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本章說的是亞蘭王便•哈達和以色列王亞哈之間的一場戰爭,結果亞哈一勝再勝。整個故事隻字不提以利亞或以利沙;也許耶洗別的怒氣漸消,對先知的逼迫開始冷卻,以利亞稍得喘息的機會。他不再到宮裡露面,神既告訴他以色列中尚有數千義人,超出他的想像,想必他就致力於在各地建立信仰聚會點、信仰學府或先知學堂,望能幫助國民改革,儘管君王和宮廷不願改革。他在各地奔波之際,神恩待國民,使他們接連打勝仗,正如這段故事所說的,並且這是打敗亞蘭王便哈達,就顯得更加精彩,因為他的繼任哈薛要被按立,苦害以色列民。不久以後他們要受亞蘭人苦害,現在卻勝過他們,或者神的恩慈能引導他們悔改,也未可知。這裡說的是:I。便哈達攻打以色列,並提出狂妄要求(第 1-11 節)。II。亞哈憑藉先知的鼓勵和指導,打敗了他(第 12-21 節)。III。亞蘭人捲土重來,亞哈再次得勝(第 22-30 節)。IV。亞哈活捉便哈達,但卻與他議和(第 31-34 節),為此先知責備他,警告他(第 35-43 節)。
便哈達的狂妄要求(主前 900 年)
1-11。1 亞蘭王便哈達聚集他的全軍,率領三十二個王,帶著車馬上來圍攻撒馬利亞;2 又差遣使者進城見以色列王亞哈,對他說:「便哈達如此說:3 你的金銀都要歸我,你妻子兒女中最美的也要歸我。」4 以色列王回答說:「我主我王啊,可以依著你的話,我與我所有的都歸你。」5
使者又來說:「便‧哈達如此說:我已差遣人去見你,要你將你的金銀、妻子、兒女都給我。6
但明日約在這時候,我還要差遣臣僕到你那裏,搜查你的家和你僕人的家,將你眼中一切所喜愛的都拿了去。」7 以色列王召了國中的長老來,對他們說:「請你們看看,這人是怎樣地謀害我,他先差遣人到我這裏來,要我的妻子、兒女,和金銀,我並沒有推辭他。」8
長老和百姓對王說:「不要聽從他,也不要應允他。」9 故此,以色列王對便哈達的使者說:「你們告訴我主我王說:王頭一次差遣人向僕人所要的,僕人都依從;但這次所要的,我不能依從。」使者就去回覆便‧哈達。10 便哈達又差遣人去見亞哈說:「撒馬利亞的塵土若夠跟從我的人每人捧一捧的,願神明重重地降罰與我!」11 以色列王說:「你告訴他說,才頂盔貫甲的,休要像摘盔卸甲的誇口。」
這裡說的是:
I。便哈達聲勢浩大前來攻打亞哈的國,並包圍了他的王城撒馬利亞(第 1 節)。這場糾紛的起因,這裡沒有明說;貪婪和野心一旦成了主導,就不會缺乏藉口。大衛在他的時代幾乎制伏了亞蘭人,使他們成了以色列的附庸國,但只因以色列背離神,亞蘭國就東山再起。亞撒曾經引誘亞蘭人入侵以色列(15:18-20),這次是他們自己決定入侵。引外國軍隊進來,那是十分危險的,子孫後代也許要為此付上慘重代價。便哈達率領三十二個王,可能是他附庸國的王,有義務聽命於他,也可能是與他結盟的,見有利可圖,就來協助他。這麼多小地方的統治者個個自稱是王,使得王這個頭銜顯得很不值錢!
II。二王談判。想必以色列的保障已經離開,不然亞蘭人不可能長驅直入,幾乎沒有遇到抵抗,直到全國中心撒馬利亞;該城剛建成不久,想必沒有堅固的防禦工事,很快就會落到入侵者手裡;雙方都知道這一點,所以:
1. 便哈達極為傲慢,打發人帶給亞哈一個極其狂妄的要求(第 2-3 節)。他打發談判使者進城,告訴亞哈他可以撤去包圍圈,條件是亞哈要附屬於他,不僅要向他進貢,還要將王位轉讓給他,由他隨意待人,包括他的妻子兒女,包括他們當中最虔誠的。他說話的語氣是故意要激怒他們:全都是我的,沒有例外!
