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第一章
本書以關於獻祭的律法開始,本章神向摩西指示關於燔祭的事情。這裡記述了應當怎樣獻燔祭以及獻燔祭的種類。I。關於公牛(3-9 節)。II。關於綿羊或山羊為獻祭(10-13 節)。III。關於以鳥為燔祭(14-17 節)。
1-2。1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對他說: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要從牛群羊群中獻牲畜為供物。
1. 這裡假設百姓中是有人願意前來向神獻祭的。獻祭表明了人承認是從神那裡得一切的供應,表明了人承認自己的墮落,以及失喪了神;也表明了人承認對神的倚靠。
2. 這裡關於獻祭的條例,是使人不要沉浸在自己的想像虛幻之中,也不要憑自己奇思異想的方式來獻祭敬拜神,免得人假意想要來榮耀神,卻作出相反的事情,作出不配神榮耀的事情。因此每件事情都應該按著一定的規則來行;這樣,那預表基督的贖罪祭,在時間到來的時候,才更加鮮明。我們也每日以敬虔的禱告與感恩獻上屬靈的祭,承認和接受基督的救贖。
3. 神藉著摩西把律法賜給以色列人;所以,聖經這裡最反復出現的詞語就是,神對摩西說。神可以選擇自己直接對以色列人說話,就像直接告訴他們十誡時一樣;但是神這裡選擇借著摩西說話,因為以色列民當初直接聽見神說話的時候 也是這樣要求;而且神願意使摩西在眾先知之上,使他成為基督的預表;藉著基督,神在這末後的日子對我們說話(來 1:2)。藉著其他的先知,神把各樣的消息或是預言帶給以色列民,但是神藉著摩西把律法賜給以色列;因此摩西的律法代表的是天父公義的審判。另外,神豐富的啟示總是放在瓦器裡,使我們的信心得到試驗,使神的大能在我們的裡面彰顯。
4. 神從會幕裡向他們說話。會幕一建立起來,成為神在以色列中間的住所,表明神對以色列的悅納的記號;神從會幕裡面的至聖所的施恩座向摩西說話。這會幕是神與以色列交通的地方,在那裡以色列敬奉神,神向 他們啟示自己的旨意。同樣在現在,我們藉著話語和禱告,我們也與天父交通,藉著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徒 6:4)。當我們與神說話,我們必須要渴望聽見祂,而且把神的話語看作是神對我們的悅納和極大的恩惠。神呼叫摩西,是要他仔細地專注與聆聽。十誡的道德律法是在何烈山上以極大的威勢,在雷電之中,在極其可畏的景況之中,給以色列民的;但是這裡關於醫治與贖罪的律法,是在施恩座上,相對而言溫柔地給出的;因為其中預表了基督福音的恩典,也代表了生命
與和平。
3-9。3「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就要在會幕門口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4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5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宰公牛;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6那人要剝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塊子。7祭司亞倫的子孫要把火放在壇上,把柴擺在火上。8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肉塊和頭並脂油擺在壇上火的柴上。9但燔祭的臟腑與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燒在壇上,當作燔祭,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如果一個人富有,有能力承擔,若他願意前來獻燔祭來榮耀神,那麼他可以選擇獻公牛,是沒有殘疾的公牛。人若把神看作是最好的,他就應當把自己的財物之中最好的,獻來給神;否則,人就不是把榮耀歸於神。若這人決定要宰殺這牲畜,是為了向神獻祭,而不是為了自己的家人和自己享用,那麼,他就應當遵從這些事情:----
