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在前章裡,對那些利未支派中與亞倫相爭的叛逆者,有了足夠的審判懲罰;使亞倫成為了利未支派中的首領;但是,以色列其餘支派的首領們的心中,或許開始了猶疑。如果一定要族長首領來作祭司,那麼為什麼要利未支派,而不是別的支派呢?鑒察人心的神,看見了他們心中的意念;因而在本章裡,以神蹟向他們指明,誰是神所揀選的祭司。這神蹟,不是像前面幾章裡一樣,是出於神的義怒的神蹟;而是,在神恩典之中的神蹟。I。他們要拿來十二根杖,每支派一根,每根上寫上那個支派的首領的名字,拿到神的面前(1-7節)。II。亞倫的杖,神奇地“發 了 芽
, 生 了 花 苞 , 開 了 花 , 結 了 熟 杏”。(8,9節)。III。亞倫的杖被收在會幕裡的法櫃前(10,11節)。IV。百姓們勉強的態度(12,13節)。
1-7。1 耶和華對摩西說:2 「你曉諭以色列人,從他們手下取杖,每支派一根;從他們所有的首領,按著支派,共取十二根。你要將各人的名字寫在各人的杖上,3 並要將亞倫的名字寫在利未的杖上,因為各族長必有一根杖。4 你要把這些杖存在會幕內法櫃前,就是我與你們相會之處。5
後來我所揀選的那人,他的杖必發芽。這樣,我必使以色列人向你們所發的怨言止息,不再達到我耳中。」6 於是摩西曉諭以色列人,他們的首領就把杖交給他,按著支派,每首領一根,共有十二根;亞倫的杖也在其中。7 摩西就把杖存在法櫃的帳幕內,在耶和華面前。
I。神命令從每個支派取一根杖來;神要以神蹟,告訴以色列人,祂所揀選的祭司是誰,是出自哪一個支派。
1. 看起來,在那時祭司的職分是很多人想要爭取得到的;即使是各支派的首領們也想要爭取。在眾人之中,能被神使用,來服事敬奉神,這本是極大的榮耀。然而,這些人中想要爭取這個職位,很可能是出於貪圖這個職位的利益和權柄的原因,而不是出於羡慕那屬神的聖潔。
2. 看起來,在前面幾章發生了那麼多事情之後,還總是有人要採取爭執、叛逆的態度。他們不願接受神的安排,而是要處處質疑反對。他們與神相爭,反抗神的管理和主權;但是問題是,到底誰的旨意能夠立定。神要統領他們,而以色列人卻不接受管理和統領,這就是問題所在。
3. 在這裡,是一個神的恩典;在本章,神以一個神蹟,來避免他們可能的罪和爭執,也避免他們將受到如同前面的審判懲罰。以此,神使那再頑梗犯罪的人,無可辭咎;所有埋怨的口,都要閉住。以色列民,他們總是要那樣傾向於發怨言,向神埋怨,也向官長和管理者埋怨。神說:我要使以色列民的怨言止息(5節)。如果他們以色列民還能夠信服,那麼,這件事必使他們信服;如果這件事情不能使他們信服,那麼,也沒有什麼事情能讓他們信服了。同樣,基督也說到,這個悖逆的世代,只有約拿的神蹟(即,預表基督的復活)給他們看;以此證明基督的使命與救恩。
(1)要拿來那十二根杖。很可能這些杖不是新從樹枝上砍下來的;否則,這個神蹟就不會如此令人震驚;而是,這些杖是平日那些各支派首領所常用在手中的(如我們在(民(21:18)讀到的),老舊的枝條,其中早以沒有了樹的枝子內的液體,不能生長了。總共有十二根杖,包括利未支派的;當計算利未支派的時候,以法蓮和瑪拿西就合算在一起,在約瑟的名下。
(2)每個支派首領的名字,都要寫在相應的杖上,防止彼此的混淆和爭執。
(3)這些杖,要放在會幕內的法櫃前;而且要在那裡度過整整一夜。那法櫃,或約櫃,以及其上的施恩座,表明了神的同在。
(4)那被神揀選、差派、命定的祭司的杖,將會發芽(5節)。這些事情,預先告訴各支派的首領們,以使他們知道,這是出於神的旨意和安排。
II。他們就把杖交給摩西,放在會幕之內。各首領拿來杖,其中可能有人很高興,能有被揀選的可能;或是很榮耀,能與亞倫同列。摩西把這些杖放在神的面前(7節)。摩西沒有向神說,揀選亞倫為祭司的事情已經很確定了,不用再做此事來使以色列民信服;摩西更沒有自己來在以色列民中間解決這個潛在的紛爭;摩西也沒有說,這些頑梗的百姓,他們自己願意眼瞎,總是無法滿足;而是,因為神指示他這樣去做,摩西就遵從指示,去盡自己的職分,做自己應做的部分,並且,把事情的發展和結果完全地交在神的手裡,完全地仰望神、倚靠神。
8-13。8 第二天,摩西進法櫃的帳幕去。誰知利未族亞倫的杖已經發了芽,生了花苞,開了花,結了熟杏。9
摩西就把所有的杖從耶和華面前拿出來,給以色列眾人看;他們看見了,各首領就把自己的杖拿去。10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把亞倫的杖還放在法櫃前,給這些背叛之子留作記號。這樣,你就使他們向我發的怨言止息,免得他們死亡。」11
