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October 5, 2023

[利未記] 第九章~第十章 (馬太亨利聖經注釋簡本)

 利未記 第九章


 亞倫以及兒子們完成了承接聖職的禮,在本章可是他們供職的事奉,而且是就從滿了七天之後馬上開始。I。摩西(無疑是在神的指示之下) 召了祭司以及眾長老,前來事奉神,並告訴他們的神將向他們顯現(1-7 節)。II。他們按著摩西的指引、神的吩咐,前來事奉。1. 亞倫獻祭,為自己獻贖罪祭,並獻燔祭(8-14 節),然後為百姓、會眾獻祭,並為他們祝福(15-22 節)。2. 神顯明祂的悅納,(1)神悅納眾民:神的榮光向眾民顯現(23 節)。(2)神悅納他們的獻祭:有火降下,燒盡了壇上的祭物(24 節)。

 

1-71到了第八天,摩西召了亞倫和他兒子,並以色列的眾長老來,2對亞倫說:「你當取牛群中的一隻公牛犢作贖罪祭,一隻公綿羊作燔祭,都要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3你也要對以色列人說:『你們當取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又取一隻牛犢和一隻綿羊羔,都要一歲、沒有殘疾的,作燔祭,4又取一隻公牛,一隻公綿羊作平安祭,獻在耶和華面前,並取調油的素祭,因為今天耶和華要向你們顯現。』」5於是他們把摩西所吩咐的,帶到會幕前;全會眾都近前來,站在耶和華面前。6摩西說:「這是耶和華吩咐你們所當行的;耶和華的榮光就要向你們顯現。」7摩西對亞倫說:「你就近壇前,獻你的贖罪祭和燔祭,為自己與百姓贖罪,又獻上百姓的供物,為他們贖罪,都照耶和華所吩咐的。」

 

關於第八天的莊嚴肅穆之禮的指示;新設立的祭司們承接聖職之禮剛剛結束,就開始服事的工作;使他們知道應勤勉於服事的職分,而不可遊手好閒。羡慕、願意承接祭司職分的人,也應羡慕良善的工作;這是一份榮譽,但更應是對事奉工作的熱愛。祭司們沒有耽擱拖延職分的工作,也沒有三心二意地去分心接受朋友家人的祝賀,而是第二天就開始事奉的勞碌;因為他們所承接的聖職,就是要使他們的雙手忙碌。神的屬靈的祭司(就是今日的基督徒),也應當這樣勤勉不斷地工作,在每日之中都全身心地投入在服事裡;他們放棄閒暇的歡愉,而抓緊每日的時間,來為神作服事的事情。見(結 432627)。

1. 摩西鼓勵、告訴他們,神今日將向他們顯現(4 節)。當所有會眾前來聚集,站在耶和華面前時,摩西也告訴他們: 6 節)。雖然,以色列眾民有足夠的理由相信,神必悅納他們照神所吩咐而行的一切事,因為神獎賞那尋求祂的人;但是,若有可能,神以可見的榮光若向他們顯現,那麼他們敬拜、事奉神的心,或許就更能得堅固,也或許再不會轉離去事奉偶像假神。相比於他們,我們基督徒今日是更多地憑信而行,憑信心而不憑眼見。但是,我們確知,神靠近那願意來靠近祂的人;我們信心的獻祭也必得神的悅納;我們的獻祭是屬靈的,我們所得的悅納與獎賞,也是在屬靈的裡面。神的榮光,必向那承接聖職、敬獻自己的人顯現。

2. 摩西預備祭司與百姓,使他們準備好來接受神的恩惠。亞倫及兒子們,以及以色列的長老,都被召來聚集。神顯現自己的榮光,是在神子民及牧師的莊嚴肅穆之會中;那願意看見神榮光的顯現、而得安慰與恩惠的人,他們先要自己前來事奉神。

1)亞倫要預備獻祭的祭物:一隻公牛犢作為贖罪祭。這牛犢或許會使亞倫想起自己在金牛犢事上的罪,看見自己本來是多麼不配大祭司的職分,從而以痛悔、悲哀和羞愧來悔改罪,來尋求己罪的赦免和救贖。

2)亞倫也要告訴百姓,使他們預備好。迄今為止一直是摩西在告訴百姓該怎樣行;但是亞倫現在是神殿裡的大祭司,也當是他們的教師,在有關神的事情上教導他們: 3 節)。亞倫,替百姓通過獻祭向神表達百姓的心意;他也當從神的角度,告訴、教導百姓關於獻祭的禮例律法。這樣,摩西使百姓尊敬並順服亞倫,使他們把亞倫當作在神面前警告、警示他們的人。

3)亞倫首先要獻上自己的贖罪祭,然後才能獻上百姓祭物(7 節)。亞倫現在必須走到祭壇那裡去,

1】亞倫雖然身為大祭司,卻是軟弱的人,因此要首先為自己獻上贖罪祭(來 523);對我們也是一樣:若我們自己沒有與神和好,又怎能期望我們為別人的禱告能蒙神的悅納?人的罪若不被除去、赦免,他的服事也不會被神悅納。想照顧別人靈魂的人,也是如此,先要把自己的靈魂照顧好;對別人靈魂的友善,先要從對自己靈魂友善開始。這也是在(提前 416)中對提摩太的告誡,讓他要救自己,然後才救聽他的人。這裡,大祭司亞倫與所有其他的百姓一樣,都要獻上的對己罪的贖罪祭;然而我們卻有一位大祭司,祂是無罪的,也不需要獻上救贖己罪的贖罪祭。當彌賽亞被當作贖罪祭而剪除,那不是為祂的罪的贖罪祭;祂的內心聖潔無罪。

