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以色列諸王和百姓的品行何其惡劣,正如前章所描述的,人們也許會覺得這民既然離棄神,神就該將他們剪除;然而事實正相反,以色列深陷在一個惡王的禍害中,卻得了一個好先知,真是前所未有的蒙福。最狂妄的罪人,非亞哈莫屬,而在責備和警告人的時候最勇敢的先知,又非以利亞莫屬;他的事蹟從本章開始,並且滿有神蹟奇事。舊約歷史書中幾乎找不到比以利亞的心志和能力更加耀眼的;在眾先知中,唯有他得了以諾的尊榮,就是那最早的先知,直接被提,不至見死,又唯有他得了摩西的尊榮,就是那最大的先知,在救主變像時伺候左右。其他先知又說預言,又寫預言書,他是又說預言,又有作為,卻沒有留下任何文字;但他的作為青史留名,勝過其他先知的文字。本章說的是:I。他預言以色列將有饑荒,因為不下雨(第 1 節)。II。在饑荒年神為他預備食物:1. 通過基立溪邊的烏鴉(第 2-7 節)。2. 烏鴉不再叼食,就通過撒勒法的寡婦,她以先知的名接待他,因此得了先知的賞賜;(1)他大大加增她的食物和油(第 8-16 節)。(2)他使她兒子從死裡復活(第 17-24 節)。就這樣,他的事蹟始於審判和神蹟,意在喚醒那深陷在敗壞之中的愚昧世代。
以利亞最早的預言;烏鴉給以利亞叼食(主前 910 年)
1-7。1 基列寄居的提斯比人以利亞對亞哈說:「我指著所事奉永生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起誓,這幾年我若不禱告,必不降露,不下雨。」2 耶和華的話臨到以利亞說:3 「你離開這裏往東去,藏在約旦河東邊的基立溪旁。4
你要喝那溪裏的水,我已吩咐烏鴉在那裏供養你。」5 於是以利亞照著耶和華的話,去住在約旦河東的基立溪旁。6
烏鴉早晚給他叼餅和肉來,他也喝那溪裏的水。7 過了些日子,溪水就乾了,因為雨沒有下在地上。
以利亞的故事開頭有些突兀。一般來說,先知入場時都是簡單介紹他的出身,是誰的兒子,屬於哪個支派,以利亞卻像是從天上掉下來一般,仿佛他和麥基洗德一樣,也是 無 父 無 母 無 族 譜 (希伯來書 7:3);有的猶太人為此猜想他是個天使,直接從天上派下來;不過使徒卻明確告訴我們, 他 與 我 們 是 一 樣 性
情 的 人 (雅各書 5:17),也許不僅表示他具備常有的人性軟弱,也表示就性情而論他是個很有激情的人,比凡人更加熱忱,更為迫切,因而也更適合對付當時那些膽大妄為的罪人:有什麼樣的工,神就預備什麼樣的工人,真是奇妙。粗曠的工需要具備粗曠心志的工人。信仰改革需要像路德這樣的人來破冰。請注意看:
1. 先知的名:以利亞,意思是 耶 和 華 是 我 的
神 ,是祂差遣我,祂必認我,必扶持我,我要帶領以色列歸向祂,唯有祂才能成大事。
2. 住處: 在 基 列 寄 居 的 ,約旦河以外,可能是屬迦得的基列,也可能是屬瑪拿西半個支派的基列,因為基列分給這兩個支派;但他是否出自這些支派則不能確定。他出身不明,但這絲毫不影響他日後的盛名。我們不必問人從哪裡來,應當問他們是什麼樣的人:只要是好人,哪怕出自拿撒勒也沒關係。以色列正在遍體鱗傷之際,神就為他們送來了基列的乳香,送來了那裡的醫生。這裡稱他為提斯比人,提斯比是那裡的一個小鎮。這裡在他故事的開頭講述了兩件事:
I。他預言將有饑荒,並且是又長又痛苦的饑荒;以色列要因此受刑罰,只因他們犯罪。那肥沃的土地因為不下雨,將變得荒蕪,只因住在那裡的人犯罪。他前去將這件事告訴亞哈,不是暗暗告訴百姓,使他們對政權心生不滿,而是向君王宣告,他有權柄施行改革,從而避免刑罰。可能他還責備亞哈拜偶像和別的惡行,告訴他若不悔改,這場災禍就要臨到他的國土。 這 幾 年 必 不 降 露 , 不 下 雨 ,
除 非 我 發 話 1,意思是:直到你再次聽見我說話。使徒教導我們不僅要將此理解為預言,也要理解為禱告;禱告是降雨的關鍵(雅各書 5:17-18)。他迫切禱告(對以色列的悖逆充滿聖潔的義憤,又為神的榮耀大發熱心,因他們公然蔑視神的審判),叫天不下雨,於是照他所求的,天空像銅一般,直到他再次禱告,天就降下雨來。經上說(啟示錄
11:6)神的見證人
有 權 柄 在 他 們 傳 道 的 日 子 叫 天 閉 塞 不 下 雨 ,就是借用這裡的故事。以利亞讓亞哈知道:
1欽定本將第 1 節下半句譯為:這幾年必不降露,不下雨,除非我發話。
1. 亞哈所離棄的耶和華神,是以色列的神。
2. 祂是永生的神,不像他所拜的假神,那些都是死的啞巴偶像。
3.他自己是神的僕人,奉差遣傳祂的話:祂是 我 所 事
奉 的,我站立在祂面前。也可理解為:現在我代表祂,奉祂的名說話,要抵擋巴力的眾先知和亞舍拉。
4. 以色列國雖暫時平安興旺,但神很不喜悅他們拜偶像,因此祂要管教他們,使天不下雨(一旦祂將雨水收回,他們所服事的假神就無能為力,
外 邦 人 虛
無 的 神 中 有 能 降 雨 的 嗎 ? 耶利米書 14:22),從而證明假神的無能,證明離棄真神之人的愚昧,竟然追捧那不能賜福也不能降災的;並且他起誓為證: 我 指 著 永 生 耶 和 華 以 色 列 的 神 起 誓 ,好叫亞哈聞言就心生敬畏;此事成就,關係到神的永生。
5. 他讓亞哈知道他的話大有功效: 除 非 我 發 話
。他奉神的名說話,所說的帶有何等的威嚴,儼然是個深明先知使命的人: 我 今 日 立 你 在 列 邦 列 國 之 上 (耶利米書
1:10)。可見禱告的能力,又可見神話語的信實, 祂 使 祂 使 者 的 謀 算
成 就 (以賽亞書 44:26)。
II。他自己在饑荒中得眷顧。
1. 他如何藏匿。神吩咐他去 藏 在 基 立 溪 旁 (第
3 節)。這其中的用意不是保全他的性命,因為亞哈似乎沒有立即尋索他的性命,而是對百姓的一種刑罰,倘若他公開露面,就必成為眾人的祝福,又能教導又能代求,因而縮短災禍的日子;但神決意要這場饑荒持續三年半,所以他命定以利亞藏起來,免得有人哀求他收回審判,因他說過,這場審判的執行取決於他發話。 神 何 時 論 到 一 邦 或
一 國 說 , 要 拔 出 、 毀 壞 (耶利米書 18:7),就必用各樣方法挪去原本要站在破口轉離祂怒氣的人。神若吩咐好人和好的傳道人躲起來,百姓就遭殃了。一旦神有意降雨在地上,祂就吩咐以利亞 去 使 亞 哈 得 見 他 (18:1)。現在,他聽從神的吩咐,來到一個沒有人煙的所在獨自居住,無人發現,也許藏在溪邊的蘆葦叢中。倘若天意叫我們隱居獨處,我們就當順從;若不能發揮作用,就當耐心,若不能為神作工,就當為祂靜坐。