摩西就這樣行。耶和華怎樣吩咐他,他就怎樣行了。12 以色列人對摩西說:「我們死啦!我們滅亡啦!都滅亡啦!13
凡挨近耶和華帳幕的是必死的。我們都要死亡嗎?」
I。神以奇妙的神蹟,向他們確定地指明,所揀選的祭司是誰(8,9節)。第二天,那些杖被從至聖所裡面拿出來,並且公開地給以色列眾民看;所有別人的杖都和原來一樣,但是亞倫的杖,一支乾的木頭,卻明明地成為了有生命的樹枝,發了芽,生了花苞,開了花,結了熟杏。在這個杖上,有的地方發出了芽,有的地方長出了花苞,有的地方開了花,有的地方結了果子,都是同時出現。這是一個極其奇妙的神蹟,沒有人能夠有絲毫的懷疑;即使是平時那些活的樹枝,也不可能同時有發芽,長出花苞,開花和結果的事情。
1. 這裡清晰地顯明,神對亞倫的揀選;神揀選亞倫為屬祂的祭司。因此,亞倫在眾人之中、眾支派之中分別出來,得那來自天國的特別祝福和恩顧;正是這天國的祝福和恩顧,能使那人間的乾旱無水之地也能夠生長生命。結果實,就是得神呼召的最好明證;(詩92:12-14)義 人 要 發 旺 如 棕 樹 , 生 長 如 利 巴 嫩 的 香 柏 樹 。他 們 栽 於 耶 和 華 的 殿 中 , 發 旺 在 我 們 神 的 院 裡 。他 們 年 老 的 時 候 , 仍 要 結 果 子 。 要 滿 了 汁 漿 而 常 發 青 。
2. 這個神蹟,也是對祭司職位的非常適合的記號。
(1)亞倫的祭司職任,是敬奉神,並是多結果子。它不只是開出美麗的花苞,更是結出熟杏;祭司的職位,不只是亞倫的榮耀,更是對以色列的祝福。基督也是這樣揀選祂的門徒,分派他們去結果子,使他們的果子長存(約15:16)。
(2)祭司的職任,也將一直延續下去。這裡不只有結出的熟杏,還有那花苞和花朵,表明將來還要結果。基督也是這樣,把種子給祂的教會,使他們代代延續,敬奉、服事基督。
(3)這裡也預表,摩西的祭司制度不會是永遠的,當時間來到的時候,就像樹枝上的枝子和花苞,將要枯萎和凋謝。杏樹開花有時用來表示舊時代的記號(傳12:5)。(來8:13)既 說 新 約 , 就 以 前 約 為 舊 了 。 但 那 漸 舊 漸 衰 的 , 就 必 快 歸 無 有 了 。
3. 這個神蹟,是對基督和祂的祭司的職任的預表:基督就是那位杖上發芽的:(亞
6:12)對 他 說 ,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 看 哪 , 那 名 稱 為 大 衛 苗 裔 的 , 他 要 在 本 處 長 起 來 。 並 要 建 造 耶 和 華 的 殿
。(賽53:2)祂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生 長 如 嫩 芽 , 像 根 出 於 乾 地 。
II。這個杖,要收存、保存好,作為永遠的紀念(10,11節)。這是一個恒久的神蹟,是人無可爭辯的事實。(詩1:3)。這杖的保存,就像前章的銅香爐錘成的片子作為的紀念一樣,是為了讓以色列民的抱怨和怨言止息,免得他們死亡。
1. 神的意旨安排,神的公義和慈愛,以及對所有這些的紀念,都是要去除人的罪,避免、防止人的罪。這些所成就的事,所寫下的話,都是要叫我們不犯罪(約一2:1)。基督來到世上,被彰顯出來,是為去除我們的罪。
2. 神所做的去除我們的罪的事情,是對我們極大的恩慈,免得我們死亡。神對我們所行的試煉之事,使我們所經受的艱難、苦難和磨練,都是為了醫治我們的罪,清除我們的罪;否則,我們就將面臨永遠的滅亡和死亡。在法櫃裡面,長久收存著刻有神的十誡的兩塊石版,有盛裝嗎哪的器皿,和亞倫的杖:(來9:4)有 包 金 的 約 櫃 , 櫃 裡 有 盛 嗎 哪 的 金 罐 , 和 亞 倫 發 過 芽 的 杖 , 並 兩 塊 約 版 。這向後世的人們表明,那來自神的教導、供養和統管;從中也顯明,在神的教會裡,這三樣對我們是多麼寶貴。摩西的杖,用來行了許多的極大的神蹟;但是我們沒有看見收存、或是紀念摩西所用的杖;因為這只會來滿足人的好奇心;但是亞倫的杖,它本身就是極大的神蹟,是恒久長存的神蹟,因此被仔細小心地收存;它使人在神的面前信服,也止息以色列民對祭司的爭執,堅定以色列民對神的典章制度的信從。這正是基督的聖餐之禮對人的教導督責、供養和建立的作用,與人的迷信之行和貪慾之間的區別。