1. 所敬獻的必須是最好的公的牲畜,是沒有殘疾的,是他的牛群之中最好的。這些,是用來敬獻於完美的神,因此,也要是其種類之中最好的。這代表了基督作為贖罪祭時的強壯與純潔,也代表了基督徒在把自己獻給神作為活祭時的內心真誠與生命沒有瑕疵。在屬靈的裡面,我們在基督裡面,這裡那些公母或是殘疾表示的是因罪所帶來的玷污、污穢與缺陷。
2. 牛的主人必須是心甘樂意地前來敬獻。人在信仰之中所作的,若能得神的悅納,必須是出於甘心樂意與愛的心意。神悅納人的願意,悅納那歡欣鼓舞地前來敬獻的人。只有那真誠地渴慕、願意前來,在信仰的活動之中,甘心樂意的人,才能得神的悅納(林後 5:9)。
3. 必須要在會幕的門口敬獻,在那個祭壇的銅壇那裡敬獻。祭物要在那裡成聖,而不是在別的任何什麼地方。人要在那門口敬獻,知道自己本是不配來到神的面前;並以此行動表示承認,除了憑著贖罪祭,人沒有它途能得到神的接納,能來到神的面前,能與神交通。而且這敬獻的活動應當在所有會眾面前舉行,以此為記號,表明神既是在此個人的事奉活動裡,也是在與整個會眾的交通之中。
4. 敬獻的時候,那獻供物的人必須自己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這裡表明和預表了,(1) 象徵著把自己的權利和利益,都藉著這燔祭牲,轉給了神;以實際的這個手所做的行動,表示自己的如此意願和決心。(2)以此承認自己本是該死、配當死的人;也以此表示,若神要求,自己就願意去死;藉此,表示自己的心願:願意服事於神的榮耀,願意歸於神的榮耀,也願意得神的恩惠。(3)也表明對這燔祭牲的依靠;這裡的禮例律法深刻地預表了,那將要來到的偉大的祭牲,使眾人的罪孽都歸於其上,也使眾人都得救贖。這按手之禮(來 6:2)表明、預表了我們在基督裡面的信。敬獻的人,把手放在燔祭牲的頭上,表現了他的渴慕與盼望,期望著自己能夠得救贖與接納。雖然燔祭這裡沒有具體指明某一個具體的罪,如後面其它的祭那樣,但是這裡燔祭是泛指人整個地在罪之下的光景;人把手放在燔祭牲頭上也是承認自己是在罪惡與滅亡的光景之下,承認自己遠離了神,承認自己將要面臨毀滅的歸宿;也藉此向神禱告祈求,儘管自己配當滅亡與該死,但是這所獻的祭牲的死,或許可以得到神的接納,或許可以使自己的罪刑減輕。
5. 燔祭牲要被利未人的祭司殺死;在神的面前宰這公牛,即,祭司要把眼目敬虔地仰望於神,也要歸於神的榮耀。這預表了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要把自己的靈魂,生命,作為祭牲,為我們的罪獻上。彌撒亞我們的君王,必像祭牲一樣被剪除,然而祂卻不是為了自己(但 9:26)。這也表明了我們作為基督徒的,以自己身體獻上為活祭,把我們的敗壞的情感、私慾、以及所有屬肉體血氣的罪惡、污穢、玷污、罪孽,要在神面前殺死、消滅、潔淨。
6. 祭司要把血灑在壇上。因為血是代表生命;這所灑的血是使靈魂得救贖的。這預表了基督獻自己為祭,以及祂對我們靈魂的救贖,成就了神的公義;祂灑的血,顯明祂救贖的榮耀;基督把自己無瑕疵地獻給神。基督所灑的血,使我們憑信而得安慰,使我們的罪得潔淨(彼前 1:2)(來 10:22)。
7. 要剝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塊子。之後,這些要一切全燒在壇上,當作燔祭,獻於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有人(就像那個猶大)會說:“這樣浪費有什麼好處呢?這些好肉為什麼不能用來給窮人,或者給饑餓的家庭,使他們有肉來可以吃飽呢?為什麼就這麼白白地燒掉呢?” 這就是神的旨意;這絕非是我們所能夠反對或嘲笑的。當這獻給神為燔祭,表明的是對神的遵從,表明的是神屬靈的祝福;這絕對比給人做食物要好得多。我們絕不可把敬獻給神的當作是損失。燔祭牲的屠宰和焚燒,也預表了基督所受的極大的苦難;也表明了基督徒們,應當在屬靈的裡面燃起大火,把自己的身體, 靈魂,一切,都獻給神。