2】亞倫要為百姓獻祭,獻上他們的供物。 他現在是百姓的大祭司,所以要體恤顧念他們所關心的事;而百姓最關心的事就是與神和好,去除隔在他們與神之間的罪。亞倫必須按著神的吩咐,來為百姓獻上贖罪祭。看這裡神的奇妙恩慈與恩典:祂不僅允許他們來獻贖罪祭,而且是吩咐他們來獻祭;祂不僅接納人與祂和好,而且是要求、吩咐人前來與祂和好。因此,我們無需擔心:若所獻的贖罪之祭,是照著神的吩咐,就必被悅納。

 

8-228於是,亞倫就近壇前,宰了為自己作贖罪祭的牛犢。9亞倫的兒子把血奉給他,他就把指頭蘸在血中,抹在壇的四角上,又把血倒在壇腳那裏。10惟有贖罪祭的脂油和腰子,並肝上取的網子,都燒在壇上,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11又用火將肉和皮燒在營外。12亞倫宰了燔祭牲,他兒子把血遞給他,他就灑在壇的周圍,13又把燔祭一塊一塊地、連頭遞給他,他都燒在壇上;14又洗了臟腑和腿,燒在壇上的燔祭上。15他奉上百姓的供物,把那給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宰了,為罪獻上,和先獻的一樣;16也奉上燔祭,照例而獻。17他又奉上素祭,從其中取一滿把,燒在壇上;這是在早晨的燔祭以外。18亞倫宰了那給百姓作平安祭的公牛和公綿羊。他兒子把血遞給他,他就灑在壇的周圍;19又把公牛和公綿羊的脂油、肥尾巴,並蓋臟的脂油與腰子,和肝上的網子,都遞給他;20把脂油放在胸上,他就把脂油燒在壇上。21胸和右腿,亞倫當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都是照摩西所吩咐的。22亞倫向百姓舉手,為他們祝福。他獻了贖罪祭、燔祭、平安祭就下來了。

 

這是利未人作祭司以後所獻的第一批祭祀,是照神的吩咐與獻祭的律法;獻祭的方式也在這裡特別地記述,表明這是多麼準確地遵照神的指示。

1. 亞倫親手宰牛犢;這是自己的贖罪祭。宰祭牲本是低級祭司的工作,但是亞倫沒有因為自己是大祭司就輕看低微的工作,而是注目於榮耀神的事情:正如摩西在前面七天的時間裡,以自己為榜樣,告訴亞倫應怎樣前來獻祭;亞倫現在也以身作則地來教導自己的兒子們。以行動為榜樣,這是最好的教導人的方式;父母也當這樣教育自己的子女。就像前面摩西所作的,亞倫現在敬獻上各種不同的祭物,按著其各自祭祀之禮,使每樣良善的工作得以成就。

2. 這些敬獻的祭物,是在早上的燔祭以外(17 節)。我們每日晨更與傍晚的服事、敬獻、祈禱,無論是獨自還是與家人一起,都不可用任何的藉口理由來忽視;即使是有特別的事奉工作,也不可打斷我們每早每晚的禱告;不論在服事上加上什麼,這些基本的部分卻不可減去。3. 亞倫把各樣祭物奉在祭壇上,燒這些祭物在壇上(10-20 節);亞倫應似用普通的火點燃來燒,但是突然之間,這慢慢的小火被神降下的大火壓過,一瞬之間,祭物被神的極大的大火燃燒淨盡(24 節)。4. 當亞倫做完自己的服事,獻了贖罪祭、燔祭和平安祭,就舉手向百姓祝福。這也是祭司的職分,其中有基督良善作為的預表:基督來到世上,為我們祝福;當祂離開門徒們升到天上去的時候,祂伸手為他們祝福,也藉著祂向整個屬祂的教會祝福;他們就像是以色列眾民的長老和代表;基督就是我們敬虔信仰的至高祭司。亞倫舉手為百姓祝福,表明他願意、盼望有祝福臨到百姓,那祝福是來自天上,來自神的寶座。亞倫自己沒有權柄施福,而是神憑己意施福給人。亞倫祝福的時候,是從高處下來;基督祝福的時候,是升在天上。

 

23-2422亞倫向百姓舉手,為他們祝福。他獻了贖罪祭、燔祭、平安祭就下來了。23摩西、亞倫進入會幕,又出來為百姓祝福,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24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眾民一見,就都歡呼,俯伏在地。

 

摩西與亞倫一同進入會幕。他們或許是在那裡一同禱告;或許是摩西在那裡告訴亞倫該怎樣做其中的各樣服事----燒金香壇的香,點金燈檯的燈,設置陳設餅的桌台,等等,這樣亞倫也可以指教自己的兒子們前來事奉。當他們一同出來的時候,他們一起為百姓祝福;這百姓此時一定在外面等待渴慕著,得見神的榮光。也正是在此時,在摩西與亞倫共同禱告、為百姓祈求的時候,他們等到了所一直期待的,就是神榮耀的顯現。神榮耀與恩典的彰顯,總是在祂回應人的敬虔的禱告的時候。當基督禱告的時候,天就開了(路 321)。神榮耀的顯現,不是在亞倫獻祭的時候,而是在祭司禱告的時候(如同(代下 513)),當他們禱告讚美神的時候;這表明屬靈祭司的禱告與讚美,勝過燔祭與祭祀,更得神的喜悅。當莊嚴肅穆的會快要結束的時候,摩西和亞倫向百姓祝福了,會眾準備散會了,在這一天快要結束的時候,神的榮光顯現,見證了神對他們的悅納;使百姓滿足,他們所期盼的終於來到。