2. 亞哈極其怯懦,打發人帶給便哈達一個極其可恥的回應。這回應固然很籠統(便哈達的要求很具體,但他不能具體),但卻是有效的: 我 與 我 所 有 的 都 歸 你
(第 4 節)。可見犯罪的結果:
(1)若不是亞哈犯罪惹怒神離棄他,便哈達不可能提這樣的要求。罪使人陷入如此窘境,得不到神的保護。神若不管轄我們,仇敵就必管轄我們。叛逆神的,就只好當別人的奴隸。亞哈為巴力預備金銀(何西阿書 2:8),公義的神就奪去他的金銀;既然濫用,就當沒收。
(2)若不是亞哈犯罪干犯自己的良心,使得良心也與他為敵,他不可能如此卑躬屈膝。罪惡使人喪膽,變得怯懦。他知道巴力無力相助,又沒有理由指望神相助,因而只要能活命,他什麼條件都可答應。人以皮代皮,只要換得性命,甘願放棄一切;他寧可當乞丐活著,也不願當君王死去。
3. 便哈達見他服軟,傲慢的心膨脹起來,變得更加狂妄蠻橫(第 5-6 節)。亞哈將他所擁有的都堆在他腳前,求他饒命,以為一王必善待另一王,以為只要承認便哈達為尊,他就會滿意,眼下先給足面子,日後還可享用;常言道:對手倒地,獅子就罷休 ;但他並不因此滿意。
(1)便哈達的貪婪程度絲毫不亞於他的傲慢程度,他不僅要轄管,還要擁有,不然就不甘休。他覺得光是屬自己還不夠,還要抓在手裡。既然已經屬自己,他就不願借給亞哈,哪怕只是借一天。
(2)他的惡毒絲毫不亞於他的傲氣。倘若他親自前來選幾樣,也許還能給頭戴王冠的王稍有顏面,但他打發僕人來羞辱他,欺淩他,要搜查王宮,將王宮的寶物盡行奪去;更有甚者,他的僕人奉命而來,不僅要隨意搶奪,還要打聽亞哈特別喜愛哪些人哪些物,然後將這些盡行奪去,令亞哈更加苦惱:將你眼中一切所喜愛的都拿了去。最喜愛的,往往最惹麻煩,最寶愛的,往往最不安全。
(3)他的無理絲毫不亞於他的不義;亞哈投降,他就以為他的臣宰也會投降,也會任由他宰割:“不僅要搜查你的家,連同你僕人的家也要搜查,隨意搶奪。”如今我們得享太平盛世,所擁有的可真正稱為屬自己的,真是感謝讚美神!
4. 亞哈見他越來越狂妄,怯懦的心也開始膨脹;不是變得勇敢,而是變得絕望,寧可丟了性命,也不願如此放棄一切。
(1)他與謀士商議,他們鼓勵他堅決抵抗。他說的話糟糕透了(第
7 節),竟然要他們評理,看便哈達是否蠻不講理,是否在挑釁。此人無緣無故發兵入侵,圍困王城,對他還能有什麼指望呢?亞哈承認他先前過於遷就,希望謀士給他出主意,在這危難關頭應當如何行。他們說的話很勇敢(不 要 聽 從 他 , 也 不 要 應 允 他 ;第 8 節),想必也承諾要堅決站在王一邊。
(2)不過他回絕的語氣還是十分溫和(第 9 節)。他承認便哈達是自己的主:“你們告訴我主我王,我無意冒犯他,也無意收回我已作出的讓步;我先前承諾的,仍然有效,但這次所要的,我不能依從;不屬於我的,我不能給你。”像亞哈這樣厚顏無恥的,居然也敢拒絕,便哈達真是顏面掃地,不過從他的語氣來看,若不是受了百姓的激發,他決不敢這樣做。