2. 他如何得吃的。他在那裡雖不能作工,無所事事,只能默想禱告(有助於預備他日後發揮作用),但他還是要吃飯,因他仍在盡本份,
以 神 的 信
實 為 糧 , 在 饑 荒 的 日 子 必 得 飽 足 (詩篇 37:3,19)。那代表教會的婦人逃到曠野時也受到眷顧, 在 那 裡 被 養 活 一 載
二 載 半 載 (啟示錄 12:6,14),就是三年半,剛好相當於以利亞藏身的日子。神吩咐以利亞喝溪裡的水,又吩咐烏鴉供養他(第 4 節),烏鴉果然如此(第 6 節)。由此可見:
(1)所得的供應又多又好,從不間斷,每日兩次有餅有肉,乃是每日的食糧。他所得的想必不如亞舍拉眾先知所得的那樣奢華,他們都是
耶 洗 別 供 養 的 (18:19),但勝過其他耶和華眾先知所得的,俄巴底只用餅和水供養他們(18:4)。人若講究食物,喜愛美味佳餚,那就不配當神的僕人,尤其是不配當他的先知僕人;只要能吃飽,粗茶淡飯也無所謂;與其眼紅那些吃好喝好的,還不如思想有多少比我們強的,條件比我們差,仍活得愉快,這樣便可隨遇而安。以利亞早晚兩次有食物送來,每次只送一餐,這是要他學會不為明天憂慮。唯願生活拮据的,都能學會仰望天意,信靠神提供當日的食糧,為今日的食糧感謝神,明天自有明天的糧。
(2)提供食物者真是不可思議:由烏鴉叼食給他。俄巴底和以色列其餘沒有向巴力屈膝的人本可歡喜供養以利亞,但他既然獨處,就必須用不同尋常的方式得吃的。他是施洗約翰的預表,約翰以蝗蟲野蜜為食。神本可打發天使來服事他,後來也果然如此(19: 5),他對我們的救主也是如此(馬太福音 4:11),但他選擇打發另類的有翼使者,表示他可隨己意使用各樣器皿,成就祂的用意,無論是最卑微的,還是最強大的,都一樣有效。如果有人問烏鴉從何處得食物給他,如何得,如何烹煮,是否偷來的,我們就當像雅各那樣回答說:
耶 和 華 我
們 的 神 使 它 遇 見 好 機 會 得 著 的 (創世記 27:20);大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祂,世界和其中所居住的也都屬祂。但為何要用烏鴉呢?
[1.] 烏鴉是捕食飛禽,吃起東西來貪得無厭,極有可能奪他的食物,甚至啄出他的眼珠來(箴言 30:17);但參孫的謎語再次有了答案: 吃 的 從 吃 者 出 來 (士師記
14:14)。
[2.] 烏鴉是不潔淨的動物。按照律法, 烏 鴉 與 其 類 (利未記
11:15)都不可吃,但以利亞並不覺得烏鴉所帶來的食物不潔淨,反倒 只 管 吃 ,並且謝恩, 不 為 良 心 的 緣 故 問 什 麼 話 (哥林多前書
10:27)。挪亞的鴿子對他而言是個忠心的使者,勝過他的烏鴉,但在這裡,卻是烏鴉成了以利亞又忠心又誠信的使者。
[3.] 烏鴉以昆蟲和腐肉為食,卻給先知帶來人的食物,並且是健康食品。若有人給別人帶來每日的食糧,自己卻吃那 不 足 為 食 物 的 (以賽亞書
55: 2),那就真是可惜了。
[4.] 烏鴉只能帶來少量零星的食物,但以利亞很滿足,雖不是大餐,仍心存感恩。
[5.] 烏鴉撇下自己的小鳥,不餵養它們,只要神喜悅,它們就供養他的先知。少壯獅子和少壯烏鴉還缺食忍餓,但敬畏耶和華的樣樣都不缺(詩篇
34:10)。