I。神的榮光向眾民顯現(23 節)。那曾充滿會幕的榮光(出 4034),現在彰顯於在會幕的門口處敬拜的百姓面前,就像一位榮耀的君王,來見期盼的眾民,使他們得以滿足。神在這裡見證了對他們禮物的悅納,也顯明了祂是配得他們的讚美。那照神的吩咐、來勤勉地敬奉神的人,必得見主的榮光,也必得豐盛的安慰與滿足。那以敬虔之信住於神殿中的人,必得見主的榮美。

II。從耶和華面前有火出來,燒盡了祭物(24 節)。這火,彰顯了神對他們的事奉的悅納,正如以後也是如此:在所羅門的祭中(代下 71);在以利亞的祭中(王上 1838)。

1. 火燒盡了祭物。(1)這表明神轉離了祂對他們的憤怒。神的義怒如公義的烈火;這火本應是燒盡百姓的罪孽、燒盡這些罪惡之人;但是,這燒盡了祭物的火,表明了神接納罪人的獻祭,願意救贖和饒恕他們。(2)這表明神進入與他們之約,進入與他們的交通:他們之前吃了獻祭物的一部分;現在,神也用烈火燒盡了祭物的另一部分;這就像是神在與人一同坐席(啟 320)。

2. 這也是那將來美好之事的影。聖靈如火焰降在使徒們的身上(徒 23), 也表明們的服事;就好這裡以此表明接納祭們的事。這聖火也降我們靈魂裡,點燃我們向神的敬虔熱忱的情感;這聖潔的熱誠,燒盡了我們肉體的罪污與情慾,清除了我們的罪;這也是神對我們、以及對我們的服事的恩典悅納的記號。神在我們裡面恩典的工作,也正彰顯了神自己的榮耀。(約一 413 的 靈 從 此 就 知 道 們 是 在 祂 裡 面 , 祂 也 住 在 我 們 裡 面 1)從現在開始,從此以後,所有的獻祭與香都要用這個聖火來點燃。我們用來敬獻於神的,其實本都是出於神。我們應當帶著感恩的心,就是那來自神恩典的聖火,前來敬奉神;否則我們的敬奉就不會被神所悅納。(來 1228 所 以 們 既 得 了 不 能 震 動 的 國 , 就 當 感 恩 , 照 神 所 喜 悅 的 , 用 虔 誠 敬 的 心 事 奉 2)從此,祭司們必須持續地保持清潔、足夠的燈油,使神的這聖火恒久燃燒、永不熄滅。同樣,那得神的恩典與恩惠的人,必須注意,不可撲滅、熄滅聖靈的火焰。

III。這裡我們看見百姓眾民,看見神的榮光與火,被極大地震動,歡呼、俯伏在地。1. 他們表現出極大的喜樂:他們彼此一同歡呼;神與他們如此接近,這是以色列無比的榮耀;(申 47 哪 一 國 的 人 有 神 與 他 們 相 近 , 像 耶 和 華 我 們 的 神 , 在 我 們 求 告 祂 的 候 與 我 們 相 近 呢 2. 他們表現出極其謙卑的尊敬:他們都俯伏在地;卑微地敬拜向他們顯現榮光的神。人對神的態度,若是出於含著罪的畏懼,就會把人拉開,離神越來越遠;反之,人對神的態度,若是出於含著恩典的敬畏,就會使人來到神的面前,俯伏敬拜。現在,這裡,以色列眾民百姓,對神的榮光與神的聖火印象深刻,自己的心中敬畏謙卑;這固然是好;然而,他們不久就又倦怠疲乏,發怨言,遠離神。因為,感官可見的,不能使人的心長久;人靈魂的強健與聖潔,是出於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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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第十章

 

本章記述的事情,對記述利未祭司禮例律法的打斷,就像前面金牛犢的事情,對記述會幕的事情的打斷一樣。I。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的罪與死(12 節)。II。亞倫在這災難之前默默不言(3 節)。III。關於埋葬他們等的事情(4-7 節)。IV。關於祭司前來事奉的時候,不可喝酒的命令(8-11 節)。V。儘管發生這令人不安的事情,摩西囑咐他們仍要去做服事的工作(12 等)。

 

1-21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2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I。拿答與亞比戶的罪:我們必須稱之為大罪,不管在我們的眼中看為怎樣;因為對此罪的懲罰就清楚地顯明這罪是多麼地在神面前看為可憎;我們確知,神的審判是公義的,是按著真理與事實。但拿答亞比戶的罪是什麼呢?這裡所記的事情,就是他們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凡火,這是神不曾吩咐過他們的。(民 34)也是同樣的記述。看起來,他們此時根本就沒有得到任何吩咐,要他們前來上香。的確,他們是在之前已經受了承接聖職之禮,而且,作為祭司,這也是他們的工作職分,來在香壇祭壇前事奉。但是,看起來,開始時整個的服事工作是由亞倫來負責的;因為他親自來宰祭牲(利 981518),而亞倫的兒子們只是在旁邊作幫手(利 991218)。進入會幕的時候,也是摩西和亞倫自己進去(利 923)。但是拿答與亞比戶驕傲於自己所新承接的職分,迫不及待地想要越位去作那個最高、最榮耀的部分;儘管之前這些特別的服事都是在摩西的特別指示之下,都是來自於神的吩咐。他們沒有得到神的吩咐,也沒有去問摩西,覺得自己在會幕門口待的時間夠長了,就擅自主張拿起自己異樣的香,私自進入會幕,用自己的凡火燒香。在(出 309)裡面清楚地禁止在金香壇上奉上異樣的香。在(出3938)我們看見,這些香都應是摩西在保管;而拿答亞比戶沒有知會摩西,也沒有徵得他的許可,就用自己的凡香來供奉,也因此他們的香燒出的煙就稱為凡火。神的確曾要求祭司奉香,但是此時,神並沒有吩咐他們如此行。因此,他們的罪如同(代下 2616)中的烏西雅王,他在神殿中擅自越位來燒香;他們的心中是自己的驕傲和對神的藐視。祭司應當按自己的職分前來燒香(路 19),但是此時在這裡,拿答亞比戶譖越了職位。