5. 便哈達發誓要鏟平撒馬利亞。憤怒的浪潮遇到障礙,變得更加洶湧,發出巨響。他在怒中竟指著他的神明發誓報仇:撒 馬 利 亞 的 塵 土 若 夠 跟 從 我 的 人 每 人 捧 一 捧 的 (第 10 節,新譯本翻譯成:撒瑪利亞的塵土如果夠我部下每人抓一把),攻打撒馬利亞的大軍浩浩蕩蕩,他自信有十足的把握,以為攻城輕而易舉,如捧起一把塵土一般,他定能奪去所有的,就連該城所在的地都能奪去。他如此驕傲自信,又如此陰險殘酷,所以就步步走向滅亡,儘管眼見他滅亡這樣的滿足,這樣的王、這樣的民,一點都不配得。
6. 亞哈回話,斥責他過於自信;他不敢公然藐視他的威嚇,只是提醒他打仗勝負難料(第 11 節):“才開始交戰、才頂盔貫甲的,不可誇口必勝,不可以為必勝,像摘盔卸甲、凱旋而歸的人一般。”這是亞哈說過的話當中最有智慧的話,也是所有人的座右銘;不 要 為 明 日 自
誇 , 因 為 一 日 要 生 何 事 , 你 尚 且 不 能 知 道 (箴言
27:1),戰爭尤其是這樣,以為必勝的,很可能吃敗仗。輕敵是下策,太過自信,容易被打敗。我們的屬靈爭戰也是如此,彼得因為過於自信就跌倒了。只要我們還在這個世界,那就不過是頂盔貫甲,不可像摘盔卸甲的人那樣誇口。常存敬畏的,便為有福(箴言
28:14);永不放鬆警惕的,便為有福。
便哈達被打敗(主前 900 年)
12-21。12 便哈達和諸王正在帳幕裏喝酒,聽見這話,就對他臣僕說:「擺隊吧!」他們就擺隊攻城。13 有一個先知來見以色列王亞哈,說:「耶和華如此說:『這一大群人你看見了嗎?今日我必將他們交在你手裏,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14
亞哈說:「藉著誰呢?」他回答說:「耶和華說,藉著跟從省長的少年人。」亞哈說:「要誰率領呢?」他說:「要你親自率領。」15
於是亞哈數點跟從省長的少年人,共有二百三十二名,後又數點以色列的眾兵,共有七千名。16 午間,他們就出城;便‧哈達和幫助他的三十二個王正在帳幕裏痛飲。17 跟從省長的少年人先出城;便‧哈達差遣人去探望,他們回報說:「有人從撒馬利亞出來了。」18
他說:「他們若為講和出來,要活捉他們;若為打仗出來,也要活捉他們。」19 跟從省長的少年人出城,軍兵跟隨他們;20
各人遇見敵人就殺。亞蘭人逃跑,以色列人追趕他們;亞蘭王便‧哈達騎著馬和馬兵一同逃跑。21
以色列王出城攻打車馬,大大擊殺亞蘭人。
圍城者和被圍者之間的談判既已破裂,戰爭就一觸即發。
I。圍城的亞蘭人由一個醉醺醺的王來指揮,他端著酒杯發號施令:他和諸王正在帳幕喝酒(第 16節),並且正值午時。醉酒是軍人和軍官自古就有的罪。就這個意義而言,千萬不要說今不如昔,儘管今天也是夠糟糕的。若不是他大意,決不會坐下喝酒;而若不是他喝醉,也決不會如此大意。大意,體貼肉體,這兩樣在遠古世界就是密不可分的,在所多瑪時代也是如此;參考路加福音
17:26 等。醉酒是便哈達隕落的前奏,也是伯沙撒隕落的前奏(但以理書第 5 章)。他貪圖肉體情慾,不顧正事,諸王本該在各自的陣地為他而戰,他卻留他們一同飲酒,這樣如何取勝呢?
1. 他一邊喝酒,一邊下令部署人馬,預備攻城器械,準備發動總攻(第 12 節),卻沒有放下酒杯,親自檢查部署情況。 邦 國 啊 , 你 的 王 若 是 孩 童 ,若是這樣的孩童,你就有禍了(傳道書
10:16)!