8. 這燔祭被稱為馨香的祭。焚燒肉塊的味道其實不好聞;但是這件事,作為對神的旨意的遵從,作為對基督的預表,是為神所喜愛悅納的:祂與敬獻燔祭的罪人和好,也喜悅他們的敬虔。(出 31:17)(詩 104:31)(弗 5:2)(彼前 2:5)。
10-17。10「人的供物若以綿羊或山羊為燔祭,就要獻上沒有殘疾的公羊。11要把羊宰於壇的北邊,在耶和華面前;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羊血灑在壇的周圍。12要把燔祭牲切成塊子,連頭和脂油,祭司就要擺在壇上火的柴上;13但臟腑與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全然奉獻,燒在壇上。這是燔祭,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14「人奉給耶和華的供物,若以鳥為燔祭,就要獻斑鳩或是雛鴿為供物。15祭司要把鳥拿到壇前,揪下頭來,把鳥燒在壇上;鳥的血要流在壇的旁邊;16又要把鳥的嗉子和髒物除掉,丟在壇的東邊倒灰的地方。17要拿著鳥的兩個翅膀,把鳥撕開,只是不可撕斷;祭司要在壇上、在火的柴上焚燒。這是燔祭,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這裡是關於燔祭的其它律法,獻羊或是獻鳥的。那些不富有、不富足的人,可能獻不起公牛,因此他們也可以來獻綿羊或山羊;甚至還有更窮的人,他們也可以來獻斑鳩和雛鴿。在神的律法恩典,與意旨安排之中,都有對窮人的顧念。這些敬獻的牲畜都是溫和、溫柔的種類,它們無害也不侵犯別人,預表了在基督裡面的溫柔與和平,也教導我們應當如此溫柔與和平。這裡的指示有,
1. 關於獻綿羊或山羊。獻這些的方式與獻公牛的方式是同樣的。
2. 關於獻鳥為燔祭。這鳥應是斑鳩或是雛鴿。(1)要把鳥的頭揪下。(2)血要流在壇的旁邊。(3)鳥的髒物等要除掉,扔在倒灰的地方。(4)鳥的身體要燒在壇上。在拯救與救贖的事情上,窮人與富人是一樣的;無論是窮是富,若他們的敬獻是真正出於正直的心,他們都同樣能為神所悅納;(林後 8:12)因 為 人 若 有 願 作 的 心 ,
必 蒙
悅 納 , 乃 是
照 他 所
有 的 ,
並 不 是
照 他
所 無 的 。 這裡,窮人的斑鳩雛鴿,與富人所獻的公牛,都同樣被稱為馨香的燔祭。然而,對神的全身心的愛,盡心,盡性,盡意地愛神,並愛人如己,要比一切燔祭還好得多(路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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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第二章
本章是關於素祭的禮例律法。I。素祭要用澆油的、與加上了乳香的細麵(1 節),或爐中烤的(4 節),或鐵鏊上作的(5,6 節),或煎盤上做的(7 節)。II。應當怎樣來獻素祭,或是用油與乳香的細麵(2,3 節),或是用烤的餅(8-10 節)。III。一些特別具體的事情,關於酵與蜜不可用來獻素祭(11,12 節),關於素祭中不可沒有鹽(13 節)。IV。關於獻初熟之物為素祭的禮例律法(14 節等)。
1-10。1「若有人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要用細麵澆上油,加上乳香,2
帶到亞倫子孫作祭司的那裏;祭司就要從細麵中取出一把來,並取些油和所有的乳香,然後要把所取的這些作為紀念,燒在壇上,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3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