2. 他們二人心中的不敬虔,不看重神的吩咐,也使他們更加地愚妄;他們沒有用聖壇上不滅的聖火,就是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的焚燒了祭物的火,那火是用來獻祭並燒香的(啟 85)。反而,他們用的是自己的凡火,神根本沒有吩咐過他們這樣去做。在服事神的事情上,按自己的私意,不按神的吩咐與旨意,是危險的;我們的神指示了來到祂面前的道路,指示了應該怎樣來敬拜祂的方式;若有人恣意妄為,任憑己意,必得神的懲罰。


3. 燒香的事情,應該總是由一個祭司來進行;而他們兩人同時前來燒香,這是錯誤的。


4. 他們所作的事情,草率魯莽,迫不及待。他們急匆匆拿來自己的香爐,沒有尊崇與肅穆的心:當所有人在耶和華的榮耀面前俯伏敬拜的時候,他們覺得自己的職位高貴,不需要像他們那樣使自己卑微。他們離神的會幕很近;這近距離卻使他們失去了尊崇神的心;他們以為,現在既然自己是祭司,就可以任意妄為,隨便自己想怎樣做都可以。


5. 我們有理由設想他們二人此時喝醉了酒,因為接下來緊接著在(8 節)就給出了相關的律法。他們之前在吃平安祭的筵席,其中也有酒的奠祭;此時他們的頭腦或許是輕飄飄的,至少是心裡面因酒而歡愉。他們飲酒,卻忘記了神的律法(箴 315),也因而犯了致命的罪。


6. 無疑,他們那樣做是恣意、愚妄、魯莽的。否則,若他們是出於真誠、無知誤犯的罪,他們應該可以因著之前頒佈的律法(利 423),可以前來為自己獻上贖罪的祭;但是,他們的內心是頑梗愚妄,內心藐視神的尊嚴、權柄與公義,這樣的人必被剪除(民 1530)。

II。對於他們的罪的可怕的懲罰: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2 節)。那燒盡了祭物的火(利 924),也在這裡燒滅了他們;這表明,如果人的救贖與贖罪不被神所悅納,他們就會被神公義的烈火所吞滅。若之前燒盡祭物的火使百姓敬畏,那麼這裡則更應使他們帶著畏懼的心引以為戒。

1. 拿答與亞比戶所受的懲罰之嚴厲。(1)他們都被從神那裡來的火燒死了。罪的工價乃是死。(2)他們都死得極其突然。他們甚至沒有時間求神饒命。雖然神常常忍耐我們的罪,但是有時祂也將懲罰立即施於罪人。神的審判來到的時候,是一瞬之間:愚妄頑梗的罪人把自己帶入速速的滅亡之中,他們也不配有反復悔改的空間。(3)他們死在耶和華的面前;即,在遮蓋施恩座的幔子前面。即使是神的恩典本身,也不容人侮慢,不容人侵犯。那在神面前犯罪的人,也死在神的面前。拒絕神救恩的罪人、被神咒詛的罪人,要在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面前受痛苦(啟 1410);這表明基督也不會為這樣恣意頑梗的罪人作中保。(4)他們死於神的火中,因為他們是以凡火犯的罪。他們藐視了那從耶和華面前而出、燒盡祭物的火,以為其它的火也能可以用來奉神;現在神公義地用他們所不敬的火來滅絕他們,使他們知道神的權能。這樣,那些不願被神恩典的聖火所拯救的人,必被神公義的烈火所滅。他們沒有被燒成灰燼,甚至袍子還在(5 節);而是,仿佛被閃電擊中一樣,他們被立刻治死;這些情況顯明神所用的是大能之火(賽 3023)。(5)聖經後面兩次提到他們都無子(民 34)(代上 24 2)。他們心中驕傲與頑梗,並藐視神;神公義地塗抹他們的名,把他們的自傲置於灰塵之中。

2. 但是為什麼神這樣嚴厲地審判懲罰他們?他們不是亞倫的兒子嗎?不是耶和華的祭司、摩西的侄子、天國所看重的嗎?不是有聖膏油來灑在他們身上,就像是神在人中揀選、為自己所分別出來的嗎?他們不是在承接聖職的七天之中都勤勉地服事,來盡神所差遣的職分嗎?這些事情不能為他們的愚妄頑梗而抵罪嗎?他們還年輕,是初次來進行服事,這些理由或藉口不能使他們的懲罰減輕嗎?而且,最近剛剛分派了許多的事情需要祭司來事奉,而亞倫只有四個兒子;現在兩個兒子死了,那亞倫他們在會幕中事奉的人手就更少了。亞倫的家庭人數因此大大減少,以後的祭司制度也會有後繼乏人的危險。但是,所有的這些,都無法成為犯罪者犯罪的藉口。因為,