2. 當被圍的發動反攻時(那時他還遠未戰敗),他一邊喝酒,一邊下令活捉他們(第
18 節),不是殺死(那也許較為容易,較為安全),而是活捉,使對方有機可乘;他的命令何其草率,何其不合理,竟然下令活捉前來議和、重啟談判的人。喝醉酒的往往都是如此忘記規條,忘記打仗的策略和公理。
II。被圍的以色列人由一位受感的先知來指揮,乃是耶和華的先知,是亞哈所恨惡所逼迫的:第 13 節可譯為: 看 哪 , 有 一 個 先 知 來 見 以 色 列 王 。
1. 要觀看,要驚奇!神竟然打發先知前來,向亞哈這樣的惡王傳遞恩慈的話;但他如此行:
(1)是為祂民以色列的緣故;這民雖然大大敗壞,卻仍是祂的朋友亞伯拉罕的子孫,是祂所揀選的雅各的子孫,是聖約之子,尚未見棄。
(2)是彰顯祂的憐憫,向如此作惡、忘恩負義的人行善,或領他悔改,或使他更加不可寬恕。
(3)是治死便哈達的驕傲,限制他的狂妄。亞哈的偶像罪日後自會清算,但便哈達的狂妄罪現在就要懲治;神阻擋驕傲的人(彼得前書 5:5),祂願意說唯恐仇敵惹動我(申命記 32:26-27)。撒馬利亞也許只能有一個先知,他近前來傳話,表示他先前被迫遠離。亞哈在順境中不可能見他,如今亞舍拉的先知中無一人管用,他只好迎見他。他不求問耶和華的先知,神卻派先知不請自來,因他等候施恩(以賽亞書
30:18)。
2. 先知做了兩件事:
(1)激勵亞哈,保證此戰必勝,超過以色列眾長老所能給他的(第
8 節),他們只是承諾站在他一邊。這位先知無名(因他奉神的名說話),他把神的話傳給亞哈,說就在當日,包圍圈必破,亞蘭大軍必敗(第
13 節)。亞哈一聽見先知說:耶和華如此說,想必就開始顫抖,以為是忿怒的話;一聽是施恩的話,頓時士氣大振。先知告訴他戰事有此轉機,是何用意:你 就 知 道 我 是 耶 和 華 ,萬物的主宰。神既然預言一件極不可能發生的事,就證明這是祂的作為。
(2)指教他當如何行,便可獲勝。
[1.] 不要坐等敵軍打過來,要先發制人,突然襲擊他們的陣地。
[2.] 要派遣跟從省長的少年人,都是步兵,人數也不多,只有 232 人,且是沒有經驗的,在人眼中最不可能當突擊隊的;但就是這些人,這些軟弱愚拙的,要成為器皿,叫有智慧的和強壯的羞愧,為的是懲治便哈達的狂妄,同時也避免和防止亞哈的狂妄,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哥林多後書 4:7)。
[3.] 亞哈必須有所表示,證明他信靠神的話,要親自帶隊,儘管在常人眼裡,這是要他冒極大的風險。然而若要得著神應許的好處,就當進到其中去,這是合宜的。
[4.] 他可用別的兵力,一旦少年人得手,便可乘勝出擊。亞哈在撒馬利亞的,能直接指揮的,不過區區七千人(第
15 節)。值得注意的是,這數字和 未 曾 向 巴 力 屈 膝 (19:18)之人的數字相同,儘管也許不是同一批人。
III。結果不出所料。驕傲的亞蘭人大敗,被輕看的以色列人大勝。少年人在正午吃飯的時候突然襲擊亞蘭人,又有那小隊人馬傾巢而出,作為後盾(第
16 節)。便哈達先前輕看他們(第 18 節),一見他們英勇無比,各人遇見敵人就殺,陣角大亂,那驕傲的人竟然不敢應戰,醉醺醺上了馬,逃之夭夭(第
20 節)。看看神如何 挫 折 王 子 的 驕 氣 , 向 地 上 的 君 王 顯 威 可 畏 (詩篇
76: 12)。此時他哪裡顧得上向亞哈索要金銀?哪裡顧得上捧一把撒馬利亞的塵土?最以為穩妥的,往往最膽怯。亞哈自然不放過這個機會, 他 大 大 擊 殺 亞 蘭 人 (第 21 節)。注意:神常常用一個惡人去折磨另一個惡人。
亞哈的愚昧行徑受譴責(主前 900 年)