III。百姓的呼喊哭號(12,13節):我 們 死 啦 。 我 們 滅 亡 啦 。 都 滅 亡 啦 。我們都要死亡嗎?他們的這些話可以看作,
1. 抱怨的百姓仍然在與神的公義審判和懲罰相爭;這些審判與懲罰,本來都是因他們心中的驕傲、頑梗、罪惡而臨到他們身上的。然而,他們的說話卻似乎包含著不同意的語氣,好像神是一位過於嚴厲的主人,好像神在故意和他們挑釁,故意和他們相爭;好像他們犯的任何一點小錯,邁的步子超過了哪怕一點界限,他們就要死亡,就必須滅亡,所有人就要滅亡;他們卑鄙地暗示好像神從不滿足於他們的流血和滅亡,直到神把所有的人都滅絕淨盡。這些百姓,真像是黃羊在網羅裡,滿了神向他們所發出的忿怒和斥責(賽51:20);他們抱怨著神的嚴厲,抱怨著自己的被迫屈服;他們向神的屈服,只是因為他們不得不如此。當我們在苦難試煉中的時候,若我們抱怨神,那麼,我們就更是罪上加罪了。如果我們死亡、滅亡,那是因為我們自己的罪;是我們的罪擔在我們自己的頭上。
2. 又或者,百姓這裡的話,可以看作是懺悔、悔改的話。“現在我們明白神的旨意;我們應當與神的會幕之間保持距離;如果我們近前,超過我們所配得的,超過我們所被指示、差派的,危險就會臨到我們。為此,我們順從於神的旨意,我們也不再爭執,免得我們死亡”。他們也以此對摩西說話,請摩西為他們禱告祈求,免得他們都被滅絕。這樣,以此事,神使他們中間的抱怨和怨言止息。當神審判的時候,必得勝;無論是通過這樣還是那樣的方式,遲早,即使最頑梗、倔強的罪人也要承認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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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現在亞倫已經確立了祭司的職任,百姓也都順從於他(神使他們的惡行變成了善);在本章,神詳盡地告訴亞倫、並重申了以前的關於亞倫的祭司職任的指示。神告訴亞倫,I。他的工作和責任是什麼,利未人要怎樣幫助他(1-7節)。II。亞倫和利未人的工價是什麼。1. 所歸給祭司的(8-19節)。2. 利未人所得的份(20-24節)。III。利未人所當獻的(25-32節)。這樣,每個人都知道自己應做什麼,自己的職分是什麼,也知道自己怎樣生活。
1-7。1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和你的兒子,並你本族的人,要一同擔當干犯聖所的罪孽。你和你的兒子也要一同擔當干犯祭司職任的罪孽。2
你要帶你弟兄利未人,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來,使他們與你聯合,服事你,只是你和你的兒子,要一同在法櫃的帳幕前供職。3
他們要守所吩咐你的,並守全帳幕,只是不可挨近聖所的器具和壇,免得他們和你們都死亡。4 他們要與你聯合,也要看守會幕,辦理帳幕一切的事,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們。5 你們要看守聖所和壇,免得忿怒再臨到以色列人。6
我已將你們的弟兄利未人從以色列人中揀選出來歸耶和華,是給你們為賞賜的,為要辦理會幕的事。7 你和你的兒子要為一切屬壇和幔子內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職任。你們要這樣供職;我將祭司的職任給你們當作賞賜事奉我。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
本章與前章的銜接非常緊密。
I。在前章的結尾,百姓說,不能接近神的會幕,否則就要死亡;他們本來期望那裡是他們喜樂和榮耀的地方,但是卻成了他們畏懼和滅亡的地方。現在,神藉著亞倫使他們明白,祭司作為他們的代替,在聖所服事神;所以,儘管百姓要保持與會幕的距離,但是他們仍然有藉著祭司的中保而與神相交通。
II。在前章,神把極大的榮耀置於亞倫的身上;他的杖發芽,而別的支派的首領的杖是乾枯的。現在為免得亞倫因為這特殊的恩惠而自高,神親自來告訴、提醒他的職任和作為祭司的責任。亞倫不應當驕傲,反而要以極大的敬畏和謙卑來承接祭司職分的榮耀;他要想到神在他身上交托了何等重大的職責;要履行這職分,需要面對困難的何等決心。他不應當自高,而應畏懼。