[6.] 烏鴉自己從神得供養(約伯記 38:41;詩篇 147:9),現在就來供養先知。我們和我們的家人不都經歷過神特別的恩惠嗎?唯願我們因此心存感恩,並且因祂的緣故善待凡屬祂的人。唯願我們從中學會:第一,承認神對一切被造之物有絕對的主權,祂或行審判,或施憐憫,都可隨己意使用萬物。第二,在逆境中鼓勵自己信靠神,千萬不可懷疑祂。祂有能力在曠野設擺宴席,叫烏鴉給祂的先知當食物供應商,當廚師,當侍者,照樣也有能力按祂的豐盛和榮耀,為我們提供一切所需。
以利亞就這樣, 獨 自 吃 他 一 點 食 物 (約伯記 31:17),有很長一段時間;他用普通方式在溪中取水,水乾了,但用神蹟方式所得的仍在繼續。自然的能力有限,自然之神的能力無限。以利亞的 溪 水 乾 了 , 因 為 雨 沒 有 下 在 地 上 (第 7 節)。天不給力,地自然也不給力,人間的福樂都是如此,在最需要的時候就失去,好比夏日的溪水(約伯記 6:15)。然而 有 一 道 河 , 這 河 的 分 汊 使 神 的 城 歡 喜 (詩篇
46:4),永不乾涸,那是活水的 泉 源 , 直 湧 到 永 生
。主啊, 請 把 這 水 賜 給 我 們 (約翰福音 4:14-15)!
撒勒法的寡婦(主前 908 年)
8-16。8 耶和華的話臨到他說:9 「你起身往西頓的撒勒法去,住在那裏;我已吩咐那裏的一個寡婦供養你。」10
以利亞就起身往撒勒法去。到了城門,見有一個寡婦在那裏撿柴,以利亞呼叫她說:「求你用器皿取點水來給我喝。」11 她去取水的時候,以利亞又呼叫她說:「也求你拿點餅來給我!」12 她說:「我指著永生耶和華-你的神起誓,我沒有餅,罈內只有一把麵,瓶裏只有一點油;我現在找兩根柴,回家要為我和我兒子做餅;我們吃了,死就死吧!」13
以利亞對她說:「不要懼怕!可以照你所說的去做吧!只要先為我做一個小餅拿來給我,然後為你和你的兒子做餅。14 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罈內的麵必不減少,瓶裏的油必不缺短,直到耶和華使雨降在地上的日子。」15 婦人就照以利亞的話去行。她和她家中的人,並以利亞,吃了許多日子。16 罈內的麵果不減少,瓶裏的油也不缺短,正如耶和華藉以利亞所說的話。
這裡說的是以利亞得著進一步保護,在他隱居時得著進一步供養。凡是以神為友的,得祂保護和供養的, 遇 見 災 害 饑 饉 , 就 必 嬉 笑 (約伯記 5:22)。基立溪水乾了,但神對祂百姓的關愛和恩惠永不乾涸,永不落空,仍然一如既往,凡認識祂的,仍從中得益處;參考詩篇
36:10。基立溪乾了,約旦河沒有乾,神為何不打發他去那裡呢?這定是因為祂要顯出祂有很多方法供養祂的百姓,並不限於一種方法。如今神要在他與人交往的地方、有機會發揮作用的地方供養他,不像先前那樣如活埋一般。請注意看:
I。他奉差遣要去的所在:撒勒法,那是西頓的一個城,在以色列地的境外(第 9 節)。我們的救主提到過這點,作為一個遠古的明證,證明神有意在日子滿足的時候恩待可憐的外邦人: 當 以 利 亞 的 時 候 ,
以 色 列 中 有 許 多 寡 婦 (路加福音 4:25-26),其中有的也可能會將他藏匿在家中,但神差遣他去一個西頓的城,外邦人的城,將尊榮和祝福帶到那裡,他因此(按萊福特博士1的說法)就成了外邦人的第一位先知。以色列用列國的偶像敗壞自己,比列國更甚,公義的神就叫
他 們 的 過