22-30。22 那先知來見以色列王,對他說:「你當自強,留心怎樣防備;因為到明年這時候,亞蘭王必上來攻擊你。」23 亞蘭王的臣僕對亞蘭王說:「以色列人的神是山神,所以他們勝過我們;但在平原與他們打仗,我們必定得勝。24 王當這樣行:把諸王革去,派軍長代替他們,25 又照著王喪失軍兵之數,再招募一軍,馬補馬,車補車,我們在平原與他們打仗,必定得勝。」王便聽臣僕的話去行。26
次年,便哈達果然點齊亞蘭人上亞弗去,要與以色列人打仗。27 以色列人也點齊軍兵,預備食物,迎著亞蘭人出去,對著他們安營,好像兩小群山羊羔;亞蘭人卻滿了地面。28
有神人來見以色列王,說:「耶和華如此說:『亞蘭人既說我-耶和華是山神,不是平原的神,所以我必將這一大群人都交在你手中,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29
以色列人與亞蘭人相對安營七日,到第七日兩軍交戰;那一日以色列人殺了亞蘭人步兵十萬,30 其餘的逃入亞弗城;城牆塌倒,壓死剩下的二萬七千人。便‧哈達也逃入城,藏在嚴密的屋子裏。
這裡說的是亞哈有神相助,再次打敗亞蘭人,其戰果比先前那次更加輝煌。真奇怪!亞哈是個拜偶像的,卻得了勝,他是個逼迫人的,卻凱旋而歸!神允許惡人興旺,自有祂智慧聖潔的用意,要借此榮耀祂自己的名。
I。先知告誡亞哈要預備另一場交戰(第 22 節)。當時他似乎有所大意,目光短淺。凡是不關心靈魂的,在屬世的事上往往也漠不關心;但神把亞蘭人的企圖顯明給先知,先知就告訴亞哈,亞蘭人來年必再來攻打,企圖挽回面子,報仇雪恨。他囑咐他要自強,預備抵抗,到時便可迎頭痛擊。神固然早已決定勝負,但亞哈仍需努力,不然就是試探神:“你當自強,神必幫助你,使你堅固。屬神以色列的仇敵從不停止作惡,雖有時稍作喘息,仍要向教會口吐威嚇凶煞的話(使徒行傳 9:1)。我們理當時刻警醒,預備仇敵的攻擊,要留心怎樣防備。
II。便哈達身邊的人給他出主意,下一場仗應該如何打。
1. 他們建議他改變交戰地點(第 23 節)。他們相信打敗他們的不是以色列,而是以色列的神明(那時的人對不可見的權勢普遍敬重),但他們對耶和華神卻相當無知:他們說是以色列的諸神,其實祂是獨一的,祂的名也是獨一的;他們說祂只是以色列的神,是本地神明,是專為那民的,其實祂是創造者,是世界的主宰;他們說祂只是山神,只因他們的大先知大衛曾說: 我 要 向 山 舉 目 ; 我
的 幫 助 從 何 而 來 (詩篇 121:1)?又 說 他 所 立 的 根 基 在 聖 山 上 (詩篇 87:1;78:54),不少經文提到聖山(詩篇
15:1;24:3);他們以為他和他們所想像出來的神明一樣,以為他僅限於山地,不能從山上下來,或者不願從山上下來,因而平原作戰的軍隊不受祂眷顧和庇護。外邦人的虛妄就是如此徒然, 無 知 的 心 就 昏 暗 了
, 自 稱 為 聰 明 , 反 成 了 愚 拙 (羅馬書 1:21-22)。
2. 他們建議他更換指揮(第 24-25 節),不再起用憑藉出身當指揮的諸王,代之以憑藉軍功當指揮的軍長,這些人善於打仗,不像諸王只是擺擺樣子。但願人人都從事他所擅長的工,按才幹用人。看來亞蘭人相當富有,人口眾多,經過一場大敗,仍有足夠的資源招募人馬, 馬 補 馬 , 車 補 車 。
III。兩軍進入戰場。便哈達和他的亞蘭人安營在亞弗附近,在亞設支派的地。可能那地已被他佔領,是他父親奪來的(第 34 節),那裡地勢平坦,正合他的意(第 26 節)。亞哈和他的軍隊則駐紮在不遠處(第
27 節)。雙方兵力相當懸殊。以色列只有兩營的人,看上去像兩小群羊羔,人數又少,裝備又差,被人輕看; 亞 蘭 人 卻 滿 了 地 面 ,人多勢眾,車輛裝備俱都齊全。