1)這是一個極大的冒犯神的罪。這是明明地藐視摩西,以及神給摩西的律法。至今為止,他們所作的每件事情都是按著摩西清楚的指示,都是來自神清楚的吩咐。而這裡,聖經明明地講,他們做了耶和華所沒有吩咐的事情來敬奉神;他們是按著自己的意思,憑己意而恣意行事。神現在教導百姓要順服遵守,按著神的管理來做每件事情,就像僕人做事按著主人的吩咐一樣;然而,這兩個祭司卻自己破壞律法,不遵從神,這樣的事情必受神的審判懲罰。他們的人格品性也使他們的罪更加深重。作為亞倫的長子們,神所選召來事奉的人,他們所犯的這樣的大罪,必不被神忽視。在他罪中是對神之榮耀的視和視;神剛剛顯明滅的火,而他們竟然顧,用自己的凡火來按己意做事。

2)對他們的懲罰是必要的公義,尤其在現在敬拜的禮制剛剛建立的時候。在律法中常常講明,要從民中剪除這些犯罪、藐視神的人;現在神以此事作為神公義的見證。現在獻祭的律法剛剛確立,為免得人被試探引誘、輕忽地對待獻祭,這裡他們二人所受的懲罰,就是對所有其他人的警告;使他們敬畏神,以敬畏肅穆的心,來對待敬拜的所有事情。以此,神顯明律法的莊嚴榮耀,使祭司警醒,小心來對待律法;只有這樣才能免得死亡。這絕不是一個空空的警他們不謹慎謹守也要對這樣的懲罰。疑,件初發的事情,告、避免了人後來的許多犯罪。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徒 51-10)也是如此受神的審判懲罰,因為他們竟然欺哄聖靈,那剛剛新降下的聖火。

3)正如百姓在接受了十誡律法以後,就速速墮入拜偶像的罪;這顯明了律法的軟弱之處,它不能完全去除人的罪。這兩個祭司的犯罪與受審判懲罰,也表明祭司制度在開始建立的時候,也有這樣的不完美的情況,就是它只是預表了基督將作我們的大祭司;而它本身不能遮蓋神公義的烈火。基督作我們的大祭司,祂從來沒有、也從來不會,有任何不完美之處。

 

3-73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4摩西召了亞倫叔父烏薛的兒子米沙利、以利撒反來,對他們說:「上前來,把你們的親屬從聖所前抬到營外。」5於是二人上前來,把他們穿著袍子抬到營外,是照摩西所吩咐的。6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說:「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們死亡,又免得耶和華向會眾發怒;只要你們的弟兄以色列全家為耶和華所發的火哀哭。7你們也不可出會幕的門,恐怕你們死亡,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的身上。」他們就照摩西的話行了。

 

我們可以設想,拿答與亞比戶的死,一定使許多的人都極度震驚;驚慌害怕的神情,表現在他們的面容之上,也一定會有許多困擾的表情。但是不管別人如何,摩西仍然鎮靜謹守,知道當說什麼、當做什麼,沒有任何慌亂或是不悅;就像大衛在(撒下68大衛因耶和華擊殺烏撒,心裏愁煩,就稱那地方為毗列斯‧烏撒,直到今日。)中也是如此。摩西保守自己的靈魂,也知道繼續顧管理神的會幕與聖所。

I。摩西努力使亞倫平靜,在這個時刻,使他仍能保守敬虔的心。摩西是在苦境中出生的兄弟,也知道體恤安慰那軟弱的人,使那心意軟弱的人剛強。

1. 摩西安慰亞倫的話:這就是耶和華所說的。給困境之中的人的最大的安慰,就是直接來自神的話語。這是神所說的話語,沒有人能否認,沒有人能抵抗。若我們仔細仰望神的意旨安排與作為,仔細查看聖經的話語怎樣被成就;若我們仔細比較神的話語、應許與神的工作;我們就可以看見其中的和諧以及絲絲入扣的一致,看見它們怎樣彼此相輝映、相成就。這裡,(1)神在哪裡曾說這樣的話?在(出 1922「又叫親近我的祭司自潔,恐怕我忽然出來擊殺他們。」)中,神說了類似的話語;但是神在整個律法中的旨意和主旨,都是這樣的意思:神是聖潔的神,是大有權柄的神,人應當以聖潔和遵從來敬拜祂,也要按著神所吩咐、指示的道路與方式來敬拜祂。若有人藐視、忽視、蔑視神以及神的律法,必受審判懲罰。神有許許多多的指示都是與此直接有關,比如(出 294344)(出 3414)(利 835)等等。(2神所說的是什麼呢?(神在恩典之中,今日也對我們的心如此說話!): 在 親 中 要 得 榮 耀 首先,每當我們前來敬拜神的時候, 就是作為屬靈的祭司,來到神的面前親近神。這要使我們帶著極其敬虔、肅穆、尊崇和奉獻的心,來靠近神,把自己的心擺在祂的面前。第二,我們的心,要仰望那顯為聖的神,即,讚美神的聖潔;在所有的敬拜之中,仰望神的聖潔、無瑕疵、純潔、極致的完美(賽 813)。第三,我們在敬拜神的時候,神顯為聖;我們是在榮耀祂,因為神的聖潔就是神的榮耀;我們在自潔、肅穆、莊嚴的聚會中敬拜神,我們也就是在所有的眾人面前榮耀祂,表明我們對神之榮耀的信心與盼望,也願其他的一切人被感,也前來靠近祂、榮耀祂。第四,如果我們在敬拜之中不敬虔、不自潔,那麼,神的聖潔榮耀就不顯在我們的敬拜之中;而是,神的聖潔與榮耀將彰顯在我們之上:祂必會懲罰審判那褻瀆神名、輕慢神的人。我們的生命氣息,都是神之所賜;我們仿佛租借之人;如果租金不主動交付,那麼神必會討取。(3)這些話語對現在的此事有什麼具體意義?它們怎樣能使亞倫平靜無語?【1】亞倫應當安靜,因為他的這兩個兒子是罪有應得;他們被從民中剪除,因為他們沒有敬虔自潔、沒有使神的榮耀與聖潔在他們所作的事情中顯出。神的公義,雖在人的身上顯得嚴厲;但是,我們卻不可抱怨,而只要順服。【2】亞倫應當滿足,因為這件事情其實是彰顯了神的榮耀,使世世代代的人都看見神不偏的公義與審判。