失 成 就 天 下 的 富 足 (羅馬書 11:12)。以利亞被國人所恨,所驅趕,所以就轉向外邦人,眾使徒後來得了命令,也是如此行(使徒行傳 18:6)。但為何要到西頓的城呢?可能因為以色列眼下最大的罪就是拜巴力,而巴力就是耶洗別前不久從那裡引進的,她是西頓人(16:31);所以以利亞要到那裡去,好叫摧毀那偶像的也從那裡來:我從西頓召出我的先知來,召出改革者來。耶洗別是以利亞最大的敵人,但神卻在她的家鄉為他找藏身之處,為的是向她表明她的惡謀不能得逞。基督到過 西 頓 的 境 內 ,那是他唯一一次到外邦人那裡去(馬太福音
15:21)。
1 約翰·萊福特(1602–1675):英國神職人員,猶太拉比學者。
II。指定要接待他的那位,不是西頓的富商或大官,也不像俄巴底那樣,是亞哈的家宰供養先知,而是一位窮困潦倒的寡婦,神吩咐她來供養他,就是說神使她具備供養他的能力和意願。神用獨特的方式啟用
世 上 軟 弱
的 , 愚 拙 的 (哥林多前書 1:27),賜尊榮給他們。他尤其是寡婦的神,多多供養她們,所以她們也當努力回報。
III。他在那裡得供應。天意使然,叫這寡婦剛好在城門口遇見他(第 10 節);從這裡所描述的她和以利亞之間的對話,我們可以看出:
1. 她的處境和個性:
(1)她很貧窮,很潦倒。她的養生之物只有一小團麵,一點油,很需要接濟,因為普遍饑荒,只剩最後一點了。一旦吃完僅剩的一小點,她似乎就會餓死,她和她兒子都會餓死(第
12 節)。她沒有燃料,只能在街上撿柴,她沒有僕婢,只能自己去撿(第 10 節),實在很需要接濟,而不是接濟別人。以利亞奉差遣到她那裡去,好叫他還是倚靠天意活著,正如烏鴉供養他的時候那樣。神打發先知到她那裡,表示十分同情他使女的遭遇,不是向她乞討,而是在她那裡寄居,並且高價支付飯錢。
(2)她很謙卑,很勤奮。他遇見她的時候,她正在撿柴,預備烤餅(第
10,12 節)。她想起自己的處境,卻並不埋怨生活艱難,也不責怪上天不下雨,
而是盡己之力隨遇而安。這樣的性情在災禍的日子最能預備自己領受神的尊榮和拯救。
(3)她很有愛心,很慷慨。這位陌生人請她去給自己取水來喝,她聞言欣然前往(第
10-11 節)。她不推說眼下水源短缺,也不問他用什麼來換取這一點水(當時的水很值錢),也不暗示說他是個陌生人,是個以色列人,也許西頓人不願和以色列人來往,正如撒馬利亞人不願和他們來往一樣(約翰福音
4:9)。她也不推說自己餓得無力,不推說她有急事要辦,不說她有別的事要做,而是放下柴火,去為他取水,可能她被他的穩重神情所動,因而是心甘情願的。我們理當隨時善待人,哪怕是陌生人;若沒有能力接濟落難之人,至少應當隨時為他們效力。一杯涼水在我們也許是舉手之勞,但也必不會沒有賞賜。
(4)她對神的話很有信心。她已經告訴先知她只有很少的餅和油,只夠自己和她兒子吃,可他還是要她拿餅給他,而且是先給他,然後再為她和她兒子做,這是大大考驗她的信心和順服。仔細想來,在這樣的小事上也能表現出極大考驗來。她大可說:
「要讓孩子先吃;愛心始於本家。你不能指望我會給你,因我只有那麼一小點,一旦吃完,真不知到哪裡去得。」她比拿八更能理直氣壯地說: 我 豈 可 將 餅 和 油 給
我 不 知 道 從 哪 裡 來 的 人 呢 (撒母耳記上 25:11)?以利亞確實提起了 以 色 列 的 神 (第 14