1. 神告訴他,若不認真對待自己的職分,將會有很大的危險與惡果(1節)。(1)祭司與利未人都要擔當干犯聖所的罪孽;即,如果聖所被外人闖入而遭褻瀆,或其中有不潔淨的人,那麼利未人和祭司們就要擔當罪責;他們不能使外人入內。儘管狂妄擅闖聖所的罪人將要因罪孽而受死亡的懲罰,但是守護的人也要擔當這罪孽的責任。並且,若服事聖所的職任和職分若有任何疏忽,若有任何服事的事情沒有按著神所指示的律例,又或者在遷移會幕的時候有任何東西的丟失或是放錯,你都要擔責,承擔對這罪孽的懲罰。
(2)祭司們自己也要擔當干犯祭司職任的罪孽;即,如果他們疏忽了任何服事的工作,或是允許外人進入他們的職分,他們都要承擔這罪孽。當我們被交托的責任和權力越大,我們也有越大的危險而犯疏忽、干犯職任的罪;如果這樣,我們就背叛了所交托的職任。因此,我們不應嫉妒別人的榮耀,或是貪圖高位。那被交托了聖所的職任的人,要擔負極大的責任。教導、守護眾人靈魂的職任,是極大的責任和擔子。
2. 神告訴亞倫,他的職分。
(1)亞倫與兒子們要一同在法櫃的帳幕前供職;即,在至聖所前(法櫃在那裡),會幕門內的幔子之外,服事神。他們要在金香壇,陳設餅的桌台,金燈檯那裡服事;這些,利未人都不能靠近。你們要在那裡事奉神(7節)。不是說,你們要在那裡統管(他們的職任並不是統管神的聖物),而是,你們要在那裡服務於會眾,事奉神。祭司的職任,是一個服事的職任。若有人羡慕牧師傳道人的工作,那麼,他是在羡慕一個良善的工作;他們要記住,這是服事的工作,需要他們的謙卑,勤勉,信實。
(2)利未人要幫助他們,在服事會幕的事情上是他們的幫手(2-4節)。但是,他們不能接近聖所裡的器物,也不可在祭壇上代替祭司獻祭或是彈血。亞倫的家族很小;當他們家族的人數增加的時候,以色列的人數也會增加;所以,無論是現在還是將來,祭司在會幕服事的工作上都需要幫手;利未人要與他們聯合(2,4節)。在最近發生的事情中,許多利未人參與了叛亂,與亞倫作對;但是神在這裡應許,利未人將真心真意地幫助他們,與亞倫他們聯合,也不會再與亞倫相爭。利未人,是神給祭司的賞賜(6節)。那些在服事主的事情上於我們有益、對我們有所幫助、與我們聯合的,我們應當把他們看作是神對我們的極大賞賜。
(3)祭司與利未人都要極其小心,護衛、防止、避免聖物被褻瀆。利未人要看守好會幕,不可有外人(即,那些沒有職分、被禁止進入的人)接近或進入會幕(4節),凡接近的必要被治死(7節)。而祭司們要負責看護聖所(5節),要教導百姓,警告他們謹慎小心,與聖所保持一定的距離,絕不可越界、越位,就像可拉一黨所行的;避免神的忿怒臨到以色列民。防止避免罪,就是防止避免神的忿怒;罪把人帶入的境地,應當使我們警醒,以後極力避免自己或是他人重蹈覆轍。
8-19。8 耶和華曉諭亞倫說:「我已將歸我的舉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的物,交給你經管;因你受過膏,把這些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當作永得的分。9
以色列人歸給我至聖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經火的,都為至聖之物,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10
你要拿這些當至聖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你當以此物為聖。11 以色列人所獻的舉祭並搖祭都是你的;我已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凡在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12
凡油中、新酒中、五穀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初熟之物,我都賜給你。13 凡從他們地上所帶來給耶和華初熟之物也都要歸與你。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14 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都必歸與你。15
他們所有奉給耶和華的,連人帶牲畜,凡頭生的,都要歸給你;只是人頭生的,總要贖出來;不潔淨牲畜頭生的,也要贖出來。16