2. 摩西的話在亞倫身上的果效:他就默默不言;即,亞倫謙卑忍耐地在此事上順服於神的聖潔旨意;他閉口無言,因為神已經顯明祂的話語。他或許之前有怨言和傷心(就像那些敗壞之人要說的話),但是他明智地壓住了那些,以手捂口,默默無言,因為害怕自己的內心翻騰而使舌頭犯罪。(1)當神糾正我們、修剪我們的罪,我們的職分應當是在這修剪之下順服,默默無語;而不是向神發怨言、與神爭吵,不服從於神的公義,甚至敵視神。我們應當接受神所做的一切;不僅是忍耐,而且是接納----即使是接納神對我們罪惡的懲罰與修剪。就像在(撒上 318)中(儘管那裡的情況,與這裡很不相同),以利所說的話。若我們的兒女得罪了神(伯 84),神使他們受報應、被審判懲罰;我們雖然或會為自己的兒女悲哀,但是我們必須以敬畏的心看待神的公義,不可有任何阻擋或是怨言。(2) 當一顆屬神的靈魂面臨困苦的境地,最好的安慰就是那來自神榮耀的安慰;這安慰平息了亞倫的悲哀,使他在神面前默然無語,沒有任何抱怨。雖然在此事中,亞倫失去了許多;但是,摩西讓他看見,神在此事中得榮耀,因此亞倫沒有任何負面的言語:若神的聖潔榮耀顯出,這也就是亞倫的滿足與安慰。在亞倫的心中,神的聖名、殿、律法、榮耀,遠遠勝過自己家裡的榮譽。不,無論是在這件事,還是在金牛犢的事上,利未都不承認自己的弟兄,也不認識自己的兒女;他教訓雅各神的典章與律法:(申 33910 己 的 未 曾 看 見 。 也 不 兒 女 未 人 謹 守 的 約 。他 要 將 訓 雅 各 , 將 祢 的 律 法 教 訓 以 牧師傳道人和他們的家人,有時受到這樣的試煉,使他們可以作敬虔忍耐以及信靠神的榜樣,使他們可以用自己所受到的安慰來安慰別人。

II。摩西接下來的指示。那二人的屍體不適合放在這裡;摩西讓他們的兩個表兄弟來把他們抬到營外。二人上前來,把他們穿著袍子抬到營外。這袍子本是拿答亞比戶祭司身份的表示,是他們所驕傲的。神的公正與公義在此顯明;百姓看見,知道即使是這祭司的袍子,也不能阻擋神的義怒。這祭司的衣服很快就變成葬衣,或許說明律法的功效乃是死;並且,當時間來到的時候,所有舊約時代的祭司的制度將被廢除,埋葬在耶穌基督的墳墓之中。

III。摩西對亞倫及另外兩個兒子的話。

1. 作為祭司,他們不應該為此哀傷憂愁。他們不可表現得披頭散髮,垂頭喪氣,也不可跟隨屍體到會幕的門外(7 節)。在後面(利 2111),也禁止大祭司為朋友親人的死亡舉行哀悼,即使是為自己的父母: 可 挨 也 不 可 為 母 沾 染 自 己 但是普通的祭司可以為自己的親人舉行哀悼:(利 2123 除 非 他 骨 肉 之 親 的 父 母 , 兒 女 , 弟 兄 ,和 未 曾 嫁 , 妹 , 可 以 沾 染 自 己 這裡,亞倫和他的另兩個兒子不應當哀悼憂愁,因為,(1)他們現在有敬奉神的工作和服事要做,不可停止(尼 63);服事神,勝過服事親人,這是把榮耀歸於神。他們對神的情感與崇敬,以及勤勉於服事神的工作,要超過他們對在這世上朋友親人的情感;基督也是如此:(太 1247-50 訴 祂 祢 母 親 和 祢 兄 站 外 邊 , 要 與 祢 說 。祂 答 那 我 的 母 親 。 誰 是 我 的 。就 指 著 哪 , 我 的 母 親 , 我 的 弟 。凡 行 我 天 父 旨 意 的 人 , 就 是 我 的 弟 兄 姐 妹 和 母 親 了 我們也在這裡得到教導,當我們從事於服事神的聖潔職分之中,應當清理自己的心思意念,不要被屬世的事情與情感、掛念、顧慮所纏累。讓我們一直專心致志、心無旁騖地來服事主。(2)這也因為拿答與亞比戶是因為犯罪而被神的手所剪除,因此他們不可為這二人哀悼、垂足頓胸,免得他們自己也受罪的試探引誘,或是冒犯神在審判之中的公義。他們不應當憂愁,而是應該完全地使自己歸於神,遵從於神。我們對神榮耀的關心,要超過我們對自己私人情感的關注。看摩西怎樣警告他們,使他們順服,也平息他們的哀愁: 可 蓬 頭 散 發 , 也 不 可 撕 裂 衣 裳 , 免 得 你 們 死 亡 , 又 免 耶 和 華 向 會 眾 發 6 節)。並再次說: 死 亡 7 節)。看神的公義審判,應當怎樣使我們警醒:我們必須加倍小心警惕自己犯罪,免得我們也像他們一樣死亡。他人的死亡,尤其是突然地喪命,不應激動我們的情感,而是應使我們冷靜、心中有對神聖潔的敬畏,使我們警醒地遠離罪,並且嚴肅看待那也將臨到自己的死亡。摩西告訴他們: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就在你們的身上;所以,你們當謹慎持守你們的職分與榮耀,歡欣地來盡服事神的職分。那因著神的恩典,得到神的膏油之人,不應該使自己被纏累於世上的哀愁之中;那是引向死亡的哀愁。無疑,亞倫及他的兩個兒子都很難於完全沒有悲傷的情感;但是,恩典與理智應使他們能夠把握自己的情感,在這個苦痛試煉的境地,使自己忍耐、順服: 們 就 照 摩 西 的 話 因為他們知道,這是出於神的吩咐。那使自己置於神的管理之下、使自己的情感置於管理之中的人有福了。