節),但這在西頓人心目中算什麼呢?即便她尊重耶和華的名,視以色列的神為真神,但她怎能確信這陌生人是祂的先知、有權柄奉祂的名說話呢?說不定是個挨餓的流浪者在欺騙她。但她將這些都撇在一邊,她順從他所求的,信靠他所承諾的:照以利亞的話去行(第
15 節)。 婦 人 , 你 的 信 心 是 大 的 (馬太福音 15: 28)! 這 麼 大
的 信 心 , 就 是 在 以 色 列 中 , 我 也 沒 有 遇 見 過 (馬太福音
8:10)。她的信心甚至超過了將僅有的兩個小錢扔進聖殿府庫的那位寡婦。她相信先知的話,相信她不會有任何損失,反倒會加倍得償。人若因為神的應許而甘冒風險,就會坦然在事奉祂的過程中全力以赴,倒空自己,哪怕只有一小點,也會把祂所當得的給祂,先把祂的那部份給祂。與神交往,就當憑信心;要先求祂的國,其餘的都會加給我們。按照律法,初熟的果子歸神所有,十分之一要先留出來,搖祭要先獻上(民數記
15:20-21)。她的信心大大加增,直到否定自我,仰望神的應許,這是恩典國度的神蹟,絲毫不亞於她的油在自然國度大大加增這樣的神蹟。若有人能這樣,在沒有盼望的情況下仍然相信,並且在盼望中順服,這人便為有福。
2. 神眷顧她的客人: 罈 內 的 麵 必 不 減 少
, 瓶 裡 的 油 必 不 缺 短 ,因著神的能力,越是向外取,越是多多加添(第 16 節)。按皓爾主教的說法,生長在地裡的五穀和橄欖從未這樣加添過,這裡卻是越用越多;然而常見的自然規律中 種 地 的 種 子 多 多 加
增 (哥林多後書 9:10),也體現神的權能和良善,不可因為常見就視若不見。食物和油是越用越加增,不是越囤積越加增;正所謂: 有 施 散 的 , 卻 更 增 添
(箴言 11:24)。神只要稍微賜福,人就極其富有,超出想像;反之也一樣,神只要稍微吹去,人雖有萬貫家產,也必歸於無有;參考哈該書
1:9;2:16。
(1)這是先知的供養。他每日的食糧仍是神蹟。先前他吃的是餅和肉,現在他吃餅和油(油在當時就如我們現在的乳酪一般)。嗎哪又是餅又是油,因其
滋 味 好 像
新 油 (民數記 11:8)。為此以利亞心存感恩,儘管他曾經每日兩次吃肉,現在沒有肉。若有人離不開吃肉,每日至少吃一次,只因習慣吃肉,這樣的人不能心滿意足和以利亞一同搭食,也不能靠神蹟活著。
(2)這是窮寡婦和她兒子的供養,是賞賜她接待先知。善待神的百姓和祂的傳道人決不吃虧;她接待了先知,就得先知的賞賜;她給他房間住,他就為她全家提供食物,作為酬勞。基督曾經應許那些向祂開門的,說祂要
進 到 他 們
那 裡 去 , 祂 與 他 們 , 他 們 與 祂 一 同 坐 席 (啟示錄 3:20)。祂和這裡的以利亞一樣,凡歡迎祂的,祂就帶食物來,不只是自己享用,也給他們享用。可見賞賜與事奉相稱。她為先知慷慨做餅,就為自己和她兒子大得獎賞。亞伯拉罕將他僅有的兒子獻給神,神就說他必成為多國之父。因敬虔或愛心的緣故付出的,必加倍得償。這窮寡婦為先知預備一頓淡飯,就得了大獎賞,她和她兒子吃了許多日子(第
15 節),超過兩年,遍地饑荒的時候,並且從神的特別恩惠得吃的,在以利亞的陪同下享用,實在是加倍的甜美。經上應許凡信靠神的,都必在急難的時候不致羞愧,在饑荒的日子必得飽足(詩篇
37:19)。