IV。亞哈受到鼓勵,前去迎戰,儘管亞蘭人占盡優勢,信誓旦旦。有神人奉差遣前來,告訴他這支人數眾多的大軍 必 交 在 他 手 裡 (第 28 節),但不是因他的緣故;他應當明白,他全然配不上神為他所行的。神如此行,不是因為亞哈讚美神或求告神(這些我們都沒有見到),而是因為亞蘭人褻瀆了神,說他是山神,不是平原的神;為此神要替自己報仇,要捍衛祂的尊名。倘若亞蘭人說:亞哈和他的民忘記了他們的神,失去了他的庇護,讓我們去攻擊他們吧!神也許會將以色列交在他們手裡;但他們的盤算大大傷害神無所不能的名,傷害萬軍之耶和華的尊榮,祂豈止是山上和平原的萬軍之主,也是天和地的萬軍之主;他們所引以為傲的龐大軍隊要覆滅,以此為代價,叫他們幡然猛醒。
V。兩軍對峙七日(其間也許亞蘭人在叫囂,以色列人則在顫抖),終於交手,亞蘭人大敗,在戰場上有十萬人死於以色列人的刀下(第
29 節),另有二萬七千在亞弗城牆下以為安全(那是個堅固城,若有敵軍追來,可在城牆上射箭;撒母耳記下 11:24),但是滿以為能保護他們的,反倒成了禍根:城牆倒塌,壓在他們身上,可能因地震所致(迦南地的城邑往往有很高的城牆),他們或喪命,或受傷,或驚魂不定。便哈達滿以為他的城亞弗能抵擋敵軍,結果卻連城牆都沒有,剩餘的軍隊無心戀戰,紛紛逃散,不得不躲起來避難, 藏 在 嚴 密 的 屋 子 裡 ,免得被追兵捉住。可見凡過於自信的,其結果往往是過於膽怯。以色列的神到底是不是平原的神?在他不得不進
嚴 密 的 屋
子 藏 躲 的 那 日 (22:25),就知道了。
31-43。31 他的臣僕對他說:「我們聽說以色列王都是仁慈的王,現在我們不如腰束麻布,頭套繩索,出去投降以色列王,或者他存留王的性命。」32
於是他們腰束麻布,頭套繩索,去見以色列王,說:「王的僕人便哈達說,求王存留我的性命。」亞哈說:「他還活著嗎?他是我的兄弟。」33 這些人留心探出他的口氣來,便急忙就著他的話說:「便哈達是王的兄弟!」王說:「你們去請他來。」便哈達出來見王,王就請他上車。34 便哈達對王說:「我父從你父那裏所奪的城邑,我必歸還。你可以在大馬士革立街市,像我父在撒馬利亞所立的一樣。」亞哈說:「我照此立約,放你回去」,就與他立約,放他去了。35 有先知的一個門徒奉耶和華的命對他的同伴說:「你打我吧!」那人不肯打他。36
他就對那人說:「你既不聽從耶和華的話,你一離開我,必有獅子咬死你。」那人一離開他,果然遇見獅子,把他咬死了。37
先知的門徒又遇見一個人,對他說:「你打我吧!」那人就打他,將他打傷。38 他就去了,用頭巾蒙眼,改換面目,在路旁等候王。39
王從那裏經過,他向王呼叫說:「僕人在陣上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人來,對我說:『你看守這人,若把他失了,你的性命必代替他的性命;不然,你必交出一他連得銀子來。』40
僕人正在忙亂之間,那人就不見了。」以色列王對他說:「你自己定妥了,必照樣判斷你。」41 他急忙除掉蒙眼的頭巾,以色列王就認出他是一個先知。42 他對王說:「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將我定要滅絕的人放去,你的命就必代替他的命,你的民也必代替他的民。』」43
於是以色列王悶悶不樂地回到撒馬利亞,進了他的宮。
這裡說的是以色列人打敗亞蘭人之後所發生的事。