其中在一月之外所當贖的,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按聖所的平,用銀子五舍客勒贖出來(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17 只是頭生的牛,或是頭生的綿羊和山羊,必不可贖,都是聖的,要把牠的血灑在壇上,把牠的脂油焚燒,當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18
牠的肉必歸你,像被搖的胸、被舉的右腿歸你一樣。19 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
祭司的服事工作,被稱為是一場屬靈的爭戰;去打仗的豈有自帶軍餉的嗎?神使用他們,因而也供養他們;他們的薪酬是豐厚的。服事神的人,不會得不到報償。所有跟隨基督的人都是屬靈的祭司,神也應許,必供養和看顧他們;他們要住在地上,並且得神的供養,必不缺乏那一切美善的事。
今天也是如此:屬神的人必得生命的應許。這裡的神對祭司的豐富的供養,也在新約中,被比作基督的教會對牧師傳道人的供奉的責任;那在祭壇服事的人,也在祭壇上得食物;(林前9:13,14)你 們 豈 不 知 為 聖 事 勞 碌 的 , 就 吃 殿 中 的 物 嗎 ? 伺 候 祭 壇 的 , 就 分 領 壇 上 的 物 嗎 ?主 也 是 這 樣 命 定 , 叫 傳 福 音 的 靠 著 福 音 養 生 。
1. 祭司所得到的食物和供養,很大部分是來自他們替百姓所獻的祭。所有祭牲的皮,都歸為祭司的份;這些應都可以賣出得錢。並且,在素祭、贖罪祭等的祭物中,很大部分也都是歸給祭司的份。負責獻祭的祭司,得所獻之祭的利益(8節)。對神的服事工作,本身就是薪酬;服事本身,就包含著報酬和獎賞。即使是在對神誡命的遵守之中,就有來自神的極大獎勵。我們今日在敬虔信仰之中所得的喜樂,也是我們所得的報酬的一部分。
2. 他們不僅有祭壇和陳設餅的桌臺上的食物,也有所得到的銀錢的供奉,比如百姓為頭生的所付的贖價,以及為牲畜頭生(如果沒有獻為祭)的贖價。因此,他們不必為了自己的生活供養而操心世俗的事務;他們不擁有土地,沒有地需要耕種,沒有葡萄園的勞作,不用操心放牧或是圈養牲畜,也沒有可見的產業需要勞心;但是,他們有極其豐厚的收入,比別的支派家族都多。以此,神要求他們完全專心致志、始終如一地專注於他們的職任,不離不棄,也不被世俗事務所干擾。服事、教導的工作,需要整個人的全身心地擺上。這樣,他們成為信心的榜樣;不只是倚靠於神的意旨安排,也倚靠於神的典章制度。他們每日吃所得的食物,並沒有什麼積蓄,以此學會不為明天而憂慮;一天的供奉,就一天用:他們沒有產業留給孩子和子孫,使他們因信而把這些都交在神的手裡,就是那供養了他們一生的神。
3. 他們所得的供養,其中一些被稱為至聖的供物(9,10節);這些要由祭司們自己來吃,而且只能在會幕中吃;而其它的一些供奉不被稱作至聖,他們的家人們也都可以吃,也可以在他們自己的家中吃,只要是吃的人是至聖的(11-13節)。見(利21:10等)。
4. 這裡指示,凡 油 中 , 新 酒 中 , 五 穀 中 至 好 的 , 就 是 以 色 列 人 所 獻 給 耶 和
華 初 熟 之 物 , 我 都 賜 給 你 (12節)。我們必須總是把我們最好的奉獻給神、用於對神的服事;因為神是至高的,祂理應得到我們最好的奉獻;祂是起初、為首的,也因此我們必須把初熟之物奉獻於祂。想在自己應盡的職分和奉獻中偷工減料的人,不過是欺騙自己;因為神是輕慢不得的。
5. 這些給祭司的賞賜,是因為“你受過膏”(8節)。這些賞賜不是因為他們自己有什麼勝過其他以色列人的優點,而完全是因為他們為所承接的職任而受過膏。同樣,神的子民所得的安慰和恩惠,是因為他們所受的膏的緣故。而且,這是永遠賜給他們的,是他們永得的分(8節),這是永遠的鹽約(19節)。只要祭司的制度延續,神的這賞賜也將一直延續;那燈不會沒有燈油,燈光也不會熄滅。福音的教會與傳召,將會一直延續,直到基督再來;這是神永遠的旨意。我將永遠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感謝我們的救主,祂的話語與誡命立定,直到萬代。
20-32。20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
21 「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22