2. 百姓要哀哭哀悼: 要 你 們 的 弟 兄 以 色 列 全 家 為 耶 和 華 發 的 火 哀 6 節)。會眾要哀哭,不只是因為他們失去了兩個祭司,更是因為神所顯現的義怒。他們要為那耶和華面前所點燃的火而哀哭。亞倫及其另兩個兒子因為親情太近,有被親情困擾纏繞的危險,因此禁止他們哀慟的行為;而以色列會眾則有可能表現出冷漠不關心的態度,因此要讓他們哀哭傷悲,使他們警醒自己。因此,自然要在神恩典的管理之下,按著需要,或抑制、或伸張。

 

8-118耶和華曉諭亞倫說:9「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10使你們可以將聖的、俗的,潔淨的、不潔淨的,分別出來;11又使你們可以將耶和華藉摩西曉諭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訓他們。」

 

亞倫以敬畏謙卑的心遵從了神,所以現在神榮耀地直接向他說話(8 節)。神告訴亞倫,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或許是要他們從拿答亞比戶身上引以為戒,特此警告他們。

1. 關於這個警告本身: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在其它的時候允許他們喝(並不是每個祭司都會作拿細耳人),但是在會幕服事、盡職的時候不可喝酒。這也是以西結的殿中的律(結 4421);福音的牧師傳道人也不可醉酒 (提前 33)。醉酒是不好的,尤其在牧師傳道人中間,這樣的行為更為惡劣;他們應當有清醒的頭腦和清潔的心靈。

2. 若違反,他們所將受的懲罰:免得你們死亡;免得你們在酒醉的時候就死去;那日在你們不知不覺的時候就來到(路 2134)。或,免得你們被神的手所剪除。死亡的危險,當使我們時刻警醒(彼前 47)。那不敬不虔的人說:讓我們吃吃喝喝吧,因為明天就要死了;這樣的人是多麼頑梗,也是多麼可憐。

3. 這警告與禁止的原因。他們必須清醒,否則就會辜負自己的職分;他們醉酒的時候,會落入罪的試探引誘(賽 287)。(1)他們清醒,才能夠分辨事情,分辨什麼是聖物,什麼是俗物,才不使兩者混淆10 節)。向主服事的人,面對人與事的時候,當辨別什麼是聖潔的,什麼是不潔的;他們要能夠分辨善惡、美醜(耶 1519)。(2)這樣他們才能教導教訓百姓,因為這是祭司的工作(申 3310)。醉酒沉迷的人不配以神的典章律法教導眾民,既因為這樣的人是在肉體血氣之中,不知道屬靈的事;也因為這樣的人,一手建造,一手拆毀。

 

12-2012摩西對亞倫和他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說:「你們獻給耶和華火祭中所剩的素祭,要在壇旁不帶酵而吃,因為是至聖的。13你們要在聖處吃;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這是你的分和你兒子的分;所吩咐我的本是這樣。14所搖的胸,所舉的腿,你們要在潔淨地方吃。你和你的兒女都要同吃;因為這些是從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給你,當你的分和你兒子的分。15所舉的腿,所搖的胸,他們要與火祭的脂油一同帶來當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要歸你和你兒子,當作永得的分,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16當下摩西急切地尋找作贖罪祭的公山羊,誰知已經焚燒了,便向亞倫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發怒,說:17「這贖罪祭既是至聖的,主又給了你們,為要你們擔當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你們為何沒有在聖所吃呢?18看哪,這祭牲的血並沒有拿到聖所裏去,你們本當照我所吩咐的,在聖所裏吃這祭肉。」19亞倫對摩西說:「今天他們在耶和華面前獻上贖罪祭和燔祭,我又遇見這樣的災,若今天吃了贖罪祭,耶和華豈能看為美呢?」20摩西聽見這話,便以為美。

 

此事的中斷以後,摩西指教亞倫前來繼續服事。困境的困擾,不應該使我們偏離服事的職分,而是更應該激勵我們,前來服事。這裡特別強調亞倫剩下的兒子。這說明了,1. 亞倫應當對此感激欣慰;雖然失去了兩個兒子,但是,神為他存留了子嗣;他應為剩下的餘民感恩,並且以服事來表示自己這樣的感恩。2. 神對他們的存留,應使亞倫和兒子們更進一步地以加倍的謹守和勤勉,來事奉神,而不是逃離自己的職分。