I。便哈達屈膝投降。他哪怕躲在內室,也極其害怕,即便無人追趕,若有可能也定會逃得更遠。他的臣僕見他和他們窮途末路,就勸他無條件投降,甘當俘虜,求亞哈饒過性命(第 31 節)。由臣僕先行嘗試投降,隨後主子見機行事。他們走這步棋,是因為以色列諸王是出了名的寬容,勝過別國:“我們聽說他們都是有憐憫的王,不欺壓臣民(就當時的政權而言,以色列政權是最輕省最溫和的),也不苦待戰俘。”他們對以色列王有這樣的看法,可能是因為他們聽說以色列的神有憐憫有恩典,因而斷定他們的王也必效法他們的神。他們有這樣的看法,這是以色列諸王的榮耀,凡以色列人理當存憐憫之心。“他們都是有憐憫的王,只要投降,也許能放過我們。”可憐的罪人應當由此受鼓舞,在神面前悔改謙卑:“豈不知以色列的神是有憐憫的神嗎?祂豈不是這樣的神嗎?我們理當 撕 裂 心 腸 歸 向 祂 (約珥書
2:13)。”這是福音性質的悔改,源自感念神在基督裡的憐憫:
在 祂 有 赦 免
之 恩 (詩篇 130:4)。便哈達的臣僕在亞哈面前儘量渲染兩點:
1. 將他們的主子說成是懺悔者, 腰 束 麻 布 ,像哀慟之人, 頭 套 繩 索 ,如上刑場的罪犯,假意後悔不該入侵他的國,騷擾他的安寧,並且承認自己配得絞刑。他們表示自己甘願苦修,原先傷害他,現在甘願俯伏在他腳前。很多人作惡不成,就假意懊悔,而一旦作惡得手,就會標榜正義,並且誇耀。
2. 將他們的主子說成是乞討者,乞求活命: 王 的 僕
人 便 哈 達 說 , “ 求 王 存 留 我 的 性 命 (第 32 節)。我縱然終身流放,遠離故鄉,被囚在此,也心甘情願,只求饒我性命。”這真是大大的改變:
(1)境遇變了!從威勢和興盛的高處跌進恥辱、痛苦、貧窮和奴役的深淵!可見世事難料,最高的可瞬間淪為最低的。
(2)脾氣變了!本章開頭是又威嚇,又詛咒,又警告,所提出的要求沒有比他高的;如今卑躬屈膝,一副可憐相,所提出的請求沒有比他低的!先前被他踐踏的,如今卻向他求饒!在順境中最狂妄的,往往在逆境中最膽怯;而心志平衡的人不論在順境還是逆境都是一樣。正所謂:
神 見 一 切
驕 傲 的 人 , 使 他 降 卑 , 將 他 們 一 同 隱 藏 在 塵 土 中 (約伯記 40:11-13)。
II。亞哈愚蠢受降,並且忽然與他結盟。他先前所懼怕的,如今居然這樣討好他,求他憐恤,不由得意起來: 他 還 活
著 嗎 ? 他 是 我 的 兄 弟 ,雖不是一同當以色列人,卻是一同當王:可見亞哈看重王位過於信仰,也過於其它:“他是你的兄弟嗎,亞哈?他打發人帶給你那些蠻橫話(第 5-6 節),那時可曾當你是兄弟?他若打了勝仗,會稱你為兄弟嗎?若不是他落得山窮水盡,會在你面前俯首稱臣嗎?你豈能被這虛假的投降所矇騙呢?”兄弟這個詞,使他們聽出了他的口氣(第 33 節),於是就壯著膽,將他領到王面前。既然稱他為兄弟,必讓他活命。唯願可憐的懺悔之人能聽見神稱他們為孩子(耶利米書
31:20),從中聽出祂的口氣來,並且有所回應,稱他為父。便哈達既已投降,王就不但給他體面的待遇(王請他上車),還與他結盟(第 34 節):我照此立約,不與神的先知商議,也不與民間的長老商議,也不與自己商議,不提任何要求,而是任由便哈達開條件,仿佛他才是征服者。便哈達的城本可由他的得勝之師隨意支配,他本可索要幾座城池,但他只滿足於收復失地。他本可索要大馬士革的庫存、財寶和武器彈藥,加添本國的財富和實力,但他只滿足於一個小小的便利,得允許在那裡立街市(還要自掏腰包),那只是有名無實的噱頭,不超過亞蘭先前列王在撒馬利亞所得的,儘管他們從未有過像現在這樣的實力來提這要求。他與他立了約,就打發他離去,甚至都不譴責他褻瀆以色列的神,亞哈對神的榮耀一點不關心。注意:功成名就對有些人而言反倒是壞事;他們不知如何利用自己的優勢來服事神,服事那一代人,甚至不知如何顧及自己的真正利益。正所謂: 以 恩 惠 待 惡 人 , 他 仍 不 學 習 公 義 (以賽亞書 26:10)。