從今以後,以色列人不可挨近會幕,免得他們擔罪而死。23 惟獨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擔當罪孽;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24
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所以我對他們說:『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25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26 「你曉諭利未人說: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27
這舉祭要算為你們場上的穀,又如滿酒醡的酒。28 這樣,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舉祭獻給耶和華,從這十分之一中,將所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歸給祭司亞倫。29
奉給你們的一切禮物,要從其中將至好的,就是分別為聖的,獻給耶和華為舉祭。30 所以你要對利未人說: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這就算為你們場上的糧,又如酒醡的酒。31 你們和你們家屬隨處可以吃;這原是你們的賞賜,是酬你們在會幕裏辦事的勞。32
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就不致因這物擔罪。你們不可褻瀆以色列人的聖物,免得死亡。」
這裡進一步記述利未人和祭司們所受的供養。
I。他們必須不能繼承產業;只有城中的住所,後來可以給他們,但是不能擁有土地。你 在 以 色 列 人 的 境 內 不 可 有 產 業 , 在 他 們 中 間 也 不 可 有 分 (20節)。這在(23,24節)又兩次重複強調。他們不可在以色列中擁有產業,繼承或購買都不可以。神要他們得到充足的供養,但是不要他們的家族過分富裕,以免他們覺得自己高於所服事的工作;他們服事所得的薪酬就已足夠使他們持續地專注服事。正如以色列是一個特殊的民,不與地上的萬國同列;利未也是如此,他們是特殊的支派,也不與其他支派一樣安居;他們要在所有的方面把自己分別出來。這裡特別給出了原因,告訴他們為什麼如此:因為“我 就 是 你 的 分 , 是 你 的 產 業”。那奉獻於神、以神為自己的分、自己的產業的人,應當總是輕看、漠視在這世上的產業,而不可貪圖在其中的分。主耶和華是我的分,因此我要盼望、信靠於祂,而不倚靠這世上的任何其他事情。(哀3:24)。利未人雖然沒有產業,但是他們的生活和生命非常豐富以及令人安慰----這教導我們,神的意旨安排有各種各樣的方式供養那倚靠神的人;飛鳥不種也不收,天父卻養活它;百合花也不織布,也不紡線,然而卻有最美的衣服;利未人在以色列中沒有產業,然而生活卻比別的支派都好。這裡又重複警告,從 今 以 後 , 以 色 列 人 不 可 挨 近 會 幕 , 免 得 他 們 擔 罪 而 死 (22節)。利未人有挨近會幕的榮耀,但是在以色列的土地中沒有產業;以色列人有迦南地的產業和榮耀,但是卻沒有利未人的殊榮;這樣,各人不可彼此嫉妒或輕看,而是在他們的職分中喜樂。
II。但是,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要給利未人。
1. 凡 以 色 列 中 出 產 的 十 分 之 一 , 我 已 賜 給 利 未 的 子 孫 為 業 。 因 他 們 所 辦 的 是 會 幕 的 事 , 所 以 賜 給 他 們 為 酬 他 們 的 勞 (21節)。
利未人是以色列中最小的支派,然而,除了他們所得的的其它利益,他們還得到每年十分之一的出產,卻不需要耕田種地的辛勞;神就是這樣顧念看顧服事於祂的人;不僅他們得到良好的供應,也得到以色列所有支派的擁戴的榮耀;他們被所有支派當作神的僕人和替神收納的人。這舉祭,本是獻給神的供物,但是被神賞賜給了利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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