I。現在,摩西重申了前面所說過的指示,就是關於吃祭物的吩咐(12-15 節)。祭司們應當能夠分辨潔淨的與不潔之物(10 節),也應當能夠分辨什麼是至聖的物,以及什麼是一般潔淨、可吃的。素祭與火祭中歸祭司的分,是至聖的,因此要在會幕的院子、聖處吃,而且必須只能是亞倫及兒子們吃(1213 節);而平安祭的胸與腿的肉,則可以在院外一般的潔淨的地方吃,而且他們的家人、兒女也可以前來吃。素祭與燔祭,都是唯獨為了神的榮耀;而平安祭則是表達了人所得的喜悅與安慰;前者因此更加為聖,也要對之表示更加的尊敬。這樣的分別,祭司們一定要謹慎遵守,絕不可大意犯錯。摩西沒有講述更多的理由,而是強調: 13 節)。這就是足夠的理由:因為這是神所吩咐的指示(林前 1123)。

II。摩西現在急切地尋找作贖罪祭的公山羊(利 915)。給贖罪祭的律法是這樣:如果祭牲的血帶入聖所,正如為祭司的贖罪祭;那麼,祭牲的肉就要在營外焚燒,否則祭司就要在聖處吃這肉(利 630)。其中的意義在這裡講明(17 節),就是,祭司們要擔當會眾的罪。即,他們預表了基督擔當我們眾人的罪孽。而現在,公山羊的血,並沒有拿到聖所去。

1. 這是摩西對他們的溫和責備。這裡再次強調亞倫的兒子們是剩下的(16 節);這也是對他們的警告;摩西向他們發怒。雖然摩西是世上最溫和謙卑的人,但是他也會發怒;當他看見人不遵從神、不榮耀神,看見祭司、敬拜之禮被人輕慢,摩西就會發怒。但是摩西對待亞倫及兒子們的語氣方式是溫和的,特別是考慮到他們剛剛經受了之前發生的事情對他們心裡面的衝擊。摩西只是告訴他們這件來自神的吩咐與事實,就是祭物應該要在聖處吃;摩西並沒有向他們惡言惡語。

2. 亞倫為這件事情的辯解。摩西的怒氣與指責是針對以利亞撒和以他瑪 (16 節)的,但是他們或許是按著亞倫的允許或安排去做的,所以亞倫來道歉與辯解。(1)亞倫怎樣談及自己所經的災:我遇見這樣的災;這災臨到我,這悲哀的事情臨到我心裡。亞倫是在人中間選出的大祭司,因此,也不能完全去除人的感情,即使是在穿上了聖服以後;亞倫現在有平安、和平(3 節),但是他內心也有泛起的哀傷,這種情感就像大衛在(詩 392我默然無聲,連好話也不出口;我的愁苦就發動了)中。在苦難中,即使是在一顆真誠地順服於神的心靈裡,也會有一絲深深的對苦難的感覺。這樣的災以前沒有臨到過我,我也沒有想到會發生。我的靈只能下沉,當我看見家人們都失喪;當神憤怒的時候,我的需求與缺乏是多麼深重像這的話,我們可以很多多,讓人更加傷、讓難顯得更重;但最好少說話,默默無言,默然無聲。(2)亞倫怎樣以這個災來為祭物的事情作解釋。在哀傷之中,他肯定會以悲傷的情緒,來吃祭物;而這樣的行為,會被神悅納嗎?亞倫沒有辯解說是自己心情不好,沒有胃口吃;而是敬畏於神,擔心不被神所悅納。【1】我們所有信仰、敬虔、敬拜的活動中,一切的目的與盼望,就是能被神所悅納;特別是在主的晚餐、聖餐之禮中,因為那就是我們所吃的祭物。【2】我們屬世的情感與悲哀,會極大地阻擋我們前來服事、盡我們的職分;因為它使我們不能平靜專注,仿佛卸下我們的車輪,使我們步履沉重,不能疾行;也因為它使神對我們不喜悅;神願意我們都歡欣鼓舞地前來事奉祂(申 127)。(何 94不 得 向 耶 和 華 奠 酒 , 便 奠 酒 也 不 蒙 悅 納 。 他 們 的 祭 物 , 必 如 居 喪 者 的 食 物 , 凡 吃 的 被 玷 污 , 因 他 們 的 食 物 , 只 為 自 己 的 口 腹 , 必 不 奉 入 耶 和 華 的 殿 (拉 314)你們說:「 事 奉 是 徒 神 所 吩 咐 的 , 在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面 前 苦 苦 齋 戒 , 有 什 麼 益 處 ?」

3. 摩西對亞倫所說的話的反應: 摩 西 見 這 話 , 便 以 為 或許摩西認為他們這樣做是有義的。神已經吩咐過,若有吃不完的祭物,要及時焚燒。我們如果是由於其它的原因、而不是罪的原因,而不能前來事奉服事,那我們會得神的恩允;因為神喜愛憐恤良善,不喜愛祭祀。至少,摩西認為亞倫所陳述的情況,極大地緩解了他們此事之中的錯誤;他們的靈雖願意,身體卻軟弱。神藉著摩西,在此顯明,祂的憐恤以及對人心的鑒察。看起來,亞倫是真誠願意被神所悅納的;這樣內心正直、真心盼望神的人,會得到神的原諒與諒解。我們也要注意,不要不問青紅皂白地苛責人,對每件事情吹毛求疵地責備斥責,卻忘記了憐恤與良善;也要考慮自己、體恤別人,免得我們也被引誘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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