4「若用爐中烤的物為素祭,就要用調油的無酵細麵餅,或是抹油的無酵薄餅。5若用鐵鏊上做的物為素祭,就要用調油的無酵細麵,6分成塊子,澆上油;這是素祭。7若用煎盤做的物為素祭,就要用油與細麵做成。8要把這些東西做的素祭帶到耶和華面前,並奉給祭司,帶到壇前。9祭司要從素祭中取出作為紀念的,燒在壇上,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10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
有的情況下,素祭與燔祭一同獻上,作為燔祭的附屬;比如(出 29:38,39)中每日的獻祭以及平安祭;這些也有奠祭相伴隨(民 15:4,7,9,10);在那些情況之下,素祭的量有準確的規定。但是本章的律法,是關於只獻素祭本身時的情況;當人願意前來表示敬虔的時候,他可以前來獻上素祭。我們在聖經裡看見的第一個獻祭就是這一類的(創 4:3):該 隱 拿 地 裡 的 出 產 為 供 物 獻 給 耶 和 華 。
I。在這裡,這類獻祭的設定,是為了,1. 對窮人的體恤;使那些只能以餅麵為食的窮人也能按著自己的能力前來向神敬獻,在祭壇上獻上神所悅納的供物;正如撒勒法的寡婦為先知以利亞所供奉的;2. 這也是向神對他們所賜的食物表達感激與感恩的心。他們以此表明對神的信靠,對神的感謝,承認神是向他們施豐富的恩惠的;祂賜予人生命、氣息以及食物。因此他們要歸榮耀與神,為表明他們的吃喝都是由於神的恩賜,他們也把食物的一部分敬獻給神為供物。在今天,那些帶著向神感恩的心,把自己的食物贈給饑餓的窮人、為窮乏人捐獻自己的飲食財物的人,也是在這樣來向神敬獻那馨香的素祭。為此,先知悲歎在神的殿中斷絕了素祭和奠祭的可怕後果(珥 1:9),也看重它們能夠恢復或餘剩的極大祝福(珥 2:14)。
II。關於素祭的律法是:----1. 其中的成分必須是細麵與油;這兩者都是迦南地穩定的出產(申 8:8)。如果不是調和煎烤的話,油就要澆在麵上(1 節);如果是烹飪的話,面要與油相調和混合。2. 若不是煎烤的話,油麵裡還要放上乳香,然後一起在祭壇上焚燒作馨香的素祭(1,2 節);這在(林後 2:15)中也講到,福音的傳道人,也在基督裡有馨香之氣。3. 若是烹飪煎烤的話,可以有幾種方式來當作素祭;敬獻的人可以用烤,煎,油麵的調和等等;這些都可以做好帶到會幕來。律法在這裡準確具體地講述了應當怎樣準備這些素祭,即使它們可能很不值錢;這表明了神是多麼看重人敬虔的心與敬虔的行動,即使哪怕是在窮乏之人中所表現出的敬虔。4. 敬獻的人要把這素祭敬獻到耶和華面前,奉給祭司,因為祭司是向神供職敬奉的人。5. 素祭的一部 分要燒在壇上,作為紀念,表明對神豐富恩惠的感謝;這是以火獻的祭。用火燒它們,是表示,他們承認地上的出產本是倚靠於神的,而自己也本是配當得到地裡的出產被火所焚燒的,(即自己不配神所賜的地裡的出產);他們每日得到的食物,是自己所不配的、是神所賜的恩惠。這也要讓他們懂得,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因此神要使兩樣都廢壞(林前 6:13)。要讓他們懂得,人活著,不單是靠食物。這以火所獻的祭,這裡稱為是馨香的素祭;我們屬靈的獻祭 也是如此,是由我們的靈火燃起的愛所獻上,那有極美的香氣、為 神
所 收 納 所 喜 悅 的 祭 物(腓 4:18)。這樣的獻祭是神悅納的(來 13:16)。6. 素祭的其餘部分要給祭司(3,10 節)。這是聖物,因此敬獻者不可自己吃,就像平安祭一樣;而是由祭司及其家人來吃。這樣,神願意那在祭壇服事的人,也依靠這祭壇得口糧,能夠坦然舒心地在神的面前生活。
11-16。11「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有酵;因為你們不可燒一點酵、一點蜜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12這些物要獻給耶和華作為初熟的供物,只是不可在壇上獻為馨香的祭。13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神立約的鹽。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14若向耶和華獻初熟之物為素祭,要獻上烘了的禾穗子,就是軋了的新穗子,當作初熟之物的素祭。15並要抹上油,加上乳香;這是素祭。16祭司要把其中作為紀念的,就是一些軋了的禾穗子和一些油,並所有的乳香,都焚燒,是向耶和華獻的火祭。」