寡婦的孩子從死裡復活(主前 908 年)
17-24。17 這事以後,作那家主母的婦人,她兒子病了;病得甚重,以致身無氣息。18 婦人對以利亞說:「神人哪,我與你何干?你竟到我這裏來,使神想念我的罪,以致我的兒子死呢?」19
以利亞對她說:「把你兒子交給我。」以利亞就從婦人懷中將孩子接過來,抱到他所住的樓中,放在自己的床上,20 就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我的神啊,我寄居在這寡婦的家裏,祢就降禍與她,使她的兒子死了嗎?」21 以利亞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我的神啊,求祢使這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22 耶和華應允以利亞的話,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他就活了。23 以利亞將孩子從樓上抱下來,進屋子交給他母親,說:「看哪,你的兒子活了!」24
婦人對以利亞說:「現在我知道你是神人,耶和華藉你口所說的話是真的。」
這裡說的是這寡婦因善待先知,就得了進一步的賞賜;她兒子死了,又得復生,歸還給她,仿佛是小事一樁。請注意看:
I。孩子病死。看來這是她的獨生兒子,是她身為寡婦的唯一安慰。這兒子因神蹟的緣故能吃飽,卻不能免於病痛和死亡。 你 們 的 祖 宗 在 曠 野
吃 過 嗎 哪 , 還 是 死 了 , 但 有 天 糧 , 叫 人 吃 了 就 不 死 (約翰福音 6:49-50)。這場災難臨到這寡婦,像是身上的一根刺,免得她因所得的恩惠和尊榮就趾高氣揚。
1. 她照顧了大先知,被用來供養他,本指望有耶和華的賜福,但卻失去了兒子。注意:如果我們遇到極大的苦楚,哪怕是在盡本份的路上,在出色服事神的路上,不要覺得奇怪。
2. 她因來自天上的特別賜福,自己因神蹟得了照顧,持家沒有憂慮;正在諸事順利之際,大禍臨頭。注意:即便我們得了神恩惠和良善的最大明證,即便在那時也應當具備天意責罰的心理準備。我們的山並非穩固,是可挪移的,所以在這個世界上,總要
存 戰 兢 而
快 樂 (詩篇 2:11)。
II。她因這場災禍向先知悲切哀哭。看來這孩子是忽然死的,不然定會在他生病時求以利亞醫治;如今孩子死了,死在她的懷裡,她就與先知理論,更多是發洩她的憂愁,而不是指望解脫(第
18節)。
1. 她說話帶有衝動的語氣:「 神 人 哪 , 我 與
你 何 干 ? 」她在預備餓死時說起她和她孩子的死,那時的語氣十分鎮定:「 我 們 吃 了
, 死 就 死 吧 (第 12 節)!」現在孩子死了,不如餓死那樣悲慘,她卻極其心煩。禍患尚在遠處,人們往往輕描淡寫,
現 在 禍 患
臨 到 你 , 你 就 昏 迷 (約伯記 4:5)。那時她說話從容,現在說話急躁;孩子的死對她是個意外,一旦禍患忽然臨到,出其不意臨到,在平安和順境中臨到,就很難保持鎮定。她稱他為 神 人 ,卻與他爭論,仿佛孩子的死是他造成的,恨不得再也不要見到他,將以往的憐憫和神蹟全然忘卻:“我哪裡得罪了你(有人這樣理解)?我哪裡冒犯了你,哪裡做得不好? 要 指 示 我 , 你 為 何 與 我 爭 辯 (約伯記
10:2)?”