III。亞哈大赦便哈達,還與他結盟,為此受到譴責。譴責的話由一位先知奉耶和華的名傳給他;猶太人說這位先知是米該雅,這並非不可能,因為亞哈曾抱怨說他單說凶言(22:8)。這位先知試圖用一個比喻來責備亞哈,希望能叫他捫心自問;拿單(撒母耳記下第
12 章)和提哥亞的婦人(撒母耳記下第 14 章)都曾用比喻責備大衛。為了使他的比喻顯得更為合理,他覺得有必要改扮成一名受傷的士兵。
1. 他費了點功夫使自己受傷,因他不願親手弄傷自己。他吩咐一位先知同僚出手傷他,是他的鄰舍,或作同伴(原文有同伴的意思),並且是奉神的名吩咐他如此行(第
35節);他願意挨打,那人卻不願打他,拒絕了;他覺得別人打先知很起勁,但先知不該互相毆打。我們不能不認為他這樣拒絕,是出於好意:“若真要打,那就讓別人打,我不打;我實在不忍心打我的朋友。”義人寧可無故挨打,也不願無故打人;但只因他違背了神的明確吩咐(他自己就是先知,因而罪加一等),所以他就要像另一位不順服的先知一樣(13:24),被獅子咬死(第 36 節)。這不僅從廣義上表示悖逆之子惹怒神(歌羅西書
3:6),也是向亞哈表示(想必他聽說了這件事),神對好先知說,你去打他,而他因為放過了他的朋友(也是神的朋友),尚且要受這樣的刑罰,如今神對惡王說,你去打他,他竟然放過了他的仇敵(也是神的仇敵),這惡王豈不是要面臨更重的刑罰?必死的人豈能比神公義嗎?人豈能比造他的主潔淨嗎?(約伯記
4:17)?豈能比他更有憐憫?我們施憐憫,應當像祂那樣施憐憫,而不是反過來。先知吩咐下一個他所遇見的打他,那人果然打了(常言道:自求傷害,不算冤枉),並將他打傷(第
37 節)。他受了傷,流了血,也許在臉上。
2. 他既受了傷,就用灰蒙臉化裝,叫人看不出他是先知,然後去見王,編個故事說自己犯了罪,與王放過便哈達所犯的罪相同,然後等候王的判決。這故事大致是這樣的:有人(想必是他的上司)將一個戰俘交給他看守,說:若把他失了,你的性命必代替他的性命(第 39 節)。只因他的疏忽,戰俘逃走了。上司要他償命,王是否能格外開恩,放過他呢?王說:“當然不能!你可以不接這任務,一旦接了,就當格外謹慎,盡忠職守;沒有辦法(常言道:法律無情),你既怠忽職守,判罰在所難免;你自己定妥了,必照樣判斷你。”先知達到了目的,就除去偽裝,使亞哈看出他是先知(第 41 節),並且明確對他說:“你就是那人。這是我的下場嗎?不是,是你的下場,是你定妥的。你要按你所說的受審判。神是你的上司,是你的指揮官,祂把那註定要滅亡的人交在你手裡(因他驕傲,又因神的旨意),你不是不小心讓他脫身,而是故意放他走,辜負了所託付給你的,失去了打勝仗的意義;你的性命必代替他的性命(後來果然如此;22:35),因你放過了他的性命,你的民也必代替他的民(後來也果然如此;列王紀下
10:32-33),因你也放過了他們的性命。”他們其餘的罪固然大大削弱自己,但這件事尤其顯眼。有的時候,禁止刀劍不經血,就是懶惰為耶和華行事(耶利米書 48: 10)。愚蠢的同情心令國土淪喪。
3. 這裡告訴我們,亞哈聽了這番責備的話,十分生氣。他悶悶不樂地回到撒馬利亞,進了他的宮(第
43 節);他不是真正懊悔,不是思考自己錯在哪裡,並且改過,而是生先知的氣,生神的氣(仿佛對他的判決過於嚴厲),也生自己的氣,雖打了勝仗,仍心情憂悶。神通過天意,治死了王的傲氣,又通過祂的話語,叫另一王即便打了勝仗也覺得掃興。正所謂:
你 們 君 王 應 當 省 悟 ! 當 存 畏 懼 事 奉 耶 和 華 , 又 當 存
戰 兢 而 快 樂 (詩篇 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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