I。酵與蜜都不能用在素祭之中:任何經火的獻祭,都不能包含酵與蜜。1. 在素祭中禁止酵,是為了紀念他們出埃及時所吃的無酵餅。在新約之中,酵常常用來表示驕傲和虛偽;因為它們像發酵一樣膨脹;罪惡與惡意中包含的酸苦,也像是酵一樣。我們要在此謹慎,免得罪像酵一樣玷污了我們屬靈的獻祭。清潔的手要無憤怒地舉起,我們福音的筵席中,也要保持著真誠與真理的無酵餅。2. 雖然迦南是流奶與蜜之地,但是在這裡,素祭中都禁止蜜。因為吃蜜過多,是不好的:
(箴
25:16,27)你 得
了 蜜 嗎 ? 只 可 吃 夠 而 已 。 恐 怕
你 過 飽 就 嘔 吐 出 來 。在這裡,酵代表了罪以及靈中的悲哀憂愁(詩 73:21),蜜代表了肉體和感官的快樂與歡愉。在我們對神的事奉之中,都要避免這兩樣:世界在哀愁中走向死亡,而感官的喜樂是聖潔之愛的仇敵。
II。在所有的素祭之中,一切的供物之中,都要有鹽。祭壇是耶和華的壇,因此之上要常有鹽,使之可以常常使用。這稱為神立約的鹽;正如人們彼此之間立盟約的時候,要有儀式和吃喝的形式;所以神在這裡,在祭壇上表明、確立與他們所立的約(啟 3:20)。祭物所用的鹽不是由敬獻者奉獻,而是由公共的事奉來負責(拉 7:20-22);就像祭壇的柴木一樣。不好的、容易敗壞的食物要用鹽來醃;神在這裡向他們表明他們的祭物的本質。聖徒的生命,就是在神面前的敬獻的活祭,他們的裡面要有鹽,因為凡祭物都要用鹽醃(可 9:49,50);而我們的說話言語,也要常常帶著和氣,仿佛用鹽調和一樣(西 4:6);我們敬虔的信仰的活動與行為,都要好像用鹽調過一樣。向基督的信仰,就仿佛是世界的鹽。
III。關於敬獻初熟之物的指示。
1. 在收穫時供獻初熟之物(申 26:2)。這些敬獻給神,不是要在祭壇上焚燒,而是要給祭司作為他們職分的供奉。這些獻給耶和華作為初熟的供物,其中可以有酵與蜜;只是這些酵與蜜在素祭中禁止。初熟之物的禾穗,這裡特別提到要烘烤(利 23:17)。我們也在(代下 31:5)看見有蜜的初熟的供物帶到神殿來。
2. 初熟之物的素祭。前者是律法所要求必須的,但是這裡的素祭則是要出於心甘情願地獻祭(14-16 節)。若有人,對神的良善和恩惠心存感恩之念,對眼前的收割與豐收向神感恩,可以從田地裡帶來初熟之物,到神的祭壇前,向神獻上素祭;以此表明,自己對神的倚靠和信靠,以及自己願意前來盡事奉的職分之心。(1)那初熟的禾穗應當飽滿,而不應小而乾癟;無論是向神獻什麼,都應獻其種類之中最好的。否則,我們就是在嘲笑神,也是在欺瞞自己;這就像是(拉 1:14)所說的: 行 詭 詐
的 在 群 中 有 公 羊 , 他 許 願 卻 用 有 殘 疾 的 獻 給 主
, 這 人 是 可 咒 詛
的 。 因 為 我 是 大
君 王 , 我 的 名 在 外 邦 中 是 可 畏 的
。 這 是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說 的 。(2)這些新穗子要用火烘過;若是它們成熟了,其中的子粒就會崩開,顯明它們的成熟。(3)油與乳香要放於其上。這或許是在意指屬靈裡面,智慧與謙卑,要放在年輕人的服事上,使他們得蒙神的悅納。神喜悅那屬靈之中初熟的果子,以及他們年輕人所表達出的火熱與敬虔。(4)它們必須像其他的素祭一樣的方式來敬獻給神。必須要有乳香;必須要以火獻上。這兩者有特別的意義。【1】火表明屬靈裡面的熱誠,以及所有敬虔事奉工作的真誠。我們的獻祭要用我們的聖潔的愛之火來點燃;否則那就不是在神面前馨香的祭。【2】乳香表明了基督的中保與使我們成聖;藉著基督,我們敬虔的服事得蒙神的恩典悅納,有芬芳馨香之氣。讚美神,我們這裡看見的所有的禮例都是那將來美好事情的影,正如果實被枝葉掩蓋;今天,我們有這所有的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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