廣義上表示悖逆之子惹怒神(歌羅西書 36),也是向亞哈表示(想必他聽說了這件事),神對好先知說,你去打他,而他因為放過了他的朋友(也是神的朋友),尚且要受這樣的刑罰,如今神對惡王說,你去打他,他竟然放過了他的仇敵(也是神的仇敵),這惡王豈不是要面臨更重的刑罰?必死的人豈能比神公義嗎?人豈能比造他的主潔淨嗎?(約伯記 417)?豈能比他更有憐憫?我們施憐憫,應當像祂那樣施憐憫,而不是反過來。先知吩咐下一個他所遇見的打他,那人果然打了(常言道:自求傷害,不算冤枉),並將他打傷(第 37 節)。他受了傷,流了血,也許在臉上。

2. 他既受了傷,就用灰蒙臉化裝,叫人看不出他是先知,然後去見王,編個故事說自己犯了罪,與王放過便哈達所犯的罪相同,然後等候王的判決。這故事大致是這樣的:有人(想必是他的上司)將一個戰俘交給他看守,說:若把他失了,你的性命必代替他的性命(第 39 節)。只因他的疏忽,戰俘逃走了。上司要他償命,王是否能格外開恩,放過他呢?王說:當然不能!你可以不接這任務,一旦接了,就當格外謹慎,盡忠職守;沒有辦法(常言道:法律無情),你既怠忽職守,判罰在所難免;你自己定妥了,必照樣判斷你。先知達到了目的,就除去偽裝,使亞哈看出他是先知(第 41 節),並且明確對他說:你就是那人。這是我的下場嗎?不是,是你的下場,是你定妥的。你要按你所說的受審判。神是你的上司,是你的指揮官,祂把那註定要滅亡的人交在你手裡(因他驕傲,又因神的旨意),你不是不小心讓他脫身,而是故意放他走,辜負了所託付給你的,失去了打勝仗的意義;你的性命必代替他的性命(後來果然如此;2235),因你放過了他的性命,你的民也必代替他的民(後來也果然如此;列王紀下 1032-33),因你也放過了他們的性命。他們其餘的罪固然大大削弱自己,但這件事尤其顯眼。有的時候,禁止刀劍不經血,就是懶惰為耶和華行事(耶利米書 48 10)。愚蠢的同情心令國土淪喪。

3. 這裡告訴我們,亞哈聽了這番責備的話,十分生氣。他悶悶不樂地回到撒馬利亞,進了他的宮(第 43 節);他不是真正懊悔,不是思考自己錯在哪裡,並且改過,而是生先知的氣,生神的氣(仿佛對他的判決過於嚴厲),也生自己的氣,雖打了勝仗,仍心情憂悶。神通過天意,治死了王的傲氣,又通過祂的話語,叫另一王即便打了勝仗也覺得掃興。正所謂: 你 們 君 王 應 當 省 悟 ! 當 存 畏 懼 事 奉 耶 和 華 , 又 當  存 戰 兢 而 快 樂 (詩篇 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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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英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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