2. 但她說話也帶有懺悔的語氣:“ 你 到 我 這 裡 來 , 是 要 想 起 我 的 罪 來 嗎 1?你想起我的罪來,那是災禍的因,我想起我的罪來,那是災禍的果。”也許她知道以利亞曾求神攻擊以色列,如今意識到自己有罪,可能先前拜過西頓的巴力,就以為他也求神攻擊她。注意:
(1)神一旦挪去我們的安慰,就是想起我們的罪來,也許是我們幼年的罪孽(約伯記
13:26),儘管是遙遠的過去。孩子的死,皆因我們犯罪。
(2)神想起我們的罪來,其本意是叫我們想起自己的罪來,並且悔改。
III。先知因這件事向神求。他不回答她的責怪,不知如何回答,就將這件事擺在神面前。他從母親懷裡接過死了的孩子,放到自己床上(第
19 節)。也許他曾經特別關愛這孩子,這場災禍令他十分難過,不只是同情。他退到自己的房間:
1. 謙卑與神理論(第 20 節)。他明白死亡擊打,都有神的使命:
祢 降 禍 與 她 ,這樣的災禍在城裡或在家裡,哪一樣不是耶和華之所為呢?他祈禱的依據是可憐的母親深受大難:“這是 降 禍 與 這 寡 婦 ;祢是這寡婦的神,祢不常降禍與寡婦;這對她是苦上加苦。”他祈禱的依據也是這件事與他自己相關:“ 我 寄 居 在 這 寡 婦 和 家 裡 ;祢是我的神,祢真要降禍給我的大恩人嗎?倘若我到誰家,誰家就死人,我會受人責怪,不再有人敢接待我。”
2. 迫切求神使這孩子復生(第 21 節)。我們在先前從未見過有人從死裡復生,但以利亞憑藉屬靈的本能,竟求神使這孩子復生;但這不是叫我們也做類似的事。大衛又禁食又禱告,卻不指望他的孩子復生(撒母耳記下
12:23),以利亞有能力行神蹟,大衛沒有。 他 伏 在 孩 子 的 身 上,表示他極其迫切,很希望孩子復生,恨不得用自己的氣息和溫暖,使生命之氣進入他的身
體;這也是一個兆頭,表示神憑藉祂的大能和恩典,叫死氣沉沉的靈魂復活,活出屬靈的生命;聖靈降臨到他們,覆蓋他們,賜生命給他們。他的禱告十分具體:求祢使著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這清楚表示離開身體的靈魂仍然存在,說明靈魂是不朽的;格勞修斯2認為神行此神蹟,其用意是要表示並且證明靈魂是不朽的,因而使正在苦難中的百姓得鼓舞。
1 第 18 節中「使神想念我的罪」,原文和欽定本均沒有「神」這個詞,「想念」這個詞沒有主語。
2 雨果·格勞修斯(1583-1645):荷蘭法學家,護教學家。
IV。孩子復活,母親大得滿足: 他 就 活 了 (第
22 節)。可見禱告的能力,又可見聽禱告之神的能力, 祂 使 人 死 , 也 使 人 活 (撒母耳記上
2:6)。以利亞把孩子領到他母親面前,想必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所以以利亞說這實在是她的孩子:
你 的 兒 子 活
了 !看哪!這是你的孩子,不是別人的(第 23 節)。於是這良善的婦人叫道: 現 在 我 知 道 你 是 神 人 ;她先前雖然也知道,因他使她的食糧增多,但只因孩子死了,她滿腹牢騷,開始懷疑他是否真是神人(好人不會這樣待她);如今她全然相信,他果真具備神人的能力和良善,再也不懷疑,她要一心一意按他所說的去做,敬拜以色列的神。由此可見,孩子的死(誠如拉撒路的死;約翰福音
11:4)是為了神的榮耀,為了祂先知的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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